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最新小区清明防火通知范文(模板17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0 15:02:51 页码:12
最新小区清明防火通知范文(模板17篇)
2023-11-20 15:02:51    小编:ZTFB

美食文化是一个国家的独特标志,也是人们交流的重要方式。需要充分了解总结的要求和目的,才能写出令人满意的总结。这里有一些经典的文学作品推荐给大家,欢迎阅读和交流。

小区清明防火通知篇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近期,我市久旱无雨,气温回升较快,大风天气集中,森林火险等级明显升高,市内各地火情时有发生。随着清明节日益临近,上坟焚香烧纸、烧地边堤堰、进山旅游等行为明显增多,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防火责任。清明节期间历来是森林火灾的集中高发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森林防火形势,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真正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专业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坚决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对森林防火的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要指定专人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扑、责有人担,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平安稳定。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森林防火意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以及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努力普及防扑火知识。要大力倡导植树、献花、默哀等文明祭祀行为,努力破除上坟烧纸钱、点香烛、放鞭炮等不良祭祀习俗,营造出全民参与、全民关注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清明节期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火险等级适时发布《封山令》,进行封山防火。对林区重点地段和入山路口,要派专人死看死守,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同时,要加大对林区墓地等重点区域的守护人员包靠落实,对祭祀用品加强管理,落实护林员gps动态监控和巡查制度,实行重点防范。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大对违章用火行为打击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对火灾肇事者依法惩治,绝不纵容。

四、强化应急战备,做好火灾扑救准备。各级森林扑火专业队要严阵以待,坚持24小时值班备勤,集中食宿;森林扑火预备队要相对集中,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各林区护林员要保证全部在岗在位,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置火情。各林场远程林火视频监控要全部开通,各瞭望哨执勤人员保证24小时在位监控,严格落实交接班制度,确保值班无空挡。

五、强化物资储备,做好扑火保障工作。通过前期森林防火督导检查,发现各县市普遍存在大型森林扑火装备数量不足,品种落后等问题。目前,“沂山山系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三期工程”建设中央投资资金已拨付到有关县市财政,要按照工程建设内容及有关要求,尽快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抓紧采购必要的扑火机具,做好扑救重大森林火灾必需物资的储备,特别是风力灭火机、灭火弹、灭火水枪、串联式灭火水泵和泡沫消防灭火车、运兵车等大型灭火装备,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调用。

六、强化值班备勤,规范信息报告制度。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并对值班情况进行调度。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认真及时核查反馈卫星监测到的林火热点信息,准确上报火情动态、扑救进展、火场气象等情况。对迟报、瞒报火情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贻误扑火战机酿成重大损失的有关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清明节期间全市要实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林业主管部门于每天下午5:00前向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传真:8224717)报告情况。

__办公室。

20_年3月31日。

小区清明防火通知篇二

各区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清明节前后,气温回升迅速,加之节日期间群众开展扫墓、上坟烧纸、燃放爆竹等活动大幅度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严密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清明节期间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各区市和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特殊性、重要性,把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立即行动起来,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确保森林防火无死角、无盲区。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周密部署,严格管理,切实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山头、到地块,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二、加强巡山护林,严格火源管理。

从现在开始,各森林防火单位要全面进入临战状态,森林资源管护队员要全部上岗值勤,在进山路口增设检查岗或检查哨,对游人入山和群众上山上坟祭奠的,要收缴火种并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同时在山下空地设立丧葬物品集中焚烧点,引导群众集中焚烧,死看死守,确保人走火灭。对不听劝阻执意到林区及林缘地带上坟烧纸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对其他生产和生活性用火,要严格审批制度,坚决杜绝一切火灾隐患。各单位要在清明节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森林防火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林区、旅游景点等部位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演练、扑火机具装备配备等扑救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公墓、殡仪馆等群众集中祭祀场所的火灾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隐患排查工作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部位和薄弱环节,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三、强化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森林防火意识。

各区市和有关部门要迅速开展一次森林防火集中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林区景点的宣传栏、警示牌、标语、门票等媒介,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森林防火规章制度,普及防扑火知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要积极倡导文明祭祀,引导大家通过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要注意通过宣讲一些不文明祭祀引发森林火灾的案例,使大家受到触动和教育。

四、加强值班和火情报告,做好扑大火的准备。

各级森林防火管理机构务必24小时双人双岗值班,主要领导带班,并派人到重点火险区巡逻检查,发现火情立即扑救。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和火情及时处置。森林消防专业队员要集中食宿待命,一旦发生火情,立即出动扑救或做好支援扑救准备。发生火灾后,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要赶到火场一线,科学指挥扑火,严禁老、弱、病、残、幼上山扑火,并保证扑火安全,坚决杜绝人员重伤和死亡事故发生。

五、加大火案查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

对已经发生的森林火警火灾,要立即着手调查起火原因。对人为原因引起的,要追查肇事者,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决不姑息。对因工作失职造成火情蔓延和火灾事故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月底前,各区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崂山风管委要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一次当前森林防火情况和清明期间森林防火措施;4月1日—6日,要于每天16前时通过电话或传真向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当天森林防火情况。

小区清明防火通知篇三

各镇、碧溪新区(街道办事处)、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南街道办事处)、服装城、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虞山林场)民政办,市殡仪馆(思亲苑、虞山公墓):

为贯彻落实苏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全市祭奠活动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政民事[20xx]3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清明期间祭扫活动的安全管理,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祭扫环境,结合我市清明工作实际,现就清明活动期间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成立清明祭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安全责任,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做到不漏人、不漏项,不留死角和盲区,全力确保清明期间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二、提升安全意识。要认真学习贯彻各级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以安全无事故为目标,加强风险防范和宣传教育培训,高标准提升服务质量,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各类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督查和社会监督,确保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安全有序。

