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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路协议书汇总 道路管护协议书(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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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路协议书汇总 道路管护协议书(9篇)
2023-01-10 17:00:18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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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护路协议书汇总一

一、不在铁路上行走、坐卧。因为火车速度快、声音小、惯性大不易停下等特点,在铁路上行走坐卧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给个人和家庭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二、因为电气化铁路电压极高,所以严禁攀爬铁路旁的高压电杆,不用弹弓等击打高压线,不用棍棒或绳索等连接、碰挂接触网导线,避免因高压电触电造成伤亡。

三、爱护列车和铁路设备,不在铁路道心和钢轨上放置杂物,不击打列车和击打铁路信号灯等设备。

四、不爬乘货物列车或到铁路站场股道内玩耍,以免发生以外事故。

五、积极行动起来,为保护铁路运输物资、保护国家财产做出贡献,请同学们积极揭发、举报偷盗铁路运输物资,拆卸铁路器材等破坏铁路的坏人坏事,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倡议人:_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精选护路协议书汇总二

今年,按照市、区关于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我镇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战略发展高度,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加强了对护路联防工作的领导,始终把护路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确保了我镇境内铁道线的安全畅通。xx年,我镇铁路沿线内没有发生重特大行车事故,没有发生盗窃、抢劫铁路物资等刑事、治安案件,没有发生因铁路设施被盗、被破坏而危及铁路行车安全的事件,为铁路大动脉安全畅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坚持开展多形式地宣传教育,创造舆论氛围

为了更好地宣传贯彻《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广大群众自觉知法、守法、爱路、护路,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到护路联防工作中来,我们坚持经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广泛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大力开展铁路护路宣传活动。

一是利用宣传媒体,开展广泛性宣传。我镇护路办通过不定期地编发新闻稿件等方式,充分利用###镇有线电视站、宣传专栏等媒体的宣传优势,面向全社会开展了广泛地护路宣传活动。同时我们还采取在铁路附近的村设立护路宣传板、在村委会设立法制宣传栏、在村规民约中加入爱路护路内容、结合"五五"普法开展法制讲座等方式,对广大群众开展宣传教育,切实解决部分群众对铁路护路法律意识不强的问题,加强了群众社会公德教育,培养了广大群众参与支持护路的社会责任感。

二是抓住重点对象,开展包保性宣传。镇政府成立了由综治办、公安、司法、武装、妇联、团委、教育等部门人员参加的法制宣传组。针对不同对象,经常深入大牲畜养殖户、"五残"户、废品收购点、小烘炉及暂住户、有前科劣迹人员户等重点户中进行包保性宣传,签订责任状,明确专人看护,防止造成大牲畜及痴呆聋哑傻人员上路,发生不必要的伤亡;防止违法、违规收购铁路设施、设备,减少偷盗、破坏铁路设备的可能性;预防流动人口和有前科劣迹人员偷盗、破坏铁路设施、设备,保证行车安全。

三是面对幼小孩童,开展教育性宣传。为扩大法制教育的宣传面,今年铁路沿线的中小学法制教育课中,都普遍增设了爱路护路内容,并针对不同层面,开展灵活多样的教育宣传。对幼儿班的孩子采取课前、课后讲解,与看护人搞好对接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对20xx年级小学生采取每周利用课余时间,请法制副校长讲授爱路护路方面知识,同时规定每学期不少于3课时铁路护路知识教育,并不定期召开以爱路护路为内容的主题班会、队会和家长会,采取以案说法、组建义务宣传队等多种形式,教育广大中小学生和学生家长自觉爱路护路。在暑假期间,中小学生义务宣传队还与镇法制宣传组一起深入村、组、农户,向广大群众宣传爱路护路知识,开展科普宣传和法制宣传。

四是地方铁路联手,开展集中性宣传。我们和许家洞铁路派出所、街洞车站互相配合,结合宣传《铁路法》、《铁路运输法》;开展街洞车站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和清理整治铁路沿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行动。今年我镇开展了2次大规模的爱路护路集中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6辆次,发放爱车护路宣传资料5000余份,张贴标语340幅,刷写永久性标语10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坚持经常性地打防结合,确保安全畅通。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镇、村二级都坚持经常抓、抓经常,加大对护路工作人、财、物的投入力度,确保打防控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了铁路动脉的安全畅通。

