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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课听课报告范文(精选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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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课听课报告范文(精选16篇)
2023-11-21 04:26:37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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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课听课报告篇一

现在我国正在加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这个大背景下,了解我国法制建设成效是很有必要的。为了更加清楚反映在这个现实,我将调查对象主要定格在农村居民,但由于农村知识水平的局限,因此我将问题设置的十分简单,并且针对的是农村学生。调查时间就是这个寒假(即20xx-1-12——20xx-2-12),调查的主要方式是问卷调查。

此次调查主要是能够及时反映我国法制建设所存在的不足之处,并给予自己的建议,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而贡献自己的一份力,弥补农村的薄弱环节,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使得农民也能知法、懂法,从而做到守法、用法和护法。

在调查之前,我心中颇有几个疑问:在新世纪,常言所说的“民不与官斗”是否还存在人们的思想里?人们是否有意识的去了解法律知识?人们是否敢于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通过这次调查来了解。

第一题.您的文化程度?

选项。

a.初中。

b.高中。

c.大学。

d.其他。

第二题.您是否经常看法制节目?

a.是。

人数(人)19。

第三题。您关注国内重大民事或刑事案件吗?

项目。

a.是。

b.否。

人数(人)2823。

第四题。20xx年举办的“全国公诉人与律师电视辩论大赛”是第几届?

选项人数(人)。

正确19。

错误32。

第五题。我国第一部宪法是何时制定的?人数(人)。

a.195442。

b.19764。

c.19825。

通过对以上数据的比较分析,大多数被访者对法律知识有一定的了解,但了解不深。对最近发生的法律案件有过了解,但对法律知识的关注程度较低。从第一题和第二题的数据上看,在被访人中大学学历的人居多,其他文化程度较少。但其中未经常看法律节目的被访者约占63%,这可能是他们认为法律太过于深奥和难以理解,对法律也无太大兴趣。平时也不常用,对此有些忽略。况且,他们之间在发生纠纷是通常是通过居委会或村委干部来协调解决的。因此,在大多数人眼中,法律知识是可有可无的。

从第三题的数据上看,多数被访者还是经常关注国内重大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大约占总人数的55%。这说明大多数人还是有一定的意识来了解我国法律发展,不管关注刑事案件只是为了自己的好奇心理,还是认真想了解法律知识,但这在客观上还是促进了法律知识在居民、群众中的传播,加强了人们的法律观念。由此可见,法制建设正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人们,即使这种变化不是显而易见的,不可否认的是,她的确在发挥着重要作用!

通过对第四题数据的了解,人们对20xx年首届全国公诉人于律师电视辩论大赛还不是很了解。但我认为这是情有可原的,因为这毕竟只是首届而已,可能是宣传还不到位,这档节目的知名度还不是很高。众人对此还根本不知道,尤其是工作者和在校学生。我想说的是“全国公诉人于律师电视辩论大赛”的确是一档好节目,他所展现的不仅有精妙绝伦、激烈的辩论艺术,经典的案例分析和法学知名学者的评论,还有专业的法律知识。这里你可以了解到大量的法律知识和欣赏法律人的精彩表现。有利于法律知识的发展和传播。

在第五题中,绝大多数的人对我国宪法的制定时间都了解。这更说明大多数群众对法律知识只有一定的了解,法律知识的更新还跟不上时代。法律是为广大人民而制定的,只有让大多数的群众了解法律知识,才能更好的实践法律,才能更好的建设法制社会,实现真正的法治。

建设法制社会任重而道远。实现法治是一个长远的目标,因此加强人民群众的法制教育是必不可少的。特别是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更不可忽视。

为此,我建议以下几点:

1.加大法制宣传,在村务栏或公告栏上公布法律知识,使法律知识得以普及。充实人们的知识面,使人们对法律有更深的认识,来促进法律在普通劳动大众的影响力,使人们能够对法律有一个大致的认识,使他们不在害怕法律。

2.开展法制讲评活动,以近期发生的案例来让群众评说,增加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渴求和兴趣。这样可以使他们不在固步自封,降低法律在他们心中的神圣不可及的观念,是法律能够真正进入人民的心中。

3.加大法律节目的宣传力度,扩大法律节目的知名度,调动观众的积极性,让更多的老百姓参与到法制建设中来。大量丰富的案例可以引发观众的好奇心,他们相互探讨,共同促进法制社会的建设。

4.可以邀请律师来进行一个法律知识讲座或设置一个免费的法律咨询平台。在一周中抽出几天来进行群众与律师有一个好的交流环境,律师的言传身教让群众近距离的接触法律工作者,这对法律知识的传播同样具有重大的意义。

5.发扬基层干部的学法风气来带动人民学法,使法律真正成为人民的好帮手,而不只是避而远之。因为在大多数人的眼中,法律只与犯罪、恶人联系在一起,而忽略了法律也是与他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基层干部是最接近人民的,通过他们的言传身教,可以很大程度改变人们忽略法律的心态,从而真正认识法律,了解法律。让法律成为我们的助手,而不是让我们仰望她。

法律并不是完全无情的,相反,她是处处有情,她是基于常情常理而设定的。我们不要只去敬畏法律,而要真正的去了解她、认识她,让她成为我们的朋友。

法律无时不在。她是一种规范,一种制度。法律处处与我们相伴,关键时给予我们援助,保护我们的劳动成果。国家因她而强大,社会因她而安定,家庭因她而安康。她总在无形之中默默的奉献她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做出了巨大贡献!

让我们以积极的心态去努力学法、懂法、用法、护法,做一个更富有正义与理想的新一代接班人!

法律课听课报告篇二

一、调查目的: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的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法律现实的组成因素。它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本质及作用的理论观点,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要求及态度,对现行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评价和解释,也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认识、愿望和情绪等。生活中,人们通常所讲的“法律观念”、“法制观念”与法律意识近义。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正确守法与执法的思想保证,普法教育活动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要普遍增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对于社区公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加以分析,将有助于从社区公民法律意识现状出发,有针地性地搞好社区普法教育活动。

二、调查方法:

通过派发问卷进行调查,发放问卷共100份,收回有效问卷100份。

三、调查时间、对象、内容

调查时间:20xx年3月10日-20xx年3月22日

调查对象:河南省濮阳市中原油田采油一厂员工

调查内容:

1、你作为行人时你会怎么做?

2、你的朋友或亲人向你借钱(数额较大)时你是否会要求对方写欠?

3、你认为现在打官司是靠法律还是靠金钱人际关系。

四、调查的具体内容及结果

问题1“当你做为行人时你会怎么做”。目的:希望人们能遵守交通规则 。存在问题:有人闯红灯,竟然有人跟着一起闯红灯!还有人在汽车飞驰时,竟然疯跑过去,吓得汽车连踩油门,一旁的人吓得魂都没了。当然总体上人们还是能遵守交通法规的。大部分人能遵守交通规则,警察要加强对行人的管理和教育,可以在路旁发放交通常规,提醒行人不要闯红灯,做好市民的思想工作,让更多人知道生命的重要性,学会保护生命。

的法律作用。虽然问题很多,但是大多数人对欠条的理解和使用还是正确的。但是在这里我认为还是有必要解释一下在法律中有关欠条的相关规定。在我国法律中规定有效,借条可以做为合法的证据使用。我国《民法通则》第七章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希望大家在遇到此类问题是能够真确的书写使用已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同时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强有关的宣传力度。

问题3“你认为现在打官司是靠法律还是靠金钱人际关系”。目的:全面考察我国公民对我国法律制度的理解。存在问题:不少人认为打官司难,诉讼难,民告官难,打官司成本高,执法不严,没有关系打不了官司,还有人认为打官司是有钱人的事与平头百姓无关。我们可以看见的是虽然我国的法制建设不断完善,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加深,但是摆在我们法律工作者学习者面前的问题仍然很艰巨。法律应有“至高”的权威。在调查中,几乎所有的调查对象都期望法律的权威高于一切。大家说,一个国家机器为了正常运转,必须有一种权威,这个权威只能是“法”而不能是“人”。人们从内心要求法律在国家社会生活中处于最高地位,一切社会组织及个人都要服从法律,任何人都不能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当法律规范同其他社会规范如道德规范、政治决策不一致时,都要优先适用法律规范。相对个人而言,必须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公民,其个人主张都应服从法律。相对组织而言,特别是政党更应该模范守法、带头执法,维护法律的权威。当然,要实现法律的权威,首先必须提高立法质量,同时,要把立法与执法放到同等重要的地位,因为执法不严的后果往往比没有法律更糟。

利比法律有用,在此问题中虽然有50%的居民回答是“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但事实上,他们的法律意识并不是很强,但是关乎到自己利益和前途,关乎到自己今后的发展,大家自然而然就会认为那是不合理也合法的。

