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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调查报告资金申请书 土壤调查报告资金申请书怎么写(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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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调查报告资金申请书 土壤调查报告资金申请书怎么写(9篇)
2023-01-11 14:37:06    小编:ZTFB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优秀的报告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土壤调查报告资金申请书(推荐)一

每次跟妈妈上菜市场买菜的时候,我都会帮妈妈拎那一个个塑料袋,塑料袋转眼间就成为了我们生活中离不开的东西。不错,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一次性”器具逐渐进入了人们的生活中。但是,在“简单、方便”的背后,又有多少人知道他们随手扔下的一个胶袋、一个快餐盒、或是其他的一次性器具所影响的后果?白色污染的情况也不容忽视啊!

希望我们的这个调查报告,可以使一些还未懂得“白色污染”的严重性的人成为未来的环保标兵!还以地球一片净土!

而这些难以降解的塑料制品,则主要用“添埋与焚烧”这两种方法处理。

但是,埋入地下的塑料制品,会破坏土壤结构,使土壤失去肥效,寸草不生,而焚烧塑料(尤其是含氯塑料)会对大气造成污染。

白色污染主要是指污染物对环境造成的视觉污染和潜在危害。

视觉污染是指散落在环境中的废弃塑料袋对市容、景观的破坏,如散落在自然环境、铁道两旁、江河湖泊的各种食品包装袋,或漫天飞舞或悬挂枝头的超薄塑料袋,这些给人们的视觉带来不良刺激,被称为视觉污染。

潜在危害是指塑料袋进入自然环境后难以分解而带来的长期的环境问题。其危害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⑴在土壤中大面积积聚的塑料袋(主要是农用塑料地膜)残留物长期积累,造成土壤板结,影响农作物吸收养分和水分,导致农作物减产。

⑵抛弃在陆地上或水中的塑料袋,被动物当作食物吞食导致死亡。

⑶进入生活垃圾中的塑料袋质量轻、体积大很难处理。如果将其填埋会占用大量土地,且长时间不易分解。混有塑料袋的生活垃圾也不适合堆积起来做化肥。现在社会上反映最强烈的是视觉污染,而对于塑料袋对环境的潜在危害,大多数人还缺乏足够的认识。

调查、数据查询、计算、分析等

张慧雨家一周大约使用塑料袋19个,王子豪家一周大约使用塑料袋25个,张嘉欣家一周使用塑料袋27个,孙晓研家使用塑料袋40个,常晓蝶家使用塑料袋32个,赵裕玲家一周使用塑料袋24个,经统计全组成员一周共使用塑料袋166个。小组平均每天使用塑料袋28个。小组平均每天使用的塑料袋可污染大约168平方厘米的土地,合为1.7平方米。大约7年的时间就能将我们学校的操场全部覆盖。

网络查询数据:据有关部门统计1998年国内包装塑料近400万吨(包括自我配套用的在内),其中难以回收利用的一次性包装材料以30%计,则每年产生的塑料包装废弃物约120万吨;塑料地膜产量40多万吨,其废弃物由于混入了大量沙土,较难回收利用,通常农民把它们捞到地头烧掉,回收量甚微;一次性塑料日用杂品及医疗卫生用品约40多万吨,综合上述各项,塑料垃圾年产量达200多万吨。

近十几年来,随着农村商品经济、交通、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产生的生活垃圾大幅度增长。生活垃圾组成中的塑料废弃物也迅速增加。按重量计算,约占3-10%,按体积计占20-30%。

到20xx年,由于废弃塑料造成的污染约为500万t。而今后10年累计污染量将达3500万~4000万t,这是一个惊人的数字。近年,我国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高达20xx亿元,其中生态破坏1000亿元。据对北京、天津、上海三大城市抽样调查,塑料包装袋18~25亿个,人均每日1个;农用薄膜每年约675万平方米及几亿个饮料瓶。这些品种总重量全年在5~6万吨,是城市固体废弃物(垃圾)总重量的7%~10%。

对环境的危害:导致酸雨的产生,破坏臭氧层,加剧温室效应,为老鼠,蚊蝇,细菌提供了繁殖场所。塑料制品大都含有pvc和丙烯晴等有害物质,当其燃烧时会产生hcl,hcl是导致酸雨的重要原因之一。生产泡沫塑料过程中使用氯氟碳化合物(cfc)和氟利昂,导致紫外线过量照射,使温室效应加剧,破坏大气生态平衡。料垃圾还会释放出很多种有毒化学气体,如二恶英。特别是其中的二恶英,会使人消瘦,肝功能紊乱,神经损伤,诱发癌症。由于废弃塑料包装物上的残留物质,如快餐盒的食物残渣、饮料瓶中的糖份等都会给蚊蝇和细菌提供生存和繁殖的温床,尤其是春夏季,一些常见微生物如芽胞杆菌属、无色杆菌属、八叠球菌属、旧球菌属等都可以在城市堆放或散落的塑料包装物上快速繁殖生长,同时也可引起大量蚊蝇孳生,危害公众的身体健康和影响环境卫生。在多风季节,随风飞舞的塑料袋可缠绕到架空供电线上造成短路事故。

有效的治理措施:据悉,国内已有许多城市禁止使用此类产品。北京,自1998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和使用0.015毫米以下的塑料袋。西安,1999年11月1日严禁在市区内生产、销售和使用厚度在0.02毫米以下的一次性超薄塑料袋。天津,自20xx年10月1日禁止生产和使用0.025毫米以下的塑料袋。临淄区也禁止使用此类产品,但在农村来说人们的意识还不够,菜市场上到处都是塑料袋。

据测算,目前我国每年随生活垃圾进入填埋场的废塑料占填埋垃圾重量的3%至5%,其中大部分是废塑料购物袋,特别是超薄塑料袋。有专家表示,超薄塑料袋用的原材料更少,而且比厚的塑料袋更容易降解一些。为什么不禁止生产非环保的塑料袋,而禁止超薄塑料袋?不少市民也提出质疑,就算一个垃圾袋增加两三毛钱,很多人还是愿意支付的。这对控制塑料袋的使用效果不会很明显。有专家指出,要治理“白色污染”关键要从源头抓起,在生产环节禁止生产塑料袋,或提高生产塑料袋的生产成本。要厂商多交税,逐步使不环保的塑料袋退出市场,同时可以用征收来的税款进行污染治理。

虽然有人会认为收费方式并不能够很好的控制白色污染的蔓延,但是这却是一个很好的开始。从中我们看到了我们中国政府和人民对白色污染这一问题的重视,看到了我们已经在开始采取行动来弥补我们的环境。这点不得不使我们看到了希望,拥有了信心。

事实上,白色污染不是塑料的悲哀,而是人们自身的悲哀。白色污染的源头其实并非物质或用品本身,而是人们的行为习惯。在我们调查中就发现,为了图方便,几乎人人都在用塑料袋装物品,而却很少有人知道塑料包装物对环境的危害。

你知道吗?我们每个人都是环境灾难的制造者,也是环境灾难的受害者,更是环境灾难的治理者。

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份共同的环保职责:关心环境质量,监督环境执法

参与政策建议,选择绿色生活。

我们每个人都可以通过选择的绿色生活方式来参与环保: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绿色评价,环保选购;重复使用,多次利用;分类回收,循环再生;救助物种,保护自然。

让我们牢记:人类尊重自然是人类珍爱自己生命的需要。

附件一:

数据计算结果

1、小组一周使用塑料袋总数:

19+25+27+40+32+25

=44+67+55

=166个

2、小组成员平均每天使用塑料袋个数(得数保留整数):

166÷6≈28个

3、每天丢弃的塑料袋污染土地面积(假设每个塑料袋污染600平方厘米土地,得数保留整数):

600×28=16800平方厘米

=168平方分米

≈1、7平方米

4、本小组使用的塑料袋污染与学校操场同样大的土地所需时间(操场

0.48公顷):

0.48公顷=4800平方米

4800÷1.7≈2823天

合7年零268天

对个人来说,每天用掉的也就是几个塑料袋,可积少成多。看了这个计算结果不难发现,这仅仅是6个家庭塑料袋的消耗量,就能在近7年的时间里污染0.48公顷的土地,那以一个班的家庭、全校的家庭、全县的家庭、全国的家庭,乃至全世界的家庭为基数计算,小小的塑料袋给地球带来的污染显然是灾难性的。其实,想结束“白色污染”这个炸弹并不困难,它的引线就是我们人类的行动。只有我们从现在开始减少塑料制品的使用,甚至拒绝使用塑料制品,这个炸弹就不会被点燃,而且,还会从这个地球上消失。

地球是大家唯一的生存之乡,而保护她不受污染,是我们的责任!

