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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果树用地协议书汇总(大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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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果树用地协议书汇总(大全8篇)
2023-11-20 03:41:09    小编:ZTFB

总结是一种提炼与总结经验和智慧的方式,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发展。总结要注重对问题的剖析和思考,而不仅仅是表面的描述。通过阅读这些总结范文,我们可以发现一些常见的总结写作错误,并避免它们。

果树用地协议书汇总篇一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___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使用的土地位于用地面积约(以土地部门测绘为准),具体位置及尺寸详见基本建设用地附图。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乙方同意甲方长期使用乙方的土地,同时甲方按每亩付乙方土地补偿费。以上费用共计万元。

三、本协议约定的每亩土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和其他费用。

四、本协议签定后7日内,甲方应于日内支付土地补偿费总额的,共计元,剩余款项共计元,于办理完手续后一次性支付,但支付期限不得超过个月。

五、关于规划用地手续由用地单位自行负责办理,被用地单位协助配合(仅只在各种手续或证明材料等上面盖章)。

六、乙方负责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品的拆除,(地上青苗、地上水井、地上房屋、地上租赁等)保证甲方正常施工用地,地上租赁由乙方于二十日内限期搬离,如产生费用由乙方负担与甲方无关。

七、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的履行。甲方使用土地的过程中,可以自行决定使用用途,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

八、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各自发行合同所要求的义务,乙方将上述土地交给甲方使用后不得中途要求解除合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甲方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过程中如遇国家建设用该宗土地,土地补偿费、地上物补偿费归甲方所有。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基本建设用地附图。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果树用地协议书汇总篇二

甲方:

乙方:

为确保果树栽培的质量和数量,确保成活保存率,就乙方管理甲方果园的果树管理及护理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书。

整地、栽植等用工20个*80元=1600元。要求整体连片,达到验收标准。苗树进园数量为1200株,按1000株标准验收。费用及支付标准按原协议执行。

数量二个,价格2000元/个共计币4000元整。通过发革局验收即支付。

1、 按甲方指定地块、标准认真栽植管理,自觉接受甲方及甲方关联部门的检查。接受农技部门技术指导,积极参加培训。

2、 果树地内不得种植任何影响果树正常生长的其它作物。按要求做好果树的修剪、追肥除草及果树各项管理及护理工作。以上费用包括栽培、管理、护理等帖木费、肥料、农药及所有人工费等全部费用。

1、 果树成活率低于85%,保存率低于85%的,乙方自己购买同品种果树及时补栽,否则将扣除全部管理及护理费,如影响到甲方果园未来收成,甲方将追究赔偿责任。

2、 乙方如严重违约,不履行果树管理及护理职责,甲方有权随时收回果园管理权,并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做为前期承包协议之补充协议,具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月日

果树用地协议书汇总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江苏省人民政府、南京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由开发区管委会授权,具体实施南京化学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的地块规划、管理并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对入园企业投资项目用地进行规划安排、提供相关服务。

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__,在南京化学工业园园区内投资建设的_______企业,该项目拟定项目名称为_________、主产品_______、年产量______、总投资______、注册资金______、注册日期________、开工日期______、投产日期_______。

为满足该投资项目建设用地需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文件规定,就投资项目用地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1.1乙方在甲方规划管理范围内的投资项目用地(以下简称"宗地"),位于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内,地籍编号为_________,面积约________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土地管理部门实测为准),其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

1.2甲方确保本合同项下的宗地为国有土地。

第二条土地用途。

2.1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目的为满足乙方该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

2.2在使用期限内,乙方使用宗地必须符合国家以及化工园区有关规划建设、环保、安全的要求,如需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要求,须按规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

2.3乙方保证按照项目可研批复和项目概述要求,落实该项目的投资,并按照经批准的投资计划和项目建设计划规定的时间实际投入、开工建设、竣工投产。

第三条宗地的交接。

3.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首批土地款15日内,向乙方出具正式的用地红线图,经有资质的单位验线,双方确认后并在用地红线图上签盖章即视为完成宗地的交接。

3.2乙方应当有效利用土地。办理宗地交接后,乙方享有按照投资计划进行项目建设的权利,同时负有按照投资计划进行项目建设的义务。该宗地交接完成后_________月内乙方必须开工建设,如未能按期开工,甲方有权收回该宗地。项目开工建设后,乙方在________月内对该宗地的土地利用率未达到2/3,甲方有权收回未使用部分的土地。即便是乙方已获得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影响甲方上述权利的行使,收回土地价款不得高于本合同约定价款,同时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宗地闲置超过规定的期限被国家无偿收回时,责任由乙方自负。

3.3乙方在宗地内进行建设和生产时,应当服从甲方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管理和实施。有关投资项目用水、用电、用汽、污水处理、废弃物处理、厂区内规划等以及其他设施与园区主管线对接和引入引出工程应按园区规定办理。

