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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展览申请书 艺术作品展览策划书(8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1 12:07:05 页码:9
作品展览申请书 艺术作品展览策划书(8篇)
2023-01-11 12:07:05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作品展览申请书(精)一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系本授权约定的作品的作者和版权人,愿意授权乙方对该作品进行翻译、配音并对翻译作品发表、出版。本授权构成甲乙双方翻译授权授权关系。为此,甲乙双方于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___区达成如下约定:

一、原著作品:

1.1 作品名称:____中考数学思想方法上下____(以下简称“本作品”)。

1.2 作品版权:本作品的作者为甲方并由其独立创作、全部版权归甲方单独所有。

1.3 作品公开性:甲方承诺,本作品在创作过程中及创作完成后至乙方翻译前,不通过其他方出版图书,也不通过报纸、期刊或网络等媒体公开发表。

二、翻译授权:

2.1 授权翻译形式:甲方授予乙方对本作品翻译为___(维吾尔语配音、汉语字母)___视频、文本(以下简称“翻译作品”)。

2.2 授权性质:甲方授予乙方的翻译权为独占性的专有使用权,即在约定区域、期限内,仅有乙方享有本作品约定翻译形式的翻译权。

2.3 授权区域:【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2.4 授权期限:___壹__年,自本授权签署之日起算。

2.5 授权使用方式:包括下列第__(1)、(3、(5)__项使用方式。

(1) 将本作品翻译的作品出版为图书。

(2) 将本作品翻译的作品以文字形式通过互联网络传播、广播电视传播。

(3) 不得自己或授权他人根据本作品翻译的作品授权他人拍摄任何语言电视剧、电影及为此改编影视剧本。

(4) 可自己或授权他人根据本作品翻译的作品授权他人拍摄与翻译作品相同语言版本的电视剧、电影及为此改编与翻译作品相同语言的影视剧本。

(5) 不得自己或授权他人将乙方翻译的作品再翻译为其他任何语言的作品。

2.6 转授权:甲方给予乙方的翻译授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可转让给他人。

三、翻译作品的版权与使用:

3.1 翻译作品的版权:

3.1.1 翻译作品来源于本作品,但翻译完成后,乙方对翻译作品享有版权。

3.1.2 乙方必须在翻译作品中注明“翻译作品系根据本作品翻译而成”且须对本作品的作者(杭州秀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予以署名。

3.2 翻译作品的使用:

3.2.1 乙方对于翻译作品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出版、发表、传播由其自行决定,无须再经甲方另行授权。

3.2.2 乙方改变翻译作品形式或依据翻译作品演绎或衍生其他形式的作品,则须经甲方另行授权。

六、其他事项:

6.3 争议解决:

6.3.1 双方因授权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 向杭州市西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4 联络:

本授权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进行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

(1) 甲方指定联系人:_(2) 乙方指定联系人:

6.5 授权生效与文本:

6.5.1 本授权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6.5.2 本授权自甲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联系人签字: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联系人签字: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作品展览申请书(精)二

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作者姓名)甲方

第一作者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论文编号: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就著作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发表的论文题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该论文”)。

第二条 甲方保证该论文为其原创作品并且不涉及泄密问题和保密科研项目。若发生侵权或泄密问题,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论文的以下权利转让给乙方:

(1)汇编权;

(2)翻译权;

(3)印刷版和电子版的39;复制权;

(4)网络传播权;

(5) 发行权。

第四条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外,甲方不得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本合同

第三条所述的转让权利,但甲方可以在其后继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译)该论文中的部分内容。

第五条 甲方若在_____个月内没有收到乙方的稿件处理情况,经向本刊编辑部声明后可以另行处理该稿件,本合同即自动终止。若甲方收到的是退稿通知,则在甲方收到该通知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六条 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北京邮电大学学报》(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后,乙方将按下面第_____方式向甲方收取一次性版面费:

(1) 若甲方或甲方的合作者(指导者)有科研经费,按每页_____元收取;

(2)若甲方为在校学生,又无合作者(指导者),可以申请减免版面费。减免版面费需提交减免报告,经核实并经主编批准可以部分减免。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将不再收取甲方版面费。

