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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安装围栏的申请书简短 装修安装围栏的申请书简短版(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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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安装围栏的申请书简短 装修安装围栏的申请书简短版(6篇)
2023-01-10 11:00:29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装修安装围栏的申请书简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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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电话:

联络人: 部门: 联络人: 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国家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揽甲方工程等事宜,同意签订本合同并愿忠实履行如后条款:

第一条:工程名称: (下称“本工程”或“工程”)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范围: (详如本合同图说附件一)

第四条:工程期限:本工程的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下称“开工日”),并自开工日起计 6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

第五条:工程总价:人民币

第六条:付款办法

6.1 乙方银行账户:户 名:

银行名称: 账号:

6.2 本合同总货款按下列约定支付:

签订合同,甲方应付乙方总工程款的30%,即人民币 ;

热回器及水泵到工地,甲方应付乙方总工程款的40%,即人民币 ;

工程全部完工在验收之前,甲方应付乙方总工程款的15%,即人民币

工程全部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同时乙方办妥保修证并签署保证书予甲方后,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总价之12 %,即人民币.

6.3 保修金条款

本工程不需要缴纳保修金。

乙方同意工程总价之 3 %作为保修金。该保修金待保修期满且乙方已履行全部保修义务时,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无息领回。

本工程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工程承包方或施工方应在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履行保修义务的,乙方在未缴纳保修金或领回全部保修金后仍需履行保修义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4 经乙方申请,甲方应当于收到申请3日内核对本工程进度款,七日内核对保修金,并于核对完毕后20日内拨付到乙方银行账户,逾期仍未付款,由此影响之工期予以顺延。

6.5 乙方请领各项工程款应付全额合法发票,并经甲方指定的监理工程师(下称“监理工程师”)会签证明。

第七条:工程价款

7.1 本合同第五条工程总价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成本、机具、运费、各种应付税款、搬运费、工资、安装费、一般支出费、利润、保险费、管理费、保修费、工程查验费,以及就本工程所做的试验所需各项费用及其它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各项成本与费用,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缴纳的一切相关费用除外。

7.2 乙方确认并同意本合同工程总价系属确定价格,乙方不得因工程所需的材料、供应品及设备价格的涨跌,或因与本合同施工有关的工资率及其它成本费用的增加为理由而要求调整,且不得以未充分了解增加成本的因素而要求调整工程价款或请求额外补偿。

第八条:图说附件

8.1 本合同附件、议价纪录表、图样、估价单、施工说明书、工程项目书、工程进度表和乙方的执行计划,暨甲方提供的各项工程图说及规格(下统称“图说附件”),经甲方认可者均为本合同的内容,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约束力。

8.2 乙方已详细审阅、了解本合同及其图说附件,并经检视工程地点,已充分了解工程位置现状及地质等,并已研判可能影响本工程的各项情况后,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规定,按甲方核准的图说附件,提送执行计划,包括工程质量管理计划和品质保证计划等,并提供各项工作所需的一切人力、监督、物料、供应品与设备,以完成本工程并提供其它各项服务。

8.3 如遇图说附件均未载明,而按相关政策、同行业技术标准及国家强制性规定为应做的工作的,乙方应按照甲方或监理工程师通知施工,不得借故推诿或要求加价。

8.4 乙方应依本合同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本工程,并负责取得甲方所要求的一切证照交付予甲方。

8.5 图说附件和执行计划的提供日期:甲方将于合同订立时或约定日期,交付其图说附件予乙方。乙方应于合同订立日后三日内交付本工程执行计划予甲方。

8.6 图说附件的保密要求:甲方提供的图说附件及本合同其它条款规定之文件或信息及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了解的有关甲方的商业信息为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应维持其秘密性,并采取保密措施,而不得泄露、交付、或以其它方法提供给任何第三人。

8.7 第8.1款所述的所有相关数据,乙方应妥善保存,工程执行阶段甲方及监理工程师若有需要,乙方均应随时提供。

(本条中关于图书附件的约定要注意:1、认真核实工程范围,核算工程量,特别注意工程范围是否在图纸上有明确的标注和说明;2、甲方提供的图书附件(尤其是标注工程范围的图纸)应为甲方签章的原件(必须有甲方签章并注明附件一字样,请注意8。1中“经甲方认可者均为本合同内容”),该原件应在签约同时作为合同附件由我方收管。)

第九条:工程及材料监理

9.1 乙方依本合同执行的一切工程,应随时与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协调,并接受其指导监督与管理,同时应避免本合同与乙方其它进行中的工程相互抵触而影响本工程的执行。甲方可决定与本工程施工及进度有关的事宜,包括图书附件、规格及相关文件的解释。监理工程师所做成的裁定与解释不得违反本合同的规定。

9.2 履行本合同之一切工程材料,应经甲方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如甲方认为不合格,乙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取样送交双方共同认可之检验机构或实体检验,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乙方应立刻调换,因此而发生之搬运、损耗及其它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如材料品质或等级不甚明了时,悉依甲方解释为准。

9.3 甲方可指定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本工程执行并具有指示乙方的权利。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甲方得随时对本工程作业进度及质量进行检查。

9.4 乙方与甲方间的一切函件的正本应送交甲方,副本抄送监理工程师。

第十条:工程变更

10.1 本工程所需材料如有未尽载于图说附件内,但为工程技术或施工惯例所不可或缺者,乙方均应照做,此并非工程变更,乙方绝对不得要求变更本合同工程总价。

10.2 甲方认为工程有变更的必要时,一经通知乙方,乙方应即办理工程变更。该工程变更致工程数量之增减者,其变更工程之价款的计算,仍以原定单价为准;但如系新增项目,则由双方协议新单价。倘因甲方变更计划,乙方需废弃已完成工程的一部分或已订制并制作完成之加工部件且为甲方变更计划所及的合格材料时,由甲方核定验收后,参照本合同所定单价或比照合同签定时市场料价计算之。

