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最新表彰制度范文怎么写(通用8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1 16:15:39 页码:9
最新表彰制度范文怎么写(通用8篇)
2023-11-11 16:15:39    小编:ZTFB

9.总结是对自身成长与发展的一种自我审视和反思总结时可以借鉴他人的经验和成功做法,但要有自己的独立思考和判断。不同人对总结的理解和呈现方式各不相同,以下是一些值得借鉴的总结范文。

表彰制度范文怎么写篇一

1、为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管理,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维护正常的活动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奖励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辅助手段,奖惩均要以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为基础,奖励要恰如其分;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使受奖励者谦虚谨慎,戒骄戒躁。

3、评选工作坚持严格标准,实事求是的原则,不稿名额分配,反对弄虚作假。奖惩要经辅导老师建议、少年宫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并及时通知家长。

4、受奖励学生在一年内有严重违纪现象,经辅导老师或学校有关部门建议,少年宫领导小组同意后,宣布撤销所授予的称号。

5、奖惩情况要记入学生档案,并在学生升学时向有关学校如实提供。

二、评选条件

1、对学有特长,在校、市、省举办的各学科体育、文艺、科技等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给予专项性奖励。

2、对参与少年宫活动的积极分子、组织少年宫活动的优秀小组长给予奖励。

三、奖励方式

1、口头表扬;

2、通报表扬;

3、报上级表扬;

4、相应的物质奖励。

四、奖励时间

1、每年六一、学期结束。

2、其他奖励:一般一学期期一次,无时间要求的可随时进行。

一、乡村少年宫以理念为先导、以知识创新为基础、以能力实践为核心、以活动体验为特色,面向学校、面向社会、面向孩子创办。

二、在上级的领导下,坚持正确的办宫方向,努力把乡村少年宫办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少年儿童教育阵地。

三、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少年儿童,坚持依法执教、廉洁从教,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团结协作。

四、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培养和提高校内教师及校外辅导员的综合素质;坚持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并重,增强乡村少年宫对未成年人的感召力,成为未成年人的活动阵地。

五、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健康的成长环境,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乡村少年宫要成为少年儿童校外教育的活动中心、艺术教育与德育教育的活动基地。

六、丰富全校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为未成年人搭建展示自我的平台;认真组织和举办各种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活动。

姜家镇小少年宫主任工作职责

乡村少年宫主任是本单位法人代表,是乡村少年宫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党组织的监督下,全面负责少年宫的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各部门的领导与协调,积极改革,勇于创新,科学管理,发挥机构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把乡村少年宫建设成为孩子喜欢的活动场所、家长放心的教育阵地、村民满意的文化中心。

2、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制定乡村少年宫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经常检查了解、分析、研究辅导员培训工作和阵地活动的开展情况,做好统筹工作,注意总结经验,落实改进措施,增强乡村少年宫对镇域内少年儿童的感召力,成为活跃少年儿童的阵地。

3、负责乡村少年宫的教师及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加强辅导员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培训指导工作,努力做到“知人善用”,依靠全体教职工办好乡村少年宫,注意培养骨干力量。

4、重视交流和学习,主动与其他乡村少年宫联系,学习兄弟单位办少年宫经验,用于指导本少年宫工作,加强教育研究,做好推动全镇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

5、团结群众,关心群众,发扬民-主精神,倾听群众意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秉公办事,不谋私利。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努力解决教师的后顾之忧,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

6、贯彻艰苦创业,勤俭节约的原则,计划好财务开支,管理好乡村少年宫设备,提高现有设备的利用率。

7、自觉接受党支部、教代会的'监督、评议,依靠工会搞好民-主管理。

姜家镇小少年宫副主任工作职责

乡村少年宫副主任协助少年宫主任工作,全面完成少年宫教育教学任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其主要职责是:

1、协助乡村少年宫主任制定、贯彻和落实少年宫工作计划,制定并实施培训和阵地活动计划,做好学期和年终业务工作总结。

2、组织和管理教学工作,有计划地组织教师进行教研活动,认真学习兄弟乡村少年宫的教育经验,熟悉并掌握少年儿童教育规律,合理安排教师文化学习和业务进修,审查教师的学科计划和备课笔记,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3、建立特色班学员管理制度。负责报名、编班、考核、奖惩等工作,安排好特色班课程表和本乡村少年宫工作活动总表,并及时修正调整。

4、抓好教师队伍建设,做好专业教师的考核管理工作和乡村少年宫校外辅导员的聘请工作,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

5、加强同其他乡村少年宫的业务联系,利用节假日和中心活动,组织协调好少年宫内外的文艺、科技、美术等各种表演、竞赛及全镇性的大型活动。

6、不断加强和改善教学管理,完善健全各种教学制度,逐步达到教学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条例化、制度化。

姜家镇小少年宫总务主任后勤工作职责

1、协助乡村少年宫主任统一管理和合理使用全宫预算内外的一切经费,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正确编制预决算,及时向主任提出使用经费的建议和意见。

2、做好教学和全宫性活动的物资采购、后勤服务工作,为保证全宫各项工作和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物质条件。

3、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和宫容面貌,统筹规划全宫室内外场地的使用和基本建设工作,充分合理地利用现有设备和器材,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加强乡村少年宫财产物资的管理,定期组织宫内财产和教具 的清查和登记工作,做到账物相符,杜绝漏洞,做到每学期核对一次。建立购置、领用、调拨、借用、保管、修理、报销、赔偿等制度。

姜家镇小少年宫外聘教师工作职责

乡村少年宫是少年儿童的校内辅助教育机构,培养少年儿童对文学、艺术、科技和体育的兴趣爱好,促使他们全面发展是教育教学的主要任务之一。根据乡村少年宫开展活动的总体规划,除本校教师任课外,不足的教师可以外聘,为了做好管理工作,特制定下列规定。

1、被聘教师一般从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人员中选择,尽可能选择一些学有专长、品德高尚的人员。

2、被聘教师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人民教育事业,作风正派,事业心强,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3、被聘教师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4、被聘教师必须严格遵守乡村少年宫各项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做到提前10分钟做准备,按时上、下课。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上课者,必须提前与服务学校联系,以便安排。

