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最新砂石治理行动方案范文(大全1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0 16:08:26 页码:9
最新砂石治理行动方案范文(大全19篇)
2023-11-20 16:08:26    小编:ZTFB

方案的有效性取决于实施的过程和计划的合理性。制定方案需要考虑团队成员的能力和合作情况。值得一提的是以下是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案实施经验分享。

砂石治理行动方案篇一

以全国综治魏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杏花岭区教育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幼儿园安全管理,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净化幼儿园校园周边环境,确保幼儿园师生安全。

组长:申xx。

副组长:李xx王xx。

成员:张xx崔xx王xx李xx芳。

幼儿园的园长是这次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这次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任李新芝(幼儿园后勤主任)具体负责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期间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园办。

1严格执行幼儿园门卫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及车辆入内。

2严格执行幼儿园食品定点采购、索证、记录及饭菜留样制度。

3严格执行幼儿园幼儿接送卡制度。

4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日志》制度。

5严格执行幼儿园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6严格执行幼儿园保健室、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食堂等重要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7建立完善的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妥善处理幼儿上海事故。

8.建立完善的幼儿园视频监控报警制度。

9.建立健全幼儿园保安员管理制度。

10严格执行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11.建立幼儿园内部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的领导机构和工作预案。

12.完成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13.对照《杏花岭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考核标准》认真学习,逐条对照自查,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净化幼儿园校园周边环境,确保幼儿园师生安全。

时间:xx.6.1——6.30。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动员部署(6.1——6.6)。

1.参加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安全工作会议,

4.落实并进一步完善幼儿园安全工作档案。

第二阶段:分类整治、全面实施(6.7——6.20)。

1.消防安全。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重点为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保证疏散通道畅通。

2.校园设施设备安全。定期维护,正常运转,重点为锅炉,用电、用水、用气安全情况,体育场地,幼儿园大型玩具等重要设施设备的检查使用、维护情况等以及食堂、保健室、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教室、厕所及楼梯等场所设施安全状况。

3.幼儿园门卫管理。实行专业保安持证上岗制,幼儿园配备一名保安,传达室配备2名人员,严格落实24小时校园治安巡查制度。

4.幼儿园用房安全。重点为校园内危房的维护情况,尤其是教学用房隐患排查情况及记录,幼儿园于汛期或恶劣天气对用房的安全管理有预案。

6.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幼儿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有针对性开展安全教育主题活动。

7.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与落实。重点为幼儿园安全领导机构、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安全协议签订、预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健全与落实情况。特殊场所(如食堂、保健室、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等)管理制度的建设与落实情况。

8校园周边环境。建立校园警务室,积极主动与社区、派出所联系,摸清校园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规章建制(6.21——6.30)。

幼儿园自查自评,建立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总结治理成果。

实验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坚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解决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二是坚持把日常安全监管与协助配合安全执法结合起来,解决违规违纪造成的安全隐患问题。三是坚持人防、物防与技防结合起来,解决管理及其设施落后造成安全隐患问题。四是坚持把常规管理与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演练,落实安全隐患治理责任和措施,严防排查治理期间发生事故。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

高度重视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落实安全工作的主题责任,严格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安全工作纳入幼儿园重要议事日程。

(二)落实标准细化责任。

围绕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要求,加大对师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检查的培训,落实标准,细化责任,形成层层抓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三)落实措施,确保实效。

砂石治理行动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采砂管理,规范采砂行为,保护河道生态环境,确保度汛安全,根据206月2日《州砂石资源开采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砂石资源开采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砂石资源开采秩序专项整治,摸清全县砂石资源开采现状,规范砂石资源开采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实现砂石资源开采依法管理、有序开采、保障供给、维护稳定的目标。

二、整治范围。

对全县所有采砂场进行专项检查、整治。整治范围:无证(照)、伪证(照)、超范围、超深度、持过期失效证(照)开采砂石资源的行为;以开采砂石资源为名探采砂金的行为;压低或抬高砂石价格、强买强卖等扰乱砂石资源市场秩序的行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砂石资源开采的行为;侵占河道,影响行洪安全的行为。

三、整治时间。

(一)宣传、调查摸底阶段加强砂石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对辖区内各类砂石场进行排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逐级汇总上报,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治。

(二)集中整治阶段一是对无证(照)、伪证(照)违法采砂(石)的,一律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扣押设施设备,并对相关当事人依法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是对超范围、超深度、持过期失效证(照)开采砂石资源的,责令停业整顿,依据原采砂许可规定,恢复生态环境,按程序补办证(照),补交相应的砂石资源税费,按要求全面规范后,方可进行采砂(石)作业。三是对以开采砂石资源为名探采砂金的,责令停止探采,没收违法所得,根据违法程度,处以1万元以上1o万元以下罚款。四是对压低或抬高砂石价格、强买强卖、无证销售等扰乱砂石资源市场秩序的,严厉打击,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五是对破坏生态环境,侵占河道、危及堤防、护岸、影响行洪安全的,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恢复生态,整改安全隐患,对逾期不按要求恢复或不按要求进行安全隐患整改的,立即停业整顿,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六是对违法违规开采砂石资源,严重影响全县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推进的,一律予以取缔关闭,并依据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巩固提高阶段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经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不定期巡查制度。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不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防止死灰复燃,杜绝违规违法开采活动。二是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各政府相关部门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三是建立群众举报制度。水务局、国土局、公安局、环保局、安监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监察局、交通局、地税局、工商局、文化体育广播局综合执法大队等单位要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形成专项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四是要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为下步制定相应砂石资源管理办法提供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砂石资源开采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县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

(二)明确职责分工水务局和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负责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各类砂石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清理整治,依法对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行为进行查处。

国土资源局:负责对河道管理范围外各类砂石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清理整治;依法对河道管理范围外的非法采砂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以采砂为名非法开采砂金行为进行查处。

公安局:负责涉及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和联合执法时的治安保障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各类施工企业使用合法采砂企业提供的砂石,严厉打击使用非法开采的砂石的行为。

环境保护局:负责对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河道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未按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水污染物未经处理未达标排放至水体等环保案件的查处。

安全监管局:负责对河道外砂石开采企业或个人安全生产合法性审查,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砂石开采活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监察局: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各政府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工商局:负责对企业营业执照上经营期限是否在有限期内,项目、经营范围是否超范围进行检查,对经营期限过期、超范围经营的依法处理。

地税局: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加强税收征管,负责组织征收地方各税。

交通运输局:负责查处无道路运输证件进行违法运输的行为;配合各乡镇交管站负责查处在通乡公路上超限运输及砂石场带水带泥上路行驶和占用公路堆放砂石的行为。

州路政大队和大队:负责国省干线上超限运输及砂石场带水带泥上路行驶和占用公路堆放砂石的行为。

文旅广体局:负责此次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及时跟踪报道整治行动进展和正反典型事例,营造良好的宣传声势和舆论氛围。

司法局:负责河道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行政执法指导工作。县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砂石治理行动方案篇三

编制:xx部审核:xx批准:xx日期: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国家安监局令第1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集中力量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的发生,结合xx部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xx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xx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xx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夯实构建自动化部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彻底整改旧有隐患,遏制新隐患产生,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持xx部安全工作平稳态势。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xx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xxx副组长:xxx组员:xxx、xx„„„„。

(一)组长组织隐患排查小组到各班组进行检查,负责保障隐患排查与治理的相关事宜。

(二)副组长组织隐患排查小组人员对各班组进行隐患排查,督促各班组对每次排查的隐患严格按“四定四不推”原则落实整改。

(三)各成员应抓好生产现场及作业岗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隐患或领导小组安排隐患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完善,未整改完善的应制定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及整改时限,严格落实整改。

(四)各成员应加强作业现场隐患排查,优先处理大隐患,亲自到现场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亲自指挥整改,负责检查验收,对为整改完善的隐患,即使跟踪落实,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

(五)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隐患排查工作,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组织人员对整改后的隐患进行检查验收,定期向安全环保部回报安全按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完成领导小组的其他事宜。

xx部所属x个班组:xx组、xx工段、xx组和xx组职工(包括实习工人、外聘职员等等)及管辖内生产现场的设备设施。

1、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管理办法、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

2、员工安全意识提升情况及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包括新员工、转岗、返岗培训;各类岗位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培训;以及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情况。

3、现场反“三违”行为情况。

4、现场定置管理情况。

5、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情况。

6、各级危险源(点)监控情况。

7、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的合规情况。

8、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包括现场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用具的配备是否齐全有效,员工职业健康体检,职业危害检查等是否合规。

9、检维修作业是否采取了有效的隔离、防护措施,危险作业是否按规定办理了作业证。

10、作业现场设置防范各类伤害事故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监控报警、联锁和自动保护装置的情况。

11、特种设备、安全装置、检测检验仪器、防雷等检测检验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2、应急救援队伍的设置、应急预案、应急物资是否符合生产安全的需要。

13、厂区环境卫生、标志标牌、交通道路。

14、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完成情况。

15、生产过程中涉及氧气、煤气、氮气等气体储存、输送、使用等环节的,检查是否制定并落实防范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等安全措施,各种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16、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其它强碱、强酸等危险化学品的,检查采取了那些预防腐蚀、爆炸、烧烫伤、中毒等安全防范措施,各种架空和防护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为突出解决重大隐患问题,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保证生产工作顺利开展,本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按照三个阶段内容重点开展:

第一阶段(1季度)。

1、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并进行部署,贯彻落实到各班组,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检查各班组2014年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的制定及实施情况,重点落实各类安全检查职责。xx部主要检查项目如下:起重设备安全检查、防雷/防静电安全检查、高、低压电气安全检查、防火/防爆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检查、煤气安全检查、综合安全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班组安全检查、消防日常安全检查、各类点检/巡检。

3、根据xx部方案,发动全体职工,查找生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突出做好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和反“三违”措施到位,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的宣传教育。

第二阶段(2、3季度)。

1、全面排查治理,深入开展“拉网式”检查,不放过每一个生产岗位、每一台生产设备和建设工程,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整理,根据整理出的内容,及时开展整理工作。

2、重点检查防高温、防汛、防风雨雷电等异常天气采取了那些安全防范措施,各类设备的防护装置,电气设备的安全状况;检查压力容器等危险性大的设备和危险作业等场所安全状况。

3、认真检查落实各班组的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的实用性和应急救援物资的准备情况。

4、针对这一时期可能的高温天气和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进行再检查、再整治、再落实,确保防洪防汛、防高温、防大风、防坍塌、防火等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严防引发事故灾难。

第三阶段(4季度)。

1、结合国庆期间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活动,督促各班组深入查找事故隐患,认真抓好整改工作。

2、针对重点部位和区域的突出问题,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节日期间,要合理安排工作,严格落实领导现场带班制度。节日期间要做好设备检修和维护工作,同时加强跟踪检查。

3、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认真整改,妥善解决,针对冬季的气候条件及自动化部工作的特点,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4、指导督促各班组做好冬季安全工作,认真排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等措施,针对冬季生产的特点,加强预防职工在高温作业场所取暖、煤气区域停留等隐患的排查治理。

5、防治年末突击生产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抢工期、抢进度。

6、加大反“三违”查处力度。

7、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措施和要求,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立健全对重大隐患的隐患排查治理的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

六、隐患排查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

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有效的防范重特大事故,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坚持安全作业,消除隐患、杜绝事故,集中精力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检查人员应当按照规范的检查程序实施检查,对检查的结论负责,受检班组必须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对提供的受检事实负责。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

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班组长要亲自抓,简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班组安全负责人应积极组织和参与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即使协调、处理相关问题。

