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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高考子女随迁申请书模板(大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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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高考子女随迁申请书模板(大全17篇)
2023-11-20 14:04:47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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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子女随迁申请书模板篇一

记者昨日获悉,教育部已经证实,外来工子女有望试行“异地高考”,异地高考试点工作将由各地自行提出,经审批后实行。

作为外来工人口第一大省,广东有无试点“异地高考”的时间表?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昨日回应称,目前尚不清楚我省有试行“异地高考”的计划。

出台时间仍是未知数。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前编写的《教育规划纲要学习辅导百问》称,“将在调研试点的基础上,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待时机成熟时,试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异地参加高考”。这一表述随即引起媒体的高度关注。有媒体援引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司长郑富芝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的表态称,教育部今年有望启动“制定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的调研工作,“异地高考”具体办法10年内可能出台。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储朝晖则认为,“异地高考”存在诸多变数,对广东而言,随着产业升级和时间的推移,外来工子女升学问题将逐渐不如现在突出,未来10年后这一问题甚至将不复存在。据储朝晖透露,今年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制定期间,教育部已对异地高考问题做过调研,但具体办法多少年内出台仍是个未知数。

异地高考是综合性课题。

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卢晓中认为,教育部“异地高考”的表态体现了对外来工子女的人文关怀。由于实行新课改后,许多省份的高中课程和教材有差异,加之各省教育水平不均衡,如果不解决外来工子女升学问题,会导致“留守考生”问题。

在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上,我省中山、东莞等地实行了“积分入学”,这一办法对解决“异地高考”问题有无借鉴意义?储朝晖充分肯定了“积分入学”的办法,但他认为,“异地高考”并不是教育本身的问题,而是牵一发动全身。“异地高考问题根子是现行户籍制度,还与学校生源变化、招生制度改革等息息相关。”据储朝晖介绍,有人测算过,随着全国高考报名人数不断减少,到2014年,高考报名数将与招生数持平,这将影响外来工子女在何地高考的选择。

卢晓中则认为,“现在高校本地化倾向明显,如果放开了对外来工的口子,会冲击大学的承受力。”他认为,“异地高考”在制度设计上应该更加周密,避免因为政策模棱两可,带来类似“高考移民”等新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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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子女随迁申请书模板篇二

(一)有本省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除须具备上述三项报名条件外,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还须符合“自高中一年级起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取得就读学校学籍,并参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且其父母在当地居住(含就业状况信息、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1年期以上的条件;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含中师)、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还须符合“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连续就读2年以上(含2年),并具有就读学校学籍”的条件。

高考子女随迁申请书模板篇三

答:《规定》第四条第一项明确,考生从小学一年级到高中三年级12年时间均在贵州省学校连续就读,其小学、初中、高中学籍注册学校、毕业学校与就读学校一致,该类考生在贵州省报考不受批次限制。

答:《规定》第四条第三项明确,考生户籍在初中一年级入学时就迁入贵州省,考生初中阶段3年、高中阶段3年均在贵州省学校连续实际就读,其初中、高中学籍注册学校、毕业学校与实际就读学校一致,该类考生在贵州省报考不受批次限制。

答:《规定》第四条第二项、第四项明确,若考生有贵州省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并在学籍所在学校连续实际就读3年,同时在学籍所在高中学校毕业,有两种办法可以解决其报名问题:一是其父亲(或母亲)在其就读高中期间在贵州省有连续3年的居住证,并在贵州省连续缴纳社保3年;二是若考生父亲(或母亲)居住证、社保缴纳条件不满足条件,那么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户籍在高考报名截止前迁入贵州省。

问:考生高中阶段就读时限不足3年,能否在贵州省报名参加高考且不受报考批次限制?

