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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产业园申请书 应急产业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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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产业园申请书 应急产业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6篇)
2023-01-10 12:13:19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应急产业园申请书(推荐)一

一、适当安排安全防范常识课程内容,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全体师生员工掌握相关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消防安全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二、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树立安全工作人人有责意识,群防群治,其抓共管,经常检查,警钟长鸣,消除火灾隐患。

三、让师生熟悉全国统一的火警电话“119”的拨打,报告形式为:“…….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确保火情化险为夷,减小损失。

四、在与上级汇报的同时,要派人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五、在消防车辆到来之前,以校内消防安全员及教职工为主,其余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消防车辆到来之后,要安排校园人员配合消防人员做好辅助工作。

六、要组织好扑救使用器具,如灭火器、水桶、脸盆、水浸的棉被等。扑救时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七、注意事项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灭火器具;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油类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水浸的棉被等,决不能用水扑救。

(2)、扑救时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3)、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并立即切断电源。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八、定期检查消防安全设施,确保消防安全设施的应急使用。同时,适当安排消防安全设施的使用演习,确保师生对消防安全设施的应急使用

九、要求师生熟悉自救互救歌诀,化险为夷。

熟悉环境,记住出口;保持冷静,寻路逃生;毛巾妙用,过滤烟毒;明辨方向;逃离火场;敲盆晃物,寻求救援。

十、学校领导,班主任和教职工要临危不惧,指挥若定,确保现场人员安全疏散,同时,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救火救灾,使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有关应急产业园申请书(推荐)二

公司决定从1月23日至2月3日期间放假休息,为了防止和减少放假期间公司内现场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控制和处理,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着“预防为主、积极救援、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制定本以下应急预案。

一、应急救援小组:

应急救援小组由每天值班的人员组成,值班领导任应急救援小组组长。

二、联系电话

火警:119 匪警:110 急救:120

公司内值班领导联系方式:见值班表

三、应急救援器材

灭火器(现场存放)、消防沙(双天厂区在食堂西侧、长安厂区在机加车间北侧和焊刀车间)、车辆(双天厂区:7306、长安厂区:518)、两厂区分别留有一辆叉车。

四、应急救援

(一)防火应急救援步骤:

1、 火灾一旦发生,抢救小组马上进行现场抢救,立即组织利用现有灭火器灭火,争取将火势控制在初期阶段。

2、 如果火势进一步扩大,现有灭火设施无法消除火灾时,应急救援小组人员要立即拨打“119”报警求救,同时将火灾情况上报给上级领导,并且要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继续组织灭火。

3、报警后,应急救援小组组长要派人到路口指引消防车辆进厂,同时厂内应急救援小组人员要全力配合消防队伍控制火情、消除火灾。

4、 应急救援小组要及时查明起火的原因,根据不同的起因,采取不同 的措施。如电起火,首先应切断电源,然后组织人员利用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如油库化学品起火,应采取隔离灭火的方法灭火,如消防沙。

5、 火灾消灭后,应急救援小组人员要对事故进行详细调查,找出原因,以防类似事件发生。

(二)防盗应急救援步骤

1、发现可疑人员进入公司或在监控中发现有可疑现象,发现人员要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并迅速组织所有值班人员共同对可疑人员及可疑现象进行排查。

2、如果发现可疑人员正在实施犯罪行为,值班领导要立即拨打“110”并及时通知上级领导。

3、门卫将大门关闭,防止犯罪分逃脱, 值班人员制服现行犯罪一定注意保证人员优势,不要单独行动,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有效控制嫌疑人。

4、如果犯罪分子逃离现场,值班人员要注意犯罪分子的人数、体貌特征、车辆情况等信息,便于警方到达后能够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

5、发现犯罪分子情绪激动或持有凶器,值班人员应保持冷静,首先保证自身安全,与犯罪分子保持距离,耐心周全,等待警方人员到达。

6、对已发生的盗、抢案件,首先保护好现场,通知警方、公司领导,等待警方人员到达,值班人员在警方到达前,不可乱发议论。

有关应急产业园申请书(推荐)三

消防事故主要包括火灾、触电、爆炸、煤气中毒、烧(灼)伤等几项类型,相对于这些事故,重点发生在生产车间和生活区。生产车间,电气焊、窑炉等主发工序;而在生活区发生这类事故的情况和相关项目是很多的,例如:宿舍和食堂用电、煤气油炉使用等。消防涉及到的事故基本上都是重大事故,轻则重伤,重则死亡。

消防应急处置原则是最大限度的降低潜在事故和已发事故给员工带来的生命、财产危害,更好的结合本厂的实际情况,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能够迅速、有序的采取应急措施,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最大目的。

3.1应急组织成员

在本公司应急小组的领导下,分部成立重大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厂长任组长,各副厂长任副组长,各部门工段长相关人员。

3.2应急组织职责

(1)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3)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

(6)及时、准确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1危险源监控

车间各工段长应对车间所有危险源进行定期排查,对相关工种的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教育,使他们了解到提高消防意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在施工作业期间能够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执行,不出现违章作业。