第七条 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北京邮电大学学报》(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后,乙方将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稿酬,并赠送样刊和(或)10册抽印本。付酬标准为_____元篇。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将不再支付甲方稿酬。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作品展览申请书(精)三

第一,兴趣是否很高,愿意画。

几乎每一位幼儿对画画都有着强烈的兴趣,他们总是忘我地创作着,用画笔画出他们眼中的世界,或主观或夸张,极富有新颖性相独创性,他们的画虽然稚拙,却也妙趣横生。

但幼儿运腕用指的能力差,加上知识面窄,对事物的认识不深刻,看问题比较片面,思维方法非常幼稚,所画物体不成比例,多为象征性的,粗枝大叶的略衅作画,他们画的人常常是大大的头小小的身体,有的干脆就用一条直线代表一只手臂或一条腿,这些都是正常现象,他们画的不准不像是自然的,这也更能显示出幼儿所特有的兴趣、风格。

教师要保护好幼儿的这种绘画兴趣和特点,与幼儿一起分享他们创作的快乐,尊重他们,以表扬为主,局部矫正为辅,不能以成人的好坏标准刻板地评价幼儿的作品,更不能横加指责和随意改动他们的作品。

而应用\"童心\"去想幼儿所想,看幼儿所看,感幼儿所感,绝不能以线条整齐不整齐,造型象不象,是不是和老师的范例一样来评价幼儿的绘画作品,而应更多地看到作品的内容及情趣。

第二,运笔是否大胆流畅,不缩手。

大胆流畅的运笔,体现出一个孩子的自信心。

孩子存在着个体差异,教师要做个有心人,要善于发现孩子的细微进步,并用言语、动作对他们的进步表示肯定,让孩子在这小小的成功中逐步树立自信心。

第三,想像力是否独特,超越了现实。

爱因斯坦说过:\"想像力比知识更重要,因为知识是有限的,而想像力概括着世界上的一切,推动人类的进步,是知识的源泉。

因此,教育如果不能培养孩子自己开拓生活的原动力,它就失去了意义。

我们的绘画作品的作者是三至六岁的幼儿,如果让幼儿一味的临摹或在记忆中临摹别人设计的形象,那样会促进幼儿惰性心理的产生,关闭想像的阀门,使孩子走入误区。

在指导幼儿绘画过程中,我们经常看到,幼儿很少想应该怎样,不应该怎样,他们常常是随意涂抹,添加组合,全凭自己的想当然,这是自然的,有时他们想和满天的小星星一块跳舞,给火辣辣的太阳编一顶大大的太阳帽,帮可怜的丑小鸭找到他的妈妈,给…。

在此,教师在评价幼儿作品时,应更多地表扬幼儿的创造力和想像力,培养幼儿的求异思维。

第四,色彩是否艳丽,不受约束。

儿童画不同于成人画,它满含着儿童对周围事物天真而又充满热情的感受,反映了他们幼稚而又大胆的想法。

色彩对幼儿是非常奇妙和具有吸引力的,幼儿的色彩画不受物体固有色限制,他们不懂得色彩的冷暖,画中充满着色彩的对比和夸张的表现,根据自己的喜好随意地用鲜艳、强烈的色彩抒发感情,将画面渲染得五彩续纷。

一棵大树,他们会用上所有的颜色进行涂染,一座小房子经过他们的加工会变的五颜六色

教师在评价幼儿绘画作品时,要尊重幼儿绘画特点,善于对不同幼儿的绘画作品给予恰当的评价不轻视和忽略任何一位孩子的作品,准确找出其中优点和成功之处,引导幼儿的绘画表现逐渐走向完美。

作品展览申请书(精)四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图书(音像)出版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甲方作品《 》的正式出版

手续。作者(编者)署名为:

二、作品要求: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齐、清、定书稿。内容不得违反我国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侵害他人的姓名权、肖像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不得违规操作,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三、出版时间:本作品定于 年 月 日前出版。乙方必须在甲方书稿、资金到位后迅速为甲方办妥出版事宜。

四、出版物的印刷及质量:甲方不得擅自印刷出版物,应由乙方联系具有合法印刷资格的印刷厂家。印刷质量要求:

五、出版物的规格、印张、印数。该书为 开本,计 印张, 万字, 图数, 彩页。每套(本)定价 元,印数 册。

六、费用的承担:出版物的印刷、审稿及其他出版社需收取的费用概由甲方承担,并于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如因甲方应交费用未按时到位,造成本合同委托出版物不能按时出版,其责任概由甲方负责。

七、报送样书:属自费出版的样书,由甲方按出版社规定报样书 套(册)。限在正式出版三个月内发至乙方单位或出版物出版单位。

八、报酬及支付时间:协议签订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图书全部出版费用总计 元(不含税)。

九、合同的解除:在出版社未进行审稿以前,双方协商同意可解除合同;已进行审稿后不能解除合同。若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提前10天通知另一方。

十、合同的终止:乙方完成甲方委托出版事务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十一、违约管辖:若发生纠纷而引起诉讼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同

十二、附加条款:

甲方: 乙方:北京静远思维商务顾问有限公司

签署: 签署: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0号紫荆豪庭1座10a

日期:_年 月 日 日期:_年 月 日

作品展览申请书(精)五

合同编号:

甲方信息

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乙方信息

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由 (下称甲方) (下称乙方)于年月日签订于。

鉴于:

1.甲方为依据(国家或地区)法律在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享有(□电视片/□电视剧)《 》(下称影视剧)的著作权,该影视剧(□已经/□即将)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者《电视剧发行许可证》。

2.乙方为依据(国家或地区)法律在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其已合法取得影视剧的音像出版、发行资格,有意出版、发行甲方所摄制的影视剧的音像制品。

3.甲方同意乙方在相应区域和期限内出版、发行该影视剧。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就甲方授权乙方出版、发行甲方享有著作权的影视剧的音像事宜,经友好协商,特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基本信息

1.1影视剧的摄制单位为;

1.2电影片正片长分 秒;或者,电视剧长分钟/集× 集,带型:。

1.3主创人员

1.3.1编剧为;

1.3.2导演为;

1.3.3主要演员为;

1.3.4摄像师为;

1.3.5录音师为;

1.3.6灯光师为。

第二条 授权范围

2.1授权类别

2.1.1□独占许可,指作为影视剧著作权人的甲方将享有的影视剧复制、发行音像制品的权利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授予乙方,乙方对该项授权享有排他的独占权,授权方甲方以及任何第三方均不得再行使。

2.1.2□排他许可,指作为影视剧著作权人的甲方将享有的影视剧复制、发行音像制品的权利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授予乙方,乙方对该项授权享有排他权,授权方甲方不得再授权他人行使,但授权方甲方仍然可以行使该项权利。

2.1.3□普通许可,指作为影视剧著作权人的甲方将享有的影视剧复制、发行音像制品的权利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授予乙方,不但授权方甲方可以行使该项权利,而且授权方甲方仍然可以授权任何第三方行使该项权利。

2.2授权区域

乙方复制、发行影视剧的区域为(下称发行区域),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发行区域外发行影视剧。

2.3授权载体

乙方发行的载体仅限于vcd、dvd、hdvd、ld、vhs等家庭音像制品(包括授权期限内新兴的音像载体),但不含vod点播、付费电视、数字电视、宽带网络、互动网络播出等载体或者渠道。

2.4授权期限

□影视剧首次发行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即影视剧著作权保护期届满之日,以先届至者为准。

□自乙方收到全部拷贝或者磁带(具备出版、发行音像制品的条件)之日起

年,自 年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乙方愿意继续发行的,由双方另行签订合同,但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授权费用

3.1许可费用共计人民币 (小写:)元整。

3.2乙方向甲方支付许可费用的时间与方式为:

(1)自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 (小写:)元整;

(2)自甲方向乙方提供《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者《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与剧照、版权文件、授权书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 (小写:)元整;

(3)自甲方向乙方提供拷贝或者磁带 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小写:)元整;

(4)其他约定:。

3.3账户信息

甲方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乙方户名:

开户行:

账号:

3.4甲方收到乙方全部的授权费用后,应于最后一次收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交付正式的发票,发票抬头为 ,项目为。

第四条 物料交付

4.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者《电视剧发行许可证》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交付有关影视剧复制出版必须的全部素材和资料,因交付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全部素材和资料的具体目录详见本合同附件或者列举如下:。

