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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财政局经费解冻申请书 向财政局经费解冻申请书怎么写(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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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财政局经费解冻申请书 向财政局经费解冻申请书怎么写(四篇)
2023-01-11 15:44:44    小编:ZT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精选向财政局经费解冻申请书(推荐)一

(一)强化收入征管,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通过优化财税沟通机制,加强了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力度,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工作,做到应收尽收,财政收入保持了持续稳定增长。截止至10月底,全区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累计完成114,53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139,705万元的82%,比上年101,881万元增收12,656万元,同比增长12.4%。

(二)强化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支出严格按照预算和省、市确定的支出时间节点执行,优化支出结构,确保了全区干部职工工资的足额发放、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社会保障等各项重点支出需要。截止至10月底,全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34,312.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6.2%,增支32,662.2万元,增长32.1%。

(三)加大财力倾斜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

1.落实财政涉农惠农补贴政策。截至今年20xx年10月,通过“一卡通”发放财政涉农补贴资金项目共36项,补贴人数12.27万人,共计发放补贴资金8,811万元。安排50万元小额支农贷款贴息资金支持农民自主创业,预计全年贴息19.78万元,惠及103户农户。

2.支持市政建设和环境卫生事业建设。截止至20xx年10月,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7,878万元,占地方公共财政支出的13.3%。主要有:安排新建道路管养经费495万元;安排3,114万元用于保障环卫工人经费;拨付市政维修及排水设施改造清淤405万元,改造完善辖区小街小巷道路破损及排水设施老化,对区管排水设施清淤疏浚,提高区管市政设施管养水平;安排路灯改造98万元,改造安装辖区乡镇路灯;安排大致坡主干道(西环路)改造工程项目资金798万元;安排园林绿化802万元,逐步改善提升我区绿化环境,提高城区绿化覆盖率;文明生态村建设安排350万元,新建15个文明生态村,巩固提高10个历年来创建基础较好的文明生态村,建设10美村庄。

3.保障教育事业发展的需求。截止至20xx年10月,教育支出28,010.5万元,占地方公共财政支出的20.8%。主要有: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全年已安排4,975万元用于各学校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校园改造、公办幼儿园设施配套建设,确保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得到巩固和省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得到落实;学前教育助学券安排180万元用于推动学前教育助学补助;提前下达全年2853.39万元生均公用经费和334.8万元中小学班主任专项工作经费,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教育专项经费。安排246.6万元用于保障各学校安保人员经费,完善政府购买服务体系。

4.加大城乡医疗卫生投入。截止至20xx年10月,医疗卫生事业支出17546.1万元,占地方公共财政支出的13.1%。主要有: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1,171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4,483万元;安排计生家庭奖励扶助334万元、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86.48万元,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优化人口结构;安排119.12万元用于计生服务站(青年路)建设、设备配套和环评经费。

5.加大惠农支农力度。截止至20xx年10月,农林水事务支出7705.7万元,占地方公共财政支出5.7%,减支217.2万元,下降22.2%。原因是去年安排退塘还林资金4,224万元,今年无此项安排。主要有:安排777万元用于百吨渔政执法船续建工作;港口码头建设项目安排56万元(其中新埠岛三联亮脚港护岸道路整治工程28万元、灵山镇东营港清淤工程28万元)完善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安排180万元资金,解决18个村庄的安全饮水问题;农田水利运行与维护经费安排250万元;同时安排小型水库维修管护工作经费85.4万元;全区三防应急专项安排75万元,确保水利设施汛期安全度汛;完善20xx年试点镇演丰镇的土地承包登记工作的同时安排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经费1203.2万元,继续完成其他三个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整合革命老区建设资金60万元和贫困村庄帮扶专项资金222万元,主要用于帮扶薄弱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种养殖等经济产业的发展,切实提高农民收入。

6.支持文化事业发展。截止至20xx年10月,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72.4万元,占地方公共财政支出的0.3%。主要有:安排75万元用于文体广场建设,用于新建3个社区文体广场、新建或改建4个乡镇文体广场;安排群众体育文化活动133万元。

