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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不调查申请书范本 不予火灾调查申请书(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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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不调查申请书范本 不予火灾调查申请书(三篇)
2023-01-11 02:15:37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火灾事故不调查申请书范本一

组长:园长、校安管员

成员:各班班主任及配班教师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制定应急预案和落实各项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和应急保障系统。

2、幼儿园园长要识别容易出现踩踏的风险所在,重点防范,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幼儿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守秩序教育、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3、幼儿园园长要经常性地对幼儿园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要确保走廊、楼道的畅通。

4、健全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

5、安全负责人履行值日工作职责,坚守幼儿园,有事外出必须告知另外安全负责人,或请其他负责人代履行值日工作职责。

6、印制全园教师通讯录,并定期核对电话号码,确保通讯录中能有一个电话畅通。

7、学生密集出入时,每个出入口安排一名教师维持秩序。

1、各班主任要经常对幼儿进行文明礼仪教育,教育幼儿在走廊通过时要靠右行,不要拥挤,防止踩踏积压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有违规的幼儿要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错误行为。

2、在上课期间,走廊门都要打开,一旦发生拥挤踩踏或者火灾等问题,便于幼儿及时有效地疏散。

3、幼儿在经过走廊发生了踩踏等安全事故时,所在教师要及时组织疏导,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4、一旦发生了踩踏等安全事故,值班教师或所在老师要马上报告园长,同时根据伤情拨打120急救电话,组织送往最近的医院进行抢救处理。

5、教师都有责任教育幼儿遵守幼儿园规定,特别是对走廊应该注意安全的问题要经常讲,以引起幼儿的高度重视。

6、上课期间一旦发生火情,所有老师都有责任及时报告园长,并负责组织好本班幼儿,做好疏散等工作,还要马上组织人力抢救,但不能要求幼儿走近危险地方;要及时切断电源和火源,防止火势的进一步蔓延。要及时电话报警(电话:119)。同时组织幼儿疏散,防止损失扩大。

7、在出现紧急情况的时候,在场的教师和园长要注意按照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和图示进行合理正确的疏散幼儿。

火灾事故不调查申请书范本二

为落实《消防法》切实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成立以总经理为总指挥、副总经理为副总指挥,公司防火领导小组成员为组员的防火指挥部。指挥部设在值班室。

2、在紧急情况下,总指挥确定顺序为:总经理、副总经理、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

3、成立以各部门(车间)义务消防员为基本成员的消防队。

(一)处置原则:沉着冷静、消于初期、忙而不乱、先人后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财产的损失。

(二)处置方法

1、当得到报警信号经实地查看证实是火灾初发时:

(1)事发部门负责人立即组织本部门义务消防员和其他同志采取各种手段扑救,争取将火情消灭在初发期。

(2)综合办公室接到报警后,立即派人员到现场,并及时向领导报告和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3)火灾消除后,综合办公室要做好现场保护,调查火灾发生原因,事发部门及时总结教训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当发生火灾,且有蔓延趋势时:

(1)指挥部成员立即到指挥位置,组织人员疏散、财物的抢救。

(2)迅速向“119”报警,并观察火势蔓延方向和现场情况,向火场救灾指挥部报告。

(3)发出人员疏散紧急命令,并利用广播系统宣传在人员疏散过程中应注意事项。

3、疏散方法

楼层消防队员维持消防通道的秩序,必要时配备应急照明灯,为疏散人员指引方向。所有疏散人员应保持镇静,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疏散人员在楼梯上应依次下楼,严禁挤、推、抢道、防止发生伤人事故。

(一)火场总指挥职责

1、组织设立火场指挥部,了解火场情况。

2、确定专人负责通讯联络,确保通讯畅通,提高通讯效率和准确性。

3、确认火灾类别等级。根据着火地点的燃烧物品、着火空间、范围,判断火灾类别、等级(在短时间内有能力自救的,可视为初级火情,火势超出初级火情的`程度或火势虽小,但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可能引起爆炸和火势蔓延的,应视为中级以上火情)。

