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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收入差错退库申请书汇总 财政收入差错退库申请书汇总怎么写(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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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收入差错退库申请书汇总 财政收入差错退库申请书汇总怎么写(9篇)
2023-01-11 09:56:25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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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财政收入差错退库申请书汇总一

今天这次全市财税工作会议,是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这是继“三干会”之后,我市召开的又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目的是:简要总结回顾20xx年的财税工作,分析当前税收形势,安排部署20xx年的财税任务,动员全市各乡镇区、财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统一思想、再增措施、再鼓干劲,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的财税任务。刚才,宣读了市委、市政府的表彰决定,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下面,就财税工作我再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2x年财税工作简要回顾

2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乡镇区和财税各部门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强化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财政收入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财税工作任务,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健康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5各方面:

1、财税收入总量进一步扩大。一年来,财税部门始终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部门领导高度重视,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基层部门狠抓落实,形成了强大的征收合力,顺利实现首季“开门红”,半年“双过半”,并紧跟时间进度,圆满完成了全年收入任务。

2x年,全市财政收入累计完成*万元,同比增收*万元,增长30.6%,按增幅在衡水市排名第六,按完成总量排第五。其中,国税完成21149万元,增长21.7%;地税完成18706万元,增长25.6%;财政完成5781万元,增长93.9%;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1951万元,同比增长31.8%。

2、乡镇经济实力逐步增强。18个乡镇区累计完成工商税收亿,同比增长16.7%。税收超千万元的乡镇达到7个,超20xx万元的乡镇有3个。其中,**镇税收突破4000万元,达到4253万元;**镇税收达到20xx万元,同比增收530万元;税收均在千万元以上;税收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乡镇有13个,乡镇税收全部超过200万元。

3、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不断提高。进一步加大了对现代服务业、民营经济和小型微型企业的扶持力度,落实营业税起征点和个税扣除标准调整政策。争取上级资金6800万元,完成了部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农村公路建设;累计发放家电下乡、以旧换新补贴1800万元,拉动家电、摩托车产品销售1.5亿元。同时,加大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支持力度,投入资金1500万元,发展循环经济,支持高能耗企业进行节能改造。

4、财政保障实力进一步增强。20xx年,全市财政总支出11.1亿元,同比增长23.1%,在保障公教人员工资正常发放、党政机关正常运转的前提下,重点在农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民生保障等发面加大了支持力度。累计发放各种涉农补贴1.45亿元,投资2292万元用于农田水利建设,使粮食总产实现“八连增”;投资27386万元,实施中小学校安全工程,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平稳运行,新农合参合率99%,受益农民达9.9万人次,城镇低保月人均补差标准提高到180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差标准提高到65元,五保集中供养人员和分散供养人员补助标准达到人均20xx元和1300元。

5、财政管理改革深入推进。市乡三年财政体制运行顺畅,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深化,绩效预算稳步推进。财政集中支付范围进一步扩大,建立了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积极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政府采购规模化、科学化程度显著提高。完成政府采购33批次,资金节约率9%,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积极开展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建立了“小金库”治理长效机制,确保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各乡镇区和财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财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向所有支持财税工作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二、认清形势,进一步坚定完成任务的决心和信心

20xx年是实施“”规划的关键一年,是新一届市委、市政府迎接党的胜利召开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财税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今年,上级分配我市的财政收入任务是:全部财政收入完成*万元,同比增长28.8%。其中,国税系统完成*万元,同比增长26.7%;地税系统完成*万元,同比增长35.4%;财政系统完成6560万元,同比增长13.5%。

对于上级下达的任务,无论从哪方面来说,我们都必须完成,我们也完全有能力完成。

第一,我们需要加快发展。在全省来说,已经落后,在也不靠前,就横向比较,我市前有标兵,后有追兵。我市与衡水其它县市区相比,税收总量并不大。财政收入总量超过我市,等县市财政收入仅次于我市,尤其是**县,去年比我市仅少收入1200万元,且今年的增长潜力非常大,完全有超过我市的可能。

年前,**市经济工作会已经明确提出:“经济发展速度要实现连续三年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提前一年财政收入翻一番的工作目标”。在**市委、市政府的激励下,兄弟县市必将在完成税收任务、提高税源质量上大下功夫。我们只有顺势而为,乘势而上,实现超长发展,才不至于落在后面。同时,这也是“保运转”的现实需求。去年,我市财政支出11.1亿元,今后,随着工资性支出增长,民生事业发展和市政重点项目建设速度的加快,我们的支出压力会越来越大,不增收,不扩大收入规模,我们将难以保持全市经济社会正常运转。

第二,我们有加快发展的有力条件。一是冀中南地区已被列为国家层面的重点开发区域,黑龙港流域被确定为省级重点扶持对象,南资北移、东企西进步伐明显加快,**市作为冀中南地区的“第一节车厢”,在20xx年抓项目、抓园区、抓升级、抓转型的力度将会非常大,这将给我们带来机遇。二是我们有一个良好的增长基础。**公司20xx年纳税达到4000多万元,今年预计还将有一个大的增幅。近年来我市新上的一批工业项目已经开始发挥效益,将为国税增收提供有力支撑。今年,我市一大批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开发项目陆续开工建设,将成为地税增收的有效保障。三是我们有一支经过锤炼的干部队伍。去年,全市广大财税干部通过扎实的工作,顺利完成了财税收入任务,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为做好今年的财税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全市要完成任务,关键取决于各乡镇区要完成任务。市委、市政府经多次会议研究、确定,对各乡镇区的任务进行了分解,并已在会上下发。这个任务是合理的、符合实际的,也是必须完成的。各乡镇区要讲政治、讲大局,深入分析,提前谋划,进一步坚定信心和决心,确保圆满完成各自的任务目标。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全年任务目标

今年是我市“”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完成财税收入任务目标,各乡镇区、财税部门要扎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积极培植财源,夯实增收基础。

一要抓项目建设。从近年来各乡镇区税收完成情况来看,谁有新上项目,谁的税收增长幅度就大,谁就能顺利完成税收任务。因此,我们必须把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紧紧抓在手上,狠抓项目建设和现有企业发展,但是在增收问题上,不能竭泽而渔,杀鸡取卵,要落实好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该收的一定要收,该免的一定要免,下大力培植新税源,改善乡镇财源基础,增强乡镇的经济发展后劲。二要抓统筹发展。抓财源,既要兴二产,还要活三产。商业税收也是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三产项目具有投资小、周期短、税负高、见效快的特点。因此,各乡镇区在抓好工业项目的同时,要充分发挥我市毗邻国省干线、高速公路的优势,大力引进三产项目,加快提升收入水平。三要抓服务水平。各乡镇区、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土地、用电等方面的问题,全力维护好企业的正常运行,打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使企业安心生产、顺心经营、诚心纳税。财税部门要帮助企业建立和规范财务帐目,为企业融资打好基础,扶持企业做大做强,不断提高财政贡献率。

2、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征管力度。

各乡镇区、各部门的任务已经明确,大家要结合工作实际,客观地分析增长潜力和增收因素,科学地制定工作措施,确保完成全年任务目标。

财税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组织收入力度。一要明确征管责任。围绕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二要搞好税源分析。深入了解税源经营情况,既要掌握进货渠道,还要详知销售市场;既要了解行业特点,还要懂得生产工艺。只有把税源分析得透,才能确保税收征得清。三要加强税法宣传,把依法纳税、诚信纳税变成广大纳税人的自觉行为。四要增加征管手段,创新工作举措,加大征管力度,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借鉴经验、创新机制,把税收征管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各乡镇区从现在开始,就要全面分析增收潜力和减收因素,要完成全年任务目标,是依托现有企业增长,还是靠新上项目拉动;今年围绕税收增长抓住哪几个点,采取什么具体措施,都就要做到“心中有数”。要通过扶持服务,把增收潜力不断做大;通过弥补转化,把减收因素逐步缩小,真正抓住自己的实有财源,确保完成全年任务目标。

