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通告范文及其简析通用(优质17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1 10:56:01 页码:11
通告范文及其简析通用(优质17篇)
2023-11-21 10:56:01    小编:ZTFB

总结是一个机会,一个机会去审视自己,发现自己的潜力和不足。写总结时,我们需要明确总结的重点和关键,以及需要强调的成果和经验。想要写一篇优秀的总结吗?不妨看看下面这些小编为大家精心收集的总结范文。

通告范文及其简析通用篇一

纳米是一个尺度概念,是一米的十亿分之一。当物质到纳米尺度以后,大约是在1~100纳米这个范围空间,物质的性能就会发生突变,出现特殊性能。所谓纳米材料,就是这种既具有不同于原来组成的原子、分子,也不同于宏观的物质的特殊性能构成的材料。人们往往只注意原子、分子或者宇宙空间,常常忽略这个中间领域,而这个领域实际上大量存在于自然界。纳米材料向各个领域应用的技术(含高科技领域),在纳米空间构筑一个器件实现对原子、分子的翻切、操作以及在纳米微区内对物质传输和能量传输新规律的认识等等。纳米技术是一门以许多现代先进科学技术为基础的科学技术,是现代科学(量子力学、分子生物学)和现代科技(微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高分辨显微技术和热分析技术)结合的产物。

通告范文及其简析通用篇二

环境污染问题在当前一直都是困扰人们生活的事情,对于水质污染严重的地区,生态环境相应的也受到了破坏。为了人们生活的环境美好舒适,大家要慎重对待环境污染等问题。下文为大家推荐一篇农村水污染调查报告,望大家重视起来。

20世纪50年代以来,全球生产规模急剧扩大,人口迅速增加,从自然界获得的资源超过了自然界的再生能力,同时排入环境的废弃物超过了环境容量,出现了全球性的资源耗竭和严重的环境污染与破坏问题,水污染就是尤为严重的一个,我用休息时间对红安农村水质状况进行了实地考察,并查询了国内有关资料,对于水污染这一问题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

一、调查方法:。

1、查阅书籍、阅读报刊、上网浏览,了解水污染的严重性。2、询问相关部门了解水污染问题。3、通过各种渠道,水污染问题的解决措施。

二、调查的目的:。

1、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更好地了解重庆市的污染情况和一系列环节问题。2、为文化部门、环保部门提供更为详细的资料,唤醒人们的环保意识,增强治理污染的紧迫感和危机感从而使人们更好地了解家乡,热爱美丽的大自然,珍惜人们的宝贵生命之源—水。

3、提出相关的应对策略。

(一)何谓“水污染”?

198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下了明确的定义,即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征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称为水污染。

水的污染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然污染;另一类是人为污染。当前对水体危害较大的是人为污染。水污染可根据污染杂质的不同而主要分为化学性污染、物理性污染和生物性污染三大类。

目前,全世界每年约有4200多亿立方米的污水排入江河湖海,污染了亿立方米的淡水,这相当于全球江流总量的14%以上,而近年来,我国城市水污染问题严重,监测的176天城市河段中,52%的河段污染较重,据统计,全国城镇废污水排放总量为606亿吨,其中工业废水量占67%,废水污水排放总量较1980年增加了近一倍。根据水利部门监测结果。1980年全国受污染的河长比例为21%,19增加到38%。据监测,多数城市地下水受到一定程度的点状和面状污染,且有逐年加重的趋势。

我国的现行措施自70年代以来,我国的水污染防治工作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采取了许多措施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如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规,建立了管理机构,加强了监测和监督建设了一批污水处理设施,推广洁水和清洁生产工艺,如治理淮河污染的“零点行动”等。

(二)、不足之处有:。

1、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一些流域造纸、化工企业数量仍然过多,一些企业“旧病复发”继续超标排污。污染负荷难以削减。达标排放之前,许多地方做的是表面文章,达标排放“零点行动”一旦结束,一些企业便“旧病复发”。

2、生活污水,面源污染缺乏力度。生活污水和面源污染(即化肥、土壤等造成的污染)在一些流域已成为主要污染来源,如滇池,生活污染源占45%~56%,面源污染占33%~40%,滇池在实现工业化污染源达标排放后,虽然工业污染物的'排放量明显下降,但在缓解湖水富营养化方面效果并不明显。国家环保总局的一份资料显示,一些流域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展缓慢,已成为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3、枯水季河流自净能力差,污染有所加重。

4、一些地方仍未能正确处理水利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加剧了水的恶化,一些地方为了防洪抗旱和保证工农业用水、修建了很多水库、闸坝,如淮河流域就建有水库5000多座、闸坝4000多处。有的地方闸坝一堵就是一年,等到水变黑变臭,便将污水下泄,污染下洲。“流水不腐”的道理谁都懂得,但“三河三湖”流域,许多地方变成了“死水一潭”因此,一些流域达标排放后又出现反弹。

(三)应采取的措施:。

1、继续健全有关的法律体系,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和普法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

2、加强水污染防治和监测的管理,建立水环境保障体系,逐步实现统一管理、科学管理和民主管理。

3、推广节水技术,引起生产工艺和废水处理回用技术,继续降低污水排放系数。

4、调整产业结构。特别在缺水地区,限制耗水,排污大的行业发展。

5、建立投入保障机制,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筹集资金,确保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和管理措施的实施。

中国是一个严重的绝对的贫水国!贫水意味着什么?贫水就是贫血!水污染呢?那是血的污染!美国的富兰克林曾经说过:“井不干,人们是不知道水的价值的”。我们真的应该记住他的话,因为,目前的趋势下去我国在水问题的上会很快出现非常窘迫的局面。

四、现场了解:。

我们曾在红安农村采访市民时,得到了如下回答:。

1、我们问:老大爷,请问您觉得璧山县璧南河同过去相比有什么区别?老大爷答:有国家检查时就干净些,时间一长就又脏了,没办法!

2、我们又向附近的几位住户询问:您觉得璧山县璧南河是否清洁呢?

答:我们觉得这里比以前好多了,以前老是有工业废水排放,大量的污水从那里排出,河水都是黑色的,上面漂浮着许多白色的泡沫,垃圾特别多,并有腥臭味,简直不能让人靠近。现在好了,你们瞧,现在的河水清凉了许多,甚至夏天还有人在这儿钓鱼呢。我们觉得这里比以前干净多了。还有的回答说:“我是这里的住户,以前一到夏天,河水又脏又臭,周围的居民也没有环保意识,总往河里或者岸边倒垃圾,小孩子儿随地大小便,弄得璧南河周围苍蝇蚊子漫天飞,谁都不愿意住在这儿!

3、当我们再次向岸边的行人询问后,我们初步得出以下结论:璧南河比过去有了很大改观,除了国家出资治理以外,璧山人,特别是周围居住的人环保意识也在明显提高。但是,流动人口和周围的小摊小贩还缺乏一般的卫生常识,有时会随手丢弃垃圾造成污染,因此璧南河还需要进一步整治和维护。这关键在于提高居住在三明的人的环保意识,加大环保宣传,对那些自觉性较差和对公共事业漠不关心的人,需要进一步宣传教育,加强监督治理。

五、结论:。

红安农村的漂浮物很少,大部分河水清澈,个别河岸有垃圾堆放,河水不能饮用,辖区水域水质状况总体良好,与上年相比变化不大,沙溪流域地表水达标率为90%,主要污染因子为氨氮、石油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4%,主要污染因子为粪大肠菌群:湖库水质呈富营养趋势,主要为氮、磷污染。

根据年度环境统计,全市废水排放总量亿吨,较上年增加了15%,其中工业废水占5%,生活污水占10%,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达44849吨,比上年削减%。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三明市列东污水处理厂出水的悬浮物、氨氮、化学需氧量(cod)总磷4项出现超标。

通告范文及其简析通用篇三

摘要:据不完全统计在我国目前的300多万家民营企业中,有90%以上是家族企业。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规模的扩大,外部竞争日益激烈,家族式的管理方式已经成为家族企业继续发展的瓶颈。下面我们来谈谈我国家族企业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家族企业;管理;问题。

一、什么是家族企业。

家族企业就是指资本或股份主要控制在一个家族手中,家族成员出任企业的主要领导职务的企业。家族式管理,是由婚姻、血缘、收养关系而产生的亲属之间投资组成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形式。美国学者克林盖克尔西认为,判断某一企业是否是家族企业,不是看企业是否以家庭来命名,或者是否有好几位亲属在企业的最高领导机构里,而是看是否有家庭拥有所有权。

二、家族企业管理模式现状。

在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中,家族式经营的企业已占到了90%以上,而在江浙等沿海地区所占比例就更高了。这些企业中,既有家庭作坊式企业或单一业主制企业,同时也有合伙制企业、共有制企业,还有家族成员保持临界控制权的企业集团。

家族企业管理现状有以下几种情况:

(1)家长式、集权式的管理方式。家长式管理,也可称为集权式管理。家族企业中的家长式管理,主要是指采取集权式的组织模式、恩威并用的管理方法以及“家长”的示范效应等方式,来完成企业的人事管理。然而,由于家族企业的权利往往过于集中在一个家族甚至一个家长手里,家族企业的命运维系于一身,特别是当家族企业规模越来越大、企业主要负责人综合素质不全面时,不仅容易造成决策的失误,而且为家族企业的长远发展埋下了“危机”。

(2)注重亲属、关系的管理模式。大多数家族企业在用人方面侧重于近亲使用,任人惟亲,而不能对社会优秀人才进行“择优录用”。在家族企业中,具有血缘、亲缘等关系的家族成员被当作自己人,而没有血缘、亲缘关系的则被当作外人。在家族企业中,总经理、副总经理有66%来自董事长或总经理亲属,其他重要部门(如财务、采购等)的人员多来自董事长或总经理的亲属和朋友。

(3)重使用轻培训的用人制度。人力资源在知识经济中之所以被看成是最重要的资源,是因为只有人才能创造知识、传播知识和运用知识,而人力资源开发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教育培训。但是,目前大多家族企业并没有达到这样一个阶段,家族企业中普遍存在着“重使用轻培训”的现象,这种现象主要体现在对员工培训出现“内外有别”的情况。对于家族内部成员,尤其是子女的教育和商业技能培养极为重视甚至不计投入;非家族员则重使用轻培训,不愿承担人才培养的投资成本。较多劳动密集型企业,宁可花费大量资金进行设备投入,也不愿意花费在人才培养的投入。所以一旦企业发展壮大,出现缺乏人才支撑,从而制约企业的发展。

三、家族企业管理的缺陷。

(1)重亲属,轻员工。亲属员工比非亲属员工能够获得更多的信任,直接的或间接的导致了分配上的不公平:一是薪酬待遇上不公平;二是人力、物力资源上分配安排不公平;三是职务职位安排不公。用人分亲、疏、远、近、重亲情,不重能力,造成特权管理,和特权员工。使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造成企业管理混乱管理力度薄弱,使服务质量与产品质量下降。

(2)能力与职权不对等。不懂市场亲属在做市场,不懂管理的亲属也在搞管理,在亲属员工中“全能型人才”比比皆是,可怕的是他们占据了大部分中高层职位,占领统治着决策地位,造成一手遮天和多手遮天,造成管而不严,督导不利,形成决策失误,外人的意见和建议听不进去,而且家族成员只能上、不能下,常常指鹿为马,形成人才进入壁垒,影响了企业正常的运营秩序。

(3)特权行为严重,亲属和家族内部以企业是我家的思想,排外思想严重,管理工作分家里和外人之分,造成员工听家里人的不听管理人员的。导致企业规章管理制度落实不了。大部分家族成员利用自己的身份地位和特权,将企业的钱与物据为己有,严重瓜分企业的财产与果实,形成外人管不了,也不敢管,家里人又没有人管,董事长又不知道,长期下去造成企业亏损经营,最后严重者倒闭关门。

四、家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路径。

(1)价值观变革。由于造成家族制中小企业管理问题的文化因素很难在现实的土壤中铲除,我们需要把价值观的变革作为解开家族制中小企业管理的首要前提。实现价值观变革,企业家个人的态度起到决定性作用,企业家个人应该认识并重视教育家族成员:个人利益及家族利益是在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基础上才能得以体现的,没有企业和没有强的管理团队什么都是空谈。当然,价值观变革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渗透到日常管理和行为方式中加以推动,更需要企业家始终如一的坚持,最终把企业从旧有的家族观念的束缚下拯救出来,为其进一步的发展铺平道路。

(2)强化刚性管理。在人性化管理大行其道的大环境下,强调刚性管理似乎不和时宜,对解开家族制中小企业的管理尤为重要。刚性管理是制度上的底线和强有力执行的结合,是将人情亲情放下,把管理制度提升到首要位置。它要求家族企业着力通过硬性的、统一的制度和标准创造相对公平的环境,完善对亲属员工的制约机制,强力改变那些根深蒂固的行为方式和习惯,使企业运营逐渐从情感体系中剥离出来。

(3)甄别淘汰与能力提升。家族制问题的解决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但在管理上可以从甄别淘汰与能力提升上入手。在进行价值观变革和强化刚性管理的同时,盘点亲属员工,分出可用的与不可用的,对不能及时做出观念和行为改变、不能对企业发展产生积极作用的亲属员工及时淘汰,为中小企业内部建立合理的人才管理机制和从外部引进人才创造良好、开放的环境。

参考文献:

[1]郭凡生著.《中国模式:家族企业成长纲要》.北京大学出版社,1月第1版.

