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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之星材料范文 申请服务之星的范文(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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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之星材料范文 申请服务之星的范文(六篇)
2023-01-10 14:29:45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关于服务之星材料范文(精)一

2. 以诚感人者,人亦诚而应。

3. 商如行船,客如流水。

4. 世上最重要的事,不在于咱们在何处,而在于咱们朝着什么方向走。

5. 我服务我快乐。

6. 好货不愁卖,好店不愁客。

7. 好咖啡要和兄弟姐妹一齐品尝,好机会也要和兄弟姐妹一齐分享。

8. 周到细心,客人满意。

9. 主随客便,货随人意。

10. 行动不必须带来快乐,而无行动则决无快乐。

关于服务之星材料范文(精)二

1. 主随客便,货随人意。

2. 以诚感人者,人亦诚而应。

3. 商如行船,客如流水。

4. 世上最重要的事,不在于咱们在何处,而在于咱们朝着什么方向走。

5. 我服务我快乐。

6. 好货不愁卖,好店不愁客。

7. 好咖啡要和兄弟姐妹一齐品尝,好机会也要和兄弟姐妹一齐分享。

8. 周到细心,客人满意。

9. 主随客便,货随人意。

10. 行动不必须带来快乐,而无行动则决无快乐。

关于服务之星材料范文(精)三

甲方(聘请人):

法定代表人或身份证号:

乙方(受聘执业机构):

法定代表人或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财税顾问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为财税顾问,在下列各方面为甲方提供财税服务:

1.为甲方提供相关的税收法规及信息,以使甲方及时了解国家有关政策,为甲方财务部门做好税收计划及税收核算工作提供帮助;提供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信息的咨询;

2.根据甲方目前的业务运作和财务核算情况,分析可能存在的纳税问题和相应的税收风险,协助甲方进行税收筹划。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甲方经营、纳税情况进行分析,提出业务运作管理流程与财务核算的调整配套方案,使其享受到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实现无风险纳税;

3.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税收基础知识、税收新政策、纳税程序、行业财务、税收知识等方面的专业培训;

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二、财税顾问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顾问人员担任甲方的财税顾问(以下简称“顾问人员”)。

顾问人员姓名:

联系方式: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顾问人员在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财税顾问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顾问人员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顾问人员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不能提供服务时,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乙方其他合适的顾问人员接替;甲方不同意乙方指派其他顾问人员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提供服务的方式

乙方指定的顾问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采用现场、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双方共同认定的通信电子邮件地址为:

甲方:

乙方:

四、服务期限

1.双方商定乙方为甲方提供财税顾问服务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双方另行协商续签。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实际支付一年的顾问费,则本合同自动延长(续聘)1年;其后每年类推。

五、财税顾问费

1.财务顾问费为每年人民币(大写)(¥元)。不满一年的按月计算。

2.上述财税顾问费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在本合同签订后工作日支付。

(2)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时间为:年月日支付第一笔顾问费计人民币元;年月日支付第二笔顾问费计人民币元;年月日支付第三笔顾问费计人民币元。

六、其它费用

双方商定下列与财税顾问服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4条的财税顾问费中:

1.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

2.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

上列其它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按实报销。

七、发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财税顾问费后,在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

八、甲方的义务

1.与乙方和乙方的顾问人员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顾问人员如实提供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顾问人员;

3.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顾问人员;

4.按照约定支付财税顾问费和其它费用;

九、乙方及顾问人员的义务

1.顾问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2.顾问人员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顾问人员应当及时向甲方出具顾问意见;

4.顾问人员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5.乙方或顾问人员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和顾问人员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十、保密

1.乙方和顾问人员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客户有特殊保密要求,应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十一、利益冲突

乙方和顾问人员应将已经、正在或可能存在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财税顾问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十二、其他财税事务

乙方和顾问人员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财税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他财税事务(如咨询代理业务或专项财税顾问服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顾问人员提供有关其它财税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财税服务委托合同。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的,每延迟一天应按合同总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超过15天未支付顾问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给甲方提供的服务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因未能及时给甲方提供服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十四、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1.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顾问人员即停止提供财税顾问服务。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财税顾问费和其它费用且延期超过三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有违顾问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财税顾问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本合同因上列第1、2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已收取的财税顾问费不予退还,甲方欠付的应予以全额补足并承担违约责任;

