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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家庭签约医生团队范文简短(优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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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家庭签约医生团队范文简短(优质12篇)
2023-11-21 01:48:38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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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签约医生团队范文简短篇一

制定了《20xx年度xx街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同时成立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和签约服务团队,及时组织团队成员学习工作方案精神,紧密围绕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的基本原则、服务内容、服务对象、工作持续性等内容进行了充分研讨,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为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的稳步推进奠定了组织基础。为保障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的深入人心,向村民签订了家庭医生式服务协议书。

二、广泛宣传,深入动员。

为保障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的深入人心,我中心统一印制了以宣传家庭医生服务理念和服务内容、服务形式为主题的宣传单,并分发给本辖区各村卫生室和村委会,同时,印制家庭医生联系卡、家庭医生式服务协议书等,制作了宣传横幅、宣传栏。有效营造了家喻户晓的宣传氛围,为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舆论基础。

三、调查需求,个性服务。

签约服务的居民中,调查了居民希望得到的医疗卫生服务。包括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慢性病管理、孕产妇保健管理、婴幼儿保健及其它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检查、指导、协助签约家庭医生,开展上门访视服务和健康教育,做好健康体检、逐级转诊、健康评估等履约服务。医生体牵头医院按照签约服“1+1+1”服务团队要求,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协助专科医生开展远程会诊和健康讲座,落实转诊病人蓝色通道的相关措施,帮助家庭医生履行其不能承担的部分技术服务,确保服务按照协议规定执行。服务人群底数的清晰和需求人员数量的掌握,为家庭医生式服务的扎实推进奠定了信息基础。

四、明确对象,按需管理。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为签约服务的提供主体。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原则上由家庭医生、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或全科医生及健康管理人员(护士、公共卫生医师)、医共体牵头医院选派的医生组成,团队负责人由中心医生担任。家庭医生由乡镇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中具备资质的乡村医生担任。中心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为进一步明确辖区人口分布,保证所有居民均能得到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覆盖。公示团队服务人员、服务范围、服务时间、服务内容、联系方式等信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象为全办事处城乡常住居民,优先覆盖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高血压、糖尿病、慢性支气管炎等)、孕产妇、0—6岁儿童以及贫困人口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等重点人群。根据居民所处的类别,明确服务内容及标准,提供针对性的签约服务并保证服务的质量和可持续性。

五、优先签约,有效服务优先与辖区内的慢性病人、空巢老人、妇幼保健对象等愿意接受家庭医生式服务的重点人群签订家庭医生式服务协议书,并根据协议书内容提供建立健康档案、电话咨询、入户访视、健康教育等针对性服务。

对20xx年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计划生育特扶对象建立完善电子健康档案,实现贫困人口、计划生育特扶对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人群免费签订有偿包,提供有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预约转诊等服务。

20xx年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我处共签约xxxx人,其中有偿包任务数要求xxxx人,我街道共完成签约有偿包签约完成xxxx人,超额完成xxxx人,其中完成有偿包签约xxxx人,超额完成xxxx人,对xxxx名计生特扶,xxxx名贫困人口进行了免费签约。目前已完成20xx年度家庭医生签约92、36%的履约工作,已达到区卫计委要求90%履约要求。

七、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八、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3、扎实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发票、资金整理、收集、分发工作,稳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巡诊、体检等履约工作。

家庭签约医生团队范文简短篇二

20**年度,为进一步推进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式健康管理签约服务工作方案》,我中心责任医师团队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和签约工作,现将本团队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工作总结如下:

及时组织团队成员学习工作方案精神,紧密围绕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的基本原则、服务内容、服务对象、工作持续性等内容进行了充分研讨,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为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的稳步推进奠定了组织基础。

为保障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的深入人心,我中心统一印制了以宣传家庭医生服务理念和服务内容、服务形式为主题的“致社区居民一封信”,并分发给本辖区各居委会,同时,印制家庭医生联系卡、家庭医生式服务协议书等,制作了宣传横幅、宣传栏。有效营造了家喻户晓的宣传氛围,为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舆论基础。

在签约服务的居民中,调查了居民希望得到的医疗卫生服务。包括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慢性病管理、孕产妇保健管理、残疾人康复、婴幼儿保健及其它服务(出诊、送药上门、家庭护理等)。服务人群底数的清晰和需求人员数量的掌握,为家庭医生式服务的扎实推进奠定了信息基础。

进一步明确辖区人口分布,保证所有居民均能得到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覆盖。我团队组成由“全科医生、社区护士、防保人员”为核心的“片儿医”团队,提供家庭医生式服务。明确所管辖的社区分布,并在社区设立“片儿医”公示牌,公示团队服务人员、服务范围、服务时间、服务内容、联系方式等信息。对愿意接受家庭医生式服务的居民,按照健康状况和健康需求情况划分为四类:第一类为健康普通人群,第二类为需关注的人群,第三类为慢性病人群,第四类为高危或合并严重并发症病人、残疾人、特殊病人。根据居民所处的类别,明确服务内容及标准,提供针对性的签约服务并保证服务的质量和可持续性。

家庭签约医生团队范文简短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促进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进一步深化家庭式保健服务内涵,切实提高我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居民健康水平,经研究确定在我辖区范围内全面实施家庭医生服务模式,为居民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保证工作进度和服务质量,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全面实施家庭医生与服务对象签约式服务,逐步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新机制;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示制度,强化社会监督,不断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和监督制约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扩大社会影响力,构筑良好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环境;调动基层医务人员主动服务、上门服务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居民提供连续协调、方便可及、优质高效的服务,改善全民健康状况,满足群众健康保健需求。

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原则

(一)充分告知。

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电台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和服务内容公示,让所有辖区居民全面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获取方式、个人权利和义务。同时要按照属地管理和划片包干的原则,将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团队、联系方式、服务内容等向社会公开。

(二)自愿签约。

考虑到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认识程度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服务能力的信任程度,充分尊重居民个人意愿,在居民自愿的前提下,完成家庭医生与居民签约。

(三)规范服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要求开展工作。服务质量和服务频次要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四)强化考核。

建立完善的家庭医生岗位职责、监督制约、进入和退出机制,完善绩效考核、民主评议、奖优罚劣等具体措施,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情况、提供的服务项目、质量、数量和群众满意度纳入定期考核,按照绩效购买家庭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程安排

(一)宣传启动阶段。

本中心和下辖卫生服务站全面启动实施家庭医生与城乡居民签约服务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团队建设,并利用各种形式做好宣传、动员和发动。

(二)推动实施阶段。

全面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明确服务内容,家庭医生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完善相关的岗位职责和监督制约机制,基本建立起家庭医生进入退出、绩效考核、奖惩兑现等管理措施。以居委会为单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覆盖5%以上的居民家庭。

(三)总结提高阶段。

不断完善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深化家庭医生式保健服务内涵,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5%以上,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全面落实,重点人群系统化管理率大幅度提高,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50%以上。

