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2023年城管垃圾分类协议书(实用8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9 23:14:24 页码:14
2023年城管垃圾分类协议书(实用8篇)
2023-11-19 23:14:24    小编:ZTFB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并挖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以后的发展提供借鉴和启示。阐述观点是总结文章中表达自己观点并提供理由和论证的关键部分。在下面这些范文中,你可以找到不同题材和领域的总结写作范例。

城管垃圾分类协议书篇一

&nbsp报告是指用于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向上级提出意见或建议、回应上级询问的正式文件。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提高,我县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扎实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成立了以常委副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在县建设局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负责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统筹协调工作。印发了《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县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分类标准,指导各单位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通过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证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试点工作先行。统筹考虑人口的居住密度、环境建设、居民文化素养等因素,在县城范围内选取县第五中学、县人民医院、县融媒体中心等3个事业单位,县客运中心、县战役纪念馆、步行街等3个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宾馆接待中心、凯尔亮超市等2个相关企业,金地阳光家园、平贵花园等2个住宅小区强制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在县城区投放四分类果皮箱170组,黑松驿镇投放四分类果皮箱30组。现县城区各试点已投放垃圾分类亭8个、四分类垃圾桶72个。

(三)加大宣传力度。6月28日,在县城中心广场开展了主题为“垃圾分类我能行,文明我践行”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彩页2000余份,制作生活垃圾分类展板10余幅,横幅10条,展出生活垃圾分类桶5套,设立咨询台现场为市民讲解生活垃圾如何分类。开展了“垃圾分类宣传进校园”活动,在五中向学生们发放了宣传彩页和倡议书,召集学生开了主题班会,在校园内悬挂了横幅,设置了展板。通过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市民踊跃参与,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注重培训学习。6月29日,组织10个垃圾分类试点的部门单位、企业负责人在玉红大酒店4楼会议室召开县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训会议,邀请垃圾分类专家对我国的生活垃圾现状、环境污染、详细的分类标准、分类要求等进行了全面讲解,以国际先进生活垃圾分类为案例,剖析了目前全球面临的生活垃圾污染,同时对分类后的回收处理环节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引申,并对各试点业务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

(五)举行启动仪式。8月4日,在县城中心绿地广场举行了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启动仪式,由县政府副县长王多龙同志在垃圾分类试点启动仪式上讲话,物业公司代表宣读了生活垃圾分类倡议书,到会的相关单位领导、工作人员、环卫工人、居民群众在“县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启动仪式”横幅上签名,现场发放了宣传彩页,县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启动仪式正式召开。

(六)建设终端处理设施。为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我县在镇、镇、镇实施了生活垃圾热气化处理站建设项目,截止目前,镇生活垃圾热气化处理站建设项目已完工,开始试运行;镇、镇生活垃圾热气化处理站建设项目正在进行设备调试。

一是群众分类意识不强,舆论宣传力度仍需加强;二是经费投入紧张;三是垃圾分类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四是终端处理设施未解决。

下一步,我县将以总书记提出的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为目标,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动员力度。进一步做好居民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实现垃圾分类由理念到意识、由意识到知识、由知识到行为、由行为到习惯的转变。注重发挥示范表率作用,推动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自觉成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员、示范员、指导员、监督员。推动垃圾分类知识“进社区、进村宅、进学校、进医院、进机关、进企业、进公园”,大力普及垃圾分类的科学知识,营造“以参与垃圾分类为荣、以准确分类为荣”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将生活垃圾分类的设施建设、收集转运处置、宣传发动等方面投入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积极向省市争取垃圾分类资金。通过引进第三方服务公司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是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按照《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上确定的垃圾分类设施配备数量,尽快完成分类设施统一采购工作。根据试点区域各类生活垃圾的产生量,配备分类运输车辆。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路线,做到“日产日清”。积极争取项目,或是利用招商引资方式,加大我县垃圾分类终端处理设施建设。

四是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制定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从制度上规范管理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采取日巡查、周检查、月考核、年评比的形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各单位年终绩效考核挂钩,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视情倒扣年度绩效责任制分数,并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约谈、通报批评。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城管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会同区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在前端分类设施设置、动员宣传教育、末端处理能力提升、强化定时定点督导等方面下功夫,全力推进我区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xx年全区填埋生活垃圾58.64万吨、焚烧98.08万吨、九大分流分类体系处理垃圾24.12万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回收玻璃、塑料、金属、纸类共计134.87万吨(包括部分工业垃圾、废弃建筑材料等)。机关事业单位设置分类投放桶点876组,438个小区已全部楼层撤桶并设置集中分类投放桶点1430组,城中村设置桶点499组。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抓调研部署。开展了全区生活垃圾分类调研,并按照市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部署,制定了《xx区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行动方案(2019—2020年)》并进行了全面部署。根据张勇书记指示精神,积极推进xx区生活垃圾分类深调研工作,现已形成了xx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调研第一阶段报告。根据省、市生活垃圾分类部署会精神及最新工作部署,制定了《xx区2020年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攻坚行动方案》、《xx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督导行动方案》和《xx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方案》,推动形成全面参与工作格局。

2、抓实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在全区313个机关事业单位、4所高校、185所中小学校、478所幼儿园开展了垃圾分类示范达标单位及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小学校垃圾分类全覆盖。

3、抓好438个小区楼层撤桶和集中投放桶点设置。全区438个有物业管理的小区楼层已全部撤桶,并按照规范设置1430组集中分类投放桶点,完成“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模式小区创建。居民分出的厨余垃圾已逐步增长至春节前的56.5吨/日。

4、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建立。除厨余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正推进中外,餐厨垃圾已覆盖4178家餐饮单位,玻金塑纸、废旧织物、废旧家具、绿化垃圾、年花年桔、果蔬垃圾、有害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体系已基本建立,2019年共处理生活垃圾24.12万吨(其中果蔬垃圾69.34吨/日、厨余垃圾5.41吨/日、餐厨垃圾208.24吨/日、玻金塑纸7.87吨/日、废旧织物3.02吨/日、废旧家具268.29吨/日、绿化垃圾82.92吨/日、有害垃圾0.07吨/日,年花年桔在春节前后共处理1837吨)。

5、抓好宣传教育。2019年,拍摄了垃圾分类宣传视频并已在xx第一课上线播放,制作宣传海报在各小区张贴,制作灯杆旗在各公园内悬挂,营造浓厚氛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已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及培训活动150余场,参与人数达16300人次。各类学校积极开展垃圾分类主题班会和实践活动3486场,50万名师生参与;龙城初级中学、天誉实验学校被广东省教育厅评为广东省第二批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基地。社区开设生活垃圾分类“微课堂”111个,已开展微课堂活动1084场。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活动33633次。建成一个区级分类体验馆和五个街道级分类体验馆,开展1197次活动,参与人次达28080人次。

6、抓末端处理产能提升。目前全区末端处理产能不足主要集中在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处理。处理餐厨垃圾的朗坤公司已开展控臭工艺改进,产能已从230吨提升至350吨左右,现正开展除臭控臭及扩容工作,4号厌氧罐建设已基本完成,目前罐体主体结构已封顶,内部层防腐、管廊架及外部保温层建设已完工,现正进行菌种培养,预计6月份可开始进料;全厂除臭改造工程已基本完工,正进行调试,待处理量达到峰值时进行验收。日处理约50吨厨余垃圾(可扩展至100吨)的小型厨余垃圾高温好氧制肥试点项目已进场施工,预计今年上半年投产试运行。规划建设400至500吨的厨余垃圾处理项目,正组织专家团队对深能源、中国天楹、xx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厨余垃圾处理方案进行比选。

