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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视同缴费申请书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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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视同缴费申请书汇总(5篇)
2023-01-11 06:41:11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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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视同缴费申请书汇总一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机制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有序推进、按时完成,本次专项行动由县医疗保障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参与,成立2019年县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医疗保险管理局稽核监管股,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为确保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于2019年4月制定了《县2019年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具体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

(三)完善制度建设。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和具体工作实际,建立了外伤核查制度、药店稽核制度、医疗机构督查制度;组建了外伤台账、药店稽核台账、医疗机构督查台账、内审台账、外伤调查材料专卷、问题整改台账、协议管理约谈专卷,形成了一套预防医疗保险欺诈骗保的工作制度。

二、强化舆论宣传,营造高压态势

(一)积极迅速响应号召。于3月28日举行县“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县医疗保障局宣读了倡仪书,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参保人员代表宣读了承诺书,向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群众发出共同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倡议,正式发动打击欺诈骗保的“人民战争”。

(二)宣传举报奖励办法。为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大力宣传《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充分发挥群众力量,提升群众参与医保基金监督管理的积极性和主人翁精神,提高医保基金监管效率。在人民群众中逐步树立“医保基金为人民,基金安全人人护”的医保基金监管社会治理新理念。

(三)强化政策宣传教育。为提高广大参保群众自觉维护基金安全意识和医务工作者主动防范医保欺诈意识,县采取张贴海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集中宣传、走村入户、“智慧九寨医保”微信公众号推送、定点医药机构配合宣传等多种方式、无缝隙对医保欺诈等医保政策进行宣传,在全县上下逐步形成“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良好氛围。截止目前,共张贴海报40余张、悬挂横幅3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微信公众号推送内容7期。

三、强化源头监管,提高防范意识

结合县情和工作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县医疗保障局将外伤和串换身份住院作为医保欺诈的高风险点,采取三项措施抓实外伤调查和住院病人身份核实。一是落实责任到人。各个医疗机构制定了病人身份和外伤初核制度,将首诊医护人员作为第一责任,每天各科室要将外伤病人情况报各医疗机构,各医疗机构每天下午5点前报县医保局监管稽核股。二是县医保局成立了住院病人身份和外伤病人调查组,并分为三个小组,分别由分管领导带队,每周一、周三、周五到医疗机构对外伤病人进行现场核查,针对疑点到当事人居住地或单位进行调查走访,有效地减少了事后监管的难度,不断提升了医务人员和参保人员主动抵制骗保的意识。三是加强县外及大金额住院信息真实性的核实。针对住院费用金额较大、县域外定点医疗机构长期住院等情况,县医疗保障局采取逐一当面调查核实的方式,确保信息真实性。今年以来,开展外伤核查445人次,其中符合补偿条件150人次,不予补偿295人次;开展住院病人在床和身份情况核查370人次;核查县外大金额住院40人次、多次入院人员15人(101人次)、长期住院离休人员2人,有效地将骗保行为控制在了萌芽状态。

四、强化监督检查,摸排骗保线索

一是智能监控强监管。县医疗保障局充分利用智能监控审核系统和大数据技术筛查发现检查线索,结合智能监控疑点,对于智能监控系统提示的疑点和违规行为全部进行了处理,医疗机构按照系统提示规范相关行为,尽量减少疑点的产生。今年共提示疑点135条,已全部进行处理。

二是专项检查促规范。县医疗保障局于4月、6月集中对县域内20家定点医疗机构及18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专项监督检查2轮次。通过核查病历、随机走访等方式,发现购销存数据不符、医嘱与病历不符等多条问题,责令定点医药机构限期整改,并按照协议要求处罚4家定点医疗机构及5家定点零售药店。

三是专家评审抓专业。为进一步推动“三医”联动,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监管,充分发挥专家集体智慧作用,补齐医保部门短板,提高监管专业化水平,县医疗保障局分别于4月11日、7月3日组织医疗监管专家开展县2019年一、二季度病案专家会审工作。按照5%的比例随机抽取10家定点医疗机构病历共52份,共查出病历书写不规范、未严格执行物价规定、超医保目录报销费用等9种共22条问题,涉及违规费用24947.39元,并按照协议要求给予处两倍罚款、暂停服务协议等处罚。针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在整改期过后进行了逐一复核检查。

医保视同缴费申请书汇总二

我院2019年度的医保工作在院长的领导下,由业务副院长直接分管、协调我院的医保工作。根据年初与州医保中心签订的协议,我院认真贯彻和落实相关的政策、法规和州医保中心的相关规定,加强督促和检查,认真做好医保工作,让就诊患者明明白白消费,切实保障广大参保人员待遇,促进社会保障和卫生事业的共同发展。现将2019年度我院的医保工作总结如下:

1、在分管副院长的直接领导下,设医保办公室对院内医保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配合各医保中心做好服务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了医保工作管理制度,医疗工作制度和相关工作制度,建立首诊负责制度,转科、转院制度等相关的核心制度。建立精神科临床路径,以科学化的临床路径管理入院患者的治疗、康复工作。建立一日清单制度,让住院患者明白自己每一天的治疗情况、费用支出情况。但由于我院住院患者的特殊性,清单患者不易保管,所以我院根据患者及家属的需要提供一日清单或汇总清单,对于此制度的执行情况得到患者及家属的理解,全年无此类投诉发生。

3、经常深入门诊、收费室及各临床科室督促检查收费情况和对医保政策的执行情况,对用药是否合理、检查是否合理、治疗项目是否合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对住院的参保人员,坚持不使用超出目录范围的药物,如果病情特殊需要使用的,必须向患者或者家属说明情况,得到患者和家属的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方能使用。与患者家属无法未得联系的,因病情需要使用特殊的治疗、药物的,科室向医务科、医保办报告,得到批准后方可使用。全年未发现有不合理用药、检查、收费的情况,能严格执行医保相关政策。

4、严格执行出、入院标准,认真执行门诊首诊负责制,全年无推诿、拒收病人的情况,无不正当理由将患者转院、出院的情况发生。认真核对就诊患者提供的《社会保障卡》与其身份是否相符,就诊患者是否按规定参保,全年所有住院患者均按实名住院,没有出院冒名住院的情况。

5、全年办理职工医保出院结算xx人次,住院总费用xx万元,医保统筹支付基金xx万元。办理居民医保出院结算xx人次,住院总费用xx万元,医保统筹支付基金xx万元。

6、严格按医保相关政策对职工、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进行现场报销。

7、严格执行物价政策,全年无发现违反相关价格政策,

私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的情况。

8、 每月按时做好医保申报表,及时报送相关部门,督促财务人员按时申报兑付医保资金。

1、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传达省州有关医保的政策、法规。与中心机房沟通后,将医保相关政策及收费项目、收费价格在电子大屏幕进行公示,由原来的厨窗式公示模式改进到电子化大屏幕公示,及时更新及增减内容,利用公示屏的宣传,主动接受患者及家属的监督,让来就诊和住院的患者、家属明白相关的政策、规定,使患者能够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明白我院收费及医保工作管理情况。

2、每月一次组织学习新的医保政策,对州、市及和县医保中心反馈回来的意见进行通报,落实整改。通过通报各科室对医保、新农合政策执行情况所反映出来的问题,有效地制止了医疗费用过快上涨的势头。

3、门诊部设立了导医咨询台,负责指导和帮助患者就诊。并在收费室及住院部醒目位置设立医保意见箱,主动接受患者及家属的监督和投诉,全年共开箱检查12次,未接到与医疗保险相关的投诉。

4、热情接待患者及家属的来访、咨询,认真进行讲解和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向领导汇报协调有关部门给予处理。遇特殊情况时,及时与医保中心取得联系,及时沟通,

避免误会,确保问题得到合理、及时的解决,保障患者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5、深入科室,了解医保政策执行情况,认真听取医务人员及患者的意见,及时分析做好反馈,做好各个环节的协调工作,积极争取更好的优惠政策,更好的为患者服务。

1、按时上报上年度职工工资情况,以便州医保中心核定当年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并及时申报新进人员及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变更情况和办理相关手续。

2、配合州、市医保中心完成临时性的工作,及时将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和政策接收、传达并落实。

3、严格执行《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慢性病管理工作的通知》()[2014]15号)规定,及时测试医保收费系统,并于2014年1月1日开始执行特殊疾病、慢性病即时结算工作。

医保视同缴费申请书汇总三

20xx年度,我院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和要求,在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在全院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医保工作总体运行正常,未出现借卡看并超范围检查、分解住院等情况,维护了基金的安全运行。按照闻人社字[20xx]276号文件精神,我们组织医院管理人员对20xx年度医保工作进行了自查,对照年检内容认真排查,积极整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对医疗保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首先,我院成立了由梁院长为组长、主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医保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医疗保险工作的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从制度上确保医保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其次,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并按照文件的要求,针对本院工作实际,查找差距,积极整改,把医疗保险当作大事来抓。积极配合医保部门对不符合规定的治疗项目及不该使用的药品严格把关,不越雷池一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恶意套取医保基金违规现象的发生,打造诚信医保品牌,加强自律管理,树立医保定点医院良好形象。

二、从制度入手加强医疗保险工作管理

为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我院健全各项医保管理制度,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突出重点集中精力抓好上级安排的各项医疗保险工作目标任务。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工作管理的规定和奖惩措施,

