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协议书泄露 泄露保密协议内容如何赔偿(5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0 17:27:05 页码:9
协议书泄露 泄露保密协议内容如何赔偿(5篇)
2023-01-10 17:27:05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协议书泄露(精)一

法定地址:

联系方式:

传真号码:

乙方(项目方):

法定地址:

联系方式:

传真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至诚合作,平等互惠"的原则,针对乙方所提交的" " 项目材料,就项目市场前景、规模产能、经济价值、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以及综合评审。根据项目开发价值,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改委等相关部门颁布的法令法规,现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造福社会"的合作精神,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

第一节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3、项目批文号:

4、投资总额: 万元(人民币,下同)

5、融资总额: 万元(人民币,下同)

6、建设周期: 个月

7、规模产能:

8、项目负责人:

第二节 合作程序

9、本协议签订后,乙方需尽快向甲方提供如下材料:

1)发改委立项批文或政府开发授权书;

2)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项目概况、项目筹建情况、团队构建、市场营销、经营模式、投资估算、投资回收期等);

3)融资申请书(建设进度安排、用款计划、还款计划等);

4)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及法人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

5)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6)商业计划书等;

乙方需将以上资料复印件以书面形式邮寄给甲方公司,由甲方作为评审依据,并作档案保存。

10、根据国际投融资惯例,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派出专门人员或同时邀请相关投资商一同到乙方项目建设地核实项目真实性。乙方应尽快安排核实事宜,并以商务函形式书面通知甲方进行实地核实。

11、如经实地核实证明项目真实有效,且当地投资环境、政治环境、交通环境、税收扶持政策等各方面资源环境与项目可行性报告之分析阐述一致,甲方应立即进入融资谈判程序。甲方承诺:一经启动融资,于 天内首笔融资款 % 共计 万元进入乙方账户。

第三节 合作内容

12、甲方以融资款或者委托第三方投资商以资金 万元投入,乙方以土地、厂房、项目未来收益、市场、技术、专利等有形(或无形)资产向甲方或第三方投资商进行抵押,由甲乙双方或者乙方与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投资商共同进行项目开发。

13、甲方融资款或者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投资商投资款共计 万元按比例分批进入乙方公司账户,首笔资金 %共计 万元于本协议签订之后的 日内进入乙方公司账户。余下 %款项,根据乙方提交、甲方和第三方投资商审核通过的用款计划分一次或两次到位,以不影响乙方工程建设进度为前提,每批次前后间隔不超过3个月。

14、甲乙双方或者乙方与第三方投资商共同成立项目合作公司,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公司一切重大问题。公司董事长由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

15、合作公司董事会及其组织机构的组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实施细则》为依据,并参照甲乙双方或乙方和第三方投资商的共同意愿来完成。

16、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不享有合作公司股份,也不参与合作公司经营管理,不承担合作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风险。合作公司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委托开户银行或委派财务总监对投资款流向进行日常监督,乙方必须做到资金专款专用,并定期向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汇报资金使用情况。

17、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享受固定年利率回报,每年按投资款总额 %计算,每年结算一次,每年度12月30日前结清当年利息。到每年度12月底如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未收到乙方展期付息申请书,而乙方又未及时交纳,则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有权按投资款总额每天万分之二向乙方征收滞纳金。

18、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与乙方的合作期为三年,乙方自第一年起向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支付利息。合作期满年后乙方需一次性付清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资金利息,并还清全部本金。如乙方需要继续使用资金,可于三个月前向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提交申请,经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审核认可后,可展期。如合作期满结束,乙方尚不能全额归还本金,甲方或者第三方投资商有权享有合作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并根据所占股份大小有权对企业进行改组、兼并、拍卖、对外租赁、承包经营等。

19、甲方应保证资金来源合法清洁,并能满足项目建设需要。在合作期内,如乙方无违约及其他过失行为,甲方不得随意加收利息或其他费用,并不得提前收回资金。如项目由甲方委托第三方投资商投资,甲方应履行监督责任,尽努力协助乙方规避投资商任意加收利息或其他费用。

20、乙方保证在合作期内做到资金专款专用,如出现非法挤占、挪用等行为,甲方或第三方投资商有权对乙方进行干涉和制止,直至终止合作。

21、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应共同建立相互监督和配合机制,保证合作顺利进行,积极配合对方进行相关信息的反馈与跟踪,及时向对方提供所需要的数据、报告等信息。

第四节 特别约定

为保证合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圆满成功,甲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条款:

