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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孕产妇的签订协议书简短 高危孕产妇管理责任书(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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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孕产妇的签订协议书简短 高危孕产妇管理责任书(五篇)
2023-01-10 11:16:53    小编:ZT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高危孕产妇的签订协议书简短一

(一)相关体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二)具有达到规定数量、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

(三)具有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育设施、设备、器材安全检查制度等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申请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名称、住所,拟经营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拟成立经营机构的名称、地址、经营场所等内容;

(二)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

(三)体育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四)社会体育指导人员、救助人员的职业资格证明;

(五)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许可。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实地核查,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应当发给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 许可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经营机构负责人姓名;

(二)经营机构名称;

(三)经营场所地址;

(四)许可经营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五)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规定数量;

(六)许可期限。

第十一条 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样式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制定。

第十二条 申请人在获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行政许可后,应当持许可证到相应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许可证载明事项发生变更的,经营者应当向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体育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体育主管部门同意的,为其换发许可证。经营者持换发的许可证到相应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四条 许可证到期后需要继续经营的,经营者应提前30日到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体育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续期手续。体育主管部门同意的,为其换发许可证。经营者持换发的许可证到相应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续期登记。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体育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注销许可证:

(一)经营终止;

(二)许可证到期。

第十六条 已经许可、注销和依据本办法第二十八条吊销许可证的,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示。

第十七条 许可证遗失或者毁损的,应当向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体育主管部门申请补领或者更换。

最新高危孕产妇的签订协议书简短二

第一条 为了规范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的实施,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促进体育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民健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按照《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公布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实施行政许可。

第四条 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实施行政许可,坚持以下原则:

(一)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

(二)规范发展体育市场;

(三)公开、公平、公正;

(四)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五)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

第五条 国家体育总局指导全国范围内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调整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并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工作。

最新高危孕产妇的签订协议书简短三

为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落实《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xx—20xx)年》精神,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省、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管理方案》,在20xx年继续实施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使全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圆满地完成了项目工作各项指标。

一:项目工作主要内容完成情况

(一)完善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体系。以乡镇卫生院为区域内孕产期保健技术指导和管理中心,提高县、乡两级孕产妇保健服务能力。建立健全了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为主体,县、乡两级医疗保健机构为基础,其他医疗保健机构为支撑,基本覆盖全市城乡的妇幼保健服务网络,为孕产妇享有规范、安全的孕产期保健及住院分娩服务提供保障。

(二)加强了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服务资质的监督管理。加强助产技术服务的区域规划,严格助产机构、技术和人员准入,引导孕产妇到有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坚决打击各种非法接生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了产科质量管理。健全了医疗保健机构产科质量管理体系,按照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技术规范要求,制定了质量控制方案和质量评估标准,定期开展质量评估活动,不断改进产科服务质量。

(四)加强了各级人员培训,改善住院分娩基础设备,提高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等方面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县乡两级助产人员的服务能力。

(五)广泛宣传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做好孕产期保健的健康教育工作,为孕产妇住院分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情况

(一)补助范围及对象

我县范围内,凡持有当地农业户口的农村孕产妇都享有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

(二)补助标准

按照正常产、阴道手术助产、剖宫产的服务项目和限价标准,实行农村孕产妇享有减免住院分娩费用的优惠政策,对每位农村孕产妇予以300元的住院分娩补助。另外,对特贫困的孕产妇,并有产科严重并发症的,填写贫困孕产妇申请表,由乡政府出具贫困证明并有备案,经严格审批后,给予二次救助。救助金额为正常产200元,异常产700元。

(三)补助程序

(1)村保健员掌握孕情并上报

所有农村孕妇,持孕妇本人身份证和户口及早孕诊断凭证(检验单或b超报告单)到居住地村卫生所登记 ,由村卫生所利用每月一次的例会将孕妇登记表上报所属乡镇卫生院。

(2)乡镇卫生院审核

乡镇卫生院要对所属村上报的孕妇进行认真审核,审核后将各村的孕妇登记汇总表盖章并按季度上报县卫生局。

(3)县卫生局审核

县卫生局对各乡镇上报的孕妇登记表进行认真审核,按审核合格的孕妇名单填写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卡四联单”(价值300元,以下简称“补助卡”),加盖县卫生局公章后,委托县妇幼保健站发放到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发放到村卫生所乡村医生或妇幼保健员,由其发放到孕妇本人,并告知到乡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时携带。县妇幼保健站要将下发的“补助卡”名单按乡镇分别登记备案,乡卫生院将下发的“补助卡”名单按村分别登记备案,以备项目督导及信息质控。