答:《规定》第四条第五项、第六项明确,满足以下两类情形的,考生即使在贵州省高中阶段就读时限不足3年,也是可以在贵州省报名参加高考且不受报考批次限制的:

第一类情形:考生父亲(或母亲)系经贵州省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按组织程序调入或录(聘)用到贵州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考生高二、高三年级在贵州省学校连续就读,其学籍同时转入就读学校并在就读学校高中毕业,其户籍在高考报名截止前迁入贵州省。

第二类情形:考生父亲(或母亲)系驻黔部队现役军人或安置在贵州省的退役军人,此类考生至少高三年级有贵州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在学籍所在学校连续实际就读,并从该学校高中毕业,高考报名截止前,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户籍必须迁入贵州省。

问:如果以上情形都无法满足,考生能否在贵州省报名参加高考?

答:不满足上述情形,也就是《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规定》第四条规定条件的考生,可以在贵州省报考高职专科学校,也可以回原户籍地报名参加高考。

问: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首先,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其次,考生就读的高中学校对其实际就读情况审查;再次,按照学籍管理权限,教育行政部门对考生学籍进行审查。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户籍、居住证的审查由登记、发证的公安派出所负责;考生父亲(或母亲)的参保缴费明细由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

问:考生弄虚作假取得贵州省不受批次限制报名资格的,将会面临怎样的处理?

答:根据《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对考生通过弄虚作假取得贵州省不受批次限制报名资格的,将终身追究其责任: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

高考子女随迁申请书模板篇四

沈阳晚报讯(记者李明欣)1月16日,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确定,为3月11日至13日,逾期不予补办。

具备《关于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办字[2012]223号)规定的我省高考报名基本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沈阳市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艺术类除外):

1.在沈阳市高中阶段有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须具有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初始注册学籍);2.父母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随迁子女考生由学籍所在学校(往届生由原毕业学校)统一组织到学校所在县(市、区)招考办申请报名。考生报名时须交验下列证明材料:

(1)由考生填写并经有关学校、学校上级学籍主管部门确认的《2013年辽宁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此表作为考生学籍、学习经历证明,同时也作为考生父母职业和居所的证明材料,以下简称《申请表》)。

(2)入学证明、学历证件:由组织报名的学校统一提供的考生高中阶段学校新生录取名册原件、复印件;往届生还须提供毕业证书。

(3)户籍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农村考生无户口本者持乡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

(4)考生本人签写的《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高考承诺书》。

高考子女随迁申请书模板篇五

近日,从海南省考试局获悉,2018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11月29日至12月3日,提交材料时间为11月29日至12月2日。特别注意的是,海南省不受理本省考生在外省或省外考生在海南省借考的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参加今年高考报名的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已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符合相关要求,同时要符合海南本省户口考生在海南省参加高考的报名条件或外省户口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海南省参加高考(以下简称:“异地高考”)的报名条件。

其中,海南本省户口考生在海南省参加高考的报名条件具体要求为:

1.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常住户口3年以上(含3年,从2018年8月31日往前推算),有固定住所和海南省教育厅认定的海南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在海南省高中学校修满学制规定的年限。

2.高中阶段在海南省以外的学校借读的人员(以下简称:“省外借读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户口3年以上(含3年,从2018年8月31日往前推算),有固定住所,本人小学或初中在海南省学校毕业,同时参加了海南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取得高中阶段的学籍,并在海南省教育厅办理了借读确认手续。

3.本人在海南省有常住户口,其法定监护人属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认的引进优秀人才(以下简称:“引进优秀人才子女”)。

4.本人在海南省有常住户口,其法定监护人属驻琼副军级以上部队的政治部门确认的驻琼部队现役军人(以下简称:“驻琼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本人在海南省有常住户口,但不符合以上1至4项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海南省报名,但只能报考本科b批和高职专科学校。

1.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居住满6年;本人初一到高三年级在海南省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6年,同时在海南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其法定监护人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按规定参加海南省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满6年,可以在海南省报名参加高考,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以下简称:“异地高考3个6”报考条件)。