3、强化资金管理,坚持勤俭办事。

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力求每一分钱都发挥出最大效益。一要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部门要积极为政府当好家、理好财,要在确保工资发放和机关正常运转的基础上,协调更多的财力用于社会保障、重点建设、科技教育和公共卫生投入。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和奢靡之风。二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节支措施,严格支出程序,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不该花的钱一定不花,真正把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节约更多的资金支持发展、改善民生。三要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严肃财经纪律,防止铺张浪费。特别是对上级各种专项资金,更要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确保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的公开、公正、透明,切实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4、抓好队伍建设,提升征管水平。

财税任务能不能完成,财税职能是否得到充分发挥,关键在于财税干部队伍建设。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财税部门广大干部职工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千方百计克服困难,以干事创业的激情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出色地完成市委、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

任务。同时,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加强学习,更新知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财税干部提出的新要求。目前,距一季度末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大家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以超常的工作力度,力争各项财税指标实现首季“开门红”。

同志们,今年的财税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新的一年,希望大家拒绝理由,鼓足干劲,奋勇争先,狠抓落实,确保“首季开门红”,圆满完成全年的任务目标,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最新财政收入差错退库申请书汇总二

为深入贯彻《中共湖南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委乡振组发〔20xx〕1号)、《关于印发湘阴县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阴乡振组发〔20xx〕2号)等文件精神,精准落实国家和省委有关部署要求,促进全县脱贫户和监测户逐年持续稳定增收,特制定本方案。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核心任务,因村因户落实帮扶增收措施,促进全县脱贫户和监测户持续稳定增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全县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落实镇、村两级逐户、逐项摸底排查脱贫户和监测户上年10月以来收入情况,归类汇总、分析原因、预警研判,为落实增收帮扶措施提供重要依据。

(一)排查对象

全县脱贫户、监测户。

(二)排查内容

排查脱贫户、监测户上年10月以来经营性、工资性、财产性、转移性收入变化情况,重点排查可能出现的减收风险点。

1.上年有种养业等经营收入,当年因经营规模缩小、质量降低、价格下行,或经营停止、失败等导致的减收情况;

2.上年有县、乡、村级帮扶产业收益分配收入,当年因帮扶产业项目调整、净收益减少或经营失败,以及因帮扶产业项目收益分配方式、分配标准调整等导致的减收情况;

3.上年有光伏产业收益分配收入,当年因光伏收益分配对象和分配标准调整等导致的减收情况;

4.上年有务工就业收入,目前因未实现务工就业或因工资降低、务工时间缩短等导致的减收情况;

5.上年有公益性岗位或就业帮扶车间务工收入,目前未参加乡村公益性岗位或未到就业帮扶车间务工,或者参加了乡村公益性岗位、实现了就业帮扶车间务工,但因薪酬或补贴标准降低导致的减收情况;

6.上年有低保收入,因当年低保被取消导致的减收情况;

7.上年有相关政策性补贴收入,因当年补贴收入减少或取消导致的减收情况;

8.因家庭种养业遭遇自然灾害导致的减收情况;

9.上年因帮扶工作务实管用而有相应收入,当年因帮扶工作不到位导致的减收情况;

10.其它原因导致的减收情况。

(三)工作方式

1.全面排查。组织村(社区)干部、驻村(社区)帮扶干部逐村逐户摸底排查,做到不落一户。

2.对比测算。对照脱贫户、监测户上年收入明细表,对比排查当年同期实际收入,逐项计算(或预算)可能增减收的具体情况。

3.数据研判。对比脱贫户、监测户当年与上年收入变化数据,研判脱贫户、监测户家庭收入可能存在的增收、减收、收入持平等不同情况。

4.汇总分析。分级对应汇总村、乡、县脱贫户、监测户减收户数及同比减收比例,汇总各项减收因素关联户数及所占比例。

根据逐户逐项排查结果,因户制宜落实帮扶增收措施,确保脱贫户、监测户当年家庭收入在上年的基础上稳定增加10%以上。对于可能发生的各种减收情况,要有针对性落实替代增收项目,坚决防止脱贫户、监测户当年收入减少,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

1.落实种植业及合作社、大户带动生产帮扶增收措施。对具备家庭种植业生产且有发展意愿的脱贫户、监测户,从制定产业规划、新品种选购捐赠、生产过程指导、新技术引进应用、购买保险、提供贷款、标准化生产、特色种植、指导农产品初加工、落实奖励措施、开展消费帮扶产品认定、开展消费帮扶行动等方面落实帮扶增收措施。挖掘合作社、大户带动脱贫户、监测户生产增收潜力,落实技术指导员,开展技术指导培训,畅通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发挥帮扶部门和干部在农产品销售上的推介作用。(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商务粮食局,乡村振兴局,科技局,地方金融服务中心,乡镇、街道、管委会)

2.落实庭院养殖业帮扶增收措施。对具备发展庭院养殖业条件且有发展意愿的脱贫户、监测户,从制定养殖规划、提供贷款、建设圈舍、购买捐赠仔畜、新技术引进、畜禽防疫、托管托养、购买保险、落实奖励措施、开展消费帮扶产品认定、开展消费帮扶行动等方面落实帮扶增收措施。挖掘庭院养殖业增收潜力,落实技术指导员,开展技术指导培训,畅通畜禽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发挥帮扶部门和干部以及社会帮扶企业、社团等在畜禽产品销售上的推介作用。(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县委统战部,商务粮食局,乡村振兴局,金融服务中心,乡镇、街道、管委会)

3.落实外出务工就业帮扶增收措施。对具备务工条件且有务工意愿的脱贫户、监测户,以县、乡镇为单位从搭建用工信息对接平台、提供用工信息、开展技能培训、培树劳务品牌、组织劳务对接、指导稳定就业、组织劳务输出、开发本地务工岗位、签订规范劳务协议、提供维权服务、购买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常态化联络协调服务、提供转岗服务、兑现相关政策补贴等方面提供帮扶。支持本地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时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带动帮扶人口就近就业。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增加就地就业岗位。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长效机制。按规定对跨省就业的脱贫人口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责任单位:人社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乡镇、街道、管委会)

4.落实公益性岗位就业帮扶增收措施。保持乡村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加大各类岗位统筹使用力度,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监测人口,特别是其中的弱劳力、半劳力,动态调整安置对象。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严格规范岗位安置流程,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公益性岗位日常管理,按时兑现差异化岗位补贴。及时纠正查处安置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发放补贴等行为。对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每次签订期限不超过1年。(责任单位:人社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局,水利局,乡镇、街道、管委会)

5.落实帮扶车间就业帮扶增收措施。以县为单位认定就业帮扶车间,把吸纳帮扶人口就业作为对帮扶车间认定和支持的最重要标准。支持发展村集体领办、合作社经营、单独注册企业经营、龙头企业带动经营等各种形式的就业帮扶车间。采取作坊式或家居式等不同组织形式,开展农产品初加工、手工制作、来料加工等生产活动,吸纳有劳动能力和半弱劳动能力帮扶人口实现帮扶车间就业。延续支持就业帮扶车间费用减免以及地方实施的各项优惠政策。对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可免费提供岗前培训;对已认定并录入省平台的就业帮扶车间,对吸纳脱贫人口就业5人(含)至9人、10人至19人、20人以上的,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月均工资1000元以上,分别给予1万、2万、3万的以奖代补资金;对吸纳脱贫人口稳定就业12个月以上,月均工资1000元以上,按照1000元/人标准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人社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管委会)

6.落实小额信贷帮扶增收措施。通过多种有效措施补足脱贫户、监测户当年因没有小额贷款发展产业而减少的收益。继续挖掘小额信贷潜力,实现符合贷款条件的脱贫户、监测户小额信贷“应贷尽贷”。对脱贫户、监测户加大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和需求排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有效解决符合贷款条件的脱贫户、监测户没有贷款意愿、没有生产项目、没有必要劳动生产技能、没有合作经营平台、没有销售渠道等实际困难。对没有贷款意愿的,帮助分析原因、对症下药;对没有确定产业项目的,通过市场前景分析指导,帮助筛选合适项目;对没有必要劳动生产技能的,引导参与技术培训,提升生产技能;对自家种养有困难的,在本人自愿前提下,通过畜禽托养、土地托管等方式合作经营;对没有销售渠道的,发挥帮扶部门和干部以及社会帮扶企业、社团等推介作用,畅通线上线下销售实现优质优价,解决卖难问题。(责任单位:金融办,人民银行,涉农金融机构,乡村振兴局,乡镇、街道、管委会)

