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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巴塞尔协议书范本(模板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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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巴塞尔协议书范本(模板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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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文字记录总结,就像给思绪画上点睛之笔。如何进行有效的演讲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关于运动训练的知识和技巧,可以查阅以下相关资料。

新旧巴塞尔协议书范本篇一

在经济学界,rd在研究生产成本时,曾引进被称为“距离函数”的公式。随后,farrell开创性的从微观视角对企业效率问题进行研究,其对于效率的衡量是基于前沿函数或边界函数来表示的。他指出在经济生产中,所有生产可能最佳解的点的连线组成一条效率前沿,该效率前沿将所有的生产可能的观测值都包络于生产前沿曲线之内,所以被称为包络线。farrell指出厂商在产出量固定的情况下,有潜在的投入成本最小所组成的生产前沿,此前沿为具有完全效率的生产前沿,而任何一个生产点与生产前沿之间的差距,就是此生产点的无效率程度。按照farrell的思想,以非预设生产函数形态取代通常的预设生产函数形态的方法来评估效率问题,这也是非参数方法的最大优点之一。

在此之后,charnes,cooper和rhodes将farrell的思想进一步的推广,建立一般化的数学规划模型,即ccr模型,在规模报酬固定的假设前提下,评估多项投入和多项产出的生产决定单元的相对技术效率水平。后来,banker,chanes和cooper放开规模报酬固定的假设,建立了bcc模型,进一步的将ccr模型中评估得到的技术效率分解为纯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fare建立了malmquist生产力变化指数,用来考察两个相邻时期生产率的变化。

dea方法测度商业银行效率的关键在十选择合适的投入产出项目。对商业银行投入及产出进行定义的常用方法有:(1)生产法。银行被认为是存款账户和贷款服务的生产者,能产生利润的即为产出项目,若该项目需要净支出(费用)时即为投入项目。因此,银行产出项目为开设的各类存款账户的数量、通过存款账户所提供服务的数量(如开支票的次数)和提供的贷款业务的项数;银行投入项目为资本、劳动力及营运成本;(2)中介法。银行从资金有剩余的居民和企业手中获得资金,然后把它提供给需要资金和企业的居民,银行是这一过程的中介者,银行的产出项目是存款和贷款的金额,运作成本和利息成本构成了银行投入项目。(3)资产法。银行产出项目严格定义为银行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方的项目,主要是贷款和证券投资的金额,银行投入项目定义为资产负债表中负债方项目。在具体的研究中,国内外学者对于投入产出指标的选择差别非常显著,研究思路和研究结果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使用的投入指标和产出指标不一致。dea模型是通过线性规划的方法比较产出和投入的值,而投入产出指标的差异必然造成每个评价单位效率值的'差异,为了能准确地对银行效率进行评价,我们需要全面准确地选取指标对银行特征进行描述。二是没有考虑银行的风险问题。商业银行是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风险控制能力是银行竞争能力的体现。根据金融学理论中的风险补偿原则,风险与回报之间是对称的,即高回报必然伴随着高风险,高回报是对高风险的补偿。因此,如果不把风险作为产出,或作为影响产出的因素进行考虑,仅仅考察银行的投入与其它产出之间的关系来度量银行的效率,这必然会造成效率的评价结果与我们的目标背道而驰。商业银行的效率目标必须服务于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作为一个企业,追求利润无疑是其目标中最具有本质意义的一个,但商业银行同时作为一个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以及商业银行在整个国家经济体系中的特殊位置,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保持必要的流动性和安全性也应该纳入到其经营的目标体系之中。

因此,为了更全面的度量商业银行的效率,本文将把反映商业银行在经营中各个不同方面特征的指标纳入到dea模型中。具体地,本文选取了职工总人数、机构总数、固定资产净值、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存款、利息支出和营业费用八个不同方面指标作为投入变量,选取投资、贷款、利息收入、非利息收入、税前利润、资本充足性和流动性指标作为产出变量。这里仅对资本充足性和流动性两个度量商业银行风险水平的指标作一个说明,其它指标由于在其他作者的文献中都有出现,这里不再累赘。

(1)资本充足性。资本充足性反映了银行的规模、优质资产水平、利润积累水平、资产配置合理星级资本的质量。考察商业银行资本充足性常用的指标有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率、风险资产准备金率、资本杠杆率、核心资本长期债务率及权益与未分配利润比率等。我们在综合考虑各项指标的情况下选择了权益与未分配利润比率作为衡量资本充足性的指标,这个指标反映了权益与未分配利润在总资产中所占的比重,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商业银行的风险状况。

(2)流动性。流动性反映商业银行在面对现在和将来资金需求时,对短期不稳定资金的依赖性和应对资金变现需求时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流动性相关指标主要有对流动负债依存度、短期流动资产比率、存贷款比例、中长期贷款比率、备付金比率和拆入资金比率等。我国国情具有特殊性,虽然没有像西方国家那样存在存款保险制度,但我们国家的信用是商业银行无形的存款保险,客户储蓄存款更多的是出于预防性动机,发生流动性危机造成银行恐慌的概率很小,因此,我们无论从资产管理还是负债管理或者是资产负债和理哪一个角度出发都可以。我们吸收资产负债管理理论的思想选择存贷款比率来衡量商业银行的资产的流动性。

最后,由于受到dea模型中投入产出指标硬约束的限制,我们将采用因子分析法来分别对产出和投入指标进行提练,寻找出最本质的投入和产出变量。

2实证结果及其分析。

利用我国12家商业银行200x年的数据,计算过程借助于spss11.5软件操作完成。根据特征值大于1的原则,投入变量我们选入了2个公共因子,产出变量选入了3个公共因子。从累计贡献率来看,投入变量的2个公共因子反映了原有信息的99.69%,产出变量的3个公共因子反映了原有信息的96.99%。

接着,本文将根据各因子的方差贡献率占各因子总方差贡献率的比重为权重进行加权汇总,可以分别求得各银行投入和产出变量的综合得分。计算公式分别为:

投入变量总得分f=(58.89*f1+40.26*f2)/99.69。

然后,把投入变量得分f与产出变量得分f作为dea模型中的投入与产出变量,利用deap软件我们计算出各商业银行200x年的效率得分。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效率得分明显偏低,从技术效率来看,仅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的效率得分达到所有商业银行得分的平均值,农业银行的效率得分在样本银行中排名倒数第二。在股份制商业银行中,效率得分最高的是华夏银行,其次是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和中信银行。从规模报酬情况来看,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没有达到理想的规模状态,有一半左右的商业银行处于规模报酬递减的阶段,而一半左右则处于规模报酬递增阶段。从纯技术效率来看,我国各商业银行的差距不大,其中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深发展、华夏银行和交通银行均达到效率满分,全部样本银行的纯技术效率平均分也比较高,达到0.918,但这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农业银行,其纯技术效率分值仅为0.474,处于非常落后的一个水平。