3、落实部门主体责任。

安全员要督促和引导xx部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监督各单位认真、细致、全面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方案、资金、责任、时限和预案,确保做到“五落实”限期整改到位。对正在整改过程中的隐患,必须加强监控监测,严防发生事故。一时难以治理到位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责任班组和责任人员、完成时间、防范措施、经费保障、防范预案,保证按时完成隐患的及时治理和防范,并加强进行监控和防护。重大事故隐患应在治理前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制定专门的隐患治理方案,方案应考虑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应急措施等隐患治理措施,并按照国家、省、市隐患治理的有关要求落实整改。

4、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落实在组织和督促各班组抓好日常排查治理、搞好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针对突出特点,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深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要加强对重大隐患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办,及时掌握隐患的整改完成情况,实行隐患登记、整改、完成的全过程管理和督办制度,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直至彻底根治。对整改进度缓慢的班组,要进行重点督促检查,督促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隐患及时得到消除。对于逾期整改不到位或整改不力的,要坚决予严厉考核,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认真总结发生的各类事故教训,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掌握事故发生的部位、环节、原因、特点及规律,举一反三,制定并落实措施,预防和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6、加强信息统计和总结交流。

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统计,简历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加强对数据的分析,建立预警系统,提出前瞻性的对策和建议。要及时对隐患整改工作进行总结和交流,积极推广典型经验,确保xx部的生产安全。

xx公司xx部2014年1月24日。

砂石治理行动方案篇四

生产技术办公室编制。

2015/6/6。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安【2014】16号)文件精神,我矿在2015开展“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排查治理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之上,为进一步更好的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安全办公会议研究,现特制定我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具体叙述如下:

一、成立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

长:曹本贵(矿长)。

副组长:曹述清(安全副矿长)、潘志明(总工程师)成员:

徐培论(生产副矿长)。

许贵兵(机电副矿长)。

郑雪山(技术科长)。

兵(安全科长)。

何明周(通风科长)。

潘志明兼(调度主任)。

金云胜(机电科长)。

(二)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调度室,由潘志明兼办公室主任,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登记、整改、验收、档案管理工作和信息上报工作,总结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1、技术组:负责全矿井技术、图纸资料、采煤系统、掘进系统、矿井通风、防尘系统排查整改工作。

组长:潘志明成员:魏兵、何明周。

2、机电组:负责井上、下机电提升运输系统排查整改工作。组长:许贵兵、曹述清。

成员:金云胜、毛宗丰、靳锋、曹卫民、曹茂。

4、安全组:负责排查防治水、规章制度、规程措施落实情况排查整改工作。

组长:潘志明成员:郑雪山、魏兵。

(四)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的有关规定,煤矿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各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为矿井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开展全面彻底的排查。

2、对查出的隐患都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对查出的隐患要登记造册,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并做好检查记录并存档管理。

3、查出的隐患要进行分级管理,能现场整改的小隐患必须在现场整改合格。不能现场整改的一般的隐患,要在技术负责人的带领下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在措施指导下进行整改。

4、在整改措施中,必须明确现场整改的责任人为班组长,检查监督人员为副矿长,安全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跟班作业,作业职工必须严格按照该工种的技术操作规程作业,确保隐患整改工作安全顺利的进行。

5、领导小组负责对查出的隐患督促整改并组织验收。

7、负责安排好当班的值班人员、带班领导和跟班检查的特员。

二、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发展”观念,把安全管理工作当作煤矿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认真开展从业人员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提高安全生产操作技能,实现“安全生产、安全稳产”的目标。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工作,进一步完善我矿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技能教育培训,编制各采掘作业点的作业规程和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严格落实各种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责任制分解到个人,着力解决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灾害预防等各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我矿的抗灾能力,杜绝死亡事故、有效遏制一般轻伤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工作步骤及各阶段工作的重点内容。

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工作分为四个阶段,分别组织开展治理行动工作,有步骤、分重点推进,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一)第一阶段(11月底)动员布置和准备阶段按照上级要求,结合矿井实际,在春节收假后召开会议研究,决定现阶段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如下:

1、按照文件要求,成立领导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制定隐患自查自改方案,定计划、定措施、定目标、定任务,落实专人负责,对煤矿井下的巷道进行全面的检修维修(副井轨道下山和总回风巷更换原来变形支架),确保巷道满足通风、运输和行人要求。

2、修改补充完善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工种岗位责任制。

3、完善地面充灯房旁边的隐患整改公示牌,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公示。

4、按照行业规范要求组织人员对通风系统进行检修维修。

5、对井下所有的机械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维修,确保线路和机械安全运转。

6、对井下所有的通风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安装及调试,根据各工作地点的实际用风情况进行测风、分风、调风和完善相关记录。

7、建设完善安全“六大系统”,确保投入正常使用。

(二)全面排查整改阶段(2014年12月-2015年3月):迎接上级领导小组来矿排查阶段:做好矿井自查自改结果、整改方案及整改进展情况汇总的各项准备工作,待上级排查小组来矿时候汇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由总工程师负责对矿井各组排查情况进行汇总,编制整改方案和整改计划,现场可以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规定时间整改,必须结束。

2、各项整改工作,由公司隐患排查治理督察小组验收后方可认为整改结束。

3、根据专家小组的排查结果,由总工程师编制整改方案,矿井组织人员进行整改。整改工作结束后分别上报相关单位和部门验收,销号。

(三)总结汇总和评估阶段(2015年4月):

隐患治理巩固阶段,重点是防止“三超”和防治瓦斯事故发生,遏制由于事头较多、精力分散、突击生产导致事故多发的势头。具体工作是:

1、坚决杜绝“三超”现象,防止为抢产量和抢进度而产生盲目组织生产的现象发生。

2、加强对通风系统的检修维修,确保通风系统完整、独立、可靠,通风设施设备安设齐全,随着采掘工作面的不断推进及时进行调整,确保各采掘作业点的风量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局部通风机安设在新鲜风流中,距离回风口不得低于10米,完善安设“三闭锁”,由专人进行管理,不随意开停,杜绝临时停工就停风的现象,风筒逢环必挂、吊挂平直、转急弯使用过渡节、无漏风。

3、加强“一通三防”的现场管理,防止因吃酒挂红、走亲访友、打牌熬夜导致精力不足和思想麻痹而引发事故。

4、严格根据批准的作业点组织生产,防止因点面过多造成现场管理不到位而引发事故。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各责任人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研究布置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集中精力布置落实,抓好此项工作。

(二)实出重点、落实责任。

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明确责任,做到挂牌督办,确保隐患治理工作的落实。

(三)建立台帐,完善机制。

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把排查的安全隐患逐一建档,做到安全隐患有登记,落实整改有措施,检查督导有记录,隐患销号有验收,做到安全隐患治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四)标本兼治,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各职能部门、班组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规范安全管理。认真吸取他人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提高发现问题及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落到实处。

(五)狠抓现场监管。

做到瓦检员、放炮员盯点盯面;班组长、安全员、电钳工及安全管理人员巡回检查;矿领导带班作业,督促整改人员对井下查出的隐患限期或现场进行整改,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人员整改完成后进行验收。

(六)为保障本方案顺利实施,特做如下规定。

1、一般隐患不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给予责任人100元罚款处分,督促整改人员不按要求落实督促整改给予督促整改人员100元罚款处分。

2、较大隐患不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给予责任人500元罚款处分,督促整改人员不按要求落实给予督促整改人员200元罚款处分。

3、重大隐患不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给予责任人1000元罚款处分,督促整改人员不按要求落实给予督促整改人员500元罚款处分。

4、检修时期各班(组)不按规定要求按质按量完成检修任务,一经查出,责任人处于200元罚款处分。

5、管理人员(督促整改人员)营私舞弊或履职不到位的给予500元罚款处分。情节严重者,坚决给予撤职处分或追究相关责任。

六、有关材料报送要求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工作方案于12月6日前上报,各阶段工作总结于每次活动完当日提交。

水井湾煤矿2014/12/6。

砂石治理行动方案篇五

2014年。

为进一步搞好我项目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同煤集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总体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特制定西山建筑第三矿建同煤集团金庄项目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为重点,以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发展。

(一)“一通三防”管理情况。通风系统是否合理,通风设施是否完善、可靠;是否有违反规定的串联通风;所有采掘地点风量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是否有无风、微风作业等问题;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情况;按规定进行瓦斯鉴定情况;井下作业地点瓦斯传感器安装位置、数量、质量和标校是否符合规定;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安全检查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及其持证上岗情况。

(二)顶板管理情况。采空区是否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及时进行密闭,密闭质量是否符合同煤局发〔2009〕68号文件要求,采掘工作面是否严格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有无空顶作业;采煤工作面是否遇到顶底板松软、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是否制定安全措施。

(三)防止“三超”情况。是否按核定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采掘接替关系、采掘工作面布置是否符合规定;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的作业人员是否超过本企业或地方政府的规定;大型矿井每个采区内每班作业人员不超过计划100人规定的情况。

(四)机电管理情况。是否真正实现了“双回路”供电;井下设备取得ma标志情况;井下机电设备保证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情况;更换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材料及工艺,特别是高压开关、非阻燃皮带和非阻燃电缆情况。

(五)水害防治情况。矿井水文地质,特别是探放水、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情况;防排水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情况;雨季“三防”工作的安排情况。

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登记。

(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一、项目部每月自查,煤矿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做到项目、资金、措施、时间和责任人五落实,项目经理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1、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级管理的任务、范围和责任,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项目部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项目部有关经理和技术员每旬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2、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及时逐级上报公司各位领导。

二、项目部每月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上报公司;每年申请集团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对一时难以排除的重大隐患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并制定治理措施。

(二)安全生产隐患的登记和报送。

项目部应当每月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于本月20日前向旗煤炭局报送书面统计表,事故隐患的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次报,对于重大事故的隐患,项目部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告。

四、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和督办。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项目部负主要负责人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项目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项目部必须立即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

公司认定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部应请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对事故的隐患进行评估,按评估的结果制定整改方案。项目部应在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后,由公司组织进行验收。

项目部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要“一患一档”,对于重大隐患,必要时逐级报告并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组长:吴日兴。

副组长:郭玉李国举韩志清成员:杨永宽朱永华魏金杨长武。

六、工作安排。

每月10号、20号、30号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检查,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组成。

七、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副经理任副组长,各区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项目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当作当前的首要任务之一,抓紧抓实。要制定工作方案,对本项目部进行全面细致的“拉网式”安全生产隐患整治。项目经理总负责,副经理要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具体抓,对本项目部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查清楚、整改到位。同时要注意协调解决隐患整治中的有关问题,加强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做好相关情况的汇报和信息反馈。

(二)狠抓落实,注意实效。

项目部要把消除隐患、防范事故作为安全生产重中之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从规章制度、现场管理和安全设施三个方面,全面排查各种隐患,在治理上狠下功夫,所有的隐患都要做到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标准“三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要逐项检查,逐项整改,及时进行“回头看”、再检查,切实做到排查认真,整治坚决,成果巩固,确保隐患排查整治收到实效。

(三)强化监督,严格问责为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要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认真、隐患治理不彻底而发生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发现安全和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力的从重处罚,绝不姑息迁就。

(四)畅通信息渠道。

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期间,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要根据有关要求,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登记表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按时报送公司负责领导,同时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尊重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广大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参与隐患治理。

(五)健全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要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建立完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防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分级管理、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两项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长效机制,有效规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能够真正提高广大职工及管理人员对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工作的认识,完善管理制度和落实管理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实施的范围。

在项目部各生产班组及相关管理班组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区负责人对采区的隐患负有排查、登记、治理、上报的责任。

三、领导组织。

项目部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采区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吴日兴。