一是加强治安巡控。目前,我镇铁路沿线的每个村都成立了57人的护路联防小分队。全镇共有护路联防员52名,巡查看护。在广泛巡逻的基础上,护路联防小分队还对易发案及群众法制意识淡薄的重点村、无人看守道口等重点部位开展了重点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快速处理,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有效地预防了安全事故和治安案件的发生。在加强铁路沿线治安防控巡逻的基础上,镇综治办和公安派出所还经常征求,密切配合街洞火车站维护站区治安秩序。

二是明确责任监管。今年,我们在铁路沿线村的村规民约中增加了爱路、护路的内容,规范村民的行为,提高村民的法制意识和护路的参与意识。年初,党委、政府与各村、村与组、组与村民都分别签订《铁路护路责任书》,落实责任,细化任务。铁路沿线各村与大牲畜养殖人员、"五残"人员的监护人、废品收购站点和小烘炉的经营业主也分别签订责任书,落实了包保责任制。

三是突出重点整治。在认真落实防范控制措施的基础上,我们每半年对铁路沿线治安状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了解铁路沿线的不安全隐患、重点路段和易发治安案件的重点村组,掌握治安信息,并制定集中整治。今年以来,通过调查摸底和集中整治,共清理"三无"(无暂住证、无固定住所、无固定收入)人员2名,对5名劣迹人员逐人落实了帮教措施,依法取缔了1个违法经营的废品收购点,有效地维护了铁路运输大动脉的安全。

四是强化督导检查。为了加强护路联防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在村护路办定期自检自查、上报反馈信息的基础上,镇综治办专门成立了铁路护路工作检查督导组,不定期地深入铁路沿线乡镇和重点路段、重点村组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限期解决,同时全镇通报并作为年终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考评、排列名次、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坚持党政齐抓共管,健全护路制度。

自创建平安路段工作开展以来,党委、政府就把此工作工作作为关系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同总结、同奖惩,严格实行护路工作责任制,精心组织实施。

一是建立组织机构。把铁路护路工作作为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盘考虑,一并实施,并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在原有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重新调整组建了包括铁路相关部门在内的全镇爱路护路暨创建铁道平安路段工作领导小组,实现组织领导一体化,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是坚强的领导保证,成立了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护路工作领导机构,在镇综治办挂护路办牌子,由镇主管政法、综治工作的党委委员负责此项工作,并设专人负责情况综合、信息反馈,及时掌握创建活动情况,保证了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沿线各村也把护路联防工作作为深化基层综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工作日程和全年工作规划,明确职责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二是注重工作协调。今年,我们积极主动与铁路派出所、街洞车站等部门沟通协调,通过召开联席会、情况通报会、工作会议等方式融洽了地铁关系,强化了配合与协作。并实行工作运行一体化,建立了以统一研究策划、统一安排部署、统一宣传发动、统一检查督导、统一考核验收等"五个统一"为基本框架的工作机制,提高了工作效能,保证了工作质量。铁路派出所等有关部门也自觉接受镇党委、政府的指导,有力地调动了双方的积极性。

三是精心研究部署。在工作中,我们建立了护路信息反馈制度、地铁联席会议制度、责任追究及奖惩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各村上报护路工作进展情况及当地治安信息,对当地治安动向提出合理性建议或解决方案,为全镇护路工作的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今年正月初二,正值春运高峰期,一列火车因机械故障在街洞村地段脱轨,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时赶赴现场协助铁路工作人员处理,附近村民无人哄抢,无人偷盗,无人索赔,并主动派人值班,受到了铁路部门的好评。

精选护路协议书汇总三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铁路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动脉,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为铁路运输生产创造一个和谐的治安环境,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和义不容辞的责任,知路、爱路、护路人人有责。为了有效地遏制危及行车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强化同学们的法制意识和爱路护路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共同建设和谐交通,向大家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知法守法的学生,保护运输生产安全。危及行车安全的违法行为具体来说就是在铁路线路上摆设障碍物,拆盗铁路器材,击打列车和行车设备。我们要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不出现上述违法的行为。

二、坚决做到“六不准”、“一必须”,提高安全意识,保障自身安全。 “六不准”、“一必须”具体就是不准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逗留;不准抢越道口;不准在线路上玩耍、打闹;不准钻车、扒车、跳车;不准在站内、线路上拾捡物品;不准在铁路线两侧20米内放牧。穿过路口、道口必须要一站,二看,三通过。

三、自觉地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安全,勇敢地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并去影响和教育亲朋好友,带动他们共同爱路护路,保护公路、铁路和自身安全。