[2]刘培峰著.《私营企业主----财富积累的轨迹》,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月第1版.

[3]窦军生、贾生华.家族企业代际传承研究的起源、演进与展望[j].外国经济与管理,(30).

[4]刘友金、埸秋平.从个人“偏好”角度探讨家族企业股权结构优化[j]西南交通大学学报,(8).

1.家族企业管理的5个基本原则。

2.企业管理专业论文。

3.关于企业管理的论文。

通告范文及其简析通用篇四

6、相关部门对污染企业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大监管。

4、总结。

1、如今,农村污染已经不得不治理的地步了,“再不治理就晚了”、“再不治理就完了”!

2、水资源是农村生产生活的根本,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水资源的安全。

3、如今,农村的水污染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不仅包括工业污染,还包括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诸多污染以及生活污染。

4、维护农村水污染安全,不是我们几个志愿者就可以完成的,更不是做几次调查就可以搞定的,需要更多地人参与,采取更多、更有效地手段坚持不懈地做这项工作。我们通过此次调查,能够让更多的人关注农村水污染。共同解决农村水污染问题。

通告范文及其简析通用篇五

[论文摘要]贝多芬的艺术气质在他的钢琴奏鸣曲中得到升华与表现,特别是在奏鸣曲《暴风雨》中,演奏的技术性与音乐性、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结合,标志着贝多芬一生音乐成就的高峰,他的演奏速度与技巧留给我们许多有益的启示。

贝多芬是伟大的音乐家,他的艺术气质在他的钢琴奏鸣曲中得到升华。在奏鸣曲的演奏中,只有做到技术性与音乐性的结合,才能使内容和形式达到无比和谐,真正演绎出艺术的灵魂。《暴风雨》奏鸣曲是贝多芬在音乐中直接表达思想的最突出的例证之一。罗曼罗兰非常准确地把这首奏鸣曲的形象与贝多芬一生转折阶段相联系,它所表现出的热情确实达到了暴风雨的程度。“暴风雨”奏鸣曲在速度、节奏和主题处理上也用了一些新鲜的手法,琶音的形式运用较多,基本贯穿在奏鸣曲各个乐章之中。在《暴风雨》的演奏中,奏鸣曲的技术性与音乐性真正做到了最完美的结合。

一、乐章演奏分析。

奏鸣曲第一乐章的形式非常独特,而且幻想的意境用非常巧妙的形式表现出来。暴风雨来临前的激动心情逐渐地展开,每个层次的进展与冲突都非常清新、风趣,主题以d小调的属音开始,兼有缓板和琶音,以最后一个a音起开始数拍子。广板充满沉思、恳求、召唤秘藏在心中的感觉,慢板深刻而且不安定。从快板开始踩踏板,逐渐增强,造成一种激动的气氛。在这里旋律音给人感觉像是坚定的命令,雄壮又单纯而且如雷鸣般。41小节副主题在a小调上出现,这个乐句很活跃,充满了激动。第55小节起和弦一定要弹得坚强有力并且充满英雄般的气魄。69小节起左手八分音符的经过句,从弱音开始之后渐强,到75小节激动起来,这个发展过程一定要演绎出来。从97小节开始的展开部是呈式部的继续和发展,旋律有特别形象的对比性和冲突性高潮,它加强了主题的戏剧性,因此成为全乐章高潮的中心部分。从147小节开始的再现部是展开部的发展,它慢慢地向优美的歌唱发展,将主题歌唱化,使人欣赏时有一种新的效果。最后的1o小节使用踏板,好像是从远处响起的雷鸣,然后逐渐地慢下来,渐渐地远去,给人留下的是一种悲哀和深刻的印象。

第二乐章非常浪漫,每个音符都充满了诗情画意,能将人带入音乐的世界里,尽情叙述的音乐,可以使人联想起暴风雨过后的那种宁静以及对人生和大自然的种种幻想。在第一乐章里心情是激动和复杂的,而在此却是庄严、安静、幸福的沉思,不受干扰地体验周围世界,并享受其中的乐趣。乐章的另一个特点是;主题在高音域频繁地结束,这在慢板乐章比较少见,这种手法的确体现出一种深切的感情。第31小节开始出现感人的、简朴的旋律也就是f大调的副主题出现了,到了43小节是再现部,这里和声比较丰富,演绎上与呈示部弹法一样。第51小节的左手分散和弦不可干扰到主题。尽可轻而柔地演奏,节奏一定要准确无误。第55小节起至“f”之前的分散和弦是渐强与渐快速度到此为止是真正的徐缓乐章,其内容很有深度,旋律非常丰富,同时为了使和弦的音响更具效果,应很好地使用踏板。

第三乐章是奏鸣曲式。这个末乐章是快板,是非常优美的终曲,由连绵不断的快速16分音符组成。自始至终充满了温柔与爱的性质,这乐章的美是一种“虚幻无常”的美,它展示出贝多芬所追求的梦的世界。第三乐章无论在伴奏音型里或是在主导旋律中,都有连绵不断的16分音符的律动性进行,表达出优美的明暗变化,舒展出精彩的钢琴独奏技巧。它的节奏十分严格统一,力度变化非常详尽细致。必须控制并掌握好每一层次在力度、音色、乐句起伏等方面的细微变化,否则这个乐章就很容易显得单调。乐章的主题由一个弱起小节开始,所以大拇指上的音不可太重,这一句要弹得温柔。右手每句的结尾8分音符断音时好像是要离开键一样的轻轻结束就可以了,也就是句尾结合演奏方法来收。左手尽可能地圆滑演奏,整齐流畅的`音要让人听起来有“马蹄嘀嗒声”的感觉。24小节半音的速度要十分准确,不能任意增加速度。3o小节起是连接段,49小节的弱奏要特别演示出来。55小节的8度,须单独练习,是手臂保持松弛和自然状态,尽量用手腕弹奏。81小节的左手很重要,声部的进行需要突出。83小节分解的八度也是旋律。91小节左手的和弦要饱满而且干脆,慢慢进入展开部。庞大的展开部巧妙地运用明暗色彩层次,这些色彩的丰富是通过变换调性来达到的。贝多芬为了不使它单调,运用各种方法,使乐曲在16分符运动之间,都能吸引听众的注意力。演奏时的状态也非常重要,用心去听自己所弹出的每个音,是否经过了思考,使感情的状态进入到音乐中。像95至98小节可以想象成是木管,长笛和单簧管的独奏部分。118小节主导的声部转移到了右手上,因此要清楚地听见这个变化。第215小节是再现部的开始,在这里贝多芬也运用了离调等复杂方法,但在演奏上的重点与呈示部基本相同。从323小节尾声,弹奏时要使紧张度逐渐提高,每一个“sf”要渐强。381小节以后的三小节之间,要充分的把减七和弦的效果弹出来,使乐曲产生出紧张感。最后要用弱奏结束全曲。这样的结尾不容易处理,需全身心地控制,每个音要均匀,而且节奏不变,不做渐慢,要让它自然地静悄悄消失。由于奏鸣曲曲式的严谨性,我们要学会发现每个乐句的技术特点与音乐相结合。

二、启示。

《暴风雨》的演奏速度与技巧,内容与形式可以说是无懈可击的,他的演奏理论与实践留给我们许多有益启示。

(1)总的原则,独奏音乐(以及以弦乐四重奏为代表的室内乐)应该比大型合奏音乐(如交响曲等)在节奏处理上享有更大的自由,这一点对于古典时期的音乐非常重要。

(2)不能机械地理解速度标记,因为它可能只对乐曲最前的几个小节有效。贝多芬的速度标记往往指的是该乐章中最快的片刻,意思是不要超过这个速度极限(如果是这样,那么作品106中貌似奇怪的速度标记就是完全正确的)。

(3)贝多芬明确要求,一次够格的独奏表演,应该在节奏步履上有复杂而微妙的变化调整。确实,只有这样,音乐在时间中的真实行进才会获得生气和生机。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局部的节奏弹性伸缩是否自如,是否丰富,是否妥贴,是一位演奏家是否具备“乐感”、某次演奏是否具有艺术质量的一个关键性指标。

(4)贝多芬同时也非常明确,上述的节奏与速度调整不能过分,“仅仅只被最敏感的耳朵察觉”。罗森深刻地指出,“贝多芬希望,无论步履节奏出于表情的驱动如何变化,而且,更为重要的是,理解速度的变化,必须始终要将其置于一个大范围的、控制性的节奏观念之下。”

参考文献:

[1]吴祖强.曲式与作品分析[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62.。

[2]童道锦,孙明珠.外国钢琴作品分析与研究[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

通告范文及其简析通用篇六

本条第一款规定,本法适用于企业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取得法人资格的各种类型的企业。破产法的适用范围涉及哪些市场主体具有破产能力,这一问题只能由法律作出明确规定。破产原因是提起破产程序的前提,是判断破产申请能否成立、能否受理以及能否作出破产宣告、重整、和解等裁定的法律依据。本条规定的破产原因,包括破产清算、和解与重整的原因。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破产原因,包括两种情况: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这里所讲的“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企业法人债务的清偿期限已经届至,债权人要求清偿,但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无力清偿。“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是指企业法人的资产总和小于其债务总和,即资不抵债,一般要根据企业的资产负债表确定。企业法人的债务清偿能力是由其财产、信用、产品市场前景等因素综合构成的。只有在用尽所有手段仍不能清偿债务时,才真正构成清偿能力的缺乏。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有时会发生短期的资金周转困难,这种暂时的财务困难会随着企业的正常运营而逐渐化解。因此,暂时的、短期的不能清偿或者仅仅是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不抵债都不能作为认定一个企业法人是否已经构成破产的标准。据此,本款将这两者同时规定为破产原因。

(2)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这一。

破产原因的规定也是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作为主要的依据,因为这是破产构成的一般原因;同时辅之以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如果属于暂时资金周转不灵,不宜宣告其破产,但如果实际上已经丧失清偿能力,即使其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可能还略大于负债,也可以启动破产程序清理债务,不一定要等其继续亏损到资不抵债时再宣告破产,这对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更为有利。此外,从程序上说,如果债务人在债务到期后,经债权人催告并在相当的时期内停止向债权人清偿,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处于连续状态的,可以推定该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权人有理由提出破产申请,这就减轻了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举证负担,有利于破产程序的有效运用。这一破产原因的规定与国际上破产立法的通例是相符的。

破产清算,恢复生机,企业破产法借鉴国外经验,引入了这一新的制度。重整原因是启动重整程序的事由,也是法院裁定债务人进行重整的法定依据。依照本企业破产法的适用范围款规定,重整原因也包括两种情况: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这就要求企业法人必须具备破产原因才能进行重整。

(2)企业法人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由于建立重整制度的目的主要在于使企业法人能够避免破产、起死回生,因此,企业法人进行重整除了已经具备破产原因外,还包括虽然尚不具备破产原因,但存在丧失清偿能力可能,有可能导致破产的情况。当企业法人出现财务困难,有可能破产时,及时提出重整申请,有助于提高重整的成功率,更好地发挥重整程序的作用。

通告范文及其简析通用篇七

一该文内容比较全面。从沈万三致富到沈氏家族的“覆败”,从沈万三生卒至沈氏家族一些成员的行事等等,都有涉及。

二发表较早。该文发表于,紧接在苏州发起第一次沈万三研究高潮,出版论文集《江南巨富沈万三》之后。

三作者已故顾诚先生,是著名史学家、南明史专家、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曾为该校历史学科带头人。据他的一位朋友在悼念他的文章中介绍,顾先生治学、撰文十分严谨,文中曾用成语“竭泽而渔”形容顾先生搜罗资料范围之广、功夫之深。