五、调查结果分析

此项调查结果最大的问题是:居民的法律实用意识弱于法律权利意识,而造成这种局面产生的原因,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传统思想的根深蒂固,有些人面对问题还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私了的观念。对于与自己洗洗相关的日常行为,有的人还有这武力解决的观念,不能理性的处理问题。

社区在居民普法教育工作中的作用。作为社区应该发挥社区的优势,做好对居民的普法教育。社区对于居住在城市的居民非常重要,因为随着社会职能的不断改变,居民的生活重心逐渐以社区为中心,所以,法律进社区显得极其重要。

只有法律进社区,才能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法律进社区工作,就是以社区为依托,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开展的社区法律服务工作。一方面,要加强对“法律服务进社区”组织载体的培育和建设。可以组织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等专业法律人士做好“法律进社区”,以及大力组织和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社区是个家,建设靠大家”。要努力号召和动员社区内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热爱公益事业的在职和离退休的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公证员和大中专院校的法律专业教授、学生积极参与法律服务活动,建立一支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专长,以社区为依托,为居民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法律进社区,社区将从三类人群进行普法教育,从而提高居民的法律的意识。

(一)法律进社区——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刻不容缓

社区要把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作为全民普法的重点对象之一,常抓不懈;适当地组织青少年在寒暑假,开辟形式多样的第二课堂。利用多种载体营造法制氛围,通过组织法律学习兴趣小组、组织民警讲法制课、开展模拟法庭等活动进行法制教育,既可巩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成果,又可以培养青少年的学法积极性。充分利用社区共建单位,成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形成合力,共同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创新载体,开展“小手拉大手,普法一起走”系列活动。

(二)法律进社区——调动中年人参与普法的积极性

可提醒家中的老人和孩子远离诱惑,远离危险。真正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参与到普法中来。

(三)法律进社区——退休的老年人更是不可或缺的资源

法律进社区,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具有重要的作用。随着老龄化社会的来临,大量离、退休人员又归入社区管理,使社区管理面临新的挑战和巨大的压力。同时,他们又是我们普法工作的重要资源,因为社区内存在着各种矛盾和纠纷,事关社区稳定的大局。我社区成立了老年法制宣讲团,将法律进社区与人民调解工作结合起来。人民调解工作是关系到每个社区、乃至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因此,社区法律服务要把这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社区法律志愿者宣讲团就要在加强社区调解委员会建设、以及协助调解社区内的疑难重大矛盾纠纷等方面当好顾问和助手。

六、结语:

通过这次实践,我觉得我学到了很多,从而对提高自身法律意识起到了帮助,希望这次的问卷调查形式能帮助到公民了解法律,从而去学习法律。法律是人类伟大的发明,它使人类学会了驾驭自己。因此,法律应有至高的权威;法律应有至尊的地位;法律应有至贵的价值;法律应有至诚的信仰。随着近年来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法律对于中国公众来说已经由远而近,由陌生到熟悉。

通过这次调查,使我更加明白了作为一名法律的学习者应该做些什么。更使我明白了作为未来的法律工作者我们肩上的责任有多重。从调查中可以看出,人们对法律问题表现出了极大的关注。大家普遍认为,在我国,法律应该是人民的意志、党的主张和国家意志的有机统一和充分体现,它应具有极大的权威和尊严,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无条件地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

当然,实现上述愿望,还有一个过程,需要提高立法质量,普及法律知识,强化法治观念,让全体公民真正理解法、接受法,引导群众珍视法律所赋予的权利,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必须严格执法,切实服从并积极维护法律的权威,从而坚定人们对法律的忠诚与信心。

调查人:*********

日 期:20xx.3.22

法律课听课报告篇三

法律讲座作为帮助人们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的一种形式,对于我们每个人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近期我有幸参加了一场法律讲座,这对我来说是一个宝贵的学习机会。在这次讲座中,我不仅了解到了一系列关于法律的重要知识,还对相关的法律实践和社会问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给了我很大的收获。在下面的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在这次讲座中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

法治意识的重要性。

在讲座的一开始,演讲者就强调了法治意识的重要性。他指出,法治意识是公民的基本素养,它关系到每个人的权益和社会秩序的维护。我们作为公民,不仅要学会尊重法律,还要主动维护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只有充分认识到法治的重要性,我们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责任,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第二段】。

在讲座的过程中,我不仅了解到了法治意识的重要性,还学到了许多有关法律的基本知识。我们详细了解了法律的定义、分类和作用等基本概念,以及一些常见的法律案例。这些知识的学习不仅拓宽了我的知识面,还帮助我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此外,我们还学习了一些法律实践中的技巧和方法,如合同撰写、证据收集和法律维权等。这些知识的延伸让我对法律变得更加熟悉和自信。

【第三段】。

法律与社会问题的联系。

在讲座中,演讲者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法律和社会问题之间的联系。他强调,法律是社会问题的解决工具,它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保护每个人的权益。例如,在讲座中我们了解到了关于婚姻家庭和劳动合同方面的法律知识。通过这些案例,我看到了法律如何在家庭纠纷和劳动争议中发挥作用,维护社会和谐和公平。这也让我深刻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并且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第四段】。

法律教育的重要性。

通过这次讲座,我深刻认识到法律教育的重要性。首先,法律教育可以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让每个人都能遵守法律、维护权益。其次,法律教育可以唤起人们的法律责任感,让他们意识到自己应该为社会和谐贡献力量。最后,法律教育可以培养人们的法律思维和法律技能,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加强法律教育是很有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总结】。

总的来说,这次法律讲座不仅让我对法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还提高了我对法治和社会问题的认识。通过这次讲座,我不仅学到了法律知识,还明确了法律教育的重要性。我相信,在今后的生活中,我会继续关注法律动态,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并且主动传播法律知识,为社会的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法律课听课报告篇四

近年来,法律专业的学生越来越多,法律这门学科也因其重要性以及广泛的应用而备受关注。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的不断完善,对于法律人才的需求也与日俱增。因此,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对于法律课程的听课经历颇有感悟。

首先,法律课程的教学方式与其他学科有所不同,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课堂上,我们经常会与老师进行案例分析和讨论。通过与案例相结合的教学方式,我们不仅能够理解法律的原理和条文,还能够掌握其在实践中的应用。同时,老师还会给我们一些真实的案例,让我们通过模拟法庭辩论的方式,锻炼我们的思维和辩论能力。这种实践性强的教学方式,不仅让我们对法律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更为我们未来的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其次,法律课程着重培养我们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在每一门法律课程中,我们都会学习一些基本的法律原理和法律条文,并在案例分析和讨论的过程中将其应用到实际问题中去。通过这样的学习方式,我们不仅了解了法律的基本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了我们的法律思维能力。我们逐渐明白,法律不仅是规范社会行为的工具,也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保障。在法律课程的学习中,我们也学会了尊重法律,理解法律,遵守法律。这种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的培养,不仅对我们个人的成长有着重要的意义,更对社会的稳定和进步产生深远的影响。

再次,法律课程的听课经历也让我明白了法律的权威性和专业性。在法律课程中,我们学习的不仅仅是法律的知识,更多的是考察我们对于法律的理解和运用。在老师的讲解中,我们了解到法律的相对性和不确定性,同时也明白了法律的权威性和专业性。在法律领域,专业的法律人士有着精湛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操守,需要严密的论证和推理能力。在法律课程的学习过程中,我们也会接触到相关的法律文献和案例资料,需要我们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进行研究和分析。通过这样的学习,我们明白了做一名合格的法律人士需要付出的艰辛和努力,也更加坚定了我们选择法律专业的信念。

最后,法律课程的听课经历也给我留下了一些深刻的思考。在讨论案例和进行模拟法庭辩论的过程中,我们会遇到一些争议性很高的问题,这些问题往往与社会伦理和公正的问题紧密相关。通过在这些问题上的思考和讨论,我逐渐明白了法律的不足和需要完善之处。法律是社会的产物,是社会行为的规范,但是法律无法解决所有的问题,它是有局限性的。因此,我们作为从业者,在实践中要具备一定的基本原则和价值观,通过深入思考,才能更好地服务社会和维护公正。

综上所述,法律课程的听课经历给了我很多启发。不仅让我对法律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也培养了我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更重要的是让我明白了法律的权威性和专业性。通过这一过程,我也更加坚定了选择法律专业的决心。我相信,在未来的学习和工作中,随着对法律的深入认识和运用,我一定能够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人士,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法律课听课报告篇五