最后,为了判断我国商业银行中是否存在为了追求高效率而采取了高风险的行为,本文还计算了未考虑风险因素时各样本商业银行的技术效率得分。另外,表5中还包含了考虑风险因素后各样本商业银行的技术效率得分,考虑风险因素前后技术效率得分之差以及反映各商业银行风险状况的度量指标(资本充足性和流动性)。从技术效率值的变化情况来看,考虑风险因素前后变化最大的是深发展,其效率差值为0.579,与此同时,我们可以观察到,深发展的两个风险度量指标也表明其风险程度是最高的。在样本商业银行中,深发展的资本充足性是最低的(2.5%),其流动性也是最差的(1.092)。为了更准确地判断我国商业银行中存在的效率与风险之间的关系,我们计算了考虑风险因素前后效率差与风险度量指标资本充足性和流动性的相关系数,它们分别为-0.42和-0.72。这表明,在我国商业银行中,存在着为了追求高效率而采取高风险的行为这样一种现象,即一些商业银行的高效率是通过牺牲其风险水平(降低资本充足性和流动性)为代价而获得的。我们可以清晰地观察效率与风险之间的关系。很明显,一些银行通过降低其流动性而获得效率水平的提升。

3结论。

本文通过采用因子分析法,从众多的投入和产出变量中抽取出最重要的投入因子和产出因子,通过提练的投入因子和产出因子来衡量我国商业银行的效率水平。同时,将风险问题纳入到商业银行的效率分析框架,将效率分为未经风险调整的效率和经过风险调整的效率,通过实证研究发现,一些商业银行通过承担过高的风险,而获得未经风险调整的效率水平的提高。为此,可以看出,将风险因素纳入效率的分析框架中对于效率评估的准确性和客观性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另外,本文的不足之处在于对商业银行风险的衡量时采取了比较单一的指标,未来的研究方向应是引入综合的模型指标对于商业银行的风险进行更科学的计量,并将其纳入效率的评估模型中。当然,本文的目的在于探讨在对效率进行评价时纳入风险因素的重要性,而实证只是对此观点所进行的初步验证,深层次的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

新旧巴塞尔协议书范本篇二

巴塞尔协议是国际上关于银行监管框架的重要协议之一,旨在通过改进银行的监管制度,提高金融体系的稳定性。本文将就巴塞尔协议的内容和意义进行分析,并提出个人的心得体会。

巴塞尔协议涵盖了多个方面的内容,其中最为重要的是资本充足率的要求。根据协议,银行需要具备足够的资本来承担潜在的风险。此外,协议还规定了债务评级、流动性风险管理、市场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要求。这些规定的目的是提高银行的风险防控能力,减少金融危机发生的可能性。

巴塞尔协议的实施对世界各国的金融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它提高了金融机构的稳定性。强制要求银行保持足够的资本充足率是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能够防止银行因为风险扩大而引发危机。其次,协议提高了金融监管的一致性。由于巴塞尔协议是全球范围内的协议,各国银行监管机构会对协议进行实施,从而使得各国的监管标准更加一致,降低国际金融风险传染的可能性。最后,巴塞尔协议促进了金融业务的规范发展。协议规定了银行对各类金融风险的管理要求,使得银行能够更好地进行业务拓展,提供更加稳定、可靠的金融服务。

然而,巴塞尔协议也存在一些局限性。首先,由于协议的要求较为严格,一些中小型银行可能面临资本充足率不足的问题。其次,由于协议主要针对国际性银行,对于国内性银行的适用性有限,可能无法完全满足各国的监管需要。此外,协议并未涉及到对金融科技企业的监管要求,这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对我而言,巴塞尔协议是一项重要的国际金融监管规定,对于保护金融体系稳定、避免金融风险具有积极的作用。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考虑到各国的差异性和银行的个体差异。同时,未来金融科技的发展也需要与协议相结合进行监管,以确保金融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总结:

通过对巴塞尔协议的内容和意义进行分析,可以看出该协议对全球金融体系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协议仍然存在一些局限性,需要在实施过程中加以克服。个人认为,在未来的金融监管中,还需要结合国家的实际情况和金融科技发展的趋势,不断改进和完善监管制度,保障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新旧巴塞尔协议书范本篇三

新协议由三大支柱组成:一是最低资本要求;二是监管当局对资本充足率的监督检查;三是市场纪律。

银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20世纪80年代由于债务危机的影响,信用风险给国际银行业带来了相当大的损失,银行普遍开始注重对信用风险的防范管理。巴塞尔委员会建立了一套国际通用的以加权方式衡量表内与表外风险的资本充足率标准,极大地影响了国际银行监管与风险管理工作的进程。在近十几年中,随着巴塞尔委员会根据形势变化推出相关标准,资本与风险紧密联系的原则已成为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国际监管原则之一。正是在这一原则指导下,巴塞尔委员会建立了更加具有风险敏感性的新资本协议。新协议将风险扩大到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利率风险,并提出“三个支柱”(最低资本规定、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要求资本监管更为准确的反映银行经营的风险状况,进一步提高金融体系的安全性和稳健性。

1、第一支柱——最低资本规定。

新协议在第一支柱中思考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1并为计量风险带给了几种备选方案。关于信用风险的计量。新协议提出了两种基本方法。第一种是标准法,第二种是内部评级法。内部评级法又分为初级法和高级法。对于风险管理水平较低一些的银行,新协议推荐其采用标准法来计量风险,计算银行资本充足率。根据标准法的要求,银行将采用外部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来确定各项资产的信用风险权利。当银行的内部风险管理系统和信息披露到达一系列严格的标准后,银行可采用内部评级法。内部评级法允许银行使用自我测算的风险要素计算法定资本要求。其中,初级法仅允许银行测算与每个借款人相关的违约概率,其他数值由监管部门带给,高级法则允许银行测算其他务必的数值。类似的,在计量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方面,委员会也带给了不一样层次的方案以备选取。

2、第二支柱——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委员会认为,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是最低资本规定和市场纪律的重要补充。具体包括:(1)监管当局监督检查的四大原则。原则一:银行应具备与其风险状况相适应的评估总量资本的一整套程序,以及维持资本水平的战略。原则二:监管当局应检查和评价银行内部资本充足率的评估状况及其战略,以及银行监测和确保满足监管资本比率的潜力。若对最终结果不满足,监管当局应采取适当的监管措施。原则三:监管当局应期望银行的资本高于最低监管资本比率,并应有潜力要求银行持有高于最低标准的资本。原则四:监管当局应争取及早干预从而避免银行的资本低于抵御风险所需的最低水平,如果资本得不到保护或恢复,则需迅速采取补救措施。(2)监管当局检查各项最低标准的遵守状况。银行要披露计算信用及操作风险最低资本的内部方法的特点。作为监管当局检查资料之一,监管当局务必确保上述条件自始至终得以满足。委员会认为,对最低标准和资格条件的检查是第二支柱下监管检查的有机组成部分。(3)监管当局监督检查的其它资料包括监督检查的透明度以及对换银行帐薄利率风险的处理。

