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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代管协议书(优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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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代管协议书(优质17篇)
2023-11-22 04:03:15    小编:ZTFB

总结是一种对过去经验进行整理和概括的方式。对于不同的领域和情况,写总结可能需要遵循不同的方法和技巧,因此需要充分了解所要总结的内容和目的。总结是一种能够帮助我们提升自己并改进的有效途径。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接下来是一些写作总结的范例,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水库代管协议书篇一

甲方: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水利资源,发展渔业养殖业,更好的管理开发水利工程,明确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包地点和面积。

甲方将新湖村一组水库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乙方享有管理使用权和经营受益权。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拾年,自2月14日起,至2022年2月13日止。承包费每年伍仟元(5000元),20预交3年承包费,起每年12月底交清当年承包费。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应在法律范围内根据市场需要经营、建设;甲方应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涉乙方自由经营权。

2、上级主管部门如有相关扶持政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积极协助办理。

3、甲方应对周围群众进行保护渔业生产的教育。如发生偷、毒、炸鱼等侵害乙方经营权利的情况,甲方应负责处理。

4、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线不低于3米。

5、因防汛固堤、排水抽水等抵御自然灾害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6、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塘坝干涸、崩溃等情况,经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免乙方承包费用。

7、甲乙双方不得随便修改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合同期满,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则享有优先承包权。

8、为鼓励乙方积极建设投入,甲方承诺在合同期满时,对乙方在该项目上进行的固定资产投入(如房屋、养殖场、修路造地等)按期满时的市场评估价格一次性结清后再续签合同。

9、此合同具有期内继承权和转让权。

第四条违约责任。

双方任何一方如有违约,应偿付对方违约金贰万元。

第五条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签字开始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库代管协议书篇二

(以下简称乙方)。

兹就托管行销一事,本着友好、诚意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如下条款:

第一条合约期限与权利。

1、双方合约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自合约生效日起,得以代表甲方于设立专柜或批发零售业务。

3、乙方受托范围内所销售的品牌如下:

中文英文。

花雨伞(阿诺帕玛)arnoldpalmer(ap)。

亚伦alen(al)。

洋迪yunding(yd)。

4、托管期间甲方如有其它品牌推出,乙方享有优先代理行销权。

5、双方合作期间内,如有大量批发或团购而须甲方业务配合时,甲方应全力支持。

6、合作期限内,若因供货或给付无法正常配合而须提前解约者,应事前40天内以书面告之;经双方友好协议后,由甲方无偿接收原授权托管行销范围之地区。

7、乙方于托管地区与商场及批发商签约动作,应透过甲方直接签认盖公章使得生效;若私下签约而被发现者,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委托协议,并没收乙方应得之管理费。

第二条管理与责任。

1、乙方于受托代管期间,应按甲方设定之商圈及指定商场,优先争取进驻机会;并努力达成甲方预计之配合条件设立专柜(或代销柜)。若超出指定柜数或区域,须征得甲方书面签认许可,方可继续执行开发业务。

2、乙方应依甲方需求,认真拜访并建档记录,随时提供甲方完整情况,以便甲方调整商品政策,保持货品之充足。

3、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应按甲方指定日期,每周、月、季资料填写,并定期传递返回甲方;若遇地区情况不同,乙方应主动建议甲方变更政策,提出数据证明,以供参考。

4、乙方于受托期间,应随时派员巡视店柜,关心柜组人员,并有责任经常探视商场主管掌握情况,于第一时间内会知甲方,以抢先机。

5、托管期间之店柜于每月追加补充的商品,应按所配合商场固定盘点日配合结算;或依甲方指示日期盘点,若有盘差应由乙方出面要求商场或营业员吸收,甲方酌收售价之40%(成本价)。若营业员薪资及奖金是委托乙方代为给发,盘差则由乙方自行吸收,甲方不予负责。

第三条结帐与给付。

1、甲方委托乙方管理期间,应依各店柜每月实际营业总额含税)的8%为乙方受托管理之费用,不再另付予乙方。

2、合作期间乙方若有批发零售之业务,甲方提供上述品牌并按统一售价的40%(不含税)为乙方进货价格及应开具发票予乙方。

3、凡批发零售业务,乙方须于订货时先付实收款项的30%,并在双方验收无误后10日内给付结清。

4、乙方因业务需要须甲方出面与商场签约的店柜,其结付对象又是甲方时,甲方除配合增值税发票外,并得依所签约商场的结付方式配合,乙方管理费用结付周期与签约商场给付周期一致。乙方进货金额与甲方所结付货款相比:若有余额,待甲方货款入帐第3个工作日将余款转付乙方;若出现不足,经双方对帐无误后10日内给付结清。(但第一次是按两次结算周期核算,若有余额或不足依上述办理。)。

第四条换季与促销。

1、凡新品上市10日内,乙方应按甲方标示的统一售价进行销售,若遇商场举办促销让利,需书面得到甲方签认许可后,方可进行促销;对一般商品乙方得以85%以上让利顾客。

2、甲方于每年二次换季前,乙方应依受托地区的商场情况及惯例,在活动15天前主动提供甲方参考。

水库代管协议书篇三

甲方:县水利局(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水库的综合效益,甲方愿意讲莫屯水库水面交由乙方进行水产渔业养殖。做到水库放水、蓄水、灌溉、养殖一体化管理,合理兼顾。经甲乙双方同意后签订以下合同。望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考虑到乙方从事水库管理工作责任大,收入低等因素。因此同意将水库水面交由乙方自行养殖,以增加作为水库管理的合理化报酬。乙方在加强水库管理的前提下,由乙方自行购买鱼苗合理放养,水面养殖管理,安全管理等一律由甲方负责。

二、水面承包合同期限为五年,即二零一四年四月一日起至二零一九年四月底止。

三、合同生效满一年后,每年乙方向甲方上交鲜鱼两百市斤。

四、乙方在合同期间不得向外承包水面养殖或合股养殖的方式,以免对水库一体化管理造成纠纷和影响水库正常运行。

五、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继续签订。

六、乙方在承包水库养殖合同期间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安全治安管理,防止各种矛盾和问题的发生。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水库代管协议书篇四

甲方:

乙方:

兹就托管行销一事,本着友好、诚意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如下条款:

1、双方合约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自合约生效日起,得以代表甲方于设立专柜或批发零售业务。

3、乙方受托范围内所销售的品牌如下:略。

4、托管期间甲方如有其它品牌推出,乙方享有优先代理行销权。

5、双方合作期间内,如有大量批发或团购而须甲方业务配合时,甲方应全力支持。

6、合作期限内,若因供货或给付无法正常配合而须提前解约者,应事前40天内以书面告之;经双方友好协议后,由甲方无偿接收原授权托管行销范围之地区。

7、乙方于托管地区与商场及批发商签约动作,应透过甲方直接签认盖公章使得生效;若私下签约而被发现者,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委托协议,并没收乙方应得之管理费。

