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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2人非法入境申请书 广西南宁入境新规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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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2人非法入境申请书 广西南宁入境新规定(5篇)
2023-01-10 15:22:26    小编:ZT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南宁2人非法入境申请书(精)一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受托方: 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南宁市相关地方性政策的规定,在合法、平等、 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 甲方将座落于___________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委托乙方出售,并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2、 该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性质:____________所有权人:_______________共有权人:_______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朝向:__________楼层:_________ 总层数:_________结构:_____________房龄约:_________房型: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m2

房屋情况【 】房主住内【 】空房【 】出租

3、甲方对该房屋权属证件及相关设施,房屋特征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全责,甲方保证该房屋符合国家及南宁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房屋上市交易,且该房屋承租人已放弃其优先购买权,否则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委托方式、期限及价格

1. 甲方委托乙方销售该房屋的方式为独家代卖,于本协议委托期限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委托其他任何第三方代为办理与出售该房屋有关的任何事宜;乙方应当在约定时间内将该房屋出售。

2. 经甲乙双方协商,该房屋的委托销售价格:(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佰_____拾______万_____ 仟_____佰_____拾_______元整。此价格下,该房屋办理产权及配套设施过户的相关费用由______承担;该房屋出售时一并包含的装修、配套、附属设施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3. 独家代理期限从__ __年__ __月__ __日至__ __年__ __月__ __日止;若代理期满前三日内甲方未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要求,则本合同有效期顺延等同于前述代理期限的时间。顺延期满,本合同自动失效。

4. 在代理期内,乙方推荐买家的房屋成交价与上述约定该房屋的委托销售价格相同或者高于约定该房屋的委托销售价格,则乙方有权代甲方收受定金,甲方须在乙方通知后三日内,与乙方推荐的买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方联系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以上述甲方联系地址或联系电话发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通知时,视为乙方成功售出该房屋,甲方须积极配合乙方与买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签署,甲方应向相关买家和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三条:奖金给付

该房屋出售时,乙方按以下标准收费:

超过委托销售价格部分的________%作为乙方的服务奖励金,奖励金于甲方与乙方推荐买家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当日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同时退还销售保证金。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该房屋的产权证(或者其它权属证明)原件及其相关证件,产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婚姻证明等办理按揭和过户时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2、 在委托期限内,甲方不得将该房屋另行委托第三人出售;

3、 甲方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一年内,与乙方介绍过的客户私下洽谈并成交;

4、 在委托期限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升委托销售价格;

5、 在委托期限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取走留存于乙方的物品;

6、房屋售出,因甲方不能满足下列条件,造成房屋买卖行为不能完成履行,视同违约,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该房屋”的实际情况与产权证(权属证明)所标内容相符。

(2)“该房屋”不属于行政司法机关依法裁定或决定查封和扣押的房屋。

(3)“该房屋”若为共有房屋,甲方须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已取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

(4)“该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没有纠纷。

(5)“该房屋”没有拆改现象,如已拆改,应取得合法有效的证明。

7、甲方向乙方承诺在__________ ______将该房屋腾空。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

1、若乙方在委托期限内因乙方原因未能将委托的房屋出售,则乙方的保证金将作为对甲方的赔偿金,双方商定的保证金金额为:¥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乙方应如实将甲方所提供的信息免费网上发布(如因网络技术故障,造成信息有误、丢失,乙方应尽快修复故障),并在各连锁店积极推荐。

第六条: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则甲方须退还乙方原支付的保证金且甲方要支付“该房屋”委托销售价的____%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 本合同到期,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乙方在收回本合同时,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除本合同第四条第3款约定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2、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甲方须在合同终止后三日内归还乙方所支付的保证金,同时乙方须在合同终止后三日内归还甲方合同约定的相应证件。

3、 如合同期内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发生变化,甲方需持本协议到乙方处更改发布信息。

第八条:约定其它事宜

第九条:其它

1、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经甲方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认真履行。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经手人: 经手人:

联系地址: 签约分行: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 _月_____日

关于南宁2人非法入境申请书(精)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甲方自愿出租自家的在南宁市平方米合法有效的房子给乙方经营使用。

二、乙方自愿承租甲方的合法有效的自家的南宁路琅东平方米房经营使用。

三、租金每月乙方按季度一次交付租金,每季度租金为元。

乙方交清每季度租金后,甲方不再加收其他任何附加费用。

四、乙方自己负担水电费,甲方每月底按水电局收费标准来收取。

五、租房押金元,合同失效后,甲方全额返还押金给乙方。

六、乙方在次季度的第一个月的第5日前交清下一季度的房租,若乙方在次季度的第6日至第10日未交清租房的,甲方有权收回自己的房子。

乙方则无权再使用甲方的房子。

七、租房合同期限为,即自止。

八、甲方在合同期限内不得提高租金,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转租自家的房子给第三方,若甲方在合同期间租给第三方的,若乙方在合同期间转达给第三方的。

甲方则没收乙方的押金。

九、乙方在有效合同期限内,不得私自改变甲方的房子结构,若乙方因经营需要改变甲方的房子结构的,乙方须经甲方的同意方得改变,改变房子工程的费用则由乙方自行负担。

十、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原来的租金上有继续承租优先权。

十一、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营业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经营。

十二、若出现国家规定需要搬迁房子时,甲方则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从搬迁的当月起的已交有租金和押金。

甲方则返还乙方从搬迁的当月起的已交有租金和押金。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若有争议事项,甲方乙方应和平协商解决,和平解决不了的,则通过人民法院来解决。

若有未尽事宜需补充的,补充的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码:

日期: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关于南宁2人非法入境申请书(精)三

买方: 身份证号码: 合同编号:

卖方: 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

车型型号车架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总金额(元)备注

总价款(大写):

二、本合同在买方交付定金后生效,至双方均履行完约定的义务后终止。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卖方所供的产品必须符合适用于该产品的质量标准执行,卖方供给买方产品质量按三包条例执行,三包标准按照生产厂家提供的车辆服务手册执行。

四、运输方式、交(提)货地点:交货地点: 南宁西乡塘区市安吉大道9号 ,提货方式:买方自提 。

五、交(提)货日期:交(提)货日期为合同生效、定金到卖方帐上后 30 个工作日内交(提)货,逾期交(提)货后产生的货物风险责任按民法典规定执行。注:具体时间以车到为准。

六、交货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卖方随货提供随车工具及车辆服务手册。

七、结算、付款方式和期限:定车款人民币贰万元整(¥10000.00)元/台,余款买方于提车前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或现金支付车款 。

八、争议解决办法: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到卖方营业执照记载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买方执壹份,卖方执壹份。

买方: 卖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南宁2人非法入境申请书(精)四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签订地点:

甲方出卖人:合同编号:

乙方买受人: 合同传真件有效,涂改无效。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汽车品牌、产品名称、公告型号、数量、金额、主要配置:

品牌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辆)单价(万元)总金额(万元)备注

红岩渣土车cq5256zljhtvg384l1

配置说明

1.发动机:依维柯350马力(国五);

2.变速器:12jsd180t;

3.驾驶室.杰狮平顶(绿);

4.后桥:5.214速比菲亚特大扭矩桥;

5.轮胎:12.00r20钢丝轮胎;

6.400l油箱,油浴式空滤器,豪华手动后视镜,中控锁,行车记录仪,自动空调,;

7.u型车厢、5600*2300*1200mm、底10边

8.高强度板、海沃157前顶、后门槽钢、车厢满焊。其它以实物为准。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产品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进行安全操作和维修保养。

2、质量保修期按甲方《保修及强、定保手册》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3、质量保修期内,乙方违反甲方《产品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进行违章、违规使用或装卸及因乙方责任而造成的车辆故障修复、损坏等,甲方仅提供有偿技术服务。甲方将车辆交付给乙方后,乙方擅自对车辆进行改装或加装附件的,则车辆质量保证期自乙方擅自对车辆进行改装或加装附件之日起自动终止。