5.因上列第3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按实际尚未服务的时间所占的比例退还部分财税顾问费。

十五、免责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实际/继续履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十六、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部分无效,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十七、通知

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对方,送达方式可为邮寄、挂号邮寄、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各方均可视需要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

十八、争议的解决

1.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申请有关财税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2.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九、其他约定

除上述条款约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内容达成一致的约定:

二十、生效条件

本合同在双方签署盖章(或由甲方实际支付财税顾问费)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没有义务向甲方提供财税顾问服务,但顾问人员在签订合同前已提供的预备性财税顾问服务包括在本合同内。

二十一、合同同等效力

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二、合同份数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关于服务之星材料范文(精)四

41、加强和改善农村公共卫生,促进社会与自然和谐发展。

42、您使用放心,我们努力用心

43、人之所以能,是相信能。

44、居民的贴心人,健康的守门人。

45、卫生为健康护航,服务携社区腾飞。

46、人生伟业的建立,不在能知,乃在能行。

47、保健康才能奔小康。

48、参加健康体检,爱护身体健康。

49、只要路是对的,就不怕路远。

50、售后服务是产品的最后一道质量关。

51、敬业、诚信、关爱、助人是我们的理念,

52、生命对某些人来说是美丽的,这些人的一生都为某个目标而奋斗。

53、以周到的服务,赢得广大客户的信任和满意。

54、社区和百姓两相连,卫生与健康一线牵。

55、倡导文明婚育提高生活质量。

56、欲望以提升热忱,毅力以磨平高山。

57、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

58、愿我的服务质量和你随时相伴。

59、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以超一流的速度为您提供服务。

60、不让来院的病友在我工作中感到不安。

关于服务之星材料范文(精)五

甲方(委托单位)

单位名称:

乙方(受托单位)

单位名称: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委托乙方寻访相应职位,该职位的职责、权限、薪资福利、任职资格等由甲方提供详细标准。

第二条 责任条款

一 甲方责任:

1、根据乙方要求,如实提供本单位有关情况和委托寻访职位的详细信息,若有不实,对由此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2、根据乙方的寻访建议与乙方讨论,确保其中各项内容的准确、合理与完整。

3、接到乙方提供的候选人材料后,应确认其中是否有与其他渠道获取的信息发生重复,如发生重复甲方应在收到材料的第三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否则双方共同默认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候选人材料为第一渠道材料。

4、接到乙方提供的候选人材料后,于七日内确定是否面试人选,并通知乙方。

5、与乙方约定面试人选及面试时间后,组织相关负责人到甲方处或甲方安排的其它场所进行面试、沟通。

6、面试结束后,对有意向的人选,经乙方同意,可以单独与之面谈沟通,并在事后及时向乙方通报沟通情况。

7、如无特殊情况,应在面试后十日内确定是否录用人选,如录用则向乙方发出录用通知,否则应向乙方说明原因。

8、被录用人到位后,按国家规定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落实本协议。

二 乙方责任:

1、根据对甲方企业情况和职位情况的了解与分析,提出寻访建议并与甲方讨论。

2、通过自有的中高级人才库或其它猎头专业渠道展开寻访行动,搜寻符合甲方条件的候选人。

3、对候选人进行有效的面试与甄选,并将候选人个人材料提交甲方。

4、与甲方约定面试人选及面试时间后,本着方便候选人的原则,选择合适场所,安排甲方对候选人进行面试。

5、在甲方和候选人之间就薪资福利等问题进行斡旋。

6、向被录用人转达甲方的录用通知等事项。

第三条 保密条款

1、为保护候选人的职业安全,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候选人材料均隐去姓名、最后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及其它敏感内容。在与候选人达成意向前甲方不得索取此类信息。