四、签约服务内容

签约居民享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所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五、签约服务的'工作人员配置和服务方式

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辖区居民实际户数,合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团队,一个服务团队一般由医师、护士、公共卫生人员3人组成,全面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居民凭身份证明或户口薄、暂住证进行签约。签约周期可视情况灵活掌握,原则上一个周期不应少于1年,期满后如需解约需告知服务团队并签字确认,不提出解约视为自动续约。

六、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达成共识

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高度重视,并将该服务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成立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领导小组,各卫生室要按照文件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协作,联合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工作保障,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在我辖区内顺利实施。医院成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辖区内签约服务工作的开展。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要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工作纳入到重点工作中,大力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统一印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合同文本,规范家庭医生服务内容及形式,帮助家庭医生树立专业形象。在门诊等明显位置放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材料,公示牌要标明团队人员姓名、联系电话以及投诉电话。做到公示牌深入村队、签约单深入家庭、家庭医生式保健服务深入人心。

(三)加强培训,提高能力

对服务团队进行多层面、多角度、全方位的业务技术、服务理念等内容的业务培训。着力加强医患沟通技巧和全科医学服务理念的培训,改善医生的服务方式,利用规范的诊疗行为和耐心的服务态度,提高居民的信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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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签约医生团队范文简短篇四

为进一步落实医改任务,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为城乡居民提供质优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根据国家卫计委《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基层卫生人员的优势和特点,创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促进分级诊疗和有序就医格局的形成,不断提升居民的健康保障水平。

二、基本原则。

自愿签约与政策引导相结合。门诊签约与上门签约相结合。基础服务与特需服务相结合。家庭医生服务与团队服务相结合。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社区(村)卫生服务向健康管理转型,逐步建立起既能守健康、又能守费用的双重守门人新制度。调动基层卫生人员积极性,提升业务素质,竞相提供优质服务。基层卫生资源得到合理运用,群众从签约服务中得到实惠,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依从性得到改善。引导签约居民自觉遵守基层首诊、分级诊疗的就医模式。到20xx年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具体目标数详见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意见》,各县(市、区)对照任务目标,认真抓紧落实。

四、签约服务重点内容。

(一)签约服务对象。

签约服务对象原则上为全体居民。初期阶段,签约服务的重点对象为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尤其是高血压、糖尿病、脑中风康复期、腰颈椎退行性疾病、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等)、学龄前儿童、孕产妇、精神病在家康复者、晚期肿瘤维持治疗患者、因病致贫患者、生活不便的残疾人、长期卧床者以及其他有签约服务需求的居民。确保所有贫困人口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提供相应的免费签约服务,建立相应的电子健康档案。

(二)签约服务主体。

明确乡镇、社区医生为签约服务第一责任人。签约服务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以及具备能力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医师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经卫生计生委组织考核合格颁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乡村医生为主体。

签约服务原则上应当采取团队服务形式。团队原则上由专科医师、全科医师和健康管理人员组成“1+1+1”小组,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及时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

专科医师由医联体(医共体)牵头医院的主治医师(含中医)经过家庭医学培训后担任,负责患者病情的明确诊断与个体化治疗方案的制定,并带教全科医师和健康管理人员。全科医师负责落实专科医师的治疗方案,及时掌握、处理病情,并及时与专科医师互通,预约专家门诊,并指导健康管理人员的工作。健康管理人员由护士、药师、公共卫生医师、心理咨询师等有医学专业背景的人员经过家庭医学培训后上岗,协助专科医师和全科医师与患者联系沟通、负责患者的日常随访与筛查、个体化健康教育,以及饮食、运动等生活方式的干预。

在社区医生(村医)缺乏资质和能力、社区医生(村医)数量少或无社区医生(村医)执业的社区(行政村),签约服务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健康管理团队承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健康管理团队开展签约服务的收入主要用于团队成员的劳务报酬。

(三)签约方式和责任。

1、签约对象原则上为个人,不得以家庭为单位签约。在充分了解签约服务内涵的前提下,由服务对象按照自愿原则,选定家庭医生签订服务协议。签约服务周期原则上为一年。为确保履约服务质量,初期阶段每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象不超过1000人。

2、制订签约服务协议书,明确签约服务具体内容,确定相关服务事项、收费标准及补偿优惠政策,规定签约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协议一式三份,家庭医生、签约对象和基层医疗机构各持一份。双方签订协议后录入签约服务系统,也可网上签约并直接打印协议。签约对象根据实际需求选择服务包。

3、服务对象与家庭医生按年度签约,有效期为一年。签约时一次性预收自付费用并开具或打印收费凭证(收据),所收资金上交基层医疗机构管理。初期阶段,每年度内签约的所有服务包从下个年度第1天开始生效、执行。协议到期,签约服务对象可以续约、终止或另选签约家庭医生。

4、签约期内,如因家庭医生原因导致无法履约,应及时征求签约服务对象意见更换家庭医生或解约。如服务对象在年中不满意,可以在选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范围内调换其他家庭医生续约。年终如不满意,可以在下一年度调换家庭医生签约,也可以不再签约。

5、对于未按签约服务协议书提供相应服务或经考核不合格的家庭医生,扣发相应补助经费并取消下一年签约资格。经整改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开展签约服务。

6、在签约服务过程中,因服务对象隐瞒病史信息、不执行家庭医生制定的防治方案、不遵医嘱而影响服务质量,以及因病情超出家庭医生诊疗水平和能力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由服务对象自负。

(四)签约服务的基本内容。

签约服务由无偿服务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有偿服务项目组成,实行打包服务。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健康综合服务等三个方面内容。社区医生(村医)能完成的项目原则上由社区医生(村医)执行。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街道社区(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责分工,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免费为居民提供的12类4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基本医疗和预约转诊服务。为签约居民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就医路径指导等服务。如遇有疑难、急重症或受条件限制,需要转上级医院诊疗的病例,家庭医生要及时提供转诊服务,并履行转诊手续。

(3)健康综合服务。以居民健康档案等信息为基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家庭医生每年对签约居民进行1次健康状况评估,及时发现存在的健康危险因素、危害健康行为等健康问题,并根据评估结果,量体制订个性化健康方案,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在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方面的重要作用,满足居民多元化健康需求,使居民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也掌握常见的预防保健措施。为行动不便的签约服务对象提供电话咨询、上门访视、家庭护理和家庭康复指导等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健康管理团队可以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对于未签约居民,基层医疗机构必须按规范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引导居民加入签约服务。

(五)服务包设计。

根据不同人群的需求,结合我市实际,设置7种有偿服务包,有偿服务包由无偿项目(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收费项目组成。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家庭医生在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签约服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有偿服务项目。家庭医生在为居民提供个性化及延伸医疗服务项目时,按照签约服务协议中注明的“服务包”收取相关经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提供非约定的医疗卫生服务或向非签约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并收取“一般诊疗费”。

五、保障措施。

(一)保障签约劳务补偿。

1、自20xx年起,每年新增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中涉及村医补助的资金全部用于村医开展签约服务和签约转诊。