1、乙方于受托代管期间,应按甲方设定之商圈及指定商场,优先争取进驻机会;并努力达成甲方预计之配合条件设立专柜(或代销柜)。若超出指定柜数或区域,须征得甲方书面签认许可,方可继续执行开发业务。

2、乙方应依甲方需求,认真拜访并建档记录,随时提供甲方完整情况,以便甲方调整商品政策,保持货品之充足。

3、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应按甲方指定日期,每周、月、季资料填写,并定期传递返回甲方;若遇地区情况不同,乙方应主动建议甲方变更政策,提出数据证明,以供参考。

4、乙方于受托期间,应随时派员巡视店柜,关心柜组人员,并有责任经常探视商场主管掌握情况,于第一时间内会知甲方,以抢先机。

5、托管期间之店柜于每月追加补充的商品,应按所配合商场固定盘点日配合结算;或依甲方指示日期盘点,若有盘差应由乙方出面要求商场或营业员吸收,甲方酌收售价之40%(成本价)。若营业员薪资及奖金是委托乙方代为给发,盘差则由乙方自行吸收,甲方不予负责。

1、甲方委托乙方管理期间,应依各店柜每月实际营业总额含税)的8%为乙方受托管理之费用,不再另付予乙方。

2、合作期间乙方若有批发零售之业务,甲方提供上述品牌并按统一售价的40%(不含税)为乙方进货价格及应开具发票予乙方。

3、凡批发零售业务,乙方须于订货时先付实收款项的30%,并在双方验收无误后10日内给付结清。

4、乙方因业务需要须甲方出面与商场签约的店柜,其结付对象又是甲方时,甲方除配合增值税发票外,并得依所签约商场的结付方式配合,乙方管理费用结付周期与签约商场给付周期一致。乙方进货金额与甲方所结付货款相比:若有余额,待甲方货款入帐第3个工作日将余款转付乙方;若出现不足,经双方对帐无误后10日内给付结清。(但第一次是按两次结算周期核算,若有余额或不足依上述办理。)。

1、凡新品上市10日内,乙方应按甲方标示的统一售价进行销售,若遇商场举办促销让利,需书面得到甲方签认许可后,方可进行促销;对一般商品乙方得以85%以上让利顾客。

2、甲方于每年二次换季前,乙方应依受托地区的商场情况及惯例,在活动15天前主动提供甲方参考。

3、每季度活动前,甲方将主动视销售分析,提供个案处理之让利;经书面授权后乙方得立即将商品集中至指定店柜或另僻场所统一处理。若乙方有意买断甲方可另价计算,结算方式则于次月5日内给付结清。

4、乙方为方便甲方配合商场进行促销让利,应于进驻商场前,为甲方全力争取百货折扣降抽之利益:

八折以上——由甲方自行吸收。

七折——降抽3%。

六折——降抽4%。

五折以下——降抽5%(含五折)。

特价花车——另议。

以上情况不含甲方自行让利促销与非商场要求配合促销。

1、凡货品进退均由甲方付款,双方自行解决打包与托运事项。

2、双方于接货前之遗失或物损的商品,应由发货方自行负担及有关保险。途中若遇重大遗失情况,双方应各自分担一半。

3、与商品有关之生财器具应由甲方自行处理,若受托地区急需使用,乙方有责任会知甲方同意后,先行代购解决。

4、甲方应视情况提供与商品相关之包装用纸袋、塑料袋及广告用贴纸等予乙方。

5、甲方应随时补充规范报表、单据及相关营业用表单予乙方填写使用。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订定之。

甲方:

乙方:

日期:

水库代管协议书篇五

转让方:林x祥,男,福建省福清市音西镇苍下村村东38号(以下简称甲方)

受转让方:李x涛(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现将202x年3月8日与半程镇上艾固村委订立的水库承包合同所承包的水库转让给第三方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条件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202x年3月8日与半程镇上艾固村委员会签订的水库承包合同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原合同约定的.权利,并可以按照原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并不受第三方的制约。

二、转让年限:从202x年3月16日起至20xx年3月8日止,年限为20年。

三、甲乙双方签订转让协议后,甲方与半程镇上艾固村委签订的水库承包合同,甲方不再享有原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原合同交给乙方存档备案。

四、价款和付款方式

乙方一次性交付甲方人民币壹拾伍万元,作为转让合同的补偿费用,此款在合同签订时即以现金方式付清。

五、甲方在原来经营水库所产生的债务权由甲方享有,所产生的债务由甲方自行承担,确保第三人不因此找乙方扯皮、闹事,保证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否则,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必须恪守协议之条款,信守协议之内容,不得再为此起纷争。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具体协商意见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202x年8月6日

水库代管协议书篇六

(以下简称乙方)。

兹就托管行销一事,本着友好、诚意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如下条款:。

1.双方合约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自合约生效日起,得以代表甲方于、、、设立专柜或批发零售业务。

3.乙方受托范围内所销售的品牌如下:

中文英文。

花雨伞(阿诺帕玛)arnoldpalmer(ap)。

亚伦alen(al)。

洋迪yunding(yd)。

4.托管期间甲方如有其它品牌推出,乙方享有优先代理行销权。

5.双方合作期间内,如有大量批发或团购而须甲方业务配合时,甲方应全力支持。

6.合作期限内,若因供货或给付无法正常配合而须提前解约者,应事前40天内以书面告之;经双方友好协议后,由甲方无偿接收原授权托管行销范围之地区。

7.乙方于托管地区与商场及批发商签约动作,应透过甲方直接签认盖公章使得生效;若私下签约而被发现者,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委托协议,并没收乙方应得之管理费。

1.乙方于受托代管期间,应按甲方设定之商圈及指定商场,优先争取进驻机会;并努力达成甲方预计之配合条件设立专柜(或代销柜)。若超出指定柜数或区域,须征得甲方书面签认许可,方可继续执行开发业务。

2.乙方应依甲方需求,认真拜访并建档记录,随时提供甲方完整情况,以便甲方调整商品政策,保持货品之充足。

3.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应按甲方指定日期,每周、月、季资料填写,并定期传递返回甲方;若遇地区情况不同,乙方应主动建议甲方变更政策,提出数据证明,以供参考。

4.乙方于受托期间,应随时派员巡视店柜,关心柜组人员,并有责任经常探视商场主管掌握情况,于第一时间内会知甲方,以抢先机。

5.托管期间之店柜于每月追加补充的商品,应按所配合商场固定盘点日配合结算;或依甲方指示日期盘点,若有盘差应由乙方出面要求商场或营业员吸收,甲方酌收售价之40%(成本价)。若营业员薪资及奖金是委托乙方代为给发,盘差则由乙方自行吸收,甲方不予负责。