今年暑假,为了了解农村法律援助现状,将所学法学知识应用于社会实践,用法学思维认识活生生的社会法律现象,提高自己的社会实践能力,本人在家乡所在地的乡镇——万寨乡司法所进行了有关法律援助的调查,以期达到预定目标;同时可为大家了解农村法律适用现状窥得一斑。作为法科学子,除了认真学习法学理论之外,了解农村的法律现状,关注农村的法律运行,理应成为重要课程之一。法律援助是国家设立的旨在保障经济困难公民获得必要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救济和保障制度,是贯彻“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保障公民享有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人权保障机制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政府责任,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一、概念界定

为了明确所研究问题的实质,首先应该对涉及的关键概念加以学习和界定:

(1)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制度。

(2)法律援助机构是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及实施本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机构,统称"法律援助中心",市及各区、县均应设立法律援助机构。暂未设立法律援助中心的区县,由各区县司法局指定职能部门代行法律援助中心职责。

(3)法律援助所指的是法律服务机构包括律师事务所,区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各镇乡司法所及司法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社会咨询服务机构。万寨乡司法所即属于法律援助所性质。

二、农村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

1、自然情况及经济发展状况

(1)自然概况

该集镇有着悠久的赶场历史,是传统的赶场之所。每逢三、六、九日附近乡镇甚至来自恩施、咸丰等周边市县的客商也在此摆摊设点,车水马龙,接踵摩肩。该乡位于县城的东北一隅,乡政府所在地距县城29km。东西、东南面与本县的长潭乡和恩施市新塘乡相邻,南面与本县椒园镇、珠山镇相壤,西面与恩施市芭蕉乡相连,北面与恩施市三岔隔江相望。该乡属典型的边、老、远、穷山区。全乡下辖24个自然行政村,244个村民小组,共30022人。全乡人口总体上科学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较淡薄,但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人们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法律意识正在逐步提高。

(2)经济现状

济作物有茶叶、烟叶、油菜、柑桔、花生等,人均收入较低。人们的大部分收入主要用于生产投入、子女教育、生活开支等,用于其他消费如法律咨询、娱乐的开支甚少。

(3)律师法律服务收费水平较国家规定低。

2、农村法律援助需求分析

(1)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案件多。由于历史习惯、观念意识、经济发展等诸多原因的影响,发生在农村或农民身上的案件有许多属于法律援助案件的范围。比如,在农村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农民工的权益保障、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条件恶劣及安全措施不当导致农民工因工受伤的情况等情况。在大多数情况下农民工是无助的,这时候他们需要法律援助。

(2)农民寻求法律援助的情况却较少。比如:在近三年以来,除了经调解后当事人双方和解的案件外,万寨乡司法所所受理的案件通过诉讼解决的很少,20xx年受理案件为6件、20xx年受理案件为8件、20xx年到目前为止受理了7件,其中有两件属于和解性质。以上受理的'案件,大多数案件类型主要是赡养纠纷、土地纠纷、劳资纠纷、宅基地纠纷、征地拆迁纠纷、婚姻纠纷等。群众遇到问题,大部分寻求调解和诉讼渠道解决。据统计,几年来群众经调解解决的占60%,通过诉讼解决的占40%。

3、农民对法律援助的知晓情况

农民对法律援助了解甚少,一旦他们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他们不知道求助于法律援助机构或者法律服务者,又缺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意识,采取其他非法手段去维护自身权益,从而引发了更多的社会问题,容易引发上访案件的发生,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三、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基本现状

1、县法律援助中心政策重视农村法律援助工作

我县(宣恩县)法律援助中心非常重视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并采取了相应的便民措施,申请法律援助的农民,可就近到所在乡镇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即乡镇司法所提出申请,工作站可直接受理,也可持受理审批表交由援助中心统一指派办理。

2、乡镇司法所基本情况

人员少,经费少,工作质量运行不够高。经费来源靠乡镇财政,很难落实。为农民提供法律援助的专业人员情况是:获得律师资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少。

3、农民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情况

万寨乡司法所本着扩大受援面、应援尽援的原则,降低门槛,多收案,多办案。当事人只要交齐相关的证明和材料,一般就能够获得免交代理费等法律援助。

4、农村获得法律援助的条件审查

对农民申请法律援助,条件降低。当事人只要持身份证明和村委会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就能获得法律援助。

5、对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现状的基本估计

特别困难的当事人寻求法律帮助的案件,其他许多依法可以获得法律援助的事项,还不能予以满足。

四、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识还不够到位。有的部门和单位对法律援助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高,对法律援助制度和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不少困难群众还不知道法律援助,有些符合条件的受援人是通过上访才了解到有法律援助这一途径。

2、经费不足,仅依靠财政的经费不能满足法律援助工作的需要。随着法律援助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法律援助工作社会知晓率的不断提高,申请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逐年递增,而财政经费投入不足,又加上社会募集援助基金渠道尚未形成,致使法律援助经费与法律援助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难以满足符合条件的受援对象对法律援助的需求,制约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进行取证、调解时往往需要深入基层,时间长,工作量大,经费开支较大,有的甚至要跨省援助,其往返经费开销更大,经费问题得不到很好地解决阻碍了工作人员办案积极性。

3、信息上报工作流通不畅,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法律援助联络员”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不能及时上报材料,以致不能及时掌握基层法律援助的工作动态。

4、法律援助队伍整体业务水平有待提高。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变化,其严峻的形式对法律援助工作提出新的要求,现有法律援助队伍的素质不能完全适应变化的社会需求。

5、受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的不良影响,出现一些道德失范,不恪守执业纪律等现象。有的法律援助工作者未能忠实地履行职责,缺乏社会责任感,敷衍塞责,应付受援人,给予无偿法律服务时不自觉的降低了法律援助的服务质量,对极少部分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来讲,少量的办案补贴也使得自已的行为愧疚感减少甚至理直气壮。

五、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对策建议

1、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法律援助经费应纳入财政预算,并随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以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水平相协调,但目前在农村法律援助中没有足够的财力作支撑,很难保证农村法律援助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农村法律援助宣传工作

事诉讼、民事诉讼还是非诉讼事项、解答咨询,都要认真严谨,尽职尽责,严格按照《条例》规范的程序办事,确保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3、创新形式,加大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和法律援助工作的不断深入,各级政府要从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积极为广大农民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在法律援助实践中,法律援助机构要不断创新援助形式和方法,创造性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发挥乡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把服务窗口延伸到基层。采取法律咨询、法律讲座等形式,为农民提供帮助。同时,还要运用调解等非诉讼形式,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建立健全村级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将人民调解作为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的主要方式,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使之成为构建新农村的“调节器”。因此,法律援助机构在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加强同各级调解组织的联系,尽可能运用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平息矛盾。要不断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力度,开辟法律咨询专线,畅通法律援助的求助渠道,增设法律援助服务接待窗口,为困难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进一步采取便民措施,加大办案力度,努力做到“应援尽援”,重点做好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社会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

法律课听课报告篇六

73个原告认为市规划局规划的亚大数码港从占地面积到与居民住房间距都严重违反了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具体技术规定即〈〈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且其通道与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多次请求政府协调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行政许可,赔偿用户损失,法律实习报告。

2:案件主要辩论焦点。

被告长沙市规划管理认为亚大数码港规划许可的审查核发经过了严格的规划谁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严格遵照规定的程序核发的,亚大数码港与其北侧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间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对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不构成损害。而且,规划管理局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亚大数码港不适用〈〈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原判结果。

合议庭经过多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判定规划许可,驳回诉讼请求。

二:几起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岳麓区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

三:一收废品公民诉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行政不作为案。

本案案件由来:2002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从中南大学收购到的废品时被废品中掺杂的雷管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雷管受伤,经签定为四级残疾。事发报案后他将余下雷管交给被告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要求其查出该雷管出处,而被告称无法查出雷管出处。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给予原告一个关于雷管出处的明确的书面结论。

因本案尚未审结,故无法得知法院将会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过了对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颇多:表面看,原告是一个以收废品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说明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地加强,法治的思想已经逐渐深入人心。然而从深层次来看:一方面也正是因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不知道委托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呈给合议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为明显已经构成行政不作为,因为保卫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统的最基本行政职能,对于雷管这类严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险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请求,被告也应本着尽职尽责的态度查明其,消除安全隐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国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远,同时也深切地感受到在十六大报告政府职能中强调服务功能的重要性。

法律课听课报告篇七

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国家改革的不断深入,卫生改革也逐渐进入关键时期。一个值得注意的社会现象是:医疗纠纷的发生伴随着卫生改革的进程而同步增长,已成为社会矛盾最为突出的热点之一,在近几年消协投诉统计中,投诉的数量一直排在前三位。这一社会现象已引起社会各界的注意,所以,希望通过这次调查,进一步了解引发医疗纠纷的原因,提出解决对策,更好地调整好医患关系,保护好医患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

