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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质量工程师奖励范文范本(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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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质量工程师奖励范文范本(汇总20篇)
2023-11-22 22:12:22    小编:ZTFB

哲学是人类思考存在的意义和价值的学科,它引导我们思考人生的意义。在写总结时应该注重数据和事实的支持,避免空泛和主观性太强。我们可以从下面的范文中学习到一些总结写作的技巧和方法。

质量工程师奖励范文范本篇一

第一条为深入开展全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新建、技改(包括重组整合)煤矿参照执行。

第三条考核评级标准执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

第四条申报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基本条件:

1.证照齐全有效。

2.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年度内达到安全生产目标要求。

3.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4.采掘关系正常: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抽采煤量符合有关规定,回采率达到要求。

5.自查考核奖惩:煤矿企业制定并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比及奖惩制度。

6.按要求建立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

第五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90分及以上,且年度内无死亡事故。井工煤矿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9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80分;露天煤矿穿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机电、边坡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9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80分。

二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80分及以上,且百万吨死亡率低于全国及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平均水平,露天煤矿年度内无死亡事故。井工煤矿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70分;露天煤矿穿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机电、边坡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70分。

三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70分及以上,且百万吨死亡率低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平均水平。井工煤矿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7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60分;露天煤矿穿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机电、边坡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7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60分。

第六条考核检查过程中发现申报煤矿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总则所列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时,应当立即责令其停产整改,待隐患排除后,重新申报。

第七条鼓励煤矿企业采用《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规范》(aq/t 1093-2011)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其指标与《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对标确认,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后可引用,但考核评级工作须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八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按年度分级考核。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考核工作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具体的评审工作委托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承担;二级、三级的考核工作由省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九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按照企业申报、现场考核、等级认定、公示发布、颁发证书的程序进行。

第十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检查考核。

1.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检查考核采取动态检查。全国煤炭行业每年进行1次;省(直辖市、自治区)每半年抽查1次;矿每月进行1次全面自查。

2.对被取消和未取得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的煤矿,须责令其停产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未达标的,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第十一条企业应加大安全质量标准化投入,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提升计划,不断改善煤矿安全生产条件。

第十二条各级地方政府和煤矿企业应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激励政策,对被评为一级、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煤矿给予鼓励。

第十三条省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和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上报备案。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推进安全宣传教育质量标准化建设,提升干部职工安全素质和能力,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奋斗目标,根据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和《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办法》规定,特制定本标准和办法。

第二条  本标准和办法适应于集团公司各生产矿井单位。

第三条  本标准和办法采用百分制考核。检查评定内容为:党员安全责任区”、“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15分;安全宣传思想教育20分;群众安全教育、群监网活动15分;女工、家属协管安全活动15分;青年安全教育活动15分;安全培训教育20分。(具体见附表)

第四条  本标准和办法采用动态抽查、月度互检、季度考核等形式,每季进行打分考核、排名排队、总结讲评和奖励兑现。奖励综合得分前三名和单项得分第一名。同时,综合得分除专项排名考核外,按比例折算后纳入到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总分之中。

第五条  本标准和办法解释权为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安全宣传教育管理领导组。

附:安全宣传教育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评分办法

安全宣传教育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评分办法

序号 项目 标准分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及评分办法

安全宣传教育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评分办法

序号 项目 标准分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及评分办法

二 安全宣传思想

3.井下、井上工作现场的安全标志警示标牌要突出宣传安全文化理念、安全操作规程等内容,做到醒目清晰;安全牌版、宣传栏的黑板报等要突出宣传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安全文件会议精神和安全知识等内容,做到时效性针对性强;安全文化长廊要突出人文关怀和温馨提示,做到图文并茂、知识丰富、感染力强  现场查看:

9、安全宣传教育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  以安监部门通报为准。视实际情况扣1—3分