4、根据火灾类别和等级确定是否向公安消防“119”报警,是否需要疏散人员,向各部门下达指令,明确分工。

5、组织灭火抢救队伍,以各部门义务消防员为主体扑救火灾,救护伤员,抢救物资等。

6、公安消防队员到场后,及时取得联系,听从消防人员指挥。

7、火灾扑灭后,组织人员保护现场,清点人员、物资,做好善后工作。

(二)综合办公室职责

1、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并根据火场情况向总指挥提供有效的扑救方案。

2、按总指挥指令负责现场指挥,组织义务消防员和就近职工投入救人灭火、抢救物资,疏散员工。

3、立即派人向火场运送灭火器材。

4、指派专人在门口迎候消防车的到来,并指引就近停靠消火栓,指引火灾现场,向火场指挥员和公安消防部门提供有关区域的建筑结构和电气管道的架设布置情况。

5、布置做好火灾现场警戒工作,防止有人趁火打劫及发生其他治安问题。

(三)保安警卫职责:

1、接到报警后迅速指挥无关人员、车辆撤离通道,消除消防障碍,保证通道畅通。

2、维持现场秩序,迎接消防车的到达,并指明消火栓位置和指挥部位置。

3、确定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4、如在巡逻时发现火情,对初级火灾,先切断电源,运用消防器材,全力进行扑救,并向安全部门报告。

1、立即报警:一旦发现初起火灾或重大火灾苗头,首先发现的人员必须立即报告,起火地点的部门人员迅速采取灭火措施扑灭火灾,同时将情况迅速报告安全部门。

2、各部门接到火灾警报后,立即携带灭火器材,或就近取灭火工具赶赴现场,按分工扑灭火灾,抢救伤员,转移和保护贵重物品。

3、安全等专职人员,接到报警或发现火情后,尽快切断电源,关闭阀门,迅速控制可能加剧火灾蔓延的部位,以减少火灾蔓延的因素,为迅速扑灭火灾创造条件。

4、指挥部要迅速查明情况,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抢救和转移现金、帐务、凭证、帐册等贵重物品。如紧急情况,而又无法抢救时,要组织人员立即撤离,以免造成更大的伤亡。

5、在灭火、抢救财产和疏散人员时,安全人员要提高警惕,防止有人混水摸鱼趁火打劫。在灭火中,要注意观察着火部位和火的颜色、气味等情况,要保护好现场,尤其是着火点,为查明火灾性质、着火原因打下基础。

119

火灾事故不调查申请书范本三

20xx年9月11日12时15分许,位于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中路东兴花园24区名雅阁南一楼3号铺位发生电池爆燃,引发火灾,过火面积约90平方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据不完全统计,直接经济损失约500万元。为查清事故原因,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肃追究事故责任,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20xx年9月14日,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东城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张建良任组长,东城安监分局局长任副组长,东城安监分局、东城派出所、东城消防大队、东城监察室、东城总工会、城区供电分局、东城工商分局、东城质监站、东城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东城岗贝社区等单位组成东城街道“911”一般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邀请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细致地开展了调查工作。调查组通过走访了解、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经过、人员伤亡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相关责任单位、人员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1、事故单位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少波,成立日期:20xx年8月24日,登记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主山赛格电子市场1e73号,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光电产品、日用百货。东兴花园24区名雅阁南一楼3号铺位由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城赛格电子市场分公司于20xx年5月3日出租给李少波(东莞赛格电子市场商铺租赁合同no:3#24-3),建筑面积97平方米,用于经营电池、充电器产品。

2、事故单位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东莞市东城区主山东城中路东兴花园三层,法定代表人:王丰森,注册资金:人民币壹仟万元,成立时间:20xx年8月12日,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室内装饰、水暖器材安装、市场经营管理服务、自有物业租赁、销售、电子产品及设备、办公设备及器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东城赛格电子市场分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场所:东莞市东城街道岗贝东城中路东兴花园三楼,负责人:龚梅,成立时间:20xx年8月6日,经营范围:市场经营管理服务、自有物业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事故相关单位关系

