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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后勤支出办法范文(汇总8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0 07:28:44 页码:13
最新后勤支出办法范文(汇总8篇)
2023-11-20 07:28:44    小编:ZTFB

总结有助于我们发现问题、查漏补缺,提高我们的学习和工作效率。在写总结之前,我们可以先回顾一下过去的一段时间,思考自己的成长和收获。范文中的总结内容经过作者精心编排和整理,有一定的可读性和吸引力。

后勤支出办法篇一

本办法所称。

“市级部门”

是指与市财政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市级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法定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

第四条市级部门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作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

(一)优先保障原则。市级财力的预算安排,首先保障市级部门基本支出的合理需要,以保证其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二)综合预算原则。在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时,统筹考虑、综合平衡、合理安排预算内外资金。

(三)零基预算原则。根据预算年度社会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以。

“零”为基数全面核定和分配市级部门的各项财政开支。

(四)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市级部门所承担的职能、行业和业务特点以及经费管理体制,将市级部门分为若干类型,在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时实行分类管理。

(五)定员定额管理原则。基本支出预算实行定员定额和资产管理;定员定额是测算和编制市级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的重要依据。

(六)适时调整原则。基本支出的核算所依据的基础信息库数据,应当根据市级部门信息的变化适时更新,及时调整预算。

第六条定员定额和资产是测算和编制市级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的重要依据。

定员,是指市编制主管部门根据市级部门的性质、职能、业务范围和工作任务所下达的人员配置标准。

定额,是指市财政部门会同市有关部门根据市级部门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合理需要,结合财力可能,对基本支出各项内容所规定的指标额度和开支标准。

资产,是指市级部门占有、使用,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公共财产。包括国家调拨的资产、使用财政性资金购建形成的资产、使用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购建形成的资产、以单位名义接受捐赠形成的和其他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等,具体表现为办公用房、车辆、专用设备等固定资产。

第七条制定定额标准的原则:

(一)公平透明原则。以公平为前提,兼顾市级部门的实际支出水平,并予以完全公开。

(二)量力而行原则。以财力可能为基础,切合实际,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三)科学规范原则。规范制定定额标准,制定方法要具有科学性。

第八条。

基本支出预算定额包括人员经费预算定额、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一)工资福利支出定额标准: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定额标准:包括离退休经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分为定额项目和单项核定项目,定额项目预算依据分类分档定额标准核算。

定额项目包括:办公费、招待费、交通费、会议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印刷费、咨询费、取暖费、手续费、劳务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一般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单项核定项目包括:专项网络通讯费、专用材料费以及其他较大金额、不宜实行定额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第九条制定定额标准的方法:

(一)依据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财力状况,社会物价水平及单位的业务性质、工作量、人员、资产等资料制定定额标准。

(二)人员经费定额标准按照市编制主管部门核定的行政事业单位性质、人员配置标准内的实有人数,以及国家工资制度和其他政策规定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核定。

(三)对共性的、经常性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实行单项标准定额;对无法细化成单项定额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按照量化的原则归类核定综合定额。对不宜采用定员定额标准管理的特殊单位或项目按其特殊性采取单独核定的方法。

(四)根据部门职能、性质、业务特点、经费供给体制等的不同划分不同类别、不同档次,结合财力状况,分类分档确定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项目的开支标准。

第十条定额标准的调整。定额标准的执行期限与预算年度一致;定额标准的调整在部门预算编制启动前进行;定额标准一经下达,在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作调整,确因客观因素发生变化需要调整的,由市财政部门统一研究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十一条市级预算主管部门根据市财政部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编制本部门申报基本支出预算的基础数据和相关材料,测算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建议数,按照规定格式报送市财政部门。

第十二条市财政部门将市级预算主管部门报送的编制内实有人数、工资和津补贴适用标准等基础数据及相关资料,与有关部门进行核对,按照单位预算管理性质、财政供给政策和定额标准及有关依据进行审核后,测算并下达基本支出预算控制数和财政拨款(补助)数。

第十三条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在市财政部门下达的基本支出预算控制数额和财政拨款(补助)数额内,根据规定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自主调整、编制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市财政部门。

第十四条市财政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市级预算主管部门报送的预算进行审核汇总,上报市政府审定。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将基本支出预算纳入部门预算一并批复。

第十五条基本支出预算中按照规定应当实行政府采购的要相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3%-5%。

编制市级基本支出机动经费,统一管理、统筹使用。

第十七条市级部门在执行中不得擅自变更、调整基本支出预算。如国家、省、市出台有关政策,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基本支出预算的,由有关部门报经市财政部门按有关程序批准后进行调整。

第十八条市直各部门根据批复的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在规定时间内报市财政部门审核,并按照国库集中收付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市财政部门根据年初预算和预算单位的分月用款计划,均衡拨付基本支出经费,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经费根据采购合同和相关规定拨付。

第二十条市直各部门应当在每年的。

11。

月底前将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时点以后变动的人员、车辆等信息报市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市财政部门依据基本支出定额标准计算所需经费后,动用市级基本支出机动经费,适时调整基本支出预算。

第二十一条市直各部门在基本支出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当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范核算支出项目,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控制各项支出,并对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活动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和监督。

第二十二条市直各部门的基本支出预算资金结余应按照《宿迁市市级财政资金结余结转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使用。

第二十三条市财政部门对市直各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

2012。

1

1

日起施行。

后勤支出办法篇二

为规范学校经费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规定的收支项目、开支范围和控制金额,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建设和发展,根据《_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预算编制的原则。

1、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留有余地的原则。要广开财源,堵塞漏洞,积极筹措办学经费。要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综合平衡,不编制赤字预算。

2、保证重点的原则。集中资金保证学校当年确定的重点项目开支,保证教学、科研和教师队伍建设经费逐年增长。

3、定员定额预算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实际,对以学生人数和教工人数确定经费包干使用的预算项目,事先核定定额标准,再按标准预算。