第四条基础设施条件。

4.1项目开工前,甲方必须提供宗地场地平整、临时道路、临时用电、临时用水等项目建设所需条件。

4.2项目投产时,甲方负责宗地具备道路通行、生产给水、生活给水、通讯、通电、通汽、雨排水、污水排放等项目投产所必须的基础设施条件。

4.3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有关管廊、铁路、码头等公用设施的使用条件、水和蒸汽的供应价格、污水的处理价格等,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土地价款。

5.1本合同项下宗地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人民币,宗地总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价款总额为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5.2按5.1之规定,乙方应当支付甲方宗地价款人民币。该宗地价款包括:省规费、征地包干费、宗地场平、必要基础设施的提供所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该宗地价款不包括乙方应交纳的耕地占用税、契税、测绘费及供地规费。除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本协议另有约定或国家土地政策调整外,乙方无义务向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如发生该等费用,由甲方予以支付。

第六条付款期限与方式。

6.1自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宗地价款的30%,即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该笔款项作为该宗地定金。

6.2乙方将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__期向甲方支付其余用地价款: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之前。

第七条《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

7.1本合同签署生效并且收到乙方的土地定金的前提下,甲方开始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用地的预审手续。

7.2甲方同意并保证在乙方缴清5.1规定的土地价款的60%的前提下,开始为乙方代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7.4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及时缴纳测绘费、契税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并保证在乙方缴清5.01规定的土地价款的95%及提供必要的文件后30日内,由甲方负责办妥乙方拥有宗地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乙方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后一周内付清土地价款尾款。最终土地面积以《国有土地使用证》确定的面积为准。

7.5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有效年限为50年,以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准。

第八条土地的转让、出租、抵押。

8.1乙方在宗地上从事的合法经营,受法律保护。乙方在领醛国有土地使用证》后,根据本合同项下宗地有效使用年限,在符合南京化学工业园区产业规划的前提下,依有关规定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8.2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的,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该等合同应报甲方备案。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宗地价款。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宗地价款,自迟延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总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宗地,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并可请求乙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9.2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宗地价款,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宗地。由于甲方未按时提供宗地而致使乙方对宗地使用延期的,每延期一日,甲方应当按乙方已经支付的宗地价款的3‰向乙方给付违约金。甲方延期交付宗地超过6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宗地价款的其他部分,乙方并可请求甲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9.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开工建设的,甲方可以向乙方征收相当于土地价款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建设的,国土管理部门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建设必须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建设迟延的除外。

9.4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72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7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9.5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9.6乙方接收宗地后,因迟延用地或违法、违约用地,宗地被收回或由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罚的,不影响甲方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第十条法律管辖。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项下宗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须经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后生效。

第十三条其他。

13.1本合同及附件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土地管理部门贰份。

13.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订立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本合同未约定事项所引起的争议或已约定事项在与国家(包括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相悖(含发生变化)时的处理,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施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住所:法定住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果树用地协议书汇总篇四

甲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依法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和责任。

1、乙方负责果园苗木栽植后的全程管理、管护。

2、乙方负责果树修剪、整形,保证果树树形合理、正确、科学、技术实施要及时,要到位。

3、乙方负责及时科学的防治病虫害,其中农药由甲方负责,确保果树无病虫害现象。

4、乙方负责适时施肥、灌水,确保果树树势强壮、旺盛、不脱肥、不缺水。

5、乙方负责果园内田间无杂草。

6、果树管理费用由甲方按月支付,每月________元,乙方必须认真履行义务,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如有违约行为,甲方责令仍不执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采取其他解决办法,所造成的后果和损失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可生效。

甲方:

乙方:年月日。

果树用地协议书汇总篇五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响应十八大与2013年一号文件精神,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过甲方实际考察和双方的充分磋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现就甲方在埇桥区汴河办事处新汴河村与村民乙方果树培育联合种植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及地址。

1、项目名称:果树培育联合种植项目。

2、项目地址:埇桥区汴河办事处新汴河村老戚领村。

二、项目2013年规划种植果树培育100亩,其中种植大白桃树种苗50亩,种植葡萄树10亩,种植杏树10亩,苹果树30亩,第一期根据现有情况确定亩数。

三、协议期限:协议期限为3年。

四、(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负责免费提供所需的引进优良果树苗种,树苗的质量等级均属甲方负责。免费提供栽培技术以及3年内的修剪技术,协议期内免费为种植户提供病虫害防治技术以及施肥技术指导服务。

2、做好项目的宣传工作,并协助乙方申报争取国家有关项目方面的优惠政策及上级资金的支持。

3、协议到期,依据植物的最佳移栽时间,甲方可以提前或是延期时间,延期时间不得超过阳历4月份。

4、种植要求方式,甲方可以为了不损害乙方农民群众的基础良田作物种植的宗旨上,同意乙方按照机械耕种方便下的行距株距方式种植,株距不能低于0.5米,行距不能超过3米,果树培育地块乙方种植的作物高度不能高于1米的作物以免影响树苗的正常生长发育。

