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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事件民事赔偿协议书 打架民事赔偿案由(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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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事件民事赔偿协议书 打架民事赔偿案由(9篇)
2023-01-10 02:18:02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打架事件民事赔偿协议书(推荐)一

现对二人做以下处罚决定:

1.对二人扣发当月奖金并处以罚款**元。

2.二人要针对此次打架事件做检讨。

....

特此通告

x年xx月xx日

有关打架事件民事赔偿协议书(推荐)二

学校无小事,安全最重要,事事必安全,安全工作是我们开展一切工作的基本保证。为确保学生宿舍各类突发事件(含一般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学生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维护学校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生生命、财产的火灾、水灾、疾病以及人为的破坏等安全事件。

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人员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人员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学生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校长室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1、加强宿舍的消防安全教育,请消防教官讲有关消防自救知识,提高学生的消防自救能力。

2、在学生宿舍内,为防止学生私自接用电器,引发不安全事故发生,生活老师随时检查电源插座,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进行检修。

3、和消防官兵建立手拉手的关系,定期或不定期地到校培训有关人员,提高宿管老师的防火灭火能力。

4、宿舍内和晚自习教室内禁止焚烧一切物品,与火有关的物品一律不准带入宿舍和晚自习教室。

5、火情就是命令,要求全体师生提高防范意识,凡在第一时间内发现火情者,必须立即报告生活老师、值班领导,并根据情况,积极采取措施灭火。一旦火情严重或判断火情有蔓延趋势时,立即拨打“119”火警。打开所有的安全通道,并疏散学生到安全地带。

1、禁止学生在宿舍区域内追跑打闹,打架斗殴,喝酒,娱乐,严禁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宿舍,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发现问题或出现意外情况,应及时汇报,采取妥善措施进行处理。

3、住宿生在校期间,不允许学生出校门,确需出校门的,必须持有班主任或相关年级、德育处的证明,方可出入。

4、不定期检查宿舍楼安全防范设备,加固宿舍楼护栏,修理门窗,检修水电,普及安全常识,防患于未然,尽量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5、对住宿生实行严格的宿舍管理。学生宿舍一律不得留宿他人,不许非住宿生进入宿舍,不允许住校生私自出校门,有事需在外住宿的,必须履行书面请假制度,并明确投宿地址与电话,便于老师及时联系。

6、学生在宿舍区内发生意外事故,发现人员应立即予以制止并采取基本的救治措施。同时,立即报告宿管处,通知学校领导或年级组长、班主任,情况严重者,拨打“120”急救电话,并积极与家长进行联系。

7、住校学生在校期间(白天或晚上)若突发疾病出现意外,宿舍管理人员或相关知情人员,必须首先报知校领导、年级组长、班主任、,并争取在第一时间内送往就近医院救治。

8、住宿生不许把贵重物品放在宿舍,如有物品丢失应迅速报告生活老师并提供线索,以便查找。

1、学校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生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在食品和食堂用料的采购、存储、加工和供应、销售等各个环节,加强管理和监督。

2、定期组织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进行食品卫生、营养知识、食品加工知识的培训,使他们了解《食品卫生法》等法规的基本精神及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严格落实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行培训后上岗制度。凡未取得健康证和未参加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学校食堂工作。

3、安排专人管理校内食堂,定期和不定期对食堂进行检查;定期召开食堂承包人会议(作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平均每学期联系卫生防疫部门检查1—2次;经常征求师生对食堂饮食卫生和食品质量的意见,督促食堂不断改善食品加工条件,提高食品质量,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4、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提高师生防范能力;增加投入,改善学校食堂就餐条件,减少师生外出就餐次数,防患于未然。

5、若遇学生出现食物中毒现象,首先由校医进行初步诊断,再由班主任联系家长,将学生送往医院救治;同时,宿管处、政教处、总务处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并报主管局和派出所备案。

1、生活老师随时对学生密切观察,发现学生有异常状况时(如脸色苍白、恶心呕吐、肚疼等),应仔细询问,查明原因,并建议学生到医院接受治疗。学生到医院应有生活老师陪同。

