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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行动结果通报范文 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通报(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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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行动结果通报范文 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通报(六篇)
2023-01-11 15:00:11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2023年专项行动结果通报范文(精)一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逐步解决农村耕地弃耕抛荒问题,引导农村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农村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20年12月前,基本解决全镇公路(国道、省道、县道、主要村级干道)沿线的撂荒水田复耕复种问题。

三、主要做法

(一)准确摸排,做好撂荒复耕复种工作

镇农办提供工作指导,各村、组要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全面摸清辖区内撂荒耕地(特别水田)的承包人、坐落位

置、地块名称、面积、所属经济社、所属村(社区)、撂荒原因、撂荒年限等具体情况,拍摄现场照片,逐一整理完善,形成档案并登记造册。

(二)加强宣传指导,形成良好氛围

各村要及时组织召开耕地抛荒整治工作会议,全面启动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同时,要积极利用微信群、张贴公告、派发宣传单等方式,加大《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目的、意义的宣传力度,减少农民对流转土地的后顾之忧,督促农民依法依规承包经营好耕地,让广大群众树立“荒地必种、不种收回”的意识。特别是对于存在撂荒耕地的田主(承包人),必须逐一通知宣传到位,确保耕地不撂荒,稳定粮食生产面积。

(三)多措并举,推动撂荒水田复耕复种

1.压实责任主体,把任务分解到村到田到人

各村要及时将摸排出来的撂荒水田复耕复种任务,分解到村、经济社、田主(承包人),同时,挂村领导、村“两委”干部、经济社负责人要负起连带责任,采取精准推进复耕复种工作,实行干部指导推动,田主(承包人)负责落实的撂荒水田复耕复种工作责任模式。

2.采取多种形式,推动撂荒水田复耕复种

一是由各村委会引导未履行复耕复种义务的承包方依法依规将承包地流转(出租),如不同意承包地流转造成撂荒弃耕现象的,发包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发包方重新组织经营,进行复耕复种。二是有条件的需立即复耕复种。如农户有能力耕种,且田块符合耕作条件的需及时恢复耕作。三是推进互助代耕模式。因农户无力耕种,又无法进行流转,农户必须签订委托书,委托村委会、经济社、其他组织、个人,进行复耕复种,根据复耕复种的实际情况,受委托方可向委托方收取必要的费用。四是推动农业公司+农户的合作经营模式。田块连片的农户田块去掉田埂组成5-10亩的大田,由1户牵头负责,由公司与牵头农户签订合作协议,由企业统一提供农资、机械化服务、统一技术指导,农户协助管理农田的模式,待农作物收获后再扣除农业公司成本投入,收益归农户。五是加强土地流转。把土地流转作为撂荒水田复耕复种的有效手段,动员农户将土地流转给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各村委会要积极为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土地流转信息,组织开展协商,把集约土地流转出去。

3.强化依法依规抓弃耕抛荒整治

(1)《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承包经营基本农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2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

(2)《广东省全面推行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粤财农(2016)213号)明确:享受补贴的农户应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长年抛荒地不予补贴。(过去良种补贴、种粮直补、农资补贴三项补贴2016年起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对撂荒水田进行登记备案,在2028年新一轮农村土地承包时,将根据登记备案情况依法依规予以调整连续两年荒芜水田的承包经营权。

(4)根据《广东省全面推行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财农〔2016〕213号)精神及《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规定,对连续两年撂荒耕地的,不得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2019年已撂荒的农田,2020年又不进行复耕复种,取消该户2020、2021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直至其复耕复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委、镇政府成立以党委副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农业的领导班子为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村支书为成员的大岗镇农村耕地弃耕抛荒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农办),加强工作领导,同时成立工作专班,充实人员配备,落实相关责任,明细分工,把撂荒耕地整治工作做好。

(二)强化工作措施

10月初镇农村耕地弃耕抛荒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村耕地抛荒整治情况进行集中验收,验收情况将全镇通报。镇委、镇政府把推进农村耕地弃耕抛荒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对完成整治任务的,在村年终考核中加10分,未能完成整治任务的,在年终考核中对村委会扣10分、挂村镇干部扣5分,对未完成年度整治任务且排名倒数三名的村支书进行一对一约谈,对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在年终考核中对村委会扣20分、挂村镇干部扣5分。