5、被聘教师上课必须精心指导学生,保持课堂整洁,注意爱护教学用品和公共设备。

6、被聘用教师一般情况下不给付工资,适当给予一些伙食和车旅费补助。如因教学需要,特殊人员也应发放劳务津贴。

7、被聘教师与本少年宫辅导教师要团结合作,互相关心,互相支持,共同搞好工作。

姜家镇小少年宫辅导教师工作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讲究职业道德和师容教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活动,不迟到,不早退。

2、认真备课、讲课,合理制定教学进度,在教学实践中,注重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传授,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认真开展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有组织、有制度搞好学员民-主管理,注重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教育,使学生身心都能健康成长。

4、按时并有质量地完成乡村少年宫的活动任务。在教学中把教学任务和特色活动合理结合,使更多的农村未成年人在各项活动中得到锻炼和提高。

5、加强对学员的安全教育,禁止学员携带危险物品。时刻关注学员的课间安全,如有学员未到,及时了解情况。

6、负责管理好活动场所的卫生,建造良好整洁的教学环境,管理好所分管的教学设备、器材。

7、按时完成少年宫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姜家镇小少年宫学员守则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有益的活动。

2、遵守少年宫的纪律制度,增强法律意识。珍爱生命,注意安全,不得把管制刀具、火柴、打火机或其他危险性玩具带入少年宫。课间不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

3、按时上课,不得迟到、缺席,因故不能参加,必须事先向辅导教师请假。

4、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生活习惯文明健康。尊敬师长,礼貌待人,团结同学,关心他人。

5、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

6、讲究公共卫生环境,认真做好分配的值日任务。不乱丢纸屑、果皮,保管好墨汁、颜料等。

姜家镇小少年宫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乡村少年宫是依托学校建设,由政府财政保障为主的农村少年儿童公益性活动阵地,全体工作人员要本着开源节流、艰苦朴素的原则,做到精打细算,勤俭办宫。

2、乡村少年宫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树立主人翁思想,爱护宫内财物,管好宫内财物,反对一切损坏本宫利益的行为。

3、严格掌握经费开支,购物要有计划,经领导批准方可购买,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专款必须专用。

4、严格财经纪律,合理使用经费,鼓励节约办宫,多方式、多渠道筹资开展活动。

5、严格报销手续,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报销必须凭购物发票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名,负责人批准方可报销。白纸发票和不合理的支出一律不得报销。

6、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对发票、暂付款的使用和对现金、记帐、报表、核算等必须严格执行财会规定,杜绝一切不合理的开支和漏洞。

7、实行民-主理财。加强财务领导,宫主任亲自抓财务工作,会计每月结帐一次,定期公布账目,年终清账一次。

8、乡村少年宫所有财物均有专人保管,并建立进、销登记制度,每半年核查一次。

9、凡购进物品,必须先由总务验收,登记,统一进账后方可领用。领用人需本着节约的原则填写登记,反对大手大脚,反对化公为私。

10、总务人员要增强责任感,及时清点宫内财物,对宫内财物做到心中有数。对自然损坏和急需维修、添置的物件及时提出购置意见。

11、严格财产管理制度,宫内所有物品(包括各种乐器)未经领导批准一律不得外借。活动室、教室的钥匙一律不得转交他人,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或租用,并按时交回,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姜家镇小少年宫活动场所安全保卫制度

1、辅导教师负责教学时间(包括课前、课后和课间)教学场所的全程安全管理。

2、辅导教师应加强与学员监护人的密切联系,掌握家长的通讯联系方式。

3、辅导教师必须在所有学员安全离开教学活动区后,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并关好门窗后方能离开。

4、未经同意,辅导教师不得擅自组织学员外出活动。组织集体活动实行报批制度,并实行安全责任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5、门卫管理人员负责管理门前停车和师生进出,保证少年宫门前安全无事故。

7、所有教职员工,如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并进行恰当的处理,不得离开事发现场。

8、所有参加活动的学员必须由家长负责接送,并与少年宫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

表彰制度范文怎么写篇二

(一)凡符合下列条例之一者,给予表彰奖励。

1 、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团队合作精神,吃苦耐劳精神。

2 、遵守校规校纪,自觉维护青年志愿者的形象,工作踏实肯干,成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综合评价较高者。

3、积极参加活动,有纪律,高质量的完成活动者。

4、严格填写服务认证表,考勤严格按照服务认证表来评优

(二)奖励形式:

1 、口头表扬

2 、海报表扬

3 、颁发证书、奖品

4 、授予称号

5、推荐报请上级嘉奖

6、通报所在班级,

(三)奖励的种类:

1 、证书、星级志愿者称号

2、单次活动中评级并加入总评比

3、工作突出奖

4、授予荣誉称号

(四)详细细则

1、星级志愿者评比方法:

a、参加一次活动为两分,积满十分为一星,每个季度评一次,按星评比

b、开会每次为一分,事假由部长另行计算

c、各项活动根据主办方意见适当加减分

d、根据对部门的贡献适当加减分

e、评选不单以活动能力评论,还将以其表现是否符合志愿者行为作为参考。

f、各项工作开展过程中,各位干事的工作完成情况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优”折加3分,“良”者加2分,“中”者不加分,“差”者扣2分。

志愿者惩罚制度

凡符合下列条例之一者,给予批评惩罚。

不具有一定的奉献精神,团队精神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没有组织纪律观念和时间概念

不积极参加活动,违反校纪校规

(二)惩罚形式

1 、口头批评

2 、大会批评

3 、不予参见任何评优工作

(三)详细规则

1 、对活动不积极的同学进行口头批评

3 、在活动中由主办方点名批评的同学不得参加评优工作

4 、任何在校内有有损青协形象的行为的同学学期末不得参加任何评优工作。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捐赠者表彰奖励标准

第一条  为推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募捐工作的开展,表彰和奖励国内外支持红十字事业的捐赠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和《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表彰、奖励的捐赠者是指自愿并无偿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捐赠资金、实物等财产,用于赈灾、济贫、社会福利等公益事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一切具有财产价值的动产、不动产和权利均属于本办法所指的捐赠,包括资金、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广告服务等。