3、第三支柱——市场纪律。

委员会强调,市场纪律具有强化资本监管,帮忙监管当局提高金融体系安全、稳健的潜在作用。新协议在适用范围、资本构成、风险暴露的评估和管理程序以及资本充足率四个领域制定了更为具体的定量及定性的信息披露资料。监管当局应评价银行的披露体系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新协议还将披露划分为核心披露与补充披露。委员会推荐,复杂的国际活跃银行要全面公开披露核心及补充信息。关于披露频率,委员会认为最好每半年一次,对于过时失去好处的披露信息,如风险暴露,最好每季度一次。不经常披露信息的银行要公开解释其政策。委员会鼓励利用电子等手段带给的机会,多渠道的披露信息。

新旧巴塞尔协议书范本篇四

第一次在国际上明确了资本充足率监管的三个要素,即监管资本定义、风险加权资产计算和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

1.统一了监管资本定义。

第一版巴塞尔资本协议提出了两个层次的资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

核心资本主要包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公开储备(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留存利润、股票发行溢价);附属资本主要包括非公开储备、重估储备、普通准备金、混合资本工具和长期次级债务等。

2.建立了资产风险的衡量体系。

第一版巴塞尔资本协议主要关注信用风险,根据银行资产风险水平的大小分别赋予不同的风险权重,共分为0、10%、20%、50%、100%五个档次。资产的账面价值与相应的风险权重相乘,计算出风险加权资产,综合反映资产的风险水平。

3.确定了资本充足率的监管标准。

资本充足率为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值。第一版巴塞尔资本协议规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4%。

2004年,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即第二版巴塞尔资本协议,也称为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新提议:构建了“三大支柱”的监管框架,扩大了资本覆盖风险的种类,改革了风险加权资产的计算方法。

1.第一支柱:最低资本要求。

明确商业银行总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4%,资本要全面覆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允许商业银行采用比较粗略的方法计量资本要求,同时鼓励银行采用更加精细、更加敏感的计量方法,并要求将计量结果充分应用于业务管理之中。

第二支柱:监督检查。

监管当局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程序,采取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等方式,检查和评价银行内部资本充足率的评估情况和战略,以及它们监管资本达标的能力;对资本不足的银行,监管当局应采取适当的监管措施。

3.第三支柱:市场纪律。

第三支柱又称市场约束、信息披露,是对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的补充。第三支柱要求银行通过建立一套披露机制,以便于股东、存款人、债权人等市场参与者了解和评价银行有关资本、风险、风险评估程序以及资本充足率等重要信息,通过市场力量来约束银行行为,驱动银行不断强化自身管理。

新旧巴塞尔协议书范本篇五

协议的确立,巴塞尔银行监督委员会在6月,公布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征求意见稿),协议在广泛的征求意见过程中多次修改,最后于6月公布正式稿,委员会规定从底开始在成员国开始推行。新协议由三大主题组成,分别从资金管理人和风险管理人角度、监管人角度以及投资人角度对银行风险的内涵、计量方法以及风险防范方式等,作出了建议和规范方法的要求。

2、协议中的三大主题含义。

第一主题: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资金管理者和风险管理者角度)。新协议将银行风险的进行了划分,确定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三方面,并为计量风险提供了多种备选方案。

第二主题: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监管者角度)。这部分内容是第一次纳人协议框架。新协议认为,为了促使银行的资本状况与总体风险相适应,监管当局应该考虑银行的风险化解能力、风险管理能力、所面对市场的性质、收益的.稳定性与有效性等因素,全面判断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是否达到应对市场风险的要求,在商业银行的资本水平较低时,监管当局要及时对银行进行必要的干预。

第三主题:市场约束(投资者角度)。它是目前公司治理结构研究重大进展的体现,其作用在于进一步强化资本监管和促进银行体系运作中的安全与稳固。新协议明确了市场有迫使银行合理地分配资金及控制风险的作用,市场中的盈亏机制可以促使银行保持充足的资本水平,支持监管当局更有效地工作。

不断改进标准、完善制度、提高人员素质,从而为商业银行金融行为提供更好的风险管理意见和方法服务。

新旧巴塞尔协议书范本篇六

受让方:(以下称甲方)。

转让方:(以下称乙方)。

为实现消费经营必要,甲方拟收购乙方拥有和控制的呆板设置装备摆设,经甲乙两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设置装备摆设名称、规格、数目、代价。

乙方转让给甲方的设置装备摆设包括显示器消费设置装备摆设、注塑消费设置装备摆设、供电设置装备摆设、运输设置装备摆设及其它设置装备摆设,详细详见(设置装备摆设明细表),设置装备摆设原值元,经两边约定代价为元。

第二条付款方法。

在本协议生效后七日内付出人民币万元,其余价款在年度当前按季度付出,其中年度内每季度付出元,年度当前每季度付出元。

第三条设置装备摆设交付工夫。

在收到甲方付出的人民币万后个工作日,乙方将呆板设置装备摆设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专利技能和非专利技能。

乙方将为正常使用本协议项下的设置装备摆设而形成的专利技能或非专利技能(包括办理秘诀或技能秘诀)。

第五条陈述包管答应。

甲方的陈述、包管与答应:

1、甲方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建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甲方具有受让设置装备摆设转让的权利能力和举动能力;

3、甲方受让乙方的设置装备摆设,已按公司章程划定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同意受让决议;

4、甲方对乙方转让的设置装备摆设作了充分相识,并同意在该状态下受让;

四、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全部设置装备摆设全部归乙方全部,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全部,业务设置装备摆设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分别按原有租赁条约实行)。

五、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出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上述用度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置装备摆设及其他相关用度,别的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用度。

六、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业务执照、卫生允许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用度由乙方卖力;乙方接手前该店铺全部的一切债权、债权均由甲方卖力;接手后的一切经营举动及产生的债权、债权由乙方卖力。

七、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逐日向甲方付出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条约,而且乙方必须根据转让费的10%向甲方付出违约金。要是由于甲方缘故原由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异样负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付出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八、如因自然灾祸等不行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当局规划,国度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赔偿归乙方。

九、本条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具名之日起生效。

甲方具名:

日期:

乙方具名:

日期:

丙方具名:

日期:

新旧巴塞尔协议书范本篇七

针对中国银行业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中国银监会提出解决这一问题的指导思想:既要吸收借鉴上述国际活跃银行在公司治理方面的有益经验,又要结合国情,保证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架构不仅“好看”,而且“好用”。要根据本行的比较优势,确定好明确清晰的发展战略,有所为有所不为,以保持可持续的比较竞争优势。要进一步明确“三会一层”之间的职能界限,形成畅通的信息沟通机制和有效的制衡关系;树立股东价值和稳健经营理念,按照国际公众持股银行和境内外监管规则要求,推动董事会构成的专业化,强化独立董事的作用。要建立健康的决策机制,依靠董事会集体决策,依靠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基础。推动传统的公司治理向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和基础的公司治理转变。