2.考生本人小学一年级到高三年级在海南省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在海南省就读满12年,同时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且就读期间连续居住满12年,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可以在海南省报名参加高考,且不受报考批次限制。(以下简称:“异地高考2个12”报考条件)。

3.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居住3年以上(含3年)不满6年;本人初中阶段在海南省学校就读并毕业,参加海南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取得海南省高级中等教育学籍并连续在海南省就读满3年,同时在海南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按规定参加海南省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3年以上(含3年)不满6年,可以在海南省报名参加高考,但只能报考本科b批及高职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异地高考3个3”报考条件)。

4.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本人在海南省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经历,并取得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其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可以在海南省报名参加高考,但只能报考本省的高职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异地高考3个有”报考条件)。

“异地高考”的考生及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的居住时间和考生在海南省的就读时间,从2018年8月31日往前推算;考生法定监护人在海南省参加社会保险的时间,从2017年12月31日往前推算。

此外,今年海南省高等职业院校对口单独招生考试的报名条件、报名办法及考试办法另行通知。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只能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符合2018年海南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考生,也可报名高职对口单独招生考试,但二者不能兼报。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五种类人员不得报名2018年高考: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另外,海南省2018年高考报名分为“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和“网上报名及缴费”两个步骤进行。提交材料时间为2017年11月29日至12月2日,每天8:00-17:30。申请报名参加我省2018年普通高考的所有考生(包括保送生,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职教师资班以及少年班等,下同)应于以上规定时间到指定报名地点提交报名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考生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凭报考卡进入高考报名系统,填报本人报名信息;网上缴纳各项考试费用的时间截止于2017年12月8日17:30。

不受理本省考生在外省或省外考生在海南省借考的申请。

据介绍,海南本省普通高中应届考生在本人就读的学校报名。高二年级未参加基础会考或已经参加过基础会考但要求更改基础会考科目的本省普通高中应届考生,还须到本人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补充办理基础会考报名手续。

“省外借读生”在本人小学或者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报名。

海南本省户口往届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中职生”)和在省外学校毕业的其他考生,在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报名。

符合“异地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届考生,在本人就读高中毕业学校报名;符合“异地高考”报名条件的往届生在本人高中毕业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报名。

在海南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可在本人定居住地的市县招生办申请报名。

特别注意的是,海南省不受理本省考生在外省或省外考生在海南省借考的申请。

设文史类、艺术文类、理工类和体育理类共四个科类。

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设文史类、艺术文类(以下简称:艺术类)、理工类和体育理类(以下简称:体育类)共四个科类(海南省不设艺术理类和体育文类),考生在报名时需选择其中一个科类报考。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在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时,除选报艺术科类以外,还需同时选报参加艺术专业考试的一个类别(专业考试类别分为:美术类、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主持与播音类和书法类)。

报考体育类的考生在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时,除选报体育科类以外,还需同时选报参加体育专项技术考试的一个项目(专项技术考试的项目为:女子100米栏、男子110米栏、200米、400米、1500米、铁饼、铅球、标枪、跳高、跳远、男子三级跳远、体操、乒乓球、篮球、排球和足球)。

高考子女随迁申请书模板篇六

今28日起,黑龙江2017年高招报名工作正式开始。近期,全国多个省份相继公布了2017年高考报名时间,其中,北京、辽宁等省份集中在11月份。值得一提的是,针对随迁子女的高考报名门槛,各地也明确了相关标准。(10月28日《中国新闻网》)。

尽管高考有种种弊端,也饱受舆论诟病,但当前高考仍然是最公平的制度,是底层群体向上流动的筹码,受到全社会的肯定和认同、维护,是不争的事实。不过,在去年以前,由于高考加分政策乱、加分项目多以及“高考移民”影响,不少人认为公平成色有所降低。

