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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单独招生简报范文通用(精选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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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单独招生简报范文通用(精选12篇)
2023-11-21 10:27:22    小编:ZTFB

人生是一场不断总结和学习的旅程,总结是我们进步的阶梯。阅读是开拓眼界、提高写作水平的有效途径,可以通过阅读优秀作品来学习写作技巧和表达方式。以下是一些经过精心挑选的总结范文,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写作方面的参考。

高职单独招生简报范文通用篇一

日前,河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等有关招生工作的通知》。自今年起,河南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含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全部参加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招)。

专业含金量高,被录取后与通过高考入校的学生待遇一样……对一些平时成绩不理想,但对某个专业非常感兴趣的学生来说,这意味着今年不参加高考,也有机会上大学了。

“所谓高职院校单招,是指高等职业教育院校根据自身专业教学需要设置考试科目,自主命题、考试、评卷、面试、录取。”市招办普招科科长高冰南介绍,此举是为了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和实践能力强的优秀学生和特殊人才。

对一些文化课成绩不太理想,但对某一个专业特别感兴趣的考生来说,高职单招打破了高考的“一考定终身”,让他们多了一个升学、发展的选择,也减轻了部分学生的升学压力。

2012年,我省开始试点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当年有7所高职院校参与。此后,参与的高校不断增多,2015年达77所。自今年起,我省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含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全部参加单独考试招生,招生计划比例达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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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招高职院校增多,招生比例增加,无疑是个好消息,但也有家长和学生提出了不少疑问,

对此,市招办工作人员进行解答。

关注晚报及时了解单招院校名单。

答:截至2015年,尚未有本科毕业生的新更名、转设和升格为本科的普通高校可申请参加;承担我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相关专业人才培养任务的其他普通本科高校也可参加,但要提出书面申请。

待相关学校提出申请获批后,省教育厅会公布今年可以参加单招的院校名单。届时,《洛阳晚报》将及时发布消息。

高职单招专业必须含金量高。

问:高职单招有啥专业?

答:具体专业院校可自主确定,但按省教育厅要求,高职单招专业必须是学校就业率高、招生形势好的专业,就业率低的专业不能安排单招,临床医学、公安司法类等国控专业和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不列入单招专业。

我省凡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均可参加高职单招。

问:哪些学生可以参加高职单招?

答:我市2016年高考报名已于2015年12月14日结束。我省凡已取得参加2016年高考资格的考生,均可参加高职单招。

各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和基层招生机构将对非豫户籍一年制中职生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严禁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我省高职单招。

志愿可修改两次,只能报一所院校。

问:高职单招咋填志愿?

答: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可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2016年3月22日9时至23日18时。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填报时只能选报一所院校。考生可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最终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信息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无法更改。

4月10日考试。

问:何时考试?

答:考试安排在2016年4月10日进行,主要考查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两方面。文化知识考试,可以由单招院校自主命题,也可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部分科目成绩,鼓励高校按照地域、院校管理归属等方式成立招生联盟,统一命题、联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可由单招院校自主组织技能操作考试,也可采用各级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级等方式,具体办法院校将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被录取后不能再参加高考。

问: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能参加高考吗?

答:参加高职单招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当年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正常填报志愿。

被录取后待遇与通过高考入校的学生相同。

问: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与通过高考录取的学生一样吗?

答:除了招生方式不同,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管理和学籍管理(包括毕业文凭)等方面同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相同。

高职单独招生简报范文通用篇二

在报考截止时间之前,考生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进入“工作网”(),通过“普高志愿填报”功能进行报考,报考后必须到报名确认点进行签字确认,单招报考方为有效。

考生登录工作网时,可以使用高考报名时所使用的用户名,也可以使用高考考号;登录密码使用高考网上报名时的登录密码。考生忘记登录密码,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确认点或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招办进行密码重置。