22、本协议一经签订,乙方应尽快安排甲方或甲方同时邀请第三方投资商进行实地核实事宜,甲方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标准为实报实销,以后各方费用各自承担。

23、本协议一经签订,乙方须尽快向甲方支付合作保证金 万元。

24、如果甲方以融资款对项目进行直接投资,每年享受 %的固定年利率回报;乙方向甲方支付每年利息和归还本金的方式按本协议第三节《合作内容》中第17款、第18款之约定执行。如果甲方以融资款对项目直接投资,则在首笔融资款进入乙方账户时,甲方将乙方交纳的合作保证金退还乙方。

25、如果甲方委托第三方投资机构对本项目进行投资,在投资款进入乙方账户后甲方不再退还乙方合作保证金,乙方在甲方应得佣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再行补给甲方。

26、如果甲方委托第三方投资机构对本项目进行投资,则甲方有权收取融资服务费(佣金),佣金的收取按投资款到账总额的 2 %计算。在投资款进入乙方账户、乙方可自由支配后,乙方须在一周付清甲方应得佣金。佣金的支付,实行批到批结。

27、甲方承诺:甲方融资款或第三方投资商投资款的首笔 %投资款于 天内进入乙方公司账户。余下 款项,根据乙方提交、甲方或第三方投资商认可的用款计划分一次或两次到位,以不影响乙方工程建设进度为宜。如果是由第三方投资商进行投资,甲方将协助乙方做好与投资商的谈判工作,落实资金到账计划,促进项目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26、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可对项目真实性进行核实,如经核实及终审无误,无不正当理由甲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作,应全力保证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以满足项目建设的要求。如超过 60 天首笔资金尚未到位,甲方应该及时退还乙方 保证金。

27、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作,否则前期向甲方支付的 万元保证金作为对甲方的经济赔偿,甲方不再退给乙方。

第五节 补充条款

28、保密条款

为确保合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圆满成功,甲乙双方自愿遵守并切实履行关于项目保密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1)合作过程中彼此因信息交流而提供的所有以文字、图像、音像、光碟等为载体的文件、资料、数据、情况说明等,以及双方在洽谈、合作过程中的言行,均在保密范围(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双方所有涉及本项目合作的人员,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书内容,以及其他合作洽谈、项目公证合同内容等涉及本项目合作的任何信息。

3)保密期自本协议签订之日始,合作期满止。保密期内如发生违反本协议保密条款规定的行为,导致有关资料披露、资源流失,造成项目合作无法进行,后果由泄x一方负责。

29、信息交流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信息交流应遵循如下原则:

1)一切通知、请求、商务函件、数据材料等,均需以正式公文形式向对方发出,未经加盖印章予以确认的文件资料、以及以口头方式表达的意见,均不能视为正式依据。

2)快递、传真、信函等,一经发出即视为已经传达对方。电子邮件需以电话方式再予确认,方为已经传达对方。

30、合同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经签订,则具有法律效力,但乙方未向甲方支付合作保证金的情形除外。有效期自签订之日生效,至合作期满终止。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各方均不得单方面毁约,否则,由违约一方负责赔偿另一方全部经济损失。

但出现下列情形的除外:

1)发生战争、地震等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作无法进行;

2)国家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作无法进行;

3)因政府、政策等关系,导致经营机制发生重大变化,如一方实行承包、租凭、联营、合营(兼并重组)、分立等;

4)一方发生重大经济、法律纠纷,以及严重亏损等情况,被执法部门强令破产、解散、吊销执照等;

受不抗力及上述其他因素严重影响的一方,在无力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时,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将情况向另一方通报,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补救措施,尽最大努力维护对方合法利益不受损失。在全力减轻或消除对方损失的前提下,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延长、缩短或终止合同履约期。

31、争议解决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发生未及预知的争议,应本着"求同存异,友好协商"的原则磋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第六节 其他

32、本项目投资协议书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在办理项目公证时予以补充。补充条款应以本协议约定条款为依据,一经签订则具有与本协议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3、协议同签于 ,以下无内容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协议书泄露(精)二

最新的婚姻协议书格式

甲方(男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女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双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共识后,本着“三不变”原则,即财产所有权、继承权、亲子关系三个方面婚后保持不变,签署“再婚协议书”

一、再婚后

1、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劳动所得收入及财产归各自所有。

2、双方要互相理解,互相体谅,互相包容,坦诚相待;

