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林长制公示牌协议书简短 乡镇林长制公示牌(3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0 07:23:33 页码:12
林长制公示牌协议书简短 乡镇林长制公示牌(3篇)
2023-01-10 07:23:33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林长制公示牌协议书简短一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时关于“把好山好水保护好,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坚持生态优先、协调发展、绿色惠民,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为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建设幸福美丽颍州提供制度保障。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森林质量效益。

结合区域特点,因地施策,大力拓展国土绿化空间,解决好林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科学利用林地,提高综合效益,实现森林永续经营。

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创新机制体制,激发发展活力,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大力发展特色高效林业,实施惠民林业政策,着力增进民生福祉,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层层压实责任,建立横向联动和纵向激励机制。

依法治林管林,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价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林长制落地生根。

通过建立一路一长、一河一长、一林一长,推动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目标责任制的落实,以建立林长制为契机,结合三合镇实际,积极引导林业产业改革,助推三合镇花卉产业发展,进而推动三合镇林业经济发展。

2018年3月底前,完成镇、村二级林长制工作体制,涵盖全镇森林(湿地)及建成区绿化区域。

  2018年年底前完成对三合镇的主要交通干道三胡路、郭三路、孙庄路、郭寨路及郭寨大沟两侧的绿化,完成井孜村森林村庄的创建工作,成功实现增绿目标,建成区森林覆盖率超过30%。

2019年森林(湿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林业经济稳步提升,结合颍州区花卉基地建设,经济引导林业大户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花卉产业,林农收入持续增长。成功实现增效、增收目标,建成区镇森林覆盖率超过35%,

2020年,活立木蓄积量超过9.11万立方米,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0.8‰以下,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超过38%。

  到2021年,生态文明及林业发展相关制度进一步健全,森林(湿地)生态功能日益完善,林业经济步入良性发展轨道,森林(湿地)实现可持续经营,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超过40%。

实行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切实加强对小润河、七渔河生态湿地的管理。全面加强公益林管护,进一步提高公益林管护能力和水平,落实公益林管护的主体责任。强化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全面推进森林保险制度。实施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森林生态系统修复力度,根据实际条件申报省级和市级湿地公园。完善、提高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有效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加快推进古树名木分级鉴定、建档管理、挂牌保护,加大古树名木保护经费投入力度。(牵头责任单位:镇林业站;配合单位:镇财政所、镇国土中心所、市容中队、镇农业综合服务站、镇水利站等;落实单位:各村(居))

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绿化美丽三合。坚持人工造林、项目造林、植树增绿相结合,实现应绿尽绿。持续推进绿化提升专项行动,对三合镇的主要交通干道三胡路、孙庄路、郭三路、郭寨大沟进行绿化,构建县乡道绿色廊道。结合河长制以及黑臭水体治理,对小润河、七渔河两岸进行高标准绿化,建立河道沿岸生态绿色廊道;建立高标准农田防护林体系,新增和完善农田林网庇护面积0.8万亩;积极争创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深入推进“四森”创建活动,创建井孜森林村庄1个。(牵头责任单位:镇林业站;配合单位:镇规划办、镇财政所、市容中队、镇国土中心所、镇中心学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镇水利站等;落实单位:各村(居))

持续巩固森林增长工程建设成果,不断加大中幼林抚育力度,促进林木健康成长,整体提升全区森林质量。进一步推进林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优良乡土树种和珍贵树种,建设优质花卉苗木、特色经济林和工业原料林基地,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培育现代林业示范区。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提升林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延长产业链条,培育林业联合体,推动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经营,促进农民增收,助力脱贫攻坚。大力发展森林旅游,充分发挥花卉产业基地、湿地公园、林业示范区功能,提高中原花都·芳香小镇辐射功能,大力开展森林旅游康养,推动林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打造区域森林旅游目的地。(牵头责任单位:镇林业站;配合单位:镇规划办、镇财政所、市容中队、镇国土中心所、镇中心学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镇水利站等;落实单位:各村(居))

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野外火源管控,提高巡护能力,形成联防联查联打长效机制,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确保森林火灾受灾率控制在0.5‰以内。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加强预测预警预防,及时有效处置美国白蛾等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到2021年,实现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0.58‰以内。(牵头责任单位:镇林业站;配合单位:镇财政所、市容中队、镇派出所等;落实单位:各村(居))