10.3 乙方于工程开始执行后,应定期自我检讨其执行成效。若有变更应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

第十一条:履行进度

11.1 乙方应于第四条开工日前,以大图样与样品提交甲方核定。

11.2 乙方应在第四条开工日前三日内,提交甲方核定与本工程各项工作与目标有关的详细工程进度时间表,显示每一细部工程项目的预计开工日与竣工期,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履约,定期由甲方验收,且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工程期限,完成符合图说附件所述的每项工作以及全部工程。

11.3 乙方应于每周的次日送交甲方一份工作周报表,包括本工程各分项工作的最新进度时间表,叙明每项工作的现状、完工率、预计完工日期,以及如有迟延者,其迟延原因与乙方赶工计划。

11.4 凡因天候或其它因素致无法如期施工,乙方应无条件以夜工或其它方式赶工弥补,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延长或逾期,且甲方得视需要,随时通知乙方增加工作人数及设备赶工,乙方不得拒绝。

(此条约定过于苛刻,如确实因气候、停水停电,甲方或第三方原因等非我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我方应有权要求工期顺延,如系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我方甚至享有追究甲方造成窝工、停工损失的权利。再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其提出以夜工或其它方式赶工时,应考虑劳动法对于加工工资方面的约定。建议与对方就此条提出协商,尽量减轻我方责任和成本)

第十二条:施工管理

12.1 乙方应于工程地点明显位置,日间设置具有警示作用的装置,夜间设置照明装置,或加防护设施;对于工地附近人畜及公私财产的安全均应预为防范,工程进行期间如有损及公私建筑、路面、沟渠、街道上下的水电及通讯管线、或私有林木植物及人民生命财产者,统归乙方负责赔偿。

12.2 乙方应派富有工程经验的监工人员常驻于工地,依照工程施工进度时间表,切实执行并遵照甲方的指示照图施工;甲方或监理工程师认为乙所派监工人员不能胜任时,得要求乙方更换之,乙方应立即撤换,并不得借故向甲方要求赔偿。

12.3 乙方所雇的工人必需具有工作技能,倘不善工作、不听指挥或不守秩序,经甲方或其指定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后,乙方应于二十四小时之内,予以撤换,且不得再用,并不得以撤换工人为理由,向甲方要求赔偿。

12.4 乙方负责所有工人的管理、安全、劳动保护、保险及给养,如有违规行为或侵害他人权益者,概由乙方负责;如工人遇有意外或伤亡情事,也由乙方自行料理,与甲方无涉。

12.5 本工程使用的材料及机具设备,甲方得于进场时检查之,且经认可的一切在场机具设备和新旧材料,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不得移出工程地点。

12.6 本工程经甲方或其指定的监理工程师,查有与图说附件不符之处,或所做工程草率或材料低劣而不合规定者,乙方应立即拆除,并依照规定图说附件及材料,重予施工至符合规定为止。所有时间及金钱之损失概归乙方负担。

12.7 凡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其它工程及临时设施,经由甲方交由其它承包商办理时,乙方与该承包商,有互相协调合作的义务;如因工作不能协调,而致发生错误、延期、或意外等事情,其一切损失乙方愿接受甲方裁决,并负责赔偿。

12.8 本工程在未经甲方验收并交付甲方接管前,所有已做工程以及存在于工地的机具、材料,概由乙方负责保管与防护。凡一切非人力所能预防,或意外损坏,皆由乙方完全负责。

(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的,甲方应在7日内作出回应并安排验收,超过15日甲方未作出回应或安排验收的,视为工程验收合格,已完工工程同时视为已移交甲方接管,乙方不再承担保管及防护责任)

12.9 乙方或其人员因施工之过失,造成第三者及甲方或其人员身体或财产上的损害,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12.10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则之规定。

12.11 乙方应保证其施工人员应遵守甲方厂区的规定。如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甲方厂区的规定,甲方可要求乙方撤换该人员。

12.12 乙方保证施工队使用的区域,应维持环境清洁,并负保安责任。

12.13 乙方各项施工应符合本合同约定,如有未约定者,则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施工,如地方部门有更为具体且有利甲方的规定者,则照地方规定施工。

12.14 如涉及隐蔽工程,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未于法规规定时间内验收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打开隐蔽工程验收,如工程有任何不符合甲方规定者,打开隐蔽工程及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无问题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未通知甲方验收,自行隐蔽工程者,甲方得随时要求乙方打开隐蔽工程验收,由此产生一切费用,含打开隐蔽工程、验收费用等,由乙方承担。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继续进行其余工程的施工。

12.15 乙方不得基于任何原因就本工程之一部或全部,包括已进场的或使用中的材料、设备主张任何抵押权、质权及留置权。

12.16 乙方应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十三条:工程验收

工程全部完工,乙方应将所有设备,一律迁移工地外,并清扫工地始得申请甲方验收。工程验收时,如甲方认为有开挖或拆除一部分工作,以作检验者,乙方不得推诿,并负责修复,涉及之费用比照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执行。乙方应保证工程完工质量符合施工图说附件、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及其与工程质量相关的文件标准。如工程或工作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检验的,应当由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工程验收时如有与图说附件及其它文件不符或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合格者,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无偿完成修理或者返工、改建(“修理或者返工、改建”本条“整改”),该工程经过整改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除依第十五条规定给付甲方违约金外,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对该工程的无偿整改,乙方如有任何迟延,甲方可将该工程的整改另行委托其它施工方承担,乙方不得有异议,乙方除承担该其它施工方整改工程费用外,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该整改工程费用和违约金及赔偿甲方的损失,甲方可在乙方未领工程款内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如有不足,乙方仍应负责清偿。