四该文发表于著名的学术刊物《历史研究》。该刊一度曾是晋升教授的“门槛”之一――有高校在评审史学教授职称时,曾规定必须有若干论文发表于该刊――可见该刊学术地位之崇高。顾先生关于沈万三的文章在该刊刊出,就是该文重要性、权威性的一种体现。

《沈万三及其家族事迹考》一文较长。全文分四大部分:一为《前言》;二是《沈万三是元朝人,有关他本人在明初的一切“事迹”纯属讹传》,其中又有“沈万三家族的基本情况”、“从相关人士的著作来考察”、“沈万三生卒年均在元代的依据”等三个小标题;三是《沈万三家族的覆败》;四为《余论》,又分成“沈万山家致富的原因”、“有待于继续探讨的问题”两部分。

笔者初读该文印象较深的是《前言》中开头就说“沈万三确实是个值得研究的人物。……近年来,更掀起了一股沈万三热,他住家的地方周庄――今属太仓市,成了旅游胜地。沈万三故居――沈厅(据说是清朝乾隆年间整修过的)吸引了众多参观者。镇上小店里卖的‘万三蹄子’、‘万三饼’,更使旅游者于大饱眼福之余增添了口福。”

很明显,熟悉周庄旅游文化的人一看就知道,顾先生这三四句话里就有两个错:沈万三家所在的周庄,在昆山市,并不是“今属太仓市”,太仓与昆山并级,都是苏州市管辖下的县级市;说“沈万三故居――沈厅”也是一错。顾先生的这个错,与文化学者余秋雨的完全一样,有人因余秋雨的这个错,特地作文批评。沈厅的确不是沈万三故居,而是沈氏后裔在清乾隆间建造的。笔者曾在沈万三研究札记之八《沈万三居所是沈厅》文中称,这样的小错,不值得特别作文批评,因为这只是一翻书就能解决的事。笔者现今仍持类似看法――顾先生这俩错只是无伤大雅的瑕疵,丝毫不会降低其《沈万三及其家族事迹考》一文的学术价值。这里仅顺带指出而已。

令笔者印象真正深刻,并引起重视的是该文中关于“史学界连沈万三及其家族的基本情况都不甚了了”,“沈万三是元朝人,有关他本人在明初的一切‘事迹’纯属讹传”的观点。顾先生这一结论是那么地斩钉截铁、居高临下,让人领略到了顾先生生前那种很有些俯瞰下界、横扫千军如卷席的学界泰斗风度。因而对顾先生该文再三认真阅读,他文中的主要相关证据是:

3、沈达卿是沈万三的儿子。等等。

顾先生的核心观点是“沈万三是元朝人,有关他本人在明初的一切‘事迹’纯属讹传”。所以,笔者认为,判断顾先生运用他提出的那么多证据进行的考证是否正确的最重要的“关节点”,是《沈荣甫墓志铭》中所说沈荣之父沈富是否就是周庄的那位字仲荣,号万三公的沈富,也就是笔者曾在沈万三研究札记之一《两个沈富值得关注》中提出的“尹山沈富”与“周庄沈富”是否是同一个人的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了,其他许多相关问题将会迎刃而解,他的核心观点也就成立了,也就令人信服了。

可是,在论证关键的“尹山沈富”与“周庄沈富”是否是同一个人时,顾先生却是相当乏力。一开头,在引王行《沈荣甫墓志铭》时顾先生就已经先入为主,将“尹山沈富”直接视为“沈万三”说:“考富(即万三)……”。其实原文中并无“即万三”的注解,这是顾先生自己加的注。所以,现今笔者在引用顾文时,只好添上“顾注”二字加以说明――“即万三――顾注”(下文凡见“顾注”的,都一样),以免读者误认为该注是墓志铭作者王行的原注。

其实,正如笔者在沈万三研究札记之一《两个沈富值得关注》文中所指出的那样,王行本人在他有关沈氏诸文中始终未提到或说明“尹山沈富”就是“周庄沈富”。说“尹山沈富”就是沈万三的,也不是王行本人,而是为王行写传的明正统年间(1436-1449年)苏州画家杜琼,他在《王半轩传》称“长洲周庄沈达卿,其父号‘万三秀者’,赀雄当世,为礼聘于家塾……”所以,这已不是第一手史料,而是离沈万三之后50年左右的观点了。

由于杜琼《王半轩传》文中说了“长洲周庄沈达卿,其父号‘万三秀者’”,顾先生就“趁热打铁”地提出:“目前我们能确定沈万三至少有三个儿子,即沈荣、沈旺、沈达卿(正名不详)……”

作为一位对资料有“竭泽而渔”好习惯的史学家,顾先生在考证时,当然也运用了现今人们研究沈万三时常用的《故沈伯熙墓志铭》、《故吴兴处士沈汉杰墓志铭》。按顾先生自己说,这两篇墓志铭,前者是“可靠史料”,后者“撰写时间当在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主要材料又得自沈d提供的行状,应当说是相当可靠的”,且前者“印证并且补充了沈d提供的沈汉杰行状中关于沈家的基本情况”。

所以,尽管顾先生文中引述了相当多的资料,但要将这些资料作为考证“尹山沈富”与“周庄沈富”就是同一个人的证据,显然还是不够的,或称尚有不足之嫌。顾先生勉为其难,虽然多方论证,做得很累,效果还是不理想,且论证过程中还出现了厚此薄彼,“不平等”对待古人的情况。

晚沈万三50余年的明正统年间苏州画家杜琼说“长洲周庄沈达卿,其父号‘万三秀者’”,符合顾先生论证需要,就毫不怀疑地被全盘引用。与沈万三同时期的刘三吾关于沈万三情况的介绍,是同代人说同代人的事,应是很可靠的,且他撰《故吴兴处士沈汉杰墓志铭》,还有沈氏后裔提供的“行状”作依据,就应更可靠了。但由于刘文中说了“周庄沈富”与沈贵兄弟俩的行事,不符合顾先生论证自己观点的需要,就批评刘三吾这位翰林学士――“由于入朝较晚,他在侍从时固然可以听到朱元璋夸奖‘吴中沈氏’,但对‘国初’(即洪武初年)的事情就未免隔膜,把沈万三的两个儿子向朱元璋献上大批金银误认作沈万三兄弟并不奇怪。”

在顾先生眼中明初的这位刘三吾先生确实老糊涂了。但据记载,刘三吾入朝虽晚,但入朝前也不是湖南乡下“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三家村冬烘,而曾是信息灵通的官场中人、文化人,所以他入朝时虽已年过七旬,但对时事一点也不“隔膜”,很“拎得清”,因而得到朱元璋的赏识,被授以官职,且在明洪武三十年(13)发生的“南北榜”案中,这位著名的、时年85岁的“洪武老儒”作为主考官还成了案中主角,是明初有名的“老来青”。他在《故吴兴处士沈汉杰墓志铭》中所说沈万三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根本不会比王行介绍“尹山沈富”逊色,而超过杜琼“长洲周庄沈达卿,其父号‘万三秀者’”――顾先生因之认为沈达卿之父就是“周庄沈富”的说法是理所当然的。知道了这些情况后,很可能人们会问糊涂的究竟是哪位。

正如在沈万三研究札记之一《两个沈富值得关注》文中笔者指出的那样――“如何正确判断周庄沈富,字仲荣――沈万三、周庄沈达卿、尹山沈富三者之间的关系,特别是这两个沈富是否就是同一个人等问题,不仅引人感到兴趣,而且必将成为今后沈万三研究中的课题之一”。所以,在目前资料不足限制的情况下,不必强将“两个沈富”当作一个人,至于“沈万三是元朝人,有关他本人在明初的一切‘事迹’纯属讹传”的说法也可暂且缓行。

顾先生在《沈万三及其家族事迹考》文中,对“沈万三家族的覆败”、“沈万山家致富的原因”等问题,也有不少精辟、精彩的阐述。限于篇幅,本文不再就此展开,留待以后另文研讨。

通告范文及其简析通用篇八

摘要:我国家族企业集中于私营企业,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对促进经济发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仍面临严峻的形势和难得的机遇,家族企业应迎接挑战,抓住机遇深化改革企业内部的管理机制,以促进家族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本文通过对制约我国家族企业发展因素的分析,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创新管理思路,提出解决家族企业管理的新举措,希望对实践有一定帮助。

关键词:家族企业制约因素创新。

1概述。

家族企业是种范围广、种类多、应用广泛的企业组织形式,在现代企业制度较成熟的美国,90%以上的企业仍属家族企业。据首份《中国家族企业发展报告》中通过对我国家族企业的生存现状及成长历程进行全景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家族企业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起着重大的作用。

2制约家族企业发展的因素。

随家族企业发展,完全理性化的管理在家族企业发展中面临压力,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家族企业的发展。制约家族企业发展的因素如下:

2.1信任危机。

一见钟情、互相猜疑、不欢而散,被称为国内职业经理人的三步曲,话虽尖刻却是真实写照。家族企业的天然封闭特性、排外性,使企业与经理人间产生信任危机,职业经理人缺乏适宜的内外部有利环境,在执行力上受到很大阻力,从而影响企业发展。

2.2集权化管理。

家族企业一般实行家族制管理,创业之初,资金投入多是自筹和亲戚帮忙,权利集中于一个人,家族成员多是集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分配者等多种身份为一体。因企业内部产权不明确,埋下产权不清的隐患,特别是企业传承问题上矛盾更突出。即使有的企业实行现代企业管理机制,但因总经理仍是家族成员,所有权与经营权没有分离。集权化管理阻碍了家族企业产权的制度化、明晰化,影响企业做大做强。

2.3规章制度不明确,执行力度差。

家族企业想通过非正式传统家族伦理道德的自发作用来规范、配置资源和协调各种关系对适应新时期企业发展有差距,企业理性管理规章制度不完善,执行力度差。面对犯错的“自己人”和“外人”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阻碍企业内部公平竞争,极大挫伤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企业的规章制度对“自己人”形同虚设,造成优秀人才流失,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4员工素质低,缺乏人才培训计划。

随企业对员工的思维、技能素质等方面的高要求,与供需出现偏差,缺乏人才培训计划时,势必对企业未来发展缺少正确的预测。惜于资金等方面因素未定期对员工进行高效有针对性的定期培训学习,使员工难以适应企业在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2.5企业凝聚力、文化氛围差。

改革开放初期的创业者文化素质偏低,未受过良好教育,对企业文化的认识模糊肤浅。但经历成功创业的“家长们”是独揽大权,在经营管理中表现出家长作风和个人主义色彩,实行的是“创业领袖”的价值理念,与现代企业文化相距甚远。因家族成员过多的感情因素,企业文化缺乏凝聚力,文化氛围有待加强。

3家族企业管理创新举措。

家族企业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就要适时调整战略目标,创新家族企业管理模式。

3.1创新企业战略管理,引进职业经理人。

战略管理是经营管理的延伸和发展,是企业高层管理者对企业内外条件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的企业未来发展方针、战略方案,并实施方案的过程。战略管理创新是企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家族企业能及时发现家族制的局限性,通过改革不断创造适应企业发展管理模式。

在向国际化、规范化、集团化方向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引进职业经理人,推行职业化管理,将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度分离,并建立相应的经理人激励和约束机制。职业经理人要拥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管理经验,忠诚的敬业精神,让人信服的职业操守。要为经理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认同其所处社会地位的重要性。通过薪金、奖金、股票期权等方式激励其工作积极性,将其个人与企业的长远发展相联系。若其侵犯出资人权益,必将受到行业内个人诚信拷问,经济约束,法律制裁等。

3.2创新机制改革,明确产权结构。

产权的稀释是产权的社会化和多元化,实现家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途径。稀释自己家族所占股份,是需要勇气和智慧,需要制度变革和创新,所有权让渡是产权社会化的主要措施。

家族管理层要及时更新先进的科学管理经营理念。适当放松股权控制,让出少数股权,把握国家政策,加大产权制度的改革力度,借助社会融资力量。注重产品的专业化发展和企业品牌创建,参加慈善募捐等活动,培育企业良好形象,使企业所有权、管理权、受益权都社会化,使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加快进程,决策民主化。

3.3引进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是通过组织结构调整使家族企业从“人治”走向“法制”实现管理上的创新。传统家族企业的管理与现代市场经济体系具有矛盾,家族企业管理结构依据伦理规范、个人间情感和血缘关系,易形成“家长”的实际管理素质与现代管理者角色需求的矛盾。而现代市场经济体系是建立在商业原则的基础上,其组织行为依据市场原则维系企业生存和发展。因此,家族企业要在现代公司法人管理结构的前提下,结合实际引进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法人管理结构,加强执行力。