三、强化责任意识。要厘清安全责任(责任分解要清晰),突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人人有责”原则,强化“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制度。针对我市骨灰堂“空间小、祭扫人员密度大、安全要求高”的特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对消防应急通道畅通、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等方面落实全覆盖检查,各单位在高峰祭扫期间要安排专人在电梯口、消防通道、楼梯口等部位值守引导,确保预防措施到位,应急预案周密,要以“万无一失”的忧患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杜绝各类火灾和踩踏等事件发生。

四、制定工作方案。各单位要制定清明期间骨灰堂安全保障实施方案,包括人员组织、责任分工、物资保障、应急处置预案、应急队伍设置、责任人员的通讯联络等。虞山区域清明扫墓的`安全保障,应结合森林防火工作共同开展,度假区和殡仪馆所属的公墓,要针对虞山散坟和关闭公墓清明扫墓人员多、分布散、护林防火任务重的特点,进一步制定相应的安全保障方案,明确人员配备、安全巡查、文明劝导、消防设置、疏散通道、应急处置、工作值班等相关要求。各地的安全保障实施方案(盖政府章)于3月10日前报局社会事务科备案。

五、加强部门联动。针对清明期间消防、交通等压力大的问题,结合本地市民祭扫的特点,积极协调公安、城管、消防、卫生、交通、宣传等部门,制定和完善相关部门参与的安全工作预案,加强对各类突发情况的研判和演练,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针对重要时段、重点区域(道路进出口、停车场、集中祭扫点等人员密集处)要安排专人负责协调,确保安全兜底工作落到实处。

六、健全巡查机制。节前,各民政办要对属地骨灰堂的安全保障进行一次实地检查,重点督查各项工作措施是否落实,做到排查隐患全覆盖,整治隐患不留情。重点排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善(准备灭火器、灭火弹);人员进出通道、消防通道是否畅通;骨灰堂内各种设施是否存有安全隐患;有台阶、玻璃门的部位是否设置醒目的标志等。节日期间,要加强实地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严防与杜绝拥堵事故、火灾事故,爆炸、食物中毒、人身伤害等事故事件发生。

七、做好宣传引导。作为市级层面,通过发公告、媒体宣传等形式,引导群众错峰祭扫。各镇也要根据本地实际,通过发公告等各种形式,引导群众错峰祭扫,文明祭扫。

八、实行零报告制。清明节期间,即4月2、3、4日三天,请各地于每日15:00前,将本辖区当日祭扫人员总数、车辆总数工作人员总数和有无突发事件等情况的《日报表》报市局值班室(电话:52888702)。市局值班室汇总后报至市殡葬管理所,市殡葬管理所再行上报苏州市民政局。

常熟市民政局

20xx年2月21日

小区清明防火通知篇四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扑救难度大的灾害性事故,对森林资源安全、林区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建设都有重大影响。为使森林防火的工作落到实处,尽最大努力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并及时有效地处理森林火灾事故,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有关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森林防火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组织、专业队伍、设施建设、物资准备,制定预防措施和扑火预备方案,确保森林火灾及早发现,及时消灭。村支部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林管站提供技术支持和相应的业务保障,各村、各单位应在乡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参与扑救、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贯彻执行森林火灾扑救的“打早、打小、打了”原则。

二、森林火灾的预防。

1、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各村、各单位和护林员应当经常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到各自然村挨家挨户反复宣传,不留死角,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同时,完善乡规民约,强化法制建设,形成“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风尚。

2、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野外用火制度,野外用火实行审批制度。各村、各单位要组织干部、护林员进行巡山,对野外非法用火依法给予严厉处理,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戒严区和森林防火戒严期的相关规定。各村、各林场要对林区划分防火区、修建防火隔离带,对林区进行巡查,有森林火灾隐患的要登记造册,并及时整治。在清明节期间时期,要增加巡山次数,在森林防火的危险地段、旅游景区、林区路上要派人严看严守,同时认真做好儿童和疯、痴、傻等病残人员的监护工作,切实控制野外火源,杜绝森林火灾的隐患。

3、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各村、各单位要及时反馈群众野外用火情况。对火警、火灾要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

4、森林防火实行责任制,乡党委、政府与各村签订责任状,并检查责任状的落实情况。

5、完善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加强火队伍和设施建设。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金桥乡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

指挥:张琴玉。

成员:陈德林、杜勇、刘艳、江林元、李仁斌、蒲恒洲。

副指挥:杨玉华汤倩王春涛曹俊祥。

赵成学、柏长清、柏爱国李通武、谭维伦、文运华李建国、唐爱国、李成云王科、凡荣光、王泽明汤林、汤明、谭能成赵建琼、王泽平、王志军凡巨常、蒲勇、蒲国杨国光、杨国长、杨建学文方伦、赵大春、赵银文德海、杜喜平、凡明荣。

指挥部下设两个应急分队,六个相关小组:第一应急分队队长:王春涛。

成员:杜勇、刘艳、赵成学、柏长清、柏爱国。

第二应急分队队长:陈德林。

宣传组:谭梅、薛敏救护组:杨世才、任国蓉。

向导组:各村会计、林场护林员后勤组:杜勇、刘艳。

三、森林火灾的扑救(一)森林火情的处置。

1、凡发生森林火情、森林火灾,各村、各单位一方面要及时报告,一方面要立即组织干部群众扑救,乡村领导必须现场指挥或参加指挥扑救,乡应急灭火队应立即赶到现场扑救。

2、防火办、党政办接到火警、火灾报告后,立即向乡主要领导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报告。

3、乡政府、防火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干群扑救,同时做好上报工作,需要时成立扑救火灾前线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