具体说来,首先应明确董事会职责:(1)建立董事培训学习机制,使其具备并不断提高风险识别和风险管理素质和能力,符合银行经营发展需求;(2)建立风险评级机制,成立风险评级专家小组或委员会,定期了解银行的风险评级体系.听取银行内部评级报告,包括所有风险偏好和主要风险类型损失定义、测度方法、内部经济资本模型、融资成本和收益率回收办法等方法的使用,形成评估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3)根据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制定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匹配相应的资本,特别是要对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作出合理预测,安排必要的风险资本;(4)监督高级管理层内部评级架构设置及议事规则的健全性、执行过程的合规性和评级结果的有效性;(5)建立考核机制,对董事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和考核。

其次,应明确高管层职责:(1)建立评级制度,设置必要的组织机构,配备相应人员;(2)建立风险评估框架,开发风险资本系统,确定风险计量方法,设计风险计量模型;(3)批准风险评级实施过程及风险评级结果,定期审议内部风险报告;(4)建立纠正机制,分析风险的性质和复杂程度,不断完善评级方法和评级模型的设置,规范评级体系的运行;(5)向董事会或指定的委员会提供带来重大影响的重大变化或现行政策例外情况的报告;(6)确保风险管理部门、业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在人事和财务等方面的相对独立性.对风险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实行强制性轮休制度;(7)对于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风险和潜在风险,要建立相应的报告制度。对于不同的层级,要明确相应的报告时间、报告地点、报告频率和报告内容、报告路线等。

再次,应构建独立的风险控制部门,并明确其职责:(1)确保商业银行所面临的主要风险类型被商业银行风险控制体系所监控、捕获和风险定义的一致性;(2)针对不同类型的风险,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部门要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风险评估、风险缓释和风险控制等体系;(3)设计和验证相关风险评估模型,包括相关系数、风险暴露、时间步长等要素,充分评估模型风险;(4)测试和监管风险评级测试和监控内部评级;生成和分析银行评级体系的总报告,包括按照违约时的评级和违约前一年的评级进行分类的历史违约数据、评级迁移分析以及对关键评级标准趋势变化的监控。在各部门和各地区验证评级定义的实施程序。检查且记录评级过程的变化,包括变化的原因:检查评级标准以及评估评级对风险的预测情况。为了便于监管当局检查.必须记录和保留评级过程、标准或单个评级参数的变化;(5)定期向董事会和高管层提交相应的风险评级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和模型验证等各类报告。对于异常突发风险事件,定期或非定期及时向高管层和董事会报告。

接下来,明确内审和外审部门相应职责:(1)必须每年至少检查一次银行评级体系及其运作状况,包括信用风险控制职能的运作和对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暴露的估计。检查的范围包括遵守达到新资本协议全部最低要求的状况。(2)内审必须记录检查结果,做好相应的文档化工作。(3)监管当局如认为需要可要求对银行的评级过程及对损失的估计进行外审。(4)内审和外审工作的进行必须相对独立于业务部门,也不同于风险控制部门对模型的验证和检查,这一独立性体现为检查人、检查内容、检查程序、检查方法等的相对独立。(5)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与银行财务信息相关的一切事务以及和风险部门相关的事务,包括对内外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评价和内部控制合规情况的审查。

最后,要指定专门的信息披露部门和人员。强化信息披露:(1)要对信息披露的边界做有效的界定,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信息披露的边界做了拓展,同时对保有信息和专有信息的披露也做了专门的规定。商业银行应结合自身的实际和监管的要求确定自身的信息披露边界。(2)应确定信息披露的时间、频率、载体、责任方、内容和形式,确保股东、相关利益者和监管当局能及时有效的获知银行的相关情况。(3)结合自身实际和监管当局要求,商业银行应做好重点项目的定性披露和定量披露。应重点做好资本结构、资本充足率、信用风险、资产证券化、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利率风险、股权等方面相应的信息披露定性和定量要求。(4)对信息披露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对信息披露做得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应追究其相应的责任,确保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机制良好运行。

新旧巴塞尔协议书范本篇八

随着全球金融体系的构建,各国金融关系越来越密切以及巴塞尔资本协议和新资本协议的推出,各国商业银行和监管当局为了应对新的挑战,也为了将巴塞尔资本协议和新资本协议落到实处,对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纷纷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和修正。

(一)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当局于9月的一份文件(《监管更新:新资本协议在澳大利亚的贯彻状况》)中对实行新资本协议高级法的银行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明确规定了其职责:(1)董事会应批准:所有风险偏好和主要风险类型损失及其定义和测度方法、内部经济资本模型、融资成本和收益回收率方法等;(2)高级管理层:能够用配给资本的盈亏平衡点成本来表示相对收益中所蕴含的实际定价状况:能够用潜在风险(这一风险由经济资本模型的配给资本所反映)相对收益来评估业务条线和产品绩效;自身的绩效评估和激励补偿与承担的风险息息相关。

(二)香港金管局。

香港金融管理局在香港新资本协议实施大纲中对银行业的公司治理做了一些规定。主要明确了相关组织结构、风险评估、高管层职责等。具体规定如下:(1)授权机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对风险评级体系操作的有效监督,保证该体系的稳健运行。第cg-1章“香港注册机构的公司治理”和第ic-1章“全面风险管理控制”对上述人员的风险管理责任有详细的规定。上述大部分要求和做法应全面落实。(2)所有风险评级和估值过程的重要方面,都必须得到授权机构董事会(或指定的委员会)和高级管理层的批准。上述各方必须对授权机构风险评级体系具有一般性了解,并详细地了解与评级有关的管理报告。提供给董事会(或指定的委员会)的信息必须足够详细,能让董事或委员会成员决定继续采取授权机构评级方法是否适当,并验证评级体系的控制是否有效正确。(3)高级管理层必须履行:深入了解评级体系的设计和运作,批准现有的程序和实际做法之间出现的重大差异;保证评级体系连续、正常运作;信用控制部门的人员必须定期开会讨论评级过程的表现、需要改进的领域以及改进不足之处的效果。向董事会(或指定的委员会)提供关于重大变化或现行政策例外情况的通告,此重大变化或现行政策例外情况将对授权机构评级体系的运作产生实质性影响。有关内部评级信息必须向董事会(或指定的委员会)和高级管理层进行定期汇报。报告的范围和频率随着信息的重要性、类别及接受人员的级别而变化。(4)报告应包括如下信息:评级划分的风险总体情况;不同级别间的风险评级迁移:每个级别相关参数的估计;实际的违约率(在合适的情况下,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暴露)与预期值的比较;计量监管资本和经济资本之间的变化;信用风险压力测试的结果;内部评级检查、审核以及其他控制部门报告。