7.落实产业收益分配帮扶增收措施。培育有帮扶能力和意愿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一县一业”“一村一品”产业格局。完善帮扶产业“政府+企业+村集体+脱贫户”的“四位一体”利益联结机制。推广订单帮扶、股份合作、园区带动、生产托管、资产收益、务工就业等有效帮扶模式。进一步规范产业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流程。对有劳动能力、有半弱劳动能力的脱贫户、监测户,引导参加生产劳动或公益性岗位就业实现增收;对整户无劳动能力的脱贫户、监测户,实行差异化收益分配。严格履行村集体制定分配计划、村民代表讨论、乡镇审核备案、村内公示公告的分配流程。对新建产业项目要明晰联农益农绩效目标。规范产业项目租赁承包合同或协议。鼓励支持使用村集体产业收益资金奖励补贴产业发展。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村集体存量资产资源,让脱贫户、监测户通过变股东实现稳定增收。(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高新区,乡镇、街道、管委会)

8.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帮扶增收措施。落实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对脱贫人口、监测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按照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符合条件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低收入人口,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对农村低保对象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管理,对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给予一定期限的救助渐退期,不再符合条件的按程序退出,对就业产生的必要成本,在核算家庭收入时适当给予扣减。过渡期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不计入家庭收入。加大低收入人口救助力度,对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人口,根据实际需要给予专项救助或实施其他必要救助。强化急难救助,实行“小金额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用好用足乡镇(街道)、管委会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全面落实“先行救助”“分级审批”政策规定。(责任单位:民政局,残联,乡镇、街道、管委会)

9.落实扶志扶智帮扶增收措施。对内生动力不足的脱贫户、监测户,通过扶志扶智,增强其自主发展信心,提高其自主增收能力。引导脱贫户、监测户家庭学习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孝亲敬老等优秀传统美德,教育引导脱贫户、监测户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引导脱贫户、监测户遵守村规民约,践行文明乡风、良好家风和淳朴民风,赋予其积极向上的正能量。组织脱贫户、监测户参与星级文明户评选等文明创建活动,提升其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水平。培育宣传自强不息典型,激发脱贫户、监测户自主发展、自主创业热情。引导脱贫户、监测户参与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家庭种养业质效。推广创办农民夜校等培育职业农民的好经验、好做法,实现智随志走、志以智强,让脱贫户、监测户既富脑袋又富口袋。(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管委会)

10.落实驻村帮扶、结对帮扶增收措施。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村、示范创建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和软弱涣散村等五类村派驻驻村工作队和驻村第一书记,要协调做好各项帮扶工作,因地制宜推动各项帮扶政策措施落实落地,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宣传自主创业典型,激发内生动力,促进脱贫户、监测户稳定增收。继续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按照“摘帽不摘帮扶”的原则,对帮扶责任人进行优化调整。帮扶责任人要全程参与脱贫户、监测户收入排查工作,因户落实帮扶增收措施。(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驻村办,乡村振兴局,乡镇、街道、管委会)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脱贫户、监测户减收情况排查、落实帮扶增收措施,是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大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相关行业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到实现脱贫人口稳定增收是杜绝规模返贫的底线要求,是当前巩固脱贫成果最重要的政治任务。

(二)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县乡村三级要承担主体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管委会乡村振兴办要履行工作专责,相关行业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帮扶部门和帮扶干部要靠前指挥、全程参与、精准施策。

(三)制定工作方案。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对照脱贫户、监测户上年收入逐项对比排查核算,对可能出现的减收风险点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在每年7月28日前完成摸底排查,边排查边落实帮扶措施,为当年9月30日核算脱贫户、监测户家庭收入提前做好准备;9月中旬前将落实帮扶措施的户数、帮扶措施具体数量等工作情况,以乡镇(街道)、管委会为单位上报县乡村振兴局。

(四)确保工作实效。强化作风建设,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对脱贫户、监测户排查收入和落实帮扶措施,要做到精益求精,不摆花架子、不走过场。要敢于较真碰硬,对发现的各类减收风险,都要边排查边落实补救措施。对因工作弄虚作假、不严不实导致规模性返贫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县乡村振兴局每年8月初将组织开展脱贫户、监测户稳定增收专项督查,对排查不精准、帮扶措施不力、减收风险点未消除、减收幅度较大的,要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持续跟踪督办直至风险点消除,督查结果纳入年末考核范围。对出现严重问题导致脱贫户、监测户(抽查检查及系统比对中发现5户以上)收入下降的乡镇(街道)、管委会,年末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最新财政收入差错退库申请书汇总三

借款合同中,借款方一般是指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学校、研究单位等实行财政预算拨款的单位则无权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在特殊情况下,城乡个体工商业户、实行生产责任制的农民也可以成为借款合同的主体,同银行、信用社签订借款合同。

财政借款合同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

注册营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作为一方

中国进出口银行(以下简称贷款人)

注册营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作为另一方

双方于___________________签署本合同

鉴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__________(国家)政府已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框架协议,并就优惠贷款事达成了原则意见;

2.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同意将优惠贷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

3.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有关商务合同已由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草签;

4.贷款人经其自身的工作程序,已决定按照如下条件对建议的项目提供融资;

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除非文中另有约定,本协议中使用的术语均有其相应的确定含义。下列术语有如下含义:

1.1贷款人:指中国进出口银行,系中国政府授权承办政府对外优惠贷款业务的银行。

1.2借款人:指_______________,系由项目所在国政府选定并经货款人同意,负责将本贷款转贷给最终用款人的机构。

1.3项目国:指__________(国家),系本贷款资助项目的所在国。

1.4最终用款人:指经由借款人转贷、最终使用本笔贷款的机构。

1.5保证人:指__________(名称),系由项目国政府或借款人选择,并经贷款人认可,为借款人按时将本贷款项下的债务归还给货款人提供保证的机构。

1.6贷款期限:从本贷款协议生效日起至协议规定的全部债务清偿日止;包括用款期、宽限期和还款期。

1.7用款期:自本协议生效日起至协议规定的最后一次提款日止。

1.8宽限期:自用款期结束日起至协议规定的第一笔还本日止。在宽限期内,借款人只付息不还本。

1.9还款期:自宽限期结束日起至全部本息清偿日止。

1.10协议:指本协议文本及其附件。

第二条贷款条件及使用

2.1贷款人在此优惠贷款协议项下向借款人提供一笔总额不超过__________(金额)的贷款。为此,贷款人将在其账簿中开立一名为___贷款账户的账户(下称账户)该账户可用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货币及金额);借款人亦应在其账簿中开立一相应的账户。

2.2上述贷款应用于资助__________与__________间签订的商务合同no._____(见附件_____)项下的__________项目;使用本贷款的商务合同必须在本贷款协议签署后_____天内正式生效。

2.3上述商务合同或其分包合同中所需物资、劳务或技术服务,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部分应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70%。

2.4本贷款期限为_____个月,其中:用款期_____个月,宽限期_____个月,还款期_____个月。

2.5本贷款适用利率为:

2.6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支付贷款承诺费及贷款管理费。但借款人可向最终用款人收取转贷手续费,年手续费为贷款余额的_____%。

2.7在本协议生效后_____天内,借款人应向贷款人一次性地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为贷款总额的0.25%。

2.8本协议项下贷款的使用及偿还均使用人民币记账。货款支取及借款人对贷款人的任何支付,均按照贷款人出账或人帐日中国官方公布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贷款人不承担贷款使用和偿还过程中发生的汇率风险。

2.9上述提及的商务合同必须与本贷款协议的内容相互衔接不得在贷款协议生效前生效。

第三条贷款的支取

3.1本协议项下贷款的支取基于如下前提条件:

(a)有关的商务合同已经正式生效;

(b)借款人已按协议要求向贷款人支付管理费。

3.2本协议签订后_____个月内可在__________贷款帐户项下支用贷款,用款期的截止日为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经双方同意此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期申请必须在用款期到期前30天内,由借款人授权签字人以书面形式向贷款人提出。在此用款期或经双方同意的延长期结束后,贷款仍未支用部分应视为自动撤销。