4、重大火灾,火场跨乡界限,明火燃烧5小时以上尚未扑灭,受害面积超过100亩,或造成人员伤亡等的森林火场,请求县政府帮助协调处理扑救,并在县森防指领导指挥下迅速扑灭。

5、要认真做好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的森林防火值班制,并有领导带班,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6、森林火灾扑灭后,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赴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并写出书面调查处理报告,并向乡政府报告,重大森林火灾扑灭后,要协助县森防指调查处理。

(二)扑火力量和后勤保障。

1、本着专群结合的原则,乡政府和各单位工作人员由乡政府负责调动;村干部和村民由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调动;护林员由林管站负责调动;民兵预备役由乡人武部负责调动;公安派出所接到扑火命令后,必须迅速赶到指定地点,投入扑救。同时扑火时要注意自身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妇女、儿童、老人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

2、赶火场指挥扑救人员,需配带必要的指挥通讯设备,保证随时联络,镇政府电话传真机全天候开机,保证随时与县防火办和火场前线指挥保持联系。

3、乡政府要做好森林防火有关物资、器具的准备;对扑火需要的食品和燃油,办公室应根据实际要求、就近保证供应;交通部门应负责组织本系统有关车辆,为运送扑火人员、救灾物资、灾民、伤员等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部门要组织扑火医疗队做好抢救伤员的各种准备工作。

各村、各单位要坚决执行乡党委、政府有关扑火救灾的决策和部署,按照分工履行各自的职责、全力支援扑火灭火工作。

四、善后工作。

1、火案处理。森林火灾扑灭后,乡纪委、公安派出所、林管站和有关村要组成联合工作组,及时查明火因,对火灾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做出处理,查处结果要报县森防指,对重大和查处难度较大的火案,请县森防指协助调查处理。

2、灾后恢复。电力、通讯等部门,应及时组织力量,对因灾受损的电力、通讯等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设施,迅速组织抢修。

3、善后处理。对灾民的抢救、安置、疏散以及对死亡人员的扶恤、遗属安置等,应按部门、行业归口的原则进行处理,对无业灾民的安置,救济工作,由民政部门进行处理。

4、火灾损失情况的调查上报。林管站要组织技术人员对火灾损失情况进行调查、测量和统计,并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白家乡人民政府二o一o年三月二十四。

小区清明防火通知篇五

1、森林是生命摇篮,火灾是森林杀手。

2、上坟不烧纸植树寄哀思。

3、群策群防,森林防火有力量;严查严管,森林安全有保障。

4、先人坟前怎放无情烟火,我等思亲清明听风听雨。

5、万绿成荫久长时,星火燎原一瞬间。

6、珍爱森林,防火于未“燃”。

7、纸火危险,祭祀在心!

8、一棵大树可造千万根火柴,一根火柴可毁千万棵大树。

9、清明时节寄哀思,鲜花一朵告天知。

10、讲文明,树新风,文明祭奠!

11、造林千日功,火烧当日空。

12、一颗烟头能毁千顷林、半柱香火可烧万亩绿!

13、清明祭奠做文明人,只送鲜花纸不焚。

14、物燥风大,上坟莫烧纸;怀亲念友,献花寄哀思!

15、平安清明,安全第一。

16、栽树千日功,火烧当日空。

17、千辛万苦造林,切莫一火全焚。

18、林木生长数十年,火灾焚毁一瞬间。

19、十年树木皆辛苦,一朝失火前功弃。

20、纸火危险,祭祀在心。

21、森林防火千秋业,生态安全万代兴。

22、冬春草木干,防火要当先。

23、千里长堤溃于蚁穴;万顷森林毁于星火。

24、护林木,不吸烟,文明就在你身边。

25、千里长堤溃于蚁穴,万顷森林毁之烟蒂。

26、森林火灾重防范,严控火源是关键。

27、鲜花祭故人,思念之意存于心。莫把纸来焚,环保健康文明人。

28、祭祖宗多怀念做孝子,爱子孙保环境好老子。

29、情系家祖熊似火,此火非彼火;心念林木深似海,此海非彼海!

30、清明时节寄哀思,花香袅袅故人知。烧纸旧习莫仿效,文明上坟好风气。

小区清明防火通知篇六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传统的清明节又将来临,群众进山扫墓和郊游踏青等活动频繁,又正值春耕备耕的繁忙季节,林区野外用火骤增,森林火灾隐患突出。为扎实有效做好清明节期间(三月二十七日至四月十五日)的森林防火工作,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清明节期间是历年森林火灾频发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把森林防火工作当作关系社会稳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大事来抓,保持高度警惕,强化检查督促,把各项预防措施和扑救准备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

二、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发挥群防群治作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布署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清明节期间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报纸有文字、电视有影像、广播有声音、乡村有标语,路口有警示,使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学校要对学生加强森林防火常识、安全避火等知识的教育。各单位要召开干部职工大会,阐明当前的森林防火形势,告知每个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在清明节期间上坟扫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烧香点烛,要积极倡导文明扫墓,移风易俗的新风尚,用种植纪念树,送鲜花等有益生态保护的方式祭奠,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清明祭祖扫墓时不发生森林火灾。各级护林防火协会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做好森林防火宣传、野外火源管理、值班巡逻和森林火灾扑救等各项工作。对落实不到位、违反规定擅自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坚持巡查,加大野外火源管理力度。清明节期间,一旦森林火险等级达到4级以上,在全县范围内要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各单位森林防火责任人要到岗到位,加大对森林防火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不留盲区死角。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干部、林业员、生态公益林护林员及森林消防人员等做好巡查工作,加强对入山作业、春游和扫墓人员的监管,实行重点防范,对墓地坟头、旅游景点、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要确定专人,划片包干,分兵把口,设卡检查,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对进山扫墓人员携带的香、纸、烛等物品坚持予以收缴,对拒不听劝阻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处理,直至依法行政拘留。职能部门要加强公墓、旅游景点、宗教场所的火源监管力度,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四、完善森林火灾处置预案,科学组织扑救。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在火险等级四级(含四级)以上的天气,县、乡两级扑火队要进入临战状态,要制定清明节期间的火灾事故处置预案,细化完善扑救措施,做到一有火情,能及时出击,快速扑灭。特别是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严格按森林火灾处理预案有序处置,正确处置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群治群防”与“专业扑火”的关系,加强扑火人员和林区群众的科学扑火知识教育,掌握安全自救常识,严禁老人、儿童、妇女和痴、呆、傻等人员上山扑火。