无锡市锡山区卫生局负责一家区人民医院、一家妇幼保健所、三家中心人民医院及九家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的管理监督活动,因管理督查人员少,因此在处理医疗纠纷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本次调查主要是在锡山区卫生局进行,采用查阅资料以及对该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访问的方法展开,在调查过程中,主要针对形成医疗纠纷的原因、对医疗纠纷的防范、医疗纠纷发生后的处理这几个方面进行调查。

(一)、医疗纠纷的成因。

1、医源性因素。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有的医院领导忙于抓经济创收,忽略了科学管理和医德医风教育,个别医务人员素质较差,责任心不强,技术不过硬,服务不到位,甚至违章违规,擅离职守,以至在诊疗中发生失误,给病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由此引发纠纷。

2、误解性因素。

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患者要求医院提供更优更好服务的愿望是正当的,但有的患者和家属把自己到医院看病的行为完全等同于到商家消费,认为花了钱就该看好病,治不好病或者病人死了就认为是医院没做好工作,就是医院违约,医院的错,就应该减免费用甚至赔偿。医疗本身是一种高科技高风险的行业,人们对“高科技”都比较认同,而对“高风险”则认识不足,期望值过高,一旦疗效不好、有残缺或者死亡,往往误认为必定是医务人员出了什么差错。

3、误导性因素。

医疗队伍也象其他社会群体一样确实存在某些害群之马,医疗纠纷中也确实有一些是医方的责任,这些都不容置疑。但是,在医患关系上,特别是在医疗纠纷中,病人作为弱者往往受到社会舆论广泛同情,因而越发认为自己是受害者,加上有些传媒不当炒作,整个医务人员的形象受到损害,信任度下降。在这样的舆论氛围下,一旦疗效不如人意,往往先入为主地认为可能是医务人员出了错,从而易于诱发纠纷。

4、故意性因素。

个别心怀不轨的人为赖帐或敲诈,故意挑起纠纷。个别脾气暴躁者到医院看病闹事,甚至还有打骂恐吓医务人员和打砸医疗机构等报道。

(二)、关于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

医疗纠纷频繁发生已成为影响医疗卫生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的主要因素,不仅损害了医院的形象,影响了单位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而且阻碍了医学的创新和医学科学的发展。近年来,锡山区卫生局为了预防和处理好医疗纠纷,进一步减少医疗纠纷,杜绝医疗事故,确保医疗安全,根据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结合锡山区的实际情况,对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采取了有力措施,使医疗纠纷都得到及时妥善地解决,没有发生大的事件和造成恶劣影响。

1、医疗纠纷的防范。

医疗纠纷是不可避免的,但大多数医疗纠纷通过前期的预防是可以“大事小化”的。

(1)、狠抓医疗护理的管理,提高医疗护理的质量。医务人员为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的目的是救死扶伤,保障健康,杜绝医疗事故。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求医务人员既要有高超的技术,强烈的责任心,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第二项具体规定了“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这是医师在执行活动中应履行的义务。

(2)、健全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医疗行为。落实各项医疗管理法规,在诊疗工作中认真执行规章制度,是减少医疗纠纷、保证医疗安全、预防医疗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也是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前提。认真遵守法律、法规,执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不仅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义务,而且是从事医疗工作的重要依据和行动指南,所以,医务人员在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时,一定要严格按照医疗护理操作常规来规范服务行为,只有这样才能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3)、加强医患沟通,确保医疗质量。良好的医患沟通,不仅能增加患者对医疗技术局限性和高风险性的了解,加深对医生的信任,还可以疏导患者的社会心理问题,促进疾病的转归,从而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

(4)、树立高尚医德,大力推行优质服务。要求医务人员转变观念,牢固树立“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思想及“病人第一”的服务理念,努力做到“关爱病人,就是关爱自己;善待患者,就是善待亲人”,在确保医疗质量的同时,大力推行优质服务,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方便病人康复。

(5)、增强医务人员的法制观念。依法行医是医务人员适应新规则自我保护的有效途径之一。当前的医患关系既要受道德规范的约束,又要受法律的制约,这就要求医务人员在具备良好的医术的同时,要有依法行医的观念,要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客观、真实、完整、详细地记录患者就诊时的身体状况、疾病的发生、发展及转归情况,以及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前,必须向患者本人及其家属完成告知书的签署,以尊重和保护患者或家属的知情权,这样既维护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又从根本上铲除发生医疗纠纷的内部因素。

2、医疗纠纷发生后的处理。

虽然通过采取医疗纠纷防范措施,有效地减少了医疗纠纷的发生,但由于社会环境的影响,一些医疗纠纷仍不可避免,锡山区在医疗纠纷发生后具体处理对策是:

(1)、把握好处理医疗纠纷的主动性。医疗纠纷发生后,要以积极的态度解决问题,并遵循“小、慎、快”的原则。“小”就是努力将事态程度控制在最小,将知晓纠纷的范围控制在最小。“慎”就是处理纠纷的过程自始至终要谨慎,说话、表态都要谨慎,要留有余地。“快”就是处理纠纷要果断、及时,尽快与患方接触,在最短的时间内将纠纷妥善处理好,把握好主动性。

(2)、严格按程序办事,积极做好患者及家属思想工作。在处理医疗纠纷时,应始终坚持有理有节的原则,既理解病人及家属的感情,又不放弃原则。要积极主动、耐心地与患方接触和沟通,尽量消除误解,实事求是地查明真相,找出问题,分清责任。属于医方的,医院要勇于承担责任,以维护患者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属于患方的无理要求,一定要坚持原则,坚决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并妥善保管好病案文书等证据资料。

(三)、医疗纠纷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病人期望值过高,难以接受医疗高风险的事实有待纠正。医学本身是一个高风险行业,所有医疗风险均由医院和医务工作者承担显然不公,长此以往,必将阻碍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把一种高风险的具有探索性和科学性的工作看似完美无缺,要求医务工作者能治愈一切疾病,这超越了医学之所能,是对医学的片面认识。医生不是神仙,医院不是“保险箱”,希望病人、家属、社会能充分理解医疗是有风险的。

2、医疗关系的定性不清。社会上有一种观点认为患者是消费者,医院是经营者,医患纠纷的解决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或《民法通则》为法律准绳。但应该看到医疗行为是特殊消费,带有社会救助和福利性质,必须特殊看待,不能等同于“狭义”的消费者概念。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医院和患者的市场意识也在唤醒,患者作为消费者的意识在日渐增强,要求得到更好的照顾和享受更多的权益,而医院作为经营者的意识却相对滞后,风险意识和维权观念薄弱,虽然在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不可避免的出现较多难以应付的医疗纠纷。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20xx年国务院颁布了《医院事故处理条例》。《条例》及其配套文件的实施,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为社会提供医疗服务时,提出了新的要求。

结合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的特点及在防范处理医疗纠纷中存在的问题,锡山区对医疗纠纷的防范处理应从以方面加强:

(一)加强对医患双方的道德教育,弘扬良好的道德观。

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道德教育,要求医务人员以精湛的医疗技术、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还要加强患者的基本道德教育,严肃使用法律赋予的权力,要理解医疗活动的风险性和特殊性,在医疗纠纷发生时,一定要理智、客观地对待。

(二)及时组织医疗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工作,加强内涵建设,确保医疗安全。近年来,国家陆续颁布了许多新的医疗法规,从法律角度对医疗活动行为和医疗纠纷进行了详细的定义。严格落实《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规范、科学地进行医疗活动,消除导致医疗事故的医疗行为的产生土壤,保障广大患者的生命权利不受侵害。

(三)建立新型医患关系,更新服务理念,实现“零距离”服务。

任度,就很难避免误解性的纠纷;同样,如果患者及其家属不能尊重医务人员和遵守就医道德,不能调整好自己的就医心态,就容易发生误会和误解。因此,我们要求广大医务人员摒弃病人“求医”的旧观念,更新医疗服务的理念,换位思考,以人为本,实现“零距离”服务。以病人满意和赢得病人的依赖作为我们的服务目标,稳定和健康发展医院的医疗市场。

(四)建立医疗损害保险制度。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出台后,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呈上升趋势,医疗损害赔偿的数额也在不断扩大,医疗机构承受的特殊职业风险日渐加重,若任其发展必将导致医疗机构和医生产生强烈的自卫防范心理,造成心理紧张,对医院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利于医患双方利益的平衡和医患关系的和谐。建立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制度,由医患双方均参加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无论对医疗机构还是对患者方都会带来实效,有利于医患双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和医疗事业的长足发展。

(五)医疗机构要聘请法律顾问。

医疗纠纷诉讼的增多,既影响了医院的声誉,又干扰了医疗机构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还有可能影响其他患者的治疗,甚至造成新的纠纷或事故发生。为能够专业地、客观地、高效率地解决医疗纠纷案,医疗机构应该聘请法律顾问或民事诉讼的代理人。