当随迁子女高考大门敞开以后,无数人为之欢呼,但仍然会引起很多人的担忧,这样会不会刺激新的“高考移民潮”?因为当下高考并没有全国统一划定分数线,而是存在地区差异,如果发达地区的考生“移民”到落后地区,无疑会侵蚀高考公平,这是公众难以接受的事实。因此,这就需要对“随迁子女”参加高考设置相应的规则,提出较为合理的条件,才有章可循,也才能防止新的“高考移民”问题发生,保障高考公平。

故而,对各省设置“随迁子女”参加高考的条件,不必感到奇怪,也不必拍砖。这叫无规矩不成方圆。假如没有严明的规则和制度,没有严格的程序要求,由少数人说了算,不但难以保障公平公正,还会因为执行人权力太大而产生寻租空间,导致腐败发生,则高考公平没有最坏只有更坏,这将是教育的悲剧,也是社会公平的不幸。

所以,对随迁子女就地参加高考定规则和制度不可怕,作为一项新的事物,不可能没有章程,否则就乱套了。事实上,问题的关键在于制度能否不折不扣的执行,保障制度的严肃性、公正性。这就需要制度本身要公平公正,制度执行要程序化、规范化,报名情况要公开,接受公众监督,防止搞箱暗操作,否则,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最终问题被发现,不仅前功尽弃,相关人员也会因此吃不了兜着走。

再者,允许随迁子女就地参加高考,又涉及到原户籍地考生的利益,它打破了原来的“公平”,如果“一步到位”,对社会的冲击力太大,可能引起太大的反弹,事情又难办了,连本来可以获得的进步也可能化为泡影,所以,还是一步步来,逐步向最理想的高考公平靠拢,这是事物发生、发展的必经过程,不能操之过急。

高考子女随迁申请书模板篇七

(一)上述考生在我区报名参加高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查实后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其学籍:

1.伪造或者变造学籍、户籍、居民身份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取得报名资格的。

2.在不同省(区)重复报名或者通过办理非正常学籍、户籍迁移手续取得报名资格的。

3.未按要求履行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或通过照片扫描来采集考生头像的。

4.其他应当依法追究责任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1.为考生及考生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提供虚假证明、证件、档案等相关材料,使其取得报名考试资格的。

2.组织、参与“高考移民”活动的。

3.其他应当依法追究责任的。

高考子女随迁申请书模板篇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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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吉林省参加升学考试(高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发布,非我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就业人员(以下简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自2013年1月1日开始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一、报考条件。

1.进城务工人员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以参加2013年高考考生为例,其父或母社会保险应在2010年9月30日前交纳),其随迁子女必须是在我省参加中考并取得普通高中学籍或者高一上学期转入我省(以参加2013年高考考生为例,其学籍需在2010年9月30日前转入我省)并取得普通高中学籍;普通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3年以上,含3年);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完整学业水平考试并取得吉林省普通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可在我省就地(高中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不受户籍限制,与我省考生享受同等录取政策。未满足上述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和随迁子女,其户口迁至我省一年以上(以参加2013年高考考生为例,户口需在2011年12月31日前迁至我省),可在我省就地报名参加高考,与我省考生享受同等录取政策。

2.进城务工人员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其随迁子女前一年在我省参加过高考(或在我省有过高考经历)未被录取的,(以参加2013年高考考生为例,随迁子女在2012年已经参加我省高考但未被录取)可在我省继续就地报名参加高考,不受户籍限制,与我省考生享受同等录取政策。

3.进城务工人员是经我省县级以上政府批准通过招商引资而来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有县级以上政府文件),其随迁子女在我省普通高中阶段连续就读一年以上(以参加2013年高考考生为例,随迁子女在2011年12月31日前在我省普通高中阶段连续就读),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不受户籍限制,与我省考生享受同等录取政策。

4.符合上述1、2、3项条件的中等职业教育(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随迁子女,可在我省就地报名参加高考,与我省考生享受同等录取政策。

二、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籍或户籍迁入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报名。

三、

报考步骤。

(一)报名时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已迁入的考生还需携带《户口薄》)及父或母工作、住所证明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社保缴费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审核、验证及报名手续,并填写《吉林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资格审查表》。