同时规定了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相关医保管理资料俱全,并按规范管理存档。认真及时完成各类文书、按时书写病历、填写相关资料,及时将真实医保信息上传医保部门。定期组织人员分析医保享受人员各种医疗费用使用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给予解决。

三、从实践出发做实医疗保险工作管理

结合本院工作实际,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抽查门诊处方及住院医嘱,发现有不合理用药情况及时纠正。所有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提供费用明细清单,每日费用清单发给病人,让病人签字后才能转给收费处,让参保人明明白白消费。并反复向医务人员强调落实对就诊人员进行身份验证,杜绝冒名顶替现象。并要求对就诊人员需用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事先都要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同时,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无推诿患者的现象。住院方面无挂床现象,无分解住院治疗行为,无过度检查、重复检查、过度医疗行为。严格遵守临床、护理诊疗程序,严格执行临床用药常规及联合用药原则。财务与结算方面,认真执行严格执行盛市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无乱收费行为,没有将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赔付责任的医疗费用列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现象发生。

四、强化管理,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质量保证

一是严格执行诊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

二是在强化核心制度落实的基础上,注重医疗质量的提高和持续改进。

三是员工熟记核。

心医疗制度,并在实际的临床工作中严格执行。

四是把医疗文书当作控制医疗质量和防范医疗纠纷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

五、系统的维护及管理

信息管理系统能满足医保工作的需要,日常维护系统较完善,新政策出台或调整政策及时修改,能及时报告并积极排除医保信息系统故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对医保窗口工作人员加强医保政策学习,并强化操作技能。信息系统医保数据安全完整,与医保网的服务定时实施查毒杀毒。定期积极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保政策,及时传达和贯彻有关医保规定,并随时掌握医务人员对医保管理各项政策的理解程度。

六、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通过自查发现我院医保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距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如相关基础工作、思想认识、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夯实等。剖析以上不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相关监督部门对医保工作平时检查不够严格。

(二)有些工作人员思想上对医保工作不重视,业务上对医保政策的学习不透彻,未掌握医保工作的切入点,不知道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哪些要及时做。

(三)在病人就诊的过程中,有些医务人员对医保的流程未完全掌握。

七、下一步的措施

今后我院要更加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医疗保险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并提出整改措施:

(一)加强医务人员对医保政策、文件、知识的规范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杜绝麻痹思想。

(二)落实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及医保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检查教育,建立考核制度,做到奖惩分明。

(三)加强医患沟通,规范经办流程,不断提高患者满意度,使广大参保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充分保障。

(四)促进和谐医保关系,教育医务人员认真执行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促进人们就医观念、就医方式和费用意识的转变。正确引导参保人员合理就医、购药,为参保人员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

(五)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以优质一流的服务为患者创建良好的医疗环境。

医保视同缴费申请书汇总四

2020年,市医保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局、苏州市局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瞄准目标,点燃激情,积极践行“阳光医保·守护健康”机关服务理念,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公平、更有效率、更多精准的医疗保障服务,全力开启新时代昆山医保事业发展新局面。

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57.05万人、25.58万人,医保参保率达99%以上。在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医保总参保人数不降反升,同比增幅达2.7%。职工和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当年收入分别为50.41亿元和3.08亿元;职工和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当年支出分别为42.34亿元和1.89亿元;当期结余职工和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分别为8.07亿元和1.19亿元;累计结余职工和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分别为75.11亿元和3.6亿元。

