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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检察活动方案范文简短 民事检察宣传手册(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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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检察活动方案范文简短 民事检察宣传手册(8篇)
2023-01-10 18:38:21    小编:ZTFB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如何写民事检察活动方案范文简短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_________________

为甲、乙、丙三方之间的纠纷,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决定予以和解,且由甲、乙双方共同向本案的二审法院提出撤诉申请。为此,特订立以下的和解协议,以作为各方日后在此问题上的行为准则。

一、关于_________________路房(本市_________________房屋)。

(1)乙方一次性地向甲方支付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万元的因转让_________________路房,而取得的属于甲方的房屋转让款。

(2)甲方在收取房屋转让款后,应当向乙方出具有效的收款收据,以利于双方核查。

二、关于_________________房(本市_________________房屋)。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_________________房的权利人为_________________方,_________________方对_________________房,既无产权,也无使用权。

(2)甲方承诺:在自订立本协议之日起的适当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甲方迁出_________________房,且同时搬走一切属于甲方所有的物品,结清一切应当由甲方支付的费用(例如,水、电、煤、物业管理等费用)。

(3)在甲方迁出_________________房后,由甲方向乙方交付_________________房。在甲方交付_________________房时,甲、乙双方应当签署《房屋交接书》。甲、乙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的前提条件是:甲方已经全面履行本条第二项约定的义务。甲方未全面履行义务的,乙方有权拒绝接收_________________房。

三、关于_________________路房(本市_________________房屋)。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_________________路房的权利人为乙方,甲方对_________________路房,既无产权,也无使用权。不管乙方如何处分_________________路房,甲方均无权提出异议。

(2)甲方承诺,在自订立本协议之日起的适当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甲方应当把自己的登记在j路房的户口从_________________路房迁出。

四、对本案的诉讼的处理。

(1)本案是指:____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____)一(民)初字第_________________号案件及其因双方上诉而产生的二审案件。

(2)在订立本协议之时,甲、乙双方共同向本案的二审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3)撤诉后,本案的一审判决虽然依法生效,但甲、乙双方为此共同承诺:

在本案的一审判决生效时,甲、乙双方同时放弃本案生效判决所确定的属于自己一方的民事权利,并同时放弃就本案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的诉讼权利,自订立本协议之日起,任何一方都不得就本案的一审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

(4)本案一、二审的诉讼费用由双方各半承担。

五、关于丙方的承诺。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人承诺,在甲、乙双方撤诉后,本案的一审判决生效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人,同时放弃本案生效判决所确定的属于自己一方的民事权利,并同时放弃就本案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的诉讼权利,自订立本协议之日起,任何一方都不得就本案的一审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

六、争议的解决。

甲、乙、丙三方若因本协议而发生争议的,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由合同签订地(长宁区)人民法院管辖。

七、其他。

(1)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7份,甲、乙、丙三方每人各执一份,二审法院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并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并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并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何写民事检察活动方案范文简短二

上诉人(一审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号。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上诉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作出的(x3)×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区人民法院(x3)×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驳回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2.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

一、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应依法予以撤销。

第一、一审法院没有查清《借据》是否已实际履行,借贷关系是否生效,而认定上诉人尚欠被上诉人借款,与事实不符,显然错误。

x0年12月30日,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借据》后,被上诉人一直没有履行放款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之规定,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应当以被上诉人实际提供借款金额之日起,双方的借款行为才生效。本案中,上诉人与被上诉人间虽签有《借据》,但因被上诉人没有实际提供借款原因,双方借贷关系根本没有生效。一审法院对如此重要且显而易见的事实,不予审查,却径直作出判决,显然不考虑客观事实,是错误的。

