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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入股协议书通用(实用12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0 02:47:33 页码:7
业务入股协议书通用(实用12篇)
2023-11-20 02:47:33    小编:ZTFB

生活中总有那么些不经意的瞬间,我们是否记得记录下来?写总结之前,先梳理一下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和学习经历,做好准备。小编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写总结时能有所启发。

业务入股协议书通用篇一

甲方(隐名投资人):

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乙方(隐名投资人):

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丙方(显名投资人):

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甲乙丙三方约定由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成立xxx公司,丙方则作为名义股东登记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之中。公司的法定地址为:;认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佰万元。其中甲方以丙方名义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登记的出资额为人民币元,占投资比例的%,乙方以丙方名义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登记的出资额为人民币xxx元,占投资比例的%,丙方出资额元,占投资比例的%。

为明确甲乙丙三方在公司中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以丙方的名义出资万元的全部注册资金由三方实际共同出资。甲方的出资应在全部到位,出资方式为:。乙方的出资应在全部到位,出资方式为:。丙方的出资应在全部到位,出资方式为:。公司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人为甲乙丙三方,公司成立后,甲乙丙三方方不得抽逃资金,逃避法律风险和责任。

第二条:丙方享有完全的公司管理参与权、股息和其他股份财产收益,并承担投资风险。甲乙双方不享有公司管理参与权,但享有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权,享有股息和其他股份财产收益,并须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条:丙方作为显名股东作如下承诺:未经甲乙双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单方面转让、出质股权,否则,丙方除向甲乙双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乙双方资产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四条:若公司需要吸纳其它股东,丙方应向公司及其他股东披露甲乙双方股东身份及本协议的存在,使得公司认可甲乙双方的实际股东身份并行使股东权利,参与股东会,行使表决权等。

第五条:甲乙丙三方均享有公司收益权。即甲乙丙三方均享有公司纯利润的30%的收益权,余下公司纯利润的10%作为公司发展寄存基金。

第六条:若公司担保与第三人出现纠纷时,甲乙丙三方均需要对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对外担保须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签字才能对甲乙丙产生约束力,非经一方签字认可的,未签字的股东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七条: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丙方办理公司登记设立及其他法定的相关手续,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八条:丙方对此协议具有保密义务,除经甲乙方同意或本协议约定之外,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第九条:丙方不得利用在公司的股东身份谋取私利,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侵占公司财产和损害利益的活动,否则,丙方除向甲乙双方返还财产、赔偿损失外,还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条:甲方、乙方或者丙方死亡的,其继承人享有承担被继承人的收益权并本协议中相应义务,但成为股东资格须要由余下成员书面同意才能取得股东资格。

第十一条:如在存续期间增资扩股、配股权,作为丙方负有向甲乙双方告知的义务。

第十二条:本协议任何问题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如甲乙双方在xx存续期间要求转为显名股东,则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乙双方的工作,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费用由甲乙双方负责。

第十四条: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四份,自签章之日起生效,由甲乙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由公司保存,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业务入股协议书通用篇二

本协议的投资方分别为: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一致认同,乙方作为新的投资人与甲方共同经营长沙巨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为该公司股东。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订立本协议。各方按如下条款,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一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占公司股份10%,其中3%以每股6万元(人民币大写陆万元)出资。其余7%在两年期内乙方可以全额或部分购买。或者经过经营,公司业绩有重大突破,包括某一年营业纯利润(包含应收应付)达到100万以上,或吸引投资500万以上,并且乙方在上述利润的实现或吸引投资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则该7%股份可按每股3万元(人民币叁万元整)购买。

甲方做为公司最大股东,全权代表公司权益。

乙方在成为公司股东之后,依上述两项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依法履行了法定入股程序后,方视为乙方业已入股,成为公司股东。

乙方转让股份:须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甲方有意向时应优先转让给甲方,且履行相应的股份转让法律程序。

第三条股东(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依公司章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依据占股比例享有公司利润,承担公司亏损;

3对成为公司股东之前的公司经营利润不享有任何权益、对营业损失及债务亦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成为公司股东之后,若由于公司清偿乙方成为股东之前的债务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负责公司的外协和业务工作。

5应按本协议书之约定及时支付相应款项。

第四条承诺。

甲方承诺,长沙巨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合法注册,现依法经营的合法公司,否则,向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如还有其他损失,应据实赔偿。

