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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就业困难申请书如何写 居民就业困难申请书如何写的(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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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就业困难申请书如何写 居民就业困难申请书如何写的(五篇)
2023-01-10 04:23:30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居民就业困难申请书如何写一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以产业升级转型为导向,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积极开展劳动保障“个性化”服务和“网格化”就业实名制服务,深入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实施特色产业工人培训、订单定向培训、技能人才提升培训、技术能人创业培训、就业困难群体技能培训“五大”创业就业培训,大力推行就业援助巡回服务、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等工作,努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持续扩大就业规模,有力地促进了城乡劳动者就业更加充分和体面就业。截止4月底,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75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45.03%;城乡失业人员再就业115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42.17%。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就业21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41.99%;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新增3699人,完成目标任务的46.32%;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开展创业培训30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开展就业培训187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62.57%;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95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29.12%;劳务转移输出9531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2.82%;实现劳务收入34107.1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40.60%;成功向富士康项目输送647名人员,完成目标任务的110.41%;落实社保、岗位、培训等各项补贴94.028万元。

(二)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认真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加强宣传、执行和征缴基金力度,进一步扩大社保覆盖面;对被征地农民社保费用,采用新账不欠、旧账尽快了断的方式,对欠费及时进行清理,积极向市政府争取支持,力争将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社保体系,努力实现“应保尽保,人人享有”;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建设、社保基金监督和两定机构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完整和效益最大化;认真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选择”门诊统筹制度;全力配合做好医保关系转移宣传工作,并做好政策咨询解释和手工办理转移工作,积极完善医疗保险药品和医疗服务谈判定价机制、深化付费方式改革、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努力减轻参保人员的就医负担。截止4月底,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5.02万人,参保率达79.9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25.53万人,参保率达98.36%;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新增931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新增1931人;生育保险参保新增1007人;工伤保险参保新增1064人;失业保险参保新增727人;为31571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调整金额合计675.63万元,人均月调整金额214元;有964人次享受“可选择”门诊统筹报销2.40万元,报销比例达48.58%;办理医保关系转移137人,其中转入79人,转出58人。

(三)人力资源开发取得积极进展。围绕我区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将高校毕业生作为主要储备对象,借助鼓励政策和招聘手段,有组织、有目的地将我区经济发展所需的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物流、服务业等重点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紧缺高层次人才配置到各企事业单位,并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着力以人才结构优化引领和助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截止4月底,共为驻区企业引进各类大学毕业生153名,完成目标任务的25.5%;保持全区每个村(涉农社区)有2名大学生志愿者,“支教”大学生志愿者58名,完成目标任务的75.32%;“支医”大学生志愿者23名,完成目标任务的115%;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8名,完成目标任务的40%;新增副高级职称技术人才46名,完成目标任务的92%;正式启动了2012年我区面向社会公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积极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及时化解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事件,并结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加强宣传并积极开展了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专项检查活动。同时,及时启动了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加大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宣传落实力度,大力推行集体合同制度,会同相关部门督促指导企业开展集体协商,深化企业民主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切实加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仲裁和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指导,积极宣传年初施行的《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人社部第17号令)。截止4月底,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65起,结案65件,投诉举报结案率达100%;主动监察用人单位137户;排查各类用人单位359户,未发现违法行为;为劳动者追讨回被拖欠的工资80.41万元,涉及劳动者28人;签订集体合同31份,涉及企业830家;签订工资集体协议5份,涉及企业5家;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14件,已结案110件,结案率达96.49%。

虽然今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目标任务均顺利推进,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被征地农民社保问题亟待解决。由于我区征地农转非人员数量庞大,且应缴纳的社保费用历史遗留欠账太多,被征地农民信访问题日趋严重,为确保我区社会稳定,恳请市委、市政府在解决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政策上给予倾斜,以便我区尽快解决在社会保险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难度大。近年来,由于我区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各项事业的不断发展,先后引入了大批项目,征用了一大批土地,致使我区征地农转非人员的数量逐年增加,而这部分人员在被征地后,均由征地部门按相关政策为其购买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导致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数减少,为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带来了较大困难,因此,恳请市委、市政府在下达扩面目标任务时,予以充分考虑,确保我区年度目标能顺利完成。