1.甲方委托乙方管理期间,应依各店柜每月实际营业总额含税)的8%为乙方受托管理之费用,不再另付予乙方。

2.合作期间乙方若有批发零售之业务,甲方提供上述品牌并按统一售价的40%(不含税)为乙方进货价格及应开具发票予乙方。

3.凡批发零售业务,乙方须于订货时先付实收款项的30%,并在双方验收无误后10日内给付结清。

4.乙方因业务需要须甲方出面与商场签约的店柜,其结付对象又是甲方时,甲方除配合增值税发票外,并得依所签约商场的结付方式配合,乙方管理费用结付周期与签约商场给付周期一致。乙方进货金额与甲方所结付货款相比:若有余额,待甲方货款入帐第3个工作日将余款转付乙方;若出现不足,经双方对帐无误后10日内给付结清。(但第一次是按两次结算周期核算,若有余额或不足依上述办理。)。

1.凡新品上市10日内,乙方应按甲方标示的统一售价进行销售,若遇商场举办促销让利,需书面得到甲方签认许可后,方可进行促销;对一般商品乙方得以85%以上让利顾客。

2.甲方于每年二次换季前,乙方应依受托地区的商场情况及惯例,在活动15天前主动提供甲方参考。

水库代管协议书篇七

为了更好的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取消大锅饭的种种弊端,充分发挥水库的极大潜力和应有经济作用,经6个村民组讨论通过,现将大麻塘水库承包条文如下:

一、水口、娄底、头巷、合山、寨脚(占两股)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二、大麻塘水库灌溉有效面积按照原来老6、7、8队集体化面积不变抗旱用水不准拆缸桶,确保鱼水,但甲方不得出面干涉放水纠纷。

三、承包后,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对水库的全面管理,如养鱼水定位,水库排险,险情加固,旱情保水等等,甲方概不负责。

四、承包时间从年月日——年月日到期,总计拾贰年整。

五、承包金额:乙方向甲方按每年壹仟伍百元计算。

六、付款方式:采取一次性付款,承包拾贰年,应交承包金壹万捌仟元整。

七、甲乙双方在承包期内,任何方不得由种种理由和借口违背合同,毁除合约。

八、此合同签字交钱,交钱生效。祝承包者旗得胜财源广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水库代管协议书篇八

1.1为更好的拓展"××"品牌系列产品的市场,甲方根据"××"。

特许经营总体规划,同意乙方加入"××"特许经营网络。

1.2鉴于乙方接受"××"特许经营理念,具有分销区域之销售网络及其它。

相应的商业基础,且诚意向甲方提出特许经营加盟的申请,成为特许经营之成员,并申请经销"××"品牌系列产品。经甲方核定,特许乙方于分销区域内经营"××"品牌系列产品。

1.3有关本合同之所有条款,均为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乙方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将其知悉之甲方任何保密知识、经营方法等向第三者透露,否则甲方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1.4本合同中使用的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1.5本合同中所有经济来往都以双方公司财务为准,双方达成共识,甲乙双方任何业务人员不得代公司或个人收取任何款项。甲乙双方业务人员的各种私人借款行为都与合同公司无关。

1.6本合同用词定义:

1.6.1商标/营业标志:"××"产品及服务商标及其有关标记及于本合同期限内甲方认为适用之其它附加或代替商标及营业标志。于本合同内统称商标。

1.6.2特许专卖店:甲方授予乙方于指定合同地点内,使用本合同所列之商标及经营技巧所开设之零售专柜或独立店铺并以零售方式经销本合同之特许品。

1.6.3特许货品:甲方及其指定之代理商/加盟商/供应商、所代理加盟或经销附"××"商标之货品。

2.1在协议所规定的分销区域和产品范围内,甲方确保乙方供货情况,服务水平,深层次拓展市场,获取合理收益。

2.2本合同中甲、乙双方在法律和财务上均为各自独立的法人(或自然人),相互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乙方根据本合同得到之权利只限于一般经销代理商的权利,与本合同不产生其他任何关系,并不产生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到其他任何合同约束之任何权利。尤其是,本合同并不构成委托乙方为甲方的代理人、雇员或合伙人。

2.3订本协议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之权利,甲方拥有本协议最终解释权。

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期壹年),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予以续签,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4.1乙方取得甲方的特许经营加盟权,销售"××"服饰的业务范围仅限于省市/县路号。

4.2乙方首批进货货款万元,年销售回款额为万元。

4.3乙方于销售过程中需追(补)货,可亲自或委托他人携带乙方签署并盖印的订单到甲方,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销售日报表(日,周,月报表),并分析该区域服装市场的销售走势进行配货。

4.4乙方所下的追加订单一经确定后,则向甲方交纳所订货款的30%作为定金,其余货款于提货时一次性全部付清。若乙方于预定提货日期内更改或未能交清余款或拒绝提取部分货品,由甲方将从乙方所交纳的定金中扣除货款总值的10%作为手续费。

4.5乙方发现甲方货品质量出现问题,应于提货后15天内凭收据更换货品,否则甲方保留更换货品与否的权利。如经甲方人员鉴别此货品质量问题并非生产上造成,属乙方在销售过程中所致,则甲方保留更换货品与否的权利。

4.6乙方必须亲临携带具有法律效应的有关文件和手续、身份证复印件前往提货,货品应当场核点,否则货品出仓之后数量不正确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4.7乙方首批订货、平时进(补)货期间的交通、住宿等有关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有关货品运输方面,甲方可以代为办理,但运输方式选择、长途运输费、货品保险等有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4.8甲方制定统一零售价格,乙方原则上应按甲方所制定的统一零售价格进行销售。

4.9进货方式。

4.9.1甲方的服装类产品统一按吊牌价的(不含税)作为供货价给乙方,此方式为订货买断,不退换。

4.9.2甲方的皮具类(皮鞋、皮带、皮包)皮衣、水貂、袜子、领带等产品统一按吊牌价的(不含税)作为供货价给乙方,此方式为订货买断,不退换。

4.9.3甲方的皮衣、水貂类产品统一按吊牌价的(不含税)作为供货价给乙方,此方式为现货买断,不退换。

4.9.4甲方的服装类产品统一按吊牌价的(不含税)作为供货价给乙方,此方式为现货买断(包括补货),不退换。

4.9.5道具类产品按公司统一发货价供货给乙方,不退换。(如模特、衣架、裤架等)。

4.10乙方在销售甲方的"××"服饰系列商品时必须明码标价并保持价格的相对稳定。

4.11对乙方销售货品的零售价格,甲方有监督、检查的权利。对乙方所聘请的员工有培训"××"服饰有关知识、销售技能和经验的义务。

4.12甲方定期派专人到乙方专卖店(专柜),协助了解指导乙方销售活动,调查、分析该地域的服装市场形势。甲方对乙方的管理人员、销售人员进行销售技巧、产品知识、营运管理、货场陈列等专业培训(指开业及大型培训课程)培训时间、内容由甲方统一安排,甲方有权决定,由甲方派出人员到乙方现场培训,或由乙方委派人员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参加培训。其中,派出人员的差旅费由甲方负责,食宿费用则由乙方承担。