7.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保障重点民生工程。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反映困难,争取上级财政资金的支持,20xx年共争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084万元。一是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建设及美丽乡村旅游示范试点财政奖补上级资金两批共790万元,用于我区纳入“一事一议”工作范围的各镇及新埠街道村级公益事业及美丽乡村建设,结合社会捐赠赞助,整合村民筹资筹劳,调动农民和社会投入村级公益事业和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二是中央边境地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594万元,用于边境维护和管理、改善边境地区民生。三是已争取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财政奖励资金700万元,其中500万元用于演丰镇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200万元用于演丰镇长宁头乡村旅游示范试点建设。目前已按市财政局要求向其申报下一批综改资金,预计2500万元,用于我区农村垃圾收运工程、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平台建设、贫困村产业发展建设、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等。

(四)深化改革创新,健全财政运行机制

1.有效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和非税收入工作。为完成今年的非税收入5480万元目标任务,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加强对非税收入预算执行的预测分析,采取座谈调研、上门服务、优化流程、动态督查等方式。20xx年1至10月份预算内非税收入5000万元,同比减收1998万元,减少39.9%。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2456万元,同比增收233万元,增长9%;政府性基金104万元,同比减收16万元,减少15.3%;罚没收入1261万元,同比减收1822万元,减少144.4%;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827万元,同比减收211万元,减少25.5%;其他非税收入352万元,同比减收182万元,减少51.7%。

2.完善项目资金调整机制,及时高效盘活沉淀资金。(1)及时调整资金用途,确保“双创”等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根据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由各镇(街)、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情况提出申请,将年初预算中已完工项目、因客观原因暂不具备实施条件或在当年内预计不使用的项目资金104万元,调整用于“双创”等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加强结余结转资金清理。部门预算结余资金以及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由区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截止20xx年10月,我局已经区政府同意收回此类资金3,222万元;对于未满两年的结转资金,各部门可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调整用于同一类级科目下的其他项目。(3)建立单位实有账户财政资金盘活机制。按照“预算单位实有账户结转两年以上的财政性资金账面余额与银行存款余额谁低就低”的原则将资金交回国库。收回资金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如预算单位银行存款余额不足以支付预收款项、偿还借款或被收回项目需要继续支出时可向财政部门申请,由财政部门在该单位交回国库资金额度内安排资金支持。截止目前,各单位实体账户结余结转资金12,889万元。

3.稳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1)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国发[20xx]3号)文件规定和上级财政部门对中期财政规划和补充预算编制的指导要求,我局下发《关于做好20xx-20xx年度单位计划实施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美财预[20xx]207号),开始布置我区中期财政规划和补充预算编制工作,为下一步的预算编制工作打下基础。(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xx]70号)文件规定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盘活存量资金的指导精神,经过对全区145个预算单位存量资金进行清理,对各单位存量资金结构的深入分析研究,现已制定初步的盘活建议报区政府审批。(3)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广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96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xx〕11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代拟并以区政府名义印发《市区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方案》,将我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上日程,逐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4)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我局于3月16日开始布置我区部门预算公开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并对各预算单位进行了专项培训,在我们的悉心指导和严格监督下,全区59个部门均按要求在指定政府信息公开栏完成了政府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

4.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以《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市20xx-20xx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等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为指导,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监督、指导和区级各采购单位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推行“和谐采购”和“阳光采购”,坚持“管采”分离原则,严格执行采购审批流程,使我区的政府采购工作各项规章制度逐步走向完善和规范,有效节约政府采购资金,今年1-10月份,全区通过政府采购我办审核约达655次,预算采购资金约为99,218,298.78元,实际采购金额约为96,415,786.03元,通过监督和指导二次竞价,节约了政府采购资金2,802,512.75元,节约率达3%。

5.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国有经济结构布局,提高国资运营效率,做大做强国有企业,更好发挥国企的作用,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按照清理退出、重组整合、发展壮大的思路。今年以来,加快分类推进区属13个国有企业的改革,在深入实地调研,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今年4月底草拟了《市区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方案》并上报区政府审批。同时,根据第六届区委会(20xx)第4次会议精神,及时批复各单位核销处置手续齐全的历年处置资产,截止10月底,共下达《资产处置批复书》124个,批复同意104个单位,处置资产76,088件,价45,882,378.18元。

