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团委遴选的通知范文(通用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0 14:33:32 页码:14
团委遴选的通知范文(通用9篇)
2023-11-20 14:33:32    小编:ZTFB

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总结经验,使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更有实效性。切忌抄袭他人的总结,要有自己的思考和见解。接下来是一些经典案例的总结,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有哪些经验可以借鉴。

团委遴选的通知篇一

城区学校教师遴选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整个工作在区委教育纪工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简章,熟悉相关要求和程序,不得伪造、涂改证件、材料,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场纪律、扰乱考场秩序。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资格条件不符者,查证属实的,取消资格。3年内不得申请调动、5年内不得参加区内公开遴选、不得评优评先,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有关学校主要负责人必须认真审核调出人员的相关信息,并如实审核鉴定遴选人员的工作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对违纪违规人员,一经查实,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区人社局、区教委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2016年12月7日。

公务员考试栏目精心推荐:

团委遴选的通知篇二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具有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6.身体健康;。

7.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27日以后出生);。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职位要求。

职位一(职位代码01):会计岗位,男性,要求会计专业毕业且从事会计工作1年以上;。

职位二(职位代码02):会计岗位,女性,要求会计专业毕业且从事会计工作1年以上;。

职位三(职位代码03):审计岗位,男性,要求审计专业毕业或从事审计工作1年以上;。

职位四(职位代码04):审计岗位,女性,要求审计专业毕业或从事审计工作1年以上。

四、遴选程序。

团委遴选的通知篇三

1.我省州市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我省州市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省直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二)报名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8月。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5)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6)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7)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18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8)身体健康。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团委遴选的通知篇四

面试结束后,自治区公务员局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其中自治区公安厅考察和体检人选与遴选人数的比例为1︰1,其它单位考察和体检人选与遴选人数的比例为2︰1。

(一)考察。

考察的主要内容为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和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二)体检。

体检在自治区公务员局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考察、体检阶段出现缺额的,可在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范围内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考察的具体时间将与考生所在单位联系;体检将在考察结束后统一进行。

四、有关要求。

团委遴选的通知篇五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中共都江堰市委组织部、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实地考察,并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一律不再递补。

(二)公示。

中共都江堰市委组织部、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察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在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和都江堰市公众信息网(http://)进行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三)上报审批及办理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经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市人社局报成都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按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四)岗位分配。

遴选人员的具体岗位分配由公开遴选领导小组根据遴选单位名额统一分配(报到后由市委办和市政府办从中各抽调9人进行岗位锻炼)。

团委遴选的通知篇六

(一)各遴选单位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遴选公务员相关规定、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及公告要求,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确保遴选工作依法依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实施。

(二)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并确保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名信息填报有误影响遴选结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凡弄虚作假和违纪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遴选资格,并记入本人档案。

附件1。

附件2。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8月17日。

团委遴选的通知篇七

各位考生:

按照《2017年甘肃省省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方案》,省法院遴选工作已完成了笔试、面试等环节的工作,根据公告规定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现将报考省法院2017年公开遴选进入面试环节考生的笔试、面试及总成绩予以公布,请自行查询。

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的考生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处。

2017年8月8日。

公务员考试栏目精心推荐:

团委遴选的通知篇八

报名以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报名网站为云南人才网(http://)。报名时间为8月22日8:00至8月26日18:00.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一)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登录云南人才网(http://),点击“2016年云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链接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报名信息。用户名和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如密码遗失导致不能参加考试,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上传《报名推荐表》。

报名人员通过报名系统填报职位后,需填写打印《2016年云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并将《报名推荐表》经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以拍摄或扫描的方式制作成电子文档(图片需为pdf、jpg、bmp格式中的一种,文档大小控制在5m以内),发至遴选单位指定邮箱。发送邮件时,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如标题格式或文档格式不符合要求,将不予审核)。只进行网上填报但未按规定发送《报名推荐表》的,视为报名无效,遴选单位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三)报名资格审查。

各遴选单位通过指定邮箱接收报名人员发送的《报名推荐表》,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在24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修改报名信息进行重新填报或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不得改报其他职位,考生报名信息不得修改。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8月27日18:00.

(四)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职位裁减情况。

每个职位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遴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职位的,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低于规定比例的,该职位取消,报名人员不得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职位裁减情况于8月31日前在云岭先锋网、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布。

(五)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9月2日上午8:00后至笔试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团委遴选的通知篇九

(二)服务年限:在现编制单位工作时间满3学年,时间计算至2017年8月。

(三)教育教学岗位的条件。

1.基本条件。

(1)高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现任教高中学科教师。

(2)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现任教初中学科教师。

(3)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现任教小学学科教师;现编制所在初中学校已超编10人及以上的初中教师。

(4)学前教育岗位: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现任教学前教育教师。

(5)报考教育教学岗位应具有与所报考岗位相应学校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

报考学科应与所学专业一致。不一致者,报考现任教的学科;现任教多个学科的,以现任教学科课时多的学科报考。编制在教管中心的人员按调入教管中心时所在学校层次、所任教学科报考。报考音、体、美学科的必须按所学专业报考(可放宽到前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

2.报考语文、数学、英语、地理、计算机岗位的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5年年度考核至少有1年为优秀等次。

(2)近5年内至少有1次获得学校及以上的表彰奖励。

(4)近5年内在校级及以上赛课活动中至少有1次获奖。

(四)非教学岗位的条件。

会计、校医、电大管理岗位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不限。报考会计岗位应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且现从事学校会计工作;报考校医岗位应具有医师执业资格证且现从事校医工作;报考电大管理岗位者应现聘任在管理岗位。

四、报考程序。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