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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抽成协议书如何写 采购抽成协议书如何写的(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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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抽成协议书如何写 采购抽成协议书如何写的(六篇)
2023-01-11 09:16:31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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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抽成协议书如何写一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用于 项目的配套设备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合同范围

1.1.定义 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是指该项目配套的 的采购,简称“ ”采购。

1.2.甲方和乙方双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条款,甲方向乙方购买“ ”使用的 设备,包括技术服务和技术文档。

1.2.1合同设备清单(详见附件一)

1.2.2技术服务

a)乙方有责任在“ ”实施过程中,配合甲 方或甲方指定的项目集成商进行设备调测、安装,必要时进行设备的调整或更换。

b)乙方负责对甲方/最终用户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c)乙方根据附件三的规定,对甲方/最终用户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1.3.乙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的技术性能应满足附件二中所列配臵及性能指标。

1.4.无论何时,由于乙方原因(如合同设备设计有缺陷、配臵不全、与应用设备不匹配等)使合同设备不能满足甲方/最终用户的要求,造成设备补充或升级,乙方须在接到最终用户的报告后向最终用户运送补充设备,费用由乙方承担。

1.5.如果合同设备经过升级改造仍不能满足甲方/最终用户的要求,造成设备无法使用,甲方/最终用户有权退货,乙方全部退回甲方已付款额的本息,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由此发生的一系列费用(运输、调测等)由乙方承担。

1.6.在保修期满后的6年内,若甲方要求,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与合同设备兼容的性能不低于原部件并能使之正常运行的零部件,价格应不高于本合同实际购买价格。在保修期满6年后,若乙方或乙方有关公司的任何母公司决定停止生产合同设备所需的任何零部件,乙方必须在停产前6个月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或最终用户有权决定是否订购甲方或最终用户认为所需的任何零部件,价格应不高于本合同实际购买价格。

1.7.双方同意附件中所有的条款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附件和主体合同有不一致时,以主体合同为准。

第二条 价格

2.1.由乙方根据附件一,向甲方出售的合同设备的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 。

2.2.以上所述合同总价(第2.1款)是固定不变价格。合同总价指乙方为实现本合同规定的事项所需甲方支付的一切费用。合同价分类明细见附件一。

第三条 付款

3.1.所有本合同的付款应通过买卖双方指定的银行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

乙方指定银行信息:

单位全称:

税号:

开 户 行:

帐号:

3.2.到货安装付款

第一笔付款为合同总价的30%,计:¥ 元(人民币: )。设备到达现场,安装测试完毕,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格的下述文件后2周内,以t/t方式支付。

1)由乙方签发的正规商业发票原件一份(如甲方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应予以提供),金额为合同总价的30%;

2)甲方/最终用户的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合同设备《设备安装合格证书》(或同意付款证明)原件一份。

3.3.验收付款

第二笔付款金额为合同总价的60%,计: ¥ 元(人民币: )。《设备验收合格证书》签署后,应由甲方在收到由乙方提供的合格的下述文件后2周内,以t/t方式支付。

1)由乙方签发的正规商业发票原件一份(如甲方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应予以提供),金额为合同总价的60%.

2)甲方/最终用户的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合同设备《设备验收合格证书》(或同意付款证明)原件一份;

3.4.尾款

第三笔付款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计: ¥ 元(人民币: )。《设备验收合格证书》签署之日起,设备稳定运行 月 后,由甲方在收到由最终用户及乙方提供的合格的下述文件后2周内,以t/t方式支付。

1)由乙方签发的正规商业发票原件一份(如甲方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应予以提供),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

2)甲方/最终用户同意付款证明原件一份。

3.5.依据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如乙方有违约或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未支付款项中扣除相应金额。

第四条 交货

4.1.附件一所列的所有合同设备及技术资料应由乙方负责在合同签字后10个工作日内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并承担在此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若乙方未能在上述日期之前将全部合同设备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应 承担以下责任:

1)支付延误交货的违约金;

2)承担延误部分的货物运至最终用户安装地点的所有费用和风险;

3)支付由此发生的其它相关费用。

4.2.乙方将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发出后,应同时将发货单提供给甲方/最终用户的指定收货人签收。