精选向财政局经费解冻申请书(推荐)二

20xx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财政局的指导下,全面落实“三严三实”和“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增长、保民生、调结构、促发展的主基调,有效保障财政的健康平稳,为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一)强化收入征管,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通过优化财税沟通机制,加强了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力度,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工作,做到应收尽收,财政收入保持了持续稳定增长。截止至10月底,全区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累计完成114,53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139,705万元的82%,比上年101,881万元增收12,656万元,同比增长12.4%。

(二)强化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支出严格按照预算和省、市确定的支出时间节点执行,优化支出结构,确保了全区干部职工工资的足额发放、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社会保障等各项重点支出需要。截止至10月底,全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34,312.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6.2%,增支32,662.2万元,增长32.1%。

(三)加大财力倾斜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

1.落实财政涉农惠农补贴政策。截至今年20xx年10月,通过“一卡通”发放财政涉农补贴资金项目共36项,补贴人数12.27万人,共计发放补贴资金8,811万元。安排50万元小额支农贷款贴息资金支持农民自主创业,预计全年贴息19.78万元,惠及103户农户。

2.支持市政建设和环境卫生事业建设。截止至20xx年10月,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7,878万元,占地方公共财政支出的13.3%。主要有:安排新建道路管养经费495万元;安排3,114万元用于保障环卫工人经费;拨付市政维修及排水设施改造清淤405万元,改造完善辖区小街小巷道路破损及排水设施老化,对区管排水设施清淤疏浚,提高区管市政设施管养水平;安排路灯改造98万元,改造安装辖区乡镇路灯;安排大致坡主干道(西环路)改造工程项目资金798万元;安排园林绿化802万元,逐步改善提升我区绿化环境,提高城区绿化覆盖率;文明生态村建设安排350万元,新建15个文明生态村,巩固提高10个历年来创建基础较好的文明生态村,建设10美村庄。

3.保障教育事业发展的需求。截止至20xx年10月,教育支出28,010.5万元,占地方公共财政支出的20.8%。主要有: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全年已安排4,975万元用于各学校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校园改造、公办幼儿园设施配套建设,确保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得到巩固和省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得到落实;学前教育助学券安排180万元用于推动学前教育助学补助;提前下达全年2853.39万元生均公用经费和334.8万元中小学班主任专项工作经费,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教育专项经费。安排246.6万元用于保障各学校安保人员经费,完善政府购买服务体系。

4.加大城乡医疗卫生投入。截止至20xx年10月,医疗卫生事业支出17546.1万元,占地方公共财政支出的13.1%。主要有: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1,171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4,483万元;安排计生家庭奖励扶助334万元、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86.48万元,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优化人口结构;安排119.12万元用于计生服务站(青年路)建设、设备配套和环评经费。

5.加大惠农支农力度。截止至20xx年10月,农林水事务支出7705.7万元,占地方公共财政支出5.7%,减支217.2万元,下降22.2%。原因是去年安排退塘还林资金4,224万元,今年无此项安排。主要有:安排777万元用于百吨渔政执法船续建工作;港口码头建设项目安排56万元(其中新埠岛三联亮脚港护岸道路整治工程28万元、灵山镇东营港清淤工程28万元)完善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安排180万元资金,解决18个村庄的安全饮水问题;农田水利运行与维护经费安排250万元;同时安排小型水库维修管护工作经费85.4万元;全区三防应急专项安排75万元,确保水利设施汛期安全度汛;完善20xx年试点镇演丰镇的土地承包登记工作的同时安排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经费1203.2万元,继续完成其他三个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整合革命老区建设资金60万元和贫困村庄帮扶专项资金222万元,主要用于帮扶薄弱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种养殖等经济产业的发展,切实提高农民收入。

6.支持文化事业发展。截止至20xx年10月,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72.4万元,占地方公共财政支出的0.3%。主要有:安排75万元用于文体广场建设,用于新建3个社区文体广场、新建或改建4个乡镇文体广场;安排群众体育文化活动133万元。