本办法适用于对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捐赠,地方各级红十字会可以参照本办法制定表彰、奖励规范。

个人捐赠劳务的表彰、奖励,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捐赠者有权指定捐赠用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不得违背捐赠者的捐赠意愿,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用途;应当向捐赠者和社会公众公开捐赠财务,接受相关部门的审计;及时向捐赠者反馈捐赠财产的使用情况。

第五条  表彰奖励的标准:

(一)三年内捐赠财产累计折合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授予“中国红十字特级勋章”,颁发由中国红十字会会长签发的证书及博爱牌匾;履行相关程序,可聘请为中国红十字会名誉理事;举行“捐赠仪式”,并邀请国内主流媒体播发或刊发消息;根据捐赠者意愿,可商议给予指定项目(活动)的冠名权,参与项目(活动)的管理和运作;个人捐赠者三年内捐赠财产累计折合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授予“中国红十字慈善家”荣誉称号。

(二)一年内捐赠财产折合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不足5000万元的,授予“中国红十字勋章”,颁发由中国红十字会会长签发的证书及博爱牌匾;履行相关程序,可聘请为中国红十字会名誉理事;举行“捐赠仪式”,并邀请国内主流媒体播发或刊发消息;根据捐赠者意愿,可商议给予指定项目(活动)的冠名权,参与项目(活动)的管理和运作;个人捐赠者捐赠现金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元)的,授予“中国红十字慈善家”荣誉称号。

(三)一年内捐赠财产折合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不足1000万元的,授予“中国红十字杰出奉献奖章”,颁发由中国红十字会会长签发的证书及博爱牌匾;举行“捐赠仪式”,并邀请国内主流媒体播发或刊发消息;根据捐赠者意愿,可商议给予指定项目(活动)的冠名权,参与项目(活动)的管理和运作。

(四)一年内捐赠财产折合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不足500万元的,授予“中国红十字博爱奖章”,颁发由中国红十字会会长签发的证书及博爱牌匾;争取国内主流媒体的宣传、报道,在“中国红十字会网站”上张榜鸣谢,通过《中国红十字报》予以宣传;根据捐赠者意愿,可商议给予指定活动的冠名权。

(五)一年内捐赠财产折合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不足100万元的,授予“中国红十字人道服务奖章”,颁发由中国红十字会会长签发的证书;授予“中国红十字荣誉会员奖章”;在“中国红十字会网站”上张榜鸣谢,通过《中国红十字报》予以宣传。

( 六)一年内捐赠财产折合人民币10万元以下不足10万元的,颁发“中国红十字会感谢状(或感谢信)”。

第六条  捐赠数额的计算:

(一)对多次捐赠者可以重复表彰。重复表彰金额从上次表彰后起算。

(二)以外汇(币)捐赠的价格,按收汇当天汇率兑换为人民币;捐赠有价证券、不动产和财产性权利的,其价格比照受赠时国内市场价格折算,必要时可以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第七条  事业发展部负责捐赠者的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本办法,报请会领导批准后,给予捐赠者表彰、奖励。

第八条  接收捐赠后,财务与资产管理处为捐赠者开具正式捐赠收据,并致信感谢。捐赠者凭捐赠收据,享受法律规定的税收优惠。

第九条  本办法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此前的捐赠者表彰奖励办法同时废止。

表彰制度范文怎么写篇三

为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科研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保障医疗卫生技术快速、健康、有序发展,经一月二十一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决定对取得的科学技术成果等项目进行表彰奖励,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奖励范围:

用于表彰和奖励为医院在医药卫生科技进步中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凡具有一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成果可以按本办法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奖励项目:

(1)科学技术成果;

(2)科研基金项目;

(3)新技术项目;

(4)优秀学术论文;

(5)表彰奖励为科技工作先进集体或个人。

三、奖励标准:

(1)科学技术成果:对获得咸阳市科技成果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获得四等奖的按院内新技术项目对待,评审费、科研查新等费用由医院全部承担。对完成的省级科研成果按获奖等次予以特殊奖励。

(2)科研基金项目:凡科研课题获得上级专项经费资助者(包括争取社会团体、合作研究的外来资金等,但不包括本院资助的科研项目),按争取的项目资金比例奖励项目负责人,其中1万元以下的按30%奖励,1万元以上的按20%奖励,但总额不超过5000元。争取到省级中标课题(不含省卫生厅基金项目)的另外奖励1000元。对取得的.科研项目基金由项目负责人在合理范围内履行审批手续后予以支配。

(3)新技术项目:对完成的新技术项目,按《新业务、新技术准入及管理制度》进行了申报和审批,经审查达到市内领先(同级未开展)的每项奖励2000元;市内先进水平(同级水平)的每项奖励1000元;一般性(院内未开展)的每项奖励300元。

(4)优秀学术论文:由中华医学会主办的系列杂志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200元;在国家级杂志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100元。凡发表的学术论文,按照《关于学术论文版面费报销规定》执行,每年底统一对版面费进行报销并奖励。

(5)表彰奖励为科技工作先进集体或个人:视本年度科研开展情况由医务科提名,组织学术委员会评审,院领导批准。并向市级以上部门进行推荐奖励。

今后每年定期对科学技术成果、科研基金项目、新技术项目、优秀学术论文等进行表彰奖励,对取得成绩的人员在进修学习、职称晋升、先进评选等方面优先,请各医务人员能够开拓进取、勇于创新,为我院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开展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和个性的发展,展示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成果,不断提高我校校园文化品位和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领导机构

成立曲阜师范大学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活动的指导并组织专家对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成果进行评选,领导小组下调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委。各单位由团总支牵头组织开展活动及成果申报工作。

二、奖励基金的来源

(一)学校拨专项经费。

(二)个人或团体的捐赠和资助。

(三)学校有关单位的支持。

三、奖励基金的使用

(一) 资助学生科技学术创新项目。

(二) 对科技学术创新成果进行奖励。

四、参评对象及要求

(一)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生个人和集体均可申请报名参加评选。

(二)思想品德优良,勤奋好学,无违纪行为。

(三)作品必须是学生独立完成。

五、评选范围

(一)科技学术创新类竞赛:

1、“挑战杯”系列竞赛、数学建模竞赛。

2、由政府机构或正规学术机构主办的考察学生知识储备、学术素养、应用能力、创新能力的综合性科技学术创新竞赛。

3、由其他社会机构主办的科技学术创新竞赛,经学校科技创新领导小组研究确认具备与上述竞赛相近类别、规模和水平的,也可列入评选范围。

4、由政府机构或正规学术机构主办的以专业技能为基础的科技创新类竞赛。

(二)科技学术创新成果,包括: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规定的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署名为曲阜师范大学);以第一作者身份出版的学术专著。

(三) 具有实用价值和经济效益发明、设计专利(专利权署名为曲阜师范大学)等,包括:研究成果或发明创造成果获得国家专利或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得到实际应用,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四)工艺设计和社会调查报告获省级以上奖励者。

(五)对学校改革,特别是教学改革提出有价值的创新性建议并被采纳者。

六、评选办法和程序

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成果每年评选一次,时间跨度为自然年度,评选时间为每年4月份。

(一)申报

每年3月下旬由申报人如实填写《曲阜师范大学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成果奖励申报表》并提供获奖证书、论文原件等证明材料,报院系审核。

(二)院系审核

作品申报人(集体作品第一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对申报人的学籍、作品、完成情况、获奖情况等予以审核,确认符合有关要求后,于4月10日前报评选工作办公室。

(三)专家评审

科技学术创新活动领导小组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小组,于4月中下旬进行评审。

1. 对获省级及以上竞赛活动获奖的作品(不含各类征文、调查报告)由评审小组确认后不再对作品本身进行评审。

2. 其它类别的作品,评审小组根据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获奖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四)评选结果公示后报学校领导批准。

(五)召开表彰大会,公布评选结果,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七、奖 励

(一)对作者的奖励

1、根据取得科技学术创新成果的方式发放奖金并颁发荣誉证书

(1)“挑战杯”系列竞赛、数学建模竞赛;其它由政府机构或正规学术机构主办的考察学生知识储备、学术素养、应用能力、创新能力的综合性科技学术创新竞赛。

省级竞赛特等奖1000元;省级竞赛一等奖800元;省级竞赛二等奖600元;省级竞赛三等奖400元。

(2)由其他社会机构主办的科技学术创新竞赛,经学校科技创新领导小组研究确认具备与上述竞赛相近类别、规模和水平的,按照上述(1)金额的50%进行奖励。

(3)各类专业技能竞赛不列入本《规定》奖励范围之内。但由政府机构或正规学术机构主办的以专业技能为基础的科技学术创新类竞赛可以按照上述(1)金额的30%进行奖励。

(4)在学校规定的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其中核心a类论文 1000元,核心b类论文 500元;出版学术专著出版专著1000元。

(5)科技发明专利1000元;实用新型专利500元;外观设计专利500元。

(7)研究生按照《研究生校长创新基金》有关规定进行奖励。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已经获得学校资金奖励的不再重复奖励。

2、其他奖励项目

(1)获省级及以上奖励者(集体为第一作者)授予“科技创新标兵”称号,获省级及以上奖励其他作者授予“科技创新先进个人”称号。

(2)各院(系)给予获奖同学综合测评相应加分。

(3)个人作品获得省级竞赛二等奖以上奖励者,符合学校研究生保送条件,可优先保送免试研究生;报考本校专升本,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对优秀指导教师的奖励

设立“曲阜师范大学科技学术创新优秀园丁奖”,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奖金数额为相应作品获奖金额的30%。

(三)对优秀组织单位的奖励

根据各单位组织发动、活动开展、学生获奖和人力、财力投入等因素综合评定后给予奖励。

本规定由曲阜师范大学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表彰制度范文怎么写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队伍建设,激励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制定本制度。

一、表彰对象和荣誉称号

1.学校班级德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班主任老师,授予“优秀班主任” 荣誉称号。

2.在学校德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其他德育工作者(主要是指德育主管领导、大队辅导员、品德教师等),授予“德育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二、评比条件

(一)优秀班主任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四项基本原则;

2、热爱教育事业,教育思想端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3、班级组织管理能力强,班主任综合考评成绩优异;

4、班级被评为“文明班级”;“班级文化建设先进班级”等称号;

5、班集体积极、健康、向上,有良好的班风班貌;

6、能组织开展生动活泼、富有教育意义的主题班会或队会活

7、师生关系融切,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8、有一定质量的德育工作论文或班主任工作经验介绍文章;

9、获得“优秀中队辅导员”称号;

10、民-主评议票数较多。

(二)德育工作先进个人

1.热爱德育工作,教育思想端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2.经常学习教育法规和有关重要文件,熟悉《未成年人保护-法》、《小学德育大纲》、《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生手册》等法规和制度。

3.在工作中注意调查研究,了解学生的特点和思想实际,讲究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4.积极参加教育理论和业务的讲座、研讨会、观摩等活动。

5.有较强的德育工作组织管理能力,在本岗位发挥了骨干带头作用。

三、评比办法

1.德育工作先进每学期评比一次。

2.德育工作先进个人1人、优秀班主任3人。

3.推选时应坚持民-主评议和量化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公平、公正。考核标准见《教师综合考核细则》。

四、奖励表彰

1.被评比为“德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的教师,授予相应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2.有以上荣誉称号的老师,在干部晋级、职称评定、等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奖励表彰行为,调动全省各行各业工作人员和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与创造性,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行政奖励表彰工作,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第三条行政奖励表彰事项,应是具有全局性、典型性、综合性,能够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有利于促进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事项。

第四条 行政奖励表彰的给予机关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

第五条行政奖励表彰的对象主要是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对个体经营者、城镇居民和农民实施奖励。

对涉及企业、农村等基层单位的奖励表彰活动,从严控制。

第二章 奖励种类和批准权限

第六条 行政奖励表彰分为个人奖励和集体奖励。

个人奖励分为:授予荣誉称号、记一等功、记二等功、记三等功、嘉奖。

集体奖励分为:通令嘉奖、记集体一等功、记集体二等功、记集体三等功、授予“先进集体”称号。

第七条授予荣誉称号、记一等功和通令嘉奖、记集体一等功由省政府批准给予。授予荣誉称号的名称统一规范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也可在其称号前冠以系统名称。“劳动模范”称号授予企业职工和农民,“先进工作者”称号授予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情况下需要授予其它荣誉称号的,须经省人事厅审核后,报省政府批准。