五、加强森林防火值班,确保森林防火信息畅通。各乡镇(街道)要坚持值班制度,尤其是清明节期间,要做到领导带领,24小时值班。严格火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火情。清明节期间(三月二十七日至四月十五日)执行森林防火情况零报告制,各乡(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必需在每天下午5时前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当日防火情况,确保森林防火信息畅通。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小区清明防火通知篇七

(篇一)。

各村委会,镇直相关单位:

“清明”即将来临,随着气温异常升高,高火险天气增多,野外用火十分频繁,火灾隐患增多,森林防火形势严峻,森林防火再次进入紧要时期。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部署和安排森林防火工作。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森林防火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高度重视对野外火源的控制和管理,从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高度出发,对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周密部署,确保不出现大的森林火灾。

二、加大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努力提高群众的防火、避火和自救意识。

各村和相关单位要积极开展防火宣传活动,提高宣传的广度。要以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火源管理规定和安全避险知识为宣传的主要内容,以悬挂宣传标语、设置警告牌、印发宣传资料等手段,增加宣传的深度,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做好森林防火、安全用火、安全避火的意识。

三、加强野外火源检查监督,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管理规定。

要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禁火令将火源管理作为防火工作的核心内容,按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的要求,认真组织村干部,林业干部,护林人员开展排查整改活动,消除火灾隐患。严格加强对农事用火和造林炼山等野外用火的监管,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要在确保安全、有防范措施的条件下用火。在高火险天气,要加强对“五类”人员的监控,对违规用火的要严厉处罚,对引发森林火灾的肇事者和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在扑火过程中,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因玩忽职守、组织不力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保持高度戒备,认真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

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筹备有足够的扑火工具,组织的扑火力量要保持高度戒备,时刻处于临战状态。一旦遇有火情,要做到快速出击,速战速决,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六、加强火情监测和值班调度。

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并有领导带班,确保森林火情动态、扑救情况和领导指示等重要信息及时上传下达,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报告森林火灾情况,对有火不报、大火小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镇森防办要认真执行每天16:00钟前向县森防办电话“零”报告制度。县森防办值班电话:****镇人民政府(篇二)。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清明节历来是森林火灾高发期,群众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活动大幅增多,特别是今年雨雪冰冻灾害过后,林内可燃物剧增,森林火灾呈爆发态势,森林消防工作形势极为严峻。根据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对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乡(街道)和相关部门要深入分析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特点和今年雨雪冰冻灾害给森林消防工作带来的新影响、新情况,按照“预防为主,防救并举”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周密部署工作。要采取镇包村、村包户、联户联保、农户轮流执勤等形式,全面完善森林消防责任制,层层落实火源管控责任,保证清明期间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二、加强宣传,提高意识。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宣传车、标语等宣传形式和中小学校、老年活动室等宣传阵地,组织开展森林消防知识的宣传,形成全社会群防意识。要积极倡导文明祭祖,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变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为植树、送花等有益生态环境保护的文明祭祖方式。重点地区、重点部位要坚决制止违章用火,从源头上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三、加强检查,消除隐患。今年,国务院首次把清明节列入公共假期,预计群众入山祭祀、扫墓的人数将成倍增加,预防森林火险任务更加繁重。要突出以野外火源管理为重点,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强化和完善林区野外火源管理。要提高工作前瞻性,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及早制定节日期间的应急预案。要加大对有坟区域的巡查力度,在依靠护林员巡查的同时,要积极发动群众,及时制止野外用火,切实消除火灾隐患。要尽快恢复重建受损森林消防设施设备,全力抓好林区可燃物清理工作。

四、科学扑救,确保安全。要提前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保障措施,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储备消防物资,健全森林消防应急预案体系。要进一步加强扑火队伍建设,强化扑火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应急扑救能力。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正确处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保护森林资源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群防群治”与“专业扑火”的关系,尤其要正确处理好“三打”与“三不打”的关系(即:在山高坡陡、地形复杂、风向多变的特殊条件下,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应开设防火隔离带扑打;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扑打,由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扑打;在复杂危险的条件下,原则上不动用群众扑打,由精干的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扑打)。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

五、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在清明期间要严格执行森林消防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杜绝离岗、脱岗等情况的发生,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火警),要抓住有利时机积极组织扑救,同时要迅速将情况报市森林消防值班室(值班电话:**),确保领导及时、准确掌握火情动态。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篇三)。

各办事处,各有关行政村:

清明节是缅怀逝者、悼念故人的传统节日。期间,由于上坟祭祀、踏青春游的人员剧增,历来是山火多发季节。现清明节将近,根据气象部门分析,今年清明节前后的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为了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森林消防条例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镇政府决定将4月1日—4月8日确定为全镇森林防火戒严期。现将戒严期内的森林消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