第十四条:品质条款

14.1 乙方应当保证有承包本工程之资质,并取得所有相关许可证照。

14.2 乙方必须实施工程品质管理制度,符合国家工程品质管理标准及各地区相关部门相应的建筑施工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4.3 乙方应设专门负责的工程品质管理组织,其负责人须具有品质工程师训练合格及相关权利范围。

14.4 乙方于每一细部工程完成后应由其品质管理组织自主检查后,方得根据工程进度表及图说附件等相关数据,提请甲方及其监理工程师审查。工程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限期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如在限期内未完成,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解除或终止合同。

14.5 乙方应保证工程品质符合健康、安全、可靠度等标准。

14.6 乙方应每年办理一次全面性稽查,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自然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第十五条:违约罚款

乙方如违反第四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或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期限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工程总价仟分之壹计算,给付甲方违约金,此项违约金,甲方得在乙方未领工程款内扣除,如有不足,乙方仍应负责清偿。

(1、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之任何付款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工程总价仟分之壹计算,给付乙方违约金,此项违约金如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乙方仍应负责清偿;

(2、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窝工、停工、待工的,甲方应按每日 元向乙方计付损失费用;

(3、 如甲方变更或增加工程范围、工程量的,甲乙双方除另行协商变更或增加工程量的工程款计价方式外,对于该部分工程款的支付期限也应另行协商确定,甲方如延迟支付的,按照上述第1条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保修期限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签订保修协议,乙方应按照保修协议提供保修服务。如未另行签订保修协议,本工程的保修期限自甲方正式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 贰 年,另关于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保修期为贰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贰个采暖期、供冷期,工程屋面漏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渗漏的保修期为伍年。于保修期限如本工程一部分或全部漏水、走动、裂损、坍塌或发生其它损坏时,乙方应于甲方通知期限内按照图说附件,负责无偿修复,如有迟延,依第十五条的规定给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工程保险

乙方应依法为其从事危险作业的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自付保险费,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交付该保险的保险单复印件予甲方存查。另关于本工程的保险约定如下:

本工程未约定保险条款。

本工程由甲方向国内保险公司办理工程一切险及第三人意外责任险。出险时,乙方需保护现场、拍照留存、及时通知甲方;并应协助甲方申请保险、查勘取证、提供相关证明和单证,全力配合甲方处理理赔事宜。

第十八条:税捐条款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税款,由甲乙双方依法律规定自行负担。

第十九条:解约条款

19.1 乙方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甲方得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

19.1.1 乙方有破产之虞、进行破产或破产和解的程序。

19.1.2 乙方有转移资产、抽逃资金、工人及设备数据不足及其它丧失履约能力之情形者。

19.1.3 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规定,经甲方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

19.1.4工作草率、偷工减料或不听从甲方的指示者。

19.1.5 乙方违反其它任何条款或图说附件说明,甲方认为其不能履约者。

19.2 如本合同经甲方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停工,负责遣散工人,清理现场,并于甲方通知后,五日内撤离工地。且任凭甲方以任何方式,将全部或划出一部分工程,改交他人承揽或施工,对此乙方不得异议,且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工程报建等相关项目的变更登记手续。

19.3 如本合同经甲方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因此所受一切损失,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负责赔偿。

(如因甲方延迟支付任何应支付款项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乙方并可以撤回已运至工地之材料和设备及人员,由此造成本工程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因此所受一切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条:不得转让条款

20.1 乙方在本工程正式完成交接予甲方前,无论已完或未完工程,或已运入工地的工程材料均不得转卖、转让或贷与第三者,或以供抵押及其它担保,但经甲方书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20.2 乙方对本合同、本工程及由本合同所生的权利,除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不得将本合同及本工程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予第三者:

20.2.1 由甲方指定之一部份专门工作,或必须持有某种机具使能完成施工的工程。

20.2.2 一部份专门工程转包后显然对工程有利者。

第二十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乙方依第十六条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保修责任止。在本合同期限内所生的权益,于合同届满日或解除或终止后,仍为有效。

第二十二条:管辖条款

甲乙双方同意由本合同所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以甲方营业所在地的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如甲方营业所在地不在本地的,此条款不能接受)

第二十三条:通知条款

23.1 双方通知可以电话、电报、传真、电子邮件、edi、信差、挂号或快递等形式进行。各方书面委派的工地代表可为签收通知之受送达人。

23.2 接收通知地址以合同前述所列地址或双方书面确认的地址为准。以邮寄方式通知的,自通知交邮第三日即视为已送达并发生送达之效力。

23.3 本合同壹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第二十四条:附则

投标文件或图说附件若与本合同有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立合同人:

甲 方: 乙 方:

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装修安装围栏的申请书简短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创意产业园c1#、c2#楼栏杆制安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施工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创意产业园c1#、c2#楼栏杆制安工程

2、 工程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软件园

3、 工程内容:金属钢管栏杆制安工程及保修期间的维修等全部内容。

4、 承包方式及工程造价

(1)承包方式:主材甲供,乙方包人工、辅材、安装、质量、工期、安全。主材包括焊管、油漆、弯头、稀料,辅材包括电焊条、切割片、钢丝刷等除以上主材之外的一切材料。

(2)甲供材料选用:楼梯采用普通焊管,φ50、φ32、φ20实测厚度不小于2.5㎜。窗护栏采用普通方管,方管40_30、20_20实测厚度不小于2.0㎜。幕墙采用铝方管10_40。