2、签约的基本医疗和个性化延伸医疗服务项目可将扣除成本后收入的70%用于签约家庭医生的技术劳务性补偿。

3、各县(市、区)卫计委根据工作要求和相关指标对签约医生进行考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各县(市、区)卫计委制定。

(二)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1、加强基层卫生人员的培训。基层医疗机构健康管理团队针对签约服务中必须掌握的诊疗技能每月组织一次理论培训和技能培训。医联体(医共体)牵头医院每年举办2期基层医疗机构技术骨干培训班和2期村医培训班,紧密围绕基层卫生人员的需求开展实用知识技能培训。组织社区(村)医技人员脱产到医联体(医共体)医院进修急诊、心血管、内分泌、消化、呼吸、神经(精神)、肿瘤、康复、针灸理疗、眼底检查等专科专病诊治和专项技术。建立“1+1+1”师徒关系,对口帮扶和指导。

2、适当扩大配备药品品种。在国家基本药物(520个品种)的基础上,开展签约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可以在保证国家基本药物使用比例不低于80%的基础上,可增加使用不超过20%的安徽省基本药物目录用药,尽可能满足群众常见病诊治的需要。

(三)加强医保政策支持。

1、支持家庭医生开展签约服务。开展签约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适宜诊疗项目(如:心电图检查、尿常规、眼底检查、雾化吸入、公共卫生服务基本次数以上的血糖监测等以及村卫生室申请的远程会诊费用等)纳入签约服务包,享受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补助的参保人员,其签约服务包中部分有偿服务项目可纳入医保慢性病门诊补助支付范围,额度不高于原定慢性病医保年度付费标准。

2、对遵守基层首诊、逐级转诊的签约服务对象,探索出台提高医保报销待遇的相关配套政策。

(四)提供便捷优化服务。

签约家庭医生(团队)对签约基础包的服务对象每年至少巡诊1次,对签约个性包的服务对象定期上门随访、健康评估、康复指导与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个性化服务。将签约空巢老人的健康监测信息定期告知其子女。对因病致贫服务对象“健康帮扶”,进行专档管理。医联体牵头医院要通过给予家庭医生一定比例的医院专家号、预约挂号、预留床位等方式,方便签约居民优先就诊和住院,要确定职能科室对接家庭医生转诊服务,为转诊患者建立绿色转诊通道。对于签约的慢性病患者,可酌情延长单次配药量。对于下转病人,可根据病情和上级医疗机构医嘱按规定开具处方。

(五)加快信息平台建设。

在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上专门开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功能模块,将签约、服务、考核全部纳入信息系统管理,并与电子健康档案、区域诊疗、预约转诊等系统相衔接,逐步实现对服务对象就医、健康管理等主要健康信息的自动收集与更新,实现互联互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转变基层卫生服务模式,提升基层卫生服务水平的基础性工作,是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建立家庭医生与居民契约服务关系的具体实践,更好地满足群众就近就医的需要,更有助于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各项医改工作的落实。各县(市、区)卫计委要成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建立系统内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推进合力。各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职能分工,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稳步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认识。各单位要结合门诊、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日常工作,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采取发放资料、社会媒体、展板、横幅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政策内容,重点宣传签约服务给居民带来的方便和优惠,加大宣传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好处,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广大居民及全社会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认知度和接受度,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督导考核,确保有效服务。为进一步搞好家庭签约服务工作,市卫计委将定期开展督查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严禁“重签约、轻履约”、“重形式、轻服务”、“重进度、轻质量”等,确保签约服务顺利实施。要将签约服务的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药品零差率补助、公共卫生补助、一般诊疗费补助、签约服务补助挂钩,实行差异化分配。

家庭签约医生团队范文简短篇五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乡村试点的指导意见》(卫办农卫发〔20xx〕28号)及江西省卫生厅《江西省乡村试点实施意见》(赣卫农卫字[20xx]23号)文的要求,充分发挥村卫生室的网底作用,建立乡村模式,推动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的落实,现就开展乡村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通过开展乡村,引导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创新服务模式,转变服务观念,充分发挥乡村医生的优势和作用,建立乡村医生与农村居民间的契约式服务关系,创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进一步强化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促进分级诊疗和有序就医格局的形成,不断提升农村居民的健康保障水平。

(一)明确职责,规范服务。乡村医生是签约服务第一责任人。乡村医生按照明确的服务标准和规范,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能力开展其它个性化服务。乡镇卫生院(防保所)受县卫生局委托负责对辖区内乡村医生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

(二)加强宣传,自愿签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乡村的内容和要求,引导农村居民自愿签订服务协议。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期满后农村居民可根据自己的意愿,自动续(解)约或另选签约乡村医生。

(三)强化考核,持续发展。将乡村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并与乡村医生各项经费补助经费挂钩,促进服务机构全面落实各项签约服务工作。根据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需求,不断丰富乡村医生签约式服务的内涵,及时调整签约服务内容,有效满足农村居民的健康需求。建立和完善签约服务工作的经费补偿机制,落实各项配套政策,确保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签约居民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至少应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一)基本医疗服务。乡村医生要为签约居民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在诊疗服务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制度,接受居民监督打分。乡村医生的门诊日志由村卫生室统一存档,乡镇卫生院(防保所)每月进行审核,并列入乡村医生考评档案,作为对乡村医生考核的依据。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行包户责任制。乡村医生要以签约居民需求为导向,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以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重型精神病患者等为重点服务对象,开展以下工作:一是为居民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对居民健康档案进行动态管理;二是开展农村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和高血压、糖尿病、重型精神病患者的筛查、随访工作,为服务对象提供健康生活行为干预指导和诊疗路径指导服务;三是为行动不便的签约对象提供电话咨询、上门访视、家庭护理、家庭病床和家庭康复指导服务;四是运用适宜的中西医(药)技术,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进行规范化治疗,为慢性病、重型精神病患者提供每年不少于4次的健康咨询和分类指导服务。

(三)健康评估。在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乡村医生每年对签约居民进行1次健康状况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量体制订个性化健康方案,使居民既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也知道如何进行预防保健。

(四)转诊服务。如遇有疑难、急重症或受条件限制,需要转上级医院诊疗的病例,乡村医生要及时提供转诊服务,并履行转诊手续。

鼓励乡村医生开展以健康管理为主要内容、以主动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其它个性化服务。各地可因地制宜,提供免费、优惠、特需等类型服务。需要收费的项目应根据国家有关收费政策和标准执行,也可采取协商等形式,确定服务收费。

根据我县农村卫生服务的特点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要求以及乡镇卫生院的职责,乡村可以按照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划片包村指导、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包户包人的原则,建立稳定的契约型服务关系。

(一)签约主体。以村卫生室和农村居民家庭为签约主体,卫生院(防保所)积极参与并加强指导。

乡村医生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签约居民提供服务。实施签约服务的村卫生室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与卫生院实行一体化管理,乡村医生必须具有合法执业资格。