2023年专项行动结果通报范文(精)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吉安委〔2020〕16号)要求,省能源局决定开展涉我能源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涉我能源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责任再压实、问题再排查、隐患再整治。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坚决整治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等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涉我能源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推动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行业管理部门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坚持预防为主,不断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大力倡导科技强安,助力安全发展,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组织观看专题片。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集中组织观看学习由国务院安委会制作的“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2.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学习培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3.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教育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教育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

(二)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依法依规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管理责任。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认真落实《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33条刚性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点内容,切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

2.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根据各类岗位人员的岗位工作内容,结合不同岗位实际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并在适当位置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长期公示。二是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深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等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三是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安全管理人员要善于监督、敢于监督,强化过程管理,提高执行力,使企业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三)开展油气长输管道保护整治

1.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一是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按照《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则》(db 22/t 2881—2018)规定,制定科学规范的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和梳理,确定风险类别和等级,制定《风险分析评估记录清单》,实现“一企一清单”。二是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按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则》要求,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 2020年底前,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并及时更新。三是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公布企业风险点、风险类别、重大危险源和管理措施;对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工作场所、工作岗位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应急设备设施和撤离通道等。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2.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一是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日检查、周调度、月总结和季报告制度,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现企业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常态化。强化巡线频次和力度,排查盲区、消除隐患,堵塞管理漏洞,严防因第三方施工、占压管道等行为损毁油气管道引发事故;做好极端天气下管道设施监护工作,开展防汛工作,严防暴雨、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破坏管道设施情况。二是严格落实治理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于一般事故隐患,根据隐患治理划分的层级,由企业各级负责人或有关人员负责组织整改并验收,实现闭环管理。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并制定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组织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评估。2020年底前,企业要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各地和各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3.大力推进高后果区整治。加强油气长输管道的完整性管理,按照《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gb32167—2015),加强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识别,编制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风险评价报告,全面摸清和详实掌握本地区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现状。对每一处高后果区存在的第三方损坏、地质灾害等风险和类型提出专项管理方案(即“一区一案”)。开展人口密集型高后果区整治专项行动,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高人口密集型高后果区风险管控能力,实现油气长输管道保护水平显著提升。

4.配合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对照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标准,重新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进行安全评估、分级、登记建档、备案。强化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罐区、仓库、堆场以及生产加工装置、输送管线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控,强化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危化品装卸等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管控。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2020年底前,企业全部接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动预警机制和管理制度,初步实现安全风险分类、分析、自动预警等功能。

5.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建设,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八个方面,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实施对标检查、对标整改、对标达标、持续改进,全面推进企业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

6.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涵盖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工作。每年应至少评估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适用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并及时修订。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健全完善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2021年底前,各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四)做好电力安全整治

省能源局将依法依规积极协助配合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做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各地行业管理部门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本地区党委、政府赋予本部门的职能以及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本地区电力安全生产工作。

(五)强化煤炭行业管理

1.严格煤矿建设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4〕41号),一律停止核准新建生产能力低于60万吨/年的煤矿,停止核准新建和改扩建后生产能力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停止审批新建开采深度超1000米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1200米的大中型及以上煤矿,新建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600米的其他煤矿。

2.推动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按照《吉林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积极有序推进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对列入严格执法限期关闭的小煤矿加大淘汰退出工作力度,严禁违规设置“回撤期”;对拟整合技改扩能的小煤矿应停止生产,明确建设期限,抓紧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未完成技改不得投入生产。整合技改扩能煤矿应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核准、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批、环评等手续。力争到2020年底,全省煤炭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30万吨/年以下煤矿数量比2018年底减少50%以上,大型煤矿产量占比达到40%以上。

3.规范煤矿产能核定工作。新增产能必须实施产能置换,实现机械化开采。对实施机械化改造扩能的予以认可,对不合规的产能核定进行清理纠正,灾害严重矿井的产能只减不增。对仅通过增加采煤工作面个数提升生产能力的不予认可,对存在采矿、用地、环保等方面违法违规问题的煤矿增加产能不予认可,防止违规核增产能、盲目扩大产能。