第五条 包装

5.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为生产厂家的原厂包装。乙方所供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应符合本合同要求,随箱资料齐全。在交付过程中应采取符合国际标准的保护措施,适合于长途运输和反复装卸的要求,并且根据货物的不同特性采取防潮、防雨、防震、防锈、防腐等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合同约定收货地点。

5.2.如果因为乙方在发货前未采取适当的包装和/或不充分的保护措施而造成货物的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修理、更换或进行补充,并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合同设备安装地点,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质量保证

6.1.乙方保证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及原生产厂商的质量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货物,甲方有权退货,并由乙方负责承担不合格货物所带来的风险和责任。

6.2.对有缺陷的货物,乙方负责用全新且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货物予以调换并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6.3.合同设备在进行安装调试后,如果发现合同设备有20%不合格,甲方有权将全部合同设备退回,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本息及由此发生的其它费用。

第七条 安装、测试、试运行

7.1.甲乙双方将在合同生效后,各自指定代表处理从合同生效到合同设备保修期满这段时间内所有与合同设备相关的问题。

7.2.安装、测试

甲方/最终用户负责组织合同设备的安装和调试,乙方负责配合。如确有需要,乙方应派遣有能力的人员前往甲方合同设备安装现场进行设备的调测和安装,必要时进行设备的调整或更换。合同设备安装和调试完成之后,最终用户对合同设备进行测试,测试合格后由甲方/最终用户代表签署《设备安装合格证书》一式二份,甲方及乙方各执一份,此证书将作为合同付款的依据。《设备安装合格证书》签署之日为设备安装合格之日。

7.3.试运行设备安装合格后,投入三个月试运行时间;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乙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原因,合同设备不能满足甲方技术要求的,乙方应负责查明原因,尽快解决,自乙方解决问题之日起,试运行重新开始。

7.4.设备验收

在三个月的连续稳定试运行期满之后,由甲方/最终用户、乙方对合同设备进行联合验收。当合同设备满足本合同验收要求时,在验收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最终用户授权代表应签署《设备验收合格证书》一式二份,甲方及乙方各执一份。此证书将作为合同付款的依据。《设备验收合格证书》签署之日为设备验收合格之日。

7.5.如果由于发生了不可抗力而不能按以上所述对合同设备进行任何测试、试运行和验收时,双方应通过友好讨论和协商,安排一个合理的工程进度表。

7.6.如果合同设备不能达到本合同规定,或者发现设备有缺陷,或者在合同设备的安装、测试、试运行和验收过程中由于乙方的任何错误而导致设备损坏时,应由乙方对合同设备或损坏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并承担相关的所有费用。

第八条 维修服务

8.1.免费保修期:自《设备验收合格证书》签署之日起,合同设备整机3年内免费保修。具体保修内容见相关附件。

8.2.服务方式:设备出现故障后,乙方在故障发生后1小时内做出故障处理响应,在故障发生后8小时内赶到现场(如客户需要),在故障发生后24小时内修复完毕;如24小时内不能修复,乙方须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性能的备机或者备件。

8.3. 在保修期内,设备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或者退货,甲方选择换货时,乙方应在10日内更换全新的相同产品,重新测试、试运行,保修期自新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甲方选择退货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退货设备相应价款本息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8.4.其他保修条款:乙方负责合同设备的终身维修,免费保修期外的维修费用只收取所需维修配件的成本费,但服务方式和服务标准与免费保修期内相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在乙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每日向乙方支付逾期所涉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赔付违约金的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

9.2.乙方逾期交货的或者逾期履行维修服务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所涉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赔付违约金的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

9.3.若乙方提供的合同设备质量原因导致三个月的试运行期中断3次以上或乙方因逾期交货导致的违约金超过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五,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退还甲方已付全部货款本息,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台风、洪水、地震或其它双方共同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止合同的执行,则合同执行相应延迟,延迟时间等于不可抗力发生作用的时间。

10.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将不可抗力的出现尽快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出现的14天内,出具一份其所在地权威机构签发的证书,并通过快件或挂号信寄至对方以使其检验和确认。