乡镇卫生院(防保所)作为乡村医生与农村居民签约服务的指导单位,要组建由临床、护理、公共卫生、预防保健等专业技术人员及乡村医生组成的签约服务团队,负责本乡镇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考核,签约服务团队与村卫生室形成帮扶关系,实行划片包村指导,针对村卫生室、乡村医生能力不足的问题,加强常见病(多发病)诊治、重点特殊人群健康管理、医疗技术诊疗规范、医疗安全等知识培训,指导乡村医生应用适宜卫生技术、实施基本药物,开展基本卫生服务。对于乡村医生不能独立完成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如计划免疫、0-6岁儿童和孕产妇健康管理,糖尿病、高血压、65岁以上老年人的健康体检,重性精神病筛查等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做好工作的衔接,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保质保量的开展。同时,加强对乡村各项服务的考核,对服务数量、质量、群众满意度等进行监督检查,使签约服务各项服务项目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签约周期。乡村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期满后农村居民可选择自动续(解)约或另选乡村医生签约。乡村医生要履行协议规定的服务承诺,并根据农民的意见,及时调整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居民满意度。

(三)签约形式。在双方充分了解乡村内涵的前提下,由农民自愿签约、自愿选择医生,以户为单位签订相关服务协议,享受签约服务。村卫生室负责人可根据辖区内农民数和乡村医生的服务能力,引导农民选择乡村医生签约。原则上,每位乡村医生签约的农民家庭户数控制在200户左右,服务人数以不超过1000人为宜。

(四)签约责任。乡村医生负责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等各项服务,并独立承担医疗责任。在为农民提供服务过程中,因农民隐瞒病史信息、不执行乡村医生制定的防治方案、不听从指导意见而影响到服务质量以及因病情超出乡村医生诊疗水平和能力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乡村医生不承担责任。

完善乡村的补偿机制,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确保签约乡村医生应获得的报酬及时足额到位,调动乡村医生主动做好签约服务的积极性。

(一)补偿方式。乡村医生服务报酬的经费来源主要由县和省级财政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岗位补助、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劳务补贴(即乡医完成40%的基本公卫任务所得)、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财政补贴和一般诊疗费收入五部分组成。签约内容外以及未签约居民的诊疗费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二)绩效核拨。在上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到达县财政后30天内,依据w县财政局、w县卫生局《w县乡村医生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70%根据乡村的人口数按季足额发放给签约乡村医生作为基本补助,剩余的30%年底绩效考核合格后发放;一般诊疗费由新农合经办机构按月核拨。乡村医生绩效考核按《江西省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和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评估标准执行。卫生局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日常管理和常规检查情况、乡村医生的签约服务数量质量和签约对象满意度均应列入考核内容,其结果作为补助资金分配的依据。

(一)考核主体。乡镇卫生院(防保所)是乡村工作的考核主体。卫生局对各乡镇乡村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与考核。

(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应包括村卫生室业务管理和日常管理情况、乡村医生的签约服务数量质量和签约对象满意度等,其结果作为乡村医生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同时,乡镇卫生院(防保所)负责辖区内乡村医生签约工作的日常监督和管理,把签约户数、签约人数、服务落实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工作情况纳入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绩效考核。卫生局对各乡镇乡村工作列入20xx年乡镇卫生院(防保所)绩效考核内容。

(三)违约责任。对于未按签约服务责任书提供相应服务或经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扣发相应补助经费并取消下一年度签约资格。经整改考核合格后,可继续开展签约服务。

(一)加强领导。卫生局成立w县乡村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各乡镇卫生院应成立以院长为组长、防保所副所长为副组长,集医疗、护理、办公室、防保所、新农合办、财务科等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乡村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并由一体化、公共卫生人员具体负责本工作,做到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各项配套政策,推动乡村试点工作稳步开展,形成长效机制,常抓不懈,抓实、抓好、抓牢。

(二)广泛宣传。乡村模式的推行,对于促进乡村医生规范服务行为,转变服务理念,改善医患关系,以及全面提高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利用率和医疗保障水平,都将发挥重要作用。各地要根据农村卫生管理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工作计划,统一时间步骤、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实施。村卫生室将利用设置宣传栏、横幅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告知群众与乡村医生签订服务协议的好处,使签约服务工作家喻户晓,进村入户活动要做到乡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让更多的农村居民自觉接受签约服务。

(三)强化培训。要加强对乡村医生的培训,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和能力。要着力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识的培训,转变乡村医生的服务方式,利用规范的服务行为和良好的服务态度,提高农村居民的信任度和满意度。各地要充分考虑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有效的激励措施,为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基础。

(四)加强督导。为保证工作落实,各地各单位要随时检查督导活动开展情况,深入村户、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通过签约活动开展,确保乡村医生入户率(“入户”系指通过与村民“面对面”进行查体、建档和健康教育宣传)85%以上、建档率90%以上、群众对签约工作开展的满意率90%以上、档案的真实性100%。

(五)严格考核。乡医签约工作年底前要完成以户为单位的签约85%的目标任务,为保证此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卫生局将此项工作列入20xx年乡镇卫生院(防保所)绩效考核主要内容之一,卫生院(防保所)应将此项工作纳入对村卫生室年度目标考核重要指标,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直接与绩效工资和相关补助挂钩。

(六)时间安排:

1、动员与工作布置阶段:8月20日—31日。

2、签约实施阶段:9月1日—10月15日。

3、汇总上报阶段:10月16日—10月31日。

家庭签约医生团队范文简短篇六

为进一步规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按照卫生局的要求,确定辖区内推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为确保工作扎实有效,特制定***卫生院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不少于*次的健康咨询和分类指导服务,及时发现存在的健康危险因素,危害健康行为等健康问题。在双方充分了解乡医签约服务内涵的前提下,农民自愿选择医生,以户为单位签订相关服务协议享受签约服务,原则上每位乡医控制在*户左右,服务人口不超过*人,在签约工作中全体医务人员加强责任心,并实行周报制度。乡医报酬以工作量与工作质量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对乡医签约工作中开展不规范、工作措施不力的卫生室将通报批评,对工作开展较好、成绩显著、百姓满意度和知晓率较高的卫生室将给与表彰奖励。