前款未作约定的物料,若因乙方复制出版需要,甲方也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尽力提供;若因甲方不能提供、不愿提供或者甲方所提供物料不符合相关标准而被退回,且确属乙方复制出版必须的物料,乙方有权自行制作该等物料,由此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双方平均分担/□甲方分担/□乙方分担)。

4.2 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交付的影视剧复制出版必须的素材和资料的所有权归属,依据下列第种方式确定:

4.2.1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交付的素材和资料仍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于出版、发行期限结束之日起日内将其归还甲方,归还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造成损坏的,乙方应折价赔偿。

4.2.2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交付的素材和资料归乙方所有,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小写:)元整,但素材和资料的知识产权、商品化权(或称形象权、角色权等)等权利并不因此转移。

4.2.3其他: 。

4.3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约定直接或间接获得的素材和资料,就此素材和资料乙方应尽到如下勤勉尽责的检查、保存、储存和安保义务:

4.3.1在任何时候都保存全部物料完整、准确的存货清单。

4.3.2未经书面授权,避免任何物料被复制、发行以及其他使用或者利用。

4.3.3若物料遗失,乙方应在立即通知甲方后按照甲方确认的格式就遗失物料的有关情况提供书面说明,并尽最大努力找回遗失的物料。

4.3.4乙方应遵守甲方就处置物料所发出的合理指示,乙方根据指示销毁有关物料的,应向甲方提供销毁证明,处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权利义务

5.1甲方权利义务

5.1.1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授权类别的约定履行不得自行或者授权第三人出版、发行影视剧的音像制品的义务。

5.1.2甲方应获得影视剧文学剧本及配乐、词曲等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必要授权,以确保相关人员不会因乙方出版、发行影视剧的音像制品而向乙方主张任何形式的权利;否则,相关问题由甲方自行解决,概与乙方无关。

5.1.3甲方(□必须/□自主决定)在影剧院、电视台等播放影视剧时注明:“音像制品由乙方(全称)发行(若为独占许可的,应注明为“独家发行”)”的字样。

5.2乙方权利义务

5.2.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授权类别的约定出版、发行影视剧的音像制品,并在出版、发行影视剧音像制品前,自行申请相关音像出版、发行等方面的行政许可。

5.2.2乙方接收甲方交付的物料后应及时查验。对于物料数量、包装等通过肉眼即可初步查验的,若有异议应即时提出;对于质量等需要进一步查验的,若有异议应在收到后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甲方交付的物料数量、包装、质量等符合约定。

5.2.3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至出版、发行影视剧的音像制品期限结束之日,乙方为了出版、发行的需要有权以任何合法形式在各种媒介上对影视剧进行宣传、推广,该所有宣传、推广费用由乙方承担。

5.2.4乙方在对影视剧的宣传、推广过程中,有权采用影视剧的内容自行制作或委托第三方制作宣传片或预告片,有权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影视剧编剧、导演、主要演员等主创人员的姓名和肖像,有权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影视剧的配乐、词曲等音乐作品,且乙方不必因上述使用行为而向甲方或相关人员支付任何形式的酬金,但该等使用仅限于对影视剧进行宣传、推广之目的,且不应使受众产生任何诸如某主创人员可能为某品牌代言等误认或误解。

乙方所有宣传、推广中使用的摄制单位以及其他主创人员名单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物料和其他相关广告材料中确定的排名表进行罗列或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

5.2.5乙方对影视剧进行宣传、推广需要甲方邀请影视剧编剧、导演、主要演员等主创人员的,甲方应尽可能协助,出场费用以及食宿、交通费用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或者列举如下:。

5.2.6乙方有权在影视剧、宣传片或预告片的片头、片尾字幕以及其他宣传资料中设置自己的署名。署名的具体方式、位置和形式由乙方自行决定,但不得对影视剧的名称和内容进行任何其他形式的变更,也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且应书面通知甲方。

5.2.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影视剧中加载或删减贴片广告;经甲方书面同意加载贴片广告的,贴片广告一律加在《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者《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画面之前,不得占用影视剧放映时间,且乙方保证所加载贴片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所加载贴片广告的总播出时间不超过秒。