(3) 承包单价:楼梯栏杆及窗护栏按照50元/米结算。楼梯扶手安装高度1.0米,护窗栏杆安装高度1.1米。具体价格如下:

序号 楼号 部位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元)

1 c1主楼 楼梯扶手 米 332.48

2 c2主楼 楼梯扶手 米 348.6

3 c1裙楼 楼梯扶手 米 61.03

4 c2裙楼 楼梯扶手 米 94

5 836.11 50 41805.5

6 c1主楼 窗护栏 米 74.4

7 c2主楼 窗护栏 米 408 暂不施工

8 c1裙楼 窗护栏 米 71.8

9 c2裙楼 窗护栏 米 135.6

10 689.8 50 34490

11 c1主楼 屋面 米 20

12 c2a楼 屋面 米 30

13 50 50 2500

14 c1主楼 幕墙内侧 米 918.96

15 c2主楼 幕墙内侧 米 540 暂不施工

16 1458.96 16 23343.36

17 总计 102138

二、 工程期限

1、 本工程的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必须在20__年6月20日之 前完成全部工程项目。

2、 因乙方原因工期拖延时间超过合同总工期的10%,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三、 质量及施工要求

1、 质量要求

(1) 本工程由乙方进场的材料应与甲方确认的材料样板相一致。

(2) 本工程质量应符合相应国家规范规定的合格等级标准。

2、 施工要求:

(1)钢管加工处理后焊接、打磨及抛光,工程安装完毕后,要达到不晃动等要求,否则由乙方无偿负责处理。

(2) 钢管要求美观,打磨均匀、平整、光滑、整洁,安装牢固,不能出现虚焊现象,五金配件除膨胀螺栓为镀锌材质外,其余皆为不锈钢。

四、 工程付款方式

1、 乙方施工完毕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并由甲方开具结算工程量清单后,付至合同总价的95%。

2、 余款于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后留工程结算总价的5%作为保修金。

五、 甲方工作

1、 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场地给乙方进行施工,乙方确认在合同签订前已查看过甲方所提供的场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乙方进场施工后因场地因素所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2、 甲方免费负责协调工地上的用水用电及其它与施工相关事宜。

六、 乙方工作

1、 乙方必须保质保量,严格按照甲方指定材料样板进行采购、制作与施工。

2、 乙方进场后必须接受甲方工程部的监管并予以积极配合。

3、 乙方工程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工程部的工程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4、 乙方必须注意楼梯地砖的成品保护,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修补费用由乙方承担。

5、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乙方必须对本工程进行保护,否则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 工程竣工后,乙方要清理现场,将施工场地擦扫干净,做到工完场清,并 负责将垃圾清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七、 安全生产的约定

1、 乙方在施工应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2、 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质量或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 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 工程验收

1、 国家及约定验收标准:按国家现行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国家颁布之有关施工与技术验收规范及乙方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样板,作为本工程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2、 工程材料进场验收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所进场材料质量合格证书。

九、 工程保修及服务

1、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坏、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损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损坏外,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围损坏及施工质量低劣,不能达到要求,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2、 保修费用:从工程结算中截留,留工程结算总价款的 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扣除期间发生费用一次性返还余款。若发生的累计保修费超过截留的保修费总额,超过部分仍由乙方支付。保修期间,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修复,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十、 违约责任除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施工外,工期每拖延一天,扣罚乙方工程结算价款的百分之一。

十一、 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十二、 其它事项 本协议书字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付清工程款后失效,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装修安装围栏的申请书简短三

甲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传真:________电话:________

乙方:________地址:_______传真:________电话:________联络人:________

部门:________联络人: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国家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揽甲方工程等事宜,同意签订本合同并愿忠实履行如后条款:

第一条:工程名称:________(下称“本工程”或“工程”)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范围:________(详如本合同图说附件一)

第四条:工程期限:本工程的开工日期为年月日(下称“开工日”),并自开工日起计6、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

第五条:工程总价:人民币

第六条:付款办法

1、乙方银行账户:________

户名:________

银行名称:________

账号:________

2、本合同总货款按下列约定支付:

签订合同,甲方应付乙方总工程款的__________%,即人民币;

热回器及水泵到工地,甲方应付乙方总工程款的__________%,即人民币;

工程全部完工在验收之前,甲方应付乙方总工程款的__________%,即人民币

工程全部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同时乙方办妥保修证并签署保证书予甲方后,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总价之__________%,即人民币。

3、保修金条款

本工程不需要缴纳保修金。

乙方同意工程总价之__________%作为保修金。该保修金待保修期满且乙方已履行全部保修义务时,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无息领回。

本工程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工程承包方或施工方应在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履行保修义务的,乙方在未缴纳保修金或领回全部保修金后仍需履行保修义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经乙方申请,甲方应当于收到申请3日内核对本工程进度款,七日内核对保修金,并于核对完毕后20日内拨付到乙方银行账户,逾期仍未付款,由此影响之工期予以顺延。

5、乙方请领各项工程款应付全额合法发票,并经甲方指定的监理工程师(下称“监理工程师”)会签证明。

第七条:工程价款

1、本合同第五条工程总价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成本、机具、运费、各种应付税款、搬运费、工资、安装费、一般支出费、利润、保险费、管理费、保修费、工程查验费,以及就本工程所做的试验所需各项费用及其它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各项成本与费用,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缴纳的一切相关费用除外。

