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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范文汇总(模板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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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范文汇总(模板16篇)
2023-11-21 16:43:55    小编:ZTFB

总结是思考的映射,是过往经验的收获,更是未来发展的指引。总结应该突出重点,突破大众思维,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总结范文中的经验和思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总结的意义和作用。

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范文汇总篇一

新能源汽车:开发面向客车和卡车的大功率燃料电池动力系统,推进大功率氢燃料电池卡车协同开发及示范运营。加强商用车超节能混合动力系统协同开发及关键技术研究。开展新一代纯电动商用车平台化底盘研发。推进智能线控制动系统、基于智能车轮的分布式驱动智能汽车主动安全协同控制系统等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

节能汽车:加强高效能中重型商用车平台开发与成果应用。推进重型专用汽车轻量化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

机械产业与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把握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产业发展方向,围绕工程机械、内燃机、仪器仪表、预应力机械装备等机械领域,以及智能机器人、通用航空、轨道交通装备、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新能源装备等高端装备制造领域,加快攻克一批关键技术、系统集成技术,重点在内燃机、工程机械、机器人、无人机和飞行器、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轮胎制造及装备、矿山工程装备、预应力机械装备等领域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开展影响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新产品研发,带动机械、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升级发展。

专栏5机械制造与高端装备科技重大专项。

内燃机:加快低碳智能超低油耗柴油机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开展高效智能非道路国四发动机及动力总成关键技术、高速艇用发动机等开发及产业化。推进国六燃气发动机尾气处理的单原子催化剂及金属蜂窝载体、重型发动机高效智能热管理系统等关键零部件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工程机械:开展新能源工程机械关键技术研究及产品研发。推进远程智能遥控工程机械、大型和超大型塔式起重装备智能控制及管理等工程机械智能化技术研究与应用。加强工程机械节能、降噪及抗疲劳设计关键技术研究。开展装载机高压油缸等工程机械核心零部件研发及应用。

机器人:开展高速公路养护系列移动机器人成套装备、公路护栏柱钻孔与打桩一体化机器人、下肢外骨骼康复机器人、应急救援机器人等智能机器人关键技术攻关及产品开发。

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范文汇总篇二

在调整参与人员、研究方案、技术路线和经费开支科目方面赋予项目负责人更大的自主权。实施“减表行动”,简化预算测算说明和编报表格。建立定期评估与弹性评估相结合的评估制度,减少评估频率,可依项目自主申请开展中期评估,三年以下的项目不再进行中期评估。建立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强化全程跟踪,对实施好的项目加强滚动支持,对差的项目要及时调整。项目完成情况要客观评价,不得夸大成果水平。将科学普及作为基础研究项目考核的必要条件。稳步提升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和基地的对外开放力度。推动基础研究人才、项目等多层次、全方位、高水平交流和国际合作。

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注重个人评价和团队评价相结合,尊重和认可团队所有参与者的实际贡献。基础研究评价要符合科学发展规律、反映基础研究特点,实行分类评价、长周期评价,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注重基础研究论文发表后的深化研究、中长期创新绩效评价和成果转化的后评价工作。对自由探索和颠覆性创新活动建立免责机制,宽容失败。高校、科研院所要严格落实《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要求,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倾向。

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范文汇总篇三

推动各地立足产业基础、科技资源和区位优势,探索特色化、差异化的创新发展路径,聚焦优势特色产业创新需求,加强科技创新资源集聚和成果转化应用,建设高能级创新载体,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提升综合科技创新水平,着力形成广西具有创新带动力的新引擎。探索协同创新发展机制,推动各设区市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和技术联合攻关,构建跨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加快开放融合创新,推动梧州、玉林、贺州、贵港、来宾“沿江”创新,推动百色、河池、崇左“沿边”创新,推动防城港、钦州、北海“沿海”创新,拓展广西创新发展腹地。

专栏19 推动建设高能级创新载体。

梧州:重点建设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广西片区)。支持梧州围绕生物医药产业创建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推进苍梧县六堡茶特色小镇、梧州新能源船舶制造及配套产业基地、藤县建筑陶瓷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等建设。

玉林:重点建设广西先进装备制造城(玉林),打造一批智能制造领域新技术应用场景。推动“两湾”产业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广西·玉林)、国家火炬玉林内燃机特色产业基地等建设。

贺州:重点建设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贺州)。推进贺州学院碳酸钙、食品与生物工程等特色领域研究。推动国家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试验区)、国家火炬贺州平桂碳酸钙特色产业基地创新发展。

贵港:重点建设贵港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打造以新能源电动车为特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功能区。支持贵港围绕新能源汽车领域创建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

来宾:推动三江口新区打造循环创新发展体系。推进广西无机材料绿色制备与应用重点实验室、广西现代蔗糖业发展研究院建设。支持来宾围绕蔗糖产业创建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推进金秀瑶医瑶药创新小镇等建设。

百色:推动百色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打造中国—东盟新兴铝产业基地。支持百色围绕铝、农业等领域创建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推动新山铝产业示范园、深百合作产业园、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建设。

河池:重点建设深圳巴马大健康合作特别试验区。创建金属新材料国家级军民融合产业试验区、广西河池绿色发展先行试验区。推进河池·南丹有色金属新材料工业园区建设。

崇左:推进广西凭祥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创新发展。支持崇左围绕糖业、锰系新材料等特色领域创建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推动广西亚热带农科新城、广西·中国糖业产业园等建设。

防城港:高水平建设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推动广西东兴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创新发展。打造一批生命健康等领域的新技术应用场景。

钦州:支持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打造国际科技园、国际医药创新园、智慧物联产业园、北斗应用产业园等科技发展平台。推进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钦州华为数字小镇等建设。

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范文汇总篇四

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是一个集边、少、山、穷为一体的典型少数民族山区农业县,位于普洱市东北部,分布于北纬2334′20″至2421′40″,东经10021′至10131′。地处横断山脉以南的哀牢山与无量山顶部,由哀牢山与无量山两脉从北向南横贯控制全境。全县辖5乡4镇,111个村(居)委会1658个村居民小组。有汉、彝、哈尼、拉祜、傣等21种民族,少数民族占53.3%。2007年末总人口20.8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8.54万人,占总人口89.04%,乡村劳动力10.61万人。全县国土面积4109.38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占97.7%。2007年末实有耕地面积36.1万亩,全县粮食作物种植面积44.22万亩,粮食总产7750万公斤。桑园面积1.08万亩,果园面积1.18万亩,茶园面积6.21万亩。畜禽、水产已初步形成以猪、牛、鸡、稻田养鱼等为主的养殖业。

到目前为止,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通过“绿色证书”工程,培训农民4474人,颁发“绿色证书”2433人,建“绿证村”10个;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培训农民1010人;通过“阳光工程”实施,累计转移31256人;通过各种实用技术培训、咨询、示范、指导年2万余人次,从培训角度有效解决了农民普遍关心的难题。

县农民科技培训主要由农业局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承担,学校除完成相应学历教育外,一直承担全县农民科技培训任务。2004年县农广校又被我县“阳光工程”办公室认定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开始承办农村劳动力转移相关培训。2005年,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承担县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完成1010人的培训任务,现已顺利通过验收。目前,农广校聘用的兼职教师已达30人,多数教师经过一次次山区教学实践过程的锻炼和考验,适应农村教学特点。

县农广校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机管理服务总站、水产站、畜牧局、等农口部门及县科委、科协联合协作,积极开展各类实用技术培训、咨询、示范和推广服务工作,全县农村每年约有2万多人次的农民通过不同途径接受农业实用技术的培训与咨询,使农业实用技术得到了大范围的普及和推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完全有能力承担和开展各种农民科技教育培训活动项目。

当前我县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高效农业规模化进程在推进,对科技含量的要求越来越高。生产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有待解决,各类农业新技术亟待推广应用。开展科技培训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显得十分必要。

四、培训目标。

按照“围绕主导产业,培训专业农民,进村办班指导,发展‘一村一品’”的要求。结合实际,围绕县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在全县筛选有一定产业基础,农民有强烈要求的70个示范村,开办蚕桑、茶叶、冬农开发、蔬菜、水果、山区农作物种植(玉米、水稻高产创建)、稻田养鱼、畜禽养殖等专业培训班。每一个村组织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专业农民50人,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指导和技术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全年参加培训15天以上,接受现场指导15次以上,使农民掌握从事主导产业的生产技术要领,根据所学知识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受培训的农民人均农业纯收入高于本村同行业上一年平均水平的30%以上,并起到示范带头作用,推进示范村“一村一品”发展。通过培训后,第二年帮助50名农民经过生产实践操作及考核拿到“绿色证书”,第三年依托一个特色产业,组建或完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使我县农业生产真正形成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走出一条适合我县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促进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