(二)填报。

考生报考时,须认真阅读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实施方案、考试大纲,根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安排等内容、规定和要求,选择单招报考院校。单招报考设置单招保山专项批、单招建档立卡批、高职单招批、特殊教育单招批4个批次。符合单招保山专项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同时填报1所单招保山专项批院校、1所单招建档立卡批院校和3所高职单招批院校;符合单招建档立卡专项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填报1所单招建档立卡批院校和3所高职单招批院校;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可填报3所高职单招批次院校。听力、言语障碍的考生可报考特殊教育单招批1所院校。

(三)确认。

在报考截止时间之前,考生必须到确认点完成签字确认。确认时,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认表志愿信息,核对无误,方可在确认表上签字,完成签字确认后视为报考成功。

高职单独招生简报范文通用篇三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4日—3月10日,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签订”形式。考生先登录南昌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点击江西省内高职单招报名,完成网上报名,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到我校现场确认并签订《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明确选择报考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已征得家长同意,并确认被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参加2019年6月举行的统一考试。

考生进行高职单招网上报名时,必须准确地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报考专业志愿等相关信息。每位考生只能参加1所高职单招院校考试。

3、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3月11日学校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上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进行信息比对。

合格考生查询:已报名考生于3月15日14时后登陆南昌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须按时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和综合技能测试。

4、现场确认。

凡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于3月16日上午8:00至下午17:00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考场、签订《承诺书》、缴纳报考费。

考生现场确认时携带以下材料及费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考试费150元。

乘车路线:南昌火车站可乘坐210路公交车至终点站到达学校。南昌西客站乘高铁4号线或708路公交车至下罗站转210路公交车至终点站到达学校;或乘坐地铁二号线(南路—地铁大厦)至地铁大厦站转一号线(瑶湖西—双港)至双港站,然后转乘853短路(丁香路北口—英雄开发区)至终点站到达学校。机场可以搭乘机场公交1号线(或2号短线)至城建学院站下车,转乘210路公交车至终点站到达学校。

高职单独招生简报范文通用篇四

职教单招考试包括文化课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每科满分150分,总分450分;职业技能考试满分300分。

(一)文化课考试。

文化课实行全省统考,试题由省教育考试院依据现行职业高中教学大纲命制。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已被春季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职教单招文化课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在文化课考试前将已录取考生名单整理分发至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不再制发已录取考生准考证。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原则上要将职教单招考点集中、独立设置,避免职教单招与全国统考考点混设。每考场安排考生30人,不足30人的尾数考场单独设置。2023年5月初,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并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所需试卷数量。

文化课考试的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分数由高到低排列。总分、单科分数全部相同的,属并列位次。

(二)职业技能考试。

拟报考职教单招本科院校及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职业技能考试。职业技能考试项目须与招生专业相对应,且成绩中知识考试成绩占比原则上不高于30%。职业技能考试由承担2023年职教单招本科招生任务的省属高校组织实施,考核时间、内容及方式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各本科招生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可组织联考,联考方案应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各本科招生院校职教单招招生简章于2023年1月1日前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方可公布执行。招生简章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职业技能考试属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各本科招生院校要加强领导,成立职业技能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领导担任,全面负责本校承担的职业技能考试工作,下设纪律检查组和考务办公室等机构。纪律检查组负责对命题及考核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职业技能考试须于2023年春季高职分类考试开始前结束,由各本科招生院校自行划定合格线,并将合格考生名单与成绩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高职单独招生简报范文通用篇五

(一)申报单招计划。各高职院校按照本校上年度三年制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0%-70%比例,向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申报2023年度高职单招计划。单招计划纳入学校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总计划,单招未完成的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对于社会人员、艺术体育特长考生等,按以下方式单列计划:

1.各高职院校要单列部分招生计划专门招录退役军人考生,招生规模由学校结合实际确定。

2.有关高职院校根据需求可单列部分招生计划用于招录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等社会人员考生,招生规模由学校结合实际确定。

3.有体育运动队或艺术团招生需求的高职院校,经省教育厅批准可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并分别按不超过本校上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6‰单列计划。

上述单列的退役军人招生计划、农民工等各类社会人员单招计划及特长生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单招总计划,且均包含在本校各相关专业的招生计划内,未录满的转为录取普通学生。