4、按劳取酬的原则。依据学校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做好校内津贴预算工作。

二、预算编制的项目。

(一)收入预算项目。

我校收入预算项目为:

1、学校经费:包括按生均拨款的经费、调资专款、其它专款等。

2、离退休人员经费:包括拨入的离休金、退休金以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3、住房公积金:指拨入财政补助的住房公积金。

4、事业收入:指从财政专户拨回的预算外收入。

5、其它收入:指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散杂收入,如存款利息等收入。

(二)支出预算项目。

我校支出预算项目包括:事业支出、结转自筹基建支出、预备金等。

〈一〉事业支出预算项目包括: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人员支出,包括:

(1)在职职工工资、奖金;

(2)社会保障缴费;

(3)其他工资;教学部门津贴;

(4)特殊岗位津贴;

(5)寒暑假课时及劳务费;

(6)零星加班费;

(7)临时工工资。

2、公用支出:包括:

(1)办公费;

(2)印刷费;

(3)邮电通讯费;

(4)差旅费;

(5)水电费;

(6)交通费。包括:汽车修理费、汽车燃料费、养路费、汽车保险费、行车费;

(7)专项拨款支出,包括骨干教师培训支出;其它专项支出。

(8)专项材料费。

(9)设备购置费,包括教学设备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

(10)维修费,包括教学设备维修费;零星修缮费。

(11)业务招待费。

(12)其他,包括福利费;债务利息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离退休费用,包括离退休人员经费;离休人员特需经费;离退休公用经费。

(2)助学金,包括学生困难补助,指贫困生补助、特困生补助、勤工助学、优秀贫困生奖励救助等。

(3)住房公积金。

〈三〉、预备金:指为处理不可预见的重大项目而实际准备的经费。

三、预算编制。

每学期开学后二个星期内,由总务处根据收入情况编制出预算书(重大项目建设,则以年度为预算),以量入为出为原则。

四、经费预算的执行。

学期中间和学期结束由总务处负责检查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后勤支出办法篇三

第一条为使本集团后勤管理更科学、规范,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不断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和集团的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主要包括:车辆、宿舍、医务室、食堂及电话、手机管理等。

第三条本集团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各项规定。

第一节大客车的管理。

第四条员工乘坐规则。

(一)员工凭本人上岗证或穿工作服上车,应在规定时间前到指定站点候车。

(二)员工应等车停稳后方可上、下车,不得拥挤、抢座、起哄,上车后要坐稳扶牢,如由于员工本人的责任而发生事故,公司概不负责;拥挤者罚款10元。

(三)严禁携带热水壶、扁担等物,及超10公斤的货物上车。

(四)车内严禁吸烟、吐痰,保持清洁卫生。严禁用小刀、笔、指甲或其他尖锐物等在车上刻、划、涂、写,违者罚款100元。

(五)做到文明乘车,树立高尚风格,两旁座位应自觉让晕车及身体虚弱的同志乘坐。

(六)大客车只限本公司员工乘座,严禁带客上车,任何人带客上车,带客者每人次罚款10元。

(七)非本公司员工确需乘公司大客车的,须经领导批准并到人事部门办理乘车证,凭证乘车。

第五条对大客车驾驶员的要求与奖罚。

(一)大客车必须依照公司的安排,定时定点接送员工,确保员工上下班不迟到。

(二)严格按公司规定的线路停靠站点让员工上下车,不得任意停车上下,否则给予驾驶员每次罚款5元。

(三)司机负责监督员工乘车,员工一律凭本人上岗证(乘车证)或穿工作服上车,禁止带客,违者给予驾驶员每人次罚款5元。

(四)驾驶员应做到文明、安全驾驶,如发生意外事故,驾驶员负责保险公司索赔后不足部分的损失费总额10%的责任。

(五)严格执行各项交通法规,凡因违犯_门有关规定被罚款者,驾驶员应负30%的责任。

(六)公司急需用车时,驾驶员应随叫随到。如因特殊情况属于加班的,另发给驾驶员加班费,临海市内每次发给加班费10元,临海市外每次发加班费30元。

(七)做好车辆性能的日常维护、保养,保持车辆清洁、美观,确保安全接送员工。

(八)车辆维修、加油必须在公司指定地点进行。

(九)油耗实行定标准年终结算。油耗标准是:市区、麻山车21。75公升/百公里,其他为21。6公升/百公里。节约部分的60%奖给驾驶员,超出部分罚驾驶员40%,奖罚年终结算、兑现。

(十)合理掌握好轮胎消耗、车辆修理等费用,控制在最低范围,年终结算,视其实际情况奖罚兑现。如发现故意铺张浪费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予以不同程度的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

(十一)一年内无任何责任事故未受到任何处罚的驾驶员,年终给予一定的奖励。

(十二)必须停在公司外过夜的车辆,驾驶员住房由公司解决。

(十三)聘请的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用工合同》(随车工具注册登记,期满移交,缺者驾驶员如数赔偿)。

第二节小汽车的管理。

第六条小车队要为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和服务意识,做到安全行车、服务周到,使领导用车时感到满意、放心;加强学习,提高驾驶技术,自觉服从领导工作分配,勤勤恳恳踏实工作;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做到按时上下班,上班时不做无关的事情,坚持原则,不出私车。出私车者,每次给予200元的罚款;小车驾驶员须做好值班工作,办公室不得无故缺人。公司用车,驾驶员须随叫随到;同时,每次出车必须进行车辆出入登记。

第七条为保证正常用车,小车实行派车制度。除董事长、总裁以外,公司任何个人和部门用车均需填写《派车申请单》,由其部门负责人或指定的人签字后交小车队安排派车。若事急或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申请手续的,应在回公司后一天内补填《派车申请单》。若无派车单擅自出车,视为出私车。