家庭签约医生团队范文简短篇七

3、医生和百姓两相连,卫生与健康一线牵。

4、签约家庭医生式服务,让您拥有自己的保健医生。

5、责任医生进农村、健康服务到家庭。

6、家庭医生――城乡居民的`健康守门人。

7、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倡导健康文明生活。

8、看病先找家庭医生,可使您省心省力省钱。

9、让家庭拥有医生,让医生走入家庭。

10、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让户户拥有家庭医生,人人享有卫生保健。

11、家庭医生――城乡居民的健康守门人。

12、贴心的服务,签约家庭医生式服务。

13、家庭医生――让健康的人生活得更健康,让患病的人生活得更有品质,让行动不便的老人看病更方便更有尊严。

14、享有自己的责任医生,积极签约家庭医生式服务。

15、公共卫生服务时时处处,保障健康惠及家家户户。

16、卫生为健康护航,服务携社区腾飞。

17、家庭医生进万家,健康服务你我他。

18、树公共卫生爱心、热心、细心、耐心的服务理念,创居民就医暖心、舒心、放心、欢心的医疗氛围。

19、居民健康大管家,真诚服务为大家。

20、保健康、享优惠,家庭医生式服务进万家。

21、公共卫生以人为本,关爱健康以情感人。

23、走进农村,深入家庭,服务百姓,健康人生。

24、家庭医生――居民健康大管家,真诚服务为大家。

25、家庭医生进千户,健康生活暖万家。

26、为老人购买签约服务包,是孝敬长辈最好的礼物。

27、健康生命有约,真情服务无限。

28、用心服务,有爱相助,公共卫生铸就健康路。

29、孝敬长辈啥更好,购买签约服务包。

30、关爱无处不在,健康实实在在。

家庭签约医生团队范文简短篇八

为配合县域医共体试点工作的推进,探索分级诊疗和健康守门人机制,根据《关于做实做好20xx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围绕推进健康太和建设、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以人的健康为中心,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综合改革和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不断完善签约服务内涵,增强群众主动签约服务的意愿。建立健全签约服务的内在激励与外部支撑机制,调动家庭医生开展签约服务的积极性。鼓励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参与,提高签约服务覆盖面和水平,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为群众提供综合、连续、协同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签约服务全覆盖。到,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三、签约对象。

签约人群原则上为全体居民,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残疾人、贫困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结核病患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

四、签约主体。

签约服务的提供,以“1+1+1”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为主,即1名医共体牵头医院医生+1名乡镇卫生院医生+1名村医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在村医缺乏资质和能力、村医数量少或无村医执业的行政村,签约服务由医共体牵头单位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全科医生健康管理团队承担。

五、签约服务的基本内容。

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健康综合服务等三个方面。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及群众个性化需求延伸服务等进行组合,设计可供群众自主选择的多种类型的服务包并进行打包服务。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遵循《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对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将48%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交由乡村医生承担,并免费为居民提供。

(二)基本医疗服务和预约转诊服务。围绕群众需求,为签约居民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在村卫生室条件或能力不及的情况下,为签约服务对象联系和预约上级医院的门诊挂号和住院床位。

(三)健康综合服务。以居民健康档案等信息为基础,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对签约居民进行健康状况评估,及时发现存在的健康危险因素、危害健康行为等问题,评估结果及时告知本人及其子女,并根据评估结果,制订个性化健康方案,使居民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掌握常见的预防保健知识及措施。

居民中有病情适合在家庭治疗的老年病、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出院后恢复期仍需治疗、康复的患者。老弱病残到医院连续就诊困难的患者。适合家庭病床治疗的部分职业病、精神病患者。晚期肿瘤需要支持治疗和减轻痛苦的患者等,可与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签约,提供家庭病床服务。

对于未签约居民,也应按规范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逐步引导加入签约服务。

(一)约定方式。

在充分了解签约服务内涵的前提下,由服务对象按照自愿原则,与选定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签订服务协议,一年有效。

(二)双方权责。

1、签约个人。

主要权利:自愿选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和健康综合服务内容。享有村卫生室提供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约定的健康综合服务和优惠服务。享受新农合专项优惠政策。监督签约服务内容的规范实施。

主要义务:确诊为慢性病的对象主动加入慢性病自我管理小组。理解服务团队工作的特殊性,维护家庭医生的尊严,配合支持家庭医生工作。拥护卫生政策,首诊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优先选择基本药物,接受家庭医生的转诊建议。健康综合服务项目的签约家庭主动缴纳相应的契约费用。

主要权利:得到签约对象的尊重和客观评价。按政策规定得到劳务报酬。

主要义务:加强学习和信息搜集,提升自身服务能力。科学安排服务时间,保证日常诊疗服务的及时性和便捷性。严格执行诊疗规范,提供优质安全服务。配足基本药物,方便群众。在保证医疗安全提前下,提供双方约定的家庭服务。按规定提供免费服务,契约收费项目不得乱收费、多收费。执行新农合支付政策,控制医药费用。

七、保障措施。

1、政府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按照村卫生室承担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补助,原则上不低于项目年补助经费总额的48%补助签约乡村医生,经绩效考核后发放。以后,每年新增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中涉及签约补助的资金根据考核结果全部用于激励家庭医生开展签约服务。

2、基本医疗及健康综合服务项目按照我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设定。对签约服务居民,协议中项目予以优惠,按照略低于现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并扣除居民医保补偿后收费。

3、在基本服务之外,县卫计委会同县发改委(物价局)设计有偿服务包。有偿服务包由无偿项目(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收费项目组成。有偿服务包分别为初级包(保健、儿童、孕产妇型)、老年人中级包和慢性病包。服务包费用按有利于减轻签约居民负担的原则核定有偿服务包价格。明确每一类型服务包的应收金额、实收金额(价格)、居民医保补偿金额、减免金额、自付金额。应收金额是服务包内所有付费项目单项定价的合计金额。实收金额是物价部门对所有付费项目打包后的定价,不超过应收金额。居民医保50%的补偿金额,与签约居民应付金额的总额等于实收金额(价格)。减免金额是对签约居民应付金额进一步优惠的金额。自付金额是签约居民实际付费的金额。自付金额、减免金额与新农合补偿金额的总额等于实收金额(价格)。

(二)持续提高乡村医生履约服务的能力。

乡镇卫生院健康管理团队应针对村医签约服务中必须掌握的诊疗技能定期组织理论培训和技能训练。县医共体牵头单位每年举办2期村医培训班,紧密围绕村医的需求开展实用知识和技能培训。组织村医脱产到县级医院进修急诊、心血管、内分泌、消化、呼吸、神经(精神)、肿瘤、康复、针灸理疗、眼底检查等专科专病诊治和专项技术。

(三)强化新农合政策对签约服务的支持。

1、开展签约服务的村卫生室的适宜诊疗项目(如:心电图检查、尿常规、肝、肾功能、公共卫生服务基本次数以上的血糖监测等以及村卫生室申请的远程会诊费用等)纳入签约服务包,居民医保补偿金额按可补偿范围50%比例予以补偿(具体报销比例见服务包)。对一般诊疗费支付人次提高1元支付额。

2、对遵守基层首诊、逐级转诊的签约服务对象提高新农合报销待遇。门诊报补在原有的基础上签约人员每人提高新农合门诊报销额度20元。提高签约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就诊的专用基本药物报销制度,并按人头按年度“打包”支付。对通过村医由乡镇卫生医院转往县级医院就诊的,给予减免当次已在乡镇卫生院扣减的门槛费。对县级医疗机构回转康复治疗期的患者,给予减免回转当次在乡镇卫生院的门槛费。