严格依法治林,深入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全面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监督,稳步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提升森林资源管理水平。严肃查处乱砍滥伐林木,乱占乱用湿地、非法征占用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毁坏古树名木、违法调运疫木等案件,严肃打击破坏林业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建设健康平衡的生态环境。(牵头责任单位:镇林业站;配合单位:镇农业综合服务站、镇市场监管所、镇派出所等;落实单位:各村(居))

建立镇、村两级林长制体系。镇级林长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副林长由镇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村(居)设立村级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主任担任,同时三合镇聘请专职生态护林员,组建管护队伍。

各村(居)都要结合本地实际,比照镇林长制组织体系成立相应组织,负责本地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镇级林长要把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村道、铁路及沟河塘绿化纳入林长管护范围;村级林长要把成片造林、农田林网、通村连庄道路等所有林木,纳入林长管护范围,确保一园一林都有专员专管、责任到人。

乡镇、村(居)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林长会议由总林长、副总林长、林长、相关负责同志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林长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不少于2次。

镇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镇林业站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镇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为林长制办公室成员。根据工作需要,抽调相关部门人员集中办公。各村(居)结合当地实际,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林长负责领导、组织全区城乡国土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发展林业经济工作,承担推行林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

协助总林长做好林长制的组织、协调及调度工作。督查指导各村(居)按林长制要求开展工作,督促指导、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履行林长制相关职责。

研究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决定林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协调有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衔接和实施。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协调处理涉及部门、地区之间的重大林权纠纷和争议。

承担林长制的日常工作,落实林长和副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各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   

各级党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各级林长要坚持守林有责、守林尽责,全面落实管理责任、管理人员和经费保障。林长会议要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各村(居)要根据自身实际积极创新推进, 确保2018年5月底前在全镇全面建立林长制。

围绕森林的保护、建设与发展,制定切实可行的林长制工作方案,拟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林长制督查、信息及考核制度,明确具体工作措施,突出项目化、责任化、具体化,发挥林长制预期效益。

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将各村(居)及各部门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纳入镇党委、镇政府综合考核内容。加强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各级要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督查检查,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重点区域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建设与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增强全社会保护改善环境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共同推进幸福美丽颍州建设。

最新林长制公示牌协议书简短二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健全高效科学的林业治理体系,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森林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建设的系列部署,统筹山水林田湖一体化治理,以严格资源保护、提升资源质量为目标,探索建立林长制,加快构建“省级统筹、市县组织、乡镇运行、村组落实”的森林资源管理新机制。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聚焦生态资源保护和修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只能增绿、不能减绿的路径和方法。

(二)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网格化责任体系,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其他领导分区负责,部门及有关单位领导各负其责,层层压实责任。

(三)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充分尊重自然和科学规律,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对症开方,因地制宜、因情施策,科学经营、规范管理。运用辩证思维,建立长期管用的政策制度体系。

坚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用最严格的监督检查全面如实评价林长制推行工作,科学总结、探索路径、补齐短板,探索成功经验做法。

(一)探索确立科学合理的保护发展目标体系。通过建立林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管护体系,探索科学的推进路径和实现方法,确保森林、林地保有量不减少,确保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稳步增长,确保防范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目标任务落实,促进林业资源节约集约科学合理利用。同时,充分发挥好森林的水源涵养、防风固沙作用,深入推进土地沙化防治,为黑土地保田增产提供保障。

(二)探索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围绕加强生态保护红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沙化土地综合治理等制度建设,结合试点林长制相关工作制度,全面梳理、修改完善、查缺补漏,探索形成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

(三)探索落实监管有效的保护发展责任体系。围绕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修复、更新进行监督检查,以建立林长制为抓手,强化各级领导责任意识,明确承担部门职责和责任人,不断增强制度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确保林长制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一)建立林长制组织体系

1.分级设立林长。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构建镇、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我镇林长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共同担任,副林长由镇政府主管林业副书记担任;林长制成员及包保区域由镇相关负责人担任;林长成员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村级林长由村党支部书记及村主任担任;村以下设置若干管护网格长,各村网格长由各村护林员担任。

