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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安装空调合作协议书范本 集装箱安装空调合作协议书范本下载(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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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安装空调合作协议书范本 集装箱安装空调合作协议书范本下载(八篇)
2023-01-10 16:05:26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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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集装箱安装空调合作协议书范本一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集装箱整箱货物运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在货物出运三天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货物托运计划。即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填妥内容,签名盖章后传真给乙方,并做好货物出运准备工作。

2. 甲方负责货物装箱、计数及施封,并如实填写《集装箱货物装箱单》,甲乙双方以铅封完好作为货方和承运方交接的唯一凭证.如铅封完好,箱内的货差和货种不符与乙方无关.

3. 甲方进行集装箱装货时,不得夹运未经乙方确认许可的货物和危险品以及未经海关、铁路、交通部门许可的货物,否则一切由此而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 甲方有责任控制装箱货物的重量不超过如下限重:(21.5吨/20’,26吨/40’),否则, 因超重或隐瞒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5. 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如因甲方或收货人原因造成收货或提货不及时而产生堆存费、滞箱费的,乙方

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有关处理意见,并书面确认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目的港免费堆存期为 天,超期收取超期费每天rmb /20’,rmb /40’.

6. 在约定的装货期限内,甲方货物落空或筹备不足,造成装货拖车的空跑,甲方应支付回空运费和码头吊装卸箱费等。乙方给予甲方各 小时免费装卸箱时间.超期酌情支付车队费用.发生时甲方应书面确认给乙方,然后与其他费用一起支付。

7. 货物托运后,甲方需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等事项的,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须是在货物运至目的地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同时,须向乙方确认、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改变收货人的改单费为rmb100/票,改变送货地点视远近增减费用)。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接受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后,应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订舱等,并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车计划,以便甲方准备货物装箱等事宜。

2. 在起运港cfs(码头场内装箱)条款下,由甲方按约定的时间把货物送达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如甲方自行监装,因装箱不当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 乙方根据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及《集装箱货物装箱单》交承运人制作有关运输单证;货物装船后,乙方可为甲方代办运单及相关单证并把运单及有关单证邮寄或传真给甲方。

4. 船舶开航后,乙方及时通知甲方预计货物可以到达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货物跟踪表》。

5. 货物到达目的港前24小时,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应向甲方收货人发出电话通知或传真《到货通知书》,并在货物抵港后根据《货物托运单》明示地址及时送抵收货人仓库。

6.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报船舶班期,并征询运作过程中的意见,以不断改进服务,促进双方合作愉快。

三、 费用结算:

1. 费用结算方式:

(1)□半月结:每月5号前付清上月16号—上月最后一天的所有费用,每月20日前付清当月1号—15号的所有费用。

(2)□月结:每月五号前付清上月产生的所有费用。

2. 费用总额以双方约定为准,相关费用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按事先约定价格结算。(运价见附表)

3. 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费用的,应按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对于半月结或月结的客户,如该客户违反约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其半月结或月结的费用结算方式,并对其采取预付方式结算费用。

4. 上述费用的支付时间,以到我司银行账号为准。

5. 结算采取先收款后开发票的原则。

四、 保险条款

(一)□货物的运输保险由甲方自行办理,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只负责协助甲方提供有关资料但不负赔偿责任。

(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费由甲方承担(保险费为货物申报价值的 )。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乙方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乙方不负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货物申报价值,同时需扣除绝对免赔额,绝对免赔额为1000元或定损金额的 5%,两者以高者为准.发生货损时,甲方(或甲方的收货人)必须立即要求停止装卸),并通知乙方及保险公司到现场查证并开始取证以便理赔.如货物装卸完毕,运输工具撤离后,再向乙方索赔,则所有责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1)甲方的故意行为或过失;(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3)起运前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4)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引起的损失;(5)因参与罢工、停工、工潮、暴动或民众骚动人员直接引起的损失;(6)因罢工、停工、工潮、暴动或民众骚动所间接引起的损失;(7)因任何恐怖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动机直接引起的损失。(8)其他不可抗力等.

(三)□甲方不购买货物运输保险,则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货损货差由甲方自负.