7.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保障重点民生工程。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反映困难,争取上级财政资金的支持,20xx年共争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084万元。一是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建设及美丽乡村旅游示范试点财政奖补上级资金两批共790万元,用于我区纳入“一事一议”工作范围的各镇及新埠街道村级公益事业及美丽乡村建设,结合社会捐赠赞助,整合村民筹资筹劳,调动农民和社会投入村级公益事业和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二是中央边境地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594万元,用于边境维护和管理、改善边境地区民生。三是已争取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财政奖励资金700万元,其中500万元用于演丰镇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200万元用于演丰镇长宁头乡村旅游示范试点建设。目前已按市财政局要求向其申报下一批综改资金,预计2500万元,用于我区农村垃圾收运工程、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平台建设、贫困村产业发展建设、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等。

(四)深化改革创新,健全财政运行机制

1.有效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和非税收入工作。为完成今年的非税收入5480万元目标任务,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加强对非税收入预算执行的预测分析,采取座谈调研、上门服务、优化流程、动态督查等方式。20xx年1至10月份预算内非税收入5000万元,同比减收1998万元,减少39.9%。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2456万元,同比增收233万元,增长9%;政府性基金104万元,同比减收16万元,减少15.3%;罚没收入1261万元,同比减收1822万元,减少144.4%;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827万元,同比减收211万元,减少25.5%;其他非税收入352万元,同比减收182万元,减少51.7%。

2.完善项目资金调整机制,及时高效盘活沉淀资金。(1)及时调整资金用途,确保“双创”等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根据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由各镇(街)、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情况提出申请,将年初预算中已完工项目、因客观原因暂不具备实施条件或在当年内预计不使用的项目资金104万元,调整用于“双创”等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加强结余结转资金清理。部门预算结余资金以及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由区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截止20xx年10月,我局已经区政府同意收回此类资金3,222万元;对于未满两年的结转资金,各部门可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调整用于同一类级科目下的其他项目。(3)建立单位实有账户财政资金盘活机制。按照“预算单位实有账户结转两年以上的财政性资金账面余额与银行存款余额谁低就低”的原则将资金交回国库。收回资金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如预算单位银行存款余额不足以支付预收款项、偿还借款或被收回项目需要继续支出时可向财政部门申请,由财政部门在该单位交回国库资金额度内安排资金支持。截止目前,各单位实体账户结余结转资金12,889万元。

3.稳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1)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国发[20xx]3号)文件规定和上级财政部门对中期财政规划和补充预算编制的指导要求,我局下发《关于做好20xx-20xx年度单位计划实施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美财预[20xx]207号),开始布置我区中期财政规划和补充预算编制工作,为下一步的预算编制工作打下基础。(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xx]70号)文件规定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盘活存量资金的指导精神,经过对全区145个预算单位存量资金进行清理,对各单位存量资金结构的深入分析研究,现已制定初步的盘活建议报区政府审批。(3)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广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96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xx〕11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代拟并以区政府名义印发《市区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方案》,将我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上日程,逐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4)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我局于3月16日开始布置我区部门预算公开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并对各预算单位进行了专项培训,在我们的悉心指导和严格监督下,全区59个部门均按要求在指定政府信息公开栏完成了政府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

4.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以《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市20xx-20xx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等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为指导,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监督、指导和区级各采购单位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推行“和谐采购”和“阳光采购”,坚持“管采”分离原则,严格执行采购审批流程,使我区的政府采购工作各项规章制度逐步走向完善和规范,有效节约政府采购资金,今年1-10月份,全区通过政府采购我办审核约达655次,预算采购资金约为99,218,298.78元,实际采购金额约为96,415,786.03元,通过监督和指导二次竞价,节约了政府采购资金2,802,512.75元,节约率达3%。

5.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国有经济结构布局,提高国资运营效率,做大做强国有企业,更好发挥国企的作用,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按照清理退出、重组整合、发展壮大的思路。今年以来,加快分类推进区属13个国有企业的改革,在深入实地调研,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今年4月底草拟了《市区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方案》并上报区政府审批。同时,根据第六届区委会(20xx)第4次会议精神,及时批复各单位核销处置手续齐全的历年处置资产,截止10月底,共下达《资产处置批复书》124个,批复同意104个单位,处置资产76,088件,价45,882,378.18元。

