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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师刻章申请书 资产评估报告盖章要求(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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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师刻章申请书 资产评估报告盖章要求(六篇)
2023-01-11 09:38:45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资产评估师刻章申请书一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上述借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与期限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资金共计人民币9000万元(大写:九千万元整,已交付)。

本合同借款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如业务发展需要,甲方也可将该笔本金用于。

第三条利率与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据合同签订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为。

2.本合同借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息,以如下第种方式结息。

(1)由甲方于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还本付息。

(2)按年结息,结息日为。

3.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合同借款的本息汇入该账号。

开户行:开户名:账号:

4.甲方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则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第四条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展期时,应在借款期限届满前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第五条贷款的担保

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款。

1.本合同借款无担保;

2.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的担保合同。

第六条甲方保证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国法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七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间,甲方经营决策发生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合资、合作、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的,甲方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3.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反映借款使用情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者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5.甲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贷款,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6.如发生影响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7.保证人出现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或者作为本合同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时,甲方应提供乙方

认可的新担保。

8.借款期间,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八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甲方。

2.对于磋商、订立、履行本合同的过程汇总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资料、数据等信息,乙方应当予以保密。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同意。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偿还的;

(2)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4)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重大事件。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按照未付利息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未清偿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权按照借款本金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公证事宜

任何一方提出公证本合同内容的,另外一方应当同意,公证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担保的,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以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2023年资产评估师刻章申请书二

为加强实物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确保各项实物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实现资产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厂《关于开展实物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站在全站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了实物资产清查工作。现总结如下:

我站的资产种类多而分散,清查工作量大、任务艰巨,没有领导支持和全体职工的积极配合,光靠财会人员的努力,是难以做好的。所以,在站领导的高度重视下,进取宣传发动、统一思想,使“爱站如爱家”的思想深入人心,提高全体职工对资产清查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变被动为主动,进取投入到清查工作中去,使清查工作变成全体职工的自觉要求和行动,为今后实物资产管理更加科学、正规有序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

资产清查涉及到我站的所有下属单位和职工,是一项面广量大、细致复杂的工作,必须精心组织、精心安排,才能使这项工作有条不紊,到达预期的效果。

1、成立实物资产清查领导小组。至收到文件之日起,成立了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由朱书记任组长,组员由各三级单位行政领导、站财务组及材料组负责人等组成,各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的清查工作负责。由于各项资产种类多、分布较分散,根据“全面彻底”、“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和自下而上、逐级汇总、统一上报的方法,我们将清查工作细分到班组,由各班组指定一名具有较强职责心、工作热情的实物清查员,全站共15名,具体负责清查摸底及登记工作。

2、明确职责,熟悉业务。组织清查员认真学习厂发《关于开展实物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明确清查范围,做到如实填报、不遗不漏。并由财务人员进行培训,辅导他们有关实物资产的概念、分类和估价方法,为进行清查工作扫除技术障碍。

3、进取实施,合理安排步骤。首先,各班组按照要求自我清查公共财产,统一使用“实物资产清查登记表”进行登记。对在办公场所由个人保管的实物资产,做到保管人、使用人亲自签名以明确保管使用职责。卫生所在进行清查时,采用给资产编号的方法,为每一项实物资产进行编号,如“卫生所004号”,并制作成标签帖在所登记物品的显著位置,这项工作虽然工作量较大,但对理顺清查工作、明确保管职责,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其次,清查领导小组核查。清理领导小组收齐登记表后,组织对各班组填报的登记表,逐一进行审核,并现场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如发现错登漏登,问清情景后当场纠正补登,确保资产清查结果的真实完整、准确无误,真正使清查工作做到“见物做点、以物对账、以账查物、是账就清、不重不漏、不掩不盖、不留死角。”

为全面反映实物资产的增减变动情景,便于监督各项实物资产的保管、使用,就必须用价值的形式把实物资产登记到帐薄中去。借此次清查工作之机,我站进一步完善了实物资产总帐、实物资产明细帐和保管使用登记册,建立实物资产“户口本”管理制度,为每项实物资产建立实物资产管理卡片,卡片上不仅仅记录实物资产名称、编号、类别、规格型号等信息,还记录保管人变更、维修保养、出借归还等重大资产事项,以便于对各种资产进行监督,防止浪费,使资产管理做到“专人保管、专人负责”。

实物资产的管理原则是: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根据这一项原则,我站健全了资产管理制度,把资产管理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使之制度化、规范化,长期坚持下去。重点抓岗位职责,使管理职责到人。实物资产管理工作由站长负总责,资产帐由总帐会计管理,各种资产设备由保管员管理,在资产与职责人之间建立起一对一的关系,同时加强财务监督,做好帐务处理。做到有账可查,有责可问,违规必究。到达“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目的。

