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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京都协议书(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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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京都协议书(精选8篇)
2023-11-20 16:23:06    小编:ZTFB

议论文是通过辩证思维和逻辑推理来表达观点和论证的一种文体。写好一篇总结,可以借鉴他人的经验,但更应该注重自己的思考与总结。范文的参考价值在于启示我们对总结的深入思考和多角度分析能力。

日本京都协议书篇一

通过这次会议,暴露出了美国与欧盟的分歧正在加剧,并且公开化。欧盟公开指责美国在气候变暖问题上采取不负责任的态度。而美国则表示对欧盟提出的“路线图”不感兴趣。

而相较于两国的明争暗斗,中国的表现则可圈可点。中国代表在会上的发言中,坚持了两个核心要求:必须坚持《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和落实资金援助。中国在本次大会上代表广大发展中国家明确表明了立场,坚持了原则,显示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并且在行动上,中国也走在了许多国家前头,特别是中国在“十二五规划”中明确地制定了节能减排的目标,为其他国家树立了榜样。

年生效。

由于《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将于年底到期,如何保证发达国家签署第二承诺期成为德班气候大会的关键问题。根据会议达成的有关发达国家进一步减排承诺的文件,《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将于1月1日起生效,到12月31日结束,目标是发达国家到将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少25%至40%。

与此同时,文件呼吁《议定书》发达国家缔约方在205月1日前提交各国的量化减排目标,然后经进一步减排特设工作组讨论,提交下届气候大会并通过各国的量化减排目标。但加拿大、日本、俄罗斯此前已明确表示不签第二承诺期,美国也一直拒绝承诺强制减排,因此第二承诺期主要由欧盟国家参与。

不过,尽管德班大会成果积极,但远难称完美,仍留下问题待明年的卡塔尔气候大会解决。

地沟油:

地沟油,泛指在生活中存在的各类劣质油,如回收的食用油、反复使用的炸油等,长期食用可能会引发癌症,对人体的危害极大。而因为地沟油几乎没有成本,导致了相当多的人以倒卖地沟油为生,致使大量的地沟油重返了餐桌。据有关专家统计,每年返回餐桌的地沟油甚至达到百万吨级!在利益的驱使下,地沟油制售由小作坊变成了大工厂产业分工细化为掏捞、粗炼、倒卖、深加工、批发、零售等多个环节,“地沟油”生意不但打不死,甚至还越做越大。

倍,从而诱使一些人为了利益,昧着自己的良心,从中赚取高额利润。

二是立法体系不完善。现今我国刑法中针对“地沟油”问题还没有规定相应的惩罚措施,而且“地沟油”事件的不同环节存在“罪与非罪”界限不清楚的问题。

三是监管不力。就“地沟油”的监管工作而言,工商、质检、环保、公安、食品监督局等部门虽都有管理职权,但谁是主导部门不明确,长期处于推诿扯皮状态,导致执法监管不到位,整治力度不大,使黑心经营者钻了空子。

四是市场空间很大。“地沟油”的价格比正常食用油的价格要便宜很多,有些企业为了省钱,他们忽视健康,不讲卫生、不讲科学,低价购买“地沟油”食用,这就为“地沟油”销售提供了较大的市场。

五是打击难度大。在打击“地沟油”的过程中,不仅它的.贩运、制作、销售本身很隐蔽,而且国家没有出台对非法制做“地沟油”食品处罚的检测标准,再加上也没有研制出非法使用“地沟油”食品的检测仪器,这就给打击工作增加了较大难度。

对策:

“地沟油”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国公众的身体健康,要想有效杜绝“地沟油”流向餐桌,就必须制定强有力的对策措施:

一是重权出击。各职能部门应站在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用关注民生的政治责任感,重视对“地沟油”的综合治理工作。对非法贩运、生产、销售“地沟油”窝点,加大打击的力度,依法从重处理。

二是出台科学的管理办法。责成相关部门抓紧出台对非法制做“地沟油”食品处罚的检测标准;迅速研制非法使用“地沟油”食品的检测仪器;同时完善餐饮业食用油进货台账,切实把好食用油进货关。

三是针对“地沟油”问题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由于“地沟油”问题存在一系列的环节,

针对这些环节制定明确的法律规定,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五是开发“地沟油”的再利用价值。通过政府引导、统一收运、定点处置等办法,建立产业化处置、市场化运作和资源化利用的疏导机制,以形成一条规范有序的产业链条,变废为宝。把“地沟油”作为重点项目进行开发,不仅解决了“地沟油”出路,而且变废为宝,可以生产出大量生物柴油、生物燃料等新能源,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六是广泛宣传。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对“地沟油”的危害,进行广泛宣传。要深入农村对广大农民进行讲科学、讲卫生、讲健康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加大对“地沟油”举报的宣传力度,发挥全社会的监督作用,让所有消费者都参与到这项活动中,堵死“地沟油”流入食品市场,杜绝“地沟油”上餐桌。

日本京都协议书篇二

因为这是一部很老的片子了,所以我已经在电视上看过很多遍了。不过就算这样,我依然没有对这部片子失去兴趣。不可否认,归根结底我们还是能从这部片子里面看到不小的主旋律成分,但一部主旋律电影能做到不令人讨厌,在我心里这是相当难得的。