五、组织实施。

(一)培训单位及人员。

根据《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确定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为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的定点培训机构,负责全县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的实施。县农业局与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签订项目实施合同,明确培训任务和要求。农业广播电视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学校从现有的专、兼职教师和全县农技人员中选聘业务骨干,组成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教师队伍,对示范村的专业农民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指导和技术服务,形成培训、指导、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民培训模式。

第一年(2009年)培训内容以主导产业的基础知识为主,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指导专业农民进行科学配方施肥、防治病虫害,提高农业生产水平。

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准备阶段:2009年1-3月,成立新型农民培训领导小组,确定培训机构,选聘各专业教师,并落实示范村,每村选定注册学员50名,制定各专业培训和指导方案。编写和组织教材,举办县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启动仪式等。

二是实施阶段:2009年4月—11月,选派各专业教师进村开展系统培训,采取进村集中办班的方式累计不少于15天,结合农时季节现场指导不少于15次,使受训农民基本掌握从事主导产业的生产技能及相关知识。

三是总结阶段2009年12月,县农业局采取实地考察,走访农户等方式,对每个示范村进行检查验收,形成总结报告。

第二年(2010年)培训内容主要是各专业的实际操作能力。经过生产实践操作及考核后,使50名农民拿到绿色证书。

第三年(2011年)培训内容着重于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上。结合农村政策与法规、市场营销等。通过培训后,促进产品升级、成立产业合作社、协会等。

六、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三是缺口70万元自筹。

七、经费使用。

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补助的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培训结束后,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凭培训台账和县农业局出具的检查验收合格证明,到县财政部门报账。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买教学耗材、讲课人员的讲课费、误餐费、住宿费、交通费以及购买和编印培训资料,即教师讲课费占20%;教师交通、食宿和师资培训费占30%;购买教材编印资料费占30%;教学耗材、牌子和证书占10%;培训管理等其它费用占10%。

八、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

各乡(镇)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以加强对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的领导

(二)建立责任制,加强监管。

计划。

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分级负责明确职责。县农业局与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和实施村签订项目合同,实行合同管理制,县农业局财政局加强对项目监督检查,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

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范文汇总篇五

聚焦科技成果转化堵点,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增强中试服务和产业孵化能力,促进中试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

建设多层次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构建“研发中心—中试平台—转化带—示范区”相结合的多层次、全体系成果转化载体,增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承接承载能力、中试产业化能力。鼓励高新区探索建立“一心一园一基金”模式,通过建立一个研发中心、打造一个产业园、设立一个专业基金,打通科技成果产业化通道。布局建设一批共性技术平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开展实验室成果开发和优化、投产前试验或试生产服务。打造环高校、科研院所成果转化带,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建立概念验证中心,围绕广西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广西科学院等高校、科研院所周边建设成果转化带。打造广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支持有条件的区域争创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到2025年,探索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不少于50家,建立概念验证中心2—3个,转化科技成果累计3000项以上。

专栏15 重点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载体。

建设一批自治区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出台广西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建设方案,探索专业性和综合性小试中试研究基地布局建设,围绕机械、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领域建设并认定一批自治区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设立跨高校、科研院所的中试研发平台,开展实验室成果开发和优化、投产前试验或试生产服务。

建设两大环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带。在南宁、桂林两大科教资源集聚地,围绕广西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科学院等高校、科研院所周边,围绕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广西师范大学、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四研究所等高校、科研院所周边,打造两大科技成果转化带,集聚创新创业载体,汇聚技术转移、创业投资等服务机构,集聚科研人员、大学生等创新创业群体。支持建设广西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联盟,整合科技资源,促进供需对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打造广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重点选择自治区级及以上的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等科技创新基础较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特色突出的载体平台,建设广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围绕成果转移转化政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探索。依托南宁、柳州、桂林、北海等市争创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提升科技创业孵化效能。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孵化链条,引导创业孵化载体向专业化、集成化、品牌化方向发展,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态体系。推进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提质增效,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综合评价体系,引导孵化器向重视服务绩效、可持续发展能力方向升级,争创一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支持龙头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聚焦行业领域的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一批自治区级大学科技园,鼓励北部湾大学等有条件的高校建设大学科技园,推动广西大学等符合条件的大学科技园升级为国家大学科技园。推动南宁高新区、桂林高新区、柳州高新区、广西横州市等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特色化、专业化、国际化发展,建设一批自治区级双创示范基地,对符合条件的推荐申报国家双创示范基地。按照“一城一主题”和“一园一产业”原则,持续实施“百城百园”行动,加快先进技术成果推广与应用。到2025年,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达到80家、众创空间达到150家。

破除成果转移转化制度性障碍。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与激励制度,加快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建立健全科技成果决策尽职免责机制,探索形成符合科技成果转化规律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将成果转化情况纳入科研单位分类评价体系。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完善科研机构领导人股权奖励制度,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推动科研平台、科技报告、科研数据进一步向企业开放,鼓励将符合条件的由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企业使用。建立科研成果与企业科技需求对接机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到广西转化支持机制、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收益分配机制以及企业购买科技成果并实现转化激励机制。健全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建立健全科技成果市场化评价制度,培育市场化社会化科技成果评价机构,规范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通过评价激发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

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范文汇总篇六

实施分类考核评价,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

基础研究类科技活动。

注重评价新发现、新观点、新原理、新机制等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对论文评价实行代表作制度,根据科技活动特点,合理确定代表作数量,其中,国内科技期刊论文原则上应不少于1/3。强化代表作同行评议,实行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重点评价其学术价值及影响、与当次科技评价的相关性以及相关人员的贡献等,不把代表作的数量多少、影响因子高低作为量化考核评价指标。

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类科技活动。

注重评价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以及关键部件、实验装置/系统、应用解决方案、新诊疗方案、临床指南/规范、科学数据、科技报告、软件等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不把论文作为主要的评价依据和考核指标。

高质量成果加权。

对于具有一定学术影响或取得实际应用效果的标志性成果可作为高质量成果,可增加到10%的权重;对于具有重要学术影响、对相关领域的科技创新具有带动作用的,可增加到30%的权重;对于已在实践中应用、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作出重要贡献的,可增加到50%的权重。具体权重由相关科技评价组织管理单位(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期刊和学术会议。

鼓励发表高质量论文,包括发表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以及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以下简称“三类高质量论文”)。上述期刊、学术会议的具体范围由本单位的学术委员会本着少而精的原则确定,其中,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参照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目录确定;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由本单位学术委员会结合学科或技术领域选定。对于“三类高质量论文”的研究成果,可按高质量成果进行考核评价。发挥同行评议在高质量成果考核评价中的作用。

对于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学与工程研究类基地,注重评估原始创新能力、国际科学前沿竞争力、满足国家重大需求的能力等。对论文评价实行代表作制度,每个评价周期代表作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0篇。

对于技术研发类机构,注重评估在成果转化、支撑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绩效,不把论文作为主要的评价依据和考核指标。

对于基础研究类机构,注重评估代表性成果水平、国际学术影响、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重大需求中的贡献等。对论文评价实行代表作制度,每个评价周期代表作数量原则上不超过40篇。

对于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注重对成果的创新性、先进性、应用价值和经济社会效益等进行评审,不把论文作为主要的评审依据。

最高科学技术奖、国际合作奖也要落实分类评价要求。

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范文汇总篇七

开放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下,按职能和管理权限向牵头组织单位、专业机构和课题承担单位等相关主体开放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加强专项公开数据与其他科技计划和科研机构的共享运用,推动高效管理。

项目指南应根据分类原则明确不同类型项目的组织实施方式。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一般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择优遴选承担单位。对具有明确国家目标、技术路线清晰、组织程度较高、优势承担单位集中的重大科技项目,可采取定向择优或定向委托等方式确定承担单位;对于企业牵头的技术创新项目,应对企业的资质、技术创新能力和财务情况提出明确要求,鼓励企业共同投入并组织实施。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军民融合创新体系,推动重大科技项目军地一体论证和实施。