精选向财政局经费解冻申请书(推荐)三

20xx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财政局的指导下,全面落实“三严三实”和“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增长、保民生、调结构、促发展的主基调,有效保障财政的健康平稳,为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一)强化收入征管,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通过优化财税沟通机制,加强了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力度,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工作,做到应收尽收,财政收入保持了持续稳定增长。截止至10月底,全区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累计完成114,53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139,705万元的82%,比上年101,881万元增收12,656万元,同比增长12.4%。

(二)强化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支出严格按照预算和省、市确定的支出时间节点执行,优化支出结构,确保了全区干部职工工资的足额发放、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社会保障等各项重点支出需要。截止至10月底,全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34,312.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6.2%,增支32,662.2万元,增长32.1%。

(三)加大财力倾斜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

1.落实财政涉农惠农补贴政策。截至今年20xx年10月,通过“一卡通”发放财政涉农补贴资金项目共36项,补贴人数12.27万人,共计发放补贴资金8,811万元。安排50万元小额支农贷款贴息资金支持农民自主创业,预计全年贴息19.78万元,惠及103户农户。

2.支持市政建设和环境卫生事业建设。截止至20xx年10月,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7,878万元,占地方公共财政支出的13.3%。主要有:安排新建道路管养经费495万元;安排3,114万元用于保障环卫工人经费;拨付市政维修及排水设施改造清淤405万元,改造完善辖区小街小巷道路破损及排水设施老化,对区管排水设施清淤疏浚,提高区管市政设施管养水平;安排路灯改造98万元,改造安装辖区乡镇路灯;安排大致坡主干道(西环路)改造工程项目资金798万元;安排园林绿化802万元,逐步改善提升我区绿化环境,提高城区绿化覆盖率;文明生态村建设安排350万元,新建15个文明生态村,巩固提高10个历年来创建基础较好的文明生态村,建设10美村庄。

3.保障教育事业发展的需求。截止至20xx年10月,教育支出28,010.5万元,占地方公共财政支出的20.8%。主要有: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全年已安排4,975万元用于各学校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校园改造、公办幼儿园设施配套建设,确保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得到巩固和省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得到落实;学前教育助学券安排180万元用于推动学前教育助学补助;提前下达全年2853.39万元生均公用经费和334.8万元中小学班主任专项工作经费,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教育专项经费。安排246.6万元用于保障各学校安保人员经费,完善政府购买服务体系。

4.加大城乡医疗卫生投入。截止至20xx年10月,医疗卫生事业支出17546.1万元,占地方公共财政支出的13.1%。主要有: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1,171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4,483万元;安排计生家庭奖励扶助334万元、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86.48万元,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优化人口结构;安排119.12万元用于计生服务站(青年路)建设、设备配套和环评经费。

5.加大惠农支农力度。截止至20xx年10月,农林水事务支出7705.7万元,占地方公共财政支出5.7%,减支217.2万元,下降22.2%。原因是去年安排退塘还林资金4,224万元,今年无此项安排。主要有:安排777万元用于百吨渔政执法船续建工作;港口码头建设项目安排56万元(其中新埠岛三联亮脚港护岸道路整治工程28万元、灵山镇东营港清淤工程28万元)完善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安排180万元资金,解决18个村庄的安全饮水问题;农田水利运行与维护经费安排250万元;同时安排小型水库维修管护工作经费85.4万元;全区三防应急专项安排75万元,确保水利设施汛期安全度汛;完善20xx年试点镇演丰镇的土地承包登记工作的同时安排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经费1203.2万元,继续完成其他三个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整合革命老区建设资金60万元和贫困村庄帮扶专项资金222万元,主要用于帮扶薄弱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种养殖等经济产业的发展,切实提高农民收入。

6.支持文化事业发展。截止至20xx年10月,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72.4万元,占地方公共财政支出的0.3%。主要有:安排75万元用于文体广场建设,用于新建3个社区文体广场、新建或改建4个乡镇文体广场;安排群众体育文化活动133万元。