法律课听课报告篇八

告法律调研报告4篇?为了拓展和规范我市法律服务市场,进一步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促进法律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更好地为加快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市政协社法委组织部分市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和专业人员,在齐育华副主席的指导下对我市法律服务市场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听取了市司法局及xx区、xx县司法局关于法律服务市场建设的情况通报,走访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同部分县(区)法律工作者、政府办公室领导进行了座谈分析。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法律服务市场的基本情况?近年来,我市法律服务市场有了长足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一支由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组成的法律服务队伍,他们努力做好法律服务与和谐社会建设紧密结合的文章,引导群众正确反映诉求,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服务保障民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在我市的社会经济、政治生活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21人;基层法律服务所24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96人;法律援助中心10家,援助律师32人;司法鉴定所3家,执业司法鉴定人20名。在法律服务队伍稳步增长的同时,今年以来加强了法律援助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建设,以保证特殊群体的法律需求。在原先创建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并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村、居法律联络点的建设,目前,全市已有156个乡镇、街道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占乡镇、街道总数的%,村、居法律联络点的建设也全面展开,同时合理规划和配置鉴定资源,成立了我市首家法医精神病类司法鉴定所——xx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填补了我市精神病司法鉴定技术的空白,也为当事人就近进行精神病类司法鉴定提供了便利。

例》规定的范围外,对党政领导交办的、信访部门转办的、工会或残联等团体要求办的、在校大中专学生等青少年群体合法权益受侵害的和其他确实需法律援助的事项,都扩大为法律援助的范围,如庆元的法律援助案件从xx年的15件上升到20xx年的163件,使弱势群体获得了必要的法律援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五是服务基层农村。积极搭建法律工作者为基层服务的平台,引导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成立了xx市律师协会农民工维权工作站,建立律师事务所与乡镇、街道、村、居结对制度,全市各律师事务所与有关乡镇、街道、村、居签订了法律帮扶协议,负责涉讼案件,积极为其提供法律意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开设“法制讲堂”,为居民定期进行法律培训,普及法律知识。全市9个公证处也分别与9个行政村建立了结对联系制度,其中有7个公证处还与联系村签订了书面的法律服务协议,无偿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开设法律知识讲座,协助调解重大疑难纠纷,帮助低收入农户脱贫致富。

(三)服务机制不断完善。近年来,我市法律服务行业开展了“教育规范树形象”、“规范建设年”等活动,完善了工作机制,提升了法律服务人员的责任意识、管理意识和服务意识,推进了法律服务市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一是完善法律服务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力度,通过信息公开、诚信档案等方式规范行政管理,加强行业管理,强化自律管理,形成三者有机结合、良性互动的管理机制。二是完善法律服务案件质量监管制度。监督和指导县(市、区)法律服务工作,落实便民措施,简化程序,加大办案力度,通过发放办案情况反馈表、征求有关单位意见、法庭旁听、自查抽查、评选优质案件等方式,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三是完善法律服务便民机制。畅通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方便农民工就近申请法律援助;采取积极措施,对农民、农民工追讨工资和请求经济赔偿的案件,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确保需要法律帮助的农民工及时获得法律援助;创新服务形式,采取代书、诉讼、非诉讼代理等服务方式,为农民、农民工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关于法律援助调研报告法律调研报告(2)|返回目录?党的十八大全面勾画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蓝图,随着依法治国的步法不但加快,和谐新农村建设不断推进,国家对农村基础建设不断加大,惠民政策也落实到千家万户,农村各种类型的矛盾纠纷大量涌现。使法律援助工作更加坚巨,责任更加重大。笔者通过对竹溪县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的现状及问题进行分析,就如何发挥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提高整体效能,推动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全面发展进行了调研。

行政机关基层司法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司法助理员兼职法律援助工作,做好法律援助案件的辅助性工作。自xx年起,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截至目前,已建成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12个。

二、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面临的问题?1、援助工作人员不足,经费短缺严重制约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竹溪县辖15个乡镇,总人口37万,一个法律援助中心,1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仅有3人,各乡镇开展法律援助辅助性工作的司法所长及司法助理员不足20人。

法律援助经费来源渠道单一,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拨款、社会捐款及行业奉献(主要指律师义务办案),而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没有具体的经费,且在具体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中,因受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会产生一定的服务成本,给具体承办的工作人员带来一定的经济负担。

2、援助对象的法律意识有待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须进一步加强。

识不够。比如,一些案件的当事人对法律援助的要求标准过高,一些人“打官司”就满腹牢骚,一些人认为一经法律援助程序就必须给受援人带来直接利益,还有一些案件当事人由于不懂得法律,或受利益的驱动,想打赢官司又不想花钱,每遇案件动辄就到法律援助中心,不理会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要求法律援助中心给他们提供无偿服务……无形之中增加了法律援助工作的难度和强度。

三、

如何发挥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的建议?1、整合所有力量,发挥资源优势。

配备专业力量从事法律援助工作。鉴于目前的司法体制,律师业务已经进入了市场化运作。律师的工资不再由政府拨款,只能靠代理案件收取案件代理费用。由于律师业务由当地司法局管理,司法局靠行政命令,长期安排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无偿提供法律援助恐怕难以长久。要使律师代理法律援助工作长期开展下去,建议在县一级法律援助中心配备几名专职律师,由财政发工资,纳入公务员编制,使法律援助工作由专职律师专门代理,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和持久性。

利用乡镇司法助理员开展好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乡镇司法助理员是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中的主要力量,在发挥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积极作用中,起着重要作用。他们是农村基层政权的中坚,有着“熟悉民情,懂得法律,身处基层”的特有优势,可以通过日常工作,对广大群众进行常态化的普法宣传教育,让大家明白什么是法律援助,以及法律援助的作用和意义。

结合地区实际,着力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当前,我县正处在“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全域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阶段,各乡镇根据自身实际对辖区实行网格化信息管理,全面掌握每个网格所有服务对象的家庭情况及服务需求,以提高服务水平和为民办事效率。积极发挥各网格点、网格员的作用,打造好“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让有需要的群众在半小时内得到法律援助服务。

2、加大宣传力度提升自身能力。

目前,多数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由兼职人员构成,其不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相关的工作技能,导致了在面对服务对象时不敢对咨询做出解答,面对矛盾纠纷时不知道该如何进行处理。因此,应制订系统的学习培训计划,积极采取如组织讲座、案例讨论、观摩庭审现场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强对法律援助站工作人员的培训,教会他们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和工作技能,使他们有能力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各项业务工作,着力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

位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但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面仍窄小,仍有许多贫困人群因不知法律援助制度而错过援助机会,在遇到拖欠工资、工伤赔偿等问题时,因无法获得帮助从而失去了维权机会。除了司法行政机关结合“法律七进”工作的普法宣传外,法律援助工作还应引起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组织力量,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各项内容的宣传,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积极作用。

结合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实践和特点,建立健全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各项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运用典型来指导和推动规范化建设,以点带面,逐步推开。通过全面实施规范化管理,促进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实现工作效能,为群众提供更方便、更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国土局法律法规宣传培训调研报告法律调研报告(3)|返回目录?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结合我县实际,我带领政策法规股人员,对全县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我就我县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谈点看法。

一、当前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存在的几个问题?(一)对国土资源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思想认识不足。

认为宣教工作投入大,见效慢,抓与不抓差距不大,还有的热衷于轰轰烈烈造声势,总是应付一下就算完事,认为只要进行过宣传,发放过资料,讲过课就完成了任务,没有真正去考虑这项工作到底使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提高了多少,干部群众需要什么样的法律宣传等实际问题,导致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工作流于形式。

(二)国土资源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形式单一。

几年来,我们在教育培训上大多采用“灌输式”

教学。

致使学习的同志始终处于被动状态不能有效激发学习的积极性削弱了教育培训工作的吸引力影响效果。教学者之间缺少必要的交流、讨论不能达到良好效果的目的不利于各级领导干部更好的掌握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基本内容。

(三)国土资源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缺乏专业队伍。

基层国土资源部门缺乏专门的宣教机构,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中主要采取国土资源部门干部职工自行组织的讲授人员,参与宣讲的干部宣讲经验不够丰富,整体的宣传素质也不高,往往是照本宣科。有些宣讲干部对知识掌握得还不够准确,甚至存在理解偏差,往往对干部群众提出的疑问不能正确解答。

二、抓好宣传教育培训的几点建议?(一)进一步深化对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有效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是党中央明确指出的。中央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目的就是通过开展宣教活动,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水平不断提高,乡(镇)村基层干部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观念意识不断增强。乡(镇)领导干部和国土工作人员要在学法、守法上作表率、当模范,做到依法行政。基层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要增强其使命感,避免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工作流于形式。要不断深入到基层,了解具体实际情况,注重教育的实效。要把国土资源普法重点放在增强基层群众的权利义务观念上,即从维护基层群众权益的角度,促使他们增强国土法律意识。