第二、本案被上诉人向一审法院提交的a4、a5证据,与本案没有关系,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该组证据是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另外签订《投资协议》所对应的股票账户,是另一个法律关系,与本案《借据》无关,不应将两个没有关系的事实牵连在一起。另被上诉人诉称上诉人是借用其款项用于购买股票投资,可证据a5股票客户汇总对账单上显示的金额(股票等值金额)与借据金额差异较大,并且其中××股票客户汇总对账单被上诉人已另案起诉。因此,显然该证据与本案无关,不应作为定案依据。

第三、一审法院判决书第6页倒数第3-7行关于“委托理财关系”的表述令人费解。如果是笔误,则应及时修正,以维护法律文书的严肃性。

二、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本案因被上诉人没有实际履行款项出借义务,上诉人与被上诉人间的借款关系不生效,一审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予以确认,显然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为了依法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请二审法院查明事实,依法主持正义,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签字并盖手印):

年 月 日

如何写民事检察活动方案范文简短三

上诉人:______________,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上诉人因不服_______人民法院(20__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请求改判被上诉人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并支付从办理离婚手续至今的抚养费9000元、保姆费9000元、医疗费988.2元。

2、由被上诉人承担一、二审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一、

二、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如何写民事检察活动方案范文简短四

答辩人:xxx

被答辩人:xxx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答辩如下:

一、被答辩人对本案事实陈述存在诸多夸大、不实之处。

1、被答辩人诉称其在路行走,“不幸给被告驾驶的小车(车牌号xxx)撞倒”实际情况仅是当时答辩人正在路边一喵志停车线前倒车,被答辩人突然由后面走过来,以至和答辩人的车发生擦挂,导致被答辩人左膝缺伤,答辩人见挂倒了被答辩人,立即将她往附件给及时清洗,包扎了伤口,当时,因见被答辩人伤口不大,情况并不严重就开车送她回家休息。其后,答辩人外出办事时接到被答辩人家人电话,告知她在市第人民医院诊治的消息后,立即赶到医院,为被答辩人付清了全部治疗款项,共计人民币余元,并一再向被答辩人及其家属赔礼道歉,希望能与被答辩人协商妥善解决此事。

2、被答辩人诉称“此后,原告还几次到第二人民医院进行复查,共花去医疗费人民币元,路费人民币元”。答辩人不理解的是元的医疗费能在医院治疗几次?而被答辩人住在,从路到市第人民医院何需路费元?

二、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费人民币xx元于法无据,依法应予以驳回。

答辩人虽然在停车时不慎将被答辩人挂伤,但答辩人主观上并无故意,随后又及时将被答辩人送往医院治疗,并一再赔礼道歉,态度诚恳,因而也并不可能造成被答辩人精神上的痛苦和损害;同时,被答辩人的伤情也并不严重,并不构成伤残或轻微伤的伤害结果,对被答辩人将来的生活、学习、工作均不会造成任何不良影响。鉴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规定,被申请人诉请申请人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费人民币10000元的要求于法无据,依法应予以驳回。

鉴于上述事实和理由,答辩人的侵权行为并未造成被答辩人的精神损害,因而被答辩人诉请精神损害赔偿缺乏法律依据,依法应予以驳回;而被答辩人的其余诉讼请示也存在诸多夸大、不实之处,敬望贵院秉公判决本案,以维护我国法律的尊严和答辩人的合法权利。

此呈

xx市人民法院

xxx

20xx年x月x日

如何写民事检察活动方案范文简短五

原告: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将原告的林地归还给原告;

2、请求判令被告赔偿侵占原告林地给原告造成的损失_____________。

3、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特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决。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如何写民事检察活动方案范文简短六

原告:_____________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室。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被告:_________________,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_________元,违约金_________元;

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同被告签订《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包被告发包的_____________项目,合同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双方约定合同生效后由被告分四次向原告支付,具体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签订合同当日支付_________万元;本项目二楼、三楼地下室及一楼后包房完工支付_________万元;项目整体完工后三个月至一百天内支付_________万元,并约定如在一百天后支付每延期一天被告应按照_________元/天的标准向原告支付滞纳金(违约金);工程验收_________个月后_________天内支付剩余_________万元。合同签订后,原告如约履行了合同义务,而被告却在支付第一笔合同价款和第二笔价款的一半(即_________万元)后以种种理由推拖支付剩余款项。由此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之规定诉至贵院,请依法判决,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如何写民事检察活动方案范文简短七

