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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盈利公告范文汇总(实用13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0 00:53:34 页码:12
医院盈利公告范文汇总(实用13篇)
2023-11-20 00:53:34    小编:ZTFB

总结是对自己经验的提炼,让我们从中获取更多的智慧和教训。写总结时可以从多个角度思考问题,全面而深入地总结表现和经验。大家可以通过阅读范文,了解总结的基本要素和结构,提高自己的总结能力和水平。

医院盈利公告范文汇总篇一

记者从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今后,凡是北京地区民办医院的医务工作者均可在本市参加职称评审,且评价标准条件与公立医院一致。此举打破了民办医院医务人员评职称的准入“门槛”,取消了户籍、单位职务数额和结构比例限制,打通了民办医院医务人员参加职称评审的渠道。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局联合发布了《北京市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与评审暂行办法》,凡是北京地区民办医院的医务专业技术人员,只要符合条件,均可自主参加职称评审。

目前,北京市有3000余家民办医院,占全市医院总数的三分之一,民办医疗机构卫生从业人员4万余人,占全市卫生从业人员总数的17%。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随着北京市医改的不断深化,民办医院发展迅速,为缓解医疗服务供需矛盾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前,民办医院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受户口、档案等条件限制,不利于吸引外地优秀医疗人才,阻碍了医疗专业人才队伍发展。”办法出台后,将为民办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评价支持,可促进民办医院快速健康发展。

该办法明确了北京市民办医院医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体系,共设置五个级别,分别为:初级士(医士、护士、药士、技士);初级师(医师、护师、药师、技师);中级(主治医师、主管医师、主管护师、主管药师、主管技师);副高级(副主任医师、副主任护师、副主任药师、副主任技师);正高级(主任医师、主任护师、主任药师、主任技师)。

申报正高级、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经单位考核和人事档案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审核,由医疗机构所在区县的人力社保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出具委托函,报送北京市卫生局参加评审。通过评审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由北京市卫生局报市人力社保局验收、备案并颁发资格证书。

申报初级士、初级师以及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到人事档案所在地的区县考点报名参加全国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医师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试通过即取得相应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由国家考试机构颁发相应资格证书。

亮点解读:

民办医院医生可自主参评。

该办法出台后,在北京地区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医院,不论经营性质和医院级别,凡是与单位确立了人事和劳动关系,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及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只要符合申报条件,均可自主参加职称考试与评审,且不论户籍、人事档案是否在京,不受单位职务数额和结构比例限制。

评职称民办公办一视同仁。

申报正高级职称,需要申报人员担任相应专业副高级职务不少于5年;或者任副高级不少于。

7年,期间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不少于3篇专业学术论文„„据介绍,民办医院医务人员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与公立医疗机构水平相当,参评同级别职称人员的评价标准一致。

目前北京市卫生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将医德医风、工作业绩、专业成果和技术创新作为重要考核要素。工作业绩主要包括申报人员所开展和完成的门诊量、手术量、诊治质量、患者满意度、服务基层社区以及具备的专业知识水平等方面内容;专业成果主要包括申报人员创建的常见病预防、诊断、治疗等的临床治疗技术及技术(专利)发明,主持或承担的重要科研项目(课题)完成情况,获得重要科技奖励、出版专著和发表论文等情况;技术创新主要包括能反映申报人员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的重要病症诊治实例,如本人曾主持的危急重症抢救、疑难病例,并在其中取得重大、关键技术突破的实际案例等。

调入公立医院享同级待遇。

取得职称人员,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主、择优聘任,在项目资助、人才培养和激励表彰中享有本市同级别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待遇。

此外,通过民办医院职称评审渠道取得职称后,流动到市属公立医院工作的人员,可在调入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比照同级别的聘任条件,进行聘任并兑现工资待遇。

医院盈利公告范文汇总篇二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医院研究决定,将东院食堂对外承包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xx学院附属医院

二、项目名称:xx学院附属医院食堂对外承包项目

三、项目内容:

1 、招标范围

该项目位于xx学院附属医院东院食堂,食堂面积约1200平方米,包括综合大餐厅,大、中、小包间各一个,1间食品仓等。水、电、天然气、炉灶、家具家饰、电视、空调、灯具等基础设施齐全完好,正在试运行。