(二)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对随迁子女考生登记造册、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户籍已经迁入我省的,查验考生及其父母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并由公安机关核实考生迁入时间。

(三)随迁子女属于应届高中毕业的,由其所在学校整理材料,县(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县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对其学籍、考籍及其父母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随迁子女属于往届高中毕业生的,由其所在县(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整理材料,并会同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对其学籍、考籍及其父母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四)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对随迁子女考生资格进行复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合格者允许报名参加高考。未参加公示或审核不合格的随迁子女考生,不允许在我省报考。

高考政策高考改革自主招生异地高考招生计划。

随迁介绍信。

放弃随迁承诺书。

高考子女随迁申请书模板篇九

1.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包括《就业创业证》(或《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土地承包合同》、《务农劳动合同》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考生家长为企业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前在广东省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累计满三年的证明。

2.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购房合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合法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住所为农村自建房的,家长自有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并都需提供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在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居住手续的证明材料。住所为单位宿舍的,提供证明材料,并提供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居住手续的证明材料。

3.提供父亲或母亲的《广东省居住证》(在深圳市报考的提供《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2019年8月31日,并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2016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提供截止至2019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居住证。

4.提供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截止至2019年8月31日缴费年限累计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证明材料。

5.提供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并在我省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有关证明材料。

具体证明材料要求,考生可到就读学校或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咨询。

高考子女随迁申请书模板篇十

上海市近日出台《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权责对等、梯度赋权的随迁子女公共教育服务制度。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2014年可在上海参加中考或高考。

上海明确,在义务教育阶段,持上海市居住证人员,或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从1年逐步过渡到3年),且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2年逐步过渡到3年)人员,其随迁子女在上海接受义务教育,可向登记居住地所在区县教育部门申请。各区县教育部门根据区域内教育资源配置情况,统筹安排随迁子女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在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和秋季统一高考方面,来沪人员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目前为120分)的,其子女可在上海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来沪人员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其子女在上海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并完成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后,可在上海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来沪人员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已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3年及以上,其子女为上海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的,可在上海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另据了解,目前已在上海取得高中学籍且满足相关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参加2014年上海高考。

高考子女随迁申请书模板篇十一

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5.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

高考子女随迁申请书模板篇十二

一、报名条件。

(一)有本省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符合第(一)条所列条件,且取得江西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具有一年以上(截至2017年9月)学习经历的可申请报名。

同时江西教育考试院提示广大考生,外省户籍考生如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须及时关注户籍所在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有关高考报名信息并在规定时间返回户籍所在省(区、市)参加高考报名;在外省就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如不符合就读地随迁子女高考报名条件,须在规定时间内回户籍所在县(区)招考办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高考子女随迁申请书模板篇十三

2018年河南高考网上报名开始时间:2017年11月21日9:00;截止时间:艺术、体育类为11月27日18:00,其他为12月9日18:00。

现场照相、指纹采集、身份证芯片信息读取及信息确认时间:艺术、体育类须于12月5日18:00前,其他考生由各地根据实际安排,在报名数据上报之前完成相关工作。

照顾对象考生(其中的少数民族照顾对象除外)、申报农村专项计划中的国家专项和地方专项的考生(高校专项另网申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残疾人考生,除正常报名外,还须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进入“资格条件申报”页面进行申报。申报时间:12月9日9:00开始,12月15日18:00结束。

(一)我省户籍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学籍所在地报名。由于借读等原因造成就读学校与学籍所在学校不一致的,须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报名手续:

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

(二)我省户籍的往届生及其他社会考生(含退役士兵),在户籍所在的县(市、区)招办直属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

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

(三)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地招办直属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

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籍证明。

(四)户籍在我省,但在外省就读、学籍在外省的考生,如在我省报考,须在户籍所在的县(市、区)招办直属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

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读学校所在地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档案资料等。