(三)加拿大银行业。

加拿大银行业根据新资本协议和其国内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治理的现状,通过规范银行董事会的规模、结构、素质、专业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的分配等方面,来强化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最大限度地保护股东权益。具体做法主要有:(1)“五大”银行的董事会成员从14~19人不等,除蒙特利尔银行外,各银行的董事会主席和总经理的职位不再由1人承担.总经理不进入专业委员会,董事会的基本功能是决策和监管;(2)由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与银行财务信息加工和披露有关的一切事务,包括对内部和外部审计人员的工作效果评价、对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进行审核:(3)操守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核银行信贷与投资方面的风险问题和银行雇员的操守遵守情况;(4)公司治理和公共政策委员会负责董事会的日常工作安排;(5)人力资源委员会主要负责雇员的招聘工作和总经理继承人的备选工作,对总经理及其银行的高管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审核银行的薪金激励政策等。

(四)美国银行业。

依据的《萨-奥法案》和新资本协议,美国银行业现阶段公司治理实践为:董事会要负责保证企业整体治理的有效性:审计委员会要负责确保企业内、外部审计过程严格有效;ceo、cfo及其他高管人员要负责维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和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遵守道德操守,并对违法违规的高管进行严厉惩罚;重点在于构建良好的所有者、经营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责权利分配机制。美联储鼓励银行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追求自身特点与国家法令的完美结合,探索出适合自身发展的最佳治理模式,并不强求形式上的完全统一。

四、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现状。

我国银行业基本按照现代公司治理制度构建其公司治理架构和运行机制,尤其是“五大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基本能按照现代企业公司治理制度的要求来经营。其中,中国银行以董事会的指引和监控为主导,并与高级管理层的经营管理相分离。董事会五个专业委员会分别在战略规划、稽核、风险管理、人事和薪酬、关联交易控制方面协助董事会履行决策和监控职能,保证董事会议事、决策的专业化、高效化。中国银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实际上已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董事长与行长分别由两人担任,以免权力过度集中。中国建设银行作为股份制改造的一部分,改造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并相应建立了一个新的现代公司管理架构,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权利和责任。其目标是按照“三会分设、三权分开、有效制约、协调发展”的原则,建立科学高效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确保各方独立运作、有效制衡。

另外,我国现有5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状况(王传军,)为:(1)流通股比重偏低;(2)国有股比重偏大(深发展和民生银行除外);(3)银行的董事会规模均在14~17人之间,执行董事在董事会中所占的比重不高。非执行董事在董事会中占据了主导地位:董事会成员持股比重偏低,无法充分发挥股权长期激励的效果;董事双重兼职的情形颇为普遍;董事在银行领取报酬的人数增多;(4)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基本符合规定,除华夏银行未设置审计委员会外,其他4家银行均已设置5个专门委员会;(5)独立董事,除深发展外,其他4家银行均达到了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比例规定;(6)监事会规模较大;除深发展外,监事成员双重兼职的情形普遍;监事成员持股比重较低;相对而言,监事在银行领取报酬的比重较董事更高;(7)高级管理层:遵从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上市银行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分别由不同的人担任;无高级管理层双重兼职情形,说明高级管理层与股东单位在人事上完全独立;高级管理层零持股现象普遍,股权的长期激励功能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高级管理层成员普遍在银行领取薪酬;薪酬的激励功效初显;(8)关于监督机制的调查,5家上市银行按照监管机构的规范,董事会、监事会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与有效性做出说明,并且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状况评价报告,惟一的例外,是浦发银行并没有披露审计师出具的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9)关于激励与约束机制上市银行均已建立了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层的业绩考核制度,并且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薪酬:(10)就整体而言,上市银行能够按照要求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

就监管层面而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参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公司治理方面的要求和国外监管机构对银行公司治理方面要求的基础上,20颁布了《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及相关监管指引》,从组织结构、股权、中长期战略、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信息披露制度、信息科技、评估与监测、检查与报告等方面对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提供了总计28条款的详细指引。

由上可见,虽然我国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并且监管部门也出台了不少关于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规定,但是,对商业银行来说,其公司治理仍存在着诸多需要提升和改善的地方,诸如:董事会对公司风险的认识存在误区,并且没有进行适当的监督或对高管层和雇员的行为提出质疑;利益冲突、缺乏独立的董事会成员以及高管人员,导致高成本和低收益的决策;内部控制非常薄弱,甚至根本不存在或者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发挥作用:内部和外部审计“在重要关头倒头昏睡”,未能发现欺诈行为。甚至在有些情况下助长了这些行为:交易和组织结构的设计降低透明度、阻碍市场参与者和监管人员获得真实的信息;公司的文化加剧了不道德行为.并且阻止人们提出质疑。尤其是我们在公司治理方面仍然对实施新资本协议没有提出明确的具体要求,使得国有大银行实施新资本协议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和组织基础。

新旧巴塞尔协议书范本篇九

我国的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最直观的变化就是经济增速进入换挡期,即由过去的高速增长转到当前的中高速增长。一个时期以来,中国经济经历了一个较长时期的下行周期,经济增速在波动中放缓,今年第三季度已经回落至6.9%。这是周期性因素和结构性因素相互叠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结构性因素占据主导地位。经济增速放缓,表面上是需求不足,实际上是供给结构不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一方面,已有的供给因为供大于求出现了过剩;另一方面,部分需求缺乏相应的供给难以被满足。进入新常态,一系列重大的、阶段性的变化集中显现,这既表现在需求侧,也表现在供给侧。

从需求侧来看,20xx年我国城镇户均达到1套房,20xx年每千人拥有汽车超过100辆。按照国际经验,进入这样一个阶段之后,房地产和汽车市场的需求都将发生明显变化。从我国的具体情况看,房地产投资在20xx年至20xx年年均增长24%,今年前三个季度已下降到2.6%;汽车产量过去十年年均增长17.9%,今年前三个季度却下降到0.9%。不仅如此,随着房地产需求和汽车市场需求的下降,钢铁、水泥、玻璃、轮胎、电子、家电、家装等关联行业的市场需求也在下降。

从供给侧来看,20xx年以后,我国16岁至59岁劳动年龄人口减少了820万人,随着劳动力成本快速上升、资源供需形势发生变化、生态环境硬约束不断强化,以往那种依靠生产要素大规模、高强度投入实现经济增长的条件已经不复存在。与此同时,过去一个时期制造业迅猛扩张而形成的巨大产能,在国内外市场需求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当前面临较为严重的过剩局面,特别是钢铁、煤炭、石化、有色、建材等传统行业,产能过剩更为严重,利润水平大幅回落,有的行业甚至出现全行业亏损。

