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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一卡两车申请书(七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0 19:51:59 页码:8
精选一卡两车申请书(七篇)
2023-01-10 19:51:59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一卡两车申请书一

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为全院广大师生服务的宗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地提高自己理论素养、学习能力和工作本领。深入实际及时解决问题,切实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保证校园一卡通系统及智能控电系统的正常进行。

做好日常工作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主动处理。做好机房服务器设备、ups续航能力检查,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定期做好所有业务数据的冷备份,确保在遭遇毁灭性灾难时能安全的恢复所有数据。做好校园卡业务报表的核对与报送,并协助财务处做好校内消费资金的结算工作。处理每年新生和毕业生数据,处理制卡和回收卡任务,对增减商户账户处理。负责对校园卡操作员做技术指导。日常检查终端设备联脱机情况,处理日常发生的问题,对一般的终端设备、网络进行维护。对一卡通专网网络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对各终端设备进行维修、更换。对各类易耗设备及耗材的检查和采购计划申报。做好学生宿舍月补电量发放、以及节假日开关电调整等工作。对学生宿舍智能控电设备进行检查、维修、更换等工作。随时解决系统运行中的技术问题。

。一卡通系统和智能控电系统发生故障时间不确定,很多情况下,都是非上班时间,只要发生重大故障,从不计较,第一时候赶到现场,处理问题。情况最为严重的一次是发生在20xx年9月7日晚至8日凌晨,强雨天气导致9#、11#、12#、19#、21#学生公寓停电和学生餐厅的大部分通信芯片遭到损坏。为了了保障学生宿舍用电正常、就餐秩序稳定,保障校园的和谐问题,我不顾大雨雷电,接到电话通知后,立即赶到学校,全力抢修保障电力的正常供应,紧接着维修一卡通消费系统,保证第二天消费系统正常没有运行。

首先,在对一卡通系统管理过程中,针对使用情况,向厂家提出新的开发升级要求,20xx-20xx年间,校园卡账户存在长短款金额7万多元,我向厂家提示系统自动对账功能,每天晚上12:00对系统前一天圈存数据进行对比,做到一卡通圈存数

据与银行反馈过来的对账单金额进行一致,每天只要检查是否有对账记录,确保一天一对帐,从而使银行与校园卡存在长短款现象解决。其次,厂家提出24小时自助购电服务、自助流水查询等功能。因我们工作时间固定,学生卡丢失的时候,需要挂失不在我们上班时间,我向厂家提示24小时自助挂失功能,这样在我们不上班的时候,学生也可以对校园卡进行挂失。在这几年中起草了《圈存机订货协议》、《建设银行圈存系统开发协议》、《**学院智能控电系统整改合同书》、《**学院5、6、7、8号楼智能控电系统改造合同》、《**学院校园一卡通系统服务合同》等文件,以及独立完成多项工程项目。还制定了一卡通系统应急预案、智能控电系统应急预案、一卡通管理员岗位职责、操作员岗位职责等规章制度,在实际运行当中,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本人始终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来开展学术研究,并结合本职工作在20xx年,在《品牌》杂志上发表论文《校园“一卡通”系统在高校管理中的应用》。

。总而言之,工作这几年来,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和工作上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注意多向有经验的同事虚心请教,运用灵活多样的方法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真正将理论与实践有效结合起来,并认真总结经验,加倍努力,克服不足,勤奋工作。

精选一卡两车申请书二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等13个厅(局)印发的《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云财农〔2022〕31号)和《隆阳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芒宽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以下简称“专项治理”)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要求,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聚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通过专项治理,加快打通惠民惠农政策直接入户、直达群众的堵点、卡点,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便利群众、防治腐败,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1.全面覆盖,以查促改。在全乡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情况全覆盖清查摸底,清查主体在乡,延伸到村(社区)开展归口管理补贴资金专项治理工作,收集相关存在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边查边改,以查促改。

2.统一部署,分步实施。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国务院扶贫办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办〔2020〕37号)、《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云财农〔2022〕31号)和《隆阳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专项治理工作由财政所牵头,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民政办、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所、退役军人服务站、计生办、村规办、国土所、乡村振兴办、林业站、教育专干、安监站在上级对口行业部门的指导下,统一部署,分步分部门实施。在清查摸底的基础上,针对不同问题制定措施进行整改;根据问题产生的原因,结合部门职责,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机制。