(1)xx学院附属医院东院食堂房屋、设施、设备等提供给中标方使用。

(2)食堂必须满足医院工作需要,确保职工就餐、职工加班用餐配送、手术送餐、规培进修实习生的生活用餐;住院患者及其家属陪人的订餐、就餐、送餐、治疗膳食(营养用餐);医院另行安排的餐饮。

2 、承包方式:承包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发生的债权、债务与医院无关。

3 、承包金:各投标方根据食堂的面积、服务范围等自行报价。

4 、承包期限:24个月

四、项目要求:

1 、基本要求:

(1)承包人应承诺保持所承包的房产原状和用途,如确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必须经医院允许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情况下进行,医院不支付任何费用。除房屋主体基建基础设施外,食堂的其他任何维修、维护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承包人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医院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讼法律。

(3)必须做好为医院患者及陪护的治疗饮食制作、配送;职工用餐、进修实习生生活用餐、体检用餐、手术用餐等服务。

(4)中标人应配置一定数量的营养厨师,按照医院的要求,做好治疗饮食单制作和配送治疗饮食。菜色风味应以供应本地菜为主。

a、服务原则:确保饮食安全,配送及时,保证供给;

b、工作要求:中标人在经营活动中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守《餐饮业和集体送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医院餐饮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等行业规范及医院的各项管理规定,完成医院管理中的各项指标和要求,经营花色品种齐全,价格合理;制定服务水平、饭菜品种、质量、价格水平、利润管理、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保证有效执行。

c、价格标准:为保证职工和患者利益,食品饭菜价格以不高于市场价格为标准经营,具体标准由医院及中标人共同制定。

d、质量保证:饭菜质量好、色香味俱佳、花色品种齐全,严禁经营腐烂变质食品,原材料进货渠道正规,供应商证件齐全,保证就餐人员吃好、吃饱、吃得营养,职工及患者满意度在80%以上。医院每季度收取中标人1万元服务质量保证金,根据每季度的考核满意率进行考核与处罚(考核办法附后)。

e、监督考核:医院业务管理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医院相关规章制度,对承包方的经营状况、食品卫生、饭菜质量、花色品种、价格、原材料购置渠道、食品留样观察、服务态度、综合治理、生产安全、从业人员情况、培训状况、操作规程、食品存储标准、患者治疗饮食工作的开展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每季度进行考核(考核办法附后)。

f、如出现食物中毒、饮食纠纷、拖欠员工工资、社会保障福利、保险金、触犯治安管理及法律行为,或其它安全责任事故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行政、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由承包方承担。

g、能源管理:承包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能源费,按实际使用量每月定期向医院交纳水、电、天然气、煤气等能源费。

2 、其他要求:

(1)承包履约保证金

a、竞标保证金5万元,投标人一旦中标,竞标保证金自动转为承包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医院将竞标保证金无息退还。

b、承包履约保证金在承包期满,中标人迁空、点清、交还房屋及设施、用具等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经院方确认后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承包金的支付方式

a、中标人首次交款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向医院交纳首月承包金,之后按月缴纳,每次交纳时间为每个月的15日之前。

b、食堂所有水、电、天然气、煤气等能源消耗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c、中标人每月如未向甲方交纳应交款,每逾期一天院方有权按月承包金的0.5%收取滞纳金,如超过30天,则视为中标人违约,院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

d、中标人采取银行转帐方式支付承包金和其他应缴费用,并将每次交费复印件交我院财务科存档。

3 、考核:

医院每季度对食堂进行考核,并按照考核处罚办法进行监管。

五、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的具有餐饮管理经营资格的企业机构,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熟悉饮食卫生等相关的法规知识。

2、投标人必须是自行提供服务,不得将食堂经营管理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

3、具有执行招标文件所列要求的能力。

六、公告时间:

从x年 12月 29日至x年 1 月12日上午9:00时截止。

七、报名时间、方式及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从xx年 12 月 30 日至x年 1 月 12日下午5:00时截止。

