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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处置协议书(汇总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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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处置协议书(汇总18篇)
2023-11-19 19:22:05    小编:ZTFB

总结是提高自己的必经之路,它可以让我们更加深入地认识自己,优化自己的行动策略。写总结时注意客观评价自己的优点和不足,寻找提升的空间。接下来是一些关于总结的精选文章,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

质押处置协议书篇一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年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借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质押标的为甲方在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元整。

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账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借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借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

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本息。

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借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借款本息。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是所担保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质押处置协议书篇二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为支持乙方的发展,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银行申请借款万元,期限个月,甲方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期限个月【《保证合同》编号:;《____银行借款合同》编号:】。

二、乙方承诺用应向丙方收取的应收账款【的应收账款】万元向甲方提供质押反担保。乙方保证用其资金足额归还上述银行借款。

三、丙方承诺应付乙方的账款余额不低于万元,丙方向乙方支付该笔应付账款时应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如乙方未按时足额归还上述银行借款,乙方无条件将应收丙方的应收账款足额归还上述银行借款。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3日内无条件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应付账款。否则,乙、丙双方将承担担保金额20%的违约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每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二〇一四年____月____日

质押处置协议书篇三

1.(1)抵押标的为动产与不动产;质押标的为动产与财产权利(如有价证卷,票据等等)。

(2)抵押物不移转占有;质物必须移转占有。

(3)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不必办理质押登记的,质押合同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4)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物的相应管理部门;以股票、知识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向其相应的管理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5)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或依法拍卖、变卖质物清偿债权。

2.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

3.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

4.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而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使用权;

(6)交通运输工具;

(7)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山、自留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2、可用于质押的财产有:动产质押,指不动产以外的物,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建筑物的固定设备等。权利质押的标的有: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如不动产的收益权)。

3、用于留置的财产,指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依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

质押处置协议书篇四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年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借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为甲方在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元整。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账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借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借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本息。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借款本息,利息及费用。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借款本息。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是所担保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质押处置协议书篇五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公证处签订。

出 质 人:(以下简称“出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质 权 人: (以下简称“质权人”)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电 话:

鉴于:

1、出质人合法持有有限公司(下简称“”)总股数股股份;

2、出质人和质权人基于相互合作的目的,签署了《借款协议》;

3、出质人同意将其持有股份中的万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质权人,作为出质人履行《借款协议》的履约担保。

故此,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出质人:指

质权人:指

质押股份:指出质人持有的中的万股限售流通股;

借款协议:指双方于年月日签署的《借款协议》。

第二条 质押

1、出质人同意,以质押股份作为出质人根据《借款协议》以其合法持有的总股数中的万股限售流通股借用质权人万元款项的质押担保,质权人同意接受该质押担保。

2、如果出质人届时未能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履行全部义务,质权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规定处置质押股份并有权从处置质押股份所得的价款中优先扣除因出质人违约给其造成的损失。

3、如果按上述第2、2条处置质押股份所得价款不足以偿付质权人的损失,差额部分仍应由出质人补足,出质人同意质权人处置其持有总股数中未质押的其他剩余部分(足以偿还质权人剩余债务金额的相应股份)或资金补偿;如果上述价款在偿付质权人损失后仍有余额,则应返还给出质人。

4.质押的股票在质押期间所产生的孽息(如送红股、分红派息等),也归质权人质押。可用于质权人将来行使处置权。

5、在质押期间发生配股、配售时,出质人应提前将配股、配售资金划入质权人在登记中心的特别资金结算账户,质权人配合出质人参与配股、配售 ,否则一切损失由出质人承担。

第三条 质权的行使

如出质人未能履行其约定义务,则质权人有权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质权:

(1)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质押股份进行评估;

(2)委托相关拍卖行将质押股份予以拍卖,质权人拍卖行应于拍卖前一个月内,至少在一种全国性报纸上发布三次拍卖公告,以尽可能地吸引潜在的竞买人,从而充分保障出质人的权益。但相关公告及拍卖费用应由出质人承担。

(3)在拍卖无人竞买的情形下,质权人有权以低于评估的价格将质押股份转让给任何买受人。

(4)拍卖质押物所得款按第2、3条规定处置,优先偿还质权人的债务。

第四条 陈述和保证

出质人向质权人陈述和保证如下:

1、出质人是质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将质押股份质押给质权人;质权人在将来行使质权时不会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实上的障碍;出质人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目前和将来都不会使出质人违反它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它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及任何有关政府批文、许可或授权。

2、质押股份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质权、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类似权利(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3、除非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将不:(1)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或者试图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份;(2)直接或间接造成或允许在质押股份上设立任何担保权益(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4、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不能对质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价值减少的改动。

5、质权人应获得因处置质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出质人有提供或协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之义务。

6、如在本协议期间,质押股份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动,出质人应立即将上述情况通知质权人并向质权人提供必要的详情报告。如果前述情况导致质押股份价值减少,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恢复质押股份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7、一旦质权人要求,出质人应立即将有关质押股份的状况资料提供给质权人并允许质权人指定的人员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阅。

8、出质人将促使其董事会作出决议,一致通过并授权其合法代表签署本协议使之有效,从而对出质人具有约束力并可按其条款执行。

9、出质人将在本协议签署后十个工作日内,与质权人一起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质权人向出质人陈述和保证如下:

在满足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质押到期条件和质押权解除条件后十天内,质权人负责完成解除股权质押的全部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提交出质人。

第五条 效力与期限

1、本协议经质权人和出质人各自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后生效。

2、本协议的期限及解除质押的条件与《借款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期限、与《借款协议》第四条第一款约定的条件一致。即出质人按期如数归还贷款后,质押权解除。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质权人就出质人的任何违约或迟延履约而给予出质人的延期展期,不得影响、损害或限制质权人在本协议项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被赋予的任何权利,不得视为质权人同意出质人的违约行为,不构成质权人放弃对出质人已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亦不构成质权人放弃对出质人今后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第七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争议在协商解决不成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向质权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执行条款

本协议为具有法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若借款人不履行还贷义务,质权人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出质人自愿放弃一切诉权、抗辩权。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本协议双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2、双方约定本协议在 公证处办理公证。公证费用由出质人支付。

3、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费由出质人支付。

4、本协议用中文书就,一式六份,其中出质人、质权人各持一份,其余供办理公证、质押登记手续等使用。

第十条 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质押物清;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书;

3、证券账户卡。

出质人:(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质权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签约地:

签约日期:

质押处置协议书篇六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

第2ll条: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第212条: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第213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孽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相关规定】。

《担保法》。

第64条第l款: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87条: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

第112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抵押物时,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或者在原债权文书中写明。没有书面合同,但有其他证据证明抵押物或者其权利证书已交给抵押权人的,可以认定抵押关系成立。依据《物权法》、《担保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质押合同的订立需要注意如下的问题:

书面合同,但有证据证明出质人已经按照口头质押合同的约定,将质物交付给债权人占有的,应认定质押关系成立。

在实践中应注意,如果债权人不能举证双方确有质押约定的存在,则质押合同应当推定为没有成立,质押合同关系存在的举证责任由债权人承担。这就提醒我们,当要求别人提供出质担保时,应当签订书面质押合同,否则可能承担举证不力的法律后果。

其次,质押合同何时生效?在《物权法》出台以前,依据我国相姜民事立法,质物占有的移转是质押合同生效的要件,如根据《担保法》第64条:“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一些学者据此认定质押合同乃实践性合同,也即,合同系在当事人一方将标的物移交另一方时才生效。但是,《担保法》的这一规定遭到司法界和学界的许多批评,于是,刚刚出台的《物权法》修正这一规定,《物权法》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根据这一规定,质物的移转是质权成立的条件,并不作为质押合同生效的要件,质押合同如未违反《合同法》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应适用《合同法》的规定,质押合同即告成立。但质押合同的成立并不当然导致质权的成立或生效,因为如果出质人在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的规定,未将质物移交于质权人的,质权仍未成立。此时,出质人便构成违约,质权人可以依据质押合同的约定要求出质人移交质物或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可见,质押合同生效与质权成立是两回事。

