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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锂电池改装协议书简短 电动车锂电池改装协议书简短模板(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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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锂电池改装协议书简短 电动车锂电池改装协议书简短模板(8篇)
2023-01-10 14:47:08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电动车锂电池改装协议书简短一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电动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电动车的型号规格: 。

第二条、数量与价款:

数量: 台。

车辆价款:¥ 元,

大写 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1. 合同签约,乙方需预交30%车款订金。

2. 车辆交接当天乙方支付剩余车款。

3. 运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质量:

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期限: 年 月 日前。

2.提车方式: 乙方自提 □ 甲方送车上门 □

3.交车地点:

4.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第六条、关于售后服务的约定:

1.关于主要零部件(控制器、线束、后桥、减震、电机、等)总成的保修期限为一年,易损件保修期三个月。

2.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提供零部件,供乙方维修。

3.由于使用、保养不当或疏忽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在甲方以外的其它地方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按逾期应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1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1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选择诉讼方式的,应向本合同的签约地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推荐电动车锂电池改装协议书简短二

售车方(甲方):身份证号:

购车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一辆色牌电动自行车(发动机号:,车架号:)于年月日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交易金额为人民币元整(¥.00),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1、自协议签订,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购车款起,该车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转让及报废等权利。

2、该电动自行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所出现的一切问题(损坏、维护修理或被盗)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3、该电动自行车在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之前,售车方(甲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购车方(乙方)无关;

4、该电动自行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购车方(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5、售车方(甲方)向购车方(乙方)提供该车辆的一切真实、有效、合法的手续、票据和证件,并对车辆来历及所有手续、票据和证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事后如调查发现售车方(甲方)提供的该车辆的手续、票据和证件系虚假、伪造证件,或车辆来历不明,购车方(乙方)有权退回车辆给售车方(甲方)并要求售车方(甲方)退回购车款,同时因伪造证件而给购车方(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及产生相关的法律责任均由售车方(甲方)承担。

6、若该车以后办理上牌、保险等事宜,需由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等),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各种手续,但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双方均不得违背以上各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电动车锂电池改装协议书简短三

出卖人:

买受人:

出卖人现将______________车转让于买受人。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协议如下:

1、该电动车目前已行驶14000公里,车况已由买受人认可,经双方协商该车的.转让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

2、该电动车转让后出现的一切问题(维护修理或被盗等)与出卖人(行驶证登记人)无关。

3、该电动车转让后,买受人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与出卖人无关。

4、该电动车转让后,买受人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与出卖人无关。

5、协议规定该电动车只能买受人本人使用,买受人不得转卖(转借)他人。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出卖人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备用。

本协议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 出卖人(签章):

推荐电动车锂电池改装协议书简短四

责任方(电动汽车车主):

住址:

联系电话:

车主本人购买了一辆(品牌)新能源纯电动汽车,现需在通过口购买口租赁口借用方式取得车位所有权(使用权)的小区停车场号停车位安装充电桩一台。为了顺利完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装,保障安装后使用安全及明确充电设施的安全责任,车主向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物业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1、充电设施的所有人是车主,车主为充电设施及相关安全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若因充电设施的安装、使用或其他情况给他人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车主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有其他责任人,车主同意在先行赔偿后再向其他责任人进行追偿。

2、车主在设施安装前,同意提交相关施工资料,按照装修管理的相关规定向物业公司报备,并监督施工方安全施工。

3、充电设施建设按有关规定到供电公司办理低压业扩报装手续。充电设施安装完毕、经电力部门验收合格后车主才能开始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如因操作不当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车主自行承担。

4、车主在施工中注意保护原有设施及环境,如有污染、破坏应恢复原状。

5、在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车主应日产日清,及时清运。逾期未清理时,物业公司有权清理,所产生费用由车主承担。

推荐电动车锂电池改装协议书简短五

合同编号: 甲 方:

地 址:

乙 方: 身份证号码:地 址:

就甲方授权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市) 县(市)范围内,代理销售电动汽车及售后服务的全部条款,经充分协商,就相关代理事项达成一致意向,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法律地位

甲方是依 电动汽车生产厂家之授权,在全球范围内享受产品总经销商地位,可全球范围内授权车辆销售及区域代理商的指定、车辆商标(商号)、专利等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

二、乙方代理区域级代理权限

1、乙方的代理区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县(市)辖区内独家代理。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设立其他代理。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须退还乙方加盟费,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赔偿。