把建成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作为努力方向,找好仲裁者将企业管理的继承问题,交给一个即非家族成员也不是企业一员的外来者来解决,以此避免管理层在继承问题上遇到不必要的分歧。

3.4创新人才培训计划。

通过创新人才培训计划,通过实行优先认股制度和赠予企业股票期权等激励措施让外人享有主人感。应打破内外有别、任人唯亲的家族用人机制,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引进、提拔优秀人才。通过外部引入与内部提拔相结合,逐步建立起企业的人才储备库和领导团队,最终形成以非家族成员为主的科层体系。员工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科技转化为生产力的速度,通过“传帮带”充分利用企业内部人力资源,通过定期培训提高在岗人员技能素质,通过制定长远的人才培训计划,充分挖掘内外部人才,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3.5创新企业文化新理念。

企业文化是形成管理方法的理念,是导致行为方式的动因,是人际关系所反映的处世哲学,是敬业精神、服务态度。企业文化具有自主性、稳定性和不可复制性,它是一种柔性管理,现阶段提倡“以人为本”、“利益共享”的理念,强调企业和谐发展。企业文化的形成是长期的、缓慢的。企业家是企业文化的主要缔造者,其价值观、管理风格、行为规范、文化的价值取决定企业文化的成型与培育,对企业文化传承与发展有导向作用。改变家长文化,决策上专权独断,制度上严格、僵硬,对员工较多采用人性化管理,挖掘其内在潜能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将个人利益与企业发展息息相关,优秀的企业文化不因领导人的更换而消失。

4结论。

我国家族企业已意识到企业的发展要从思想上和行动上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学习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为己所用,努力与世界经济接轨,结合本企业实际处理好企业内外部矛盾,以促进家族企业健康、可持续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马林.家族企业的创新管理[j].经济研究,,(3).

[2]葛玉良,李宝元戡略性激励.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精要[j].生产力研究,(6).

[3]小约瑟夫巴达拉科,玛丽金泰尔.伦理化商业决策[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4]张维迎.家族企业的成长与职业经理人[j].中国工商,.

通告范文及其简析通用篇九

家族企业就是指资本或股份主要控制在一个家族手中,家族成员出任企业的主要领导职务的企业。家族式管理,是由婚姻、血缘、收养关系而产生的亲属之间投资组成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形式。美国学者克林99盖克尔西认为,判断某一企业是否是家族企业,不是看企业是否以家庭来命名,或者是否有好几位亲属在企业的最高领导机构里,而是看是否有家庭拥有所有权。

二、家族企业管理模式现状。

在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中,家族式经营的企业已占到了90%以上,而在江浙等沿海地区所占比例就更高了。这些企业中,既有家庭作坊式企业或单一业主制企业,同时也有合伙制企业、共有制企业,还有家族成员保持临界控制权的企业集团。

家族企业管理现状有以下几种情况:

(1)家长式、集权式的管理方式。家长式管理,也可称为集权式管理。家族企业中的家长式管理,主要是指采取集权式的组织模式、恩威并用的管理方法以及“家长”的示范效应等方式,来完成企业的人事管理。然而,由于家族企业的权利往往过于集中在一个家族甚至一个家长手里,家族企业的命运维系于一身,特别是当家族企业规模越来越大、企业主要负责人综合素质不全面时,不仅容易造成决策的失误,而且为家族企业的长远发展埋下了“危机”。

(2)注重亲属、关系的管理模式。大多数家族企业在用人方面侧重于近亲使用,任人惟亲,而不能对社会优秀人才进行“择优录用”。在家族企业中,具有血缘、亲缘等关系的家族成员被当作自己人,而没有血缘、亲缘关系的则被当作外人。在家族企业中,总经理、副总经理有66%来自董事长或总经理亲属,其他重要部门(如财务、采购等)的人员多来自董事长或总经理的亲属和朋友。

(3)重使用轻培训的用人制度。人力资源在知识经济中之所以被看成是最重要的资源,是因为只有人才能创造知识、传播知识和运用知识,而人力资源开发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教育培训。但是,目前大多家族企业并没有达到这样一个阶段,家族企业中普遍存在着“重使用轻培训”的现象,这种现象主要体现在对员工培训出现“内外有别”的情况。对于家族内部成员,尤其是子女的教育和商业技能培养极为重视甚至不计投入;非家族员则重使用轻培训,不愿承担人才培养的投资成本。较多劳动密集型企业,宁可花费大量资金进行设备投入,也不愿意花费在人才培养的投入。所以一旦企业发展壮大,出现缺乏人才支撑,从而制约企业的发展。

三、家族企业管理的缺陷。

(1)重亲属,轻员工。亲属员工比非亲属员工能够获得更多的信任,直接的或间接的导致了分配上的不公平:一是薪酬待遇上不公平;二是人力、物力资源上分配安排不公平;三是职务职位安排不公。用人分亲、疏、远、近、重亲情,不重能力,造成特权管理,和特权员工。使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造成企业管理混乱管理力度薄弱,使服务质量与产品质量下降。

(2)能力与职权不对等。不懂市场亲属在做市场,不懂管理的亲属也在搞管理,在亲属员工中“全能型人才”比比皆是,可怕的是他们占据了大部分中高层职位,占领统治着决策地位,造成一手遮天和多手遮天,造成管而不严,督导不利,形成决策失误,外人的意见和建议听不进去,而且家族成员只能上、不能下,常常指鹿为马,形成人才进入壁垒,影响了企业正常的运营秩序。

(3)特权行为严重,亲属和家族内部以企业是我家的思想,排外思想严重,管理工作分家里和外人之分,造成员工听家里人的不听管理人员的。导致企业规章管理制度落实不了。大部分家族成员利用自己的身份地位和特权,将企业的钱与物据为己有,严重瓜分企业的财产与果实,形成外人管不了,也不敢管,家里人又没有人管,董事长又不知道,长期下去造成企业亏损经营,最后严重者倒闭关门。

四、家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路径。

(1)价值观变革。由于造成家族制中小企业管理问题的文化因素很难在现实的土壤中铲除,我们需要把价值观的变革作为解开家族制中小企业管理的`首要前提。实现价值观变革,企业家个人的态度起到决定性作用,企业家个人应该认识并重视教育家族成员:个人利益及家族利益是在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基础上才能得以体现的,没有企业和没有强的管理团队什么都是空谈。当然,价值观变革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渗透到日常管理和行为方式中加以推动,更需要企业家始终如一的坚持,最终把企业从旧有的家族观念的束缚下拯救出来,为其进一步的发展铺平道路。

(2)强化刚性管理。在人性化管理大行其道的大环境下,强调刚性管理似乎不和时宜,对解开家族制中小企业的管理尤为重要。刚性管理是制度上的底线和强有力执行的结合,是将人情亲情放下,把管理制度提升到首要位置。它要求家族企业着力通过硬性的、统一的制度和标准创造相对公平的环境,完善对亲属员工的制约机制,强力改变那些根深蒂固的行为方式和习惯,使企业运营逐渐从情感体系中剥离出来。

(3)甄别淘汰与能力提升。家族制问题的解决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但在管理上可以从甄别淘汰与能力提升上入手。在进行价值观变革和强化刚性管理的同时,盘点亲属员工,分出可用的与不可用的,对不能及时做出观念和行为改变、不能对企业发展产生积极作用的亲属员工及时淘汰,为中小企业内部建立合理的人才管理机制和从外部引进人才创造良好、开放的环境。

参考文献:

[1]郭凡生著.《中国模式:家族企业成长纲要》.北京大学出版社,1月第1版.

[2]刘培峰著.《私营企业主----财富积累的轨迹》,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月第1版.

[3]窦军生、贾生华.家族企业代际传承研究的起源、演进与展望[j].外国经济与管理,(30).

[4]刘友金、埸秋平.从个人“偏好”角度探讨家族企业股权结构优化[j]西南交通大学学报,(8).

通告范文及其简析通用篇十

沈万三全家为何从浙江南浔沈家漾迁居江苏昆山周庄,很可能这是沈万三研究中一个不成问题的问题。因为据现在大多数研究者众口一词的说法,沈氏全家迁至周庄的目的是为了垦殖发家。这种说法有着相当有力的支持:一是沈万三的孙子沈伯熙《故沈伯熙墓志铭有序》称“其先世以躬稼起家。曾大父祐,由南浔徙长洲,见其地沃衍宜耕,因居焉。大父富,嗣业弗替,尝身帅其子弟力穑事……”二是沈万三的亲侄沈汉杰《故吴兴处士沈汉杰墓志铭》说“其大父祐,徙苏长洲之东蔡村,爱其水田膏沃,土俗忠仆,因家焉。人遂以所在污莱未田者归之,躬率子弟服劳其间,粪治有方,潴泄有法,由此起富,埒于素封。”

墓志铭是记述亡者生平行状、刻在石头上的文字,似比白纸黑字更具说服的震慑力。于是不少研究者就此张开想像的翅膀,围绕沈家“垦殖致富”写下了大量文章。如南京某教授曾撰文引述沈伯熙墓志铭的说法,盛赞其“颇具真实性”、“当不虚假”,接着又辅之以沈汉杰墓志铭内容,最终得出沈万三“是以力田致富”的结论。这样沈万三到周庄种田发了财的说法——“垦殖致富”论,几成“定论”。

然而,这“定论”经不起推敲,稍加疑问,它就会露出破绽,很难自圆其说:既是垦殖,南浔同样有的是地方,为何非到周庄?难道是周庄地价便宜?更加深入的追问则是:周庄为一水中小岛,耕作土地面积不大,到这样的地方垦殖发展农业,地理环境恐怕还比不上沈氏原住的沈家漾——笔者曾到那里实地考察过,为何还要迁周庄,等等,类似这样的问题恐怕是第一次提出,不知“垦殖致富”论者将会如何解答。

其实,只要放开视野,能够结合元代社会的具体情况,并了解周庄、南浔的具体地理位置,不单纯地就事论事,沈万三迁周庄的原因还是相当明白简单的。元代较为开放,较为支持商业的发展,特别是支持海外贸易的发展,很优待商人,开创出规模空前的海外贸易。特别元至治三年(1323年)曾颁布“听海商贸易,归征其税”政策,完全开放民间海外贸易,此时沈万三约27岁,精神与体力正是旺盛之际,他完全可能利用这“利好”时机,“变为海贾,奔走徽、池、宁、太、常、镇豪富间,辗转贸易”。要注意明代孔迩在这一记载中用的“变”字,有研究者称沈万三“善于抓住机遇创业”,确是有根据的结论。

由于是内外贸易兼于一身,巨量商品物流与庞大船队来往,沈万三迫切需要一个水域宽广、交通便利的地方作为自己贸易扩张的基地。而沈万三原先居住的浙江南浔沈家漾及周边很多地方显然不具备这样的条件,而周庄不仅是水中小岛,而且更重要的镇外的急水港水面开阔,西通京杭大运河、太湖,远及长江中下游的徽、池、宁、太、常、镇诸地区,东经淀山湖接浏河可以直接出海,最优势的水运环境条件是急水港周庄段串连多个湖泊,水天浩瀚,可以停泊沈万三进行大规模贸易所必需的庞大船队,便于巨量物流进出,于是沈万三毫不犹豫地全家走进了周庄。

沈万三迁居周庄的这种决策与行动,和现今的经济开发区都要靠近高速公路或者港口码头,以取得物流成本最小化的道理相同。事实也正是靠周庄这优良的`港口与“黄金水道”,沈万三最终聚集了“二十万万”这—封建社会里空前绝后的商业资本。这一财富积累过程,同时也推动了周庄的发展——清《周庄镇志·第宅》称“周庄以村落而辟为镇,实沈万三父子之功”。

沈伯熙是沈万三次子沈旺的次子,卒于洪武十九年,他的墓志铭作于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沈汉杰是沈万三弟弟沈万四的次子,卒于明洪武四年(1371年),但他的墓志铭却迟至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才作的,今见于明刘三吾《坦斋刘先生文集》,两者都是在沈万三“倒霉”之后的文字。同时,明代与元代有很多不同,其中最大不同之一是朱元璋对商业严加打击,大力贬低商人,于是经商再度成了“不光彩”之事。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后人为昭示自己出身的“清白”,对祖先经商致富讳莫如深,就一点也不奇怪了。这种情况并不单是发生在沈氏一家,阅读明清时期的各类墓志铭、谱牒,都可以发现这是一种普遍现象,我们不能责怪古人,关键是现在的沈万三研究者们不要因之“头晕”而发出错误信息,作出错误结论。