①对电力线路要安排专门的并具有电工资格的电工了解电线、电缆和配电箱是否安全可靠,作到对用电情况了如指掌。负责监督检查区内人员是否存在违规用电现象,对已经老化或负荷不够的电线、电缆及时更换,对不同用途的电源要分别安装漏电保护器。

②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统一存放并派有专人保管,严格按照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程序和操作规程操作预防被盗、丢失和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国家、企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施工生产顺利进行。

③车间、宿舍、食堂结构均应符合防火规定,要有安全防火距离和消防器材等设施。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使用煤、气、油炉生火作饭;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食堂管理制度和各用电、用油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

4.2预警行动

①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及消防常识,提高广大职工群众的消防意识和自救能力。

②消防重要工点和部位,要做到定点、定人,加强巡视和检查力度,将潜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③配备足够数量和种类的消防设施,并在禁烟、禁火去设置醒目的标识标牌。

重大事件和事故发生以后,项目分部必须在10分钟以内利用电话、传真等一切快速手段,将简要情况反映给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直接拨打火警:119、医疗急救:120。

按有关规定,必须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方报告的,为确保报告的全面规范性,报告内容应经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上报,该过程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完成。向上级主管部门的报告,由应急响应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按以上报告程序,事故发生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简要书面报告上报,书面报告内容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6.1响应分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

①一次造成死亡5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火灾事故的;

②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电力事故;

③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发生火灾、爆炸、泄露或其他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性质严重、社会影响较大事故的;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

①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重伤5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火灾事故的;

②一次造成死亡2人以上的电力事故;

③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发生火灾、爆炸、泄露或其他事故造成一次死亡2人以上或性质严重、社会影响较大事故的;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

①一次造成死亡2人以下,重伤5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下火灾事故的;

②一次造成死亡2人以下的电力事故;

③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发生火灾、爆炸、泄露或其他事故造成一次死亡2人以下或性质严重、社会影响较大事故的;

6.2响应程序

一级响应程序

由厂长应急总指挥主持,副厂长应急救援机构成员和作业队总指挥参加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并在12小时内派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厂部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

会计部门为事故现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物资部门供应组紧急调拨所需物资;伤员营救和物资营救组及时救助受伤人员和物资,临时医疗组紧急赴事故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其他应急救援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二级响应程序

由厂长应急总指挥主持,副厂长应急救援机构成员和作业队总指挥参加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并在24小时内派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厂部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会计部门为事故现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抢险物资供应组紧急调拨所需物资;伤员营救和物资营救组及时救助受伤人员和物资,临时医疗组紧急赴事故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项目分部其他应急救援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三级响应程序

由各工段长应急总指挥主持,作业队总指挥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并在24小时内派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作业队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会计部门为事故现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物资部门供应组紧急调拨所需物资;伤员营救和物资营救组及时救助受伤人员和物资,临时医疗组紧急赴事故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其他应急救援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6.3处置措施

生产车间易燃易爆物品进行集中放置,并配备专门的保管人员24小时进行监控。焊接作业区,氧气瓶与乙炔瓶距离较近时具有较大危险性存在巨大安全隐患,所以必须分开放置5m以上且要远离明火;生产车间所用木板属于易燃物品要求必须堆码整齐。住宿区禁止乱拉电线;禁止使用大功率违章电器,并进行不定期清查发现使用违章电器一律没收并进行批评教育。

1.值班员报告事故后,应急队伍应立即赶赴现场,同时向急救中心、火警、应急组长报告。

2.值班员或组长到达现场后,应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判断原因及其他相关危险源,迅速制定应急措施。

3.应急措施响应实施救援时,应首先按判定的相关危险源排除后方可实施。

4.组长及值班员确认无相关危险源时,可按措施立即开展救援工作,若需要设立隔离警戒线的必须设立专人负责。

5.紧急自救是在应急队伍未到现场时,并已向应急队伍领导小组汇报,事故工作人员实施的自救应急方案,但要确认无相关危险源方可进行,值班员或组长到达现场后应统一指挥。

6.应急响应实施,涉及水电源隐患,应立即断电断水,另设应急供电供水,救援工作应先重后轻,先急后缓。

7.按现场应急措施救援分工,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完成救援任务。

8.应急响应及事故分析记录、审核、修改。

有关应急产业园申请书(推荐)四

一、预案制定的目的

为加强拆除、爆破作业时可能造成重大事故后抢险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处理,使事故救援工作能高效、有序进行,限度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企业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针对拆除、爆破具体工作特点,特制定拆除、爆破作业预案。

二、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

1、工程的基本情况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结构层数:

企业名称:

安全资质等级:

经济性质:

企业法人:

总工:

安全负责人:

项目部成员组成情况: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生产负责人:

安全员:

施工员:

材料员:

2、拆除、爆破工程现场周围道路、水源、消防栓位置、社区环境平面图。

3、危险源的确定:

(1)拆除、爆破建筑物内电源、水源、天然气未断造成人员触电、燃气泄露引起人员中毒、爆炸。

(2)拆除建筑物时,未按方案施工造成坍塌事故。

(3)拆除建筑物时,防护不严,造成落物打击及高空坠落事故。

(4)爆破时,电雷管诱爆,引起伤亡事故。

(5)爆破时,炸药装药量过大,覆盖不严,造成飞石伤人事故。

三、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

现场指挥:

拆除、爆破企业负责人成员:

分公司经理:

副经理:

拆除爆破企业技术负责人:

安全员:

项目部成员应急救援指挥部日常工作由拆除、爆破企业安全员负责。

四、指挥部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1、现场指挥: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拆除爆破许可证,全面指挥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处理事故现场所发生的一切问题。在事故处理中有权协调调动一切应急救援资源。

2、拆除爆破企业技术负责人:在作业前制定出作业方案,并应通过有关部门同意后负责按方案作业,并负责作业中的技术问题的处理解决。

3、应急救援指挥部其他成员协助现场指挥作好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故扩大,组织救援,保护现场,协调和重大问题的决策。同时负责各部门及社会力量的救援车辆、机具、器材、物资参与救援工作。并负责组织应急救援的培训、演练活动。

五、应急救援实施

1、在拆除、爆破作业前,要勘探现场,将水、电、燃气切断,如发生触电事故后,切断电源或就近用绝缘器材将电线挑开后,将受伤者救助下来,不可在未切断电源的情况下,直接救助伤员,造成事故扩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携带急救箱,担架与应急救援小分队赶赴事故现场,将伤者抬至安全地带,进行急救,同时以最快速度通知120急救中心,送往医院抢救。如发生燃气泄露事故,应先将气源关闭,及通知燃气公司处理,现场要采取通风措施,作业人员撤离现场,严禁明火,防止发生燃烧、爆炸事故发生。事故救援指挥部应在最短时间内将事故上报上级主管领导和部门,并隔离事故现场,清除事故危险源,避免事故扩大化。

2、拆除建筑物时,应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作业,要遵守自上而下的原则进行拆除,严禁野蛮作业。

3、拆除作业时,要按要求搭设安全防护设施,建立隔离带、警戒线、并要有专人值守,防止非施工人员进入作业区。作业现场出现的任何坍塌、落物伤人、高空坠落等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应立即组织人员排除,对伤员应组织紧急抢救,并急时通知120救助。对于出现的事故,应急指挥部必须及时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并逐级向上报告,并作好记录。并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整改,并报请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继续施工。

有关应急产业园申请书(推荐)五

1、总则

1.1 方案编制目的

为确保建立省抗击疫情指挥部“上班初期健康跟踪管理”的第三道防线和__市办公室《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_____)的有关精神,严格节后上班人员健康管理,防止疫情扩散,制定本方案。

1.2方案编制依据

1)__市办公室《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____)。

2)《 关于进一步做好回乡探亲、入_人员健康跟踪管理的通知〉的通知》(___)《__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_号通告》

1.3方案适用范围

公司内所有人员及外来人员的管控。

1.4应急工作原则

1、突出防疫“早、准、细、实”原则;

2、服从各级政府命令,与政府保持一致,确保抗击疫情最后胜利。

2、疫情风险描述

由于春节大量人员流动,导致疫情扩散,我市至2月初的疫情十分严重,至20__年2月_日_时__分止,全国确诊冠状病毒确诊_____例,日新增_____例,__省分别为___例与__例,__市分别为__例与_例,__市感染人数已排名__省第_位。复工复产后,大量人员流动,又将出现感染人员出现新的高峰,若不采取有效措施扼制,将严重威胁人员健康和社会安定。

做好复工后人员健康管控,对员工自己及家庭,对社会是极其重要的社会责任。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疫情防控指挥小组:

现场施救组,消杀组,数据统计组,宣传组,防护用品组

3.1 指挥机构

3.1.1公司成立疫情应对应急指挥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3.1.2 指挥机构职责如下:

1)接收各级政府下达的防疫指令,并及时传达;

2)落实各级政府要求的防控措施;

3)及时、如实填好各级政府要求的报表及调查资料;

4)及时向政府报告疫情的动态。

5)应急结束后,安排相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评估和总结。

3.2 执行机构及职责

各执行组成员及职责如下:

3.2.1 现场施救组

3.2.1.1 成员:

3.2.1.2职责:实施现场救援方案确定的各项救援措施,以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事故损失,负责现场感染人员的救援,设置隔离区域,协助外部救援和医疗队伍开展工作。

3.2.2 消杀组

3.2.2.1 成员:

3.2.2.2 职责:根据领导小组安排的消杀计划,对车间、仓库、办公室及会场、汽车等场所用酒精或84液进行消杀。并进行登记建档。

3.2.3 数据统计组

3.2.3.1成员:

3.2.3.2 职责:根据各种防疫需要的表格、报表进行登记、统计、发布及上报工作。

3.2.4 宣传组

3.2.4.1 成员:

3.2.4.2 职责:根据政府及工业园区布置的各项通告、公告,及时传达给全体员工,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做好下情上达和上情下达宣传教育工作。

3.2.5 防护用品组

3.2.5.1 成员:

3.2.5.2 职责:根据公司防疫要求,在可能的情况下安排采购防疫必须的口罩、肥皂、酒精、84液等防疫物资,并及时发出紧缺物资的警告信息。

4、监测与预警

4.1事件分级

4.1.1 发现冠状病毒感染事件

在日常体温监测中,发现个别员工发热情况,根据复工调查登记资料,近期有接触感染史,即为可能冠状病毒感染。立即上报区指挥部,并采取措施隔离和消毒措施。

4.1.2 发现疑似冠状病毒感染事件

在日常体温监测中,发现个别员工发热情况,或者伴有其他非典型的症状,按疑似冠状病毒感染事件处置,立即上报区指挥部,并采取措施隔离和消毒措施。

4.1.3 未发现冠状病毒感染事件

在日常体温监测中,未发现异常情况,公司仍然按常规进行监测体温,消毒,在正式解除疫情前,坚持日常防疫措施不松懈。并定期向工业园区和秀屿区指挥部例行报告。

4.2公司疫情判断

4.2.1 排查疑似高危人员的接触史

1)长久暴露于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环境(人与物),且暴露时未采取防护措施;

2)密切接触者与可疑感染者有过如下的接触:

①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密切接触;

②距离接触的人员;

③与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陪护人员;

④与病例乘坐同一公共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⑤经评估认为符合高危的疑似人员。

对于密切接触者,需要在家进行医学观察,不要上班,不要随便外出,做好自我身体状况观察,定期接受社区医生随访。

4.2.2 注意排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和普通感冒区别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症状,并会肺部发炎症状,但早期症状可能不发热,仅有畏寒和呼吸道感染症状。

流感以高热、咳嗽、咽疼及肌肉酸疼为主要表现,有时也引起肺炎但汪常见。

普通感冒以鼻塞、流鼻涕为主要表现,多数患者症状较轻,一般不引起肺部症状。

5、应急响应及方案

5.1 复工复产前

1)根据国务院及省、市、区政府要求,本公司属一般企业,保证在2月9日前不开工;

2)复工前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返厂前的疫情电话调查,调查内容包括:

①最近半个月是否去过高风险地区?若有,请提供详细日期及行程路线;

②返乡居住地点附近有否发现感染病例?若有,是否紧密接触过?

③最近半个月是否在家“宅居”,有否参加聚会、聚餐?

④最近身体是否不适(发热、胸闷胸疼、咳嗽?)

⑤亲属有否被采取隔离或治疗措施?

以上必须保证如实报告,在正常健康情况下,方可按公司通知,返厂复工复产。公司必须保证返厂员工无相关疫情病例和疑似病例,方可对员工恢复正常管理。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确保社会平稳有序。

5.2 复工复产后管理

5.2.1 公司防疫的一般要求

1)公司设立专值人员,负责公司各项防疫资料的登记与检查,包括:

①公司定期消杀登记情况;

②每天员工体温异常登记;

③公司发现疫情的最新动态。

2)设法采购防护口罩、消杀液、一次性纸巾以满足员工防疫需要,教育员工避免手或手套接触到眼睛、嘴巴或鼻子;

3)公示政府各项“防疫指南”、“洗手须知”,督促员工自觉遵守;

4)公司不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必要的通知、决定,采用微信群通知或召集部门负责人会议传达。强调开小会、开短会,能不开的会议尽量推后召开,会场保持通风,并及时做好消毒工作,做到“三少”:少聚集、少密度、少接触。

5)强调员工岗位上自我防护与报告,警惕自己和身边的人的健康状况,如果怀疑自己有任何疑似感染症状,立即报告,在详细情况了解前,应佩带口罩,离开岗位,向医生咨询或是去医院检查;

6)公司指派专人负责清理口罩等医用垃圾,防止传播病毒;

7)强调上下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做好防护工作,佩带口罩,与人员讲话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到达目的地后,立即洗手,做好必要的消毒工作。

8)改变过去大量人员聚集在食堂就餐方式,由公司进行分餐或用碗打饭,带回宿舍分散就餐,减少人群聚集。

5.2.2 对外来人员的疫情的防护

1)严格外来人员防疫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公司,下述外来人员不予批准进入公司:

①进厂前不接受询问、登记者;

②不接受公司对其体温测试者;

③未佩带口罩者;

2)由公司指定专人对外人测体温,腋温≥37.2℃,耳温≥37.8℃,口温度≥37.5℃,超过这个温度者,拒绝入内,并劝其离开就医;

3)报告区防疫指挥部相关情况;

4)接待人员用酒精洗手或消毒。

5.2.3 发现公司疑似感染病例时

1)发现疑似病人

在公司例行检查监测中,发现个别员工有发热现象并伴有下列体征及症状:

①每天两次监测的体温均超过38.5℃;

②且伴有咳嗽;

③呼吸短促或呼吸困难;

④其他症状的畏寒、身体疼痛,咽喉疼、头疼、腹泻、恶心呕吐和流鼻涕等。

如果发现上述症状,且体温超过38.5℃,同时有下述三种之一者:

①伴有呼吸困难,明显的胸闷气喘;

②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可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