7.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保障重点民生工程。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反映困难,争取上级财政资金的支持,20xx年共争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084万元。一是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建设及美丽乡村旅游示范试点财政奖补上级资金两批共790万元,用于我区纳入“一事一议”工作范围的各镇及新埠街道村级公益事业及美丽乡村建设,结合社会捐赠赞助,整合村民筹资筹劳,调动农民和社会投入村级公益事业和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二是中央边境地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594万元,用于边境维护和管理、改善边境地区民生。三是已争取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财政奖励资金700万元,其中500万元用于演丰镇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200万元用于演丰镇长宁头乡村旅游示范试点建设。目前已按市财政局要求向其申报下一批综改资金,预计2500万元,用于我区农村垃圾收运工程、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平台建设、贫困村产业发展建设、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等。

(四)深化改革创新,健全财政运行机制

1.有效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和非税收入工作。为完成今年的非税收入5480万元目标任务,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加强对非税收入预算执行的预测分析,采取座谈调研、上门服务、优化流程、动态督查等方式。20xx年1至10月份预算内非税收入5000万元,同比减收1998万元,减少39.9%。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2456万元,同比增收233万元,增长9%;政府性基金104万元,同比减收16万元,减少15.3%;罚没收入1261万元,同比减收1822万元,减少144.4%;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827万元,同比减收211万元,减少25.5%;其他非税收入352万元,同比减收182万元,减少51.7%。

2.完善项目资金调整机制,及时高效盘活沉淀资金。(1)及时调整资金用途,确保“双创”等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根据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由各镇(街)、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情况提出申请,将年初预算中已完工项目、因客观原因暂不具备实施条件或在当年内预计不使用的项目资金104万元,调整用于“双创”等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加强结余结转资金清理。部门预算结余资金以及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由区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截止20xx年10月,我局已经区政府同意收回此类资金3,222万元;对于未满两年的结转资金,各部门可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调整用于同一类级科目下的其他项目。(3)建立单位实有账户财政资金盘活机制。按照“预算单位实有账户结转两年以上的财政性资金账面余额与银行存款余额谁低就低”的原则将资金交回国库。收回资金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如预算单位银行存款余额不足以支付预收款项、偿还借款或被收回项目需要继续支出时可向财政部门申请,由财政部门在该单位交回国库资金额度内安排资金支持。截止目前,各单位实体账户结余结转资金12,889万元。

3.稳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1)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国发[20xx]3号)文件规定和上级财政部门对中期财政规划和补充预算编制的指导要求,我局下发《关于做好20xx-20xx年度单位计划实施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美财预[20xx]207号),开始布置我区中期财政规划和补充预算编制工作,为下一步的预算编制工作打下基础。(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xx]70号)文件规定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盘活存量资金的指导精神,经过对全区145个预算单位存量资金进行清理,对各单位存量资金结构的深入分析研究,现已制定初步的盘活建议报区政府审批。(3)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广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96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xx〕11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代拟并以区政府名义印发《市区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方案》,将我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上日程,逐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4)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我局于3月16日开始布置我区部门预算公开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并对各预算单位进行了专项培训,在我们的悉心指导和严格监督下,全区59个部门均按要求在指定政府信息公开栏完成了政府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

4.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以《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市20xx-20xx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等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为指导,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监督、指导和区级各采购单位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推行“和谐采购”和“阳光采购”,坚持“管采”分离原则,严格执行采购审批流程,使我区的政府采购工作各项规章制度逐步走向完善和规范,有效节约政府采购资金,今年1-10月份,全区通过政府采购我办审核约达655次,预算采购资金约为99,218,298.78元,实际采购金额约为96,415,786.03元,通过监督和指导二次竞价,节约了政府采购资金2,802,512.75元,节约率达3%。

5.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国有经济结构布局,提高国资运营效率,做大做强国有企业,更好发挥国企的作用,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按照清理退出、重组整合、发展壮大的思路。今年以来,加快分类推进区属13个国有企业的改革,在深入实地调研,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今年4月底草拟了《市区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方案》并上报区政府审批。同时,根据第六届区委会(20xx)第4次会议精神,及时批复各单位核销处置手续齐全的历年处置资产,截止10月底,共下达《资产处置批复书》124个,批复同意104个单位,处置资产76,088件,价45,882,378.18元。