2、报名方式:现场提交资料报名。

3、如到报名截止期满后只有一家企业机构参与竞标的,则由招标单位决定是否按期开标。

八、报名地点:xx学院附属医院(xx市浔阳东路57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十、招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十四、本次招标未尽事宜,由xx学院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医院盈利公告范文汇总篇三

(一)考察、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与应聘人员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考核由我单位负责组织,主要考核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审核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出现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二)办理备案手续。我单位将就业协议书、纪检人员现场签字的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及面试过程中原始材料报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三)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公示。办理备案手续后,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市卫计委、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招聘结果(包括姓名、学校、专业),公示期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有违反考试考察纪律和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不再递补。

(四)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联系电话。

附件1:

附件2:

2017年2月28日。

公务员考试网事业单位栏目推荐:

医院盈利公告范文汇总篇四

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盈利预测审核业务,明确工作要求,保证执业质量,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公告。

第二条本公告所称盈利预测审核,是指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对被审核单位盈利预进行审查与复核,并发表申核意见。

本公告所称被审核单位,是指负责编制盈利预测并接受注册会计师审核的企业或其他单位。

本公告所称盈利预测,是指被审核单位对未来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所做的预计和测算。

第三条注册会计师执行其他财务预测审核业务,除有特定要求者外,应当参照本公告办理。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四条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出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是注册会计师的审核责任;合理编制并充分披露盈利预测是被审核单位的责任。

第五条注册会计师进行盈利预测审核的目的,是对被审核单位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基本假设、选用的会计政策及其编制基础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

第六条盈利预测具有固有的不确定性,不能避免主观判断,注册会计师不应对预测结果的可实现程度做出保证。

第七条在接受委托前,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委托人商谈盈利预测审核的目的与范围,双方的责任、义务,并考虑自身的能力和能否保持独立性,以确定是否接受委托。

注册会计师如认为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基本假设明显不切实际,或所作预测将偏离原定的使用目的,应当明确告知被审核单位予以纠正。被审核单位坚持不改的,注册会计师应当拒绝接受委托或解除业务约定。

第八条盈利预测审核的范围应当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及业务约定的要求确定。注册会计师在确定其审核范围时,应当了解被审核单位的经营情况及影响未来经营成果的关键因素,并考虑以下方面:

(一)被审核单位编制盈利预测的经验与能力;

(二)被审核单位编制盈利预测的程序;

(三)盈利预测的目的与范围;

(四)盈利预测期间的长短。

第九条注册会计师了解被审核单位的经营情况及影响未来经营成果的关键因素主要包括:

(二)被审核单位产品或劳务的市场占有率及营销计划;

(三)被审核单位生产经营所需要的人、财、物等资源的供应情况和成本水平;

(四)被审核单位以前年度的经营成果及发展趋势;

(五)宏观经济的影响。

第三章审核程序。

第十条注册会计师执行盈利预测审核业务,应当在充分了解被审核单位有关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审核程序,对审核工作做出合理安排,并根据审核过程中情况的变化,予以修改和补充。

第十一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被审核单位关于盈利预测基本假设的书面文件,并检查实际编制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基本假设是否与其一致。

第十二条注册会计师应当检查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基本假设是否有合理的支持证据,并判断是否运用了不合理假设。

第十三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盈利预测基本假设所依据的有关资料,并检查以下事项:

(一)各项假设是否确实以有关资料为依据;

(二)建立假设所依据的资料是否存在不合理因素;

(三)建立假设的过程是否合理。

第十四条注册会计师在判断盈利预测是否运用了不合理假设时,应当特别关注以下假设:

(一)对盈利预测结果有重大影响的;

(二)特别容易受关键因素变动影响的;

(三)偏离历史趋势的;

(四)具有高度不确定性的。

第十五条注册会计师没有责任专门就盈利预测的基本假设发表审核意见,也不宜评价超越其专长范围的假设。

第十六条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盈利预测的编制过程和以前盈利预测的实现程度,并实施以下程序,以审核盈利预测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制基础:

(一)分析和评价经营业务的稳定性及其发展趋势;

(二)核实盈利预测的支持证据是否充分;

(三)审查盈利预测选用的会计政策与实际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是否一致;