2、乙方确认并同意本合同工程总价系属确定价格,乙方不得因工程所需的材料、供应品及设备价格的涨跌,或因与本合同施工有关的工资率及其它成本费用的增加为理由而要求调整,且不得以未充分了解增加成本的因素而要求调整工程价款或请求额外补偿。

第八条:图说附件

1、本合同附件、议价纪录表、图样、估价单、施工说明书、工程项目书、工程进度表和乙方的执行计划,暨甲方提供的各项工程图说及规格(下统称“图说附件”),经甲方认可者均为本合同的内容,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约束力。

2、乙方已详细审阅、了解本合同及其图说附件,并经检视工程地点,已充分了解工程位置现状及地质等,并已研判可能影响本工程的各项情况后,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规定,按甲方核准的图说附件,提送执行计划,包括工程质量管理计划和品质保证计划等,并提供各项工作所需的一切人力、监督、物料、供应品与设备,以完成本工程并提供其它各项服务。

3、如遇图说附件均未载明,而按相关政策、同行业技术标准及国家强制性规定为应做的工作的,乙方应按照甲方或监理工程师通知施工,不得借故推诿或要求加价。

4、乙方应依本合同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本工程,并负责取得甲方所要求的一切证照交付予甲方。

5、图说附件和执行计划的提供日期:甲方将于合同订立时或约定日期,交付其图说附件予乙方。乙方应于合同订立日后三日内交付本工程执行计划予甲方。

6、图说附件的保密要求:甲方提供的图说附件及本合同其它条款规定之文件或信息及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了解的有关甲方的商业信息为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应维持其秘密性,并采取保密措施,而不得泄露、交付、或以其它方法提供给任何第三人。

7、第1款所述的所有相关数据,乙方应妥善保存,工程执行阶段甲方及监理工程师若有需要,乙方均应随时提供。

本条中关于图书附件的约定要注意:

1、认真核实工程范围,核算工程量,特别注意工程范围是否在图纸上有明确的标注和说明;

2、甲方提供的图书附件(尤其是标注工程范围的图纸)应为甲方签章的原件(必须有甲方签章并注明附件一字样,请注意1中“经甲方认可者均为本合同内容”),该原件应在签约同时作为合同附件由我方收管。)

第九条:工程及材料监理

1、乙方依本合同执行的一切工程,应随时与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协调,并接受其指导监督与管理,同时应避免本合同与乙方其它进行中的工程相互抵触而影响本工程的执行。甲方可决定与本工程施工及进度有关的事宜,包括图书附件、规格及相关文件的解释。监理工程师所做成的裁定与解释不得违反本合同的规定。

2、履行本合同之一切工程材料,应经甲方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如甲方认为不合格,乙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取样送交双方共同认可之检验机构或实体检验,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乙方应立刻调换,因此而发生之搬运、损耗及其它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如材料品质或等级不甚明了时,悉依甲方解释为准。

3、甲方可指定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本工程执行并具有指示乙方的权利。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甲方得随时对本工程作业进度及质量进行检查。

4、乙方与甲方间的一切函件的正本应送交甲方,副本抄送监理工程师。

第十条:工程变更

1、本工程所需材料如有未尽载于图说附件内,但为工程技术或施工惯例所不可或缺者,乙方均应照做,此并非工程变更,乙方绝对不得要求变更本合同工程总价。

2、甲方认为工程有变更的必要时,一经通知乙方,乙方应即办理工程变更。该工程变更致工程数量之增减者,其变更工程之价款的计算,仍以原定单价为准;但如系新增项目,则由双方协议新单价。倘因甲方变更计划,乙方需废弃已完成工程的一部分或已订制并制作完成之加工部件且为甲方变更计划所及的合格材料时,由甲方核定验收后,参照本合同所定单价或比照合同签定时市场料价计算之。

3、乙方于工程开始执行后,应定期自我检讨其执行成效。若有变更应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

第十一条:履行进度

1、乙方应于第四条开工日前,以大图样与样品提交甲方核定。

2、乙方应在第四条开工日前三日内,提交甲方核定与本工程各项工作与目标有关的详细工程进度时间表,显示每一细部工程项目的预计开工日与竣工期,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履约,定期由甲方验收,且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工程期限,完成符合图说附件所述的每项工作以及全部工程。

3、乙方应于每周的次日送交甲方一份工作周报表,包括本工程各分项工作的最新进度时间表,叙明每项工作的现状、完工率、预计完工日期,以及如有迟延者,其迟延原因与乙方赶工计划。

4、凡因天候或其它因素致无法如期施工,乙方应无条件以夜工或其它方式赶工弥补,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延长或逾期,且甲方得视需要,随时通知乙方增加工作人数及设备赶工,乙方不得拒绝。

(此条约定过于苛刻,如确实因气候、停水停电,甲方或第三方原因等非我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我方应有权要求工期顺延,如系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我方甚至享有追究甲方造成窝工、停工损失的权利。再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其提出以夜工或其它方式赶工时,应考虑劳动法对于加工工资方面的约定。建议与对方就此条提出协商,尽量减轻我方责任和成本)

第十二条:施工管理

1、乙方应于工程地点明显位置,日间设置具有警示作用的装置,夜间设置照明装置,或加防护设施;对于工地附近人畜及公私财产的安全均应预为防范,工程进行期间如有损及公私建筑、路面、沟渠、街道上下的水电及通讯管线、或私有林木植物及人民生命财产者,统归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应派富有工程经验的监工人员常驻于工地,依照工程施工进度时间表,切实执行并遵照甲方的指示照图施工;甲方或监理工程师认为乙所派监工人员不能胜任时,得要求乙方更换之,乙方应立即撤换,并不得借故向甲方要求赔偿。