2、若学生出现严重情况(如晕厥、腹泻不止、大出血、内出血、骨折等),生活老师应立即与值班领导、德育处联系,同时将患病学生送往就近医院。值班领导立即将情况报告给分管副校长、校长,同时通知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食堂协查事件原因。若不能由学校护送者,应立即拨打120(至少三次)。发生费用由学校先行垫付。

3、在将患病学生送往医院的同时通知学生家长。

4、学校行政人员在到达出事现场后应立即参与解决问题。

1、严格来客登记管理制度,禁止非住宿生进入宿舍楼。

2、上课期间,学生宿舍楼上锁,任何人不得随意出入。

3、做好值班安排,保证每天24小时有人员值班;为值班室人员配备手电、电话等设备,值班人员要昼夜在宿舍楼内巡视发现问题马上报告,安排保卫人员,昼夜在校内流动值班。

4、全体师生提高防范意识,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查问。一旦在宿舍楼内外发现有可疑人员或有撬门、砸锁、有偷窃行为的人,立即向学校领导、值班人员通报,并将其带至值班室进行询问、备案、登记,情节严重者,扭送派出所。

5、未涉及到的突发事件,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及时处理,控制事态扩大,尽量减少损失。

有关打架事件民事赔偿协议书(推荐)三

第一条为了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维护旅馆、旅客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向社会公众提供住宿服务的宾馆、饭店、旅店、酒店、大厦、山庄、会所、客栈、招待所、家庭式旅馆,以及向社会公众提供计时休息或者住宿服务的洗浴、度假等经营场所(以下统称旅馆)。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消防、卫生、旅游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旅馆业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开办旅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对经营场所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二)房屋建筑安全,经营场所消防设施、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三)安全出口不少于两个;利用地下空间开办旅馆的,安全出口直通室外。

(四)客房内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四平方米。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申请开办旅馆,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旅馆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使用证明,标明房间号、服务台、安全和消防设备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入口等的旅馆方位图及其内部平面图;

(三)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合格证明;

(四)旅馆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旅馆的开办条件进行实地勘验,作出书面决定;对外承诺的时限少于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承诺的时限内作出书面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应当作出许可的书面决定,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七条旅馆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重要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登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原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旅馆因装修、改建、扩建等原因改变原有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当重新办理消防安全合格证明。

第八条旅馆应当建立治安保卫组织或者配备治安保卫人员。治安保卫组织和人员应当经常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检查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治安案件。

第九条旅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使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系统软件由公安机关免费提供。

星级旅馆还应当在其出入口、通道、电梯及其他公共区域安装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

旅馆应当加强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和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公共安全图像信息资料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日。

第十条旅馆应当建立住宿登记制度。

旅馆应当在入住登记处等醒目位置设置相关标牌,告知旅客应当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入住登记。

旅馆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工作。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由旅客按规定项目填写《住宿登记表》。

第十一条已安装使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旅馆,应当如实将旅客身份证件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在旅客入住后三小时内传送到旅馆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公安机关。

第十二条旅馆应当建立全天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旅馆门卫值班人员应当掌握进出人员情况,必要时可以要求来访者出示身份证或者询问其被访者姓名、住宿房间号。旅馆其他值班人员应当按照值班制度的规定履行巡查职责,维护住宿人员的合法权益和旅馆的正常秩序。客房钥匙由客房值班人员负责管理的,应当凭住宿证对号开启房门。

第十三条旅馆应当设立旅客行李物品保管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实行财物保管的登记、交接和领取制度,注意查询、发现可疑及危险物品。对旅客交付保存的现金及贵重物品应当单独存放在保险柜(箱)。

旅馆为旅客提供机动车保管服务的,应当建立相应的保管制度,办理保管手续,向旅客出具保管凭证,履行保管义务。

第十四条旅馆应当建立治安情况报告制度。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行迹可疑人员、违禁物品以及发生治安案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不得知情不报或者纵容、隐瞒、包庇。

第十五条旅馆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出卖、出租、出借《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出让《特种行业许可证》;

(二)对入住旅客不验证、不登记;

(三)为无有效身份证件的旅客登记住宿,或者为明知其持假身份证件、冒用他人身份证件的旅客登记住宿;