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属于总公司,法人:王丰森,注册住所:东莞市东城区主山东城中路东兴花园三层,属于总公司。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东城赛格电子市场分公司,属于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的分公司,负责人:龚梅,注册住所:东莞市东城街道岗贝东城中路东兴花园三楼。总公司与分公司注册住所实属一个位置,在同一住所办公。

(三)事故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1、死者基本情况

李海娟,女,1996年出生,广东省揭西人,身份证号码:。是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员工,主要负责发货、打单。

2、直接经济损失及周边影响

据初步估算,该起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500万元。事故烧毁电池、充电器一批;火灾蔓延至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北面铺位,烧损99号、100号、101号商铺电子产品一批;火灾蔓延上方的住宅,烧损东兴花园名雅阁塔楼201、301、302、401、501、601房内部分家电、家具、床上用品等物品;烧毁东兴花园名雅阁塔楼外墙空调一批。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xx年09月11日12时15分,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员工李海娟在东兴花园24区名雅阁南一楼3号铺位工作时发现起火了,立即用电话向住在楼上的老板娘羊化报告,说铺里着火了,叫人来救火。三名男员工立刻跑下楼,羊化因为带着小孩,稍后赶到现场。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的李汉锋、容创伟、李淑林看到北面铺位西北角位置货架上的电池着火,他们马上拿灭火器到门口,因为当时有电池连续发生爆燃,不敢进去灭火,李海娟因火势太大不敢跑出大门。此时周边的群众也发现火势非常大,伴有爆燃,积极报警和参与救人,后因火势越来越大,只能在外围灭火。之后消防队到场开展救援。最终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二)应急救援情况及评估

1、企业应急情况

20xx年09月11日12时15分许,东兴花园小区名雅阁南一楼3号铺位发现火情,东莞市长久物业有限公司经理朝军立即到达现场,安排员工和保安人员展开现场施救和疏散人群工作,第一时间安排张军、朝勇拨打119火警报警电话,报告火情及位置;总经理助理张军及时致电岗贝社区主任叶灼坤,报告和说明火灾情况。其余到达现场的工程人员、员工、保安按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和以往组织的消防演习流程迅速开展灭火自救,搬送、铺设水带、连接消防栓、枪头,往起火点喷水灭火。在消防队赶到现场时,已经向火场喷了大量的水,在消防队到达接管现场后,全面展开灭火工作,期间,东莞市长久物业有限公司的员工和保安一直都在积极配合灭火救援、疏散人群工作,希望尽快浇灭火灾和降低损失。大约半小时后,起火点的火情基本得到控制。

2、政府部门现场救援情况

20xx年9月11日12时18分,东莞市公安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位于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中路东兴花园一民宅(东兴花园24区名雅阁南一楼3号铺位)着火。指挥中心立即调派东城专职消防队、特勤一、莞城、南城、寮步中队共18辆消防车,95名指战员赶赴现场处置。全勤指挥部随警出动。12时24分到达现场,12时45分控制火势,13时15分火灾扑灭。15时50分,清理火灾现场过程中,发现1名死者。

事故发生后,东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郭向阳、东城街道党委书记邓涛等领导亲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处置工作,东城街道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医院、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前往现场处理,并迅速成立事故处理工作组,开展事故处理工作。并呼吁受影响住户听从现场指挥和物业安排,不要擅自返回居住楼,以免造成次生灾害。

3、应急处置评估

经评估,本次事故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三)事故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后,东城街道成立了善后处置小组,各职能部门依照工作职责相互协调,配合展开工作。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与死者李海娟家属联系沟通,积极做好相关善后处理工作,并做好与家属的赔偿协商,及时支付赔偿金。