(四)核实盈利预测的计算方法是否适当。

第十七条注册会计师执行盈利预测审核业务,应当取得被审核单位管理当局有关盈利预测的声明书。

第十八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将盈利预测审核业务的执行过程及结果记录于审核工作底稿,并进行必要的复核。

第十九条审核工作底稿一般应包括:

(一)盈利预测依据的基本假设、选用的会计政策及其编制基础等资料;

(二)审核业务约定书;

(三)审核计划;

(四)被审核单位编制的盈利预测表;

(五)盈利预测基本假设的评价记录;

(六)盈利预测所选用会计政策的审查记录;

(七)盈利预测计算方法的审查记录;

(八)被审核单位管理当局声明书;

(九)审核工作总结;

(十)审核报告;

(十一)与盈利预测审核有关的其他资料。

第四章审核报告。

第二十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实施必要的审核程序后,以经过核实的证据为依据,形成审核意见,出具审核报告。

第二十一条审核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标题;

(二)收件人;

(三)范围段;

(四)意见段;

(五)签章和会计师事务所地址;

(六)报告日期。

第二十二条审核报告的标题应当统一规范为“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第二十三条审核报告的收件人应当为审核业务的委托人。审核报告应当载明收件人的全称。

第二十四条审核报告的范围段应当说明以下内容:

(一)审核范围;

(二)被审核单位对盈利预测的责任和注册会计师的审核责任;

(四)已实施的主要审核程序。

第二十五条审核报告的意见段应当说明以下内容:

(二)盈利预测选用的会计政策与实际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是否一致;

(三)盈利预测是否按确定的编制基础编制。

注册会计师与被审核单位在上述方面存在异议,且无法协商一致时,应当在意见段之后增列说明段予以反映。

第二十六条审核报告应当由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并标明会计师事务所地址。

第二十七条报告日期是指注册会计师完成外勤审核工作的日期。审核报告日期不应早于被审核单位管理当局确认和签署盈利预测的日期。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公告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公告自1月1日起施行。

医院盈利公告范文汇总篇五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等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年龄计算:30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18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2年5月18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报考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医院盈利公告范文汇总篇六

按照20xx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程序,我院招聘工作将进入结构化面试工作环节。为确保面试相关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面试时间为20xx年11月12日上午9:00开始(考生于20xx年11月12日上午8:00进入侯考场参加面试抽签),直到全体面试考生考试结束。

此次面试共安排一个面试考场。

第一面试考场:江西省儿童医院(红谷滩院区)行政楼4楼2号电子阅览室;

候考室:江西省儿童医院红谷滩院区行政楼4楼第二会议室;

侯分处:第一面试考场行政楼4楼候分处;

公布成绩处:第一面试考场江西省儿童医院(红谷滩院区)行政楼4楼2号电子阅览室;

面试工作办公室:江西省儿童医院行政楼5楼人事科。

一、考生面试携带的材料必须按照《江西省儿童医院20xx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结构化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前到达候考室,迟到的按弃权处理。

二、考生的面试顺序通过抽签确定,抽签于当天面试前在候考室封闭进行。考生按抽签顺序由引导员引领进入面试考场。

三、考生在候考过程中不得携带或使用任何通讯工具和电子器材,不得与候考室外的人员联系、交谈,未经允许不得出入候考室。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候考室工作人员报告。

四、考生不得携带包括空白纸和笔在内的任何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考场,面试后不能带走面试试题。

五、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六、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领到候分室等候公布成绩。等候期间必须保持安静,听取本人面试成绩后不得在面试考场附近逗留议论或大声喧哗。

七、考生要遵守面试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1、穿制式服装;

2、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面试场地;

3、在面试考场附近逗留议论。

医院盈利公告范文汇总篇七

1、增强拒毒防毒意识,积极投身禁毒工作。

2、禁毒大舞台,有你更精彩!

3、开展禁毒靠大家,创造和谐为大家。

4、全市人民积极行动起来打一场禁毒的人民。

5、创建“无毒社区”,净化社会环境!