7、抓好督导检查和指导。成立督导小组深入313个机关事业单位、438个小区检查督导932次。在小区组建了1603人的督导员队伍开展居民投放垃圾督导工作。

(一)全面推进垃圾分类“深调研”。根据张勇书记调研垃圾分类工作的指示精神,聘请专家团队对xx区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深调研”,全面梳理从源头减量、前端分类、中端收运、末端处理的全链条涉及的规划、政策、技术、投入等问题。目前已形成了初步成果,接下来开展系列子课题实地调研,为xx生活垃圾分类指明方向。

(二)全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小区和城中村生活垃圾前端分类。一是实施垃圾分类投放桶长制。集中分类投放桶点设置单位原则上每个分类投放桶点要指定一名负责人,担任桶长,负责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桶点的管理,确保桶点设施外观(标识)与功能完好、摆放整齐、干净卫生、清运及时。二是通过行政力量推动,将机关事业单位和学校、医院、文化场馆打造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在全社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全面提升花园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市民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8%以上。要按照规范指引,进一步完善小区集中分类投放桶点。通过上门宣传、小区活动宣传、公共宣传等形式做细做实小区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扎实细致的群众工作,将市民“不想分、不愿分”的思想观念转变为“想分类、会分类”。强化督导工作。通过物业管理公司人员、小区党员志愿者、小区居民等组建督导员队伍,引导投放垃圾的居民开展好垃圾分类。四是稳步推进城中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城中村综合治理,首先完善城中村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投放桶点设置。针对城中村居民流动性强的特点,做更细更实的宣传教育工作。五是稳步抓好企业、各类“小场所”的垃圾分类工作。

(三)全面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教育。一是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示范带头作用,对全区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社区工作站、国有企业组织开展一次针对公职人员的全员培训,让全体公职人员都会垃圾分类,都会宣讲垃圾分类,都积极参与家庭、所在小区和单位的垃圾分类。鼓励公职人员每周至少参与一次所居住小区每晚7:00-9:00的生活垃圾分类督导活动,在所居住的小区发挥好带头示范和志愿服务作用。二是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对全区50余万名学生和学生家长开展针对性的教育。通过开设垃圾分类科普教育课、主题班会、实践活动等抓好大、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学生的垃圾分类教育。通过学生带动家长分类、学生与家长一起分类,带动家庭成员积极转变观念,开展好分类工作。三是发挥社区基础作用。一方面由社区工作站组织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所有工作人员每季度开展一次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实现物业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另一方面通过开设社区“微课堂”、网格员对辖区居民进行扫楼式入户宣传等方式实现垃圾分类宣传全覆盖。四是发挥群团组织作用。鼓励和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让低碳、环保公益成为青少年的时尚追求,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等活动,引导广大家庭群众参与垃圾分类。五是督促企业落实好员工的垃圾分类培训教育。六是抓好公共宣传教育。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片,用好xx第一课。xx电视台、深圳侨报等发挥好公益宣传作用。利用电梯广告、楼宇电子显示屏、建筑围挡、公交车身、站台和其他各类宣传栏开展宣传。七是组建志愿讲师队伍。深入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小区和企业开展宣讲活动。八是加快完善垃圾分类体验馆等公共宣传教育设施,支撑各类宣教活动的开展。九是建立1个以上垃圾分类志愿服务u站,并成立辖区蒲公英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将志愿者作为督导员力量的重要补充。

(四)加强督导队伍建设。一是组建一批专职为主,兼职为辅的督导队伍。由物业服务企业组建一批由小区保安、保洁等物管人员和热心业主组成的素质较好、专业性强、积极负责的专职督导队伍,同时积极发展一批兼职志愿督导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系统组织专题培训,确保督导员对照《垃圾分类督导员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督导工作。二是落实督导经费。将辖区小区督导经费列入街道垃圾分类部门预算,由街道按程序拨付给物业服务企业或直接发放给督导员,经费与小区垃圾分类成效直接挂钩,进一步调动督导员工作积极性。三是加强业务培训。让督导员既熟悉垃圾分类的业务知识,又熟悉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技能,提高工作效果。

(五)健全分类收运体系。一是全区统一公开招标确定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的收运企业,实现分类收运。根据全区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的数量,通过公开采购专业的收运企业进行收运,全区“其他垃圾”的收运按照现有“清扫清运一体化”的收运体系进行收运。二是完善餐厨、厨余垃圾收运体系。日均产生餐厨、厨余垃圾50公斤及以上的单位、投放点,由区公开招标采购的收运企业进行直接收运;50公斤以下的实行两级收运,由各街道结合实际,组织收运单位统一收运至垃圾转运站或暂存点,再由区统一的收运企业运至处理厂,避免出现混收混运现象。三是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四是加强收运企业监管。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水平,逐步实现收运车辆配备车载计量称重系统、gps定位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达到实时数据采集传输、实时监控、分析处理、预测预警等监管效果。

(六)提升末端处理能力。一是对现有的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进行产能提升。目前处理餐厨垃圾的朗坤公司通过控臭工艺的改进、废水处理设置的扩容,争取环保部门支持,办理好环评手续。二是试行小型处理项目承担过渡期厨余垃圾处理工作。加快推进小型厨余垃圾高温好氧制肥项目,争取4月底前完成项目施工。三是加快推进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建设,争取2025年前新建成一座日处理400至500吨的大型厨余垃圾处理设施,保障我区厨余垃圾应收尽收,全量处理。争取2020年底前完成大型厨余垃圾处理项目立项工作。

(七)持续完善全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现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是生活垃圾分类中回收玻金塑纸等可回收垃圾的重要支撑。要鼓励培育一批具备一定规模的回收站点,扩大其服务半径;优化数据统计方法,准确统计回收垃圾中生活垃圾的数量。不断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同时加强回收站点的安全监管,确保回收站点安全、环保。

(八)健全奖惩机制。一是落实奖励措施。根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文件精神,制定实施辖区激励工作实施细则,由区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激励经费,每年对分类成效显著的单位、住宅区、家庭和个人给予激励。二是强化处罚机制。探索建立约谈、通报等机制,对小区部分不积极分类的居民,开展针对性的上门宣教或在小区内予以通报。待《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出台后,加强执法,对多次教育培训和提醒仍拒不履行分类义务、拒不落实分类措施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处,并将处罚情况纳入诚信系统。

(九)推进源头减量。一是积极探索在新建小区开展厨余垃圾粉碎式处理。选取华策中心城小区开展厨余垃圾粉碎式处理试点,全面监测实行家庭厨余垃圾粉碎处理小区管网堵塞情况、化粪池清理情况、生活污水产生量等情况,为下一步研究提供基础数据,开展在全区新建小区推行厨余垃圾粉碎处理的可行性进行评估研究。二是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方式。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食堂以及餐饮企业深入开展“光盘行动”,呼吁市民践行光盘行动;餐饮服务不得主动提供免费的一次性餐具,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内部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同时鼓励市民自带环保餐具、环保袋,减少一次性日用品产生和消耗。三是推进“净菜入城”。在农贸市场、超市、商场推进开展“净菜入城”行动,在2020年底创建示范点。四是试点快递行业绿色包装。探索以志愿服务体系为平台,以公益项目结合志愿服务的模式,试点“快递宝”(快递箱)绿色循环公益回收项目,推动同城“绿色快递包装箱回收”,实现包装箱循环利用。五是强化商品全周期的垃圾减量责任。探索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机制,研究商品生产者的责任,让企业在设计生产产品的同时,考虑废弃产品的回收利用,先行选择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的材料和设计等。

(十)完善全区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化监管平台。探索实现垃圾分类全流程、全链条、全覆盖的智能化监管,并与市级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分类收运系统的信息化管理。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县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加大投入力度,规范分类标准,强化宣传教育,完善运行机制,在全县确定了x个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单位,努力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牵头、试点带动、全民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运行格局。现讲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组织有关部门到江苏、浙江和我市的于都县、全南县等垃圾分类先行地区学习取经,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xx为组长,副县长xx为副组长,x个有关部门、各乡镇乡镇长和社区居委会为成员的领导组,专门负责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统筹协调工作。印发了《xx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指导各试点单位和试点乡村,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组织召开全县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县分类办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月会议,分析研究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通过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有效地推动了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稳步推进。