5.2.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对影视剧进行除授权之外的其他处置。但是,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对影视剧进行剪辑、修改以配合节目播出时间、技术和审查等需要;或者,乙方自行剪辑、修改,但是剪辑、修改不得破坏该剧整体风格、故事完整,不得侵犯编剧、导演、演员及其他演职人员的署名权等权利,且剪辑修改后的作品应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出版、发行。否则,相关问题由甲方自行解决,概与甲方无关。

5.2.9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在影视剧音像制品的外包装盒上标注甲方的“logo”与主创人员的名称以及在包装盒的背面、片尾注明“版权归出品单位甲方(全称)”字样,且乙方音像制品封面设计需经过甲方书面认可方可印制、出版。

5.2.10影视剧音像制品发行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免费赠送dvd(精装) 套;甲方需要再行购买的,乙方给予甲方最优惠的价格,具体为:。

5.2.11乙方依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被第三方侵权时,乙方享有的是独占、排他许可权的,可以自己的名义直接主张,支出的全部成本与通过调解或者和解或者诉讼所取得的赔偿均由乙方负担、享有;乙方享有的是普通许可权的,乙方需要以甲方的名义主张的,甲方予以配合,支出的全部成本由乙方负担,通过调解或者和解或者诉讼所取得的赔偿扣除维权的必要成本后按照甲方与乙方分别占的比例分配。

第六条 承诺与保证

6.1甲方承诺与保证:

6.1.1其注册地法律、法规、章程或其他合同义务对其签订、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限制、构成任何障碍。

6.1.2甲方(□已经/□将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日内)依法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者《电视剧发行许可证》。

6.1.3甲方为影视剧的□惟一著作权人,其有权利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著作权人之一,其已获得影视剧其他著作权人授权,其有权利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6.1.4本合同签署之前,甲方(□尚未/□已经)授权第三方在发行区域内发行影视剧;本合同签署之日至出版、发行期限结束之日,甲方亦不会再授权第三方在发行区域内出版、发行影视剧。

6.1.5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影视剧在技术和艺术质量上均应为合格产品,且影视剧已经完成拍摄以及配音、音乐、音效合成、字幕等后期制作,适合用于电视院放映。

6.1.6其他:。

6.2乙方承诺与保证:

6.2.1其注册地法律、法规、章程或其他合同义务对其签订、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限制、构成任何障碍。

6.2.2其具备出版、发行资格。

6.2.3其有权利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6.2.4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本合同中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导致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由自然原因引起的地震、洪水、火灾、暴风雪等自然现象,由社会原因引起的战争、暴动、罢工、骚乱、等社会现象,以及禁运等政府行为。

7.2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本着将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的原则,就合同的履行立即进行协商并尽快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的期限内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间等同于中止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但主张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通知发出后的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

7.3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天且双方未就合同的履行一致,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且解除方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大小主张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第八条 合同变更

8.1未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不得对本合同进行任何变更。

8.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及/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8.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许可或者授予任何第三方。

第九条 合同终止

9.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出版、发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3)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本合同履行期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决定直接停止发行该影视剧的;或者决定经修改后方可发行,但影视剧著作权人未予修改或修改后仍未通过而被国家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决定停止发行的,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9.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被吊销出版、发行所需要的资质。

(2)乙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甲方仍不同意变更本合同主体的。

(3)乙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承诺与保证与事实不符。

(4)其他:。

9.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而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不享有影视剧的著作权或者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者《电视剧发行许可证》。

(2)甲方未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交付相应物料,且自接到乙方书面催告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仍未交付的。

(3)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乙方仍不同意变更本合同主体的。

(4)甲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承诺与保证与事实不符。

(5)其他:。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甲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如下:

10.1.1甲方明知或者应知不具有影视剧的著作权或者享有的著作权具有瑕疵而授权乙方的,或者授权乙方后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自行或者授权第三方出版、发行的,应按照全部授权费用百分之(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1.2甲方未获得影视剧文学剧本及配乐、词曲等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必要授权而导致乙方承担责任的,该责任应由甲方全部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甲方侵权导致乙方承担的全部赔偿责任、乙方处理侵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影视剧不能或不能及时播映导致的损失以及甲方不支付前述费用而导致乙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所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或者仲裁费等费用。