10.3受到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排除后尽快通过电传或电报,或传真通知对方,并通过挂号信通知对方不可抗力的终止或排除。

10.4.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作用超过30天,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未来的合同执行问题。

第十一条 争端解决

甲乙双方如对合同内容或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应本着互利互信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它

12.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生效,合同将保持其效力直至双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并且双方之间的所有付款、索赔结清时止。

12.2.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12.3.任何一方在没有另一方的事先同意,都不允许向任何第三方公开合同及其附件的内容(根据其适用的法律必须披露的情况除外)。

12.4.任何对合同及其附件内容的修改和补充必须以书面文件的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的授权代表签署后,这些修改和补充才能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2.5.合同有效期和保密期为十年。

12.6.乙方保证其向甲方及最终用户提供的合同设备,零备件,相应技术及资料为乙方合法所有或有权转让许可。如果发生第三方侵权指控,乙方负责解决这些法律纠纷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12.7.最终用户为履行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业务技术资料和文档,乙方有责任对第三方保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抽成协议书如何写二

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巴东县官渡口镇陈向坪村需采购柑橘肥(纯硫酸钾有机无机复混肥),经申请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同意自行采购,现与巴东县同德农资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达成以下供货条款。

第一条 采购数量质量

1、甲方向乙方采购纯硫酸钾有机无机复混肥43吨。

2、肥料质量须达到国家肥料质量标准。

3、肥料包装,内袋为塑料膜,外袋为国家工商总局认可的正规包装袋。能防水、防潮、不易破损。包装上须注明品名、有效含量、计量等内容。单包计量为40公斤,正负0.1公斤。

第二条 供货事宜

乙方负责将肥料储存至乙方仓库,甲方自行安排车辆到乙方仓库提取货物,由乙方与村代表及负责人共同清点数量。当场填写肥料收货单,甲方负责协调运回甲方所在地以及分发至农户的有关事宜。

第三条 交货地点时间

甲方采购纯硫酸钾有机无机复混肥43吨,乙方交货仓库地点为巴东县信陵镇万福路八号(三道桥老宣恩转运站仓库),交货时间由甲方自行安排。

第四条 肥料价款

经甲、乙双方治谈,纯硫酸钾有机无机复混肥每吨价2800元,43吨合计价款1204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零肆仟元整。

第五条 付款办法

乙方按照供货时间、质量要求将所有肥料供货完毕,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单以及国家正规发票,甲乙双方均无任何异议后,甲方一次性付清货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以上合同义务,违约方应按合同价款的2%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供货方若不能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由供货方承担全部责任。采购方验收合格后不能正常支付该货款,供货方将保留申诉的权力。

第七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采购方: (章)

负责人代表:

供货方:(章)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采购抽成协议书如何写三

甲方:

乙方:

甲方食堂根据需要,在20xx上学期定期向乙方采购一定数量的大米、食用油,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协议:

1、乙方必须按甲方食堂所订大米、食用油的数量,保质保量按时包装好送交甲方食堂,乙方不得耽误送货时间,影响甲方食堂的正常运作。

2、乙方提供的大米、食用油必须符合食堂安全标准,无变质,无异味,若乙方提供的大米、食用油存在质量安全问题,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

3、在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大米、食用油质量达标、数量属实。价格合理的前提下,甲方食堂每月同乙方计算一次,甲方向乙方付清货款。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盖章签字):

年月日

采购抽成协议书如何写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订购礼品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物

1.1本合同项下定制礼品的名称、数量、单位、单价、金额等详见附件《礼品定制采购明细清单》。

1.2甲方如需变更前款商品种类、数量等,应在乙方交货前通知乙方。

第二条 价款及支付

2.1本合同项下商品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________元(大写金额:____________人民币 ________元整),合同签订时,甲方支付 ________元作为合同定金。

2.2如甲方根据需要按1.2条的约定进行商品及数量变更后,本合同的总价款以实际采购商品的总价款为准进行结算。

2.3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商品并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支付全部价款。

第三条 商品制作要求及包装

3.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制作及外包装。具体制作及外包装标准为:____________ 。