科研项目负责人可以根据项目需要,在申报期间按规定自主组建科研团队;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综合考虑负责人和团队实际能力以及项目要求,不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荣誉性头衔、承担项目、获奖等情况作为限制性条件。

系统梳理项目申报、立项、过程管理和综合绩效评价等环节,优化管理流程,整合项目申报书、任务书、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综合绩效自评价报告等材料中的各类报表,按照减量不减质、满足管理基本需求的原则,将现有项目层面填报的表格,整合精简为6张;课题层面填报的表格,整合精简为8张,实现“一表多用、一表多能”[]。

建立公正、科学、明确的项目评审工作规则,并在评审前公布。按照不同立项方式,采取相应的评审程序和方法,同一轮次实行同一种评审方法,避免评审结果出现歧义。推行视频评审、电话录音、评审结果反馈、立项公示等措施,实现评审全过程的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

探索建立对重大原创性、颠覆性、交叉学科创新项目等的非常规评审机制。保密项目评审管理按国家科技保密有关规定执行。

评审专家数据库。

进一步推动建设集中统一、标准规范、安全可靠、开放共享的国家科技专家库,及时补充高层次专家,细化专家领域和研究方向,更好地满足项目评审要求。完善国家科技专家库入库标准和评审专家遴选规范,明确推荐单位在专家推荐和管理等方面的权责,强化推荐单位对专家信息的审核把关责任,建立专家入库信息定期更新机制。建立完善评审专家的诚信记录、动态调整、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规范专家评审行为。完善专家轮换、随机抽取、回避、公示等相关制度,对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专家开展背景经历调查,确保专家选取使用科学、公正。

评审专家抽选。

根据项目类型特点,合理确定评审专家遴选条件和专家组组成原则,原则上应主要选取活跃在科研一线、真懂此行此项的专家参与评审,充分考虑其专业水平和知识结构;合理确定专家的评审项目数、总时长等工作量,会议评审前及时组织专家审阅申报材料,确保专家充分了解申报项目情况。与产业应用结合紧密的项目,还应选取活跃在生产一线的专家参与评审。

评审过程管理。

初评环节实施小同行评议,在部分前沿与基础科学等领域逐步按适当比例引入国际同行评议。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应加强对评审专家名单抽取和保密的管理,进一步推进专家抽取和使用岗位分离。开展会议评审的,原则上应在评审前公布评审专家名单;开展通讯评审的,应在评审结束前对评审专家名单严格保密,有条件的应在评审结束后向社会公布。评审专家要强化学术自律,学术共同体要加强学术监督。

增加定向支持项目(课题)(以下简称课题)比例。对于目标清晰、研究团队较为明确的任务,原则上以定向支持为主,主要通过定向择优或定向委托的方式,从具备资质和能力的一家或几家单位中择优遴选优势单位承担,并切实保障公平公正[]。

每年1月31日之前发布下一年度指南。牵头组织单位按照审定的实施方案和阶段实施计划编制年度指南,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发布,课题应列明绩效目标。定向支持课题应明确注明,申报准备时间为25个工作日;公开招标课题申报准备时间为45个工作日。每年4月10日前完成课题申报工作。

每年7月31日前完成论证、评审上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以下简称“专业机构”,尚未委托专业机构的重大专项,其职责由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承担)应及时完成课题(含预算)论证、评审,并形成下一年度计划建议报牵头组织单位,牵头组织单位完成审核并报三部门。

每年9月30日前完成综合平衡。三部门组织开展综合平衡(内容包括年度实施计划和年度预算),依据专业机构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结果形成综合平衡意见,并正式反馈牵头组织单位。财政部根据三部门综合平衡意见核定下一年度预算,按《预算法》相关规定和程序纳入相关专项牵头组织单位年初部门预算中。

每年10月31日前完成立项批复。牵头组织单位按照三部门综合平衡意见,向专业机构下达下一年度新立项课题批复(含预算)。

每年12月15日前完成合同签订。立项批复下达后,专业机构开展《重大专项项目(课题)任务合同书》审查,并及时与课题承担单位签订。

各项目管理部门对科研项目要由重过程管理向重项目目标和标志性成果转变,加强对科研项目结果及阶段性成果的考核,实施过程中的管理主要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要精简信息和材料报送,有关单位不得随意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填报各种信息或报送有关材料[]。突出成果导向,提高科研资金使用绩效,完成科研目标任务[]。

预算编制。

根据科研活动规律和特点,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简化预算测算说明和编报表格,除设备费外,其他开支科目无需单独填列明细表格。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交流费预算不超过直接费用10%的,无需提供预算测算依据;超过10%的,按照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分类提供必要的测算依据,无需对每次会议、差旅做单独的测算和说明。对于纳入“绿色通道”改革试点单位的科研项目预算编制要求,按照改革试点相关规定执行。

预算调剂。

扩大承担单位调剂权限。直接费用中设备费预算总额一般不予调增,确需调增的应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审批;设备费预算总额调减、设备费内部预算结构调整、拟购置设备的明细发生变化,以及其他科目的预算调剂权下放给承担单位。

直接费用实行分类总额控制,其中,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等四个科目在实施中按一类管理;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交流费、其他支出等四个科目在实施中按一类管理。两类之间的预算调剂应履行承担单位内部审批程序;同一类预算额度内,承担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审批或授权课题负责人自行调剂使用;承担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善管理制度,及时为科研人员办理预算调剂手续;相关管理制度由单位主管部门报项目管理部门备案。

科研仪器设备采购。

高校和科研院所要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采用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可不进行招投标程序,缩短采购周期;对于独家代理或生产的仪器设备,按程序确定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增强采购灵活性和便利性。

概预算调整。

进一步落实重大专项概预算管理改革。根据形势和任务变化,在不突破阶段概算的前提下,牵头组织单位可及时申请分年度概算在年度间的调整。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要简化重大专项预算编制要求,精简说明和报表。结合评审结果,专项在分年度概算控制数内,自主决定新立项课题预算安排。

课题资金预拨。

实行部门预算批复前课题资金预拨制度。年度部门预算在正式批复前,各专项牵头组织单位结合科研任务进展,可在当年一季度预先申请和拨付延续课题和新立项课题资金,确保不影响科研人员一季度使用课题资金。

课题资金结余。

对于课题结余资金(不含审计、年度监督评估等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资金),课题完成任务目标并一次性通过验收,且承担单位信用评价好的,结余资金按规定留归承担单位使用,2年内(自验收结论下达后次年的1月1日起计算)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2年后结余资金未使用完的,按规定原渠道收回。

科研项目实施期间,科研人员可以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考核指标的前提下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由项目牵头单位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备案。

科研项目负责人在实施期间可以在遵守科研人员限项规定及符合诚信要求的前提下自主调整项目骨干、一般参与人员,由项目牵头单位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备案。

合并年度报告和预算执行报告,不再单独编报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减少纸质材料报送,一般情况下,项目牵头单位报送的纸质材料(除任务书外)不超过2套。除共性要求外,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不得额外增加半年报、季报等材料和表格报送,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

按照任务书约定,在关键节点开展里程碑式管理;实施周期三年以下的项目,一般不开展过程检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提前制定年度检查工作方案,相对集中时间开展检查,避免在同一年度对同一项目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同时,注重年度报告等已有信息的分析运用,尽量让科研人员少填报信息。

合并技术、财务、档案验收程序。由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严格依据任务书在项目实施期末进行一次性综合绩效评价。综合绩效评价专家组原则上不少于11人,由技术专家、财务专家(2人)、档案检查专家(1人)、管理专家和知识产权专家等共同组成。

财务验收。

不再单独组织财务验收。综合绩效评价前,由课题承担单位自主选择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完成结题财务审计,并作为综合绩效评价的依据。

规范结题财务审计。项目实施期满后,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严格按照《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结题审计指引》及相关规范组织实施结题审计工作,并做好与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的衔接。

档案验收。

不再单独组织档案验收。综合绩效评价前,由档案检查专家对课题全周期文件档案归档情况进行检查,并作为综合绩效评价的依据。

分类技术验收。

按照分类评价的要求,突出课题实施效果评估。

技术和产品开发类课题主要评价自主创新能力、产业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对于具有产业化目标的课题,要有用户代表参加。

综合绩效验收。

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应当根据有关要求,严格按照任务书的约定,考核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综合绩效评价,重视相关项目间的协同和项目对重点专项目标实现的支撑作用。