第五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即刻生效,乙方应在30天内完成付款,若乙方迟延支付款项,则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及其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并且须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书共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本协议的投资方分别为: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一致认同,乙方作为老的投资人与甲方,增加在该公司的股份。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订立本协议。各方按如下条款,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一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增持公司股份6%,其中1%以每股6万元(人民币大写陆万元)出资。其余5%在两年期内乙方可以全额或部分购买。或者经过经营,公司业绩有重大突破,包括某一年营业纯利润(包含应收应付)达到100万以上,或吸引投资500万以上,并且乙方在上述利润的实现或吸引投资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则该5%股份可按每股3万元(人民币叁万元整)购买。

甲方做为公司最大股东,全权代表公司权益。

乙方在成为公司股东之后,依上述两项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依法履行了法定入股程序后,方视为乙方业已入股,成为公司股东。

乙方转让股份,须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甲方有意向时应优先转让给甲方,且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

第三条股东(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依公司章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依据占股比例享有公司利润,承担公司亏损;

3对增股之前的公司经营利润不享有任何权益、对营业损失及债务亦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增资之后,若由于公司清偿乙方增资之前的债务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负责公司的外协和业务工作。

5应按本协议书之约定及时支付相应款项。

第四条承诺。

甲方承诺,长沙巨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合法注册,现依法经营的合法公司,否则,向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如还有其他损失,应据实赔偿。

第五条违约责任。

乙方若迟延支付款项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应给予相应的赔偿;若甲方因重大过错,致使公司遭受资金损失的,应当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及其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并且须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书共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业务入股协议书通用篇三

甲方:

乙方:

由于甲方发展需要并应乙方诚恳请求,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平等、诚信、协作、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经双方同意,甲方授权乙方入股公司,特立此协议。甲乙双方应按以下条款执行职责,履行义务。

甲方授权乙方自年月日起为甲方股东,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乙方在此期间享受比例分红及相应权益、承担相应义务以及股东责任。股金退还时按公司退股的有关规定执行。

1、享有每年按比例纯利润分红。

2、经甲方授权可享有对公司内的管理权及监督权。

3、经甲方授权同意后可享有对公司内的执行权和日常工作处理权。

4、对甲方有监督、建议权。

1、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积极协助公司内落实各项措施。

3、全力保障公司内正常运营。

4、配合甲方执行工作。

1、乙方不得在入股期间与任何个人或团队做与甲方业务相竞争工作。

2、乙方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

五、其他事项:

1、乙方不承担入股前甲方的一切债务;

2、甲乙双方共同履行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权利及义务;

3、本协议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业务入股协议书通用篇四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现有甲方目前正处在发展的重要时期,为进一步促进项目发展和实现更好的经济效益。为此,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投资甲方项目入股的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1、入股项目:

2、经营内容:

3、经营地址:

4、乙方自愿入股上述项目,甲方认同并接收乙方的入股。

1、项目市场价值估算为人民币万元(包含项目有形资产及无形价值,资产清算详情见附件),现甲方有意将%的股份转让乙方,乙方以现金 方式投资(现金出资万元)受让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合计占有项目%股份。

2、乙方同意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投资款人民币万元到甲方项目账户,入股资金用于项目经营,股东不得私自挪用。

3、如后续需要追加投资的,双方按股权比例追加,项目任何股东买卖或被收购项目的股权,项目内部股东享有有优先收购权及优先出售权。

4、甲方与业主签订的租赁期至年月日,甲方与业主方租赁期满后,如甲方与业主续租房屋,双方以该合同为依据自动延续。

1、合作日常事务由甲方全权负责打理营运,乙方不参与日常事务的经营管理,但对合作项目日常经营管理有监督权和建议权。

4、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合伙项目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1、投资各方承诺项目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财务会计按照《项目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

2、项目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房租、日常开支、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创收盈余,按股权比例分配,每分配一次。

(一)双方的权利:

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项目的经营活动由双方共同决定;

1、双方享有合伙项目利益的分配权;

2、合作经营的积累的财产归双方共有;

3、正常合伙项目的经营行为由双方协商,如遇重大决策产生分歧由甲方做出最终决定。

(二)双方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甲乙双方任何时候都不得以投资项目名义私下进行相关的业务活动或者私自从事本行业业务,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守约方所有,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3、甲乙双方不得从事损害投资项目利益的活动。