(五)根据《河南省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精神,在我省就业的外省户籍人员子女,父母一方须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须具有当地学校正式学籍,随学籍所在的学校参加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以及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父母一方在当地的住所和就业证明。此类考生还须按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条件申报”。

(六)在我省就读的台湾省籍考生,随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河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和相应的户口簿。

(七)在河南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在定居地县(市、区)招办直属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

考生须提供河南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暂住证不作为报考的依据。

(八)报考重点大学少年班的考生(含中科大创新试点班),在中学学籍地随本校应届生报名。

报名手续:

考生须提供招生院校出具的准考手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高考子女随迁申请书模板篇十四

3.具有我省中等学校(含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学籍并且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夏季高考报名资格的人员。

“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的中职学校学生转段报考条件为:过程考核合格、符合转段条件并经公示无异议的应届毕业生。在春季高考类别,“3+4”转段选择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报考:一是只报考“3+4”转段;二是兼报“3+4”转段和春季高考。

申报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者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同等荣誉称号、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

3.高中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4.具有山东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合格毕业生资格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报考以下专业的考生,除具备上述报名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报考体育专业的,年龄不超过22周岁,未婚。教练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指省级以上优秀运动队的队员)可放宽到28周岁,婚否不限。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裸眼视力两眼均不低于4.8,限理工类考生报考。

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须具备二级运动员(含)或二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

2.高中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高考子女随迁申请书模板篇十五

1.具有我省户籍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非我省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申请在我省参加高考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

(2)其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3.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可以申请报名。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至4日,逾期不予补报。考生报名信息确认的截止日期为11月7日。不符合2016年普通高考报考科类所规定的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要求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还必须参加相关必修科目测试的报名。

高考子女随迁申请书模板篇十六

2015年11月30日,针对考生和家长关心的2016年高考报名相关问题,陕西省招办新闻发言人张军利面对媒体作了解答。全文如下:

答:如何实现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地参加入学考试,一直是教育改革关注的重点。教育部要求“各个省份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的结构规模不一样,因此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政策”。

我省制定进城务工人员和非陕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的基本思路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一些进城务工人员和非陕籍在陕就业人员长期在陕居住、工作和生活,为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而随着这种省际间人口迁移逐渐成为常态,允许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成为必须面对的现实。

为此,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省于2012年制定发布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陕参加升学考试方案》,2013年11月又制定发布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确立了解决这一问题的基本原则是:立足省情,充分考虑高等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现状,既要保护陕西籍考生正当权益,又要兼顾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权益,统筹兼顾,平稳过渡。

2016年是实施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政策第一年。为确保2012年方案和2013年细则的严格准确实施,教育、公安和社保等部门充分考虑我省办理居住证明和缴纳社保的实际情况,明确了截至2016年高考报名时(2015年11月底前)随迁子女家长居住证明和缴纳社保的具体时限。这里的时限要求并不是对随迁子女在陕高考政策的调整或修正,而是对方案和细则实施的进一步细化。

另外,在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各地对自2005年以来一直实施防范“高考移民”的“户籍、高中阶段学籍必须在陕满3年”的规定认识上存在差异。为此,经研究我们及时发出了《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补充通知》(陕招委[2015]1号),这个通知并不存在放宽条件问题,而是对2006年以来一直实施的报名资格审查“双3年”条件的再次重申。同时要求各地招委会成立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妥善处理特殊情况,并及时将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答:随迁子女指的是考生本人户籍不在陕西,但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同时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也不在陕西,但符合公安和社保部门对其居住和缴纳社保条件的认定。

户籍从外省迁入陕西且考生本人户籍、高中学籍在陕均满3年,这部分考生在陕西接受高中阶段教育3年,与原籍陕西的考生完全在同一基础上进行竞争。因此,这一部分考生应按陕西籍考生对待,而不属于随迁子女。

2016年我省高考报名人数预计为34万左右。根据招生考试机构之前的摸底统计,2016年随迁子女在陕报名参加高考人数约2800人左右,占全省高考人数的0.8%;少数符合双3年条件的原籍外省考生约170人左右,约占全省高考人数的0.05%。