既是不讨厌,那就是有讨巧之处了。本片的第一个讨巧之处就是热闹。以足球为题材,必然需要很多角色,并且这些角色或天赋异禀、或身怀绝技,这无疑增加了影片的看点,为影片添加了趣味。除此之外,主题方面,影片采用了强烈的对比手法。满清官僚自身的蒙昧自大、对外的怯懦忍让,外国侵略者的傲慢,球侠们的大仁大义,这几个元素两两互相比较,均能产生强烈反差。也正由于这些鲜明对比,才让观影者在觉得解气的同时,自然而然的接受主旋律。在暗处渗透而不是明着灌输,这样的方式绝对讨巧。

俗话说“一遍拆洗一遍新”,最近一次看了这部片子之后,我对其中的一些情节有了新的理解。聪明的周天在答应了哈利的挑战后,要去寻访一些身怀绝技的江湖好汉组成一支球队,以弥补“先天”不足。但是这些好汉几乎都不是他找的,而是他的朋友瘸子找的,可见社会关系和人脉多么重要啊。要不是广施仁义的瘸子动用了社会关系,哪来的胜利呢。想来这部分内涵,当年学生时代的我,怎么会理解呢。

影片中,如此聪明又心怀仁义的'球侠们在与洋人的比赛中取得了胜利,想必是为观影者大大的提气了。但在现实中呢,中国足球却是国人长久以来的耻辱。《京都球侠》的开篇与情节中,无数次提到了足球运动起源于中国,之后又制造了一个令人扬眉吐气的比赛结果。这是在借古讽今呢,还是在厚古薄今呢,还是为广大国人的内心里打了一针麻醉剂呢,我不得知了。

最终球侠们赢得了比赛,影片到此按理说已经非常和谐了。但我们最终看到的是情节的大转折。众位球侠最终的悲惨,是在我们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这样的结局实际上也影射了当时国体的悲剧。根须烂了,枝繁叶茂也维持不了多久。只有体制革新,国才能真的富,民才能真的强。之前也说过了,这部片子对比手法用得比较鲜明和出彩,正因为如此,讽刺意味也比较强。难道他仅仅讽刺了那个旧时代么。这也没有答案,见仁见智吧。

总体上讲,这确实是一部趣味横生的电影,因为它是一部二十多年前的电影了,所以在技术手段方面肯定不能用现在的眼光去衡量。仅以当年来说,我相信这部片子应该算是一部精品了。

日本京都协议书篇三

我们中国有好多的老字号品牌,我最喜欢的就是都一处的烧麦了,庆丰包子和都一处的烧麦比不值一提。皮薄如蝉翼十分美味,至少二十四个折才可以,关于都一处名子的由来,是乾隆皇帝亲笔提名的。这是一个古代的小故事。

在以前的一个春节。其他的店家都回家过年了。只有一家小酒铺开着。乾隆皇帝穿着普通人的衣服去吃饭。吃了点东西,就问店家这小餐厅叫什么名子。店主说他的'小酒铺没有什么名字。乾隆皇帝说,只有他们这一家开门,就叫都一处好了。还说几天后送一块大扁来。三天后,店家看到了大扁知道那是乾隆皇帝。就把乾隆皇帝坐过的椅子套上金色的布一直供着。之后都一处生意十分的火爆。而都一处烧卖的做法也是有讲究的,四季用不同的馅料。还有一次某年员工为报复黑心的老板,所以就少放了馅,多放了料,没想到却异常的美味。生意就更加好了。而黑心的老板就不再黑员工了,还大大的奖赏了员工们。

“都一处”传承了几百年,我祝愿它能永远做下去,我爱你“都一处”我爱你“烧麦”!加油都一处加油吧!

日本京都协议书篇四

为了实现节能减排目标,陕西省2006年12月颁布《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对节能管理,有效开发能源,合理使用能源作出了规定。2007年1日开始施行《陕西省建筑节能条例》为加强建筑节能管理,降低建筑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2008年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村建筑建材节能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08年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建筑节能工作作了周密部署,提出了开展建筑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

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健全节能减排的相关政策体系,使得我省节能减排工作呈现出良好局面。据陕西省发展改革委近日披露,2007年,陕西省实现生产总值5369.85亿元。经初步核算,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约6600万吨标准煤,较上年增长10.5%。全省万元gdp能耗比2006年下降4.5%,万元gdp能耗降到1.36吨标准煤,保持了下降的良好势头。当前,我省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相比,还有一定的距离。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进一步推进我省建筑领域节能减排工作。

重点抓好新建建筑执行节能设计标准。

开展建筑节能工作首先应下大力气抓好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根据2005-2007年全国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结果,2007年110月份全国城镇新建建筑在设计阶段执行节能标准的比例为97%,施工阶段执行节能标准的比例为71%;2006年,符合建筑节能设计要求的项目达到总项目的95.7%,施工阶段合格率降到了53.8%;而2005年的检查,只有20%新建建筑达到图审通过的设计标准。

三年的指标显示: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执行率都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但施工阶段执行建筑节能50%的合格率仍然较低,存在节能建筑不节能的局面。目前我国正处于住宅建设的高峰期,世界银行报告认为:2000-2020年是中国民用建筑发展鼎盛期的中后期;预计2004-2020年全国每年新增建筑量约1820亿m2,全国每年新增城镇住宅量10亿m2,预测到2020年民用建筑保有量的一半是2000年以后新建的。