安全宣传教育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评分办法

序号 项目 标准分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及评分办法

三  “安康杯”竞赛及群众安全管理 15  1.各矿按照“安康杯”竞赛细则项目每月检查考核,要求逐级建立“安康杯”竞赛组织机构,制定实施细则,每月或每季召开讲评会奖优罚劣  查看资料。抽查基层区队资料、讲评会材料及奖罚明细:

完成各项任务  查看资料。有图片、音像资料:

3.各矿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召开群监专题会议。各井口接待站(分站)对网员汇报的隐患要认真收集整理,分类分级建档,并实现微机化处理。对c级以上事故隐患要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专人负责跟踪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按程序及时汇报  现场检查。抽查资料并核实:

4.加强群监网员,特别是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的培训、管理、考核工作,每年组织脱产培训两次,使之达到中级安全知识培训达标等级;网员上岗要有明确的标识;其监督重点要放在制止队干部及“三员两长”的违章行为等方面;注重培养选树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  现场抽考,查看培训、建档、考核原始记录:

5.深入开展安全合格班组竞赛活动,加大对班前会的督查力度  抽查基层区队班组资料:

6.针对劳动安全卫生重点难点问题组织职工代表不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和监督质询。巡视检查活动每年不少于四次,要注重效果,严格程序,解决实际问题  查看巡视文件及隐患整改“三定”表等资料:

7.逐级签订《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对照28个小项内容每季进行自查自检,每季末月25日前上报自检情况  查看相关自检资料,以季报表为准:

每季不进行自检扣1分,检查不规范扣0.5分,未及时上报有关资料扣1分

8.安全效果明显  以集团公司通报为准:

由于群监工作不到位发生事故,视情节轻重扣1~2分

安全宣传教育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评分办法

序号 项目 标准分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及评分办法

6、与安监处配合做好“三违”人

安全宣传教育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评分办法

序号 项目 标准分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及评分办法

五 青工安全工作 15  l.青年安全工作组织健全、制度健全,全年有计划,季度有重点。工作安排合理,讲创新,求实效  看组织机构是否调整、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工作设计是否合理、看会议记录是否切实:

2.按照“结合实际、贴近一线”的原则,青安协分会每季至少开展一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青监岗参与安全素质工程建设,每季开展一次青监岗员安全培训活动,尤其要加强对新上岗青工应知应会安全知识的培训。在安全知识检查抽考中,青工合格率达到60%以上,青监岗员合格率达到100%,针对安全素质较低的职工开展“青监岗员助学”活动  从动态参加宣教活动、报送的信息、快讯、原始资料(含图片资料)、青监岗员及其他职工群众中了解情况:

3.按照“讲求质量、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青监岗员监督检查、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查岗程序科学,汇报及时,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反馈及时。青监岗员能做到“自身无违章、身边无违章”。青安协分会对青监岗、青监岗对青监岗员逐月考核。按考核结果兑现青监岗员津贴,津贴发放与考核挂钩,奖罚分明,能起到激励作用  看查岗机制是否科学合理、查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查看上岗记录、津贴兑现凭据等各种记录是否真实有效、查岗员是否违章、看津贴兑现是否合理;与青监岗员和青工核实工作:

4.按照“关注身心健康、提供切实帮助”的原则开展青工人性化安全帮助活动。青安协分会每月至少帮助3人次,青监总岗每月至少帮助1人次  查看青工安全帮助记录,与青监岗员和青工核实工作:

帮助工作缺1人次扣0.1分,帮助记录不实扣0.1分

5.青安协分会每月至少组织两次小分队查岗活动,其中有一次夜班查岗“零点行动”,检查现场安全情况和岗员上岗情况  查看小分队活动资料,与青监岗员和青工核实工作:

6.矿井单位地面青工无轻伤以上事故,井下青工无重伤以上事故  查看资料,向安监部门了解情况:

质量工程师奖励范文范本篇二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叫xx,毕业于xx大学xx分校和xx医科大学。从事临床医生工作十几年。先后担任了内外科医生、内窥镜医生和影像学医生。也先后到了xx医院和xx医院进修胃镜、结肠镜。在xx医院内窥镜进修期间,由于学习成绩优秀,又被xx医院内窥镜室留用工作了一年。所以,现在我已能熟练地掌握胃镜、结肠镜操作及诊疗和治疗技术。希望领导能考核我,接纳我在贵院工作!