3、乙方所雇的工人必需具有工作技能,倘不善工作、不听指挥或不守秩序,经甲方或其指定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后,乙方应于二十四小时之内,予以撤换,且不得再用,并不得以撤换工人为理由,向甲方要求赔偿。

4、乙方负责所有工人的管理、安全、劳动保护、保险及给养,如有违规行为或侵害他人权益者,概由乙方负责;如工人遇有意外或伤亡情事,也由乙方自行料理,与甲方无涉。

5、本工程使用的材料及机具设备,甲方得于进场时检查之,且经认可的一切在场机具设备和新旧材料,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不得移出工程地点。

6、本工程经甲方或其指定的监理工程师,查有与图说附件不符之处,或所做工程草率或材料低劣而不合规定者,乙方应立即拆除,并依照规定图说附件及材料,重予施工至符合规定为止。所有时间及金钱之损失概归乙方负担。

7、凡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其它工程及临时设施,经由甲方交由其它承包商办理时,乙方与该承包商,有互相协调合作的义务;如因工作不能协调,而致发生错误、延期、或意外等事情,其一切损失乙方愿接受甲方裁决,并负责赔偿。

8、本工程在未经甲方验收并交付甲方接管前,所有已做工程以及存在于工地的机具、材料,概由乙方负责保管与防护。凡一切非人力所能预防,或意外损坏,皆由乙方完全负责。

(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的,甲方应在7、日内作出回应并安排验收,超过15日甲方未作出回应或安排验收的,视为工程验收合格,已完工工程同时视为已移交甲方接管,乙方不再承担保管及防护责任)

9、乙方或其人员因施工之过失,造成第三者及甲方或其人员身体或财产上的损害,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10、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则之规定。

11、乙方应保证其施工人员应遵守甲方厂区的规定。如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甲方厂区的规定,甲方可要求乙方撤换该人员。

12、乙方保证施工队使用的区域,应维持环境清洁,并负保安责任。

13、乙方各项施工应符合本合同约定,如有未约定者,则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施工,如地方部门有更为具体且有利甲方的规定者,则照地方规定施工。

14、如涉及隐蔽工程,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未于法规规定时间内验收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打开隐蔽工程验收,如工程有任何不符合甲方规定者,打开隐蔽工程及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无问题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未通知甲方验收,自行隐蔽工程者,甲方得随时要求乙方打开隐蔽工程验收,由此产生一切费用,含打开隐蔽工程、验收费用等,由乙方承担。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继续进行其余工程的施工。

15、乙方不得基于任何原因就本工程之一部或全部,包括已进场的或使用中的材料、设备主张任何抵押权、质权及留置权。

16、乙方应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十三条:工程验收

工程全部完工,乙方应将所有设备,一律迁移工地外,并清扫工地始得申请甲方验收。工程验收时,如甲方认为有开挖或拆除一部分工作,以作检验者,乙方不得推诿,并负责修复,涉及之费用比照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执行。乙方应保证工程完工质量符合施工图说附件、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及其与工程质量相关的文件标准。如工程或工作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检验的,应当由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工程验收时如有与图说附件及其它文件不符或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合格者,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无偿完成修理或者返工、改建(“修理或者返工、改建”本条“整改”),该工程经过整改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除依第十五条规定给付甲方违约金外,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对该工程的无偿整改,乙方如有任何迟延,甲方可将该工程的整改另行委托其它施工方承担,乙方不得有异议,乙方除承担该其它施工方整改工程费用外,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该整改工程费用和违约金及赔偿甲方的损失,甲方可在乙方未领工程款内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如有不足,乙方仍应负责清偿。

第十四条:品质条款

11、乙方应当保证有承包本工程之资质,并取得所有相关许可证照。

12、乙方必须实施工程品质管理制度,符合国家工程品质管理标准及各地区相关部门相应的建筑施工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3、乙方应设专门负责的工程品质管理组织,其负责人须具有品质工程师训练合格及相关权利范围。

14、乙方于每一细部工程完成后应由其品质管理组织自主检查后,方得根据工程进度表及图说附件等相关数据,提请甲方及其监理工程师审查。工程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限期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如在限期内未完成,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解除或终止合同。

15、乙方应保证工程品质符合健康、安全、可靠度等标准。

16、乙方应每年办理一次全面性稽查,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自然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第十五条:违约罚款

乙方如违反第四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或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期限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工程总价仟分之壹计算,给付甲方违约金,此项违约金,甲方得在乙方未领工程款内扣除,如有不足,乙方仍应负责清偿。

(1、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之任何付款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工程总价仟分之壹计算,给付乙方违约金,此项违约金如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乙方仍应负责清偿;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窝工、停工、待工的,甲方应按每日元向乙方计付损失费用;

(如甲方变更或增加工程范围、工程量的,甲乙双方除另行协商变更或增加工程量的工程款计价方式外,对于该部分工程款的支付期限也应另行协商确定,甲方如延迟支付的,按照上述第1条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保修期限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签订保修协议,乙方应按照保修协议提供保修服务。如未另行签订保修协议,本工程的保修期限自甲方正式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贰年,另关于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保修期为贰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贰个采暖期、供冷期,工程屋面漏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渗漏的保修期为伍年。于保修期限如本工程一部分或全部漏水、走动、裂损、坍塌或发生其它损坏时,乙方应于甲方通知期限内按照图说附件,负责无偿修复,如有迟延,依第十五条的规定给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工程保险