从我省的情况看,十五期间,我省商品房屋竣工面积3228万平方米,年平均增长速度11%。按此增长幅度进行测算,十一五我省新增商品房屋约3600万平方米。从三年的全国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结果看我省整体情况较好,但省内欠发达地区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差距还是存在的。如果不抓好新建建筑的节能工作,再加上大量的既有建筑,这将使建筑能耗的增长速度大大高于建筑规模的增长速度,从而使我省目前的能源紧张状况进一步恶化。

把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作为我省建筑节能的`突破口。

我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面积约630万平方米,主要集中在西安。根据2007年我院陕西省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运行状况及能效评估调研对西安、宝鸡、榆林、延安、汉中五城市和省政府机关的21个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进行的能耗状况调查结果显示,办公建筑单位面积年耗电量为3070kwh,商业建筑单位面积年耗电量为100200kwh。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面积建筑占民用建筑的比例虽然不大,但单位能耗远远高于一般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在我省民用建筑总能耗中占有很大比重。具有单位面积能耗高;同类型建筑物之间存在2倍以上较大差异的特点。为什么我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普遍具有高能耗的特点?首先,一些大型公共建筑在设计上片面追求形式新、奇、特,忽视建筑功能,造成能源和资源的浪费。其次是管理上太粗放。因为是公用建筑,使用者会有意或无意忽视能耗的责任问题。

第三是运行中不适当。大型公共建筑的风机跟水泵的电耗占采暖空调电耗的50%-70%,根本原因在于选型不当,存在大马拉小车的现象。解决这些问题,可以通过建立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使大型公共建筑按节能运行方式运行,即通常所言的无成本节能改造。据专家测算,大型公共建筑存在大约30%以上的节能空间,节能潜力大。同时,我国大型公共建筑与住宅建筑相比,产权和系统相对单一,节能工作开展相对容易实现。此外,由于大型公共建筑在国民生活中往往承担着主要的社会服务功能,建筑节能行为社会影响大,能对全社会产生示范和带动,具有极强的标向作用。因此,以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运行管理和节能改造作为我省建筑节能的突破口,通过摸索、总结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经验、模式,带动全省既有建筑的节能工作是可行而必要的。

农村住宅建筑节能,不容忽视。

在近几年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村庄建设量逐步加大。通过我院对陕甘宁青四省村镇建筑节能及改善市内热环境关键技术研究课题调研,我们发现农村现有住宅建设在规划、设计方面存在盲点,节能问题更无从谈起,多数农村住宅不能满足《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要求的最低水平,存在耗能高、室内热环境舒适度差的特点。据统计,我省农村既有建筑住宅面积54009万平方米,其中:混合结构18410万平方米,占34%;砖木结构22373万平方米,占41%;其他结构(土草房、窑洞)13226万平方米,占25%。围护结构墙体普遍以粘土实心砖为主,门窗主要采用木制门窗,屋面普遍较单薄,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整体性能差,热量散失快。在冬季平均室温普遍只有10℃左右,与城市16℃-20℃的平均室温有明显差距。

而农村建筑单位能耗高达30-40公斤标准煤,为城市建筑单位能耗的1.5-2倍,每年我省农村建筑能耗约1620-2160万吨标煤。如果现在不开始注重农村住宅的建筑节能普及,将会直接加剧能源危机,给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造成严重障碍。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就三农问题做出了重要决策,其中也将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作为农村发展的一项重要目标任务提了出来。

因此,在近几年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新建农村住宅的规划、设计、节能技术的应用及其推广就显得愈来愈重要了。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建设处于粗放式发展状态。由于观念、认识、技术力量等多方面原因,在建设中还存在村庄布局与建筑形态缺少品质与特色,千村一面现象;基础设施建设盲目套搬城市模式,村内道路过宽,路灯过高过密,建广场、追求大草坪;重形式、轻功能,重体量、轻质量等问题。

因此,科学规划是村庄建设的前提和基础。设计是规划意图的实现,是完善功能、提高效果,增加安全、改善舒适性,提高投资效益,提升建筑品质的唯一途径。农村住宅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能耗问题不容忽视。制定规划应立足现实、着眼未来、统筹兼顾,充分考虑农村经济与城镇化的未来发展。要把节能省地的理念贯穿于规划、设计、房屋与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与绿化建设的全过程,这直接关系到农村建设的可持续发展。要因地制宜,彰显特色。

例如在我省陕北和关中地区的生土建筑已有悠久的历史,主要表现形式为窑洞建筑和土坯屋,具有就地取材、造价低廉、建设和维修简便、节约能源、能较好保护环境等特点。要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技术在建筑中的应用。鼓励农民使用太阳能热水器。要因地制宜开发并推广农村所需节能型建筑材料。在陕北和关中地区应发挥粘土资源丰富的优势,生产高性能的空心砖和多孔砖,在陕南地区利用当地的砂石资源发展自保温混凝土砌块。

积极推广太阳能、沼气、秸秆气、中水与雨水等再生资源在建筑中的应用。若农村既有建筑逐步通过节能改造,全部达到节能30%-50%的要求,我省每年可节约486-1080万吨标煤;农村新建建筑每年竣工面积约1500万平方米,按节能30%-50%的要求建设,每年又可节约18-30万吨标煤。我省的农村住宅节能大有可为。