3.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应将根据甲方要求制作的样品包括外包装通知甲方验收。在甲方认可后,该样品封存在甲方,作为乙方交货时双方验收的标准。

3.3如乙方提供的样品不符合甲方要求,乙方应在 日内予以改进,并将重作样品通知甲方验收。

3.4如乙方经重作,样品仍不符合甲方标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5如乙方应甲方要求,在本合同项下的商品上添加甲方提供的商标、标识或图片、设计外包装和进行其他再加工的,该标识、图片或包装设计有关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复制、使用、销售或允许第三方使用、销售。

3.6乙方对其制作的本合同项下的商品承担知识产权担保责任。除由甲方提供的商标、标识、设计或图片以外,因乙方使用第三方商标、标识、设计、肖像、图片等而导致知识产权纠纷或其他侵权纠纷,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四条 交货时间

乙方应在样品通过验收之日起 日内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全部交付甲方。

第五条 交货地点

5.1本合同项下商品的到货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

5.2甲方如需要变更到货地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前通知乙方。

第六条 运输费用

本合同项下商品的运输由乙方负责,费用亦由其承担。

第七条 商品验收

7.1乙方将商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应按本合同附件及双方认可的样品对商品进行现场验收,如果商品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参加验收,则甲方有权自行对商品进行验收,其法律效力应等同于上述双方共同进行的现场验收。

7.2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双方确认之日为商品现场验收合格之日,但甲方在 日内不通知乙方确认视为验收合格。

7.3如在现场验收中发现乙方提供的商品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与样品不符,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补足、更换。补足、更换后的商品应符合合同要求。

7.4商品现场验收合格后,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或由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重新提供合格产品,同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7.5本合同约定的商品的风险,在双方或者甲方完成验收之后,由乙方转移至甲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本合同全部条款双方均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8.2如果乙方延迟交货,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每延迟一天,按本合同总价款的 %计算违约金。延迟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8.3如果甲方延迟付款,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每延迟一天,按本合同总价款的 %计算违约金。延迟超过 日的,甲方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8.4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价款,并按照合同总价的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8.4.1逾期补足、更换或补足更换后不符合要求;

8.4.2商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甲方退货的;

8.4.3其他:____________ 。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各方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9.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 日内通知本合同的其他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 日内向其他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9.3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9.4 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 日或以上时,甲方或者乙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0.1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

11.1本合同自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1.2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生效后,凡需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时,应经双方协商后,以补充协议方式予以明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4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持____份,乙方持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清单:____________《礼品定制采购明细清单》。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采购抽成协议书如何写五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1。产品清单及价格(此表须与招标文件一致,可附后)

设备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型号 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 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标总价格(大写)

2。付款方式

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 元人民币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一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

合同总金额 %的余款即 元人民币作为质保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保金在验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1。交货时光: (投标文件承诺时光)。若延期交货。乙方每一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

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处理。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祥述(投标文件承诺资料)。

下例状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1。甲方收到乙方设备后,乙方应在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开发区监察审计部门,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的共同监督下及时验收,验收时可对不贴合合同要求及评标样本的设备或产品拒绝接收;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贴合合同要求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职责;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职责;

5。甲方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时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及时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资料,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纪录。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透过法律诉讼解决。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一份,政府采购中心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

见证方代表(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抽成协议书如何写六

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

采购人:

目 录

一、采购合同书

二、设备安装合同书

三、合同附件

一、采购合同书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双方按照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确定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1. 采购内容

1.1 货物名称:

1.2 数量(单位):

1.3 品牌、厂家、型号、规格、配置:

1.4 技术参数:

2. 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元整(¥元);不含税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元整(¥),税金为(大写)人民币(¥元),税率为%。(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报价表)

2.2本合同金额在电梯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验收并交付使用前无任何费用增加。投标报价为甲方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

(1)货物的价格;

(2)货物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

(3)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

(4)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

(5)包括安装的开工报装和竣工报检手续、验收、井道施工及由配电箱接入点接入电梯控制箱之间的桥架、电缆等相关费用;

(6)质保期内电梯年检费用及每月的检查、保养费用。

(7)与总包单位的施工配合费用(具体数额为结算安装费用的5%,结算后由乙方直接支付给总包单位,甲方再支付结算余款。)

