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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著作权授权协议书简短 音乐版权授权书范本(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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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著作权授权协议书简短 音乐版权授权书范本(三篇)
2023-01-10 06:14:50    小编:ZT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录音著作权授权协议书简短一

电话:

地址:

乙方:

电话: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 曲著作权授权使用专有事宜,特签署合同如下:

(一)音乐作品

1、授权曲目:

2、作曲:乙方

(二)授权范围及性质

1、授权作品:乙方拥有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合法的曲著作权。

2、授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期 年。

3、授权地域:全世界地区

4、授权方式:独家专属授权

5、授权性质:

a:甲方同意从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向甲方授予本合约之作品的曲使用权。

b:甲方同意从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向甲方授予以甲方名义打击各种侵犯本合约之作品的不法行为及获得赔偿的权利。

c:以上两项授权的性质都为独占许可使用或独家代理。在本合约约定的授权内容、地域范围和期限范围内,甲方可用于一切商业、发表、传播、发行等途径,乙方不得自己使用、处置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处置本合约之作品。

d:乙方具有本音乐作品永久、全世界范围的曲著作权和署名权。

e:在合约授权限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内,甲方拥有本音乐作品独家专属使用权,乙方不得自己使用、处置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处置本合同之作品。当时间超过授权限制期限后,既 年 月 日开始,甲方依旧拥有本协议授权作品的曲使用权,但是非独家专属。

f:甲方对于本授权音乐作品拥有永久、全世界范围的曲使用权,并且在甲方将本音乐作品制作表演成音乐成品之后所获得所有途径的商业利益,永久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都不参与利益分成。

(三)授权内容

1、在本合约约定的授权范围内,乙方授予甲方使用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的曲著作权权利种类为:包括但不限于现行著作权法规定的所有权利种类(复制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出版权、发表权、汇编权等)。

2、甲方保证充分尊重乙方对本合约之作品的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3、乙方同意甲方将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在任何渠道发表、传播、经营。

4、乙方同意甲方在适当的范围内基于合理使用之目的自主对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做适当修改或授权做适当修改。

(四)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对授权内容拥有合法曲著作权,并保证授权内容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也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根据本协议对该授权内容的使用无须另行取得任何第三人的同意和支付任何费用。

2、若甲方如约使用授权作品,而导致第三人(包括但不限于词著作权人、编曲著作权人、录音制作权人、演唱者等)就授权作品及授权内容提出异议或主张权利,甲方应于知晓该异议或主张后尽快告知乙方;若导致甲方涉诉或甲方用于商业行为的本授权音乐作品无法正常运营,乙方应如数退还甲方已支付的使用权利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全部损失,承担甲方因此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的赔偿金、补偿金、罚款、诉讼费、律师费等。

3、乙方对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如发生任何转让、继受之行为,必须事前书面告知甲方,且权利义务的转移不影响甲乙双方已签署协议的任何条款,甲方所获授权依本协议所载条款继受。

(五)使用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本协议所涉及音乐作品为 首,甲方应支付乙方使用费用为人民币 元整。

2、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其支付方式。

(六)商业秘密

甲乙双方承诺关于双方往来所获知对方之商业秘密、其他机密信息,以及合约内容细则,无论口头或书面,均不得对第三者泄露,也不可利用其做本合同以外目的使用,此约定自合同生效日起永久有效。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的损失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协议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八)争议解决

1、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约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九)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予以修改、补充或变更。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无正文,为甲乙双方签署页)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录音著作权授权协议书简短二

合同编号: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电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

2.甲方委托乙方完成电影/电视剧(以下简称“该片/该剧”)的同期录音工作。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1.1甲方委托乙方完成该片/该剧的同期录音工作。

乙方负责安排同期录音师人,同期录音助理人,录音器材套(详见器材清单)。

1.2工作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起止,工作共计天。

1.3乙方指派人员在剧组应享受的待遇

1.3.1录音师:享受剧组主创人员待遇。

住房:标准房单人一间,如不住剧组,则由剧组负责交通费用。

1.3.2录音助理:享受同级别工作人员待遇。

1.3.3录音用车:由剧组提供专用车辆。

1.4乙方同期录音标准如下:

第二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2.1费用

2.1.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元。

(含人员报酬及器材费)