(二)确定招生专业。经教育部和我厅批准的普通高职院校三年制专科专业可进行单招,各高职院校单招专业由学校根据实际,从本校招生专业范围内拟定。其中,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退役军人考生可在招生院校单招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专业;对于农民工等社会人员考生,有关高职院校需在本校招生专业范围内,指定3-5个对接产业升级转型、就业形势好、适合社会人员就读的专业供其报考。

(三)严格计划管理。各高职院校要根据本校实际提前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考试结束后,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确定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下同)两类考生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保证两类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各高职院校不同类别考生计划确定后须及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得调整和追加。

三、单招章程。

高职单独招生简报范文通用篇六

(一)申请在陕报名参加职教单招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三校生”)毕业生;

5.截至职教单招当年8月31日,本人户籍应在陕且满3年。

(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其他。

1.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职教单招,参照《陕西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做好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陕教规范〔2021〕3号)执行。

2.截至职教单招当年8月31日,完成在陕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制但户籍在陕不满3年者,如在户籍迁入我省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有陕西省居住证,期间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持有居住证时间与取得户籍时间连续,且两项时间相加满3年,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市)报名。

3.本人随其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户籍至我省,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高职单独招生简报范文通用篇七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重庆能源职业学院、重庆工程学院、重庆工商职业学院、重庆三峡职业学院、重庆交通职业学院、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重庆财经职业学院、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重庆电讯职业学院、重庆科创职业学院、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院、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重庆商务职业学院、重庆传媒职业学院、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

单招考试面试其实就和找工作面试时一样,形象是及其重要的,要给面试官一个很好的印象分,这就要从考生的着装打扮、走路姿态、神情等外在形象入手;其次就是考生的口才与应变能力,不能紧张,对于考试官的问题一定要在心里仔细推敲,不可胡乱回答;最后就是考生个人的综合知识,包括考生的文化知识、专业知识,以及对社会当下问题的.敏感度,这需要考生平时的积累。总之,在面试的时候考生切勿紧张,遇到不会的问题切勿擅作主张乱回答,否则只会给面试官很不好的印象,自然分数就无法提高。

单招录取规则是什么?

分科类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职业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英语考试成绩依次排序,考生专业只能在同一科类的专业之间调剂,不得跨科类录取。只填报普通类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会调剂录取至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高职单独招生简报范文通用篇八

(一)考生务必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报考和签字确认。

(二)考生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密码,因密码泄漏所造成的后果全部由考生本人承担。重置密码的考生,在登录工作网后应迅速修改密码。

(三)2019年3月27日8时—29日18时单招拟录确认,如有第二批公示确认,以云南省招考频道公布的时间、要求为准。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拟录名单中的考生,必须到当地县、市、区招办进行签字确认,被两所及以上院校拟录公示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进行签字确认。未签字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单招录取。

(四)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束后,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院校公布成绩后一周内申请成绩复核。

(五)确认流程。

1.时间:2019年3月27日8时—29日18时。

2.地点:当地县、市、区招办。

确认参加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录取;学校及考生必须在4月15日前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查询核实;未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预录名单中的考生,不能参加单招录取,可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三校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云南省统一考试。

高职单独招生简报范文通用篇九

1.强化属地监管职责。各市州招委会对本辖区内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负总责,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管职责。各市州要切实加强属地监管职责,组织做好辖区内单招政策宣传解读、单招过程监管、有关违纪违规问题处置及有关协调配合工作。要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按照错峰错时、防止聚集、精准防控等原则,指导属地高职院校制定考试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按防疫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好单招考试工作。要重点加强对辖区内高中教育阶段学校的监管,严防高中学校教师索取考生或招生高校的“生源推介费”“生源回扣”,严厉查处高中学校教师买卖生源、有偿招生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要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涉高职单招教育培训机构的规范治理和清理整顿,对发现违规招揽生源,以“包过”“内部指标”等名义虚假宣传,向考生和家长收取高额费用的行为严肃处理,严厉打击培训机构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2.落实高校主体责任。各高职院校是做好本校高职单招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高职院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学校招生委员会或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高职单招各项工作。要加强对单招各环节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校级统筹,认真研究制定疫情防控形势下单招方案,落实招生、教务、纪检监察、后勤服务、安全保卫等部门及院系的具体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加强学校内部规范管理,对于招生计划安排、招生录取政策确定等重大事项,要集体研究决定。要狠抓学校考风考纪建设,对于涉招生考试的关键岗位人员要逐一签订规范招考行为的承诺书,坚决杜绝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与有关社会机构和个人内外勾结、暗箱操作、利益输送。