对提交评价的论文、专利等作出数量限制规定,不将“头衔”“帽子”“论文数量”“获得奖励”等作为评价指标。

绩效评价分类。

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类项目重点评价新发现、新原理、新方法、新规律的重大原创性和科学价值、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重大需求中关键科学问题的效能、支撑技术和产品开发的效果、代表性论文等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技术和产品开发类项目重点评价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关键部件等的创新性、成熟度、稳定性、可靠性,突出成果转化应用情况及其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问题、支撑引领行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的作用。

应用示范类项目绩效评价以规模化应用、行业内推广为导向,重点评价集成性、先进性、经济适用性、辐射带动作用及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

综合绩效评价。

严格依据任务书开展综合绩效评价。强化契约精神,严格按照任务书的约定逐项考核结果指标完成情况,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作出明确结论,不得“走过场”,无正当理由不得延迟验收,应用研究和工程技术研究要突出技术指标刚性要求,严禁成果充抵等弄虚作假行为。突出代表性成果和项目实施效果评价,对提交评价的论文、专利等作出数量限制规定。目标导向类项目可在结束后2—3年内进行绩效跟踪评价,重点关注项目成果转移转化、应用推广以及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有关单位和企业要如实客观开具科研项目经济社会效益证明,对虚开造假者严肃处理。

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

绩效评价结果应作为项目调整、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以及相关研发、管理人员和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业绩考核的参考依据。对绩效评价优秀的,在后续项目支持、表彰奖励等工作中给予倾斜。要区分因科研不确定性未能完成项目目标和因科研态度不端导致项目失败,鼓励大胆创新,严惩弄虚作假。项目承担单位在评定职称、制定收入分配制度等工作中,应更加注重科研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不得简单计算获得科研项目的数量和经费规模。

统筹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科技部牵头负责专项监督检查统筹工作计划。牵头组织单位、专业机构分别于每年1月底前,向科技部提交围绕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年度工作计划。科技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于每年2月底前,研究制定并公布各专项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年度工作计划。

减少检查频次。重点核心任务攻关课题坚持定期检查;一般性课题实施周期内原则上按不超过5%的比例抽查;实施周期三年(含)以下的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课题一般不开展过程检查。

相对集中时间开展联合检查,避免在同一年度对同一课题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科技部、财政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科研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统筹,制定统一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在相对集中时间开展联合检查,避免在同一年度对同一项目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探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高监督检查效率,实行监督检查结果信息共享和互认,最大限度降低对科研活动的干扰。

推行“材料一次报送”制度。整合科技管理各项工作和计划管理的材料报送相关环节,实现一表多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按权限向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相关主体开放,加强数据共享,凡是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已有的材料或已要求提供过的材料,不得要求重复提供(动态更新的信息除外)。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和承担单位要简化报表及流程,加快建立健全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制度,允许通过购买财会等专业服务,把科研人员从报表、报销等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

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范文汇总篇八

依托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重大人才计划,引进培养一批有潜力获评院士的杰出人才和广西产业发展急需的“高精尖缺”人才,构筑多层次人才梯队。实施杰出人才培养工程,建设院士工作站,引进培养一批院士潜力人才。深入实施“八桂学者”、“特聘专家”等人才计划,引进培养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及团队。加强高端人才精准引进,对引进的顶尖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具有颠覆性技术的创新创业团队,在项目资助、人才奖励补贴、政府引导基金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实施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国内外培训计划,培养一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实施知识更新工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技能广西行动,开展科技应用人才培训,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一批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加强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加快培育更多“广西工匠”。到2025年,国家级高层次创新人才达到160人,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达到70个。

专栏3实施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

建立“杰出人才—八桂学者—特聘专家—青年人才”高层次人才培育体系,聚焦重大战略、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高校“双一流”建设,创新实施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

广西杰出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一批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作出系统性、创造性成就和重大贡献的杰出人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八桂学者。培养一批科技创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领军人才。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聘专家。培养一批创业类、产业技术类优秀人才。

八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一批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崭露头角,获得较高学术成就,具有创新发展潜能,课题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有重要创新前景的青年拔尖人才。

自治区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培养计划。引进培养一批在相关领域具有领先地位和社会影响力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广西国内外高层次和创新人才引进计划。每年精准引进一批来自东盟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杰出青年科学家、其他国内外高层次和创新人才,入桂开展科研工作。

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范文汇总篇九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科技部制定了《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科技部。

2019年9月12日。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型研发机构是聚焦科技创新需求,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独立法人机构,可依法注册为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

二、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要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强化政策引导保障,注重激励约束并举,调动社会各方参与。通过发展新型研发机构,进一步优化科研力量布局,强化产业技术供给,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三、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坚持“谁举办、谁负责,谁设立、谁撤销”。举办单位(业务主管单位、出资人)应当为新型研发机构管理运行、研发创新提供保障,引导新型研发机构聚焦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避免功能定位泛化,防止向其他领域扩张。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内控制度健全完善。

(二)主要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研发服务等。

(三)拥有开展研发、试验、服务等所必需的条件和设施。

(四)具有结构相对合理稳定、研发能力较强的人才团队。

(五)具有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出资方投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收入,政府购买服务收入以及承接科研项目获得的经费等。

五、多元投资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原则上应实行理事会、董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决策制和院长、所长、总经理(以下简称“院所长”)负责制,根据法律法规和出资方协议制定章程,依照章程管理运行。

(一)章程应明确理事会的职责、组成、产生机制,理事长和理事的产生、任职资格,主要经费来源和业务范围,主营业务收益管理以及政府支持的资源类收益分配机制等。

(二)理事会成员原则上应包括出资方、产业界、行业领域专家以及本机构代表等。理事会负责选定院所长,制定修改章程、审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薪酬分配等重大事项。

(三)法定代表人一般由院所长担任。院所长全面负责科研业务和日常管理工作,推动内控管理和监督,执行理事会决议,对理事会负责。

(四)建立咨询委员会,就机构发展战略、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等开展咨询。

六、新型研发机构应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根据《中国^v^章程》规定,设立党的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新型研发机构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强化政治引领,切实保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位。

七、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建立科学化的研发组织体系和内控制度,加强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根据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实际需求,自主确定研发选题,动态设立调整研发单元,灵活配置科研人员、组织研发团队、调配科研设备。

八、新型研发机构应采用市场化用人机制、薪酬制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创新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自主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对标市场化薪酬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建立与创新能力和创新绩效相匹配的收入分配机制。以项目合作等方式在新型研发机构兼职开展技术研发和服务的高校、科研机构人员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进行管理。

九、新型研发机构应建立分类评价体系。围绕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等,科学合理设置评价指标,突出创新质量和贡献,注重发挥用户评价作用。

十、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实行信息披露制度,通过公开渠道面向社会公开重大事项、年度报告等。

(一)按照要求申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各类政府科技项目、科技创新基地和人才计划。

(二)按照规定组织或参与职称评审工作。

(三)按照《^v^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规定,通过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票期权、项目收益分红、岗位分红等方式,激励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

(四)结合产业发展实际需求,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探索长效稳定的产学研结合机制,组织开展产业技术研发创新、制订行业技术标准。

(五)积极参与国际科技和人才交流合作。建设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开发国外人才资源,吸纳、集聚、培养国际一流的高层次创新人才;联合境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跨国公司等开展研发,设立研发、科技服务等机构。

十二、鼓励设立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应依法进行登记管理,运营所得利润主要用于机构管理运行、建设发展和研发创新等,出资方不得分红。符合条件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v^企业所得税法》《^v^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个人所得税、科技创新进口税收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十三、企业类新型研发机构应按照《^v^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进行登记管理。鼓励企业类新型研发机构运营所得利润不进行分红,主要用于机构管理运行、建设发展和研发创新等。依照《财政部国家^v^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企业类新型研发机构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依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企业类新型研发机构可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享受相应税收优惠。

十四、地方政府可根据区域创新发展需要,综合采取以下政策措施,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

(一)在基础条件建设、科研设备购置、人才住房配套服务以及运行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推动新型研发机构有序建设运行。

(二)采用创新券等支持方式,推动企业向新型研发机构购买研发创新服务。

(三)组织开展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给予新型研发机构相应支持。

十五、鼓励地方通过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运行。鼓励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支持新型研发机构转移转化利用财政资金等形成的科技成果。