本次清查工作,共登记实物资产372件,价值2368万元,基本摸清了我站实物资产的“家底”,为实物资产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023年资产评估师刻章申请书三

出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站住房资产转让给乙方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使双方遵照执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向乙方转让标的为:甲方持有的南阳河电站、九冲河电站及仓坪河电站的住房资产,其中:南阳河电站住房账面原值100.15万元、九冲河电站住房账面原值189.15万元、苍坪河电站住房账面原值92.32万元,共计381.62万元;没有计提折旧。

二、双方的陈述与保证

(一)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甲方合法持有南阳河电站、九冲河电站及仓坪河电站的住房资产;

3、甲方承诺本次向乙方转让的电站住房未向任何第三人设置担保、质押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益,亦未受到来自司法部门的任何限制;

4、甲方承诺其本次向乙方转让电站住房事宜已得到其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

5、甲方承诺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的电站住房转让手续;在有关手续办理完毕之前,甲方不得处置电站住房,并不得以电站住房所有权为他人提供担保、抵押。

6、甲方知道上述电站住房由兴发股份的电站职工工作食宿占用。因急需维修改造,及维护兴发股份电站资产的完整性和统一管理,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二)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乙方承诺其本次受让电站住房事宜已得到其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

3、乙方知道上述电站住房由兴发股份的电站职工工作食宿占用。因急需维修改造,及维护兴发股份电站资产的完整性和统一管理,乙方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

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资产评估师刻章申请书四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及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我单位已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我校属于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主管部门是东营市河口区教育局,法定代表人是陈建国校长。我单位设有固定资产管理办公室,有固定资产总管理员一名及多名部门管理员。单位在编教职工144人

(一)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本次清查工作基准日是20xx年12月31日。

(二)资产清查范围:本单位。

(三)清产核资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1、本次清产核资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基本情况清理、帐务清理、财产清查、完善制度。

2、资产清查的组织工作。本单位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小组成员包括:

组 长:陈建国

副组长:毕延勇

成员:李 波、张中山、丁立群、刘鲁东。

3、资产清查工作程序:首先进行查账,列出账上各项资产;再进行实地盘点,对照账上数填报账上达到清查标准的资产明细表及盘盈、盘亏明细表;在填报以上前两表的时候严格按照市有关计价的文件规定,进行固定资产重估(无账面原值)、折价(或按规定计提折旧)等;而后根据明细表进行卡片录入和报表的填报;在填写报表时同步进行财务方面的清查;最后完成上报、撰写清查报告及相关的报表打印和数据备份工作。

(四)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通过这项工作的完成,我单位摸清了“家底”,建立起了完整的清查系统,包括卡片及报表系统,为以后对资产进行科学、有效、动态的管理奠定了基础。

同时,通过本次资产清查活动,也发现了不少问题,例如:部分资产分类不明确、资产卡片不够完整等。针对这些问题,我校及时做出了修正,并保证在此后的工作中做的更加细致和准确。

(一)本单位此次资产清查中,共盘亏资产21件,共计213034.77元(其中价值207834.77元的“大山小学办公家具”已经经过了东营开元联合会计事务所审核,做出了《资产清查损益鉴证报告》)。

四、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

存在问题分析:平时的固定资产入账没有严格按标准入账,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还不够科学有序;主要原因是:对财产管理的意识还不够强,没有形成科学管理的系统。

整改:以这套清查系统为载体,要求各校做到入账后及时更新,严格按标准入账。

我校总务处下设固定资产办公室,固定资产总管理员一名,部门管理员十几名,统筹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每学期末都会对本校固定资产进行自查,会计人员配合完成本项工作,对于在使用过程中损坏的,及时做好记录,确保财务物资的准确、完整。

2023年资产评估师刻章申请书五

本次评估的实物是宜昌市华欣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王春燕、王红,拟设立公司投入的实物资产。

2、评估基准日

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xx年7月24日。

3、资产概况

本次评估的实物截止评估基准日,已取得实物购置发票,发票号分别为:02872892、01146813、0177593。

4、评估依据

(1)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2)参照国务院[1991]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3)参照国资办发[1992]36号文《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4)国资办发[1996]23号《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

(5)财政部财评字[1999]91号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6)委托方提供实物购置发票及照片;

(7)委托方提供实物转让合同;

(8)股东确认价值;