(一)以精准施策为第一责任,着力完善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我市医疗保障水平。一是积极稳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苏州市级统筹。苏州市级统筹从2020到2022年历时3年完成,实现基本政策、待遇标准、基金管理、经办管理、定点管理、信息系统“六统一”,涉及我市182万参保人群。根据苏州市级统筹实施意见和待遇标准调整方案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及我市实际,制定我市具体实施方案,出台《昆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昆政办发〔2020〕88号),确定“路线图”、绘好“时间表”、制定“任务书”。强化宣传引导,借助各类媒体渠道,压实稳定责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顺畅落地今年政策调整,提高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在贯彻上级政策的同时,争取我市利好政策,率先将居民医保在苏州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惠及参保人群25.58万;率先简化办理苏州大市范围内异地就医转诊手续。二是全力打造长期护理保险“昆山样板”。落实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第二阶段试点工作要求,做好第二阶段承办商业保险公司招标,按照分类分步推进思路,调整优化筹资渠道,降低失能鉴定准入门槛,提高待遇标准,加强长护险基金稽核检查,进一步提高长护险惠及面和服务质量,推进居家医疗护理。全年受理申请0.75万人,进行失能评估0.68万人,享受长护险待遇1.01万人。全市已有6家护理院、15家居家护理机构纳入长护定点机构,设立113个居家护理站点。商保承办机构在各区镇设立长护经办窗口和护理机构经办服务点,构建城乡“一体化”的长护服务体系。三是积极构建第四重医疗保障。协同推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解读“苏惠保”等商业健康险,进一步完善健康险与基本医保经办对接和待遇衔接。调整优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目录,增补至9家商保机构18个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二)以改善民生为第一要务,瞄准民生靶心,抓“六保”促“六稳”。一是全力做好困难群体“兜底”医疗保障工作。着重做好基本医保,特别是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这三重保障。启动对困难人群、失水渔民参保情况开展回头看,加强与民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配合,建立健全数据交换、相互比对机制,确保困难人员一个不漏全部参加基本医保。将困境儿童纳入我市“零自负、零起付”的“双零”医疗救助范围,落实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两病”用药保障机制,减轻慢病患者门诊用药负担,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60%以上,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平均报销比例分别达91%和76%。今年,共16.14万人次享受各类医疗救助金1.37亿元。二是及时落实职工医保费阶段性减半征收政策。2020年2到6月份,对我市职工医保的单位缴费比例,由阶段性降费之前的8%,减半至4%征收。全年,为全市7.9万家企业减少医保缴费11.7亿元。三是认真落实确诊和疑似患者“一站式”医疗费用综合保障政策。对确诊和疑似新冠肺炎患者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财政予以补助,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出台多项医保经办服务新举措。疫情期间,建立完善参保群众“用药不断”机制,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人员,将原来1个月的配药量放宽至3个月;新上线居民医保参保微信小程序;对回外地老家突发疾病住院的参保人员,“一个电话”就能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手续。五是统筹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将住院以及门诊发热病人核酸检测费用纳入医保结算。6月初,有序恢复春节后因疫情影响暂停的长护险居家护理工作,严格督促商保经办机构和护理机构,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三)以改革创新为第一动力,聚焦释放红利,全面推进医保重点领域改革。一是不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强化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推进按病种付费,扩大按病种付费病种数量至250种,提高按病种付费基金支出占住院统筹基金支出比例。试行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推进和完善家庭医生诊疗、家庭病床医保支付等医保支持政策。二是建立完善医保支付规则体系。完善医保目录管理、“两定”协议管理、结算管理。新纳入医保药品8867个,谈判药共118个,移出医保目录药品4430个。细化医保药品支付标准,8月1日起,对省阳光采购平台挂网的医保目录内的药品,以中标价加成15%为医保支付限价,超出支付标准的个人自付,合规自费费用累计进入大病保险,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的药品销售行为,引导合理用药。三是大力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大力推进药品(医用耗材)联盟带量采购,7批次共涉及11个品种医用耗材、112个品种药品,年节省医疗费用1.5亿元。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将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医保基金预付比例从30%提高至50%,有效缓解医院和药企运行压力,充分保障中选品种的正常供应和使用。定期监测和通报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情况,确保集中采购成果落地执行。四是协同做好疫情期间药品(医用耗材)临床供应保障。对未在省平台挂网的疫情防控必需药品(医用耗材),允许公立医疗机构线下搜寻生产企业,公平协商确定采购价格,先应急采购使用,再履行线下应急采购备案手续,满足疫情防控需求。全年,共受理884万元防疫必需产品的备案。五是创新医药价格监管模式。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委托第三方开发医药价格嵌入式预警管理系统,并在市第一人民医院试点运行,运用信息化手段为医院提供医疗服务项目“标准库”、设置项目价格调整“提示器”、打造价格事项办理“快速道”、筑牢医药价格预警“防火墙”,从源头上规范医疗收费行为。