对纸张、金属类等可回收物,由农户或村保洁员收集,回收公司上门有偿回收;。

对电池、电子类有害垃圾,每10天由村保洁员上门回收一次,每月由乡镇统一回收,送市清运车收集,送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在县城居民小区,对剩菜剩饭、瓜果皮核等湿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送制肥厂发酵制肥;对可回收物,由居民或小区物业收集,回收公司定期上门有偿回收;对有害垃圾,由环卫部门一月上门收集一次,统一送市里有害垃圾处理厂处置;对其它垃圾,环卫部门逐日收集,送县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机关单位、学校和医院等公共单位实行“两分法”,即可回收物和其它垃圾。可回收物由公共单位自行收集,其它垃圾由环卫部门逐日收集,做到日产日清。城乡生活垃圾的规范分类,为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保证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落地见效,我们重点建立完善了四项机制。宣传发动机制。开展垃圾分类“进家庭、进学校、进小区、进机关、进公共场所”五进宣传活动。根据不同场所、不同对象,印发了倡议书、分类指南、宣传彩页、指导手册等多种宣传资料4000套共10000余份,并在电视台、报纸播放、刊登垃圾分类宣传知识,在三路九街的led显示屏流播垃圾分类宣传标语,让垃圾分类理念和相关知识逐步深入人心。示范带动机制。县城选取3个居民小区、3个城中村、8个机关单位、2个医院、1个宾馆、1个超市、2个学校共20家和12个乡村先行开展分类示范,积累经验。对各示范点,试点期间先期赊欠一部分垃圾分类设施,向小区和住户发放,确保分类投放硬件配置到位,示范先行,积累经验。正向激励机制。每年年底计划以5%的比例评选小区(村)。

住户,列为“五好卫生户”,媒体公开表扬,并给予每户适当奖励。监督考核机制。推行“双五”模式。在农村实行乡镇抓总协调、包村干部督导、两委主干主抓、村民小组负责、群众自觉参与的“五级监管”模式,对乡村两级干部及各小组长履职情况纳入考核,工作好的除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外,还在评先评优中优先考虑;对履职较差的,实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在县城居民小区,实行领导小组抓总协调、物业督导、楼长主抓、组长负责、居民自觉参与的“五级监管”模式,对评为优秀物业、楼长和组长的,给予一定物质奖励。通过奖惩措施,来调动各级主体抓好垃圾分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中,我们尽管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效,但客观上讲,仍然存在舆论宣传氛围不浓、群众分类意识不强、相关配套设施不足、经费投入未予研究、垃圾分类中转设施和终端处理未解决等问题。对此,我们将以试点为动力,把试点单位、居民小区、乡村、学校、医院的好经验、好做法,逐一认真加以研究,予以推广。总之,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好,以优异成绩向市委、市政府和全县人民,交上一份的满意答卷。

医疗机构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按属性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4类。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胶片及废相纸等。易腐垃圾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餐厨垃圾、瓜果垃圾、花卉垃圾等。可回收物主要包括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纸张,纸质外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经过擦拭或熏蒸方式消毒处理后废弃的病床、轮椅、输液架等。

可回收:

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

废纸:主要包括报纸、期刊、图书、各种包装纸等。但是,要注意纸巾和厕所纸由于水溶性太强不可回收。

塑料:各种塑料袋、塑料泡沫、塑料包装、一次性塑料餐盒餐具、硬塑料、塑料牙刷、塑料杯子、矿泉水瓶等。

玻璃:主要包括各种玻璃瓶、碎玻璃片、镜子、暖瓶等。

金属物:主要包括易拉罐、罐头盒等。

布料:主要包括废弃衣服、桌布、洗脸巾、书包、鞋等。这些垃圾通过综合处理回收利用,可以减少污染,节省资源。如每回收1吨废纸可造好纸850公斤,节省木材300公斤,比等量生产减少污染74%;每回收1吨塑料饮料瓶可获得0.7吨二级原料;每回收1吨废钢铁可炼好钢0.9吨,比用矿石冶炼节约成本47%,减少空气污染75%,减少97%的水污染和固体废物。

不可回收:

厨余垃圾。

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食品类废物。经生物技术就地处理堆肥,每吨可生产0.6~0.7吨有机肥料。

其它垃圾:

包括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纸巾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及果壳、尘土。采取卫生填埋可有效减少对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及空气的污染。

事实上,大棒骨因为“难腐蚀”被列入“其它垃圾”。玉米核、坚果壳、果核、鸡骨等则是餐厨垃圾。

卫生纸:厕纸、卫生纸遇水即溶,不算可回收的“纸张”,类似的还有陶器、烟盒等。餐厨垃圾装袋:常用的塑料袋,即使是可以降解的也远比餐厨垃圾更难腐蚀。此外塑料袋本身是可回收垃圾。正确做法应该是将餐厨垃圾倒入垃圾桶,塑料袋另扔进“可回收垃圾”桶。

果壳:在垃圾分类中,“果壳瓜皮”的标识就是花生壳,的确属于厨余垃圾。家里用剩的废弃食用油,也归类在“厨房垃圾”。

尘土:在垃圾分类中,尘土属于“其它垃圾”,但残枝落叶属于“厨房垃圾”,包括家里开败的鲜花等。

有毒有害垃圾:

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的物质或者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包括电池、荧光灯管、灯泡、水银温度计、油漆桶、部分家电、过期药品、过期化妆品等。这些垃圾一般使用单独回收或填埋处理。

对于有害垃圾,医疗机构应当集中或定点设立容器进行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医疗机构应当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对于可回收物,医疗机构应当设置专门容器和临时存储空间,定点投放和暂存,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明显。医疗机构应当统一处置本单位产生的可回收物,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实现可回收物的可追溯。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向再生资源利用单位提供输液瓶(袋)类可回收物时,应当说明来源并做好交接登记,确保可追溯。再生资源利用单位利用这类可回收物时不得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不应危害人体健康。

2020年以来,区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分类办工作部署,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提升人居环境和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认真学习借鉴,创新实践思路,扎实推进党政机关、学校等公共机构、居民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将区2020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2.落实责任,建立机制。落实镇街、开发区属地主体责任,城管、住建、教育、卫健委、商务等载体单位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同时在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上,明晰镇街、社区、物业责任,形成区、镇街、村居、物业、业委会多方参与的管理体系。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为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规范要求和技术指导。

3.定期调度,联动督查。坚持每月调度制度和督查通报制度,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同志不定期开展上路督查、调研,大会小会上强调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性,分管副区长带着相关部门定期调度、谋划推动,通过实地参观学习考察等形式召开了调度会议4次,并形成了会议纪要。充分发挥区分类办牵头协调作用,联动相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先后组织开展专项检查11次,并印发了通报或提示单。同时,拟定了《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暂行)》和《区生活垃圾分类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待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和实施。

4.宣传培训,营造氛围。在市政务中心、区政府、小区南区试点智能化生活垃圾分类,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小区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1处,接待其他省市区参观学习团队30余次。成立了11支114人组成的生活垃圾分类宣讲队,累计宣传培训338场次,受众6.8万余人。印发宣传海报、手册等23.9万份,设置垃圾分类街头景观、大型户外广告、宣传栏等403处。在市级媒体宣传累计10余篇。深入50余个小区开展“三件套”“三入户”宣传,手把手面对面培训指导居民源头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受众8.2万余人。