节能减排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节能减排是一个系统工程,主要包含节能和减排两个重要方面,这两个方面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节能是我们当前工作应抓住的重点,减排也不可掉以轻心,要做到两手并抓。尤其是对一天生活污水量达到1000吨左右的小城镇,在经济条件许可(具备)情况下均应建设污水处理厂,不能将未经处理达标的污水直接排入河流。一天生活污水量不足1000吨的小城镇不具备建设污水处理厂条件的,可进行生态处理的方法(如利用污水池种植植物等)将水沉淀过滤、生态净化后达标排放。具备条件的城镇,对生活垃圾均应设置集中填埋厂,我省大中型城市还应对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再生重复利用、垃圾发电等)。随着城市建设、城中村改造,建筑垃圾的量也愈来愈大,对土地资源的占用等都应针对此开展相应的研究工作,使建筑垃圾得到充分的再次利用(如生产新型建筑材料,以及在建筑地基处理、交通道路建设中利用)。

建立建筑节能的技术支撑体系。

要充分发挥我省科技的优势,探索院校、科研单位、企业之间优势互补、成果转换的科研攻关和科技创新的模式,完善创新体系链。尽快建立陕西省建筑节能重点实验室、陕西省建筑节能技术中心、,依此为依托大力开发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积极推进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重点发展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成套技术,加大对外墙外保温等相关问题的研究解决力度,发展隔热保温、轻质高强、环保利废、节能节地的新型墙体材料。加大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力度,重点做好太阳能、地源热泵、热电冷三联供技术以及沼气和风能的推广应用。建立陕西省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加快建筑节能检测技术、节能产品的检测技术的研发工作。

加大投入力度,推广示范项目。

要加大我省节能投入力度,重点支持节能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和示范项目,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产业化、规模化推广应用项目,鼓励淘汰落后的高耗能设备、落后生产能力项目,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项目,以及节能标准体系,能源监测能力及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示范带动,以点带面,带动全省节能减排工作的发展。

加大宣传力度,倡导行为节能。

加大节能宣传的力度,通过媒体、画册宣传、专家咨询、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使节能意识深入人心,成为每一个公民自觉的行动,从生活的点滴做起。与需要大量研发投入的技术节能相比,行为节能可谓举手之劳。例如,自觉减少办公电器设备待机时间。家庭中也可以通过使用节能电器、更换节能灯具、节能马桶达到节约用电、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目的。节能减排工作和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休戚相关,关乎子孙后代的福祉。当前,我们面对的节能减排形势严峻,箭已在弦,我们必须迎难而上。面对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重任,我们必须咬定青山不放松,实现我省经济发展与节能减排双赢。

日本京都协议书篇五

在日本东京留学时,我感觉日本人生活比较富裕:优雅的餐厅价格不菲却门庭若市,银座的高档消费品专卖店前常有顾客排队,在超市里买降价食品的多是外国留学生……然而,这次来京都,我着实吃了一惊,京都人花钱抠门儿得出人意料。而且,上网搜索“对京都人的印象”,显示最多的就是“抠门、小气”。

晚上超市,主妇战场。

日本超市一过晚8时,生鲜食品就开始打折。我住的公寓附近是京都最大的一家连锁超市杰斯高。我第一次晚上逛超市已近9时,货架上不少生鲜食品都贴有“降价20%”的标签。很多主妇在柜台附近徘徊,却不去选取食品。站在我身边的一位先生向妻子大力推荐打折的牛肉,只听那位30岁左右、身材娇小的太太沉稳地说:“急什么,马上就要成半价了!”我有点纳闷,这时,工作人员拿着一摞写有“半额”的胶条走过来,一边核对食品的包装日期一边有选择地在一些标有“降价20%”的食品盒上贴“半额”标签。数位主妇紧随工作人员身后,动作麻利地将早已物色好的“猎物”放进自己的推车。

此景让我想起一位东京的主妇向我传授的采购经验:如果买了降价商品,最好再搭几样原价商品,以免结账时遭人耻笑。可在京都,情况就不同了,许多推着一车“半额”食品的人脸上并无一点不好意思的表情。

试吃台前,流连忘返。

京都人对试吃食品的热情也令我惊讶不已。无论是香喷喷的火腿、刚刚切好的蛋糕,还是切成莲子大小的豆腐奶酪,都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吸引许多品尝者。也许是因为供不应求,京都超市里的食品推销员不如东京的积极。他们不用招呼,只要把试吃的东西摆出来,呼啦一下子,立即围上来不少人。试吃的东西很快被扫荡一空,推销员也乐得去一旁休息。

有一天,杰斯高超市洗了一大盘美国大樱桃请顾客试吃。我从水果货架前走过时,看见一名40多岁、穿着体面的男子和两个打扮时髦的小伙子正围在那里津津有味地品尝着。我以为他们尝尝味道好,就会慷慨地掏腰包。没想到5分钟后,我再次经过那里,那位体面的先生还在大吃樱桃,这次他有了好位置―――对着垃圾桶吃,可以及时把果核处理掉。我看看盘子里的樱桃已经所剩无几了。这时,一旁的柜台又开始隆重推出新西兰金猕猴桃,我也凑过去,想尝尝这种没见过的水果啥味道。柜台后面的工作人员将每个猕猴桃切成4块摆在盘子里,而站在我前面的一位太太,不停地用左手将猕猴桃递给站在人群外围的老公和两个孩子,右手也不忘为自己抢上一份。其余的顾客也很踊跃,而我最终没能拿到盘子里的猕猴桃。