答辩人:李,男,汉族,1x年x月x日出生,太原市迎泽区地税局工作,住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南路西二巷15号3单元x号。

答辩人就上诉人刘刚提出返还原物纠纷上诉一案,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 、本案属于公民合法享有所有权的房屋被他人非法侵占后引起的返还原物的侵权纠纷案件,并非单位内部分房纠纷,应属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一审法院对于上诉人非法侵占诉争房屋的事实认定清楚。

首先,本案诉争房屋系答辩人于1xx3年12月30日向原所在单位太原市南城区财政局(现更名为太原市迎泽区财政局)在预交了购房款后取得的房产。太原市房地产管理局于1xx5年1月11日核发的并房权字第010012x号的《太原市房产所有权证》载明诉争房产即老军营西区2x号楼1单元3层x号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答辩人李,x0年2月,本着原售房单位同意,购房人自愿的原则,由原售房单位迎泽区财政局向太原市房地产管理局申报,在答辩人向售房单位一次性补交房价款及利息后,太原市房地产管理局为原告李换发了晋房权证并字第fx0001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确认了答辩人为诉争房产100%单独所有权人。1xx5年3月左右,上诉人刘刚在未经任何人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将诉争房屋门锁撬开并居住至今。上述事实已经在一审法庭审理中查明。而上诉人辩称1xx3年单位分房时,区财政局将答辩人居住的位于桃园南路西二巷15号3单元x号旧房分配给了上诉人,由于在三个月的腾房期答辩人没有腾,后经单位同意,上诉人才住进了原本分配给答辩人的位于老军营西区2x号楼1单元3层x号的新房,并一直居住至今。对于上述事实,无论是上诉人在起诉房地产管理局撤销答辩人诉争房屋产权证的行政诉讼中还是在原一审民事诉讼中,上诉人始终没有向法庭提交据以支持其主张的任何证据。相反,在上述行政诉讼中第三人迎泽区财政局当庭否认曾授权或同意上诉人入住诉争房产;在原一审法庭调查中上诉人在独任审判员的询问下,当庭陈述,是在没有任何人授权的情况下,擅自撬开诉争房屋门锁,堂而皇之一直非法侵占入住至今。由此可知,上诉人不顾原单位未经授权且已将诉争房屋所有权登记在答辩人名下的事实,肆意侵占他人合法房产,属于典型的民事侵权行为。因此而引发的民事纠纷应属人民法院案件的受理范围。

二、答辩人名下只有诉争房屋房产证上登记的唯一一套房产,上诉人凭空捏造所谓答辩人与前妻骗取其他公房以及用非正常手段办理诉争房屋所有权的事实纯属乌有,也与本案审理没有任何关系,答辩人不再赘述。

三、本案不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一审法院审理案件适用法律正确。

答辩人认为,上诉人没有正确理解最高人民法院"法发(1xx2)3x号《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第3条的精神实质。对单位内部的房地产纠纷,应分类对待,具体案情具体分析。如果认为只要是单位内部房地产纠纷法院一概不予受理,机械地适用"法发(1xx2)3x号解释",实属断章取义。

第一、所谓单位内部分房纠纷是指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而引起的占房、腾房等房地产纠纷。该定义中的“纠纷双方当事人”指的是分房单位和本单位的职工,两者的主体地位不是平等的。单位内部分房纠纷主要发生在单位对职工进行分房时,出现的单位因建房需拆除职工居住的单位自管房屋,但职工不同意拆除而引起的占房纠纷,因单位分房,职工对单位的分房方案(包括职工对所分配房屋位置、面积、楼层等)不服而引起的占房、腾房纠纷等。单位行使行政管理权的过程中,职工对住房并不享有权利,职工在分房中所享有的权益是依据政策而享有的住房福利。