(四)凭一人有效身份证件为两名以上旅客登记住宿;

(五)强迫他人接受住宿服务。

第十六条旅馆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保守旅客信息和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录入的住宿人员图像信息秘密,除公安机关和其他国家侦查机关执法需要提供以外,不得泄露。

第十七条旅客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配合旅馆服务台登记本人身份证件;

(二)遵守旅馆规章制度,爱护旅馆财物;

(三)不私自留他人住宿;

(四)自觉协助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并如实反映情况。

第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将易燃性、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以及匕首、三棱刮刀、弹簧跳刀等管制刀具带入旅馆。

禁止在旅馆内进行卖淫、嫖娼、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及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九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旅馆治安管理档案,指导、监督旅馆建立、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依法查处旅馆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

第二十条人民警察到旅馆执行公务,应当经其所属的派出所、执法机构或者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出示工作证件。

人民警察依法检查住宿人员房间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未经许可从事旅馆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取缔,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旅馆出卖、出租、出借《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出让《特种行业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旅馆未按规定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变更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旅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不如实登记、及时传送住宿人员信息的;

(二)未实行全天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的。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至(五)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旅馆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旅馆及其从业人员泄漏旅客信息秘密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住宿人员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规章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有关打架事件民事赔偿协议书(推荐)四

公司全体员工:

20xx年x月xx日中午12点左右,我公司女员工在销售过程中与x员工发生争执,并且x员工首先不理智动手打人。在这期间,我公司另一员工和x员工在操作间双方进行了二次争斗。事情处理极其不理智,犯下严重错误。这种行为:对他本人和我公司都是极度不负责任的行为和表现。已经严重违反了公司章程。现决定处理如下:

1. 对杨予以开除处理决定。鉴于杨不是事件直接引起人,留公司查看3个月。并处以500元罚款。

2. 对朝阳店经理:公司内部严重警告。并处以20xx元罚款。鉴于整个事件过程中没在现场,不予开除处理。

3. 对公司直接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公司内部严重警告。向公司董事会深刻检讨。。并处以4000元罚款。

以上事件说明,我公司上至公司领导层,下至公司员工。在工作和经营过程中,简单粗暴,没有章法,争强好胜,/fanwen/1602/ 好勇斗狠,法律意识淡薄。如果不深刻反省,今后必然会铸成大错。给公司和个人带来深深伤害。

公司在这里再次重申:

1. 任何人无论任何理由,不得打架。如果发生无论责任方在谁,通通开除。

2. 如果经理在场,没有制止或参与者,予以开除。

本决定通报公司全体员工,希望我们员工能够从以上事件,痛定思痛,吸取教训,深刻反省,引以为戒.

x有限公司

20xx年1月17日

有关打架事件民事赔偿协议书(推荐)五

   第一条为了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维护旅馆、旅客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向社会公众提供住宿服务的宾馆、饭店、旅店、酒店、大厦、山庄、会所、客栈、招待所、家庭式旅馆,以及向社会公众提供计时休息或者住宿服务的洗浴、度假等经营场所(以下统称旅馆)。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消防、卫生、旅游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旅馆业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开办旅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对经营场所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二)房屋建筑安全,经营场所消防设施、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三)安全出口不少于两个;利用地下空间开办旅馆的,安全出口直通室外。

(四)客房内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四平方米。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申请开办旅馆,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旅馆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使用证明,标明房间号、服务台、安全和消防设备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入口等的旅馆方位图及其内部平面图;

(三)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合格证明;

(四)旅馆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旅馆的开办条件进行实地勘验,作出书面决定;对外承诺的时限少于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承诺的时限内作出书面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应当作出许可的书面决定,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七条旅馆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重要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登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原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旅馆因装修、改建、扩建等原因改变原有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当重新办理消防安全合格证明。

第八条旅馆应当建立治安保卫组织或者配备治安保卫人员。治安保卫组织和人员应当经常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检查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治安案件。

第九条旅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使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系统软件由公安机关免费提供。

星级旅馆还应当在其出入口、通道、电梯及其他公共区域安装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

旅馆应当加强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和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公共安全图像信息资料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日。