乙方应依法为其从事危险作业的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自付保险费,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交付该保险的保险单复印件予甲方存查。另关于本工程的保险约定如下:

本工程未约定保险条款。

本工程由甲方向国内保险公司办理工程一切险及第三人意外责任险。出险时,乙方需保护现场、拍照留存、及时通知甲方;并应协助甲方申请保险、查勘取证、提供相关证明和单证,全力配合甲方处理理赔事宜。

第十八条:税捐条款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税款,由甲乙双方依法律规定自行负担。

第十九条:解约条款

1乙方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甲方得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

1、乙方有破产之虞、进行破产或破产和解的程序。

2、乙方有转移资产、抽逃资金、工人及设备数据不足及其它丧失履约能力之情形者。

3、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规定,经甲方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

4、工作草率、偷工减料或不听从甲方的指示者。

5、乙方违反其它任何条款或图说附件说明,甲方认为其不能履约者。

6、如本合同经甲方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停工,负责遣散工人,清理现场,并于甲方通知后,五日内撤离工地。且任凭甲方以任何方式,将全部或划出一部分工程,改交他人承揽或施工,对此乙方不得异议,且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工程报建等相关项目的变更登记手续。

7、如本合同经甲方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因此所受一切损失,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负责赔偿。

(如因甲方延迟支付任何应支付款项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乙方并可以撤回已运至工地之材料和设备及人员,由此造成本工程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因此所受一切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条:不得转让条款

1、乙方在本工程正式完成交接予甲方前,无论已完或未完工程,或已运入工地的工程材料均不得转卖、转让或贷与第三者,或以供抵押及其它担保,但经甲方书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2、乙方对本合同、本工程及由本合同所生的权利,除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不得将本合同及本工程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予第三者:

3、由甲方指定之一部份专门工作,或必须持有某种机具使能完成施工的工程。

4、一部份专门工程转包后显然对工程有利者。

第二十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乙方依第十六条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保修责任止。在本合同期限内所生的权益,于合同届满日或解除或终止后,仍为有效。

第二十二条:管辖条款

甲乙双方同意由本合同所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以甲方营业所在地的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如甲方营业所在地不在本地的,此条款不能接受)

第二十三条:通知条款

1、双方通知可以电话、电报、传真、电子邮件、edi、信差、挂号或快递等形式进行。各方书面委派的工地代表可为签收通知之受送达人。

2、接收通知地址以合同前述所列地址或双方书面确认的地址为准。以邮寄方式通知的,自通知交邮第三日即视为已送达并发生送达之效力。

3、本合同壹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第二十四条:附则

投标文件或图说附件若与本合同有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立合同人:________

甲方:________有权签字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有权签字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最新装修安装围栏的申请书简短四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维修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暖气安装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轻工

二、工程装修内容天环药业职工宿舍暖气的安装、调试。

三、工程期限201年月日―201年月日

四、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结束后由公司安环部及主管领导验收。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五、付款方式

甲方先预付乙方元订金,工程所需材料费、人工费由乙方先期垫付,工程验收、审计合格后,由甲方主管部门按审计结果支付剩余全部工程款项。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七、其它事宜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乙方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最新装修安装围栏的申请书简短五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工程水电安装劳务分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劳务合同分包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工程承包范围与内容:工程所有土建面积,施工图内所有强电给排水工程安装(室外散水1.2米内)强电通电照明(不含装修吊顶)弱电只预留(卫生间不含洁具)。

四、 工期要求: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竣工。乙方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

五、 工程承包方式:只包括人工费,不包任何材料(主材、辅材)及验收资质。

六、 合同价款: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元每平方米(以建筑面积结算)。

七、 付款结算方式:本工程计划按工程进度实际完成工程量总价款的百分比付款(前期预留一至三层安装完成给8%,三至封顶安装完成给8%,二次配管一至三层安装完成给8%,三层至顶层安装完成给8%,给排水安装一至三层安装完成给15%,三层至顶层安装完成给15%,串线安灯一至三层安装完成给15%,三至顶层安装完成给15%)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清所有工程款,我方支付总劳务费的5%剩余价款,即为总劳务费的5%,作为工

八、 设计变更:因施工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部分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九、 材料设备供应:本合同工程所有用于水电材料由甲方采购提供。

十、 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按时提供施工工作面给乙方使用,甲方提供水电安装图纸、图说、图纸会审、设计变更、设计通知、设计变更中涉及工作内容 。施工现场水电料上下车均有甲方负责,负责协调配合管理施工现场,指定相应的施工员监管施工工作,负责有关签证 。2.乙方责任:土建面积施工图内所有水电安装工程,应按照设计图要求规范施工,达到甲方验收标准。现场甲方提供原材料严禁浪费,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值赔偿。乙方提前五天提出计划,材料由甲方审核购买。

十一、 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在施工作业中要文明施工,不浪费材料,不出安全事故,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因工作造成的安全事故发生意外伤害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造成的安全事故发生意外伤害的费用一千元以内(含一千元)乙方承担全部费用,一千元以上由甲方承担超出全部费用。甲方负责对该工程合同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内的防火、防盗、安全及治安工作。乙方工人要遵循安全规章制度。

十二、 未尽事宜甲方和乙方共同协商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承包范围内任务完成,结清余款后,本合同即终止。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最新装修安装围栏的申请书简短六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为明确双方订购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款》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定购及安装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执行。