6、树木因为蛀虫而枯萎,生命因为毒品而凋零。

7、有毒必肃,贩毒必惩,种毒必究,吸毒必戒。

8、毒品,你好毒,你好毒,你是个怪物,让人发疯,让人糊涂。

9、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禁绝毒品。

10、禁毒利国、利民、利己。

11、开展禁毒斗争、消除毒品祸害。

12、毒品,请离开地球!谢谢!

13、创建全国无毒平安城,创造美丽和谐生活。

14、不忘国耻,拒绝毒品,洁身自好,快乐生活。

15、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16、毒品,毒品,万恶之柄;盛世太平,先除毒品。

17、时的欢快,一生的禁锢。

18、禁止任何人非法持有毒品。

19、手牵手参与禁毒,心贴心珍爱生命。

20、依法禁毒我你他,无毒无忧千万家。

医院盈利公告范文汇总篇八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医院研究决定,将东院食堂对外承包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xx学院附属医院。

二、项目名称:xx学院附属医院食堂对外承包项目。

三、项目内容:

1、招标范围。

该项目位于xx学院附属医院东院食堂,食堂面积约1200平方米,包括综合大餐厅,大、中、小包间各一个,1间食品仓等。水、电、天然气、炉灶、家具家饰、电视、空调、灯具等基础设施齐全完好,正在试运行。

(1)xx学院附属医院东院食堂房屋、设施、设备等提供给中标方使用。

(2)食堂必须满足医院工作需要,确保职工就餐、职工加班用餐配送、手术送餐、规培进修实习生的生活用餐;住院患者及其家属陪人的订餐、就餐、送餐、治疗膳食(营养用餐);医院另行安排的餐饮。

2、承包方式:承包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发生的债权、债务与医院无关。

3、承包金:各投标方根据食堂的面积、服务范围等自行报价。

4、承包期限:24个月。

四、项目要求:

1、基本要求:

(1)承包人应承诺保持所承包的房产原状和用途,如确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必须经医院允许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情况下进行,医院不支付任何费用。除房屋主体基建基础设施外,食堂的其他任何维修、维护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承包人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医院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讼法律。

(3)必须做好为医院患者及陪护的治疗饮食制作、配送;职工用餐、进修实习生生活用餐、体检用餐、手术用餐等服务。

(4)中标人应配置一定数量的营养厨师,按照医院的要求,做好治疗饮食单制作和配送治疗饮食。菜色风味应以供应本地菜为主。

a、服务原则:确保饮食安全,配送及时,保证供给;。

b、工作要求:中标人在经营活动中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守《餐饮业和集体送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医院餐饮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等行业规范及医院的各项管理规定,完成医院管理中的各项指标和要求,经营花色品种齐全,价格合理;制定服务水平、饭菜品种、质量、价格水平、利润管理、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保证有效执行。

c、价格标准:为保证职工和患者利益,食品饭菜价格以不高于市场价格为标准经营,具体标准由医院及中标人共同制定。

d、质量保证:饭菜质量好、色香味俱佳、花色品种齐全,严禁经营腐烂变质食品,原材料进货渠道正规,供应商证件齐全,保证就餐人员吃好、吃饱、吃得营养,职工及患者满意度在80%以上。医院每季度收取中标人1万元服务质量保证金,根据每季度的考核满意率进行考核与处罚(考核办法附后)。

e、监督考核:医院业务管理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医院相关规章制度,对承包方的经营状况、食品卫生、饭菜质量、花色品种、价格、原材料购置渠道、食品留样观察、服务态度、综合治理、生产安全、从业人员情况、培训状况、操作规程、食品存储标准、患者治疗饮食工作的开展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每季度进行考核(考核办法附后)。

f、如出现食物中毒、饮食纠纷、拖欠员工工资、社会保障福利、保险金、触犯治安管理及法律行为,或其它安全责任事故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行政、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由承包方承担。

g、能源管理:承包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能源费,按实际使用量每月定期向医院交纳水、电、天然气、煤气等能源费。

2、其他要求:

(1)承包履约保证金。

a、竞标保证金5万元,投标人一旦中标,竞标保证金自动转为承包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医院将竞标保证金无息退还。

b、承包履约保证金在承包期满,中标人迁空、点清、交还房屋及设施、用具等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经院方确认后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承包金的支付方式。

a、中标人首次交款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医院交纳首月承包金,之后按月缴纳,每次交纳时间为每个月的15日之前。

b、食堂所有水、电、天然气、煤气等能源消耗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c、中标人每月如未向甲方交纳应交款,每逾期一天院方有权按月承包金的0.5%收取滞纳金,如超过30天,则视为中标人违约,院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

d、中标人采取银行转帐方式支付承包金和其他应缴费用,并将每次交费复印件交我院财务科存档。

3、考核:

医院每季度对食堂进行考核,并按照考核处罚办法进行监管。

五、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的具有餐饮管理经营资格的企业机构,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熟悉饮食卫生等相关的法规知识。

2、投标人必须是自行提供服务,不得将食堂经营管理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

3、具有执行招标文件所列要求的能力。

六、公告时间:

从x年12月29日至x年1月12日上午9:00时截止。

七、报名时间、方式及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从x年12月30日至x年1月12日下午5:00时截止。

2、报名方式:现场提交资料报名。

3、如到报名截止期满后只有一家企业机构参与竞标的,则由招标单位决定是否按期开标。

八、报名地点:xx学院附属医院(xx市浔阳东路57号)。

联系人:贺先生,联系电话:

十、招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十四、本次招标未尽事宜,由xx学院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医院盈利公告范文汇总篇九

为满足我县县直公立医院业务开展的需要,县直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组织、分工负责,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20xx年度利辛县县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4名,招聘的岗位、名额、专业、学历和年龄的相关要求以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20xx年招聘岗位简章为准(简章见附件)。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可与县直公立医院直接洽商聘用事宜,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三、招聘条件招聘对象为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包括成人高考、自考学历毕业生,临床医学专业还不包括3+2学历毕业生),且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六)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乡镇卫生院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一经录用,必须与原工作的乡镇卫生院解除工作关系,不再享受医药卫生类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优惠补偿性政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三)现役军人;(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六)利辛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在职人员。(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四、招聘步骤(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1.报名时间:20xx年1月27日至20xx年2月10日(双休日正常上班).2.报名地点:(1)利辛人民医院报名地点:利辛县人民医院门诊急诊楼四楼人力资源科(淝河路与文州路交叉口).(2)利辛县中医院报名地点:利辛县中医院(新区)门诊五楼办公室(向阳路与港口路交叉口).(3)利辛县第二人民医院地点:利辛县第二人民医院七楼会议室(人民路与向阳路交叉口).3.报名提交的材料:报考人员必须本人现场报名,应填写《20xx年利辛县直三家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提交本人与报考职位相关的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二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20xx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证明或就业推荐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就业推荐书原件暂不退还,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要及时告知,否则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职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报名审查,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4.报考职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护理类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小于1:3;报考其他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小于1:2,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或核减该招聘职位计划数。被取消招聘职位的报考人员,在20xx年2月12日9:00—16:00允许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5.费用: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收取费用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xx〕118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费用由用人单位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两科合计90元)。

(二)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1、笔试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办法进行。(1)笔试地点和时间:20xx年3月25日至26日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考试地点、考场和时间以考试准考证为准。(2)笔试内容:《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的考试,试卷总分值为100分,答题时间120分钟。《职业能力测试》(主要包括:数量关系、法律、常识、判断推理等)占试卷分值的30%,《专业知识》占试卷分值的70%。(3)各专业笔试科目:1报考西医临床医生、麻醉医生、急诊医生、功能科医生、影像人员、病理科医生、西药药剂人员和检验人员岗位的(岗位代码:104、105、106、107、109、110、111、113、114,202、204、205、206、208、209,301、302、303),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临床医学专业知识》。2报考中医临床医生、中医康复医生、中药药剂岗位、康复医生岗位的(岗位代码:108、112、115,201、203、210),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中医基础知识》。3报考护理人员岗位的(岗位代码:101、102、103,207),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护理学专业知识》。4报考卫生管理人员、财会人员(含收费员)、信息人员和医疗设备维护人员岗位的(岗位代码:116、117、118,211、212、213、214),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2、面试:在利辛县县直三家医院网站上公布面试信息。面试人选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在同职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及适应工作的能力。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确定拟聘用人员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7:3的比例加权计考试总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与考核。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工作相关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考试总成绩在利辛县县直三家医院网站(网页)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其他信息也将在上述网站(网页)公布,报考人员请及时主动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四)体检考察体检和考察人选按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考察体检工作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xx〕82号)等规定执行。考察时重点审查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对考察、体检过程中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五)公示和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在利辛县卫生局网站及利辛县直三家医院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分别由县直公立医院予以办理相关手续。五、录用人员待遇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录用的人员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用人单位有权予以单方面解除工作关系。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依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皖政办〔20xx〕6号)文件精神执行。