3.3借款人必须按照协议规定的用款进度(见附件)及时提取贷款项下款项。

3.4本贷款项下的提款,必须由借款人按照附件__________的格式缮制不可撤销提款申请书,指示并授权贷款人将款项支付至借款人指定的(借款人或供应商的)账户。贷款人在收到有效的不可撤销提款申请书,并对其提款用途进行审核后方予放款。

3.5提交给贷款人的不可撤销提款申请书需经借款人授权书(见附件_____)中指定的有权签字人签字。借款人在不可撤销提款申请书中应明确授权贷款人,只要贷款人按照指示进行支付,贷款人即可将支付的金额直接借记贷款账户。只要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其付款的证明,借款人即应解除贷款人与产生此项付款指示的任何商务活动有关的义务,并承担在到期日偿还该付款指示项下款项的责任,而无论此商务活动的目的如何或发生与此相关的任何以外情况。

3.6自本协议签订30天后,借款人应在用款期内以人民币就贷款的未用金额按年率o.5%每半年向贷款人支付一次承诺费。首次支付承诺费应在贷款协议签订后_____天的季末。

第四条还本付息事宜

4.1借款人有义务按照本贷款协议规定的条件向贷款人偿还贷款的全部本金和利息。

4.2本贷款项下已支取未偿还款项,借款人应按年率_____%向贷款人支付利息,自支款日起至还款期结束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的计算按照一年为360天,实际经过的天数计算。

4.3本贷款账户项下的所有已支款项应在宽限期结束后_____年内偿还,并应分_____期,每半年为一期,以相等金额偿还。第一次分期还款到期日为账户项下用款期结束后的第_____个月,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4用款期及宽限期内所有累计的利息或第4.8条所述逾期利息应按贷款已支未还余额计算,并定期在每年三月二十一日和九月二十一日支付。进入还款期后,利息支付日应予调整为与分期还款日相同,直至本项贷款全部清偿为止。

4.5一俟用款期结束,贷款人将制定一还本付息计划,并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应按照还本付息计划规定的分期还款到期日偿还货款。

4.6借款人还本付息时,应将款项在到期日汇达: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付款到期日不是北京的银行营业日,该项付款则应顺移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

4.7若在任何本金到期日或在任何利息到期日后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支付到期款项,该笔款项应被视为逾期并产生逾期利息。逾期利息按照年利率_____%(日利率_____%)自迟付利息或迟付本金第1天开始计收至实际偿付日。

4.8若逾期期限超过30天,则按第6.1条规定办理。

第五条提前还款

5.1借款人可在到期前的任何时候全部或部分地提前偿还一期或几期每半年为一期的分期还款款项。在此情况下,仅按照已支未还的金额计收利息。提前还款应按与分期还款到期日相反的顺序进行,需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征得其同意。

第六条提前中止和终止

6.1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贷款人有权部分或全部中止或终止本协议项下贷款,或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a)借款人未能按本贷款协议的要求支付任何到期本金、利息或承诺费、管理费等;

(b)借款人违反了本贷款协议的任何其他条款或规定,并在收到贷款人关于有关违约的书面通知后30天内没有采取补救措施;

(c)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危及贷款的安全偿还;

(d)最终用款人的行为或状况将危及贷款的安全偿还;

(e)项目国出现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严重的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形式的社会动荡等,危及项目实施的正常环境;

(f)贷款人国内法律或政府相关政策的变更,要求贷款人对货款采取中止或终止行为。

第七条借款人申述

7.1借款人在此向贷款人做出如下申述:

(1)借款人是__________(国家)__________(性质)的机构,有权按照本贷款协议规定借款;

(2)为签订和执行本贷款协议所需的全部授权和程序已完成并生效;

(3)为使本贷款协议按照其条款对借款人构成有效的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借款人已完成_______(国家)法律和规定所要求的所有手续。

第八条特别保证及承诺

8.1借款人保证在本贷款协议项下的义务应与其其他非抵押外债同等位次。因此,借款人对这些债务给予的任何特惠或优先立即适用于本协议,而无需贷款人事先提出要求。

8.2借款人应保证按照本协议第2.2条和2.3条所述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人按照本协议支付的全部金额,并根据本协议规定向贷款人还本付息。在任何情况下,借款人还本付息应是无条件的。

8.3使用本贷款和对本贷款还本付息过程中在项目国内可能产生的一切税收、费用及开支,均应由借款人负担。因此,借款人保证本协议项下支付的所有本金、利息、承诺费及管理费等均是净值,并不做任何的扣除。

8.4借款人应定期向贷款人汇报贷款的使用情况和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在其每一财政年度结束后向贷款人提供其年度报告、已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贷款人随时合理要求借款人提供的、与执行和管理本协议有关的报告及资料。

8.5贷款人有权对贷款的使用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8.6借款人应将如下事项立即通知贷款人:

(a)本协议项下商务合同已经正式签订的确认书及商务合同签署副本;

(b)借款人组织章程的任何修改及其活动的任何实质性变化;

(c)本协议10.1(d)中述及的授权官员和签字样本的变更;

(d)贷款项下商务合同的修改、变更或补充。

8.7借款人及贷款人均必须保持本协议项下贷款使用及还本付息的准确财务记录,双方应定期进行财务对账。

8.8借款人和贷款人应随时应对方的要求对本贷款协议的执行及管理进行商讨,以通讯联系或必要的会晤来解决本协议项下可能产生的分歧及项目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第九条其他事项

9.1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以任何方法、方式或形式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或所有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9.2本贷款协议在法律上独立于相应的商务合同,因此借款人不能因商务合同中出现的问题而影响其对本协议的执行。

9.3借款人与最终用款人之间的任何关系,应不影响借款人对本协议的执行。

9.4在借款人未偿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时,本协议中的保证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9.5本协议及由此产生的权利及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制约,并按其解释。

9.6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果通过协商,争议仍未解决,则可提请仲裁或申请诉讼。仲裁可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诉讼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或任何双方商定的第三国法院进行。

9.7可能产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执或索赔,应不影响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也不应以任何方式被视为可解除借款人的义务。

9.8本协议附件,应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9除非日后经双方同意另有变更,本协议双方的联络通信地址如下:

给贷款人:中华人民共和国

100005北京崇内大街75号

中国进出口银行国际部贷款处

传真: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

给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

9.10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的联络及财务往来单据一律使用英文书写。

第十条本协议的生效

10.1本协议在下述前提条件下生效:

(a)贷款人满意地收到借款人的《章程》;

(b)贷款人已收到借款人营业执照及外汇业务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c)贷款人已收到借款人所在国公证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证明借款人有从事本协议项下贷款事务的能力,并已完成有关的批准与授权手续;

(d)双方均已收到对方有关授权官员签署和递交的与本贷款协议事务有关的文件、报告、声明等的授权书及授权签字人的样本,并经证实

(e)贷款人已收到保证人提供的有效的保证文件。

10.2贷款人及借款人的正式授权代表已于本协议首页所写的年份及日期在__________正式签署了本贷款合同,合同分中文和英文两种文本,一式二份,同等有效,以昭信守。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

附式

一、商务合同(略)

二、保证人出具的还款保证书(略)

三、法律意见书(略)

四、贷款用款进度安排(略)

五、不可撤销提款申请书

六、授权书(略)

附式二

不可撤销提款申请书

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

100005中国进出口银行

顺序号: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敬启者: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借款人)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在(地点)达成的政府优惠贷款协议第三条的规定,我方谨在此向贵行申请并授权贵行对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公司付款:

付款金额为(货币及金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该项付款系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_签订的第____________号商务合同项下的____________款项。

同时我方谨在此授权贵行将上述付款金额借记以我方名义在贵行开立的账户,账户名称为____________贷款账户。

贵行完成本付款指示并不意味着其对履行或未予履行商务合同负有义务,贵行应不受此商务合同的约束。因此,对于贵行按我方的申请指示根据上述协议条件所做的付款,无论是在付款前或付款后因商务合同的执行而发生任何情况,我方均保证按照贷款协议的规定偿还此笔款项及其利息。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授权官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延伸阅读:

规范的借款合同范本往往具备以下特征:

1.贷款方必须是国家批准的专门金融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全国的信贷业务只能由国家金融机构办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与借款方发生借贷关系。