第八条及时做好车辆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车况良好、车容整洁,无特殊情况,有车库车辆必须入库,不得随意停放,违者每次罚款10元。车辆修理、加油必须在公司指定地点进行(特殊车辆维修例外)。出车外地所发生的费用,分次单独报销,每次出车回公司后三天内必须办理完毕报销手续(每月1—5号例外),其报销单由用车部门的负责人确认、签字,否则不予报销;若董事长、总裁用车,由总裁办主任确认、签字。

第九条严格执行好各项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如发生交通事故,每次500元以内(包括500元)驾驶员不负经济责任;500元以上的责任事故,在保险公司索赔后,不足部分驾驶员应负1%的责任。

第十条违反交通管理条例,每年累计罚款500元以内(包括500元)驾驶员不负责任;罚款超过500元以上的,驾驶员应负超过部分10%的责任。

第十一条驾驶员安全文明奖。

为鼓励驾驶员安全行驶、文明服务,特设立驾驶员安全文明奖。

年终对驾驶员全年的责任事故、交通罚款、服务态度、车辆保养、行驶里程进行考核,考核总分为100分,满100分给予3000元的奖励,不足100分,则按比例计算给予奖励。此奖项由总裁办对小车驾驶员考核后发放。考核时各项指标权重为:

1、无500元以上的责任事故占50%;

2、无500元以上的罚款占20%;

3、服务态度良好占10%(此项由公司各中心打分,取其加权平均分);

4、车辆保养好、车容整洁占10%。

5、行驶里程占10%(最高的为10%,次之9%,以此类推)。

第一节守则。

第十二条厂车不可送达的各镇员工、特殊工种(经领导批准),可安排职工集体宿舍,且每人每月缴纳10元住宿费。中层管理人员可安排公司住房一间,且每人每月缴纳30元的住宿费,副厂长级以上干部可享受免月租住房一间。住宿人员水、电费自理。符合条件的职工入住公司宿舍时,必须到后勤处办理入住手续。

第十三条住宿员工及家属应保持宿舍区的清洁、卫生,做到无垃圾,不随地吐痰,严禁向窗外或阳台下乱丢废物垃圾及乱倒污水。不得在公共走廊、通道等公共场所堆放杂物,不得在划线区外摆放车辆。

第十四条爱护宿舍的集体财产和所配置的生活用品及水、电等设施,如造成损坏,须照价赔偿;平时要节约用水、用电。

第十五条随时做好防火、防盗、防爆工作,及时排除隐患;宿舍内不得擅自安装、使用大功率的电器;严禁私接电路。

第十六条宿舍内做到安定团结,不打架,不骂人,宿舍内不得留宿他人或亲友,确需留宿的,须在门卫处登记;不得有酗酒、赌博或传播淫秽音像、书画及其他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宿舍内不准剧烈活动、喧哗或用器具制造噪音,电视、收音机、唱卡拉ok等音量不得太高,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第十八条住宿员工在房位分配定位后,个人不得将钥匙转借给他人使用,也不得任意调换,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换,须经后勤处同意后方可。如擅自离厂五天,公司将对房位另作安排,责任自负。

第十九条全体住宿人员必须无条件配合后勤处对宿舍区的检查工作,服从管理、派遣与监督,不得拒绝和阻拦。

第二十条职工在离职时应到后勤处办理退房手续。

第二节套房。

第二十一条凡住公司套房的员工(包括家属)严格遵守用水规定,不得到集体宿舍区公用水槽用水,不得到公司开水桶处打开水。

第二十二条套房宿舍楼的公共楼梯通道由各单元住户轮流清扫,确保公共楼道的清洁卫生。

第二十三条严禁在无安全栏架的阳台栏杆上放置花盆等物品,以免砸伤他人。

第二十四条宿舍区内严禁饲养禽、畜。

第三节集体宿舍。

第二十五条经常保持宿舍前水槽清洁,不准向槽内投脏物,确保水槽畅通。

第二十六条住宿人员要及时关窗锁门,保管好私有财物,属保管不慎而丢失的责任自负。

第二十七条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禁止使用煤气灶和电炉。

第二十八条宿舍内不得长时间接待来客或接待异性客人。男、女职工按划分区域住宿,不得越区进入异性宿舍内逗留、住宿。患有传染病或有不良嗜好习惯者,一律不准住宿。

第二十九条晚上10:30前必须熄灯,熄灯后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第三十条室内成员如擅自发生变更,同室的成员都应及时主动向后勤处反映情况。

第三十一条卫生间内禁止乱写、乱画、乱贴、乱刻,应经常保持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第三十二条清厕人员做好厕所的卫生保洁工作,并定期进行消毒。

第四节租房管理。

第三十三条员工租住公司的房屋,统一到后勤部签订租房协议,每月在工资中扣除租金及水电费。租期满后到后勤部办理续租或退房手续。

第三十四条租户不得损坏住房内的各种设施,如有损坏(人力不可抗拒外),由本人负责修理。租期满后保持住房内各种设施完好,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第五节浴室管理。

第三十五条入浴应自觉遵守浴室管理制度,严格按先后顺序入室洗浴。

第三十六条入浴必须带齐本人上岗证及“浴票”方可进室洗浴(临时上岗证无效);上岗证及“浴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第三十七条洗浴者必须爱护公物,注意保持浴室清洁。

第三十八条管理员应文明礼貌待人,须维护好浴室秩序。

第三十九条管理员做好衣服存放箱钥匙的发放和收取工作;管理好浴室内的所有设施。

第四十条管理员须做好浴室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浴室的整洁。

第六节罚则。

第四十一条有违反上述规定者罚款10—20元。

第四十二条集体宿舍如使用煤气灶、电炉,除没收器具外,罚款100元。

第四十三条如有盗窃行为,经查实后,除退还赃物外,给予以一罚十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开除出厂或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四条医务室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时刻为病人服务的思想。