(4)补助经费管理

医疗保健机构对持有“补助卡”及身份证或户口的农村孕产妇,给予减免相应的费用,同时收回“补助卡”(第二联和第三联)并认真填写“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登记”。

补助的费用由医疗机构先行垫付,每季度持“补助卡”(第三联)到县卫生局进行审核汇总后上报县财政局审批,审批后将费用直接拨付医疗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统筹管理使用。(对上半年产妇,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诊断书,严格审批后,发放补助卡,报财政给予补助。)

三、存在问题和项目实施效果

(一)存在问题

(1)项目资金到位晚。

(2)卫生资源缺乏,交通不便,需加大宣传力度。

(二)项目实施效果

通过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提高了群众对项目实施和孕产期保健科学知识的知晓率,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特别是急诊急救能力,住院分娩率逐年上升。

(1)今年我县住院分娩率达100%,婴儿死亡率1.245%,达到了项目预期目标,确保了母婴安全。

(2)年内共补助农村孕产妇543人(包括20xx年和20xx年未救助过的),补助标准为300元;二次救助5人,补助标准为700元,补助经费总额为166,400元。

最新高危孕产妇的签订协议书简短四

为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落实《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xx—20xx)年》精神,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省、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管理方案》,在20xx年继续实施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使全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圆满地完成了项目工作各项指标。

一:项目工作主要内容完成情况

(一)完善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体系。以乡镇卫生院为区域内孕产期保健技术指导和管理中心,提高县、乡两级孕产妇保健服务能力。建立健全了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为主体,县、乡两级医疗保健机构为基础,其他医疗保健机构为支撑,基本覆盖全市城乡的妇幼保健服务网络,为孕产妇享有规范、安全的孕产期保健及住院分娩服务提供保障。

(二)加强了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服务资质的监督管理。加强助产技术服务的区域规划,严格助产机构、技术和人员准入,引导孕产妇到有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坚决打击各种非法接生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了产科质量管理。健全了医疗保健机构产科质量管理体系,按照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技术规范要求,制定了质量控制方案和质量评估标准,定期开展质量评估活动,不断改进产科服务质量。

(四)加强了各级人员培训,改善住院分娩基础设备,提高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等方面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县乡两级助产人员的服务能力。

(五)广泛宣传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做好孕产期保健的健康教育工作,为孕产妇住院分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情况

(一)补助范围及对象

我县范围内,凡持有当地农业户口的农村孕产妇都享有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

(二)补助标准

按照正常产、阴道手术助产、剖宫产的服务项目和限价标准,实行农村孕产妇享有减免住院分娩费用的优惠政策,对每位农村孕产妇予以300元的住院分娩补助。另外,对特贫困的孕产妇,并有产科严重并发症的,填写贫困孕产妇申请表,由乡政府出具贫困证明并有备案,经严格审批后,给予二次救助。救助金额为正常产200元,异常产700元。

(三)补助程序

(1)村保健员掌握孕情并上报

所有农村孕妇,持孕妇本人身份证和户口及早孕诊断凭证(检验单或b超报告单)到居住地村卫生所登记 ,由村卫生所利用每月一次的例会将孕妇登记表上报所属乡镇卫生院。

(2)乡镇卫生院审核

乡镇卫生院要对所属村上报的孕妇进行认真审核,审核后将各村的孕妇登记汇总表盖章并按季度上报县卫生局。

(3)县卫生局审核

县卫生局对各乡镇上报的孕妇登记表进行认真审核,按审核合格的孕妇名单填写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卡四联单”(价值300元,以下简称“补助卡”),加盖县卫生局公章后,委托县妇幼保健站发放到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发放到村卫生所乡村医生或妇幼保健员,由其发放到孕妇本人,并告知到乡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时携带。县妇幼保健站要将下发的“补助卡”名单按乡镇分别登记备案,乡卫生院将下发的“补助卡”名单按村分别登记备案,以备项目督导及信息质控。

(4)补助经费管理

医疗保健机构对持有“补助卡”及身份证或户口的农村孕产妇,给予减免相应的费用,同时收回“补助卡”(第二联和第三联)并认真填写“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登记”。

补助的费用由医疗机构先行垫付,每季度持“补助卡”(第三联)到县卫生局进行审核汇总后上报县财政局审批,审批后将费用直接拨付医疗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统筹管理使用。(对上半年产妇,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诊断书,严格审批后,发放补助卡,报财政给予补助。)