生意人出身,精打细算。

京都人生活仔细,不会错过任何便宜的东西,也不浪费任何他们认为有价值的东西,每一分钱都要花得掷地有声,花小钱办大事。一位97岁高龄的京都老太太在电视里教厨艺时,郑重地教导说:“萝卜皮不应该扔,晒干以后和肉一起煮,很有嚼头……过去,扔掉生活垃圾的主妇是要被人耻笑的。所谓节俭与抠门儿,只是一张纸的两面。”

我不是京都人,很难界定他们心中的节约与抠门儿的概念。我楼下有一家“业务超市”,什么东西都便宜,但多是没有听过的杂牌。小店天天车水马龙,人来人往。小停车场里既有主妇开的小车,也有沃尔沃、宝马和奔驰。

京都人买了便宜的东西,还要站在收银台外,仔仔细细地核对购物水单上的每一笔金额。常有人问收银员“这个不是打折的吗”“我不觉得自己买了很多东西,怎么要这么多钱”收银员自然是一句话一鞠躬地仔细解释,如有必要,还得将价签取来核对一番。

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我发现京都人以前大多做生意,前店后家,所以养成了精打细算的习惯。他们这种节俭的作风已经成了代代相传的美德,“能省则省,胜过大手大脚,知道劳动辛苦的人才懂得节省”。

日本京都协议书篇六

众所周知,日本是一个繁华的国家。但它的历史名城京都,却别有一番古色古香的韵味。今年夏天,我冒着酷暑来到了日本京都,领略了这座城市独特的风采。

我们首先来到了音羽山清水寺。来到山上,向上望去,映入眼帘的是一座座雄伟的红色寺庙。再向下望去,晴空万里,一片片树林伫立在山坡上,十分壮观。我们进入庙里参观,看见了许多很久以前建造的大佛像,个个都是庞然大物。我们对着佛像很虔诚地拜了拜,保佑平安健康。我们还看到了四大金刚,它们身材魁梧,体型庞大,因为有些历史了,所以看上去有些陈旧。后来,我了解到,清水寺是公元778年建成的,距今已有1300多年地历史了!我暗暗赞叹:保存的真好啊。一千多年过去了,世界千变万化,却依旧保持原来的样子,真厉害!这样的建筑在中国恐怕也不多见呢。

接着我们来到了京都的古街道——花间小路。这条道路两旁都是一幢幢日本古时候的房子,红墙黑瓦的日式建筑,别具特色。这里就像南京的老门东,古色古香,却又热闹非凡。

最后,我们来到了著名的金阁寺。远远望去,那里山清水秀,而金阁寺刚好坐落在湖心岛上,十分秀丽。走近一看,寺庙有三层,第一层是用木头做的,而其余两层的外面贴的是金子,在阳光的照耀下,整座寺庙金光闪闪,熠熠生辉。

穿梭在这些景点中,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这座古城散发出的浓厚的历史气息,让我对日本的历史也有所了解。这真是一次令人印象深刻的京都一日游。

文档为doc格式。

日本京都协议书篇七

本议定书各缔约方,作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缔约方,为实现《公约》第二条所述的最终目标,忆及《公约》的各项规定,在《公约》第三条的指导下,按照《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在第1/cp.1号决定中通过的“柏林授权”,兹协议如下:

第一条为本议定书的目的,《公约》第一条所载定义应予适用。此外:

1.“缔约方会议”指《公约》缔约方会议。

2.“公约”指1992年5月9日在纽约通过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3.“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指世界气象组织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设立的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

4.“蒙特利尔议定书”指1987年9月16日在蒙特利尔通过、后经调整和修正的《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

5.“出席并参加表决的缔约方”指出席会议并投赞成票或反对票的缔约方。

6.“缔约方”指本议定书缔约方,除非文中另有说明。

7.“附件一所列缔约方”指《公约》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包括可能作出的修正,或指根据《公约》第四条第2款(g)项作出通知的缔约方。

第二条1.附件一所列每一缔约方,在实现第三条所述关于其量化的限制和减少排放的承诺时,为促进可持续发展,应:

(a)根据本国情况执行和/或进一步制订政策和措施,诸如:

(一)增强本国经济有关部门的能源效率;。

(三)在考虑到气候变化的情况下促进可持续农业方式;。

(七)采取措施在运输部门限制和/或减少《蒙特利尔议定书》未予管制的温室气体排放;。

(八)通过废物管理及能源的生产、运输和分配中的回收和利用限制和/或减少甲烷排放;。

(b)根据《公约》第四条第2款(e)项第(一)目,同其它此类缔约方合作,以增强它们依本条通过的政策和措施的个别和合并的有效性。为此目的,这些缔约方应采取步骤分享它们关于这些政策和措施的经验并交流信息,包括设法改进这些政策和措施的可比性、透明度和有效性。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应在第一届会议上或在此后一旦实际可行时,审议便利这种合作的方法,同时考虑到所有相关信息。

2.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应分别通过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和国际海事组织作出努力,谋求限制或减少航空和航海舱载燃料产生的《蒙特利尔议定书》未予管制的温室气体的排放。