由此可见,新常态更具本质的变化特征还是结构调整和动力转换。在需求侧已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如果仍然一味地扩大投资和产出规模,虽然短期内对经济增长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随着投资的边际效用逐步递减,其结果,不仅会使产能过剩的矛盾进一步加剧,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也会明显减弱,进而还会错失结构调整的机会。因此,新常态下,面对经济下行暴露出来的矛盾和问题,必须加大供给侧的结构调整力度,加快化解过剩产能和资产重组,增强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激发市场主体的内生活力和动力。需要强调的是,在市场需求已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不主动调整也会被动调整,而被动调整付出的成本会更大。

加大结构调整和动力转换力度。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结构调整和动力转换的重要窗口期。过去一个时期的经济下行压力,固然带来了一系列严峻挑战,但也是结构调整和动力转换的重要机遇。因此,“十三五”时期要充分用好经济下行形成的倒逼机制,把握好窗口期的宝贵机会,下决心推进结构调整和动力转换。

结构调整的重要环节是有效出清过剩产能。过剩产能特别是“僵尸企业”造成资源沉淀,影响要素流动和资源再配置,还会延误结构调整的时机,使潜在风险不断积累。可以说,近一个时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盈利状况持续恶化、工业品出厂价持续回落,与产能过剩是分不开的。今年前三季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同比下降1.7%,到今年9月份工业品出厂价连续43个月负增长,表明产能过剩已经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只有下决心出清过剩产能,促进资源优化再配置,结构调整才能有效推进。因此,“十三五”时期要下决心推进供给侧结构调整,更加注重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治办法化解产能过剩,完善企业退出机制,推进结构调整取得实质性进展。

动力转换要把握好新旧动力的相互关系。新旧动力并存是今后一个时期的基本特征。旧的动力如钢铁、煤炭、石化、有色、建材等产业板块体量较大,虽然高速扩张期已经过去,但在相当长时期内对经济增长仍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短期内也难以找到体量相当、带动力相近的新兴产业板块来替代。今后要通过技术改造和产业重组,让旧动力焕发青春。与此同时,要着力培育新的动力,培育一批战略性产业,逐步替代传统动力。

无论是结构调整,还是动力转换,都要着力提高要素生产率。在生产要素供需形势发生趋势性变化、企业综合生产成本普遍提高的情况下,迫切要求从提高要素生产率中挖掘新动力。只有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投资回报率,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才能有效对冲要素供需形势的变化,降低企业生产成本。要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激发企业家和全社会创新潜能和活力,发挥创新在结构调整和动力转换中的积极作用,真正使创新成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

积极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

“十三五”时期,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需要从多个方面展开。

第一,增强创新驱动发展动力。创新是提高要素生产率,提升产业价值链和产品附加值的关键。一是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处在产业转型升级、经济提质增效的关键时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培育和催生未来产业、激发全社会创新潜能和活力的根本途径。二是实施一批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以2030年为时间节点,在航空发动机、量子通信、智能制造和机器人、深空深海探测、重点新材料、脑科学、健康保障等领域再部署一批体现国家战略意图的重大科技项目。在重大创新领域组建一批国家实验室。三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形成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鼓励企业开展基础性前沿性创新研究,重视颠覆性技术创新。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四是激发企业家精神。创新的主体是企业家,企业家最核心的功能是创新,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建设科研基础设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定产业标准和商业规则,维护市场秩序,减轻企业家创新风险。五是构建有利于创新发展的体制。营造激励创新的公平竞争环境,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强化金融支持创新的功能,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创新用好培养和吸引人才的机制。

第二,推进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过去一个时期,产业发展的基本模式是“铺摊子”,主要是扩大产能和规模。随着市场需求变化和产能过剩压力增大,产业发展需要从“铺摊子”为主转向“上台阶”为主,核心是提升产业价值链、产品附加值。一是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引导制造业朝着分工细化、协作紧密方向发展,促进信息技术向市场、设计、生产等环节渗透,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转变。二是实施工业强基工程。支持企业瞄准国际同行业标杆推进技术改造,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三是支持新兴产业发展。更好发挥国家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培育一批战略性产业。四是实施智能制造工程。构建新型制造体系,促进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产业进入国际前沿水平。五是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

第三,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城镇化是最大内需所在。20xx年,我国按常住人口计算的城镇化率仅为54.77%,相比较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空间,特别是已经进城的两亿五千万农业转移人口,如果能够实现市民化,消费倾向和消费结构将发生深刻变化,购买能力和对工业品的需求将大幅提升,就会释放出巨大的消费需求。城镇化发展还将创造高铁、地铁、机场、地下管网、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以及市政设施和住宅等巨大的投资需求。“十三五”时期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一是要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加快落实中央确定的使1亿左右农民工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定居落户的目标。二是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继续推进户籍制度、土地制度等改革,全面实行身份证制度,改革征地制度,健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制度,建立农村土地交易市场,严格农村土地用途管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三要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更多采取“补人头”方式,有效消化现有的存量房地产。

第四,推进企业“走出去”构建全球化生产运营体系。支持企业扩大对外投资,推动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物流链。一方面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推进同有关国家和地区多领域互利共赢的务实合作,打造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开放的全面开放新格局;另一方面要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支持钢铁、有色、石化、建材等原材料生产企业到海外建立生产基地,逐步将直接进口资源转变为进口原材料。拓展高铁、核电、特高压电网、通信、航空等大型成套设备的国际市场空间。

综上所述,创新是走向未来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要以创新推进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推进企业“走出去”构建全球化生产运营体系。要通过创新引领结构调整和动力转换,赢得主动,赢得优势,赢得未来。

新旧巴塞尔协议书范本篇十

受让方:(以下称甲方)。

转让方:(以下称乙方)。

为实现生产经营需要,甲方拟定收购乙方拥有机械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乙方转让给甲方的设备装载机,该设备型号,经双方约定价格为元(含税价格);

在收到甲方支付款后1个工作日内,乙方将机器等设备交付给甲方。

甲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

1、甲方具有受让设备转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甲方受让乙方的设备,已按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或全家)并作出同意受让决议;

4、甲方对乙方转让的设备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在该状况下受让;

5、甲方保证有能力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执行本协议规定的甲方义务;

乙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

1、乙方具有转让设备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转让之前乙方因设备而引起的债权债务,独立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中介见证人(盖章):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月日

新旧巴塞尔协议书范本篇十一

银行挤兑不仅可能造成商业银行破产,甚至会破坏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因此,切实改善并提升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能力有利于保障金融体系的安全,加强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风险管理不足将很可能导致多米诺骨牌效应,大部分金融危机的直观表现是流动性危机。换句话说,无论银行资本是否充足,都不可避免地存在面临流动性风险可能性。优良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不仅可以提升银行的内部管理进而获得竞争优势,还能够提升商业银行的名望和盈利机会。流动性指标是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的监管考核的重要基本指标之一,良好的指标数值是商业银行的一张名片,是对外良好形象的保障。对商业银行自身而言,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会使商业银行更加接近全面风险管理,进一步提升银行的社会公信力和形象,进而改善声誉增加盈利机会。此外,增加吸引到优质合作伙伴的可能性也是其重要现实意义。