十六、科技部组织开展新型研发机构跟踪评价,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数据库,发布新型研发机构年度报告。将新型研发机构纳入创新调查和统计调查制度实施范围,逐步推动规模以下企业类新型研发机构纳入国家统计范围。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协调推动本地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开展监测评价、进行动态调整等工作。

十七、建立新型研发机构监督问责机制。对发生违反科技计划、资金等管理规定,违背科研伦理、学风作风、科研诚信等行为的新型研发机构,依法依规予以问责处理。

十八、地方可参照本意见,立足实际、突出特色,研究制定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开展先行先试。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111”创新工程支撑引领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意见》(晋办发〔2020〕5号)和科技部《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19〕313号)精神,我们起草了《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请各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意见建议。请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认真研读文件,提出修改意见。书面修改意见请于5月12日前加盖公章反馈至省科技厅,电子版发送邮箱。

为进一步推动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领域自主权,增强创新活力,提升创新绩效,打造一流创新生态,根据科技部等部门《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国科发政〔2019〕260号)文件要求,2020年8月,《关于进一步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实施意见》(晋科发〔2020〕4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经^v^山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科技厅、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审计厅、省外办等7部门联合发文执行。

《实施意见》共分为4部分13条,主要从深化科研领域“放管服效”改革、改革相关人事管理方式、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方式、切实履行好高校科研院所主体责任等四个方面提出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13条具体举措。

一是深化科研领域“放管服效”改革。《实施意见》从三个方面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科研自主权,一是下放技术路线调整权,提出“省级科研项目负责人可以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申报指标的前提下自主调整研究方案、技术路线,由项目牵头单位报科研项目管理部门备案”;二是下放科技项目人员调配审批权,提出“项目负责人可以根据项目需要,自主组建科研团队,除项目负责人以外的参与人员和协作单位调整,审批权下放到项目牵头单位,并报科研项目管理部门备案”,三是下放公务卡管理自主权,提出“项目承担单位应允许在不具备刷卡条件的情况下,如野外科考工作中发生的支出等由经办人附上相关说明后可不使用公务卡结算;允许项目临时聘用人员、研究生等不具备公务卡申请条件的人员因执行项目任务产生的差旅费不使用公务卡结算”。

二是改革人事管理方式。《实施意见》提出了三个“扩大”和一个“优化”。三个“扩大”:一是扩大单位用人自主权。“高校和科研院所可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开展科研活动需要自主决定岗位聘用人员,对本土培养人才和省外、海外引进人才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二是扩大岗位管理自主权。“高校和科研院所可根据有关规定,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自主制订岗位设置方案和管理办法,自主确定三类岗位结构比例”。三是扩大职称评审自主权。“高校和科研院所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自主制定教师和科研人员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和实施方案,自主开展职称评审,评审结果事后报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一个“优化”是指:优化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流程。在严格管理的基础上加快办理进度,提高教学科研人员参与国际合作交流的便利性。

三是不断完善薪酬激励体系。《实施意见》提出加大绩效工资分配向科研人员倾斜力度。高校和科研院所可在绩效工资总量内,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自主确定绩效工资结构、考核办法、分配方式、工资项目名称、标准和发放范围,绩效工资分配要向关键创新岗位、作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承担财政科研项目的人员、创新团队和优秀青年人才倾斜。对全时承担国家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的团队负责人以及单位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等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分配方式,其薪酬在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相应增加单位当年绩效工资总量。科研人员获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符合有关规定的兼职或离岗创业收入,不受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

四是改进科技创新保障服务。《实施意见》提出对在担当作为中发生无意过失的干部,要按照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法依纪、容纠并举等原则,进行综合分析和妥善处理,该容的大胆容,不该容的坚决不容,鼓励干部敢于担当、主动作为。

一是推进科研项目管理机制改革。在省级科技计划基础研究和软科学研究领域,试点开展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经费不设科目比例限制,由项目负责人按有关财务规定自主决定使用。在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中选择部分高校和科研院所试行“自主验收和结题备案制”。

二是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高校和科研院所对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不需报主管部门审批或者备案,允许高校和科研院所对持有的科技成果自主决定是否进行资产评估。

三是坚持简政放权与加强监管相结合。以“接得住、用得好、不出事”为目标,提出落实主体责任,明确高校和科研院所党政主要领导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强化政策执行,要求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要制定本单位操作办法的政策措施。

新型研发机构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一端连接前瞻技术,一端连接应用市场,打通从技术到产业的通道,成为政、产、学、研、金、服、用各个环节协同创新的大平台。

在3月1日召开的省创新生态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我省提出要聚焦科技创新需求,积极培育“四不像”新型研发机构。

“四不像”指的是一种研发机构。它既是大学又不像大学,文化不同;既是科研机构又不像科研院所,内容不同;既是企业又不像企业,目标不同;既是事业单位又不像事业单位,机制不同。科技部《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对它这样定义:新型研发机构是聚焦科技创新需求,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独立法人机构。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它一端连接前瞻技术,一端连接应用市场,打通从技术到产业的通道,成为政、产、学、研、金、服、用各个环节协同创新的大平台。

新型研发机构“新”在哪里?在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主任张润泽看来,它的“新”在于组织多样化,既可以是企业、是事业单位,也可以是民办非企,它无主管、无编制、无固定拨款。但它的核心是多元化持续的投入机制,有效灵活的人才激励机制,科学自主的研发组织模式,协同高效的科研攻关优势,以及面向市场的成果转化体系。它可以调动创新主体各方活力和动力,同时也契合了用市场机制去配置科技创新资源的规律。

山西高等创新研究院是我省首批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之一,也是我省重点的新型研发机构。研究院的“新”表现在“三无”,无级别、无编制、无财政预算;“五功能”,科学研究、人才培育、企业孵化、政府智库、带动产业发展。张润泽认为,新型研发机构打破了创新资源配置的壁垒,将创新资源有效聚集,在互动中产生效应。比如,新型研发机构解决了投入多元化难题,既有社会投入、服务收入、财政资助,又有项目研发经费收入等。解决了投入,还赋予研发花钱的自主权,不会让科学家因买一包纸的问题去层层审批。通过几方面资源配置,就能引来一流人才、研发一流课题、搭建一流平台、产生一流成果,这样,新型研发机构就能承担起我省打造一流创新生态的重要任务。

新型研发机构最重要的使命就是搭建创新平台,激发创新活力,盘活创新要素,打通科研到产业的“最后一公里”。这“最后一公里”到底有多重要?科学界称它为“死亡之谷”。

科技成果只有走出实验室,进入工厂,走向市场,才能真正转化为生产力。然而现实的情况却是大量科技成果被束之高阁,2019年全国发明专利申请量为万件,共授权发明专利万件,但平均转化率却只有10%。科技成果落地难、转化率低一直是普遍性的世界难题。科研高大上、企业用不上,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过程,就被业界称为“死亡之谷”。

在科研领域有这样一个公式1:10:100,它代表着科技成果转化中,科技研发阶段、转化应用阶段、工业生产阶段之间的投入资金比值,科学技术转化的难度实在大。“新型研发机构,通过创新的制度和开放的体系,可以解决成果转化中的部分难题。”张润泽认为,“在资金的筹集上,新型研发机构的选题直接面向市场,科研项目和成果容易得到风投、创投、金融机构以及产业基金的青睐和关注,对筹集资金是非常有利的。”

放眼全国,国内首家“四不像”新型研发机构——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诞生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当时,正处在从传统加工制造业向高科技产业转型关键节点的深圳邀请清华大学前来设立研究院开展高科技产业创新活动。经过多年发展,研究院从无到有,已经成立70多个实验室,每年投入数亿元科研经费支持科技创新。“我们在成立研究院时有条非常重要的标准,就是瞄准它的产业化前景。在项目设立开始就是‘以终为始’。我们在筛选合适的项目,共同合作成立研发中心时就要从市场需求入手。”该研究院副院长刘仁辰介绍说。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秉持“以终为始”,以结果为导向的逆向思维方式,打破了原来从基础研究到应用研究,再到产品开发的线性科研模式,始和终思维方式的转变,带来的结果截然不同。张润泽说,去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部署下,科技厅进行了科技体制的重塑性改革,其中一个重大变化就是科研管理体系由终到始,课题从生产需求中来,从现实中来,最后到产业中去。新型研发机构作为创新主体,正是承担着这样的使命。