3.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科学谨慎组织好单招考试工作。高职院校要在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的指导下切实做好人员排查、考试评卷场所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积极协调并争取当地教育、公安、卫生疾控、考试招生等部门的协助和支持,严格按照全省和各地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组织好各环节工作,确保不因高职单招考试造成疫情传播,也不因疫情防控影响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严格执行政策。

1.加强考试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及我省相关规定,加强考试全过程的安全保密管理,确保试题安全。要加强关键岗位管理,通过“人防”“技防”“物防”等手段,对关键岗位进行严密监控,防止和杜绝试题失密、泄密的发生。要认真排查组考工作面临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加以整改,确保考试组织工作规范、严密。要加强考试设施设备的投入和更新换代,通过使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科技手段,严把考试入场关,严防代考、替考。要组织考生逐一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狠抓考场纪律,防止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大力整肃考场考风考纪。对于体育、艺术专项测试、技能测试中的面试、操作测试等,要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备案备查。

2.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要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落实教育部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工作禁令。要建立招生录取工作备案备查制度,将考生报名材料、考试材料(含考试试卷、组考方案、考试工作人员和考官名单、有关测试过程录音录像材料等)、录取资料予以保存以备复查。高职院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高职单招的全程监督检查,及时排查存在违纪违规的漏洞和安全风险,提醒学校相关部门加强整改,加强过程预警。要妥善做好涉高职单招的信访工作,及时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认真组织调查核实。

3.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各高职院校要进一步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履行“十公开”要求,按要求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公开单招各环节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需要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单招章程、招生计划(含单招计划总数、分专业计划数等)、各项工作具体日程和时间安排、单招过程中产生的其他需要公示的招生信息等。

(三)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1.开展专项督查。单招考试期间及考试前后,省教育厅将加强对单招考试工作的巡视督查,并组织专家组赴有关高职院校开展专项督查,对各高职院校“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评价落实情况、全省单招考试规定落实情况、单招工作规范管理情况、阳光招生要求落实情况等进行抽查,对于高职院校及相关责任人违反政策规定、虚假宣传、违规招生、违规录取等违规行为以及与有关社会培训机构及个人内外勾结、暗箱操作、“买卖指标”、利益输送等违法行为等进行重点督查。

2.从严查处考试违规行为。根据国家规定,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各地各高职院校要严格按照《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高职单招考试中违纪违规的考生、学校及相关工作人员从严进行查处。

3.严肃追究责任。对出现违规违纪招生的学校,一经发现予以严肃处理,视情节给予违规违纪学校警告或通报批评、取消单招资格、扣减招生计划等处理,并在省级年度项目评审、资金分配、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相应处罚,同时将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置。对于违纪违规工作人员、有关负责人及学校主要负责人,提请纪检监察部门依据党纪政纪处分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七、其他事项。

高职单独招生简报范文通用篇十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文化联合测试:

(1)学业水平测试达4b或1a及以上等级的考生,凭《2016年高职单独招生推荐免试入学考生申请表》。但仍然需要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职业综合素质面试。根据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我校优秀考生的入学奖励办法》的文件规定,以上学生录取后还可享受优秀新生专项奖学金的评定,依次为一、二、三等奖学金,金额分别为人民币4000元、2000元、1000元。

(2)高中阶段获得省、市级优秀运动员称号或二级以上运动员级别的考生;