最后,签订质押合同时注意不要签订流质契约,当事人不得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当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人未获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即转归债权人所有。禁止流质契约的立法本意首先在于维护质押权的价值权性,即质押权是以质物的卖得价金来清偿所担保的主债权,而流质契约将质物所有权预先约定移转于质押权人所有,与上述价值权的性质相违背。其次,流质契约的禁止还在于防止国有财产的流失以及保护债务人的利益,避免质权人利用债务人一时的急迫困窘而与其订立流质条款,并在债务人届期不能偿债时,获得该质物的所有权。这样将会使债务人遭受重大损失,也有违民法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在实践中还应该注意。流质契约无效的规定只是针对当事人关于流质的约定,如果流质约定只是质押合同的部分内容,则只有这部分约定无效,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相关案例】。

张某为给妻子看病,向李某借款l0万元,李某担心张某无法偿还,便要求张某提供担保,张某便把自己祖传的一个古董花瓶出质给李某,二者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该合同约定:张某应当在2006年5月23日之前将欠款还清,到期还不清时,该花瓶归李某所有。合同签订后,张某便把花瓶交于李某。2006年5月24日,张某仍然未能清偿借款,于是李某便以质押合同约定为由将花瓶据为己有,张某不服,双方发生争执,诉至人民法院。

本案涉及到禁止设定流质契约的问题。

根据《物权法》第211条的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质押财产为债权人所有。”这一规定属于《物权法》的强制性规定,也就是说,质押合同中的流质规定无效,结合本案,张某和李某签订的质押合同中约定:张某的欠款到期还不清时,其花瓶归李某所有。这一规定即属于流质规定,应属无效。但是,这一约定无效并不影响质押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其他约定仍然有效,所以。,当张某无法偿还借款时,李某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花瓶,并就所得的价金优先受偿。

三、权利质押在资产证券化中的风险。

我们知道,证券化的基础资产来源于原始权益人对原始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这些资产都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即可预期的现金流或可被转换为可预期的现金。这里,可预期性就显得十分重要,它决定了资产支撑证券的价值。在资产证券化中,权利质押会使应收账款的可预期性受到以下风险的威胁。第一,债务人可能延迟履行或不履行付款义务,使预期目的落空。债务不履行可能有许多因素决定。例如,一般债权出质时,未作权利证书或出质人未将债权凭证交付质权人,导致延期履行或不履行义务。此外,有些债权清偿期先于所担保债权清偿期的,出质人未将债权的价格给主债权人或提存第三人。

第二,信用风险的转移使质权人的利益受到损害。在资产证券化中,债权被转让给特定的目的实体(spv),由于spv本身不是直接贷款人或信用提供者,所以它不对债务人的信用进行审查。对发起人来说,由于应收款项转让给spv,其信用风险也就转让给投资者,所以他也会放松对债务人的审查。这种信用风险的转让使投资者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第三,应收帐款的担保融资在操作中还有一些法律上的障碍。例如,现阶段对于应收账款的担保大多通过一般债权质押来操作。问题是,现行《担保法》对一般债权质押没有明确的规定,这种无法可依导致实践中难于操作,尤其是债权人无法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准确的判断。因此,债权人对设置一般债权质权兴趣不大。与此相关的另一个问题是,一般债权的安全性也一直受到质疑。债权人在一般债权上设置的质权,其优先地位得不到保障,其安全性低于抵押权。在抵押权中抵押物虽没有转移占有,但抵押权人能有效地获得对抵押的物上权利,从而可以防治债务人抵押财产或重复抵押的风险。在动产质押中,质权人通过占有转移物,对物有留置权。这种权力对当事人有较大的压力,因而其担保能力较强。相比较而言,一般债权质押就存在很多风险。质权人仅仅占有的是债权凭证,这一凭证本身并不代表债权,况且质权人占有的债权凭证也不能完全阻止债务人转移债权;退一步说,转移之后,质权人也难于行使对物上的追索权,尤其是当质押的标的是现金的话,更谈不上所谓的物上权利了。

从以上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权利质押在资产证券化中仍有一些法律问题有待解决。当一般债权设押时,我们必须要考虑这种质押的特点和法律操作上的难点,尤其是对这种质押的出质人的处分权应有必要的限制。这部分内容大多规定在各国的民法典中,我们相信,在我国未来的《民法典》里也会有相关的规定。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签订:

(1)a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b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b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a公司合法持有c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c公司”)35的股份;。

3.b公司同意a公司将其持有的c公司35的股权质押给b公司,作为a公司支付受让d公司73股权价款的担保。

故此,a公司与b公司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出质人:指a公司;。

人:指b公司;。

质押股份:指a公司持有的c公司之35的股份;。

转让价款:指依据股权转让协议a公司受让b公司所持d公司之73股份应支付给b公司的全部价款。

第二条质押。

1.出质人同意,以质押股份作为a公司支付转让价款的担保,质权人同意接受该等质押担保。

2.如果出质人届时未能按照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支付和方式履行支付转让价款的义务,质权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规定处置质押股份并有权从处置质押股份所得的价款中优先扣除转让价款。

3.如果按上述第2.2条处置质押股份所得价款不足以偿付转让价款,差额部分仍应由出质人补足;如果上述价款在偿付转让价款和行使质权的开支后仍有余额,则应返还给出质人。

第三条质权的行使。

如出质人未能履行其受让义务,则质权人有权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质权:

(1)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质押股份进行评估;。

(2)委托相关拍卖行将质押股份予以拍卖,质权人/拍卖行应于拍卖前一个月内,至少在一种全国性报纸上发布三次拍卖公告,以尽可能地吸引潜在的竞买人,从而充分保障出质人的权益。但相关公告及拍卖费用应由出质人承担。

(3)在拍卖无人竞买的情形下,质权人有权以低于评估的价格将质押股份转让给任何买受人。

第四条加速到期。

一旦出质人未能履行任何一期受让义务,则视同出质人未能履行其剩余期限的受让义务,其所余的全部受让义务立即届至履行期,质权人有权就全部未能受让的股权行使质权。

第五条陈述和。

出质人向质权人陈述和保证如下:

质押处置协议书篇七

鉴于乙方依法拥有在_________公司中的_________%股权,为保证还款,乙方拟将上述股权质押予甲方,甲方同意乙方上述质押。因此,双方兹达成如下股权质押协议:

1、甲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乙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持有标的公司_________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

3、标的公司_________是依法经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元,总股本_________股。

乙方依法拥有在标的公司中_________%的股权,乙方拟将上述股权质押予甲方,作为其对甲方形成_________元欠款的还款保证。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至标的公司股权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或以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质押。

乙方兹向甲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1、乙方系根据中国法律适当成立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3、乙方未在本协议项下拟质押及(或)转让的股权上设立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

5、乙方保证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还清对甲方欠款,如到期无法偿还,则依法将质押股权转让予甲方。股权转让协议另行签订。乙方有关部门负责促使标的公司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确保甲方获得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股权,并成为标的公司的股东之一。

甲方兹向乙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1、甲方系根据中国法律适当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甲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公司内部行动,以批准和授权一代表签署及交付本协议。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条款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该等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1、如因本协议下的或有关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对本协议的解释而产生争议,双方同意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等争议。

2、如在一方就该争议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的三十天内双方仍不能满意地解决争议时,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判。

本协议的修改仅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本协议的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盖章并经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完成本协议第三条所述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办理质押登记使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质押处置协议书篇八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们根据财务工作安排,与20xx年3月12日对库存车辆进行盘点,发现盘亏车辆1辆,编号(规格)为*****,账面原值为10000,已提折旧20xx元,现向领导请示如何处理。

请示人:***。

质押处置协议书篇九

******:

总公司于20xx年购买豫****长安面包车一部,20xx年交付**公司使用。现该车使用年限较长,车况较差,已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且现在此款车型已停产,市面上已无维修配件,已无法正常年检使用,本着节约经费、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特申请对豫f21662长安面包车予以报废处理。

妥否,请批示。

***************。

二0xx年三月二十五日。

质押处置协议书篇十

出质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质权人(乙方):

公司法人: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

1、xxx有限公司向xxx借款万元,期限,并与其签订来看有关于该融资需求的《借款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

2、为确保质权人基于主合同的合同权利得以实现,出质人同意以其拥有的重庆迈时星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的方式向质权人提供担保。