“的确如此,我们研究院的设立就是要围绕山西转型发展的需要,围绕山西人民的大健康需要,从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出发,来设计自己的研究方向。”山西高等创新研究院副院长韩忻彦这样认为。

从以前的以技术出发找市场,到现在的以市场出发找技术,让企业真正成为创新主体。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用25年时间孵化出2600多家企业。

在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的展厅,涵盖各个领域的先进技术,让人大开眼界。一款200公斤级的油动无人直升机,具有“载重大、续航长、速度快”的特点,飞行最高海拔可达到5050米,广泛应用于运输、消防等领域;另一款机械臂也不简单,它是融合视觉和力觉的自主式机器人,不仅能干体力活,还能精准地做出举杯、碰杯、传递玫瑰的精细活,真正实现“手眼配合”,让机械臂拥有和人类手臂一样的能力。类似的项目和产品,在研究院还有很多,又“叫好”又“叫座”,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的“独门秘籍”就是“识别什么样的技术转换成什么样的产品”。

传统的油气勘探取样工作,投资大、耗时久,一直是困扰业界的世界级难题。2017年,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发现了龙威博士带领的研发团队拥有能够解决这一难题的“硬核”技术,很快把团队引入了研究院。清能艾科(深圳)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人龙威回忆起初创期,受到资金短板限制,依托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平台后,慢慢形成好的技术,孵化后的公司越做越大。“通过现场采集岩屑,就能分析出当地油气储量和产量,不仅极大地降低了采样成本,而且从耗时近半年,缩短至现场一小时就能出结果。”清能艾科凭借这项技术成为全球油气勘探的佼佼者。龙威认为,这都是清华平台的功劳,仅靠个人力量,企业很难做大做强。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以敏锐的“商业嗅觉”筛选出最具发展前景的科研项目和团队,为政府和项目团队搭建起对接的桥梁,为项目团队的茁壮成长保驾护航。刘仁辰说,“正是我们给予创新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不同需求的支持,才能孵化这么多高科技项目。”通过为科技创新团队提供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的“保姆式”精准服务、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成功探索出了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孵化体系。

站在产业的前端,研究最新的技术,科研支撑产业,产业再反哺科研。

通过这种“保姆式”服务,给企业提供的是一种类似“拎包入住”的交钥匙工程,这也是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能孵化出2600多家企业的制胜法宝。从全国来看,类似的新型研发机构还有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先进院是由中国科学院、深圳市人民政府及香港中文大学于2006年共同建立的,经过15年的发展积淀,成立了8个研究平台,累计孵化企业1186家,构建以科研为主的集科研、教育、产业、资本为一体的微型协同创新生态系统。

从全球来看,在德国,德国弗劳恩霍夫应用研究促进协会就是欧洲最大的应用科学研究机构之一,成立于1949年,以德国科学家、发明家和企业家约瑟夫·弗劳恩霍夫的名字命名,这个协会在德国有74个研究机构,3万多名员工。德国弗劳恩霍夫物流研究院中国首席科学家房殿军向记者介绍,“研究院创新研究能力来源于充足的经费。1/3经费是直接来自国家拨款,1/3经费是科技项目经费,1/3经费来自和企业技术合作所获得经费。它在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取得卓越的成就在于,研究院会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去定制研发,企业同时成立联合实验室,持续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弗劳恩霍夫采取应用研究和高端人才培养相结合的模式,为产业界输送大量的应用型高端人才。这种模式对德国经济发展既提供了尖端的技术,同时又提供了应用型高端人才,所以这种模式非常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范文汇总篇十

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把握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大势,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增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

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强化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启动一批科技创新重大项目,高标准建设国家实验室。鼓励企业牵头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支持科研院所、高校与企业融通创新,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国家科技投入要向民生领域倾斜,加强雾霾治理研究,推进癌症等重大疾病防治攻关,使科技更好造福人民。

落实和完善创新激励政策。改革科技管理制度,科研项目绩效评价要加快从重过程向重结果转变。赋予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对承担重大科技攻关任务的科研人员,采取灵活的薪酬制度和奖励措施。探索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有悖于激励创新的陈规旧章,要抓紧修改废止;有碍于释放创新活力的繁文缛节,要下决心砍掉。

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水平。我国拥有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人力人才资源,这是创新发展的最大“富矿”。要提供全方位创新创业服务,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鼓励大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开放创新资源,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形成线上线下结合、产学研用协同、大中小企业融合的创新创业格局,打造“双创”升级版。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优质创新型企业上市融资,将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税收优惠政策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改革,推动人力资源自由有序流动,支持企业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加大高技能人才激励,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拓宽外国人才来华绿色通道。集众智汇众力,一定能跑出中国创新“加速度”。

坚持创新引领发展,着力激发社会创造力,整体创新能力和效率显著提高。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创新生态,形成多主体协同、全方位推进的创新局面。扩大科研机构和高校科研自主权,改进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深化科技成果权益管理改革。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支持北京、上海建设科技创新中心,新设14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带动形成一批区域创新高地。以企业为主体加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涌现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深入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普惠性支持政策,完善孵化体系。各类市场主体达到9800多万户,五年增加70%以上。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增加两倍,技术交易额翻了一番。我国科技创新由跟跑为主转向更多领域并跑、领跑,成为全球瞩目的创新创业热土。

坚持创新引领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1]。发挥我国人力人才资源丰富、国内市场巨大等综合优势,改革创新科技研发和产业化应用机制,大力培育专业精神,促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

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加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支持力度,强化原始创新,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抓紧布局国家实验室,重组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完善重大科2019年全国烟草科技工作会议国家政策文件汇编技项目组织管理。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一体化创新机制,支持企业牵头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加快建设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平台,强化对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服务。

扩大国际创新合作。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促进发明创造和转化运用。科技创新本质上是人的创造性活动。要充分尊重和信任科研人员,赋予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进一步提高基础研究项目间接经费占比,开展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试点,不设科目比例限制,由科研团队自主决定使用。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要在推动科技体制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上下功夫,决不能让改革政策停留在口头上、纸面上。大力简除烦苛,使科研人员潜心向学、创新突破。加强科研伦理和学风建设,惩戒学术不端,力戒浮躁之风。我国有世界上最大规模的科技人才队伍,营造良好的科研生态,就一定能够迎来各类英才竞现、创新成果泉涌的生动局面。

进一步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向深入。鼓励更多社会主体创新创业,拓展经济社会发展空间,加强全方位服务,发挥双创示范基地带动作用。强化普惠性支持,落实好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等税收优惠政策。改革完善金融支持机制,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鼓励发行双创金融债券,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发展创业投资。改革完善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机制,优化归国留学人员和外籍人才服务。把面向市场需求和弘扬人文精神结合起来,善聚善用各类人才,中国创新一定能更好发展,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应有贡献。

提高科技创新支撑能力[2]。稳定支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促进产学研融通创新。加快建设国家实验室,重组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发展社会研发机构,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发展民生科技。深化国际科技合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改革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畅通创新链,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科研环境。实行重点项目攻关“揭榜挂帅”,谁能干就让谁干。

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增加创业担保贷款。深化新一轮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新建一批双创示范基地,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更大激发社会创造力。

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范文汇总篇十一

计划类别: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项目类别:省级星创天地认定主管处室:农村科技处受理编号:

项目名称: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系人:推荐单位:

申报日期:201年月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手机:手机: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制。

填写说明。

1.申报书中不得出现违反法律及相关保密规定的内容,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申报人对申请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项目受理号在项目申请书经过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由系统自动生成;系统生成的申请书pdf中,自动附带水印号和条形码,水印号和条形码号码一致。

3.申报单位、推荐单位:按单位公章填写全称。

一、星创天地基本情况。

二、项目人员情况。

三、星创天地建设情况。

四、附件材料。

五、审核意见。

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范文汇总篇十二

国家设立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完成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属于单位。试点单位可以结合本单位实际,将本单位利用财政性资金形成或接受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委托形成的归单位所有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赋予成果完成人(团队),试点单位与成果完成人(团队)成为共同所有权人。赋权的成果应具备权属清晰、应用前景明朗、承接对象明确、科研人员转化意愿强烈等条件。成果类型包括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以及生物医药新品种和技术秘密等。对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国防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等事关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成果暂不纳入赋权范围,加快推动建立赋权成果的负面清单制度。