只有一生平安,才有美好未来。学习和遵守法律法规是我们的义务和责任,让我们共同携起手,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积极参与爱路护路活动,为确保运输安全、畅通做出应有的贡献。

倡议人:

xx年x月x日

精选护路协议书汇总四

铁路连着你我他,人人都要爱护她。

维护铁路治安秩序,促进地方经济繁荣。

同护同防,同担责任;共创共建,共保平安。

群防群治护铁路,群策群力保安全。

路地紧密配合,共创文明铁路。

联防不设分界线,安全不留空白点。

保护铁路,人人有责。

维护铁路安全就是爱护自己的生命。

建好示范带,保好安全线。

拓展安全铁道线,创建平安示范带。

加强铁路护路联防,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破坏铁路设施,妨碍铁路管理秩序就是犯罪。

破坏铁路设施,防碍铁路管理秩序就是犯罪。

加强铁路综合治理,确保千里铁运安全。

千里铁道线,牵连你我他。

加强综合治理,确保铁路安全畅通。

维护铁路富国利民,破坏铁路坑人害己。

路地协作群防群治保障铁路运输畅通。

彻底根除治安隐患,确保铁路行车安全。

铁路通,百业兴,要想富,护铁路。

路在心中,构起安全防线;车行天下,承载美好前程。

加强铁路护路联防,净化沿线治安环境。

保障铁运安全,促进强区建设。

严厉打击盗窃、哄抢铁路运输物资和铁路设施的犯罪活动。

精选护路协议书汇总五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公路管理,切实提高乡村公路运行能力,保障乡村公路完好畅通,按照《县推行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全面推行乡村公路“路长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建立机构、明确责任、保护有力、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的乡村公路“路长制”管理机制,构建“畅、洁、绿、美、安”的乡村公路发展新格局,为镇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为加强全镇乡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组织领导,并结合我镇实际,成立“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一)“路长制”的设置

镇村所有道路由镇长担任总路长,村(居)村社道路路长由各村(居)主任担任。

(二)工作职责

1.总路长职责:负责全镇道路的管理和养护及路域环境治理等工作。镇交管站具体负责镇级道路管理、养护、运营、安全、桥梁巡查等日常工作,明确辖区内镇、村、社道路路长职责,制定工作细则,落实经费。

2.村路长职责:负责本村村社道路管养以及路域环境治理等工作,对所辖村内的桥梁进行日常监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路长制办公室职责: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路长办公会议,听取各村路长和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工作,指导、监督落实到位。负责制订考核细则,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下达交办任务,组织日常巡查,督促各级路长和相关部门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定期通报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对各村路长进行考核并定期公布考核结果。

1.干净。各村根据线路长度落实专职护路员,从事公路管护、保洁工作,及时清理路面障碍物和抛洒物;清除路基、边坡的非植物和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堆积物。(责任单位:各村(居))

2.整洁。加强管辖路段沿线管理,禁止占用公路,禁止向路面排水、排污;制止占路打谷晒粮;制止在护栏、绿化等设施上晾晒;制止擅自设置广告牌、指路牌等非公路标牌,清除遮挡公路标牌视线的障碍物;发现公路水毁、路面破损、设施缺失及时通知路长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居))

3.安全。管控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含桥下、隧道口及隧道上方)建筑物及地面构造物,制止不符合间距要求的建房(距离公路水沟外沿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村组道路不少于5米);开展源头治超,发现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及时举报;发现损坏、污染公路等违法行为及时通知执法部门进行查处。(责任单位:派出所,各村(居))

4.有序。管辖路段两旁的建设工地一律围挡作业,制止公路边摆摊设点,规劝经营户离开公路边沟进行经营;对季节性水果、农副产品的销售,引导经营户在不影响公路安全、畅通和美观的地点集中销售,统一管理。(责任单位:派出所,各村(居))

5.美观。对所有乡道、村道与干线公路接线处两旁绿化、美化加强管理,确保生态良好。(责任单位:各村(居))

(一)宣传发动到位。通过qq、微信、广播、标语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护路爱路氛围,为“路长制”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主动公开信息。在乡道、村社道路显著位置竖立路长公示牌,标明路长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办理群众对道路管理的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办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组织保障到位。高度重视,建立健全人员投入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形成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路长监管体系。

(四)问责考核到位。加强路长制工作的督查督办,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定期对路长制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和通报。我镇将针对不同道路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路长制工作方案要求,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