③本来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心脑肝肺肾等基础疾病的人。

发现上述症状病人时,立即报告,统一联系工业园区或秀屿区疾控中心,或由指挥部安排送往指定医院进行排查和诊治。

2)其他采取的措施

①全公司通报疫情,启动应急方案。

②发现人应尽可能离开患者生活、工作过的房间或办公场所,并在附近把守,防止人员出入,等待公司救援力量到达。

③对疑似感染者居住过的宿舍、工作过的办公场所,物品进行消,必要时请疾控中心进行专业消毒,对发生确诊或可疑的疫区、空间、交通工具、病人接触过的物品、呕吐物、排泄物进行有效的消毒,对于价值不大的'污染物,在指定的地点进行彻底的焚烧,或深度的掩埋(2米以上),防止二次污染。

④与其密切接触者,应进行隔离观察,对需要隔离观察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负责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配给。

⑤照顾隔离者的人员应佩带医用口罩,口罩用后要回收处理,并规范洗手。

⑥全体人员必须佩带口罩,场所彻底消毒。

6、应急结束

在隔离的时间段内,已隔离的患者均得到有效的治疗,患者的生活、工作场所已消毒,且未发生新的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由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上级统一督署,宣布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响应结束。

7、后期处置

应急结束后,按照把事故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的原则,及时做好生产和生活恢复工作。

财务部门负责核算本次救灾发生的费用及后期的保险理赔工作。

事故调查组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准确查明传染疫情的原因,深刻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制,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人力资源部应负责收集、整理救援工作的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对救援和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8、应急保障

7.1 应急队伍

按照上述第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部分,各组由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相关人员应参加相应的应急方案的培训和演练活动。

7.2 物资准备

1、红外线测温计2支

2、n95医用口罩30个

3、医用手套10双

4、硫磺皂30块

5、塑料袋100只

6、封闭式医用垃圾桶2个

有关应急产业园申请书(推荐)六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最大程度减少集中供热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集中供热,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实施细则》《西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西安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处置管理办法》《西安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在供暖期发生的造成城市居民生活用热无法保障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集中供热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把安全防护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首要保障。

2.以人为本,保障重点。

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措施降低、减轻集中供热事故对人民群众生活产生的影响。同时对可能受影响的重点区域、单位、群体采取必要的保障措施,防止集中供热事故次生、衍生事件的发生。

3.整合资源,科学应对。

通过整合集中供热事故的监测和预警信息、应急物资、应急队伍、应急专家,降低应对集中供热事故的成本。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制定科学有效的应对机制和处置流程,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减少处置中的资源消耗和浪费。

4.依法依规,科技支撑。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集中供热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充分借助科技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西安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集中供热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市城管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信访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总工会,国网西安供电公司、西安城投集团、西安水务集团,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集中供热方面的法律法规,分析、研究集中供热事故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

(2)组织指挥集中供热事故市级层面的应急处置;

(3)指导、协助区县(开发区)开展集中供热事故的应对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办事机构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长兼任。

主要职责:

(1)传达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指示和批示,对集中供热应急管理工作的相关事项提出建议;

(2)负责集中供热风险信息和事件信息的收集、流转,并组织开展统计、分析和研判;

(3)根据集中供热风险信息和事故信息的分析研判结果,向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提出预警发布和应急响应的相关建议,经批准后发布或传达相关信息;

(4)完成上级和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集中供热事故信息及抢险救援情况的发布,处置集中供热事故相关舆情;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和应急知识宣传。

市委网信办:负责集中供热事故相关网络舆情的监测,根据情况开展舆情应对和处置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协调落实热电企业发电负荷,组织协调气源,做好热电企业、供热企业等单位生产用气调配和保障工作。

市教育局:组织教育系统内部做好集中供热事故的应急处置。

市工信局:负责协调通信运营商,做好应急救援通信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集中供热事故现场及周边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必要时可依法实行临时性交通管制。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市政府批准,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根据情况实施现场管制措施。

市财政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集中供热事故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市人社局:负责为集中供热事故中遭受伤害的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为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集中供热事故处置期间,污染事件处置的统筹协调、监督及调查。

市住建局:负责协调对受集中供热事故影响建筑的安全鉴定和应急监测;督导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应急处置和协助人员疏散避险。

市城管局:承担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职能;协调供热企业开展供热设施的应急抢修;负责收集、报送集中供热事故信息;参与集中供热事故调查处理;负责集中供热事故处置所涉及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协调道路运输企业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协调集中供热事故现场人员和物资的运送。

市水务局:负责集中供热事故处置过程中的应急供水保障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集中供热事故处置过程中相关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机构做好集中供热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督促供热相关行业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集中供热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参与集中供热事故的调查处理。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督导集中供热承压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和隐患整改工作;协调特种设备专家制定承压特种设备抢修方案;参与集中供热事故调查,并协调开展承压特种设备的技术鉴定。

市信访局:负责指导责任单位做好群众的信访接待工作,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共同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的解释和群众思想稳定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气象监测预报,及时为集中供热事故应对工作提供气象分析和预测预报。

市消防救援支队:参与组织集中供热事故现场火灾扑救和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总工会:负责协助相关受集中供热事故影响的企业职工进行疏散避险;参与对受伤人员的慰问和安抚;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国网西安供电公司:根据集中供热事故应急处置需要,为处置工作提供电力保障;对受集中供热事故影响的供电线路、设施进行保护或抢修。

