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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提取延期申请书范文 货物提取延期申请书范文大全(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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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提取延期申请书范文 货物提取延期申请书范文大全(六篇)
2023-01-10 13:26:25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3年货物提取延期申请书范文(推荐)一

签字日期:

买方:中国公司中国,

(电报挂号:电传号:)

卖方:

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述商品,并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1.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价:

┌────┬───────────┬─────┬─────┬──┬──┐

│项目序号│商品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总价│

├────┼───────────┼─────┼─────┼──┼──┤

│││││││

│││││││

│││││││

│││││││

├────┴───────────┴─────┴─────┴──┴──┤

│总值│

└──────────────────────────────────┘

2.生产国别和制造厂:

3.包装:以新的,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并能防潮,防湿,防震,防锈及防止粗暴装卸,适合于远程海运,邮包邮寄,空运运输。由于采用不适当或不妥当的包装而引起生锈,损坏,丢失,其责任应由卖方承担。

4.唛头: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上用不退色的油漆刷上箱号,尺码,毛重,净重和诸如“勿倒置”,“小心轻放”,“防潮”等字样,以及提升位置和下列唛头。

5.装船时间:

6.装船港口:

7.目的港口:

8.保险:装船后由买方负担。

9.支付条件:

(1)如以信用证支付:买方接到本合同11条规定的卖方装船通知后在交货期15~20天前,由中国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金额为装货总值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凭开户银行开具的汇票和本合同第10条中所规定的装船单据付款。

(2)如以托收方式支付:交货后,卖方经由卖方银行通过中国银行寄送本合同第10条所规定的装船单据向买方收取货款。

(3)如以信汇或电汇方式支付:接到本合同第10条所规定的装船单据后于七天内付款.

10.付款单据:

(1)为了议付货款,卖方应向支付银行呈交下列单据:

1)全套清洁无疵,注明“运费到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和通知目的港已“装船”的海运提单。

2)发票五份:注明合同号和唛头(一个以上唛头应分别开发票)。

3)装箱单五份:注明发货重量及相应发票的编号和日期。

4)由制造厂出具的品质和数量证明书两份,如14条第(1)项中所规定。

5)通知买方已装船的电报抄件一份。

(2)装船同时,卖方应将上述单据副本各一份(本条5项除外)寄送目的港。

11.装船条件:

(1)卖方应于本合同规定的装船期前四十天,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下内容: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件数,毛重,尺码,港口备妥待运日期,以便买方洽订舱位。

(2)中国公司(电报挂号:),将作为买方的船代理洽订舱位。

(3)买方应于船只预计抵港日期前十天,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卖方应与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必须换船或船提前或推迟到港时,买方或其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船只不能在买方通知的船期后三十天内到达港口,买方应担负自三十一天起所带来的仓租费和保险费。

(4)如船只按时抵达装船港口后,而卖方不能按时备货装船,由此产生的空仓费和滞期费应由卖方负担。

(5)货物越过船舷和脱钩前的全部费用,风险由卖方负担;货物越过船舷和脱钩以后的全部费用,风险由买方承担。

12.装船通知:卖方应于货物装船完毕后,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价值,船名和起航日期。若由于卖方未及时以电报通知买方,而使买方不能及时办理保险时,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质量保证:卖方保证货物采用最好的和未用过的全新材料,第一流制造工艺,其成品质量,规格和性能与本合同规定相符。货物的保证期为货物抵目的港后月。

14.检验和索赔:

(1)发货前,制造厂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作精密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书,证明货物符合本合同规定。质量证明书应附有制造厂试验项目和结果的报告。

(2)货到目的港后,买方将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局)对货物的品质,规格和数量/重量进行初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如该局发现规格或数量或二者有出入,除保险公司或轮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日内拒收该货物或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将申请商检局进行检验,并凭检验报告有权向卖方索赔(包括换货)。所有费用(检验费,退货和换货的运费,保险费,仓储费和装卸费等)均应由卖方承担。

(4)若买方提出索赔后三十天内卖方未予答复,则认为卖方已接受上述索赔。

15.人力不可抗拒:凡是制造或装船运输过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卖方推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卖方可不负责任。但发生上述事故时,卖方应立即通知买方,并在十四日内,给买方航寄一份由主管政府当局颁发的事故证明书。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加速交货。如事故延续十周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迟交货罚款:除本合同第15条规定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应同意在卖方支付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罚款可由支付银行在议付货款时扣除,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价的5%。罚款率按每七天收0.5%,不足七天时以七天计算。如卖方延期交货超过合同规定十周时,买方有权撤销合同。此时,卖方仍应不迟延地按上述规定向买方支付罚款。