3、乙方严禁跨区域串货经营,经甲方警告或处罚后仍拒不改正的,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自动终止。4、乙方在代理经营甲方授权产品的同时,如再经营其他对上述产品有竞争冲击的同类产品,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以及单方终止其代理资格。

5、在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内,乙方在不违背甲方销售模式、售价要求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促销政策,原则上甲方不得干涉。

6、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向甲方交付加盟费 元人民币(以下均为人民币),加盟费全款到位后本合同生效,以财务收据为准。

7、自乙方付清全额加盟费之日起,在乙方不出现违约的前提下,甲方根据乙方经营情况,提供加盟费退还、保值等优惠政策。

8、在乙方交纳加盟费以及样车押金全款到位后,提前通知公司具体开业时间,以便公司提供样车及相应帮助;乙方的代理权限为:甲方经销的 牌所有电动汽车系列产品。

三、乙方代理期限

1、乙方代理期限为 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月日止;加盟费交付日期与合同签订日期不同的,仍以合同签订之日计算起始日。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六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续期的,应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代理政策按甲方续期后规定确认。

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续约:(1)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实现最低销售计划,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2)已经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并同意执行甲方的续签政策和制度。

4、乙方应该符合下列条件后,甲方方可提供样车:

(1)具备不小于 平方米的独立展厅;

(2)具有独立的售后服务人员;

(3)完全认可甲方产品及代理制度;

(4)具有一定的市场开拓能力;

(5)完全按照本合同附页标明的“全国连锁统一门店设计效果图”进

行店面装潢和布局。

四、乙方代理商品的价格、供货方法

1、供货方式:

a 甲方按制定的全国统一销售价由乙方付全款供车;

b 甲方按代理价由乙方付全款供车;

c 甲方按制定的全国统一销售价由乙方客户预付全款供车;

2、销售价格: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规定的全国统一市场销售价格执行

(经甲方书面同意的让利促销除外),特殊情况下,可以附加运输费用;

3、乙方以付全款的形式从甲方处提车的,乙方应将订车计划报甲方

批准后,将订车货款付至甲方财务,在每月日前甲方与乙方按照利润表结算当月利润;

4、如乙方以客户预定形式推广销售代理的产品,不得擅自调整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以及其他方式变相加价或减价销售,不得私自收取货款(经甲方同意的除外)。

五、商情报告

1、乙方是 省 (市)县市场的全权代理,应积极收集本区域客户信息,争取客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2、乙方有权尽力接受客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并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应尽力向甲方提供商品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三个月需要向甲方寄送一次市场信息报告;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包括销售情况、及代理销售的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资料。甲方还应将价格产品、销售情况及付款方式的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六、推广、宣传与广告

1、甲方有义务通过广告活动,宣传乙方代理的产品,并按照双方商定的计划负担广告与宣传费用;

2、乙方应当执行甲方对广告活动的要求,不得违反规定发布广告;

3、乙方可自行策划实施针对代理区域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七、购货与销售、运费负担

1、乙方正常销售的车辆和客户预订车返款(全款到位)的车辆,下

订单时乙方应向甲方发出书面(传真)订单统计表,每辆车先支付定金元(正常订车),提货前需将余款一次性付清后甲方方可发货。乙方下订单时,应注明车型、颜色(按甲方色卡标注的颜色和方法下订单),甲方自收到订单和定金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保证将乙方所定车辆完成发货。

(1)甲方收到乙方或客户全额货款后交付货物,交货地点为 方所在地;

(2)甲方可代乙方发货,乙方承担铁路货运或汽车运费等,发货方式由乙方确定;

(3)甲方在发货后将运输单据传真或邮寄至乙方。货运时间以货运单据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2、乙方须在收到货物后一周内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因产品质量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由甲方予以换货或退货;

3、甲方根据零售价与代理价差额向乙方返还利润,标准如下:

(2)甲方直接按代理价向乙方供车的,乙方利润自理。

(3)客户预订车返款的客户,按客户实付款的%提留乙方利润。客户订车时先付定金 元到乙方账户后,由乙方统一汇入甲方账户,自乙方将客户定金汇入甲方账户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保证将车辆发出,发货日期以货运单为准,提货前,乙方需付清余款。

八、监督、培训及售后服务

1、甲方应当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不定期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监督和考核。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推荐电动车锂电池改装协议书简短六

近年来,全区虽对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加强治理,但火灾多发势头尚未有效遏制。为认真贯彻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各地电动自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区政府领导同意,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到20xx年12月底,全区电动自行车火灾得到基本遏制,数量显著下降,构建常态化电动行车管控长效机制,实现“三个确保”的目标:

(一)确保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基本实现城乡全覆盖,并规范化运行。

(二)确保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电动机等零部件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违规拆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确保社会消防宣传全覆盖,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得到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一)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电动机等零部件生产、销售、维修改装等企业和线上平台。

(二)外卖、快递企业平台及经营站点等电动自行车集中使用单位。

(三)居民楼院、出租屋、城中村、自建房等居住场所。

(四)大型商业综合体、批发市场、学校、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

(五)公共停车场、汽车库。

(一)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电动机等零部件违规生产、违规销售、违规拆改装。

(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及拆卸蓄电池违规充电。

(三)物业服务企业和外卖、快递企业平台及经营站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措施不落实。

(四)群众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和安全充电意识不高。

(五)各街道、部门、社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完善基础信息。全面掌握全区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电动机等零部件生产、流通、使用、维修基础情况信息。

1.街道负责,以社区为单元,对全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集中充电停放场地建设情况和已建充电设施种类、地址、数量、可供充电或停放电动自行车数量进行摸排,建立信息台账。市自然资源局端州分局、区住建局、市公安局端州分局依照法定职责分工实施指导配合。

2.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全区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生产厂家、经营销售门店进行摸排,督促企业签订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建立信息台账。

3.广东电网公司端州供电局应对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储存场所加强检查,对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用户派发用电检查整改通知书,并报告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4.区工信局负责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梯次利用企业,分别组织摸排底数,督促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信息台账。

(二)强化源头治理。

1.加强生产管理。区市场监管局要将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产品列入重点产品质量监督目录,加大产品质量抽查力度,结合质量信用计分等手段,督促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进行生产。对认定属于缺陷产品的,要指导督促生产者主动履行召回义务,并加强对生产者召回实施情况的监督。

区市场监管局要督促认证机构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及其生产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和有效的跟踪检查,发现生产企业在电动自行车出厂时不按照ccc认证规则配备蓄电池、充电器,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认证证书。

2.强化销售监管。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大对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监管力度,督促指导认证机构持续开展对线上线下销售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器等零部件质量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器等零部件,或者销售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加强对入网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经营主体身份进行核验、登记。

(三)实施关键治理。

1.严治拆改行为。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器等零部件质量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力度,对监管中发现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器等零部件,或者生产销售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发现生产企业存在不按照ccc认证规则配备蓄电池、充电器,以及为拆改电动自行车提供零配件等行为的,要将相关信息及时通报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在生产厂家完成整改前暂停其所生产产品的注册登记。

2.优化维修服务。区工信局要宣传贯彻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电动机等零部件生产销售后维修服务标准,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督促指导生产销售企业规范提供维修服务。

3.规范换装和回收报废。区工信局要会同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管理局、区应急局等区直部门贯彻执行上级关于促进快速换装新电池和回收废旧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电动机等零部件的政策措施,组织有序回收废旧电动自行车、蓄电池,鼓励企业、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等采取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回收或者置换。区工信局要贯彻执行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标准体系,公布具有废旧蓄电池处置资质的单位目录,强化梯次利用电池产品管理力度,严禁不合规蓄电池流入市场销售使用。

(四)推进综合治理。

1.推进设施建设。分场所、分类别、分步骤下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任务,明确建设完成时限、充电设施数量等任务内容,采用换装站和“充电桩+充电柜”方式,合理利用自行车存放处或已有设施,运行市场化运营服务,整体推进建设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全区各社区应至少建设1处集中充电设施;各城中村和村民自建房集中区域应100%建设集中充电设施;各有集中充电设施需求的既有居住小区在符合行政管理要求、满足行业技术标准、保障业主共同权益的基础上,基本实现集中充电设施能建应建;各新建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应100%同步建设集中充电设施;鼓励各级政府、部门、大型企业院(园)区内建设1处集中充电设施,提升示范效应。区市场监管局要督促外卖企业,配合建筑场地产权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充电设施建设工作,严格落实集中充电等安全措施,并对从业人员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实施跟踪管理。市自然资源局端州分局要将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纳入拟供地块的规划条件中,保障设施建设。区住建局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业主和相关单位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管理职责。

广东电网公司端州供电局要大力支持和配合充电设施建设,确保充电设施电气安全。

2.强化隐患整治。各街道牵头,发动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单位等基层力量,加强防火检查巡查,清理违规投放电动自行车,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

区消防救援大队要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违规行为,并纳入信用监管,可结合本地实际委托街道实施查处。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对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责任。