通告范文及其简析通用篇十一

[摘要]通过钢琴丰富的音色表现力和音色特点,阐述如何表现、如何改变音色的方法,分析改变音色的演奏技巧。

音色是由发音体的性质、形态以及其产生泛音数目的不同而呈现出的不同声音,即音的色彩和特征。优美的音色是音乐表演者必须持续不断追求的目标。只有演奏出优美的音色才能打动听众的心,实现音乐感人肺腑之功能。著名钢琴教育家涅高兹说“钢琴的艺术也是声音的艺术,通过弹奏音色的变化产生的音响可以表现出愤怒的狂号、疾风骤雨、雄伟悲壮、奔腾豪放、果断刚烈等强烈的情感,也可以表达低声倾诉、喃喃细语、安慰、爱抚、叹息、抽泣、甜蜜、微笑、幸福、爱情等内心的复杂情感,也可以表达空谷回声、黄昏钟声、高山流水、粼粼水波等大自然的奇观美景以及阳光、月色、云彩、微风等看得见摸不着的物体。总之,所有称之为音乐的东西都可以在钢琴上弹奏出来,而音色的变化使音乐的表现具有广阔的想象空间和表现范围。

一、钢琴独特的音色美。

在辽阔的音乐世界,乐器的品种类别数以千百,但人们却对钢琴情有独钟,那是因为钢琴本身所具有的独特性能和审美价值。钢琴的气势宏大,没有哪件乐器可以与之相比。它既有辽亮辉煌的音响,又有绚丽多彩极具丰富的音色。钢琴音域广达6—7个八度,力度变化从最弱到最强,体现了大幅度、多层次音响特征,其丰富的表现力可以与一个交响乐队媲美。通过弹奏等技术处理又可以使音乐变化多彩……钢琴这种乐器在笔者的印象中是最理智的,弹奏时脑海里总是浮现各种更感性的、更具体的声音形象,包括人声和世界上所有乐器所表现出来的各种各样的色彩。因此钢琴演奏者不需要任何人的帮助,一个人就可以单独在钢琴上塑造出绝对完整的形象,创造出某种完整和完美的钢琴作品。

钢琴有它独特的音色美,有它的“自我”,无法与其他东西混淆。我们应当了解并喜爱钢琴独特的“自我”,从而彻底理解它、掌握它。音色美给人以官能上的快感,这种源于物理属性的生理反应,是一种初级的灵感。但从键盘上流淌出来的音乐,却蕴涵着丰富的音乐美的内涵,这种有旋律、和声、调式、调性、肢体、曲式、速度、力度等音乐表现要素交织在一起所构成的音响美,不仅给人以情绪的感染和精神的愉悦,而且还具有一定的启迪智慧、完善品格的效应。只有当你在钢琴上弹出不可能的东西时,你才能弹出钢琴上一切可能表现的东西。心理学家认为,概念、想象、愿望是可以跑在实际的东西前面的。贝多芬耳聋后创作了他听不见的钢琴音响并且预示了钢琴在数十年后的发展。作曲家的创作精神为钢琴音响探索出了新的规律,而钢琴就逐渐地适应了这些规律。

从钢琴弹奏的原理上看,钢琴是键盘乐器,是通过琴槌击弦发出声音的,因此颗粒性声音是钢琴的特色和所长。弹跳音、弹连奏就特别能显示钢琴的优势。在弹奏运指的同时,自肩起贯通至臂腕部,力量从上至下,无阻隔的传递到指间,这需要学生上部身躯各个部位能够相互协调并运用自如。尤其是臂腕部尽量放松,整体投入、上通下点、手指站立,这样所发出的音响通透亮丽,松弛而有弹性,富有光泽。在节奏旋律上有脉动感,有活力,更有清澈的颗粒性。所谓“大珠小珠落玉盘”就是钢琴效果的精妙写照。要训练好手指,使其独立、主动、灵活;使弹奏的声音清晰、流畅、均匀。这对展现出钢琴所长是关键性的步骤。

二、正确的触键方式是获得良好音色的前提。

一些业余钢琴爱好者,他们有良好的`钢琴演奏技能,但由于他们只知道触感是演奏艺术完美的保证,而忽略了触键方式,致使强奏时声音生硬、死板,弱奏时声音“虚”。因此在技术方面,要弹出“好听的”声音,必须具备非常灵活柔顺的双手(但不是软弱无力)和“放松的重量”,即从肩部和背部起,直到接触键盘的指尖(全部的准确性都集中在指尖)为止,整个手臂都是放松的;还必须有把握地、合理地控制这种重量,从弹疾速轻巧的音所要求的飞掠而过的触键起,到弹宏大的音量而用大力度用力弹键为止,都必须如此。

好听的声音是不同力度、各种时值声音的相互结合、相互对比、极为复杂的过程。声音练习只有在练习作品、练习音乐及其基本要素的时候才是实际有效的。而这种练习也不能和一般的技术练习分割开来。

钢琴上的音不能像别的乐器上的音那样延续,所以为了清楚地表达所演奏乐曲的音调,不但旋律线条的强弱变化,就连经过句的强弱变化也应当比别的乐器更丰富更灵活。当然,也有要求其平均的、没有强弱变化声音的地方。

根据查阅的相关国内外资料可知,为提高钢琴演奏的音色,我们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改变手指的触键部位。

从用指尖触键到用指面部位触键,每一变化层次都可以产生细微的音色变化,因为手指越立起,琴键受力越直接,音色越明亮。而指面平坦会形成一种受力的缓冲,从而对音质产生影响,使声音柔润。

2改变手指的触键高度提高手指触键对下键的速度有重要作用,如要得到明亮的颗粒性声音,常需手指的提高。而对声音柔美的连奏则不需提高手指,要求以平稳的贴键方式触键。

3改变手指的触键速度。

缓慢的触键速度是创造柔和歌唱性声音的关键因素。一方面触键速度影响着声音的强弱,触键速度越快声音越强,反之则越弱。另一方面,触键速度还影响着声音的明暗、刚柔等。

4改变手指第一关节或第三关节的牢度。

从第一、第三关节较柔顺到较坚挺可以改变手指传力的支撑强度,也可以使音色产生变化。

5改变指尖的坚度。

从相对放松的指尖到相对牢固的指尖,每一层变化也都可以改变键盘动作速度和击弦速度,对声音的变化产生影响。

6改变触键的用力形式。

钢琴触键的用力形式一般包括:垂直方向用力和水平方向用力。像连贯柔和的连奏就需要以水平方向的用力形式触键,这种方式可以使琴键以一种缓冲的方式受力。

通过上述几条练习,掌握正确的触键方式并养成良好的弹奏习惯,就可以减少肌肉的动作,轻松自如的演奏出正确美妙的声音。

三、良好的音色的获得与踏板的运用有直接的关系。

世界著名的钢琴大师安东·鲁宾什坦有一句名言:“踏板是钢琴的灵魂”。它为丰富钢琴的演奏音色与和声起到了非凡的作用。在钢琴音乐中,踏板虽然不是作为单独的技术而存在,但是它是作为对音响与音色的最高境界的追求而存在的。不论是水平粗浅的初学者,还是蜚声海内的钢琴大家,在演奏中无一不会不使用到踏板,所以演奏者演奏时应正确运用踏板,力图去感受和声,这样才能弹奏出好的效果来,使音乐达到最完美的境界。踏板是具有魔法般的调色板,触键的好帮手,踏板的用法是综合性,并是多种多样的,但也是非常有个性的,要根据演奏的变化而变化,自成风格,并没有相同的用法。即使是同一个人的演奏,每一遍都会略有不同,要根据音乐的表现,用严格的、敏锐的听觉确定踏板的运用。当然踏板的运用还会受作品艺术风格的影响,不同音乐时期、不同风格、不同作曲家使用踏板的要求都是不同的,弹奏巴洛克时期和古典音乐时期的作品时,踏板要少用些,而演奏浪漫派以后的作品时,踏板可适当的多用些;同一个和弦,在低音区踩得要少些,在高音区踩得要多些;琶音上行可多踩些踏板,下行时稍微要少踩些;还用就是在练习曲中可少用或不用,以保证每个音的清晰……根据演奏场地的音响条件也要调整踏板的运用;不同品牌的钢琴性能不同,踏板的运用也会不同;要随着演奏者演奏瞬间情绪的变化而变化踏板的用法。延音踏板可以产生连贯浓厚的声音;弱音踏板则可创造出朦胧、纤细的效果;而踏板踩动的深度对音色也会产生不同的音响;抖动踏板又可获得洪亮且不混浊的强奏音色。当然这一切都必须以“倾听我们的演奏为前提”,它是“使用踏板的坚固基石”。

综上所述,对演奏实践进行理论性研究,阐述理论性原则,应该说比弹奏容易得多;掌握演奏技巧,用每一项技术手段创造丰富的钢琴音色变化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当今日新月异、高速发展的高科技时代,钢琴演奏技术也不断地向更高层次发展。在钢琴演奏中,要获得优美的音色除了掌握基本原则和方法以外,还要了解不同时期、不同作曲家作品的不同音色及触键要求等原理,在掌握一定钢琴演奏的技术手段外,还要根据对音乐的理解和音响效果的需要,灵活地运用踏板,不断练习,不断琢磨,才能创造出变化无穷、气象万千、令人心醉神迷的艺术世界。

参考文献:

[1]赵晓生:钢琴演奏之道[m]。上海。上海世界图书出版公司。1999。

[2]约·霍夫曼。论钢琴演奏[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0。

通告范文及其简析通用篇十二

我们前面已经说过,以司马光为首的《资治通鉴》编撰团队多少类似于库恩所谓的“科学共同体”。根据库恩的说明,科学共同体是“由同一个科学专业领域中的工作者组成。在一种绝大多数其他领域无法比拟的程度上,他们都经受过近似的教育与专业训练;在这个过程中,他们都钻研过同样的技术文献,并从中获取许多同样的教益”。“科学共同体的成员把自己看做,并且也被别人当做是一群追求共有目标的人,他们还有自己的一套训练接班人的方法。在这样的团体中,交流相当充分,专业判断也相当一致”。科学共同体内的人都拥有同样的范式。所谓范式,在一定意义上,就是一个“共同体成员所共有的信念、价值、技术等构成的整体”。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认为司马光及其团队创立了史籍编撰中的一种范式———长编法。这一范式不仅深深影响了宋代的史学研究,而且在其后的历史发展中也为众多的学者所遵循,其影响应该是深远的。

3.1作为范式的历史发展。上海古籍出版社的孙建民在《宋代史学与长编法》一文中详细说明了继司马光之后的李寿、徐梦莘和李心传对于长编法的继承与发扬的史实。李寿“明确坚持,自己不是仅仅亦步亦趋地学习司马光去写《续资治通鉴长编》,而是要把长编法作为史书体裁,编著《续资治通鉴长编》,所以他在写作《长编》时,能够以两种或多种资料考辨一事一书,存于注文,用‘四存四删’的原则处理繁简问题,使《长编》大而得当,长而不冗”。徐梦莘则“是在长编法的指导下,结合所研究的历史阶段的资料特点和实际,而‘稍变其例’的作法,也反映了他治史不囿于前人旧体的精神”。李心传“正是遵循了长编法的实录原则,对收集到的近五百种资料,‘可削者辨之,可信者存之,可疑者阙之’,从而‘集众说之长,酌繁简之中’,使众说汇于一途。这种谨严的‘可信’、‘可削’、‘可疑’的处理方法,更发展了长编法处理材料的原则”。以挑剔著称的四库馆臣在《四库总目》中也对他予以赞扬:“大抵李寿学司马光而或不及光,心传学李寿而无不及寿”。总之,我们认为,从研究范式的角度看,长编法自司马光等创立后,经过李寿等的继承发展,使得这一范式更趋成熟,也促进了在纪传体和编年体占据主导地位的史籍编撰方式中新的长编体的发展。

3.2作为方法的现实新义。作为一种文献编撰方法,在今天谈论其方法论上的价值同样也更加有现实意义。因为我们认为长编法本质上就是做学问过程中的资料收集、整理的方法。只是在司马光的时代,他们的长编资料会装满两大间屋子(“盈两屋”),那么今天我们是否因为其结果如此庞大难以应付就要抛弃这种方法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不过我们还是要研究这种方法最本质的精髓以运用于我们目前的工作学习环境。从前述长编法的介绍及五道工序的总结中,我们认为其精髓体现为如下几点,即详细、准确和有序。对于原始资料的收集尽可能全面而详细,按照信息检索的术语可以说是强调查全率,即“宁失于繁,毋失于略”;对于这些资料的取舍选择尽可能依据特定的规则做到准确合理;对于各类资料的归类排列尽可能做到有序关联,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种有序已经具备了现代文献系统参照系统的雏形。