五、 其它事宜:

1. 本合同所提及的《货物托运单》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2. 如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执行。

3.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将依照《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友好协商解决。

4.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开户行: 开户行:

有关集装箱安装空调合作协议书范本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服务有限有公司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就乙方受托租用甲方集装箱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集装箱的类型、规格、数量:

1个40英尺普通集装箱

二、租赁期限为_____天,各个集装箱的租赁期限分别按该箱的实际起租日计至退租日止。

三、用途:乙方租赁甲方集装箱应用于通常的合理的用途,不得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租赁集装箱的交付

1.时间、地点、方式:_____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乙方凭甲方的提箱通知单到甲方在上海指定的堆场提箱甲方将集装箱交付至乙方由乙方在交箱单上签收,并标明箱体状况。

2.上下车费、制冷费等费用:乙方在提箱和退箱时,集装箱在甲方堆场所发生的上下车费,由乙方负担。

40英尺普通集装箱-人民币_______元每箱每次

五、押金/担保:_____该条款不适用于本合同

六、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租金按日计算,自交箱日起计至退箱日止,包括起租日和退租日。

40英尺普通集装箱日租金-人民币________元每箱

2.支付方式:付款应在交箱日7天内将租金支付到下述账号: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账号:_______________

七、集装箱在租赁期间的保养和维修

乙方在租用期限内应正常使用并妥善维护集装箱。如果集装箱在使用中发生故障,乙方应按集装箱的技术支持手册进行检查后,并予以维修。

八、集装箱的退还

1.在退箱期内,乙方凭甲方的退箱单将集装箱退还止甲方在上海指定的堆场,且乙方应保证退箱时集装箱完好如初,并以乙方签收的交箱单上标明的状况作为退箱依据。

2.退箱时由甲方负责检验。若甲方发现集装箱损坏需要修理的,则修理费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在修理前应将估计的修理费金额、修理时间书面通知乙方,并允许乙方进行检验。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检验,也未对该修理费金额提出异议,则视为乙方同意,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向甲方支付该修理费。

3.若集装箱在租赁期间丢失、损毁或甲方确定已不能修复时,乙方须根据集装箱重置费向甲方赔偿实际损失,即集装箱的重置费自出厂日起按每______年4%折旧,但最少不得低于重置费的60%。

每箱重置费:40英尺普通集装箱__人民币_________元

九、租赁集装箱的转租或转借

在租赁期间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集装箱转租或转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抵押集装箱。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交纳租金,则应每日按日租金的2%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乙方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的约定条件而擅自提前退租,则仍应支付至少30天的租金租期满30天,租金率按第六条第1款,乙方支付甲方实际租箱天数的租金即可。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拖欠租金达______月,或擅自转租、变卖、抵押租赁集装箱,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数收回全部集装箱,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每箱。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十二、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甲乙双方需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或终止如在合同有效期截止日的30天前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合同可继续有效,直到任何一方提前30天提出终止为止。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该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有关集装箱安装空调合作协议书范本三

甲 方:×××

乙 方:×××

注册地址: 身份证号码(附复印件):

联系电话: 现 住 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经营集装箱拖车业务达成协议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1、乙方自购集装箱运输拖车(包括拖头、拖架),甲方提供企业品牌,并以甲方操作,管理系统给予乙方支持.乙方在接受甲方制度的前提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甲方为乙方办理车辆正常营运所需的各类证件及代购代缴各项规费,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合作期限:期限三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合作车辆信息(可单列清单)

车辆品牌 车辆型号 车辆牌号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 备注

(车况资料可另附页补充)

四、违约责任

1、因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造成无法继续合作的,可视违约方单方面违约,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并追究相应经济责任。

2、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或违反本协议约定事宜,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且有权停止乙方一切管理事务的办理直至扣车。

五、协议解除

1、本协议有效期满,自动终止。若双方不再继续合作,乙方结清所有款项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乙方须于一个月内将车辆所有证件税费等转出甲方名下。乙方要求续约的,须于本协议终止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协议(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5 经甲方同意,乙方将车辆转让给他人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3、如因国家政策调控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办理运输车辆、司机相关证件及批文,费用由乙方承担。