第四十五条交接班时应该做好交接班手续(卫生、现金、应收帐款以及处方)。严格遵守请假制度,医务室负责人向总裁办请假,其余工作人员向医务室负责人请假。上班时间如有公事外出,必须填好外出登记表。

第四十六条药品的进购。医务室需进购药品,负责人先做好询价工作,然后将购药申请单和价格表交总裁办,由总裁办审查后购药,医务室负责人以及入库人员做好药品入库清点工作,并在进货清单及发票上签字。无有效期药品不得入库,违者责任自负并处以100元罚款。

第四十七条出售药价由医务室会同总裁办共同商定,并及时通知有关财务人员。

第四十八条医务室的具体操作必须严格、规范,杜绝发生医疗事故,按上级_门的要求,做好各种医务工作记录。

第四十九条医务室做到一病一处方,主诊医生所开处方须一式二份,经病人签字后,一份留存,一份交财务。空白处方向总裁办登记领取,不得缺号。

第五十条医务室实行药品与帐款分开管理。帐款由财务中心统一管理,药品由医务室负责管理。医务室的药品、处方、现金须相一致,每月进行盘点,如发生药品、现金短缺,则医生与护士各负50%的责任,并在其工资中扣除。

第五十一条医务室不得使用过期、无有效期的药品,对此类药品及时清理并上报。一次性医疗器械使用后须按规定销毁,违者责任自负。

第五十二条员工就医取药不能欠费(工伤等特殊情况例外),如发生欠费,应由值班者自行摧收。

第五十三条做好医务室的清洁卫生工作,每天小扫一次,每周大扫一次。

第五十四条公司将不定期对医务室的各项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第五十五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用餐时间,用餐买菜要自觉排队,文明有序,不得插队、挤闹、起哄,违者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将开除出厂。

第五十六条员工必须厉行节约,不得有剩菜剩饭,违者罚款50元。

第五十七条就餐员工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要爱护公物,不得把餐具带出食堂或占为己有,违者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出厂。对损坏各类公物者,要照价赔偿。

第五十八条食堂要有计划的进行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坚持实物验收制度,做好成本核算。

第五十九条食堂要按时开饭,认真做好职工就餐登记或打卡工作,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第六十条食堂工作人员要对饭菜进行合理搭配,品种力求多样化;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员工伙食。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或有临时客餐的,须有事先预约或通知,保证供应。

第六十一条食堂做好各项卫生工作:做到餐具、炊具洗刷干净,餐具每餐消毒;食堂内外环境每天清扫,每周一次大扫除;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搞好个人卫生。炊事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第六十二条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严禁随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发生;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管理人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第六十三条遵守制度,树立为生产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努力做到饭熟菜香。

第六十四条集团内每部电话话落实到人,实行密码管理,密码专人使用,公务话费实报实销;私话自负。如有私话隐瞒或盗用密码者,除从工资中扣除全部费用外,并按照情节轻重予以50元的罚款,屡教不改者按公司相关制度从严处理。

第六十五条直拨电话、传真机由所属部门负责管理,任何人不得拨打私人电话,违者,扣除所拨电话费用,罚款50元,屡教不改者按公司相关制度从严处理。

第六十六条新装固定电话、商务电话、宽带,必须经部门领导审定,不得擅自安装。

后勤支出办法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后勤总公司管理队伍建设,通过绩效考核与津贴薪酬相挂钩,促进管理人员将个人综合素质、管理能力、服务水平提高内化为主动作为的工作动力,将学校师生满意内化为自觉追求的工作价值,结合运行模式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人员界定

1、后勤总公司管理人员为后勤总公司事业编制身份职工和党政联席会聘任在管理岗位的非事业编制身份职工。

2、后勤总公司管理人员包括中层管理干部和普通管理人员。中层管理干部为学校聘任的正副科级干部和后勤总公司内部聘用的享受正副科级待遇的干部;普通管理人员为非学校聘任的正副科级干部和后勤总公司内部聘用的享受正副科级待遇的干部以外的管理人员。

二、考核的原则

1、全面考核,管理和服务并重。以“德、能、勤、绩、廉”为一级考核指标,一级考核指标下设若干二级考核指标,内容尽可能涵盖管理服务意识、能力、实效的方方面面。

2、量化考核,便于实际操作。通过不断地实践完善,配套制度跟进,尽可能将指标中考核的内容与量化凭据相对应,减少主观性考量。

3、分类考核,区别岗位差异。根据岗位责任和综合能力要求,将管理人员分为中层管理干部和普通管理人员赋以不同的指标和分值定额;根据管理和一线工作负重差异,在指标中予以权重设定,倾向一线工作。

4、民-主考核,体现公平公正。在考核部门考核,专职部门考核,民-主代表考核结合起来,尽可能客观公正地反映每一名管理人员当月的工作状态。

三、考核机构及职责

1、各中层科室。各中层科室负责对本部门管理人员的“超额工作量”和“出勤”两个二级指标进行初级考核。

2、监察中心。监察中心负责对各中层科室“超额工作量”和“出勤”两个二级指标初级考核的审定。

3、绩效考核民-主测评小组。绩效考核民-主测评小组成员由3名班子成员和4名民选代表组成,班子成员常任,民选代表每年选定一次,组长由总经理担任。绩效考核民-主测评小组负责对各中层科室考核指标以外的指标考核。

4、绩效考核民-主测评小组办公室。绩效考核民-主测评小组办公室由1名主任和1名工作人员组成,主任由副总经理兼任,工作人员由主任抽调。绩效考核民-主测评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测评的审核、收集和汇总;负责对当月考评情况的分析评价,更加有利于考核导向落实意见的提出;负责实践问题的收集、整理、分析,修订意见的提出。