(四)对贫困人口、计划生育奖特扶对象免费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为贫困人口、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特别扶助对象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根据本人的健康状况,选择对应的服务包,贫困人口个人承担费用由扶贫资金代缴,计划生育奖特扶对象个人承担的签约费用由计划生育协会人口基金代缴。

八、工作要求。

(一)规范签约。

县卫计委统一全县签约协议设计,明确签约服务具体内容,确定相关服务事项、收费标准及补偿优惠政策,规定签约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为规范服务、便于履约管理,原则上只与有需求的个人签约,不得以家庭为单位签约。家庭医生(团队)应向签约对象解释签约服务内涵,按照双方自愿签约的原则签订协议。协议一式二两份,家庭医生(团队)、签约对象各持一份。双方签订协议后录入签约服务系统,也可网上签约并直接打印协议。原则上,服务包以年为周期计价收费,签约时一次性预收自付费用并开具或打印收费凭证(收据),所收资金应及时上交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专账进行管理。

(二)切实履约。

各单位要建立并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系统,切实监管签约服务包内各个项目完成情况。如因家庭医生(团队)原因导致无法履约,应及时征求签约服务对象意见更换家庭医生(团队)或解约。家庭医生(团队)应按照协议完成服务包内项目并及时录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系统,规范服务记录。健康一体机能开展的项目,应通过一体机信息系统自动上传至签约服务系统,不得手录。

(三)监管考核,审核分配。

1、监管。充分利用信息系统、不定期督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加强监管,对“重签约、轻履约”、“重形式、轻服务”、“重进度、轻质量”等问题,及时彻底整改。如因逐利动机导致群众提出强烈意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2、考核。县卫计委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重点考核单位的有偿签约率、续约率、基本公卫项目实际执行率、村卫生室门诊首诊率、门诊人次、次均费用、预约转诊率、签约居民满意率、乡村门诊人次占比、县内住院人次占比、县外住院率下降情况等反映签约服务成效的主要指标,考核结果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资金分配挂钩。

3、审核。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家庭医生(团队)应将已经完成所有服务项目的签约对象及服务包信息,在签约服务系统中提交供审核,发生特殊情况的签约对象(如因死亡、本人不愿接受服务而导致服务无法全部完成),也应标注原因并及时提交供审核。提交数据由县卫计委(或委托乡镇卫生院)进行审核。

4、资金结算与补偿金拨付。县级居民基本医保平台对签约服务系统上传的已审核数据进行复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增核减后拔付实际补偿金。90%以上的服务包数和95%以上全部服务包内项目总数完成的,可视作全部服务包履约完成,服务包数完成率不到90%或者全部服务包内项目总数完成率不到95%的,按实际全部完成的服务包补偿。

5、分配。每型服务包扣除物化成本后收入用于技术劳务性补偿,家庭医生(团队)就每型服务包的收入分配协商达成共识,并签订分成协议(每年可重新议定)。用于签约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在考核审核后一并列入签约服务收入。新农合补偿资金拨付至乡镇卫生院后,家庭医生(团队)按照分成协议分配签约服务收入。

(四)加大宣传,积极引导。

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展板、宣传单等大众传媒,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内容。各单位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对基层卫生人员进行政策培训,使家庭医生理解并掌握签约服务的意义、重点人群、基本内容、工作责任、收费政策及工作要求等。家庭医生利用上门服务、健康知识讲座、群众前来就诊等机会宣传签约服务,着重讲清签约带来的便利与好处、算清签约给予的让利与实惠,因势利导,积极引导群众签约。

家庭签约医生团队范文简短篇九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医改办等七部委《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医改办发〔2016〕1号),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向健康管理转变,根据《重庆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渝府发〔2016〕1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5〕183号)有关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围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以维护居民健康为中心,以基层为重点,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基层卫生服务资源,突出中西医结合,鼓励引导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和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参与,不断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形式、内容和激励政策,强化健康管理,为居民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增强群众获得感,促进基层首诊和分级诊疗,逐步构建科学合理就医新秩序。

(二)主要目标。从2016年起,所有区县(自治县)都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20xx年,城镇和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分别覆盖30%和50%以上的常住人口,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60%以上,建卡贫困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到2020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机制基本建立,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三)签约服务主体。家庭医生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其所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签约服务的责任主体。家庭医生以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乡村医生为主,鼓励非政府举办医疗机构(含个体诊所)的注册全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独立或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吸收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医师和中级以上职称的退休临床医师,特别是内科、产科、妇科、儿科、中医医师等作为家庭医生,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为居民提供签约服务。随着全科医生人才队伍的发展,逐步形成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签约服务队伍。

(四)签约服务形式。按自愿就近原则,每个居民家庭可以选择一个家庭医生签订服务协议。签约服务周期原则上为一年,期满后签约家庭可自主决定是否续约或另选其他家庭医生签约。

1.团队式签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原则上应当采取团队服务的形式。家庭医生团队主要由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含助理公共卫生医师)等人员组成,要积极吸收个体诊所医生加入。加强中医药服务,逐步实现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鼓励二级以上医院多点执业医师,以及药师、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加入团队,合理分工协作,为签约居民提供多元化服务。非政府举办医疗机构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在辖区内具有政府委托管理职能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组织下开展签约服务。

2.组合式签约。开展签约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与附近的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建立稳定的承接关系,签约居民可自愿选择1所二级医院、1所三级医院作为就诊和转诊的首选医疗机构,形成“1+1+1”组合签约服务模式。在组合内,签约居民可根据需求自行选择就医机构;组合之外就诊应当通过家庭医生转诊,未经家庭医生转诊的签约居民不享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优惠政策。

3.独立式签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政府举办医疗机构注册全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和村卫生室的执业(助理)医师(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注册乡村医生可以个人名义与附近居民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履行协议内容并承担法律责任,接受辖区内具有政府委托管理职能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并报送相关信息。

(一)签约服务对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居住半年以上的常住居民家庭,现阶段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要以重点人群为主,逐步扩展到普通人群。重点人群包括:重特大疾病、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和建卡贫困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困人员、低保户、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

(二)签约服务内容。各区县(自治县)要以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为主要内容,围绕全生命周期的健康需求,设计具体的签约服务包,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方面的作用,在提供免费的基本服务包基础上,根据居民个性化需求,设计适宜的有偿服务包,提供差异化服务。

1.基本医疗服务。家庭医生应当为签约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及适宜的健康技术服务、中医药服务,以及健康咨询、预约门诊、普通转诊等服务,并定期收集与更新签约家庭健康信息,提出健康管理方案和健康维护意见。

2.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应当为签约居民提供国家规定的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各区县(自治县)也可根据当地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在政府资金保障的前提下,提供其他免费服务项目。

3.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居民需求,设计个性化服务包,满足签约居民多元化健康需求。个性化服务包可提供预约挂号、专家会诊、特需健康体检、康复理疗、口腔保健、中医针灸、中医药“治未病”、家庭病床、家庭护理、专项健康评估、远程健康监测等服务。