2、代购代缴乙方车辆保险费、养路费、运管费、车船税、营业税、附加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代垫。甲方有义务于上述费用到期前 天通知乙方,如因乙方逾期交款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理。

3、代扣代缴乙方营业税及附加税费。乙方需开具发票,按发票金额的 %代扣代缴营业税及附加税,开票之时当即现款交清。

4、向乙方收取行政管理费用每月每车 元人民币。

5、协助乙方处理交通事故和其它安全事务。

6、本协议期满,若不再继续合作,甲,乙双方应对合作期间,因车辆违章,事故等事项作出处理,在结清所有债权,债务后六十日内由甲方无息返还乙方所交押金.若风险押金不足以抵偿乙方所欠债务时,甲方有权就风险金抵偿后的差额,继续向乙方主张权力.

7、甲方受乙方委托,为其承运货物,乙方在运作月结束后满 天,支付甲方运费、代垫费用等款项。

8、其它: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每月25日前向甲方缴纳下月养路费、运管费、车船税、营业税、附加费及车辆所得税,如需开具发票,按发票金额的 %收取税金。乙方所得税由乙方向甲方自觉缴纳,不申报缴纳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2、提供 辆质量合格的集装箱拖头及车架,自行招聘录用证件齐全、技术合格的司机,并负责车辆安全和司机的管理。

3、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车辆运作过程中所需的一切流动资金。

4、乙方应当认真全面履行本协议,如果甲方发现乙方逃避责任和应当履行的义务,损害甲方利益时,甲方有权扣留车辆,并要求乙方进行清算;乙方拒绝清算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当履约保证金不足抵偿乙方应承担的责任时,甲方有权申请将车辆拍卖,以拍卖价款抵偿乙方所欠债务。

5、承担运输过程中货物损坏、短少、灭失、被盗、车辆迟到、司机违章、违法或发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每月25日前向甲方缴纳上月行政管理费,逾期交纳的,甲方有权按每日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

7、按公司规定购买保险,处理交通事故及索赔,承担保险索赔不足部分的全部责任。

8、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办理车辆过户、转让、抵押和担保,否则,甲方不予办理相关手续。擅自过户、转让、抵押、担保无效。同时,甲方有权将擅自转让和过户的车辆收回,并无条件没收风险金,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9、合作期间,乙方必须条件服从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如因违法、违规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10、乙方不得在未与甲方、相关第三人结清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办理合作车辆的过户、转让、抵押、担保。

11、因乙方原因造成未能及时办理各项费用的购买以及证件审验、换证、补证手续,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连续二个月或年累计三个月不按时交款的,甲方有权停办有关证件和批文。

12、其它:

七、其它

1、《合作经营集装箱拖车业务协议书附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2、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车辆转让协议》与本合同同时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 甲乙双方有签订《分期付款购车合同》的,《分期付款购车合同》在有效期内依然有效,与本合同一并执行,与本合同抵触之处,按本合同执行。

16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未尽事宜,可经协商后另行签订书面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17 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 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加盖甲方骑缝章。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合作经营集装箱拖车业务协议书附件

甲 方: 乙 方:

注册地址: 身份证号码(附复印件):

联系电话: 现 住 址:

有关集装箱安装空调合作协议书范本四

协议编号:

甲方:

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真:电子邮箱:

乙方:

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真:电子邮箱:

为明确业务关系、规范业务操作、提高服务质量,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集装箱公路运输业务,费用结算及风险责任划分等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总则

1.1甲乙双方保证具有履行本协议所应具备的经营资质,任何一方因上述资质缺陷致使对方受到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甲乙双方保证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涉及的工作人员,均具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必要资质。1.2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业务操作,主要是指国内集装箱公路运输业务,具体委托货物品名、提货地点、送货地点、收货人等以单票确认为准。

1.3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的业务进行转委托。乙方擅自转委托的,乙方对转委托方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条服务范围与权利义务