土壤调查报告资金申请书(推荐)二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2016-05-31

国发〔2016〕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6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土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美丽中国建设,保护好土壤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堪忧,部分地区污染较为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之一。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制定本行动计划。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丽中国而奋斗。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一、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一)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制定详查总体方案和技术规定,开展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成果审核。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环境保护部牵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参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成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充分发挥行业监测网作用,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各省(区、市)每年至少开展1次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各地可根据工作需要,补充设置监测点位,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提高监测频次。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等参与)

(三)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利用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相关数据,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构建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加强数据共享,编制资源共享目录,明确共享权限和方式,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林业局等参与)

二、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

(四)加快推进立法进程。配合完成土壤污染防治法起草工作。适时修订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增加土壤污染防治有关内容。2016年底前,完成农药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发布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2017年底前,出台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等部门规章。到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立。各地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国务院法制办、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参与)

(五)系统构建标准体系。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2017年底前,发布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完成土壤环境监测、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技术规范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修订工作;修订肥料、饲料、灌溉用水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和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等标准,进一步严格污染物控制要求;修订农膜标准,提高厚度要求,研究制定可降解农膜标准;修订农药包装标准,增加防止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土壤的要求。适时修订污染物排放标准,进一步明确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完善土壤中污染物分析测试方法,研制土壤环境标准样品。各地可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国家林业局等参与)

(六)全面强化监管执法。明确监管重点。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重点监管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以及产粮(油)大县、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等区域。(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

加大执法力度。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环境监管网格,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环境执法,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改善基层环境执法条件,配备必要的土壤污染快速检测等执法装备。对全国环境执法人员每3年开展1轮土壤污染防治专业技术培训。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完善各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处置救援能力建设。(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安全监管总局、国家林业局等参与)

三、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七)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2017年底前,发布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为依据,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逐步建立分类清单,2020年底前完成。划定结果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审定,数据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定期对各类别耕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开展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等工作。(环境保护部、农业部牵头,国土资源部、国家林业局等参与)

(八)切实加大保护力度。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产粮(油)大县要制定土壤环境保护方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倾斜。推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粮豆轮作、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继续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要履行土壤保护的责任,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县(市、区),进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水利部等参与)

防控企业污染。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参与)

(九)着力推进安全利用。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加强对农民、农民合作社的技术指导和培训。2017年底前,出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指南。到2020年,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的面积达到4000万亩。(农业部牵头,国土资源部等参与)

(十)全面落实严格管控。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有关县(市、区)要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并落实有关措施。研究将严格管控类耕地纳入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范围,制定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继续在湖南长株潭地区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到2020年,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力争达到2000万亩。(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参与)

(十一)加强林地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完善生物农药、引诱剂管理制度,加大使用推广力度。优先将重度污染的牧草地集中区域纳入禁牧休牧实施范围。加强对重度污染林地、园地产出食用农(林)产品质量检测,发现超标的,要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负责)

四、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十二)明确管理要求。建立调查评估制度。2016年底前,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规定。自2017年起,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自2018年起,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向所在地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备案。(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参与)

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自2017年起,各地要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国土资源部牵头,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参与)

(十三)落实监管责任。地方各级城乡规划部门要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城乡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地方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地方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监管。建立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实行联动监管。(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

(十四)严格用地准入。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地方各级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环境保护部参与)

五、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

(十五)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拟开发为农用地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各地要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定期开展巡查。依法严查向沙漠、滩涂、盐碱地、沼泽地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矿山、油田等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要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防治措施。推动盐碱地土壤改良,自2017年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开展利用燃煤电厂脱硫石膏改良盐碱地试点。(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参与)

(十六)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有关环境保护部门要做好有关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自2017年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责任书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部负责)

(十七)强化空间布局管控。加强规划区划和建设项目布局论证,根据土壤等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减少土壤污染。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参与)

六、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

(十八)严控工矿污染。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各地要根据工矿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有关环境保护部门要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开展监测,数据及时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适时修订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加强电器电子、汽车等工业产品中有害物质控制。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2017年底前,发布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自2017年起,内蒙古、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等省(区)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的区域,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面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完善覆膜、压土、排洪、堤坝加固等隐患治理和闭库措施。有重点监管尾矿库的企业要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储备应急物资。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辐射安全监管,有关企业每年要对本矿区土壤进行辐射环境监测。(环境保护部、安全监管总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参与)

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继续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完善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按计划逐步淘汰普通照明白炽灯。提高铅酸蓄电池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标准,逐步退出落后产能。制定涉重金属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生产工艺和技术。2020年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要比2013年下降10%。(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参与)

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全面整治尾矿、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赤泥、冶炼渣、电石渣、铬渣、砷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制定整治方案并有序实施。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对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等再生利用活动进行清理整顿,引导有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自2017年起,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的部分城市开展污水与污泥、废气与废渣协同治理试点。(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参与)

(十九)控制农业污染。合理使用化肥农药。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科学施用农药,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自2017年起,在江苏、山东、河南、海南等省份选择部分产粮(油)大县和蔬菜产业重点县开展试点;到2020年,推广到全国30%的产粮(油)大县和所有蔬菜产业重点县。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模式。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到2020年,全国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供销合作总社等参与)

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的行为。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到2020年,河北、辽宁、山东、河南、甘肃、新疆等农膜使用量较高省份力争实现废弃农膜全面回收利用。(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供销合作总社等参与)

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防止过量使用,促进源头减量。加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在部分生猪大县开展种养业有机结合、循环发展试点。鼓励支持畜禽粪便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到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75%以上。(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参与)

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开展灌溉水水质监测。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对因长期使用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及时调整种植结构。(水利部牵头,农业部参与)

(二十)减少生活污染。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协调机制,通过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整治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深入实施“以奖促治”政策,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范围。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鼓励将处理达标后的污泥用于园林绿化。开展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建材产品等资源化利用示范。强化废氧化汞电池、镍镉电池、铅酸蓄电池和含汞荧光灯管、温度计等含重金属废物的安全处置。减少过度包装,鼓励使用环境标志产品。(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参与)

七、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

(二十一)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参与)

(二十二)制定治理与修复规划。各省(区、市)要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建立项目库,2017年底前完成。规划报环境保护部备案。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要率先完成。(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

(二十三)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确定治理与修复重点。各地要结合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和发展布局调整,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开展治理与修复。在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等省份污染耕地集中区域优先组织开展治理与修复;其他省份要根据耕地土壤污染程度、环境风险及其影响范围,确定治理与修复的重点区域。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达到1000万亩。(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参与)

强化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管。治理与修复工程原则上在原址进行,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污染土壤挖掘、堆存等造成二次污染;需要转运污染土壤的,有关责任单位要将运输时间、方式、线路和污染土壤数量、去向、最终处置措施等,提前向所在地和接收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工程施工期间,责任单位要设立公告牌,公开工程基本情况、环境影响及其防范措施;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要对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责任单位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2017年底前,出台有关责任追究办法。(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参与)

(二十四)监督目标任务落实。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定期向环境保护部报告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进展;环境保护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导检查。各省(区、市)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各县(市、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进行综合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2017年底前,出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办法。(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参与)

八、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二十五)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研究。整合高等学校、研究机构、企业等科研资源,开展土壤环境基准、土壤环境容量与承载能力、污染物迁移转化规律、污染生态效应、重金属低积累作物和修复植物筛选,以及土壤污染与农产品质量、人体健康关系等方面基础研究。推进土壤污染诊断、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研发先进适用装备和高效低成本功能材料(药剂),强化卫星遥感技术应用,建设一批土壤污染防治实验室、科研基地。优化整合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土壤污染防治研究。(科技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林业局、中科院等参与)

(二十六)加大适用技术推广力度。建立健全技术体系。综合土壤污染类型、程度和区域代表性,针对典型受污染农用地、污染地块,分批实施200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2020年底前完成。根据试点情况,比选形成一批易推广、成本低、效果好的适用技术。(环境保护部、财政部牵头,科技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

加快成果转化应用。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建成以环保为主导产业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一批成果转化平台。2017年底前,发布鼓励发展的土壤污染防治重大技术装备目录。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技术交流,引进消化土壤污染风险识别、土壤污染物快速检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阻隔等风险管控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科技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中科院等参与)