经本合同双方平等协商,就股权质押担保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质押股权。

质押股权即本合同的质押标的,为出质人在xxx(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享有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第二条被担保的主合同和质押担保范围。

1、本质押合同担保的主合同为xxx有限公司与质权人及担保公司于年月日签订的《借款协议》。

2、质押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质权人基于上述主合同享有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押股权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等一切权利。

第三条质押担保期限。

本合同质押担保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质押登记股权凭证的移交。

31、本合同签订后股权质押登记的时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主合同项下债权获得全额清偿后质权消灭,双方共同办理股权质押注销登记。

第五条质权的实现。

1、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质权人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主合同项下债权(实现质权人在主合同中的权利)。

(1)出质人行为构成对主合同及本合同的根本性违约。

(2)出质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3)发生法定的主合同项下债权提前实现的情形。

2、如发生上述处分质押股权情形时,质权人有权以任选下列方式之一实现质权:

(2)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股权折价抵偿被担保的主债权。

第六条质押股权收益。

质押股权在质押期间所分配的股权收益(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由质权人收取并持有,出质人为质权人收取股权收益提供一切便利和协助。当质权人主张质权时,质权人收取的股权收益在质权人主张的质权数额内将直接归质权人所有,超出部分无息返还出质人。如果在质权存续期间未发生质权人主张质权的.情形,质权因担保的主债权消灭而消灭后,质权人将收取的股权收益无息返还出质人。

第七条出质人的陈述与保证。

1、出质人系独立的法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出质人有权签署本合同,并已完成签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所需的一切授权及批准。本合同各条款均是出质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出质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出质人保证遵纪守法。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违反出质人所应遵守的法律(本合同所指法律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章程、有权机关的相关文件、判决、裁决,也不与出质人已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承担的任何其他义务相抵触。

4、本合同项下质押股权系出质人合法持有,可依法转让;出质人保证对该质押股权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权,并保证除因法律规定或本合同设定外,该质押股权上未保留任何形式的担保或其它优先权,也不存在任何行使的权属争议、权利限制或其他权利瑕疵。

第八条出质人承诺。

1、出质人承诺,在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之前,其自身及标的公司不采取下列行为(但不影响本合同项下质权实现或不会对出质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行为除外):

(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重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停业、解散、破产、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股权转让、合并(或兼并)、合资(或合作)、产权转让等。

(3)修改公司章程,改变公司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

(4)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并因此而对其财产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了重大不利影响。

(5)申请重组、破产或解散公司。

(6)签署对出质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合同/协议或承担具有这一影响的有关义务。

2、出质人承诺,当出现下述事件,出质人将于该事件发生之日立即通知质权人,并在该事件发生之日起五个银行营业日将相关通知原件(非自然人需要加盖公章,自然人需签字)送达质权人:

(1)发生了有关事件导致出质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成为不真实、不准确的。

(2)出质人/标的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人涉及重大诉讼及仲裁或其主要资产被扣押、查封、冻结、强制执行或被采取了具有同样效力的其他措施,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诉讼、仲裁或其他强制措施的。

(3)出质人/标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人、主要财务负责人、通讯地址、企业名称、办公场所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出质人变更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工作单位、长期离开所居住城市、变更姓名或在收入水平方面发生不利变化的。

(4)出质人/标的公司被其他债权人申请重组、破产或被上级主管单位撤销。

(5)质押股权权属发生争议,或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标的公司本身或任何第三方的不利影响。

3、出质人承诺,在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过程中,将随时根据质权人的合理要求配合提供标的公司相应的财务资料,但质权人非经出质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披露、泄露或允许第三人使用、披露、泄露该财务资料。

4、出质人应积极行使股东权利以维持股权价值,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不放弃股东权利和标的公司章程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利益。

5、出质人应承担与质押股权及与实现质权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拍卖、变卖、保管、公证、登记、审批、备案及其他费用。

6、如质押股权价值减少或有减少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因标的公司财务状况恶化、出质人拒绝向标的增资等,质权人有理由认为该状况已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出质人应根据质权人的要求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或其他补救措施。

7、出质人确认,在质权人依据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约定实现质权前,出质人不得向债务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偿权及相关权利。

