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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微信解冻申请书如何写 申请微信解冻书怎么写(3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1 13:10:27 页码:8
法院微信解冻申请书如何写 申请微信解冻书怎么写(3篇)
2023-01-11 13:10:27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关于法院微信解冻申请书如何写一

20xx年一年中,雨碌法庭作为派出法庭之一(有干警4人、保安1人,主要服务于雨碌、鲁纳两乡),在法院的正确领导和当地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庭工作人员精神振奋、团结协作、积极进取、勤勉敬业,圆满完成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一年来的履职和廉洁自律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如果不学习,知识就会老化、思想就会僵化、能力就会退化,把学习当作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精神追求。结合法院系统开展的各种学习教育活动和培训,根据自身实际,我一直坚持学习工作相互促进,以学习促进工作,以工作促进学习,做到学习形式多样,学习内容丰富,学以致用,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司法为民本领,提高司法为民水平。工作中,也以同样的标准对全庭工作人员提出要求,除其他学习形式外,以庭务会议形式进行的集体学习就有50余次,内容涉及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社会常识等方方面面。

二、依法履职,积极开展工作

“一岗双责”,顾名思义,是一个岗位承担两方面的职责。庭长既要抓好业务工作,也要以同等的注意力抓好队伍建设。结合法庭工作实际,做好法庭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讲究方式方法,因人而异、因时而异,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人员状况,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队伍不出问题作为最低标准。充分调动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各自特长,工作上分工合理,团结协作,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比如,根据法庭人员情况,对经常性、临时性的工作,采取明确相应责任人具体责任的方法,将任务予以分解,并制作专门的法庭工作安排台账,登记相关事项,使工作安排清晰化、科学化。

法庭坚持及时立案原则,做到当立则立,无有案不立、违法立案情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司法调解助理员的作用,注重程序,注重调解,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方便当事人诉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参与当地上访事件的调处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法庭全年受理民事案件97件,审结95件(调解撤诉结案86件、终结诉讼1件、判决结案8件),因法定事由中止审理2件,结案率98%(调解撤诉率91%)。受理刑事自诉案件7件,审结7件(调解撤诉结案7件),审结率100%(调解撤诉率100%)。办案效果较好,案件质量较高,无一涉诉信访发生。按照省高院人民法庭量化考核标准,所审结案件均采用巡回办案方式,巡回率100%。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21件,全部有人民陪审员参加,参审率100%。司法调解助理员协助调解案件48件,调解成功44件。我个人承办的民事案件32件和刑事自诉案件7件,均已审结。全庭报送的工作信息、宣传稿件有23篇条被各级报刊、网络媒体采用。从时间、人员上看,基本做到均衡收结案,工作任务分配相对公平合理。

三、廉洁自律,确保司法公正

工作中,我们警钟长鸣,经常开展学习教育,正确对待名利、权力,坚定理想信念,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全庭工作人员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确保了司法的公正,真正做到公正、廉洁、为民。在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一方当事人要送我四千元钱,表示要和我结交一下,其意图很明确,被我严词拒绝!

四、总结反思,促进下步工作

在全庭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法庭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我们一定戒骄戒躁,找准不足和差距,努力改进不足,缩小差距,促进下步工作的顺利开展。作为庭长,我自己存在很多缺点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创造性地开展好工作,以适应实际工作需要。

我的汇报完毕,谢谢大家!

关于法院微信解冻申请书如何写二

证人姓名: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籍贯: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证人须知:

一、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但是,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二、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

三、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但是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_______________

(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前款情形,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

证人在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

四、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证人为聋哑人的,可以其他表达方式作证。

五、证人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

六、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

七、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

八、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

证人作证前请仔细阅读以上规定并签字:_______________

证明内容(自己填写)

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关于法院微信解冻申请书如何写三

大一年级的暑假,我来到本市的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为期近一个月的实习生活。

我来到的是本院的刑事三庭。

法院的工作并不是像我认为的轻松,繁琐的东西都不是我曾经想象得到的。

德州中级人民法院自07年提出一个比较新颖的圆桌审判的提议,将有关少年的民事以及刑事案件都在禁止旁观的少年庭中进行审判,这个创新得到了重视,在山东省乃至全国的法院学书本们也引发一些探讨。包括是否要对未成年人进行犯罪前科消灭制度的适用。一份由山东省高级法院制作,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办的杂志《少年审判》也是针对青少年犯罪的专门杂志,对圆桌审判这种模式连续几期都进行了深入的报道与分析。

少年审判庭的独特之处就是一改一贯的庭审座次安排设计,而采用圆桌来代替,从物理距离上拉近法官与当事人的座次距离,从而尽量拉近当事人对法官的心理距离。因为我们很多人,尤其是未成年人,一般都是初次与法院打交道,这样他们可能会从心理上对法院有一种畏惧感,可能会使一些未成年人无法正确认知自己的行为,感觉进入法院就是受人歧视或是犯了不可饶恕之罪,从而不利于未成年人今后的改造,或是形成自卑感,甚至自暴自弃,毁之一生。但采用圆桌的形式,当事人与法官有了近距离接触,且圆桌给人一种平等公平的感觉,易于青少年平息心态,真确解决自己的困惑,使正义得到更好的伸张。并且有利于法官摆正好自己的心态,认真调查案情。无论是对原告被告,法院当事人都是大有裨益的。

据了解,少年审判庭在德州中院已经实行了将近两年多,好像口碑也是一直不错的,我有看一些针对少年审判庭制度的采访以及调查分析。其中绝大部分的未成年犯罪当事人认可圆桌审判的模式,认为有利于保护其隐私,有利于案件的公平审判。也有极少部分不同意非公开审判模式,因为害怕自己会受到不公正对待,希望有人民作证庭审现场。我认为这种看法是不足取的,因为我们的法院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坚持正义,公平审判时每一个法官的职责也是神圣的使命。