(二十七)推动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放开服务性监测市场,鼓励社会机构参与土壤环境监测评估等活动。通过政策推动,加快完善覆盖土壤环境调查、分析测试、风险评估、治理与修复工程设计和施工等环节的成熟产业链,形成若干综合实力雄厚的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充满活力的中小企业。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产业化示范基地。规范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从业单位和人员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将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综合信用差的从业单位名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发挥“互联网+”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全产业链中的作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等参与)

九、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

(二十八)强化政府主导。完善管理体制。按照“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原则,完善土壤环境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探索建立跨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

加大财政投入。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中央财政整合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设立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土壤环境调查与监测评估、监督管理、治理与修复等工作。各地应统筹相关财政资金,通过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加大支持,将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测土配方施肥等涉农资金,更多用于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有条件的省(区、市)可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增加的县(市、区)予以适当奖励。统筹安排专项建设基金,支持企业对涉重金属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技术改造。(财政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等参与)

完善激励政策。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激励相关企业参与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研究制定扶持有机肥生产、废弃农膜综合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企业的激励政策。在农药、化肥等行业,开展环保领跑者制度试点。(财政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税务总局、供销合作总社等参与)

建设综合防治先行区。2016年底前,在浙江省台州市、湖北省黄石市、湖南省常德市、广东省韶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和贵州省铜仁市启动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重点在土壤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探索,力争到2020年先行区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编制先行区建设方案,按程序报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备案。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可因地制宜开展先行区建设。(环境保护部、财政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参与)

(二十九)发挥市场作用。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动受污染耕地和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的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发挥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引导作用,为重大土壤污染防治项目提供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企业发行股票。探索通过发行债券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在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开展试点。有序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牵头,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参与)

(三十)加强社会监督。推进信息公开。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调查结果,适时发布全国土壤环境状况。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各地级市(州、盟)土壤环境状况。重点行业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排放总量,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

引导公众参与。实行有奖举报,鼓励公众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信函、电子邮件、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途径,对乱排废水、废气,乱倒废渣、污泥等污染土壤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需要聘请环境保护义务监督员,参与现场环境执法、土壤污染事件调查处理等。鼓励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以及民间环境保护机构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

推动公益诉讼。鼓励依法对污染土壤等环境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的地区,检察机关可以以公益诉讼人的身份,对污染土壤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也可以对负有土壤污染防治职责的行政机关,因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行为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相关案件办理工作和检察机关的监督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牵头,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参与)

(三十一)开展宣传教育。制定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制作挂图、视频,出版科普读物,利用互联网、数字化放映平台等手段,结合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土壤日、世界粮食日、全国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知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营造保护土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把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融入党政机关、学校、工厂、社区、农村等的环境宣传和培训工作。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开设土壤环境专门课程。(环境保护部牵头,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网信办、国家粮食局、中国科协等参与)

十、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三十二)明确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实施本行动计划的主体,要于2016年底前分别制定并公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创新投融资模式,强化监督管理,抓好工作落实。各省(区、市)工作方案报国务院备案。(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

(三十三)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环境保护部要抓好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检查,每年2月底前将上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向国务院报告。(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参与)

(三十四)落实企业责任。有关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依法依规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确保重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造成土壤污染的,应承担损害评估、治理与修复的法律责任。逐步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企业行业自律机制。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要带头落实。(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等参与)

(三十五)严格评估考核。实行目标责任制。2016年底前,国务院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分年度对各省(区、市)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2020年对本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环境保护部牵头,中央组织部、审计署参与)

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财政部牵头,环境保护部参与)

对年度评估结果较差或未通过考核的省(区、市),要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前,对有关地区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整改不到位的,要约谈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明显下降、防治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要约谈有关地市级人民政府和省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的,区分情节轻重,予以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调离、提拔或者退休的,也要终身追究责任。(环境保护部牵头,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参与)

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提高环境质量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土壤污染防治任务艰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狠抓落实,切实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如期实现全国土壤污染防治目标,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各类自然生态系统安全稳定,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

土壤调查报告资金申请书(推荐)三

塑料袋,这个我们每天都会接触到的物品,似乎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亲密伙伴。红的,黑的,蓝的,紫的,五颜六色的塑料袋给我们的生活增添了许多色彩,也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便利,但是您是否知道这些塑料袋或许正是在和您的亲密接触中一步步侵蚀着我们的健康?同时这些白色垃圾也逐步破坏着我们的家园,但生活中如果真少了它们,又会给我们带来很多不便。于是许多市民们都发出了这样的感慨:塑料袋,少你不便,有你添乱。为了了解塑料袋这个和我们每天都亲密接触的“伙伴”,我们组做了一次社会调查,通过查资料和实地观察的方法来真正了解我们这位伙伴。

白色污染存在两种危害:视觉污染和潜在危害。

视觉污染指的是塑料袋、盒、杯、碗等散落在环境中,给人们的视觉带来不良刺激,影响环境的美感。前几年,有人戏称我国有两座万里长城,一为古长城,二为白色长城,指的是我国铁路沿线到处是白色的饭盒、塑料袋,这就是视觉污染。在我们学校,随处可见一次性饭盒、各色塑料袋,起风时候,塑料袋到处飘扬,严重影响校园的美观。

白色污染的潜在危害则是多方面的。

1、一次性发泡塑料饭盒和塑料袋盛装食物严重影响我们的身体健康。3月20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xx年第1号消费警示:当温度达到65°c时,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中的有害物质将渗入到食物中,对人的肝脏、肾脏及中枢神经系统等造成损害。因此,xx年4月23日,国家经贸委发布了〈〈关于立即停止生产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紧急通告〉〉,要求停止生产一次性发泡塑料饭盒。

我们现在用来装食物的超薄塑料袋一般是聚氯乙烯塑料。早在四十年前,人们就发现聚氯乙烯塑料中残留有氯乙烯单体。当人们接触氯乙烯后,就会出现手腕、手指浮肿,皮肤硬化等症状,还可能出现脾肿大、肝损伤等症。1975年,美国就禁止用聚氯乙烯塑料包装食品和饮料。在我国,更为严重的是,我们用的超薄塑料袋几乎都来自废塑料的再利用,是由小企业或家庭作坊生产的。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节目组曾经岸访了塑料袋的生产厂,这些生产厂所用原料是废弃塑料桶、盆、一次性针筒等。生产时,首先用机械把原料粉碎成塑料粒子,再把塑料粒子放在一个水池里清洗(名曰消毒),取出来晒干,再用机械把它压成膜,制成各种塑料袋。记者问老板,这种塑料袋用来装食物,是否对人体有害,该老板毫不遮掩地承认这类薄膜未经消毒,肯定有害于身体,他本人从不用这种塑料袋装食物。每次吃饭时,就有不少同学用塑料袋装饭菜,他们不知道这种行为不仅危害环境,也危害自己的身体。

2、使土壤环境恶化,严重影响农作物的生长。我国目前使用的塑料制品一般是不可降解的,其分子量在2万以上,只有分子量降为xx以下时,才能被自然界中微生物所利用,而这一过程至少需xx年。农田里的废农膜、塑料袋长期残留在田中,会影响土壤的透气性,阻碍水分的流动,从而影响农作物对水分、养分的吸收,抑制农作物的生长发育,造成农作物的减产。若牲畜吃了塑料膜,会引起牲畜的消化道疾病,甚至死亡。

3、填埋作业仍是我国处理城市垃圾的一个主要方法。由于塑料膜密度小、体积大,它能很快填满场地,降低填埋场地处理垃圾的能力;而且,填埋后的场地由于地基松软,垃圾中的细菌、病毒等有害物质很容易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危及周围环境。

4、若把废塑料直接进行焚烧处理,将给环境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塑料焚烧时,不但产生大量黑烟,而且会产生迄今为止毒性最大的一类物质:二恶英。二恶英进入土壤中,至少需15个月才能逐渐分解,它会危害植物及农作物;二恶英对动物的肝脏及脑有严重的损害作用。焚烧垃圾排放出的二恶英对环境的污染,已经成为全世界关注的一个极敏感的问题。

1.是否知道“白色污染”的危害性?

是80%否20%

2.是否知道国家在20xx年6月1日颁布了“限塑令”?

是23%否77%

3.是否注意平常所使用的塑料袋、饭盒等一次性用品是否可降解?

是16%否84%

4.在超市购物时,是否使用环保袋?

是14%否86%

5.周围的人使用环保袋居多还是购买塑料袋居多?

环保袋32%塑料袋68%

6.周围农贸市场、早点摊、私营小店等地是否还在使用一次性塑料袋?

是11%否89%

7.自己每天使用的一次性塑料袋、一次性餐盒大约有多少?