第十条旅馆应当建立住宿登记制度。

旅馆应当在入住登记处等醒目位置设置相关标牌,告知旅客应当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入住登记。

旅馆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工作。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由旅客按规定项目填写《住宿登记表》。

第十一条已安装使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旅馆,应当如实将旅客身份证件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在旅客入住后三小时内传送到旅馆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公安机关。

第十二条旅馆应当建立全天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旅馆门卫值班人员应当掌握进出人员情况,必要时可以要求来访者出示身份证或者询问其被访者姓名、住宿房间号。旅馆其他值班人员应当按照值班制度的规定履行巡查职责,维护住宿人员的合法权益和旅馆的正常秩序。客房钥匙由客房值班人员负责管理的,应当凭住宿证对号开启房门。

第十三条旅馆应当设立旅客行李物品保管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实行财物保管的登记、交接和领取制度,注意查询、发现可疑及危险物品。对旅客交付保存的现金及贵重物品应当单独存放在保险柜(箱)。

旅馆为旅客提供机动车保管服务的,应当建立相应的保管制度,办理保管手续,向旅客出具保管凭证,履行保管义务。

第十四条旅馆应当建立治安情况报告制度。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行迹可疑人员、违禁物品以及发生治安案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不得知情不报或者纵容、隐瞒、包庇。

第十五条旅馆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出卖、出租、出借《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出让《特种行业许可证》;

(二)对入住旅客不验证、不登记;

(三)为无有效身份证件的旅客登记住宿,或者为明知其持假身份证件、冒用他人身份证件的旅客登记住宿;

(四)凭一人有效身份证件为两名以上旅客登记住宿;

(五)强迫他人接受住宿服务。

第十六条旅馆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保守旅客信息和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录入的住宿人员图像信息秘密,除公安机关和其他国家侦查机关执法需要提供以外,不得泄露。

第十七条旅客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配合旅馆服务台登记本人身份证件;

(二)遵守旅馆规章制度,爱护旅馆财物;

(三)不私自留他人住宿;

(四)自觉协助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并如实反映情况。

第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将易燃性、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以及匕首、三棱刮刀、弹簧跳刀等管制刀具带入旅馆。

禁止在旅馆内进行卖淫、嫖娼、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及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九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旅馆治安管理档案,指导、监督旅馆建立、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依法查处旅馆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

第二十条人民警察到旅馆执行公务,应当经其所属的派出所、执法机构或者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出示工作证件。

人民警察依法检查住宿人员房间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未经许可从事旅馆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取缔,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旅馆出卖、出租、出借《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出让《特种行业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旅馆未按规定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变更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旅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不如实登记、及时传送住宿人员信息的;

(二)未实行全天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的。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至(五)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旅馆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旅馆及其从业人员泄漏旅客信息秘密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住宿人员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规章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有关打架事件民事赔偿协议书(推荐)六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完善学校的安全防卫制度,保障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做到遇事不惊、临危不乱,制订本应急预案。

组长:王国臣副组长:王佃福

组员:胡家信贾凤勤吴启芳崔成义刘方荣

(一)校内发生火灾、漏电、房屋倒塌等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1、切断各楼层或校舍电源。(电工:吴少忠负责)

2、发生火警,先以灭火器扑灭;火势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师生被埋入,急打“110”,并有组织地进行抢救。(指挥:王佃福;报警:周斌)

3、迅速向校长和有关负责人报告

4、开通全部安全通道,学校教师、保安和其它员工组织学生撒至安全地带,并组织学生救灾。(王国臣负责指挥)

5、配合消防、医院等单位,做好自救工作。(吴启芳指挥)

6、尽可能保护好现场,做好有关涉及本案的有关证人证事记录。(崔成义负责)

(二)学校食堂发生中毒事件的应急预案

1、凡就餐后,师生出现不明病因的肚痛、胸闷、恶心、乏力昏沉、呕吐、水泻等症状,各班主任、值周、楼层值日老师应马上报

1告校长或校长办公室。(王佃福负责)

2、迅速与学校医务室取得联系,采取就地救护。

3、由校长或校长办公室就事态情况迅速采取救护措施。

4、对食堂中的预留食品、蔬菜样品由食堂主任负责送交校办,由校长办公室对这些预留样品实行封存。(潘树祥负责)