2.借款方一般是指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学校、研究单位等实行财政预算拨款的单位则无权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在特殊情况下,城乡个体工商业户、实行生产责任制的农民也可以成为借款合同的主体,同银行、信用社签订借款合同。

3.借款合同必须符合国家信贷计划的要求。信贷计划是签订借款合同的前提和条件。借款方必须根据国家批准和信贷计划向贷款方申请贷款;贷款方必须在符合国家信贷计划的信贷政策的条件下,由贷款方与借款方签订借款合同。超计划贷款必须严格控制。

4.借款合同的标的为人民币和外币。

5.订立借款合同必须提供保证或担保。借款方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必须有足够的物资作保证或者由第三者提供担保,否则,银行有权拒绝提供贷款。这种保证或担保是使贷款能够得到按期偿还的一种保证措施。

6.借款合同的贷款利率由国家统一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借款方在归还贷款时,一般要偿还贷款利息,而利率必须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计付,当事人双方无权商定,对国家规定的利率,任何人无权变更或修改。

最新财政收入差错退库申请书汇总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政府非税收入(以下简称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健全公共财政职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非税收入设立、征收、票据、资金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三)罚没收入;

(四)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五)国有资本收益;

(六)彩票公益金收入;

(七)特许经营收入;

(八)中央银行收入;

(九)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

(十)主管部门集中收入;

(十一)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

(十二)其他非税收入。

本办法所称非税收入不包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指计入缴存人个人账户部分)。

第四条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第五条非税收入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根据非税收入不同类别和特点,制定与分类相适应的管理制度。鼓励各地区探索和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第六条非税收入管理应当遵循依法、规范、透明、高效的原则。

第七条各级财政部门是非税收入的主管部门。

财政部负责制定全国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按管理权限审批设立非税收入,征缴、管理和监督中央非税收入,指导地方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按管理权限审批设立非税收入,征缴、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非税收入。

第八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和统计报告制度。

第二章设立和征收管理

第九条设立和征收非税收入,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按下列管理权限予以批准: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和征收。

(二)政府性基金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的规定设立和征收。

(三)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特许经营收入按照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的规定设立和征收。

(四)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收益由拥有国有资产(资本)产权的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按照国有资产(资本)收益管理规定征收。

(五)彩票公益金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的规定筹集。

(六)中央银行收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征收。

(七)罚没收入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征收。

(八)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及其他非税收入按照同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的管理规定征收或者收取。

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反规定设立非税收入项目或者设定非税收入的征收对象、范围、标准和期限。

第十条取消、停征、减征、免征或者缓征非税收入,以及调整非税收入的征收对象、范围、标准和期限,应当按照设立和征收非税收入的管理权限予以批准,不许越权批准。

取消法律、法规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第十一条非税收入可以由财政部门直接征收,也可以由财政部门委托的部门和单位(以下统称执收单位)征收。

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改变非税收入执收单位。

法律、法规对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二条执收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公示非税收入征收依据和具体征收事项,包括项目、对象、范围、标准、期限和方式等;

(二)严格按照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进行征收,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并对欠缴、少缴收入实施催缴;

(三)记录、汇总、核对并按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四)编报非税收入年度收入预算;

(五)执行非税收入管理的其他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执收单位不得违规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非税收入。

第十四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非税收入执收管理和监督,不得向执收单位下达非税收入指标。

第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当按规定履行非税收入缴纳义务。

对违规设立非税收入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的,缴纳义务人有权拒绝缴纳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六条缴纳义务人因特殊情况需要缓缴、减缴、免缴非税收入的,应当向执收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执收单位报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审批。

第十七条非税收入应当全部上缴国库,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占用、挪用、坐支或者拖欠。

第十八条非税收入收缴实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

第十九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快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逐步降低征收成本,提高收缴水平和效率。

第三章票据管理

第二十条非税收入票据是征收非税收入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非税收入票据种类包括非税收入通用票据、非税收入专用票据和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具体适用下列范围:

(一)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是指执收单位征收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

(二)非税收入专用票据,是指特定执收单位征收特定的非税收入时开具的专用凭证,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政府性基金票据、国有资源(资产)收入票据、罚没票据等。

(三)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是指实施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执收单位收缴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

第二十二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通过加强非税收入票据管理,规范执收单位的征收行为,从源头上杜绝乱收费,并确保依法合规的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第二十三条非税收入票据实行凭证领取、分次限量、核旧领新制度。

执收单位使用非税收入票据,一般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向同级财政部门申领。

第二十四条除财政部另有规定以外,执收单位征收非税收入,应当向缴纳义务人开具财政部或者省级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

对附加在价格上征收或者需要依法纳税的有关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应当按规定向缴纳义务人开具税务发票。

不开具前款规定票据的,缴纳义务人有权拒付款项。

第二十五条非税收入票据使用单位不得转让、出借、代开、买卖、擅自销毁、涂改非税收入票据;不得串用非税收入票据,不得将非税收入票据与其他票据互相替代。

第二十六条非税收入票据使用完毕,使用单位应当按顺序清理票据存根、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非税收入票据存根的保存期限一般为5年。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报经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查验后销毁。

第四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七条非税收入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确定的收入归属和缴库要求,缴入相应级次国库。

第二十八条非税收入实行分成的,应当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确定分成比例,并按下列管理权限予以批准:

(一)涉及中央与地方分成的非税收入,其分成比例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规定;

(二)涉及省级与市、县级分成的非税收入,其分成比例由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其财政部门规定;

(三)涉及部门、单位之间分成的非税收入,其分成比例按照隶属关系由财政部或者省级财政部门规定。

未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批准,不得对非税收入实行分成或者调整分成比例。

第二十九条非税收入应当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缴、存储、退付、清算和核算。

第三十条上下级政府分成的非税收入,由财政部门按照分级划解、及时清算的原则办理。

第三十一条已上缴中央和地方财政的非税收入依照有关规定需要退付的,分别按照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根据非税收入不同性质,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第三十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加强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收益与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统筹使用,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制度,加强非税收入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处理非税收入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十五条执收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接受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非税收入情况和相关资料。

第三十六条各级财政部门和执收单位应当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开非税收入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征收方式和标准等,并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提高非税收入透明度,接受公众监督。

第三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监督和举报非税收入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职责受理、调查、处理举报或者投诉,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三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设立、征收、缴纳、管理非税收入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教育收费管理参照本办法规定执行,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第四十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非税收入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最新财政收入差错退库申请书汇总五

一、责任单位

雁峰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二、责任人

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实行局长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局长主持局内全面工作,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承当各自的工作任务。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责任人为局长、承办人。

三、征收管理依据

《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0号)

四、征收管理范围

区财政局是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区有关部门单位是区非税收入的执收单位。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的部门单位,包括区级国家机关,履行或代行政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全额预算管理、差额预算管理、定额补助、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事业单位”),以及上述部门单位的派出机构。

非税收入包括: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五、征收管理制度

1、实行以票管收。执收单位统一到区非税局申请领取非税执收票据。执收单位收取非税收入时,必须按规定向缴款义务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财政票据,否则缴款义务人有权拒付。

2、非税收入专户管理。各项非税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区财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未经区财政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单位不得私设收入过渡性帐户,也不得将属于非税收入性质的资金缴入单位设在财政的其他资金帐户。

3、非税收入入库管理。非税收入实行收缴分离制度,按照“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模式进行规范管理。

根据“两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非税收入管理局每月按规定分收入级次、科目类别或执收单位、收入项目定期划缴国库或财政专户。财政部门对执收单位实行综合预算,根据单位工作和事业需要安排相关经费。非税收入管理局每年度向政府提出资金统筹的方案,经批准后将统筹资金转为财政预算收入。

六、征收方式

(一)非税收入采取直接征收和委托征收两种方式。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了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项目,由法定执收单位直接征收;法定执收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征收的,应签订委托协议,并报非税收入管理局备案。采取委托征收方式的,应当对受委托单位的征收行为实施严格监督,并承担受委托征收行为的法律责任;受委托单位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征收非税收入,不得转委托。非税收入管理局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设立征收窗口或执收点。