全镇各级组织务必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森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切实加强对森林消防工作的领导。戒严期间,镇联系办事处的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办事处森林消防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各办事处和村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务必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人,落实到现场。要实行包干负责制,镇、办事处和村要划定领导干部森林消防责任区、责任片、责任卡点,把干部的责任与地块挂起钩来,进一步强化各级干部对森林消防工作的责任意识。凡因责任不明、工作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按照《森林消防责任追究制度》予以追究责任。同时,要切实加强值班工作,镇、办事处要实行由领导带班的24小时不脱岗值班制度,杜绝值班室出现空档现象。

二、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消防意识镇政府将继续加强面上的森林消防宣传,各办事处、村都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把森林消防宣传工作的具体责任、工作任务落实到人,特别是驻村干部。驻村干部和村干部要入户发放好《告全镇人民书》,把森林消防戒严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将火源、香烛、纸钱携带上山等事项宣传到户、到人。对痴、呆人员要登记造册,并落实监护措施,做好监护工作。已安装高音喇叭的村,一定要广播森林消防通告,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警钟长鸣,使全社会都能认识到森林火灾的危害性,人人重视消防工作,约束自身行为,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三、坚持严防死守,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

清明节前后,镇、办事处机关干部(除个别留守岗位外)一律到森林消防工作第一线,做好消防的各项工作。各办事处和村要组织安排好卡点防守和巡山工作,对上山人员做好登记,并暂扣上山者携带的香烛、坟纸、烟花爆竹、打火机等易引发山火的物品。上坟祭祖倡导采用鲜花、植树等方式悼念故人。现场管理要务必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严防死守。相关村要组建一支10-20人的森林火灾扑救队,巡逻并随时应付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火情、火灾,镇联系办事处领导、办事处和村主要领导必须立即奔赴现场,组织足够的力量实施科学扑救。在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同时,要注意扑火安全,防止人员伤亡。同时,要认真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保持通讯设备全日畅通。(篇四)各乡(镇)、区人民政府:

“清明节”将至,进入林区上坟、扫墓、祭祀和野外踏青人员大幅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明显增加。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打好“清明节防火战役”,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乡镇必须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要把“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一件重要工作来抓,坚决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认真抓好落实,并深入重要区域、地块进行督促检查,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切实把清明期间火源管理工作落实到每个墓地和坟头,确保森林防火无死角、无盲区。

二、加大宣传,开展文明祭祀。各乡镇要采取广播宣传、野外标语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积极倡导广大市民文明扫墓、种植纪念树、献花等有益生态保护的方式祭奠,从根本上消除火险隐患。

三、强化管控,加大巡查力度。针对清明期间在林区上坟祭祖较多的实际,各乡镇要在“非常时期采取超常规手段”,组织力量,坚决管住火源。对重点林区、入山道口、墓地等重点部位要增岗设卡,实行实名登记入山,对林区墓地和分散坟头要实行全面监管,严看严守,坚决防止带火种入山,对于不听劝阻的人员,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严阵以待,做好扑火准备。“清明节”期间,各乡镇要切实做好扑火队伍和物资的各项准备工作,扑火队员能够熟练使用风力灭火机,并时刻保持实战状态,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森林火灾事故。一旦发生火情,要迅速组织扑救队伍第一时间赶赴火场,科学、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五、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各乡镇、管理区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无阻,及时、快速、妥善地处置各种信息。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逐级上报森林火灾情况,防止多头上报、越级上报、瞒报、误报、漏报等情况的发生。

小区清明防火通知篇八

各行政村、镇直有关单位:

当前气候已开始持续高温,去冬的干燥地被物堆积增多,已进入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要关头,为确保我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清明即至,祭祖扫墓、春耕备耕、炼山造林等野外用火大量增多,火灾隐患突出,各村要高度戒备,同时,安排各包组干部入户宣传,在各村边、路边、山边等重要地点张贴彩色标语警示耕作者,禁止戒严期间的一切野外用火。

各村应安排好每日巡查工作,务必将一切违章野外用火掐灭在苗头之中。

各村的.应急队伍要进入待命状态,做好防火扑救的各项准备,一旦接到火情,迅速出动,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在火灾扑救时,有经验的干部靠前指挥,严禁老、弱、病、残、妇、幼参加扑火,明火扑灭后要认真火场清理和看守,严防死灰复燃。

小区清明防火通知篇九

41、蚁穴失察终溃堤、用火不慎必招祸。

42、防范没有终点、预防贵在坚持。

43、打防结合除隐患、保护生态常青山。

44、烤火导致火烧山、造成火灾蹲大牢。

45、时时注意森林防火、人人重视森林防火。

46、管好星星火、保住片片林。

47、永葆青山常在、莫忘森林防火。

48、警钟常鸣、防火护林。

49防火保森林、利国又利民。

50、为了保护生态、严防森林火灾。

51、预防为主、积极消灭。

52、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

53炼山开足防火带、从上烧下人须在。

54、克服麻痹侥幸心理、提高森林防火意识。

55、做好防火、从我做起。

57山火无情人有情、森林防火保山青。

58、森林植被易燃烧、野外用火须谨慎。

59、乱烧一堆火、毁掉一片林。

60、坚决打击引起森林火灾的违法犯罪分子。

小区清明防火通知篇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当前正值春耕农忙时节,加之清明节临近,农林生产用火和上坟祭祖用火急剧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越来越大。特别是近期天气连续晴朗,个别乡镇火情不断,森林消防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抓好我县清明节期间的森林消防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为县庆30周年顺利举办营造祥和气氛,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要落实责任。