5、校长或校长办公室就事态发展情况迅速与家长联系,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张学玉负责)

(三)校外不法人员进入校内实施暴力或抢劫事件应急预案。

1、来人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应力加阻止,不得放行。(胡家信负责)

2、来人已强行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应即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

3、校内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凶、行窃、斗欧、抢劫、劫持人质、放火、破坏公私财物,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①迅速报警(110)。

②迅速报告校值班人员。

③对歹徒进行劝阻或制服,保护在场师生安全。

④迅速报告校长或校长办公室。

⑤为防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应关闭校门。

⑥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4、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证和其它犯罪情节,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凶器,保护好案发现场。

5、组织校内力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四)住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住校学生突发摔伤、患病、打架等情况,值勤、值夜的教师,

要依靠班子值日,校保安人员,迅速控制事态发展,采取自救,特别是熄灯后发生的事情,要采取迅速、果断的措施,把影响缩小到最小范围?

2、就事态发展情况,迅速报告校长、其他主管负责人或报警。

3、迅速与学生家长联系,如情况许可由家长陪同一起去医院。(潘树祥负责)

4、对女学生发生的突发事件,在就地自救或去医院途中一定要由值夜女教师陪同。

5、记录有关与本案相关的过程及证人证事。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1、当社会上出现流行病疫时(如“非典”“流感”“甲肝”等),凡师生中出现与该病相似的症状时,各班主任要马上报告校长或校长室,并及时与该生家长联系。

2、对该学生所在班级及任课老师办公室进行布控,对全校公共场所,尤其是布控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

3、坚决杜绝染病学生带病来校,必须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已康复并不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准来校上课。

4、对可能受到危害的该班学生和该班任课教师遵照县局及县疾病控制中心指示,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根据上级指示,随时采取进一步措施。

5、在有关部门指导下,采取一系列防范及保护措施。

(六)学校其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如遇傍晚突然停电,各年级应启动预警措施,各楼层值岗第

一时间到位指挥,要求最短的时间内每班一名教师负责管理。校长室成员无特殊情况接到值班领导电话后必须到现场参与管理。

①行政班子值班人员应马上指挥生活区值周老师,各楼层值日老师,让学生坐在教室静候;如正值下课,就寝前,学生在走廊、楼梯、盥洗室、厕所等,则要学生在原地站立,等自己的眼睛已适应黑暗时,再慢慢回教室或寝室,坚决阻止学生在此时抢跑,追逐,推搡;

②马上开启过道、扶梯平台的应急灯和学校备用其它照明用具;

③晚上停电期间有关问题决策人员:吴少忠;

④恢复通电后,各班负责管理教师应及时回收残余蜡烛,严禁将蜡烛带入寝室。

2、如遇食堂停气,造成中餐、晚餐不能供应时。

①食堂主任应马上报告主管校长;

②全体班主任应延迟离岗,重新组织学生回教室,安排相关活动;

③迅速与供热单位联系,摸清情况;

④迅速组织相关食品,分发给学生;

⑤严禁学生私自外出就餐。

活动组织者或第一个接警者或首位发现突发事件的教师,为该预案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以学校利益、师生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组织、指挥、抢救、控险等报警任务,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及时做好组织、抢救和报告工作,如接警后拖延、推委等,一律视为玩忽职守、失

职或渎职。学校视失职情况追究失职者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严肃的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全校教职工教要把抢救、保护学生生命安全视为第一要务,不得临阵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关己的回避脱逃手段,否则,将视作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给予降级、撤职、解聘、待岗等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由当事人(第一个报告者或知情者),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中主管负责人的召集下,在案发2小时内,认真、仔细、如实填写《红河镇庄皋小学突发事故处理一览表》,以备查用。

有关打架事件民事赔偿协议书(推荐)七

旅馆应当建立治安保卫组织或配备专职或兼职治安保卫人员。治安保卫组织和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1、应当经常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2、检查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3、协助公安部门调查处理治安、刑事案件

《旅客须知》

根据《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的有关内容,住宿旅客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旅馆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旅馆工作人员管理,爱护旅馆财务

二、军人、人民警察、专职守护押运人员等携带的枪支弹药,必须按规定交旅馆所在的军事部门或公安部门寄存保管。

三、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及匕首、三棱刮刀、弹簧跳刀等管制刀具带入旅馆。

四、严禁在旅馆内进行卖淫、嫖娼、吸毒、赌博、传播淫秽物品及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

五、自觉协助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并如实反映情况。

百客酒店治安管理制度

1认真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2认真搞好安全防火防汛工作严禁使用明火.