精选护路协议书汇总六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公路的管理,确保公路整洁,边沟排水畅通,边坡无塌陷、无断裂,保障行车安全、舒适、畅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管护范围

由乙方管理养护的路段为:

1、沥青路从 到 共 公里。

2、沥青路从 到 共 公里。

管护范围为路面、边沟、过路涵管、行道树以及公路交通标志等设施。

二、质量标准

1、保证路面平整,无坑槽,行车舒适。

2、公路边沟排水畅通,路面清洁,无堆物,路肩整洁,无坑槽,路肩75公分宽,无杂草,边坡无塌陷。路基完好,无挖掘,不受侵害,无断裂。

3、砂石路全年平均好路率承包期第一年不低于 90 %,以后好路率增长不低于 %。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四、乙方条件

1、有一定劳动力,并热心公路事业,既能保证集中劳动力出工,又能保证交替出工。

2、乙方必须保管好和爱惜使用甲方提供的养护工具。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运料自己安排。

4、乙方必须遵守公路管理办公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公路养护规范,掌握养护检查评定标准,遵纪守法,文明护路,搞好地方关系,维护农民利益。

五、考核标准

评分为100分制,将乙方年薪总额平分12个月,按月考评分数与年薪相挂钩,85分为合格;低于85分,按所扣分数比例扣减当月年薪。全年考核累计4次不合格,年终再从年薪总额中扣减10%作为处罚;全年考核累计6次不合格的即终止合同;全年累计考核10次以上优秀的,年终按承包费总额20%发给奖金。(具体考核评分标准附后)

六、安全生产

养护施工路段未按要求设置醒目警示、警告标志的,除勒令立即整改外,将扣除经费100元/次,养护作业人员出现一切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七、双方职责

1、甲方提供公路养护工具,。

2、甲方每年对养护人员进行一次技术培训,努力提高一线养护工人的政治素质和养护业务水平。

3、乙方对故意破坏道路及设施的应及时制止并向甲方报告,由甲方处理。

4、甲方对乙方养护的路段每月底进行一次考核打分,分路段,每200米为一测点,进行测评打分、计算考核工资,做到当月考核当月兑现。

八、年薪及付款方式

全年年薪 元(每月 元),按结合月考核标准年底发放。

九、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办公室各一份,签章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护路协议书汇总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路路政管理,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公路路政管理。

    本条例所称路政管理,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部门及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为保护路产,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依法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路产,是指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路政管理领导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公路路产。

    乡级人民政府应当协助交通部门进行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指导村民自治组织进行村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交通部门主管全省公路路政工作。

    省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省路政管理工作,其所属机构具体履行所管路段的路政管理职责。

    州(地、市)和县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的公路管理机构具体履行所管路段的路政管理职责。

    第五条 国土资源、公安、城建、水利、林业、环保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交通部门进行路政管理工作。

    第六条 公路路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不得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

第二章   路产管理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划定公路用地范围,确定权属。公路用地范围的宽度从公路两侧边沟(坡顶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不少于一米。

    交通部门应当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完善公路服务设施,提高公路管理水平。

    第八条 除公路养护维修、改造或者交通管制等需要外,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移动、涂改公路标线或者标志等公路附属设施。

    第九条   兴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以及其他建设工程,需要挖掘公路或者占用、利用公路路产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部门同意,并签订修复、改建或者补偿协议。影响交通安全的,须征得公安机关批准。

    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建设。

    第十条   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敷设、挂设管线或者设置其他设施,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并符合行车和公路附属设施安全要求。

    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广告、招牌及其他非公路标志、标牌,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

    第十一条   提高建筑物与公路路肩边缘之间原地面标高的,须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并负责修建排水设施,保证公路排水畅通。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有偿集资建设的公路,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者依照公路法的规定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公路,在规定期限内可以收取车辆通行费。

    第十三条   设置收费站必须经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准。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应当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   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届满,必须终止收费,拆除收费设施,并向社会公布。

    政府还贷公路在批准的收费期限届满前已经还清贷款、有偿集资款的,必须终止收费。

    有偿转让公路收费权的公路,转让收费权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收费权由出让方收回;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成并经营的收费公路,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该公路由国家无偿收回,由有关交通部门管理。

    第十五条   凡进入收费公路的车辆,必须按规定标准交纳车辆通行费;对无正当理由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责令停驶,待其补交车辆通行费后放行。