没有73%一个到两个26%三个到四个1%五个以上0%

8.选择购买塑料袋的原因是

自备购物袋太麻烦32%忘记带购物袋38%纯粹是一直以来的习惯6%

塑料袋很便宜,不在意21%买来的塑料袋用完后还可做其他用途3%

通过这次调查活动,我们了解到:随着工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为人类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也使环境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对人类生存和发展已经构成了严重威胁。每当大风刮起时,空中就弥漫着黄色的粉尘,有时在空中,还飞舞着白色塑料袋。使人们出门十分狼狈。因此,解决环境问题已成为刻不容缓的重大任务。我们海盐县武原镇,虽然每天都有300多名环卫工人日日夜夜与“白色污染”作着斗争。但是,改变这种状况,光靠环卫工人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提高我们大家的环保意识。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不是一个人造成的,所以保护环境应该是全社会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同时,我们也懂得了:我们就是社会的主人,改善地球环境,是我们这代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应该努力增强环保意识,节约资源。如果全球人人破坏,天天破坏,地球就会变成垃圾场;如果全球人人环保,天天环保,就能创造一个美好的世界。让我们携起手行动起来,共同努力保护好地球——我们共同的家园。

为此,我们建议从我们自己做起,从一点一滴小事做起,要做到:

1、不乱扔垃圾及废弃物,将垃圾放到指定的垃圾箱内。

2、我们学校早已经设置了“垃圾分类存放处”,我们就要积极参与和宣传。

3、不要浪费,包括不浪费一张纸、一滴水、一分钱。

4、尽量不用、少用塑料袋,要积极使用可再生利用的用品,减少白色污染。

5、发现身边有破坏环境的行为时要及时提醒和制止。

6、要爱护大自然,了解大自然,保护大自然,和大自然交朋友。

土壤调查报告资金申请书(推荐)四

众所周知,一次性塑料产品都是不环保也不健康的。那么,使用这些一次性产品,会给我们带来那些害处呢?于是,我做了一次调查活动……

1、上网查找资料,阅读相关书籍。

2、询问长辈们对家乡塑料污染的了解。

通过阅读书籍和电脑查找资料的方法,我得到了以下信息:当我们用这些一次性盒饭和塑料袋盛放食物时,会严重影响我们的身体健康。如果温度达到60度以上时,这些餐具中的有害物质将会渗入食物中,会对认得肝脏、肾脏及中枢神经系统等造成损害。

在我国,我们使用的超薄塑料袋几乎都是废塑料再次利用,所以它们的“祖先”就是废弃塑料桶、盆、一次性针筒等。每当我们去购买一些盒饭或食物时,不都是用塑料带来装的吗?

也许你会问,这些一次性塑料产品使用完后应该怎么处理呢?

如果埋进田野,它们会长期残留在田中,会影响农作物对水分、养分的吸收,抑制农作物的生长发育,造成减产等现象。如果一不小心,让牲畜吃了塑料袋或塑料膜,就会引起消化道疾病,如果严重,将会死亡。

但是,如果把这些一次性产品投入河中,一到夏天,它们就会释放出有害物质,散播在河水中,就会把小鱼小虾毒死。而且,投入数量较多的话,这条河连着那条河,那条河又连着另一条河,不就会有成千上万的鱼虾被毒死了吗?那我们就再也不能品尝到鲜美的鱼肉了!

倘若把废弃塑料直接焚烧处理,将会给环境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塑料焚烧时,不但会产生大量黑烟,而且会产生二恶英——迄今为止毒性最大的一类物质。二恶英进入土壤中,至少十五个月才能逐渐分解。在此期间,它会危害植物及农作物;还会对动物的肝脏及脑有严重的损害作用。

长辈们的讲述:现在从菜市场买菜回来,总能看见许多人手里拎着盛放食物的塑料袋,自己带篮子的真是少之又少。就连树枝上、小溪里也都是塑料袋的“居处”。为此,溪水不再清澈,大街小巷里也随处可见塑料袋的身影,环境开始逐渐变差。

同学们,看到以上这些事例,一定会让你大吃一惊吧!这些看来不起眼的一次性塑料产品,既伤害身体,有污染环境,它给我们带来多大的危害啊!如果再这样发展下去,这里将会成为塑料袋的王国,这是多么可怕啊!

为了我们唯一的地球家园;为了那一片蔚蓝晴空及朵朵白云;为了自己的身体健康,让我们共同携手杜绝一次性塑料产品!

土壤调查报告资金申请书(推荐)五

1.土壤污染危害的特点:隐蔽性和滞后性,累积性和地域性,不可逆性和长期性,周期性和难治理性。

2.土壤环境背景值的实践意义:1、土壤环境背景值是土壤环境质量评价,特别是土壤污染综合评价的基本依据 2、它是研究和确定土壤环境容量,制定土壤环境标准的基本数据 3、是研究污染元素的单质和化合物在土壤环境中的化学行为的依据 4、在土地利用及其规划,研究土壤生态、施肥、污水灌溉、种植业规划,提高农林牧副业生产水平和产品质量,进行食品卫生、环境医学研究时,它是重要的参比数据。

3.土壤自净按其作用机理的不同,可将土壤自净作用划分为物理净化作用、物理化学净化作用、化学净化作用和生物净化作用。

4.土壤污染的类型:水质污染型、大气污染性、固体废弃物污染型、农业污染型和综合污染型。

5.面源污染特点:①形成随机性②影响的滞后性③影响因子的复杂性④存在的广泛性

6.水质污染的污染源:工业废水,城市生活污水,受污染的地面水体。

特点:沿已被污染的河流或干渠呈树状或呈片状分布,污染物一般集中于土壤表层。

7.大气污染的类型:①工业或民用燃烧排放的废气,如so2②工业废气中颗粒物(包括飘尘),如铅,镉等③炼铝厂,磷肥厂的含氟废气④原子能工业,核武器的大气层试验,产生放射性物质。

特点:以大气污染源为中心呈椭圆状或条带状,分布长轴沿逐风向伸长,其污染面积和扩散距离取决于污染物质的性质,排放量和排放形式。

8.固体废弃物:工矿业废渣,污泥,城市垃圾;农业:化肥,农药,城市垃圾堆肥,厩肥,污泥。

9.影响土壤污染物的转化和毒性:①酸碱性,通过影响组分和污染物的电荷特性,沉淀溶解等来改变污染物的毒性,还可改变土壤微生物活性来改变污染物毒性②土壤的氧化还原状况与土体内水气比有关③突然质地和构型,质地的差异导致结构和通透性不同,对环境污染的截留,迁移和转化产生不同效应④土壤生物活性,生物是土壤环境形成中最活跃的因素(光合作用,选择性吸收,协调水,肥,气,热等)

10重金属污染的特点:形态多变,易积累,不能被降解而消除

土壤中重金属存在的形态:水溶态、交换态或吸附交换态、碳酸盐结合态、铁锰氧化物结合态、有机结合态、残留态。重金属在土壤中的物理过程、物理化学过程、化学过程和生物过程是影响其迁移转化的主要因素

11.影响土壤吸附的因素有土壤胶体的种类、形态、ph、重金属离子的亲和力大小等。

13.12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艾氏剂、狄氏剂、异狄氏剂、滴滴涕、七氯、氯丹、灭蚁灵、毒杀芬、六氯苯、多氯联苯、二口恶口英和呋喃 。

14.有机污染物的来源:有机污染物(如农药)直接施入、污水灌溉或者污泥使用;预定用来处理植物地上部分的药剂大量沉淀在土壤中;含残留农药的动植物遗体停留在土壤中或进入土壤中;随气流,大气尘埃和降水沉降在土壤上或进入土壤中。

15.有机污染物进入土壤中过程:①与土壤颗粒的吸附与解吸②挥发和随土壤颗粒进入大气③渗滤至地下水随地表径流迁移至地表水中④通过食物链在生物体内富集或被降解⑤生物和非生物降解。

16.土壤中的农药主要来源:施于土壤的农药,施于作物的农药,大气中悬浮的农药,动植物残体上的农药,有微生物降解和非微生物降解两种方式。

17.农药残留对土壤环境、微生物及农作物的危害:对土壤微生物群落的影响;对土壤硝化和氨化作用的影响;土壤呼吸作用的影响;对农作物的影响(影响因素,农药种类、农药用量、作物种类、土壤性质)

18.我国肥料使用存在的问题:盲目过量施肥,肥料利用率普遍低下;施肥结构不合理,养分施用不平衡;地区间施肥不平衡;农民施肥技术水平仍然较低;有机物料收集利用率低下。