17.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当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8.补充条款:

本合同正本共两份,采用中,英文(略)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后即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买方:卖方:

中国公司×国公司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见证人:

(律师)

(签字)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

签字日期:

卖方中国公司

地址:电报挂号:电传:

买方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

│(1)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2)数量│(3)单价│(4)总值│

├────────────────┼─────┼─────┼─────┤

│││││

│││││

│││││

││└─────┴─────┤

││卖方有权在%以内多装或少装│

└────────────────┴─────────────────┘

(5)装运期限: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

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或集装箱运输的已装船提单),发票,品质证明,数量/重量鉴定书;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cif/c&f)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允许转船,允许集装箱运输。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与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发生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补充条款:

本合同正本共两份,采用中,英(略)文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后正式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买方

中国公司×国公司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见证人

(律师)

(签字)

2023年货物提取延期申请书范文(推荐)二

甲方(采购单位):__ ,_电话:_乙方(供货单位):__ ,_电话:_甲乙双方根据___年____月____日政府采购中心第号采购项目招标结果及相关招投标文件,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采购的物品内容和成交价格:(金额单位:人民币元)物品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数量成交价格(元)合计(大写)配送物品:甲方不再另付任何费用。

第二条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乙方售后服务及损害赔偿

1、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执行。

2、乙方应按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和投标文件说明的服务承诺做好保修等服务。但属于正常合理的损耗应由甲方承担。

3、乙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 。否则,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货款和其他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4、如因乙方物品质量原因,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三条交付和验收

1、交付时间:___ ;交付地点: 。

2、乙方负责物品的运送、安装、调试,负责基本操作培训等工作,直至该物品可以正常使用为止;负责提供物品的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3、验收时间:甲方必须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__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

4、验收标准:

1)单证齐全: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保修证明、发票和其它应具有的单证;

2)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

第四条货款的结算

1、结算依据:采购合同、乙方销售发票、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

2、结算方式:_

第五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甲方不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物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2、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监督和管理

1、合同订立后,双方经协商一致需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或订立补充合同的,应先征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并送其备案。

2、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否则,将对有关单位、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条_无效合同甲乙双方如因违反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宣告合同无效的,一切责任概由过错方自行承担。

2023年货物提取延期申请书范文(推荐)三

合同号码:

签约日期:

买方:

卖方: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缔结,用中、英文字写成,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条款,卖方同意售出买方同意购进以下商品:

「章名」 第一部分

1.商品名称及规格

2.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3.单价(包装费用包括在内)

4.数量

5.总值

6.包装(适合海洋运输)

7.保险(除非另有协议,保险均由买方负责)

8.装船时间

9.装运口岸

10.目的口岸

11.装运唛头,卖方负责在每件货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颜料明显地刷印或标明下述唛头,以及目的口岸、件号、毛重和净重、尺码和其它买方要求的标记。如系危险及/或有毒货物,卖方负责保证在每件货物上明显地标明货物的性质说明及习惯上被接受的标记。

12.付款条件:买方于货物装船时间前一个月通过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抬头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在货物装船启运后凭本合同交货条款第18条a款所列单据在开证银行议付贷款。上述信用证有效期将在装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条件:除非经买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关事项均按第二部分交货条款之规定办理,该交货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条款将自动地优先执行附加条款,如附加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抵触,则以附加条款为准。

「章名」 第二部分

「章名」 /fas条件

14.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装运舱位由买方或买方的运输代理人___________租订。

14.2.在fob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装上买方所指定的船只。

14.3.在fas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买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杆下。

14.4.货物装运日前10-15天,买方应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卖方合同号、船只预计到港日期、装运数量及船运代理人的名称。以便卖方经与该船运代理人联系及安排货物的装运。卖方应将联系结果通过电报或电传及时报告买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预先通知卖方的日期提前或推迟到达装运港口,买方或其船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卖方亦应与买方的运输代理或买方保持密切联系。

14.5.如买方所订船只到达装运港后,卖方不能在买方所通知的装船时间内将货物装上船只或将货物交到吊杆之下,卖方应负担买方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如空舱费、滞期费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买方的一切损失。