(一)明确签约服务项目价格及支付标准。开展签约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设计服务包,在打包提供有偿服务时可适当降低分项累计的收费价格。市卫生计生委将会同市财政、市人力社保、市物价等部门研究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价格、支付和分担比例标准。

(二)规范其他诊疗服务收费。家庭医生向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服务,除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提供非约定的医疗卫生服务或向非签约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按规定收取费用。

(三)建立签约服务费用分担机制。家庭医生团队为居民提供约定的签约服务,根据签约服务人数按年收取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分担。

1.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由基本医疗保险通过医保定点服务机构按规定支付。

2.公共卫生补助。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经费支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根据筹资水平的变化逐步调整。2016年,每签约一户,按户内居民人数每人每年5元的标准支付签约补助金,主要用于签约服务家庭电话咨询及每年不低于2次的主动电话随访服务。家庭医生可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支付标准按规定执行。

3.签约居民付费。签约居民可根据需要自愿选择相应的个性化服务项目,费用由签约居民自付。

(一)健全家庭医生服务激励机制。综合考虑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签约服务在内的绩效考核情况、事业发展等因素,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使家庭医生通过提供优质签约服务等合理提高收入水平,增强开展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可采取设立全科医生津贴等方式,向承担签约服务等临床一线任务的人员倾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结余部分可按规定提取奖励基金。二级以上医院要在绩效工资分配上向参与签约服务的医师倾斜。继续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家庭医生团队和参与签约服务的二级以上医院医师予以资金支持引导。对成绩突出的家庭医生及其团队,按照规定给予表彰。

(二)引导居民参与签约服务。

1.开展便捷的助诊服务。建立家庭医生预约服务制度。预约门诊服务,签约居民可提前预约家庭医生门诊,在约定时段内至家庭医生处就诊可优先就诊;预约会诊服务,对治疗效果不佳的签约服务患者,可由家庭医生预约上级医院专科医生到签约服务机构会诊,改进治疗方案;预约挂号服务,建立二、三级医院“号源池”,将20%的号源提前下沉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由家庭医生为需要转诊的签约家庭患者预约挂号,未用完的号源应归集回“号源池”。

2.提供方便的用药服务。各级医疗机构要优先选择基本药物,逐步提高二、三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的非基本药物主要用于高血压、糖尿病等特殊疾病患者,对病情较稳定、依从性较好的签约慢性病患者,可由家庭医生根据上级医院医嘱开具延伸处方和长处方,一次性可开具最长2个月的配药量。

3.建立畅通的转诊渠道。各级医疗机构要建立绿色转诊通道,专人负责,优先为签约家庭患者提供服务。对检查充分、诊断明确的患者可直接办理住院手续,不再做重复检查。各区县(自治县)要加快医联体建设,通过医疗联合体内人才、技术、管理、信息等资源要素的合理流动,为签约家庭提供预约门诊、住院、检查等服务。区县内无三级医院的可与邻近的三级医院建立承接关系。家庭医生对超出服务范围的需求应为签约家庭提供转往康复、护理、养老等其他适宜机构的建议。

4.进一步落实医疗保险政策促进签约服务。扎实推进居民医疗保险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实行定点管理,按人头付费。参保人员按规定转诊的,按就诊医院最高级别只收取一次医保起付线。在执行药品零差率前提下,基层医疗机构为特殊疾病患者提供的'医保目录内药品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

(一)搭建技术支撑平台。二级以上医院应选派医师(含中医类别医师)与家庭医生团队建立稳定的工作关系,为家庭医生团队提供技术指导。鼓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区域医学检验检测中心,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诊断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适应家庭医生制度的要求,优化内部科室设置,为家庭医生开展有效服务搭建良好平台。可探索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设立家庭医生工作室,成为家庭医生为居民提供服务的窗口。

(二)加强信息化支撑。加快推进市、区县两级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建设,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预约诊疗、远程医疗、远程培训等服务。市、区县(自治县)要依托现有的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建立二、三级医疗机构内科、产科、妇科、儿科、中医科等重点科室专家信息库和家庭医生信息库,实现上下级医疗机构网上对接、网上咨询、预约挂号、预约会诊、预约转诊、服务提醒等功能,通过采集、分析签约服务家庭和个人信息,为改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决策支持。村卫生室要充分利用健康一体机实现与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的数据交换,对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及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管。

有条件的区县可为签约居民发放居民健康卡,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为签约居民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诊疗报告查询、医患交流、健康知识传播等服务,鼓励签约居民利用可穿戴设备采集和上传个人健康信息。

(三)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落实市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渝卫人发〔2014〕42号),加快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在编制、人员聘用、职称晋升、在职培训、评奖推优等方面重点向全科医生倾斜。加强全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专业)、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建立健全二级以上医院医生定期到基层开展业务指导与全科医生定期到临床教学基地进修制度。各区县(自治县)要加强全科医生注册管理,按《关于做好医师执业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卫医发〔2016〕42号)要求,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的注册或加注为全科医师,做到应注尽注。

(一)明确签约服务管理责任。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是辖区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主管部门,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组织管理,明确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准入标准,建立退出机制。政府举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负责辖区内家庭医生团队和独立签约服务医生的日常管理,要根据辖区内地理交通条件和服务人口,本着就近原则,合理划分家庭医生服务责任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团队成员的具体项目包、工作任务、工作流程、制度规范及成员职责分工,并定期开展绩效考核。财政、物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医药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行监管。

(二)加强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应当分别将医疗机构是否设立转诊协调机制、双向转诊开展情况、专家号源预留情况、对基层医疗机构和家庭医生工作的帮扶支持情况、医药费用控制、签约居民数量、服务质量、居民满意度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及医疗机构医保基金预算管理等业务考评体系中,考核结果要与医保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建等挂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基本服务项目标准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对家庭医生团队和独立签约服务医生每年至少开展1次考核,考核结果与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对于考核结果差、群众意见突出的家庭医生及团队建立相应惩处机制。

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签约居民及社会人士代表参与签约服务考核评价和日常监督,相关反馈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作为家庭医生及所在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责任风险防范。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关于加强我市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卫医发〔2015〕9号)要求,统一组织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保。各区县(自治县)可采取为家庭医生购买意外伤害险等方式,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自治县)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统筹考虑,把建立以家庭医生为基础的有序诊疗机制作为重点,及时出台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具体实施方案,通过上下联动,形成为居民提供全生命周期医疗保健服务链,满足居民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

(二)加强协调联动。各区县(自治县)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合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规范制定、绩效评估、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并加快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配套政策。财政部门要统筹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各项补偿资金,并建立与服务数量和质量相挂钩的补助机制。民政部门应当支持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加入签约服务团队,落实对签约服务的特殊困难家庭有关救助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医保资金监管,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保支付政策和人事政策。物价部门负责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价格收费标准,落实定价政策。

(三)加强督导评估。加强日常督导,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日常督查制度,通过定期走访、暗访、问卷调查、电访回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围绕家庭医生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开展日常督导,并将督导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定期对签约服务工作提出改进的对策建议。