(二)非税收入采取直接缴款和集中汇缴两种缴款方式。

1、直接缴款。执收单位在办理收款业务时,应当向缴款义务人出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通过转账方式缴纳非税收入款项的,缴款义务人须到其开户银行办理缴款手续,其中,缴款义务人开户银行是非税收入代理银行的,非税收入应直接划解财政部门在该代理银行设立的“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缴款义务人开户银行不是非税收入代理银行的,资金缴入执收单位或缴款义务人选择的非税收入代理银行主办行。通过现金方式缴纳非税收入款项的,由缴款义务人就近到非税收入收款代理银行缴款。

2、集中汇缴。集中汇缴只适用于按有关规定向缴款义务人开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专用收据》的非税收入执收单位。非税收入执收单位按有关规定向缴款义务人开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专用收据》并收取款项后,由执收单位按日分收费项目汇总并填表制《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所收款项集中缴入示范区“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

七、监督检查

1、建立完善局务会制度,局内明确分工,每个办事环节经办人都要签名以示负责,局内全程记录办理过程并归档保存。

2、局内对执收单位征收非税收入情况监督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3局内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

4、通过公开公示的形式接受社会监督。

5、接受区财政局有监督管理职能科室的监督检查。

6、接受人大、政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八、责任追究。参照以下条例处理:

一、执法股室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中,由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一)违反规定办理财政收支预算审核、批复或者调整的;

(二)违反规定办理资金拨付的;

(三)违反规定办理各类账户的开设、变更或撤销的;

(四)违反规定征收基金、罚款或收费的;

(五)违反规定办理预算收入退库的;

(六)违反规定办理减、免税费的;

(七)违反规定办理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的;

(八)违反规定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的;

(九)违反规定参与或干预政府采购中的商业活动的;

(十)违反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的;

(十一)违反规定发放罚没票据或者收费票据的;

(十二)违反规定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调处和行政裁决的;

(十三)违反规定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

(十四)没有法定依据委托有关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的;

(十五)指派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执法的;

(十六)违反规定不履行或故意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

(十七)违法制定涉及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造成行政复议被纠正或行政诉讼败诉的;

(十八)违反规定实施或不予行政许可的;

(十九)违反规定实施财政监督检查的;

(二十)其他依法应当追究的行为。

二、追究行政过错责任,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一)责令写出书面检查,进行批评教育;

(二)通报批评;

(三)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四)扣发全部或部分目标管理奖;

(五)调离执法岗位或停职离岗培训;

(六)责令辞职或辞退;

(七)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八)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单处或并处。在追究上述过错责任的同时,应对错误的行政行为进行纠正。

九、环节流程略

最新财政收入差错退库申请书汇总六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财税工作进入年终冲刺阶段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目的是针对当前全区财税收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分析形势,查找不足,动员各级 各部门统一思想,强化措施,立足超收,全面完成全年财税工作任务,确保实现财政收支平衡。下面,就当前全区财政收入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正确把握财税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加快收入进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克服困难,扎实工作,国民经济保持了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在此基础上,财税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维护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了积极贡献。一是财政收入进度较往年有所好转。截至11月底,全区地方级财政收入累计完成16266万元,占预算的88.9%,同比增长35.4%。进度和增幅情况都是近年来较好的。二是工资等重点支出得到了较好保障。各级将保工资放到财政工作的首要位置,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确保工资发放,对重点建设、社员股金兑付等事关全局的重点支出也给予了有力保证。三是财税改革有了新的进展。“票款分离”改革全面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后的农税征管工作扎实有效,政府采购、会计委派制改革等也取得了新的进展。四是全社会的依法纳税意识有了新的提高。各级财税部门深入学习、宣传新的税收《征管法》,有效维护了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增强了全社会的依法纳税意识。应当讲,在今年大的经济环境并不宽松,财政收支矛盾比较尖锐的情况下,全区财税工作能够取得这样好的成绩是相当不容易的。特别是财政、税务、行政收费部门的同志们,在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下,自我加压,勇挑重担,努力克服困难,狠抓收入计划落实,将任务分解量化,责任到人,努力均衡入库,以扎实细致的工作,为地方财政增收做出了突出贡献。对此,区委、区政府是满意的。实践充分证明,财税收入征管干部队伍是一支敢打硬仗、善打硬仗、能打胜仗的队伍。在此,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全区广大财税征管战线的干部职工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我区 收入完成预算进度依然滞后,与兄弟区市相比差距依然很大。对照差距,目前收入的关键在区级,攻坚在区级;区级的关键在地税、国土两个“大块头”上。要实现区委、区政府制定的目标,全区尚需组织收入2684万元,区级需要组织2277万元,其中:地税局和国土资源局尚需组织收入分别为1484万元和823万元。而12月份有效工作日只有20天左右,平均每天需组织收入134万元。时间相当紧迫,任务十分艰巨。如果不努力完成任务目标,就无法完成保工资、保稳定、保改革的任务,财政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财政平衡也无从谈起。如果不迎头赶上,我们与兄弟区市的差距会越拉越大,就会严重影响新一届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的整体形象。实现今年财政超收任务,当前关键是要克服畏难发愁,无所作为的情绪,解决“无税可收”的思想。一是从我区地方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来看,远远低于全国、全市平均水平,全国的比重为17.5%,全市的比重为9%,我区的比重为4.9%,差距明显。二是从目前正在进行的财税收入质量联合检查情况看,仅仅20天的检查已查补260多万元,偷逃漏税收的现象普遍存在,个别企业偷漏税数额大,问题严重。这些都说明收入还是有潜力可挖的,只要我们统一思想,下定决心,加大力度,确保全区地方财政收入增长25%以上,是完全有可能的。保不了,就是认识问题、工作问题。因此,作为财税干部职工,每一位同志都要在征管上多动脑筋;多想办法,最大限度地堵塞财税漏洞。要针对税源变化的新情况和财税工作遇到的新问题,认真研究对策,积极探索有效征收的新途径,千方百计把收入抓上去。

全年财税收入攻坚战已到了最关键的时候,确保全年财税收入任务完成是当前最紧迫、最重中之重的工作任务,关键要抢时间,赶紧度。各征收部门、各镇(街)从今天起,就要算好时间帐、任务帐,周六周日不休息,把所剩的任务分解到每一天,并制定措施,明确责任,一天一天的抓调度、赶进度。各征收部门部门主要负责人、各镇(街)镇长、主任,要拿出主要精力抓收入;特别是地税、国土部门要将任务压死,措施定硬;各征收分局要加大征收力度,强化征管措施,集中精力、全力以赴抓征收。

二、千方百计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克服困难,确保实现全年财税工作目标

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事关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今年,从中央到省市,都对财税任务提出了新的要求。区委、区政府确定的今年财政收入的目标要确保增幅达到25%,这是综合考虑各方面需要与可能确定的,是一个硬指标,没有商量的余地,必须不折不扣地确保完成。各级党政和财税部门都要把抓收入、赶进度、保指标作为当前财税工作的第一要务,拿出有针对性的对策,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要多在找准征管薄弱环节上下功夫,多在清欠堵漏上加力度,多在强化征管措施上抓落实,努力挖掘增收潜力, 最大限度地堵塞财税漏洞,狠抓及时入库,确保组织收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全力以赴增加财政收入。

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财政、财政,无财难以施政。只有强大的财政作后盾,改革、发展、稳定才有可靠保障,否则,一切无从谈起。区委、区政府提出完成25%的财政增幅,这是区委、区政府在全面审视当前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特别是薛城区的经济现状认真分析后作出的重大决策。对我区来说,这一调整后的任务目标,不仅切实可行,而且也符合客观实际,只要开拓思路,努力工作,完全可以按时完成任务。目前,我们在财政税收工作上有许多优势和有利条件。一方面,我区经济发展活力明显增强,孕育着潜力、孕育着增收。另一方面与兄弟区市相比,1—10月份我区在全市完成预算进度位居第六位,同比增幅位居第四位,形势不容乐观。更为重要的是,今年是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是新一届区委区政府的开局年,我们只有在加快发展经济的同时,切实搞好财政税收工作,才能向党和人民交一份合格的答卷,才能不辜负全区人民对我们的信任和重托。综上所述,完成调整后的收入任务,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重要的是一个政治指标任务。因此,各级党政和广大干部群众,一定要看到财政形势的严峻性、艰巨性,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同时更要坚定信心和决心,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出发,认清形势,振奋精神,鼓舞士气,强化措施,不折不扣地圆满完成调整后的财税增收目标。