4.13甲方免费提供"××"服饰专卖店(专柜)的装修设计方案,协助乙方验收店面装修工程。

4.14乙方所选择的专卖店(专柜)位置须经甲方派有关人员考察确认后,方可正式成为甲方特许专卖店(专柜)。

4.15在乙方代理区域或代理范围内,甲方如有收到其他客户加盟申请时,甲方无条件将此信息及经营权利完整提供给乙方,协助乙方发展下属加盟专卖店。

当乙方出现下列问题时,甲方有权修改及单方面终止此协议:乙方未达到甲方之营销标准要求;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等;在核定的经销区域和产品范围内,违规运作或跨区域经营。

6.1乙方在协议限定的经销区域内从事"××"服饰的销售活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专卖店(专柜)的位置和面积,不得变更经销区域的范围。

6.2乙方"××"服饰特许专卖店(专柜)内,除"××"服饰系列外,不允许有任何其他品牌服装在内销售和存放。乙方不得参与、协助或怂恿生产、销售假冒的"××"系列服饰,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当事人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在乙方经销区域内,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杜绝他人销售假冒"××"系列服饰的违法侵权行为。

6.3乙方须参加甲方定期举行的订货会及开业前后售前、售中、售后等服务技能的培训,以不断适应"××"服饰新的要求及市场发展,各专卖店(专柜)之间互相交流经验,以求共同发展。

6.4乙方须将每天销售报表及其它竞争品牌的营业情况,需按甲方要求及时传真给甲方,以有利于甲方统计和分析,制定相应的对策,协助和指导乙方经营。

6.5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专卖店装修设计方案,使用甲方提供或指定的装修物料,甲方尚未指定的装饰物料双方协商决定。

6.6乙方应接受并按规定统一使用甲方提供或指定使用的经营设备,营业用品由双方协议决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制作、张贴、悬挂、发布使用"××"服饰商标图案或文字。

6.7乙方专卖店的铺位租金、水电杂费、员工工资福利、工商税务等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全面性的品牌户外形象广告投入计划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6.8乙方应充分利用节假日开展促销活动,季尾清货要协同甲方同时进行,以利统一行动,形成规模效应。

6.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租、转让等形式全部或部分变更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6.10为不延误乙方在销售旺季出现主推款式货品断码现象,乙方主推款式(各款色)单店单位订货量上衣为12件,裤子20条,西服8套,为基本起订量。

6.11乙方在经销区域内需新增设专卖店(专柜),需先经甲方派专人考察核准后方可实施。

6.1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独立承担经营风险,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6.13为支持乙方经营,甲方在乙方第一次购货同时,有偿提供品牌灯箱片、图片、(以成本价计算)。

6.14在确定特许经营加盟权后,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保证金贰万元。待本合同正常终止三个月后,则此保证金原额无息返还乙方。如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酌情扣除相应的品牌保证金,直至全额扣完,本合同自动终止。

6.15本协议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续约权,但乙方须在合约期满前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否则,届时甲方有权与第三方签订协议,并按规定责令乙方把经销区域内有关"××"服饰的所有标志、图案和物品全部拆除。

6.16本合同终止后,所有产品商标、专利、设计和说明均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泄露甲方商业秘密,也不得将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

6.17广告支持:甲、乙双方就产生的效益进行各项评估后,其支持额度协商解决。

7.1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按甲方提供"××"品牌特经营手册之装修标准和要求,完成专卖店(专柜)的布置和装修工作,并自行办理申报专营店及商场一切合法经营相关证件手续。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经销方式,并书面通知甲方派人员审查。

7.2如产品本身质量问题乙方可无条件退换,如属经营问题,则由乙方自理。

7.3乙方有权确定所辖分销区内之分销商,呈报甲方核准颁发证书后开始运营。

8.1在终止合同时,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与"××"品牌有关的装饰用具、宣传品等,如乙方造成不良影响,甲方依法保留向乙方追索赔偿的权利,必要时将通过法律程序提出诉讼。

8.2如乙方在协议期满前,非因第十章规定之不可抗力而提出终止,乙方亦必须履行第八章第一条之规定。

8.3合同解除后,应处理的事项遵从甲方指示。

9.1"××"是著名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

9.2所有带有表示"××"相关产品的标识,均属于广州市××服饰贸易有限公司所有。未经事先书面专项授权,乙方不得使用"××"名称、商标等涉及知识产权内容进行工商注册、招商、广告等;不得使用由甲方提供的标识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乙方不得擅自印刷有关商标,标识及促销广告发布;不得超越本协议所规定受许权利(受许性质、受许地区、受许产品范围)擅自制作"××"特许经营统一形象进行招牌、灯箱等相关标识物的制作和装潢。

10.1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天灾、火灾、战争、政治活动、意外等事件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之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并提出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

10.2因发生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等任何情况,令甲方无法履行协议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即时终止合约,并适用第十章第三条规定。

10.3如因第协议书十章第一条及第二条原因终止协议,双方互不追究责任,但乙方仍须承担所有投资费用。

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困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提请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13.1乙方兹承认签署合约,并已阅读及明白合约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13.2协议签署地为广州,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之法人企业(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为: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

注册登记: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帐户:____________。

户名全称: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之法人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为: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

注册登记: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帐户:____________。

户名全称: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电话:

签订日期:乙方公章

水库代管协议书篇九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分证号码:

根据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之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福永街道凤凰工业区光明汽车修配厂综合楼二楼物业委托乙方管理使用。

二、乙方使用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起。

三、该物业每月由乙方上交给深圳市凤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每月租金人民币11380元,物业管理费1380元,共12760元,甲方不收其它费用。

四、上交费用形式:由甲方到深圳市凤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深圳市农村商业银行开户。乙方将应交给深圳市凤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租金、物业管理费、电费存入甲方的账户,由凤凰物业公司从甲方的账号扣取以上的费用。如凤凰物业公司在规定的日期内末收到乙方所交费用,则产生的滞纳金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在签定协议时向甲方一次性交付保证金共计人民币万元正,该保证金于协议期满及交接手续办理后,无息退还给乙方,如乙方单方中途终止本协议或因乙方违约而导致协议解除,则甲方所收取乙方的保证金不退还,并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六、租赁期内乙方自行到有关部门申请营业执照等合法手续后方可经营,一切手续及费用由乙方自理,水电、市政府卫生、治安、房屋租赁管理费(房屋租赁税由乙方负责支付)、物业管理费、税费等费用由乙方支付,签订协议后即时到房管所办理租赁手续。