3.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应以下述方式努力履行本条中所指政策和措施,即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不利影响,包括对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对国际贸易的影响,以及对其它缔约方??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和《公约》第四条第8款和第9款中所特别指明的那些缔约方的社会、环境和经济影响,同时考虑到《公约》第三条。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可以酌情采取进一步行动促进本款规定的实施。

4.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如断定就上述第1款(a)项中所指任何政策和措施进行协调是有益的,同时考虑到不同的国情和潜在影响,应就阐明协调这些政策和措施的方式和方法进行审议。

第三条1.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应个别地或共同地确保其在附件a中所列温室气体的人为二氧化碳当量排放总量不超过按照附件b中所载其量化的限制和减少排放的承诺和根据本条的规定所计算的其分配数量,以使其在至承诺期内这些气体的全部排放量从1990年水平至少减少5%。

2.附件一所列每一缔约方到时,应在履行其依本议定书规定的承诺方面作出可予证实的进展。

3.自1990年以来直接由人引起的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活动??限于造林、重新造林和砍伐森林??产生的温室气体源的排放和汇的清除方面的净变化,作为每个承诺期碳贮存方面可核查的变化来衡量,应用以实现附件一所列每一缔约方依本条规定的承诺。与这些活动相关的温室气体源的排放和汇的清除,应以透明且可核查的方式作出报告,并依第七条和第八条予以审评。

4.在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之前,附件一所列每缔约方应提供数据供附属科技咨询机构审议,以便确定其1990年的碳贮存并能对其以后各年的碳贮存方面的变化作出估计。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应在第一届会议或在其后一旦实际可行时,就涉及与农业土壤和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类各种温室气体源的排放和各种汇的清除方面变化有关的哪些因人引起的其它活动,应如何加到附件一所列缔约方的分配数量中或从中减去的方式、规则和指南作出决定,同时考虑到各种不确定性、报告的透明度、可核查性、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方法学方面的工作、附属科技咨询机构根据第五条提供的咨询意见以及《公约》缔约方会议的决定。此项决定应适用于第二个和以后的承诺期。一缔约方可为其第一个承诺期这些额外的因人引起的活动选择适用此项决定,但这些活动须自1990年以来已经进行。

5.其基准年或基准期系根据《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会议第9/cp.2号决定确定的、正在向市场经济过渡的附件一所列缔约方,为履行其依本条规定的承诺,应使用该基准年或基准期。正在向市场经济过渡但尚未依《公约》第十二条提交其第一次国家信息通报的附件一所列任何其它缔约方,也可通知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它有意为履行其依本条规定的承诺使用除1990年以外的某一历史基准年或基准期。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应就此种通知的接受与否作出决定。

6.考虑到《公约》第四条第6款,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应允许正在向市场经济过渡的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在履行其除本条规定的那些承诺以外的承诺方面有一定程度的灵活性。

7.在从20至20第一个量化的限制和减少排放的承诺期内,附件一所列每一缔约方的分配数量应等于在附件b中对附件a所列温室气体在1990年或按照上述第5款确定的基准年或基准期内其人为二氧化碳当量的排放总量所载的其百分比乘以5。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对其构成1990年温室气体排放净源的附件一所列那些缔约方,为计算其分配数量的目的,应在它们1990年排放基准年或基准期计入各种源的人为二氧化碳当量排放总量减去1990年土地利用变化产生的各种汇的清除。

8.附件一所列任一缔约方,为上述第7款所指计算的目的,可使用1995年作为其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和六氟化硫的基准年。

9.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对以后期间的承诺应在对本议定书附件b的修正中加以确定,此类修正应根据第二十一条第7款的规定予以通过。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应至少在上述第1款中所指第一个承诺期结束之前七年开始审议此类承诺。

10.一缔约方根据第六条或第十七条的规定从另一缔约方获得的任何减少排放单位或一个分配数量的任何部分,应计入获得缔约方的分配数量。

11.一缔约方根据第六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转让给另一缔约方的任何减少排放单位或一个分配数量的任何部分,应从转让缔约方的分配数量中减去。

12.一缔约方根据第十二条的规定从另一缔约方获得的任何经证明的减少排放,应记入获得缔约方的分配数量。

13.如附件一所列一缔约方在一承诺期内的排放少于其依本条确定的分配数量,此种差额,应该缔约方要求,应记入该缔约方以后的承诺期的分配数量。

14.附件一所列每一缔约方应以下述方式努力履行上述第一款的承诺,即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尤其是《公约》第四条第8款和第9款所特别指明的那些缔约方不利的社会、环境和经济影响。依照《公约》缔约方会议关于履行这些条款的相关决定,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应在第一届会议上审议可采取何种必要行动以尽量减少气候变化的不利后果和/或对应措施对上述条款中所指缔约方的影响。须予审议的问题应包括资金筹措、保险和技术转让。

第四条1.凡订立协定共同履行其依第三条规定的承诺的附件一所列任何缔约方,只要其依附件a中所列温室气体的合并的人为二氧化碳当量排放总量不超过附件b中所载根据其量化的限制和减少排放的承诺和根据第三条规定所计算的分配数量,就应被视为履行了这些承诺。分配给该协定每一缔约方的各自排放水平应载明于该协定。

