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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工伤待遇的报告范文范本(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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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工伤待遇的报告范文范本(汇总8篇)
2023-11-21 01:23:57    小编:ZTFB

报告通常包括背景介绍、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等部分。在写报告之后,可以请他人对文档进行审阅和提出修改建议。以下是几篇经典的报告范文,它们涵盖了不同领域和主题,都值得一读。

享受工伤待遇的报告范文范本篇一

河南老工伤社保待遇享受新政策:部分老工伤可办退休享职工养老待遇为妥善解决“老工伤”人员有关社保待遇问题,切实保障工伤人员合法权益,河南省工伤保险中心昨日出台省直统筹单位1至4级老工伤人员社保待遇享受新政策,今后,“老工伤”符合条件可办理退休手续,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据介绍,新政适用于12月31日之前遭受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未办理过退休手续的工伤人员,简称为“一至四级老工伤人员”。

一至四级老工伤人员在新政施行时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办理退休手续,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的,新政施行后可办理退休手续,并自办理退休手续后的次月起停发伤残津贴,改由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老工伤”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计发。此外,对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其正在享受的工伤保险伤残津贴待遇人员,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部分;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部分。

一至四级老工伤人员在新政施行时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今后,应由用人单位和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伤残津贴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缴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一至四级老工伤人员在新政施行前因领取伤残津贴而中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在本意见施行后可以选择补缴中断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也可以选择不再补缴。选择补缴的,以本人的伤残津贴为基数补缴。伤残津贴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缴纳。补缴的费用由其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分别承担,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缴费年限。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时,不再收滞纳金和利息。选择不再补缴的,其中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不计算为缴费年限。

一至四级老工伤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5年,且不愿向后延长缴费的,可申请办理退休手续,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按规定终止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其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以伤残津贴为标准支付,以后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时,工伤保险基金参照支付。

1.享受社保待遇的条件。

4.盘点社保新政策个人社保办理。

享受工伤待遇的报告范文范本篇二

[案情]汪某系某纺织厂下岗女工.2月,汪某应聘到胡某经营的塑料厂干临时工,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6月24日,汪某在工作时受塑料厂副厂长--胡某弟弟的指派,协助其他工人从机器上向外搬运加工好的塑料制品,左手不慎被机器轧伤,虽经全力救治,仍不幸致残,后经汪某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汪某为工伤.

作者:童轩作者单位:刊名:劳动保护英文刊名:labourprotection年,卷(期):“”(8)分类号:f8关键词:

享受工伤待遇的报告范文范本篇三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离岗前30个月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离岗前25个月本人本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离岗前16个月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离岗前14月本人工资。

享受工伤待遇的报告范文范本篇四

工伤保险待遇是职工在受到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时获得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费用。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法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享受工伤待遇的报告范文范本篇五

河北工伤保险待遇再次上调,此次上调范围包括工伤保险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标准,其中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我省工伤保险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标准再次进行统一调整。

此次调整范围为12月31日前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其供养亲属。

伤残津贴调整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260元,二级伤残240元,三级伤残220元,四级伤残200元。调整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统一调整到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五、六级伤残职工,用人单位也应当为其增加伤残津贴,五级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180元,六级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160元。调整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统一调整到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为: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20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生活护理费的调整标准,按照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确定。即完全生活自理障碍的护理费为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自理障碍的护理费为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自理障碍的护理费为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原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当地标准执行。

此次调整所需费用,已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的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按原渠道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五级、六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由工伤人员现所在单位支付。

享受工伤待遇的报告范文范本篇六

《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其中的“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自然包括庞某这样的季节工,也就是说,单位应该为庞某这样的季节工参保缴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所以,庞某系因工负伤是没有疑问的。

那么,庞某能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呢?《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有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很明确,企业如果为庞某参加了工伤保险,庞某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可是,企业没有为庞某参保,庞某应该享受的待遇找谁埋单呢?《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2、企业坚持不支付待遇,庞某怎样维权呢?

第一步,庞某应该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确认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如果企业承认与庞某存在劳动关系,此步骤可省略);第二步,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三步,认定为工伤后,再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组织申请伤残鉴定。最后,依据鉴定级别,向企业索取待遇。企业仍然不支付的,可再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直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工伤保险费补缴之后能否继续享受工伤待遇?

5.下班遇车祸获民事赔偿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6.东莞工伤待遇申请流程。

7.上海工伤待遇包含哪些内容?

8.申领工伤待遇办理。

10.公司性质变更影响工伤待遇吗。

享受工伤待遇的报告范文范本篇七

《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其中的“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自然包括庞某这样的季节工,也就是说,单位应该为庞某这样的季节工参保缴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所以,庞某系因工负伤是没有疑问的。

那么,庞某能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呢?《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有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很明确,企业如果为庞某参加了工伤保险,庞某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可是,企业没有为庞某参保,庞某应该享受的待遇找谁埋单呢?《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2、企业坚持不支付待遇,庞某怎样维权呢?

第一步,庞某应该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确认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如果企业承认与庞某存在劳动关系,此步骤可省略);第二步,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三步,认定为工伤后,再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组织申请伤残鉴定。最后,依据鉴定级别,向企业索取待遇。企业仍然不支付的,可再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直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工伤保险费补缴之后能否继续享受工伤待遇?

2.年过六旬农民工打工致残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3.什么情形下会停止享受工伤待遇。

4.农民工工伤能否享受保险待遇。

5.下班遇车祸获民事赔偿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6.东莞工伤待遇申请流程。

7.上海工伤待遇包含哪些内容?

10.公司性质变更影响工伤待遇吗。

享受工伤待遇的报告范文范本篇八

一、工伤申报期(这个是去社保中心)。

2、大概在60个工作日内经审核通过后,社保中心会发给你一个“工伤认定书”;

三、工伤待遇申报所需要材料(这个是去社保基金管理中心,他们的办理时间是5号到20号)。

2、若是应暴力事件的还需要提供由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及“处理结果”;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公章)。

2、“工伤认定书”及“工伤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公章);

5、若是由单位垫付的医疗费用需要提供“医疗垫付证明”格式如下:

医疗垫付证明。

公司负责人(盖公章):工伤员工:

日期:日期:(日期要写整个治疗结束的日期,比如说此人住院了,就写期出院那天的时间)

6、若是有肇事方的话社保管理中心的人员会问你肇事方是否支付了赔偿,若你回答是的话那社保就不给你报销医疗费用的了,理由是不能重复享受医疗费用;若你说不是需要提交一个证明格式如下例:

证明。

我公司员工xx,在******x年xx月xx日,在劝阻单位保安与员工肢体冲突时,发生受伤。从开始至今所有医疗费均由我司垫付未收到肇事方任何赔偿费用。

单位(盖章):

日期:(日期要写整个治疗结束的日期,比如说此人住院了,就写期出院那天的时间)

三、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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