对一个于己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来说,更没有理由进行偏执的审判。但这种想法也应当为法官敲响警钟,因为凡事没有空穴来风,法官这个群体更应该以身作则,谨慎运用手中的权力,法官裁量权,因为这顶天平的两边,不仅牵连着两个家庭,更牵连着整个社会正义。如果法院这并天平都摇摇欲坠,那我们即使可以看到太阳,也未必会感受到阳光的滋润。

另外,还有一个很令人感兴趣的话题就是是否要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前科消灭制度。这项制度其实在国际上并不新鲜了,许多国家都已经对此有所规定。

圆桌审判对我这个实习生来说其实还是不太了解的。但从微观上我最深刻的感受就是我们的刑事庭不仅仅接受刑事案件的审判,还包括涉及青少年的民事案件。我所在的这将进一个月时间中,我旁听了大约7个案件,全部都是有关青少年的民事案件。在这些案件中,有4件是关于家庭财产纠纷,两件关于保险公司赔偿案件都是针对在外工作的农村户口人员是否应按照城市人口标准来计算赔偿问题,还有一个有关孩子抚养权的争夺问题。

我发现现实生活中的真实审判与我们的模拟法庭相差很多。我们的模拟法庭虽然也是取材于真实的案例,但我们真正去做的时候,有时为了突出争议焦点,或是有利于增加现场戏剧性,往往进行一些篡改,舍弃细枝末节的一些东西,总体来说,表演的成分占绝大部分。我原以为对一个案件来说,最重要的是庭审的阶段,并且我一直以来认为中国的律师很多时候并没有什么用武之地,因为以前在电视上看过很多庭审现场的电视节目,感觉了是在法庭上可以发挥的余地并不大,如何能在短短的几分钟内就左右法官的看法呢?真的是很不思议。

但发现庭审固然重要,却是功夫在诗外。对于法官来说,合议庭在庭审之前对案件的深入探讨,也是很费脑筋的。法官之间对案件的认识或是由于其社会经验、知识储备等各方面原因导致一件不够一致,也是比较头疼的一件事吧。

也许一个案件事实是比较简单的,但是围绕其中主线索的,却也是有很多需要认真考虑的情节。比如说有一个案件是未成年人甲乙二人,甲父得知其犯罪,劝其归案自首。于是甲又对乙转述此意思,乙表示同意,于是甲乙二人共同乘坐甲父的汽车来到公安局自首。在庭审之前的合议庭讨论案件的时候,法官们一致认定甲行为具有自首的从轻处罚情节,但是在对乙行为的判定上却产生分歧,对于甲辩护律师的说辞来看,乙投案的行为不属于自首,而是属于甲同学的立功行为,是属于甲协助公安机关逮捕同案人员。

对于我这样一个刚接触刑法不过半年时间的人来说,这毋庸置疑是乙的自首行为,又如何会有甲立功之说?这也许正是我们这些只是啃课本的同学与司法实务人员的差距吧。看似简单的条文,其背后蕴涵了深刻的道理,每一个决定都是事出有因,每一法律条文的适用也都是错综复杂的,不经要考虑犯罪事实、当事人的主观动机、双方当事人的关系,还要考虑许多看似法律之外的事情,也许这些是中国特殊的司法环境决定的。

每一个基层法官在判案的时候,还要考虑当事人的满意度,是否会提起上诉,是否会走上访之路;上级法院的判案风格,对事实认定的特点。因为中国司法体系似乎还是很有些层级制度的遗风,法官的个人利益口碑,法院的口碑都是与上诉率和重审率等密切挂钩的。我不知道法官在判案的时候,会不会有种带着枷锁跳舞的感觉呢?

在庭审中听律师进行法庭陈述、法庭辩论,律师在庭外的工作还是很繁琐的吧。比如说是要进行证据的获取,辨别当事人的说辞,避免自己协助当事人作伪证假证。还要来法院翻阅卷宗等等吧。也许是外国电影看多了的缘故,大律师们在法庭上的慷慨陈词、语惊四座,与现实中的庭审现场好像有点大相径庭。

在庭里实习闲谈的时候,有一个学长是中南财经政法出身的,读完本科就自己考到了这里,他很认真的说,不要做法官,这个职务跟你想象的很不一样。他也在高中的时候就立志从事法官的职业,可是他说,对他现在来说,也算是已经实现了自己的理想,可是并不是很快活,正所谓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很多事情不是自己可以左右的。仿若 人在江湖飘啊,哪能不挨刀啊 ,可当我们伤痕上身的时候,还能这么淡定自如,谈笑风生吗?法官也是一个需要不断妥协的身份。

但我心中理想的职业就是做一名法官,因为我从心底里觉得做法官更易体现一个法律人的价值。我们利用自己的学识,可以使得当事人的利益可以得到真正的实现,当当事人可以满载笑容而去,使其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实现正义,那舒展的眉头难道不是对我们最大的肯定吗?我们的司法最大的目标不就是让每个当事人可以得到公平的对待,让整个社会在司法的维护下,充满幸福与希望。因为当他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可以不会走投无路不顾一切,只要有法律作为一个最后的保护伞,我们又何必瞻前顾后彷徨无策呢。也对于社会的维稳也是大有裨益的。

也许,这个学长的看法,也是很多抱着梦想而来的法律人的苦恼所在。也许这也是当前司法大环境下的一个矛盾缩影,这个苦恼的解决,应该不会太远,希望不会太远,如果一个基层法官都对法律抱有怀疑,我们的百姓又如何坚定信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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