(四)以基金安全为第一目标,重拳打击欺诈骗保,有力保障人民群众“救命钱”。一是注重媒体融合,开展“一体化”集中宣传。5月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宣传月活动,联合电视、微信公众号、报社等媒体平台,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片等方式,重点宣传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待遇政策和服务管理规定等,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二是创新基金监管手段,组建“一张网”监管体系。对全市762家定点药店和262家定点机构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对全市销售金额排名在前20位的药店做了现场专项检查,根据举报、现场调查、远程视频监控,查处违规定点医药机构5家;贯彻落实医疗保险药品限制使用范围及医保支付标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药品限价政策;进一步完善医保智能审核规则,实现对762家定点零售药店,262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智能审核全覆盖,上线审核规则扩大到56个;签署医保医师、医保药师防范欺诈骗保诚信自律承诺书,依靠社会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督,聘请热心医保事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作为医保基金监督员。全年取消医保定点1家、暂停医保协议管理6家,暂停医保卡结算430人,追回各类违规费用297万元。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形成“一盘棋”工作机制。强化与市场监管、卫健、公安、法院等部门联动,探索建立与检察院、法院紧密的联席会议、案件协查、信息共享、培训共建机制。加大对外伤病人划卡支付的医院端审核和违规费用追偿,与市公安交警部门交换和双向核对外伤划卡信息1600人。四是推进源头治理,构筑“一道卡”监管防线。制定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行为治理清单,指导1024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对照排查和整改问题,主动退回违规费用。对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上门送政策,开展业务政策培训和实践指导,帮助定点机构提升医保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五)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聚力“提站位、创一流、惠民生”,提升医保服务质量。一是打赢公共服务专项治理攻坚战。落实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深入推进医保经办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一体化建设,确保实现“最优办事流程、最短办事时限、最少提供材料、最小自由裁量、最高服务效率”的“五最服务”。二是纵深推进异地就医工作。以百姓“需求度高”“体验性强”“获得感足”的医保公共服务项目为突破点,落实异地就医差别化报销新政,对未备案人员按原规定结付比例80%结付,统筹推进异地就医和分级诊疗建设。将我市126家基层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范围,扩大我市异地就医持卡结算医疗机构范围。加快推进长三角地区医保互联互通。优化流程,完善信息建设,异地就医门诊慢性病、部分门特项目、社会医疗救助待遇实现同步“一站式”结算,全力提升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率。三是持续做优医保服务。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医保网上服务大厅和“医银平台”建设,力推政务一张网“网上办”、微信公众号“掌上办”、自助服务机“自助办”。医保业务前沿下沉区镇,10万元以下医保费用报销、社保转移凭证等业务实现区镇受理全覆盖,将医保窗口建在“家门口”、服务送到百姓心坎上。在原职工医保ii类特殊病种医院交互平台办理基础上,进一步下沉i类特殊病种业务至医院端交互平台办理。对特病人员二次报销直接划卡限额由2万元提高至5万元。四是全力打造“智慧医保”。打出“互联网+”医保组合拳,将疫情期间网络问诊等“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积极推动23项医保公共服务事项不见面办理;推行生育医疗费用直接持卡结算,做到“不垫资”,借助大数据比对,直接支付一次性营养补助和生育津贴,做到“零跑腿”,新增产前检查费待遇项目,提高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至2112元,全面提升保障水平;实现门诊特殊病种患者购药通过药事平台医疗费用直接划卡结算,处方购药无需至经办机构报销。

(六)以强基固本为第一要义,着力系统规范,夯实医保基础工作。一是顺利划转经办机构管理职责。完成机构改革医保经办职能和人员管理职责划转工作,实体化运作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努力建成高效统一完整的医疗保障体系。二是夯实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出台《昆山市医保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各项制度,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网评员队伍,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考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并进行通报,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三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实施医疗保障领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结合上级督查做好自查自纠。落实政策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举报投诉处理与执法检查联动机制,全年处办各类咨询求助件7738件,群众满意度稳定在100%。四是加大宣传力度。与时俱进运用新媒体手段,积极开设“昆山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打造政民互动“微窗口”。自开通以来,共发布文章116篇,解答群众提问5500余次,相关政策通过“昆山发布”等上级平台宣传报道8次。五是推动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落地。完成医保系统单位、医保系统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医师、医保护士、医保药师等7项业务编码标准信息的维护工作,扎实推进医疗保障信息标准化工作。

(七)以做亮党建为第一政绩,扛起硬核担当,筑牢硬核堡垒。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首位。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规范组织生活,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坚持把党建制度建设贯穿于服务党员群众的每一个环节,力求形成用制度激励、靠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健全党的组织建设,在市人社局28名涉改人员转隶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后,选举成立支部委员会,党支部从2个调整为3个。树起“阳光医保·守护健康”党建服务品牌,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向发力,局党总支与大同社区开展共建,通过倾听基层的声音,了解医疗保障工作中的痛点、堵点,更有针对性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二是全力配合巡察,主动接受监督。把主动接受市委巡察及市人大常委会对医保局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情况监督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作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进改革发展和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机遇。紧紧围绕新时代医疗保障中心工作,压紧压实压细整改责任,把巡察及监督的成效体现到医保工作的实践中,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推动新时代医保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廉政建设,提升廉洁自律意识。着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严格纪律约束,以平时考核月度记实单和日常绩效管理考核为抓手,严格请示报告和出差报销等制度,坚守廉政底线。四是比学赶超,党建工作再树品牌,医保服务再提标准。贯彻落实“民生幸福”党建联盟行动方案,开展现场集中服务,解决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共走访企业23次,走访居民5次,收集意见建议13条,形成1份“助企惠民”需求清单。参与“暖心党建·舒心服务——高质量机关党建优化营商环境”主题活动,制定“党建惠企”专项医保政策和服务清单,助推我市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制定“弘扬‘昆山之路’精神 勇当热血尖兵”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配套细化工作计划表,学在深处,做在实处,确保学习教育不走过场。开展11场“进乡镇、进社区”长护政策、防疫知识宣传及义诊义剪等活动覆盖张浦、周市、锦溪、陆家、淀山湖等5个乡镇。召开“嘉定—昆山、青浦—昆山”医疗保障一体化暨党建共建、业务研讨会议,积极推进昆山、嘉定、青浦三地医保部门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和党建工作互学共进。