4.大力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重点推进珲矿集团板石煤矿、八连城煤矿开展智能化建设,通风、提升、排水、供电系统全部实现远程集中控制,建设2个智能化采煤工作面。

(六)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1.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2.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从严监管。2020年底前,修订完成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

(七)提升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和应急管理能力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家库。建立安全专家动态管理制度,提升技术支撑能力。按照“领导+干部+专家”工作方式,在专项整治、安全督查和暗查暗访等行动时,组织专家深入企业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专业指导服务。

2.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推动科技、先进技术装备在安全生产中的运用,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和信息大数据平台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3.强化应急管理。编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持续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制度保障、监测预警、基地队伍、救援装备等应急能力建设。

(八)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1.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建立常态化、多样化、规范化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充分利用传统和现代媒介,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白山松水安全行”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安全意识。

2.抓好安全培训。强化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落实内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通过教育培训,使员工对安全生产责任产生敬畏之心、树立责任之心,培养良好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习惯。加强重点岗位人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抓好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岗位必要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对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进行系统性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涉我能源系统安全生产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健全长效机制,形成较为成熟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总结形成专项整治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总结报告并及时报省能源局。

联系人:田逶岭,联系电话:0431—82003160,邮箱:[email protected]

石甲成,联系电话:0431—80765202,邮箱:[email protected]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推进。要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

(二)强化工作督导。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组织专家深入生产一线,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专业指导服务。省能源局将根据专项整治进展,适时通过督导、督查、暗访等方式对相关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2023年专项行动结果通报范文(精)三

为扎实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工作任务,有效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经开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经开区管理委员会同意,决定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特制定以下工作实施方案。

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经开区领导部署要求、全面摸排本单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化解安全风险隐患,使本单位高层建筑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自即日起至xxxx年xx月底。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分五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x月xx日前)。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重点针对《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xxxx年“集中攻坚”阶段工作实施方案》相关内容,统筹研究、部署开展工作,进一步细化整治工作职责、任务和措施,迅速开展工作。

(二)摸排上报阶段(x月xx日至x月xx日)。经开区管委会发挥属地监管部门网格效能,按照《市高层建筑检查记录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基础工作台帐》内容,开展摸底排查,确保数据全面、准确。

(三)自查自改阶段(x月x日至x月xx日)。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按照《火灾防控工作指导手册(高层建筑)》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方案进行自改。

(四)治理阶段(x月x日至xx月xx日)。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按照排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梳理,分级、分类对单位风险隐患自查、自改情况进行落实整改。

(五)总结固化阶段(xx月x日至xx月xx日)。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根据开展“回头看”活动要求,将排查有遗漏、整改不到位的风险隐患及时汇总,并实施清单管理,依法整治到位。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加强改进措施,建立健全高层建筑火灾防控长效机制。

(一)消防责任。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定期开展消防安全风险研判;加强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和消防装备建设,保障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经费投入;将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纳入网格化管理内容,实现日常管理全覆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指定单位消防责任人负责管理。

(二)日常管理。明确消防管理责任,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设置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灭火救援窗、消防水泵接合器、常闭式防火门、消防车取水口等明显的提示性、警示性标识。

(三)建筑防火。重点检查外墙外保温材料是否易燃、可燃材料;保障疏散楼梯、走廊和安全出口通畅;

(四)消防设施。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水泵、灭火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烟排烟设施、消防电梯、火灾预警系统及其他消防设施(防火门、窗和防火卷帘、消防应急广播、消防专用电话、灭火救援窗、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定期维护保养、能够正常使用。

(五)电气安全。定期检测电气线路的连接敷设、电气设备安装或容量负荷、消防用电负荷符合标准要求;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按消防技术规范标准设置电气、燃气火灾监控系统并保持完好有效。

(六)应急准备。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等力量,建立微型消防站;制定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配套政策;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及时组织培训、演练。