一、 合同适用法律法规

合同适用国家、省、行业颁布的有关法规、标准规范;严格执行国家相关防盗门、防盗防火门的质量、制作、安装规范、标准。

二、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三、 产品及材料要求

1. 产品名称:钢制防盗门、防火防盗门

2. 型号:ss—3m3(中恒执手锁)

3. 规格:1021(960×2060)

4. 开向:按施工图

5. 颜色:按样板品门颜色生产(需甲方同意)

6. 满足gb17565-20xx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标准丁径技术标准。

7. 材料:冷轧钢板

8. 金属厚度:门框≥1.5mm、外门板≥0.8mm、内门板≥0.6mm、门框钢板厚≥1.5mm、门扇厚≥7cm。

9. 填充物:具有防火隔热功能

10. 防盗筋:按国家标准

11. 锁具:要求选用名牌锁具,乙方应重点介绍所选锁具的功能及样式。

12. 铰链:可调铰链、安全可靠,调整方便。

13. 配件:配件齐全

14. 产品式样及质量以乙方提供的样品为准。

四、 安装质量要求

1. 开向:按施工图

2. 防火防盗门技术要求:达到db51/t616-20xx《防火防盗门入户门通用技术条件》;满足gb17565-20xx《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标准丁径技术标准》; 安装质量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的相关规定。

五、 工程量、单价及总造价

1. 单价:920元/樘;

2. 总货款:约40万元,最终以实际安装数量结算;

3. 工程量以实际安装数量为准。

注:1、单价包括材料费、加工制作费、运输保管费用、税、利润、维修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技术服务及生产厂家对用户的承诺、售前售后保修等相关费用。

六、 交货及安装地点

炕货及安装地点:沙河堡沙河壹号工地

七、 订货及供货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到供货并安装完为止。

八、 验收方式

产品运至施工现场后,由乙方邀请甲方及监理等相关单位按样品及相关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由乙方自行处理。安装工程完工后,由甲方组织监理等单位对安装工程进行验收,签字认可为准。

九、 下列情况时,交货时间顺延

1. 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时;

2. 需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拨付货款;

3. 需方分批供货,没有提前以书面或其他(电告)形式通知供应方。

十、 合同履行方式

本合同共一期履行,合同履行的前提条件是全部钢质防盗门产品质量符合相关规定,安装质量符合规范要求,未发生质量问题,工期符合要求,合同履约情况良好,

聚款结清自动终止。

十一、 货款的拨付与结算方式

1. 合同签订后,乙方产品进场后甲方付给乙方总价款30%的货款, 即: 元(大写: 元整);

2. 安装完毕,甲方支付乙方总价款的50%,

敬: 元(大写: 元整);

3. 竣工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20%,

敬: 元(大写: 元整);

十二、 甲方责任、义务

1. 甲方每批货物提前一月传真乙方开始生产,20日后进场安装,不具备安装条件另行通知乙方进场安装时间;

2. 合同签订后如对门的尺寸、数量、规格、型号等有改动、增减,必须向乙方提供尺寸及变更通知单;

3.甲方在每批货运到工地后及时配合乙方制定安装方案;

4.甲方提供存放产品场地、安装用电;

5.甲方协调其他施工单位注意保护乙方安装成品,不要造成人为损坏、如人为损坏影响产品质量应由损坏方承担损失;

6. 甲方协调施工顺序及施工过程中乙方与土建方等有关事宜;

7. 甲方负责按乙方要求的墙面基层洞口尺寸,提供安装工作面;

8. 在乙方负责交工验收合格后,成品移交给甲方保管。

十三、 乙方责任、义务

1. 乙方负责现场安装;

2. 乙方必须提供全套的有关资质,防火防盗门及相关配件的出厂证明,品质证书及检验报告,和相关的标准等技术证明资料,以便产品验收;

3. 乙方提供优质售后服务,并对产品实行终身维修,质量问题两年内免费保修;

4. 乙方须现场核对结构洞口尺寸后再下料、加工及安装;

5. 安装后门框与墙之间缝隙的填补、打胶封闭处理由乙方自行负责;

6.乙方安装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及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遵守现场安全纪律和规章制度,注意保护其它工程设施。做到文明、安全、规范施工;

7.乙方负责产品的运输费、安装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

8.乙方在产品现场搬运及安装过程中不得损坏其他施工单位产品,若由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则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损失;

9.遵守甲方各项工程管理制度,参加有关会议,服从统一安排,遇到具体问题及时与监理和土建方联系商议,确定方案后施工;

10. 乙方负责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配备相应安全防护用具,按规范施工;

11. 按工程验收规定要求负责竣工验收等有关资料的编制。经甲方、监理确认后并入土建方工程资料。

12. 负责防火防盗门行业管理部门的公共关系协调,并承担相关费用。提供有关手续,资料合格,半成品,成品检测合格,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承担有关报建、检测、验收相关费用;

十四、 违约责任

1.双方必须遵守合同,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按《民法典》执行;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合同,否则违约方向守约方退赔所有款项或货物(折成货币),并赔付合同货款总金额的30%的违约金。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理的管理、协调与监督,否则甲方与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加强与土建、安装等施工队伍的协调和配合,如与土建有矛盾时,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出面协调。乙方必须按协调原则办事,不得以不良方式影响工程质量和施工工期。

4.乙方所供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安装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值的5‰计算向甲方偿付罚金。

5.因乙方原因导致安装完工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总值的5‰计算向甲方偿付罚金。

十五、 其它约定事项

凡由乙方在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包括第三方损坏的一切费用),如果乙方没有及时妥善解决,

甲方有权在其工程款中扣除用于支付,乙方不得有异议,若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一步索赔。

十六、 合同效力

1.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充分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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