在这里我特别强调,要做到“四个不”,即今年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全年财政收入任务目标、部门之间收入任务不作调整,任务再重指标不减少,为保证收入质量任何部门的收入都不能空转。不论困难多大、任务多重、时间多紧,我们必须确保财政收入质量的提高,绝不空转税收或搞“数字收入”“数字游戏”,对此不要存有任何幻想。严禁弄虚作假,严禁搞"空转"。这一问题,我们强调过多次,今天我再一次重申,绝不允许任何单位、任何个人,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否则,长此以往,将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和恶性循环。对这一危害我们切不可低估,大家一定要把功夫用在抓征管上,用在组织收入上,用在堵塞偷税的漏洞上,使我区的财税收入实实在在、没有水份,真正起到支持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作用。财税部门要以讲政治、讲大局、保稳定的高度,从维护党委、政府和部门自身形象的高度以对组织、对全区人民、对事业和对自身负责的态度去积极主动地强化征管,组织收入。尤其是地税、国土部门任务相当艰巨,但是没有任何余地,必须确保完成。这方面国税、财政、水务等部门带了好头,相信其他部门经过近二十多天的努力拼搏一定会迎头赶上,完成或超额完成今年收入目标。

二是依法征收要到位。要坚持依法治税。这是组织收入工作中必须牢牢把握的原则,也是财税工作的立足点和灵魂。只有依法治税,才能避免有税不收问题,真正实现应收尽收。从目前的情况看,我区还有很多税源还没有收上来,还没有完全达到应收尽收。据金库提供的数据表明,1—11月份我区应纳地方税企业269户,完税企业205户,占应税企业76.2%,有接近四分之一的企业今年以来没有纳一分钱的税。例如,枣庄购物中心薛城分店销售额占薛城市场三分之一,今年前11个月纳税4.3万元,平均每月不足4千元,简直不可想象。利民矿业、闫布煤矿前11个月分别纳地方税42万元和40万元,而在年底联合检查中分别查补出39万元和42万元的应纳税额,偷、漏税问题还非常突出。说明我们在抓收入方面,方法还不够灵活,力度还不够大,措施还没有到位,还存有相当多的税收空白点。不是无税可收,而是潜力巨大。税收征管机关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激欠税”的方针,坚决发扬“铁石心肠、铁面无私、铁的手腕、铁的纪律”的“四铁精神”,发扬“拣芝麻不怕多弯腰”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法、依率计征、应收尽收,切实抓紧抓好税收收入。

首先,强化税源监控,向管理要收入。要坚持税源普查和排查的制度化、经常化,适应经济结构和所有制结构变化的新形势,进一步改进征管方式和征管手段,建立健全有效的税源动态监控机制,对纳税户实行跟踪管理、动态管理,随时更新增减对象和税收数额。尤其要及时把握重点税源、主体税种的变化情况,健全协税护税网络,扩大税收覆盖面,形成全社会支持财税工作的良好局面,保证税款足额入库,确保完成全年任务。

其次,加大执法力度,向清欠要收入。各级要把清欠作为增收的主攻目标,区别情况,分类排队,责任到人,采取罚款,扣交,加收滞纳金等强制手段,毫不手软地加大清欠力度。对实现税收不能及时入库的要按照征管法规定,落实税款预储,以票控税措施。从现在开始企业欠税只能减少,不能增加。对于有意拖欠税收的,实行银行直接扣款,并且给予相应处罚。要严历打击税收领域的各种违法行为,严肃税法,防止收入流失。要搞好税法宣传,督导引导企业转变观念,增强纳税意识,积极主动交欠税。无论哪一个企业,资金再紧张,也不能靠无偿占用税款来解决自身经营过程中的困难。要通过《薛城周讯》公布欠税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和所欠税款情况,对欠税“钉子户”强制执行,同时要在电视台新闻栏目予以曝光,通过媒体的震慑力促进清激欠税。要把企业纳税情况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同干部的任免、使用和岗位轮换相结合。在全社会树立照章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偷逃、骗、欠税是违法行为的观念。

第三、规范纳税秩序,向稽查要收入。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人员认真开展好财税收入质量联合专项检查。坚决查处偷、漏税行为,该曝光的曝光,该处理的处理,切实维护国家税收 政策的统一性和严肃性。要通过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和纳税大户进行全面检查,对一般行业,一般业户及零散税源进行重点检查,真正把联合检查的过程作为宣传税法,组织收入的过程,作为堵塞

漏洞,打击偷逃骗税行为的过程,切实把偷漏税款追回来。对偷漏税款严重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其法人代表依法处理。各执法部门要继续通力合作,实施社会综合治税,坚决打击偷、逃、骗、抗税行为,确保大税、小税全额入库,切实把查补的成果反映到财政收入上来。要严格税收入库级次,绝不允许转移税收、混淆级次入库的问题,一旦检查发现,要依法追究当事人和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加强预算外资金的征收管理,向政策上要收入。预算外资金是财政性资金,应当成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促进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财力。特别是在当前预算内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更经重视发挥预算外资金在保工资,弥补事业经费不足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财政部门要通过严格审查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加强对预算外资金收入、支出,使用的监督,提高综合财力,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各单位必须将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及时定额上缴国库,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截留,坐支、挪用。否则,一经查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并责成财政部门相应扣减其经费指标。特别要抓好“以地生财”的大文章,实行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引入竞争机制,大力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坚决杜绝任意减免土地收益的现象,实现国有土地收益的最大化,确保土地增值收益任务的全面完成。

三是责任落实要到位。实现全年目标仅有20天多一点的时间,已到了最后的攻坚阶段。各镇街、各征管部门要认真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切实把财税工作放在当前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做到精力到位、征管措施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对收入缺口部分,要认真研究具体的征管措施。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在座的都是落实双过半任务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亲自抓,亲自管,亲自调度。从现在起,要天天一调度,随时掌握收入进度。各征管部门、镇(街)都要组织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和队伍,要发扬不怕千难万阻,历尽千辛万苦,走遍千家万户,说尽千言万语的四千四万精神,深入到每一个企业,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一户不漏地搞好税收征管工作,确保不漏一分一户。各经济主管部门都要从全市发展的大局出发,在抓好企业生产的同时,积极督促企业依法纳税,经济发展是政绩,纳税多少更反映政绩和贡献。 在完成任务上提倡“三讲三不讲”,即:讲效果不讲过程, 讲内因不讲外因,讲主观不讲客观。完不成任务的,星期天、节假日不休息。一句话,要钱不要“理由”,要钱不要“困难”。

四是年底严格考核到位。进一步强化收入调度。12月份上、中旬实行按旬调度,下旬实行一天一调度。同时对收入完成进度进行排名,在薛城电视台和薛城周讯进行通报。没按计划完成当期收入任务的征管部门,其主要领导要于期中和期后一天内向区主要领导报告原因和对欠计划的任务所采取的补救措施。 要坚持对“责任人不放过、偷逃税不放过、征管部门不放过、征管人不放过”,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实行收入完成情况一票否决制的有关规定,切实把收入进度与征收部门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干部使用挂起钩来。凡未完成收入任务的单位,一律取消其部门和主要负责人评先树优资格,对区管干部实行诫免。对双管部门要实行收入任务与提退业务费、财政拨款、工资经费挂钩制度,如不能按规定进度比例及时入库的,则相应缓办或缓拨、抵减财政拨款及其经费。

五是节支措施要到位。大力压减非工资性支出,想方设法保障重点支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从简办事,各方面的支出都要严格按预算安排和进度执行,已经安排的支出要精打细算,尽可能节俭,绝不允许超出预算。区政府决定,从现在起,除救灾支出外,各部门不要再打追加报告,政府不再签批追加预算。对此,各方面要理解,财政部门要把好关。压减下来的资金,要严格用于保证今年的增资、社会保障和救灾等关系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的支出。