3、婚后若发生不可调解的矛盾而无法共同生活,经双方子女调解无效的,双方再婚关系解除。

4、婚前各自储蓄,为婚前财产。婚后,各自婚前的储蓄本金和储蓄利息仍归个人所有。男方子女只继承男方婚前的财产,女方子女只继承女方婚前的财产。

5、双方患病需要治疗时,医疗费主要由农村医疗保险费支付。双方患病需要护理时,第一护理人是老伴,第二护理人是各自的子女。大病费用,甲乙双方是第一承担人,自己的儿女是第二承担人。

6、甲乙双方共同生活五年后,甲方负责乙方棺木。

7、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中间人各持一份。

以上协议自签字时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签字)

中间人: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推荐协议书泄露(精)三

人民调解协议书

纠纷主要事实、争议事项:

1996年,杨女士与范先生登记结婚,二人均系再婚。范先生与前妻育有一子,随其前妻共同生活;杨女士早年丧偶,女儿跟随杨女士的父母共同居住。两人婚后共同居住在通北路上一间仅15平方米的老式里弄内,杨女士并没有外出工作,专心做起了全职主妇,每月要范先生固定给付零用钱。但杨女士并没有安安分分的在家照顾范先生的起居饮食,还染上了赌博的恶习。输了钱就问范先生要,要不到就大吵大闹,不给范先生安宁。

1998年,范先生单位解困分房,夫妇俩便以租赁的形式入住到市光四村的房屋中,当时的调配单上有范先生、杨女士夫妇、范先生的母亲及范先生的儿子。入住后不久,范先生便将自己原先居住的位于通北路上的老式里弄房出租,房租为他所有。20xx年,范先生在得到相关部门的准许后,购置了另一套工农四村的房产,产权登记人系范先生、范先生的前妻和范先生的儿子三人,并没有杨女士的名字,这对再婚夫妻的矛盾就此产生。

杨女士认为范先生此举根本没有把自己当成一家人看待,很是生气,更为范先生经常过分的关心他的前妻而恼火不已。两人还时常为一些家庭琐事喋喋不休,双方言语不和,甚至还动手打架。夫妻感情已出现裂痕。

不巧的是,杨女士的女儿在那时生病需要照顾,不得不暂时回到自己父母那里照顾女儿。范先生亦不能理解杨女士的爱女心切,便乘杨女士离家期间擅自将市光四村房屋的门锁更换,不让杨女士进门。杨女士协同姐姐、女儿一同与范先生理论,甚至还想砸门而入,最后范先生还是念在夫妻之情,将新锁的钥匙给了杨女士。可是,杨女士依然满腔愤怒,终于做出了过激的行为。20xx年4月18日,杨女士乘家中无人,将家中所有的水、电、煤气开关通通打开,自己跑出去。邻居在闻到浓烈的煤气味后拨打“110”报警。经居委及时与范先生联系,打开房门,家中一股煤气味,满地是水,一片狼藉。幸好及时发现,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 二、 三、 杨女士自愿无偿放弃市光四村房屋八分之一的产权和房屋的居住权,离婚后入住通北路房子。 范先生承诺不会让自己的前妻和儿子再去骚扰杨女士,并赔偿杨女士医药费六百元; 杨女士对自己的过激行为向范先生道歉。

履行协议的方式、期限:签订本协议的3日内履行协议约定内容。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和平派出所各执一份。

当事人(签订盖章或按指印): 人民调解员(签字)

当事人(签订盖章或按指印): 记录人(签字)

(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

年月 日

最新的协议书范文(四)

调解卷宗

卷 名: 借贷纠纷 (卞留才、卞留兵)

卷 号:人民调解员:

调解日期:20xx年3月05日

立卷人: 刘姗姗 立卷日期: 20xx年3月21日

保管期限: 伍年

备 注:

卷 内 目 录

人民调解申请书

申请人:

姓名 卞留兵性别 男 民族 汉 年龄 35

职业或职务

单位或住址 盐都新区福裕小区

被申请人:

姓名年龄职业或职务居民 联系方式

单位或住址 盐都新区福裕小区

纠纷简要情况:卞留才与卞留兵两人合伙做生意,当时两人商议好各出资

100000元,开一间小的休闲茶餐厅,在筹资的过程中,卞留才因实力不够,

自己只能拿出50000元,另50000元向徐荣汉暂借,由卞留兵做担保,借款时限为一年。今年初到了要还钱的时候了,徐荣汉拿着借条找到卞留才,但对方托说没钱还,徐荣汉于是找到担保人卞留兵,卞留兵认为这钱是卞留才