5.配套设备,务求实效。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更新改造,在大阳垾垃圾站和银湖垃圾站增设厨余垃圾倾倒机位、有毒有害垃圾暂存点、厨余垃圾破袋点和计重点,配套收运车辆103辆,做到四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两批次17个居民小区建设分类投放点38个,基本满足小区居民定点投放需要。截止目前,全区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282家、大中小学校142家、居民小区17个,垃圾分类初显成效。

2.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接受程度不高。宣传教育、培训指导形式不多、内容不丰富、效果不明显。部分小区居民对垃圾分类知识掌握不够,居民垃圾分类的荣誉感、自豪感没有激发出来。

3.物业服务企业承载垃圾分类畏难情绪较大。居民小区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是镇街、村居,具体承担这项工作的是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但是物业服务企业参与意识不强,主动作为没有发挥出来。同时,对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垃圾分类的制约措施少。

4.各级资金保障力度不够。区、镇街两级财政投入垃圾分类的资金不足,部分镇街财力困难,对垃圾分类资金投入更少。区对镇街的垃圾分类资金奖补机制未建立。

2.提升垃圾分类实效。巩固和扩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的示范效应。做细做实17个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居民参与意识、分类意识、投放意识、传帮带意识,努力形成可推广复制的成功经验。同时,推进面上其他小区分类集中投放点选址、建设等工作,协调加快农村阳光堆肥房建设。

3.常态开展监督考核。出台垃圾分类考核办法和资金奖补管理办法,每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督查考核,提高督查考核的针对性、覆盖面,存在问题及时通报,跟踪整改反馈。开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约束居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投放,重点打击混投混装混运、无资质收运等各种乱象。

4.创新宣传教育方式。一是定期在居民小区内部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居民分类意识;。

二是带上“三件套”、小礼品入户宣传,手把手、面对面做好宣传培训指导,引导源头正确分类、定点投放;。

三是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把居民家中垃圾分类作为每周的一项绿色作业,由孩子、家长一起去完成,提高小区居民垃圾分类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参与感。

在省、市发改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为策应全省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渝水区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全方面建设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区),在全省率先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探索了路径,积累了经验,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2017年6月,渝水区在良山镇、姚圩镇启动了生活垃圾分类(一期)试点工作,涉及26个行政村,235个自然村,2个居委会,71211人,区域面积248平方公里。10月份试点工作主体工程建成并投入运行,项目完成总投资775万元,新建有机垃圾处理站2个,垃圾回收兑换站15个,垃圾分类屋200个,配置勾臂式垃圾箱503个,勾臂式垃圾转运车4辆,垃圾分类车330辆,分类桶3.4万个,广告式垃圾箱140个,垃圾分类钳330把。按照“户分类、镇收集、区处理”的原则,探索了“两次六分法”的分类处理、“垃圾不落地”的转运方式、有机垃圾处理站就地资源化利用等模式,实现了生活垃圾科学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一)“两次六分”的分类处理方法。

1、农户(单位)初次两分。在各自然村和单位、企业、学校张贴垃圾分类图指导农户(单位)进行一级分类,按可腐烂和不可腐烂两类对垃圾分别倒入对应垃圾箱,可回收利用垃圾自行卖给可回收利用垃圾收购站点或向“垃圾回收兑换站”兑换物品;可腐烂沤肥垃圾,直接投放至沤肥池(窖)、菜园、果园、稻田作肥料利用,餐饮店的潲水由分拣员收集,直接送往有机垃圾处理站进行处理。建筑垃圾由镇政府监督指导,由行政村负责就地处理,主要采取铺路填基、砌塘砌沟渠、填埋的方式进行减量化处理。

2、垃圾分拣员再次四分。乡镇成立垃圾分拣队伍,并进行专业培训。垃圾分拣员对各农户和驻镇单位、企业、学校上门收集垃圾,对所收垃圾按可回收利用垃圾、可腐烂沤肥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其它垃圾进行二级分类,指导农户与单位将未分辨出的可回收利用垃圾卖给可回收利用垃圾收购站点或向“垃圾回收兑换站”兑换物品;可腐烂沤肥垃圾倒入封闭式垃圾箱;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倒入相应的专用垃圾桶。

(二)“垃圾不落地”的转运方式。

为最大化减少垃圾对环境的影响,渝水区取消了村内露天垃圾坑,实现垃圾从投放到处理全程不落地。首先是户分类。即每家每户门口设两个密闭垃圾桶或两格式垃圾桶,农户自行投放后,垃圾分拣员利用密闭分类转运车定时上门收集,按照二次分类方法将垃圾倒入密封或专用垃圾箱。其次是镇收集。镇政府负责一次清运各村所分类垃圾,可回收垃圾转运至垃圾收购站点回收利用,无人收购的可回收利用垃圾转运至镇储存站;可腐烂沤肥垃圾直接转运至有机垃圾处理站进行处理;有毒有害垃圾转运至镇储存站;其它垃圾转运至垃圾中转站压缩。最后是区处理。区委农工部负责将其它垃圾二次转运至永清环保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发电;区环保局负责将有毒有害垃圾转运至专业处理站,进行无害化处理(因我区无危险废物填埋资质,目前正在和丰城、进贤、贵溪3家公司洽谈处理费用事项);区供销社负责将可回收利用垃圾转运至资源利用企业,进行资源化处理。区卫生计生局负责医疗垃圾的收集和无害化处理(我区委托新余市奉献德业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理)。垃圾从出门到进入最终处置环节全程不落地。

(三)有机垃圾处理站就地资源化利用方法。

渝水区在两个试点镇各新建一座有机垃圾处理站,对可腐烂沤肥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处理站主要通过有机微生物对有机垃圾进行高效分解,固体变成有机肥料,对产生的气体进行多单元分解,最后将产生的二氧化碳与水直接排到室内或室外,不会产生污染。从有机垃圾变成有机肥时间约60天,整个过程卫生、方便、运作无噪音、无异味、无毒、无二次污染,对人畜无害。有机垃圾减量率80%,剩余20%也转变为富含氮磷钾的有机肥,是蔬菜瓜果的优良肥料。

(一)高位推动。为加强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我区成立以区长为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良山镇、姚圩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渝水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农工部,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统筹协调。试点镇也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实行“党委一把手”亲手抓,班子成员分片负责,镇村干部具体抓,基层党员户户抓的措施。定期召开渝水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调度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二)统筹规划。出台了《渝水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两个试点镇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了详细的操作性强的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区农业局、环保局、供销社、卫计局等相关单位分别出台了《渝水区农村生活有机垃圾处理实施方案》、《渝水区农村生活有毒有害垃圾收集处理实施方案》、《渝水区供销社推进可回收利用垃圾收集处理工作实施方案》、《渝水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等配套方案。

(三)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政府支持、群众缴费、社会参与”的资金筹集模式。一是前期建设资金由区财政解决。区政府在项目正式开工前预拨400万元启动资金给良山镇、姚圩镇,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二是运行费用主要由乡(镇)财政和农户解决。通过宣传,每户家庭一年缴纳卫生保洁费12元,其余由乡(镇)财政兜底,包括保洁员工资、有机垃圾处理站运行维护等后续管理费用。三是积极引入社会资金,探索市场化经营模式,目前正在草拟实施方案。

(四)考核激励。一是加大考核力度,将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年终绩效考核,由区委农工部牵头,每月考核一次,将考核结果在全区通报。二是探索激励机制,采取评比奖励等管理办法,调动村民对垃圾有效分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提高村民垃圾一次分类和保洁员二次分类的质量。

从两个乡镇的试点来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改善了农村环境质量,减少了垃圾危害,提高了资源利用率,促进了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产生了显著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为打造“整洁美丽、和谐宜居”生态渝水,走出了一条符合实际的生活垃圾污染治理新路子。

一是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大提升。良山、姚圩两镇自10月份启动垃圾分类试点以来,垃圾减量化明显。目前已处理垃圾4500吨,其中:有机垃圾2205吨,可产有机肥440吨,用于焚烧发电垃圾943吨,可回收利用垃圾1350吨,有毒有害垃圾2吨。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率达10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减量化资源化率达80%。