(8)安装过程中的如下工作及费用由总包单位负责(如产生该费用,则已包含在施工配合费中): 总承包单位与乙方现场配合、交叉施工及配合验收等所增加的管理费用,负责井道、机房杂物和积水清理;提供符合要求的库房和工具室;施工现场的临时道路费用摊销;施工用水驳接点;工程施工用电驳接点;以及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只含塔吊或施工电梯)及临时设施的使用费等。

2.3该价格为固定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承担因各种因素所导致的电梯的制造成本上升而产生的价格上涨风险。

3. 交货要求

3.1 交货期:

3.2 交货地点:

3.3 交货方式:

3.4 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技术参数、性能要求、质量标准等向甲方提供全新、完整、未经使用的货物。

4、甲乙方双方代表及工作职责

4.1甲方工地代表: , 联系电话: ;

乙方工地代表: , 联系电话: 。

4.2甲方职责:

(1)协助乙方协调施工过程有关的各项事宜。

(2)向乙方提供办理施工证所需的有关文件、资料。

(3)提供施工用水水源、用电电源,但费用乙方自理。

(4)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电梯图纸会审。

4.3乙方职责:

(1)合同签定5个工作日内,每台电梯提供捌套详细的施工图给甲方。甲方对电梯施工图盖章或签字确认后返回三份给乙方。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期限提供合格的电梯设备。

(3)严格按确定的设计图纸及《电梯安装施工规范》、《电气设备安装施工规范》施工,图纸不详尽时,按相关规范及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按工程需要负责提供夜间和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负责施工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电梯安装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电气设备安装施工规范》和其他相关法规,做好现场的防火、防盗和人身安全工作。承担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所造成的安全等事故的责任及经济损失。

(5)负责对已竣工尚未交付甲方之前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保护措施不当而发生的短缺、毁损,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补损。保证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符合有关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交通组织管理工作,保证道路交通畅通。

(6)乙方报送特种设备验收资料到技术监督局前,须经甲方验收小组对工程进行初验,对验收小组提出的问题乙方进行整改,再经验收小组确认并签字认可后,方可报送验收资料。

(7)负责编制施工资料;竣工验收后10天内根据甲方要求编制竣工资料。并负责办理技术监督局验收和注册的相关手续及安全使用许可证。

(8)竣工验收前,负责将保修管理协议书交给甲方。

(9)电梯设备竣工验收合格,将竣工图纸、竣工资料、随机文件、检验证书等各叁套相关资料和办理好技术监督局验收和注册的相关手续及安全使用许可证后10个工作日内移交甲方,所有资料必须装订成册。

(10)负责对使用单位的管理人员进行电梯设备使用、维护工作的培训。

(11)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环保、市政、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规定,对违反政府相关法规被处罚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付。

5. 履约保证金

5.1 乙方交纳(大写)人民币 (¥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3%(包含安装部分)。

5.2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义务而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及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5.3履约保证金在货物取得自治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验收合格后,乙方持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采购合同及履约验收证明到甲方办理退付手续,甲方将在收到完整且合格的退付申请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无息退还乙方。

6.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6.1 质量保证期 年(自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6.2 质量保证金为(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元)。质保金为结算款的3%(包含安装部分)。如发生工程追加时,乙方留存的履约保证金数额不足货物结算价3%的部分,甲方可从最近应付的一笔合同款中扣出补足;如乙方留存的履约保证金数额多于货物结算价3%的部分则仍留作质保金。

6.3履约保证金在货物取得自治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验收合格后,乙方持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采购合同及履约验收证明到甲方办理退付手续,甲方将在收到完整且合格的退付申请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无息退还乙方。

6.4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现场,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对故障进行及时处理。乙方如未能按时到达现场及修理,每迟延1小时向甲方支付50元的违约金(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同时甲方有权自行派人修理,发生费用无须经乙方同意而由乙方承担并从质保金内按实扣除,甲方在扣除质保金后两个工作日内应提供有正当理由的书面资料予乙方,因乙方未能按时到达现场及修理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赔偿金可从质保金中扣除,无须经乙方同意,甲方在扣除质保金后两个工作日内应提供有正当理由的书面资料予乙方)。

