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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场疫情培训记录范文通用 疫情防疫培训记录(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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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场疫情培训记录范文通用 疫情防疫培训记录(四篇)
2023-01-11 01:45:47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精选林场疫情培训记录范文通用一

乙方:身份证编号: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

充分协商,就位于 苏木(乡、镇、国营林场、国营农牧场)林地承包

经营权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甲方自愿将属甲方所有的科右前旗林证字()第号《林权证》内所登记苏木( 乡、镇、办事处、国营林场、国营农牧场 ) 嘎查(村、林班、队) (小地名、小班)亩林地使用权及地上林木资产转给乙方。

转让林木、林地的四至为:

东至 , 南至

西至 , 北至

转让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在本合同第一条中所标明林地承包经营权及此林地地上林木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费为 元。

2.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付清总转让费。

1、有权按时收取总转让费;

2、承包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

3、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林地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的登记;

4、转让期限内,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第一条中所标明林地使用权及此林地地上林木资产向第三方作任何处置,如转包、转租、抵押、作价入股等;

5、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

6、甲方自本合同书签字之日起至乙方领取林权证之日止全权委托乙方办理注销甲方所有与此合同书相关林权证。

1、承包期间,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享有和承担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

2、承包期间,乙方有权依法采伐林木;

3、承包期间,如国家建设需征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属资产所获得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4、承包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严格按约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林地,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的用途;

5、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将依法取得的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及林地使用权依法转包、转租、转让、拍卖、抵押、作价入股或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等;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资产;

7、乙方有权依法在林区内进行生产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对所建设施享有所有权;

8、乙方自本合同书签字之日起至乙方领取林权证之日止全权代理甲方办理注销甲方所有与此合同书相关林权证。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提前 个月内通知另一方;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发包方终止承包协议;

3、因不可抗力,国家征地及其他有关政策调整,导致乙方难以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或要求甲方按当时的评估价收购;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总转让费。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逾期累计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期间,乙方不得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否则甲方有权无偿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付甲方总转让费的10%违约金。承包期间,乙方如非法改变林地用途,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有权在发现当日起任何时间内指定乙方限期恢复林地用途。如未在限期内恢复清理林木林地,林地所有权权利人将无偿收回乙方所承包林地,同时此林地地上林木归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所有。

3、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的原因使乙方无法继续行使林地承包经营权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总承包金的2倍赔偿损失;

4、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受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甲、乙双方有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元。

力。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林地所有权权利人、科右前旗林业局各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嘎查(村、国营林场、国营农牧场) 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公章)

年 月 日

精选林场疫情培训记录范文通用二

同志们:

刚才,我们收听收看了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会议,赵润田副省长作了重要讲话,对全省国有林场改革进行了全面动员和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下面,就学习贯彻好这次会议精神,我讲几点意见:

一、切实增强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紧迫性和使命感

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国家、民族生存的资本和根基。国有林场大多集中在重要示范地区以及生态比较脆弱需要特殊建设发展的地方,是维系生态安全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国有林场改革发展工作,20xx年12月,中央政治局会专题审议国有林场改革方案,明确指出“国有林场是国家最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和森林资源培育战略基地,在国家生态安全全局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必须从中华民族历史发展的高度来看待这个问题,为子孙后代留下美丽家园,让历史的春秋之笔为当代中国人留下正能量的记录”。20xx年2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3月17日专门召开全国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启动了国有林场林区改革工作。省政府今天召开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视频会议,并印发《山东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国有林场改革。

我市现有国有林场10处,经营面积40329亩、有林地面积39120亩,职工338人,其中在职职工224人。1998年国有林场分类经营,我市10处国有林场全部划为生态公益型林场,大多位于水库周围、石质山区等重点生态区域和生态脆弱区,担负着生态保护、造福子孙后代的伟大使命。经过广大干部职工60多年的建设,在涵养水源、消洪减灾、防止泥石流、保护山区村庄和农田,净化人居环境空气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长期功能定位不清晰、管理体制不完善、经营机制不活、支持政策不够,部分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发展滞后,林业职工收入偏低,就业、住房、子女上学等问题较为突出,制约了生态安全保障能力的提升。全面推进新一轮国有林场改革对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改善林场生态和民生、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维护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意义重大。各级要深刻认识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国有林场改革引向深入,努力走出富有济宁特色的国有林场改革及可持续发展之路。

二、准确把握改革要求和重点任务

第一,认真组织好改革实施方案的调研编制。我市10处国有林场分布在泗水县、曲阜市、邹城市、微山县、金乡县、嘉祥县6个县市,其中泗水县为省级改革重点县。各县市要紧紧围绕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按照国家、省会议精神和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调查摸底,掌握第一手资料, 7月下旬前完成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实施方案既要符合中央、省要求部署,又要注意切合本地实际。市政府将于六、七月份召开全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会议,进行具体安排部署。