镇林长、副林长职责:负责组织本级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完成本级资源保护责任目标;组织群众护林,组织建立资源保护源头治理网格化巡护模式,配备专职网格长,指导、监督林长制办公室完成日常工作和村级林长履职情况,组织落实会议、巡查等制度,协调配置“一林一警”,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村级林长职责:负责做好网格长的推荐,组织开展网格化巡护和一线普法宣传;维护林长信息公示标识;参加乡镇级林长组织的会议,落实巡查要求;协助承包经营人解决实际问题等工作。

网格长职责:负责对管辖区域内林业资源的日常巡护,记录好责任区巡护手册,及时发现、制止毁林开垦、盗砍滥伐、森林防火期野外用火、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并向上级报告。

镇级林长和副林长为我镇第一责任人,村级林长为主要责任人。村级林长要对镇级林长负责,镇级林长对村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2.设立林长制办公室。为强化组织领导,便于工作开展,林长制贯彻实施过程中各成员部门按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治林的原则完成好职责工作,设专门的林长制办公室,为本级林长的办事机构,负责林长制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拟订相关制度、组织实施考核、建立保存档案等工作,向林长报告全镇资源保护发展情况,镇级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由镇林业服务站负责人兼任。

3、设立林长会议。林长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落实上级部署的任务,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二)执行林长制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镇级林长、副林长负责对全镇村级林长及林长成员部门,林长制相关责任人员在林长制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要严格按县制定的七项制度执行林长制相关工作:1.档案登记制度、2.信息公示制度、3.巡林制度、4.信息通报制度、5.警示督办制度、6.会议制度、7.工作考核制度,镇林长制办公室在镇级林长的领导和指导下对各部门人员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发现推诿、不作为、慢作为的一律严肃处理。

(三)强化配套措施和公众监督机制

1.配备“一林一警”。镇派出所与林长制责任体系全面衔接,派出所会同镇林长制办公室划分民警执法责任区;民警执法责任区由派出所确定。民警执法责任区配备对应的责任公安民警,“一林一警”配备警员名单由镇、村和派出所共同备案并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名单实行动态调整,如有变动由派出所及时通知备案。

2.因地制宜,按照“一林一策”的原则灵活制定推进措施。镇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各村后,各村要统筹兼顾将任务按照本区域实际,科学制定各项林业发展规划,谋划好林业产业发展。

3.主动接受监督。设立群众监督岗或成立公益组织等参与林长制实践,强化林长履职日常监督。

4.规范经常性工作。梳理镇、村级林长、网格长等岗位,按要求定期分时段梳理归类岗位时段工作任务,按照《林长经常性工作履职手册》要求履职尽责。

5.抓好层级落实。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进行责任分解,确定村目标责任,压实林长主体责任,确保任务目标明确。

6.运用科技手段。配合县林业部门将林长制与“一张图”相结合,与数字化巡护相结合,与林业资源动态遥感监测相结合,探索建立镇级林长制平台系统,提高林长制现代化水平,在图斑变化、环保督察等涉林保护方面发挥各级林长职能作用。

7.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建立微信群、公众号等途径引导全社会关注,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学校、群众家庭等认建认养“责任林”“家庭林”“纪念树”等公益活动,提高林业资源管护社会化参与程度。

(一)准备阶段(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1月5日)

由镇林业服务站牵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文件精神落实好调研工作,摸清各村实际情况,科学拟订我镇林长制实施方案和组织架构并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报请镇党委、镇政府审阅通过,完成方案制定和组织架构建立。

(二)实施阶段(2020年11月6日-2021年5月1日)

(1)2020年11月5日前召开镇林长制工作启动大会,正式启动林长制工作。

(2)2020年11月6日前各林长制成员完成和包保村的对接,共同研讨推进措施。

(3)2020年11月15日前将我镇制定的方案、组织架构、正式文件及会议相关资料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备案,各村按照镇林长制方案做好林长制启动各项工作,镇林长制办公室启动林长制建档工作。

(4)2020年12月15日前将镇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各村,村级林长因地制宜按照一林一策原则对本村林业资源进行产业发展规划。

(5)2020年12月31日前镇林长制办公室指导各村完成同公安机关的对接,划分民警责任区,落实“一林一警”并登记备案。

(6)2021年2月28日前镇林长制办公室完成林长制基础档案建立工作,登记林长责任区域及职责,各种相关文件资料归类存档,并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备案。设立林长信息公示牌。