西安城投集团:组织下属供热抢修队伍参与集中供热事故相关设施、管线的抢修,参与制定相关技术方案;组织下属供热单位开展应急响应期间本单位供热管线、设施的风险监测;协调公交车辆协助人员疏散避险;协调配合进行天然气临时供应;组织下属单位参与应急知识宣传和信息发布。

西安水务集团:负责协调下属单位对集中供热事故周边供排水管线、设施进行风险监测,对受集中供热事故影响的供排水管线、设施进行保护或抢修;协调下属单位进行临时供水。

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督导本辖区内供热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预警措施的落实,收集与上报相关事件信息;组织预案启动前的先期处置工作;组织疏散避险和临时安置,协助维持相关秩序和提供临时生活保障,安排镇街、社区(村)做好群众的宣传和劝导工作;协助提供应急处置办公后勤保障;组织或参与集中供热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四)应急工作组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组成综合协调、专业处置、宣传舆情、安全稳定、物资保障等工作组,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综合协调组:由市城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等单位配合。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向各应急组传达指令,联系督促各应急组工作;根据集中供热事故处置需要联络上级主管部门协调集中供热事故相关事宜;组织专家组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专业处置组:由市城管局牵头,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国网西安供电公司、西安城投集团、西安水务集团、事发地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主要负责集中供热事故的应急处置;制定抢修、抢险等恢复集中供热的对策措施;拟定并组织实施集中供热抢险救援方案。

宣传舆情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城管局等单位配合。主要负责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发布集中供热事故事中和事后信息,统一进行现场媒体接待;组织开展网络舆情的监测和应对。

安全稳定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主要负责组织集中供热事故现场的安保维稳、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严厉打击编造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行为,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依法及时、有效处置由集中供热事故引起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

物资保障组:由市城管局牵头,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国网西安供电公司、西安城投集团、西安水务集团、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主要负责保障指挥通信、抢险救援、疏散转移、医疗救助、现场办公所需的装备、设备和物资,并根据需要协调相关装备、设备和物资的生产和征用;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拨付应急资金;保障因集中供热事故受到影响的水、电、气临时供应。

(五)专家指导组

在集中供热事故预警发布、应急响应和后期处置期间,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邀请或聘请供热、抢险救援、舆情应对、应急管理等领域专家组成专家指导组,为集中供热事故的预警行动、抢险救援、风险监测、警戒疏散、善后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咨询,必要时直接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一)预防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加强集中供热安全生产检查、风险隐患排查及隐患整改工作,根据供热特点,梳理隐患风险因素,划分监督管控风险等级,明确监督监管计划,必要时组织相关专家、技术人员对较大或敏感度高的风险源进行评估,提出防范对策,督促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方案或应急预案,做好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二)监测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牵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配合,建立集中供热事故信息监测预警体系,通过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投诉等多种渠道收集信息;市政府有关部门发布可能会影响正常集中供热的其他突发事件预警后,各成员单位应对重点部位、危险源进行持续性监测,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要求。

(三)评估

在信息监测的基础上,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对监测信息进行分析、汇总,及时对隐患进行评估,必要时请相关专家对事故产生的原因、不利因素及发展趋势进行会商研判、评估,为下一步采取预防措施提供依据;对外地已发生的集中供热事故也应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做好防范、预测,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

(四)预警

1.预警发布。

集中供热事故预警信息,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同意后,依照相关规定发布预警信息,各成员单位接到预警信息后应及时做好相关工作,并向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反馈预警信息接收和预警行动落实情况。

当市政府有关部门发布可能会影响正常集中供热的其他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时,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将预警信息转发给各成员单位,并要求其做好相关工作。

集中供热事故预警信息的发布可采用文件、电话、短信、传真、社交软件工作群等方式发送,发送时需附《西安市集中供热事故预警信息发布单》(见附件2),内容包括预警范围、保密要求、联络方式、集中供热风险情况概述、预警措施、发布单位和发布时间等。

2.预警行动。

集中供热事故预警发布后,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应根据集中供热风险情况决定采取相应预警措施,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成员单位督导供热企业或可能受影响区域内的相关单位,配合落实以下一项或多项预警措施。

(1)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组织预警期间值守工作,要求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开展值守并保持联络畅通;

(2)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确定风险信息报送频次并要求相关单位报送集中供热事故风险信息变化情况;

(3)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相关成员单位和专家指导组,联合制定集中供热事故风险控制方案,并开展相关协调工作;

(4)相关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落实集中供热事故风险控制方案;

(5)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相关成员单位统计可能发生集中供热事故区域周边道路交通、避难场所等情况,检查应急物资、装备和设备,确保其处于可用状态,联络协调抢修队伍,要求其做好响应准备;

(6)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督导有关集中供热企业对存在隐患的设施、管网进行紧急关停,估算影响的时间和区域;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在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的指导下发布相关信息,相关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开展受影响区域内群众的疏导和安抚;

(7)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与相关成员单位制定疏散计划,组织集中供热事故影响区域内的人员提前撤离,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8)市公安局组织维持治安和交通秩序,清空并封闭高风险区域;

(9)市委网信办组织开展网络舆情监测,适时发布权威信息,避免造成过度恐慌;