二是人居环境大变样。两个镇启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后,垃圾不落地,堆放、转运等环节二次污染明显减少,原来的卫生死角都变得干净了,群众反映苍蝇、蚊子变少了,臭味没有了,改变了原先“一场大雨、一河垃圾”的现象。环境的改善倒逼居民不好意思随手丢垃圾,自我约束和文明素质也在不断提升。

三是乡村旅游大发展。以良山镇下保村为例,自开展垃圾分类以来,整个村庄干净、整洁,推动了乡村休闲游,据初步统计,2017年下保村接待游客人数20余万人次,创旅游年综合收入3200余万元,村民人均增收6000余元,比2016年增长20%。

我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试点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暴露了一些问题。一是干部及村民思想认识不到位、习惯难纠正。一些乡村干部认为,垃圾分类连城市都还没做到,现在要求农村先开展垃圾分类,有点本末倒置,小题大做,难度较大。群众意识不强。垃圾分类首先要做到农户分类投放,在试点过程中存在群众不配合,垃圾混合投放问题。对此,我们加大了宣传教育力度,通过标语、墙报、互联网等宣传手段和监督、提示、教育等方法,以期提高村民意识、规范村民行为,但效果不是很理想。二是有毒有害垃圾处理存在一定的困难。我区无危险废物填埋资质,只能委托区外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但目前两个镇产生的危废垃圾量不大,目前只有2吨左右,总处理费用大约3万元左右,由于量小,专业公司也不愿及时装运处理,只能先暂存在镇里储存站,待达到一定量后再运走处理,这对人居环境或多或少造成一定的危害。三是资金投入压力较大。成本测算方面。两个镇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基础建设投入770万元,经测算,每一年的运营成本达522.21万元,其中:动力费用118.15万元,人员工资福利312.48万元,劳保工具费用4.51万元,垃圾兑换站和储存站费用73万元,设备修理费用14.07万元。运营收入方面。运营总收入192.16万元,其中达产后有机肥销售收入130.49万元,可回收垃圾收入32.67万元,每年每户缴纳12元保洁费共29万元。由于垃圾分类工作采取了财政兜底模式,仅试点的两个镇一年的财政投入就达330万元,如全区铺开,区各级财政每年要投入运营资金近2000万元,压力较大。

以上我区各级财政每年投入的2000万元项目运营资金是在有机肥销售收入和可回收垃圾收入均正常的情况下测算的,如遇到市场变化,实际投入会更大。另外我区拟引进第三方机构开展市场化运营垃圾分类处理,目前正在草拟《渝水区乡村生活垃圾第三方治理实施方案》,经咨询,因第三方机构垃圾分类管理更规范,垃圾分类处理效益更高,每年购买服务费用会比目前稍高,就我区目前财政状况来看,难以承受每一年的服务费,压力较大,恳请上级部门对我区垃圾分类项目予以资金支持,以缓解我区财政压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成立了以常委副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在县建设局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负责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统筹协调工作。印发了《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县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分类标准,指导各单位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通过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证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试点工作先行。统筹考虑人口的居住密度、环境建设、居民文化素养等因素,在县城范围内选取县第五中学、县人民医院、县融媒体中心等3个事业单位,县客运中心、县战役纪念馆、步行街等3个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宾馆接待中心、凯尔亮超市等2个相关企业,金地阳光家园、平贵花园等2个住宅小区强制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在县城区投放四分类果皮箱170组,黑松驿镇投放四分类果皮箱30组。现县城区各试点已投放垃圾分类亭8个、四分类垃圾桶72个。

(三)加大宣传力度。6月28日,在县城中心广场开展了主题为“垃圾分类我能行,文明我践行”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彩页2000余份,制作生活垃圾分类展板10余幅,横幅10条,展出生活垃圾分类桶5套,设立咨询台现场为市民讲解生活垃圾如何分类。开展了“垃圾分类宣传进校园”活动,在五中向学生们发放了宣传彩页和倡议书,召集学生开了主题班会,在校园内悬挂了横幅,设置了展板。通过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市民踊跃参与,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注重培训学习。6月29日,组织10个垃圾分类试点的部门单位、企业负责人在玉红大酒店4楼会议室召开县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训会议,邀请垃圾分类专家对我国的生活垃圾现状、环境污染、详细的分类标准、分类要求等进行了全面讲解,以国际先进生活垃圾分类为案例,剖析了目前全球面临的生活垃圾污染,同时对分类后的回收处理环节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引申,并对各试点业务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

(五)举行启动仪式。8月4日,在县城中心绿地广场举行了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启动仪式,由县政府副县长王多龙同志在垃圾分类试点启动仪式上讲话,物业公司代表宣读了生活垃圾分类倡议书,到会的相关单位领导、工作人员、环卫工人、居民群众在“县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启动仪式”横幅上签名,现场发放了宣传彩页,县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启动仪式正式召开。

(六)建设终端处理设施。为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我县在镇、镇、镇实施了生活垃圾热气化处理站建设项目,截止目前,镇生活垃圾热气化处理站建设项目已完工,开始试运行;镇、镇生活垃圾热气化处理站建设项目正在进行设备调试。

一是群众分类意识不强,舆论宣传力度仍需加强;二是经费投入紧张;三是垃圾分类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四是终端处理设施未解决。

下一步,我县将以提出的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为目标,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动员力度。进一步做好居民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实现垃圾分类由理念到意识、由意识到知识、由知识到行为、由行为到习惯的转变。注重发挥示范表率作用,推动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自觉成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员、示范员、指导员、监督员。推动垃圾分类知识“进社区、进村宅、进学校、进医院、进机关、进企业、进公园”,大力普及垃圾分类的科学知识,营造“以参与垃圾分类为荣、以准确分类为荣”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将生活垃圾分类的设施建设、收集转运处置、宣传发动等方面投入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积极向省市争取垃圾分类资金。通过引进第三方服务公司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是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按照《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上确定的垃圾分类设施配备数量,尽快完成分类设施统一采购工作。根据试点区域各类生活垃圾的产生量,配备分类运输车辆。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路线,做到“日产日清”。积极争取项目,或是利用招商引资方式,加大我县垃圾分类终端处理设施建设。

四是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制定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从制度上规范管理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采取日巡查、周检查、月考核、年评比的形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各单位年终绩效考核挂钩,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视情倒扣年度绩效责任制分数,并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约谈、通报批评。

城管垃圾分类协议书篇二

根据《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宁政发〔xx〕126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塞上湖城”和“美丽凤城”建设,进一步发挥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落实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实施生活垃圾分类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力争xx年底前厅机关各处室生活垃圾分类达到全覆盖。

1、日常教育引导。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作为干部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主题宣传,定期开展教育培训,组织厅机关人员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测试,做到人人知晓分类。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机关日常管理之中,作为日常行为规范,引导人人参与践行。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节约型机关、文明机关创建目标,让生活垃圾分类成为绿色生活方式。

2、完善分类设施。根据厅机关实际,因地制宜地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与暂存空间。每个办公室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在楼梯间、楼层廊道设置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按便捷、安全的原则,集中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在食堂与就餐区域设置餐厨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在开水间设置收集茶叶渣、瓜果皮的收集容器。厅机关设置垃圾集中存放区域,集中存放区域配置与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相配套的240升或120升标准容器。

3、实施分类投放。厅机关工作人员应按分类目录要求,以及具体规定,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收集容器。鼓励对可回收物中的废纸、废玻璃、废金属、废塑料等进一步进行细分。

4、实施分类收运。可回收物由厅机关服务中心统一回收,并做好品种与数量记录;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委托辖区城管环卫部门统一组织收运。