六、监督检查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本次招聘工作邀请县医管办、人社局全程指导,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年1月19日。

医院盈利公告范文汇总篇十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下达20xx年度县公立医院周转池编制使用计划的通知》(休编办字〔20xx〕21号)等规定,现将休宁县人民医院使用周转池编制实行简化程序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招聘对象为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具备执业考试资格),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6年10月28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四)现役军人;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七)按照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采取“专业测试+考察”方式进行。专业测试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对专业基础知识掌握能力、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医德医风、语言表达及医学相关知识。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于10月21日起在休宁县人民政府网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发布。

(二)报名方式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需登录休宁县人民政府网、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并填写《20xx年休宁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报名地点为休宁县卫健委办公室(县政府大楼2楼223室),报名时间为20xx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补报。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现场报名时请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进入政府大楼需出示安康码并扫码显示“允许通行”。黄山市外报考人员另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报名请本人携带填好的《报名表》和以下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等材料。岗位要求相关资格证书(证件)正在办理的,可凭发证单位出具的“已具备资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办理,至20xx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资格证书(证件)的,或证书(证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考试费用按每人80元标准现场缴纳。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健委按照规定要求组织实施,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当场向应聘者公布。为保证招聘人员的质量,专业测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2∶1(招聘人数超过2人的岗位放宽至不低于1.5∶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11月4日上午8∶00―11∶30改报其他岗位。对于同一招聘岗位报考人数超过30人以上的,则按先笔试后专业测试方式进行,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专业测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人员(笔试成绩作为是否进入专业测试的依据,不带入专业测试成绩)。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加试笔试设置最低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5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轮专业测试。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等额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考察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共同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

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实施考察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人员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同时,考察要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等要求进行档案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等内容,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聘用程序;对发现不符合规定报考资格条件的,不作为拟聘用人员。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休宁县政府网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卫健委将拟聘人员名单、《休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考察材料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报批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卫健委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559―7512584(县人社局)

0559―7514990(县卫健委)

监督举报电话:0559―7528802(县纪委监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1、20xx年休宁县人民医院使用周转池编制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20xx年休宁县人民医院使用周转池编制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学历层次专业参考目录。

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休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医院盈利公告范文汇总篇十一

根据《20xx年含山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因部分岗位考生放弃,现一次性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专业)。

1xx县人民医院临床。

2xx县中医医院中医临床。

3xx县中医医院公共事业管理。

年8月13日。

医院盈利公告范文汇总篇十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39号。

关于印发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的意见。

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是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经批准而配制、自用的固定的中药处方制剂。长期以来,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在满足临床需求、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也存在发展不平衡、与中医临床需求结合不够、优势和特色体现不突出等问题。根据《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规定,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充分体现中药制剂特点,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促进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发展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重要意义。

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以临床应用效果良好的中药处方为基础研制而成,具有临床疗效确切、使用方便、费用相对低廉等优势,体现了中医地域特色、医院特色、专科特色和医生的临床经验,是中医临床用药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使用能够弥补市售中成药产品不足,有利于满足群众的中医药服务需求;能够服务于临床需求,有利于提高中医临床疗效;能够带动特色专科及医院特色建设与发展,有利于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能够有效继承名老中医药专家的临床经验,有利于推动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能够为新药研发奠定良好基础,有利于促进中药新药研发。《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中指出,要“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研制和应用特色中药制剂”。扶持和促进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发展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和谐社会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发展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基本原则。