副组长:郭玉李国举韩志清。

成员:杨永宽朱永华魏金杨长武。

四、实施步骤。

1、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标准、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出入井人员摘挂牌执行情况,项目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2、是否按照开采设计方案组织生产,开采现状与设计技术资料和图纸相符合,工程设计的规格,生产布局是否符合相关规程要求。

3、火工产品的支领、运输、储存使用是否符合《爆破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距离及警戒工作是否合理,火工产品的支领、使用、退库是否有记录,爆破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凿岩工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高层作业时各种保护设施是否使用、齐全,劳保用品的佩带情况。

5、出矿、平场、攉渣作业人员操作规程、作业标准的执行情况,出矿口悬拱卡漏的处理采取哪些防范措施,有无冒险作业现象。

6、顶板安全管理,加强顶板检查力度,明确作业场所顶板检查整改人,制定不稳固顶板处理、控制手段和措施、检查顶板的安全状况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7、高层天井工作板、支撑木、行人梯子的架设是否符合规程要求,上下行人是否畅通,工作板、支撑木质量是否合格。

8、建立通风管理制度,调整通风设施,保证井下风质,规范通风工自救器,co检测仪器的使用,做好自保、互保。

9、竖井提升系统的制动、防坠器、防过卷等安全保护装备是否齐全、可靠、竖井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梯子间是否有杂物,斜井提升防跑车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矿井是否设置了至少有两个能行人的安全出口。

10、潜孔钻作业场所是否安全,检查设备架设的牢固状况、风水管路的安装,架设的是否安全可靠。

11、设备的使用、设备制动是否齐全,开关是否灵敏可靠,线路有无漏电或私接乱接现象,是否按规定一机一闸。

12、电器、电器的架设是否合理,各种开关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电器维修,操作人员是否按规程进行操作。

13、检查作业场所防范各类机械事故和人员伤害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监控报警,连锁和自动保护装置。

14、检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佩带的使用情况。

15、检查岗位操作人员,掌握本岗位安全职责,工艺流程,危险有害因素辩识、操作规程,设备仪表的使用,应急处置方法的情况。

16、砂轮机的安装位置是否要求,砂轮的转动是否平稳,砂轮与盘的匹配是否正确,砂轮机等有无裂隙,防护罩是否符合要求,砂轮片磨损是否超标,是否按规定进行使用。

17、氧气的运送,摆放距离是否符合要求,仪器及装置是否灵敏可靠,是否按规程进行操作。

18、电焊机电源线、焊接线与焊接机连接处是否可靠,保护接地是否连接可靠。

19、井上倒车工是否按规定架设探头,推车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20、作业场所的器具、物料是否提放整齐,铁道架设是否符合规定,人行道一侧是否符合安全距离,照明是否齐全。

21、其他应作为隐患排查的内容。

1、项目部一把手是采区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制定本项目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2、明确每个班组、岗位作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责任。

3、建立项目部各岗位、班组、安全组、隐患登记台帐,详细记录隐患的基本情况。

4、结合项目部生产情况,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上报制度,对每日排查整理的隐患进行上报。

5、对查处的重大隐患,经项目部负责人签字后及时上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办公室,并配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要求各班组,岗位作业人员对隐患排查工作要高度重视,对隐患排查工作要积极配合,不准应付走过场,要认识到隐患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对待,应付走过场的班组、个人予以暴光、考核。

为了更好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使其落实到每个班组,岗位操作人员,真正调动广大职工隐患排查的积极性。

一、各班组要根据本班组的实际工作情况,并结合项目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的要求,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

二、各班组要建立隐患登记台帐,详细记录隐患的基本情况,发现人、发现时间、等级治理措施,应急防范措施、整改时间、整改负责人、验证人等。

三、根据各班组的生产实际情况和作业环境的状况,安排作业现场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人,监督人,明确其责任及检查范围。

四、每个班组岗位作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都要认真对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自己肩负的责任,不能搪塞、应付。

五、对查出的隐患,按照隐患的分级,逐级上报,不得拖延,并积极配合治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验证确认工作。

为了进一步强化我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项目部各类隐患排查与治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根据集团公司的总体要求,结合我项目部实际,决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理念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巩固和发展当前安全生产成果,进一步推进矿压防治、瓦斯治理和机电运输管理工作,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积极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推动我项目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顺利完成全年各项安全生产任务夯实基础。

二、总体思路。

狠抓“两个薄弱环节”:狠抓顶板、机电运输管理,遏制零星事故;突出“三个重点”:突出抓好矿压防治工作、“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工作;强化“四个保障”:一是强化基础保障、二是强化技术保障、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四是强化素质保障;抓好“五个落实”:做到隐患治理责任到人、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严厉处罚“三违”行为,加大隐患查处力度,建立隐患治理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目标。

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期间,狠反“三违”、消除隐患、遏制事故,实现无“三违”、无人身事故和二级非伤亡事故,区队制定反违章实施细则,确保安全生产。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落实项目部和集团公司关于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总体安排和要求,抓好我项目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矿党政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

组长:吴日兴。

副组长:李国举郭玉韩志清。

成员:杨永宽朱永华魏金杨长武。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调度室,吴日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工作。

(一)排查治理范围:全项目部各生产区队。(二)排查治理重点: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技术管理情况,矿压预测预报和防治,“一通三防”、机电运输、顶板管理、工程质量及现场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和隐患。

(一)矿压防治:矿压防治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矿压监测和预报是否完善和有效;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是否制定矿压防治计划和长远规划,各类台帐记录是否按时填写。

(二)矿井通风: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关于矿井通风方面的要求,各类通风管理制度的完善,通风系统的合理性;通风设施的完善和可靠性;采区通风情况,矿井总风量和作业地点的实际风量是否达到要求;有无无风和微风作业现象;局部通风和掘进工作面是否实现“三专两闭锁”;矿井反风演习和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要按规定进行。

(三)瓦斯治理:主要对矿井瓦斯抽放系统的完善和合理性进行检查;瓦斯抽采指标是否达到有关要求;是否制定瓦斯抽采规划和计划,并与生产作业计划相匹配,实现抽、采、掘平衡,以及瓦斯抽放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情况,瓦斯防治管理制度的完善。

(四)采掘工程质量:采煤和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是否按规定每月进行会审、补充和完善;生产单位是否严格按照采掘工艺施工;采煤工作面的超前支护和掘进工作面的支护质量是否符合要求;采掘工作面的定员编制情况是否符合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全部持证上岗。

(五)顶板管理:采掘工作面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采煤工作面两顺槽的超前支护长度、支护质量必须符合规定,及时放顶,悬顶距离不得超过规定;采煤工作面两顺槽及掘进工作面后巷管理是否措施到位。

(六)机电管理:主要检查机电管理各项制度是否完善;井下机电设备以及保护设施必须完好可靠;是否存在机电设备失爆现象;主副立井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臵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井下使用的开关和高低压柜保护装臵是否齐全、动作灵活可靠;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方面是否到位;机电设备及配件安全标志管理是否登记、验收、台账齐全。

(七)运输管理:材料运送和人员运送管理情况;斜巷提升信号及警示装臵是否齐全完善,是否执行警戒制度,有无“人车混行”现象,斜巷一坡三挡和防跑车装臵是否合理有效;轨道敷设要符合要求,连接装臵,插销、连环和保险绳是否符合要求;绞车钢丝绳及制动装臵是否定期检查,并有记录。

(八)火工品管理:配合公司保安检部定期检查井下火工品库。火工品库存放量要符合有关规定,认真作好存放和领退记录;使用单位严格执行火工品领、用、退制度;爆破作业地点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严禁装药和打眼平行作业等违章作业行为,禁止明火放炮;严格按规定处理瞎炮;是否执行作业地点火工品专人专管和使用专用木箱存放。

(九)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以及落实方面: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健全完善;按规定落实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执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十)标准化实施方面: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考核评级办法》执行;对照标准查隐患,按照要求定措施,责任到人抓落实,质量标准化评级一级。

(十一)安措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方面:安措费用的提取符合规定,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规定,不得挪作它用。

(十二)自然灾害的防治方面:矿井周围是否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以及洪灾导致溃坝、溃堤、淤泥危险河道等自然灾害威胁,是否落实防治及治理措施;必须作好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停电、停风等紧急事件的预防措施,恢复供电、通风前是否措施到位,并严格落实;必须抓好“雨季三防”工作,安排、部署要到位,隐患整改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十三)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方面:应急救援机构、队伍健全;按规定配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制定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演练;矿长和调度值班人员、应急救援人员熟悉应急救援措施;井下作业人员熟悉避灾路线。

(十四)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方面:是否成立系统建设领导小组,是否制定系统建设方案,进度是否严格按照方案进行,目前建设情况是否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及主管领导,各项建设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十五)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及火工产品管理方面:项目部制定的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是否落实,各单位对职工是否定期组织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特殊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三违”帮教,师徒帮带和职工自保互保联保责任的落实情况,火工品领、用、退制度的落实情况。

(十六)项目部安全管理情况:项目部资质是否齐全有效,各项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特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后上岗。

七、排查治理办法及灾害预防。

1、隐患排查:认真做好例行检查,组织好每旬安全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四个会战检查。一是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对项目部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二是副经理要根据安全管理重点,每月组织区队人员至少对管辖范围内的隐患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三是项目部每月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至少对巷道进行三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及四个会战检查。

2、隐患整改治理: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按“五定”的原则进行整改验收,确保各类隐患整改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在短期内能完成的,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加以防范。并在每周的安全办公会议上进行通报整改落实情况。

3、自然灾害预防:进入秋季,暴雨频繁,做好“雨季三防”工作,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提前做好“雨季三防”所需物资,清理排洪沟渠,防止灾害事故。

八、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重在消除事故隐患,遏制零星事故的发生,也是我项目部长期以来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战略部署。各区队要严格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尤其是项目部一把手要提高认识,振奋精神,亲自安排,切切实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全年全面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打好基础。

2、作好宣传和发动工作。针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区队要认真抓好学习和宣传,充分利用周例会时间,专门进行学习和培训,认真传达集团公司和矿上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向职工大力宣传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目的的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让职工充分认识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营造氛围,人人参与。

3、切中重点,狠抓薄弱环节的安全管理,突出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矛盾和问题。加大力度狠反“三违”,消除隐患滋生根源,防范事故,确保安全。

4、对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行动期间排查出的问题,相关单位要在1月25日前全部整改到位,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问题,要指派专人负责,制定措施,加以防范。各科室对排查出的问题在1月26进行汇总,并以通报的形式下发到各单位。

5、对在隐患排查行动期间因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的,严格按照《煤矿2014年安全责任书》中事故处罚规定加倍处罚;对查出的隐患不能按期整改,且未采取措施的,对项目部负责人、副经理及各区队队长严肃处理;查出的“三违”人员加倍处罚。

砂石治理行动方案篇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切实加强我区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管理,依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一2019)》《市建筑垃圾集中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政办发明电〔2021〕15号)等有关规定,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筑垃圾集中治理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为突破口,以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体系建设为重点,以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为抓手,全面规范施工工地、拆除工地建筑垃圾源头管理,深入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属地负责、综合治理”原则,形成源头控制有力、过程监管严密、消纳处置规范、资源利用充分、执法查处严格的工作格局,全面提升全区建筑垃圾管理水平。细化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各功能区,到2021年底,工程渣土、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基本实现分类处置,初步建立起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运行机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