(四)加强宣传引导。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纳入“你健康、我服务”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政策,重点突出签约服务便民、惠民、利民的特点。加强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活动的宣传,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签约服务,形成良好的就诊习惯。有条件的区县可统一设计家庭医生着装和标识,配备统一的随访工具,着力塑造鲜明的家庭医生形象。大力宣传家庭医生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尊重、信任、支持家庭医生的良好氛围。

家庭签约医生团队范文简短篇十

一、定制健康,私享保障。

二、依术医身,以德宁(安)心。

三、守护全天候,私家心享受。

四、随传随到,健康专属。

五、精医生德宁,私密轻松。

六、高超医技,私密享受。

七、悬壶身边,德宁领先。

八、随时到家,为你检查。

九、医生方便,家人康健。

十、点德宁,在家看医生。

十一、德宁专属,尊享健康。

十二、德宁医生,保驾护航。

十三、足不出户,疾病全无。

十四、健康品位,德宁加倍。

十五、德宁医生,上门治疗。

十六、私家医生,尊贵取胜。

十七、德宁医生,你家的医生。

十八、妙手仁心,阅医生。

十九、德宁医生,私享专属。

二十、德宁医生,私享健康。

二十一、德宁医生,家庭医生。

二十二、厚德载医,安宁一家。

二十三、德宁医生,医心医意。

二十四、医私德高,宁治万家。

二十五、德有品位,宁自尊贵。

二十六、家庭医生,首选德宁。

二十七、德于诚,术于精,宁于密。

二十八、家人关切,德宁卓越。

二十九、私家经典,德宁首选。

三十、健康有道,随叫随到。

三十一、万立仁心,丰享健康。

三十二、私密贴心,德宁医生。

三十三、私享德宁,健康永恒。

三十四、一个电话,健康到家。

三十五、送医上门,祥和万家。

三十六、私享医生,尊贵取胜。

三十七、私人定制,尊享健康。

三十八、私人定制,健康一生。

三十九、德高艺精,康宁一生。

四十、私人医生,首选德宁。

四十一、医者仁心,大德康宁。

四十二、德在医品,宁在康明。

四十三、德医集大成,宁康到家庭。

四十四、名医一对一,健康万家人。

四十五、医德高尚,宁为万家。

四十六、专属服务,德宁同步。

四十七、德医到家,安宁万家。

四十八、德宁医院,私享体验。

四十九、名医一对一,爱心护万家。

五十、健康搭档,德宁榜样。

五十一、德宁医生,私人定治。

五十二、健康高效,随叫随到。

五十三、德医双馨,病患福音。

五十四、德宁医生,私人专属。

五十五、德・以私密,宁・以便利。

五十六、尊贵时尚,德宁形象。

五十七、德宁御医,专属订制。

五十八、德医入室,全家康乐。

五十九、健康之道,德宁智造。

六十、德宁医生,呵护精英。

家庭签约医生团队范文简短篇十一

服务站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服务对象):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为了提高区域居民的健康水平,规范签约服务期间甲、乙双方的职责和义务,依照八五一一农场家庭医生制服务工作的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职责。

1、甲方工作人员要文明服务,科学服务,尊重和保护乙方家庭隐私。

2、为乙方家庭提供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3、为乙方家庭建立健康档案。

4、为乙方家庭提供各种类型的.健康教育。

5、为乙方家庭中的慢性病患者、残疾人等重点对象提供定期的随访和健康干预。

6、为乙方提供转诊指导和预约上级医院专家服务。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要尊重、理解甲方医生的工作和服务。

2、乙方需配合家庭医生及相关医务人员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

3、乙方应配合家庭医生完善家庭档案信息。

4、乙方应自觉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类健康知识宣传讲座。

5、乙方应听取甲方医生的健康干预和慢性病治疗方案。

6、乙方自觉配合家庭医生完成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所要求的其他工作项目。

三、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即为违约,守约方有权利终止本协议。

四、本协议经甲方单位授权甲方签字并加盖甲方单位公章和乙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五、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期满后如需解约,乙方需告知甲方,双方签字确认,不提出解约视为自动续约。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甲方确认签名:乙方确认签名:

家庭签约医生团队范文简短篇十二

(一)签约覆盖率:2018年,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覆盖;力争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坚持“五个结合”,即自愿签约与政策引导相结合;门诊签约与上门签约相结合;基础服务与个性化服务相结合;村医服务与团队服务相结合;区域划分与有序竞争相结合。

(一)签约对象。签约服务面向全体居民,重点对象为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支气管炎、中风等)患者、学龄前儿童、孕产妇、精神病居家治疗者、晚期肿瘤维持治疗的患者、生活不便的残疾人以及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

(二)签约主体。我卫生院成立6个庭医生服务团对,以家每个团队由1名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或执业医师、1名护士、1名公共卫生管理人员组成,具备能力的乡村医生可吸收进服务团队,协助家庭医生团队开展签约服务工作。

(三)服务内容。

1、基本医疗服务。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家庭医生团队要主动完善服务模式,可根据协议为签约居民提供全程服务、上门服务、等各种形式的服务。

2、提供规范的转诊服务。家庭医生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过程中如遇有疑难、危急重症或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条件限制,需要转上级医院诊疗的病例,要按照分级诊疗的原则,及时联系上级医疗机构提供转诊和住院服务,履行转诊手续,规范转诊服务。上级医疗机构应为每个家庭医生预留部分专家号和床位,并建立绿色转诊通道,方便签约居民优先就诊和住院。

3、健康管理服务。针对不同类型的人群及签约居民的实际需求,开展不同的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

健康人群:以普及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为抓手,以预防疾病为目标,开展健康评价。免费提供健康指导、健康咨询、定期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和组织健康教育讲座,为签约居民提供连续性健康管理服务。

重点人群:在实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化管理的同时,可根据签约居民的健康需求提供个性化延伸医疗保健服务。

特殊人群:对长期卧床病人、残疾人、恶性肿瘤患者、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实行重点管理,根据需求提供上门随访、康复指导和及时便捷的医疗保健服务。

4、个性化服务。

根据协议,家庭医生团队可为签约居民提供上门服务。对于签约的慢性病患者,可酌情延长单次配药量。

(一)签约方式。家庭医生应根据辖区居民意向和自身服务能力,在自愿的前提下,合理引导居民进行签约,采取门诊签约和上门签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签约周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原则上一年一签,期满后居民可选择续约或解约,也可另选其他服务团队签约。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院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成立专门的办事机构。要设立分级诊疗办公室,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转诊病人的对接和分诊工作。

(二)强化考核评估。卫生院负责建立以签约对象数量与构成、服务质量、健康管理效果、居民满意度、签约居民签约服务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定期组织对家庭医生团队开展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绩效收入分配挂钩。

(三)加强宣传引导。我院利用宣传资料、健康信息宣传栏、微信等宣传平台,加大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签约服务便民、惠民、利民的特点,提高广大群众参与家庭医生签约的积极性。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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