(三)圈城待遇差距较大。青白江区地处成都市二圈层,各项工作、政策均按照二圈层予以执行,但在工资待遇上却一直处于二圈层最低,与三圈层持平的状况,这导致了我区引进的各类人才大量流失。因此,恳请市委、市政府能在制定各项资金补贴政策上给予一定倾斜(即:在各类资金补贴政策上享受三圈层待遇),切实解决人员待遇问题,以推动我区各项工作的全面、顺利开展。

按照“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青白江”发展目标,区人社局将充分发挥民生后勤保障部门的作用,坚持以“人才优先、民生为本”为工作主线,以“创先争优、改革创新”为工作动力,以“统筹城乡、一体发展”为目标取向,进一步整合资源,强化管理服务,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和坚实的社会保障基础。

(一)突出公平就业,努力促进城乡就业更加充分。一是把帮扶困难企业与稳定就业岗位紧密结合,全面落实各项补贴政策,大力开发新的更多就业岗位,以稳增长保就业。二是以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为依托,优化完善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络,全面实施“人居为主、画地为格、责任到人”的单元管理模式和就业实名制动态管理,加快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继续规范和完善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部门联动、政策支持、服务多样的创业带动就业模式。四是积极深化“订单、定向、校企合作”培训模式,严把培训质量关,逐步实现就业培训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确保全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城镇新增就业3900人以上(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700人以上);农村富余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7500人以上;开展就业培训5100人以上;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85%,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100%;促进1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3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

(二)突出人人享有,努力促进社保体系更加完善。一是继续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等群体参加社保,并稳妥解决因历史原因而未参保的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二是不断优化社保经办机构的服务水平,并充分发挥社会资源对社保功能的服务作用,力争在促进购买服务和业务外包方面取得新进展。三是充分发挥耕保基金帮助农村居民参保缴费的作用,全力做好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扩大社会保险制度受益面。四是巩固和深化基金监管工作成果,加大从源头上防范基金风险的力度,并继续加强对“两定机构”监管力度,确保基金健康平稳运,确保全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新增人数1.5万人;全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8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3.03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6.94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9.31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6.77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6万人,参保率达90%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以上,基本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

(三)突出人才优先,努力促进人才结构更加优化。一是积极鼓励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物流、服务业等重点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二是开展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市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选拔工作,增加高级人才总量。三是抓紧培育和引进一批能够满足产业发展需求的高技能人才,不断优化人力资源结构,逐步提升生产一线人才的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四是积极引进一批在文化、教育、卫生、旅游等经济社会领域引领和支撑行业和产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五是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快大学生创业产业园、人才工作站等高层次人才载体建设,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加快培养自主创新、转型升级急需的紧缺人才。确保全年为驻区企业引进各类大学毕业生600名;为我区引进各类高层次、紧缺性事业人员230名以上;选派78名城区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支援农村基层建设;全区每个村(涉农社区)有2名、城镇社区有1名大学生志愿者,“农村中小学特岗教师计划”志愿者75名,“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志愿者20名。

(四)突出柔性协调,努力促进劳动关系更加和谐。一是全面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建立灵活的工资增长机制,确保全区企业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二是加巩固深化和谐劳动关系乡镇、街道成果,全面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三是继续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和企业内部劳动关系协调能力,及时灵活处理案件争议,最大限度地将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四是加强执法检查,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同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进一步加大劳动违法案件和群体性突发事件查处力度,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全年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达100%;处置因劳动关系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率达100%;城镇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9%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已建工会的非公有制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分别达95%和85%;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对规模以下小企业的覆盖率达到6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当期结案率达95%以上。

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居民就业困难申请书如何写二

大学生就业率

为更具体、准确地反映大学毕业生毕业时的状况,本次调查将毕业生被调查时的状况分为10类,每一类毕业生所占的比例如表1所示。

从被调查的毕业生总体统计来看,毕业生毕业时“已确定单位”的比例为43.5%,“升学”与“出国/出境”的比例合计为16.8%。如果将表1中第1~6项均视为“确定去向”的话,则刚毕业的大学生“就业率”达到了71.9%。