6.5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与该货物相关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合同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6.6 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处理解决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并承担一切费用,所有非故意性损坏以及正常使用范围内造成的损坏均要免费维修,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但乙方也要积极帮助采购人修理,并提供优惠价格的配件和服务。

6.7 超过质量保证期的货物,乙方提供终生维修、保养服务,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6.8 乙方随时优惠提供备品备件,优惠提供产品更新、改造服务。乙方应对所供货物的核心部件及易损件具有存货,以便及时修复设备。

6.9 其他售后服务要求:

(1)按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及澄清函(商务条款偏离表与澄清函不一致的以澄清函为准)内容执行。

(2)本合同未作约定的,按本合同所附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之约定执行。

7. 合同款支付

7.1 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

(2)在乙方全部产品安装到位、经自治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验收合格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

(3)在结算完成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7%;

(4)余下的3%款项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

(5)乙方应在甲方每一笔付款前7日开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该笔电梯设备款,因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7.2 支付合同款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支付申请、验收证明等完整且合格的支付申请材料。

7.3 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数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数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8. 产权

8.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8.2 乙方保证所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2.3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9. 技术资料

9.1 甲方向乙方提供采购货物的有关技术要求。

9.2 乙方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9.3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任何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10.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0.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满足短期露天存放的要求。

10.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产品合格证、产品调试报告、保修单据、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10.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10.4货物在完成安装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0.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完成安装且验收合格办理移交手续后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11. 调试和验收

11.1乙方将货物运达约定的交货地点后五个工作日内,由甲方、甲方聘请的工程监理、乙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甲方招标文件的要求、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对外观、说明书及品牌、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及质量符合要求的货物,甲方给予签收;对不符合要求或有质量问题的货物不予签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立即更换,乙方不得拒绝和延误,乙方更换的部分如超过合同约定交货期限到达的,乙方应对该更换部分的货物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1.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一式三份),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11.3乙方有义务和责任在甲方委派施工队伍安装货物时,派相关的技术员及工程师到现场技术指导协调安装队伍的安装工作。在甲方委派的施工队伍进行安装期间,乙方技术员及工程师有义务本着对所提供的设备充分负责的责任心进行现场的技术指导。如发现甲方委派的安装队伍进行安装时发生不符合乙方所提供货物的生产厂家安装要求时应及时制止及通知甲方,由甲方要求安装队伍按规范进行整改。

11.4在甲方完成货物的安装时,乙方在甲方及工程监理的参加下负责免费对货物调试至符合技术要求和能够正常使用的合格状态后由甲方及工程监理对货物进行验收,并由乙方免费对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使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掌握对货物进行日常使用与操作及排除简单故障的基本要领。乙方完成前述义务后,由甲方及工程监理对货物进行验收,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验收结果的书面报告。

11.5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检测合格则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检测不合格则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2. 违约责任

12.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物部分价款百分之五(5%)的违约金。

12.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货物部分价款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乙方逾期超过本合同约定交货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除此之外,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及电梯款,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12.4 乙方所交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及电梯款。

12.5如乙方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售后服务要求,甲方有权采取补救措施,产生的费用无须经乙方同意并从质保金内扣除,但甲方须在扣除质保金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供有正当理由的书面资料予乙方。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质保金留存余额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损失。

12.6发票违约责任:如果因为乙方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被税务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认定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致使发包人被税务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补征税款、处以罚款、加收滞纳金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甲方所承担的所有税款、滞纳金、罚款及5%的赔偿款。

13、另行约定事项

安全责任:乙方在进场前对安装现场进行详细勘察,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书面要求甲方整改,在甲方做好相应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后,乙方方能进场施工。如乙方无书面整改通知进场施工安装,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进场前报施工安装进场人员花名册至甲方备案,甲方做好人员核实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电梯通过验收并移交甲方之日止,乙方对进场人员及其施工、安装设备的安全施工负全责,如有违反安全施工的,乙方承担违反安全施工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14.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4.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4.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4.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5. 争议的解决

15.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广西南宁市青秀区。

16. 合同生效及其它

16.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6.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6.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中标通知书;