因此在越来越多的人以网络计算机为主要治学工具的今天,在很多长辈学者纷纷抱怨年轻一代沉迷于网络资源而抛弃了以印刷本文献的阅读为主的传统治学路径的背景下,挖掘出我们这里探讨的长编法这一典型传统治学方法的精髓所能给予年轻一代在方法论意义上的帮助必然是善莫大焉。很明显,上述三点精髓在今天所具有的重要意义主要从下面这种角度予以展现的:。

就详细全面而言,今天我们的学习和研究工作中面临的不是资源太少,而恰恰是各种信息资源太多了,可是同时也恰恰是在这个层面上我们就应该学习司马光等人面对堆满了两大房间的长编资料时所具有的那种无畏与坚定的信念,要学习那些运用长编法治学的前人那种“平生生死文字间,《长编》一书用力四十年”的精神。更何况现在我们从技术上对于达到全面性的要求已经有了很大的帮助了。例如著名的网络搜索引擎google的所谓“永不消逝的亚历山大图书馆”的虚拟图书馆计划,随着牛津大学、哈佛大学、纽约公共图书馆等越来越多的传统文献拥有者的加入,未来从技术上实现对于古今中外所有文献资源的检索利用也许并不是天方夜谭一样的幻想。

就准确合理而言,其功力全体现于鉴别诠选,而这也恰恰是今天我们无论从主观能力上还是从客观技术发展的要求上都极为缺乏的环节,在这一点上今天的信息分析与选择,特别是大量的网络信息资源,就极为有必要认真体味一下司马光、李寿、顾炎武等前辈学者在长编法中所运用的鉴别诠选,不仅是他们的客观标准,也包括他们那种治史精神。

就有序关联而言,如前所述,长编法已经有了现代检索服务中参考系统的雏形,在今天的网络环境下,这个层面上的有序关联对于治学也恰恰是非常关键的。例如有人认为,在网络中,一个理想的个人学习空间需要的要素包括:其一,拥有一个属于学习者自己的表达空间(如blog:个人日志),其二,拥有一个专注于内容管理的工具(learningmanagementsystems:学习管理系统),其三,拥有一个和其他学习者互相讨论相互砥砺的途径(discussionforum:讨论交流论坛),其四,拥有一个能够和其他学习者进行个性化联系的方式(rss:资源聚合器)。从这四个方面来考量的话,一个把sfx(开放链接服务系统),refwork和blog整合关联起来环境,将是最理想化的学习环境。在这方面,美国明尼苏达州大学(universityofminnesota)已经走在了前面,在他们的uthink项目中,已经在里面整合关联了sfx和blog,使用者可以把他们的检索结果直接就发布到他的blog上面。可以说,这个例子就是网络环境下借助于技术的进步体现了长编法有序关联精髓对于个人治学有所启发的典型。

总之,我们认为,中国传统文化长河中有很多直到今天仍然很有借鉴意义的优秀遗产,这里讨论的长编法仅仅是其中很小很小的一个实例。我们相信,作为现代社会中祈望于严肃治学道路的学者们,可以也必须从科学合理的角度发微传统之精髓并集成于现代之环境。

通告范文及其简析通用篇十三

家族企业是我国民营企业中不可忽视的一股力量。大多数中小型私营公司是在家族企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据调查,目前全国实行“家族化”管理的民营企业,约占总数的70%,在这种企业里,近40%的管理人员是家族或准家族成员,而且基本上都占据着企业的重要岗位,控制着决策、生产、财务、经销等活动。家族企业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和竞争力,尤其在经营的早期规模较小的阶段大多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是一旦步入正轨,企业的规模扩大后,管理水平常常跟不上公司发展的步伐,严重制约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有的甚至惨遭淘汰。现实的发展对原本效果很好的经营管理模式提出了挑战,这就要求企业家们尽快做出回应,针对不同的企业或同一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

一、家族式管理的优势。

家族企业是与公众企业相对应的概念,目前没有一个精确的定义。一般来讲,凡由有亲缘关系家庭“群”中的成员参与、并由这个成员群实际控制着企业的经营的企业都可以称之为家族企业。因此,家族企业并不仅限于同一姓氏,而是包括父子、兄弟、姐妹、甥舅、翁婿以及表亲关系等在内共同经营的企业。家族企业在世界范围内是广泛存在的,在东亚地区的发展更是引人注目。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绝大多数私营企业都是靠家族化管理这条道路发展来的,目前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家族企业作为一种组织形态能够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肯定是与其适应特定外部环境的自身优势密不可分的。其优势主要表现为:

首先,交易成本低。家族化是创业的好模式,其最大优点是内部成本低。家庭内部是一种尊卑贵贱、长幼亲疏的天然伦理信用关系,这种关系又在企业当中得以延续和放大,以血缘为中心的同族人目标一致,彼此忠诚,以企业整体利益为重,凝聚力极强,为家庭这个命运共同体甚至可以牺牲个人。这样企业内部的监督和激励机制与公众企业相比而言就可以大大简化,也就意味着成本的节约与效率的提高。在我国当前市场体制不健全、法制不完备以及信仰和信用等社会资本薄弱的客观条件下,家族企业经营管理模式的这一优点更为突出。

其次,经营灵活,命令传达快。家族化的另一个长处在于灵活机变。“家长”往往历经风险,亲手创业,具备丰富的阅历和敏锐的洞察力,他们决策是基于个人经验和直觉,因此决策迅捷。再者,家族企业高度集权,组织结构简单,一般没有庞大的金字塔式的结构,规范程序低,正式规章少,没有机构流程,有利于命令的迅速传达和决策的贯彻执行。这都有利于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抓住稍纵即逝的机会从而取得竞争优势。

再次,受“家文化”的影响,家族企业团队意识极强。“经济无法脱离文化的背景”,家族企业的经营管理无疑深受“家文化”的影响,并且东方文化中“家文化”观念要比西方文化中“家文化”观念浓厚得多。在我国,“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就体现了这一点,这种文化传统与社会生产力、市场体制以及法制环境等因素结合起来显得更为强烈。另外,由于“家”本身就是一个团队,家庭成员相依相扶、相互学习又是一个“好家庭”的码条件,所以在家族式企业中易于培植团队精神。

二、企业发展壮大后家族式管理的弊端。

企业在其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特有的经营管理方法,这些方法有利有弊,在不同的时期作用也不同。随着企业的成长,犹如幼儿向儿童过渡一样,它有了自己的规模、自己的结构、自己的产品等,企业原来管理模式的优势就不再明显,一些特征甚至成为阻碍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羁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业主个人产权。大多数家族企业是以个人产权或家族产权为主体的业主个人产权,所有者、经营者、管理者、生产者三位一体或四位一体。在产权归属上,大多数家族企业没有完全界定清楚,认为是大家一块儿创业、一块儿所有,一旦在利益分配、权利归属等方面有了矛盾往往由于产权问题而闹上法庭。这种“内讧”轻者会影响企业的团结、造成效率低下,重者会引起企业的解体、成为企业崩溃的导火索。

第二,以亲友为主体、亲情为纽带的治理结构。这种治理结构下业主个人控制一切,没有更多的管理层次,这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将越来越容易导致低效率。我们知道,管理幅度的选择是具备一定要求的,幅度过大或过小都是不利于有效管理的。例如,英国著名的顾问林德尔·厄威克发现,“对所有的上级管理人员来说,理想的下属是4人”,而“在组织的'最低层次,下属的责任是要完成任务而不是管理他人,这时人数可以是8—12人”。我国的家族式企业大多层次较少而管理幅度太宽,同时管理者管理大型公司的经验、能力、水平不足,进而影响了企业经营管理效果的提高。

第三,专制体制。家族企业的管理决策大多是业主个人说了算,并由业主承担责任和风险。在公司经营初期,这种决策机制有助于统一领导,并迅速采取措施具有一定的优势,但当公司规模扩大后这种决策机制很可能会形成一种“专制体制”,并导致决策失误,为公司带来损失,这种责任与风险由业主一人承担无疑会给家族带来更大风险;而其他员工或外聘人员仅仅是被动工作,甚至可以对自己的失误不负任何责任,这样下去公司的发展效果可想而知。

第四,企业行为易受短期行为与投机心理干扰。家族企业的经营者为了家族中各个成员间利益的均衡,常常会选择一些大家都看得到的,行之有效的项目去经营,有时会因此导致经营者的短期行为与投一些家族企业发展到这种地步,也就面临一种战略选择,选择是多样化的,但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把公司经营管理好,取得更大的收益。面对选择,笔者认为我们应该抛弃那种“非此即彼”的极端思维方式,针对不同的企业、同一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做出切实有效的选择。

1.维持战略。

对于数目庞大的处于成长初期的中小型家族企业来讲,他们不仅规模小而且大多处于由诞生期向学步期的过度阶段,传统的家族管理模式仍然是一种适合企业发展的最具竞争力和生命力的方式。一方面,中小企业在其发展的初期面对着资金、信用以及人才等方面的自身困难;另一方面,面临着我国当前市场体制不健全、法制不完备、信用等社会资本薄弱等客观困难,只有家族管理模式才能以最小的成本、最高的效率来解决这些问题。当前市场竞争激烈、企业成长速度很快,一些中小型企业在创业者手中出现了危机,但这并非传统的家族化管理模式本身所造成的,而是由于创业者本身文化素质低下,经营管理能力有限等因素导致的。解决的方法应该是加强企业家的管理教育,提高创业者的经营管理能力。

2.折衷战略。

鉴于我国的市场和法制环境、文化传统、以及家族企业的贡献和发展阶段等主客观条件,一部分大中企业完全走出家族制未必是有效可行的选择。而著名企业史学家艾尔弗雷德·钱德勒(1987)提出的第二形态的现代企业制度,应该是现阶段大中型家族企业变革的蓝本。

所谓第二形态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指家族(或业主)仍然相对(或绝对)地控股,业主及部分家族成员仍参与企业的高层管理,在相当程度上,家族仍掌握了企业的经营控制权。但是,企业中很大部分中高层经理人员,甚至总经理都是非家族成员,基本实现了社会化,企业成为家族成员和职业经理人共同管理的现代企业。要达到第二形态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家族企业必须对现有产权结构、人才结构、组织方式、文化理念等各层面进行变革。主要措施包括:第一,全面打破家族产权“一股独占”的封闭结构,通过吸收社会资本和产权流动形成合理的股权结构。浙江一些民营企业,在这方面迈出了很大的步伐,比如温州正泰集团所辖的两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均有几十人,股份多的有数百万元,少的也有数万元。第二,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聘用干部,最终形成以非家族成员为主的科层体系。按照公平竞争原则,能力较低的家族成员要将职位转移给优秀的社会经理人。第三,完善以董事会为核心的公司治理机制。第四,重构企业文化。文化重构的实质是抛弃传统家族伦理中非理性的血缘、亲缘观念,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业缘、事缘理念。

3.放弃战略。

对一些拟上市和已上市的家族企业,要区别于一般企业,吸取东亚家族公司的教训,加快制度创新,抛弃家族制度,建立两权完全分离的现代公司制度,使之成为典型意义上的公众公司。这是一种彻底的改变方式,将家族化管理变为公司制、股份制,不停留在“一言堂”的阶段,进入群体决策的阶段。聘用更多的家族外成员,让受过良好教育和培训又有真才实学的优秀企业家成为公司的经理层。我们应充分认识到当前过渡阶段的长期性、复杂性。政府也应当加强对这类企业的经营监管和交易监管,强化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完善保护包括小股东在内的投资者权利的法律和司法制度。

以上分析表明,面临危机的家族企业在管理模式的选择上不应盲目攀比或迷信所谓的“现代管理方式和技术”,在充分分析企业自身特征和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选择符合自己实际情况的发展战略才是明智的选择。因为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把公司经营管理好,取得更大的收益。

通告范文及其简析通用篇十四

正所谓“宋代史籍编撰,长编二刘一范”。长编法作为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史书体裁———长编体的史籍编撰方法,从司马光编撰《资治通鉴》创立此法开始,经由南宋史学家从形式上和精神上的继承、发展与创新,最终以《续资治通鉴长编》(李寿)、《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李心传)、《三朝北盟会编》(徐梦莘)三部长编体的史学巨著的问世,给宋代史学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本文力图对于长编法的创立等情况予以简单回顾,谈谈该法对于治学方法的借鉴意义。