十多年的临床科室工作经历,铸就了我的学识与自信。xx医院消化内镜中心的学习更是磨练了我的意志,提升了我的业务水平!十多年的医院工作使我收获了许多,懂得了许多,不仅仅是在知识结构上取得了转变,在自身能力方面上也取得了较大的突破。

首先,在知识积累方面,我时刻谨记“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至理名言,不断地努力,不断地进取。通过xx医院消化内镜中心的专业知识学习,我对消化内镜的相关理论与技术有了深刻的认识和掌握。并且具备了较强的专业能力,这一切使我具备了从事消化内镜医生的工作基础。除了专业知识的学习外,我还积极参加各种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作为一名消化内镜医生所必须具备的素质,真正体现医学者的品质。

其次,在能力培养方面,我坚信“既然选择了前方,便只顾风雨兼程”的信念,不怕挫折,不怕失败。我曾经在xx,xx,xx等三家医院工作过,在这些单位中一直受到病人的好评,领导和同事的信任。在物尽其用,人尽其才的今天,我深知“我们不能等待生活的选择,而应该积极主动地选择生活”,正是带着这种态度与想法并根据我对贵科的了解,结合自己的专业实际情况,我向贵科投下了这份简历,希望能给我一次展示自我的机会,同时也希望以我所学,尽我所能,为贵科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分绵薄之力。

我希望通过不断的学习来完善自己,在实践中证明自己。“自强不息”是我的奋斗动力,“勇攀高峰”是我的人生态度,如能喜获贵科的赏识,我一定会尽职尽责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以回报领导对我的信任。

希望能给我一个机会!

此致

敬礼

自荐人:xxxxx。

xxxxxx年x月。

质量工程师奖励范文范本篇三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推进质量强县活动,鼓励和引导广大企业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制度,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增强全县经济的综合竞争力,根据《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安徽省质量发展纲要(2015-2020年)》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政府质量奖是县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授予我县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

第三条  县政府质量奖的评审坚持严格标准、优中选优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

第四条  县政府质量奖每2年评审1次,授奖总数不超过2家。

质量奖有效期3年。获奖企业4年后可再次提出申请。

第五条  县政府质量奖的奖励和评审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在县质量强县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设立县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由县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负责人、质量管理专家、行业技术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报县政府确定。

主要职责:

(一)组织开展县政府质量奖评审活动;

(二)审定县政府质量奖评审细则、评审程序等工作规范;

(三)评审提出县政府质量奖候选名单。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需要可设若干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县政府质量奖的评审。

第七条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评审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

(一)根据评审标准拟订县政府质量奖评审细则、评审程序等工作规范;

(二)建立评审员专家库,组建专家评审组;

(三)编制县政府质量奖年度工作计划,发布评审公告;

(四)负责县政府质量奖的申请受理和资格审核等工作。

第八条  县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负责本系统、本行业县政府质量奖的有关工作,包括培育和推荐申报企业、推荐评审专家、宣传推广获奖企业先进经验和成果等。

第九条  县行政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县政府质量奖的评审工作。

第三章  评审标准及方法

第十条  县政府质量奖评审标准采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 19580)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 19579)以及《政府质量奖评审指南》(db34/t 1712)的最新版本。

评审内容包括:领导,战略,顾客与市场,资源,过程管理,测量、分析与改进,经营结果等7个部分,总分为1000分。

第十一条  获得县政府质量奖的企业,评审得分不得低于600分。

第十二条  根据质量管理理论及其实践的发展,适时修订县政府质量奖的评审标准、评审细则。

第四章  申报条件

第十三条  企业申报县政府质量奖,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四)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五)获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授予的相关质量荣誉;

(六)获得乡(镇)政府或县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第十四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评审申请:

(一)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等方面的政策;