第八条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和省政府工作部门可以给予集体和个人记二等功以下奖励。其中,省政府工作部门给予集体和个人记二等功奖励,须经省人事厅审核同意。

第九条 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工作部门可以给予集体和个人记三等功以下奖励。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按照权限规定,给予本级政府工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奖励。给予本级政府工作部门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奖励,须按管理权限,征得有关机关同意。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可以按照权限规定,给予本级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下级政府工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奖励。给予下级政府工作部门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奖励,须征得该级政府同意。

第十二条涉及表彰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宜给予上述种类奖励时,可采取通报表彰等形式进行。通报表彰不与有关待遇挂钩。

第三章 表彰周期和数量

项业务工作,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开展奖励表彰活动。

第十四条 表彰数量要从严控制,根据各系统单位数量和职工人数,分别按以下比例掌握:

先进集体:一般不超过参评单位的10%,在一次表彰活动中最多不超过120个。

先进个人:

不足5000人的,不超过参评人员的10‰;

5000人以上不足1万人的,不超过参评人员的8‰;

1万人以上不足2万人的,不超过参评人员的5‰;

2万人以上不足5万人的,不超过参评人员的3‰;

5万人以上不足10万人的,不超过参评人员的2‰;

10万人以上不足50万人的,不超过参评人员的1‰;

50万人以上的,不超过600人。

第十五条奖励种类要有一定层次。在一次表彰活动中,除省政府成批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外,对先进个人的奖励须有两个以上奖励种类。其中,高层次的奖励种类名额,一般不超过受奖人数的30%。

第四章 评选条件和报批程序

第十六条行政奖励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一定要坚持政治标准,以贡献大小来衡量,并结合本系统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制定出明确具体的评选条件。被评选的先进个人,要有突出的事迹和广泛的群众基础,在本系统堪称楷模。

第十七条行政系统开展奖励表彰活动,均须提前向同级政府人事部门申报表彰计划。申报时间为每年3月底以前。未按规定时限申报的,当年一律不得进行系统奖励表彰活动。

因特殊情况需要及时进行表彰的,可采取一事一报的办法进行。

申报程序为:申报以政府名义开展系统奖励表彰活动的,主办部门向政府写出请示,由政府批交同级人事部门审核提出意见,提交政府有关会议研究决定。申报以政府工作部门名义开展系统奖励表彰活动的,主办部门向政府人事部门写出申请,由政府人事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八条凡经批准的行政系统奖励表彰计划,属以政府名义表彰或以政府人事部门与有关部门名义联合表彰的,由政府人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行文部署实施;以政府工作部门名义单独表彰的,由政府工部门自行部署实施。

第十九条 以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事项,由政府发布表彰通报。

以政府工作部门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事项,由政府工作部门发布表彰通报。

第二十条行政系统开展奖励表彰活动要贯彻从简的原则,应结合部门工作会议或采取电视电话会、新闻发布会等简便形式进行。确需召开表彰大会的,报政府批准。

第五章 相关待遇

第二十一条对获得奖励的集体,颁发奖牌、奖状或锦旗;对获得奖励的个人,颁发奖章或奖励证书。奖章按国家和省规定的式样,由省人事厅统一监制。

第二十二条 对获得奖励的个人,同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奖金数额按以下标准掌握:

对获得记一等功奖励的个人,给予500元奖金;

对获得记二等功奖励的个人,给予200元奖金;

对获得记三等功奖励的个人,给予100元奖金;

对获得嘉奖奖励的个人,给予50元奖金。

对获得奖励的集体,也可视情况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二十三条 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经省人民政府或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行署批准,予以重奖。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奖励基金,奖励基金经费根据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总人数,按每人每年10元至15元的标准提取。奖励基金经费主要用于政府对做出突出成绩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奖励。

第二十五条以政府名义开展的奖励表彰活动,奖励经费由同级财政支付。以政府工作部门名义开展的奖励表彰活动,奖励经费由主办单位按规定标准自行解决。晋升职务工资档次的奖励,由省级人事部门审批。

第二十六条对获得省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和记一等功奖励的个人,退休时仍然保持荣誉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其退休费可按规定提高5%-10%,但提高后的退休费不得超过本人原工资。

第六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门为行政奖励表彰工作的主管部门,担负对行政奖励表彰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审核把关、管理服务的职能。各级工会组织要协助政府做好企业职工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二十八条 给予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人员奖励时,须征得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同意。

第二十九条 获奖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其获得的奖励:

(一)伪造事迹,骗取奖励表彰的;

(二)申报奖励表彰时隐瞒错误或严重违反规定程序的;

(三)获得荣誉称号后,受到开除处分、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第三十条 撤销奖励,由原申报机关报请审批机关批准。特殊情况下,原审批机关可以直接撤销其奖励。

第三十一条 奖励撤销后,审批机关要收回其奖励证书和奖章,停止其享受的有关待遇。

表彰制度范文怎么写篇五

少先队工作制度是全体队员共同遵守的准则和做好队工作的保证。常见的几种制度有:

1.队干部选举制度。队章规定每半年至一年改选一次队委会和队长。这是发扬民-主精神,进行当家做主教育的一种制度。改选一般在学年或学期初进行。

2.队干部轮换制度。每个队干部有一定的任职期,期满无特殊情况不再连任。这种制度能够使更多的少先队员有机会参加队的组织管理,得到锻炼。

3.队干部例会制度。一般每周或隔周进行一次。主要内容是汇报、研究和布置工作。大(中)队例会可由委员轮流组织,并负责向辅导员汇报。

4.队干部培训制度。培训少先队干部,使他们熟悉和掌握自己的工作职责、方法和技能技巧,这是提高少先队工作水平的必要手段。培训的方法有举办队长学校、听课、实际操作、现场观摩等。

5.队前教育制度。新队员入队前要对他们进行队前教育。如学习队章、学唱队歌、学习敬队礼及呼号、系红领巾、为人民做一件好事。入队时要举行隆重的入队仪式。

6.表扬奖励制度。少先队组织应当经常在广播、队报、光荣簿上表扬好人好事,在“六一”儿童节、10月13日建队纪念日,集中表扬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集体。