    故意堵塞收费站通行车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依法实施拖移。

    故意堵塞其他干线公路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实施拖移。

第三章   路产保护

    第十六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范划定公路标线,设置标志等附属设施,加强养护工作,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十七条   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打场晒粮、晒物、种植作物和放养牲畜;

    (二)倾倒、堆放废弃物、杂物或者其他非公路养护维修施工材料;

    (三)损毁公路排水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排灌水;

    (四)挖沟、挖沙、采矿、取土;

    (五)设置经商摊点、维修、洗车场点以及影响公路畅通的障碍物;

    (六)将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

    (七)其他侵占、破坏公路路产,影响公路畅通及安全的行为。

    第十八条   运输易洒漏、易抛撒、易触及公路路面等物品的车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和损坏公路及其附属设施。

    第十九条   进入公路行驶车辆的轴载质量和车货总长度、宽度、高度,以及车货总质量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要求。超限运输车辆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公路行驶。

    第二十条   运载超限物品的车辆,确需进入公路行驶的,承运人应当依法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承运人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第二十一条   经批准超限运输不可解体物品的车辆进入公路前,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公路、桥梁的承载能力,制定通行方案,并与承运人签订有关协议,保障行驶安全。

    承运人应当承担对途经道路、桥梁等进行必要加固、改建和被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修复的费用。

    第二十二条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交通部门可以在国道、省道干线公路上设置超限运输检测站。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坚持科学检测、超限运输车辆卸货放行的原则,规范检测站的检测行为。公路路政监督检查人员检测超限运输车辆,不得影响其他车辆通行。

    第二十三条   承运人应当按照公路路政监督检查人员的停车示意,主动接受检测,不得强行通过;不接受公路路政监督检查,强行通过的,由公路路政管理人员告知有关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   经检测属于超限运输可分解物品的车辆,承运人应当卸去超限部分的物品。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为承运人提供超限运输卸载物品临时存放场所,或者协助联系分载车辆。卸载物品委托公路管理机构保管的,应当办理委托手续。

    第二十五条   未经批准超限运输蔬菜、畜禽、水产等鲜活农牧产品、油气化学危险品等物品的车辆,不实施卸载。公路路政管理人员应当对超限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现场依法处理后放行,并抄告道路运输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   因交通事故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当事人必须立即停驶,保护现场,并报告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处理。

第四章   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

    第二十七条   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从公路边沟、坡脚护坡道、坡顶截水沟或者隔离栅、界桩外缘起,依照下列规定划定:

  (一)国道不少于二十米;

    (二)省道不少于十五米;

    (三)县道不少于十米;

    (四)乡道不少于五米。

    第二十八条   除公路防护、养护必需外,禁止在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构筑物。建筑控制区内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工程设施,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公路建设以及交通安全畅通的需要,制定计划逐步迁出。迁出确有困难的,可以暂时维持原状,但不得扩建。

    在建筑控制区内敷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划、城建、国土资源等部门在审批临近公路的建设项目、土地征用等事项时,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并注明与公路的控制距离,同时抄告交通部门。

    新建、改建公路专项规划确定后,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不得在建筑控制区内批准修建建筑物、构筑物。

    第三十条   在公路大中型桥梁、渡口周围二百米,小型桥梁、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范围内,禁止采矿、挖沙、取土、爆破、倾倒废弃物以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部门应当加强对公路管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公路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依法处理违法行为。

    省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所属机构路政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   公路路政管理人员执行公务,应当持证上岗、秉公执法、文明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侵占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财产或者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

    (二)利用职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

    (三)违法审批或者违法处罚;

    (四)收费、罚款不开具规定票据;

    (五)其他失职、违法行为。

    第三十三条   在公路两侧进行可能危及行车安全、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安全的危险作业时,作业单位必须事先征得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同意。经批准的有关危险作业应当采取控制和防护措施,避开行车高峰,在限定的时间内进行。

    第三十四条   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对经批准进行危险作业的路段应当实施监控,保证行车安全和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安全。未经批准在公路两侧进行可能危及行车安全、公路及附属设施安全的危险作业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责令责任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第三十五条  公路管理机构、路政管理人员依法实施路政管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阻挠。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处罚。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公路路产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公路路产原状。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部门拆除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擅自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敷设、挂设管线或者设置其他设施的;

    (二)擅自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广告、招牌或者其他非公路标志、标牌的;