第九条主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

第十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出质人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质权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十一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出质人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质权人。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出质人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合同义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足以对质权人实现质权或对出质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时,出质人每次违约行为向质权人支付违约金元,同时质权人有权主张其基于主合同享有的债权提前到期并依法主张质权。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特别声明:

本合同双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约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质押处置协议书篇十一

前言:

_________。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

_________。

第二条质押期限。

_________。

第三条专利件数、名称、专利号、申请号、颁证日。

_________。

第四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_________。

第五条质押的金额与支付方式。

_________。

第六条对质押期间进行专利权转让或实施许可的约定。

_________。

第七条对质押期间维持专利权有效的约定。

_________。

第八条出现专利纠纷时出质人的责任。

_________。

第九条质押期间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时的处理。

_________。

第十条违约及索赔。

_________。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_________。

第十二条质押期满而债权不能按时实现时,质物的处置方式。

_________。

第十三条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

出质人(盖章):_________质权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质押处置协议书篇十二

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止,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向甲方借款____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为____万元,其中由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其位于衢州经济开发区的地号为b-29号地块、面积为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衢州国用(xx)字第3-277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的有____万元,由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位于____市新桥街樟树底土地、衢龙路以北e-1r土地、e-1c土地和______东苑小区土地共同抵押了____万元。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质押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

乙方提供的质押存单担保的主债权为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向甲方的借款、应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并由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款项,该款项本息总共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欠甲方的其他债务与乙方无涉。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支付期限已到期。

第三条本存款单担保的范围为被担保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和实现质押的费用;

第四条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即将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存单提交给甲方保管;

第五条特别约定。

本协议甲、乙双方约定,在衢州市土管部门将上述b-29号地块土地使用权过户到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名下、并由乙方取得新的权证文本时,本质押协议生效。

第八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二分,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质押处置协议书篇十三

第一条为规范股票质押的贷款业务的开展,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防范金融风险,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证券公司股票质押的贷款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股票质押的贷款,是指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券作质押,向商业银行获得资金的一种贷款方式。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质押物,是指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的、综合类证券公司自营的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和证券投资基金券(以下统称股票)。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借款人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设立的综合类证券公司总公司贷款人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及其授权分行、其他商业银行总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本办法所指质押物的法定登记机构。

第五条股票质押的贷款业务的归口管理机关为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经济学论文《证券公司股票质押的贷款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开办股票质押的贷款业务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

第六条借款人通过股票质押后贷款所得资金的用途,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贷款人、借款人。

第七条申请开办股票质押的贷款业务的贷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健全的内控机制,制定和实施了统一授信制度;

(二)有专职部门和人员负责经营和管理股票质押的贷款业务;

(四)中国人民银行认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资产具有充足的流动性;

(二)其自营业务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有关风险控制比率;

(三)已按中国证监会规定提取足额的交易风险准备金;

(五)上一年度公司经营正常,未发生经营性亏损;

(六)未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第三章贷款的期限、利率、质押率。

第九条股票质押的贷款期限最长为6个月。贷款合同到期后,不得展期,新发生的质押的贷款按本办法规定重新审查办理。借款人提前还款,须经贷款人同意。

第十条股票质押后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商业贷款利率确定,并可适当浮动,最高上浮幅度为30%,最低下浮幅度为10%。

第十一条用于质押后贷款的股票原则上应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贷款人不得接受以下几种股票作为质押物:

(一)上一年度亏损的上市公司股票;

(二)前6个月内股票价格的波动幅度(最高价/最低价)超过200%的股票;

质押处置协议书篇十四

〔20xx〕号签发人:

市卫生局:

我单位卫生监督执法车,车型:,车架号:,发动机号:,年月购买,行驶里程已达万公里。因公务使用频繁,车辆配件严重老化,多次维修,不能正常使用,现申请进行报废处置,当否,请批复。

质押处置协议书篇十五

兹委托____________作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人,代理委托人办—理委托人拥有的机动车____________:审车年检事宜,代理人在办—理上述事项内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和填写的表格,委托人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对本委托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已核实委托人的有关情况。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

本委托书不得转委托。

日期: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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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处置协议书篇十六

甲方(质权人):

地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乙方(出质人):