(7)2021年5月1日前镇级林长组织群众家庭和学校、社会团体认养“家庭林”、“纪念树”,镇级林长组织开展义务植树,认建“责任林”。

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完成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11月30日-2021年5月1日)2020年11月开始,镇林长制办公室将对各村林长的任务完成情况陆续展开检查,检查前将进行工作提示。检查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把检查结果进行全镇通报,对落实工作不力的,将由林长或副林长对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各村林长每季度向镇林长制办公室报告季度工作进展情况,由镇林长制办公室进行汇总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2021年4月10日形成林长制工作总结报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级林长是林长制的主要责任主体,要提高站位、亲自部署,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推进林长制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将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镇级政府预算,加大林业建设资金投入,完善公共财政支持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政策措施,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林业生态建设,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严格督查考核。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常态化督导检查,适时通报责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落实奖惩机制,并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全方位考核评价体系,对工作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落实不利、进展迟缓的通报批评,涉嫌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村及相关单位要在责任区域、领域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林长制工作的浓厚氛围,引导全社会关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形成强大合力。

最新林长制公示牌协议书简短三

森林、草原、湿地等资源(以下简称“森林资源”)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和重要资源,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生态保障,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我镇山水林田湖草等综合治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构建由各级党政领导担任林长、全面负责相应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管理机制,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2020-49〕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2021-1〕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镇党委、镇政府决定在全镇全面推行林长制,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省委、市委和县委总体思路和要求,以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为目标,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保护森林资源的责任意识,全面推行林长制,为美丽泽州高质量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共管,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逐级明确责任,层层压实责任。

(二)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保育结合、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实行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生态脆弱区的生态修复,提高林分质量,提升生态系统抗风险能力,构建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草原生态系统。

(三)坚持依法治林、改革创新。在依法依规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前提下,创新制度体系,完善考核办法,不断探索完善保护森林资源的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

三、主要目标

通过全面推行林长制,到2025年全镇森林覆盖率达到57.5%,森林蓄积量达到5.312万立方米。所有林地、应绿尽绿,林分质量明显提高,全镇森林资源综合保护能力显著增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初步建成,林业产业稳步发展。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的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体系。

到2035年全镇森林覆盖率达到60.2%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6.175万立方米,林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全面提升,生态服务功能更加完善,生态质量效益更加显现,生态产品供给更加丰富,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有机统一,为全镇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实的生态支撑和产业支撑。

四、组织体系

(一)设立林长  

镇、村级林长设置,镇设置林长、副林长,林长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由镇分管林业的科级领导同志担任。村级设置林长,由行政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林长制运行机制

1.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推动部门分工协作,形成在林长领导下的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林长制成员包括以下部门:山河派出所、财政所、国土所、林业站、司法所、建设站、水管站、农科站、应急管理中心等部门。

2.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建立镇级林长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林长会议由林长或林长委托副林长召集,林长、副林长、林长和林长制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原则上每年召开不少于一次。

3.设立林长制办公室。设立镇级林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办公室主任由镇林业站站长担任。

(三)工作职责

1.林长职责。

镇级林长负责本乡镇区域内林长制工作,及时掌握森林资源变化和林政资源管理动态,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宣传、检查、督导、考核,负责做好林木采伐、木材加工、封山育林、植树造林、天然林保护和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地林权管理、野生动植物及湿地保护、涉林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收集、分析、汇总辖区内涉林案件信息和专项整治行动,协调解决整治重点难点问题,检查督导村级林长和相关单位履行职责。

村级林长负责本村区域内林长制工作,组织开展封山育林、植树造林、天然林保护和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涉林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及时做好涉林案件的排查及信息报送,做好护林防火等工作。

2.林长制办公室职责。

负责林长制日常工作,承担召开林长会议,协调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林长会议决策部署,制定林长制年度任务清单,组织林长制督查检查和年度考核,督促林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定期向同级林长、副林长汇报相关工作。

3.相关部门职责。

镇党委负责将林长制执行落实情况纳入责任部门年度考核等工作;

镇派出所负责保护辖区内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及生态安全,维护辖区内林区社会治安秩序;负责查处管辖范围内的涉林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镇财政局负责协调解决林长制工作开展以及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所需经费等工作;