1长编法创立的人员。

司马光在元丰七年十一月进呈《通鉴》的表文中,就列出了《通鉴》创作班底的全部名单:“检阅文字司马康、同修范祖禹、同修刘恕、同修刘攽、编集司马光”。司马康是司马光的儿子,他做的只是“检阅文字”的工作,实际上仅相当于一个初级的资料搜集人员,也许类同于今日图书馆内流通部门给读者提供图书的工作人员,其任务也就是根据你的索书要求,为你“检出一阅”而已。这四个人中,真正致力于编《通鉴》的应该是司马光和他所选定的三位助手。

范祖禹“字淳甫,一字梦得。祖禹自以既孤,每岁时亲宾庆集,惨怛若无所容,闭门读书,未尝预人事。既至京师,所与交游,皆一时闻人。镇器之曰:‘此儿,天下士也。’”可见小时候的经历对于成人后的行为处事有很大的影响。后来范祖禹“进士甲科。从司马光编修《资治通鉴》,在洛十五年,不事进取。书成,光荐为秘书省正字”。从小养成的性格才能使得范祖禹能静下心来,“不事进取”,淡泊于仕途,专心于《通鉴》的编撰。所以虽然司马光在皇上面前替范祖禹感到歉意:“由臣顽固,编集此书久而不成,致祖禹淹回沉沦,不得早闻达于朝廷”,其实是完全没有这个必要的。

刘恕字道原,筠州人。“少颖悟,书过目即成诵”。“未冠,举进士,时有诏,能讲经义者别奏名,应诏者才数十人,恕以《春秋》、《礼记》对,先列注疏,次引先儒异说,末乃断以己意,凡二十问,所对皆然,主司异之,擢为第一。他文亦入高等,而廷试不中格,更下国子试讲经,复第一,遂赐第。”刘恕“笃好史学,自太史公所记,下至周显德末,纪传之外至私记杂说,无所不览,上下数千载间,锯微之事,如指诸掌。司马光编次《资治通鉴》,英宗命自择馆阁英才修之、光对曰:‘馆阁文学之士诚多,至于专精史学,臣得而知者,唯刘恕耳。’即召为局僚,遇史事纷错难治者,辄以诿恕。恕于魏、晋后事,考证差缪,最为精详。”他与司马光同游万安山,“道旁有碑,读之,乃五代列将,人所不知名者”,但是刘恕却能“言其行事始终”,回去查验旧史,居然就是这么回事。可见,刘恕确实算是一个博学并精通的人才了。可惜天不假寿,他过早逝世,直到他死后七年,《资治通鉴》才完成,他自己是没有看到这一成果。

刘攽“字贡父,与敞同登科,仕州县二十年,始为国子监直讲。欧阳修、赵概荐试馆职,御史中丞王陶有夙憾,率侍御史苏寀共排之,颁官已员外郎,才得馆阁校勘。熙宁中,判尚书考功、同知太常礼院。”因为反对变法,为王安石所不容,“安石怒摭前过,斥通判泰州,以集贤校理、判登闻检院、户部判官知曹州。”刘攽“所著书百卷,尤邃史学。作《东汉刊误》,为人所称。预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专职汉史。为人疏俊,不修威仪,喜谐谑,数用以招怨悔,终不能改。”

司马光受命于皇上,而且有了自择英才的权利,他所选择的三位助手都是才气逼人的有识之士,而且在思想观念上他们也有很大的一致性,都是反对王氏变法的一派,多少都因为这个原因受到过一点冲击,这种相同的境遇也使得司马光能有一个统一领导他们工作的思想基础。就算是放在今日的学术研究创作活动中,这也应该是一条值得借鉴的原则,一起合作的人多少要有些共同性,这也或许就像托马斯.库恩(thomass.kuhn)所说的“科学共同体(scientificcommunity)”的原则吧。

2长编法的编撰原则。

司马光的《资治通鉴》编撰遵循了修书三步曲:丛目———长编———定稿,这种方法为后世史学著述立下了一个通行的范式,而其中的长编编撰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章学成在其史学名著《文史通义》中曾对长编法作了介绍,并充分肯定了它在司马光《资治通鉴》编撰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可以说没有长编的基础,司马光的史才、史学与史识终究是没有用武之地的,长编的价值丝毫不在其《通鉴》的“著述”之下。章学成说道:“司马撰《通鉴》,为一家之著述矣,二刘范氏之《长编》,其比类也;两家本自相因而不相妨害……但为比类之业者,必知著述之意,而所次比之材,可使著述者出,得所凭借,有以恣其纵横变化;又必知己之比类与著述者多有渊源,而不可以比类之密笑著述之或有所疏,比类之整齐而笑著述之有所畸轻畸重,则善矣。盖著述譬之韩信用兵,而比类譬之萧何转饷,二者固缺一不可;而其人之才,固异地而不可为良者也。”

那么,长编法究竟是怎样一种史籍编撰方法呢?实际上,在司马光的《答范梦得》中对此有着很详细的论述:“请据事目下所记新旧纪、志、传及杂史、小说、文集,尽检出一阅,其中事同文异者,则请择一明白详尽者录之;彼此互有详略,则请左右采获,错综诠次,自用文辞修正之,一如《左传》叙事之体也,此并作大字写出。若彼此年月、事迹有相违戾不同者,则请选择一证据分明、情理近于得实者修入正文,余者注于其下,仍有叙述所以取此舍彼之意”。“诗赋若止位文章,诏诰若止为除官,及妖异止于怪诞、诙谐止于取笑之类,便请直删不妨。或诗赋有所讥讽,诏诰有所戒谕,妖异有所儆戒,诙谐有所补益,并告存之。大抵长编宁失于繁,毋失于略”。长编法的编撰,总体上有如下特征:。

首先是打基础。在编纂方法上强调首先完成由事目与附注两个部分构成的丛目的编写,然后才能编写长编。也就是说必须要有一个好的基础才能有长编的产生。事目是对重要史事列出纲目,类似选材提纲,它以年为经,以事为纬,对其中注明的全部档案文献进行条分缕析,排列组合,对于那些时间不明的文献,则采用“无日者,附于其月之下,称是月;无月者,附于其年之下,称是岁,无年者,附于其事之首尾,有无事可附者,则约其时之早晚,附于一年之下”。附注是在各条事目之下注明全部有关史料的出处,类似于现在的史料索引。

其次是定原则。长编编撰在史料的收集方面遵循“宁失于繁,毋失于略”的原则。在其后的取舍上则是择善而从,兼收并蓄,其“择一明白详尽者录之”、“左右采获,错综诠次,自用文辞修正之”以及“选择一证据分明,情理近于得实者修入正文”等方式确立了长编资料选择的基本原则。

第三是讲规范。在长编中抄录的史料须“用草纸录出,每一事中间空一行许素纸”,以备剪开粘缀,调整史料顺序,正文“并作大书写”,注文则用小字。正所谓“编写长编,除了动脑子之外,还离不开剪刀和浆糊。”

第四是重考量。在编撰过程中对那些录入正文后余下的相关记载要通过注释的形式加以保留,即先罗列出宜否定的、不实虚妄的记载,再列出应肯定的资料、证据,有时还要说明理由,对验证无据,事理难推的材料,则并存待考。

实际上对于上述特征,学者们已经有了非常详细的分析和,分析来看“编写长编有检阅、选择、抄写、排比、粘连等五道工序”。这五道工序的说明已经把长编法的工作原理说明得非常透彻了。

通告范文及其简析通用篇十五

摘要:本文训“燧”为“遂”,认为烽燧并非指单一的烽火台而是指古代边关报警系统和制度,并用汉间论证其为“昼则举烽,夜则举火”。

关键词:烽燧;汉简;考辨。

烽燧,作为古代边关军事报警的重要设施,历来为各代史家所重视。但关于烽燧一词的解释,却众说纷纭。综其要义,其一是说,“夜里点的火叫烽。白天放的烟叫燧。”(《现代汉语词典》“烽燧”条)其二是说,“昼则举烽,夜则举火”。(《墨子・号令》篇)正同一说相反,烽、燧互换。现分述如下。

主张“昼则燔燧,夜乃举烽”的学者,当推李贤。

他在《后汉书・光武纪》“修烽燧”条下注解说:“《前(汉)书音义》曰:边方备警急,作高土台,台上作桔皋,桔皋头上有兜零(笼),以薪草置其中,常低之,有寇即燃火,举之以相告,曰烽;又多积薪,寇至即燔之,望其烟曰燧。昼则燔燧,夜乃举烽。“查《汉书音义》,李贤是援引文颖之说,且为近代著名学者王国维所认同,称之为“卓识”。1夜举火曰烽,昼燔薪曰燧之说,为《辞海》所沿袭(《辞海》“烽燧”条),赞同上说的还有现代学者方诗铭先生。他认为:“燧”即“积薪”,早在秦统一之前,《薪v虎符》刻辞中,就已经有了“燔燧”一词2,而“烽举燧燔”,是汉人的习惯用语。可见“燔”,是“燧”的专用动词,故“燧”应是“积薪”,而不是”火炬”。

《墨子》“昼则举烽,夜则举火”该说后被韦昭发挥。《史记・司马相如传・喻巴蜀檄》:“夫边郡之士,闻烽举燧燔,皆摄弓而驰,荷兵而走。”《索引》韦昭注:“烽,束草之长木之端,如契皋,见敌则举烧之。遂者,积薪有难则焚之。烽主昼,燧主夜。”认同此说的有陈梦家教授,他在谈到“燧”的问题时说:“颜注引文颖说,称燃积薪而望其烟曰燧,因谓‘昼则燔燧’,王(国维)氏认为卓识,实来必然。因为‘燧’即火炬。”1陈说是向墨韦之说的回归和发展。张扬此说的工具书是《辞海》,它对“烽燧”的解说是“古代边关报警的两种信号。白天放烟叫‘烽’,夜间举火叫‘燧’。”

这样,围绕烽燧问题,就出现了相互对立的两种解说和观点。那么,到底谁是谁非,尤其是“燧”,究竟是指什么而言呢?这就只能借助文物资料来谈这个问题了。

敦煌简中有一条叫做“烽品”的,其简文为:“虏守亭障,燔举:昼则亭上烟,夜举离合苣火,次亭遂和,燔举如品。”3文中的“品”,似应作规矩、规定、次序来理解,因而该简就具有规章制度的性质。“虏守亭障,燔举”,讲的是守卫烽火亭台吏士的任务和职守;“昼举亭上烟,夜举离合苣火”,是对昼夜间报警信号的规定和区分;而“次亭遂和”,是对报警信号传递的要求;最后的“燔举如品”则是对严格按有关烽火条例执行的强调。如此看来,此简文对于了解古代的烽燧制度,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首先,“次亭遂和”的'“遂”,从文意看,本为虚词,作“于是”或“就”讲。但“次亭遂和”却道出了烽燧的真正起源和固有内涵。因为就烽燧而言,不单是指一个烽火台,而是指作为边关报警设施的整个烽火台系列。前亭点火,后亭遂和,次亭再续,连绵不断,故曰“遂”,这个“遂”

即是“跟着、顺着”的意思,与“随”的常用意极为接近。由此可见,“遂”即是“燧”原初的本字,指的是烽亭燔举,前后相继的次序。随着烽火报警成为定制,烽燧二字连用,“遂”才添加了“火”旁,作“燧”,上升为名词,其甚而至于成为“烽燧”二字的代词。从肩水金关汉简看,就有“燧长”、“燧警侯”等,他们显然是管理烽燧的官吏。疏勒河汉简亦有“威胡燧”及“玄武燧”和“燧卒”的称谓,4这说明,“燧”的内涵已经扩大。所以,“燧”虽然包含有“燔积薪”的意蕴,但“燧”

不单指“积薪”,也不是“积薪”。方氏“燧为积薪”说,是从韦昭注中“遂者,积薪,有难则焚之”断句不当中引绎出来的。是对“燔积薪”的割裂。而陈氏“燧即火炬说”,也只是着眼于一个烽火台而得出的结论,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简文中虽有“夜举离合苣火”一语,“苣”更为“炬”,指火把而言,但若不用“离合”来修饰,一把火炬,是绝对称不上“燧”的。夜间报警,只有一个又一个烽火台把积薪点燃,相互传递信号时,才称之为“燧”。

如果说,敦煌“烽品”之简,作为孤证,难以定论的话,另有居延简可证之。简文为;“虏守亭障,不得燔积薪,昼举亭上烽一烟,夜举离合苣火,次亭燔积薪,如品约。”5真是无独有偶,两简文之吻合,也大出人们想象。此简虽无“次亭遂和”之语,但“次亭燔积薪”却有异曲同工之妙。需要强调的是,二简均有“次亭”二字,一个“次”字昭明了整个烽燧系列:“次亭”,是对前亭而言的,前亭是和后亭相对的。前面有“前”,后面有“后”,故曰“次”。所以,“次亭燔积薪”,则是对古代烽燧系统操作要领的实质性揭示,也是对“遂”和“燧”的间接说明。

还要提及的是,上引二简,均出土于汉时边关地带,很有可能是当时关亭烽火台的守卫吏士所书,与古代文人作注时的以书证书有天壤之别,因而具有史料的可靠性和科学的真实性,可以排除“以讹传讹”的存在。因此,回过头来,用简文“昼举亭上烽一烟,夜举离合苣火”来评判围绕“烽燧”解说的两家之言,认同的砝码,势必倾向墨韦之说,而《辞海》对“烽燧”的注释,似较为妥贴。参考文献:

1.陈梦家。汉筒缀述[m]。北京:中华书局,1980.172.