三、存在问题和项目实施效果

(一)存在问题

(1)项目资金到位晚。

(2)卫生资源缺乏,交通不便,需加大宣传力度。

(二)项目实施效果

通过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提高了群众对项目实施和孕产期保健科学知识的知晓率,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特别是急诊急救能力,住院分娩率逐年上升。

(1)今年我县住院分娩率达100%,婴儿死亡率1.245%,达到了项目预期目标,确保了母婴安全。

(2)年内共补助农村孕产妇543人(包括20xx年和20xx年未救助过的),补助标准为300元;二次救助5人,补助标准为700元,补助经费总额为166,400元。

最新高危孕产妇的签订协议书简短五

为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落实《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xx—20xx)年》精神,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省、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管理方案》,在20xx年继续实施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使全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圆满地完成了项目工作各项指标。

一:项目工作主要内容完成情况

(一)完善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体系。以乡镇卫生院为区域内孕产期保健技术指导和管理中心,提高县、乡两级孕产妇保健服务能力。建立健全了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为主体,县、乡两级医疗保健机构为基础,其他医疗保健机构为支撑,基本覆盖全市城乡的妇幼保健服务网络,为孕产妇享有规范、安全的孕产期保健及住院分娩服务提供保障。

(二)加强了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服务资质的监督管理。加强助产技术服务的区域规划,严格助产机构、技术和人员准入,引导孕产妇到有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坚决打击各种非法接生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了产科质量管理。健全了医疗保健机构产科质量管理体系,按照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技术规范要求,制定了质量控制方案和质量评估标准,定期开展质量评估活动,不断改进产科服务质量。

(四)加强了各级人员培训,改善住院分娩基础设备,提高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等方面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县乡两级助产人员的服务能力。

(五)广泛宣传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做好孕产期保健的健康教育工作,为孕产妇住院分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情况

(一)补助范围及对象

我县范围内,凡持有当地农业户口的农村孕产妇都享有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

(二)补助标准

按照正常产、阴道手术助产、剖宫产的服务项目和限价标准,实行农村孕产妇享有减免住院分娩费用的优惠政策,对每位农村孕产妇予以300元的住院分娩补助。另外,对特贫困的孕产妇,并有产科严重并发症的,填写贫困孕产妇申请表,由乡政府出具贫困证明并有备案,经严格审批后,给予二次救助。救助金额为正常产200元,异常产700元。

(三)补助程序

(1)村保健员掌握孕情并上报

所有农村孕妇,持孕妇本人身份证和户口及早孕诊断凭证(检验单或b超报告单)到居住地村卫生所登记 ,由村卫生所利用每月一次的例会将孕妇登记表上报所属乡镇卫生院。

(2)乡镇卫生院审核

乡镇卫生院要对所属村上报的孕妇进行认真审核,审核后将各村的孕妇登记汇总表盖章并按季度上报县卫生局。

(3)县卫生局审核

县卫生局对各乡镇上报的孕妇登记表进行认真审核,按审核合格的孕妇名单填写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卡四联单”(价值300元,以下简称“补助卡”),加盖县卫生局公章后,委托县妇幼保健站发放到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发放到村卫生所乡村医生或妇幼保健员,由其发放到孕妇本人,并告知到乡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时携带。县妇幼保健站要将下发的“补助卡”名单按乡镇分别登记备案,乡卫生院将下发的“补助卡”名单按村分别登记备案,以备项目督导及信息质控。

(4)补助经费管理

医疗保健机构对持有“补助卡”及身份证或户口的农村孕产妇,给予减免相应的费用,同时收回“补助卡”(第二联和第三联)并认真填写“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登记”。

补助的费用由医疗机构先行垫付,每季度持“补助卡”(第三联)到县卫生局进行审核汇总后上报县财政局审批,审批后将费用直接拨付医疗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统筹管理使用。(对上半年产妇,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诊断书,严格审批后,发放补助卡,报财政给予补助。)

三、存在问题和项目实施效果

(一)存在问题

(1)项目资金到位晚。

(2)卫生资源缺乏,交通不便,需加大宣传力度。

(二)项目实施效果

通过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提高了群众对项目实施和孕产期保健科学知识的知晓率,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特别是急诊急救能力,住院分娩率逐年上升。

(1)今年我县住院分娩率达100%,婴儿死亡率1.245%,达到了项目预期目标,确保了母婴安全。

(2)年内共补助农村孕产妇543人(包括20xx年和20xx年未救助过的),补助标准为300元;二次救助5人,补助标准为700元,补助经费总额为166,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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