7.活动制度。小学少先队的活动一般要求大队活动每学期举行一次至二次;中队活动每月一次;小队活动每周一次。每次活动的时间不宜过长,内容不要繁杂,要注意年龄特点。

8.小队生活会制度。是队员交流思想、增进友谊的好形式。生活会可以在队活动时间或课余时间进行。

9.离队制度。队章规定年满14周岁的队员在组织上要离开少先队。超龄队员的离队,由大队举行离队仪式,办理离队手续。

少先队工作有关制度

一、簿册、会议制度

大队:做到“三有”:有“四簿一册”、有辅导员学习制度、队干例会制度。

中队:做到“双有”:有“三簿一册”、有队委会会议制度。

辅导员学习制度:每月安排一次辅导员业务活动时间,作为布置工作讨论问题、学习业务交流之用,学期末要及时召开经验交流会研究探讨工作方法。

队干例会制度:每月开队委会议即队干例会,研究布置工作,学习交流经验,汇报中队的工作,提合理化建议。

二、队活制度:双周星期一下午第一节课为队活时间,每月一次主题队会,严格按队会程序进行,队活有记录,大队做到有布署、有检查、有记录。

三、选举制度:队干部每学年初改造一次,做到“三有”,有选举办法、条件,建立干部档案。

四、培训制度:每学年培训四次中队干部,做到“四有”,有安排、有教材(讲稿)、有总结、有地点。

五、聘请制度:每学年聘请一次中队辅导员,每学期一次工作交流会,每月一次工作例会。

考评制度:平时考查,月末综合,每学期一次主题队会观摩。每学年最少一次主题队会评比,做到有安排,有总结。

奖惩制度:每年“六一”表彰雏鹰中队,雏鹰队员,每年表彰一次读书读报先进集体,做到有评比、有记载(优秀中队辅导员与雏鹰中队同步)。

红领巾广播站制度

红领巾广播站是少先队普遍建立的重要的宣传阵地。它方便灵活,教育面广,宣传力度大,效果好,对加强少先队的思想教育,活跃少年儿童的课余生活,很有帮助,也极为重要。

广播站名称:红领巾广播站

广播时间:周一至周五每日一次,每次30分钟

广播站人员组成:

指导教师:由大队部聘任学校老师。

播音员:每个学年选拔一次,要求工作责任心强,对播音有浓厚兴趣,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

编辑:每个学年选拔一次,或由老师推荐,随时发现,要有一定写作基础,知识面较广,任务是编写、撰写稿件。

广播稿源:

1、由学校教师、学生投稿。

2、由编辑写稿或到中队中提出约稿,尤其是对好人好事,有影响的事件约稿。

3、由各中队的红领巾读报小组交稿,中队的读报小组由专人负责,每周向广播站投稿一次。

广播内容:

“一周天下事”:对一周来的国内外大事报道。

“校园新闻”:报道学校、中队的各类事件。

“知识田地”:专门进行学习辅导。

“习作园地”:对学校里好的文章、日记、读后感进行广播。

“青春快递”:队员们可以为老师和同学点播歌曲。

“每周一次”:专门用来进行各类竞赛活动,如“猜谜”、“脑筋急转弯”、“知识小问答”等。

注: 广播内容依据实际情况,随时补充。

广播培训:

包括音响设备的使用,线路的架设,机器的保养,做到队员能独立使用机器,进行播音,应付紧急情况。

播音培训:认真收听电台广播,举办播音员大赛,提高播音水平。 

少先队队前教育和入队制度

少先队组织是广大少年儿童的摇篮,学龄初期一、二年级的儿童向往胸前佩戴红领巾,成为一名光荣的少先队员。因此,在此阶段对他们适时地进行队前教育,对少先队基础建设的加强,对少年儿童的全面发展和进步能起到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特制定少先队入队教育的制度。

塑造形象:新生开学后,高年级要和他们结成手拉手班级,选派优秀的队员到低年级班级进行辅导帮助。要求高年级队员戴红领巾,衣着整洁,活泼热情,体现少先队组织对新生的爱护和关心,塑造良好形象。

发出邀请:以少先队大队委员会的名义,向新同学发公开信,提出希望和要求,告诉他们少先队开展的活动,扩大少先队组织在新生中的影响。

讲坛授业:由大队委到新生班级进行授课,讲解内容:我们的队名、少先队光荣历史、我们的标志——红领巾、我们的队旗、我们的队礼、我们的呼号、我们的队歌、我们的誓词、我们的活动等。方式可采用看录相、组织竞赛等。

发展队员:由新生班级的学生评义、老师提名、大队考核三方面完成。确定发展队员后,班级、学校要用广播、宣传栏宣传进行鼓励。

入队仪式:选择在大队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一个主要阶段,在节日或建队日进行入队仪式,仪式规范、热烈,基调激昂向上。

跟踪反馈:做好对新队员的调查跟踪,入队前入队后有无进步,有无变化,针对不同情况及时进行教育,使他们受到少先队组织对自身的帮助和提高。

附:队前教育“十知道”

1、知道队的名称,理解“先锋”的含义。

2、认识队旗,知道图案含义。

3、知道队员的标志是红领巾,爱护红领巾。

4、知道敬队礼及其表示的意义。

5、知道队的呼号。

6、学会写入队申请书。

7、知道入队时做一件好事。

8、会唱队歌。

9、知道入队誓词的'内容。

10、知道合格队员要做到“五自”。 

升旗仪式制度

每周一次的升旗仪式是校园中特有的风景线,雄壮的国歌,晨阳上冉冉升起的国旗,标准划一的队礼,组成一幅壮观的画面。升旗仪式,是实施爱国主义的极好形式,是培养队员荣誉感、责任感的良好途径,是激发队员爱国情感,拼搏向上,顽强向上的佳径。为进一步完善升旗仪式,提高升旗仪式的质量,特订制度如下:

一、旗手:

升旗手和护旗手承担升国旗任务,是升旗仪式的主角,因此,旗手必须是品学兼优、有责任心的队员,同时,也可以是为班级为学校争得荣誉的队员.旗手所在中队负责填写旗手事迹.大队部负责旗手培训,旗手应按时升旗、降旗,在恶劣天气中更要爱护国旗,及时收回保管。

二、主持:

升旗仪式的主持由升旗中队负责推荐、培训。主持应熟悉升旗过程。要求普通话标准,主持没有差错,会使用学校扩音设备。

三、国旗班:

由各中队推荐选举,由大队部统一培训。承担出旗任务,每学期组建一次,每星期训练一次。

四、升旗中队:

由二~五年级的中队承担,开学后每周轮换。升旗中队推荐旗手、主持,检查旗绳,负责联系国旗班,负责国旗下讲话。

五、国旗下讲话:

由升旗中队承担。讲话人可以是队员、老师、学校行政领导、家长等。讲话的内容要符合时代气氛,符合少年儿童的特点,讲话稿在一周前完成,由大队部审阅批改。

六、考核奖励:

每学期末,由大队部、政教处根据升旗记录卡的填写、升旗、国歌、主持、国旗下讲话、旗手表现及总体效果给予考评,评选“最佳升旗中队”,发奖状或证书,对旗手、主持给予奖励,并纳入中队考核分。

升、降国旗制度

为了对师生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弘扬民族文化,振奋民族精神,使师生自觉形成爱国必须先爱国旗,增强国旗意识。从而达到促进教师师德建设,提高学生思想品德之目的。特制定升国旗制度如下:

(一)仪式开始前要求:

1、每周一早晨7:30分必须准时到达升国旗地点。

2、要求教师要穿着整洁,学生必须佩戴红领巾,穿校服。

3、周二至周五,每天由升国旗小队负责升、降旗。(雨天除外)

4、全体师生集合要迅速,面向国旗方向整齐列队。

(二)升旗仪式程序:

1、出旗

介绍升旗手和护旗手,升旗手和护旗手在乐曲声中,走向旗台。

2、升旗

升旗奏国歌。国旗升起时,全体师生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有其它情况者,升旗时要停止活动,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少先队员要行队礼,待升国旗结束后,方可行动。

3、唱国歌

唱国歌时要看指挥唱齐,声音要洪亮。

4、国旗下的誓言

国旗下誓言由中队选出的优秀队员宣读或朗诵,誓言内容要具有时代性、时效性。

5、升旗仪式由少先队中队负责。

(三)升旗手、护旗手和指挥

每周由中队推选代表或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组成升国旗小队。

(四)降旗

1、少先大队每周一检查学生戴红领巾和按时到校情况。

2、大队委员检查每天国旗小队升降旗情况,雨雪天要随时降旗 

少先队大队委竞选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了促进学校少先队工作向着规范加特色的方向发展,选出最优秀的少先队员担任大队委职务,形成“自已的活动自己搞、自己的阵地自己建、自己的事情自己管”的少先队工作新局面。

二、竞选宗旨:

公平 公正 公开

三、竞选条件:

1、三至五年级品学兼优的少先队员;

2、担任中队委以上职务,有组织才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能独立完成老师交办的所有工作任务;

4、有敏锐地观察事物及处理各种事务的能力;

5、有开拓精神,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四、竞选办法:

采取竞选候选人——大队委竞选——产生大队委的方式

1、各中队竞选产生大队委竞选候选人;

2、大队委竞选分为竞选演讲和答辩两部分,候选人抽签决定竞选顺序;

3、每名竞选者说明竞选优势、竞选岗位时间为三分钟,接着答辩;

4、各中队委每一组只准投最信任的竞选者一票,票多者作废;

5、按票数和评审小组计分,当场产生大队委成员,并颁发大队委标志。 

少先队大队委例会制度

一、每周星期五第三节课后,必须按时到少先大队部参加例会,不得迟到,有事经允许后方可请假。

二、认真做好记录,并能做到及时落实。

三、汇报分管工作,简明扼要。

四、发言要积极,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映。

五、讨论问题时,要尊重别人的意见。

六、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更好的开展少先队工作。

七、如有紧急事随时通知。 

大队委值周工作制度

一、按时到岗,不迟到,不空岗。

二、能认真及时处理各种事务,做到有条不紊。

三、检查各阵地情况,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四、认真清扫室内卫生。

五、协助大队辅导员老师,做好队内常务工作。

六、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到政教处、大队部。 

大中队干部工作制度

一、要有为学校和全体同学服务的思想, 有奉献精神。

二、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之间的关系, 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

三、必须具有高度责任心, 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

四、加强自身工作素质的提高, 在工作中不断提 高自己的工作能力, 使自己分管的工作不断完善,效果明显。

五、要有开拓精神, 针对学校情况帮助辅导员老师想出新的管理方法。

六、要做分管工作的记录和总结,做好工作笔记。 

少先大队辅导员职责

负责少先队的组织管理及学生的思想教育等工作。

1、大队辅导员要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少先队的历史,掌握少先队的基本知识,在党团组织的领导和指导下积极开展少先队工作。

2、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少先队工作意见和学校工作计划,制定学校少先队工作计划,学期末要进行总结。

3、 指导中队辅导员的工作,要经常了解中队辅导员的工作情况,帮助他们开展活动,定期组织中队辅导员学习和研究中队工作。

4、领导少先队大队委员会的工作,培养大队委员会树立责任感,创先意识和自治、自理能力。

5、教育、督促学生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及学校规章制度, 组织指导少先队员参加各级、各种竞赛活动。

6、办好学校广播站、宣传栏、黑板报,组织指导办好班报和宣传栏,不断积累经验, 做好学校宣传工作及少先队报刊发行工作。

7、认真培训中队辅导员和大、中队队干部,选好大队委员会指导制订工作计划,做好发展队员,编队选举,奖励处分等工作,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身体健康,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