精选向财政局经费解冻申请书(推荐)四

20__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财政局的指导下,全面落实“三严三实”和“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增长、保民生、调结构、促发展的主基调,有效保障财政的健康平稳,为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一)强化收入征管,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通过优化财税沟通机制,加强了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力度,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工作,做到应收尽收,财政收入保持了持续稳定增长。截止至10月底,全区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累计完成114,53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139,705万元的82%,比上年101,881万元增收12,656万元,同比增长12.4%。

(二)强化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支出严格按照预算和省、市确定的支出时间节点执行,优化支出结构,确保了全区干部职工工资的足额发放、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社会保障等各项重点支出需要。截止至10月底,全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34,312.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6.2%,增支32,662.2万元,增长32.1%。

(三)加大财力倾斜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

1.落实财政涉农惠农补贴政策。截至今年20__年10月,通过“一卡通”发放财政涉农补贴资金项目共36项,补贴人数12.27万人,共计发放补贴资金8,811万元。安排50万元小额支农贷款贴息资金支持农民自主创业,预计全年贴息19.78万元,惠及103户农户。

2.支持市政建设和环境卫生事业建设。截止至20__年10月,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7,878万元,占地方公共财政支出的13.3%。主要有:安排新建道路管养经费495万元;安排3,114万元用于保障环卫工人经费;拨付市政维修及排水设施改造清淤405万元,改造完善辖区小街小巷道路破损及排水设施老化,对区管排水设施清淤疏浚,提高区管市政设施管养水平;安排路灯改造98万元,改造安装辖区乡镇路灯;安排大致坡主干道(西环路)改造工程项目资金798万元;安排园林绿化802万元,逐步改善提升我区绿化环境,提高城区绿化覆盖率;文明生态村建设安排350万元,新建15个文明生态村,巩固提高10个历年来创建基础较好的文明生态村,建设10美村庄。

3.保障教育事业发展的需求。截止至20__年10月,教育支出28,010.5万元,占地方公共财政支出的20.8%。主要有: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全年已安排4,975万元用于各学校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校园改造、公办幼儿园设施配套建设,确保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得到巩固和省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__-20__年)得到落实;学前教育助学券安排180万元用于推动学前教育助学补助;提前下达全年2853.39万元生均公用经费和334.8万元中小学班主任专项工作经费,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教育专项经费。安排246.6万元用于保障各学校安保人员经费,完善政府购买服务体系。

4.加大城乡医疗卫生投入。截止至20__年10月,医疗卫生事业支出17546.1万元,占地方公共财政支出的13.1%。主要有: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1,171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4,483万元;安排计生家庭奖励扶助334万元、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86.48万元,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优化人口结构;安排119.12万元用于计生服务站(青年路)建设、设备配套和环评经费。

5.加大惠农支农力度。截止至20__年10月,农林水事务支出7705.7万元,占地方公共财政支出5.7%,减支217.2万元,下降22.2%。原因是去年安排退塘还林资金4,224万元,今年无此项安排。主要有:安排777万元用于百吨渔政执法船续建工作;港口码头建设项目安排56万元(其中新埠岛三联亮脚港护岸道路整治工程28万元、灵山镇东营港清淤工程28万元)完善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安排180万元资金,解决18个村庄的安全饮水问题;农田水利运行与维护经费安排250万元;同时安排小型水库维修管护工作经费85.4万元;全区三防应急专项安排75万元,确保水利设施汛期安全度汛;完善20__年试点镇演丰镇的土地承包登记工作的同时安排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经费1203.2万元,继续完成其他三个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整合革命老区建设资金60万元和贫困村庄帮扶专项资金222万元,主要用于帮扶薄弱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种养殖等经济产业的发展,切实提高农民收入。

6.支持文化事业发展。截止至20__年10月,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72.4万元,占地方公共财政支出的0.3%。主要有:安排75万元用于文体广场建设,用于新建3个社区文体广场、新建或改建4个乡镇文体广场;安排群众体育文化活动133万元。