欠的,与他无关,因此拒绝还款。两人发生矛盾。

当事人申请事项1、卞留才主动还清欠徐荣汉的50000元。

当事人申请事项2、要求现在就取消该笔50000元借款担保人资格。 当事人申请事项3、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将申请人民调解的相关规定告知我,现自愿

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申请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

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

解委员会主动调解),经当事人同意,调解 卞留兵、卞留才 之间

的纠纷。

纠纷类型: 借贷纠纷

案件来源:①当事人申请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调解

纠纷简要情况:卞留才与卞留兵两人合伙做生意,当时两人商议好各出资

100000元,开一间小的休闲茶餐厅,在筹资的过程中,卞留才因实力不够,

自己只能拿出50000元,另50000元向徐荣汉暂借,由卞留兵做担保,借款时限为一年。今年初到了要还钱的时候了,徐荣汉拿着借条找到卞留才,但对方托说没钱还,徐荣汉于是找到担保人卞留兵,卞留兵认为这钱是卞留才

欠的,与他无关,因此拒绝还款。两人发生矛盾。

当事人(签名)

登记人 (签名)

人民调解委员会

备注:此表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填写

人民调解调查记录

时 间: 20xx年3月06日

地 点:

参加人: 施峰、刘姗姗

被调查人: 卞留兵

记 在接到卞留才的申请后,我们找到了卞留兵询问相关情况,问:卞留兵,你是否因与卞留才合伙做生意拿不全投资款,而向徐荣汉借款50000元?该笔款项的担保人是否为卞留才? 答:是的。问:卞留兵,当时的借款赁条中担保人一项写的是卞留才,是否为卞留才自

愿,当时的情况是什么样的? 答: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我找徐荣汉借款时,他说要找一个担保人,我当时就想到了卞留才,因为他既是我的哥哥,又是生意合伙人。他是个比较适合的人选,再说,当时我找到卞留才请他作为我该笔50000元借款的担保人,他也没有任何疑义,当即是爽快的答应了。问:卞留兵,这张欠条的还款时间就是本月,你目前的偿还能力如何?答:我去年年底刚刚结婚,婚房装了一半还没完工,因此手头上暂时也拿不

出这么多钱来还款,当然我会尽量提前还款的。

调 查 人(签名):

被调查人(签名):

记 录 人(签名):

推荐协议书泄露(精)四

被赡养人姓名

父亲:母亲:

赡养人姓名

长子:次子:三子:四子:

女儿:

为维护被赡养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被赡养人的晚年生活,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

被赡养人于年结婚,婚后生有四子一女(赡养人),现已长大成人。因被赡养人年事已高,无经济来源,体弱多病,需要各位赡养人的赡养。各赡养人具备赡养的能力。经过被赡养人、各赡养人的充分协商,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赡养的基本原则

1、赡养人不分男女都有赡养被赡养人的义务,各赡养人应积极履行对被赡养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照顾被赡养人的特殊需要,使被赡养人能够在身体、心理和智力方面尽可能得到妥善的照顾,幸福的生活。

2、被赡养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各赡养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侵犯。赡养人应尊重被赡养人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隐私,禁止侮辱、诬陷、殴打、虐待和遗弃被赡养人。

3、被赡养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可以给予赡养人一定的帮助,如照顾孙子女、简单家务等,但赡养人不得要求被赡养人承担不愿意或力不能及的劳动。

4、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适合其需要和健康状况的居住环境,提供必要的健康保健,使被赡养人能够自由选择生活方式,并在其熟悉的环境中度过他们所希望的独立生活。

5、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家庭成员应尊重、照顾被赡养人。被赡养人所需的各项赡养费用和物资由赡养人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协商负担。

6、赡养人不得强行将有配偶的被赡养人分开赡养。

7、被赡养人的财产依法由被赡养人自主支配,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赡养人强行索取。

8、赡养人中经济条件较好的,可以对被赡养人适当多增加赡养费,经济条件较差的,在征得被赡养人和其他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减少赡养费。

9、赡养人的配偶、子女应当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积极支持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并经常问候、看望、照顾被赡养人。

第二条:赡养人对被赡养人经济上供养的内容及义务

1、赡养人应保证被赡养人每年春、夏、秋、冬合理添置新外衣、内衣、鞋帽等个人物品(被赡养人同意不购买的除外),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赡养人保证被赡养人的衣服、被褥干净、整洁,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由当期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赡养人负责。