3.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建立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财政所牵头组织,乡级相关部门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分口开展具体治理工作,加强协作配合,最终形成专项治理报告,并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三)治理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摸清“钱从哪来”“发到哪去”“发了多少”,整治“政出多门”“卡出多行”“人卡分离”等管理问题,查处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针对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及时整改,并完善治理规范措施,实现“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一个农民一张卡”,形成大监督格局,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受益群众身上。

二、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清查范围及内容

1.清查范围: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中央、省、市、区各级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发放和管理情况。

2.清查内容:对各级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政策、主管部门、项目资金、发放金额、发放方式和发放银行等内容进行全面清查摸底,查清现状,找准问题,推进整改。

(二)重点整治问题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重点清查、纠正和规范以下问题:

1.部门协调不够,实现“一卡通”、“一卡统”还有差距的问题。

(1)统计标准、口径缺乏规范认定,部门之间提供的数据不一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的发放方式、发放周期、项目入卡范围各不相同,统计口径不一,同一项目上级项目主管部门反馈与芒宽乡负责部门提供的发放金额不同,上级项目主管部门反馈与芒宽乡负责部门提供的项目数不同等问题。

(2)政出多门,“一人多卡”“一户多卡”问题。补贴项目主管部门要求不同,各主管部门要求补助对象提供符合部门要求的银行卡,甚至同一部门不同类型补助资金要求不同银行卡等问题;各金融机构系统业务改革淘汰旧惠农补贴存折本后,统一外观标识的惠农“一卡通”银行卡发行量过低,以普通银行卡替代,导致“一户多卡”等情况出现等问题。

(3)补贴资金发放零散,政策执行效果不佳。各业务主管部门发放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零碎分散,各类补贴发放各行其是,同一项目发放周期不一,该直发的又进行“二次分配”等问题。

(4)现有“一卡通”管理系统覆盖补贴项目不全,资金动态监测效果不佳。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代发银行尚未统一通过“一卡通”管理,仍由各相关部门自行选择银行发放,代理银行过多过滥,上级部门无法在线查询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和实施有效监管等问题。

2.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日常监管不够,实现按时按标准、准确到人到户有差距的问题。

(1)“重资金发放、轻事中事后监管”问题。职能部门惠农财政补贴“一拨了之”,在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检查、事后专项核查上的审核监管职责弱化;在申报、审核、发放过程中,乡级主管部门对村组(社区)汇总上报的数据停留于形式上的审核,实质性审核主要依托于村组(社区),对资金兑付的合理性、风险性难以把控,以编造虚假花名册、伪造资格条件、虚增名目等方式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在资金发放后,乡级主管部门对资金兑付情况掌握不清,没有建立资金使用动态台账,未发放的资金没有按规定存放,对资金使用情况疏于日常监管等问题。

(2)补贴资金的管理部门多,各部门间配合不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来源渠道多,条条管理、政出多门,自成体系的局面造成信息透明度不高、监督成本加大、监督效果不佳。

(3)部门信息沟通共享机制不够健全。惠民惠农资金涉及部门多、行业跨度大,各部门数据缺乏共享机制,信息壁垒下各部门反复采集。既增加工作量,也容易出现信息错漏、补贴资金错发、漏发、滞留发等问题。

3.补贴对象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保障不到位的问题。

(1)惠民惠农政策宣传引导力度不够。职能部门政策宣传方式单一,政策未能有效宣传到村、到组、到户,使得群众对国家出台的各项惠农政策、补贴标准一知半解、“稀里糊涂拿钱”,资金发放不及时、不足额,应享受政策未享受、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应退出未退出、不该享受的违规享受等。

(2)补贴信息公示公告程序不规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公示渠道窄、途径少、方式单一,且乡、村委会没有严格按照事前、事中、事后的要求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进行公示,导致群众知晓率低、群众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得不到保障。

(3)利用政策宣传“先机”,故意隐瞒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侵占群众利益。村组干部对政策宣传解释敷衍了事,甚至利用掌握的政策及群众信息的“先机”来蚕食群众利益,导致补助资金不能真正惠及群众。

4.乡镇管理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源头信息收集不细致,基础数据填报不全面。乡、村组在数据收集、核对审核、政策执行等业务工作上有漏洞,导致农户信息不全面、不准确等问题。