10.1.3甲方未根据4.1所列具体目录交付物料的,逾期在______个自然天内,则每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已付款的百分之作为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______个自然天(该日期应当与前者的日期相同)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乙方已付款的百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由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前后两项违约金不做累加)。

10.1.4甲方根据9.2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应在本合同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返还乙方不能播映期间所对应的所有已付款,还应承担相应的宣传、推广费用;若甲方拒不返还的,每迟延一天应根据应返还款项的百分之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0.1.5未发生本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应根据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尚应赔偿乙方该部分的损失。

10.1.6甲方具有9.4所列情形之一,且乙方据此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未履行完毕的,应继续履行。

10.1.7 甲方未履行5.1.3约定的,应根据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1.8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乙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0.2.1乙方未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授权费用的,逾期在______个自然天内,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百分之 作为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______个自然天(该日期应当与前者的日期相同)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累计逾期应付款的百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由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前后两项违约金不做累加)。

10.2.2乙方未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授权范围出版、发行的,则乙方每突破一个载体或者区域,或者在影视剧著作权保护期内,乙方超过授权期限后仍出版、发行的,应至少按照人民币(小写: )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2.3由于乙方未获得相关著作权人、其他权利人授权而在影视剧中增删贴片广告或者非为了宣传影视剧的需要使用影视剧中相关人员的姓名、肖像等而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的,该责任应由乙方全部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侵权导致甲方承担的全部赔偿责任、甲方处理侵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影视剧不能或不能及时播映导致的损失以及乙方不支付前述费用而导致甲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所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或者仲裁费等费用。

10.2.4乙方违反本合同5.2.8之约定的,应根据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尚应赔偿甲方该部分的损失。

10.2.5未发生本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应根据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尚应赔偿甲方该部分的损失。

10.2.6乙方具有9.3所列情形之一,且甲方据此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未履行完毕的,应继续履行。

10.2.7自甲乙双方就此合作事宜进行接触之时至无限期,甲乙双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漏本合同及本合同所涉相关事宜,即便诉诸法律解决也不应对不相关的人进行任何披露。否则,披露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赔偿,每披露一次应给予的赔偿额为人民币(小写:)元整。

10.2.8乙方违反5.2.9或者5.2.10约定的,应一次性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小写: )元整。

第十一条 通知与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意向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意向合同扉页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电子邮件以邮寄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电子邮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发至本合同扉页所列明的通讯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系统的通知、文件、资料均视为有效送达。

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另一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签收之日不明确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邮之日起算日视为送达。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视为送达;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不明确的,以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的第二日视为送达。

第十二条 法律地位与知识产权、所有权保留

12.1任何一方不因本合同之签订,而成为另一方之合伙人、代表人或成立其它相类似之法律关系;除非另有约定,双方为履行本合同所为之法律行为,均应以自己之名义独立行使,不成为另一方的代理人。

12.2甲方未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部授权费用前,甲方或者影视剧所涉的各方享有的一切知识产权以及物料等的所有权均属甲方或者影视剧所涉的各方所有;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部授权费用后,知识产权与所有权的归属、使用依据本合同的其他约定执行。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3.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3.2凡因本意向合同引起的或与本意向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2种方式(二选一)解决:

13.2.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设在□北京/□ 的□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二选一),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2.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与签署

14.1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

14.2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作品展览申请书(精)六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电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其有意在计划/正在拍摄的电影(电视剧)《_________》中使用乙方拥有的艺术作品_________,并承诺给予一定的报酬作为酬谢;乙方作为此艺术作品的合法所有人,同意甲方在上述电影(电视剧)中使用艺术作品;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定义

本合同所指艺术作品是指在电影(电视剧)的摄制过程中,因剧情需要,为了达到特殊的艺术效果,需使用作为道具或布置场景的如雕塑、书画作品等艺术作品(以下简称艺术作品)。

第二条许可内容

乙方同意甲方在其计划/正在拍摄的电影(电视剧)《_________》(以下简称电影(电视剧))中使用上述艺术作品。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应当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账户:账户名:_________,账户号:_________。