当期赡养人是指赡养人按照本协议轮流赡养、护理、照顾被赡养人,当轮到具体的赡养人时,该赡养人即为当期赡养人。

2、赡养人应妥善安排好被赡养人的膳食结构,保证被赡养人吃饱、吃好,每周保证有肉、鱼、蛋、新鲜蔬菜和水果等。食品的购买、烹饪和餐具的清洗,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由当期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对膳食有特殊要求的,应尽量满足被赡养人的要求。被赡养人单独居住自己负责购买、烹饪的,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在征得被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赡养人可以提供粮食、蔬菜以及柴、米、油、盐等实物。

3、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被赡养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被赡养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如房屋损毁,赡养人应负责及时维修,确保被赡养人的住所不破、不漏,卫生整洁,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

4、赡养人应保证被赡养人为满足日常需要自由出行的权利,所需交通费用由赡养人共同分担。如被赡养人不能自行出行,赡养人应安排时间负责被赡养人出行,所需交通费由当期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需要添置轮椅的,赡养人应及时购买,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当期赡养人应经常陪同被赡养人到户外活动。

5、被赡养人单独居住时所需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零用钱等日常必须费用由各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生活用品、个人用品的更换、维修费用由各赡养人共同承担。

第三条赡养人对被赡养人生活上照料的内容及义务

1、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日常检查、就诊、买药由当期赡养人或同住赡养人负责,就近购买。被赡养人大病需住院治疗的,应就近治疗。

2、被赡养人住院期间由各赡养人轮流护理,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由当期赡养人聘请专人护理。

3、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赡养人自行护理的,每个月轮换一次,由当期赡养人护理。个别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并及时支付所需费用。赡养人之间可以协商由其中一个赡养人护理,其他赡养人应支付相应的补助,补助的数额由赡养人共同协商。

4、全体赡养人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可以聘请专业人员护理,护理人员工资、餐饮费用由全体赡养人共同分担。赡养人也可以在征得被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将被赡养人送到社会兴办的托老所养老,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

第四条赡养人对被赡养人精神上慰藉的内容及义务

1、赡养人在做好物质赡养(衣、食、住、行、医等)的同时,赡养人应尽力满足被赡养人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保证被赡养人生活充实、精神愉快。

2、赡养人与被赡养人不在一起居住的,应当经常问候、看望,并对被赡养人的生活给予妥善安排。当期赡养人或其家庭成员应每天探望一次,本地赡养人应每个月探望被赡养人一次,外地(省内)赡养人每个月探望被赡养人一次、外地(省外)赡养人每个月探望被赡养人一次。

3、被赡养人有权利参加老年学校、老年秧歌队、法律知识、保健知识培训班,有权参加有关组织的秧歌、体操、卡拉ok演唱、文体活动等比赛,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干涉。

4、被赡养人体弱多病行走不便的,赡养人要及时给予医治、照顾和精心看护,在精神上关心被赡养人,不得用粗暴蛮横的语言对待被赡养人,要使被赡养人在精神上感到温暖。

5、赡养人每年要为被赡养人庆祝生日或结婚纪念日,赡养人的家庭成员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尽量参加。宴会费用由全体赡养人共同承担。庆祝期间赡养人尽可能创造轻松、愉悦的气氛,不得谈及伤害、侮辱被赡养人或其他赡养人的话题。

第五条赡养人对被赡养人其他事务的义务

1、赡养人有义务根据被赡养人的意愿代耕、代种、收割被赡养人的责任田、承包田、自留地,收益归被赡养人所有。被赡养人可以对提供劳务的赡养人给予适当补助。

2、赡养人有义务按照被赡养人的要求领取低保金以及其他物品,代为缴纳各种费用,接送物品、邮件。

3、赡养人有义务按照被赡养人的要求管理其他事务,其他赡养人不得干涉。

4、被赡养人参加亲朋好友的婚、丧、嫁、娶等需要随礼的,当期赡养人应负责安排接送,赡养人不得干涉。

第六条赡养的方式、周期

1、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应主动上门赡养,各赡养人每个月轮换一次。

2、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同住的,各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每个月轮换一次,下一顺序的赡养人负责上门接回被赡养人。

3、赡养人聘请专人护理或委托托老所养老的,应事先仔细考察护理人员或托老所的实际情况,事后经常探望,不得事后对被赡养人置之不理。

第七条赡养费及共同承担的费用数额、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每月给付被赡养人赡养费元。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其他赡养人每月支付被赡养人零用钱元。

2、被赡养人居住在托老所的,赡养人按照托老所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自己应当分担的费用,赡养人每月支付被赡养人零用钱元。

