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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机构医保预结算申请书简短 医保定点机构申请表(2018版(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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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机构医保预结算申请书简短 医保定点机构申请表(2018版(四篇)
2023-01-10 21:27:06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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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定点机构医保预结算申请书简短一

甲方: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广大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20__年10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发布)及有关政策规定,甲方依法定职权并受市医疗保险局委托,确定乙方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双方签订约定书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当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本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及各项配套规定。

第二条乙方应认真执行本市医保的有关规定,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必须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必须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与甲方共同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工作。乙方未按上述规定配备相关人员,甲方可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并责令其整改。

第三条乙方应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铜牌;以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等形式,将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规定和本约定书的重点内容向参保人员公布。

第四条乙方的各项收费标准必须遵守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将相关收费标准公布在醒目的地方。同时,乙方必须向参保人员及时提供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和住院日费用清单,各种清单要清晰、准确、真实。

第五条乙方向参保人员提供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服务,包括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及特需服务等,需由参保人员承担自费费用时,应当事先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并签字后方可执行。否则,参保人员有权拒付相关自费费用。

第六条甲方应保证医保信息系统整体安全性和可靠性,提出科学合理的技术和接口标准及信息安全管理要求。乙方应保证其信息系统符合甲方的技术和接口标准,保证与其系统连接的准确性;乙方应满足甲方的信息安全管理要求,保证乙方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乙方应接受甲方或受其委托的机构对乙方信息系统准确性和安全性的检查。

第七条乙方在为参保人员办理门 诊挂号或住院登记手续时应当认真核验医保就医凭证(包括《门急诊就医记录册(自管)》);在参保人员门诊大病就诊时还应当认真核验登记项目。发现就医者身份与所持医保就医凭证不符时应当拒绝记账,扣留医保就医凭证,并及时通知甲方。对乙方明知他人冒名顶替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对乙方认真核验医保就医凭证,并向甲方举报违规情况的,经查实,甲方应对乙方予以奖励。

第八条乙方应当按照《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处方用药的若干规定》(沪医保〔20__〕92号)为参保人员配药。急诊处方限1至3天用量,门诊西药、中成药的处方限1至5天用量,中药汤剂处方限1至7天用量,门诊慢性病西药、中成药、中药汤剂的处方限2周内用量。对部分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诊断明确、病情稳定、因治疗需要长期连续服用同一类药物的,门诊处方可酌情限1个月内用量。

第九条参保人员要求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品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应当按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外配处方。

第十条乙方如承担社区卫生服务任务的,应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保的有关规定,为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包括养老机构的住养老人)开设家庭病床,提供打针、补液等基本医疗服务。

第十一条乙方应根据参保人员的病情合理选择检验项目,不得对参保人员使用自费检查和化验项目,杜绝“套餐式”检查。对本市二、三级医疗机构和其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的临床检验结果,凡尚未超出该检验项目周期性变化规律所允许的时间,应对其予以认可。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二条乙方应保证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医保药品供应,不得对参保人员使用超出《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自费药品。

第十三条乙方应加强对临床医疗器械使用的管理,杜绝伪劣医疗器械在临床使用。

第十四条乙方在机构新建、扩建,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开展新的医疗服务项目,使用新的一次性贵重医用器械等时应事先与甲方协商,未经协商事项所发生的医保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执行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支付费用预算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甲方可根据《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20__年10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发布)对乙方的预付费用实行暂缓支付。

第十七条甲方在年终时对乙方实行考核扣减和分担清算,对超预算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分担。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由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并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乙方应当按甲方规定的程序与时限,在日对帐通过并正确上传数据后,申报参保人员上月的医疗费用,由甲方进行审核;对未能通过日对帐或明细上传数据与实际不符的定点医疗机构,甲方可暂缓受理或不予受理其医保费用的申报结算。甲方在接到乙方医保费用申报后,应当按规定及时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医保费用,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乙方拨付;对违反规定的医保费用,甲方有权作出暂缓支付、不予支付或扣减处理的审核决定。

第十九条乙方应当接受甲方或受其委托的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审核和检查。乙方应按规定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材料和数据;如需查看参保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乙方应当予以合作。甲方应当将检查结果及时向乙方反馈,并在10日之内接受乙方的陈诉和申辩。

第二十条甲方应当加强医保支付费用的预算管理,若乙方当月及年内累计费用超过预算指标比例较高的,甲方将对乙方的医保费用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甲方在对乙方监督检查时,可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门诊处方、住院病史或原始凭证,对违规费用加倍予以追回。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实,甲方可责令其限期整改、追回费用、根据情节轻重处予通报批评或3万元以下的行政罚款:

精选定点机构医保预结算申请书简短二

为贯彻落实**市人社局《关于对**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检查考核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市医保处关于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年度检查考核的要求,我院高度重视,认真布置,落实到位。由分管业务院长牵头,医务科具体负责,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接到通知后,我院立即成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的自查领导小组,对照评价指标,认真查找不足,积极整改。我院历来高度重视医疗保险工作,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医保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医保相关政策,成立了由业务院长分管负责,由医务科和护理部兼职的医保领导小组,健全管理制度,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定期对医师进行医保培训。医保工作年初有计划,并定期总结医保工作,分析参保患者的医疗及费用情况。

近年来,在市人社局及医保处的正确领导及指导下,我院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和“投诉箱”,及时下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资料,公布咨询与投诉电话,热心为参保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妥善处理参保患者的投诉。简化流程,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

参保职工就诊住院时严格进行身份识别,杜绝冒名就诊和冒名住院现象,制止挂床住院。严格掌握病人入、出院指征,严禁出现“小病大养、挂床”等违规行为。对门诊处方严格执行医保

药量规定,门诊用药一次处方量为7日量,慢性病最多为15日量。住院患者出院带药最多不超过7 日量。贯彻因病施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无伪造、更改病历现象。积极配合医保处对诊疗过程及医疗费用进行监督、审核并及时提供需要查阅的病历及有关资料。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无自立项目收费或抬高收费标准。

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宣传,以科室为单位经常性组织学习市医保处印发的《医疗保险政策法规选编》、《**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等文件,使每位医护人员更加熟悉目录,成为医保政策的宣传者、讲解者、执行者。

一是抓好制度落实,严格操作规程。我们继续强化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和诊疗护理操作规程的落实,重点抓了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手术安全核对制度、病历书写及处方评审制度,保证医疗安全。继续深入开展“优质服务示范病房”创建活动,抓好基础和分级护理,提高综合护理服务水平。

二是在强化核心制度落实的基础上,注重医疗质量的提高和持续改进。逐步建立健全了院、科两级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实行全院、全程质量控制,实施检查、抽查考评制度,结果公开,奖优罚劣,使我院医疗工作做到了正规、有序到位。

三是医务人员熟记核心医疗制度,并在实际的临床工作中严格执行。积极学习先进的医学知识,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提高医疗质量,为患者服好务,同时加强人文知识和礼仪知识的学习和培养,增强自身的沟通技巧。

四是把医疗文书当作控制医疗质量和防范医疗纠纷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对住院病历进行评分,科主任审核初评,医院质控再次审核。同时积极开展病历质量检查和评比活动,病历质量和运行得到了有效监控,医疗质量有了显著提高。

五是强化安全意识,医患关系日趋和谐。我院不断加强医疗安全教育,提高质量责任意识,规范医疗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医患沟通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病人的交流,耐心细致地向病人交待或解释病情。慎于术前,精于术中,严于术后。

六是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病人就医。通过调整科室布局,简化就医环节,缩短病人等候时间。门诊大厅设立导医咨询台,配备轮椅等服务设施,为病人提供信息指导和就医服务,及时解决病人就诊时遇到的各种困难。规范服务用语,加强护理礼仪的培训,对患者护理服务热心,护理细心,操作精心,解答耐心,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得到患者的好评。

为了加强医疗保险工作规范化管理,使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得到全面落实,根据市医保处的要求,我院在医保病人住院48小时内上报住院申报表并做到入院收证、出院发证登记。同时,按规定的时间、种类、数量报送结算报表,参保人员各项医疗费用真实、准确,费用明细与病历、医嘱相符。

经治医师均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强化病历质量管理,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规范临床用药,经治医师要根据临床需要和医保政策规定,自觉使用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药品目录》内的药品,目录内药品备药率在60%以上。因病情确需使用《药品目录》外的自费药品以及需自负部分费用的医用材料和有关自费项目,经治医师要向参保人讲明理由,并填写了“知情同意书”,经患者或其家属同意签字后附在住院病历上,目录外服务项目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控制在5%以下。

我院严格执行省、市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公开药品价格、检查收费标准,及时向患者提供费用清单,严格执行协议相关规定,让参保人明明白白消费。

我院加强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及时排除医院信息管理系统障碍,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根据市医保处的要求,由熟悉计算机技术的专门管理人员负责,要求医保专用计算机严格按规定专机专用,遇有问题及时与医疗保险处联系,不能因程序发生问题而导致医疗费用不能结算问题的发生,保证参保人及时、快速的结算。 同时,保证信息数据和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及时,杜绝随意撤销参保人员住院登记信息。

总之,我院通过严格对照市人社局《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评价参考指标》等要求认真自查,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圆满完成了对参保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的设置和要求,争取这次考核达到a级的等级。