(七)宣传教育。推动消防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落实;,开展多维度消防宣传服务;经常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疏散演练,掌握逃生自救和初期火灾扑救技能。

(一)经济开区消防救援委员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明确细化职责分工,加强专项行动的调度指挥、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对集中攻坚整治中遇到的重大事项问题,要专题研究解决办法,并作为重点督查督办项目狠抓落实。

(二)落实管理责任,消防救援委员会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组织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全面排查辖区内高层建筑,集中整治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消防通道堵塞占用、室内消火栓无水及配件缺失等突出风险;

(三)经济开区管委会办公室、经济局要按照“管行业管安全”的要求,根据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重点排查本单位场所,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隐患,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一)提高认识,统筹协调。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的重要性,紧紧抓住本地区高层建筑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政府协调、部门配合,落实组织实施工作。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加强督导,严肃问责。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跟踪问效,对集中攻坚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定期调度、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责任落实。

(三)及时上报、认真总结。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要确定一名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工作。工作部署情况于x月xx日前报经开区消防救援委员会办公室。从x月份起,每月xx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和《市高层建筑检查记录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基础工作台帐》;xx月xx日前,上报工作总结,相关措施、作法可随时报送。

2023年专项行动结果通报范文(精)四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精神,切实加强我区打黑除恶工作,区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在全区范围内进一步深化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市关于打黑除恶的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涉及群众利益和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热点、难点和突出犯罪问题,本着“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黑恶必除、除恶除尽”的原则,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团伙,实现我区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通过打黑除恶专项行动,摧毁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建立健全打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为了切实加强对我区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特成立区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分局,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周全意兼办公室主任;区纪工委监察室副主任王桂林、区综治办副主任涂继勇、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薛锋、区法院刑庭庭长万长全、区检察院公诉处处长金刚任副主任;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王志情、刑侦大队负责人周斌、区综治办干事郭健明为办公室成员。

1、严厉打击垄断经营、强揽工程、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2、严厉打击涉足民生领域,敲诈勒索、欺行霸市、强占各类市场、强行索取“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3、严厉打击非法放贷、暴力讨债、“地下出警”等新型黑恶犯罪活动。

4、严厉打击采取贿选、暴力胁迫等手段,插手操纵基层选举,欺压百姓、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群众反应强烈的农村黑恶势力。

5、严厉打击参与“黄、赌、毒”及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6、严厉打击利用封建宗族、宗派势力,挟持群众与党和政府对立,挑起群体性事件,煽动社会上不法分子堵桥、堵门、堵路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区各政法部门,各镇(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部门)要迅速将思想统一到省、市和区里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打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作为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的重要举措来抓,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确保社会长期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一切有力措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强化协作。各镇(处)、村(社区)要切实担负起打黑除恶的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想办法支持派出所的打黑除恶工作,广泛动员组织辖区单位和群众积极参与,保障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效开展。区综治办要加强对政法部门的协调工作,统一打黑除恶的思想行动,督促政法各部门不折不扣的落实中央和省、市和区工委、管委会的决策部署,形成执法合力。区公安分局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开展侦查工作,努力获取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证据。对涉黑犯罪案件,抽调精兵强将,组织专案组,坚持专案专办。区检察院要提前介入重大案件,依法快批捕、快起诉,在斗争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区法院要在确保审判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快案件审理进度,用足法律法规,及时依法严惩黑恶犯罪分子。纪检、监察、组织部门要严厉查处涉黑案件侦办过程中的违法违纪案件,注意发现黑恶势力的“黑后台”的“保护伞”。同时要加强与政法机关的联系,支持公安干警的办案,防止他们受到不法陷害。区财政局要加强对专项斗争的经费保障,设立打黑除恶专项经费。工商、文化、信访等部门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部门责任制,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

(三)强化摸排,重点攻坚。各单位(部门)特别是公安机关要通过侦办案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对黑恶势力经营涉足的重点部位和重点场所进行明查暗访、深入重点区域调查走访、倾听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等途径,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情况,并采取多种手段搜集、固定证据。对黑恶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在认真疏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严格审查把关的基础上,选择影响大、危害大的黑恶犯罪案件,实行领导挂帅,重点突破,适时组织集中统一搜捕行动,加大侦办、审判力度,从严惩处一批黑恶犯罪分子。