四、考核步骤

1、各中层科室对本部门管理人员“超额工作量”和“出勤”两个二级指标的考核于当月最后一日完成,并将结果报监察中心复核。

2、监察中心对各中层科室的考核复核于次月1日完成,并将复核结果报绩效考核民-主测评小组办公室。

3、绩效考核民-主测评小组成员于当月最后一日将测评意见报绩效考核民-主测评小组办公室。

4、绩效考核民-主测评小组办公室于次月第二个工作日前公布考核结果。

五、考核结果适用

1、考核结果为当月薪酬津贴的核发依据;

2、考核结果为衡量部门整体工作的重要依据;

3、考核结果为个人和集体评优推先的重要依据;

4、考核结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考核导向要求

1、全体管理人员要以考核指标为标准,自觉提高个人工作综合素质和能力。

2、各中层科室要本着对员工负责,对集体负责的态度,强化内部工作规范化建设,注重考核依据收集,营造风正气顺的工作氛围。

3、考核民-主测评小组成员要将对管理人员的工作言行关注纳入日常工作,主动收集相关凭据。

4、考核民-主测评小组办公室要将考核指标的修订完善,配套制度的建设纳入重要工作。

七、其他

1、本办法由后勤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一、为进一步提高员工的整体绩效,从而提升公司员工的核心竞争力,特制定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

二、本办法与“《**年薪酬方案》、**中心绩效方案、**中心绩效方案、**中心绩效方案、临时人员管理规定及薪资发放标准”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员工激励体系。

三、本办法适用于*****总部及所有分、子公司后勤管理部门的非试用期员工考核、员工调岗或晋升后考核期内的考核、新任销售部门店长、主管及主管以上人员考核期内的考核。试用期员工按照试用期考核制度执行,瓷砖中心员工、洁具中心员工、工程中心员工按照各中心年初制定的绩效方案执行。

后勤支出办法篇五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学校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经费,主要依据在校学生人数。财政部门,教委根据学额拨款。

要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

细化支出范围与标准,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学校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实行政府采购,由市级有关部门组织政府采购。

学校要对不按规定使用公用经费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对我公司科研经费的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科研经费,保证研究工作的开展,促进我公司科研水平的提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部是公司科研经费的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科研经费的使用进行管理。

第三条 科研经费的使用应遵循科学安排,合理配置的原则,各类项目经费按有关规定比例实行专款专用,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四条 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经费应统一进入公司财务部的科研专户,按项目核算,并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科研项目经费具体包括:

1、国家、省(部)和市级有关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资助经费;

3、列入国家、部、省、市计划,由相关企事业单位转拨的科研经费;

4、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5、项目转让或成果推广获得的项目经费;

6、其它经费。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科研经费及有关科研项目的管理。

第六条 科研经费实行预算,决算管理。

第二章 科研经费的使用

第七条 科研经费由财务部统一管理,监督使用。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科研项目给定的计划限额内,合理使用,实行专项管理,单独核算的制度。

第八条 科研经费记入公司财务部科研经费专项账户后,负责项目执行的研发部按项目经费计划使用,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 科研经费使用范围包括设计费、专用费、材料费、外协费、燃料动力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资及劳务费、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不可预见费。

第十条 设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直接从事科研活动需要而发生的计算费、论证费等。

第十一条 专用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买、自制或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专用工艺装备、样品样机和专用软件等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必须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外购成品和其他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筛选等费用。

第十三条 外协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由于研制单位自身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等条件的.限制,必须支付给项目以外单位的检测、加工、设计、试验费用。

第十四条 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直接消耗的水、电、气、燃料等费用。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直接使用

固定资产而发生的费用。

第十六条 工资及劳务费是指项目承担部门从项目经费中支付的工资性支出,包括项目参与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职工福利费资性费用,以及支付给项目参与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费用。

第十七条 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开展科学实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而发生的国内外差旅费。差旅费的开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评审以及项目协调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第十九条 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资料购置费、计量费、标准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费、取证申请费和其他知识产权事务费。

第二十条 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本项目及与项目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第二十一条 管理费是指负责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的管理费用,包括日常水、电、气、暖消耗费、科研及办公用房建筑物修缮费、专用设备仪器维修费、科技培训费、保险费、审计费、业务招待费等。

第二十二条 不可预见费是指对技术复杂、研制周期长、难度大的科研项目,在核定经费时针对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可预见因素而预先考虑的预备费用。

第二十三条 在国家和中心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内,项目负责人对经费的使用拥有自主权。即项目负责人签字,领导审批、财务处复核即可使用。

第三章 预算

第二十四条 科研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制度。管理部门按照科研经费性质和科研经费管理渠道编报科研经费年度预算。

第二十五条 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包括项目研制时间、承担部门、总经费预算及其资金来源,年度预算安排及其资金来源。

项目建议书、项目实施方案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经批复后,方可列编年度预算。

第二十六条 财务部和负责项目执行的研发部位应当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经费预算和年度投资计划执行,原则上不得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需由项目组负责人申请、领导审批、财务部复核后方可调整。

第四章 决算

第二十七条 科研经费实行决算报告制度。科研经费决算分为年度决算和项目决算。

第二十八条 科研经费的年度决算按财务部部门决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项目组上报年度部门决算时,投入超过500万元的科研项目,应说明科研经费的使用,结余等情况。

第二十九条 财务部对项目组上报的年度决算进行审核,并在总决算后一周内,将项目组决算批复有关部门。

第三十条 科研项目完成后,项目研制单位应当及时编制项目决算、报告研制计划和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财务部委托中介机构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估或检查。评估或检查结果将作为调整项目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二条 负责项目执行研发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制度,严禁任何形式的截留、挪用、抵拨和收受回扣,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