(二)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

营造一种浓厚的学习氛围,确保教育培训收到预期效果。

(三)提高国土资源宣传教育培训的宣教队伍综合素质。

宣传教育是国土资源工作的“形象工程”,宣传教育工作的创新不仅是全国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有力举措,也是落实国土资源宏观调控的有效途径,更是国土资源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直接体现。因此,要加大宣教干部队伍培训力度,培养一批熟悉国土资源法律,具有丰富专业知识的宣教人员,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长期化、制度化、有效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考核体系。

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逐步健全和完善教育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的实效。为此,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督查考核,量化考核,确保取得实效。

请了5名资深律师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团成立后,在协助市政府做好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的法律咨询和论证,参与招商引资、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合同审核等方面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推动了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进程,体现了政府法律顾问存在的价值和特殊性及不可替代性。

一、工作开展情况(一)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论证。市政府法律顾问团通过参加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对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同时,组织专家、职业律师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就政府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从而从源头上把好法律关,保证政府决策的合法性。

(二)审核把关政府规范性文件。顾问团协助政府法制办,对政府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同时,为政府正在实施或准备实施的行政管理工作组织的各项改革方案以及具体措施提供法律意见。截至目前,政府法律顾问团参与起草、审查规范性文件份,为我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起到了很大的帮助和辅助作用。

护政府机关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发挥了政府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作用。同时,配合信访部门,为依法处理疑难信访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对上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我市信访局目前实行律师信访值班制度,让专业律师与群众面对面,帮助群众解决法律方面的困惑和问题,有效化解了基层矛盾,维护了社会大局的稳定。

(四)就行政复议等案件涉及的重大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健全和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政府法制办每年需要办理大量的行政复议案件,同时还要涉及部分行政赔偿案件。在办理某些重大案件时,需要具备相当专业的法律知识,政府法制办将法律顾问召集到一起,就案件处理中涉及的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研究讨论,确保案件处理决定合法、公平、公正。

二、困难和问题?我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以下几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定位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的法律事务往往非常重大,非常复杂,而且非常紧急。但是,由于时间原因,有的重大决策顾问前期没有介入,不了解情况,又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审查证据,更谈不上深入研究了。这种法律顾问工作严重后置化的顾问方式,阻碍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发展、完善。

(二)潜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一个时期以来,由于政府法律顾问成员自身不断发生变化,又没有得到及时的补充调整,致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不断弱化,加上一些顾问团成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对政府的依法行政等相关工作,缺乏积极的参与,知识积极的提供意见和建议。同时,由于法律顾问自身职业原因,出于职业收入考虑,“诉讼型”顾问职能相对强一些。这样的情况,导致法律顾问部分职能弱化,不能充分发挥他们的参谋、助手作用。

(三)长效机制不够健全。从xx年到现在已有7年时间,在这7年时间里,我市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连续性不够强。由于激励机制等多种因素,法律顾团成员工作主动性下降,导致部分工作职能出现弱化趋势。虽然我市政府法律顾问在经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从严格意义上讲,从贯彻落实依法行政的要求来看,从实现行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目的出发,我们必须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建议?(一)关于工作定位问题。为我市各级政府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应当把握宏观,搞好服务定位,突出服务重点,注重质量和实效,为建设法治政府,维护社会稳定,创造和谐发展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顾问服务。我们认为市政府法律顾问要做好以下工作:

1、论证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法律可行性。市政府担负着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责任,这些政府项目投资大,投资周期长,涉及法律关系众多,且往往关系到百姓的基本利益。因此,政府项目的法律问题尤为重要。法律顾问可以作为项目的专项顾问,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法律可行性进行论证,设计法律框架。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协调相关各方的法律关系,起草相关法律文书,参与谈判及决策过程,保障项目的依法进行以及政府资金的安全。

2、协助市政府预防及处理各种纠纷。市政府作为一个主体,同社会其他主体发生经济往来及其它民事法律关系是难免的。近年来,以政府为一方主体的经济民事案件大量增加,例如房屋租赁、房屋拆迁、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问题,以及经济纠纷等较为频繁。而且,随着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实施,政府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也时有发生。政府作为案件的一方主体,在案件起诉前解决的可能性很大,但是,由于政府长期以来缺乏这方面的专业人员,诉前调解工作十分滞后。政府法律顾问的介入,可以大大减少政府成为诉讼主体的几率,既解决了矛盾和问题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二)关于工作潜力发挥问题。

首先,要提高法律顾问业务技能。法律顾问在提供法律服务时,遇到的不仅仅是法律适用问题,很多是法律、政策及社会问题交织在一起,遇到最多的问题可能就是政策的适用问题。法律顾问要熟悉政策,并对政策合法性的适用后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做出判断,及时给政府提供风险提示,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因此,提高法律顾问业务技能是做好工作的重中之重。

其次,要明确法律顾问工作职责。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建立法律顾问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的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均经协商后用契约条款固定,法律顾问则由政府聘请,按照合同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再次,要建立激励机制。由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建议政府建立相关的激励政策和措施,激发其工作积极性,确保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潜力,推动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要是利用他们精深的法学理论,着重对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与补充建议。一般执业律师则通过他们的诉讼经验丰富政府法律顾问组的服务手段。具体条件是具备懂法律、热爱政治活动、懂市场经济、懂私权需求的基本素质,还必须具备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感,一律不得有不良执业记录等等。

2、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一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市政府法律顾问团设在市政府法制机构内,在市政府行政首长的领导下负责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二是明确、强化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职责、顾问工作的方式方法,工作程序,纪律要求、责任追究等,进一步明确法律顾问工作职责,提高法律顾问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效能。

3、健全工作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纳入政府中长期工作计划和目标中,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定期对有关负责同志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计入年终考核评价成绩,作为干部晋升、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

法律课听课报告篇九

姓名:樊云冲班级:110603。

学号:110806103日期:20

12、6、1。

4记得罗马法学家塞尔苏斯曾说过:“法乃善与正义之科学。”然而对于善与正义的把握却离不开经验的积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为了拓展自身的知识面,扩大与社会的接触面,增加个人在社会竞争中的经验,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以便在以后毕业后能真正走入社会,在学校的安排下,我们去到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实习。通过这次实习,我学习了很多,让我对庭审有了一个更很程度的认识,我相信这将是我人生中最宝贵的财富之一。

这次的实习的主要内容是我们在系办安排下,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庭审现场旁听。首先,法庭的庄严肃穆程度是远远出乎我的意料的,整个法庭在庭审过程中,安静庄严,只有法官等有关人员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直接对话清晰简洁,又不失大义,一切的一切都让我们不得不去尊重法律、去崇尚法律的权威。并且,我见证了我人生中第一次真正的,眼见为实的案件审理,开阔了我的思维增长了我的见识,也让我感触良多。下面,我首先对这个我人生中所经历的第一个案件进行简单的描述。

案件梗概:

案件的起因是被告人数年前通过各种关系,联系到多个高考应届生的家长,声称自己可以通过关系获得某知名大学的内部生源的指标,只要家长出钱,就可以保证孩子在这多知名大学完成学业,并成功获得毕业证书。家长在各种心理的驱使下,向被告人支付了巨额金钱,被告人合计收取金额数十万元。孩子们结果倒是顺利的进入大学,但在大学的一切却不如被告人开始时多承诺的那样,可以跟其他学生有着一样的待遇。首先是入学后,他们只拿到了一个学生证性质的饭卡,其它一切正常入学学生的证件他们都没有,学生家长就开始产生课怀疑。然而真正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是当学生们完成四年学业是,却没办法像其它学生那样正常的拿到毕业证,当家长开始着急的询问被告人时,被告人却一再拖延,知道最后不见人影。学生家长就此一咋骗罪的罪名对被告人进行可起诉。

审判流程:

1、审判长宣读庭审秩序。

2、被告入庭。

3、审判长核实被告人及原告身份身份。

4、原告提出诉讼轻轻。

5、原告陈诉事情经过。

6、被告陈诉事情经过,并且承认部分事实的真实性,但有异议。

7、原告对被告进行提问,被告答辩。

8、审判长委员会小议,宣布再审、9、庭审结束。

案件焦点:

原告与被告在是否诈骗的问题上进行可激烈的辩论。原告认为,被告收取学生家长巨额钱财却没有做到承诺事项,且证据确凿,构成了诈骗的元素,应依法处以诈骗罪。被告认为,最后毕业证的问题是学生的原因,是因为学生没有及时把个人档案交于学校,并说明自己曾在学生入学前强调是学生在校期间不能违反学校纪律才能顺利得到毕业证。并声称这一切都是都是学生家长收人指使,自己是受冤枉的。