抓森林消防工作关键是责任能否落实,干部是否有责任心。责任落实到位,森林火灾就少发生,不发生。各乡镇(街道)政府一把手是森林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要切实负起主要责任。各驻村干部是所管辖村森林消防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的落实。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做到乡镇班子负责分片包干,驻村干部具体抓落实。切实把森林消防责任落实到村、到山头地块。特别是将“痴、呆、傻、老人”等特殊人群管护责任落实到位,并把落实情况于3月31日之前报到县防火办。

二是要广泛宣传。

各防火责任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短信等多种形式开展森林消防法律法规和科学用火防火知识,积极提倡无烟祭祀、文明祭祖新风尚。宣传方法要多,宣传力度要大,要深入到村到户,要进行面对面、一对一地宣传。

三是要严管火源。

严明法纪是管住火源的关键,大部分森林火灾都是人为原因引起的,特别近期发生的森林火灾都是因烧草木灰、烧田堪、造林炼山引起。乡镇干部、护林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对烧草木灰、烧田堪、明火上坟祭祖等违规用火的检查力度,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各乡镇(街道)务必加强护林员管理,强化护林员的野外巡查密度,发现野外用火及时制止。对不上岗、工作不到位的护林员要给予处罚。

四要强化安全扑救。

森林消防工作要和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一样,要紧紧围绕“保安全”来进行。要把人的生命安全无条件地放在第一位,要突出“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观念,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森林火灾扑救的第一要务。

五要强化信息畅通。

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等森林消防责任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主要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无阻。在清明节严格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规定每天下午4:00前继续要将当天森林消防情况,包括火灾情况、管火人员上岗到位情况、扑火力量的投入及待命情况等汇总上报至县防火办。对因瞒报、迟报森林火情,贻误有利扑火时机的有关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小区清明防火通知篇十一

各村委会,镇直相关单位:

“清明”即将来临,随着气温异常升高,高火险天气增多,野外用火十分频繁,火灾隐患增多,森林防火形势严峻,森林防火再次进入紧要时期。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部署和安排森林防火工作。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森林防火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高度重视对野外火源的控制和管理,从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高度出发,对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周密部署,确保不出现大的森林火灾。

二、加大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努力提高群众的防火、避火和自救意识。

各村和相关单位要积极开展防火宣传活动,提高宣传的广度。要以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火源管理规定和安全避险知识为宣传的主要内容,以悬挂宣传标语、设置警告牌、印发宣传资料等手段,增加宣传的深度,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做好森林防火、安全用火、安全避火的意识。

三、加强野外火源检查监督,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管理规定。

要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禁火令将火源管理作为防火工作的核心内容,按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的要求,认真组织村干部,林业干部,护林人员开展排查整改活动,消除火灾隐患。严格加强对农事用火和造林炼山等野外用火的监管,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要在确保安全、有防范措施的条件下用火。在高火险天气,要加强对“五类”人员的监控,对违规用火的要严厉处罚,对引发森林火灾的肇事者和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在扑火过程中,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因玩忽职守、组织不力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保持高度戒备,认真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

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筹备有足够的扑火工具,组织的扑火力量要保持高度戒备,时刻处于临战状态。一旦遇有火情,要做到快速出击,速战速决,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六、加强火情监测和值班调度。

__镇人民政府。

小区清明防火通知篇十二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近一段时期以来,随着气温升高,大风天气增多,森林火险等级不断升高。加之“清明节”临近,群众上坟烧纸,农事活动频繁,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明显增加,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加强“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根据中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件大事来抓。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全力抓,有关部门配合抓。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户、落实到地块、落实到山头,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事有人办、火有人扑、责有人担,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出大的问题。

二、深入宣传,增强防火意识。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集会散发传单、制定警示牌、刷写标语、大喇叭宣传等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等规章制度,努力普及防扑火知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要“变堵为疏、疏堵结合”,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同时,要加大森林火灾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三、加强巡护,严格火源管控。各镇和林业部门要认真落实各级有关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清明节期间,县林业局防火工作队要分赴各镇,加大重点林地的巡查力度。各镇要抽调驻村干部并组织护林员,采取站山头、把路口、守坟头等措施,加强对重点林地的巡查,落实人员和巡查制度,实行重点防范。要突出加强对精神病患者、智障人员和老人、小孩以及放牧人员的监管,要落实专人监管,切实管控火源。各镇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森林防火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有林地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存在森林火灾隐患的地方,要及时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四、科学扑救,确保人员安全。各镇和林业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积极做好突发火情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森林防火队伍要严阵以待,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各镇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防火队伍快速出击,将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扑救工作首位,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坚决防止盲目指挥、仓促上阵,引发人员伤亡事故。

五、加强值守,严格责任追究。各镇和林业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离岗、漏岗。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管理和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扑救进展、火场气象等情况(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电话:0912—6521697),对迟报、瞒报火情的部门和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对因防火责任落实不到位,贻误扑火战机酿成重大损失的有关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同时,要切实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肃处理森林火灾案件,对火灾肇事者要依法惩治。

__办公室。

20_年3月31日。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小区清明防火通知篇十三

清明节临近,群众扫墓祭祖活动增多,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为此,南宁消防提醒公众时刻注意防火。

一是在山上或其他场所进行祭祀扫墓时,请勿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等,防止火烧连“林”。如需烧纸,烧纸前应尽量清理干净燃烧点周围的枯枝落叶等可燃物,在事先圈定好的阻燃围栏、挖好的深坑或自带的桶、盆中进行。

二是祭扫遇到大风天,请勿烧纸、燃烛、点香、燃放爆竹。

三是祭扫烧纸钱、燃放爆竹,请注意远离人群,远离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采用可燃外保温材料的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山林、草原。

四是推行文明扫墓,提倡无烟祭祀。市民要严格遵守墓区的防火规定,特别是在山林、杂草密集地段严禁使用明火、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

五是防止儿童玩火,教育孩子不要随意玩火。

六是祭扫最好到指定地点烧纸、焚香、放炮。

七是近期已有多地发生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购买电动自行车一定要认准生产许可证,选择专业维修单位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八是生活中要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乱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九是严禁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严禁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十是一旦突遇火灾,要保持镇静,及时拔打119或110,要迅速正确逃生,不贪恋财物、不盲目跳楼;发现身边有火灾隐患,请及时拨打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96119举报。

如果在野外遭遇火灾,我们该怎么办?