第三十三条 对使用科研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和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科研项目完成后,相关中介机构应当依据项目委托单位相关制度,对项目进行财务审计和验收,并做出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是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上述规定若与任务下达(委托)单位管理办法不相符的,按任务下达(委托)单位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7年5月1日起执行。

后勤支出办法篇六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指导,结合以人为本的思想,以人员应急逃生及消防器材使用为内容的模拟消防安全演练活动。

xx年6月23日上午08:30。

xxx。

1、消防疏散演习着火点:xx站库房门口场地。

2、消防器材使用演练地点:xx站库房门口场地。

3、人员疏散后集合地点:xx楼楼下空旷场地。

1、演练总指挥:xxx。

2、组织策划:xxx。

3、现场指挥:xxx。

4、成员:xxx。

施工区全体人员。

(一)组织准备工作:

1、消防器械准备: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担架、消防铲、消防钩、水桶。

2、人员组织工作:由李志刚负责发出火灾警报,赵恒磊负责办公区的疏散,由王苗负责带领人员到达拌和楼楼下空旷场地,由xxx、xxx、xxx负责灭火。

3、急救措施演练:王xx饰演伤者,xxx负责急救。

(二)人员逃生演习。

1、xx年6月23日上午08:30(左右)消防总指挥(赵x)宣布消防演习开始。

2、(假设)工作人员正在拌和站办公区正常办公这时候突发性火灾,一开关突然起火。

(在拌和站库房门口点燃架子车上木柴模拟)工作人员被烟雾和火势围困,李志刚立即通知拌和站站长发生火情。

3、人员在安全人员的疏散下安全到达库房外安全场地,发现一名职工(王xx)晕倒,现场立即采取急救措施,由xxx立即将伤者送上急救车辆。

疏散通道安排:

(1)人员照次序从通道疏散(目的地:库房外安全场地)。

(2)安全人员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及时关闭电源,并检查办公室是否有残留人员。

5:具体疏散工作安排:

(1)拌和站库房内人员及办公区疏散指挥。

(2)带领人员离开库房到达库房外安全场地。

6:上午9点30分全体演练人员集中大库房门口,总指挥xx对这次消防演练进行总结,宣布演练结束!

1、高度重视、严格规范、精心组织、确保万无一失。

2、演练前由安全人员在场区人员中进行宣传及教育、做好人员组织工作,务必做到使每一个人员都清楚消防演练中的注意事项及面对火情时的正确做法如:

(1)逃生时尽可能用湿毛巾捂住鼻子,以防燃烧产生的浓烟及毒气,便于安全疏散。

(2)疏散时要尽量降低重心,沿办公室墙体移动。

(3)各楼层疏散时间要听从指挥,绝不能把演练当成游戏。

(4)听到火警演练发出的警报后,人员立即快速、安全的疏散,不能再收拾物品,就近切断电源,关闭电灯。

(5)在使用手提式灭火器时应注意:

1、使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时,应手提灭火器的提把,迅速赶到着火处。

2、在距离起火点5米左右处,放下灭火器。在室外使用时,应占据上风方向。

3、使用前,先把灭火器上下颠倒几次,使筒内干粉松动。

4、使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时,应先拔下保险销,一只手握住喷嘴,另一只手用力压下压把,干粉便会从喷嘴喷射出来。

5、用干粉灭火器扑救流散体火灾时,应从火焰侧面,对准火焰根部喷射,并由近而远,左右扫射,快速推进,直至把火焰全部扑灭。

6、用干粉灭火器扑救容器内可燃液体火灾时,亦应从火焰侧面对准火焰根部,左右扫射。当火焰被赶出容器时,应迅速向前,将余火全部扑灭。灭火时应注意不要把喷嘴直接对准液面喷射,以防干粉气流的冲击力使油液飞溅,引起火势扩大,造成灭火困难。

7、用干粉灭火器扑救固体物质火灾时,应使灭火器嘴对准燃烧最猛烈处,左右扫射,并应尽量使干粉灭火剂均匀地喷洒在燃烧物的表面,直至把火全部扑灭。

8、使用干粉灭火器应注意灭火过程中应始终保持直立状态,不得横卧或颠倒使用,否则不能喷粉;同时注意干粉灭火器灭火后防止复燃。

后勤支出办法篇七

1、 做好验收工作,加强对入库物资的数量,质量管理。保管、保养好库内物资。

2、 严格执行物资的出入库管理制度,对物资的收发,做到准备及时,无差错。

3、 建立健全库房管理制度,确保仓库物资齐全。

4、 在保证物资供应的同时,避免积压,降低库存量,能作到定额管理的物资必须按计划定额。

5、 凡是必备的证件不齐全。库管员拒绝验收,暂做待验物资处理。

6、 凡是供货单位提供的质量证明书规定的技术标准与签定的合同不符合,应立即与相关的采购部门或供货单位联系,作相应的处理。

7、 验收过程中对个别物资质量,规格、包装等不合格的,应先将合格的物资验收入库,并对不合格的物资作好记录,及时通知采购部门或供货单位。

8、 数量准:入库物资根据物资保管制度的规定,建立物资登记卡,贵重物资要建立档案,做到有帐有卡,数量准确。

保管,新旧物资严格分开。

10、 库容整齐:经常打扫,保持清洁,物资摆放整齐美观,用“分区分类、立牌立卡、五五摆放”的科学方法进行管理。 使用各种控制和调节气温、温度的设施,使物资保持最佳环境。

11、 做好“七防”工作:即防火、防盗、防潮、防锈、防腐、防鼠(虫)、防积压浪费。做好安全工作,管理好防火、防盗设施,贵重仓库要建立值班制度。

防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部治安管理,做好公司与员工财产物资的安全防盗工作,维护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保持内部治安稳定,确保公司生产经营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方针与原则