3、赡养人可以被赡养人的名义建立养老专用账户,各赡养人通过转账方式将赡养费或共同分担的费用转入专用账户。设立专用帐户、采取转账方式有困难的,或被赡养人要求现金方式支付的,赡养人应以现金支付。赡养人应填好相应凭证,赡养人应对支付赡养费或共同分担的费用承担举证责任。

4、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第1、2项、第十三条中所涉及的赡养费或共同承担的费用,由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有医疗保险的,从医疗保险或医疗保险卡中支取,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或被赡养人无力支付的医疗、护理等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被赡养人同意从存款或其他财产中支取的,在保留丧葬费用的前提下,赡养人可以从中支取,不足部分,赡养人共同承担。

5、赡养协议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调整;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费标准按照当地物价上涨幅度每二年浮动一次,并不低于当期赡养人家庭成员生活标准或当地最低生活标准(以两者高者为标准)。

第八条:被赡养人财产情况及其保护

1、被赡养人现有房产处。

2、被赡养人现有储蓄元。

3、被赡养人每月低保金元。

4、被赡养人其他财产。

5、被赡养人其他收入。

被赡养人不愿公布财产情况的,赡养人不得强行要求被赡养人公布,更不得对被赡养人的财产进行搜查。被赡养人的财产依法由被赡养人自主支配,有权自行决定使用。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赡养人强行索取,更不得侵占、挪用。

第九条被赡养人预定监护人及其权利义务1、被赡养人委托作为本人丧失判断能力之后的监护人。

2、监护人在监护期间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代理被赡养人参加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保护被赡养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了被赡养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赡养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责任,给被赡养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其他赡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消监护人的资格。

3、在被赡养人无行为能力时,如监护人也丧失行为能力的,由其他赡养人共同推选另一位赡养人担任被赡养人的监护人。

第十条其他赡养人对监护人的权利、义务

1、执行监护人依法作出的决定。

2、监护人失职或者滥用监护权时,及时予以警告。

3、监护人侵害被赡养人合法权益时,代表被赡养人的利益进行制止,并代理被赡养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4、监护人丧失行为能力时,选任新的监护人。

第十一条家庭会议

1、家庭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赡养人共同商定,暂定为每年的月日。家庭会议由全体赡养人组成,过半数出席方能举行。家庭会议主持人拟定会议内容,由全体赡养人表决。家庭会议的表决,实行赡养人一人一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占赡养人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以上或被赡养人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2、家庭会议由担任主持人,负责召集、主持家庭会议;主持人不能召集、主持家庭会议时,由半数以上赡养人共同推举一名赡养人召集、主持。召开家庭会议,主持人应当于家庭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赡养人。家庭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家庭会议的赡养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3、家庭会议记录由赡养人或家庭成员记录,记录有困难的,可由亲朋好友或有关单位人员记录。主持人负责保管家庭会议记录,事后应根据赡养人的人数复印,然后交给各赡养人。

4、由家庭会议表决的事项:决定增加赡养费;选举和更换监护人;提请修改赡养协议;起诉不履行赡养协议的赡养人;为被赡养人购买数额在元以上的生活用品、个人用品;被赡养人住院治疗、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病危、死亡需要筹集费用;依法处理被赡养人财产;变更赡养方式;变更给付赡养费时间;被赡养人财产的使用;赡养人、监护人侵害被赡养人财产的;其他重要事项。

5、赡养人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家庭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赡养人在决定文件上签名。

6、赡养人的配偶、子女以及其他亲属、有关单位人员可以参加家庭会议,提出建设性意见,但对赡养事宜没有表决权。

7、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在家庭会议上的发言,一般每次发言不超过十分钟。经家庭会议主持人同意的,可以延长发言时间。发言按照长幼顺序进行,一个人说完之后,另一个人再说;不得抢话、压制别人说话,不得使用侮辱、威胁性的语言,更不得使用暴力。

8、赡养人除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请假的以外,应当出席家庭会议。家庭会议召开过程中,任何赡养人不得中途退出。家庭会议作出的决定对缺席的赡养人或中途退出的赡养人有约束力,缺席的或中途退出的赡养人应当执行。

9、表决由全体赡养人过半数通过,半数或未过半数的由被赡养人决定。表决结果当场宣布。通过的表决结果不得损害被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合法的表决结果赡养人应共同执行。

10、家庭会议表决后,需要签订补充协议的,各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被赡养人财产的使用

1、赡养人在下列情况可以使用被赡养人的财产:为被赡养人购买数额在元以上的生活用品、个人用品;被赡养人住院治疗;被赡养人病危;被赡养人死亡;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被赡养人需要聘请专业人员护理;被赡养人决定使用自己的财产;其他重要事项。