如甲方在协议约定时间内未按规定向乙方支付使用费用,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费用的百分之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第四条使用期限

甲方使用艺术作品的期限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依法拥有电影(电视剧)的著作权。

2.甲方在拍摄电影(电视剧)的过程可以根据需要,仿制或复制艺术作品。

3.在电影(电视剧)的宣传或发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在有关宣传、推广过程中或销售资料中使用艺术作品。

4.乙方在交付艺术作品时,甲方应当验收,确认有无损坏,并当面记录。

5.甲方在使用艺术作品的期间,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该艺术作品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害,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在使用艺术作品的期间,应当对其进行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艺术作品的损坏,甲方要负赔偿责任。

7.甲方应于电影(电视剧)取得《电影(电视剧)公映许可证》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艺术作品归还乙方,同时应将其制作的艺术作品的全部复制品或除电影(电视剧)以外的影像资料一并归还或按照乙方要求进行销毁。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艺术作品,由此产生的运输、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2.只要甲方在其摄制的电影(电视剧)中使用了该艺术作品,不论何种形式乙方均依法享有相应的署名权。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3.乙方有权随时检查甲方对艺术作品的使用情况,但不得干扰甲方正常的拍摄工作,甲方应予以配合。

4.甲方在返还艺术作品时,乙方应该当面检查其是否符合原样。

5.乙方在甲方使用艺术作品期间,不得再许可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使用该艺术作品,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6.乙方隐瞒艺术作品自身存在的缺陷,导致甲方在使用期间发生损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风险负担

艺术作品自交付甲方之日起损坏、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若艺术作品在交付甲方后损坏或丢失,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双方保证

甲方:

1.保证其具有摄制电影(电视剧)的法定资格;

2.保证其电影(电视剧)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艺术作品合法权益的内容;

3.保证其电影(电视剧)不会包含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乙方:

1.保证其为艺术作品的合法所有人,其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2.保证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该艺术作品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3.乙方保证该艺术作品没有侵害到其他任何第三人的任何合法权益。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_________天且甲乙双方未达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艺术作品,且在甲方发出书面催告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仍未提供的;

3.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未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酬金,且在乙方发出书面催告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仍未支付的;

3.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甲方被依法吊销《摄制电影(电视剧)许可证》;

5.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保证不真实。

第十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第十一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二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五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七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作品展览申请书(精)七

甲方:地址:电话:邮箱:乙方:地址:电话:邮箱:鉴于:

1、甲方基于乙方文学艺术卓著创作能力,愿意委托乙方创作完成本合同约定作品。

2、在签署本合同前,甲乙双方已对拟创作作品的思路和方向进行交流且取得了共识,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作工作。

3、本合同构成甲方委托乙方创作合同关系。为此,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市________区,达成如下约定:

一、创作目标

1、作品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作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暂定名,最终名称应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以下简称本作品)。

3、作品篇幅:约________字的文字作品________中国诗画、油画等。

4、创作来源(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下列情形之一):_______________。

(1)根据甲乙双方设想思路历史故事直接创作。

(2)根据真实人物真实故事直接创作。

(3)根据________的原著作品《________》改编等。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创作计划

(1)在本合同签署后________天内,进行本作品创作前的酝酿、准备工作。

(2)在准备工作结束后________天内,提出本作品的创作思路,并由甲乙双方讨论、研究后,最终由甲方确定。

(3)在本作品创作思路确定后________天内,完成本作品背景资料的收集、分析。

(4)在本作品的背景资料收集和分析完成后________天内,完成本作品初稿创作。

(5)本作品初稿创作完成后________天内,完成对本作品初稿的修改、完善、调整和再度创作,直至定稿。

二、创作安排

1、资料收集与分析

(1)乙方负责本作品创作所需背景资料的收集,并应在本合同签署后________天内完成;同时,在此阶段内,乙方应提出本作品的创作成本预算,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2)本作品背景资料收集完成后,由乙方针对本作品的创作思路对背景资料进行分析、提炼和考证并形成基本分析要点,经甲方确认后以供本作品创作时使用。