(10)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调集相关应急物资、装备、设备存放于指定地点,并调集专业处置队伍、消防救援队伍赶赴集中供热事故风险区域参与风险控制工作;

(11)市城管局督促有超净排放燃煤锅炉的供热企业存储一定数量的煤炭;

(12)上级指挥机构和市供热指挥部主要领导认为有必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3.预警解除。

集中供热事故风险消除后,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预警解除的建议,经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副总指挥或总指挥批准后,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预警解除信息。

(一)信息报送

集中供热事故信息报送分为首报、续报和终报。首报: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相关成员单位或区县(开发区)报送的集中供热事故信息后,对其进行核实并上报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续报和终报:综合协调组对各应急工作组的应急处置信息进行汇总后,交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整理报送市供热指挥部。其中终报应在应急响应结束后进行。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在向市供热指挥部报送信息时,应将集中供热事故信息同时上报市应急委值班室,对于影响比较大的集中供热事故须按照相关规定向上级报送信息。

集中供热事故的首报、续报和终报应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报告,随后补报书面报告。电话报送需明确报送单位、报送人和联系方式,书面报告需填写《西安市集中供热事故信息报送单》(见附件3),并采用纸质文件、传真等形式于电话报送后30分钟内提交;供热企业和使用单位(企业)发生集中供热事故后,应于30分钟内报告属地区县(开发区)供热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

首报内容应包括发生集中供热事故的单位概况,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现场情况,事件的类型和简要经过,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可能造成的危害,已经采取的措施,以及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续报内容应包括集中供热事故抢险救援进展,已经造成的人员伤亡及医疗救治情况,已经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事发地周边风险监测和气象情况,人员疏散避险情况,应急物资装备保障情况等。

终报应包括集中供热事故应急处置的措施、过程和结果,次生、衍生事件风险的控制情况,事件初步调查结果,需要善后处置的事项等。

(二)先期处置

集中供热事故发生后,属地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开发区管委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集相关人员、队伍、车辆及设备赶赴现场,全力开展抢险救援,防止事态扩大;最短时间了解并掌握事件情况,确定事件等级,及时报告事件发展趋势与应急处置情况;维护现场治安、秩序,疏散、转移或采取措施保护受灾人员。

(三)分级响应

根据集中供热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市级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分为ⅲ级响应、ⅱ级响应、ⅰ级响应三个级别。

1.ⅲ级响应

(1)启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ⅲ级响应。

①发生集中供热事故,影响面积在150万平方米以上、300万平方米以下,24小时内不能恢复正常供热。

②集中供热企业(单位)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面积在50万平方米以上、80万平方米以下。

(2)组织指挥

集中供热事故发生后,经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研判分析,需要市级部门进行指导、协助处置的,报请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副总指挥同意后,启动ⅲ级响应。市城管局立即组织调动应急资源和力量,指导、协助事发地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开发区管委会)开展集中供热事故应对工作。必要时,可成立集中供热事故现场应对工作指导小组或应急处置专家组,指导集中供热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响应措施

①通知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赶赴现场,通知支援队伍做好备勤支援准备;

②调度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赶赴现场;

③视集中供热事故现场情况进行交通管制;

④视集中供热事故现场情况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集中供热事故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

⑤安全稳定组做好现场人员疏散等工作,设置警示标志;

⑥必要时,通过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避免引发居民恐慌;

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2.ⅱ级响应

(1)启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ⅱ级响应。

①发生集中供热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②发生集中供热事故,影响面积在300万平方米以上、500万平方米以下,24小时内不能恢复正常供热。

③集中供热企业(单位)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面积在80万平方米以上、150万平方米以下。

(2)组织指挥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当集中供热事故的事态发展持续蔓延、危害影响继续扩大,需要统筹多个市级部门共同处置、需要调动市级主要应急资源和力量时,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总指挥同意后,启动ⅱ级响应。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全面组织集中供热事故应对工作,及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和省住建厅报告集中供热事故处置进展情况,提出集中供热事故处置资源力量和响应级别调整的意见建议。

(3)响应措施

在采取ⅲ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①视情调度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设备赶赴现场参与处置;

②安全稳定组做好现场交通管制等工作,为现场提供抢修条件;

③通知相关单位和居民做好应急取暖工作;

④在天然气短缺的情况下,启动超净排放燃煤锅炉进行供热;

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3.ⅰ级响应

(1)启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ⅰ级响应。

①发生集中供热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0万元以上,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②发生集中供热事故,影响面积在500万平方米以上,24小时内不能恢复正常供热。

③集中供热企业(单位)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面积在150万平方米以上。

(2)组织指挥

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当集中供热事故的事态发展持续蔓延、危害影响继续扩大、需要继续补充应急资源和力量,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总指挥同意后,启动ⅰ级响应。ⅰ级响应在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应急指挥机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全面组织集中供热事故的应对工作,及时向省住建厅报告集中供热事故处置进展情况,并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提出请求支援需求,接受上级工作组的指导,积极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3)响应措施

在采取ⅱ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①通知各单位、企业和家庭采用空调、电暖器等取暖;

②对非居民用户用热进行限供,优先保障居民用户用热;