8、向教师、家长、社会宣传少先队、发掘少先队教育资源,求得广泛支持和合作。

9、维护少先队组织与少年、儿童的利益和权利。

10、提出少先队改革、发展的设想以及与新课改结合的设想和具体做法。

11、认真安排好学生的寒暑假活动,组织好学校的冬令营、夏令营活动。

12、认真抓好大、中队干部的培养,与有关同志一起组织并指导好学校的鼓号队。 

中 队 辅 导 员 职 责

中队辅导员的任务是辅导少先队中队开展各项工作与活动,搞好中队集体建设。

一、指导中队委员会制定工作计划。

二、指导中、小队进行各种实践体验活动。

三、指导中队日常工作,如:墙报、图书角、荣誉角的更新,鼓励队员积极参与定章、争章、颁章活动,做好好人好事记录等。

四、帮助开好中队委员会会议。

五、训练中小队干部。

六、对少先队员进行咨询活动。

七、争取任课老师、家长、校外辅导员共同来支持帮助中队工作。

八、与教导主任一道认真抓好课外活动的指导和检查,开展好竞赛活动。

九、认真做好与学校校外辅导员的联络工作,充分发挥校外辅导员的作用。

关于少先队员的奖惩制度《队章》中明确规定:“队员和队的组织在学习、劳动和活动中,表现积极、主动,做出优异成绩的,由队的组织或共青团给予表扬和奖励。”《队章》中明确规定:“队员犯了严重错误,经过队组织的耐心帮助,仍不改正,应给予处分。”

1.对于在劳动和各项活动中表现积极主动做出优异成绩的少先队员,应评为校级优秀少先队员。

2.对于在大中小队各项活动中,表现积极主动做出优异成绩的少先队干部,应评为校级优秀队干部。

3.对于成绩特别突出的少先队员,要根据相关条件的要求,推荐参加区级或市级“十佳少先队员”或“优秀队员”的评选。

4.对少先队员的处分分为警告、留队察看,停止队籍三种形式。

5.给队员的处分或惩罚必须经过少先队大队委员会反复讨论,通过才能生效。

6.对少先队员的处分要严格按照《队章》的规定执行,受警告处分的队员仍可以佩带红领巾,参加队的活动,但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7.停止队籍处分的队员要报少先队大队委员会、学校团组织和区县少工委批准。

8.停止队籍的队员不能佩带红领巾,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但可以参加队活动。

9.讨论队员处分的中队会要有队员本人参加,并可申诉意见。

10.受警告、留队察看处分的队员,停止队籍的队员经大队委员会通过可以撤消处分,恢复队员权力,停止队籍的队员改正错误后,经大队委员会讨论通过应恢复队籍的队员权力。

表彰制度范文怎么写篇六

一、学生单项比赛获奖中辅导教师的奖励(体育田径比赛除外)。

1、县级比赛:一等奖50元,二等奖40元,三等奖30元。

2、市级获奖每个等级加40元,省级每个等级加80元,国家级每个等级加120元。(不重复计奖)。

3、指导学生发表10元/篇,市级20元/篇,省级30元/篇,国家级50元/篇。

二、学生团体比赛获奖中辅导教师的奖励(体育田径比赛除外)。

1、县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60元,三等奖40元。

2、市级每个等级加50元,省级每个等级加100元,国家级每个等级加200元。

三、教师教学比赛获奖奖励政策和团体比赛获奖奖励政策按学生获奖标准奖励。

补充:

1、教师校级竞赛获奖,一等奖20元,二等奖15元,三等奖10元。

2、教师片级竞赛获奖:一等奖30元,二等奖20元,三等奖15元。

四、教师论文发表奖励,县级30元/篇,市级50元/篇,省级80元/篇,国家级120元/篇。(2000字以上)。

五、体育田径比赛个人单项(学生)辅导教师只奖前三名,奖额参照以上第一条1、2点照半发放。

团体名次以教研组为单位从第六名起奖50元,每上一个名次加奖50元。

六、各类评先、评优奖励:校级先进30元,镇级先进50元,县级先进80元,省级先进120元。

七、以上奖励不重复,奖额靠高档。县里有奖学校不重奖,县里不奖学校奖,县里奖额不足,学校补足。

八、教学工作中有突出成就或特殊情况,由学校行政另行商定加奖。

九、所有获奖以文件或证书为准,各类获奖证书必须交至教务处,由教务处复印存档并发放各类奖励,无有效证明则不给予奖励。

表彰制度范文怎么写篇七

为促进德育工作顺利开展,增强每位教师做好德育工作的积极性,特制定德育工作表彰奖励制度。

1、凡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学校要以不同形式给予表彰。

2、凡在“转化差生,转变学风,转变班风”工作中,效果明显的教师学校给予表扬或奖励。

3、注重自身修养严格自律,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能坚持经常的教师,且周围群众对其都有一致好评的教师可作为师德先进个人向上级推荐。

4、被评为校、乡、区、市级以上的德育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学校分别给记入档案,并给予不同形式的奖励。

5、凡被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师德标兵”,“师德先进工作者”,“德育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教师,学校要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号召全体教师向其学习。

6、学校要把师德表彰奖励纳入期末工作总结中的重要一项。

表彰制度范文怎么写篇八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模范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勇于探究,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为学校增光添采,为队旗增辉。

2、以主人翁的精神积极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活动,乐于奉献和服务,在“实现宏伟蓝图,做好全面准备”、“小公民道德建设”、“中国少年雏鹰行动”等活动中表现出色。认真完成队组织交给的任务,为队的组织建设出力献策。获得相应年级的'雏鹰必修奖章和若干枚选修章。市级优秀少先队员还应获得相应年龄段市级雏鹰选修章两枚以上。

3、积极参与城市精神塑造,在文明礼貌、团结守纪、自主自动、勤奋学习、尊师守纪、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热情服务、艰苦朴素、诚实勇敢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少先队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具有意志坚强、不怕挫折、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5、优秀团员还应在少先队组织中发挥团带队的核心作用。

6、市级优秀队员至少具有一年以上的队龄或团龄。

在具备以上基本条件之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情主动为集体和伙伴服务,善于动脑,能创造性开展少先队工作,在带领少先队员开展各项主题活动中表现突出。

2、有民主、团结的作风,以身作则,是非分明,做少先队员的表率。

3、具有自主自动的工作能力和与人合作共事的良好品德。

4、热心辅导儿童团、少先队工作,带领弟妹共同进步。

5、市级优秀队干部至少具有一年以上任职期。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