二、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现状。

尽管商业银行发展迅速,正在逐步加强风险管理,但现状仍有不足。

(一)过度追求金融创新,缺乏流动性风险管理意识。

建立起一套完整科学的流动性风险防范体系,可以帮助银行业的稳健地发展。最近几年,经济下行以及利率市场化的推广,商业银行也受到严重的波及,具体表现为息差收窄、盈利的增长速度不断降低。而近年来以影子银行为特点的金融创新迅猛发展壮大,使得金融机构之间的联系更加密切。一旦发生重大危机,各个金融机构很难独善其身,多米诺骨牌效应会使风险传播至整个传统银行体系之中。商业银行在金融创新中会获得相应的收益,但过度创新会导致金融杠杆增加,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预防的功能有所下降。从根本上来说,银行本身对于全面风险管理缺乏足够充分的重视,管理观念过于淡薄。

(二)治理结构存在明显缺陷,程序相对滞后。

尽管大部分商业银行按照银监会的要求设立了专门部门管理流动性风险,但实际效果不佳,缺乏可行性。银行的根本目的在于最大化盈利,常常忽略某些潜在风险,导致其风险管理缺乏真正切实可行的考核和奖励机制。过度追求规模、缺乏完善的制度是银行治理结构缺陷的重要表现。我国当下推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框架可以简单概括为总分行的二级模式。在分工中,总行附则决策和协调,分行的主要工作在于执行。但实际操作中,这样模式并未真正发挥其价值。与自上而下的理想模式相反,日常的操作顺序为自下而上。上级被迫放弃主动管理和主动调整,而是根据下级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情况被迫接受、被动调整。

(三)存贷比过高,不良资产比例偏高。

目前,银行的盈利来源主要依靠于存贷利差。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是重要指标,提高存贷比从长远来说可以增加商业银行的盈利。但是过犹不及,过高的存贷比会导致其流动性降低,带来潜在的支付危机。以国有五大行为例,存贷比已然接近75%,具有较高的流动性风险,需要注意提防。此外,不良资产问题是我国银行面临的一个非常重大的问题,大量的银行坏账对银行的发展产生严重的消极影响。经济下行不仅使中小企业效益降低还使大企业生产能力下降,许多企业寻求各种方法逃避债务,从而使不良资产增加,导致流动性风险。简单来说,尽管各种指标都达到了银监会的具体监管要求,但接近预警线,潜在风险比较高。

三、应对风险的对策与建议。

应对流动性风险的对策,必须从监管部门和商业银行本身两个方面来制定,才能行之有效地改善现状。换句话说,风险管理不仅需要监管部门完善和改进现有的监管政策,而且需要银行本身主动采取降低或减少风险的手段和措施。因此,笔者将结合我国现状以及其他国家的经验来给出应对风险的相关对策。

(一)针对监管的对策。

1.加强宏观审慎监管。毋庸置疑,混业经营是金融行业未来发展的总体大趋势,银行业为了保持盈利不可避免地改变发展策略并适应总体形势。因此,监管部门也应该主动学习接受从一个崭新的角度进行监管工作,即从宏观审慎视角来监管这种风险。监管部门应该以整体银行行业的角度出发点,尤其要关注商业银行本身与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共同的风险,结合当下的风险现状与发展特征,建立且不断完善一整套全面完整、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尽可能从源头解决风险问题。2.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制度并不完备,而混业经营将会加大当下存在的信息不透明问题,从而增大监管工作的困难。因此,监管部门应该要求各商业银行逐步建立一套全面完整、符合实际需求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披露制度,具体要求包括需要信息披露的内容、频率、质量要求以及未达到相应披露要求需要承担的相应处罚和责任。

1.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商业银行需要认识到,流动性风险的隐患在于,混业经营的大趋势下银行快速多元化扩张将会使其业务结构逐渐变得更加不合理且使资金的稳定性转向不足。所以,银行需要改变现有认识,将流动性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必须把其职能提升至银行管理层甚至董事会这一级别,必须提升独立于交易部门外的风管部门的等级和权限。而且从技术层面来讲,各个风险之间有分散作用,也必须由一个统一的部门来管理,才能真正地考虑到这种分散作用。因此,董事会应该着重关注流动性风险管理,将其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将流动性风险管理情况作为资金业务部门的考核之一。

2.提高信贷质量,降低不良资产。商业银行应该改变传统的信贷观念,兼顾分散性和差异性两大原则。尽管国家政策鼓励银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但后者本身有很多问题导致贷款风险较高,从而与银行的`盈利性目标属性相矛盾。因此,在选择贷款客户方面,应该优先选择信用很好或比较好的顾客和公司,筛选并严格审查信用不足的顾客和公司。商业银行还要秉承分散性理念,防止放贷的客户和放贷的行业过于集中而导致大量不良资产的产生。商业银行还可以有意识地从基层培养起一批既懂理论又懂实践的信贷专家。与此同时,商业银行应该努力处理不良资产,降低不良资产率,比如采用不动产盘活或者使用企业的知识产权来偿还债务,而非传统的固定资产抵押。

3.优化资产结构,改善负债结构。在银行的资产结构中,贷款占比过大是当前的整体特征,这一特征有可能会造成银行流动性不足、存在潜在经营风险的问题。为了解决当前的局面下的困难,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改善商业银行的资产结构的多元性和多样性;提升有较高流动的储备资产的比例和规模,包括可交易性证券和票据;加快我国资产证券化的进程,增加银行的盈利机会并转移和分散相应的风险。此外,目前我国银行的主要负债是储户的存款,负债的具体形式比较单一。在改善负债结构上可以采用一些不同于传统被动吸收存款的方式。比如说,提升主动负债的规模和比例,因为主动负债的相对于传统的存款更加稳定,有利于改善银行的流动性。此外,相对于银行的其他各种风险,流动性风险往往更加隐蔽不容易被发现。所以,面临存在可能缺乏资金的情况是,适当利用和吸纳同业存款是一种明智的措施。

新旧巴塞尔协议书范本篇十二

巴塞尔协议是国际金融业中的一项重要协议,旨在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和风险管理。通过该协议,金融机构被要求提高其资本充足率以应对潜在的金融风险,从而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作为一家金融从业者,我对巴塞尔协议有着深刻的体会和思考。

首先,巴塞尔协议对我个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工作中的规范和要求的加强。协议明确了金融机构应该维持一定的资本充足率,并加强了对风险的监测和管理。作为一名从事风险管理的金融从业者,我需要更加严格地审查和分析风险,在评估各种金融产品和业务时要更加谨慎。与此同时,协议还对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我们建立科学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从而确保我们的业务风险控制达到协议要求的水平。