第二.认真加强国有林场科学管理。国有林场范围内的各类土地,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建设基本用地,必须强化生态“红线”意识,保持其范围和用途的长期稳定。对于建设需使用国有林场土地的,应依法审批,并依法予以补偿。国有林场对经营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等资源资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归并和侵占。要加强国有森林资源资产的保护和管理,确保国有林场正常运行和保值增值。要抓好护林防火工作,制定严格的森林防火制度和防火宣传制度,建强森林防火巡逻执法队伍。要进一步搞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所有国有林场都要建立病虫害监测点和专业防治队伍,定期林区巡逻、观察、登记病虫害动态,及早发现和果断强力处置。

第三,进一步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县市政府要将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同级政府建设规划,按照支出责任和财务隶属关系,在现有专项资金渠道,加大对林场供电、森林防火、饮水安全、管护站点用房、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将国有林场道路按属性纳入相关公路网规划,促进林场与周边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切实加强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

认真落实政府责任,市、县都要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参加的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落实好各项改革发展任务。在改革过程中,要认真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切实维护好广大职工的利益,维护好稳定发展形势,确保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顺利进行,为实现我市十三五“四大目标”多做贡献。

精选林场疫情培训记录范文通用三

20xx年,我局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围绕省厅中心工作,积极部署林场做好春季造林、林场改革、重点项目、危旧房改造、森林旅游等工作,林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基本完成了年初预定的工作任务。现将20xx年的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截止11月底,全省国有林场完成育苗291亩,占年度计划的102%;当年栽植完成6.6万亩,占年度计划的108%;抚育管理57.8万亩,占年度计划的90%;木材生产51.6万m3,占年度计划的82%;木材销售54万m3,占年度计划的85%。

根据国家有关项目申报要求,积级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今年先后多次到京,向国家林业局、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上级部门汇报有关国有林场改革、扶贫、危旧房改造、道路、用水、用电等项目情况,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截止11月底,已争取落实各项项目资金20xx4万元,其中:道路建设资金440万元、危房改造资金163万元、用油补助资金10426万元、生态林补偿资金2399万元、扶贫资金1550万元、森林抚育试点经费补助资金2349万元、林木良种建设资金2767万元。

(一)开展调查摸底。

制订有关全省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职工人数、经济运行情况等各种表格并下发各市,进一步摸清全省国有林场的基本情况,为全面推进林场改革做好准备。

(二)学习改革精神。组织学习国家财政部农业司褚利明副司长调研报告、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杨超站长等改革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三)做好调研汇报。组织人员专门赴山西、湖南、江西等省学习兄弟省份国有林场的改革经验,主动征求省财政、发改、编办等部门意见。同时积极向国家林业局汇报改革的情况及改革思路,为下阶段的改革工作奠定基础。

(四)制订改革方案。根据国家有关国有林场改革的总体思路,结合我省实际制订了《福建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提出了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改革内容、基本步骤等一系列改革思路。

(一)推进四大基地建设。

1.建设林木良种基地。20xx年,全省国有林场完成林木良种基地建设6617亩,其中种子园2860亩、采穗圃259亩,种质资源库1146亩、试验林1297亩,母树林1050亩。

2.建设绿化大苗基地。召开国有林场绿化大苗基地建设现场会,总结交流经验,评审通过基地建设规划,将绿化大苗基地从原来的6个点扩大到18个点。初步统计18个基地林场20xx年共完成5900亩苗木培育规模,培育大、中、小苗103万株,共完成投资额1072万元。

3.建设大径材基地。20xx年完成大径材培育面积7.16万亩,其中:新造1.72万亩; 改培5.44万亩。

4.建设珍贵树种基地。20xx年全省国有林场珍贵树种培育面积1.93万亩,其中:新造1.05万亩; 改培0.88万亩。

(二)推进灵石林场海峡两岸现代林业示范基地建设。

全力推进海峡两岸现代林业示范基地建设,目前已按照规划设计建成中国台湾树种园948亩(包括中国台湾优良树种种质资源库和不同种源对比实验林),包括中国台湾小樱花、红梅、栾树等优良中国台湾树种共24科33种,通过中国台湾树种园建设,为两岸在优良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方面提供合作平台,是目前国内最大的中国台湾树种园。同时,灵石林场接待中心(木屋)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三)推进国有林场森林抚育试点工作。

确定20xx年国有林场以南平、三明、龙岩、漳州、泉州、福州植物园、洋口林场、灵石林场为主的66个国有林场开展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建设任务50万亩,试点场已经完成试点方案和作业设计的编制和审批工作并转入作业施工阶段。现已完成46.6万亩建设任务。