19.肥料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肥料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对土壤环境的影响(重金属污染、放射性污染、氟污染、有毒有机化合物的污染、有机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对土壤环境污染);导致土壤板结,土壤肥力下降;造成土壤硝酸盐的污染;引起土壤酸化

20.肥料对大气的影响:①氨的挥发②氨氮化合物的增加③增加甲烷的排放

21.肥料污染的控制措施与防治措施:加强对肥料的监督管理,从肥料的质量上遏制污染;经济合理施肥,严防过量施肥;氮磷钾肥配合使用;化肥与有机肥配合施用;推行施肥新技术,提高肥料利用率;优化肥料品种结构,研制新型无污染肥料;加强污染源的控制;加强水肥管理,实施控水灌溉;培育高产高效低累积硝酸盐的蔬菜品种;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

22.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特点:产量大,种类繁多,成分复杂;污染物滞留期长,危害性强;其他处理过程的中泰,污染环境的源头。

22.固废特征:时间性,空间性,持久危害性。

23.生活垃圾对土壤环境的影响:生活垃圾露天堆放对土壤环境的影响①垃圾堆放侵占了大量土地,对农田破坏严重②垃圾堆放过程产生的渗滤液对土壤造成污染(降低ph值,导致土壤重金属污染,易引起土壤微生物污染);生活垃圾直接施用对土壤的影响:①有利于改善土壤物理性质②补充土壤营养元素含量③导致土壤重金属污染④带来土壤生物污染;施用垃圾堆肥对土壤的影响。

24.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处理:①堆肥化处理②焚烧处理③热解处理④厌氧消化处理⑤蚯蚓处理技术

25.污泥施用对土壤的影响:有利:对土壤物理性质的影响:①增加持水能力②改善供氧条件③减少风蚀④减小容重⑤抗压;对土壤化学性质的影响:土壤有机质和大量元素储量提高;对土壤生物活性的影响:提高土壤微生物的活性。

风险:重金属:①使土壤重金属含量增加,加重土壤重金属污染②使土壤中碳酸盐态重金属含量上升③使重金属向地下水和植物迁移;氮和磷,随雨水径流进入地表水造成水体富营养化,进入地下水引起地下水的硝酸盐污染;盐分:过高盐分会破坏养分之间的平衡,抑制植物对养分的吸收,甚至对植物根系造成直接伤害;病原菌:通过各种途径传播,污染空气、土壤、水源,并加速植物病害传播;有机污染物。

26.污泥施用控制措施:灭菌消毒,提高污泥施用的安全性;因土制宜,控制污泥用量;发展污泥安全施用技术。

27.畜禽粪便的资源化利用:用作肥料,用作饲料,用作能源,用于养殖蚯蚓和蛆。

28.粉煤灰对土壤环境的影响:粉煤灰对土壤的改良作用(改良土壤的物理性质;提高地温和土壤保水能力;增加农作物的营养成分;增加农作物的抗病能力);粉煤灰对土壤环境的污染(粉煤灰堆放侵占大量土地;污染土壤环境);粉煤灰土地利用注意的问题(粉煤灰的施用量;施用方法;施用年限和效用;应因地制宜,就近取材)

29.冶金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用做建筑材料,回收金属,农用

30.污水灌溉区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一)全面调查,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二)推行灌溉污水预处理技术控制污水水质,禁止用原污水直接灌溉(三)重视开展污水灌溉技术和污水土地利用的科学研究(四)加强监测管理,建立健全污水灌溉的规范化管理体系:1、建立污水灌溉区水土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及监测信息系统2、加强污水灌溉水质标准研究,完善污水灌溉的标准体系3、建立污水灌溉区管理体系。

31.污灌区污水资源化利用准则:根据污灌区土壤环境容量、自净能力及水文地质特点,将整个污灌区细分为不宜污灌区,控制污灌区和适宜污灌区,因地制宜,分类采取措施;对污灌区所引用的城市污水,根据污水类型确定灌水定额和灌溉作物,对不符合国家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污水最好用于林地和绿化草坪及花卉的灌溉,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通过食物链危害人体健康的风险;对于严重干旱地区,污水灌溉水水质不能达到国家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时,可采用清水和污水混合灌溉的方式。

32.酸沉降的来源?

酸性物质的天然排放:①酸性物质sox有四类天然排放源:海洋雾沫、土壤中有些机体、火山爆发、雷电和干热引起的森林火灾②酸性nox排放有两类天然污染源:闪电、土壤硝酸盐分解;酸性物质的人为排放:①煤、石油、天然气化石燃料的燃烧②汽车尾气的排放和酸雨③氯化物的排放。

33.影响土壤缓冲能力的因素:(一)土壤组成对其缓冲能力的影响:土壤矿物质,土壤酸碱性,土壤有机质(二)酸沉降物的组成和对土壤酸化的影响:二氧化碳和有机酸;大气氮沉降;大气硫沉降;阳离子循环

34.我国防治酸雨措施:①强化环境管理,确定酸雨控制区,严格实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②因地制宜选择适用清洁煤炭能源技术③大力发展煤炭替代能源,加速开发水电、积极发展核能和开发利用新能源等④在煤炭能源尚不能完全解决脱硫的情况下和基于酸雨无国界,远距离输送问题的现实条件下,我国酸雨分布区还应尽量选用抗酸性强的农作物和树种,减少农、林业的损失。多种绿肥,施有机肥,在酸化土壤地区施石灰,提高土壤缓冲能力,减缓土壤酸化过程。

34.污染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按检测目的分:常规监测、特例监测(污染事故检测、仲裁监测、考核验证检测、咨询服务监测)、科研检测。

污染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原则:整体性、相关性、主导性、动态性、随机性。

污染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包括现状评价和影响评价。

35.污染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方法:单因子评价:分指数法,根据土壤和作物中污染物积累的相关含量来计算的土壤污染指数法;多因子评价:以土壤中各污染物指数叠加作为土壤污染综合指数,内梅罗综合污染指数,均方根综合污染指数,加权综合污染指数。

36.污染土壤修复技术分为:物理修复技术、化学修复技术、生物修复技术和植物修复技术。

37.工矿区土壤破坏的特征及污染状况:造成地面塌陷、开裂、变形等灾害;采矿挖损、压占大片土地;采矿引起土壤污染、土壤质量严重退化等问题(四)诱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

38.工矿区土地复垦与生态重建的意义:土地复垦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缓解人地矛盾的重要途径;土地复垦可以改善生态环境;土地复垦可以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开展土地复垦可减轻企业的经济负担。

39.土地复垦的原则:“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统一规划原则;因地制宜原则;耕地优先原则;生态学与美学原则;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40.污染土地利用原则:坚持依法治理原则;坚持综合治理原则;利用后污染物绝不可进入食物链;坚持冲天干劲与科学分析精神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自力更生原则

41.重污染区土壤改良利用方法:客土、换土和翻土;隔离法;清洗法;热处理;电化法;生物措施;施用抑制剂降低污染物的活性。

42.重污染土壤的利用模式:做建筑用地;发展用材林;种植超富集植物;用作绿化地、草地,发展花卉、草皮等产业;重污染区土壤的农业利用。

土壤污染:人为活动对人类本身和其他生命体有害的物质施加到土壤中,致使某种有害成分的含量明显高于土壤原有含量,而引起土壤环境质量恶化的现象。

土壤环境背景值:指未受或少受人类活动(特别是人为污染)影响的土壤环境本身的化学元素组成及其含量。

土壤的自净作用:指在自然因素作用下,通过土壤自身的作用,使污染物在土壤环境中的数量、浓度或形态发生变化,活性、毒性降低的过程。

环境容量:指在一定条件下,环境对污染物的最大容纳量。

点源污染:指有固定排放点的污染源。具有排污点集中、污染范围呈局部性等特征。

面源污染:指溶解的和固体的污染物从非特定的地点,在降水(或融雪)冲刷作用下,通过径流过程而汇入受纳水体并引起水体的富营养化或其他形式的污染。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指具有毒性、生物蓄积性和半挥发性,在环境中持久存在,且能在大气环境中长距离迁移并沉积回地球的偏远极地地区,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有机化学污染物质。

降解半衰期:农药在环境中受生物或化学、物理等因素的影响,分子结构遭到破坏,有半数的农药分子改变了原有分子状态所需的时间。

消解半衰期:指出农药的降解作用外,还包括农药在环境中通过扩散移动,离开了原施药区在内的农药的降解和移动总消失量达到一半时的时间。

水体的富营养化:通常是指湖泊、水库和海湾等封闭或半封闭的水体,以及某些滞流河流由于水体内氮、磷等营养物质在水体中富集,导致某些特征性藻类的异常增殖,从而消耗大量的氧,水体透明度降低,降低水中溶解氧的含量,形成水体厌气环境,造成水质恶化,严重影响鱼类的生存,并引起鱼类等水生生物大量死亡的现象。