7.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保障重点民生工程。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反映困难,争取上级财政资金的支持,20__年共争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084万元。一是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建设及美丽乡村旅游示范试点财政奖补上级资金两批共790万元,用于我区纳入“一事一议”工作范围的各镇及新埠街道村级公益事业及美丽乡村建设,结合社会捐赠赞助,整合村民筹资筹劳,调动农民和社会投入村级公益事业和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二是中央边境地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594万元,用于边境维护和管理、改善边境地区民生。三是已争取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财政奖励资金700万元,其中500万元用于演丰镇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200万元用于演丰镇长宁头乡村旅游示范试点建设。目前已按市财政局要求向其申报下一批综改资金,预计2500万元,用于我区农村垃圾收运工程、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平台建设、贫困村产业发展建设、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等。

(四)深化改革创新,健全财政运行机制

1.有效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和非税收入工作。为完成今年的非税收入5480万元目标任务,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加强对非税收入预算执行的预测分析,采取座谈调研、上门服务、优化流程、动态督查等方式。20__年1至10月份预算内非税收入5000万元,同比减收1998万元,减少39.9%。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2456万元,同比增收233万元,增长9%;政府性基金104万元,同比减收16万元,减少15.3%;罚没收入1261万元,同比减收1822万元,减少144.4%;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827万元,同比减收211万元,减少25.5%;其他非税收入352万元,同比减收182万元,减少51.7%。

2.完善项目资金调整机制,及时高效盘活沉淀资金。(1)及时调整资金用途,确保“双创”等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根据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由各镇(街)、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情况提出申请,将年初预算中已完工项目、因客观原因暂不具备实施条件或在当年内预计不使用的项目资金104万元,调整用于“双创”等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加强结余结转资金清理。部门预算结余资金以及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由区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截止20__年10月,我局已经区政府同意收回此类资金3,222万元;对于未满两年的结转资金,各部门可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调整用于同一类级科目下的其他项目。(3)建立单位实有账户财政资金盘活机制。按照“预算单位实有账户结转两年以上的财政性资金账面余额与银行存款余额谁低就低”的原则将资金交回国库。收回资金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如预算单位银行存款余额不足以支付预收款项、偿还借款或被收回项目需要继续支出时可向财政部门申请,由财政部门在该单位交回国库资金额度内安排资金支持。截止目前,各单位实体账户结余结转资金12,889万元。

3.稳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1)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国发[20__]3号)文件规定和上级财政部门对中期财政规划和补充预算编制的指导要求,我局下发《关于做好20__-20__年度单位计划实施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美财预[20__]207号),开始布置我区中期财政规划和补充预算编制工作,为下一步的预算编制工作打下基础。(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__]70号)文件规定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盘活存量资金的指导精神,经过对全区145个预算单位存量资金进行清理,对各单位存量资金结构的深入分析研究,现已制定初步的盘活建议报区政府审批。(3)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广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__〕96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__〕11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代拟并以区政府名义印发《市区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方案》,将我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上日程,逐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4)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我局于3月16日开始布置我区部门预算公开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并对各预算单位进行了专项培训,在我们的悉心指导和严格监督下,全区59个部门均按要求在指定政府信息公开栏完成了政府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

4.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以《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市20__-20__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等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为指导,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监督、指导和区级各采购单位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推行“和谐采购”和“阳光采购”,坚持“管采”分离原则,严格执行采购审批流程,使我区的政府采购工作各项规章制度逐步走向完善和规范,有效节约政府采购资金,今年1-10月份,全区通过政府采购我办审核约达655次,预算采购资金约为99,218,298.78元,实际采购金额约为96,415,786.03元,通过监督和指导二次竞价,节约了政府采购资金2,802,512.75元,节约率达3%。

5.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国有经济结构布局,提高国资运营效率,做大做强国有企业,更好发挥国企的作用,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按照清理退出、重组整合、发展壮大的思路。今年以来,加快分类推进区属13个国有企业的改革,在深入实地调研,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今年4月底草拟了《市区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方案》并上报区政府审批。同时,根据第六届区委会(20__)第4次会议精神,及时批复各单位核销处置手续齐全的历年处置资产,截止10月底,共下达《资产处置批复书》124个,批复同意104个单位,处置资产76,088件,价45,882,378.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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