14.6.如船只撤换或延期或退关等而未及时通知卖方停止交货,在装港发生的栈租及保险费损失的计算,应以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如货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抵达装港,应以货物抵港日期)为准,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十六天起由买方负担,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除外。上述费用均凭原始单据经买方核实后支付。但卖方仍应在装载货船到达装港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交负担费用及风险。

「章名」 15.c&f条件

15.1.卖方在本合同第8条规定的时间之内应将货物装上由装运港到中国口岸的直达船。未经买方事先许可,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由悬挂中国港口当局所不能接受的国家旗帜的船装载。

15.2.卖方所租船只应适航和适货。卖方租船时应慎重和认真地选择承运人及船只。买方不接受非保赔协会成员的船只。

15.3.卖方所租载货船只应在正常合理时间内驶达目的港。不得无故绕行或迟延。

15.4.卖方所租载货船只船龄不得超过15年。对超过15年船龄的船只其超船龄额外保险费应由卖方负担。买方不接受船龄超过二十年的船只。

15.5.一次装运数量超过一千吨的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卖方应在装船日前至少10天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船名、船龄、船籍、船只主要规范、预计装货日、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船公司名称、电传和电报挂号。

15.6.一次装运一千吨以上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其船长应在该船抵达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时分别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预计抵港时间、合同号、商品名称及数量。

15.7.如果货物由班轮装运,载货船只必须是______船级社最高船级或船级协会条款规定的相同级别的船级,船只状况应保持至提单有效期终了时止,以装船日为准船龄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船龄的船只,卖方应负担超船龄外保险费。买方绝不接受超过25年船龄的船只。

15.8.对于散件货,如果卖方未经买方事前同意而装入集装箱,卖方应负责向买方支付赔偿金,由双方在适当时间商定具体金额。

15.9.卖方应和载运货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联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买方船只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如因卖方未及时通知买方而造成买方的一切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章名」 条件

在cif条件下,除本合同第15条c&f条件适用之外卖方负责货物的保险,但不允许有免赔率。

「章名」 17.装船通知

货物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卖方应即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所装重量(毛/净)或数量、发票价值、船名、装运口岸、开船日期及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如因卖方未及时用电报或电传给买方以上述装船通知而使买方不能及时保险,卖方负责赔偿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害及/或损失。

「章名」 18.装船单据

18.a.卖方凭下列单据向付款银行议付货款:

18.a.1.填写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运洋轮的清洁提单(如系c&f/cif条款则注明“运费已付”,如系fob/fas条款则注明“运费待收”)。

18.a.2.由信用证受益人签名出具的发票5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商品名称、详细规格及装船唛头标记。

18.a.3.两份由信用证受益人出具的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每件货物的毛重和净重及/或尺码。

18.a.4.由制造商及/或装运口岸的合格、独立的公证行签发的品质检验证书及数量或重量证书各两份,必须注明货物的全部规格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18.a.5.本交货条件第17条规定的装船通知电报或电传副本一份。

18.a.6.证明上述单据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书信一封。

18.a.7.运货船只的国籍已经买主批准的书信一封。

18.a.8.如系卖方保险需提供投保不少于发票价值110%的一切险和战争险的保险单。

18.b.不接受影印、自动或电脑处理、或复印的任何正本单据,除非这些单据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样,并经发证单位授权的领导人手签证明。

18.c.联运提单、迟期提单、简式提单不能接受。

18.d.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为装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该第三者提单由装船者背书转受益人,再由受赠人背书后方可接受。

18.e.信用证开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单据不能接受。

18.f.对于c&f/cif货载,不接受租船提单,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长或大副收据、装船命令、货物配载图及或买方在信用证内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单据副本各一份。

18.g.卖方须将提单、发票及装箱单各两份副本随船带交目的口岸的买方收货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18.h.载运货船启碇后,卖方须立即航空邮寄全套单据副本一份给买方,三份给目的口岸的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分公司。

18.i.卖方应负责赔偿买方因卖方失寄或迟寄上述单据而使买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18.j.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章名」 19.合同所订货物如用空运,则本合同有关海运的一切条款均按空运条款执行。

「章名」 20.危险品说明书

凡属危险品及/或有毒,卖方必须提供其危险或有毒性能、运输、仓储和装卸注意事项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说明书,卖方应将此项说明书各三份随同其他装船单据航空邮寄给买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__________运输公司。