试点单位应建立健全职务科技成果赋权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决策机制,按照科研人员意愿采取转化前赋予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先赋权后转化)或转化后奖励现金、股权(先转化后奖励)的不同激励方式,对同一科技成果转化不进行重复激励。先赋权后转化的,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应在团队内部协商一致,书面约定内部收益分配比例等事项,指定代表向单位提出赋权申请,试点单位进行审批并在单位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日。试点单位与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应签署书面协议,合理约定转化科技成果收益分配比例、转化决策机制、转化费用分担以及知识产权维持费用等,明确转化科技成果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及时办理相应的权属变更等手续[]。

试点单位可赋予科研人员不低于10年的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应向单位申请并提交成果转化实施方案,由其单独或与其他单位共同实施该项科技成果转化。试点单位进行审批并在单位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日。试点单位与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应签署书面协议,合理约定成果的收益分配等事项,在科研人员履行协议、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积极进展、收益情况良好的情况下,试点单位可进一步延长科研人员长期使用权期限。试点结束后,试点期内签署生效的长期使用权协议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继续履行。

试点单位应建立健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使科研人员收入与对成果转化的实际贡献相匹配。试点单位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包括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按规定给个人的现金奖励,应及时足额发放给对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不受单位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

明确科研人员兼职的操作办法。各单位要认真执行《^v^关于印发实施〈^v^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和《^v^中央办公厅^v^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与企业通过股权合作、共同研发、互派人员、成果应用等多种方式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支持科研人员深入企业进行成果转化,落实“科研人员在履行好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到企业和其他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的规定。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明确科研人员兼职兼薪问题的具体管理办法,明确审批程序,约定相关权利与义务。对担任领导职务的科研人员兼职,按中央有关规定执行[]。

充分赋予试点单位管理科技成果自主权,探索形成符合科技成果转化规律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不需报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批。试点单位将科技成果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给国有全资企业的,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试点单位将其持有的科技成果转让、许可或作价投资给非国有全资企业的,由单位自主决定是否进行资产评估。

中央级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将科技成果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由单位自主决定是否进行资产评估;通过协议定价的,应当在本单位公示科技成果名称和拟交易价格。中央级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转化科技成果所获得的收入全部留归本单位,纳入单位预算,不上缴国库,主要用于对完成和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奖励和报酬、科学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等相关工作。

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范文汇总篇十三

鼓励不同学术观点交流碰撞,倡导严肃认真的学术讨论和评论,排除地位影响和利益干扰。开展学术批评要开诚布公,多提建设性意见,反对人身攻击。尊重他人学术话语权,反对门户偏见和“学阀”作风,不得利用行政职务或学术地位压制不同学术观点。鼓励年轻人大胆提出自己的学术观点,积极与学术权威交流对话[]。

参与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的科研人员要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承担国家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的团队负责人要全时全职投入攻关任务。科研人员同期主持和主要参与的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高等学校、科研机构领导人员和企业负责人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同期主持的不得超过1项。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院士在每个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要加强对本单位科研人员的学术管理,对短期内发表多篇论文、取得多项专利等成果的,要开展实证核验,加强核实核查。科研人员公布突破性科技成果和重大科研进展应当经所在单位同意,推广转化科技成果不得故意夸大技术价值和经济社会效益,不得隐瞒技术风险,要经得起同行评、用户用、市场认。

要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胸襟,打破相互封锁、彼此封闭的门户倾向,防止和反对科研领域的“圈子”文化,破除各种利益纽带和人身依附关系。抵制各种人情评审,在科技项目、奖励、人才计划和院士增选等各种评审活动中不得“打招呼”、“走关系”,不得投感情票、单位票、利益票,一经发现这类行为,立即取消参评、评审等资格。

学术委员会。

科技项目管理机构。

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要严格按照科研诚信要求,加强立项评审、项目管理、验收评估等科技计划全过程的科研诚信管理,对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要严肃查处。(一)要修改完善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制度,将科研诚信建设要求落实到项目指南、立项评审、过程管理、结题验收和监督评估等科技计划管理全过程。要在各类科研合同(任务书、协议等)中约定科研诚信义务和违约责任追究条款,加强科研诚信合同管理。完善科技计划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相关责任主体科研诚信履责情况的经常性检查。(2)要在科技计划项目选、科技奖励、重大人才工程等工作中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度,要求从事推荐(提名)、申报、评审、评估等工作的相关人员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明确承诺事项和违背承诺的处理要求。(二)要加强对科技计划成果质量、效益、影响的评估。应加强科研成果管理,建立学术论文发表诚信承诺制度、科研过程可追溯制度、科研成果检查和报告制度等成果管理制度。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存在违背科研诚信要求情形的,应对相应责任人严肃处理并要求其采取撤回论文等措施,消除不良影响。

科研人员。

从事科研活动和参与科技管理服务的各类人员要坚守底线、严格自律。科研人员要恪守科学道德准则,遵守科研活动规范,践行科研诚信要求,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或者伪造、篡改研究数据、研究结论;不得购买、代写、代投论文,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不得违反论文署名规范,擅自标注或虚假标注获得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等资助;不得弄虚作假,骗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科研经费以及奖励、荣誉等;不得有其他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严守科研伦理规范,守住学术道德底线,按照对科研成果的创造性贡献大小据实署名和排序,反对无实质学术贡献者“挂名”,导师、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在成果署名、知识产权归属等方面侵占学生、团队成员的合法权益。

项目承担单位对本单位科研成果管理负主体责任,要组织对本单位科研人员拟公布的成果进行真实性审查。行业主管部门对所属科研单位的科研成果每年要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

项目(课题)负责人要充分发挥言传身教作用,加强对项目(课题)成员的科研诚信管理,对重要论文等科研成果的署名、研究数据真实性、实验可重复性等进行诚信审核和学术把关。

对已发布的研究成果中确实存在错误和失误的,责任方要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和承认。不参加自己不熟悉领域的咨询评审活动,不在情况不掌握、内容不了解的意见建议上署名签字。

评审人员。

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范文汇总篇十四

充分发挥面向东盟的区位优势,紧抓国家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以科技“东融”为重点,加速推动“西合”、“北联”,协同西南、西北、中南地区形成跨区域协同创新机制,吸引全国创新资源集聚广西。

面向全国开展科技创新合作。面向京津冀、长三角、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创新高地,吸引大院大所大企等创新资源入桂发展。引入国内高端科技创新资源到广西设立研发机构、联合实验室、成果转化中心,联合开展重大科技攻关和人才培养,加快推动浙江大学—广西东盟创新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的建设。

全面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的协同创新合作,推动建立粤桂两省区科技协同创新交流机制、重大项目承接与科技创新服务促进机制,推动创新人才、技术成果、资本要素等在粤桂之间顺畅流通,形成粤港澳大湾区向西南地区延伸拓展、面向东盟国家创新辐射的重要通道。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等领域科技合作,争取与重点高校、科研机构和龙头企业共建联合创新平台,加快推动桂澳中药质量研究联合实验室、药用植物大数据中心等建设,支持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在广西设立研发中心和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鼓励广西企业和粤港澳大湾区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互设“创新飞地”,加强重点领域的联合研发、人才交流与技术转移转化。大力推动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广西片区)、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广西园)、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贺州)、“两湾”产业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广西·玉林)等建设,深入推进科技“东融”。

加强西部陆海新通道创新合作。加强与四川、陕西、贵州等地合作,建设川桂科技创新长廊,共同深化西部陆海新通道科技创新合作交流。深化交通、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科技合作,推进长安大学东盟(广西)研究院、电子科技大学广西智能制造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跨区域组建联合攻关团队,承担或参与广西重大科技项目。吸引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省份参加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与创新合作大会,推动区域技术转移创新与合作,加快先进技术成果“走出去”。

专栏21吸引国内资源共建创新平台。

加快建设联合创新平台。推动桂澳中药质量研究联合实验室建设,借助中药质量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澳门科技大学)的人才和技术支持,聚集和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攻克广西中药民族药药效物质基础等重大技术瓶颈。推动长安大学东盟(广西)研究院建设,围绕广西加快建设交通强区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需要,开展智慧交通、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领域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联合打造中国—东盟(广西)智慧交通产业园区,加速智慧交通领域先进技术在广西及东盟的产业化。推动浙江大学—广西东盟创新研究中心建设,引入浙江大学创新资源,以新材料、生物医药和数字经济为主要研究方向,解决广西重点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难题,吸引浙江大学先进技术成果落地广西、走向东盟。