(2)基础信息动态更新管理不够,审核把关不严。乡、村组干部工作作风不实,对基础信息维护及动态更新不及时,导致信息资料不准、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影响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发放。

(3)代领代办诱发源头“微腐败”。村组干部为民服务不到位,纪法意识不强,主观存在想占便宜、贪好处的想法,凭借群众信任和权力,在代领、代持、代办中与民争利,未经本人同意,私自保管甚至扣押群众“一卡通”,非法侵占,搞“微腐败”问题。

5.在“财政搭台、银部对接、践行惠民惠农金融服务”上联动协作机制不畅,金融服务质量有差距的问题。

(1)行业部门间联动协作缺位,资金无法兑付。金融机构与行业部门、财政部门针对滞留资金发放困难问题缺乏有效沟通解决措施,造成资金到位后无法及时兑付等问题。

(2)“最后一公里”服务意识不强,金融服务质量不佳。代发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不了解,在群众办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查询与取款等业务过程中缺少细心与耐心。短信提醒功能需付费开通,提醒内容要素不全、补贴项目不明确等问题。

(3)协作防范风险机制不完善,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金融机构对协作防范违规代领、代办、冒领补贴的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4)部门、代理银行等主体违规收费、增加群众负担等问题。

6.在专项治理开展过程中发现的其他问题。

三、治理步骤、方法及时间安排。

专项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工作部暑(3月16日前)。在区级主管部门安排部署下,财政所牵头,各行业部门共同参与,制定芒宽乡专项治理方案,建立乡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乡级各在主管部门指导下,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芒宽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

(二)自查摸底(3月19日前)。由各部门根据治理内容和要求,全面开展问题排查,并填报《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基本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1)和《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问题统计表》(详见附件2)。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行立改,不能立行立改的做好限时整改安排,及时完成问题整改。3月18日前,各部门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形成工作报告,报财政所(乡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涉密项目按照保密有关规定办理。

(三)重点检查(6月30日前)。4月30日前,迎接上级检查。根据要求检查范围不低于各年度涉及补贴项目的30%。各部门对照检查的问题,对标对表,全面梳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发放、使用各个环节违纪违规违法的风险点,认真分析原因,及时整改发现问题,对违纪违规违法问题责任主体按规定进行追责问责,并形成整改报告报送乡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5月25日前,完成区级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四)完善制度,健全机制(12月25日前)。9月30日前,分析总结专项治理发现问题情况,举一反三,根据省市区要求,结合芒宽乡实际进一步完善隆阳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制度;按照省、市、区安排部署在规定时间内确保省级搭建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平台在芒宽乡正式上线运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乡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建立由财政所牵头组织协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民政办、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退役军人服务站、计生办、村规办、国土所、林业站、教育专干、安监站参与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和机制运行规则等。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所。

(二)压实责任。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要切实履行专项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好部门自查的基础上,涉及村(社区)的要指导各村(社区)组织项目专项治理工作,压实工作责任,传导压力,边查边改,不走过场,乡级部门要组织做好本系统存在问题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情况报送乡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主动接受监督。乡级专项治理举报电话号码为0875-3136128,电子邮箱mangkuan2830030@,来信地址为隆阳区芒宽乡芒宽街2号。各村(社区)及行业部门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对反映问题和线索的群众,各村(社区)及乡级各部门必须对其信息严加保密,依法保护。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乡纪委办将适时对监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精选一卡两车申请书三

按照省州关于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的安排部署,为认真组织开展好我县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取得实效,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纪委监委机关、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甘肃银保监局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办字〔2019〕74号)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甘财办〔2019〕1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强化组织保障。全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由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县纪委监委牵头抓总,县财政局组织实施,县委宣传部及县审计局、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住建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扶贫办、医疗保障局、自然资源局、残联及有关金融机构结合各自职责配合实施。各乡镇负责辖区内专项治理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注重点面结合。以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直接发放给农民用于发展经济和保障生活的补贴和补助资金为重点,逐项逐笔、逐人逐卡摸清补贴政策、补贴项目、资金规模、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发放户数(人数)、发放金额、发放方式、发放时间、代理银行等现状,做到项目、资金、乡镇、管理部门和受益主体全覆盖。

(三)实现标本兼治。围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清单所列4个方面47项具体问题,全面排查补贴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漏洞和违纪违规违法问题。既要纠正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对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又要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推进源头治理。