5、倡导绿色办公。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共用,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全面实施纸张双面打印,提倡重复使用,推行可更换笔芯的中性笔,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落实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号召,实施光盘行动,减少餐厨垃圾产生。

6、突出源头治理。积极探索实施物业服务+分类服务的模式,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工作,做好废快递包装物、废饮料包装、废玻璃、废塑料等低价值可回收物的收运工作。鼓励引入生化处理机,对餐厨垃圾实施就地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生活垃圾的排放量。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有序开展。成立厅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厅长担任,副组长由办公室主任、计财处处长担任,成员由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担任,负责落实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机关服务中心明确管理、监督和宣传人员和职责,负责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监督和宣传及回收处置工作。

2、加强考核评估。将厅机关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情况纳入工作绩效考核,加强日常督导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处室及个人要予以通报,确保将工作责任压紧压实。

3、加强示范创建。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对厅机关实施垃圾强制分类情况进行不定期分析,鼓励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积极提出好的思路、方法。对实施过程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及时加以总结并在厅机关宣传推广,努力营造浓厚的氛围,形成强大的合力。

城管垃圾分类协议书篇三

2020年以来,区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分类办工作部署,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提升人居环境和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认真学习借鉴,创新实践思路,扎实推进党政机关、学校等公共机构、居民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将区2020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2.落实责任,建立机制。落实镇街、开发区属地主体责任,城管、住建、教育、卫健委、商务等载体单位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同时在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上,明晰镇街、社区、物业责任,形成区、镇街、村居、物业、业委会多方参与的管理体系。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为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规范要求和技术指导。

3.定期调度,联动督查。坚持每月调度制度和督查通报制度,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同志不定期开展上路督查、调研,大会小会上强调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性,分管副区长带着相关部门定期调度、谋划推动,通过实地参观学习考察等形式召开了调度会议4次,并形成了会议纪要。充分发挥区分类办牵头协调作用,联动相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先后组织开展专项检查11次,并印发了通报或提示单。同时,拟定了《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暂行)》和《区生活垃圾分类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待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和实施。

4.宣传培训,营造氛围。在市政务中心、区政府、小区南区试点智能化生活垃圾分类,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小区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1处,接待其他省市区参观学习团队30余次。成立了11支114人组成的生活垃圾分类宣讲队,累计宣传培训338场次,受众6.8万余人。印发宣传海报、手册等23.9万份,设置垃圾分类街头景观、大型户外广告、宣传栏等403处。在市级媒体宣传累计10余篇。深入50余个小区开展“三件套”“三入户”宣传,手把手面对面培训指导居民源头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受众8.2万余人。

5.配套设备,务求实效。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更新改造,在大阳垾垃圾站和银湖垃圾站增设厨余垃圾倾倒机位、有毒有害垃圾暂存点、厨余垃圾破袋点和计重点,配套收运车辆103辆,做到四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两批次17个居民小区建设分类投放点38个,基本满足小区居民定点投放需要。截止目前,全区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282家、大中小学校142家、居民小区17个,垃圾分类初显成效。

2.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接受程度不高。宣传教育、培训指导形式不多、内容不丰富、效果不明显。部分小区居民对垃圾分类知识掌握不够,居民垃圾分类的荣誉感、自豪感没有激发出来。

3.物业服务企业承载垃圾分类畏难情绪较大。居民小区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是镇街、村居,具体承担这项工作的是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但是物业服务企业参与意识不强,主动作为没有发挥出来。同时,对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垃圾分类的制约措施少。

4.各级资金保障力度不够。区、镇街两级财政投入垃圾分类的资金不足,部分镇街财力困难,对垃圾分类资金投入更少。区对镇街的垃圾分类资金奖补机制未建立。

2.提升垃圾分类实效。巩固和扩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的示范效应。做细做实17个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居民参与意识、分类意识、投放意识、传帮带意识,努力形成可推广复制的成功经验。同时,推进面上其他小区分类集中投放点选址、建设等工作,协调加快农村阳光堆肥房建设。

3.常态开展监督考核。出台垃圾分类考核办法和资金奖补管理办法,每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督查考核,提高督查考核的针对性、覆盖面,存在问题及时通报,跟踪整改反馈。开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约束居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投放,重点打击混投混装混运、无资质收运等各种乱象。

4.创新宣传教育方式。一是定期在居民小区内部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居民分类意识;。

二是带上“三件套”、小礼品入户宣传,手把手、面对面做好宣传培训指导,引导源头正确分类、定点投放;。

三是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把居民家中垃圾分类作为每周的一项绿色作业,由孩子、家长一起去完成,提高小区居民垃圾分类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参与感。

城管垃圾分类协议书篇四

为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在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及其他垃圾。

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工作,遵循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公众参与、市场运作、社会监督的原则。

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

第五条。

本市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区人民政府(含新区管委会,下同)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建立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

第六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是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主管部门,组织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目标,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组织推进、检查指导和监督考核。

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

经贸信息部门负责可回收物综合利用的监督管理。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有害垃圾处理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义务,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

第九条。

市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的方式、处理流程和时限,依法处理举报和投诉,并反馈结果。

第十条。

本市生活垃圾按照以下标准分为三类:

(三)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其他废弃物。

鼓励有处理条件的住宅区等场所将生活垃圾分为四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可以纳入餐厨垃圾的收运、处理系统进行收运和处理。

市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生活垃圾管理实际,在充分征求意见、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市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经贸信息、环境保护部门制定生活垃圾的具体分类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三)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为责任人;

(四)机场、客运站、轨道交通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按照本条第二款规定不能确定管理责任人的,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确定管理责任人。

第十二条。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保持容器完好、整洁;

(三)对分类投放工作进行指导,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予以劝告、制止;

(五)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交由符合规定的单位分类收集、运输。

体育馆、公园、电影院、音乐厅、图书馆、机场、客运站、地铁、火车站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市政路灯照明设施管理单位,学校,医院等,应当回收产生的废灯管并交由符合规定的单位处理。

第十三条。

市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置标准和分类标识,并向社会公布。

鼓励有条件的果蔬集贸市场实行果蔬菜皮就地就近处理。

第十四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公示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抛撒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可回收物应当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二)有害垃圾应当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者交给有害垃圾回收点;

(三)其他垃圾应当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第十五条。

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家具等大件垃圾,应当妥善处理,并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类投放。

第十六条。

住宅区内的生活垃圾,实行定时定点相对集中分类投放。

前款规定的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确定,并在住宅区内显著位置公示告知。

第十七条。

本市设立生活垃圾。

“资源回收日”,住宅区在“资源回收日”当天集中收集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

“资源回收日”的实施办法由市主管部门另行制定并公布。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应当约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要求及标准。

实行清扫保洁卫生外包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要求纳入清扫保洁服务合同,并监督实施。

第十九条。

各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基础设施的建设,做到生活垃圾收运规模运营和区域全覆盖;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担生活垃圾处理服务,并向社会公布服务企业的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

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收集。禁止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

市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部门制定有害垃圾收集、运输、贮存的技术规范,避免环境污染。

第二十一条。

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应当分类运输。禁止将已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混合运输。

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应当密闭、整洁、完好,标示明显的生活垃圾分类标识。在运输过程中,不得随意倾倒、丢弃、堆放、遗漏生活垃圾以及滴漏污水。

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应当持证上路,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强对车辆的执法检查。

第二十二条。

(一)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处理;

(二)有害垃圾交由符合规定的企业处理;

(三)其他垃圾按照规定采用焚烧、卫生填埋等方式处理。

生活垃圾处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处理生活垃圾,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市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委托专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对生活垃圾处理单位的运行情况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十三条。

主管部门负责废玻璃、废塑料等可回收物分类收集、运输的监督管理。

经贸信息部门会同市主管部门、规划国土、财政等部门,引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或者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对可回收物进行回收处理。