2.1.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超期,每超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按照元/天另行支付费用。

2.2付款方式:

2.2.1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总额的%,共计人民币元。

2.2.2开机当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总额的%,共计人民币元。

2.2.3拍摄周期过半(最迟不晚于年月日,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总额的%,共计人民币元。

2.2.4拍摄结束关机,即年月日,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总额的%,共计人民币元。

结清全部费用。

2.3乙方收到甲方付款后,应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

2.4以上价款不包括乙方人员的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等费用。

此类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2.5同期录音所需的各类耗材,双方协商按人民币元计算,开机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关机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发票。

超出部分,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为该片/该剧及全部同期录音产品的权利人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所有权,乙方应在完成同期录音后将全部素材提交甲方或者其指定接收人。

3.2甲方在合同期内有权对乙方指派人员进行管理。

3.3非因乙方原因甲方单方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费用。

3.4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休息时间。

3.5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应为乙方指派人员购买人身保险,确因工作受伤或生病,甲方应在其责任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3.6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设备的意外损坏,甲方需按原价赔付。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所列要求,认真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任务。

4.2非因甲方原因乙方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3乙方指派人员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泄漏其因履行本合同知悉的甲方及该片/该剧的一切信息。

4.4乙方享有本片录音成品的署名权,甲方需在作品的片头、片尾之相应位置注明乙方公司名称及参与工作人员姓名。

4.5乙方应于完成本合同约定委托事项后,将录音载体(标的物)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全部经济损失。

5.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费用,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千分之的违约金。

5.3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按质将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委托事项交付甲方,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

6.1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6.2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7.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

7.1.1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经甲方催告后____日内仍未完成并交付;

7.1.2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履约能力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7.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而解除本合同:

7.2.1甲方拖欠应付乙方音效制作费的百分之____;

7.2.2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无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7.3除本合同规定的情形之外,甲乙双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保密义务

8.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信息。

若本合同未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其在签约过程中知悉或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另一方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等)。

8.2甲乙双方保证对其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8.3在本合同终止之后,甲乙双方在本条款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双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对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8.4任何一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不可抗力

9.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9.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9.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9.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条通知与送达

10.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意向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电子邮件以邮寄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电子邮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发至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系统的通知、文件、资料均视为有效送达。

10.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另一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签收之日不明确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邮之日起算三日视为送达。

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视为送达;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不明确的,以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的第二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1.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1.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2种方式(二选一)解决:

11.2.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设在(地点)的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1.2.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权利和义务的转让

12.1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释

13.1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13.2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四条合同效力和签署

14.1本合同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14.2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14.3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

但本合同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4.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以最后签字、盖章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

本合同未尽事宜,需修订或变更时由双方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6本合同之任何修改除非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确认,否则均属无效。

第十五条合同附件

15.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及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录音著作权授权协议书简短三

许可人(以下统称许可人):

词著作权人

曲著作权人

演唱者

被许可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本协议为(以下简称:章程)的有效附件链接于章程上,许可人应当认真阅读本协议。

许可人点击在章程下的“我同意”按钮,并按章程的有关要求成功报名并成功提交许可人的参赛作品(以下简称:参赛作品),许可人的行为即表示许可人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本协议成立并已生效。

一、声明:

1、许可人保证:

(1)自身拥有许可被许可人按本协议约定的使用方式使用许可人的参赛作品的权利,如果因为被许可人合理、如约使用本协议的权利而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的,许可人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2)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已经授权演唱者演唱参赛作品,并同意授权代表人参加比赛。

(3)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和演唱者对参赛作品的著作权的份额,可以内部约定,但不得对抗本次活动中被许可人应当得到的授权和权益。

(4)其他参与填词、赋曲、配器、录音、制作的各方的权利,应当由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演唱者根据内部约定买断或者给与补偿,但其他参与方无权享有与参赛作品相关的任何著作权或邻接权。

2、被许可人保证:

(1)按本协议约定的使用方式、支付方式、使用期限等条款履行本协议。

(2)按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向许可人支付许可使用费。

二、许可人许可被许可人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所述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著作权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权利,并依照本协议约定获得报酬。

1、许可内容:许可人许可被许可人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使用方式使用许可人的参赛作品。

2、许可性质:独占许可,除被许可人书面同意以外,许可人不得再行使用;