2、为避免造成甲方内部管理被动,在候选人面试前(即乙方搜寻阶段),乙方只可给候选人透露甲方所处的行业、地域以及产品(服务)情况,不得透露企业名称。

3、为避免给乙方的搜寻工作造成障碍及影响其它业务,甲方应对乙方公司名称和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

第四条 保护性条款

1、甲方已录用的人选,在其在职期间乙方不得再推荐给其它单位。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乙方不得从甲方在职员工中寻访、推荐人才(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中止除外)。

3、凡乙方曾推荐过的人选,甲方在一年内(从乙方提供候选人个人材料之日起计)录用的,视为推荐成功,甲方应于被录用人到位前通知乙方,并按本协议约定委托佣金标准向乙方支付全额佣金。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委托佣金的两倍计算。

4、在乙方收到甲方的录用通知前,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直接与候选人接触,否则乙方有权放弃所有已承诺的义务。

第五条 委托佣金条款

根据甲方需求的职位、职责、任职资格、薪资范围等条件,双方确定:每入职一个人,在入职十五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的委托佣金每一人肆仟元整(4000元/人)外地目标应聘者来青岛进行终面,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服务之星材料范文(精)六

甲方:

乙方:

甲方系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网站(以下称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公司,乙方系中国石化供应商网络成员单位,是电子商务平台的供应商用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双方就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有关事项签订本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及条件

1.甲方向乙方提供电子商务平台使用服务,具体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信息在线管理、网上报价、竞价、在线投标信息反馈等,以电子商务平台实际提供功能为准。

2. 甲方负责开发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前款所述电子商务平台各项功能,并提供工作日8小时工作时间内的技术支持。

3. 乙方可使用电子商务平台从事中国石化物资采购有关的商务活动,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石化供应商管理要求。

4. 乙方应对电子商务平台用户名、登陆密码等信息采取保密措施,承担保密义务和责任。

5.乙方应在使用电子商务平台遇到任何信息错误、系统故障、功能瑕疵时,及时寻求甲方技术支持,提供使用情况反馈,以便甲方解决系统问题,完善系统功能。

6.按照中国石化供应商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乙方被中国石化停止供应商交易资格时,如其当年实际使用电子商务平台时间不足6个月(含),使用费将按6个月计收,当年剩余使用费由甲方退还给乙方。

7.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支付使用费,甲方可在当年7月1日起向乙方发出催付通知,乙方应在收费截止日期30个日历日内完成使用费支付,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电子商务平台使用资格,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供应商交易资格。

第二条 费用与支付

1. 乙方同意按年度向甲方支付电子商务平台使用费(以下称使用费)。

2. 年度使用费标准为3000元人民币/年。甲方可以根据电子商务平台运营维护需要调整使用费标准。

3. 支付方式: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或根据甲方要求,将当年使用费汇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并应在次年起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同样方式支付当年使用费。甲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4. 发票

甲方收到乙方使用费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寄出全额增值税发票,乙方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及邮寄地址为:

第三条 承诺与保证

1. 电子商务平台以满足中国石化网上物资采购需要为建设及运行目的,甲方不对电子商务平台功能满足乙方特定商务目的提供任何保证和承诺。

2.在收到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一条第5款提出的支持需求及使用反馈后,甲方应及时处理、解决,但甲方并无义务同意乙方以不可抗力、电子商务平台错误、故障、瑕疵为由拒付或要求退还使用费、要求甲方承担导致乙方丧失交易机会责任的任何要求。

3. 除本合同明确约定以外,甲方不对乙方承担任何形式的承诺与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密

1. 甲方对乙方数据信息负有严格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或甲方内部未被授权的人员,并应采取保密措施保证数据信息不被第三方知悉。

2. 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收到国家有关司法机关正式要求时,甲方对外提供相关数据信息的行为不受限制。

3. 乙方不应将对电子商务平台系统功能的了解用于使用平台以外的任何目的。

第五条 变更及终止

1. 甲、乙双方可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经授权代表签字,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 如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则另一方有权经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3. 如甲方对年度使用费标准做出调整,应在下个年度支付期间前通知乙方,如乙方不同意该标准调整,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 如乙方经甲方催付仍不支付使用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 生效及其它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4. 因本合同履行及解释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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