2.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集装箱公路运输业务,应当明确委托服务范围与要求,具体委托事项的信息及要求,以运输委托书显示为准。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当恪守职责办理受托事项。甲方应当对于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疑问予以及时如实答复,对于海关、商检或其他主管机关提出的疑问和要求及时答复和办理。

2.2甲方变更或者撤销委托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确认。

2.3集装箱运输

2.3.1甲方委托乙方运输业务,应当提前向乙方告知货物名称、单证号码、数量、体积、重量、提货地点、装载要求、运输要求、收货人、收货地点等相关信息,具体信息以实际需要为准,便于乙方及时协调车辆、设备及人员。

2.3.2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指示,及时领取提货单等必要单据,询问提货时可能需要的费用,相应费用应当由乙方先行垫付,并按要求办理提领集装箱排期。如乙方认为提箱所需费用金额较大,不予垫付的,乙方应当于询问确认费用后,及时告知甲方,并要求甲方提前支付费用。

2.3.4乙方应严格按照排期按时至指定堆场提取集装箱,并办理必要手续。乙方应当在提领集装箱时检查集装箱外观。集装箱外观存在破损的,乙方应当拒绝提货并立即通知甲方,待甲方进一步指示后再行操作。乙方提货时未提出异议的,除有相反证据,否则视为集装箱交付时外观完好。

2.3.5因货物特殊性质,根据法律法规要求,需要进行取样、检验、检疫等打开集装箱箱门的操作,乙方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及检验检查场地的要求进行操作。在进行取样等可能造成货物短少、毁损的行为时,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指示进行,不得擅自处置货物。

2.3.6乙方应当安全、及时将集装箱运往目的地,不得有无故拖延、换车及其他可能增加在途货物风险或货物毁损灭失可能的行为。因天气、事故或其他原因导致运输暂停、中止、延迟及其他不能按时到达收货人的情形的,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络并通报具体情况,妥善保管集装箱,确保货物安全。

2.3.7集装箱送抵目的地后,封志不完整、集装箱存在明显变形可能导致货物受损的、收货人提出异议或其他可能造成收货人拒绝收领货物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根据甲方指示再行操作。

2.3.4集装箱运抵目的地后,封志完整、集装箱完好的,乙方应当取得指定收货人签收。签收人不是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的,除有相反证据,视为乙方未按要求完成运输。

2.4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框架箱公路运输业务的,参照前述条款执行。

第三条费用结算

3.1结算标准:

3.1.1本协议下的相关费用结算标准,以双方根据实际委托业务情况,正式委托前协商确定为准。

3.2结算期

3.2.1乙方每月于5号前,将上月发生的费用清单提供给甲方。

3.2.2甲方应于收到清单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若甲方对费用清单有异议,应在上述异议期内提出,否则视同甲方确认清单中的费用。对于有争议的费用,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争议部分的协商不影响无争议部分的支付。

3.2.3甲方应于费用确认之日起45天付款给乙方。逾期未支付,甲方须向乙方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期间为自费用到期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

第四条双方责任、违约及赔偿

4.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所有文件真实准确,所有文件之间的信息一致,文件描述的内容与货物一致。

4.2因乙方不按照协议约定执行、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未按时交付货物、货损货差、额外费用、甲方因违约产生的违约费用等,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3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货物损失或产生的额外费用,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其它

5.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5.3协议的变更、补充应以书面补充协议方式进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5.4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协议一经生效,取代之前与此有关的口头、书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议、声明、保证、协议或承诺。

5.5本协议经双方盖章之后生效,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后双方无异议,本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协议有效期内所有的委托业务均受本协议约束,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协议正本壹式贰份,协议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集装箱安装空调合作协议书范本五

集装箱租赁合同是规定租箱人与租箱公司双方权利、义务和费用的协议和合同文本。租箱人在签署合同之前一般要与租箱公司(或其代理人)商定租箱方式,数量,租金,交、还箱期,地点,租、退箱费用,损害修理责任及保险等事宜。租箱合同的主要条款一般有4个方面内容。

交箱条款

交箱条款主要是制约租箱公司的条款,是指租箱公司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答合合同条件的集装箱交给租箱人。其内容主要有:

(1)交箱期。是指租箱公司将箱子交给租箱人的时间。为了给双方都提供一些方便,交箱期通常规定一个期限,一般为7—30天。

(2)交箱量。为了适应市场上箱,货供求关系的变化,合同中对交箱量有两种规定方法,一种是规定的交箱数量(或最低交箱量);另一种是实际交箱量(可高于或低于前者)。

(3)交箱时箱子状况。租箱公司交给租箱人的箱子应符合有关国际公约与标准的规定,同时租和相人还箱时应保证箱子保持和接近原来的状况。为了保证这一点,双 方在提箱时箱子的状况是通过双方签署的设备交接单来体现的。在具体操作中,规定租箱人雇用的司机和箱子所在堆场的箱管员,门卫可作为双方代表签署设备交接单。

还箱条款

租箱合同中的还箱条款主要是制约租箱人的条款,是指租箱人应在租用期满后,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状况良好的箱子还给租箱公司。其主要内容为:

(1)还箱时间。指规定的还箱日期。如超期还箱,合同一般通过对超期天数加收租金方式解决;如果可能提前还箱,则要求事先订立提前终止条款,定有该条款时,租箱人可提前还箱;如未订立此条款,即使是提前还箱,租箱人仍需补交提前日数的追加租金。

(2)还箱地点。租箱人应按合同规定或租箱公司另用书面形式确认的具体地点还箱。在订立合同时,租箱人应尽量使还箱地点与箱子最终使用地点一致或接近,这样可以减少空箱运输费用。

(3)还箱时箱子状况。租箱人在还箱时应保证箱子外表状态良好,即保证箱子保持提箱时双方签订的设备交接单上说明的状况。该条款一般规定如果还箱时外表有损坏,租箱人应承担修理责任与费用。

租箱合同中一般还规定还箱期满若干天(有的是30天)后,租箱人仍未还箱,租箱公司将作为箱子全损处理。租箱人应按合同规定的金额支付赔偿金,在租箱公司未收到赔偿金前,租箱人仍需按实际天数支付租金。

损害修理责任条款

租箱人还箱时,应按设备交接单上记载的状况还箱,如有损坏,则应负责将箱子修理好后还箱,或承担修一时费用。如租箱时在合同中订立损害修理(damage protection plan,dpp)条款并按规定付费,则租箱人对租箱期内所造成的损坏在一定程度上不负修理责任,可将未修理的箱子退还租箱公司。不论箱子在租箱期内是否损坏,dpp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dpp条款从某仲意义上讲,相当于租箱人对租箱期内集装箱的损害进行了保险(但不是向保险公司投保)。但租箱人必须了解,dpp费用一般只保箱子的部分损害,不承担全损和共同海损等责任。习惯上只负责比箱子当时价值低一些的一个因定限额之内,由租箱公司承担;如超过此限额则,则超过部分仍需要租箱人承担。dpp费用一般按租箱天数收醛

租金及费用支付条款

租箱人应按时支付合同中规定承担的各种费用及租金,这是自由使用集装箱和具有某些权利和减少责任的前提,不按时支付费用和租金,则构成违约,租箱公司有权采取适当的行动直至收回集装箱。租箱合同的租金与费用支付条款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租期。租期一般理解为从交箱之日起至还箱之日止的一段时间。

(2)租金计算方法。租金按第箱天计收。租用天数计算一般从交箱当日起算至租箱公司接受还箱的次日为止。在超期还箱情况下,超期天数按合同规定的租金另行支付(通常比正常租金高一倍)。如合同中定有提前终止的条款,租箱人支付提前终止费用(一般相当于5-7天租金)后,租期到集装箱进入还箱堆场日终止。

(3)租金支付方式。一般租金支付方式有两种,按月支付或按季支付。租箱人应在收到租金付通知单后,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30天)支付。如延则需按合同规定的费率加付利息。

(4)交、还箱手续费。租箱人应按合同规定支付交、还箱手续费。该费用主要用来抵偿因在堆场交、还箱所产生的费用(装卸车费、单证费等),其数额或由合同规定,或按交、还箱所在堆场的费用确定。租箱合同中除上述条款外,一般还有设备标志更改条款及其他有关租箱责任,义务,保险和转租等条款。