七、本楼房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每间房间应配备1个以上4kgabc干粉灭火器。租赁期间,如发生火灾事故意,由此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意,甲方财产损失、每三方人损失及自身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使用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拆改楼房结构(装修要采用不燃材料)装修方案必须征得甲方同意,乙方选定的装修公司必须是有资格、有营业执照的公司,否则甲方有权不提供水、电及采用其它手段阻止乙方装修。乙方中途需转让的,应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凡私自转让者,转让无效,甲方并可收回在该物业使用权。

九、乙方自使用之日起,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报户口、做居住证、办好计划生育证件,自己买人寿保险及财产保险,如因政府、地方或有关部门需要改、拆、建征收征用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本协议无条、件终止,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乙方亦不得向甲方要求任何补偿或赔偿。

十、乙方必须负责本物业所有设施(包括水、电、消防设施)的装修、安装和日常维修保养,负责本物业建筑物的维修和保养。

十一、协议期满或乙方单方终止协议或因乙方违约而导致协议被解除,乙方在甲方物业中的装修(包括水、电、消防等设施)无条、件归甲方所有,如楼房装修遭到损坏,乙方将其维修好或负责赔偿。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甲方书面通知,限期内仍未整改,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及不退还保证金,并要求乙方交清所欠费用。

1、乙方不按交付给凤凰物业公司的租金及管理费。

2、乙方欠各部门费用总数(包括:水、电、市政府卫生、治安、房屋租赁管理税费、工商、税务费等费用)达人民币10000元以上。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转租或擅自改变房屋现有结构或擅自改变楼房用途。

4、利用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影响楼下铺位的正常经营,不得影响市容市貌,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或过道。

6、乙方在协议生效后,二个月内未办理好营业执照的。

7、乙方拖欠职工工资达到两个月以上的。

8、没有遵守消防条、例和治安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十三、协议期满后,乙方应于五天内无条、件将物业完整地交还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强制收回该物业使用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深圳市凤凰物业管理公司存档一份,本协议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水库代管协议书篇十

根据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资金交由乙方代管事宜,订立本协议。

1、甲方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的资金由乙方代管,代管资金具体数额为人民币_____元(rmb_____.00)(以下简称“代管资金”)。

2、甲方将上述代管资金存入乙方用以自己名义开设的以下账户(以下简称“代管帐户”),乙方根据甲方的书面指令对甲方资金进行代管:

帐户名: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3、乙方在此确认,已经收到甲方存入代管帐户的代管资金,并确认该代管资金的实际所有人为甲方,乙方只根据甲方的书面指令进行管理操作。乙方个人财产的债务、继承等均不影响甲方对代管资金的所有权。

委托期限自甲方将代管资金打入乙方代管账户之日开始,终止期限由甲方另行单方面决定。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可随时动用乙方代为管理的代管资金,乙方应极力配合。

2、甲方动用代管资金应向乙方出具书面指令,乙方收到书面指令后应无条件配合。

3、甲方决定终止本委托关系的,可以随时书面通知乙方后本协议即终止,乙方应在本协议终止后立即将代管资金全额归还至甲方。

1、乙方保证代管资金独立于其个人财产,不与乙方自有资产相混淆。

2、乙方在委托续存期间,管理上述代管资金仅限于甲方的书面指令,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于资金之上设立限制或负担。

3、乙方不得在未通知甲方或未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为自己的经济利益动用代管资金。

4、乙方应依据本协议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谨慎尽职原则,对甲方的资金进行代管,保证代管资金的安全性,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利益的活动,如因乙方未尽该义务导致代管资金损失的,则应对甲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1、其他本协议未及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水库代管协议书篇十一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管好水库充分利用水利资源,发展水产养殖,做到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三兼顾,经村委充分讨论并经甲乙双方认真协商,以供双方共同遵守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承包地点。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自2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承包费用及付款方式。

承包费为元/年。年的承包费共计元(元),于合同签定之日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若今后物价上下浮动互不补偿对方差额。如合同签定后7日内乙方未付清承包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水库属甲方所有,乙方有经营使用权和收益权,乙方有权获得国家用于发展农村经济的各项优惠政策。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经营活动实施正当的监督和管理,但是不得干涉其合法经营。在届期内,甲方不得增加承包费用或变象收取其他费用。

2、甲方负责办理该水库对外的所有手续(不含乙方在经营中所需办的手续);甲方应在乙方入场前做好通车路、通三相电到水库大坝上。协助乙方办理经营用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承包期内,甲方应承担水库工程的维护、建设等费用。因国家建设对水库进行维修,应尽量考虑乙方利益,本着双赢原则与乙方充分协商,应尽量定于农历10月份进行维修,如确实需要提前施工,尽量在二个月内完工,如确实对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对乙方进行赔偿,赔偿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4、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要优先保证农业用水,乙方不得阻拦。但甲方应尽量保证乙方养鱼所需最低用水,以水位线低于下水口为限,放不出水为止。如特殊情况下需抽水,抽水时须得乙方同意,且甲方必须保证乙方保鱼水位最低不低于1.5米.如抽水影响到乙方的养鱼生产,由甲方对乙方进行赔偿,赔偿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水库代管协议书篇十二

甲方:

乙方:

根据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资金交由乙方代管事宜,订立本协议。

1、甲方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的资金由乙方代管,代管资金具体数额以甲方实际交付乙方的数额为准。

2、乙方用以自己名义开设的账户对甲方资金进行代管。

委托期限自甲方将资金交付乙方或打入乙方账户之日开始,具体终止期限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代管费用,具体数额由双方另行协商。

1、甲方保证其提供的资金的合法性,且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可随时动用乙方代为管理的资金,乙方应极力配合。

3、甲方动用代管资金应与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支取办法由双方另行协商。

4、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支付管理费用,否则乙方有权从代管资金中扣划。

1.乙方应依据本协议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谨慎尽职原则,对甲方的资金进行代管。

2.乙方不得在未通知甲方或未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为自己的经济利益动用代管资金。

3.乙方保证代管资金的安全性,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利益的活动。

1、其他本协议未及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水库代管协议书篇十三

发包方:

承包方:

为解决卫生饮用水及工业生产用水问题,20xx年乙方在区域建设小二型水库一座,租用甲方农业地亩作为水库库区使用。土地租赁时间已到期,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续签土地承包合同,合理使用水资源,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守信。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土地方位如下:东至:xxx,南至:xxx,西至:xxx,北至:xxx。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xxx水源库区用地。

2、承包形式:政府承包经营。

三、土地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5年,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1、该土地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xxx元(大写人民币xxx元整)。

2、支付方式:每年12月31日之前,由乙方以转账形式将当年土地承包金支付给甲方。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的约定收取土地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乙方未经甲方认可不得任意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4、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的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乙方在承包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树种和其它景观林木,确保饮用水源环境不受污染。