镇国土所负责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划定生态红线,保障林业生态建设用地,林权确权登记、争议调处,矿区地质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镇林业站承担镇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国土绿化、森林质量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利用、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其他涉林工作;

镇司法所负责镇政府关于林长制的相关制度文件的审查等工作;

镇建设站负责指导协调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及全镇涉林用房等基础建设等工作;

镇水管站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镇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全镇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等工作;

镇农科站负责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扶持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造林管护等工作;

镇应急管理中心负责森林火灾信息发布,组织、指导,协调火灾扑救、调查评估和处理等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实行网格化管理,认真落实。

五、主要任务

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各项任务由各级林长负责统筹协调,林长制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镇党委、镇政府和行政村具体落实。

(一)大力开展国土绿化。统筹实施全镇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加快宜林荒山生态治理,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加快森林城乡建设。创新国土绿化新机制,积极探索购买式造林,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资本参与。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积极推进部门绿化,构建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的国土绿化格局,2025年实现有山皆绿,植被良好,鸟语花香。

(二)加强灾害防控力度。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联防联控机制,严格管控野外用火,加大火灾案件查处力度,不断完善森林草原防火体系,提高防灭火能力,探索采用购买或聘用等方式,加强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建设,保障队伍的生机和活力,确保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规定指标以下,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加强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预测预警预防,重点防控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有害生物入侵,严格控制有害生物成灾率在3.5‰以下,做到有虫不成灾。严格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原生地的保护和修复,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禁止滥食滥捕野生动物,禁止滥挖野生植物,维护生物多样性。

(三)严格生态保护制度。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用途管制,严格控制林地、草地、湿地等生态用地转为其他用地。整合优化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立严格放牧制度,在新造林地、未成林地、封山育林区等重要生态区域严禁放牧。严格落实天然林和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建立镇级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完善网格化管理,做到山有人管,责有人担,逐步提高补偿标准。

(四)提高森林质量效益。注重乔灌草合理配置,大力营造混交林,推广优良乡土珍贵树种,全面提高国土绿化质量。大力开展森林抚育、退化林改造和未成林抚育管护,五年完成全镇人工中幼林抚育,精准提升森林草原质量。积极实施灌木林改造提升工程,持续提升森林质量和森林覆盖率。推进经济林示范园区建设,实施经济林提质增效,着力发展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种苗花卉、用材林和林产品精深加工,提高森林资源经济效益。加快林区道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路网密度,打造智慧林区。

(五)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集体林地流转交易,增加农民资产性收益。健全完善林权抵押质押贷款制度,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山入林,推进高质量、特色林产品经营,建立森林康养产业基地。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探索自然保护地控制区经营性项目特许经营。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积极推动国有林场与地方经营合作。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和特色经济林综合保险工作,落实商品林保险政策。

(六)强化森林资源监管。健全完善相关政策制度,确保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立日常监管制度,加强森林草原执法队伍建设,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街接机制,规范联席会议、违法犯罪线索移送、案件移交、信息共享、检验鉴定、联合执法制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协助县林业局做好森林督查、森林资源年度清查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工作,建立卫星遥感监控和实地核查、日常巡查相结合的常态化森林督查机制,提高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水平。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和镇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成立林长制工作专门机构,保障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制定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各级林长重点负责抓总纲、解难题、压责任,帮助解决林业主管部门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协调推动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各项工作。

(二)强化督查检查。林长要坚持目标导向,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对照年度任务,建立督查清单,加强日常巡查,推动任务完成;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重点工程、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开展重点督查,建立督查台账,进行挂牌督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转变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一线调研指导,推动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工作科学有序顺利推进。

(三)严格考核奖惩。制定林长制考核办法,上级林长对下一级林长进行考核,重点对责任区内森林资源总量、增量和质量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对不作为、懒政怠政甚至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突出贡献的,按照有关规定给子表彰奖励。

(四)深入监督宣传。建立林长制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各级林长档案动态管理,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林长名单,在各责任区显要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大力弘扬迎难而上、艰苦奋斗、久久为功、利在长远的“右玉精神”,百折不挠、艰苦奋斗的“太行精神”,增强保护发展意识,激发社会各界投身森林草原生态建设热情,为我镇高质量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生态保障。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