有关集装箱安装空调合作协议书范本六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集装箱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将工地生活及临时办公型移动板房集装箱租用给乙方使用,(产品性质:住人)其附件的品种、数量、应交押金额及租金计算方法如下:

二、租赁费计算方式:乙方租用的集装箱由甲方全部吊装到位(含楼梯安装完成),经乙方验收符合住人条件签字确认之日起开始计算租金:

其中:1)集装箱租赁时间在360天以内的,上下层箱体每间每天统一按 元计算; 2)集装箱租赁的时间超出360天部分至720天之间的,上下层箱体每间每天统一 按 元计算;

3)集装箱租赁时间超出720天以上的,上下层箱体每间每天统一按 元计算; 4)甲方按照相关安全规定要求设置楼梯,其楼梯的租赁使用费已包含在箱体的租金内,甲方不另行计取。

三、乙方应交押金额的支付方式:

1)甲方租赁给乙方的集装箱开始计算租赁费之日起拾天内,由乙方缴纳第一笔押金,计人民币 给甲方;

2)20xx年春节前,由乙方缴纳第二笔押金,计人民币 整; 3)20xx年5月30日前,由乙方缴纳第三笔押金,计人民币 整;

4)甲方出具押金收据向乙方收取集装箱押金。甲乙方间至退箱结束实际发生的租金结算额,如乙方要求甲方出具正式发票时,均由乙方承担发票额度4.5%的开票费用。装载机租赁合同四、遵照昆山当地消防与安监规定要求,甲方租赁给乙方的集装箱体必须是岩棉阻燃材料,反之,因箱体阻燃材料不合格产生后果,其损失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负责集装箱出厂和退箱回厂的运输吊装费用。乙方负责集装箱安放场地及平整基础,(因场地问题不能放箱的,运输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集装箱及附件的安装,每个集装箱的进出场运输、吊装费用为人民币800.00元,该费用由乙方在押金中支付: 六、双方约定:甲方按下列时间节点将集装箱送达现场: 20xx年5月30日前,第一批80个箱体(上下各40个);

20xx年6月20日前,第二批80个箱体(上下各40个); 20xx年7月10日前,第三批25个箱体(上12个,下13个)。

逾期送达,乙方按每个每天200.00元予以处罚,罚金按实际发生额直接在押金中扣除。

七、乙方交完押金后集装箱产权以及使用权归属乙方,在租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含盗抢)。乙方租用集装箱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城管、消防、安全、卫生、治安等相关规定,不得利用集装箱从事违法活动,严禁储放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严禁在箱内燃放鞭炮,(注:如遇大雪天气箱体顶部须乙方自行清理积雪),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负。

八、乙方租用集装箱及附件期间,其所有设施或部件(如:地板砖、板面、电路、门锁、楼梯等)发生故障或损坏,乙方应自行修理或照价补偿给甲方为其修理。

九、集装箱严禁勾机吊装和私自吊装,违反规定使用导致集装箱吊头或箱体变形损坏时,甲方不予退箱,视为乙方购买处理。

十、乙方退箱时,集装箱号与合同所填箱号一致才能退箱。退箱时须将房间打扫干净,经甲方验收,在集装箱各项设施无损坏的情况下,办理退箱手续,甲方收回合同,将押金扣除租金后无息退还乙方。(春节前后各半个月不退箱)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有关集装箱安装空调合作协议书范本七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道路集装箱货物运输车辆合作经营业务达成一致协议如下,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

1.1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为民事合同,而非劳动合同,如有劳动关系,另行签订劳动合同.

1.2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一致同意按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由乙方投资购买本合同项下的道路集装箱货物运输车辆并与甲方合作经营道路集装箱运输业务.

第二条 营运车辆详情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投入合作的道路集装箱货物运输车辆详情如下:

车辆类型

车辆品牌

核定载重量

车牌号码

购买日期

发动机号

车 架 号

拖架类型

拖架牌号

第三条 合同期限

3.1合作期限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 经营管理费用

4.1 乙方向甲方按 元/(月/季/半年/年)标准支付经营管理费用.