第二十四条。

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垃圾,应当优先采用焚烧方式处理。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监督管理,逐步降低卫生填埋的比例。

第二十五条。

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管理实际,制定产品及包装物设计、生产的特区技术规范,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对限制产品过度包装的标准和要求,减少一次性包装材料的使用。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应当优先采购列入循环经济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产品,推行无纸化办公。

餐饮经营单位应当引导消费者节约用餐,低碳消费。

第二十六条。

鼓励生产者、销售者采取押金返还、以旧换新等措施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及包装物进行回收、再利用。

第二十七条。

鼓励废弃织物进行资源性回收再造。

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在。

“深圳读书月”活动中开展废旧书籍赠与或者交换活动。

第二十八条。

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宣传教育计划,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教育部门负责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知识教育,将分类和减量知识教育纳入环保教育相关内容,组织开展校园系列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实践活动。

第二十九条。

妇联、团委(义工联)、工会、科协等人民团体应当结合各自工作特点,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

鼓励、支持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活动,主管部门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

第三十条。

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制定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督促会员单位落实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

物业管理协会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有关要求纳入物业服务企业评级考核或者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优秀住宅小区评定的标准及评分细则。

第三十一条。

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应当根据相关规定,适时在黄金时段或者显著版面进行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知识的公益宣传。

第三十二条。

本市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的综合考核制度,并将对相关部门、区人民政府的考核结果按规定程序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第三十三条。

市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经贸信息、环境保护等部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计量称重工作制度,逐步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实行重量统计。

第三十四条。

本市实行辖区生活垃圾限量排放制度,并适时将限量排放要求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

“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向生活垃圾处置导入区支付环境补偿资金。重量统计信息作为支付生活垃圾跨区域处理环境补偿资金的依据。

生活垃圾限量排放和跨区域处理环境补偿的具体办法,由市主管部门另行制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五条。

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全过程监管制度,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与经贸信息、环境保护、住房和建设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台账,汇总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报送的相关数据,并按规定向区主管部门报送。

第三十六条。

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经贸信息、环境保护、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的协调机制,定期通报情况,加强监管。

第三十七条。

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选择一定数量的社会监督员,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社会监督员中应当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志愿者等。

社会监督员有权监督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行,督促单位和个人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义务,具体办法由市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拒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义务并被行政处罚的,主管部门、经贸信息、环境保护、市场监管、住房和建设等部门应当作不良行为记录,并将记录纳入征信系统。

对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社区、家庭和个人,可以给予表扬和奖励,具体办法由市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十九条。

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职责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条。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罚款:

(一)未按规定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进行指导的,处。

3000。

元罚款;

(二)未公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时间或者地点的,处。

2000。

元罚款;

(三)未记录或者未如实记录责任范围内生活垃圾排放情况的,处。

2000。

元罚款;

(四)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处。

3000。

元罚款;

(五)未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交由符合规定的单位分类收集、运输的,处。

5000。

元罚款。

第四十一条。

50。

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100。

元罚款;对单位处。

1000。

元罚款。

个人受到罚款处罚的,可以申请参加主管部门安排的社会服务以抵扣罚款。

第四十二条。

10000。

元罚款。

第四十三条。

生活垃圾运输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部门处以罚款:

(一)运输车辆未标示明显的生活垃圾分类标识的,处。

2000。

元罚款;

(二)运输车辆未保持密闭、整洁、完好的,处。

3000。

元罚款;

(三)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随意倾倒、丢弃、堆放、遗漏生活垃圾或者滴漏污水的,处。

5000。

元罚款;

(四)混合运输已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的,处。

10000。

元罚款。

第四十四条。

30000。

元罚款。累计处罚。

3

次或者。

3

次以上的,取消其生活垃圾处理资格。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活垃圾处理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违法处理有害垃圾的,由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处理。

第四十五条。

经贸信息、环境保护、市场监管、住房和建设、教育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和本办法要求,制定配套政策和标准。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厨余垃圾,是指居民在家庭生活或者消费过程中产生的易腐性垃圾,包括剩菜剩饭、菜梆菜叶、瓜果皮核、废弃食物、废弃蔬菜、盆景植物、残枝落叶等。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

2015。

8

1

日起施行。

城管垃圾分类协议书篇五

为进一步落实局机关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工作成效,贯彻落实《x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x市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xxxx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xx县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为加强工作领导,成立“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刘嵘任组长,党委专职副书记浦小文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负责机关垃圾分类日常各项工作开展,包括制定实施方案、指导设施配置、监督检查、宣传培训。

(一)设施设置。

1、楼层内:每楼层公共区域各设置一组垃圾分类回收桶。

2、办公室:各设置一个其他垃圾、可回收垃圾双拼垃圾桶。

3、食堂:设置厨余垃圾桶一个。

4、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在机关大院内设立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

(二)投放要求及流程。

1、厨余垃圾:日常办公产生的茶叶渣倒入开水间的专用茶叶渣收集容器,纸杯等倒入其他垃圾桶;水果皮核、枯枝树叶等投放至大院内公共区域厨余垃圾桶内。

2、其他垃圾: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各楼层公共区域其他垃圾桶内。

3、可回收垃圾:(1)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每周由保洁员统一上门收集;(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到各办公室可回收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各楼层各公共区域集中投放点,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确保可回收物干燥。

4、有害垃圾:投放至各楼层公共区域集中投放点。

5、集中投放:每天由保洁员将各楼层公共区域集中投放点的垃圾集中收集投放到机关大院内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

(一)广泛宣传发动。x月份开始,结合我局工作场所、工作环节、工作特点,充分利用办公区域的媒体介质(led屏幕、宣传栏等),广泛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侨银公司将安排专业人员为我局干部职工在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方面做一次专题讲解,使垃圾分类工作深入人心。在办公、居民区域明显位置张贴宣传画,介绍垃圾分类基础知识和分类标准,确保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xxx%。

(二)落实分类职责。建立机关垃圾分类宣传员、专管员、督查员、保洁员等“五员”管理制度,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为补充、互相监督。

(1)宣传员:牵头做好机关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负责人:)。

(2)专管员:负责督促保洁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做好垃圾分类和分类设施管养工作,提高分类设施的完好率和整洁度,联系垃圾收运单位按规范及时清运垃圾。(负责人:)。

(3)督查员:根据每周检查考核办法,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做好机关垃圾分类工作。(负责人:)。

(4)保洁员:负责每日对各楼层及会议室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进行收集、清理,统一收集至机关大院的集中投放点;每周定时收集机关各股室的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做好公共场所垃圾桶的清洁工作,确保干净整洁完好;对机关各股室分类错误的垃圾进行分拣,并将发现问题反馈给局机关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

(5)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及时清理收集食堂内厨余垃圾并投放至大院内集中投放点,严禁乱倒乱放,定期清洗厨余垃圾桶,确保干净整洁完好。(负责人:)。

(三)严格分类投放。按照分类要求,将垃圾中的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四)开展检查考评。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年终评先评优工作考核。以局机关各股室为单位,采取每周检查一次,每季度评分一次,考评成绩年终进行累计,一年内累计不合格率达到xx次的股室,该股室所有人员将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x月份起,局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机关各股室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定期通报垃圾分类工作情况。

(一)提高认识。全局机关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是党员我先行”主题实践活动等,积极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当好样板、做好示范。

(二)严格管理。本着“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原则,合理配置分类设施,规范分类标识,落实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做到坚持不懈,取得实效。

(三)资金保障。局机关及居民区垃圾分类工作机构和垃圾分类宣传、培训等所需经费由局财务室保障。

城管垃圾分类协议书篇六

为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x〕180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委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是围绕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立足回应社会关切,在委机关集中开展“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实施垃圾分类、促进资源回收”的宣传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崇尚自然简约的生活方式,增强生态道德意识,培养积极向上向善的良好风气。