(一)加强机制体系建设。

1.严格审批核准。严格落实房屋建筑工程、拆除工程、市政园林工程、河道水利工程、道路交通工程等各类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运输建筑垃圾的企业应到区行政审批部门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填埋建筑垃圾,不得交给未经核准的运输单位运输、未经核准的处置单位处置。(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推进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依托数字城管系统建设建筑垃圾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实时录入建筑垃圾产生企业、运输企业(车辆)、消纳企业和资源化利用企业处置能力及场所位置等基本信息,公开建筑垃圾产生量、各类资源化利用需求等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装备定位系统实行动态监控。加强信用管理,同步建设建筑垃圾运输与处置违法信息(黑名单)模块,及时公开违法企业名单以及处理处罚情况。(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建立遗撒垃圾清理机制。对建筑垃圾施工、运输过程中道路遗漏、带泥上路造成的污染,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施工工地出入口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负责清理,运输车辆产生的由运输企业负责清理,责任单位不及时清理的,由相关执法机关依法代履行;对无法查证责任人、责任车辆的,由各镇街和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清理。(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狠抓工程渣土管理。各类房屋建筑工程,要将建筑垃圾处置费用纳入工程预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方案等文件应包含建筑垃圾产生量和减排处置方案。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应根据建筑垃圾减量化有关规定,优化建筑设计,科学组织施工,在地形整理、工程填垫等环节充分利用建筑垃圾。建立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存放管理制度,实行分类存放、运输、消纳和利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会同住建、水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弄清辖区内各类建设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产生量、就地利用量、外运量、处置量,录入信息管理平台。(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狠抓拆除垃圾管控。完善房屋拆除工程工作程序,切实做好拆除工程建筑垃圾处置的监督管理。拆除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和拆除施工企业要依法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并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建立拆除工程管理机制,弄清每个拆除项目建筑垃圾产生量、资源化利用量,录入信息管理平台。(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规范装修垃圾处置。各相关单位要制定装修垃圾分类治理实施方案。物业公司负责确保装修垃圾集中定点存放和及时清运,与业主签订《装修垃圾分类收集协议》,并监督业主分类投放。小区物业公司(或社区居委会)要与取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签订装修垃圾运输处置协议,或与建筑垃圾消纳和资源化利用企业签订运输处置协议。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建立业主、物业公司、建筑垃圾清运企业、处置企业清运联单制度,弄清每个装修工地装修垃圾产生量、处置量,录入信息管理平台。(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按照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五大类分类处理。其中,拆除垃圾、装修垃圾按有害垃圾(油漆桶等)、可回收物、其他废弃物标准实行分类堆放、分类处置;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应优先就地利用,砖块及混凝土弃料类为可资源化利用类建筑垃圾,进入特许经营企业加工为再生产品;碎木料等可燃物类进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无害化处置;油漆桶等有害垃圾类进入危险废物处理系统规范处置;金属等可回收物类进入废旧物资资源系统回收利用;石膏板等其他无法综合利用的废弃物类进行无害化处理。(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商务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

1.严格运输企业准入退出管理。全面落实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管理制度,定期公开纳入名录的运输企业名单,完善考核办法和标准,严格考核并落实违规企业退出制度。(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严格运输管理。落实施工单位、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建筑垃圾消纳单位回执联单制度。施工单位选择跨县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的,必须到当地建筑垃圾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并将运输企业、车辆信息录入当地建筑垃圾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筑垃圾跨县区运输的,要落实转运电子联单制度;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过程扬尘防治和交通安全检查管理。(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加强工地现场管理。检查房屋建筑工地洗车台是否使用,检查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是否办理并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检查超量装载的车辆,遮挡污损号牌、车身不洁、车轮带泥车辆是否驶出工地;检查施工现场是否有无牌无证、无密闭装置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大力推广新型环保车辆。大力推行智能环保车和帆布平滑式全密闭箱盖车,鼓励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购置适合城区通行的装修垃圾专用运输车辆,实现规范运输管理。(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

(四)加快消纳处理设施建设。

1.推进消纳场所建设。加快推进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合理划分功能区域。建筑垃圾消纳场要落实出入道路硬化、车辆冲洗、洒水喷淋、作业现场覆盖、周边道路保洁等措施,并按照工程渣土、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有序分类存放。(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辛店街道办事处)。

2.规范建筑垃圾临时存放。施工场地内临时堆放工程渣土的,要做好覆盖,临时堆放超过3个月以上的,要进行绿化。需要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往施工工地外自行临时存放的,必须到政府指定消纳场存放,并告知城市管理部门。特殊情况下,确需要在其他地方通过填坑等方式存放,改变土地现状的,须经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同意,并出示书面意见。(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治理存量建筑垃圾。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存量建筑垃圾排查整治,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各镇街和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属地负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在建工地内建筑垃圾进行排查整治,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对国有储备地内建筑垃圾进行排查整治,区水利局对区管河道确权管理范围内建筑垃圾进行排查整治,各镇街和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其余区域存量建筑垃圾进行排查整治。对占用农田、河渠、绿地、铁路及公路保护用地的存量建筑垃圾,限期清理;对规定期限内未清理的,依法处罚;对符合规划,土地产权人同意进行绿化的,应在安全加固、地形整理的基础上进行绿化。(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利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大力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1.鼓励直接应用。在符合环保要求和有关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将建筑垃圾用于废弃坑塘、填海造地。城市道路、公路、铁路的路基施工和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要优先使用建筑垃圾作为路基和填垫材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利用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实时发布供求信息。(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探索再生利用。加快推进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项目建设,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预制构件等生产企业,要使用一定比例的建筑垃圾再生骨料。政府投资的工程在满足相关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要求前提下,率先使用再生产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工程在技术指标符合要求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完善配套支持政策。研究制定再生产品目录,定期发布再生产品市场指导价。划定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应用部位和产品种类。将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督促特许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大对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市场抽检力度。资源化利用项目优先供地,属于《划拨用地目录》的应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落实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税收优惠政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产品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纳入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范围、绿色建材推广目录、《省重点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推广目录》。利用各级支持政策,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税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8月1日—8月31日)。成立以区政府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广泛宣传动员。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9月1日—11月30日)。各相关单位认真落实整治要求,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处置机制体系,加强源头减量,强化运输管控,推进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确保整治工作抓实抓细。

(三)验收提升阶段(2021年12月1日—12月31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对各镇街、商贸园建筑垃圾治理行动成效验收评估,并结合每季度工作情况,形成考核成绩,列入对各镇街和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区住建、公安、财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水务、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组成的建筑垃圾治理工作会商制度,统筹协调解决制约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重大问题。各镇街和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制定本辖区实施方案,全方位抓好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

(二)严格考核问责。将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检查考核和城市品质提升考核。将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纳入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并适当增加考核权重。

(三)强化督导调度。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狠抓过程控制,做到治理整改、执法查处、督促指导贯穿治理行动全过程。要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媒体监督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建筑垃圾治理及综合利用的重要性,增强公众的资源节约意识、环保意识,营造全社会理解和支持建筑垃圾治理的良好氛围。

砂石治理行动方案篇七

为贯彻落实市文明办关于诚信建设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不断提升我社区社会诚信建设水平,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根据上级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加强整治,完善制度,分步推进,重点突破,优化环境”原则,围绕政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存在的问题,一手抓整顿和规范信用秩序,一手抓信用体系和信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着力在基层重点领域诚信建设上下功夫,初步构建我社区诚信建设配套制度,使我社区诚信环境有所改善,群众对诚信建设满意度得到提高,为构建完整的诚信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一)政务诚信建设1、审批事项的清理和规范。对我社区现有审批事项进行清理,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在办证大厅和服务窗口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和办事结果,完善便民服务制度。

2、对我社区规章制度进行清理。对现行有效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及时废止或修订不合时宜的规章制度。

3、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范围、形式等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务重要信息公开和披露机制。在居民微信群将本年度重大决策、重点工作、政府预算、重大突发事件等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逐步有序公开,全方位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4、加大反腐力度,强化服务承诺落实。严厉查处收受礼金行为,对社区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礼金的,予以免职,并依照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坚决查处和防范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在公务活动中实施权钱交易、索贿受贿和其他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贿赂行为,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加大干部队伍作风整治力度,强化监督检查,严格问责不作为、慢作为等慵懒散行为。

击只租不管等只顾私自利益,不负责任、不顾大局的行为。

3、开展个人诚信示范点建设。建立社区干部人员个人诚信档案,在评优评先、提拔任用、人员管理等领域中作为重要参考内容;建立社区干部特别是社区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诚信档案,作为社区干部领导班子配备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不诚信干部坚决清出社区干部队伍,维护基层党组织形象;探索建立个人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惩戒重点人群不廉洁、不诚信行为,增强个人信用意识,为社会成员树立诚实守信的表率形象。

三、实施步骤2018年我社区诚信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1~3月)。制订完善活动方案,组织召开工作动员会议,启动诚信建设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3~10月)。根据实施方案的内容,对照工作任务,逐项落实,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积极开展工作,并根据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工作进度情况进行会议讨论。

维护工作成果,使诚信建设工作融入本单位的日常工作中,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金水社区居民委员会2018年1月19日。

砂石治理行动方案篇八

为切实加强对县境内砂石资源开采行为的监管,规范全县砂石资源开采、经营秩序,依法保护生态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州砂石资源开采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通过本次砂石资源开采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摸清全县砂石资源开采现状,全面规范砂石资源开采行为,严厉打击无证开采、滥采滥挖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开采、违法占地的采砂场所,实现砂石资源开采依法管理、有序开采、保障供给、维护稳定的目标。

无证(照)、伪证(照)、超范围、持过期失效证(照)开采砂石资源的行为;以开采砂石资源为名探采砂金的行为;强买强卖等扰乱砂石资源市场秩序行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砂石资源开采行为;严重影响全县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推进的违法违规砂石资源开采行为。

(一)宣传动员阶段。

县水务、国土等部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刷写标语、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涉水法律法规,宣传国家、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和政策,宣传加强采砂管理对维护河流河势稳定、保护生态环境、保障行洪安全、确保河堤稳定和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作用,树立依法采砂意识,为集中整治活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调查摸底阶段。

县水务、国土等部门会同各乡镇对县境内采砂场所进行排查摸底,并逐一登记、汇总造册,有针对性的制定联合整治方案。

(三)集中整治阶段。

组织县水务、国土、公安、环保、住建、交通、安监、工商、地税、供电等部门按照本次整治行动的目标和范围,对县内所有采砂场所进行集中整治。

一是对无证(照)、伪证(照)违法采砂(石)的,对持过期失效证(照)开采砂石资源的,一律予以取缔关闭;对不在采砂规划区域内的采砂场所,一律予以取缔关闭,并拆除设施设备。

二是对以开采砂石资源为名采砂金的,一律予以取缔关闭,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是对违法违规开采砂石资源,严重影响州县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推进的,一律予以取缔关闭,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是对机关干部非法参与砂石资源开采并从中获取非法利益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7月11日—7月30日)。

按照《县大渡河流域采砂规划》和《县大渡河流域20xx年采砂实施方案》对符合采砂规划要求的采砂点(砂石场)进行公开拍卖。原合法开采业主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建立砂石资源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形成专项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砂石资源开采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县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砂石资源开采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必要的人力、物力保障。

(二)明确职责分工。

县水务局: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负责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各类采砂场所的清理整治,依法对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行为进行查处,逐一登记,汇总造册。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对河道管理范围外各类采砂场所的清理整治(含新城);依法对河道管理范围外的非法采砂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以采砂为名非法开采砂金行为进行查处;负责清查沿河所有采砂场所的用地手续,对无用地手续和证件过期的非法砂场进行处理。

县公安局:负责对各类砂石开采企业和个人使用、储存民爆物品的合法性审查,依法对各类非法使用、储存民爆用品的开采企业或个人进行查处;督促整改砂石开采企业或个人在使用、储存民爆物品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对民爆物品使用、储存的'管理;负责对涉及犯罪的案件进行查处。