(二)未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资质和相关证照;

(四)工贸行业企业未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

(五)在近3年的监督抽查或监督检查中,其产品、工程或服务被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六)近3年内存在涉税违法违规行为;

(七)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第五章  评审程序

第十五条  县政府质量奖的评审程序,主要包括:申报企业资格审核、专家评审组进行材料和现场评审、评审委员会审议提出候选名单、县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

第十六条  县政府质量奖评审前,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本年度县政府质量奖的申报起止日期和工作安排。

第十七条  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如实填写《祁门县政府质量奖申报表》,按照评审标准进行自我评价并提交自评报告,同时提供有关实证性材料;经乡(镇)政府或县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后,在规定时限内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报企业进行资格审核,提出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名单。

第十八条  通过资格审核的企业,由专家评审组对其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照评审标准逐条评分,形成材料评审报告。

通过材料评审的企业,由专家评审组进行现场评审,形成现场评审报告。

第十九条  各专家评审组根据材料评审和现场评审情况,进行综合排序。

评审委员会根据各专家评审组评审结果,提出县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候选名单。

第二十条  县质量强县活动领导小组对评审委员会提出的候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拟奖励企业名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第二十一条  经公示通过的拟奖励企业名单,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第六章  奖励及经费

第二十二条  获得县政府质量奖称号的企业,由县人民政府颁发奖牌,奖励人民币5万元。

第二十三条  县政府质量奖的奖金用于获奖企业的质量持续改进、质量攻关和人员培训、质量检验机构和实验室建设,以及获奖企业宣传等,不得挪作他用。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获奖企业应当履行向社会公开推广先进经验和成果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  获奖企业在宣传活动中提及县政府质量奖荣誉时,必须同时注明获奖年度。

第二十六条  对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得县政府质量奖的企业,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报请县政府撤销其县政府质量奖称号,收回奖牌,追缴奖金,并予以通报。

第二十七条  承担县政府质量奖评审任务的机构和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评审,严守纪律,公正廉洁,并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八条  对在评审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的机构或个人,取消参与评审工作资格,并提请有关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1年5月发布的《祁门县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河北省深入推进质量兴省和名牌战略实施方案》和《石家庄市关于大力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意见》有关规定,为引导、激励全市各行各业加强质量工作,不断追求卓越绩效,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提升质量总体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石家庄市政府质量奖(以下简称“市政府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项,分设组织奖和个人奖。组织奖授予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质量管理业绩显著,产品(工程、服务等)质量水平以及自主创新能力、管理水平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对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单位;个人奖授予在质量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第三条市政府质量奖的评审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各县(市)、区质量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推荐,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开展。

第四条市政府质量奖每2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组织奖和个人奖各3-5个,奖项有效期为4年,期满后可重新申报。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市政府设立石家庄市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市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和质量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市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委员由市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负责人和具有广泛代表性和权威性的质量专家、技术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研究、拟定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方针、政策;审定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研究决定评审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研究提出拟授奖名单。

第六条市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质量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主任由部门主管负责同志兼任,负责市政府质量奖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市政府质量奖具体的评审标准、评审条件、评审程序;建立评审专家库,聘请和管理评审专家;按市质量奖评审委员会要求受理申报材料,组织开展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评审标准的宣传、典型经验及成果的总结交流和推广工作。

第七条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各县(市)、区质量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市质量奖评审委员会要求,根据行业、辖区发展情况,有计划地培育、指导先进单位和个人争创市政府质量奖,促进本行业、本辖区质量提升;负责推荐优秀单位和个人申报市政府质量奖,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八条申报市政府质量奖的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五)近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及环境事故。

第九条申报市政府质量奖的个人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从事质量工作5年以上;