「章名」 21.检验和索赔

货物在目的口岸卸毕60天内(如果用集装箱装运则在开箱后60天)经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复验,如发现品质、数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与本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或船行负责者外,买方有权凭上述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退货或索赔。因退货或索赔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利息及损失均由卖方负担。在此情况下,凡货物适于抽样及寄送时如卖方要求,买方可将样品寄交卖方。

「章名」 22.赔偿费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迟或不能交货者除外,如果卖方不能交货或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负责向买方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遭受的损害,包括买价及/或买价的差价、空舱费、滞期费,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买方有权撤销全部或部分合同,但并不妨碍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权利。

「章名」 23.赔偿例外

由于一般公认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交货或延迟交货,卖方或买方都不负责任。但卖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告买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5天内航空邮寄买方灾害发生地点之有关政府机关或商会所出具的证明,证实灾害存在。如果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继续存在60天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章名」 24.仲裁

双方同意对一切因执行和解释本合同条款所发生的争议,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个合理的时间内,最多不超过90天,协商不能取得对买卖双方都满意的结果时,如买方决定不向他认为合适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则该争议应提交仲裁。除双方另有协议,仲裁应在中国北京举行,并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所制订的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该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另有决定,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方:                 买方:

2023年货物提取延期申请书范文(推荐)四

招标编号:__________

合同标号: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的设备采购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自愿签署并达成的、载明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补充协议、通知书、确认书等以及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保证正常运行的一切设备、机械、图纸、装箱资料及其他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包装、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5)"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买方指定的货物送达、安装、运行的场所。

(6)"验收机构"系指双方依据合同规定或国家相关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组成验收小组,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2.合同范围及价款

3、价款支付:

3.1买方应在合同生效后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____%即________元,作为合同预付款。

3.2卖方按买方要求的____年____月____日送货到(指定位置)并经买卖双方组成的验收机构验收无误签字确认后付合同总价的____%即________元。

3.3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机构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即元。

3.4质保金为合同金额的____%即________元,待设备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____年期满后付清。

买方以________________形式预付货款,同时卖方银行开具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与预付货款相同金额即元的银行履约保函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保函于卖方收到预付款时生效。

4.技术规范及标准

4.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及其投标文件的规格偏差表相一致。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或技术规范说明不明确,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版本的标准。

卖方提供的设备一定要有____________颁发的____________许可证,如果提供设备与许可证不符或超范围生产制造,或由于其他原因卖方提供的设备不能通过当地机构验收,买方有权向买方所在地的司法机关提出赔偿要求,并提出诉讼。

4.2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5.1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5.2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4.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5.3除了合同标的物本身以外,合同条款4.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原件及复制件)还给买方。

6.知识产权

6.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

6.2因卖方提供的货物存在前条知识产权瑕疵或纠纷的,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流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如果设备或设备的任何部分,因最终裁决构成侵权,其使用被予以限制,卖方应自担费用并主动做出相应的安排:或为买方获取继续使用受指控侵权的货物或货物的某一部分的权利,或用不会造成侵权的同等技术水平的货物更换。

7.交货验收

在交货前,卖方或制造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交与买方出厂检验合格证和交货检验记录,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

7.1买方应在货到后日内,确定验收日期,并提前日通知卖方,如果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参加验收,视为已同意买方单方进行验收并接受验收结果。如果买方逾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已完成验收。

7.1.2验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如合同未明确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办理。验收结果应经双方签字确认。

7.1.3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卖方应负责

7.2.验收注意事项:卖方必须在买方在场的情况下当场拆封合同项下的所有货物的包装,并将发票原件、质保卡、使用说明书、设备总装配图、出场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随机配件等交甲方签收。验收后买卖双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该证书作为买方向卖方因短少、缺陷、或其他与合同不符合情形索赔的有效证据。如果发现质量、规格或数量或三者与合同不符,在质保期前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

7.3.验收过程中如产生争议,买卖双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并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8.包装

8.1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国家或专业标准,包括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他损坏的必要措施,从而保证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卖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9.检验、安装、调试

9.1买方有权派遣检验人员到卖方(或制造商处)会同卖方检验人员对设备的制造过程和质量进行监督检验,但并不代替或解除卖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9.1.1卖方应在验收后日内完成对设备的安装与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买方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9.1.2安装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标准,并且单机试车成功,双方代表可在日内现场签署安装竣工书。但不免除卖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和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责任。

9.1.3设备整机经联运测试完全符合约定的技术指标,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即完成了对全部设备的最后验收。