加快建设药用植物大数据中心。利用广西与东盟在传统医药领域的同源性,建设涵盖万种药用植物数据库,建立药用植物大数据流程化分析的技术体系,推动药用植物大数据系统化、数字化、智能化、可视化集成,建成全球最大的药用植物跨组学生物大数据集、生物制造元件数据集、代谢通路数据集、常用药用植物活性成分库等,为药用植物精准育种和健康产品智慧创制提供数据服务和计算服务。

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范文汇总篇十五

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原创价值和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贡献。把学科领域活跃度和影响力、重要学术组织或期刊任职、研发成果原创性、成果转化效益、科技服务满意度等作为重要评价指标。

改变片面将论文、专利、项目、经费数量等与科技人才评价直接挂钩的做法,建立科学的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对于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激励引导人才职业发展、调动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加快建设人才强国具有重要作用[]。

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尊重和认可团队所有参与者的实际贡献,适应科技协同创新和跨学科、跨领域发展等特点,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团队评价办法,实行以合作解决重大科技问题为重点的整体性评价。

注重发挥同行评议机制在人才评价过程中的作用。探索对特殊人才采取特殊评价标准。对创新团队负责人以把握研究发展方向、学术造诣水平、组织协调和团队建设等为评价重点。尊重认可团队所有参与者的实际贡献,杜绝无实质贡献的虚假挂名。

对主要从事基础研究的人才,着重评价其提出和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的原创能力、成果的科学价值、学术水平和影响等。

对主要从事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人才,着重评价其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取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等,sci(科学引文索引)和核心期刊论文发表数量、论文引用榜单和影响因子排名等仅作为评价参考。

探索提高核心攻关任务负责人薪酬。专项可探索对全职承担专项任务的团队负责人以及高端引进人才的薪酬实行一项一策、清单式管理和年薪制,按程序报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年薪所需经费在课题经费中单独核定,在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相应增加单位当年绩效工资总量。

绩效支出向青年科研骨干倾斜。在保障专项任务完成和间接费用总额不变的前提下,承担单位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与课题负责人协商一致后,可从课题间接费用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绩效支出,优先支持青年科研骨干。

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立项时与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协商确定人员名单和年薪标准,并报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年薪所需经费在项目经费中单独核定,在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相应增加单位当年绩效工资总量。项目范围、年薪制具体操作办法由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细化制定。单位从国家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任务项目间接费用中提取的绩效支出,应向承担任务的中青年科研骨干倾斜。

完善以科技成果为纽带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机制,建立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各方参与的创新联盟,落实相关政策,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到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兼职开展研发和成果转化,加大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激励力度,科研人员获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

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范文汇总篇十六

以下是关于新建科技创新型企业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关于阅读。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名称。

江苏省灌云弘道堂医学研究所建设项目。

1.2项目负责单位。

江苏省灌云弘道堂医学研究所。

1.3项目概况。

江苏省灌云弘道堂医学研究所建设项目所处地块总面积为0㎡,约30亩地。项目团队拟建设总建筑面积达到11000㎡,建筑占地面积6720㎡的研究中心、康复中心、生产车间以及辅助配套生活用房,其中研究中心和康复中心建筑面积达到4520㎡,生产车间建筑面积达到5280㎡,辅助配套生活用房建筑面积达到1200㎡。另外,为保证研究所的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药品生产质量,项目团队计划建设总占地面积达到4200㎡的绿化区域。

1.3.1拟建性质。

新建。

1.3.2拟建地点。

江苏省灌云经济开发区。

1.3.3建设内容规模。

灌云弘道堂医学研究所建设项目团队拟投入建设资金3000万元,以目前研发成功的骨灵丹中草药系列复合胶囊和2-去氧葡萄糖产品为依托,以公司组织的先进专家医疗团队为人力基础支持,建设一个总建筑面积达到11000㎡,总建筑占地面积达到6720㎡,绿化面积达到4200㎡的集临床研究和新药开发、疾病治疗康复为一体的综合研究所,从而进一步促进医药科学研究和医疗康复技术的不断提高,研发更多的医疗康复产品,更好的造福人类。

1.3.4项目实施进度。

江苏省灌云弘道堂医学研究所建设项目拟于12月份开工建设,计划到12月全部成熟并竣工验收,工程总工期为24个月。

1.4编制依据。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

(2)国家计委发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及现行财税制度;。

(3)江苏省政府相关文件;。

(4)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基础数据和资料。

1.5可行性研究结论。

经本可行性研究初步分析、报告论证,江苏省灌云弘道堂医学研究所建设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对江苏省长期发展有有益作用,对自然环境没有污染,符合城市发展目的。在经济效益方面,经测算,项目税后净现值高达4313万元(按基准收益率14%折现),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也高达66.9%,税后投资回收期3.95年(含1年建设期)。这些指标远远好于基准值,表明项目实现后,经济效益良好。

第二章项目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

2.1项目建设必要性。

(1)医药工业调整结构和创新转型升级的任务十分紧迫。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人们更加重视生活和生命的质量,传统的健康观念和医学模式也在发生改变,医疗和康复服务也日益成为国家政策十分关注的重要环节。是“十二五”的重要一年,在世界经济“弱复苏”、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医药工业继续保持了较快增长,主营业务收入突破2万亿大关,技术创新、质量提升、国际化等“十二五”重点任务也取得了突出进展,但经济增速出现回落,原料药产能过剩与科技创新不足等问题依旧突出,肿瘤和类风湿性关节炎,腰间盘突出,痛风、颈椎病、糖尿病,尿毒症、骨质增生、股骨坏死,强直性脊柱炎等人类自身免疫性疾病等,基本还处于无药有效对症治疗康复的困境,医药工业调整结构和科技转型升级的任务更加紧迫。

(2)医药工业可望成为江苏省灌云县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我国医药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十分重要的环节。据统计,在20,中国药品支出已经超过法国与德国,成为继美国和日本之后的全球第三大药品市场,其主要原因来自于本土企业生产与销售的仿制药,尽管中国主要中心城市对专利药的需求不断增长。随着跨国企业更多的在新兴市场分销专利药,imshealth预计,中国可能超过日本,跃升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药品市场。

项目选址地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自连云港医药业坚持走产、学、研联合创新之路以来,连云港市的医药产业已逐步实现了从单纯仿制向仿创结合的战略转变,形成“生产一代、研发一代、构思一代”的研发格局,为未来发展提供了技术和优势产品方面的有力支撑,其医药产业的发展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从目前的形势看,连云港市现代医药体系基本形成,已初步成为国内抗肿瘤药物、抗肝炎药物、麻醉镇痛药物、新型中成药、新型药用包装材料、医用消毒灭菌设备等6大生产基地,在新型抗肿瘤药物、新型抗肝病药物、新型中药及制剂、医药包装等领域形成了较为明显的技术和产业优势,部分产品在国内具有品牌效应和较高市场占有率。以大中型医药企业为主体的产业集群式发展趋势明显,新药研究和新产品开发能力、医药企业创新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有所提高。恒瑞、康缘、天晴、豪森等医药骨干企业均在国家火炬计划连云港新医药产业基地和上海、南京建立了研发中心,先后引进、外聘博士和专家50多人。4家企业均被授予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和人事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连续4年被评为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进入全国医药100强。医药产业已经成为连云港市的支柱型产业,为连云港市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因此,医药工业成为江苏省灌云县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指日可待,本项目的发展是顺应连云港市医药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2.2项目建设可行性。

(1)拥有一批技术实力雄厚的专家技术团队。

项目拥有一批专业技术可靠、科研实力雄厚的、由中国药科大学专家教授组成的科技团队,截止到目前为止,已经在人类自身免疫性疾病和靶向抑制治疗肿瘤疾病方面取得了独特科技成果,研发出的骨灵丹中草药系列复合胶囊和2-去氧葡萄糖产品,经多年研究证明,对肿瘤疾病的有效率和治愈率分别达到了98%和75%,对人类自身免疫性疾病(类风湿性关节炎,腰间盘突出,痛风、颈椎病、糖尿病,尿毒症、骨质增生、股骨坏死,强直性脊柱炎等)的'有效率和治愈率则分别达到了98%和95%,这两类产品的问世在市场上都具有国际领先的核心技术和巨大的潜在经济价值,这也是项目建设及未来发展的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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