公司内部治安和安全防盗管理制度,是公司安全管理综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内部治安防范措施,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持内部治安稳定。

第三条 责任单位与责任人

1、责任单位:

(1) 各职能部门为本部门内部安全和物资安全的实际管理责

任单位(以下简称为“各部门”);

(2) 综合管理部为公司安全和物资安全的统筹管理责任单位;

2、责任人:

(1) 各分管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和物资安全第一责任人

(以下简称为“各部门负责人”);

(2) 综合管理部分管领导为公司安全生产和物资安全第一责

任人;

3、责任界定:

(1)依据责任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各责任人存在的过失,来界定各自的责任,按下表承担责任比例:

(2)责任判定:对责任部门、责任人明确的责任程度大小的判定,按照本制度第十九条执行;对责任部门、责任人不明确的事件,其责任大小的判定,由总经理指定专人,按本制度和其他相关制度加以判定。

第四条 领导与管辖

1、综合管理部负责全公司内部治安和物资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总体部署、督促检查、指导协调。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实施细则的制定与实施、监督。

第五条 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部门的内部治安管理和物资安全防盗工作均适用本规定。

第六条 名词解释

影音文件)等一切所有权归公司的有形物料。

2、一般失窃事故:直接损失金额(按实际购买价格计算)500元(含)以内。

较大失窃事故:直接损失金额(按实际购买价格计算)501元-2000元。

3、重大失窃事故:直接损失金额(按实际购买价格计算)2001元-10000元。

4、特大失窃事故:直接损失金额(按实际购买价格计算)10001元以上。

第二章 管理部门与职责

第七条 各部门负责人职责

1、负责组织领导安排和布置本部门所辖区域内物资安全管理和综治工作的开展,以防盗为主的“四防”安全防范措施工作。

2、依据本制度,建立本部门的治安与物资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并督导执行。

3、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重点防范”的原则,积极做好作业现场的“四防”安全保卫工作,防止现场材料被盗,确保财产安全。

4、制定和不断完善物资安全管理、综治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技防(门锁完好、监控运行良好等)与人防(责任到人、巡查到位)相结合的安全防控机制;健全物资登记台账及工作交接记录,建立“值班经理责任制”,并对其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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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支出办法篇八

长期以来,我国地方政府都把主要精力放在财政收入上,而对财政支出尤其是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研究不够。但事实上,当前地方财政困难虽然表现为财政收入不足,其根源之一却在于财政支出绩效的低下。下文是海口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xx〕76号)和海南省财政厅有关绩效评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适当的评价方法,选择科学的评价指标,按照统一的评价标准,遵循规范的评价流程,对财政支出行为的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的分析、评价和报告。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预算部门是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关系的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资金使用单位是指预算部门本级或下级具体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

第五条绩效评价的对象包括部门财政性资金、上级财政的转移支付资金和其他财政性资金。

第六条绩效评价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各级财政部门统一组织,财政部门、预算部门、资金使用单位协调配合共同完成。

第七条绩效评价应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以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为出发点,选择特定的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分门别类地进行。

第八条财政部门应设立相应的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员负责绩效评价工作。

第九条实施绩效评价所需经费,应纳入同级财政部门预算。

第二章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

第十条财政部门负责制定绩效评价制度、办法和操作规范,统一组织和规划绩效评价工作,并可选择某些特定对象直接实施绩效评价。

第十一条预算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的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本部门的绩效评价工作,并配合财政部门实施的绩效评价工作。

第十二条资金使用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配合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实施的绩效评价工作。

第十三条绩效评价通过两种方式进行,分别为财政部门直接组织实施和预算部门应财政部门要求自行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实施绩效评价时应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制定绩效评价。

工作方案。

具体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组织实施绩效评价的主体不同分别接受财政部门、预算部门的直接领导。

第十五条预算部门财政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既可对基本支出单独实施,也可对项目支出单独实施,还可对预算部门财政支出的整体实施。绩效评价应当以项目支出为重点。

第十六条财政支出项目分为年度项目和跨年度项目。绩效评价既可对年度项目实施,也可对跨年度项目实施。年度项目应在项目完成后实施绩效评价。跨年度的项目既可待项目完成后实施绩效评价,也可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实施年度绩效评价或阶段性绩效评价。

第十七条绩效评价项目包括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重大项目是指资金数额较大,社会影响较广,具有明显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效益和可持续性影响的项目。

第十八条重大项目的评价原则上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或组织专家组实施,并可邀请人大、政协专业委员会和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参加。

第十九条财政部门应加快对我市绩效评价中介机构的培育,营造良好的绩效评价市场环境,积极引导、规范对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加强业务指导,使之更好的为绩效评价工作服务。

第二十条财政部门每年应撰写年度总体绩效评价报告报政府,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第二十一条绩效评价的基本内容包括绩效目标设定情况;为完成绩效目标安排的预算资金落实情况、实际支出情况、财务管理状况、会计信息质量和资产配置与使用情况;项目单位绩效自评情况以及为完成绩效目标采取的加强管理的制度、措施;财政支出所取得的效益等。

第二十二条绩效评价的基本依据有法律、法规和规章;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及工作规范;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验收报告、预算部门的年度决算报告和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等。

第四章绩效目标。

第二十三条绩效目标是使用财政资金在一定时期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由预算部门商财政部门设定。

第二十四条绩效目标应编入部门年度预算。

第二十五条绩效目标应包括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数量目标、质量目标、时效目标、成本目标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达到预期目标所必需的资源;财政支出的预期效果;衡量或评估绩效结果的考核指标等。

第二十六条绩效目标应当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并与相应的财政支出范围、方向、效果紧密相关。

第二十七条绩效目标应当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以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