近年来,我省在组织高考录取过程中,通过优质服务积极争取高校在陕增加招生计划,效果非常明显,高考录取率一直保持稳定上升态势。2016年允许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参加高考,人数仅占高考人数的很小部分。而近年来我省高考每年录取27万余人,省招办录取期间通过优质服务等多种措施争取本科二批以上院校在陕增加计划1500人以上完全可能。尤其是今年首次实施随迁子女在陕高考政策,录取期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力度,争取更多的优质教育资源高校为陕投放预留和调剂计划,确保我省高考录取率持续稳步提高。因此,对随迁子女政策实施会影响陕西考生利益的担心是不必要的。

3.我省对打击“高考移民”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高考移民”是指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外省籍考生通过伪造虚假证明材料取得我省高考资格,由于接受基础教育差异,挤占我省考生高校录取特别是优质高校录取名额。陕西省对“高考移民”长期保持严厉打击的态势,对经举报查实的“高考移民”,在报名阶段查实的,取消报名资格;在高考阶段查实的,取消高考成绩;在录取阶段或录取后查实的,商请高校取消录取资格。

2016年省招办将继续深化高考“阳光工程”,要求各级考试招生机构对所有特殊类型考生、专项计划考生报名资格、录取情况进行公示,接受考生、家长、媒体、社会监督。

高考子女随迁申请书模板篇十七

4月27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将有序放开农民工在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

《意见》提出的总体要求是,到2020年,每年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10万人次,建立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示范镇(街办)62个、吸纳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示范基地100个左右,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严厉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目标。

将农民工纳入终身职业培训体系。

我市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就业、鼓励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进一步清理针对农民工就业的户籍限制等歧视性规定。企业吸纳就业困难农民工再就业、就业困难农民工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

同时,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加大对返乡创业园支持力度,提供返乡创业用地便利,强化支持创业公共服务。将农民工纳入终身职业培训体系。每个农民工都能享受一次有政府补贴的技能培训。至2017年,实施“万村万人”农村青年电子商务人才培训计划,每年培训1万人以上。

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在工程建设领域,坚持施工企业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逐步实现信息化实名制管理。推行银行代发工资。

畅通农民工维权、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建立涉及农民工的集体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完善拓展“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平台功能,强化工会“12351”职工热线电话和“12348”法律援助专线电话对农民工维权的咨询服务,方便农民工咨询、举报和投诉。

2020年实现基本医保全覆盖。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积极引导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参加职工社会保险。至2020年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基本养老保险农民工参保率达90%以上,失业、工伤、生育基本覆盖法定群体。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转移接续政策。

开展我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同舟计划”,重点推进建筑施工企业以建设项目形式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逐步推行全市“五保合一”征缴经办模式,增强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险服务能力。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放开农民工在城市落户限制。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在输入地初中、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符合随迁子女参加中考、高考报名条件的,可就地报名考试,同等录取。

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保护、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逐步将在城镇居住半年以上的农民工纳入行政区划内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到2020年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达95%以上。在有条件的地区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降低农民工申请保障房准入门槛。

逐步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降低农民工申请保障性住房准入门槛,将长期在我市就业生活的农民工纳入租赁型保障房和限价商品房保障范围,逐步开展农民工租赁补贴保障,对符合条件自主租房的农民工发放租金补贴。

结合户籍制度改革,对在我市长期居住、生活并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家庭购房的,给予落户政策优惠。加快健全完善住房金融制度,逐步实现公积金、商业信贷对农村转移人口购房的覆盖,提升农民工的购房能力。在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产业园区有针对性地建设公共租赁用房,面向用工企业或农民工出租。支持鼓励大中型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公共租赁用房,专项用于农民工租住。规范集体宿舍建设标准,有效改善农民工临时居住条件。加强城中村、棚户区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民工聚集区住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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