(四)个人为所属单位负责人的,所属单位近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及环境事故。

第四章评审标准

第十条市政府质量奖的评审标准采用国家标准《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组织奖”评审主要内容为:单位的治理和社会责任履行,战略策划与实施、顾客和市场、资源和过程管理、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全过程控制,注重其运作绩效、满足顾客需要和持续改进的能力,以及适应内外部环境变化的应变能力和发展潜能。“个人奖”评审主要内容为:质量理念与经营战略、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作用、质量创新与质量文化、管理经验与能力、学术研究与技术成果、岗位技能与工作业绩等。

第五章评审程序

第十一条评审公告。每年度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前,由市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在市级主要媒体、网站上发布本年度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公告。

第十二条申报推荐。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各县(市)、区质量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业或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在自愿基础上,按要求填报《石家庄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表》及提供有关证实性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后推荐至市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第十三条资格审查。由市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确定具备申报资格的单位和个人。

第十四条资料评审。市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从评审专家库中选取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资料评审组。资料评审组按照评审标准对具备申报资格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资料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市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市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依据资料评审结果,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提出进入现场评审和专家评审的单位和个人名单,并呈报市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主任审批。

第十五条现场评审和主要业绩公示。经市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主任审批通过的.单位进入现场评审和主要业绩公示阶段。

市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从评审专家库中选取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现场评审组。现场评审组按照评审标准对被评审单位进行现场评审。同时,市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在市级主要媒体、网站上公布被评审单位的有关业绩,征求社会意见。

第十六条专家评审和满意度测评。经市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主任审批通过的个人进入专家评审和满意度测评阶段。

市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从评审专家库中选取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专家评审组。专家评审组按照评审标准对被评审个人进行评审打分。同时,市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在市级主要媒体、网站上公布候选人事迹,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公众满意度测评。

第十七条综合提名。市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组织奖现场评审及主要业绩公示情况和个人奖专家评审、满意度测评情况,形成综合评审工作报告和推荐拟授奖单位及个人名单,提请市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审议。

第十八条市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审议。市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研究审议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报告及推荐名单。

第十九条公示表彰。市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及时向社会公示本年度经市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市政府质量奖拟授奖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存在异议的单位或个人,经调查属实的,由市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请市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取消其获奖资格。对公示无异议的单位或个人,经报请市政府批准后,由市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第六章奖励及经费

第二十条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称号的单位,由市政府颁发证书和奖牌;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称号的个人,由市政府颁发证书和奖杯。

第二十一条获奖的单位和个人有效期满后可再次申报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条件、评审标准和评审程序与该年度评选要求一致,且不占用当年奖项名额。

第二十二条市政府质量奖的评定不向申报单位或个人收取任何费用,评审工作经费由市财政统一安排。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获奖单位在有效期内可在其产品外包装、广告上宣传,并注明获奖时间。超过有效期后,不得继续沿用市政府质量奖荣誉。

第二十四条获奖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宣传、交流其质量工作先进经验和成果,发挥典型推动和示范作用,并且要不断追求卓越,创新实践,持续改进。

第二十五条建立对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定期巡访及动态管理制度。市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应及时了解获奖单位的生产经营和质量管理等情况,督促其保持荣誉,不断改进提升。

第二十六条获奖单位或个人在有效期内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其所获市政府质量奖奖项,收回奖牌(奖杯)和证书,并向社会公告。该单位或个人今后不得申报市政府质量奖。

(一)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环境)事故的;

(二)产品、工程、服务发生重大质量问题,被监管部门查处或群众投诉并查证属实的;

(三)因经营管理不善,出现严重经营性亏损的;

(四)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市政府质量奖荣誉的;

(五)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第二十七条参与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的工作人员要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精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标准、程序进行评审;要依法保守申报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对在评审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法违纪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依据本管理办法,由市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市政府质量奖的具体评审条件和评审细则,经市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审定后实施。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质量工程师奖励范文范本篇四

工作职责:

1.负责日常生产线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定并执行产品审核制度,持续提高产品精致工艺。负责产品检具的维护和验证。

2.贯彻执行质量体系,及时处理在产品生产过程中的问题,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满足甚至超越客户需求。按计划协助实施质量体系及过程审核并跟踪改进措施。在工作中积极使用适当的质量改进工具并进行大力推广,促进质量控制方面的改进。