4、乙方对承包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5、在承包期内,乙方需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有权拒绝缴纳除合同规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6、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六、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驶权力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者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双方均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汇报给甲方,甲方应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4、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或者其他原因)征用该土地,征用相关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地的地上物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将原承包地交还给甲方。

7、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八、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以上约定,即视为违约。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如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

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

3、因乙方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投入相应资本及人力,无论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承包土地,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价值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上级政府相关部门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

(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附土地平面图)。

发包方(甲方):(盖章)承包方(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水库代管协议书篇十四

甲方:

乙方:

1.1为更好的拓展“xx”品牌系列产品的市场,甲方根据“xx”

特许经营总体规划,同意乙方加入“xx”特许经营网络。

1.2鉴于乙方接受“xx”特许经营理念,具有分销区域之销售网络及其它。

相应的商业基础,且诚意向甲方提出特许经营加盟的申请,成为特许经营之成员,并申请经销“xx”品牌系列产品。经甲方核定,特许乙方于分销区域内经营“xx”品牌系列产品。

1.3有关本合同之所有条款,均为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乙方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将其知悉之甲方任何保密知识、经营方法等向第三者透露,否则甲方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1.4本合同中使用的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1.5本合同中所有经济来往都以双方公司财务为准,双方达成共识,甲乙双方任何业务人员不得代公司或个人收取任何款项。甲乙双方业务人员的各种私人借款行为都与合同公司无关。

1.6本合同用词定义:

1.6.1商标/营业标志:“xx”产品及服务商标及其有关标记及于本合同期限内甲方认为适用之其它附加或代替商标及营业标志。于本合同内统称商标。

1.6.2特许专卖店:甲方授予乙方于指定合同地点内,使用本合同所列之商标及经营技巧所开设之零售专柜或独立店铺并以零售方式经销本合同之特许品。

1.6.3特许货品:甲方及其指定之代理商/加盟商/供应商、所代理加盟或经销附“xx”商标之货品。

2.1在协议所规定的分销区域和产品范围内,甲方确保乙方供货情况,服务水平,深层次拓展市场,获取合理收益。

2.2本合同中甲、乙双方在法律和财务上均为各自独立的法人(或自然人),相互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乙方根据本合同得到之权利只限于一般经销代理商的权利,与本合同不产生其他任何关系,并不产生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到其他任何合同约束之任何权利。尤其是,本合同并不构成委托乙方为甲方的代理人、雇员或合伙人。

2.3订本协议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之权利,甲方拥有本协议最终解释权。

三、协议有效期。

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期壹年),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予以续签,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四、甲方职责。

4.1乙方取得甲方的特许经营加盟权,销售“xx”服饰的业务范围仅限于省市/县路号。

4.2乙方首批进货货款万元,年销售回款额为万元。

4.3乙方于销售过程中需追(补)货,可亲自或委托他人携带乙方签署并盖印的订单到甲方,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销售日报表(日,周,月报表),并分析该区域服装市场的销售走势进行配货。

4.4乙方所下的追加订单一经确定后,则向甲方交纳所订货款的30%作为定金,其余货款于提货时一次性全部付清。若乙方于预定提货日期内更改或未能交清余款或拒绝提取部分货品,由甲方将从乙方所交纳的定金中扣除货款总值的10%作为手续费。

4.5乙方发现甲方货品质量出现问题,应于提货后15天内凭收据更换货品,否则甲方保留更换货品与否的权利。如经甲方人员鉴别此货品质量问题并非生产上造成,属乙方在销售过程中所致,则甲方保留更换货品与否的权利。

4.6乙方必须亲临携带具有法律效应的有关文件和手续、身份证复印件前往提货,货品应当场核点,否则货品出仓之后数量不正确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4.7乙方首批订货、平时进(补)货期间的交通、住宿等有关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有关货品运输方面,甲方可以代为办理,但运输方式选择、长途运输费、货品保险等有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4.8甲方制定统一零售价格,乙方原则上应按甲方所制定的统一零售价格进行销售。

4.9进货方式。

4.9.1甲方的服装类产品统一按吊牌价的(不含税)作为供货价给乙方,此方式为订货买断,不退换。

4.9.2甲方的皮具类(皮鞋、皮带、皮包)皮衣、水貂、袜子、领带等产品统一按吊牌价的(不含税)作为供货价给乙方,此方式为订货买断,不退换。

4.9.3甲方的皮衣、水貂类产品统一按吊牌价的(不含税)作为供货价给乙方,此方式为现货买断,不退换。

4.9.4甲方的服装类产品统一按吊牌价的(不含税)作为供货价给乙方,此方式为现货买断(包括补货),不退换。

4.9.5道具类产品按公司统一发货价供货给乙方,不退换。(如模特、衣架、裤架等)。

4.10乙方在销售甲方的“xx”服饰系列商品时必须明码标价并保持价格的相对稳定。

4.11对乙方销售货品的零售价格,甲方有监督、检查的权利。对乙方所聘请的员工有培训“xx”服饰有关知识、销售技能和经验的义务。

4.12甲方定期派专人到乙方专卖店(专柜),协助了解指导乙方销售活动,调查、分析该地域的服装市场形势。甲方对乙方的管理人员、销售人员进行销售技巧、产品知识、营运管理、货场陈列等专业培训(指开业及大型培训课程)培训时间、内容由甲方统一安排,甲方有权决定,由甲方派出人员到乙方现场培训,或由乙方委派人员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参加培训。其中,派出人员的差旅费由甲方负责,食宿费用则由乙方承担。

4.13甲方免费提供“xx”服饰专卖店(专柜)的装修设计方案,协助乙方验收店面装修工程。

4.14乙方所选择的专卖店(专柜)位置须经甲方派有关人员考察确认后,方可正式成为甲方特许专卖店(专柜)。

4.15在乙方代理区域或代理范围内,甲方如有收到其他客户加盟申请时,甲方无条件将此信息及经营权利完整提供给乙方,协助乙方发展下属加盟专卖店。

当乙方出现下列问题时,甲方有权修改及单方面终止此协议:乙方未达到甲方之营销标准要求;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等;在核定的经销区域和产品范围内,违规运作或跨区域经营。

6.1乙方在协议限定的经销区域内从事“xx”服饰的销售活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专卖店(专柜)的位置和面积,不得变更经销区域的范围。

6.2乙方“xx”服饰特许专卖店(专柜)内,除“xx”服饰系列外,不允许有任何其他品牌服装在内销售和存放。乙方不得参与、协助或怂恿生产、销售假冒的“xx”系列服饰,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当事人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在乙方经销区域内,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杜绝他人销售假冒“xx”系列服饰的违法侵权行为。

6.3乙方须参加甲方定期举行的订货会及开业前后售前、售中、售后等服务技能的培训,以不断适应“xx”服饰新的要求及市场发展,各专卖店(专柜)之间互相交流经验,以求共同发展。