3、许可范围:全球范围;

4、许可期限:五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5、许可特别规定:被许可人有权将其专有使用许可权再向任何第三方发放分许可或转授权,被许可人有权自行决定其对第三方发放的分许可或转授权为专有使用许可或一般使用许可。

三、付酬标准和方法:

1、 支付标准

(1)比赛期间至比赛结束后三个月内,由于被许可人为许可人参赛做了大量的宣传推广活动,故许可人同意在参赛期间被许可人使用参赛作品并获得收益的,视为将使用费用于冲销被许可人支出的有关费用。在此期间,许可人同意免除被许可人支付使用费的义务。

(2)上述期限之后被许可人使用参赛作品的,按以下标准支付使用费:

a、 复制权:根据被许可人和复制人的协议,在扣除被许可人的各种直接费用后的演唱者、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应得的收益,许可人可以获得 15%的收益;但是每季度结算时被许可人收益实际到帐达到100万人民币以上的时候,许可人有权和被许可人重新协商,协商一致的,最高可达到30%,协商 不一致的,仍按15%计算。

b、 信息网络传播权:根据被许可人和使用人的协议,在扣除被许可人的各种直接费用(含运营商的费用)后,许可人可以获得不低于15%的收益;但是每季度结算时 被许可人收益实际到帐达到100万以上人民币的时候,许可人有权和被许可人重新协商,协商一致的,最高可达到30%,协商不一致的,仍按15%计算。

除本条款所述之外的使用,由于计算方式繁杂等因素,许可人同意免除被许可人支付使

用费的义务。

2、 支付时间

a 双方同意每季度结算一次。

b 任何支付均应在被许可人收益实际到帐后才支付。因运营商等非被许可人过错原因而致被许可人未实际获取该利润的,被许可人有权暂不支付使用费。

3、 支付方式:

a 被许可人按季度计算后,按照报名参赛人报名参赛时提供的银行帐号向许可人支付使用费(该使用费由被许可人扣除许可人个人所得税后支付);

b 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演唱者授权报名参赛人领取使用费,并在领取后按照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和演唱者的内部约定自行分配。

c 报名参赛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及银行帐号有任何变更的,需及时通知被许可人,否则,任何通知不到报名参赛人领取使用费、或通知到报名参赛人但报名参赛人不来领 取使用费、或使用费非因被许可人的原因支付不到报名参赛人提供的银行帐号等情况持续半年之后,视为许可人放弃领取该使用费的权利。

4、 费用核查:

a 许可人可在每季度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后向被许可人通过电子邮件查询许可费明细;

b 若许可人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被许可人提供的结算数据与相应收入与实际不符时,,许可人可以自己或者委托第三方对有关费用进行核查,费用自行承担。经核查如果 发现被许可人提供的结算数据及相应收入与实际不符时,经许可人书面通知指出后改正的,被许可人应补齐未支付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若经核查后未有足够证据证 明被许可人提供的结算数据与相应收入与实际不符时,被许可人有权要求许可人进行赔偿,数额为造成被许可人的实际损失为标准。

四、优先权的授予

许可人同意,本协议生效之后3年内,如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及演唱者将与其他唱片公司或其他任何机构个人签订唱片或经纪人合约,被许可人享有优先签约权。许可人违反此条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的,需按协议的有关约定向对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许可人不知会被许可人而与其他唱片公司或其他任何机构个人签约的,属许可人违约,除继续履行外,需向被许可人支付相当于费用、报酬等总收入20%的违约金,该笔违约金不低于五万元。

六、保密

对涉及双方的未向第三方公开的资料和信息,如双方共同认为有保密需要的,双方须保守秘密。任何一方对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从而了解或接触到的、仅仅涉及对方的未公开的资料和信息,亦须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有关资料和信息。

七、协议期限与解除

1、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在本协议期满前三十天,双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的,则本协议自动续展五年,之后亦可照此办理。

2、本协议的提前解除不影响双方于本协议提前解除之日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八、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因本协议履行产生争议或纠纷的,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被许可人所在地法院申请诉讼方式解决。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九、其他

1、本协议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2、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3、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不影响本协议的其余条款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履行期间,双方可就有关变更事宜签订补充协议,并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5、 本协议由报名参赛人获得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演唱者的授权,代许可人签署、履行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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