3.收集及汇总质量数据,按所确定的周期汇报并制定改进方案。协助建立并实施过程统计和分析,持续改进产品质量。

4.监控供应商质量表现,驱动供应商持续质量改进。执行供应商的调查评估,供应商的审核以及供应商资质验证。针对供应商质量表现,定期准备内部报告。

5.驱动并协调供应商质量问题,和研发部门,采购部门,仓储部门以及供应商共同解决各类质量问题。

6.驱动iqc做好原材料仓储入库,对生产现场一些质量问题提供基本的技术支持。

能力要求:

1.本科学历,电子或机械相关专业背景,3~8年质量相关工作经验。英语4级以及以上水平。

2.有生产质量管理经验,供应商质量管理经验的优先考虑。

3.对金属件,塑料件,pcba,线束产品的生产加工工艺流程熟悉的优先考虑。4.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善于调解和处理各方利害冲突。

5.具有良好的数理统计分析能力,对于各个质量工具有深入的认识。(doe,fmea,msa,spc等)。

质量工程师奖励范文范本篇五

尊敬的领导:

您好!

衷心的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翻阅我的求职信,并祝愿贵单位事业欣欣向荣,蒸蒸日上!我xx大学造价工程师专业的一名20xx级应届高职毕业生,通过3年的学习尤其是两年的专业课学习,我认为自己已基本掌握了土建概预算和安装预算的一些基本知识,通过在工作岗位上的一段时间实践后能胜任单位安排给我的工作。

十几年的寒窗苦读,铸就了我的学识与自信。大学阶段的学习与成长更加磨练了我的意志,提高了我的修养!“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辛勤劳作,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大学三年的培养和自己勤奋刻苦的努力,各门功课尤其是专业课成绩一般都很优秀,我想这是三年来自己勤奋、好学并刻苦努力的结果。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我将以自己对教育事业的无限热爱和执着,勇于创新合作的工作意识为基石,不断学习进取,成为造价工程师,将自己的工作的个性渗透于工程管理工作中。

社会实践中的学习让我认识到工作中的团队精神是重要性,同事之间的协同能力是一个公司发展的必要条件。乐观,积极向上,良好的心态会让我在工作中很快就可以找到自身价值,找到归属感!工作是自己以后人生的很大的组成部分,所以我很珍惜工作!我希望可以得到工作!我热爱贵单位从事的事业,殷切地期望能够在您的领导下,为这一光荣的事业添砖加瓦。如果贵单位能为我提供一份就业机会,我将深表感谢,并以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不负您的选择。

此致

敬礼

自荐人:xxxxx。

xxxxxx年x月。

质量工程师奖励范文范本篇六

尊敬的领导:

您好!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此信,很高兴看到贵单位在重庆渝伯人才网的招聘信息,自认为能够胜任贵公司的“桥梁设计工程师”一职,下面介绍一下我的情况。

求学期间,在师友的严格教益及个人的努力下,我具备了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系统地掌握了有关理论以及桥梁工程专业知识;具备较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通过大学英语六级cet-6考试;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掌握cad绘图软件、origin数据分析软件以及midas等桥梁专业软件,能用大型通用分析软件ansys做结构计算分析。同时,我利用课余时间广泛地涉猎了大量书籍,不但充实了自己,也培养了自己多方面的技能。此外,我还积极地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抓住每一个机会,锻炼自己。我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同时加强自己在科研实践方面的能力,先后参加了跨座式单轨交通系统动载试验研究工作。此外,还有很多桥梁的计算分析、绘图等工作,不一一细表。所有这些,让我学到很多宝贵的知识和经验。