2.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m]。北京:科学出版社,1956.

3.张凤。汉晋西陲木简汇编[m]。上海:上海有正书局,1931.5.6.

4.林梅村,李钧明。疏勒河流域出土汉简[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4.

5.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居延汉简甲编[j]。考古学专刊,1959.2-8.

通告范文及其简析通用篇十六

纳米技术以其带给人类的全新的对物质领域的认识,无疑正在掀起一场技术革命。纳米技术已经向我们初步展示了在新材料、新能源、计算机技术、生物医学以及航天领域中的应用。同时,纳米技术并不是孤立的,它涉及到如量子力学、材料科学、胶体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生物化学、凝聚态物理和微电子技术学等诸多领域学科,因此,只有进行多学科的交叉渗透,才能更好地有助于我们认识纳米科学,掌握纳米技术。

通告范文及其简析通用篇十七

价值存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之中。从哲学意义上说,价值是一定客体的存在、发展、变化等对作为主体的人的需要、目的和愿望的满足、实现和接近。马克思主义认为,价值具有双重性:首先,它是反映人与外界物的关系,具有关系的性质;其次,它是表示事物满足主体需要的功能,具有功能的性质。图书馆法的价值也是如此。

1.1图书馆法的价值。

体现在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中图书馆法的价值主体是人。“人作为价值主体是很主动、很自觉的,他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及需要是否获得满足,并可作出明确的价值评价。”

图书馆法是在作为主体的人的社会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因为人们在满足自身的需要、目的、想象、信仰、好恶、情感以及调整以利益关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关系的过程中,对图书馆法寄托着一定的价值期盼,希望通过制定图书馆法来以合理的方式、合理的规则、合理的标准调整自己与图书馆、与图书馆主管部门、与政府等有关的知识,信息,教育,学习,平等等权利或权益。从法理学角度的图书馆立法史分析,不同的社会,图书馆法会以不同的形式出现,而且在不同的社会条件下,图书馆法所追求的价值可能不尽相同。在古代奴隶社会、封建社会时期,尽管尚未有现代意义上的图书馆,但以四大藏书体系(官府藏书、私家藏书、寺观藏书、书院藏书)为基础的对各类文献的系统调控,用来满足统治者的文化特权的制度保障是客观存在的,它们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对文化权利和文献支配权的调控上。近代时期的图书馆立法,尤其是19世纪中期英美公共图书馆立法,完成了图书馆的所有权变革,促进了图书馆的大众化和公共财政对图书馆事业的支持,它们的价值在于从法制上肯定了公民的文化权利,彰显了公益、共享、开放、免费、平等等图书馆核心价值。

现当代时期,从194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公共图书馆宣言》后,世界各国对图书馆法的立法和修订一直没有中断过,社会进步反映在图书馆法的演进中,但总的来看,此时的图书馆法未能完全适应日趋完善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其价值和定位有些模糊。不过无论何时、无论图书馆法的形式如何、也无论图书馆法的价值主体是统治者还是广大民众,我们都可以肯定地说,图书馆法的价值主体是人,没有主体就无所谓图书馆法的价值。因此在图书馆法立法过程中,我们始终要有一个主体意识,即所立的图书馆法到底对谁具有价值。图书馆法的价值客体是图书馆法。广义的图书馆法既包括现实的与图书馆相关的法律体系,即作为制度的图书馆法及其规范,还包括观念形态存在的图书馆法和社会状态存在的图书馆法,因此图书馆法的价值存在形态也有三种,分别是观念形式的图书馆法的价值、理论形式的图书馆法的价值和制度形式的图书馆法的价值。首先,图书馆法的价值可能是以观念形式存在的,存在于作为价值主体的人的观念中。人们需要图书馆法或不需要图书馆法,认为图书馆法好或者坏,都与人们对其认识的程度密切相关;而人们对图书馆法的认识程度又与主体的地区性、民族性、国别性、时代性,与主体所具有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生活的历史传统和文化环境、所接触的社会习俗和道德宗教等有密切联系。

观念形式存在的图书馆法的价值是在人的社会化过程中逐渐生成的,具有长期性特点;它又深藏于人的内心深处,呈现出认识的稳固性。其次,图书馆法的价值可以是以理论的形式存在的,由法学家或者与图书馆法相关的理论家所创设,以理论的形式记载下来,并在理论著作或传承过程中得以强化。理论形式存在的图书馆法的价值是观念形式存在的图书馆法的价值的升华,同时也是制度形式存在的图书馆法的价值的基础,对一个时代、一定地域的观念形式的图书馆法的价值和制度形式的图书馆法的价值有相当大的影响,在图书馆法的价值中最能代表时代理性和社会良知。再次,图书馆法的价值更是可以以制度的形式存在,无论它是以明示的方式还是暗含的`方式,也无论它是以原则的形式还是以规范的形式存在。由此我们认为,制定的图书馆法首先是要立足现实,反映客观社会,反映主体的社会实践,这样才能得到公众认可;其次是要具有合理性,条款清晰具体,操作性强,能真正保障公众自由、平等获取知识和信息的权利。图书馆法的价值总是体现着作为主体的人与作为客体的图书馆法之间的需求和满足关系。首先,当我们说图书馆法对主体具有正价值,肯定意指图书馆法满足了主体的需要,达到了主体的目的;当我们说图书馆法对主体没有价值或具有零价值,就是说图书馆法不能满足主体需要和达到主体目的;当我们说图书馆法对主体具有负价值,则是指图书馆法妨碍了该主体实现其需要和目的。

一部制定完备的图书馆法,充分保障了公民的文化权利,对广大民众来说该法就具有正价值,但对于知识产权拥有者来说,图书馆法为了满足公民需要和目的而制定的知识产权限制条款和合理使用条款,却可能是零价值或负价值。其次,作为价值主体的人的需要是在社会实践中产生,又在社会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的。马克思主义认为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因此人的需要是多元的和发展变化的。为适应不断增加的新需要,图书馆法也不断发展变化,因应社会需求,产生出一个又一个新的价值内容。总的来说,我们谈论图书馆法的价值体现在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中,必须立足于主客体自身及其发展变化,不能不分主体地笼统谈论法的价值,要着眼于现实的、具体的同时又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中的图书馆法。

2.图书馆法的价值的意义。

“法的价值问题直接影响到法的理论建设及立法、执法、守法等具体操作环节,影响到法的意义、功能、作用的发挥。”在我国全国性的图书馆法尚未出台、地方性图书馆法规价值不彰的情况下,探讨图书馆法的价值问题有利于图书馆法在立法上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有利于图书馆法在执法和守法过程中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有利于图书馆法对一定社会关系、社会财富、社会行为的调整和分配,有利于满足主体的需要和目的。

2.1图书馆法的价值是图书馆法立法的前提。

我国全国性的图书馆法为什么几经反复,难以出台?除了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因素以及行业自身发展状况外,立法目的的困惑、此法与彼法难以协调也是图书馆法“难产”的重要原因,所以就像开篇所言“法的价值是立法的思想指导。严格意义上的立法活动都是在一定意义上的法的价值观指导之下的国家行为。”图书馆法作为社会法领域中的一种法律制度,其作用已经得到国家和社会的重视,列入“十二五”立法规划。图书馆法如何立法、立什么样的法、如何正确评价图书馆立法的目的、如何正确处置此法与彼法的协调,都涉及到了图书馆立法中的价值认识、价值评价和价值选择问题。图书馆法的价值的合理性。亚里士多德所理解的法治包括三个基本要素:法治指向公共或普遍利益,法治意味着守法的统治,法治的落实在于被落实者对于法律的基本信念。“法治的关键不在于是否有法可依、依法而治,而在于其所倡扬的法的价值指向是否在于为人权、自由尤其是信仰自由提供基本保障。”并非制定出完备的图书馆法律体系就万事大吉,图书馆法的价值追求是什么,是否合理并基于社会现实,是否指向公共利益,是否得到了社会公众的认可和遵守更为重要。制定出来的图书馆法,其价值体现在满足主客体需要的过程中,是正价值、零价值或负价值的问题比是否制定图书馆法更为重要。科学合理的图书馆法的价值追求,是人们所期盼和追求的,满足与适应了作为客体的图书馆法对作为主体的人的需要、目的和能力,对主体的生存和发展具有正面的意义和作用。零价值的图书馆立法是毫无意义的徒劳,制定出来的法也会束之高阁,如科特威尔所言,“以其独有的渠道流入法学院的图书馆、法学家或行政官员的书斋”、“在法律汇编、法律百科全书,以及律师协会的最新资料或刊物中反映出来。”

在立法资源紧张的情况下,这种零价值的图书馆立法应极力避免。实证主义法学认为“恶法亦法”,但如果制定出来的图书馆法在实践中表现出负价值,立法有害无益,那就还不如没有法。图书馆法的价值的协调性。图书馆法的属性决定了图书馆法的条款惩戒性少,协调性多。图书馆法的价值的协调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此法与彼法的协调。在立法过程中,我们经常会发现此法的价值取向与彼法的价值取向相异或相悖。如图书馆法与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法规等之间的矛盾;前者保护平等、自由,而后者却设置特权,妨碍平等和自由;更为严重的是,在图书馆法与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冲突和博弈中,图书馆法已经被挤压到了边缘化的境地,处境尴尬。稍加比较分析,我们就会发现二者对法的价值追求的相离,是法的价值冲突在法的制定中的体现。对此,图书馆法何以取舍,或以何协调,是图书馆界、法律界以及相关利益方都应该关注的问题,必须着眼于解决保护知识产权持有人的利益和公众自由获取知识信息之间的矛盾,立法失衡才有可能避免。

二是图书馆法自身的协调。图书馆法的价值追求要立足社会现实,适应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和需求,制定出来的图书馆法才能反映主体的需要和利益,获得人们的认同与遵守,同时也能促进图书馆法的价值的实现。图书馆法的价值追求应具有一贯性,不能自我否定,即法的基本原则不能与具体规定的价值取向不一致,导致法在制定之时就注定实现不了应有的价值;具体规定不能与彼具体规定的价值取向前后冲突,导致一法内部的自我否定。

3.结语。

两个不可或缺的因素推动了图书馆法的形成:一是客观存在的社会现实,二是人们对图书馆法的价值期盼。前者决定了图书馆法的价值的实然性,表现在图书馆法的价值转化为客观现实的必要性、可能性和在某种程度上转化为客观现实的客观性。后者决定了图书馆法的价值的应然性。梁治平认为,“历史上法的概念大多出自‘应然’之域……首先是一种价值判断。”图书馆法的价值的应然性使得图书馆法的价值对于人们的行为具有目标、引导、评价的意义,是人关于图书馆法的价值目标和价值理想。

但受图书馆法的法律属性、图书馆行业的地位、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因素的影响,客观现实是不平衡的,从而导致图书馆法的应然价值与实然价值、人们对图书馆法的价值期盼与现实之间是有差距的。图书馆法应然的推动力和实然的抗拒力导致了图书馆法的价值的不平衡,而这也正是图书馆法自身发展的动力,所以,立足于社会现实,分析图书馆法的价值中的不平衡因素,在法的制定、执行、遵守等法律实践中,追求价值期盼与客观现实的有机统一,追求应然价值与实然价值的有机统一,也许是比单纯研究图书馆法的价值更为有意义的课题。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