9.1.4在安装调试期间,如果卖方提供设备、材料有缺陷或由于卖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的错误造成买方设备、材料损坏、卖方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赔偿买方的损失。

9.2如果任何被检验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卖方应按买方要求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对此买方具有选择权。

9.3买方验收机构在货物到达现场后对货物进行验收,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力不会因为货物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9.4如果在合同条款第14条规定的保证期内,根据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及时向卖方提出索赔。

9.5卖方在调试过程中保证由买方投入试车的原材料不超过即能达到调试产品合格,由于卖方原因导致试车投料超过约定部分,由卖方承担买方的购料成本。

10.运输

10.1卖方负责合同项下的货物运输到双方约定的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费。

11.保险

11.1本合同下提供的设备应对其在制造、购置、运输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卖方应负责进行全面保险并承担保费。

12.伴随服务

12.1卖方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

(1)实施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调试和启动指导,直至设备运作正常;

(2)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3)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5)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直至全面掌握为止;

(6)低价(与市场价格比较)提供终身维护服务所需的零部件;

(7)设备出现故障,接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之后在72小时内解除故障。

12.2如果卖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未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到协议,但其费用单价不应超过卖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单价。无事先约定的,上述卖方应提供伴随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12.3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中。

13.备件

13.1正如合同条款所规定,卖方应提供下列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1)买方从卖方选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2)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

(3)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

13.2卖方应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

14.保证

14.1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或目前的型号,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改进。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查过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4.2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

14.3质保期内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及时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卖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14.4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及时维修、重作、更换以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15.索赔

15.1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合同条款第14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或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偏差情况、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14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5.2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要求或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不足以赔偿买方损失的,买方有权向卖方追偿。

16.通知

16.1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向卖方发出通知,在合同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卖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发送到买方指定地址,此通知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2)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3)交货地点或交货时间;

(4)卖方提供的服务。

16.2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三十(30)天内提出并须征得买方同意。

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或电报、电传或传真送到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电报、电传或传真要经书面确认。

17.合同修改

17.1除了合同第16条的情况,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18.分包和转让

18.1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合同全部或部分分包或转让。

18.2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部分,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卖方与其分包人对本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8.3分包人仍应承担本合同条款中对卖方义务的约束。

19.卖方履约延误

19.1卖方应按照合同或通知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9.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19.3除了合同条款第26条的情况外,除非拖延是根据合同条款第19.2条的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拖延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20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20.误期赔偿费

20.1除合同条款第23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每延误一周,买方扣除卖方设备总价的%,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有权根据合同条款第22条的规定终止合同。

21.卖方其他违约责任

21.1卖方出现除第20条之外的违约情形时,违约责任如下:__________

(1)自违约行为或事件发生之日,每日支付违约金,其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2)违约天数为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至违约行为纠正或违约情形消除之日;

(3)违约金=日违约金×违约天数。

21.2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支付差额部分。

22.违约终止合同

22.1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19.2条的规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3)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a."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

22.2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22.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

23.不可抗力

23.1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23.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小时内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发生不可抗事件的影响持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24.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24.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25.争端的解决

25.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60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请诉讼。

25.2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则依法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5.3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26.适用法律

26.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解释。

27.有关税费

27.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

负担,对卖方征收的税费由卖方承担。

28.合同生效

28.1本合同条款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及合同正文规定的其他条件成立后生效。

28.2本合同正文、附件、通知及补充协议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28.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2023年货物提取延期申请书范文(推荐)五

号: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包机人)为包用飞机与中国民用航空_________售票服务处(以下简称承运人)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一)包机人于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包用_________型飞机_________架次,其航程如下: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自_________至_________,停留_________日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自_________至_________,停留_________日

_________

包机费用总共_________元。

(二)根据包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包机人使用的最大载量为_________公斤(内_________座位)。如因气象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料时,载量照减。

(三)包机吨位如包机人未充分利用时,空余吨位得由民航利用,包机人不得利用空余吨位,自行载运非本单位的客货。

(四)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五)包机人签订本协议书后,要求取消包机,应交付退包费每架次_________元。如在包机人退包前,承运人为执行协议书已发生调机等费用时,应由包机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六)在执行协议书的飞行途中,包机人要求停留,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七)其他未尽事项,按承运人旅客、货物运输规则办理。

包机人(签章):_________承运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货物提取延期申请书范文(推荐)六

托运方: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

托运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

收货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第二条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运到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_____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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