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圆满完成全区的财税工作任务

做好当前财税工作,完成今年财政增收目标,任务十分繁重,必须各方面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实加强对各征管部门的领导,区领导牵头,成立税收督导组,对各征管部门分头实行责任帮包,督促动员各部门立足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按收入计划按时间进度完成任务。

各部门、单位都要树立全区一盘棋的思想,充分理解、积极支持财税工作,把财政困难当做自己的困难,主动分担。银行、工商、审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财税部门,加强监督管理,保证各项财政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公、检、法、司等部门,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从严查处偷、逃、骗税行为,为财税部门组织收入保驾护航,在全区形成良好的治税环境。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强财税宣传,不断增强全社会的依法纳税意识。广大纳税人要强化“依法纳税光荣,偷税漏税可耻”的观念,及时足额缴纳税收,认真履行纳税人应尽的义务,带头做依法纳税的标兵。

同志们,完成全年财税收入任务目标是当前最大的政治,时间紧迫,意义重大。大家一定要讲政治、顾大局,以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只争朝夕,超常规工作,认真组织好当前的财政收入,确保按进度全面完成既定的财税工作目标 ,为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新财政收入差错退库申请书汇总七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区区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建立规范化的区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财库〔*〕24号)、《上海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收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财库〔*〕29号)、区政府《*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方案》(青府发〔*〕89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执收单位)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有关规定程序批准收取的各类区级政府性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

第三条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的规定,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按照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不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

我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首先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缴着手,并将逐步在所有非税收入范围内推行。

第四条区财政局是区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设立和管理非税收入收缴银行账户体系,确定非税收入收缴程序,并对执收单位非税收入收缴工作实施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主管部门应协助区财政局做好本部门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并对本部门及下属各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收缴业务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执收单位负责本单位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地缴入区级国库或区级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

第七条缴款人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负有缴纳收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缴款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地缴纳收费。

第八条代理银行是指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收费资金收缴、汇划清算及信息反馈等业务的商业银行。

第九条区级财政专户开户银行是指经公开招标确定的商业银行。开户银行除办理代理银行的所有业务外,还需负责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费资金的归集工作。

第十条非税收入收缴实行直接缴纳和集中汇缴两种方式。

直接缴纳是指缴款人按照有关规定,持执收单位开具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到代理银行缴款,将应缴款项直接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

集中汇缴是指执收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按日汇总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集中汇缴)》,将所收款项集中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

本着既方便缴款人,又有利于管理监督的原则,对于无需当场执收的收费,一般实行直接缴纳;对于必须当场执收的收费,应实行集中汇缴。

最新财政收入差错退库申请书汇总八

第一条为了加强非税收入资金管理,逐步理顺分配关系,适当集中资金,保证重点支出,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充分发挥预算内外资金综合运用的整体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29号)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统筹管理的原则。无偿性,即非税收入资金属于政府性资金,政府从委托各单位代征的非税收入资金中统筹调剂部分资金,具有无偿性;公平性,即政府对纳入统筹范围内的单位或项目,按照同一比例征收统筹资金;合理性,即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在剔除上缴上级、返还下级、征收成本费用等因素后再进行统筹。

第三条统筹管理的范围。本区行政区划内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单位”)所收取的,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都要按率征收政府调剂统筹款。统筹资金具体包括下列项目:未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财政性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照章纳税后的其他收入等。

对各单位收取的有法定专门用途的非税收入、专项资金、上级补助收入、往来性资金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所收取的各类款项暂不统筹,具体项目由区财政局按规定予以界定,但须按规定纳入区级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第四条统筹管理的方法。非税收入调剂统筹实行“核定收入基数、固定调剂比例、超收比例返还、短收调剂不变”的管理办法。每年初,区财政局根据各单位前三年的实际收入平均数核定收入基数,基数内的非税收入在扣除上缴、分成和成本性支出后,按20%的比例统筹,超基数的按50%统筹;对未核定收入基数的单位,原则上按实际收入的30%统筹。各执收单位如果完不成收入任务,调剂统筹部分仍按收入基数计算,短收部分相应核减该单位综合支出预算。

第五条统筹资金的用途。政府统筹的非税收入资金,由财政结合预算内资金,纳入政府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计划,统筹安排,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主要用于解决社会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及公益事业等补助性转移支出。

第六条统筹资金的缴拨。按规定应纳入统筹范围的非税收入,在各单位将其缴入财政专户时,由区财政局直接提取。集中统筹的资金,由区财政局各业务科室根据工作中所掌握的实际情况,适时提出使用计划报财政局局长办公会审核,局长办公会对其进行初审后,上报区政府批准后拨付。

第七条监督检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收入,不得无故短收。收取的非税收入资金要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及时、足额缴存财政专户。对无故出现收入下滑的单位,区政府将组织人员查找原因,研究处理意见。财政部门要定期向区政府报送非税收入资金收支分析等资料,并定期会同监察、物价、审计等部门对各单位非税收入资金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不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和统筹收入的单位,除了按《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外,违规收入一律按“小金库”资金全部收缴国库,并由区财政局采取暂停拨付预算经费,停办控购手续,停发收费票据等措施。对情节严重的,区政府将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最新财政收入差错退库申请书汇总九

根据县局《关于县乡医疗卫生单位20xx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的要求,xxxxx卫生院按照自查的范围和项目,结合本院20xx年的实际情况,逐条对照,认真核查,现将自查结果作以汇报:

1、本院按照《会计法》及《医院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财务制度。先后制定了《财务工作制度》、《会计监督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原始凭证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做到有章可循。

2、财务收支实行一签三审制度审批制度。医院设专职会计1人、出纳1人,会计、出纳严格依照钱账分管的内控原则开展日常工作。

1、本院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及权责发生制原则,采用复式记帐法按月具实、合法进行会计帐务外理,未发生滞留、挪用专项资金(包括合疗、医保等专款)现象,日常业务收入无坐支、私设小金库和虚列支出等行为。

2、全年收入情况:

20xx年本院总收入为1004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为928万元;医疗收入为76万元。财政补助收入中含全县卫生系统乡镇退休人员退休费865万元;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63万元。

3、全年支出情况:

20xx年本院总支出990万元。其中:公共卫生支出206万元;医疗支出784万元。按二级明细划分总支出情况为:工资及福利支出1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34万元(发放全县卫生系统乡镇退休人员退休费)。药品支出34万元;非财政资本支出2万元;维修费30万元;其他公用经费72万元(含发放村级公共卫生项目补助)。

4、20xx年收支结余:

20xx年年末结余14万元,提取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6万元,转入事业基金8万元。

由于本院业务用房20xx年拆除重建,未开展住院业务,本院对下属的xxxx门诊(1—6月)xxxx门诊部(1—9月)给予60%的基本工资和60%的津贴拨款,差额部分及费用由各点独立核算。从报表反映出来的总体情况是:职工的全额工资和全部津贴全部到位,未增加新的债务,达到收支两条线的运行模式,无坐支、隐瞒、乱开支、乱发资金津贴等现象。

总院人员工资、津贴按绩效考核并坚持按月向县局送审后发放,差旅费、电话费、招待费等所有费用开支均参照相关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列支,并实行经办人、院长、财务签审小组三签字,无挥霍浪费现象。

全院共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开立了基本帐户、专用专户、国债项目资金专户、全县乡镇卫生系统退休人员工资专户四个账户。不存在私开账户情况。

总院对在财政部门领用的门诊、住院发票由专人负责任管理,实行验旧领新,对各点的票据领用建立了详细台帐,保证了票据的安全。医疗收费标准、范围和药品加价严格按物部门的规定操作,20xx年8月份顺利通过了县物价局的全面检查。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做到依法办事,无乱收费、乱罚款行为。

合疗、孕娩补助等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县局相关文件要求,在收到款项后三天内转帐支付。上报补助资料真实,既不存在虚报冒领、恶意套取,也不存在滞留、挤占、挪用。

因xxx门诊于20xx年7月迁至总院,除购置了办公桌椅、空调、打印机外,未购置大的固定资产。

20xx年省配村卫生室资产25套,按卫生厅要求纳入医院财产管理,现已按照县局的发放名单发到相应的村卫生室,20xx年医院逐卫生室进行财产清查,并签定了使用协议,明确了医院与村卫生室对所配资产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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