(3)在资料收集阶段,乙方认为需要进行相应实地考察、采风时,乙方提供相应考察和采风计划,由甲方决定后实施。

2、作品创作

(1)本作品的创作共分为________个部分,乙方完成各个部分的初稿创作后,由甲方对乙方创作工作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2)乙方应根据甲方所提修改意见,再度进行创作、修改,并可根据需要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

(3)乙方在创作过程中,如需要使用辅助人员,应在保证乙方亲自完成实质创作内容的前提下,安排辅助人员从事协助资料收集、分析等工作,且不得安排辅助人员参与实质创作工作,确保辅助人员不会对本作品提供任何权利主张。

(4)甲方认为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

3、意见分歧

(1)在创作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对创作出现意见分歧,以甲方意见为准。

(2)在创作过程中,甲方如认为乙方的创作及其修改无法达到其要求或者认为乙方的创作与甲方的委托创作意图相背离,甲方有权再行委托他人与乙方共同创作或者停止乙方创作工作而重新委托他人进行创作。

三、创作成本与酬金

1、本作品创作的成本

(1)本作品创作所需资料收集、复制等的费用。

(2)按照甲方确定的考察与采风计划进行实地考察和采风所产生的差旅费用。

(3)在创作过程中,所产生的耗材费用、邀请专家参与讨论产生的相关费用。

2、成本预算与承担

(1)本作品创作前,乙方拟定本作品的创作预算清单,经甲方确认后执行;该预算如遇变更则亦应事先由甲方确认。

(2)由甲方承担本作品创作的全部成本。

(3)乙方在负责款项支出时,应如实开具发票,如遇无法开具发票时,则开具收款收据,并据此作为支出凭证,在创作成本中列支。

3、创作报酬

(1)双方确认:乙方完成创作的酬金为(税前税后)________元人民币。

(2)支付:本协议签署后支付酬金的_______%作为定金;于完成初稿后____日内支付酬金的________%;完成最终稿后____日内支付剩余酬金。

四、版权归属

1、本作品自其最终成果和中间性成果形成或完成时,其版权归甲方单独享有,乙方对本作品不享有任何版权。

2、本作品的范畴和版权标的包括:创作思路、创作计划、创作纲要、本作品初稿、修改稿、定稿等。

3、在乙方完成本作品创作后,乙方享有作品的署名权。

五、作品使用

1、在本作品定稿前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本作品或以本作品参加任何学术交流、参加任何评奖活动;否则,须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2、本作品创作过程中,乙方应对本作品的创作及创作思路、设想、计划等予以保密,直至甲方正式公开本作品。

六、中途退出创作

1、在创作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提出退出创作;除非甲方认为乙方的创作不符合其要求,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与乙方共同创作或停止委托乙方而直接委托他人合作继续完成创作。

2、如甲方停止委托乙方创作而重新委托他人创作或者委托他人与乙方共同创作时,则甲方根据乙方和重新的委托方对本作品的创作是否有实际贡献,决定对其进行署名。

3、在创作过程中,乙方如丧失创作能力或因客观原因无法继续创作,甲方有权重新委托他人完成创作。

七、违约责任

1、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除应当向守约方支付________元违约金外,赔偿对方实际损失;延迟履行义务,应按日支付约定________元违约金。

2、乙方应保证其创作的内容系本人独立创作,若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违反著作权法及我国相关法令规定的行为,由乙方负法律上的一切责任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八、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依照其生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九、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合同双方的联络方式如下,任何一方改变其联络方式,均须书面提前通知另一方,否则送达至原授权代表或以原联络方式进行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甲方(签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作品展览申请书(精)八

影视作品置景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注册号:        )

联系人:

地址:

手机号:

电子邮箱:

乙方:

(注册号:        )

联系人:

地址:

手机号:

电子邮箱:

鉴于:

甲方是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享有影视剧制作资质的法人单位,拟单独或联合其他出品方组织摄制        作品《        》(暂定名,最终名称以        许可证上的标注为准,以下简称“本片”),需要在本片摄制期间为故事情节中的相关画面布置特定场景;乙方是具备影视拍摄置景经验,拥有建筑&雕刻木工、油漆&彩绘工、泥瓦工、钣金&白铁工等置景所需的专业置景师团队的商业主体。现双方协商一致,自愿于    年    月    日在        市        区签署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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