县环境保护局:负责砂石开采企业或个人环境保护合法性审查,做好对采砂生产活动的环境监测,依法对未按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的砂场、采砂船非法排污等环保案件进行查处。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监督各类施工企业使用合法砂石开采企业提供的砂石,杜绝使用非法开采场所提供的砂石原料。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砂石开采点及砂石堆放点对交通、公路影响行为的处理;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和船舶检验监督;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和超载运输砂石等违法行为;依法对无证采砂、运砂船只进行处理。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砂石开采企业或个人安全生产合法性进行审查,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砂石开采活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县监察局: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各政府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县工商局:负责对砂石开采企业的经营期限、项目、范围进行检查;对经营期限过期、超范围经营的依法处理。

县文化旅游和广播影视体育局:负责砂石开采的舆论监督和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

县地税局:按照税收管理相关规定,加强税收征管工作。

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对县砂石资源开采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确定的非法开采砂石的企业和非法砂石开采点取消电力供应,拆除相关电力设备设施。

(三)加强督促检查。县砂石资源开采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县目标督查办组成督查组,对全县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7月15日前报县砂石资源开采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砂石治理行动方案篇九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和省委书记孙志刚、省长谌贻琴等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20xx年7月24日全省安全生产专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的通知》(交安委〔20xx〕8号)文件精神为指导,统筹安排《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迎大庆防风险遏事故保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黔交安〔20xx〕11号)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突出行业重点领域,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排查治理重大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交通强国建设提供可靠安全保障,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为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成立厅“百日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安全监督处,负责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百日行动”的总体安排,跟踪督促、收集整理上报有关工作情况。

20xx年8月20日至11月28日。

(一)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牵头单位:省道运局,责任单位:厅运输处、厅安监处)。

1.加强长途客运班线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长途客运班线(特别是800公里以上的)所属企业、省际旅游包车企业执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情况,推动安全隐患大、不能提供连续服务的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班线退出市场;严格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申领和使用,严肃查处异地经营、不按照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超越许可事项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动态监控平台运行、超速和疲劳驾驶处置,以及凌晨2-5时的长途客运线路接驳运输开展情况(含属地接驳点运行及其接驳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省际旅游包车车辆技术状况管理,以及与旅行社等协作开展旅客行李物品安检情况。

2.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排查常压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未按要求配备安全附件、罐体壁厚不达标情况,强化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等高危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全面排查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聚集风险隐患。重点检查动态监控及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和教育培训管理情况,做好区域间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政策衔接,强化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管理。

3.加强城市客运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城市公交车辆通行防护基础设施不足的跨江桥隧、临崖路段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区域安装防护隔离设施、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教育培训情况,“百日行动”结束后,新增车辆防护隔离设施安装率达到100%,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率达到100%。重点检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运营安全风险数据库和隐患排查手册制定和执行情况,特别是大客流、关键设施设备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防止隐患升级、风险失控。

(二)水路运输。(牵头单位:省地方海事局,责任单位:厅航务处、厅安监处)。

4.加强水路客运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航运企业、客运码头运营及船舶技术状况、船员实操能力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内河及两岸水路客运经营者经营资质,航运公司安全管理,遵守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要求等情况,按规定严格登船车辆、旅客安检查危和身份实名查验,依法查处涉嫌非法夹带、瞒报、漏报危险货物的行为;加大客船安全、消防、救生设备安检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及违反航行和停泊规定的行为,整治船舶超载、配员不足、船员疲劳驾驶等问题。

5.加强水路危险货物运输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危险货物运输船舶装卸、洗舱等作业及消防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航运企业安全管理、危化品申报、船员持证、污染物防治,以及内河危化品禁运目录执行情况;依法查处涉嫌非法夹带、瞒报、漏报危险货物及排放危险化学品等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国内水路运输“挂靠”经营和船舶管理公司“代而不管”等违法行为。

6.加强航道和通航建筑物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航道通航尺度维护、通航水域导助航标志配备及通航秩序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桥区航道维护、桥涵警示标志及航标设置,通航建筑物和航运枢纽运行安全管理,以及大型船舶通过桥梁和水上安全监管情况,严厉查处桥区、坝区等重点水域船舶不按规定航路航行、违章追越等航行行为。

(三)公路路网运营。(牵头单位:省高管局、省公路局,责任单位:厅安监处、厅建管处)。

7.加强在役桥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治理在役桥梁垮塌、在役隧道透水、坍塌及有害气体浓度超标、照明通风和标志不全等安全风险隐患,国省干道和县乡道穿越城镇成为交通要道的桥隧风险隐患排查率达到100%,存在重大风险的应立即落实有效管控措施,存在重大隐患的应及时采取处置措施,短时不能消除的,应配合公安部门强制实施交通管制措施。

8.加强农村公路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加大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百日行动”结束后,年度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累计完成4000公里。重点排查治理路面宽度不达标、缺少标识标线、路面病害及临崖临水、急弯、高边坡路段安全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实施窄路基路面农村公路加宽工程。

9.加强长陡下坡等重点路段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长陡下坡路段标志标线、安全护栏、避险车道等相关附属设施安全风险隐患,加强路面巡查和养护,强化路网运行监控,配合公安部门强化节假日等高峰时段车辆通行管控。

(四)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牵头单位:省交通质监局,责任单位:厅建管处、厅安监处)。

10.加强公路工程施工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工程施工穿越岩溶发育区、高风险断层、沙层、采空区、高地应力或软弱围岩、滑坡体、高瓦斯或瓦斯突出等工程地质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施工方案编制、审核施工技术交底和按照方案组织施工情况;桥梁、隧道、高边坡、深基坑、临边临水、交叉施工等作业和龙门吊、架桥机等大型施工机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管理;汛期雨季施工现场作业、生活驻地设置等情况。

(五)防灾减灾。(牵头单位:厅建管处,责任单位:厅安监处、厅属各有关单位)。

11.加强极端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交通基础设施、运输工具、工程项目防抗暴雨、冰冻、浓雾(霾)、突风、洪水、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极端自然灾害安全风险隐患。协同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灾害预报预警和灾害风险评估,严格落实交通管控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必要时,应果断采取措施,停止运输或生产经营作业。按规定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积极开展应急工作视频调度,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相应成立“百日行动”领导机构,认真制定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工作保障,确保行动“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统筹协调。要将“百日行动”与《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交安〔20xx〕6号)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迎大庆防风险遏事故保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黔交安〔20xx〕11号)的有关安排部署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七项行动及各领域已部署开展的专项整治有机结合,与国庆70周年、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等重大活动安全保障相结合,加强行业内部以及与其他行业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畅通信息传递和共享渠道,深化协作联动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大工作力度。要系统梳理、深入分析交通运输行业各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各地区、各单位要在9月1日前摸清风险隐患底数、建立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重大隐患台账,制定有效防范和治理措施,并同步建立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实现重大风险可控、重大隐患清零。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并计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

(四)严格督办考核。各地要加强“百日行动”的跟踪督办,掌握“百日行动”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厅将结合迎大庆防风险遏事故保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对“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重点督导。

(五)及时报送信息。请各单位于8月25日前将“百日行动”方案、每月29日前将“百日行动”进展情况报厅安委办。

砂石治理行动方案篇十

各科室(中心)、各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园区所有企业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工业园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在园区范围内开展企业安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成立以开发区管委会分管安全的副主任为组长,开发区分管规划的副总经理、项目服务中心主任、企业服务中心主任为副组长,企业服务中心人员和规划人员为组员的开发区工业园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园区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工作。

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园区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和园区企业消防工作职责,规范和提升园区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安全发展,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整治内容。

(一)园区规划情况:消防规划编制是否合理;公共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标准。

(二)园区企业消防审批情况: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设施检测、消防验收;是否依法备案并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

(三)园区企业履职情况:企业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是否定期组织演练。

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园区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各科室(中心)要积极开展园区内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各企业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并针对园区消防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配套措施。

(二)强化整治园区企业消防薄弱环节。

各科室(中心)应高度重视园区消防安全隐患,要将园区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对园区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推动消防通信、消防道路、消防水源、消防装备建设等工作的落实。

(三)提升园区企业消防管理水平。

各科室(中心)应加强对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园区消防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制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晰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自上而下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网络。企业自身应按照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防火安全领导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到位,做到“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同时要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组建消防志愿队伍,熟练掌握补救初起火灾的技能。

(四)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技能宣传培训。

各科室(中心)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园区企业固定消防安全宣传栏等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广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消防法律法规。要抓好园区企业业主、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常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宣传培训,使其做到“三懂”(即懂火灾的危险性、懂火灾的扑救方法、懂预防火灾的措施)、“三会”(即会报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使用灭火器材)。

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0日前)。

园区各企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并结合本企业进行广泛宣传、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0日至7月31日)。

各科室(中心)深入开展摸底排查,对园区企业有关消防设计、审批情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督促园区企业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对企业内存在隐患而又条件整改的单位,按规范要求督促企业抓好整改;对确实没有条件整改的`单位,要主动出谋划策,与业主义道采取补救措施,确保企业消防安全。

(三)总结验收阶段(8月1日至8月5日)。

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巩固整治成效,建立健全园区企业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动员。

各科室(中心)要迅速动员部署园区各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园区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强化督促检查和帮扶指导,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整治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指导、强力推进。

结合日常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安全消防工作的督促检查,督促企业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及时掌握企业消防安全整治开展情况,要为企业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出谋划策,确保企业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反馈,注重实效。

各科室(中心)要及时反馈整治行动中的典型案例、重大情况和亮点工作。

砂石治理行动方案篇十一

(一)摸底核查阶段(2020年8月前)。

发改、工信、环保、质监、安监、国土、规划、工商等相关部门,核查现有的“小散乱污”企业名单(见附件)基本情况。发改、工信部门负责核查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的企业;环保部门负责核查无环保设施或环保设施不完备、排污超标、无环评审批手续的企业;质监部门负责核查无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安监部门负责核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核查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企业;规划部门负责核查不符合城乡规划的企业;工商部门负责核查未办理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各乡镇政府、市畅好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市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二)分类整治阶段(2020年11月30日前)。

1.依法关停取缔一批。对不符合“多规合一”要求、不符合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未通过行业准入审批的企业;无环保设施或环保设施不完备,违法违规排放或超标排放废水、废气、废渣,且通过整改无法达到环保排放标准的企业;存在安全隐患,通过整改无法达标的企业等。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均列为依法关停取缔类企业。

乡镇政府在本方案印发后,要及时发出公告告知业主做好关停工作并签订自行关停协议。所有“小散乱污”企业要在公告后停止生产,自行处置现有产品和材料,自行拆除设施设备。逾期未自行拆除或拆除不到位的,环保、工商、安监等部门下达关停退出通知书,并按照相关时间节点,坚决予以取缔;供电部门要配合进行强制断电,确保关停工作顺利实施。

2.整改提升一批。不属于依法关停取缔类,且对环境污染小,通过环保、安全等整改可以达到相关标准的企业,待完善相关手续,经环保、安监等部门认定后,可恢复生产,纳入日常监管范围。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1月底前)。

2020年12月底前,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和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关停取缔的企业进行检查核实,对整改企业逐一验收评估,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形成专项工作总结,上报市政府。

砂石治理行动方案篇十二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一、目标和任务。

通过隐患治理,杜绝一切事故苗头,认真消灭事故隐患,同时举一反三,查找和弥补安全管理和工作中的差错和疏漏,防微杜渐,确保安全生产。

二、方法和措施。

(一)治理方法:

1.通过隐患排查专项活动及各类检查活动,及时发现事故隐患;

2.发现隐患查后,各部门能及时处理的,必须第一时间进行隐患治理,排除险情;