5、回收方式,经双方协商同意,在协议书的签订年份3周年期限,每棵桃树、苹果树、葡萄树苗甲方给予乙方,以直径0.03米8元、0.04米9元、0.05米以上10元的价格收购,低于0.03米直径的只给与乙方5元以下价格(以嫁接点以上最大直径为准)。

6、违约责任、如若甲方不能给予乙方一定的技术指导,达不到甲方相关果树培育要求,由甲方承担后果;回收期甲方不能按时间内回收树苗,应按照正常回收价格给予80%赔偿乙方,乙方可以自行处理培育的树苗。乙方自愿购买甲方培育的树苗自己继续种植果园,双方应在本协议到期前15-30日做出附加协议或是另行合同书。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权利、乙方必须是土地使用权属者,协议期间土地使用权仍然属于乙方所有使用权。

2、乙方义务、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标准栽培果树培育树种,期间的栽培、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涝排水旱补水、看管等义务,所需的费用均有乙方自行承担;在协议期内甲方没有回收之前如果在乙方的培育地理,果树种苗受到人为破坏死亡(包括自然灾害),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每颗树苗20元的损失,栽培时乙方可以按照2%的死亡率免赔责任。

3、回收期间,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免费起树苗,并要求甲方在提走树苗之前按照回收标准价格付款。

五、甲乙双方协议履行期间,如遇政府依法征收、占用合作的培育树苗项目所使用土地的,甲乙双方均应服从,所培育的树苗仍然属于甲方享有按照回收标准回收,庄家青苗补偿以及土地补偿归乙方享有。

六、如协议到期甲乙双方自愿协商继续合作,双方进行协商另外补充协议。

七、协议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协议生效及其他。

1、协议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协议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甲、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各执一份。

甲方:宿州市埇桥区信通种植专业合作社乙方:(签字盖章)。

法人:(签字盖章)乙方: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乙方:种植亩数亩。

地址:乙方:品种棵数电话:住址:

电话:

果树用地协议书汇总篇六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作为附件一)。

因公司经营需要,甲乙双方在相互信任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内容:

二、承包期限:

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三、承包费用及支付方式:

四、双方的权力与义务。

(一)、甲方权力和义务:

1、甲方应及时提供乙方在技术指导工作中,所需要的管理工具;

2、甲方于20xx年初,在生产区设立生产部技术领导小组,乙方享有独立办公桌椅;

4、甲方有权知道乙方的年、季、月度的工作计划和管理目标;

(二)、乙方权力和义务:

五、双方责任和业绩考核标准:

1、甲方不能按时足额支付乙方承包费,且没有合理解释的,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元;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2:所承包的果树品种、面积、数量、地理位置;

附件3:采购计划申请;

附件4:果树管理技术要求;

附件五:全年技术承包考核业绩;

附件六:乙方承包期间物品领用清单);

七、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承担2万元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八、在执行过程中,若出现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到期后,若双方正常履行本条款,乙方有优先权续签承包协议。

以下部分为空白。

甲方:xxx乙方:xxx。

甲方代表:xxx乙方代表: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果树用地协议书汇总篇七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该地块位于开发区溪河社区前刘庄,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地块的具体位置详见附图,附图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2.甲乙双方确定转让土地面积为平方米,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

3.签订本协议的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成交价款三千元,作为首期款兼履约保证金,其余款项乙方采用现金方式5日支付付清给甲方。

4.甲方保证该土块权属清楚,没有向他人抵押。协议签订后该宗地所有增值与收益归乙方。

5.甲方应做好原地面附属物清理,保证净地出让,建设期内给乙方提供电力供应等帮助。

6.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并承担违约责任。出现纠纷或违约行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7.其他约定事项:。

8.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画押)后生效。

9.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鉴证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果树用地协议书汇总篇八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和广利府发【20xx】9号的相关规定,甲方同意乙方临时使用土地,现就用地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用地位置及用途:乙方临时使用的土地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莲花村二、四组。

2、用地面积:总用地29.727亩,其中耕地20.408亩,林地9.319亩,其他农用地_______亩;建设用地______亩;未利用地______亩。

3、使用期限:20xx.9.16—20xx.3.15(耕地按小春一季计算,林地按半年计算)。

4、补偿费用:乙方必须按政策规定做好临时用地的补偿,补偿费用共计人民币20900.93元。(大写:贰万零玖佰玖角叁分)

5、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乙方必须制定复垦方案并与国土部门签订土地复垦协议并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临时用地期满后,方必须按有关规定恢复耕地种植条件并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复垦后的耕地需经市、区国土所、农业和镇、村、组验收合格后,才能退还所缴纳的土地复垦保证金,否则不予退还。

6、用地限制:乙方按照临时用地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破坏地下资源、埋藏物和用地范围内的公用设施,并不得在所使用的临时用地范围内修建永久性建筑。如遇国家建设需征收该宗地,乙方应自行拆除修建的临时建筑物,并将土地无偿交还甲方。

7、临时用地到期后,如需再用,应提前一个月办理用地手续。

8、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报当地政府备案。

9、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镇、办)人民政府一份。

10、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乡镇办: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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