(一)合作的终止

1、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2、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3、被依法撤销;

4、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项目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项目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作项目有亏损,合作项目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股东共同承担。

1、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合同约定投资享有股份年内属于封闭期,各方不得退股,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规定期限支付股权转让费用支付的,甲方有权按乙方单方违约终止本协议处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享有股权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投资资金,并赔偿乙方所有损失。

4、甲乙双方未经其他另一方同意而转让其股权份额的,该转让行为无效,并且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5、甲乙双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地区法律的管辖。

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宜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纠纷。若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进行判决。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定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有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下无合同正文)

业务入股协议书通用篇五

乙方:

在阅读和完全理解了甲方的沥青船内部股份说明书后,本人自愿入股沥青船,经双方友好协商,签定本协议书,共同遵照执行。

一、入股沥青船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下准则

1、坚持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条件下,遵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团结一心,共同努力为沥青船的发展予以最大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2、履行作为股东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服从股东会议的决定,并遵照执行。

3、遵守中途不得退股,如在内部转让股份时,有接收方,也必须在获得股东会批准才能进行,在转让股权时,须同意按已折旧金额计算在转让股本中扣除。

4、沥青船在变卖或报废时,由股东会议决定,其残值部分或变卖的价格按所持股份享受。

二、入股

1、乙方入股 号沥青船,入股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

2、入股时间为20xx年 月 日。

3、入股金额甲方收到后,出具收到入股凭据,注明所占沥青船股份比例。

三、股东会议

1、沥青船股东会议一般每年举行两次,即半年(中期)举行一次,年终举行一次。特殊情况,经多数股东提议可增加或临时召开。

2、股东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沥青船总经理向股东会报告发展经营财务等情况,听取股东的意见。形成股东会决议。

3、股东必须参加股东会议,如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四、分红

1、分红每年进行一次,分红的财务计算日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当年的12月31日。

2、按照股东会议决定的分红金额,其应缴纳国家的税费,乙方必须自觉承担缴纳。

五、以上各条,双方共同遵照执行,此协议一式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报股东会决定,如对股东会决定仍持异议,无法解决,可提请法院裁决。

甲方:xxx有限公司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业务入股协议书通用篇六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因公司经营范围扩大以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了发挥公司及员工双方优势,激励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保证公司业务规模及员工的共同发展壮大,经过甲、乙双方的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自愿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分红条件。

1、乙方在甲方就职达到______________年;。

2、具有核心凝聚力的岗位骨干人员,且对公司的经营与发展作出一定贡献的;。

3、对甲方开疆拓土有贡献的,会另外给出相应的开拓市场分红;。

4、对甲方税后利润进行分配,如果当年亏损则没有分红;。

5、乙方单方终止劳动合同或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被甲方开除的,甲方无需支付本年度的任何分红。

第二条分红支付时间、方式及标准。

1、甲方发放乙方分红时间应根据甲方年度财务的安排,原则上在次年第一季度前支付;。

5、若乙方符合公司规定的员工入股条件的,想对甲方予以资金入股。并且帮助公司发展,甲方审核通过的,则视注资的数目,给予相应股权和股权分红。

第三条乙方的承诺和义务。

2、服从公司的组织管理,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3、遵守公司的分红及股权激励考核事项;。

4、若乙方违反竞业禁止协议,或者有侵犯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乙方应足额返回甲方此前所支付的全部分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违约责任。

3、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对本协议内容保密,因一方对协议内容的公开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法律责任。

4、因不可抗力产生的违约责任双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管辖及争议解决方式。

1、本协议内容及甲、乙双方的行为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双方因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的,首先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所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自本协议订立之日起,乙方在甲方就职期间,本合同持续生效;。

4、本协议所有条款均为打印稿,任何手写协议条款无效;。

5、其它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效力。(以下无正文)。

(以上无正文)。

甲方(公司):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年____月___日。

签订地:_______________。

业务入股协议书通用篇七

甲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

上述甲、乙双方经过慎重研究和共同协商,一致同意依据《_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共同经营公司,现就有关事宜达成本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公司概况。

1、名称:___________公司;

2、注册资本:______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

4、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6、公司性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本协议各方作为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7、该公司已经注册并由甲方实际控制和经营。