毕业之后在某大型斜拉桥项目担任副总工。该桥为单索面高低塔不对称斜拉桥项目。在该项目工作过程中,先期了解并熟悉主梁施工工艺、后支点挂篮施工工艺、斜拉索挂设及张拉等。了解现场后,负责现场质量检查及结构计算工作,确保了施工过程的安全性,同时积极配合平行检算单位进行该桥的监控检算工作,协同处理塔顶偏位问题,使该桥塔顶偏位得到较好的控制,为顺利合拢及合拢后的全桥线形控制打下良好的基础;参与大型方案的编写及评审讨论,负责编写相关专项施工方案。在调概过程中,负责了引桥部分的工程量统计及校核等工作。该桥顺利合拢后,参加该桥一些科技攻关工作,并积极参与施工技术总结工作。通过这一年的`工作和学习,对施工现场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同时也熟悉了相关规范及项目管理工作,受益匪浅。

之后在该公司工程部担任桥梁及结构专业工程师。专业分管工程师履行工程部对片区工程项目的技术管理权,主要包括:参与施组及重大方案编制、审查、组织评审;重难点单位工程技术交底;施工方案、重点工程技术指导;工程数量、变更设计管理;施工调查;设计文件会审;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培训;参与技术总结和科技攻关活动;施工测量管量;协调技术管理的相关问题;协助部门内业工程师管理内业资料。工作过程中,负责对分管项目部进行技术指导工作,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批工作,同时肩负全司的结构计算工作,对该公司的大型支架、钢结构等进行检算及复核工作,负责了某缆索吊装施工的钢筋混凝土拱桥的单基肋合拢的稳定性计算、某施工便桥桥台计算、某框架桥加固方案检算等工作。多次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施工质量,并协同项目部解决施工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如混凝土开裂、空洞等质量问题,钢围堰施工,连续梁临时支座设计计算等;多次参与大型施工方案的专项评审工作;积极参与多项科技攻关活动。

贵单位实力雄厚,衷心希望能在贵单位谋得一份职位,能为贵单位尽一份薄力。如有机会与您面谈,将十分荣幸。

祝愿贵单位事业蒸蒸日上,全体员工身体健康!

此致

敬礼

自荐人:xxxxx。

xxxxxx年x月。

质量工程师奖励范文范本篇七

单位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团结务实的文化底蕴,使我融入公司这个大家庭,进人工作角色起了很大的帮助作用。

一:在工作上我的主要收获、初步掌握的技能:基本了解了产品生产工艺;工序排程、人员现状、分组情况、分工方法、岗位职责。初步了解了产品技术标准;国家以及行业标准,本公司所在行业的一些基本信息。结合市场方面、顾客方面对产品品位的定位情况,按执行公司要求进行明确区分。

4掌握了产品质量要求等相关工作知识;并具备担当产品质量审核质控岗位所需的工作技能。能依据产品使用性能客户要求,进行合理的制程品质控制。且能对质控过程出现的问题,做出正确的原因分析、判断,及时处理制程品质事故;从而指导完成检验、试验工作的实施。

二:通过这段时间的工作,我发现所负责的工作现阶段存在的不足和值得改善的地方有以下几点:检验工作使用文件情况;没有形成文件的检验作业指导书,目前生产线检验员只是依据检验表格上的项目进行检验。大部分方式和方法来自于已往的经验和彼此间信息传递。这样的运作会导致检验自行其事,不利于对检验人员的管理。

我计划待进一步掌握了详细的信息后,拟制本部门用于生产用的检验作业指导文件。

2生产过程的质量实际情况没有详尽的数据和记录;没有数据和记录的统计不利于分析、指导和控制生产。

我将会在今后工作时计划对制程首、巡、末检建立完整的记录控制;〈如现阶段没有落实的外观检验记录、工序不合格品数量记录、不良品返工记录、首检不符要求的记录。〉努力开展,实施这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质控工作落到实处。

能够加入这个对企业发展长期负责的团队,是我莫大的荣幸。

质量工程师奖励范文范本篇八

岗位职责:

2、研究优化现有的工艺、过程,减少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各种浪费,降低成本。

3、按照规定的方法保存、更新工艺文件、静态数据表等;

4、及时解决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和其它部门提出的技术支持、优化要求;