从学历层次的比较来看,就业率呈现两头高中间低的特点:博士生和硕士生的就业率最高,均为86.2%;其次是专科生,为79.7%;本科生的就业率最低,为67.4%。

从性别之间的比较来看:男性大学生就业率显著高于女性。男性大学生就业率为77.3%,女性为65.9%,两者相差11.4个百分点。性别差距主要体现在“已确定单位”和“自主创业”两项上,男性分别高出9.8和1.3个百分点。

从学校类型的比较来看:高职大专院校的大学生就业率最高,为78.1%;其次是“211”(包括“985”)重点大学,为75.5%;普通本科院校排第三,为75.4%;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就业率最低,仅为44.3%。

从学校所在地的比较来看:东、中、西部地区高校之间存在显著差异,西部地区高校的大学生就业率远低于东部和中部。东、中、西部高校的就业率分别为80.3%、74.0%、58.1%。

起薪比较

收入是反映就业状况的关键指标之一。在本次调查中,由已经确定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对自己的起薪进行了估计。为了排除奇异值,我们只统计了月起薪在500~20000元之间的观测值。统计结果显示,20__年高校毕业生月起薪的算术平均值为3378元。

毕业生的起薪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学历越高起薪越多。从算术平均值看,专科生为2285元;本科毕业生为3278元;硕士为5461元;博士为8800元。

第二,性别之间存在差异:从算术平均值看,男性为3579元,女性为3094元,两者相差485元。

第三,学校类型之间存在差异:从算术平均值看,“211”重点高校为3157元,一般本科院校为3793元,高职院校为3291元,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为2610元。这一结果表明学校层次高并不能直接带来高收入,收入差异主要因学历、职业、就业地点等而不同。另外,统计结果也与所选样本有关。

第四,就业地区之间存在差异:从算术平均值看,京津沪为5419元,东部地区为3148元,中部地区为2882元,西部地区为3167元。地区之间呈现中部低、两头高的特点。最高与最低收入之比为1.88倍。

第五,就业地点之间存在差异:省会城市或直辖市的平均收入最高,为3791元;地级市的平均收入为3033元;县级市或县城的收入平均为2656元;乡镇和农村的收入分别为2518元和2485元。最高与最低收入之比为1.53倍。

第六,工作单位性质之间存在差异,11个单位类型按照平均起薪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依次为:(1)科研单位4620元;(2)三资企业4420元;(3)高等学校4025元;(4)国有企业3703元;(5)国家机关3536;(6)其他事业单位3195元;(7)其他企业3121元;(8)医疗卫生单位3030元;(9)中小学2983元;(10)私营企业(民营、个体)2914元;(11)乡镇企业2347元。最高与最低收入之比为1.97倍。

第七,工作类型之间存在差异:企业管理工作、专业技术工作、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收入位居前三甲,分别为3724元、3597元和3577元;商业和服务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的收入居中,分别为3139元和3012元;最低的是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收入分别只有2577元和2386元。最高与最低收入之比为1.56倍。

第八,行业之间存在差异,19个行业按照平均起薪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依次为:(1)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软件业为4501元;(2)金融业为4181元;(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地质勘查为3770元;(4)房地产为3590元;(5)水利环境公共设施管理为3576元;(6)文化体育娱乐为3469元;(7)电力、煤气和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为3310元;(8)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为3285元;(9)采矿业为3221元;(10)卫生、社会保障与福利为3109元;(11)教育为3090元;(12)建筑业为2956元;(13)制造业为2935元;(1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为2907元;(15)农林牧渔为2876元;(1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为2736元;(17)批发零售为2718元;(18)居民服务为2708元;(19)住宿餐饮为2600元。最高与最低收入之比为1.73倍。

就业满意度

由于高校毕业生找工作有充分的选择权,因此毕业生对自己所找到工作的满意程度较高。在已经确定就业单位的毕业生中,有13.7%的毕业生对找到的工作感到非常满意;51.1%的毕业生感到满意;32.4%的毕业生感到一般;2.5%的毕业生感到不太满意;只有0.4%的毕业生很不满意自己的工作。

毕业生的就业满意度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学历之间存在差异:博士生的满意度最高,其次是硕士生,再次是专科生,本科生的满意度最低。

第二,就业地区之间存在差异:在京津沪地区就业的满意度最高,在中部地区就业的满意度最低,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之间没有显著的差异。