(2)履约保证金交纳证明;

(3)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含澄清和修改的部分);

(4)乙方的投标报价表;

(5)投标产品技术资料表、商务条款偏离表;

(6)乙方在投标时提供的澄清函;(无)

(7)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无)

(8)乙方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16.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6.5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贰份。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广西南宁市

合同签订日期:年 月 日合同签订日期:年 月 日

二、设备安装合同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的采购结果,乙方具备电梯安装、维修保养的相应资质,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__年第373号令)关于电梯安装、维修应由制造企业进行的规定,甲乙双方商定由乙方负责安装位于 的 ,现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安装合同条款,双方遵照执行。

1. 安装机型明细及安装金额

1.1 电梯名称:

1.2 数量(单位):

1.3 品牌、厂家、型号、规格、配置:

1.4 技术参数:

2. 安装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小写:¥元)。(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报价表)

2.2本合同金额在电梯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验收并交付使用前无任何费用增加。投标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

2.2.1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支持、质保期内售后服务等费用;

2.2.2包括安装的开工报装和竣工报检手续、验收、等相关费用;

2.2.3与总包单位的施工配合费用(具体数额为结算安装费用的5%,结算后由乙方直接支付给总包单位,甲方再支付结算余款。);

2.2.4安装过程中的如下工作及费用由总包单位负责(如产生该费用,则已包含在施工配合费中): 总承包单位与乙方现场配合、交叉施工及配合验收等所增加的管理费用,负责井道、机房杂物和积水清理;提供符合要求的库房和工具室;施工现场的临时道路费用摊销;施工用水驳接点;工程施工用电驳接点;以及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只含塔吊或施工电梯)及临时设施的使用费;工程施工期间工人住宿场所等。

2.3该价格为固定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承担因各种因素所导致的电梯的制造成本上升而产生的价格上涨风险。

3、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

(2)在乙方全部产品安装到位、经自治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验收合格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

(3)在结算完成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7%;

(4)余下的3%款项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

(5)乙方应在甲方每一笔付款前7日开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该笔电梯设备款,因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4. 安装施工期

4.1乙方应根据所供货物的要求:及时派员(项目负责人:张大咏,职务:工程部经理)到现场勘察,并及时与设计部门的各专业进行沟通协调。

4.2甲方认为土建具备安装条件后,书面通知乙方派员进行安装前勘查作业,由双方确认安装开工条件是否具备,并商定计划开工日期,联系工作应在开工前两个月进行,以便乙方制定安装计划。

4.3若因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5.0条款,则开工日期相应顺延。

4.4如无特别情况,乙方承诺在甲方满足5.0条款规定的前提下,于正式开工安装后60天内安装完工并达到具备验收条件。甲方接到乙方安装完工的通知后应及时协助乙方向当地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办理检验申报手续。

5.安装必备条件

5.1 电梯货抵安装现场 (由乙方完成) 。

5.2 井道、机房土建完工,土建符合双方设计确认的图纸文件要求,若不符合,

甲方应及时整改,整改要求包括:

5.2.1 平面尺寸和垂直度及各预留孔洞、机房吊钩符合甲乙双方确认图所列各项

规定。

5.2.2机房内粉刷完工,模板、钢筋或其它土建施工器具和建筑垃圾清除干净。

底坑无积水或渗漏水。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渗水问题自行处理。

5.2.3 建筑物内永久性楼梯和机房通道施工完成并畅通。

5.2.4各楼层门孔设置已开启临时安全栅栏。

5.3 甲方应确保施工期间的电源供应。

5.3.1甲方应就近提供施工电源的供应点,确保施工期间的电源供应。

5.3.2 甲方应将符合国标gb50182-9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电气装置施工及

验收规范》和确认图相关要求的动力电源最迟于电梯整体调试前15天内送至机

房内靠近门口(或双方协商指定)处,并设置动力配电(板)柜。

5.4 甲方在有条件的前提下在三楼以下的井道附近提供电梯部件存储间和工具

室,具体面积视安装台数和楼层高度等因素在开工前双方商定。防盗与保管由乙

方负责 。

5.6 在正式验收时由甲方根据消防的要求配置消防器材。

6、甲乙方双方代表及工作职责

6.1甲方工地代表: ,联系电话: ;