6.4乙方须将每天销售报表及其它竞争品牌的营业情况,需按甲方要求及时传真给甲方,以有利于甲方统计和分析,制定相应的对策,协助和指导乙方经营。

6.5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专卖店装修设计方案,使用甲方提供或指定的装修物料,甲方尚未指定的装饰物料双方协商决定。

6.6乙方应接受并按规定统一使用甲方提供或指定使用的经营设备,营业用品由双方协议决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制作、张贴、悬挂、发布使用“xx”服饰商标图案或文字。

6.7乙方专卖店的铺位租金、水电杂费、员工工资福利、工商税务等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全面性的品牌户外形象广告投入计划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6.8乙方应充分利用节假日开展促销活动,季尾清货要协同甲方同时进行,以利统一行动,形成规模效应。

6.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租、转让等形式全部或部分变更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6.10为不延误乙方在销售旺季出现主推款式货品断码现象,乙方主推款式(各款色)单店单位订货量上衣为12件,裤子20条,西服8套,为基本起订量。

6.11乙方在经销区域内需新增设专卖店(专柜),需先经甲方派专人考察核准后方可实施。

6.1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独立承担经营风险,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6.13为支持乙方经营,甲方在乙方第一次购货同时,有偿提供品牌灯箱片、图片、(以成本价计算)。

6.14在确定特许经营加盟权后,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保证金贰万元。待本合同正常终止三个月后,则此保证金原额无息返还乙方。如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酌情扣除相应的品牌保证金,直至全额扣完,本合同自动终止。

6.15本协议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续约权,但乙方须在合约期满前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否则,届时甲方有权与第三方签订协议,并按规定责令乙方把经销区域内有关“xx”服饰的所有标志、图案和物品全部拆除。

6.16本合同终止后,所有产品商标、专利、设计和说明均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泄露甲方商业秘密,也不得将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

6.17广告支持:甲、乙双方就产生的效益进行各项评估后,其支持额度协商解决。

7.1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按甲方提供“xx”品牌特经营手册之装修标准和要求,完成专卖店(专柜)的布置和装修工作,并自行办理申报专营店及商场一切合法经营相关证件手续。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经销方式,并书面通知甲方派人员审查。

7.2如产品本身质量问题乙方可无条件退换,如属经营问题,则由乙方自理。

7.3乙方有权确定所辖分销区内之分销商,呈报甲方核准颁发证书后开始运营。

8.1在终止合同时,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与“xx”品牌有关的装饰用具、宣传品等,如乙方造成不良影响,甲方依法保留向乙方追索赔偿的权利,必要时将通过法律程序提出诉讼。

8.2如乙方在协议期满前,非因第十章规定之不可抗力而提出终止,乙方亦必须履行第八章第一条之规定。

8.3合同解除后,应处理的事项遵从甲方指示。

9.1“xx”是著名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

9.2所有带有表示“xx”相关产品的标识,均属于广州市xx服饰贸易有限公司所有。未经事先书面专项授权,乙方不得使用“xx”名称、商标等涉及知识产权内容进行工商注册、招商、广告等;不得使用由甲方提供的标识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乙方不得擅自印刷有关商标,标识及促销广告发布;不得超越本协议所规定受许权利(受许性质、受许地区、受许产品范围)擅自制作“xx”特许经营统一形象进行招牌、灯箱等相关标识物的制作和装潢。

10.1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天灾、火灾、战争、政治活动、意外等事件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之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并提出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

10.2因发生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等任何情况,令甲方无法履行协议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即时终止合约,并适用第十章第三条规定。

10.3如因第十章第一条及第二条原因终止协议,双方互不追究责任,但乙方仍须承担所有投资费用。

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困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提请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13.1乙方兹承认签署合约,并已阅读及明白合约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13.2协议签署地为广州,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之法人企业(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为:

税务登记号:

注册登记:

开户银行:帐户:

户名全称: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电话:

签订日期:甲方公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之法人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为:

税务登记号:

注册登记:

开户银行:帐户:

户名全称: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电话:

签订日期:乙方公章

水库代管协议书篇十五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分证号码:

根据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之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福永街道凤凰工业区光明汽车修配厂综合楼二楼物业委托乙方管理使用。

二、乙方使用期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

三、该物业每月由乙方上交给深圳市凤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每月租金人民币11380元,物业管理费1380元,共12760元,甲方不收其它费用。

四、上交费用形式:由甲方到深圳市凤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深圳市农村商业银行开户。乙方将应交给深圳市凤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租金、物业管理费、电费存入甲方的账户,由凤凰物业公司从甲方的账号扣取以上的费用。如凤凰物业公司在规定的日期内末收到乙方所交费用,则产生的滞纳金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在签定协议时向甲方一次性交付保证金共计人民币万元正,该保证金于协议期满及交接手续办理后,无息退还给乙方,如乙方单方中途终止本协议或因乙方违约而导致协议解除,则甲方所收取乙方的保证金不退还,并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六、租赁期内乙方自行到有关部门申请营业执照等合法手续后方可经营,一切手续及费用由乙方自理,水电、市政府卫生、治安、房屋租赁管理费(房屋租赁税由乙方负责支付)、物业管理费、税费等费用由乙方支付,签订协议后即时到房管所办理租赁手续。

七、本楼房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每间房间应配备1个以上4kgabc干粉灭火器。租赁期间,如发生火灾事故意,由此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意,甲方财产损失、每三方人损失及自身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使用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拆改楼房结构(装修要采用不燃材料)装修方案必须征得甲方同意,乙方选定的装修公司必须是有资格、有营业执照的公司,否则甲方有权不提供水、电及采用其它手段阻止乙方装修。乙方中途需转让的,应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凡私自转让者,转让无效,甲方并可收回在该物业使用权。

九、乙方自使用之日起,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报户口、做居住证、办好计划生育证件,自己买人寿保险及财产保险,如因政府、地方或有关部门需要改、拆、建征收征用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本协议无条、件终止,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乙方亦不得向甲方要求任何补偿或赔偿。

十、乙方必须负责本物业所有设施(包括水、电、消防设施)的装修、安装和日常维修保养,负责本物业建筑物的维修和保养。

十一、协议期满或乙方单方终止协议或因乙方违约而导致协议被解除,乙方在甲方物业中的装修(包括水、电、消防等设施)无条、件归甲方所有,如楼房装修遭到损坏,乙方将其维修好或负责赔偿。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甲方书面通知,限期内仍未整改,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及不退还保证金,并要求乙方交清所欠费用。

1、乙方不按交付给凤凰物业公司的租金及管理费。

2、乙方欠各部门费用总数(包括:水、电、市政府卫生、治安、房屋租赁管理税费、工商、税务费等费用)达人民币10000元以上。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转租或擅自改变房屋现有结构或擅自改变楼房用途。