    (三)未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提高建筑物与公路路肩边缘之间原地面标高的。

    第三十九条  因交通事故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公路路产损害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条   交通部门、路政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高等级公路、城市道路、专用公路的路政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精选护路协议书汇总八

“四好农村路”是指建好、管好、养好、运营好的农村公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三次做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省、市政府《关于高水平建设“四号农村路”的设施意见》和我县全县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推进会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我镇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提出以下设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东接新衢州、满城大花园”的行动要求,以农村公路主要道路为主、突出特色,着力打造“一路一景”、“一村一品”,坚持把建设“四好农村路”作为转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途径、作为乡村振兴战略重要抓手、作为富民增收的重要体现,按县委县政府的指示精神,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建好、管好、护好、营运好农村公路,打响古镇球川“四好农村路”的特色品牌。

(二)总体目标。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到2020年,在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四好农村路”建设“四个领先”目标。实现我镇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明显优化,对乡村振兴的支撑引领作用明显增强,达到“联城、联乡、联景、联心,更畅通、更安全、更舒适、更美丽、更富民”的目标和到2035年,全面建成具有常山特色的高水平“四好农村路”贡献出球川的力量。

(一)建好。在原有的农村公路建设成果的基础上突出球川特色、坚持规划引领,因地制宜、有序推进。一是对新建的村级路路基按标准达到6.5米、路面务必达到4.5米,双向露肩各一米具有绿化功能。二是对破损的农村公路争取项目、资金逐步进行大中修。三是对不适应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村级公路进行提升。四是对检测出的危病桥的桥梁进行全面改造。在工程建设中切实加强安全质量监管,落实“七公开”制度,打造阳光工程。坚持将农村公路路网完善工程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让农村公路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二)管好。一是健全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全面深化农村公路路长制,认真总结经验,推动路长制工作机制在全镇农村公路管理中得到全面落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镇主要领导担任球川镇总路长,其他领导担任乡级道路的路长;村民委员会主任担任村级公路路长。(路长名单见附件2)把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纳入我镇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形成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力争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各村要制定村规民约,发挥农民主体地位,调动农民群众爱路、护路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加大路域整治力度。结合我镇“四边三化”“一户多宅”等工作,充分发挥农养站作用,杜绝乡村道路边乱栽乱种、乱堆乱放现象。鼓励掩护人员、沿线群众举报涉路(毁路)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破坏路产路权行为,保障公路畅通、人民群众安全出行。

(三)护好。要深化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健全农村公路防灾、抗灾体系,实行专业养护与农民承包现结合的养护机制。

(四)运营好。我镇已经实现每个建制村客运村村通。要加强与交通部门沟通机制,齐抓共管,创新“互联网+农村客运”的营运模式,加快完善农村物流服务网络,着力培育“美丽公路+物联”的新兴业态,实现全镇建制村物流全覆盖。

(一)“四好农村公路”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牵头日常工作的开展,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合理推进“四好农村公路”建设工作。

(二)“四好农村公路”要严格工程建设要求,坚持质量安全第一。 

(三)县已将“四好公路”纳入综合考核,全镇上下要齐心协力,确保镇“四好农村公路”建设顺利开展。

(四)加大“四好农村公路”建设宣传力度,营造“四好农村公路”良好创建氛围,让大家了解“四好农村路”工作的重要性,使全社会都形成爱护公路、依法保护公路的良好氛围。

精选护路协议书汇总九

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维护好铁路的安全畅通意义重大。因此,希望同学们能利用课余时间学习一些铁路安全常识,积极配合铁路部门开展爱车护路防伤的宣传工作,确保铁路安全畅通和人身安全。并请同学们在日常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在铁路上行走、坐卧。因为火车速度快、声音小、惯性大不易停下等特点,在铁路上行走坐卧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给个人和家庭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二、因为电气化铁路电压极高,所以严禁攀爬铁路旁的高压电杆,不用弹弓等击打高压线,不用棍棒或绳索等连接、碰挂接触网导线,避免因高压电触电造成伤亡。

三、爱护列车和铁路设备,不在铁路道心和钢轨上放置杂物,不击打列车和击打铁路信号灯等设备。

四、不爬乘货物列车或到铁路站场股道内玩耍,以免发生以外事故。

五、积极行动起来,为保护铁路运输物资、保护国家财产做出贡献,请同学们积极揭发、举报偷盗铁路运输物资,拆卸铁路器材等破坏铁路的坏人坏事,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倡议人:_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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