第三,就业地点之间存在差异:城市越大满意度越高,在省会城市或直辖市就业的满意度最高,其次是地级市,第三是县级市或县城,第四是乡镇,在农村就业的满意度最低。

第四,工作单位性质之间存在差异,11个单位类型按照满意度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依次为:(1)国家机关;(2)高等学校;(3)科研单位;(4)国有企业;(5)三资企业;(6)其他事业单位;(7)私营企业(民营、个体);(8)其他企业;(9)医疗卫生单位;(10)中小学;(11)乡镇企业。

第五,工作类型之间存在差异,7个单位类型按照满意度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依次为:(1)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事业单位管理人员;(2)企业管理人员;(3)专业技术人员;(4)商业和服务人员;(5)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6)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7)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第六,行业之间存在差异,19个行业按照满意度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依次为:(1)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2)农林牧渔;(3)文化体育娱乐;(4)电力、煤气和水的生产和供应业;(5)金融业;(6)教育;(7)房地产;(8)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地质勘查;(9)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软件业;(10)建筑业;(11)水利环境公共设施管理;(12)采矿业;(13)批发零售;(1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15)卫生、社会保障与福利;(16)制造业;(17)居民服务;(18)住宿餐饮;(19)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此外,性别之间、学校类型之间的就业满意度差异不大。

就业分布

根据已经确定就业单位者的回答,20__年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分布状况如下:

第一,按就业地区划分:在京津沪地区工作的毕业生占12.8%,在东部地区工作的毕业生占46.0%,在中部地区工作的毕业生占22.2%,在西部地区工作的毕业生占19.0%。

第二,按就业地点划分:在省会城市或直辖市工作的毕业生占52.6%,在地级市工作的占33.4%,在县级市或县城工作的占11.2%,在乡镇工作的占2.2%,在农村工作的占0.5%。

第三,按工作单位性质分:11个单位类型按照比例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依次为:(1)私营企业占38.2%;(2)国有企业占30.2%;(3)三资企业占7.6%;(4)国家机关占5.8%;(5)其他企业占4.0%;(6)其他事业单位占3.9%;(7)医疗卫生单位占3.5%;(8)科研单位占1.6%;(9)高等学校占1.4%;(10)中小学占1.2%;(11)乡镇企业占0.6%。

第四,按工作类型划分:7个工作类型按照比例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依次为:(1)专业技术人员37.7%;(2)商业和服务人员16.2%;(3)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事业单位管理人员12.4%;(4)企业管理人员11.6%;(5)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10.9%;(6)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4.7%;(7)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0.9%。从分布结构看,毕业生就业的工作类型比较分散,有5个类型的工作比例达到两位数。

第五,按行业划分:在19个行业中按比例由高到低的行业顺序是:(1)制造业为13.9%;(2)金融业为13.0%;(3)建筑业为11.5%;(4)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软件业为11.1%;(5)电力、煤气和水的生产和供应业5.5%;(6)教育为5.0%;(7)卫生、社会保障与福利4.9%;(8)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地质勘查3.6%;(9)房地产3.3%;(10)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为3.1%;(11)批发零售3.1%;(12)农林牧渔3.0%;(13)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3.0%;(14)采矿业2.2%;(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0%;(16)文化体育娱乐2.0%;(17)住宿餐饮1.5%;(18)居民服务0.9%;(19)水利环境公共设施管理0.7%。

前4个行业比例合计达到49.6%,接近一半。这4个行业分别属于以下两种类型:工业(制造业和建筑业)、新兴服务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金融业)。教科文卫体等事业部门合计占比为15.4%。

就业影响因素

毕业生就业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各种因素的相对重要性如何,应该从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供给和需求两种角度综合考虑,但是本次问卷调查对象只包含毕业生,因此统计结果只是毕业生的看法。问卷包含的影响就业的各种因素共有20种,调查统计结果中按照影响程度从重到轻的排列顺序为:1、工作能力强;2、有相关实习和工作经历;3、了解自己,扬长避短;4、了解求职岗位的要求及特点;5、形象气质好;6、学历层次高;7、应聘技巧好;8、就业信息多;9、学校名气大;10、热门专业;11、学习成绩好;12、老师的推荐;13、朋友的帮助;14、亲戚的帮助;15、往届毕业生的声誉好;16、学生干部;17、拥有就业地户口;18、性别为男性;19、是党员;20、送礼买人情。