第二条出资数额和股权配比。

1、根据全体股东的意愿,甲、乙分别认缴的股权数额为______万元、______万元,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分别为______%、______%,并按照该比例享有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第二期出资为人民币_____万元。

第三条利润分配。

公司经营产生的利润每当达到______万时,甲、乙双方同意分红,并按照5:5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四条公司的治理机构。

1、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一人作为执行董事,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公司不设监事会,仅设1名监事,任期三年。

3、公司设经理1名,由_______方任命。

4、公司设2名财务人员:1名会计,由_____方任命;

1名出纳,由______方任命。

乙方主要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第五条股份转让及追加投资。

1、公司成立起______年内,各方不得转让其在公司的股份(或部分股份),也不得在其所持股份上设立任何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权利。

2、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出现需要再增加经营资金的情况,各股东应按照各自分红的比例增加出资,公司是否需要再增加经营资金,应以全体股东同意为准。

对于吸收新股东事项,需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第六条退出机制。

因为公司由甲方实际控制和经营,如果乙方无法了解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有权提出退出。当乙方提出退出时,需要进行清算,以本协议第二条第1款约定的出资比例为准。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业务入股协议书通用篇八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一致认同,乙方作为新的投资人与甲方共同经营潍坊东旭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为该公司股东。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依据《_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订立本协议。各方按如下条款,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一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60万元(陆拾万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乙方根据公司建设厂房、采购设备的进度以及正常的流动资金需求情况适时的向公司注入以上出资。乙方在成为公司股东之后,依上述两项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第二条入股及股份的转让,依法履行了法定入股程序后,方视为乙方业已入股,成为公司股东。乙方转让股份,须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且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

第三条股东(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依公司章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依据30%的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利润,承担公司亏损;。

3、对成为公司股东之前的公司经营利润不享有任何权益、对营业损失及债务亦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成为公司股东之后,若由于公司清偿乙方成为股东之前的债务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和业务工作。

5、应按本协议书之约定及时支付相应款项。

第四条承诺。甲方承诺,潍坊东旭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系合法注册,现依法经营的合法公司,否则,向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如还有其他损失,应据实赔偿。

第五条违约责任。乙方若迟延支付款项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应给予相应的赔偿;若甲方因重大过错,致使公司遭受资金损失的,应当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及其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并且须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书共两份,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业务入股协议书通用篇九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公司,特立此协议。甲乙双方应按以下条款执行职责,履行义务。

一、乙方同意投资入股,共计股金人民币万元整,并在约定时间将资金打入甲方账户。甲方授权乙方自年月日起为甲方股东,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乙方在此期间享受比例分红及相应权益、承担相应义务以及股东责任。股金退还时按公司退股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入股期间股东相应权益:

1、享有每年按比例纯利润分红。

2、经甲方授权可享有对公司财务监督权。

3、对甲方有监督、建议权。

1、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积极协助公司内落实各项措施。

3、全力保障公司内正常运营。

4、为甲方提供相关资源,并配合甲方执行工作。

五、禁止行为:

1、乙方不拥有公司管理权。

2、乙方不得在入股期间与任何个人或团队做与甲方业务相竞争工作。

3、乙方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

七、其他事项:

1、乙方不承担入股前甲方的一切债务。

2、甲乙双方共同履行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权利及义务。

3、本协议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股东签字:

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业务入股协议书通用篇十

甲方(出租人):身份证号:

地址:

乙方(承租人):公司名称:

地址:

根据《_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保证对乙方承租的土地拥有相关的合法权利。

二、土地承包的地址、面积和方式。

承包土地所在地址:,承包的面积为亩,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承包方式为租用。

三、承包的期限为。

自年日止。

四、承包用途: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土地种植蔬菜等。

五、承包费用及支付方式。

收的其它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2、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参与乙方的经营,第一年的小季(时间:年月日到年月日)免租金,第二年起的以分红的方式,根据效益来分配,乙方拿出利润的每亩占百分之的标准作为甲方的红利,乙方保障甲方的每年的红利不低于土地的租金,否则乙方按土地的租金支付给甲方,土地租金每年小季每亩元,每年整年每亩元。

3、乙方每年有义务拿出利润的做组里的公益事业,拿出利润的做村里的公益事业。

六、甲乙双方的权力。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时履行合同的各项义务。

2、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任何的生产经营活动。

3、租用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好与周边各方面的关系。

4、租用期间相关政策和法律方面责任由甲方承担和处理。

5、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将同一土地权属重复租给第三方,乙方也不得将此土地转租。