③对重点用热单位、居民区,调配应急热源予以保障;

④对于供热管网互联互通的区域,可进行热力调剂,保障受事故影响区域内居民用热;

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4.疫情封控期间响应措施

疫情封控期间,发生集中供热事故后,在采取分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应与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保持有效沟通,以便及时、高效处置封控期内发生的集中供热事故。

供热企业应在所在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前办理市政设施抢修通行证,以便于供热抢修工作的开展。抢修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在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的前提下开展抢修工作。

(四)应急结束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组织专家指导组和相关应急工作组,对集中供热事故现场情况进行研判,认为事故已全部得到有效处置,风险被已全部排除,且无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可能性时,可作出应急结束的决定,由市供热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各应急工作组和参与应急处置的各方力量,终止响应。

(五)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应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科学公正的原则,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或者授权宣传舆情组统一协调、组织报道,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利用广播、电视、报纸、重点新闻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途径,发布事件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集中供热事故信息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报请市政府批准后,按要求统一发布。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并根据集中供热事故发展情况,组织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内容应当包括事件概况、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处理进展情况等。

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集中供热事故信息。

(一)善后处置

应急响应结束后,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派相关成员单位成立善后处置组,开展集中供热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妥善救治受伤人员,慰问伤亡人员家属,统计并抚恤因公殉职人员,保障转移安置人员的饮水、食物、住宿和卫生等基本需求,收集、清理和处置事件现场有毒有害物质,鉴定评估受损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督导保险机构做好理赔工作,确保社会秩序稳定。

(二)调查、评估和总结

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组成事件调查组负责集中供热事故的调查、评估和总结工作,并形成报告。调查、评估和总结主要内容包括集中供热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处置情况,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和影响范围,发生原因和事件性质,责任认定以及对相关责任者的处理建议,防范和整改措施,应急处置的经验教训等。

(三)现场恢复

集中供热事故应急响应结束、现场勘查和污染处置等工作完成后,立即开展现场恢复工作。应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现场恢复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批通过后组织实施;现场恢复工作包括供热的恢复,受损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修复,疏散避险人员的回迁,集中供热事故影响范围内生产、生活秩序的恢复等。

现场恢复由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需要上级支持的,应按照相关规定提出请求。

(一)通信信息保障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应急值班制度,设立值班电话并派专人值守;应急响应期间,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应随时接收上级的指示和事发地报送的信息,并及时将事件信息通报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应保持全天24小时通信畅通,并按照本预案信息报送要求及时向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报送事件信息。

(二)应急队伍保障

各集中供热企业抢修队是集中供热事故应急队伍的主要力量,应定期开展集中供热事故应急培训和演练,增强专业抢险能力。如遇产生重大影响的集中供热事故,必要时可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协调供热企业相关抢修资源(包括:抢险救援队伍、大型机械设备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提升抢险效率。

(三)应急资金保障

集中供热企业应保障集中供热风险监控、监测预警、演练培训、抢修抢险等工作的资金需求,集中供热事故相关责任单位承担应急处置费用。

市级层面集中供热事故监测预警、预案修编、宣教培训、应急演练等应急管理经费,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每年提出计划,按照相关规定审批通过后,由市财政予以安排。

(四)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通局根据交通管控相关规定,保障疏散避险、伤员转运、物资运输等通道的开辟和畅通,统一协调公交车、出租车和地铁等运输工具,保障人员疏散避险和物资的运力需求。

(五)治安秩序保障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警力对集中供热事故现场开展警戒、维持治安秩序和保护现场等工作,保护集中供热事故周边重点区域、重要场所及设施,保障抢险救援、疏散避险、医疗救援和事件调查的顺利开展。

(一)宣教培训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本预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成员单位和供热企业,开展本预案法律法规、应急职责、指挥协调、信息报送、监测预警、应急响应、抢险救援、疏散避险等方面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相关单位应急处置能力。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督导集中供热企业结合本预案,开展面向本单位(企业)工作人员和公众的供热安全教育培训,广泛宣传集中供热安全知识,事件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供热企业应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抢险抢修技能培训,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做到对集中供热事故应急常备不懈。

(二)应急演练

本预案每3年至少举行1次演练,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按照《西安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组织制定方案和实施演练,并于演练结束后进行评估,也可聘请、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在演练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形成演练评估报告,并将评估报告和演练资料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演练对周围公众正常生产和生活可能造成影响的,应在演练实施3日前进行公示,并通报相关部门。

(三)审批与备案

本预案由市政府审批,发布后向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四)预案修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城管局应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集中供热事故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负责考核集中供热事故预警和应急响应工作,对集中供热事故信息上报和先期处置及时,采取和落实各项措施得当,有效降低或避免事件损失,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依照相关规定给予表扬或奖励。

对未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未按要求落实预警措施、未按规定履行相关职责,行动不力、处置不当、贻误时机导致集中供热事故发生或危害扩大;不服从统一指挥,迟报、谎报、瞒报、漏报集中供热事故信息;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截留、挤占、挪用应急资金等情况的单位或个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说明

本预案有关等级的表述中“以上”含本级(数),“以下”不含本级(数)。

(二)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城管局负责解释。

(三)预案发布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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