酸缓冲容量:通常用使土壤ph降至3.5时所需要的酸量作为土壤的酸缓冲容量。

土壤酸化:指土壤内部产生和外部输入的氢离子引起土壤ph和盐基饱和度降低的过程。

有机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和对生态系统产生有害影响的邮寄化合物。

非持久性污染物:进入环境中易降解的污染物。

环境污染物质:输入土壤环境中的是以影响土壤环境正常功能,降低作物产量和生物学质量,有害人体健康的那些物质。

生物富集系数:生物体中污染物母体及其代谢物的浓度与水体中该污染物母体及其代谢物的浓度比值。

非生物降解:有机污染物在环境中受光、热化学因子作用引起的降解现象。

生物降解:在生物酶作用下,有机污染物在动植物体内或无声无息体内外的降解。

固体废物:指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体、半固体和至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大气酸沉降:是指ph

土壤调查报告资金申请书(推荐)六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家逐渐认识到报告的重要性,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一听到写报告马上头昏脑涨?下面是小编为家收集的基层环境保护问题调研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家能够喜欢。

11月7日,xx镇人组织部分县、镇人代表,对全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中省市馈环保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视察。代表们先后对明星村彭中友、张守彩养殖场,明星村万吨有机肥厂、xx污水处理厂、双营村生石灰厂进行视察,了解情况。

(一)水质保护及水污染防治取得积极进展。按照省市县关于“河湖长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区域范围内主要河流的分布情况,全面推动我镇河流生态保护及综合治理工程。20xx年,建立了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河湖长制”工作会议;建立工作动态报告制度,每月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建立监督考核制度,对各村进行河道管理量化考核。截止目前,xx和境内11条河沟的醒目位置均已设立了河长制公示牌,同时与涉及河流的村全部签订了“河长制”目标责任书,并安排15名护河员负责辖区内江(河)道垃圾杂物清理和水体漂浮物的日常打捞工作,切实落实好“河长制”。

(二)气污染防治工作广泛开展。为扎实推进我镇治污降霾工作,努力实现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助力追赶超越,我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xx镇20xx年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依法依规治污,科学精准降霾。一是加快清洁能源推广使用,深入开展“气化乡村”工作;二是从严控制扬尘污染,加强施工工地监管,对各个建筑工地进行巡查,要求建设项目“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措施必须落实;三是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督促全镇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必须强制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实现达标排放;四是严查秸秆杂草焚烧。镇环保所及各村加巡查力度,严控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同时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与农户签订秸秆禁烧奖补协议书,对秸秆还田或运离存储不进行焚烧的农户进行奖补x元/亩。截至目前,焚烧秸秆处罚共计10余起,处罚金额x余元。

(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初见成效。一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二是加强生活污染源治理,做好农村污水收集和处理工作,农村生活污水集中进污水管网;三是加强生活垃圾处理,督促各村与石泉县金豪物业有限公司签订垃圾清运合同,定期对收集垃圾进行清运,基本实现农村无垃圾堆积。

(一)农村饮用水源保护能力较弱。我镇饮水来源多为山泉水或地下浅层水源,极易受到污染,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各类污染物排放逐年增加,虽对饮用水源地进行了一定保护,仍然缺乏完善的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

(二)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待细化。经过多方努力,我镇空气质量持续向好,但是在秸秆禁烧工作中,存在概念不明确、划分不细、落实不够有力等问题。例如:对于秸秆的界定范围、奖补政策的兑现、违对象的处罚力度、秸秆综合利用率等都有待进一步讨论和完善。

(三)农村面源污染问题仍然存在。xx镇作为农业镇,发展养殖的群众较多,但都为分散小型养殖户,缺乏污染防治设施,粪便综合利用处理设施也基本没有,集中治理难度。同时在对于农药管理上面,目前未有具体管理措施,为降低生产成本,群众都使用普通化肥,造成土壤和水体污染。

(四)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依然严峻。目前,xx镇每个村都建立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场所,但是由于地理位置限制、管理措施不完善、村民环保意识不强等,个别地方任然存在垃圾乱倒、焚烧等现象,严重影响了农村生活环境。

一是加宣传,提高认识,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摆上更加重要和突出的位置。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提高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加对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二是积极探索多种投资渠道,加农村环保的投入。以政府为主导,逐年增加社会环保投资渠道,一方面政府每年应安排一定财政预算资金,用于对重点流域、水源地、畜禽养殖等进行专项治理,另一方面采取政策倾斜,对于环保类项目和其他环保设施完善的企业优先考虑资金补助。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对农村生态、公益事业的投入,建立和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渠道。

三是积极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着力解决难点、热点问题。在推进农村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调整的同时,完善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认真做好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秸秆禁烧,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畜禽养殖污染无害化处理技术、秸秆回收利用等,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四是加强基层环保力量,强化农村环保舆论引导。在镇环保所的统一管理下,逐步在各村设立环境保护监督员岗位,不断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教育,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农民的环境意思,调动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上下一心、全民参与、共抓环保的良好氛围。

土壤调查报告资金申请书(推荐)七

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

合约编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将________处地质钻探及土壤试验工程交由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承办经双方同意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工程地点:请参阅工程图说。

第二条工程范围:详图样说明书。

第三条合约总价:全部工程总价____元整详细表附后,工程结算总价按照实做数量结算计算之。(合约附件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四条付款方式

一、本工程无预付款,亦不按物价指数增减率调整,俟全部完工提出试验报告,经本处第一科审查合格后一次付清。(如需分批完成,得将已完成部分先付价款百分之八十)。

二、乙方应依照上项付款办法,按实以书面申请估验计价,而后由甲方核实给付之。乙方于支领工程款时所用之印鉴,应与本合约所附印鉴相符。

三、全部工程完成,经正式验收合格后,除有特殊事由外,应于七日内发给结算验收证明书,并依规定程序付清尾款。

四、估验计价均应按期办理,不得申请弃权或延期办理。

五、施工期间如物价发生变动时,应按投标须知所附按物价指数增减率调整工程费计算方式办理。

六、变更设计作业程序依本府所属各机关营缮工程施工验收作业程序八之规定办理。如因变更设计增加工程数量或项目应俟甲方完成法定程序后始得估验,其新增项目在议定单价前按甲方拟定单价之八成计价。

第五条工程期限

一、开工期限:乙方应于决标后五日内正式开工。

二、完工期限:全部工程限于开工之日起五十日历日完工。如遇障碍因素或变更设计致无法全面施工,应依_________市政府所属各机关营缮工程因障碍因素无法全面施工工期计算作业规定办理。

三、因故延期:如因天灾人祸确为人力所不能抗拒,致需延长完工日期时,乙方得申请甲方核定延期日数。

四、工程开工、停工、复工、完工,乙方均应于当日以书面报告甲方。并以甲方核定之结果为计算工期之依据、乙方不为报告者,甲方得径为核定后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异议。

五、甲方所核定相关工期事项,乙方均同意遵守,不得异议,亦不得因此提出赔偿损失或停工结算等要求。

第六条工程变更

甲方对本工程有随时变更计画及增减工程数量之权(工程变更设计时,依本府有关规定办理),乙方不得异议。对于增减数量,双方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计算增减之。有新增工程项目时,得由双方协议合理单价,但不得以新增项目单价未议妥而停工。新增项目如含有合约既有单价,其单价得按物指数增减率调整工程费计算方式调整之。如因甲方变更计画,乙方须废弃已完工程之一部分或已到场之合格材料,由甲方核实验收后,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或订约时料价或新议订单价并按物价指数增减率调整工程费计算方式计给之。但已进场材料以实际施工进度需要并经检验合格为限,若因保管不当影响品质之部分不予计给。

第七条工程图说:所有本工程之图样施工说明书及本合约有关附件等,其优先级依序为开标记录补充规定、特定条款、技术规范、合约图说、工程详细表,及一般规定或一般规范。

第八条工程监督:甲方所派主持工程之工程司,有监督工程及指示乙方之权。甲方工程司如发现乙方工人技能低劣,或不听指挥,得随时通知乙方更换之。如所做工程草率,材料窳劣,不合规定者,得通知乙方拆除重做,其损失及所需工期概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工地管理:乙方须遴派技师或派具有二年以上工程经验之代表常驻工地,督导施工,并负责工人之管理,严格约束工人遵守纪律,如有任何纠纷或违法行为,概由乙方负完全责任。如工人遇有伤亡或其它意外情事,应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涉。乙方所派之负责人,非经甲方工程司同意不得擅离工地。甲方如认为乙方所派负责人不称职时,得通知乙方更换之。