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隐患评估,决定采取的措施;

5.根据危险程度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或通知单;

7.各部门应及时进行治理,确保在限期内完成整改任务;

8.整改结束后,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派人现场验证,确保治理达到规定要求。

(二)治理措施:

1.管理措施:通过加强管理,确保原危险因素消失或消减,避免事故发生;

2.教育措施:对隐患涉及者制造者、责任人进行安全教育;

4.应急措施:在直接整治前,临时采取必要手段,预防事故发生。

5.技术措施:用改善工艺流程和设备技术的手段消除事故隐患。

三、经费和物资。

4.治理所需物资应按照特事特办原则,由财务或行政管理部及时采购。

四、机构和人员。

组长:总经理。

员:办公室。

总经理全面负责安全隐患整改治理部署,监督各项安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的落实。

办公室负责全体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培训教育。

兼职安全员负责公司安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的具体落实。

各区域安全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进行或协助安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的开展。

五、时限和要求。

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及时做好现场验证工作,验证不合格的,必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5.隐患治理工作与安全责任制挂钩,实行年终一票否决权。

砂石治理行动方案篇十三

20xx年xx月xx日,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xx人死亡。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抓好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国家、省、xx市、xx市系列部署,根据xx市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xx安字〔20xx〕xx号)要求,xx街道办事处决定在辖区范围内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严格落实中央、省、市领导重要批示,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安全红线,坚持“生命重于泰山”的原则,按照“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总体要求,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深入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全力遏制一般事故,维护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即日起至xx月xx日。

此次行动由街道安监站统筹安排,街道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科室牵头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重点排查整治以下内容:

交通运输。要盯紧“两客一危一货一面”(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货车、面包车),加强临水、临崖、连续长坡、下坡、急弯陡坡的路段安全检查排查。重点检查运输车辆是否取得运输资质,从业人员是否取得从业资格的检查,是否违法从事危货运输及非法运输违禁物品、危险物品,危货运输企业超范围经营,是否承运不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企业、单位货物。(责任科室:安监站)。

人员密集场所。对餐饮娱乐、宾馆酒店、大型综合体、高层建筑、“多合一”场所,加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电气线路、制冷机房、保温材料、室内密闭空间场所。坚决杜绝采用聚氨酯彩钢板等可燃易燃材料装修。严格商业促销、会展、庆典、集会等大型活动的安全监管,坚决防止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责任科室:安监站)。

特种设备。重点对大型商场超市、游乐场所、医院、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人员聚集区内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落实情况以及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有效、可靠性等进行排查整治,严格落实运营单位的主体责任。(责任科室:城管办)。

危险化学品。要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核查危货运输车辆和人员资质,强化运输车辆源头管控。(责任科室:安监站)。

建筑施工。持续推进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加强对辖区住宅小区、自建房的排查。突出用作经营场所的城乡结合部自建房屋,重点对饭店、农家乐、民宿客栈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质量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严厉打击高空作业人员作业不系安全带和高处抛物,建筑施工危大工程方案编审、交底、实施、验收等重点环节管控措施不落实,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责任科室:城管办)。

城镇燃气。燃气安全方面认真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监督检查,督促餐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规范燃气储备。(责任科室:城管办)。

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加强对辖区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监管,对校内设施、疏散通道开展隐患排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应急疏散演练,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责任科室:环保办)。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举一反三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排查治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各社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负全责。专项行动开展期间,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要亲自带队对本辖区、所分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要做到全覆盖,推动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落地落实。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立即开展行动。街道有关科室、各社区要结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检查内容和整治标准、明确责任部门和阶段划分,严格落实整治措施,对安全生产设施、设备、人员、流程、制度、机制等全面检查,确保不走过场、不走形式。街道安监站将对各社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三)强化工作措施。各社区、网格员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要严格遵循隐患排查、填单登记、签字确认、收集整理、下达通知、整改实施、监督检查、复查验收、信息反馈、销号登记10个环节的闭环式管理。对发现的问题隐患,下达整改通知单,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问题突出、整改缓慢、整改不力的企业,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及时上报有关职能部门,适时督促其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四)加强应急值守。街道、各社区要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中秋”、“国庆”期间及十九届五中全会召开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在岗带班、值班员在岗值班制度及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畅通,遇到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及时、有力。

各社区、街道有关科室要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于xx月xx日前报街道安监站。每月xx日、xx日分两次上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包括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统计报表),专项行动结束后xx日内,上报工作总结及安全隐患清单。

砂石治理行动方案篇十四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市畅好居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小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任务要求。成立“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发改、工信、环保、质监、工商、安监、国土、规划、综合执法、供电、各乡镇政府和市畅好居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颖智同志兼任。

(二)强化部门联动。发改、工信、环保、质监、安监、国土、规划、工商、综合执法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密切配合,联合检查,联合施策,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和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要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发布“小散乱污”企业治理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企业名称、违规原因、治理措施、治理期限等),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按期治理到位。通过公开透明操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形成治理压力。

(三)形成长效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总结固化治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建立健全常态长效巡查、治理机制,保持“小散乱污”企业治理高压态势,对“小散乱污”企业早发现、早查处,发现一家,查处一家,坚决杜绝反弹。

砂石治理行动方案篇十五

为科学、规范、有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结合我镇实情,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草桥镇行政区域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1.以人为本,健全机制医疗卫生机构。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疫情的发生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把突发疫情应急工作与公共卫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和完善应急机制,为应对突发疫情提供保障。

2.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突发疫情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疫情和可能发生的疫情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3.统一领导,联防联控。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政府应对突发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联防联控,规范部署,积极处置,步调协调,行动有效,切实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蔓延。

4.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充分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5.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不断提高疫情防范意识,健全全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设备及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新型冠状病毒风险评估,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状况及时分析、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6.加强宣传,社会参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领导小组下设有:办公室、医疗救助和预防控制组、交通管控组、社会防控组、物资保障组、新闻宣传组、农村防控组、企业防控组、环境卫生组、应急督察组。

1.办公室。

负责应急工作的协调、指挥和报告工作;收集汇总各防控处置组的调查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报告,包括镇内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动态、趋势、防控措施、防控效果评估、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阶段工作建议等;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的业务指导、防控知识及医疗业务知识培训等工作;统筹安排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密切接触都标本的采集,环境和物品的卫生学处理,实验室检测及包装运输送样工作。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发生态势判断及对突发事件进行决策,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各防控组成员,部署防控处置工作。

2.交通管控组、社会防控组、农村防控组、企业防控组。

掌管报告和审核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防控指挥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市卫健局等上级部门报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信息动态。

3.医疗救助和预防控制组。

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对疫点或疫区进行随时和终末消毒处理,对医疗机构消毒技术检查及培训各村卫生室消毒处理,控制疫情进一步蔓延。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危害评估等工作;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负责及时提出需要储备的药品、消杀用品等应急物资品目;对不配合接受隔离治疗的患者,必要时由我镇派出所依法协助采取强制措施。

4.新闻宣传组。

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指导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及相关部门做好疫情的信息发布、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及防控技术支持;协助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镇卫生院开展病例及密切接触者的追踪、排查及宣教工作,消除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以利于疫情的控制。

5.后勤保障组。

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控制所需设施、设备、药品、检验试剂、现场工作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调运工作,保障运输车辆的正常运行,以满足疫情处置需要;根据各工作组提出的资金需求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

6.应急督察组。

对应急值班、防疫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工作不力的将严肃问责。

7.环境卫生组。

持续加强村庄环境整治,切实提升村容村貌,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清洁庭院”评比,动员群众做好庭院清洁并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严格落实重要场所每日消毒制度等,切实减少疫情传播渠道。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联防联控,做好相关舆情引导,提高公众预防意识和预防能力。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疫情防控,细分任务、排好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将防控工作一项一项抓好落实。严格值班值守及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确保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各村、镇直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意识,全面做实做细各项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层层压实责任,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确保出现疫情及时响应处置。

3.狠抓业务培训。镇卫生院要加强对医护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医护人员对病例的识别能力和救治水平,并加强有关物资储备,严格做好医院院感以及个人防护,保障医疗安全。

4.加强舆论引导。科学宣传疫情防护知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对造谣传谣、引发社会恐慌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砂石治理行动方案篇十六

根据吕梁市煤炭工业局转发《关于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的通知(吕煤执法【20xx】387号)中煤安字【20xx】227号文件要求;为建立安全建设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建设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建设事故,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方案.

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领导组,建立本矿安全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制度等。

组长:...(矿长)。

副组长:...(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机电矿长)..(通防矿长)。

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安监科,办公室主任由...担任,负责隐患的收集、分析、汇总、整改销号、上报等工作。

1、以三大中心负责人为主,检查全矿的采掘、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

2、对各专业组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整改情况、跟踪督办人限期整改。

3、大排查活动办公室负责矿各单位部门的日常工作,落实各部门、队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以及隐患整改进度情况,负责各专业组排查情况的收集、汇总、通报及上报工作。

4、各专业检查问题定于每旬报于大检查活动办公室;活动办公室于每周一下午调度会通报上周检查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

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活动作为我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通过此次大排查活动,切实解决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全年实现安全生产。

1、检查时间:每旬检查一次。

2、本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采取各专业每旬排查,科室、部门每旬自查自纠,领导组不定期的督查、抽查的方式进行。

3、大排查活动办公室对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复查、落实整改进度。对不能及时治理的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预防措施限期整改,并按规定逐级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监督组对各部门、各专业的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全过程的监督。

各专业每旬排查排查,科室、部门每日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队组围绕以下内容每旬开展专项排查整治。

通风组。

1、排查范围:井下通风系统;瓦斯监控系统;地面风机房、炸药库等。

2、排查重点内容:

(1)矿井通风情况。通风系统必须合理、可靠稳定;通风设施必须完善可靠,达标准要求;《新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独立通风的必须实现独立通风,并按照规定设置专用回风巷;矿井总风量和各作业点实际风量要达设计要求,杜绝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现象;杜绝不合理串联通风;掘进工作面“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系统稳定可靠;综合防尘系统,洒水喷雾设施完善运行正常。

(2)瓦斯治理情况。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功能齐全灵敏,运行正常,探头安设种类、数量、位置符合行标要求;按规定配备配足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安全系统联网运行正常。

(3)火工品管理情况。建立并严格执行火工品储存、运输、发放、领用制度;爆破作业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4)“三条生命线”建设情况。配备完善井下通讯线路、压风管路和防尘洒水管路,确保井上、井下通讯系统、防尘供水系统和压风系统完好、畅通、可靠。

1、排查范围:井上下供电运输系统和机电设备。

2、排查重点内容:

(1)机电管理情况。《新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双回路供电的必须实现双回路;井下机电设备保持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各种保护定期标校,接地装置符合要求;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2、排查重点内容:

(1)水害防治情况。吸取透水事故教训,落实矿井水文地质,特别是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矿井、老空积水防治措施;落实地表水监控防范措施;完善防、排水系统。个掘进面是否做到,“逢掘必探,先探后采”原则。

(2)防治水各项制度、措施,基础台账、记录是否齐全。汛期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落实暴风、暴雨、雷电等可能造成煤矿停风、停电、淹井事故的防范措施。

(3)地质基础资料、相关台账、井巷地质素描图情况是否完整真实。地质图纸是否符合《矿井地质规程》,图纸内容、符号、注记是否符合《煤矿地质测量图例》。

(4)地质预报工作开展情况,资料建立、归档情况。测量组。

1、排查范围:控制系统、测量重点、中腰线标定、原始记录、测量矿图、资料台账。

2、排查重点内容:

(1)井下基本控制导线和采区控制导线情况。(2)贯通、开掘、放线变更、过相邻巷道等测量工作执行通知单情况。

(3)井下主要巷道中腰线标定、延放情况。

(4)矿图情况,图纸质量情况,以及相关台账情况。职业卫生组。

2、排查重点内容:

(1)职业卫生安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工培训情况。

(2)职业卫生安全制度建立、完善情况。(3)劳动合同管理情况。

(4)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设备管理情况,个体防护情况。(5)职业健康检查情况,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完善情况。

2、排查重点内容:(1)应急救援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工培训情况。(2)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情况及演练情况。(3)应急通信与信息保障情况、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情况、应急交通与运输保障情况、应急医疗与救护保障情况、技术保障情况。

(4)应急救援相关资料管理情况。调度室。

1、排查范围:组织机构、调度管理、调度汇报、调度信息化、办公场所及环境。

2、排查重点内容:

(1)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人员素质情况。(2)管理制度及应急处理情况、台账建立情况。(3)日汇报、专题汇报、季节性汇报、突发事件汇报情况。

(4)通信装备及功能情况、监控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情况,供电及备用电源情况。

(5)调度值班室、会议室设备和设施情况,工作环境情况。

1、排查范围:食堂、职工宿舍、澡堂、锅炉房、炸药库房、办公区、风井值班室。

2、排查重点内容:

(1)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3)电力方面重点检查变电室主要设备检测检验、维护管理情况,防火防盗设施设备齐全有效情况,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变电室隐患治理情况。

(4)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完好情况及安全设施的设置完好情况。

(5)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防范和治理情况。

(6)对矿区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1、排查范围:各部门、科室、队组。

2、排查重点内容:

(1)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岗位安全生产生产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法定代表人安全承诺落实情况。

(2)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及落实情况。(3)安全文化建设推进和创建情况。(4)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

(5)安全培训教育及各工种持证上岗情况,职工劳动组织,劳动用工情况。

(6)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备案、演练情况。

(7)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8)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建立完善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情况,重要安全设施设备检测检验齐全完好情况。

(9)各级领导下井跟班、带班、现场巡查、现场管理情况。

(10)对“三违”行为查处和对各类隐患及事故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教育和引导广大职工提高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切实把安全大排查和整改治理工作抓实抓好。各职能部门要指定一名负责人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尤其是各专业组要严格按照排查内容每旬进行一次排查,确保工作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确保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治理、及时上报。

(二)广泛宣传,周密安排。各职能部门要加大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要意义的宣传力度,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自觉性;各职能部门的分管负责人要按照安排迅速对本部门的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做出具体细致的安排,并要亲自带队深入现场开展检查、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落实。

(三)严细排查,落实责任。各职能部门要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好自查自纠工作,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落实各级责任,从严、从细、从每个环节和每道工艺流程进行隐患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责任落实到位,整改及时彻底,跟踪落实严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对组织措施不力,排查不认真,隐患整改不落实的相关责任人要按有关规定严格进行责任追究。落实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预案,加强隐患监控、限期整改处理,并及时和上级部门取得联系,如实上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四)突出重点,保证效果。一是突出“一通三防”这个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十六字方针的落实工作,二是突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向纵深推进,夯实基础工作,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的落实工作,切实改善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管理;三是突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推行责、权、利相结合的考核制度,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层层落实工作;四是突出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扭转职工安全意识不强、业务素质不高的局面,抓好全员上标准岗、干标准活、规范操作以及严格按工作流程作业地落实工作;五是突出基层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责任细化落实到每一个干部和职工。

(五)统筹协调,全面总结。各职能部门要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将大排查活动与正在开展的其它安全工作统筹安排,有机结合,相互督促,同时各队组要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及时报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

砂石治理行动方案篇十七

一、工作目标。

按照《意见》要求,严格矿业权准入,规范矿业权审批,执行矿山退出、关闭、停批缓批政策。到2018年年底,全市非煤矿山缩减5个,2020年年底继续缩减30个左右,到2022年年底全市非煤矿山总数控制在20个以内,实现矿山数量核减的目标。依法清理各级各类保护区内矿业权,做到应退尽退。

二、工作内容和时间要求。

专项行动从2018年11月开始至2022年底结束,共三个阶段。

1.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制定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2.严格控制和规范矿业权审批登记管理,严格非煤矿山审批监管规范,优化审批流程。

3.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申请资料,发布审批要件目录清单和要求。

4.将普通建筑用砂、石、粘土等矿山县域总数控制要求纳入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按照平均每500公里设置1个采矿权的标准,确定矿山数量上限,全市普通建筑用砂石粘土矿不超过5个。

5.开展全市矿业权数据清理工作,公告废止采矿权5个。

1.严格矿产勘查开采准入条件,强化矿种差别管理。

2.严控矿业权协议出让,科学编制矿业权出让计划,有序投放矿业权。

3.全面落实非煤矿山管理主体责任,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共同责任体系。

4.对未经探矿程序而直接设立的二类以上矿产采矿权到期后不予延续,由本级政府下达关闭决定并公告。

6.清理国家级各类保护区内采矿权,按照国家分类处置意见,依法应退尽退。

1.清理省级及以下各类保护区、生态红线等区域内的采矿权,按照国家和省分类处置意见,依法退出采矿权。

2.对因生态环保、安全生产、产业政策、资源枯竭、涉黑涉恶(有关部门确定)等原因应予以关闭的矿山,依法实施关闭。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三、工作要求。

为贯彻落实省和锦州市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实施非煤矿山综合治理的意见,推动我市矿业结构不断优化,市政府决定组织开展矿业结构优化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施大集团战略,推进企业联合重组,构建省级、市级骨干矿山集团;

到2022年底,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30%左右。

二、工作内容和时间要求。

专项行动从2018年11月开始至2022年底结束,共三个阶段。

1.严格执行新建矿山准入条件,加强规划分区管理,强化开采总量控制。各有关部门在编制相关专项规划、计划及出台有关文件时,要确保与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及《意见》内容衔接一致。

2.加强总量控制,优化矿业生产规模。一是金属矿产,鼓励开采锰矿等国家紧缺矿产资源及金、银等省内紧缺矿产资源。鼓励铁矿大矿规模开采,限制小矿发展。二是非金属矿产。鼓励开采适应地区经济发展所需的非金属矿产,如萤石、膨润土等稀缺矿产资源。严格限制水泥用灰岩开采总量控制在250万吨。

3.提升大中型矿山比例,优化矿山规模结构。坚持新建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矿床的储量规模相适宜的原则,避免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现象,对全市主要矿种开发利用进行最低开采规模限定,新建(改扩建,即指扩界和整合)矿山必须符合要求,新建水泥用石灰岩矿矿山储量规模必须达到中型以上,最低开采规模为50万吨/年。到2020年,全市非煤矿山均达到最低开采规模标准。

1.根据自然资源部有关部署,做好下一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

2.在下一轮矿产资源规划发布实施前,以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和《意见》为依据进行管理,持续优化矿业生产规模、优化矿山规模结构。

3.在下一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期间,将到2022年全市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30%的要求纳入规划进行统一布置。各有关部门在编制专项规划时要与上述目标进行衔接。

三、工作要求。

为贯彻落实省和锦州市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实施非煤矿山综合治理的意见和省、市、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面提高我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监督管理水平,使矿产资源开发对环境的破坏得到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矿山造成的次生地质灾害和生态环境破坏影响,使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逐步得到治理,有利于改善我市矿山生态环境,提高矿区人民生活质量,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行动,参照《辽宁省开展非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锦州市开展非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2年底,“三区两线”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基本得到整治,非“三区两线”范围及敏感部位、易灾部位的闭坑、关闭、废弃矿山按照“隔绝人为再次破坏,提供自然恢复基础条件”的原则,采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的方式进行植被恢复,治理499.32亩(生产矿山65.57亩,政策性关闭和废弃矿山433.75亩)。

二、工作内容和时间要求。

专项行动从2019年1月开始至2022年底结束,共三个阶段。

1.完成“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指标考核整改任务。按照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绿色发展指数计算方法(试行)》,“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属于正向指标,纳入对党委和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考核指标的规定,要求我市确保区域内每年“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指标为正值。

2.完成2018年度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面积20.7亩。

3.完成2018年度闭坑矿山、政策性关闭矿山、废弃矿山等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面积19.95亩。

完成全市《规划》中2019—2020年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任务,非煤矿山总治理面积158.378亩。

1.完成2019—2020年度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任务44.88亩。其中,2019年度12.47亩,2020年度32.41亩。

2.完成2019—2020年度闭坑矿山、政策性关闭矿山、废弃矿山等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面积113.498亩。

3.完成2018—2020年政策性关闭的2个左右非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任务。组织制定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并将审查通过的实施方案报市林草局备案。

4.我市严格执行上级制定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矿山企业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设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在其银行账户中设立基金账户,单独、据实反映基金的提取和使用情况,专项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资金。按照《规划》,截止2020年底完成基金的存储率70%。

5.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构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激励机制,引导鼓励社会多元投入,逐步偿还矿山地质环境历史旧账。引入社会资金的政策举措参考省、市《规划》的相关内容并进行细化,鼓励创新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开展矿山环境治理工作。采取集中连片,综合打包治理方式,作为解决当地矿山地质环境严重破坏问题的典型。在城市及周边、交通干线、风景旅游区、地质遗迹保护区等重要区域内选出矿山环境治理示范项目,明确引入社会资金的区域及预期效果。

完成《规划》中2021—2022年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任务,总治理面积499.32亩。

1.完成2021—2022年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任务65.57亩。

2.完成2021—2022年度闭坑矿山、政策性关闭矿山、废弃矿山等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面积433.75亩。

3.完成2021—2022年政策性关闭的2个左右非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任务。组织制定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并将审查通过的实施方案报市林草局备案。

三、工作要求。

附件。

2018年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

复垦任务实际完成明细表。

说明:2017年遥感数据多破坏1.7118公顷,2018年新增治理面积4.003公顷,完成整改。

序号。

矿山名称。

计划治理。

面积(亩)。

实际完成。

治理面积。

(亩)。

实际治理。

公顷数。

1

凌海市白台子文泉采石场。

0.5。

1.434。

2

凌海市石山镇宏运采石场。

13.2。

14.0745。

3

凌海市白台子荒山采石场。

0.4。

1.533。

4

凌海市白台子镇山皮土场。

3.4。

15.386。

5

凌海市金宝来采石场有限公司。

2.91。

治理方案。

本年度无任务。

6

凌海市大业乡兴利采石场。

0.33。

治理方案。

本年度无任务。

7

凌海市三鸽矿业有限公司。

规划外。

27.6225。

合计。

20.7。

60.05。

4.003。

凌海市非煤矿山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和锦州市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实施非煤矿山综合治理的意见,进一步规范矿山生产秩序,市政府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非煤矿山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抓落实原则,重点对违法行为易发高发地区、矿产资源富集地区、涉黑涉恶矿山的各类违法开采行为进行整治。

二、专项整治行动的范围、方式和内容。

全市所有非煤矿山。

1.进行自查自纠。非煤矿山企业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我纠正整改,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依据法律法规对企业和个人主动上报并自行整改到位的,可从轻或免于处罚,对于隐瞒不报的从重处罚。

2.接受社会举报。各有关乡镇和主管部门要在媒体或网站上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鼓励社会群众举报非煤矿山违法违规线索。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环境保护局应分别设立举报电话,利用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线索要认真核查处理,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3.联合开展检查。各有关乡镇和主管部门在非煤矿山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联合自然资源、公安、应急和环境保护等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内所有生产、停产和基建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摸清底数。从矿山企业属性、矿种类型、开采方式、生产和安全许可证期限、有无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发生违法违规生产时间、处理结果、是否涉黑涉恶等方面列出详单,重点排查3年内发生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频度较高的重点区域、重点矿种。对照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批准的矿区范围、以及产量、销量和储量等相关资料进行核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超能力开采、隐瞒实际生产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疑似违法违规问题的企业,要组织力量进行实地测量取证,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