庭审结果:

审判长宣布本次庭审结束,择日再审。

我的感想:

关于本案:在这次庭审的最后,我们并没有得到最后的结果,但我想,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我相信,是非曲直,法律会给我们一个公道!借此我也想到了近年来花钱买大学的事件频发,家长上当受骗的案例也不胜枚举。通过调查,骗子大都借用一下手段,望学生家长可以借鉴,防止上当受骗:移花接木型,2009年高考失利后,河北考生王某希望实现军校梦想。就在这时,她遇到了一个自称可以帮忙的人。很快,她就收到了入学通知书,里面有一张重庆某军校的信息卡和入学须知。当年9月初,王某来到重庆报名上学,两个穿迷彩服的人员将她接到该军校。在交了上万元学费后,“老师”告诉她因高温学校放假,她信以为真回家等待通知。直到接到民警的电话,她才知上当受骗。

万余元。此外。大肆吹嘘型、瞒天过海型、鱼目混珠型的骗子也很常见,仅此提醒各位家长切记勿病急乱投医。孩子有真实力才是成功的关键。

关于法律、关于自己:

世界上没有完美的食物,我国的法律制度也不例外,在这次实习当中,以我愚见,现存刑事诉讼法的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这些已于我国的现实状况有很大脱节,影响了法官的公平、公正的审判过程。

一、刑讯逼供问题在实践中,往往犯罪嫌疑人在法庭上会提出之所以会“自认其罪”,是由公安部门或检察部门在侦查过程中所致,并要求法院认定其无效。可是该要求由于犯罪嫌疑人不好举证而往往得不到法院采纳,仍旧按公诉方所提供的证据作不利于犯罪嫌疑人的审判。我在实习中发现,往往判决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犯罪分子对会在法庭调查阶段会翻供,认定侦查人员对自己实行刑讯逼供。这反映了我国现阶段此问题解决的还不是很尽如人意,如果靠道德和纪律来约束办案人员恐怕只是治标而非治本之策,我认为应该从修改和完善刑事诉讼程序上下功夫。

社会实践加深了我与社会各阶层人的感情,拉近了我与社会的距离,也让自己在社会实践中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才干,进一步明确了我们青年学生的成材之路与肩负的历史使命。社会才是学习和受教育的大课堂,在那片广阔的天地里,我们的人生价值得到了体现,为将来更加激烈的竞争打下了更为坚实的基础。希望以后还有这样的机会,让我从实践中得到锻炼。实践,不仅锻炼着我们的意志,它更大的作用是丰富着我们的知识,让我们在实践中锻炼成长、磨练成才。

法律课听课报告篇十

法律是保障国家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制度,作为普通公民,了解法律常识是我们的义务。因此,我参加了法律听课活动,通过接受法律知识的传授和交流,收获颇丰,以下是我的心得体会。

在法律听课之前,我特意做了相关的准备工作。首先,我了解活动的主题和时间,明确听课的目的和意义。其次,我查阅了相关的法律文献和资料,增加了对法律知识的基本认识。最后,我调整了自己的心态,认真准备听课的笔记和问题,以充分发挥听课效果。

第二段:法律知识的传授和交流。

在法律听课活动中,著名法律专家给我们讲解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包括民法、刑法、劳动法等多项内容,并且结合具体的案例,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掌握了法律知识。在听课过程中,我积极提问,与专家一起交流,还参与了小组讨论,这些都为我加深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记忆。

第三段:实践环节的体验和反思。

法律知识的掌握并不仅仅是理论,更需要实践。在法律听课之后,我们进行了实践环节,包括模拟法庭、法律询问等体验,让我们更好地感受了法律在生活中的应用。在实践过程中,我不仅发现了自己的不足,还意识到法律知识的实用性和重要性,为我今后生活和工作中的法律问题提供了充分准备。

第四段:法律教育的推广和意义。

法律听课活动的开展,旨在推广法律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素质。在我看来,法律教育的推广意义重大,不仅可以加深公众对法律知识的认识,还可以能够防范各种法律风险和纠纷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法律教育还能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和遵守法律,从而促进自身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五段:法律听课的启示和收获。

通过法律听课活动,我收获了很多启示。首先,我认识到要时刻关注法律领域的最新动态和信息,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其次,我明白了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应用的重要性,必须从日常生活做起,风险意识要常抓不放。最后,我通过法律听课活动,收获了新的知识和认识,更加坚定了自己关注法律法规、学习法律知识的决心。

总之,参加法律听课活动为我带来了诸多的体验和收获,让我更好地认识了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和应用价值。希望通过共同努力,推广法律知识教育,让更多的人加深对法律的了解、遵守法律,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法律课听课报告篇十一

本人于5月x日至7月x日在苏州万杰装饰公司进行社会实践,就职工工伤认定案件问题做出调查,笔者发现,如何进一步保障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者的待遇水平,已成为我场当前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令人深思。本文将重点分析其中几个较为普遍发生的法律问题,希望对解决劳动和社会保障问题有所借鉴和启迪。

调查人:蒋友才。

时间:5月x日至7月x日。

地点:苏州万杰装饰公司。

调查方法:走访职工。

我国的工伤认定制度建立于20世纪××年代中期,1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是建国后第一部专门性的涉及工伤认定方面的法律。从建国后到改革开放之初,由于当时经济结构单一,政企不分,企业承担了大量的社会职能,因此是否构成工伤是由企业进行认定的,并主要由企业给予相应的工伤待遇,形成国家调剂与企业责任相结合的模式。工伤保险制度的改革从20世纪××年代末开始,进一步扩大了工伤保险的范围,随着20××年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出台,目前已基本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工伤保险体系。

20××年至20××年,我区法院受理该厂工伤认定行政案件12、22和36件,案件数量增长幅度较大,远远高于同期行政案件增长的速度。

(一)工伤认定行政案件数量激增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该公司共有职工三百余人,庞大的劳动者群体,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大量的劳动争议,从而引发越来越多的行政诉讼案件。

2,某些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从企业的角度看,不少企业只图抓生产效率,不重视企业的生产安全,既忽视对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也缺少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和制度建设。

3,劳动者的维权意识逐渐增强。随着我国法制环境的逐步改善,法制宣传活动的*开展,劳动保障部门和法院救济劳动者实际案例增多,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在发生事故以后,越来越多的劳动者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

(二)工伤认定案件的结案情况。

20××年至20××年该公司的工伤认定行政案件中,被告的败诉率约占全部案件的10%左右。工伤认定行政机关败诉的原因主要有:

1.认定结论的事实证据不足。在不少案件中,行政机关未能充分核实相关证据,未能严格把握“用人单位否认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这一原则,在缺乏充分事实证据的情况下就做出事实认定结论,导致被法院判决败诉。

2.认定程序违法。少数工伤认定行政机关执法水平不高,程序不够规范,包括没有履行好相应的告知义务,没有进行必要的证据审核,超过法定期限作出认定等情形。

3.判断标准与法院不一致。由于现行规范工伤认定的法律、法规规定过于原则,而在实际中新情况、新问题较多,劳动者发生事故的情形也是多种多样,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工伤事故,往往存在许多争议,行政机关和法院的认识标准不统一,也是行政机关败诉的一个主要原因。

4.从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工伤保险制度存在的若干。

问题第一,工伤认定的模糊地带较多,立法层次过低,认定标准难以统一。

5.在可作为裁判依据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条文规定方面,涉及工伤界定的主观因素过多,弹性太大,缺乏确定性标准,如《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况,哪些是“有关”、哪些是“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有着较广的含义;再如对“上下班”行进路线亦未有明确定义,缺乏易操作性。

法律课听课报告篇十二

(二)股东会会议。

1.股东会议事规则。

2.历次股东会会议时间、参与人员、议题、会议记录的主要内容。

(三)董事会会议。

1.董事会议事规则。

2.历次董事会会议时间、参与人员、议题、会议记录的主要内容。

(四)监事会会议。

1.监事会议事规则。

2.历次监事会会议时间、参与人员、议题、会议记录的主要内容。

经过本所核查,本所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十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一)公司设立时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成员:

监事会成员:

经理: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第一次变化情况。

(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第二次变化情况。

(四)公司目前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会成员: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学历、职务、工作经历、社会兼职或头衔等)。

2.监事会成员: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学历、职务、工作经历、社会兼职或头衔等)。