医保视同缴费申请书汇总五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全力以赴把这项关系民生的大事抓实抓好。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医疗保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包括低保、基本养老保险、医保以及动迁保障和征地保障等。这样一个庞大的、关系农民和居民切身利益的体系当中,尤为受关注的就是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大家可以看到,在全国乃至各个地市的医保体系当中,实际上有一些空缺。就业职工基本上有了基本养老保险和医保,农民有了农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但是中间有一个空档,就是在城镇有相当一部分没有正式稳定就业的居民还没有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这一个范围也是比较大的。今天我们部署的工作就是没有享受城市社会保障、也没有享受农民社会保障的这一部分城市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从我市的情况看,目前,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和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完善。目前,全市已建立起以统账结合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为补充,保障水平多层次,保障方式多样化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基本完成了从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到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转变。同时,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参保资金,解决困难和破产关闭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到去年底,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到8万人。二是积极探索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设,对特困群众给予医疗救助,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社会特困群体的医疗负担。总的来讲,经过多年努力,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为促进城乡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三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面实施。我市自20xx年开始试点、20xx年正式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不断完善运行机制,努力扩大覆盖范围,目前全市已建立起市、县、镇、村四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网络,农民“看病难”、“看病贵”以及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得到缓解。

       到今年3月底,全市共有583.4万农村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3.62%。另外,其他方面的社会保障工作也取得了长足进展。到去年底,全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66.18万人、68.4万人,均超额完成年度指标;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净增3万人和3.7万人,分别完成年度指标的130%和123.3%。全市参加“五大保险”人数突破400万人,当年基金收支总数近80亿元,“五大保险”按时足额发放率达100%,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养老保险六项任务指标顺利完成。特别是在坚持依法动迁、人性化动迁的前提下,对拆迁安置保障进行大胆创新,将一些特殊政策和拆迁有机结合,逐步使介于城乡之间、亦农亦居的人群彻底成为城市居民,实行无业居民医保、基本养老保险、低保等项福利。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当中,从去年底起,我们对征地保障特别是动迁保障做了一些有益探索,这些探索包括:第一,制定了几项政策,其中很重要的就是保障被拆迁群众特别是农民的合法权益,在市区尝试将农民的动迁房变成商品房,通过挂牌的形式使动迁农民可以合法取得土地证和房产证,这样一户农民在“拆一还一”的前提下,基本上可以拿到一至两套质量比较好的商品房,使农民过去靠土地划拨所建的房屋可以依法成为商品房。实际上农民一旦动迁完成以后,个人或家庭的资产就可以上升到30万以上。第二,在对农民的动迁过程中,实行按梯次转移的政策,从一类到二类、二类到三类、三类到四类,这样使农民或者居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了较好的保护。第三,在对农民动迁以后,使其变成彻底的城市居民。过去市委、市政府下过一个文件,就是市区“城中村”的农民原则上都要转为居民,但是很多没有办手续,这次我们拆迁完以后,就使这些农民真正成为了居民。在新城区,我们把拆迁过的农民变成居民以后,动员他们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但是还有相当一部分农民无法参加。那么,我们就实行两个制度,一个就是今天讲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再一个就是实行低保制度。这样一来,就使农民成为居民以后,纳入一个社会保障的网络体系。因为对中国的农民来讲,老有所养、贫有所济、病有所医、弱有所扶,是他们多年来的一个梦想。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从20xx年7月1日起,逐步建立起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重点解决城镇居民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支出,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全覆盖,最终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改革目标。基本原则是:坚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水平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及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坚持低水平、全覆盖、保住院和门诊大病;坚持个人(家庭)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坚持以收定支,实现基金收支基本平衡、略有结余。