4.2乙方应于 前向甲方足额缴纳经营管理费用.

4.3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缴纳的经营管理费用时向乙方开出收款凭证.

第五条 车辆所有权

5.1 本合同项下车辆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5.2 非经对方同意,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车辆用于抵押或投资.

5.3 非经对方同意,合同各方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出借本合同项下车辆.

第六条 车辆经营权

6.1乙方自主经营本合同项下车辆,享有营运收益并承担营运成本.

6.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下车辆转移或变相转移给他人经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第十五条追究违约责任.

第七条 车辆营运管理

7.1甲方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等规章制度,如有修改应及时通知乙方.

7.2合同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7.3乙方不得利用本合同项下车辆进行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4合同期间甲方应当对本合同项下车辆进行管理,包括组织对本合同项下车辆的年审,技术检测,安全检查,维护和主管部门年度考核.

7.5合同期间甲方应当对本合同项下车辆驾驶员进行管理,包括对驾驶员等从业人员进行从业资格审核,安全教育与运营管理培训等内容.

7.6本合同项下车辆营运所需的各种手续,包括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海关备案手续,港运通等,由甲方按规定在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办理.

第八条 驾驶员管理

8.1 甲方应当与驾驶本合同约定车辆的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驾驶员办理社会保险.驾驶员工资,甲方承担的保险费由乙方支付.

8.2 乙方自行驾驶车辆的,乙方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归属乙方的营运收入视为工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另行支付工资;甲方承担的保险费也由乙方支付.

第九条 费用承担

9.1 本合同项下车辆在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固定费用,包括保险费,养路费,运管费,车船税等,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十日内缴纳上述费用,以便甲方统一到有关部门办理.

9.2 本合同项下车辆在营运过程中产生的非固定费用,包括油费,路桥费,停车费,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费,非甲方原因产生的行政罚款等,由乙方承担.

9.3甲方因乙方违法营运受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9.4合同期间,甲方按本合同7.5条约定为乙方提供的服务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9.5合同期间,甲方按本合同7.6条约定为乙方办理各种手续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车辆保险

10.1甲方为本合同项下车辆统一购买以下保险,费用由乙方支付:

(1)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2)车损险: 万元;

(3)第三者责任险: 万元;

(4)司机乘客责任险: 万元/人;

(5)盗抢险: 万元;

(6)承运人责任险: 万元;

(7)其它: .

10.2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或保险合同期满前 日向甲方交付保险费用.

第十一条 人身保险

11.1甲方为本合同项下车辆的驾驶员购买人身意外险,费用由乙方支付,投保金额不得低于 万元.

11.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或保险合同期满前 日向甲方交付保险费用.

11.3 如乙方未能如约支付保险费用的,甲方应执行本合同第13.1(5)的约定.

第十二条 责任分担

12.1非因甲方原因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2.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项下车辆被查封,扣押或者抵偿甲方债务,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并免去相应的经营管理费用.

12.3如因甲方未及时办理本合同7.6项下各种手续,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2.4合同期间,若本合同项下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因此产生的相应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包括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发生交通事故后,乙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报交警及保险公司处理,不得肇事逃逸.需要支付有关费用的,乙方应及时支付.若乙方拒绝或无力承担有关赔偿责任而使甲方承担连带责任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妥善处理.

12.5因本合同项下车辆营运证照遗失,车辆及营运证照被扣,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非甲方原因造成车辆停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车辆停运期间如本合同仍未终止,乙方仍应缴纳经营管理费用.

12.6如因甲方原因损害乙方利益,甲方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

非经对方同意,合同任何一方无权修改合同.如遇政策变化或有关未尽事宜需要修改补充时,甲乙双方应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友好协商并签订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4.1合同期内,乙方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连续 个月或累计 个月未能按期缴纳经营管理费用的;

(2)逾期 日不缴纳本合同第八条所列的各项费用的;

(3)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或拒不支付有关赔偿费用的;

(4)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

(5)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未履行本合同第九,十条约定义务的.