目前,火灾烧损99号、100号、101号商铺电子产品和火灾蔓延至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上方住宅烧损的东兴花园名雅阁塔楼201、301、302、401、501、601部分房间物品,以及火灾烧毁东兴花园名雅阁塔楼外墙空调等损失赔偿工作,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正在通过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评估报告正在制作中。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为进一步查明事故的原因、性质和类型,事故调查组进行了调查询问取证工作,对事故现场进行详细的反复勘查,收集和掌握了第一手材料,基本查清了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作为经营单位,未经同意及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擅自在租用的东莞市赛格电子市场内3层24区3号铺位(即东兴花园24区名雅阁南一楼3号)非法设置货架存放大量各种型号的锂电池,且该铺位内的锂电池部分为旧电池,致使锂电池爆燃而引发火灾。事故发生后,大量的锂电池发生连环爆燃,火势猛烈燃烧扩散,大火迅速封住逃生通道,并快速扩散到楼上的居住区域和周围的建筑。

(二)事故间接原因

1、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2、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总公司是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的物业出租方,承担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的管理责任。在管理中未发现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承租的东莞市赛格电子市场内3层24区3号铺位(即东兴花园24区名雅阁南一楼3号)非法设置货架存放大量含有各种型号的锂电池,且该铺位内的锂电池部分为旧电池。存在安全监管不到位。

(三)相关部门责任履职情况

岗贝社区有专职安全巡查员8人,分为3个工作小组,负责辖区内55家企业的安全监管,并与每家企业每年都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社区书记、主任每年带队检查不少于8次(每季度不少于两次)。岗贝社区巡查员分别于20xx年6月6日、7月6日对事故发生单位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租用的赛格电子市场3层24区3号铺位进行了2次消防安全检查,现场为办公室,没有发现存放锂电池,但均未能提供检查记录和有关映像记录资料。存在安全监管不到位。

(四)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经调查认定:东城街道“911”一般火灾事故是一起大量违规存放在商铺内的电池爆燃而引发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建议对东城街道“911”一般火灾事故有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作出如下处理:

(一)事故责任认定

1、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其作为经营单位,未经同意及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擅自在租用的东莞市赛格电子市场内3层24区3号铺位(即东兴花园24区名雅阁南一楼3号)非法设置货架存放大量各种型号的锂电池,致使锂电池爆燃而引发火灾,造成一人死亡,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

2、李少波,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安全意识淡薄,擅自在租用的东莞市赛格电子市场内3层24区3号铺位(即东兴花园24区名雅阁南一楼3号)非法设置货架存放大量各种型号的锂电池,且该铺位内的锂电池部分为旧电池。未落实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未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

3、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的物业出租方,承担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的管理责任。在管理中未发现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承租的东莞市赛格电子市场内3层24区3号铺位(即东兴花园24区名雅阁南一楼3号)非法设置货架存放大量各种型号的锂电池,且该铺位内的锂电池部分为旧电池,存在安全监管不到位。

4、王丰森,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安全管理总负责人,未认真履行相应职责。

5、张军,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主要负责工程、消防安全,未认真履行相应职责。

6、东城街道岗贝社区,在平时巡查过程中未及时发现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承租的东莞市赛格电子市场内3层24区3号铺位非法设置货架存放大量各种型号的锂电池,存在安全监管不到位。

(二)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为吸取事故教训,教育和惩戒有关单位和责任人,根据事故调查情况,建议对此次事故责任人作如下处理:

1、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建议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2、李少波。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建议由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李少波擅自在租用的商铺非法设置货架存放大量各种型号的锂电池,未落实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未及时消除事故安全隐患,其行为涉嫌犯罪,建议由司法机关根据相关法律处理。

3、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存在安全监管不到位,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建议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4、王丰森,未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建议由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5、张军,未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建议东莞长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其作出处理。

6、东城街道岗贝社区,存在安全监管不到位,建议由岗贝社区安全办主任叶灼坤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作深刻检讨。

7、事故涉及其他法律责任,如是否构成民事侵权等责任,建议当事各方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

针对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为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切实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东莞市格威电子有限公司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东莞市长久物业管理公司作为物业管理方,应深刻吸取“9.11”火灾事故教训,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查漏补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及时排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要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加大监督监察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要加大安全生产消防宣传力度,狠抓事故预防基础工作,全面提升全社会的安全意识;二是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培训取得实效;三是要加大监督监察力度,以铁的手腕排查整治安全生产消防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消防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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