3禁止旅客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

4禁止在旅馆内卖淫嫖娼

5禁止在旅馆内赌博吸毒

6禁止身份不明或犯罪分子入住

旅馆治安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治安管理制度

1认真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搞好安全防火防汛工作严禁使用明火.3禁止旅客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

4禁止在旅馆内卖淫嫖娼

5禁止在旅馆内赌博吸毒

6禁止身份不明或犯罪分子入住

有关打架事件民事赔偿协议书(推荐)八

第一条为了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维护旅馆、旅客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向社会公众提供住宿服务的宾馆、饭店、旅店、酒店、大厦、山庄、会所、客栈、招待所、家庭式旅馆,以及向社会公众提供计时休息或者住宿服务的洗浴、度假等经营场所(以下统称旅馆)。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消防、卫生、旅游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旅馆业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开办旅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对经营场所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二)房屋建筑安全,经营场所消防设施、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三)安全出口不少于两个;利用地下空间开办旅馆的,安全出口直通室外。

(四)客房内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四平方米。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申请开办旅馆,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旅馆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使用证明,标明房间号、服务台、安全和消防设备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入口等的旅馆方位图及其内部平面图;

(三)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合格证明;

(四)旅馆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旅馆的开办条件进行实地勘验,作出书面决定;对外承诺的时限少于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承诺的时限内作出书面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应当作出许可的书面决定,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七条旅馆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重要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登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原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旅馆因装修、改建、扩建等原因改变原有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当重新办理消防安全合格证明。

第八条旅馆应当建立治安保卫组织或者配备治安保卫人员。治安保卫组织和人员应当经常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检查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治安案件。

第九条旅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使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系统软件由公安机关免费提供。

星级旅馆还应当在其出入口、通道、电梯及其他公共区域安装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

旅馆应当加强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和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公共安全图像信息资料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日。

第十条旅馆应当建立住宿登记制度。

旅馆应当在入住登记处等醒目位置设置相关标牌,告知旅客应当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入住登记。

旅馆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工作。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由旅客按规定项目填写《住宿登记表》。

第十一条已安装使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旅馆,应当如实将旅客身份证件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在旅客入住后三小时内传送到旅馆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公安机关。

第十二条旅馆应当建立全天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旅馆门卫值班人员应当掌握进出人员情况,必要时可以要求来访者出示身份证或者询问其被访者姓名、住宿房间号。旅馆其他值班人员应当按照值班制度的规定履行巡查职责,维护住宿人员的合法权益和旅馆的正常秩序。客房钥匙由客房值班人员负责管理的,应当凭住宿证对号开启房门。

第十三条旅馆应当设立旅客行李物品保管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实行财物保管的登记、交接和领取制度,注意查询、发现可疑及危险物品。对旅客交付保存的现金及贵重物品应当单独存放在保险柜(箱)。

旅馆为旅客提供机动车保管服务的,应当建立相应的保管制度,办理保管手续,向旅客出具保管凭证,履行保管义务。

第十四条旅馆应当建立治安情况报告制度。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行迹可疑人员、违禁物品以及发生治安案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不得知情不报或者纵容、隐瞒、包庇。

第十五条旅馆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出卖、出租、出借《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出让《特种行业许可证》;

(二)对入住旅客不验证、不登记;

(三)为无有效身份证件的旅客登记住宿,或者为明知其持假身份证件、冒用他人身份证件的旅客登记住宿;

(四)凭一人有效身份证件为两名以上旅客登记住宿;