(9)市场询价、调查及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底稿。

5、评估过程说明

(1)评估前准备工作

根据资产占有方提供资产相关资料进行核对,在核对相符的基础上收集和了解评估资产的状况。

(2)现场调查与勘估

按照评估申报表会同资产占有方的有关专业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并将委估的实实物产进行了核实,了解委估实物情况。

(3)评估作价阶段

本次评估的实物截止评估基准日,已取得实物购置发票,发票号分别为:01146813、02872892、0177593。根据实物购买时间对评估物作适当的差异调整评估作价。

(4)报告阶段

根据评估资料、评估结果编制报告。

6、评估方法说明

根据委托方的评估目的及委估资产的特点,本次评估实物按实际支付价值计算被评估资产的全部费用,然后根据现场鉴定及该实物的实际情况根据重置成本法及全体股东确认价值确认其价值。

根据以上评估方法及评估步骤,截止评估基准日,委托评估资产的净值合计为35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伍万圆整)。

备 查 文 件

1、实物评估明细表;

2、主要资产权属证明;

3、资产评估委托方承诺函;

4、资产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5、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6、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2023年资产评估师刻章申请书六

委托方:

受托方:

鉴于委托方有意将资产用于在中国境内进行投资,受托方愿意对委托方的信托资产以自己名义进行管理,同时,双方亦对信托资产的保值增值抱有足够信心,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委托人得以自己拥有完全所有权的资产托付受托人进行投资、管理。

第二条 受托人得以自己的名义对信托资产进行投资、管理,并不得将自己的财产或受托的除委托人外的资产相混同。

第三条 受托人得以自己的名义将信托资产投入拟设立的投资管理公司,并以该公司股东的名义进行管理。

第四条 受托人不得以该信托资产的任何法律形态对他人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第五条 信托资产的任何法律形态均不构成受托人的遗产。受托人的继承人不享有该信托财产的继承权。

第六条 受托人不得以信托资产用于偿还自己或他人的债务。

第七条 委托人与受托人均认可本合同记载的信托资产,其受益人为委托人或委托人的合法继承人。

第八条 委托人在本合同生效后,有权指定信托财产的其他受益人。委托人一旦指定其他受益人,非经受益人同意,不得再行变更受益人或终止委托,也不得处分受益人的权利。

第九条 委托人与受托人、受益人之间的信托关系不因委托人或受托人死亡、破产或丧失行为能力而消灭。

当委托人为受益人时,若受托人死亡、破产或丧失行为能力,则信托关系终止。

第二章 信托资产

第十条 本合同所指信托资产当前为元现金以及受托人接受委托后将该资金投入投资发展公司后形成的任何法律形态的资产。可以是现金、股权、股息的任何形式或混合形式。

第十一条 受托人破产时,信托资产不属于其破产财产,受托人死亡时,亦不属于其遗产。

第十二条 受托人的任何债权人均不得对信托资产强制执行。但基于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权利,不在此限。

第十三条 信托资产的管理方法,得经委托人、受托人及受益人之同意变更。

第十四条 信托资产之管理方法因情事变更致不符合受益人之利益时,委托人、受益人或受托人得申请法院变更之。

第三章 信托权利

第十五条 受益人因信托之成立而享有信托利益,受益人可放弃其享有信托利益之权利。

第四章 信托资产管理方法

第十六条 本合同所载的信托资产,由受托人将法律形态的现金全部投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托人成为该公司的股东。

第十七条 受托人成为该公司股东后,应推举或委托委托人作为股东代表以受托人名义行使股东权利直至该公司终止或受托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八条 受托人应推举委托人出任公司董事参予公司的管理。

第五章 信托报酬

第十九条 受托人之信托行为得享有报酬,计算标准为信托资产投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后所获红利的 %。

第六章 信托之监督

第二十条 信托资产的监督机关为拟设立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后,凡受托人、委托人、受益人或利害关系人为信托事务申请公司核查,公司应选派必要人员进行检查,并就信托资产的状况出具证明。

第七章 信托的终止

第二十一条 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等事由出现,信托关系即行终止。

第二十二条 信托关系终止时,信托资产的归属按下列顺序处理:

1.享有全部信托利益的受益人;

2.委托人或其继承人。

第二十三条 信托关系终止时,受托人应就信托事务之处理作成结算书及报告书,并取得受益人、信托监察人或其他归属权利人之认可。

第八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在委托人将信托资产交付受托人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 受托人将信托资产投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而取得的股权证明构成本合同的附件,而任何与此股权有关的公司文件均系信托行为的必不可少的书面证明。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委托人一份,受托人一份,受益人一份,信托监督人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凡因本合同所生纠纷,均由合同履行地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协商一致可以增加。

委托人: 受托人: 受益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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