区市场监管局要对外卖企业平台履职不到位等问题,依法落实通报曝光、责令改正、约谈警示、行政处罚等措施。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行业部门应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纳入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强化行业监管力度。

3.提升科技赋能。区消安办会同区政数局、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依托“粤治慧”“粤政图”等平台,整理汇总各街道各部门基础信息台账,制定统一数据统计标准,建立全区电动自行车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信息实时掌握、实时共享、动态监管。

结合我区实际,广泛推广运用“电车专家”app和安装电动自行车进电梯智能阻止系统,实时跟踪辖区电动自行车安全数据,鼓励发动群众开展车辆安全自检,及时消除事故风险。鼓励电动车商会、协会等自主管理组织推广应用物联网技术手段,开发应用电动车监测预警平台,探索实施产品赋码管理,推广电动自行车电池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技术和卫星定位技术辅助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

4.深化风险宣传。由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联合区委宣传部、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区住建局、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广泛发动各类媒体,集中开展“五个全覆盖”宣传,即火灾案例宣传全覆盖、火灾风险宣传全覆盖、规范使用宣传全覆盖、逃生处置宣传全覆盖、法律法规宣传全覆盖。

各街道负责开展社会面“五个全覆盖”宣传,即社区宣传栏、led屏幕警示提示宣传全覆盖,公交城市电视警示提示宣传全覆盖,商市场、户外大屏警示提示宣传全覆盖,居民住户、出租屋入户宣传提示全覆盖,学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教育全覆盖,区消防救援大队予以技术指导配合。

区消防救援大队要以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宣传为基础,联合街道、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集中开展以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等场所,以及外卖快递从业人员、出租屋住户等为重点的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提升群众火场逃生自救能力。

(一)部署发动(20xx年6月30日前)。各街道、各部门印发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20xx年7月至11月)。各街道、各部门要根据方案部署,梳理分解工作任务分工,制定任务分工表和进度表,实施挂表推进,逐项销账。

(三)总结验收(20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街道、各部门按照市、县、镇三级开展自查自验,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并向区消安委办公室提交自查自验报告。区消安委统筹组织抽查核实,检验各街道、各部门工作成效,抽查结果列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各部门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开展检查督查,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监管链条,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借鉴“乡镇吹哨、部门报到”经验,加强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联合执法链条。加强督促指导、监管执法,强化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主体责任,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严格督查考核。区安委会、区消安委不定期对各街道、各相关行业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指导落实工作。要加大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质态跟踪力度,凡发生亡人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将组织开展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依法依规开展全链条责任追查,对因综合治理工作任务不落实,发生较大以上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地区和行业,在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中实施一票否决。各街道、各部门要分别制定本行业、本地区工作督导方案,督促下属行业部门、街道、社区落实治理责任措施。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等部门要不定期对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生产、销售、回收企业,以及各外卖、快递企业平台组织督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任务措施,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落实处罚措施。

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xx〕1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安委办〔20xx〕42号)、《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驻安委办〔20xx〕40号)和《汝南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汝安委办〔20xx〕6号)文件要求,古塔办事处决定从即日起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成立古塔街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负责活动的安排与协调,成员由派出所、综治办、安监办、村镇建设中心等相关部门组成,综治办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负责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村镇中心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和《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派出所、综治办、安监办等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对各类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执法力度,依法严格查处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的执法力度。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与住户签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承诺书,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

(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三)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四)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居民小区未建设电动自行车棚和智能充电设施;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广泛运用各种形式,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教育,宣讲火灾危害,引导群众选购合格电动自行车,自觉遵守电动车停放充电各项安全要求,学习掌握火场逃生和应急避难知识;指导居民委员会和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针对物业企业、高层建筑“楼长”、“经理人”、社区巡防、保安,以及出租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等目标人群,针对性发送提示信息,督促强化电动自行车日常巡查检查。6月底前,要印制一批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通告,在居民小区、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广泛张贴,向全社会公告警示。

(二)依法严格整治。全面排查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相关企业、店铺等,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督促居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据《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河南省消防条例》有关规定,依法严肃处理;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建筑内的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以及室外“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现象。按照河南省地方性标准《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技术条件》(db41/t1539-20xx),督促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电动自行车棚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督促已建成小区逐步进行扩建改造;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配备必要的灭火设施和消防器材,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四)建立信息台帐。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建立电动自行车行业相关工作台账,规范管理与日常监督。

20xx年6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8日前)。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并及时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是解决当前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维护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二)加强协作。根据我县安委会明确的有关负有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各相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各社区之间要信息互通,步调一致,切实形成合力。