(5)艺术特长,西洋乐(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竖琴、打击乐)、民乐(唢呐、竹笛、笙(抱笙)、二胡、古筝、三弦、琵琶、柳琴、扬琴、中阮)、电声乐器(吉他、贝斯、架子鼓、键盘乐器)、声乐(美声、民族、通俗)、舞蹈(古典舞、芭蕾舞、民族民间舞、现代舞)达到国家六级及以上水平的考生。

申请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已办理2016年高考报名手续,并登录自主单独招生网站成功进行了网上报名。经学院资格审核确认后,统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综合素质面试。考核通过后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审批通过后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2.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2)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考生,在录取总分上加10分;

(3)烈士子女,在录取总分上加10分;

(4)少数民族考生,在录取总分上加3分;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

(6)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录取总分上加10分。

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6年招生政策为准。以上加分,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考生须对所提供的免试条件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普高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按2015年及以前的有效成绩计。

申请政策性加分的考生请填写《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单独招生政策性加分考生申请表》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于2016年1月25日前一并邮寄到我校,地址: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徐州市鼓楼区襄王路1号),联系人:刘老师,电话:4000516400、0516-85782003。

高职单独招生简报范文通用篇十一

中国教育在线讯四川省政府网站公示,四川拟设川北幼儿师范、四川电影电视职业学院、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等4所高职与专科院校。

据了解,川北幼儿师范和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分别属于广元市政府、自贡市政府办学,分别在原来的广元师范学校、自贡卫生学校的'基础上建校。而四川电影电视职业学院、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则属于企业投资,分别利用四川师范大学电影电视学院及绵阳交通学校的资源办学。(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高职单独招生简报范文通用篇十二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的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在省招委会的领导下,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的院校(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院校)须成立由招生院校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建命题、保卷、考试、评卷、录取等相关工作组,建立健全相应的招生管理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单独招生院校须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岗位职责,精细管理,规范操作,确保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

1.招生院校

2017年单独招生院校共有25所,名单如下: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大庆职业学院、黑龙江职业学院、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黑龙江工业学院、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黑龙江煤炭职业技术学院、佳木斯职业学院、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大兴安岭职业学院、黑龙江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

2.招生计划

单独招生院校应严格执行省教育厅2017年下达的省内单独招生院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3.招生章程

单独招生院校须严谨、规范制定本校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的招生章程,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向社会公布,同时将本校招生章程报省招考院备案。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应包括:院校名称、校址、办学类型、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试方式、文化课及专业课考试内容、录取规则、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办法、学费标准、考生咨询渠道等。

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的报名工作应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黑招考院普招〔2016〕2号)文件执行。报名的考生应在考试前登录报考院校网站填报专业志愿。

1.考试时间

2017年3月25日-26日。

2.考试内容及方式

单独招生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可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进行以职业技能测试与文化基础相结合的测试。文化素质考试可单独或联合组织实施。考试方式根据单独招生院校的培养需要自行确定。

3.考务管理

省招考院将考生数据下发单独招生院校,单独招生院校负责编排考场、打印准考证等有关考务工作。

单独招生院校应遵循安全、公平、科学、规范的原则组织命题、制卷、试卷保管、考试组织、评卷管理等工作,相关工作参照《2016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育部 中宣部 公安部 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试卷印制安全保密规范》、《国家教育考试试卷印制规范》和《国家教育考试制卷监印规范》组织实施。

1.录取时间

2017年4月11日至14日

2.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单独招生院校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校的考试招生工作。省招考院监督单独招生院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执行情况。

3.录取程序

单独招生院校要以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原则为依据择优录取,并在院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和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单独招生院校须将拟录取结果上报省招考院,省招考院审查后办理录取手续。凡被单独招生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4.入学审查

单独招生院校在入学报到时对录取的新生进行身份审查,核对新生本人与电子档案照片及身份证照片的一致性。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书面上报省招考院。

凡在考试招生中违规的考生、院校及有关工作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处理。发现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帮考等作弊及帮助作弊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进行处理。

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单独招生院校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委有关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各项规定,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从严管理,规范操作,确保2017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安全、公平、规范、有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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