3.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学历、职务、工作经历、社会兼职或头衔等)。

经过本所核查,本所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十三、税务。

(税务登记证、税种税率表、近三年的纳税申报表和完税证明、享受的减免税情况及依据文件、近三年是否存在被税务部门处罚的情况)。

经过本所核查,我们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十四、劳动人事、劳动安全等。

(一)公司员工名册、劳务合同样本、工资表和社会保障费用明细表(养老金、退休金、住房、度假、医疗、卫生保健、教育、工会费等)。

(二)安全生产制度、安全事故情况。

经过本所核查,我们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十五、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公司诉讼、仲裁:(三年内的已结、未结和可能发生的案件统计表、诉状、答辩书、判决、裁定)。

(二)高级管理人员诉讼、仲裁:(三年内的已结、未结和可能发生的案件统计表、诉状、答辩书、判决、裁定)。

法律课听课报告篇十三

近日,我受邀参加了一场关于法律的讲座。通过这次经历,我对法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更清晰地了解了法律在我们社会中的作用。以下是我在听课过程中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性。

在讲座中,我发现法律知识的重要性远不止于诉讼和法庭。法律渗透到我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签订合同、购买商品、起草遗嘱等等,都需要基本的法律素养。如果我们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将很难进行有效的沟通、交易和协商,甚至会因违法行为而遭受法律制裁。因此,学习法律知识对于每个人都是至关重要的。

第二段:法律的实际运用。

在听课过程中,讲师以实例的形式为我们阐述了法律在实际生活中的运用。这个案例是关于一位年轻人在网上购买商品后被骗子骗取了钱财。因为他没有签订正规合同,于是他只能通过起诉骗子来维权。在这个案例中,我意识到了法律所占的重要性,只有通过法律的手段,我们才能在合理的范畴内获得公正的权利保护。

第三段:培养法律意识的重要性。

在听课过程中,我还学到了培养法律意识的重要性。每个人都要具备基本的法律素养,这种时刻留意自己的行为是否违法,主动避免可能引发法律问题的行动,以及在遇到法律问题时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样的法律意识非常关键。另外,通过了解法律常识,我们还能更好地理解政策法规和法律保护体系,为自己拓展更多的发展机会和空间。

第四段:学习法律知识的方法。

了解到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后,我们也必须清楚,如何学习法律知识才是最高效的?方法也可能因人而异,但是,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例如阅读法律相关书籍、咨询与法律相关职业人员、参加法律讲座等等。过程可能相对较为复杂,但这样的过程将帮助我们确保最终的学习效果。

第五段:最后,发扬法制化精神。

听完讲课后,我从中体会到人民群众是法治文化建设的主体,而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成为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应该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仅有利于强化社会的法治意识,也有利于我们本人的生活和工作。

总之,学习法律知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从中获取的知识和收获将对我们的生活和工作有着重要的影响。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加强法制观念,这些都是我们努力发扬法制化精神,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体现。

法律课听课报告篇十四

2.设备名称:______,发票号:______,报关单:______,购买日期:______,使用年限:______,原始价值:______,账面价值:______。

(五)知识产权。

1.商标:

(3)权属状况:____________。

2.专利:

3.专有技术:

4.版权:

经过核查,本所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八、科研。

(一)科研人员队伍(项目带头人简历、队伍结构等)。

(二)承担的科研项目。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九、重大债权债务。

(一)购销合同(时间、金额、商品名称、违约责任)。

(二)借款合同(时间、金额、合同主体、担保情况)。

(三)担保合同(时间、金额、合同主体)。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十、公司章程。

(一)设立时的章程(时间、主要内容)。

(二)第二次修改(修改内容)。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十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一)公司目前的组织架构如下图。

(二)股东会会议。

1.股东会议事规则。

2.历次股东会会议时间、参与人员、议题、会议记录的主要内容。

(三)董事会会议。

1.董事会议事规则。

2.历次董事会会议时间、参与人员、议题、会议记录的主要内容。

(四)监事会会议。

1.监事会议事规则。

2.历次监事会会议时间、参与人员、议题、会议记录的主要内容。

经过本所核查,本所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十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一)公司设立时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成员:

监事会成员:

经理: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第一次变化情况。

(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第二次变化情况。

(四)公司目前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会成员: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学历、职务、工作经历、社会兼职或头衔等)。

2.监事会成员: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学历、职务、工作经历、社会兼职或头衔等)。

3.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学历、职务、工作经历、社会兼职或头衔等)。

经过本所核查,本所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十三、税务。

(税务登记证、税种税率表、近三年的纳税申报表和完税证明、享受的减免税情况及依据文件、近三年是否存在被税务部门处罚的情况)。

经过本所核查,我们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十四、劳动人事、劳动安全等。

(一)公司员工名册、劳务合同样本、工资表和社会保障费用明细表(养老金、退休金、住房、度假、医疗、卫生保健、教育、工会费等)。

(二)安全生产制度、安全事故情况。

经过本所核查,我们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十五、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公司诉讼、仲裁:(三年内的已结、未结和可能发生的案件统计表、诉状、答辩书、判决、裁定)。

(二)高级管理人员诉讼、仲裁:(三年内的已结、未结和可能发生的案件统计表、诉状、答辩书、判决、裁定)。

(三)关联企业诉讼、仲裁的材料:(三年内的已结、未结和可能发生的案件统计表、诉状、答辩书、判决、裁定)。

经过本所核查,我们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十六、其他。

(一)公司所获荣誉及证书。

(二)科学技术成果鉴定。

(三)财务会计报告数据。

(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额、净利润增长率、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增长率、非经常性损益)。

(四)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公司及其他机构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证书和营业执照;上述机构中承办贵公司项目的从业人员名单及其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证书;以上中介机构与贵公司签订的委托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过本所核查,我们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谨致。

商祺!

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承办律师: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

1.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主要是从法律的角度去分析拟上市公司是否具备创业板上市的条件,所以,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应当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的第二章“发行条件”中的各项规定,逐项进行分析。

2.在尽职调查报告的最后部分,可以增加一个附件或法规指引,重点解释一些在尽职调查报告中出现的专业术语,比如关联人、高级管理人员等。

3.因为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的作用之一是为了规范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在每一个部分的结论,律师应当对所发表的意见(是否合法、有效、存在问题及其整改建议)以脚注的形式列出法律依据。

法律课听课报告篇十五

大学的最后一个暑假,我去区检察院实习,时间是从x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

法律课听课报告篇十六

在我的大学学习生涯中,我除了学习自己专业的课程外,也选择了一些跨专业的课程进行学习。其中,上法律课程让我一次次感受到了法律的重要性。在此,我想分享一下我在法律课上的一些感悟。

【主体】。

一、法律的全面性。

首先,法律体系广泛且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无处不在。法律的覆盖范围越来越广,几乎所有方面都可以涉及到国家和个人,比如财产法、合同法、民法、刑法等众多法律法规。观察现实生活,我们可以发现很多问题的解决都与法律有关,如民事诉讼案件、刑事案件等。因此,学习法律不仅能够让我们掌握法律思维方式,还可以在未来的生活中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利。

二、法律的逻辑性。

其次,学习法律也让我意识到法律富有逻辑性。在学习法律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了解各种法律规定,并将其运用到具体的案例中。因此,我们需要善于判断,掌握审查证据、分析证据等能力。而这些能力的提高不仅能够让我们在进行判断时更加准确,同时也提升了我们的思维能力,有益于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决策。

三、法律的经典性。

学习法律还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经典性。法律经典案例对于学习法律的人来说尤为重要。这些案例经过从恶到善的演变,为我们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信息。比如“盗窃卖主案”、“银行破产案”等,这些案例在法学领域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成为了经典案例。学习这些案例,我们能够深刻地认识到法律背后的逻辑思维,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律。

四、法律的知识丰富。

在学习法律的过程中,我们不仅需要了解法律制度,还需要接触到大量关于法律的实务操作,如如何立案、如何进行证据收集等。从立案到最后的判决过程,每个环节都有专门的法律程序要求,一旦程序有误,可能会导致官司败诉。因此,学习法律并不是简单地读一些法律条款,更多的是需要了解案例操作细节,学习实操技能和法律操作常态。

五、法律的权威性。

最后,法律的权威性十分重要。随着时代的发展,法律也在不断地更新和完善,确保公平公正。然而,在法律领域,处处都存在权威性,反过来,这也对行为产生着深入潜移默化的影响。所以,学习法律不仅能够让我们对法律有更加深入的认识,还能够让我们学会相信法律。法律法规是对我们行为和意识的引导和约束,相信法律规定,我们才能在遇到问题时从法律角度判断情形。

【结论】。

总体来说,学习法律,充分反映了法律作为保障国家法制实现的重要性。我们要理解这些法律概念,积累对法律的实际操作技能,同时也要理解它所涉及的深层意义。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坚持把握它的原则,学习法律技能。通过这些学习,法律能够为我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有力的支持,成为我们性格和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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