上述统计结果表明,工作能力、实习经历、求职技巧等与就业直接相关的因素显得最为重要。学校名气、热门专业、学习成绩等与高等教育直接相关的因素的重要性一般,排在中间位置。亲朋好友、党员干部、性别等与社会资本、政治资本、人口特征等相关的因素最不重要。

求职状况

本次调查也对高校毕业生求职时的状况进行了调查,统计结果显示:

择业意向 就业对每一位毕业生来说都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在择业过程中,毕业生们普遍重视的是哪些因素?本次调查共涉及16种因素,按照影响程度从重到轻的顺序排列如下:1、发展前景好;2、利于施展个人的才干;3、福利待遇好;4、工作稳定;5、经济收入高;6、符合自己的兴趣爱好;7、工作单位的声誉好;8、能获得权力和社会资源;9、对社会的贡献;10、工作自由;11、工作舒适、劳动强度低;12、工作单位的规模大;13、工作单位在大城市;14、专业对口;15、可兼顾亲友关系;16、能够解决户口问题。可见,毕业生最看重的是个人发展和福利待遇。

求职渠道 毕业生求职与用人单位聘用毕业生是一个互动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毕业生需要通过各种渠道获得就业信息,并需要通过一定的途径向有关单位发出求职信息。已确定单位者的求职渠道被选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排列为:1、学校(包括院系)就业指导机构发布的需求信息34.0%;2、网络招聘信息27.0%;3、父母、亲戚介绍的信息8.8%;4、朋友或熟人介绍的信息8.1%;5、从企业得到的招聘广告7.8%;6、在人才洽谈会获得的信息4.7%;7、实习单位提供的信息4.4%;8、专门性的人才招聘信息刊物2.2%;9、从职业介绍机构获得的信息1.6%;10、新闻媒介的零散招聘广告1.3%。

求职数量 在需要求职的毕业生中,在择业过程中毕业生递交过求职简历的单位数平均为12.9个,接受过面试的单位数平均为5.3个,曾表示愿意接收的单位数平均为2.6个。进一步的分析发现,求职单位的数量与求职成功率有一定的联系,求职成功者付出了较大的努力。“已经确定单位”的毕业生平均求职单位数为14.1个,“待就业”者为9.9个;“已经确定单位”的毕业生参加面试的单位数为6.0个,“待就业”者为3.8个;“已经确定单位”的毕业生获得接受的单位数为2.9个,“待就业”者为1.9个。统计数据还显示出“待就业”者存在“有业不就”的现象。

求职费用 排除求职总费用在0元以下和10000元以上的奇异值后,20__年高校毕业生为求职而花费的相关费用人均为1766元。其中,求职简历的制作130元;交通费258元;招聘会门票142元;通信费用170元;购置服装费313元;人情、礼品费用438元;其他相关费用349元。“已确定单位”者的总求职费用为1749元,而“待就业”者为1791元,说明求职结果与求职费用之间没有显著的相关联系,在求职过程中过分地增加支出并不一定能够提高求职的成功率。

就业指导课程 从毕业生对学校开设的就业指导课或讲座的帮助程度看,有8.2%的毕业生认为帮助很大,有19.0%的毕业生认为帮助较大,有50.4%的毕业生认为帮助一般,有15.3%的毕业生认为帮助较小,有7.1%的毕业生认为没有帮助。

本次调查的样本包括我国东、中、西部地区21个省份的30所高校,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和海南等9个省份的11所高校;中部地区包括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和湖北等6个省份的7所高校;西部地区包括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和宁夏等6个省份的12所高校。其中“985”重点高校5所、“211”重点高校4所、一般本科院校9所、高职院校7所、民办高校2所、独立学院3所。每所高校根据毕业生学科和学历层次按一定比例发放500~1000份问卷。调查共回收有效问卷15060份。

在有效样本中,专科毕业生占22.4%,本科毕业生占68.0%,硕士毕业生占9.2%,博士毕业生占0.4%;男、女毕业生比例分别为52.7%和47.3%。“985”重点高校学生占19.9%、“211”重点高校学生占9.4%、一般本科院校学生占28.9%、高职院校学生占28.1%、民办高校学生占7.7%、独立学院学生占6.0%。