2、赡养人在使用上述财产时,应征得被赡养人的同意,但被赡养人因病不能意思表示或不能正确意思表示的,经家庭会议决定可以不征得被赡养人的同意。赡养人使用财产时,应遵循为了被赡养人的利益,合理使用被赡养人的财产,不得铺张浪费,不得侵占、挪用。

3、经办事务的赡养人对使用被赡养人财产数额做好记录,开具发票或收据,交被赡养人签收,在家庭会议上汇报,由家庭会议进行确认。其他赡养人可以查阅、质询花费情况,经办事务的赡养人应予以说明。

4、对私自动用被赡养人财产的,被赡养人或赡养人推选的代表可以要求返还,拒不返还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三条属于全体赡养人共同分摊的费用

1、被赡养人的衣、食、住、行、医疗等费用。

2、被赡养人单独生活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维修费等生活费用。

3、被赡养人生日或纪念日宴会费用。

5、丧葬费用等被赡养人花费的其他需要共同分摊的费用。

第十四条被赡养人的丧葬费用分担和遗产继承

1、被赡养人去世后,赡养人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丧事,丧葬费用从被赡养人的遗产中支取,不足部分由赡养人共同承担。

2、被赡养人去世后,被赡养人的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被赡养人的个人物品、金银首饰等遗产可以由赡养人通过竞价的方式获得,所得款项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

第十五条协议变更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1、变更本协议应取得被赡养人、赡养人全部同意后方可变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协议出现纠纷的,赡养人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当地社区、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调解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由被赡养人、赡养人向被赡养人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3、赡养人在协商、调解的过程中,各赡养人应本着实事求是、求同存异、最有利于维护被赡养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妥善处理好争议事宜。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赡养人不履行给付赡养费、共同分担费用的,除了支付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外,还应按照应当缴纳的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数额的每日1%支付违约金。因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赡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用由违约的赡养人承担。

4、赡养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不分。

5、部分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义务,其他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由不尽赡养义务赡养人的下一顺序赡养人继续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赡养人不得以此作为自己不履行义务的理由。

第十七条赡养人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形

1、赡养人无行为能力。2、赡养人部分丧失行为能力,且没有经济收入。

3、赡养人无经济收入,不能独立生活。

4、被赡养人对赡养人或其家庭成员有严重犯罪行为。

第十八条附则

1、赡养人对本协议的内容完全理解和认同,并同意替代此前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其他赡养人、被赡养人书面同意,任何赡养人不得随意更改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任何更改均需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本协议生效后,赡养人必须切实遵守,赡养关系不存在时自然终止。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签署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达成补充协议的参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行。

3、各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所有赡养人、被赡养人,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4、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意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5、已尽赡养义务的赡养人可以向未尽赡养义务的人追偿其应分担的赡养费和其他应当共同分担的费用。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6、本协议可经律师见证或公证,未见证或公证的,不影响本协议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赡养人共同委托村民委会监督执行。

7、本协议共7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赡养人、被赡养人、协议履行监督人、村民委会各执一份。

被赡养人

父亲:母亲:

赡养人协助赡养人

长子:配偶:

次子:配偶:

三子:配偶:

四子:配偶:合同范本

女儿:配偶:

见证人

孙子:孙女:

孙子:孙女:

协议履行监督人:

被赡养人监护人:

见证律师:

协议签订时间:

协议签订地点:xx县xx镇xx村

xx年x月x日

推荐协议书泄露(精)五

甲方(用工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职员,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性别:□男 □女 户口性质:□非农业 □农业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email: 紧急状态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为了保护甲方和乙方在实际工作岗位中的合法权益,调动发挥乙方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从事劳务工作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岗位 1、甲方聘用乙方在 岗位从事工作。 乙方的录用条件如下(该岗位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考核标准详见甲方的规章制度或另附协议)。

2、乙方应认真履行双方约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3、聘用期间,甲方可因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并通知乙方的调整薪金标准,乙方应予以服从。

第二条 岗位变更

1、乙方在首次与甲方签订上岗协议,存在试用期的,在试用期内甲方可就乙方的工作情况表现,通知乙方后即可进行岗位调整。

2、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兴趣、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的,原则上应协商一致,但以下情况除外:

(1)甲方因经营服务需要,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及工艺规程、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调动乙方工作岗位时,乙方应予接受;

(2)甲方因经营服务需要,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

(3)乙方因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生产服务、工作质量、产量等指标,不能胜任工作的。