(四)严格执法,公正办案。切实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坚决杜绝违法执法、徇私枉法。要按照“两个基本”(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调查取证,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在专项斗争中,既要防止将黑恶势力作为一般刑事犯罪或治安案件来降格处理。也要防止为“扩大”成果将一般刑事犯罪作为黑恶势力犯罪来对待。要依法区别对待,宽严相济,以分化瓦解黑恶势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镇处、各单位(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对打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区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打黑除恶工作的具体做法,大张旗鼓地宣传政法干警不畏艰险,顽强奋战的先进事迹,深刻揭露黑恶势力为非作歹,欺压群众的罪恶行经,鼓励人民群众踊跃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充分调动社会各届和人民群众参与斗争的积极性。

(六)强化督导,严格考核。把组织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中,把及时发现、及时打掉“黑恶势力”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强化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对群众反映强烈,黑恶势力长期打不掉的,要追究有关责任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对组织不力造成工作被动的要严肃通报批评;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要严肃追究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2023年专项行动结果通报范文(精)五

为扎实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工作任务,有效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经开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经开区管理委员会同意,决定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特制定以下工作实施方案。

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经开区领导部署要求、全面摸排本单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化解安全风险隐患,使本单位高层建筑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自即日起至xxxx年xx月底。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分五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x月xx日前)。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重点针对《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xxxx年“集中攻坚”阶段工作实施方案》相关内容,统筹研究、部署开展工作,进一步细化整治工作职责、任务和措施,迅速开展工作。

(二)摸排上报阶段(x月xx日至x月xx日)。经开区管委会发挥属地监管部门网格效能,按照《市高层建筑检查记录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基础工作台帐》内容,开展摸底排查,确保数据全面、准确。

(三)自查自改阶段(x月x日至x月xx日)。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按照《火灾防控工作指导手册(高层建筑)》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方案进行自改。

(四)治理阶段(x月x日至xx月xx日)。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按照排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梳理,分级、分类对单位风险隐患自查、自改情况进行落实整改。

(五)总结固化阶段(xx月x日至xx月xx日)。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根据开展“回头看”活动要求,将排查有遗漏、整改不到位的风险隐患及时汇总,并实施清单管理,依法整治到位。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加强改进措施,建立健全高层建筑火灾防控长效机制。

(一)消防责任。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定期开展消防安全风险研判;加强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和消防装备建设,保障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经费投入;将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纳入网格化管理内容,实现日常管理全覆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指定单位消防责任人负责管理。

(二)日常管理。明确消防管理责任,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设置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灭火救援窗、消防水泵接合器、常闭式防火门、消防车取水口等明显的提示性、警示性标识。

(三)建筑防火。重点检查外墙外保温材料是否易燃、可燃材料;保障疏散楼梯、走廊和安全出口通畅;

(四)消防设施。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水泵、灭火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烟排烟设施、消防电梯、火灾预警系统及其他消防设施(防火门、窗和防火卷帘、消防应急广播、消防专用电话、灭火救援窗、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定期维护保养、能够正常使用。

(五)电气安全。定期检测电气线路的连接敷设、电气设备安装或容量负荷、消防用电负荷符合标准要求;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按消防技术规范标准设置电气、燃气火灾监控系统并保持完好有效。

(六)应急准备。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等力量,建立微型消防站;制定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配套政策;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及时组织培训、演练。

(七)宣传教育。推动消防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落实;,开展多维度消防宣传服务;经常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疏散演练,掌握逃生自救和初期火灾扑救技能。

(一)经济开区消防救援委员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明确细化职责分工,加强专项行动的调度指挥、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对集中攻坚整治中遇到的重大事项问题,要专题研究解决办法,并作为重点督查督办项目狠抓落实。

(二)落实管理责任,消防救援委员会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组织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全面排查辖区内高层建筑,集中整治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消防通道堵塞占用、室内消火栓无水及配件缺失等突出风险;