(四)推进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试点工作。

安排顺昌洋口、邵武卫闽等15个林场参加全省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试点工作,建设任务123399亩,其中:新造林7099亩(含珍贵树种2800亩);现有林改培29300亩(含珍贵树种6700亩);中幼林抚育87000亩。按照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国家木材战略储备试点方案,目前各基地林场完成建设任务11.8万亩,其中:新造林7384亩;现有林改培26021亩;森林抚育84886亩。同时,认真做好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试点的规划和上报工作,20xx年安排25个县(市、区)48个国有林场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试点任务编制工作,20xx年计划建设68.57万亩,其中:新造林3.29万亩(含珍贵树种1.17万亩)、现有林改培28.31万亩(含珍贵树种4.96万亩)、中幼林抚育36.97万亩。申请中央投资1.81亿元。

(一)编制完成《福建省森林旅游发展规划》。

《规划》在全面总结森林旅游发展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我省森林旅游资源现状,提出了科学经营、分区规划、项目带动的发展策略,确定了森林旅游发展目标。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

(二)批建41个省级森林公园。

经过省森林风景资源评价委员会委员审议,三明莘口等41个国有林场全部通过评审建立省级森林公园。目前我省森林公园总数已达177处。

一是开展20xx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扶贫资金、税费改革等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并向相关主管部门上报相关报告。二是审批报批森林资源资产及非生产性项目投资项目。三是开展20xx年全省国有林场森林综合保险参保工作,实现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100%参保。四是完成泉州罗山等4个国有林场的财务收支审计工作。

配合林权登记中心完成62532亩林地的林权登记发证工作,完成8万亩林地的公示工作,另有7941亩林地已完成异议调查等待办理发证手续。

我局负责南安、惠安两个县的挂点工作。先后10次深入两县开展督查指导工作,在抓进度的同时,重点协调当地林业部门与政府关系,确保造林质量,同时发现问题与厅大造办及时沟通反映,如发现有些农田造林地段排水、筑垄、回填客土等环节存在问题后,及时向大造办反映情况,提出建议,避免其它地市发生同样问题。

精选林场疫情培训记录范文通用四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东恒华山林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好望角林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见证人(以下简称丙方):阿拉斯加林业局

为了可持续开发鸡笼山生态资源,落实阿拉斯加人民政府的规划,好望角林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拟对鸡笼山腹地进行种植、畜牧、旅游休闲深层次开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甲方将其拥有合法经营权的坐落于 的百分之百林权(含林地永久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收益权)约 亩(附详细资料为附件)全部转让给乙方经营;双方议定如下条款,必须遵照执行:亩,实际面积以林权证登记面积为准。该宗地的具体位置见附件(卫星航拍图),其地理经纬度坐标分别为 。

二、甲方先期提供县林业局同意流转的批文原件资料给乙方永久保存,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三、林权转让款人民币 万元,双方订下转让协议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20万元作为订金。全部林地过户完毕,甲方要为乙方申领新林权证,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待全部手续办结,相关证件交给乙方,双方即行结算全部转让费用,扣除前述订金转为转让林权款后,乙方应在60工作日内将余款付清给甲方。

四、甲方与该林地周边的群众产生的矛盾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若因甲方未能取得本宗转让所涉的林地经营权等情形而致本协议书无法履行的情形,甲方按本协议之订金规则承担违约责任。

五、乙方因开发该林地与周边的群众产生的矛盾纠纷,或需要承包、租赁相邻属于其他集体的林地,甲方必须积极协助乙方与周边林地集体协调解决矛盾或承包、租赁事宜,若因甲方故意制造障碍,影响乙方的开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给付相应的补偿。

六、林区道路由乙方自建。乙方修建林区路如须从未流转给乙方的地面上通过,甲方保证从中协调乙方修路用地,任何一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修路用地的费用,甲方保证乙方在使用甲方已修好的公路时,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七、甲方应提供该宗地界内所有的林地资料。如各类摸底调查表、勘查外业调查表。测量记录表、勘界公示表及林权登记申请表等等资料可以是复印件,但必须由县林业局加盖鲜章以证明与原件相符。双方根据上述相关林地资料另行编制面积、边界的勘查、确认工作进度表;如有必要,双方还应会同编制工作进度附表,以利于勘查、确认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乙方因深度开发该宗林地,需要丙方办理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丙方须积极为乙方向好望角省林业厅办理好各项行政许可事项,并为乙方争取相关的政策、财政扶持资金的支持。

九、因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了20万元订金,故自当日起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其名下与本宗转让有涉的任何林权,否则甲方按本协议之订金规则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定,相关权益即转移给乙方,乙方依法自主经营,独立享有经营权益。乙方对本宗林权进行再流转、砍伐、林木结构调整等,甲方不得干涉。

十一、在协议转让期内,林权被依法征用,所得土地补偿费归乙方享有;林权附着物补偿费归乙方享有。

十三、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如发生违约责任,违约方除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须向对方支付 20万元违约金。

十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依法、合理、公平的原则另行商定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五份,经丙方见证后,甲、乙双方各持两份,送一份给县林业局备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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