第二十八条制定绩效目标要经过科学预测和调查研究,目标要符合客观实际,合理可行。

第五章绩效评价方法、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和评分主体。

第二十九条绩效评价方法是指在实施绩效评价过程中所采用的具体操作办法,主要有目标比较法、专家评议法、问卷调查法、询问查证法、横向比较法等。

第三十条绩效评价方法应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由绩效评价工作组在评价工作方案中确定。绩效评价可采用一种方法,也可多种方法并用。绩效评价可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三十一条绩效评价指标是衡量和评价财政支出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的载体。实施评价时应以评价内容为基础,设置最具有代表性、最能反映项目特点和评价要求的评价指标。

第三十二条绩效评价指标的设置应注意指标体系间逻辑关系,将定量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系统反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效益。为便于评价结果的相互比较,评价时应对相同或类似的评价对象设置共同的评价指标。

第三十三条绩效评价指标根据评价内容和指标设置要求,可分为基本指标和具体指标。

第三十四条基本指标是绩效评价基本内容的概括性指标,根据评价内容的不同,又可分为业务指标、财务指标、评价工作指标和效益指标。

第三十五条业务指标是反映资金使用单位业务执行情况的指标。财务指标是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和财务管理状况的指标。评价工作指标是反映预算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评价工作开展情况的指标。效益指标是反映项目所产生的效果的指标。

第三十六条基本指标中业务指标、财务指标和评价工作指标属共性指标,适用于所有的评价对象。效益指标属个性指标,应依据评价对象的不同分别设定或选取。

第三十七条具体指标是在评价对象确定后,根据评价对象的不同特点,对基本指标细化后的指标,又可以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

第三十八条定量指标是指可以直接通过数据计算分析评价内容、反映评价结果的指标。定性指标是指无法直接通过数据计算分析评价内容,需对评价对象进行客观描述和分析来反映评价结果的指标。

第三十九条在绩效评价指标库建立前,具体指标由绩效评价工作组在评价工作方案中设定。在指标库建立后,具体指标由评价工作组在指标库中选定。

第四十条财政部门应逐步建立绩效评价指标库。绩效评价指标库实行开放式、动态化管理。

第四十一条业务指标、财务指标、评价工作指标和效益指标四者总分均为100分,其下一级指标中各指标的权重由评价工作组在评价工作方案中明确。

第四十二条绩效评价标准是依据绩效评价对象和评价指标设定的、衡量财政支出绩效的标尺和准绳,主要有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经验标准、通用标准、理论标准等。

第四十三条绩效评价可以选择一个标准或几个标准进行。绩效评价标准应保持一定的连续性。

第四十四条绩效评价采取评分制,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得分由评分人员给出。评分人员由相关专家、政府工作人员、中介机构人员等组成,并应视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逐步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和人民大众纳入评分人员范围。

第四十五条财政部门应逐步建立绩效评价评分人员库,加强评分人员的管理。

第六章绩效评价工作流程。

第四十六条为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绩效评价工作应当遵循严格、规范的工作程序,一般分为前期准备、实施评价和撰写报告三个阶段。

第四十七条前期准备阶段应包括确定评价对象、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制定评价工作方案、下达评价。

通知书。

等步骤。

第四十八条实施评价阶段应包括动员和培训、形式审查、现场评价、非现场评价、召开综合评价大会进行评分等步骤。

第四十九条撰写报告阶段应包括撰写报告、征求意见、修改报告、下发整改意见书、归档备查等步骤。

第五十条财政部门可以对预算部门组织实施的绩效评价进行抽查。抽查步骤同上。

第七章绩效评价结果及其应用。

第五十一条财政部门应进一步明确业务指标、财务指标、评价工作指标和效益指标在综合得分中的权重,并依据下列公式计算综合得分:

综合得分=业务得分×权重+财务得分×权重+评价工作得分×权重+效益得分×权重。

第五十二条财政部门应根据综合得分情况将绩效评价结果分为差、一般、良好和优秀四个等级。

第五十三条财政部门应建立财政支出绩效激励与约束机制,逐步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安排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对评价结果较好的,给予适当表彰和奖励,在下年度安排预算时优先考虑;对评价结果较差的进行通报,在下年度安排预算时从紧考虑。

第五十四条财政部门应针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措施或整改意见,并督促预算部门予以落实,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五十五条预算部门应当根据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及时调整和完善本部门的。

工作计划。

和绩效目标,合理调整支出结构并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第五十六条为引进绩效评价监督机制,增强评价工作透明度,财政部门应当逐步建立绩效评价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将绩效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五十七条绩效评价中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市财政局应依据本办法制订《海口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制度,逐步健全绩效评价体系。

第五十九条各区可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绩效评价制度、办法,逐步推进绩效评价工作。

第六十条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六十一条本办法自20xx年12月9日起执行。

财政支出的方式和途径,分为无偿拨款和有偿使用两种。无偿拨款指财政资金在上下级财政之间的无偿调拨以及财政资金从财政部门向付款单位的无偿调拨以及财政资金从财政部门向用款单位的无偿转移,是财政支出的最基本方式。对于国家各行政管理部门所需要的资金和国有非营利事业单位核定的支大于收的差额,通常采用无偿拨款的方式。有偿使用指以借出财政周转金和财政周转金放款的方式供应财政资金,用于有偿使用的财政周转金除来源于财政周转金收入外,主要以列支财政支出的方式设置和增补。

一是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维护国家安全、巩固各级政府政权建设的支出,如行政管理、国防、外交、公安、司法、监察等方面的支出。

二是维护全社会稳定,提高全民族素质,外部社会效应巨大的社会公共事业支出,如社会保障、科技、教育、卫生、文化、扶贫等方面的支出。

三是有利于经济环境和生态环境改善,具有巨大外部经济效应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如水利、电力、道路、桥梁、环保、生态等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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