二、主要任务

(一)治理范围。以2018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34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为重点(项目清单见附件1),将州县安排县级财政直接兑现给农村居民的补贴资金一并纳入治理范国。2017年以来中央及省州督查发现的涉及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以及专项治理期间群众举报的有关事项。

(二)治理对象。负责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补贴资金的项目管理部门,各乡镇、村级组织,代理银行及受益主体。相关项目管理部门既是接受专项治理的对象,又是督促指导各乡镇开展专项治理的组织和领导部门。

(三)治理内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对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的意见》(甘政发〔2008〕167号)、《省纪委监委机关、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甘肃银保监局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本实施方案要求,清理、检查和纠正“一卡通”发放、管理和使用不规范问题,惠民惠农政策、资金落实不到位问题,惠民惠农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职能部门监管不力问题。

三、实施步骤

根据省州统一安排,本次专项治理从2019年4月初开始至2019年9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初—6月15日)

1.各乡镇、相关业务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领导、承办股室、责任人和联系方式,4月22日前送县财政局绩效评价中心备案。

2.按照分级实施原则,县财政、项目主管部门和各乡镇对照治理范围、治理对象和治理内容进行全面清查摸底和自查自纠。

3.自查自纠过程中,要在摸清有关情况和基础信息的基础上汇总建立专门台帐,通过梳理资金流向,进行数据比对,甄别出问题数据,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建立问题清单,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当前纠正有困难的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定计划限期整改。对于2017年以来各类审计、检查发现相关问题未整改的,要结合本次专项治理做到限期整改。

4.各乡镇及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汇总各自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形成自查自纠工作总结,于6月1日前报县财政局绩效评价中心,同时报送清查摸底情况汇总表(表1),项目资金情况汇总表(表2)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汇总表(表3)。县财政局组织开展全县自查自纠,全面掌握专项治理情况,于6月5日前形成书面报告并报送县委、县政府及省州财政部门。

(二)全面检查阶段(6月16日一7月31日)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和项目主管部门进行全覆盖检查,检查对象根据需要延伸到村社和兑现补贴资金的农户。检查可采取委托专业机构,组成联合检查组等方式,检查结果要及时反馈被检查单位。县财政局负责于7月20日前形成全面检查工作总结,并报送县委、县政府及省州财政部门,同时报送全面检查发现问题汇总表(表4)。

(三)重点抽查阶段(8月1日-8月31日)

县纪委监委和县财政局、审计局及相关业务部门组成督查检查组,根据自查和检查情况选取部分乡镇、村社和农户进行重点抽查。抽查重点关注自查和检查工作不扎实、反映问题不全面、整改处理不力等方面问题,促进专项治理工作有效开展。县纪委监委会同县财政局、审计局适时通报全县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四)巩固提升阶段(9月1日-9月30日)

各乡镇、各业务部门要将整改贯穿于专项治理始终,针对自查、检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条逐项梳理,分门别类整改,限期进行整改。针对专项治理发现的薄弱环节、关键节点、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健全制度机制,强化源头防范治理。同时要分析问题根源,总结经验做法,深入研究政策制定和决策层面的解决方案,提出补贴发放和监督管理的政策建议。要进一步补充、修改、完善惠民惠农领域基础信息,按照“宜统尽统、一户一卡、卡随人走”原则,规范“一卡通”办理发放和资金管理。要探索打造集中统一的资金发放管理系统和数据监管平台,通过多种渠道强化信息公开,实现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全过程、无死角的监管监督。集中治理结束后,适时开展“回头看”,不断巩固深化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县财政局负责审核汇总全县整改工作情况,形成整改工作报告(包括具体问题、整改措施、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等)和专项治理整改情况汇总表(表5),并报送县委、县政府及省州财政部门。

四、职责分工

县纪委监委:牵头抓总,统筹推进专项治理。督促各乡镇及业务部门落实专项治理任务,向社会发布公告,督促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党员干部和其他人员主动说清问题,鼓励群众检举反映惠民惠农领域问题线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对顶风违纪、在惠民惠农领域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的严肃追责问责。