其次,巴塞尔协议对金融机构的发展和运营具有深远的影响。协议要求金融机构提高资本充足率,这将使得金融机构的资本保障能力更加强大。然而,这也可能对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带来一定的制约,因为更多的资本将被用于覆盖风险,而非用于盈利活动。此外,协议还规定了金融机构在一定阈值下可承担的风险,这引导金融机构更加谨慎地选择业务,避免盲目扩张和高风险投资。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合规经营和稳健发展才是长久之计。

再次,巴塞尔协议强调了国际合作与信息共享的重要性。金融市场的风险是全球性的,需要全球性的应对措施。协议通过加强各国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与沟通,促进了风险信息的共享和交流。这对于金融机构更加准确地评估全球风险、制定风险管理策略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协议还鼓励各国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和监督,以防止金融风险跨境传递。国际金融合作的加强将有助于构建一个更加稳定和可持续的金融市场。

最后,巴塞尔协议还提醒了金融机构对待风险的态度和理念。金融风险是金融机构运营中不可避免的存在,但我们需要以正确的态度和理念来面对。协议鼓励金融机构加强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将风险管理纳入日常运营中的各个环节,并充分认识到风险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对于我们而言,只有不断提高风险意识、完善风险管理机制,才能更好地应对金融市场中的各种风险挑战。

总的来说,巴塞尔协议对于金融从业者和金融机构来说,是一项重要的监管和风险管理措施。协议的实施将增强金融机构的稳健性和抗风险能力,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作为一名金融从业者,我将始终牢记协议的要求,不断提升自己的风险管理能力,为金融市场的稳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新旧巴塞尔协议书范本篇十三

作用:其一为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的自动变速装置厂引发火灾,造成了巨额经济损失;其二为美国钢铁行业因团体人身保险福利问题诱发长达半年的工人罢工,给国民经济带来了难以估量的损失。这两件事发生以后,风险管理在企业界迅速推广,但这一阶段,人们关注的主要还是纯粹风险。20世纪70年代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以及造成西方国家滞胀的石油危机的出现,使得人们不再仅关心纯粹风险,意识到风险管理不仅针对纯粹风险,投机风险同样会造成人们生活质量下降。但此时的对于风险管理的思路是消灭以及各个部门分离式的管理,还没有形成全面的风险管理系统。20世纪进入90年代后,世界经济形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出现了一系列新现象,为全面风险管理系统地形成提供了很好的基础。世界经济的网络化、数字化;风险衡量,统一尺度的诞生,如“风险价值”(var)的提出;金融各种创新工具,衍生品的形成,如财务再保险(financialreinsurance)和保险期货(insurancefuture)等。基于各种的条件,使得风险管理的全面整合成为了可能。

近几年来,国内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进行了众多改革和积极探索,但是与国外先进的商业银行比较还有很大的差距和不足,下面作者将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风险管理理念,和风险识别和管理手段这三个方面进行比较介绍。

1.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西方商业银行具有独立的,职责清晰,权责明确的风险管理部门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它们一般有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部门和风险管理者,各部门纵向垂直,相互较为独立,并且各层级在风险管理方面的责任明确、报告路线明确。如花旗银行,其风险管理组织结构是在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其成员拥有广博的经济金融理论,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原则和标准,并细化到各个风险主题,涵盖所有的风险类别,满足银行内部和监管当局对风险管理的要求。风险管理委员独立于其它日常的业务管理,有充分的独立性避免其它业务部门的干扰,其直接对董事会负责。代表全体股东利益的董事会明确地承担起银行在其全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所有风险,并以银行的全部资本金作为承担风险的最终边界。目前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已完成股份制改造,法人治理结构相对完善,大多数商业银行都建立起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三会一层”组成的公司治理基本结构。但从深层次看,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方面的职责尚未清晰划分,各自为履行风险管理职责所需的组织架构还未完全建立,三者之间互相合作与制衡的机制比较薄弱。并且有些商业银行没有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即使有的商业银行设立了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风险承担主体不明确,使其管理风险的成效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从而无力承担起独立的、具有权威性的、有效管理银行风险的职责。

2.风险管理理念。

长期以来,银行管理层一直将银行风险管理的重心放在信用风险上。然而,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银行的规模不断扩张,银行的交易量不断放大,新型的交易品种不断增加。人们逐渐认识到银行的任何活动都伴随着一定的风险,如办理客户贷款业务,存在着客户不守信用而造成信用风险;如利率变动造成的市场风险;又如柜台人员在办理业务时的操作风险等等。上世纪90年代以后出现的一系列风险事件:老牌资深的巴林银行的倒闭案,大和银行纽约支行的不慎交易案,给全球金融机构敲响了警钟。使金融理论界和国际银行业更加意识到损失不再是由单一风险造成,而是由多种风险联合造成,全面风险管理因此倍受关注。在6月26日,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同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即新巴塞尔资本协议(baselii),其中将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西方国家开始全面的风险管理理念。而由于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起步较晚,虽然银行高级管理层的风险意识初步形成,但风险管理理念还没有深入到商业银行的日常工作中,从管理层到普通员工对风险管理理念还普遍比较滞后,对国际先进的全面风险管理理论的认识程度、认知范围、理解层次上都有很大的局限性,全面风险管理的文化理念还不够普及。主要侧重于信用风险的识别、估算和控制,对市场风险、法律风险等其他风险重视不够。风险管理意识和理念没有贯彻到全行全员和业务拓展的全过程,没有形成系统的,全面的风险管理理念。

3.风险识别和管理手段。

由于国外先进银行多年的大量数据的`积累以及对数理统计计量模型的研究开发,其在风险甄别、风险评级、风险全程监测、风险预警和风险规避方面都有着较为完善的机制和先进的数理统计方法,使得银行可以全方面的对风险管理进行监督和控制。如目前被许多银行和法规制定者作为衡量风险的一种标准来看待的var方法:在正常的市场条件和给定的置信水平(通常是95%或99010)上,在给定的持有期间内,某一投资组合预期可能发生的最大损失。或者说,在正常的市场条件和给定的时间段内,该投资组合发生var值损失的概率仅为给定概率水平(置信水平)。相比之下,我国银行的风险量化管理还十分薄弱,大都停留在资产负债指标管理和头寸管理的水平上,风险管理的内容大多还只是简单的比例管理,采用一些静态的财务数据计算一些比例指标进行比较,所采用的分析方法也主要是账面价值分析法,而较少使用市场价值分析法。当然,数据缺乏时制约我国商业银行采用量化管理的一个原因。数据是进行度量研究的基础,由于我国缺乏完善的市场经济制度,商业银行信息化挖掘程度还不高,数据积累最近几年刚刚开始,制约了国外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和技术的推广,国外很多成熟的风险管理工具至今未能在国内银行业风险管理过程中有效发挥作用,使得我国商业银行通过量化手段识别、衡量和控制风险一时还难以实现。

参考文献:

[1]刘新立著风险管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顾凌燕,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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