本案中所涉及的纠纷实际上与单位内部分房纠纷大相径庭,存在本质区别。首先,纠纷双方当事人并非迎泽区财政局与其职工,而是在同单位的两个普通职工。其次,纠纷也没有发生在迎泽区财政局对职工进行分房时,而是在房屋已经分配之后,单位行使行政管理权的行为已经结束,答辩人已取得诉争房产的房屋所有权,拥有对该房屋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在本案中,迎泽区财政局不属于纠纷双方当事人的任一方,只是本案的利害关系人。

第二、本案中上诉人与答辩人之间的房屋纠纷应为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侵权纠纷,属于法院主管和受理的范围。判断一起纠纷是否属于民事诉讼范围,主要有两个标准,一看纠纷的双方当事人是否属于平等主体,其次看纠纷的实质内容是否因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发生的民事权益纠纷。本案中,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应为答辩人李与上诉人刘刚,二人属于平等的民事主体;本案争议标的是诉争房屋的所有权,其纠纷实质内容是因财产关系发生的民事权益纠纷。《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对"法发(1xx2)第3x号解释"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立法精神和基本原则予以正确理解和适用。根据以上原则和标准,答辩人认为,法院受理本案合乎法律的宗旨。

另外,为解决单位内部房产纠纷案件的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统一裁判尺度,维护司法权威,x年3月25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讨论通过的《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专题研讨会会议纪要》明确了关于审理单位内部房产纠纷案件的处理意见。对于受理单位内部房产纠纷案件要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 2、权属明晰;3、诉讼标的属于明显的财产权纠纷。从上述条件来看,首先答辩人具备《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原告适格;被告明确;诉讼请求具体。其次,答辩人持有诉争产的房屋所有权证,享有该房屋的100%所有权,已属权属明晰。最后,本诉的诉讼标的是答辩人作为房屋所有权人要求上诉人返还房屋原物的物权纠纷,明显属于财产权纠纷。因此原告的起诉,完全符合人民法院的受理条件。

答辩人认为,《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专题研讨会会议纪要》是对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真正回归,明确了单位分配给职工的房屋被其他职工抢占的侵权案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该纪要对于司法实践中有效区分单位分房纠纷与占房侵权纠纷提供了现实依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由关部门久拖不决的单位分房引发的侵权案件,不仅可以定纷止争;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也有着积极而现实的意义。

综上,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采信证据正确,但是上诉人置事实和法律于不顾,企图永久占有答辩人的物权。在国家大力倡导保护私人财产权利的今天,答辩人相信正义一定能伸张,违法一定会受到制裁。为此,请求二审法院明镜高悬,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答辩人:李

二○xx年三月二十日

如何写民事检察活动方案范文简短八

答辩人:

答辩人就上诉人_______提出返还原物纠纷上诉一案,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本案属于公民合法享有所有权的房屋被他人非法侵占后引起的返还原物的侵权纠纷案件,并非单位内部分房纠纷,应属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一审法院对于上诉人非法侵占诉争房屋的事实认定清楚。

二、答辩人名下只有诉争房屋房产证上登记的唯一套房产,上诉人凭空捏造所谓答辩人与前妻骗取其他公房以及用非正常手段办理诉争房屋所有权的事实纯属乌有,也与本案审理没有任何关系,答辩人不再赘述。

三、本案不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一审法院审理案件适用法律正确。

综上,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采信证据正确,但是上诉人置事实和法律于不顾,企图永久占有答辩人的物权。在国家大力倡导保护私人财产权利的今天,答辩人相信正义一定能伸张,违法一定会受到制裁。为此,请求二审法院明镜高悬,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人民法院

答辩人:xx

xxxx年xx月xx日

附:

答辩书副本x份;

证据材料x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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