1、保持镇静,及时报警,服从现场人员指挥,有序疏散。

2、火灾中对人身造成的伤害主要来自高温、浓烟和一氧化碳,因此一旦发现自己身处山林着火区域,应当使用沾湿的毛巾遮住口鼻,附近有水的话最好把身上的衣服弄湿。

3、判明火势,火苗燃烧方向,逆风逃生,果断的迎风跑出火灾包围圈,切勿顺风而逃。在山林中遭遇火灾一定要密切关注风向变化,这不仅决定大火的蔓延方向,也决定了你逃生方向的正确与否。

4、当烟尘袭来时,用湿毛巾或衣服眼珠口鼻迅速躲避。

5、躲避不及时,应选在附近没有可燃物的平地卧地避烟,不可选择低洼地或坑、洞等容易沉淀烟尘的地方。

6、被大火包围在半山腰时,要快速的向山下跑,切忌往山上跑,通常火势向上蔓延的速度要比人跑的速度快的多。

7、逃离火灾现场后,在灾害现场休息的时候要防止毒蜂和野兽的侵袭。

8、集体或结伴出游,应当相互查看一下大家是否都在位,如果有掉队的应当及时向灭火救援人员求救。

此外,野外祭扫最容易引起火灾,且野外也是消防设施最缺乏的地方,山区地形等原因还使得消防设施不便发挥作用。因此不提倡野外祭扫,提倡到正规墓地、在规定的场所和地域祭扫。

小区清明防火通知篇十四

物防控指挥部,区森林防火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

近期文登气温回升快、大风天气多、降水少等不利因素导致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特别是清明节即将来临,祭祀用火、旅游踏青、生产性烧荒等野外用火急剧增加,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特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加强隐患排查,完善管控措施。近年来随着文登清明节期间防火力度的不断加大,部分群众为躲避检查将上坟祭祀活动的时间提前或延后的现象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各有关单位要针对这一情况,采取超常规手段,对墓地坟头、旅游景点、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和重点部位,确定专人、划区包干,延长工作时间,加大巡护密度,切实做到火灾隐患早发现、早处理。区森防指办要组织检查人员到林区进山路口、坟头墓地等重点部位和高火险区域检查责任制落实、防火检查站查缴火源、护林员上岗巡逻、防火宣传牌和标语设置等各项森林火灾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林业部门要按照“百日攻坚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大对非法野外用火的打击力度,特别是要重点打击烧荒、烧地堰、野炊以及上坟烧香、烧纸等行为,坚决杜绝野外违规用火。各镇(办)要进一步明确党政一把手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切实负起辖区内森林防火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消除火灾隐患。对各种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及发生的每一起火险,公安、林业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严惩肇事者。

二、加强宣传教育,倡导文明祭祀。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手机等媒体和平台,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及重要意义,形成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报社、广播电视台要确保清明节期间每天有森林防火新闻,有森林防火公益广告、滚动字幕;通讯公司网络平台要在高火险天气向社会群众发送手机短信;气象部门要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教育部门要对全区中小学生进行森林防火教育,增强学生的防火意识;民政等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鲜花换烧纸”“栽植纪念树”等面向农村(社区)居民和祭祀人群的宣传,引导群众以植树献花等文明方式祭扫;旅游部门要督导各景区张贴防火警示标语,做好防火宣传和游客的火种管理工作。各镇(办)要在辖区林区公路沿线、重要路口、林区村和火灾多发区、坟墓集中区等重要部位,增设防火警示标牌和宣传标语,在每个村(居)张贴森林防火通告,配备森林防火宣传车,到村巷、田间地头和大集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火参与意识。

三、加强应急准备,做好应急处置。各级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状况,熟练掌握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做好知识讲授和演练。要全面落实应急救援力量和各类物资,配足配齐风力灭火机、个人防护及通讯等设备装备,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后勤保障工作。各级专业扑火队伍要处于24小时临战状态,高度戒备,确保发生火情后能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在扑救火灾过程中,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森林火灾扑救安全放在首位,坚决防止因盲目指挥、仓促上阵引发人员伤亡事故。要加强与其他区市交界处的防火力度,死看死守,并做好与外区市的沟通协调工作。

四、加强值班备勤,及时上报火情。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讯联络畅通,遇有火情随时报告,值班电话:xx119。

xx指挥部。

20xx年3月29日。

小区清明防火通知篇十五

物防控指挥部,区森林防火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

近期文登气温回升快、大风天气多、降水少等不利因素导致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特别是清明节即将来临,祭祀用火、旅游踏青、生产性烧荒等野外用火急剧增加,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特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加强隐患排查,完善管控措施。近年来随着文登清明节期间防火力度的不断加大,部分群众为躲避检查将上坟祭祀活动的时间提前或延后的现象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各有关单位要针对这一情况,采取超常规手段,对墓地坟头、旅游景点、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和重点部位,确定专人、划区包干,延长工作时间,加大巡护密度,切实做到火灾隐患早发现、早处理。区森防指办要组织检查人员到林区进山路口、坟头墓地等重点部位和高火险区域检查责任制落实、防火检查站查缴火源、护林员上岗巡逻、防火宣传牌和标语设置等各项森林火灾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林业部门要按照“百日攻坚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大对非法野外用火的打击力度,特别是要重点打击烧荒、烧地堰、野炊以及上坟烧香、烧纸等行为,坚决杜绝野外违规用火。各镇(办)要进一步明确党政一把手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切实负起辖区内森林防火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消除火灾隐患。对各种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及发生的每一起火险,公安、林业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严惩肇事者。