(4)工作岗位调整时间从乙方按规定做完工作交接之日起算。薪酬调整从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的下个自然月起算。

3、岗位发生变更,双方协商同意变更的,上岗协议应同时进行调整,并办理变更协议手续。

第三条 聘用期限

1、本合同聘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试用期)。

2、聘用期满,本协议即行终止。双方如有意续签的,由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本协议;聘用期如需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乙方应先与甲方另行签订或修订《劳动合同》,否则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聘期无效,本协议到达《劳动合同》终止期限时即行终止。

3、《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本岗位协议同时随之终止。

4、《劳动合同》发生续订,不影响本协议履行的,本协议继续履行。

5、《劳动合同》发生变更,影响本协议履行的,须重新签订协议。

6、甲方可以依据其生产经营情况及乙方在聘用期内的业绩、表现等综合考评,在聘用期满后重新签订本上岗协议。

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提供详尽的职责说明便于乙方执行遵循;

(2)甲方对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培训与指导;

(3)甲方对乙方从事的岗位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与劳动保护;

(4)甲方对乙方从事的岗位工作负责日常教育、管理、考核和岗位调整;

(5)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岗位工作与考核情况,负责向乙方支付工资报酬。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按照劳动合同及上岗协议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2)乙方协议终止,岗位变动,应主动配合工作交接。

第五条 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

1、 根据甲方和乙方签署的《劳动合同》,乙方在受聘期间,根据工作责任和任务,每月 日前享受下列基本薪酬:

(1)试用期内乙方每月税前/税后基本薪酬为 元人民币(包括法定险种个人缴 费部分);

(2)试用期满后乙方每月税前/税后基本薪酬为 元人民币(包括法定险种个人缴费部分)。

(3)乙方的加班加点工资、事假扣除标准、带薪假期工资标准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或薪资协议书)。

(4)乙方的绩效工资、奖金、法定福利外的其他福利待遇和工资调整机制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经考核确定。

2、根据乙方和甲方签署的《劳动合同》,乙方在受聘期间,由甲方按照国家和市劳动局有关规定,依法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险、生育保险及失业保险;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或由个人申请放弃社保协议书,领取公司社保补贴)。

第六条 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甲方根据国家和市有关部门规定,为乙方提供保障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条件和环境。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将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以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同时,乙方有义务在劳动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有章不循、违规操作、违章指挥、强行危险作业或强令冒险作业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 工作纪律、保密要求等

1、 聘用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岗位操作规则。

2、 聘用期间,乙方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以及规章制度中列入甲方商业秘密的内乙方掌握甲方的科技秘密的,乙方欲解除本协议时,应提前 个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间,甲方可以安排乙方转岗脱密。

4、 乙方离开甲方后,应继续承担保密义务,不得非法使用甲方的技术成果和资料,不得侵

3、 乙方违反保密义务时,乙方有权对其追究法律责任,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4、 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与乙方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第八条 过失性解除协议的情形

乙方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解聘乙方:

1、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聘用要求的;

2、 严重违反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

3、 乙方连续旷工超过3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

4、 乙方出差或因私出境逾期10天(含)以上不归的;

5、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使甲方利益一次直接损失超过1500元或年度累计超过5000元的;

6、 工作失职、营私舞弊,有回扣及其他不当得利行为的;

7、 私拿甲方、客户、第三方财物,且没有正当理由的;

第九条 非过失性解除协议的情形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岗位聘用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岗位聘用协议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岗位聘用协议达成一致意见的;

4、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第十条 乙方解除协议的情形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 乙方在试用期内;

2、 乙方能够证实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3、 乙方能够证实由于甲方的原因而未获得劳动报酬或甲方未提供协议所约定的劳动条件的;

4、 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申请,并获得甲方批准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

1、 协议约定聘期期满的;

2、 甲方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3、 乙方退休、死亡、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的。

4、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第十三条 解除协议不当的赔偿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十条第4项的规定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申请,除了赔偿其一个月的工资给甲方以取代提前通知期外,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乙方如为甲方出资招用或接收甲方出资研修、培训、分房或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可在另行签订的单项协议中约定服务期和相应的违反服务期的违约金。

3、 本协议内容如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更而与之不一致的,均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4、 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6、 乙方确认下列地址和电话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或联系方式,如以下信息发生变化,乙方应在发生变更后的5日内告知甲方;没有及时告知或因乙方处于联系障碍状态而不能联系的,乙方委托本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

第十五条 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劳务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劳务/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