(三)经济开区管委会办公室、经济局要按照“管行业管安全”的要求,根据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重点排查本单位场所,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隐患,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一)提高认识,统筹协调。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的重要性,紧紧抓住本地区高层建筑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政府协调、部门配合,落实组织实施工作。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加强督导,严肃问责。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跟踪问效,对集中攻坚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定期调度、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责任落实。

(三)及时上报、认真总结。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要确定一名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工作。工作部署情况于x月xx日前报经开区消防救援委员会办公室。从x月份起,每月xx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和《市高层建筑检查记录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基础工作台帐》;xx月xx日前,上报工作总结,相关措施、作法可随时报送。

2023年专项行动结果通报范文(精)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县委“讲政治、勇担当、马上就办、一抓到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促进全局党员干部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率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按照xx县提效转作风治理微腐败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县开展提效转作风治理“微腐败”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治〔xx〕2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局开展提效转作风治理“微腐败”专项活动。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强化公职人员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有效铲除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促进党的建设高质量,以党的建设高质量促进xx经济发展的高质量。

专项活动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县委“讲政治、勇担当、马上就办、一抓到底”作风建设提升

年开展,把惩治群众身边作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点,持续纠正“四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治理5个问题。

(一)认识缺位,政治意识不强问题。主要表现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认识不到位,政治意识、政治敏感性不强,缺少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事业担当;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把握不全面、理解不深刻、执行不坚决、落实不到位,使上级决策部署难以实现、执行效果打折扣。

(二)信念动摇,宗旨意识不强问题。主要表现在宗旨意识淡薄,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反映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颐指气使;搞特殊、耍特权,当“笑面虎”“两面人”,群众该办的事拖而不办,“只敲梆子不卖油”,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和强烈不满;接受或要求服务对象安排吃请,收取或索要钱物;通过中间人、中介结构以及各种代办机构变相收费,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强拿财物、私设收费项目;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三)工作消极,进取意识不强问题。主要表现为对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思想僵化,态度消极,工作推推动动、不推不动;精神懈怠,缺乏事业心和责任心,“等、靠、要”思想严重,错失发展机遇;工作没有创新和特色,得过且过,不思进取;对需要配合协作的事项,不配合、不协作或不经研究、不尽努力就拒绝办理,造成应当顺利推动的事项出现延误或造成损失,存在“新官不理旧帐”的消极思想。

(四)懒惰懈怠,效能意识不强问题。主要表现在服务群众和企业时,办事拖拉,压件不办,不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办结时限超出法定时限或承诺时限;打着一切按规定、按程序办事的旗号,找各种理由敷衍搪塞,或置之不理,或摘亲疏有别、优亲厚友;工作消极应付、当办不办、一拖再拖,致使群众想办的事情三番五次办不成;上班时间玩游戏、炒股票等,做些与岗位无关的事情,无故让办事群众等待;擅自离岗、脱岗、迟到、早退,群众办事找不到人。

(五)用权任性,法纪意识不强问题。主要表现为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办事无原则,用权办事踩着法律法规和政策边线,开“天窗”、留“暗门”、打“擦边球”;利用职务影响和职务之便,公事私办,逼着企业和群众到处找门路、托关系;滥用手中职权,将公章视为私有,不给钱不盖章,少给钱难办事,雁过拔毛,索要吃请,强拿财物。

提效转作风治理“微腐败”专项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学习讨论(4月4日至25日)

主要围绕作风纪律相关内容学习,重点解决认识不到位问题。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真正学通弄懂悟透,学以致用,学用相长。学习要坚持学中查、查中改,边学边查、边查边改。

1.广泛宣传发动。层层召开专项治理活动动员会议,高点站位谋划,周密安排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快速融入到专项治理活动中来。

2.强化理论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赵乐际书记关于“重点纠正一些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问题”的工作要求;学习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精神等,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勇于担当,主动作为。

3.创新学习形式。坚持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围绕重点学,明确任务学;开展提效转作风治理“微腐败”专项活动专题学习讨论,利用座谈会、专题讲座等形式,进一步深化学习效果。

(二)查摆问题、深入剖析(4月25日至5月31日)