(三)建立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从6月份起,各社区、各有关部门每月24日前向街道活动领导小组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

推荐电动车锂电池改装协议书简短七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由平等、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电动车采购事宜签订如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采购基本情况

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该合同总额含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并包含了货物发运到指定地点所需的一切费用以及包装、运输、装卸及验收、质量保证期发生的所有费用。

2.本条第1款中的合同总金额为预计总金额,若合同执行期间,甲方的采购数量发生变化,按采购明细中的单价调整合同总价。

3.采购明细:

第二条 交货

1.交货地点:__________。

2.合同生效后,乙方在天内完成供货。由乙方承运至甲方指定地点交货,乙方送货前小时应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组织人员验收,货到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天内验收完毕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并签署《货物入库单》、《验收单》作为结算的凭证。

第三条 产品的数量、质量及配送要求

1.数量要求:合同内约定的数量为本次采购的数量,若实际采购量发生变化,应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确认并以本合同约定的相应物品单价调整合同总价。

2.质量及验收标准: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标准。

3.配送要求

(1)乙方按合同要求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即要求送货上门),甲方验收合格并办理交货手续后签署《货物入库单》、《验收单》,作为双方结算凭证。

(2)在保证货物安全运输、装卸的前提下,乙方可根据货物品种、性能自行考虑包装运输;但须适合长途运输、防湿、防潮、耐粗暴搬运,免受搬运、恶劣天气及其他情况引起的损毁。由于乙方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损坏,甲方有权拒收该批货物,并且不能作为延迟交货的豁免条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等额完税发票后日内,支付合同标的的%作为预付款。

2.供货完毕后,乙方凭《货物入库单》和《验收单》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甲方在收到付款申请及等额完税发票后日内支付合同标的%。

3.质保金为%,质保期为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满后如应支付质保金,乙方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甲方在收到付款申请及相应金额完税发票后日内支付应付款项。如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负责免费维修,否则,甲方有权委托他方维修,相关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予支付。

第五条 售后服务

1.乙方被视为保证其所供应的货物是用优质材料和工艺制成、全新、未曾用过、并完全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并保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维修的情况下,货物在品质保期内仍是良好的。

2.在品质保证期内,若发现货物有任何缺陷,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要求更换的指示后天内,须进行更换。货物已获满意地更换后,甲方须发出“修补完成证书”以资证明,货物质保期从更换货物签收之次日重新算起。

3.若上述的缺陷,乃由于本供货合同的材料或技术不符合本供货合同的规定,或是由于供应的责任而造成的,货物本身的维修费用及由此而引起的其他拆除、运输及修复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4.甲方在使用乙方产品过程中,如因违规操作造成事故,或因保养不当而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概不负责;因不可抗力造成产品毁损、灭失或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不能交货部分合同总金额的%作为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的,每日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所送货物合同总金额的%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逾期超过日未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免除乙方的违约责任。

3、乙方所交货物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由乙方负责调换或退货,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所有直接和间接费用;凡因乙方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并向甲方支付存在质量问题货物合同总金额的%作为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损失。超过日仍未调换或退货的,或者调换之后仍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免除乙方的违约责任。

4.甲方无理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若非乙方原因,甲方在天内不验收货物时,应向乙方承担由此所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式____份,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推荐电动车锂电池改装协议书简短八

甲方:乙方:

身份证编号: 身份证编号:

本协议系甲、乙双方自愿签订,甲方愿意将自己购买于 年月日的电动车转让给乙方。

型 号:

颜 色:金色

车架号:

电机号:

车牌号:

乙方自愿购买并接管上述产品并达成以下协议,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第一条 甲方愿意以元整(¥:元)的价格出售自己私有的电动车,出售后不得随意以任何理由提高或者更改价格;

第二条 甲方将电动车一经转让给乙方后,不再为此车辆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不对该车辆享有任何权利;

第三条 乙方愿意接受上述价格,并且在交接车辆当日检查无误后接管该电动车,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调价或者退还车辆;

第四条 乙方一经接管该车辆后,应该对自身安全及车辆安全负全部责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或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甲、乙双方除了交接车辆以外,甲方应该将当初购车时的原始票据、车辆三包凭证、使用说明书、行驶证等相关证件全部交接给乙方。

第六条 由于电动车属于自行车系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没有设立自行车、电动车行驶证过户手续办理项目,因此该过户车辆的行驶证件依然是原拥有者的记录,但甲、乙双方达成共识并签定此协议后,在交管部门同样生效。

第七条 以上协议达成共识,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张)生效,另甲乙双方各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有不尽之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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