我们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为出发点,努力做到建章立制规范化,服务理念人性化,医疗质量标准化,纠正行风自觉化,积极为参保人提供优质、高效、价廉的医疗服务和温馨的就医环境,受到了广大参保人员的好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人社局及医保处领导的大力支持,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各项服务设施,使医保工作真正成为参保人员可靠保障。

精选定点机构医保预结算申请书简短三

为确保专项排查工作按时完成,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重点排查2020年1月1日以来区内定点医疗机构通过以下方式违规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一)诱导住院。利用“包吃包住、免费体检、车接车送”等名义或者通过“有偿推荐”等方式,诱导不符合住院指征的参保群众住院,从而骗取医保基金的。

(二)虚假住院。采取挂床、冒名顶替等手段,对实际未住院治疗的患者,通过编造诊疗项目、伪造医疗文书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的。

(三)小病大治。对如腔隙性脑梗死、颈(腰)椎间盘突出等住院患者,医院不按实际诊断和疾病转归,违反诊疗规范实施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过度诊疗、违规收费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的。

区内所有定点公立医院(含镇街卫生院)、民营医院以及部分村级卫生室。重点排查平时举报线索集中的、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违规问题较多的定点医疗机构。

(一)通过医保结算系统。一是筛查出2020年度住院频次较高、入院时间较为集中、出院报销金额接近的疑似违规住院结算数据;二是重点筛查建档立卡贫困户、集中供养五保户、老年病轻症患者住院结算数据。

(二)采取现场核查、病历审查、电话(或走访)调查等方式对疑似数据进行逐一排查。

(三)各医疗机构结合2020年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根据本次重点排查内容先行自查,区医保局从12月21日开始组织人员开展专项督查。

(一)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排查工作,成立排查专班,迅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规范住院收治管理、严格规范诊疗行为、严格落实价格政策和管理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区医保局,确保专项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在开展专项排查工作中,排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廉政规定,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刁难检查对象,不得收受检查对象的财物和宴请等。

(三)区医保局对查证属实的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绝不姑息;对相关责任人,依职权分别送移送纪检监察、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典型案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曝光。

精选定点机构医保预结算申请书简短四

为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送丧群众、馆内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全面防控,严格检测,详实记录,自我保护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殡仪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裘聪

组员:黄芝娟、朱龙法、张剑、胡建刚、罗贤才、陈栋、罗华

1、综合管理组

组长:黄芝娟

组员:罗华、张剑

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交办任务的落实和督办;负责具体落实零报告制度;负责疫情防控所需的物资采购和人员调度等各类服务保障措施;负责协调处理与疫情相关的其他相关事项。

2、紧急行动组

组长:朱龙法

组员:罗贤才、陈栋、胡建刚

主要职责:负责的接待、查检、隔离等相关安全工作。负责报告疫情动态情况,确诊或疑似人员疫情区域清洁消毒,密切接触人员排查隔离及相关人员情绪安抚等工作。

三、工作制度

领导小组负责落实上级交办的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召集防控工作会议,建立信息沟通机制,组织对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及时研究疫情趋势和防控策略等应急处置工作。综合管理组、紧急行动组按领导小组的指令和职责分工开展相应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日常管理

1、县殡仪馆落实24小时值班和巡查制度。

2、组织员工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学习,要求做好自身防护。

3、进行每天一次的区域消毒工作,消毒时不留死角,重点消毒门把手、扶手、车辆、休息厅、守灵厅等人群密集的地方。早晚不少于两次通风,通风后注意保暖工作。

4、驾驶员接送遗体时对送丧群众测温和查看健康码、行程码;门卫保安对进馆群众进行测温、亮码。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和记录处置情况。

5、后勤组在火化预约中交代好防疫事项:一、建议送丧人数不超过15人。二、建议送葬车辆不超过两辆。三、配合驾驶员测温和查看健康码、行程码。四、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后,严禁前来殡仪馆送丧。五、进入殡仪馆请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

6、快递、邮政等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殡仪馆内,全部在传达室交接,消毒外包装并由工作人员转交。

7、食堂内尽量少进大批冷冻食品,尤其是进口冷冻食品。

8、建议员工及家人不参加10人以上集体聚会及用餐等集体性活动。员工家属中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做好相应防护工作。

(二)应急措施

1、疑似响应:送丧群众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禁止其进入馆内送丧,立即协助转送定点医院诊治;工作人员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应立即停止其工作,督促其到指定医疗机构诊治;并及时向县疾控中心、县民政局报告。

2、确诊响应:受助人员或工作人员被确诊为感染病例的,在县疾控中心、县民政局的指导下,紧急行动组严格落实涉及区域的封闭消杀,掌握密切接触人名单,排查密切接触人员范围和14天隔离观察,确保涉及的送丧人员和员工都得到妥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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