4、利用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影响楼下铺位的正常经营,不得影响市容市貌,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或过道。

6、乙方在协议生效后,二个月内未办理好营业执照的。

7、乙方拖欠职工工资达到两个月以上的。

8、没有遵守消防条、例和治安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十三、协议期满后,乙方应于五天内无条、件将物业完整地交还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强制收回该物业使用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深圳市凤凰物业管理公司存档一份,本协议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水库代管协议书篇十六

甲方:

乙方:

兹就托管行销一事,本着友好、诚意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如下条款:

第一条合约期限与权利。

1、双方合约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自合约生效日起,得以代表甲方于设立专柜或批发零售业务。

3、乙方受托范围内所销售的品牌如下:略。

4、托管期间甲方如有其它品牌推出,乙方享有优先代理行销权。

5、双方合作期间内,如有大量批发或团购而须甲方业务配合时,甲方应全力支持。

6、合作期限内,若因供货或给付无法正常配合而须提前解约者,应事前40天内以书面告之;经双方友好协议后,由甲方无偿接收原授权托管行销范围之地区。

7、乙方于托管地区与商场及批发商签约动作,应透过甲方直接签认盖公章使得生效;若私下签约而被发现者,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委托协议,并没收乙方应得之管理费。

第二条管理与责任。

1、乙方于受托代管期间,应按甲方设定之商圈及指定商场,优先争取进驻机会;并努力达成甲方预计之配合条件设立专柜(或代销柜)。若超出指定柜数或区域,须征得甲方书面签认许可,方可继续执行开发业务。

2、乙方应依甲方需求,认真拜访并建档记录,随时提供甲方完整情况,以便甲方调整商品政策,保持货品之充足。

3、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应按甲方指定日期,每周、月、季资料填写,并定期传递返回甲方;若遇地区情况不同,乙方应主动建议甲方变更政策,提出数据证明,以供参考。

4、乙方于受托期间,应随时派员巡视店柜,关心柜组人员,并有责任经常探视商场主管掌握情况,于第一时间内会知甲方,以抢先机。

5、托管期间之店柜于每月追加补充的商品,应按所配合商场固定盘点日配合结算;或依甲方指示日期盘点,若有盘差应由乙方出面要求商场或营业员吸收,甲方酌收售价之40%(成本价)。若营业员薪资及奖金是委托乙方代为给发,盘差则由乙方自行吸收,甲方不予负责。

第三条结帐与给付。

1、甲方委托乙方管理期间,应依各店柜每月实际营业总额含税)的8%为乙方受托管理之费用,不再另付予乙方。

2、合作期间乙方若有批发零售之业务,甲方提供上述品牌并按统一售价的40%(不含税)为乙方进货价格及应开具发票予乙方。

3、凡批发零售业务,乙方须于订货时先付实收款项的30%,并在双方验收无误后10日内给付结清。

4、乙方因业务需要须甲方出面与商场签约的店柜,其结付对象又是甲方时,甲方除配合增值税发票外,并得依所签约商场的结付方式配合,乙方管理费用结付周期与签约商场给付周期一致。乙方进货金额与甲方所结付货款相比:若有余额,待甲方货款入帐第3个工作日将余款转付乙方;若出现不足,经双方对帐无误后10日内给付结清。(但第一次是按两次结算周期核算,若有余额或不足依上述办理。)。

第四条换季与促销。

1、凡新品上市10日内,乙方应按甲方标示的统一售价进行销售,若遇商场举办促销让利,需书面得到甲方签认许可后,方可进行促销;对一般商品乙方得以85%以上让利顾客。

2、甲方于每年二次换季前,乙方应依受托地区的商场情况及惯例,在活动15天前主动提供甲方参考。

3、每季度活动前,甲方将主动视销售分析,提供个案处理之让利;经书面授权后乙方得立即将商品集中至指定店柜或另僻场所统一处理。若乙方有意买断甲方可另价计算,结算方式则于次月5日内给付结清。

4、乙方为方便甲方配合商场进行促销让利,应于进驻商场前,为甲方全力争取百货折扣降抽之利益:

八折以上——由甲方自行吸收。

七折——降抽3%。

六折——降抽4%。

五折以下——降抽5%(含五折)。

特价花车——另议。

以上情况不含甲方自行让利促销与非商场要求配合促销。

第五条其他。

1、凡货品进退均由甲方付款,双方自行解决打包与托运事项。

2、双方于接货前之遗失或物损的商品,应由发货方自行负担及有关保险。途中若遇重大遗失情况,双方应各自分担一半。

3、与商品有关之生财器具应由甲方自行处理,若受托地区急需使用,乙方有责任会知甲方同意后,先行代购解决。

4、甲方应视情况提供与商品相关之包装用纸袋、塑料袋及广告用贴纸等予乙方。

5、甲方应随时补充规范报表、单据及相关营业用表单予乙方填写使用。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订定之。

甲方:

乙方:

日期:

水库代管协议书篇十七

为执行武汉市建设管理部门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甲方将自有起重机械设备委托乙方进行托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以下委托代管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0甲方(起重机械设备的产权所有方)自有塔式起重机___台、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___台、货用施工升降机___台,委托乙方代行管理。其起重设备的备案证证号分别为:

塔式起重机。

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

货用施工升降机。

1.1甲方将性能良好、安全装置齐全、保护装置灵敏有效。

1.2甲方委托乙方代管时,提供每台设备真实的原始技术资料、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原件交乙方保管,自己留复印件。

1.3在使用过程中因工程的需要增添的零部件、配件,由乙方代行解决,其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1.4在用设备,甲方向乙方每月缴纳托管费(管理费),从租赁费中扣除。其费额为:

塔式起重机___元/月;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___元/月;货用施工升降机___元/月。

停置时的处置,以甲乙双方的约定为准。

1.5设备在闲置时间的维修保养、转场安装前的维修或大修,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0托管时,查阅随机的技术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取得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

2.1新购设备或还未取得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的起重设备应重新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再签订委托代管协议。

2.2乙方对所托管的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负责。

2.3负责设备在使用中日常维修保养。

2.4负责每月对在用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处理(解决)。更换零部件的费用,由甲方支付。使设备在良好性能的状态下运作。

2.5执行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的有关管理规定和办理程序。违反管理规定或违反办理程序而受到的经济处罚,由乙方承担。

2.6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设备“带病”作业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或“故障”造成的设备受损,由责任方负责并对其受损设备的损失负责。

三、其他。

3.0本委托代管协议有效期___年(不低于3年),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3.1有效期内,不再委托第三方托管。

3.2要解除协议,需提前一月告知对方,双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协议。

3.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发生纠纷或有疑议时,可邀请协会工作委员会仲裁或提交法院审理。

委托方______。

承接方(章)。

委托人______。

负责人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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