二、加强宣传教育,倡导文明祭祀。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手机等媒体和平台,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及重要意义,形成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报社、广播电视台要确保清明节期间每天有森林防火新闻,有森林防火公益广告、滚动字幕;通讯公司网络平台要在高火险天气向社会群众发送手机短信;气象部门要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教育部门要对全区中小学生进行森林防火教育,增强学生的防火意识;民政等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鲜花换烧纸”“栽植纪念树”等面向农村(社区)居民和祭祀人群的宣传,引导群众以植树献花等文明方式祭扫;旅游部门要督导各景区张贴防火警示标语,做好防火宣传和游客的火种管理工作。各镇(办)要在辖区林区公路沿线、重要路口、林区村和火灾多发区、坟墓集中区等重要部位,增设防火警示标牌和宣传标语,在每个村(居)张贴森林防火通告,配备森林防火宣传车,到村巷、田间地头和大集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火参与意识。

三、加强应急准备,做好应急处置。各级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状况,熟练掌握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做好知识讲授和演练。要全面落实应急救援力量和各类物资,配足配齐风力灭火机、个人防护及通讯等设备装备,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后勤保障工作。各级专业扑火队伍要处于24小时临战状态,高度戒备,确保发生火情后能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在扑救火灾过程中,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森林火灾扑救安全放在首位,坚决防止因盲目指挥、仓促上阵引发人员伤亡事故。要加强与其他区市交界处的防火力度,死看死守,并做好与外区市的沟通协调工作。

四、加强值班备勤,及时上报火情。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讯联络畅通,遇有火情随时报告,值班电话:_119。

__指挥部。

20_年3月29日。

小区清明防火通知篇十六

老师们、同学们:

清明节即将到来,是我们中国人祭祖的传统节日。因为现在正值干燥季节,往往是火灾的高发期,目前已经有因几起因祭祖引发的森林火灾,甚至出现人员伤亡的情况。

为了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建议所有的老师、同学们,在清明节前这一特殊时期,出门祭祖、春游踏青要注意以下事项:

3、严禁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要保持消防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4、祭扫应到指定地点烧纸、焚香、放鞭炮(如果有风则不益焚香烧纸)。

5、焚烧完毕,要等余火燃尽方可离去;

7、万一自己身处森林着火区域,应当使用沾湿的毛巾遮住口鼻,附近有水的话最好把身上的衣服浸湿,这样就多了一层保护。然后要判明火势大小、火苗延烧的方向,应当逆风逃生,切不可顺风逃生。当烟尘袭来时,用湿毛巾或衣服捂住口鼻迅速躲避。躲避不及时,应选在附近没有可燃物的平地卧地避烟。切切不可选择低洼地或坑、洞,因为低洼地和坑、洞容易沉积烟尘。如果被大火包围在半山腰时,要快速向山下跑,切忌往山上跑,通常火势向上蔓延的速度要比人跑的快的多,火头会跑到你的前面。一旦大火扑来的时候,如果你处在下风向,要做决死的拼搏果断地迎风对火突破包围圈。切忌顺风撤离。如果时间允许可以主动点火烧掉周围的可燃物,当烧出一片空地后,迅速进入空地卧倒避烟。顺利地脱离火灾现场之后,还要注意在灾害现场附近休息的时候要防止蚊虫或者蛇、野兽、毒蜂的侵袭。集体或者结伴的应当相互查看一下大家是否都在,如果有掉队的应当及时向当地灭火救灾人员求援。

三里岗中心学校。

2012年4月1日。

小区清明防火通知篇十七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近一段时期以来,随着气温升高,大风天气增多,森林火险等级不断升高。加之“清明节”临近,群众上坟烧纸,农事活动频繁,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明显增加,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加强“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根据中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件大事来抓。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全力抓,有关部门配合抓。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户、落实到地块、落实到山头,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事有人办、火有人扑、责有人担,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出大的问题。

二、深入宣传,增强防火意识。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集会散发传单、制定警示牌、刷写标语、大喇叭宣传等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等规章制度,努力普及防扑火知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要“变堵为疏、疏堵结合”,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同时,要加大森林火灾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三、加强巡护,严格火源管控。各镇和林业部门要认真落实各级有关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清明节期间,县林业局防火工作队要分赴各镇,加大重点林地的巡查力度。各镇要抽调驻村干部并组织护林员,采取站山头、把路口、守坟头等措施,加强对重点林地的'巡查,落实人员和巡查制度,实行重点防范。要突出加强对精神病患者、智障人员和老人、小孩以及放牧人员的监管,要落实专人监管,切实管控火源。各镇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森林防火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有林地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存在森林火灾隐患的地方,要及时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四、科学扑救,确保人员安全。各镇和林业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积极做好突发火情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森林防火队伍要严阵以待,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各镇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防火队伍快速出击,将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扑救工作首位,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坚决防止盲目指挥、仓促上阵,引发人员伤亡事故。

五、加强值守,严格责任追究。各镇和林业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离岗、漏岗。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管理和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扑救进展、火场气象等情况(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电话:0912—6521697),对迟报、瞒报火情的部门和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对因防火责任落实不到位,贻误扑火战机酿成重大损失的有关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同时,要切实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肃处理森林火灾案件,对火灾肇事者要依法惩治。

xx办公室。

20xx年3月31日。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