第十条工作场地设备:乙方对于工人之食宿医药卫生,以及材料工具之储存房屋,均应有完善之设备。

第十一条材料机具:所有材料机具,除本合约有规定者外,概由乙方自备,并须经甲方检验(视)合格方可使用,其不合格者,须立即迁出场外。本工程内应由甲方供给之机具材料,因故未能实时供给,得酌予展延工程期限,但一次超过九十日者,如甲方未能即时供给机具材料致工程全部或部分停工时,比照投标须知九之(五)(六)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加班赶工:本工程进行期间,如因工程进度落后为配合进度,甲方认为必须增加工人或加开夜班时,乙方应即照办,不得推诿拒绝,并不得要求加价。但因甲方需要乙方超预定进度施工时,而乙方必须在夜间施工者,除得_________计算方式计算差额加价办理外,对赶工必须增加之设备应提出计划经甲方核定后得按实际需要追加,但已有夜间施工单价及施工项目应连续施工者(如连续壁、反循环椿、潜盾或推进工法等等)或施工惯例应延续施工者(如试椿浇置混凝土、地下工程需抢建、抢修等等)不得另予加价。如乙方未在双方协议时限内完成不予给付。

第十三条配合施工:与本合约工程有关之其它工程及临时装置,经甲方委托其它承包商办理时,乙方应与其它承包商互相协助合作,使能办理其工作,如因工作不能协调,致生错误或延误工期,或发生其它意外事故,其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赔偿。但受损之一方,应尽速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告知甲方,由甲方召集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经甲方多次协商仍无法达成协议时甲方除径行裁决外,并得在其估验款内扣留,俟其解决上述争议后再发还。

第十四条

一、维持交通:乙方于施工时,不得妨碍交通,如因施工必要暂停交通时,须有适当临时交通路线及公共安全设备,并须事先征得甲方之书面许可方可动工。

二、借用人行道在六个月内未开工,或停工达六个月者,应将借用之人行道回复原状。

第十五条环境清洁与维护

一、凡在施工范围内挖出废土及完工后剩余之砖块、砂石及其它废料,应依废弃物清理法及本市建筑管理规则等规定尽速清除,如延误不予清除而受罚,概由乙方负责。

二、工地周围排水沟因本工程施工所发生损坏或淤积废土、砂石,均应随时修复及清理,如延误不予修复及清理,致生危害环境卫生、公共安全事件,概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三、工地清洁及环境品质维护,应依________市政府所属各机关营缮工程工地环境清洁维护实施要点及环境保护法规办理。

第十六条安全措施

一、承造人应依劳工安全卫生法及其施行细则暨营造安全卫生设施标准规定确实办理。

二、施工期间,乙方应于工作地点依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及本府有关规定设立显明之标志,以策安全。

三、建筑物施工场所,除应于基地四周利用密闭式之钢铁或金属板、木板、夹板、铝板等材料设置围篱,鹰架外部分应加铁丝网,并以帆布围护,以防止物料向下飞散或坠落,并应设置行人安全走廊及消防设备。

四、对于工地附近人民生命、身体及财产之安全必须预为防范,如因疏忽致生伤亡或其它损害,概由乙方负责。

五、承造人应依规定投保营造综合保险、第三人意外责任险及邻近房屋倒塌龟裂责任险。(依补充说明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工程保管

一、在工程未经正式验收相符以前,所有已完成工程及到场材料,包括甲方供给及乙方自备经甲方估验计价者,均由乙方负责保管,如有损坏缺少,应由乙方负担。

二、在工程未经验收前,如甲方因需要使用时,乙方不得拒绝。但必须由甲乙双方会同维护单位协商认定双方之权利与义务后,由甲方行接管使用。如有损害应由协商之义务人修复之。

第十八条灾害保险

一、工程由开工日起至验收合格日止乙方需投保营造保险。

二、在验收前遭遇台风、地震、豪雨、洪水等不可抗力之天然灾害时,乙应于灾害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报请甲方派员会同勘查属实,并取具证明后,得按实需工作时间延长工期。

三、除因天灾导致之路面淤泥积水等之灾害,妨碍公共安全市容观瞻、及民众权益而急需回复原状者,得由甲方依照_______市政府防救天然灾害紧急抢救工程授权处理要点,报请有关单位会勘后,依规定处理外,凡涉及承包工程之损失部分仍应由承包商负责

四、因甲方因素导致工程延期,得依原付保费比例加价办理。

第十九条工程查验

一、工程于施工中或验收时,甲方查验人员认为有必要开挖或拆除一部分工程以作检验时,乙方不得推诿,并应于事后负责免费修复。如发现乙方使用之材料与规定不符时,可拆抽换者(不影响其他构迼物),乙方应即抽换,不得要求以扣款处理,或延长工期,其所需时间一并列入工期检讨。如不妨碍安全、美观及使用需求,经由甲方检讨可不必拆换或拆换确有困难,必须以扣款方式处理时,除合约另有规定如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外,应按合约单价比例(尺寸不合规定时)、或工料差额(工料不合规定时)之六倍扣减,并于甲方完成报备手续后办理。

二、工程全部完竣,经初验合格后,由甲方派员验收,并报请上级机关监验。凡验收所需工人、工具及梯架等,概由乙方供给之。甲方验收时,如发现工程与规定不符,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改完妥或依第一款之规定处理完妥,逾期尚未修改或处理完妥,除应参照第二十条之规定赔偿逾期损失外,甲方并得动用乙方未领工程款或保证金(含履约保证金及差额保证金)予以改善,如有不敷,由乙方或保证人补足之。

三、全部工程完工之初验及正式验收之复验,以一次为限,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改完善。否则自复验之次日起计算至再验收合格之日止均以逾期论处,每日罚款按结算总价千分之一计算,乙方不得异议。

四、乙方及其专业技师应负地质钻探之调查、钻孔取样、记录、鉴定分析及相关作业之责任,并应于报告书上由技师本人署名并加盖执业图记签章负责。

五、上述各款规定事项,乙方均不得以民法第四百九十三条第三项前段规定拒绝修改、处理或拖延。

第二十条逾期损失

乙方如不依照合约规定期限完工,应按逾期之日数,每日赔偿甲方损失按结算总价千分之一计算。逾期罚款甲方得在乙方未领工程款或保证金内扣除,如有不足,得向乙方或其保证人追缴之。但其最高赔偿金额超过结算总价十分之一为限。

第二十一条乙方如与他人有债务纠纷,经法院命令扣留工程款者,乙方不得借故停工,如发生损害,应由乙与保证人共同连带负责。

第二十二条保固期限:本工程自全部竣工正式验收合格之次日起,由乙方保固,保固保证金由工程款或保证金扣留或另由乙方提供按结算总价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依工程标的性质定之)计算,如工程一部或全部走动、裂损、坍塌或发生其它损坏时,经查明系甲方工作不良,材料不佳所致者,应由乙方依照图样在限期内负责无条件修复。通知后逾期不办理者,甲方得动用保固保证金修理。保固期间除合约另有约定外,规定如下:

一、建筑物之装修、机电、屋顶、墙壁渗漏及道路工程、自来水工程等,保固期间为一年。

二、建筑物构造体、暗渠、桥涵、隧道,或为此等工作之重修缮者,保固期间为五年。

前项保固保证金如保固期间为一年者,期满后全部退还。如保固期间为二年以上或合约部分工程保固期间为二年以上者,第一年退还二分之一,第二年退还其余之二分之一。

第二十三条保证责任

一、保证人对于乙方因履行本合约各项规定暨因终止合约或解除合约,而发生之一切义务,均连带负其全责,并愿拋弃民法第七百四十五条规定之先诉抗辩权。如涉讼或仲裁以_________法院为管辖法院,_________市为仲裁地点。

二、保证人如中途失其保证能力或自行申请退保时,乙应立即觅保更换。原保证人应俟换保手续核定后,始能解除其保证责任。

三、保证人应俟本合约失效时始得解除一切责任。

第二十四条终止或解除合约

一、甲方认为工程有终止之必要时,得随时终止本合约之全部或一部分工程,一经甲方通知,乙方应立即停工,并由乙方负责遣散工人,其已完成程及已进场材料,均由甲方核实给价。