6、租用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租金,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少租金。

7、乙方对蔬菜等农作物有绝对处置权。

8、乙方在租期结束不能残留废弃物影响甲方开展生产及劳作。

七、其它。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经当地相关法律部门解决。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业务入股协议书通用篇十一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用其方面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管理经验为甲方进一步提高公司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干股保底分红的方式对乙方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定力以下协议:

1、干股:指经公司股东同意记载在股东名册但不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股份,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干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2、分红:指公司年终税后的可分配的净利润。

1、乙方干股比例:甲方根据乙方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甲方同意让渡干股保底分红给乙方,即甲方可让渡其依法所享有的公司分红权保底给乙方。乙方的干股比例为10%,即乙方可以获得公司年度之净利润的10%。乙方的权限仅限于此,其作为干股持有人并非公司法意义的股东,不享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权利,不承担公司法或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义务。乙方不得以此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干股(分红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等。

2、业务提成:乙方作为甲方经营管理人员,享有基本工资元/月(入职后第三个自然月按此标准执行,及20xx年12月1日开始),乙方拓展业务按其业务开拓的业务收入提取业务提成,业务提成按其开拓业务收入的10%提取。业务提成时间为新业务进场经营三个月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保底分红的取得:为保证乙方分红利益,采取保底分红方式进行在扣除应交税款后,甲方按以下方式将乙方可得分红给予乙方。

3.1、乙方享受保底分红费用为每年不低于人民币(不含税),协议签订后第7个自然月十五日内预提保底分红金额的40%,及人民币整,另60%在第13个自然月确定乙方可得分红的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可得分红支付给乙方,不足人民币的按元计算。

3.2、乙方取得的干股分红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4、乙方的职权、职责得由公司另行规定。

1、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干股的同时,须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担任甲方经理职位,负责甲方的工作,劳动合同年限不得低于壹年。

2、乙方在任职期间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享受工资等福利待遇。

1、本协议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届满;

2、合作期限届满后,乙方不在享有本协议约定的干股份额,除双方在到期日之前签署书面协议,续展本合同期限。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干股股份、分红等情况以及保密协议要求的若干事项,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终止乙方享有干股的权益,造成甲方损失的须赔偿甲方的损失。

如果发生由本合同引起或者相关的争议,双方应当首先争取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裁决。

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业务入股协议书通用篇十二

甲方:

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相互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________。本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 公司住所地为:_______

第二章 宗旨以及经营范围

第四条 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国内贸易、商品进出口经营、酒类生产经营、经济信息咨询

第三章 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以及比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贰仟伍佰万 _万元,新建“义门陈宜宾珙县原酒基地”,总计贰仟伍佰万万元。

第七条 出资方式为自然人;出资比例:

出资人民币_万元;占公司股份的_%,;

第四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乙方在本协议签字后_天内,必须按协议办理认缴出资的手续,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公司所有。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 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

(四)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 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股份;

(六) 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第十条 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 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二) 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 依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四)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五) 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六) 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七) 保守公司秘密。

(八) 《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股东会

第十一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九)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

(十) 对公司合并、分立、改变经营范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十一) 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每五万元人民币为一个表决权。

对于以上所列事务外的一般事务,实行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按本协议规定按时召开。

临时会议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提议召开,但应当于会议召开7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行使委托书载明的权利。

股东经通知后既不参加股东会又没有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

如有恶意或明显故意不通知部分股东而召开股东会,致使部分股东未能参加股东会时,该次股东会所作决议无效,应重新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

第十五条 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制作书面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决议上签名。 会议记录和书面决议应妥善保存。

第六章 董事会

第十六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甲方担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设立副董事长一名,日常经营支出 5000元以上均需要副董事长或董事长签字批准。

第十七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缺任时,由副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代行董事长的职权。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实行三分之二多数成员通过原则。

董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重大事项,也可随时召开。

第十八条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应于 2 日前通知董事、总经理、监事,如遇紧急情况,可提前 3小时通知,如上述人员经两次以上通知且推迟一次会议时间后仍不参加会议,视为自动放弃相应权利,董事会所作决议有效。

董事会会议应制作会议纪要和董事会决议,参加会议人员均应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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