对涉及刑事责任、疑似涉黑涉恶的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查处,并依法依规全部关闭;

对非法采出矿产品价值数额巨大,导致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资源环境严重破坏,给国家人民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公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应上报市政府,由市政府作为重大典型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开。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18年11月至2022年12月末,分三个阶段。

1.各有关乡镇和主管部门按照本次行动的总体要求进行,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成立领导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全面部署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为非煤矿山专项整治行动奠定坚实基础。实施方案要于12月31日前报送市自然资源局。

2.各有关乡镇和主管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对行政区域内所有生产、停产和基建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摸清底数,要做好登记统计,建立专项整治行动档案。

3.各有关乡镇和主管部门要在媒体或网站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等联系方式,要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

1.全市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和个人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立即整改,及时向辖区政府和符合监管隶属关系行政机构报告,自觉接受处理。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且已主动上报并纠正的非煤矿山企业和个人,可从轻予以处罚,并记录在案。

2.市督查部门要组织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和市环境保护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对排查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问题台帐,坚持即查即改,并指定专人跟踪督办。

3.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关于非煤矿山日常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充分运用卫片、遥感无人机、手机执法等现有技术手段,对重点热点矿种地区、矿产资源丰富地区、盗采易发多发地区,以及待办延续、证照过期、发生过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的非煤矿山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和巡查频度,及时发现,管控源头。严格落实巡查制度、查找对矿区日常监管的制度、方式、手段等软、硬件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更新观念,与时俱进,着力加强现有技术手段的开发利用,探索创新非煤矿山执法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

对实施的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后续可能出现的情况,找出薄弱环节总结成型的经验,从制度机制、防范能力、打击手段等方面进行完善,形成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监管体系。

各有关乡镇和主管部门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对企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要进行逐一实地核查。市督查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乡镇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验收。

四、工作要求。

砂石治理行动方案篇十八

为认真贯彻落实宜宾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宜宾市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市安委发【2014】22号)及《四川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安办【2014】89号)文件精神,着力构造我矿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特制定宜宾市南溪区蕴炽矿业有限公司菜子沟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覆盖、不留盲区、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杜绝轻伤及以上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二、组织领导。

组长:王海先矿长副组长:杨永昌总工程师。

杨胜利副总工程师。

文大春安全副矿长。

周朝松机电副矿长。

何保坤。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科,安全科长龙刚任办公室主任,唐富明、廖大溢具体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调度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完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事务,按时总结上报专项行动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

煤矿企业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矿长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报告、治理和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对本矿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各分管领导对矿长负责,对分管范围内排查的隐患进行治理、验收;安全科负责对本矿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和报告工作。

2、建立以矿长为首的日常隐患排查体系。即:矿长-工程师-专业领导-业务科室-区队长-班组长-岗位工。总工程师是隐患排查及措施制定的负责人。

3、建立以生产副矿长为首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即:生产副矿长-专业领导-区队长-班组长-岗位工。生产副矿长是隐患治理的总负责人,各专业领导、区队长、班组长、岗位工负责各级隐患的治理。

4、建立以安全专业领导为首的隐患排查治理验收体系。即:安全矿长—安全科管理人员-安监员。安全矿长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总监察,负责各级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验收。

矿长、总工程师每月组织召开会议,落实治理隐患所需的人员、资金、财物,落实治理措施,明确责任人、治理单位、治理时间。专业领导负责整改、落实,安全科具体督促整改、验收。重大隐患实行分级管理,挂牌督办,确保隐患及时整改。

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矿井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2、严格执行“专家查隐患、专业抓治理、安监搞监察”三位一体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执行上级部门有关隐患排查管理规定。

1、岗位区域界定、各专业、单位根据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理分工将本专业、单位分管范围全部界定到具体的责任人,责任人对隐患排查、治理负责,要做到不留空隙,责任不得出现重叠,对单位内界定不清楚的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

2、基层单位生产班组在班前会前分工完毕后必须将井下施工地点所有区域进行划分落实隐患排查整改责任人(包括零星工程),对于辅助单位的固定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实行一月一界定的方式。

3、隐患排查与处理、各岗位、区队、专业排查出的隐患要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整改,隐患到期不整改对整改负责人进行处罚及联责区队正职专业领导进行处罚,由安全科负责验收。

4、矿隐患排查治理及报告程序,煤矿每月31日前由总工程师组织各专业领导、生产科室负责人对本月的隐患排查治理验收情况进行总结、追究,对下月隐患进行排查,排查到的事故隐患项目,必须做到项目、措施、资金、时间、人员、责任、督察“七落实”。安全科负责监督和考核并负责形成专门会议纪要。

5、认真执行隐患治理档案化管理验收消号制度。对未完成的隐患项目,专业、区队要根据每条隐患的完成情况写出分析报告,分析报告在隐患规定完成日期前经专业领导签字并经生产副经理签字批准后报安全专业领导。科室科长以上管理人员排查隐患及静态独立性隐患,需延期完成的,必须由专业领导签字后方准延期;隐患需要移交其它单位的,必须在生产会上提出并经生产副经理同意。

6、月度隐患完成情况验收申请表必须于次月30日前报安全科,由安全科根据各专业提供的隐患验收申请复查表安排有关人员进行复验。

六、排查的内容。

1、全面排查治理煤矿各生产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煤矿安全生产体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隐患整改方案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各类档案、台帐的建立情况,各类管理机构的建立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4、煤矿安全培训、技能分析情况。

5、煤矿隐患整改台帐和小结情况。

6、煤矿通风、瓦斯、火灾、水患、顶板、机电运输、监测监控等生产系统和管理方面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五大系统”的运行和建设情况。

7、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8、煤矿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9、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对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情况。

10、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修情况。

11、国务院446号令的十五条重大安全隐患。

七、分步工作时间安排:

本次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时间从2014年12月20日至3月20日。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

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具体方案,由矿长组织煤矿安全管理人员,于2014年12月21前召开动员部署会,对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具体安排部署,确保本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第二阶段:

全面排查、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1月1日至1月6日)。按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煤矿组织对地面、井下进行一次全方位、全覆盖、高密度的检查,对地面的各类制度、责任制、规定、台帐和措施等进行全面排查,严格对照《宜宾市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市安委发【2014】22号)及《四川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安办【2014】89号文件精神进行排查,对排查的隐患落实责任,抓住重点,强化各项措施,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1、对煤矿井下一通三防、瓦斯治理方面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对地面“一通三防”制度层面进行系统检查,井下通风系统是否合理;通风构筑物是否完善、可靠、合理;矿井总回风量和各个作业地点实际风量是否满足作业规程规定;是否存在串联风;采区是否分区通风;重点检查无风、微风作业现象,掘进工作面通风机安装是否合理、是否“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等是否符合规程规定,并实现运行和备用自动切换。

2、矿井是否建立综合防尘系统且运行正常。瓦斯监控系统完善情况;瓦斯探头安设位置、数量、质量和校验是否符合规定,联网情况;瓦斯检查员的配备情况及是否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是否按规定开展瓦斯等级鉴定。

3、对自然灾害防治进行全面排查、编拟好“雨季三防”方案,并专门布置落实。排查矿井周围是否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以及洪灾导致的溃坝、溃堤、淤积危险河道等自然灾害威胁,落实暴风、暴雨、雷电等可能造成的停电、停风、淹井事故的防范措施。

4、采掘布置情况:矿井生产系统完善可靠,生产布局科学合理;采掘接替正常;煤矿是否存在非正规采煤方法、以掘代采、多头掘进作业等问题;采掘工程平面图是否按规定定期绘制和交换。

5、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各类管理机构的建立情况、隐患整改方案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各类档案、台帐的建立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对煤矿安全培训、技能分析情况;对煤矿隐患整改台帐和小结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6、对煤矿机电运输系统进行排查,是否实现双回路供电,井下机电设备完好情况,杜绝电气设备失爆,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和材料,特别对高压电器失爆、非阻燃皮带和非阻燃电缆下井、斜井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重点检查。

7、顶板管理:采掘工作面淘汰木支护情况,按作业规程规定支护情况,要严禁空顶作业,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放顶,悬顶距离不得超过规定。

8、水害防治情况:落实矿井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防治措施、煤矿是否存在与相邻矿井联通情况,防排水系统是否完善。

9、火工品管理情况:煤矿必须正规渠道购买火工品,使用期间井下火工品按规定存放,严格火工品领用、发放和清退制度,爆破作业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10、对煤矿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进行排查。

11、防止“三超”情况:按规定生产能力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井下作业人数不超过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

12、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对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情况进行排查。

13、对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机构、队伍健全、物资、设备配备及维修情况进行排查。兼职救护队专用救护设备、培训、技能情况;煤矿负责人和调度值班人员熟悉应急救援措施情况;井下人员熟悉避灾路线进行检查。

第三阶段:

治理整改自验阶段:时间1月7日至2月7日。

各组负责人排查后,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全部按“五定”原则和六落实要求制定整改,认真落实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所有排查的隐患由专人汇总,按要求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所有接卡单位及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完成整改工作。同时对上级政府及行业部门按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规定来排查出的隐患也一一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矿将于1月25日前进行自行验收工作,对不合格进行责任追究外,继续安排整改。

第四阶段:

迎接上级督查验收阶段:时间2月28日—3月20日。认真做好迎接上级政府及行业部门对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的督查验收。所有按本方案要求排查出来的隐患、及上级部门在督查验收排查出来的隐患都要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整改结束。

八、工作要求:

1、所有人员思想上必须高度重视,要通过此次开展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加大治理隐患力度,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制度及管理,促进安全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2、标准要求要高、具体工作要细、认认真真落实好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

3、行动迅速、力求取得成效。工作行动要迅速,不能拖、看,各领导自己分管的工作,负责的工作,马上动起来,亲自排查、安排好整改工作。不能走过场、要真排查真整改、达到完善各种管理、促进安全工作的目的。

5、凡是此次各负责的领导及相关人员未能完成此次专项行动的隐患排查整改任务,未能通过上级督查验收的,一律追究责任。

南溪区蕴炽矿业有限公司菜子沟煤矿办公室。

2014年12月20日印发。

砂石治理行动方案篇十九

根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针对我项目的施工状况,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如下:

一、积极响应上级指示,及时成立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

长:王红兵副组长:崔昌峰。

员:张连成、武俊、裴志峰、王鹏菲、林振奎、王辉、贺仲旬、李建存、蔡英军。

二、目标和任务。

进一步落实项目人员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方位排查隐患,不留死角。全面整改第一阶段排查出的各类隐患,真正解决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

三、方法和措施。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组织机构和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认真做好职工安全培训工作;提高自我防护意识,认真落实各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大型机械设备要齐全有效,经的起有关部门检验。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实施步骤。

1、安排布置阶段,项目部要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一阶段是具体实施方案。

2、项目部自查自改基础上结合本项目实际认真开展排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要完善各项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范隐患治理程序,要做到隐患排查不留死角,并将排查治理工作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克服厌战麻痹情绪,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各负其责,认真实施,逐一落实,责任到人。

2、突出重点,强化整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突出建筑业特点,总之夏季是施工旺季,盛夏高温,雷雨频繁,施工人员极易疲劳中暑,从而引发安全事故,结合季节变化针对薄弱环节,制定治理方案及时排除隐患达到安全目标。

太钢滨河小区6#楼项目部。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