14.2合同解除后,甲方将乙方已支付经营管理费用的超出部分不计息退还给乙方,但需扣除以下费用:

(1)依据本合同产生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迟延履行违约金;

(2)甲方代付费用.

14.3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运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甲方请求超出部分的经营管理费用及损害赔偿.

14.4合同期间,乙方办理营运车辆过户迁出或车辆报废手续需事先经甲方同意,甲方应在10天内向乙方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的,应当提供必要协助,但在完成过户迁出或车辆报废手续之日前,本合同的约定一直有效,相关费用按实际营运天数结算.经营管理费用自双方商定车辆停运或报废时停止缴纳.

第十五条 履约保证金

15.1为保证合同切实履行,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 万元.

15.2履约保证金应于合同解除或终止后 日内无息退还乙方,但应扣除乙方各项应付费用,各项行政罚款及迟延履行违约金等.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6.1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当积极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如发生违约,违约方须赔偿对方违约金 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经济损失,则违约方还须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16.2 若乙方拖欠甲方经营管理费用及甲方代付的各项费用,自拖欠之日起须按每日拖欠费用的 ‰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 (只能单选).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

第十九条 附则

19.1日后双方可能达成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19.2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19.3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及深圳市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有关集装箱安装空调合作协议书范本八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各自经营业务,通过友好协商本着优质低价服务要求,在互惠互利的愿则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国家主管部门对公路运输的相关法律,法规、管理条例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公路拖车运输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职责和义务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内容详实、准确的委托运输资料,包括集装箱箱号、提、送货门点、箱量、箱型、时间要求、联系方式、特殊要求等内容。

2. 甲方要严格按照协议规定的费率和结费时间及时与乙方结清费用,不得无故拖延。

第二条:乙方职责和义务

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全套资质证明(如工商营业执照,公路运输许可证等)。

2. 应按甲方指令和要求在保质、保量、保时完成委托任务。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到达装箱,应于装卸箱时间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能重新安排。

3. 乙方在提取空重箱的时候,有责任和义务检查所提集装箱外观是否完好、变形,箱体有无破损及异味,铅封是否完好,如乙方在

不能认定好坏时及时通知甲方认定或者更换箱号。

4. 乙方所提供服务的车辆必须向保险公司投保(必须含承运人责任险)。

5. 如甲方超过期限未按时付运费,乙方有货物留置权。

6. 对因交通事故等原因导致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相关损失,但甲方有协助乙方向有关第三方解决索赔事宜的义务。

7. 保证甲方用车的优先安排,尤其是节假日和法定假期。

第三条:风险责任

双方各自承担经营范围内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和损失(包括效益亏损)。对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国家法律法规等)导致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免责。

第四条:运输费率和标准

1. 运杂费:按双方签署的运价表或运价确认书计收。

2. 垫付费用:经甲方同意,乙方替甲方垫付的费用实报实销但须提供原始发票和甲方对该费用的确认件。

3. 本次协议从 —— ,运价 元/t,

4. 其他地点运价由传真件单票确定。

第五条:费用结算

1. 费用结算期限为拖车运输任务结束后30天内结清。

2. 每月1日乙方提供实际发生的业务费用对账单和相应金额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经甲方核对确认后,在一至两周内安排付款手续。

3. 如果发票抬头和收款人不一致,甲方有权拒绝付款,除非乙方能提供有效的风险担保。

第六条:协议的履行、约定事项

1. 协议双方应各自指定专人负责运价协调、业务管理,对账工作。

2. 本协议中所指甲、乙双方应还包括各自下属人员、雇佣人员。

3. 任何当事人在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时,因不可抗拒的作用,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时履行与协议有关的事项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处理善后事宜。

4. 本协议如果发生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 签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各当事方同意,并在十五天的时间内协商办理变更或终止手续。

2. 变更或终止生效日期前发生的权利和义务不因此而受影响。

第八条:违约责任

当事人违反协议中的条款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其他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当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 本协议一经签署,双方原有的陆上集装箱拖车运输服务协议自行终止。

3. 本协议自以下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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