三交货期限、方式、地点、运输费用负担1、交货期限:现车。

2、交货方式:需方验收。

3、交货地点: 南宁市 。

4、运输费用:公路送达,有正常的机械磨损,交货地点前的运输费用已含价格内,由甲方承担。

四包装标准整车裸装。

五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甲乙双方在交货地点当面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验收完毕且付清相应款项款项后双方交接车辆、随车文件、工具和备件。乙方签署车靓交接单即终止异议,乙方对交接车辆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并在交接单上说明,非配置以及基本使用功能差异,乙方不得拒绝接受车辆。

六随车工具随车工具和配件规格、数量及供应方法按随车清单随车辆交付。

七付款方法、期限及结算方式

八合同纠纷解决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免责条款任何情况下甲方都不对乙方因购买甲方销售车辆产生的间接损失负责,不论该间接损失是否可预测。

十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所购车辆未付清全部车款前车辆所有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还款,若逾期还款,则按当期欠款的0.5%/天收取违约金。如逾期两个月,甲方有权远程油门锁车,收回乙方车辆,收车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不得有异议。

如乙方因逾期还款厂家锁车,则每解锁一次甲方收取______元/台解锁费用。

若车辆货厢因乙方改制要求造成车辆超重无法正常上户,与甲方无关。

2、车辆交接给乙方后,车辆的风险及发生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3、如乙方违约或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8条第一款之情形,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且将车辆另行处置,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如遇价格调整,以本合同价格执行,若乙方未按约定条件提车,按甲方书面通知价格为准。

5、车到交货地后,甲方以乙方预留在本合同的联系方式通过电话或短信或快递或传真等其他方式通知乙方接车,甲方的这些短信或快递或传真一经发出即视为送达乙方;交货期限到期后三日内,乙方还未验车、并未付清相应款项办理交接单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将车辆另行处置,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联系方式与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7、车辆货箱的板厚均为负公差。

8、乙方(买受人)凭该合同原件进行车辆交接及办理相关手续。

备注底盘号:

本合同壹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收到订金后生效。

备注

甲 方乙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邮政编码:税号: 邮政编码:

关于南宁2人非法入境申请书(精)五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 年 月 日南宁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对本项目的投标,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 采购内容

1.1 服务名称: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报价表

1.2 数量: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报价表

1.2 技术参数: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

2. 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 元)。(详见投标报价表)

3.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和地点

3.1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

3.2 提交服务成果地点:

3.3 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响应条款向甲方提供服务。

4. 履约保证金

4.1 乙方交纳(大写)人民币 (¥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4.2 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5. 产权

5.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5.2 乙方保证所交付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服务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0.3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6. 技术资料

6.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提交服务成果所必需的有关数据、资料等。

6.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7. 验收

7.1 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7.2 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依据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等组织验收,验收完毕后作出书面验收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

7.3 对复杂的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8. 合同款支付

8.1 付款方式:

8.2 支付合同款时,由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南宁市财政局提交《南宁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证明和资金支付申请表》等完整且合格的支付申请材料;南宁市财政局按财政国库直接支付程序将款项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8.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并延期支付合同款。

9. 售后服务要求

9.1 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提交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9.2 质量保证金为(大写)人民币 (¥ 元)。(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所提交的服务验收合格后自行转为质保金。)

9.3 在本合同第9.1项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的,待质保期满后由甲方(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将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9.4 在本合同第9.1项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9.5 其他售后服务要求:按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内容执行。

10. 违约责任

10.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服务费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0.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3 乙方逾期交付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服务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1.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1.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1.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2. 诉讼

12.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广西南宁市。

13. 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3.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中标通知书;

(2)履约保证金交纳证明;

(3)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一览表;

(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投标函、投标报价表;

(6)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商务条款偏离表、售后服务承诺书;

(7)中标供应商澄清函。

13.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3.5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由采购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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