乙方工地代表: ,联系电话: 。

6.2甲方职责:

(1)在安装过程中,甲方负责协调配合工地及施工方,与工程有关工作。

(2)向乙方提供办理施工证所需的有关文件、资料。

(3)提供施工用水水源、用电电源,但费用乙方自理。

(4)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电梯图纸会审。

6.3乙方职责:

(1) 安装前负责派员前往安装现场勘查,确认开工条件和提供咨询服务。

(2) 按照国标和乙方产品技术标准以及双方确定的工期完成安装、调试工程。

(3)乙方提供脚手架的材料,自行搭建和拆卸;提供电梯安装用木制架及安装所需辅助材料设备等。

(4)乙方自行解决施工人员的食、宿费用、劳动保险和人身保险。

(5)遵守甲方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

(6)安装期间出席甲方、监理主持的现场施工协调会,配合落实会议工作要求。

(7)配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对电梯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8)承担当地政府部门对电梯安装工程所征收的各类费用。

(9)安装现场根据甲方的需要培训电梯操作人员培训甲方设备管理人员人员不少于 名。以便乙方所提供的设备能够正常、安全运行。

(10)在电梯井道土建施工期间派出专业工程师到施工现场监督电梯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及施工。

(11)因电梯本身质量原因产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有责任对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及配合现场的安全检查及宣传。

7.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7.1 质量保证期 :

质量保证期 年(自项目取得自治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7.2质保期免费提供维护保养 个月,免费保养期间,乙方按正常保养作业程序对甲方电梯进行免费保养。在电梯运行期间每月例行2次维护保养工作。

7.3保质期内电梯零部件因设备及安装原因而损坏的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

7.4本合同未作约定的,按本合同所附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之约定执行。

8.0 安装工程验收

8.1 安装质量合格定义:

8.1.1 符合下列国家标准:

8.1.1.1 gb1oo60-93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8.1.1.2 gb7588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8.1.2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的检验合格报告。

8.2 乙方在安装完工后进行检验,合格后通知甲方。

8.3 甲方接到乙方安装完毕的通知后三天内协助乙方向当地区特种设备监督检

验院办妥检验申报手续,凡验收中存在的不合格项目,甲乙双方根据职责自行整

改至合格。

8.4 甲方若聘请非法定检验机构的人员检验,其结论仅供双方参考,不得作为甲

方拒绝乙方竣工移交的理由。

9.0 竣工移交

9.1 在下列条件全部具备的情况下,双方在竣工移交证明书上签章。

9.1.1 双方已结清就本合同项下之电梯所签署的《电梯设备合同》所约定的款项。

9.1.2 乙方已收到甲方于本合同中所约定支付的款项。

9.1.3 电梯安装工程经当地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院检验合格。

10.0 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工程出现安全、防火、质量事故、工程形象进度延误五天以上,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两天内仍未采取措施,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和其他施工单位造成的损失。

10.2发票违约责任:如果因为乙方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被税务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认定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致使发包人被税务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补征税款、处以罚款、加收滞纳金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甲方所承担的所有税款、滞纳金、罚款及5%的赔偿款。

11、另行约定事项

安全责任:乙方在进场前对安装现场进行详细勘察,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书面要求甲方整改,在甲方做好相应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后,乙方方能进场施工。如乙方无书面整改通知进场施工安装,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进场前报施工安装进场人员花名册至甲方备案,甲方做好人员核实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电梯通过验收并移交甲方之日止,乙方对进场人员及其施工、安装设备的安全施工负全责,如有违反安全施工的,乙方承担违反安全施工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12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3.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3.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3.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3.争议的解决

14.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广西南宁市。

14. 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4.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中标通知书;

(2)履约保证金交纳证明;

(3)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含澄清和修改的部分);

(4)乙方的投标报价表;

(5)投标产品技术资料表、商务条款偏离表;

(6)乙方在投标时提供的澄清函;(无)

(7)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无)

(8)乙方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15.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5.5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年 月 日合同签订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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