主要围绕“五项”工作内容,重点解决问题怎么查。坚持突出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长期在原地打

转转的老大难问题、制度操作性不够等问题,敢于着痛点、攻难关、涉险滩、破藩篱、动奶酪。

1.实施单位自查。针对重点股室、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自查要坚持把问题找准、找深、找透、找全面,坚决杜绝只找共性问题,以偏概全,蜻蜓点水,隔靴挠痒。

2.拓宽监督渠道。设立专项活动举报电话、举报箱,在新闻媒体公布,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利用行风政风热线、各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所,在群众中发现、查找问题线索,精准发现堵点和梗点。

3.开展调查测评。开展专项民主调查测评活动,组织各股室、局属二级机构,各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所为“五项”工作内容的表现者进行“画像”,从中发现问题,力求“广准深”。“广”,就是广泛查找各股室、局属二级机构,各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所以及党员干部个人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准”,就是全面扫描,精准把脉,显微镜查找,凸透镜聚焦,突出重点难点,敢于揭短亮丑,敢于触及矛盾和利益。重点查摆认识缺位、政治意识不强、作风浮漂、实干担当意识不强;进取意识不强、效率低下、推诿扯皮、工作消极、刁难群众等问题。“深”,就是全体干部职工根据自身工作职能和岗位职责,进行全身透视、自我画像,深挖细掘,深刻剖析。

(三)整改落实、规范管理(6月1日至9月30日)

主要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以及监管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建立健全有针对性、有操作性、符合实际的制度机制,明确政策界限,规范程序流程,从源头上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结合“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推进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以点带面推广有效做法,形成可操作、可复制的治理模式。

(四)建章立制、总结提高(10月1日至12月31日)

主要解决建章立制和巩固提高问题。各股室要凝心聚力,精准发力,从探索创新机制制度入手,推动提效转作风治理“微腐败”专项活动工作常态化,最终使干群交流“一层纸”、服务群众“一厘米”、为民办事“一分钟”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1.严格签到制度。实行签到人脸识别系统,利用互联网进行监控,堵塞纸质签到人员代签漏洞,解决人员出勤问题。

2.做到应驻尽驻。所有职能部门全部进驻县服务中心大厅,实行网上审批,堵塞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漏洞,解决“前店后厂”问题。

3.加强制度建设。充实完善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堵塞推诿扯皮、久拖不办等漏洞,解决出工不出力、懒政怠政问题;按照健全职能、从严管理的要求,逐项工作、逐个岗位定好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体系,特别要加强对中层领导干部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推动权力公开、规范运行,努力形成科学合理、规范完善、运转高效的制度保障机制,解决权力“暗箱操作”问题;建立权力监管机制,进一步厘权、明权、确权、晒权,规范办事流程,向群众公示公开,让权力始终处在社会监督之下,解决权力不明和职权滥用问题;建立明察暗访长效工作机制、谈话提醒工作机制、“微腐败”问题查处惩戒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及时督促整改,及时严肃查处,解决活动“一阵风”问题。要在提高办事效率、服务企业和群众、转变工作作风、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探索创新切实有效、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工作措施及机制制度,真正在提效转作风治理“微腐败”专项活动中取得的突破性进展。通过各项长效机制的构建,进一步推进专项治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一)层层压实责任。成立提效转作风治理“微腐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xx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xx,副局长xx,县纪委监察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组长xx同志任副组长,局各主要股室负责人、各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所为成员。局党组承担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局长xx同志为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统筹协调推进。各股室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微腐败”专项治理,积极主动查找治理“微腐败”,将责任压实、将问题解决。加强对“微腐败”问题的督促推动和监督检查,加强纪律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做到全覆盖,不留空白,形成高压震慑态势。

(三)监督执纪问责。局党组要了解和掌握全局党员干部、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群众评价等多方面内容,切实发现问题。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分阶段、分重点,查进度、问效果,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通过约谈、通报、跟进追责等方式进行督查督办,确保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四)加强宣传引导。抓好宣传引导,既宣传正面典型,又曝光负面典型,推动专项整治迅速升温,形成集中整治“微腐败”突出问题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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