二、乙方有下列情事之一时,甲方得随时终止或解除本合约,甲方因此所受之一切损失,乙方及其保证人应负连带赔偿之全责。

(一)乙方私将工程转让他人承包,或将登记证转借他人承包本工程,经甲方查明属实者。

(二)乙方逾规定期限尚未开工,或开工后进行迟缓,进度较规定预定进度落后百分之十五以上者。

(三)乙方违背合约或发生变故,甲方认其不能履行合约责任时。乙方如因前项三款情事之一终止或解除合约时,应即停工,负责遣散工人,并将到场材料机具设备等,交由甲方全权使用。

三、合约订定后,如因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而未能开工,或延期开工,或开工后无法继续施工而停工,其时间逾六个月仍无法施工者,乙方得于一个月内要求终止合约,并得就下列项目提出求偿金额,检附计算及相关证明文件送甲方核定若乙方对甲方核定有异议时得依合约所附工程仲裁条款补充规定办理。

(一)工程订约后未能开工:

1.合约书装订成本费(含印花税)

2.依合约规定项目并已实际执行之准备工作费。(如测量放样、钻探、细部设计等)不得超过合约单项之金额。

3.工棚及租金费得依合约单项范围之金额比例折算。

4.工地现场水电费得按实付金额。

5.工地现场看管劳工费,最多二员,六个月之基本工资为限。

6.工程施工进度必需预先定制特殊材料经事先向甲方报备有案并经会同检验合格者得依厂商订购成本收购,但不得超过合约该项材料费之金额。一般购置材料则由乙方自理。

(二)工程开工后:

1.合约规定之准备工作费工棚租金、工地水电费及工程安全设施得依合约单价比例估验计价。

2.已完工工程依合约规定估验计价。

3.进场材料费(以实际施工进度需要,并经检验合格为限,若因保管不当影响品质之部分不予计给)。

4.工程停工期间经甲方认定必要之现场待命人员工资(最多五人以承商公司之员工为限)按合约技术及一般劳力工资计付。

5.停工期间乙方亦应按日填报日报表,并于每周未,每月底将影响部分以书面报工程司备查。

四、乙方如领有预付款者,应即将未扣还金额,并加中央银行基金存款一个月利率之利息,一并退还甲方。

第二十五条乙方未依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规定及甲方指示办理,以维持交通及排水、维护环境清洁及公共安全时,甲方得径行动用乙方未领工程款或保证金改善,乙方不得异议。

第二十六条合约时效:本合约及其附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工程完竣验收保固期满之日失效。

第二十七条合约份数及附件:本合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份,由甲方分别陈转备用,如有误缮,以正本为准。本合约附件,计保证书_______份、领款印鉴_______份、投标须知_______份、投标比价纪录表_______份、标单详细表_______份、单价分析表_______份、供给材料表_______份、施工说明书_______份、图样_______份计_______张。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略

土壤调查报告资金申请书(推荐)八

众所周知,一次性塑料产品都是不环保也不健康的。那么,使用这些一次性产品,会给我们带来那些害处呢?于是,我做了一次调查活动……

1、上网查找资料,阅读相关书籍。

2、询问长辈们对家乡塑料污染的了解。

通过阅读书籍和电脑查找资料的方法,我得到了以下信息:当我们用这些一次性盒饭和塑料袋盛放食物时,会严重影响我们的身体健康。如果温度达到60度以上时,这些餐具中的有害物质将会渗入食物中,会对认得肝脏、肾脏及中枢神经系统等造成损害。

在我国,我们使用的超薄塑料袋几乎都是废塑料再次利用,所以它们的“祖先”就是废弃塑料桶、盆、一次性针筒等。每当我们去购买一些盒饭或食物时,不都是用塑料带来装的吗?

也许你会问,这些一次性塑料产品使用完后应该怎么处理呢?

如果埋进田野,它们会长期残留在田中,会影响农作物对水分、养分的吸收,抑制农作物的生长发育,造成减产等现象。如果一不小心,让牲畜吃了塑料袋或塑料膜,就会引起消化道疾病,如果严重,将会死亡。

但是,如果把这些一次性产品投入河中,一到夏天,它们就会释放出有害物质,散播在河水中,就会把小鱼小虾毒死。而且,投入数量较多的话,这条河连着那条河,那条河又连着另一条河,不就会有成千上万的鱼虾被毒死了吗?那我们就再也不能品尝到鲜美的鱼肉了!

倘若把废弃塑料直接焚烧处理,将会给环境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塑料焚烧时,不但会产生大量黑烟,而且会产生二恶英——迄今为止毒性最大的一类物质。二恶英进入土壤中,至少十五个月才能逐渐分解。在此期间,它会危害植物及农作物;还会对动物的肝脏及脑有严重的损害作用。

长辈们的讲述:现在从菜市场买菜回来,总能看见许多人手里拎着盛放食物的塑料袋,自己带篮子的真是少之又少。就连树枝上、小溪里也都是塑料袋的“居处”。为此,溪水不再清澈,大街小巷里也随处可见塑料袋的身影,环境开始逐渐变差。

同学们,看到以上这些事例,一定会让你大吃一惊吧!这些看来不起眼的一次性塑料产品,既伤害身体,有污染环境,它给我们带来多大的危害啊!如果再这样发展下去,这里将会成为塑料袋的王国,这是多么可怕啊!

为了我们唯一的地球家园;为了那一片蔚蓝晴空及朵朵白云;为了自己的身体健康,让我们共同携手杜绝一次性塑料产品!

土壤调查报告资金申请书(推荐)九

研究目的:

我们的国家的垃圾越来越多,据调查,目前我国城市垃圾年产量已达1.2亿吨左右,而且正以每年8%左右的速度增长,垃圾调查报告作文。我希望通过本次调查,减少江苏省的垃圾的快速增长。

研究成员:谢志勇(我的爸爸)、庄金飞(我的妈妈)、谢晨蕾

研究对象:江苏省

研究时间:xx年10月19日至xx年10月21日

研究阶段:

1)研究成员讨论确定研究内容及方式,明确成员分工与任务完成要求,搜集环卫处电话号码;

2)讨论确定调查表内容。

1)根据调查表通过电话进行调查并记录。

实施负责人:庄金飞,谢晨蕾。

2)根据调查记录情况进行调查统计。

实施负责人:谢晨蕾。

3)上网(百度)查询南京是江苏省每年平均生产多少垃圾,以提供对调查统计进行分析及提出研究建议时使用。

实施负责人:谢志勇。

包括形成调查统计报告、相关分析及提出建议等。

实施负责人:谢晨蕾、庄金飞。

垃圾在人们生活中是必然存在的。仅就生活垃圾来说,我省每人每天要生产1.5公斤的生活垃圾,每人每年就有近500公斤的生活垃圾要处理。从整个江苏省来看,每天将有11400多公斤垃圾急需处理。如果不能及时处理,大量垃圾随意堆放,长期囤积,就会占用土地,产生臭味,造成对大气、水域和土壤的严重污染,而且导致苍蝇、昆虫及鼠类的滋生,威胁居民的健康。

第一,城市建设需要综和处理,服务设施需要配套成龙,垃圾处理应当在综合处理之中。本市设有环卫处,市领导亲自过问,对垃圾处理,也在无害化治理、能源改造、资源利用等方面综合考虑。市里已建有五十吨无害化处理工厂,不久还将建立二百吨垃圾无害化处理工厂;还有本市研制的垃圾渗浸粪便的颗粒有机肥料,肥料好,成本低。本市已把垃圾资源化纳入城市经济的组成部分。

第二,处理垃圾前景广阔,但目前还应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减少垃圾来源。例如蔬菜在农村就应该先进行加工,将不能用的菜杆、采根、黄叶等除掉,不要带进城市,蔬菜公司则应该做好蔬菜保管工作,避免蔬菜黄烂,减少垃圾量。收购旧货处要适当提高废纸、塑料片、玻璃等物品的收购价格,这样可以减少人们丢弃这些东西的数量。

第三,垃圾处理工作是全民的工作,必须深入进行宣传,使人人重视。垃圾处理是环境卫生的重要环节,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环境卫生状况,可以反映一个社会的精神文明程度和人民的公共道德水平。

我们应该彻底改变“少数人治脏,多数人制脏”的状况。治脏除了专业队伍以外,还可以适当组织业余、课余、公余的劳动服务队,工农商学兵,大家齐动手,人人关心城市卫生工作。特别对中学生更应该鼓励他们参加体力劳动,鼓励他们为净化、美化城市出谋献策,也可以把这作为培养又红又专的劳动后备军来抓,这样,收效是会大的。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的发展,垃圾处理也必将日趋现代化,前景必将无限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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