一是重特色。发展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要紧密结合本医疗机构的中医专科特色,注重体现地域特点和疾病谱特点,体现工艺、剂型的传统特色和合理性。

二是讲实效。发展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要注重安全性,突出疗效,保证质量,方便使用,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三是抓重点。发展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领域与品种,避免盲目追求品种数量,改变小而全、多而散的状况。

四是重传承。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研制要注重以名老中医长期临床实践的验方为基础,与名老中医临床经验和学术的传承相结合。

五是循规律。发展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既要体现辨证论治,突出中药传统特色,又要遵循药物研发的基本规律,注重临床使用数据的积累和效果的评价。

六是求发展。发展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立足于满足病人的需求,规范管理,不断提高制剂水平,为名科、名院建设和中医药事业发展服务。

三、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注册管理。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监督管理,保障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应按照《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突出继承传统,体现中医药理论特色,发挥中医药临床治疗优势,为中药新药的研制奠定基础。

(二)《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根据中医药理论组方,利用传统工艺配制(即制剂配制过程没有使原组方中治疗疾病的物质基础发生变化的),且该处方在本医疗机构具有5年以上(含5年)使用历史的中药制剂,可免报资料项13—17。

利用传统工艺配制是指配制工艺与传统工艺基本一致,包括中药饮片经粉碎或仅经水提取制成的固体、半固体和液体传统剂型、现代剂型,也包括按传统方法制成的酒剂、酊剂。

本医疗机构具有5年以上(含5年)使用历史是指能够提供在本医疗机构连续使用5年以上的文字证明资料(如医师处方,科研课题记录,临床调剂记录等),并提供100例以上相对完整的临床病历。

(三)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临床研究应注重安全性评价。不具备成立伦理委员会的医疗机构申请中药制剂临床研究,可委托已按规定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其他医疗机构伦理委员会进行审查。

(四)下列情况不纳入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范围:1.中药加工成细粉,临用时加水、酒、醋、蜜、麻油等中药传统基质调配、外用,在医疗机构内由医务人员调配使用。2.鲜药榨汁。

3.受患者委托,按医师处方(一人一方)应用中药传统工艺加工而成的制品。

四、完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配制管理。

(一)各地应推进《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的实施,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配制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质量管理水平。

(二)已获得批准的“医院”类别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如不具备配制条件或配制能力不足,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委托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制剂室或药品生产企业配制。

(三)《中国药典》制剂通则中未规定微生物检查要求的,其制剂配制可不要求在洁净区操作;非无菌制剂的药材净制、漂洗等前处理和提取用水可使用符合卫生学标准的饮用水。

五、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使用管理。

(一)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只能在本医疗机构内凭医师处方使用,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或者通过互联网、邮购等变相销售,不得发布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宣传广告。

(二)发生灾情、疫情、突发事件或者临床急需而市场没有供应等特殊情况下,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

符合《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调剂使用有关规定的民族药制剂,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在本辖区内指定的民族医医疗机构和综合性医院民族医科室之间调剂使用,具体实施规定由各民族地区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中医药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

(三)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经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在本行政区域内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使用。跨辖区使用的须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核同意,并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1.经卫生部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的对口支援。2.国家级重点专科技术协作。3.国家级科研课题协作。

申请及批准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明确数量、用途、使用范围和期限等,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

取得制剂批准文号的医疗机构应当对批准使用的医疗机构制剂的质量负责。使用制剂的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制剂的说明书使用,并对超范围使用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不良后果承担责任。

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发展,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充分发挥指导作用,保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发展的方向和重点,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把关,认真审查,保证质量,突出特色,既要保证中医临床用药的安全、有效,又要充分考虑医院和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促进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健康发展,繁荣中医药事业。

医院盈利公告范文汇总篇十三

招聘条件:

(二)呼吸科(泸定路院区)主任。

招聘条件:

(三)病理科、口腔科、眼科、检验科副主任。

招聘条件:

1、具有较强的临床技能和科研能力,在医、教、研各方面有突出成绩;。

3、具有海外培训经历,硕士生导师,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人才优先考虑。

二、薪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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