2.任何此类协定的各缔约方应在它们交存批准、接受或核准本议定书或加入本议定书之日将该协定内容通知秘书处。其后秘书处应将该协定内容通知《公约》缔约方和签署方。

3.任何此类协定应在第三条第7款所指承诺期的持续期间内继续实施。

4.如缔约方在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框架内并与该组织一起共同行事,该组织的组成在本议定书通过后的任何变动不应影响依本议定书规定的现有承诺。该组织在组成上的任何变动只应适用于那些继该变动后通过的依第三条规定的承诺。

5.一旦该协定的各缔约方未能达到它们的总的合并减少排放水平,此类协定的每一缔约方应对该协定中载明的其自身的排放水平负责。

6.如缔约方在一个本身为议定书缔约方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框架内并与该组织一起共同行事,该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每一成员国单独地并与按照第二十四条行事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一起,如未能达到总的合并减少排放水平,则应对依本条所通知的其排放水平负责。

第五条1.附件一所列每一缔约方,应在不迟于第一个承诺期开始前一年,确立一个估算《蒙特利尔议定书》未予管制的所有温室气体的各种源的人为排放和各种汇的清除的国家体系。应体现下述第2款所指方法学的此类国家体系的指南,应由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予以决定。

2.估算《蒙特利尔议定书》未予管制的所有温室气体的各种源的人为排放和各种汇的清除的方法学,应是由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所接受并经《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三届会议所议定者。如不使用这种方法学,则应根据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一届会议所议定的方法学作出适当调整。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除其它外,应基于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和附属科技咨询机构提供的咨询意见,定期审评和酌情修订这些方法学和作出调整,同时充分考虑到《公约》缔约方会议作出的任何有关决定。对方法学的任何修订或调整,应只用于为了在继该修订后通过的任何承诺期内确定依第三条规定的承诺的遵守情况。

3.用以计算附件a所列温室气体的各种源的人为排放和各种汇的清除的全球升温潜能值,应是由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所接受并经《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三届会议所议定者。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除其它外,应基于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和附属科技咨询机构提供的咨询意见,定期审评和酌情修订每种此类温室气体的全球升温潜能值,同时充分考虑到《公约》缔约方会议作出的任何有关决定。对全球升温潜能值的任何修订,应只适用于继该修订后所通过的任何承诺期依第三条规定的承诺。

第六条1.为履行第三条的承诺的目的,附件一所列任一缔约方可以向任何其它此类缔约方转让或从它们获得由任何经济部门旨在减少温室气体的各种源的人为排放或增强各种汇的人为清除的项目所产生的减少排放单位,但:

(a)任何此类项目须经有关缔约方批准;。

(d)减少排放单位的获得应是对为履行依第三条规定的承诺而采取的本国行动的补充。

2.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可在第一届会议或在其后一旦实际可行时,为履行本条、包括为核查和报告进一步制订指南。

3.附件一所列一缔约方可以授权法律实体在该缔约方的负责下参加可导致依本条产生、转让或获得减少排放单位的行动。

4.如依第八条的有关规定查明附件一所列一缔约方履行本条所指的要求有问题,减少排放单位的转让和获得在查明问题后可继续进行,但在任何遵守问题获得解决之前,一缔约方不可使用任何减少排放单位来履行其依第三条的承诺。

第七条1.附件一所列每一缔约方应在其根据《公约》缔约方会议的相关决定提交的《蒙特利尔议定书》未予管制的温室气体的各种源的人为排放和各种汇的清除的年度清单内,载列将根据下述第4款确定的为确保遵守第三条的目的而必要的补充信息。

2.附件一所列每一缔约方应在其依《公约》第十二条提交的国家信息通报中载列根据下述第4款确定的必要的补充信息,以示其遵守本议定书所规定承诺的情况。

3.附件一所列每一缔约方应自本议定书对其生效后的承诺期第一年根据《公约》提交第一次清单始,每年提交上述第1款所要求的信息。每一此类缔约方应提交上述第2款所要求的信息,作为在本议定书对其生效后和在依下述第4款规定通过指南后应提交的第一次国家信息通报的一部分。其后提交本条所要求的信息的频度,应由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予以确定,同时考虑到《公约》缔约方会议就提交国家信息通报所决定的任何时间表。

4.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应在第一届会议上通过并在其后定期审评编制本条所要求信息的指南,同时考虑到《公约》缔约方会议通过的附件一所列缔约方编制国家信息通报的指南。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还应在第一个承诺期之前就计算分配数量的方式作出决定。

第八条1.附件一所列每一缔约方依第七条提交的国家信息通报,应由专家审评组根据《公约》缔约方会议相关决定并依照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依下述第4款为此目的所通过的指南予以审评。附件一所列每一缔约方依第七条第1款提交的信息,应作为排放清单和分配数量的年度汇编和计算的一部分予以审评。此外,附件一所列每一缔约方依第七条第2款提交的信息,应作为信息通报审评的一部分予以审评。

2.专家审评组应根据《公约》缔约方会议为此目的提供的指导,由秘书处进行协调,并由从《公约》缔约方和在适当情况下政府间组织提名的专家中遴选出的成员组成。

3.审评过程应对一缔约方履行本议定书的所有方面作出彻底和全面的`技术评估。专家审评组应编写一份报告提交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在报告中评估该缔约方履行承诺的情况并指明在实现承诺方面任何潜在的问题以及影响实现承诺的各种因素。此类报告应由秘书处分送《公约》的所有缔约方。秘书处应列明此类报告中指明的任何履行问题,以供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予以进一步审议。