按照上述目标任务和原则要求,在具体工作中要牢牢把握三个方面:1.明确参保范围。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具有徐州市区户籍的城镇居民(包括少年儿童和中小学生以及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需要说明的是,对市区已享受异地退休金或养老保险金待遇、退休后户籍迁入我市的人员,不纳入此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范围。还有一点,也请劳动保障部门注意,我市外出打工的人员,无论是农民还是城镇居民都比较多,统计下来有100多万人在外地打工,按照国家政策要求,他们在打工的城市一旦参加医保和基本养老保险以后,就不能再在我们城市里参加。对此,可能在技术处理上难度比较大,但是要防止这种情况。对城镇职工子女就医发生的医药费,仍按原报销渠道解决。对居住在县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未能覆盖到的城镇居民,各县(市)要按照要求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对居住在乡镇的城镇居民,也要及时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确保他们享受到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2.将大病统筹作为保障重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广,保障水平不可能很高,否则财力难以维系;但也不能过低,必须确保帮助参保人员解决实际问题,这就要求这项制度要设定一个合理的费用范围,在这个费用范围之内实现自我平衡。对中国来讲,社会保障问题是个世纪性难题,外国经济学家在对中国社会的分析中提到了六大难题,其中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突出的一大难题。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和世界上其他国家有很大区别。对老年人实行社会保障,国际上通行的有两种做法:一种是个人补足养老金;另一种是国家动用国有资产或财政收入帮助老年人交纳养老金,中国实行的体制和这两种都不一样,我国所有城市的社会保障制度都是实行“以新养老”、或者说是“收支平衡”,比如基本养老保险基本上是实行“以新养老”。

       实行“以新养老”,那些外来工比较多的城市如苏州就完全可以实现自我平衡,而且还有结余;而象徐州这样外来工不多或是新增就业岗位不多的,实行“以新养老”就很难平衡,只能靠省、市两级财政来补贴。当前我们实行的医疗保险制度应该说还只是一种尝试,能不能实现收支平衡,还需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加以探索和解决。因此,这项制度设计的立足点,只能坚持以大病医疗统筹为主,重点解决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支出。同时,积极完善门诊医疗费用统筹的保障方式,进一步降低参保城镇居民的医疗负担,逐步扩大城镇居民的受益面,提高城镇居民参保的积极性。3加强各种保障制度的衔接互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其规定的支付范围和标准限制,部分参保城镇居民按规定报销医药费用后仍可能负担较重,这就需要加强各种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与互补。当前,尤其要建立健全城镇居民医疗救助制度,作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补充。市民政局要会同财政、劳动保障、卫生等部门抓紧组织调研,尽快制定出符合市情的医疗救助办法,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多层次制度安排,最大可能地减轻困难家庭、患大病人员的医疗负担,努力实现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无盲点。

在推进措施上,要狠抓三个关键。第一,要建立健全筹资机制。一方面,要尽快落实筹资办法。我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用,实行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财政补助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6:4的比例分别承担,其中享受城镇低保的家庭成员、家庭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员的参保费用主要由财政负担。对此,各地要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相应的财政投入机制,在预算中足额安排专项资金,真正做到补贴到人、补助到位。另一方面,要科学确定筹资标准。根据我市财政状况、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和市区医疗消费水平,经过测算,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确定为每人每年200元。今后,根据经济发展、医疗消费水平变化和居民医保基金实际运作情况,筹资标准还要作适当调整。各县(市)要根据本地实际,参照市区标准,合理确定本地筹资标准,使之既能为地方财力所承受,又能被城镇居民所认可。

第二,要加大基金监管力度。确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从建立之初,就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一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要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建立。各级劳动保障、财政部门要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账管理,切实做到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要建立健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财务会计等制度,加强对基金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从制度上、源头上规范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二是规范基金支付范围和标准。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参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做法,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明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切实加强医疗费用的支出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要严格按照规定报销医疗费用,不得擅自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范围。三是加强对基金管理使用的监督。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起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收支、结余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完善经办机构制度建设,加强基金风险防范和预警分析,有效规避基金管理、使用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各级财政、审计部门要强化对基金的财政监督、审计监督,严厉查处挤占、挪用基金等违纪、违规行为。

第三,要提高服务效能。一是加强经办机构建设。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由劳动保障部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完善支付办法,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工作效能。要加快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计算机软件开发工作,确保在8月1日前实现参保人员医疗待遇的计算机管理,努力为参保城镇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市劳动保障局要全力组织好金保工程建设,这一工程涵盖社会保险“五大险种”和就业再就业等劳动保障各项业务,是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力平台。二是把经办服务向基层延伸。要充分利用社区贴近群众的优势,继续推进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积极拓展社区医疗保险服务功能,把可以向基层、向社区延伸的经办服务前移到居民身边,为城镇居民提供便捷的经办服务。三是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良性发展。要整合现有的社区卫生服务资源,积极稳妥地将符合条件的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定点序列,将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金支付范围。要严格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的审核、管理,完善就医导向机制,逐步实行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引导参保人员“小病和康复在社区,大病救治进医院”,这一点非常关键。