居民就业困难申请书如何写三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性别: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现居住地址:

户籍所在地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 工作数量,并达到 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乙双方选择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度: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五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 、 、 ;其标准分别为 元/月、 元/月、 元/月,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 元。

(三)其他工资形式:

第十一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二条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三条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月工作时间超过167.4小时,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六、社会保险

第十四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乙方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七、双方约定的事项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训的约定

(二)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

(三)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的约定:

1、

2、

3、

(四)其他事项的约定:

1、

2、

3、

八、其 他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内 容 结 束 ]

居民就业困难申请书如何写四

甲 方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性 别

出生日期年 月 日

甲方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3 个月。

本合同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双休工作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 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方的薪酬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八条 从事该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主要包含以下内容:一、在一个年

度内完成 台公司主营机器的销售任务。二、在一个年度内销售 万 包配套设备的药片。三、每台销售机器平均费用控制在内,如超出从薪酬中扣除,如有结余,给予奖励。四、乙方工作期间,不得销售其他公司任何产品,如因特殊情况医院需要,需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实行。五、为客户提供后期服务及协助公司应对各种事宜。六、汇报工作进度。

第九条 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执行。

第十条 工资及奖励措施

本公司采取按完成任务比例阶梯式给予酬劳模式,如下

1、完成任务100%,即年销售达到 台设备和销售达到 万包药片,给付工资万薪酬。

2、完成任务80%至100%,即年销售达到至 台设备和销售达到 万包至 万包药片之间,按情况给付 万至 万薪酬。

3、完成任务50%至80%,即年销售达到 至 台设备和销售达到万包至 万包药片之间,按情况给付 万至 万薪酬。

4、乙方每月从薪酬先中支付 元,结余部分薪酬的%留作保证金,保证离开公司三年内不做与本公司相同或者类似产品。结余部分年终时支付。

第十一条奖励措施:

1、每多销售 台设备及 万包药片,奖励 万元,累进制上不封顶。

2、依据给公司带来的经济利益,年终会拿出专门资金,对表现优秀的销售经理进行奖励,最高有10万元的额外现金奖励。

五、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 因甲方生产(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岗位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调配或者解除合同事宜。

第十五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八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

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第十九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第二十二条乙方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三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或不能保守与本公司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贵阳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 章)乙方(签 章)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居民就业困难申请书如何写五

甲 方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性 别

出生日期年 月 日

甲方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3 个月。

本合同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双休工作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 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方的薪酬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八条 从事该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主要包含以下内容:一、在一个年

度内完成 台公司主营机器的销售任务。二、在一个年度内销售 万 包配套设备的药片。三、每台销售机器平均费用控制在内,如超出从薪酬中扣除,如有结余,给予奖励。四、乙方工作期间,不得销售其他公司任何产品,如因特殊情况医院需要,需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实行。五、为客户提供后期服务及协助公司应对各种事宜。六、汇报工作进度。

第九条 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执行。

第十条 工资及奖励措施

本公司采取按完成任务比例阶梯式给予酬劳模式,如下

1、完成任务100%,即年销售达到 台设备和销售达到 万包药片,给付工资万薪酬。

2、完成任务80%至100%,即年销售达到至 台设备和销售达到 万包至 万包药片之间,按情况给付 万至 万薪酬。

3、完成任务50%至80%,即年销售达到 至 台设备和销售达到万包至 万包药片之间,按情况给付 万至 万薪酬。

4、乙方每月从薪酬先中支付 元,结余部分薪酬的%留作保证金,保证离开公司三年内不做与本公司相同或者类似产品。结余部分年终时支付。

第十一条奖励措施:

1、每多销售 台设备及 万包药片,奖励 万元,累进制上不封顶。

2、依据给公司带来的经济利益,年终会拿出专门资金,对表现优秀的销售经理进行奖励,最高有10万元的额外现金奖励。

五、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 因甲方生产(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岗位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调配或者解除合同事宜。

第十五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八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

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第十九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第二十二条乙方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三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或不能保守与本公司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贵阳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 章)乙方(签 章)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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