二是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局域网、短信平台、微信群等宣传工具,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介绍,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三是源头抓起、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在全委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

1、机关各处室承担委机关落实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后勤服务中心承担主管责任,后勤总务科负责拟定、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制度及办法、管理和职责,负责分类垃圾的回收处置工作。

2、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委机关目标责任制及文明单位创建内容一并实施监督考核,同时建立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适时引入专业化、社会化的保洁公司、服务公司负责机关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确保机关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1、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纺织物、编织袋,废金属,废玻璃等。

2、不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药具、废油漆、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以及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如剩菜剩饭、骨头残渣、菜根茶叶、蛋壳果皮等。

3、其他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弃计算机、投影仪、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电视机、空调,以及废弃交通工具及办公家具等。

1、委机关涉及保密、机要等废旧文件、资料的回收处置,严格按保密规定及处置权限进行回收。

2、委机关废弃固定资产的分类处置,严格按《省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处置规定执行。

一是动员发动,宣传教育,普及知识,营造氛围。此项工作8月底前完成。

二是积极筹措资金,购置垃圾分类所需设备设施,在委办公楼办公室和公共区域及机关食堂等地放置垃圾分类设备,制作张贴横幅、标语、警示牌等,为完成机关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保障。此项工作9月底前完成。

三是按照时间节点要求,xx年底前实现委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全面完成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城管垃圾分类协议书篇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提高,我县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扎实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成立了以常委副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在县建设局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负责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统筹协调工作。印发了《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县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分类标准,指导各单位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通过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证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试点工作先行。统筹考虑人口的居住密度、环境建设、居民文化素养等因素,在县城范围内选取县第五中学、县人民医院、县融媒体中心等3个事业单位,县客运中心、县战役纪念馆、步行街等3个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宾馆接待中心、凯尔亮超市等2个相关企业,金地阳光家园、平贵花园等2个住宅小区强制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在县城区投放四分类果皮箱170组,黑松驿镇投放四分类果皮箱30组。现县城区各试点已投放垃圾分类亭8个、四分类垃圾桶72个。

(三)加大宣传力度。6月28日,在县城中心广场开展了主题为“垃圾分类我能行,文明我践行”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彩页2000余份,制作生活垃圾分类展板10余幅,横幅10条,展出生活垃圾分类桶5套,设立咨询台现场为市民讲解生活垃圾如何分类。开展了“垃圾分类宣传进校园”活动,在五中向学生们发放了宣传彩页和倡议书,召集学生开了主题班会,在校园内悬挂了横幅,设置了展板。通过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市民踊跃参与,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注重培训学习。6月29日,组织10个垃圾分类试点的部门单位、企业负责人在玉红大酒店4楼会议室召开县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训会议,邀请垃圾分类专家对我国的生活垃圾现状、环境污染、详细的分类标准、分类要求等进行了全面讲解,以国际先进生活垃圾分类为案例,剖析了目前全球面临的生活垃圾污染,同时对分类后的回收处理环节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引申,并对各试点业务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

(五)举行启动仪式。8月4日,在县城中心绿地广场举行了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启动仪式,由县政府副县长王多龙同志在垃圾分类试点启动仪式上讲话,物业公司代表宣读了生活垃圾分类倡议书,到会的相关单位领导、工作人员、环卫工人、居民群众在“县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启动仪式”横幅上签名,现场发放了宣传彩页,县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启动仪式正式召开。

(六)建设终端处理设施。为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我县在镇、镇、镇实施了生活垃圾热气化处理站建设项目,截止目前,镇生活垃圾热气化处理站建设项目已完工,开始试运行;镇、镇生活垃圾热气化处理站建设项目正在进行设备调试。

一是群众分类意识不强,舆论宣传力度仍需加强;二是经费投入紧张;三是垃圾分类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四是终端处理设施未解决。

下一步,我县将以总书记提出的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为目标,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动员力度。进一步做好居民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实现垃圾分类由理念到意识、由意识到知识、由知识到行为、由行为到习惯的转变。注重发挥示范表率作用,推动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自觉成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员、示范员、指导员、监督员。推动垃圾分类知识“进社区、进村宅、进学校、进医院、进机关、进企业、进公园”,大力普及垃圾分类的科学知识,营造“以参与垃圾分类为荣、以准确分类为荣”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将生活垃圾分类的设施建设、收集转运处置、宣传发动等方面投入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积极向省市争取垃圾分类资金。通过引进第三方服务公司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是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按照《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上确定的垃圾分类设施配备数量,尽快完成分类设施统一采购工作。根据试点区域各类生活垃圾的产生量,配备分类运输车辆。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路线,做到“日产日清”。积极争取项目,或是利用招商引资方式,加大我县垃圾分类终端处理设施建设。

四是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制定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从制度上规范管理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采取日巡查、周检查、月考核、年评比的形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各单位年终绩效考核挂钩,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视情倒扣年度绩效责任制分数,并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约谈、通报批评。

城管垃圾分类协议书篇八

1、居民垃圾分类观念淡薄。“263”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今年是推广的最后一年,从20__年开始到20__年,力争全面完成全部小区和企事业单位的垃圾分类收集亭建设,同时分批设置宣传栏及垃圾分类桶,每周一次的宣传活动也在持之以恒地进行着,并且深入各企事业单位进行宣传。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仍有一小部分居民未将家中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居民觉悟有待提高。主要是这部分居民垃圾分类的意识淡薄,图省事方便,一扔了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依然存在。

2、居民生活素质参差不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很多村民变成了小区居民,身份转变了,但思想的引导转换还需要一个过程,个别存在种菜、乱晾晒、乱吊挂等现象,在管理过程中有时会产生矛盾,造成城管执法管理比较被动。

3、城管相关政策有待完善。现行的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较多,但仍然不够健全。一是城市管理目前仍没有一部独立完整的法律法规;二是有些城管法律法规已不能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例如对流动摊贩、垃圾焚烧的制度措施力度不强;三是城市管理要求与城管执法脱节,例如非机动车乱停放的管理要求相当高,但是执法力度不够,不足以起到震慑作用;再如新划入城管的占用公共空间问题,城管执法仅有处罚权限,但仅仅处罚却又不能让居民投诉满意。

二、对策及建议。

(一)全民动员,全员参与,不断加快生活垃圾分类进程。

立足现实,放眼长远,切切实实地抓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一是思想发动宣传要持续深入,通过开展各种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媒体广泛宣传等手段,教育、引导和动员广大市民,切实增强垃圾分类的理念和意识,提高市民参与垃圾分类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能动性,形成城市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理念。二是垃圾分类制度要完善落实,根据上级形成的垃圾分类制度,对具体管理人员和宣传人员的工作职责进行层层分解,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兑现奖惩,防止垃圾分类流于口号,也防止分类宣传流于形式。

(二)齐心合力,转变思想,坚持文明执法消除居民陋习。

居民是城市管理的直接参与者,也是城市管理的受益者,只有使广大居民积极配合,才能真正管理好城市。一是要不断加强引导教育,增加与小区居民之间的沟通,通过宣传引导,潜移默化,使小区居民转变思想,从而自觉地配合城市管理工作。二是要坚持文明执法理念,城管队伍要坚持执法为民、为民服务的思想,牢固树立文明执法、文明教育的信念,不仅要做到“以城管理”,更要做到文明管理,即使受委屈,也要紧抓文明的底线不放松。

(三)理清脉络,分步实施,逐步完善城市管理政策法规。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现有的相关政策法规已经束缚了现代城市发展的需要,与城市管理工作中遇到的诸多难题和困惑都不相适应,需要通过政策法规的完善来落实保障。希望有关部门能出台相关的政策性文件,使基层执法做到有章可循,解决日常管理中力所能及的问题。同时,要多措并举,促进部门之间联合执法的意识进一步加强,防止相互扯皮、相互推诿的情况发生。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