      从先期实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城市来看,群众一般门诊就医大多是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来解决,且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费用和药品费用都是实行最低廉的制度。同时,相关工作人员在动员群众参加医保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千万不能让群众以为交了140元后,什么病都能够报销。要从一开始就给老百姓讲明白哪些费用可以报销、能报销多大比例,让大家算清账。在其他城市也出现过这样的情况,实行了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后,再实行居民医疗保险,就会发现第一年大家都提意见说没有实行保险,第二年大家又都提意见说保额太低。所以,一开始就要给群众讲清楚,参加医保是有限保障、不是无限保障,在大病情况下医保基金只能做到按比例分担。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市政府成立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市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地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研究具体措施,保证做到与市区同步推进。二要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快形成政府统抓,劳动保障部门主管,各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劳动保障部门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切实负起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管理监督的职责。财政部门要积极参与政策制定,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基金监督管理,确保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及时到位。卫生部门要切实做好县城以下城镇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工作,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推进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当前尤其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尽快确定医疗服务机构定点范围,确保参保居民的就医需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安全用药、合理用药。价格部门要制定相关措施,切实加强药品价格管理。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使广大城镇居民和社会各界支持、理解、积极参与。人事编制等部门要配合做好工作,合力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三要强化督促检查。各地要认真对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和本地工作方案,加强调度,加大督查,按序时进度抓好落实。各县(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由本级政府审批后,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报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厅。市劳动保障局要抓紧建立月报制度,及时了解各地进展情况,对进展慢的地区要实地进行重点督查。市财政、卫生等部门也要按照分工,切实加强指导。市政府将适时对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推进情况组织督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最后,我再简要强调一下其他方面的社会保障工作。在养老保险等方面,我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比较高,养老保险的扩面工作难度比较大。希望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特别是市区要在合理确定养老缴费基数的前提下,加大养老保险的征收力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很重要,现在我市的缴费基数已经接近苏南地区,这对扩大养老保险征收人数是个很大障碍。在这种情况下,要做一些尝试。第一,要进一步推广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工作,相比较而言他们的缴费基数低一点。我市职工收入水平很不均衡,国有企业比较多,职工收入相对也比较高,这一部分职工收入就把整个徐州市的工资水平大大提升了,这样一来缴费基数就比较高。但是,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职工工资是无法和国有企业职工相比的,必须充分考虑到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职工的缴费问题,因为按照目前的缴费基数,有些单位是无力缴费的。所以,我们要在按照省政府确定的缴费基数推进养老保险的同时,搞好灵活就业人员在此缴费基数上养老保险的征收。

       第二,要强化养老保险征收的考核工作。徐州市现在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没有缴纳养老保险,下一阶段,要把非公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异地务工以及进城务工农民作为扩面重点,进一步加大对服务业的扩面征缴力度,强制性推行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扩大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覆盖面。要加快被征地农民和城镇居民(城中村)参加养老保险的进程,特别对于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要研究具有较大激励作用的保障机制,形成与当前拆迁工作、乃至推动整个城市化和经济国际化进程的良性互动。在住房保障方面,按照国际惯例,城市的房地产往往用两个经济指标来衡量,一个是房价比,一个是租金比。房价比就是一户家庭买一套房子需要多少年。房价水平的高低主要是看房价比,按国际惯例房价比不能高于7。再一个就是租金比,房价高不高还要看租金占整个房价的比重。现在城市房价虚高,一个很重要的反映是,房价越来越高,而租金却不见增长,这是衡量房地产价格虚高很重要的一个参考指标。

       在住房保障上,第一,要保证弱势群体的住房需求,今年要扩大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同时提供廉租住房。第二,就是稳定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我市现在正在进行一些探索,主要在两个方面:一个是所有的农民定销房变成商品房,南方已有个别城市在搞;另一个就是限制房价来拍卖土地,我们现在拿出三块地限价,根据两年内可能涨到的房价预测,拍卖的时候就进行价格限制。限价房只是针对首次买房者销售,同时限价销售目前还处于尝试阶段,是否能成功还要经过一个过程,但毕竟我们需要探索。第三,对于不限地价、自由招拍挂的高档房产,让市场经济、价值规律发挥作用。房价上涨是大势所趋,但是不能涨得太快,每年要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就是一定不能超过两位数的增长率。因为徐州还没有到工业化的中后期,等到人均dp达到3000美金至5000美金的时候,住房价格要有一个跃升,但是现在不到这个时候,我市现在的商品房均价是每平方米3100元,不能再高了。政府要采取措施保持房价有一个比较合理的增长,并通过扩大土地投放,来遏制房价的增长。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方面,要在做到应保尽保的基础上科学建立动态增长机制,确保最低生活保障能够覆盖城乡的每一个角落,并随着经济增长有不同程度的提高,真正使经济发展的成果普惠于民。另外,现在全市保障方面存在问题最多的还是征地,所以请各县(市)、区领导要强化对农民的征地保障措施,防止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难以保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避免形成信访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我们今天会议的议题主要是基本医疗保险,同时对其它社会保障工作进行部署,通过几年的努力,给居民和农民构筑一道能够遮风挡雨的社会保障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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