(五)强迫他人接受住宿服务。

第十六条旅馆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保守旅客信息和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录入的住宿人员图像信息秘密,除公安机关和其他国家侦查机关执法需要提供以外,不得泄露。

第十七条旅客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配合旅馆服务台登记本人身份证件;

(二)遵守旅馆规章制度,爱护旅馆财物;

(三)不私自留他人住宿;

(四)自觉协助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并如实反映情况。

第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将易燃性、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以及匕首、三棱刮刀、弹簧跳刀等管制刀具带入旅馆。

禁止在旅馆内进行卖淫、嫖娼、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及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九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旅馆治安管理档案,指导、监督旅馆建立、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依法查处旅馆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

第二十条人民警察到旅馆执行公务,应当经其所属的派出所、执法机构或者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出示工作证件。

人民警察依法检查住宿人员房间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未经许可从事旅馆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取缔,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旅馆出卖、出租、出借《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出让《特种行业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旅馆未按规定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变更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旅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不如实登记、及时传送住宿人员信息的;

(二)未实行全天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的。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至(五)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旅馆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旅馆及其从业人员泄漏旅客信息秘密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住宿人员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规章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有关打架事件民事赔偿协议书(推荐)九

尊敬的领导:

您好!

今天,我怀着万分的愧疚及懊悔给您写下这份检讨书,以向您表示我对叫人打架这种恶劣行为的深痛恶绝及决心。

今天下午,我和xx发生了口角,由于一时冲动,我把xx打伤了,事后想想,这次打架我有很大的责任,我不应该因为他先挑衅我而失去控制,让冲动控制我的理智;我也不应该想当然的认为武力才是解决同事间矛盾的最佳方法。

早在我们刚踏进这个工厂的时候,您就已经三令五申,一再强调:全厂同事有了矛盾,自己解决不了可以找我,绝对不可以叫人,不可以掺杂社会成分。

其实,领导你的反复教导言犹在耳,严肃认真的表情犹在眼前,我深为震撼,也已经深刻认识到此事的重要性,于是我一再告诉自己要把此事当成头等大事来抓,不能辜负领导对我们的一片苦心。

而语言上的迟缓,思想上的麻痹更是有我身上体现无疑。

然而,正如xxx说过的那样-——当你把一件是看得十分重要的时候,磨难和失败就接踵而来了。

我知道这次我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这些小阶级主义的错误让我脱离了领导你的教导以及伤害了你和同事对我所寄托的希望。

至此事之后,我保证以后绝不会再有这种事情发生。

我要通过这次事件,提高我的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措施。

我有决心、有信心改正!

希望别的同事以后不要犯这样的类似错误,虽然一时痛快,但是失去了一个朋友,多了一个敌人。

如果可能,我希望和xx同事重新做朋友。

此致

敬礼!

检讨人:xxx

20xx年x月x日

上班和同事打架检讨书(三)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您好!怀着深深的歉意向您递交我的书面致歉信。十分抱歉让您在百忙之中还要处理我的事情! 关于x月x日我在公司与x同事争吵并发生肢体冲突的事件,事情的经过大致是这样的:

x同事之前联系的客户因为不太满意公司的订单的一条细则,要求重新修改订单。x同事按照公司业务规章,或许是考虑重新修改太过麻烦。不予可以重新修改,我见此情况,为了挽留客户就督促吴同事尽快按照客户要求重新修订。就这样几句言语不和,我开始与吴同事谩骂起来。 争吵的经过大致是这样的。

针对此次事件,我知道影响恶劣,首先是在客户面前发生这样的事情,对于公司的形象是一次严重的摧残。其次,此次事件暴露出我原先就跟x同事存在不合纠纷,最后通过这样一次口角爆发出问题。 领导,在此我真的觉得很对不起。这件事整体来看,还是我先动的口角,主要责任在于我。为此,我要对您做深深的道歉。

我向您发誓,我保证今后再也不会跟同事争吵了,我今后遇事都退一步,这样就可以海阔天空。我要好好反省这次错误,尽快地向你递交此次错误的检查。为了更好更快地翻过这一页,我要尽量跟x同事修补回关系,为了一个良好的公司工作同事关系而努力。

此致

敬礼!

检讨人:xxx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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