4.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应在第一届会议上通过并在其后定期审评关于由专家审评组审评本议定书履行情况的指南,同时考虑到《公约》缔约方会议的相关决定。

5.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应在附属履行机构并酌情在附属科技咨询机构的协助下审议:

(a)缔约方按照第七条提交的信息和按照本条进行的专家审评的报告;。

(b)秘书处根据上述第3款列明的那些履行问题,以及缔约方提出的任何问题。

6.根据对上述第5款所指信息的审议情况,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应就任何事项作出为履行本议定书所要求的决定。

第九条1.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应参照可以得到的关于气候变化及其影响的最佳科学信息和评估,以及相关的技术、社会和经济信息,定期审评本议定书。这些审评应同依《公约》、特别是《公约》第四条第2款(d)项和第七条第2款(a)项所要求的那些相关审评进行协调。在这些审评的基础上,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应采取适当行动。

2.第一次审评应在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二届会议上进行,进一步的审评应定期适时进行。

第十条所有缔约方,考虑到它们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以及它们特殊的国家和区域发展优先顺序、目标和情况,在不对未列入附件一的缔约方引入任何新的承诺、但重申依《公约》第四条第1款规定的现有承诺并继续促进履行这些承诺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考虑到《公约》第四条第3款、第5款和第7款,应:

(b)制订、执行、公布和定期更新载有减缓气候变化措施和有利于充分适应气候变化措施的国家的方案以及在适当情况下区域的方案:

(g)在履行依本条规定的承诺方面,充分考虑到《公约》第四条第8款。

第十一条1.在履行第十条方面,缔约方应考虑到《公约》第四条第4款、第5款、第7款、第8款和第9款的规定。

2.在履行《公约》第四条第1款的范围内,根据《公约》第四条第3款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并通过受托经营《公约》资金机制的实体,《公约》附件二所列发达国家缔约方和其它发达缔约方应:

(b)并提供发展中国家缔约方所需要的资金,包括技术转让的资金,以支付经议定的为促进履行第十条所述依《公约》第四条第1款规定的现有承诺并经一发展中国家缔约方与《公约》第十一条所指那个或那些国际实体根据该条议定的全部增加费用。

这些现有承诺的履行应考虑到资金流量应充足和可以预测的必要性,以及发达国家缔约方间适当分摊负担的重要性。《公约》缔约方会议相关决定中对受托经营《公约》资金机制的实体所作的指导,包括本议定书通过之前议定的那些指导,应比照适用于本款的规定。

3.《公约》附件二所列发达国家缔约方和其它发达缔约方也可以通过双边、区域和其它多边渠道提供并由发展中国家缔约方获取履行第十条的资金。

第十二条1.兹此确定一种清洁发展机制。

2.清洁发展机制的目的是协助未列入附件一的缔约方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有益于《公约》的最终目标,并协助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实现遵守第三条规定的其量化的限制和减少排放的承诺。

3.依清洁发展机制:

(a)未列入附件一的缔约方将获益于产生经证明的减少排放的项目活动;。

(b)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可以利用通过此种项目活动获得的经证明的减少排放,促进遵守由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确定的依第三条规定的其量化的限制和减少排放的承诺之一部分。

4.清洁发展机制应置于由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的权力和指导之下,并由清洁发展机制的执行理事会监督。

5.每一项目活动所产生的减少排放,须经作为本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指定的经营实体根据以下各项作出证明:

日本京都协议书篇八

“踢哒,踢哒……”木屐的声音在我耳畔回响,清新的街道,精巧别致的小玩意儿在我眼前浮现,那就是久久不能忘却的地方——日本京都。

那年暑假,我和同学相伴来到向往已久的日本京都。我们走在一条窄小却别有异国风情的街道,沿街有卖和服的,卖小工艺品的,还有一些餐饮小店,我们去了一家叫“一蘭”的餐馆,点了猪豚骨拉面,还配上一杯抹茶冰饮,一口下去,拉面顺滑,肉质鲜嫩,再嘬上一点抹茶,没有东西比这更好吃了。已是黄昏,回味着美食,欣赏着晚霞映衬的风情小街,慢生活的格调就油然而生了。

饭后,闲逛在街道上的我们被一家蒟蒻店吸引住了眼球,走近一看,用蒟蒻做成的各式精美香皂让我目瞪口呆,世间竟有这么美丽而实用的东西。蒟蒻又称魔芋,最初是从中国传到日本,它含有丰富的氨基酸和矿物质元素,深受日本人喜爱,成为日本民间最受欢迎的风雅食品,一些日用品也用它制成,如今日本是世界上最大的魔芋消费国家。我挑选了一个透明的里面混有金箔的香皂,小伙伴挑了一个樱花的可挂在手上的香皂礼盒,欢天喜地离开了。

我们又逛进一家小礼品店,里面的小物件琳琅满目,做工精致无比:折扇、水晶做的小动物、手提袋……每一样都是工匠们用心制作出来的精美物件,我们流连忘返,一件件慢看,经过精挑细选,我买了一把折扇,里面有美丽的樱花仕女图,微微散发着花的香气。

回去的路上,忽然下起了绵绵细雨,小街变得朦胧起来,点点灯火晕开了一个温馨美好的夜。

京都,让我沦陷在它的小清新小确幸中,让我看到了别致的美妙,时光缓慢而柔软。难忘那京都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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