县委宣传部:深入宣传惠民惠农政策,深入宣传专项治理内容、目标、要求和成效,深入宣传各乡镇、相关部门好的做法和经验,配合县纪委监委对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县财政局:一是负责全县专项治理的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各乡镇及业务部门落实专项治理任务,及时收集、汇总整理相关信息,掌握全县专项治理情况,督促落实问题整改。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重点抽查,针对自查、检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健全完善补贴资金发放和管理体系,形成保障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二是组织、协调有关代理银行全面配合专项治理,督促解决代理银行资金发放不及时,随意合并惠民惠农补贴项目、缩减项目名称等问题。三是对全县补贴资金分配、下达、申报、审核、公示、发放等环节进行全面梳理。及时向省州上报工作动态、总结、报表等,对上报情况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向各乡镇提供前期已填报的《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到人到户信息采集表》(表6),由各多镇对照核实,进一步补充完善后,由县级项目管理部门审核,财政部门汇总备查。

县审计局:组织开展专项审计,汇总审计结果,撰写综合审计报告。

项目主管部门:制定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本部门、本系统专项治理,突出项目资金监管职责,着力发现和解决履行监管责任不力,资金管理使用制度落实不到位,重资金分配,轻使用管理等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督促落实问题整改,提出整改措施和完善政策意见建议。提供政策制度汇编资料,抽调人员参加重点抽查,参与相关政策培训。

各乡镇:对照问题清单和《惠农财政社贴资金“一卡通”到人到户信息采集表》,采取“一户一表、逐户采集、当面核实”的方式,全面查清每户群众“一卡通”办理、保管、使用及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无差错”。在此基础上,对信息采集表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及时报县级相关部门审核。同时要深入查找农户基础信息采集不认真细致、不全面准确、不及时更新,补贴对象审定、补贴标准审核不实不细把关不严,公示公开内容不全、形式单一,躲避群众监督,以及厚此薄彼、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及时纠正整改。


 

精选一卡两车申请书四

为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加油实行政府采购、定点加油的要求,区财政、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经过反复调查,选择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加油服务商。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加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点加油实施时间。自二○○六年元月一日起,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公务车辆必须到政府采购定点加油站加油。

二、定点加油办理方法。各单位持单位介绍信和申办人员(持管理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到中国石化加油卡销售网点领取并填写《中国石化湖北石油分公司加油卡客户申请表》,经申办人员签字后即可领卡。宜昌境内中国石化加油卡销售网点为:①批发配送部,胜利四路30号,电话6460972;②王家河站,东山大道379-1号,电话6351302;③安达站, 亭区桃子冲居委会,电话6536167。

各单位可采取现金和银行转账充值的方式,将加油所需款项转入下列任一账户:

户 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宜昌石油分公司

账 号:422019233

开户行:三峡建行西楚支行

账 号:17-331101040011112

开户行:三峡农行城中支行

三、定点加油有关要求

1、各单位在办理车辆加油卡,填写加油卡客户申请表时,必须在限制信息栏选择“限车牌号码”,确保一车一卡,专卡专用。

2、驾驶员在油站加油时,要主动出示加油卡,严格执行油站管理规定,服从加油人员的安排,文明加油,主动配合油站完成加油工作。各定点加油站将按国家规定的油价售油,油站工作人员要认真核对车牌号码、油品标号后方可加油。

3、驾驶员加油时,若发现油站有违规和服务质量问题,要及时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投诉,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有关规定协调处理。

4、区监察、审计、财政、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加强监督管理;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公务车辆定点加油的有关规定,凡出现违规行为,一经查证落实,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请各单位将具体操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以不断改进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加油工作,从而达到规范管理、节约支出的目的。

精选一卡两车申请书五

为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加油实行政府采购、定点加油的要求,区财政、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经过反复调查,选择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加油服务商。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加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点加油实施时间。自二○○六年元月一日起,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公务车辆必须到政府采购定点加油站加油。

二、定点加油办理方法。各单位持单位介绍信和申办人员(持管理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到中国石化加油卡销售网点领取并填写《中国石化湖北石油分公司加油卡客户申请表》,经申办人员签字后即可领卡。宜昌境内中国石化加油卡销售网点为:①批发配送部,胜利四路30号,电话6460972;②王家河站,东山大道379-1号,电话6351302;③安达站, 亭区桃子冲居委会,电话6536167。

各单位可采取现金和银行转账充值的方式,将加油所需款项转入下列任一账户:

户 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宜昌石油分公司

账户:

开户行:三峡建行西楚支行

账户:-

开户行:三峡农行城中支行

三、定点加油有关要求

1、各单位在办理车辆加油卡,填写加油卡客户申请表时,必须在限制信息栏选择“限车牌号码”,确保一车一卡,专卡专用。

2、驾驶员在油站加油时,要主动出示加油卡,严格执行油站管理规定,服从加油人员的安排,文明加油,主动配合油站完成加油工作。各定点加油站将按国家规定的油价售油,油站工作人员要认真核对车牌号码、油品标号后方可加油。

3、驾驶员加油时,若发现油站有违规和服务质量问题,要及时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投诉,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有关规定协调处理。

4、区监察、审计、财政、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加强监督管理;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公务车辆定点加油的有关规定,凡出现违规行为,一经查证落实,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请各单位将具体操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以不断改进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加油工作,从而达到规范管理、节约支出的目的。

精选一卡两车申请书六

为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加油实行政府采购、定点加油的要求,区财政、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经过反复调查,选择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加油服务商。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加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点加油实施时间。自二○○六年元月一日起,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公务车辆必须到政府采购定点加油站加油。

二、定点加油办理方法。各单位持单位介绍信和申办人员(持管理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到中国石化加油卡销售网点领取并填写《中国石化湖北石油分公司加油卡客户申请表》,经申办人员签字后即可领卡。宜昌境内中国石化加油卡销售网点为:①批发配送部,胜利四路30号,电话6460972;②王家河站,东山大道379-1号,电话6351302;③安达站, 亭区桃子冲居委会,电话6536167。

各单位可采取现金和银行转账充值的方式,将加油所需款项转入下列任一账户:

户 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宜昌石油分公司

账 号:422019233

开户行:三峡建行西楚支行

账 号:17-331101040011112

开户行:三峡农行城中支行

三、定点加油有关要求

1、各单位在办理车辆加油卡,填写加油卡客户申请表时,必须在限制信息栏选择“限车牌号码”,确保一车一卡,专卡专用。

2、驾驶员在油站加油时,要主动出示加油卡,严格执行油站管理规定,服从加油人员的安排,文明加油,主动配合油站完成加油工作。各定点加油站将按国家规定的油价售油,油站工作人员要认真核对车牌号码、油品标号后方可加油。

3、驾驶员加油时,若发现油站有违规和服务质量问题,要及时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投诉,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有关规定协调处理。

4、区监察、审计、财政、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加强监督管理;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公务车辆定点加油的有关规定,凡出现违规行为,一经查证落实,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请各单位将具体操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以不断改进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加油工作,从而达到规范管理、节约支出的目的。

精选一卡两车申请书七

为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加油实行政府采购、定点加油的要求,区财政、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经过反复调查,选择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加油服务商。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加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点加油实施时间。自二○○六年元月一日起,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公务车辆必须到政府采购定点加油站加油。

二、定点加油办理方法。各单位持单位介绍信和申办人员(持管理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到中国石化加油卡销售网点领取并填写《中国石化湖北石油分公司加油卡客户申请表》,经申办人员签字后即可领卡。宜昌境内中国石化加油卡销售网点为:①批发配送部,胜利四路30号,电话6460972;②王家河站,东山大道379-1号,电话6351302;③安达站, 亭区桃子冲居委会,电话6536167。

各单位可采取现金和银行转账充值的方式,将加油所需款项转入下列任一账户:

户 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宜昌石油分公司

账户:

开户行:三峡建行西楚支行

账户:-

开户行:三峡农行城中支行

三、定点加油有关要求

1、各单位在办理车辆加油卡,填写加油卡客户申请表时,必须在限制信息栏选择“限车牌号码”,确保一车一卡,专卡专用。

2、驾驶员在油站加油时,要主动出示加油卡,严格执行油站管理规定,服从加油人员的安排,文明加油,主动配合油站完成加油工作。各定点加油站将按国家规定的油价售油,油站工作人员要认真核对车牌号码、油品标号后方可加油。

3、驾驶员加油时,若发现油站有违规和服务质量问题,要及时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投诉,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有关规定协调处理。

4、区监察、审计、财政、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加强监督管理;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公务车辆定点加油的有关规定,凡出现违规行为,一经查证落实,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请各单位将具体操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以不断改进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加油工作,从而达到规范管理、节约支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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