地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丙方(保管人):福鼎市昌泰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鉴于甲、乙双方已签订了编号《动产质押合同》,为履行上述协议,经友好协商,甲方就使用丙方座落于福建省福鼎市,进行乙方质物占有、保管、监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法律关系。

1、甲方是质物的质权人与监管方,享有质物的监管权,负责质物的出入库审批。对丙方保管质物的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指导。

2、乙方是质物的出质人,乙方享有质物合法所有权,对质物的数量和质量负责,并按质物价值投保全额保险,以甲方作为质物保险的第一受益人。质物质押期间的仓储保管费用由乙方支付丙方。

3、丙方是质物的仓储保管人,代甲方占有、保管质物,按照甲方书面通知、指令进行质物的出入库作业。

第二条质物仓储保管操作。

1、乙方将质物交付丙方占有后,视为乙方已向甲方交付质物。丙方代甲方占有质物后应向甲方出具“物权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含有质权人、出质人、质物品名、评估单价、数量、重量、规格、评估总价、质物交付入库时间等内容的仓单或者质物入库汇总单)。

2、丙方须协助甲方对质物设立明显质押标识以示甲方的占有。

3、丙方保证对由其保管的乙方质押给甲方的货物不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

4、丙方作为保管方,负责货物的存储安全,按照合同法和保管目的,妥善、谨慎保管质押物,保证货物不发生灭失、变质、污染、损坏及超出行业标准规定的存储损耗。

5、丙方负责监管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保证各种消防、安全设施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和行业规则、同时亦满足货物的正常存储保管要求。

6、若产生有关仓储保管场地纠纷时,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因出现仓库问题纠纷造成的损失由丙方承担。

/2。

7、丙方应对保管质物的仓储空间装设24小时无死角适时数字监控,由甲方随时检查质物存放安全,必要时甲方可派员到质物仓储保管现场检查质物,对于质物保管存在安全隐患的,丙方应及时整改。

8、因质物所担保的主债权借款本息未按约受偿时,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拍卖、变卖质物活动,负责接待参加质物拍卖、变卖人员现场查验质物。

9、丙方应无条件按照甲方书面通知,负责质物的进出库操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质物不得出库。

10、质物在质押期间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故发生损失、全损的,因损失、全损获得保险理赔款或者其他赔偿款,乙方与丙方应向甲方提存,提前偿还质押物所担保的主债权借款本息。

第三条违约责任。

1、丙方未经甲方书面通知擅自将质物出库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丙方应按质物评估价格赔偿甲方损失。

2、在质物出入库及监管期间,丙方应安排保卫人员做好监管专区的防火防盗等安全巡防工作。因消防或安全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约支付质物在质押期间的仓储保管费用的,甲方有权宣布质物所担保的贷款提前到期。

4、乙方与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致使甲方以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乙方与丙方应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等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第四、其他约定。

1、甲、乙、丙三方在本协议确定的地址、电子邮件、联系电话作为各方履行本协议的通知联系方式,各方改变上述联系方式的,应书面通知相对方,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

二o一八年月日。

主债务人:。

/2。

质押处置协议书篇十七

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止,_________有限公司向甲方借款__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为__万元,其中由_________有限公司以其位于衢州经济开发区的地号为b-29号地块、面积为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衢州国用(xx)第3-277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的有__万元,由_________有限公司位于__市新桥街樟树底土地、衢龙路以北e-1r土地、e-1c土地和___东苑小区土地共同抵押了__万元。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质押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

乙方提供的质押存单担保的主债权为_________有限公司向甲方的借款、应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并由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款项,该款项本息总共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_有限公司欠甲方的其他债务与乙方无涉。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支付期限已到期。

第三条本存款单担保的范围为被担保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和实现质押的费用;

第四条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即将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存单提交给甲方保管;

第五条特别约定

本协议甲、乙双方约定,在衢州市土管部门将上述b-29号地块土地使用权过户到____市_________有限公司名下、并由乙方取得新的权证文本时,本质押协议生效。

第八条本协议自双方签盖章之日起成立;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二分,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质押处置协议书篇十八

车辆厂牌型号______发动机号______车架号______机动车所有人同意代理人办上述业务,并与代理人共同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委托人(签署):__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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