5、对员工进行工艺操作培训,巡查监督工艺纪律的执行;

7、部门经理安排的其它工作。

岗位要求:

1、工业工程、工艺与设备等相关专业优先。

2、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熟悉ts16949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的内容和要求。

此职位向工程技术主管汇报。

目前工艺工程师人头2个,一个注塑工艺,一个装配工艺;

现在项目是尾门(行李箱)和立柱;企业规模现在100人;

班车在地铁站点(走路30分钟的车程)。

质量工程师奖励范文范本篇九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鄂政发【2015】37号)关于“鼓励企业争创‘鲁班奖’、‘楚天杯’”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创优动力,不断提升质量水平,现就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创优奖励政策措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13】52号)、《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创优奖励实施办法》(鄂建设规【2014】2号),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细化激励措施,大力实行“优质优价”、“优质优先”政策。要将工程质量创优活动与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将工程质量创优情况作为企业和个人市场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着力构建质量先进企业赢得建筑市场的良性机制。同时,在各地组织的建筑企业综合实力评选中,应增加质量创优方面的权重。

二、为激励企业争创国家级工程质量奖,根据有关规定,省政府将继续实行财政奖励政策。对政府投资工程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合同中设置有关质量创优的奖励条款。对获得“鲁班奖”的企业,在颁奖之日起二年内,建设单位直接发包其一项规模相当的工程作为奖励。

三、对在工程质量创优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企业和个人,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审工作中优先考虑,在企业资质核查和个人资格审查中建立质量先进企业和个人绿色通道。广大企业要健全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质量奖励制度,强化创优工作考核,对提高工程质量、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有突出贡献的职工实施奖励。

四、各地可委托行业协会定期评选出管理强、质量优、信誉好的优秀企业,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建设工程交易场所及行业信息门户网站的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向社会推介质量品牌企业,营造“质量至上”的良好氛围。

根据省政府要求,省住建厅将适时对各地落实工程质量创优奖励政策措施情况进行督办检查。

年8月19日。

质量工程师奖励范文范本篇十

各区、县质监局(分局),有关企业:

近期,省政府将出台《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明确在省政府层面设立江苏省质量奖,内含江苏省质量奖(5家左右)、江苏省质量奖提名奖(5家左右)、江苏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20家左右)三个奖项,并对其中的江苏省质量奖获奖组织给予100万奖励。为此,原由江苏省质监局为主组织审定的省质量奖与即将实施的省政府层面的江苏省质量奖进行整合。

为适应省质量奖工作的变化与调整,做好我市今年江苏省质量奖的申报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江苏省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苏质监质函[2012]28号)(附件1)的精神和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满足原《江苏省质量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中申报对象和申报条件要求的各类组织均可申报江苏省质量奖,包括已获原江苏省质量奖的企业。

二、申报材料、申报程序和相关要求。

仍按《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江苏省质量奖的通知》(苏质审委发[2012]2号)(附件2)要求进行,没有变化。

三、申报材料提交时间。

申报企业填写《江苏省质量奖申请表》,编制《企业卓越绩效管理总结报告》、准备卓越绩效管理典型案例分析材料,并附齐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于2012年7月20日前报送至市政府质量奖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或省对口主管部门,由其签署推荐意见后,上报江苏省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事项可参阅江苏省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印发的《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江苏省质量奖的通知》(苏质审委发[2012]2号)。

(二)申报表格、信息、资料等均可从市质监局网站查询和下载(http:///质量管理与认证认可/质量奖专栏)。

(三)市政府质量奖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钱文虎,电话:83630627,传真:83630626,地址: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10楼1010室。

附件:

1、《关于做好2012年江苏省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苏质监质函[2012]28号)。

2、《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江苏省质量奖的通知》(苏质审委发[2012]2号)。

市政府质量奖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年五月三十日。

质量工程师奖励范文范本篇十一

第一条(立法宗旨) 为了激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规范国家质量奖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性质) 国家质量奖是政府奖励,授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产品质量管理方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已取得卓越绩效的企业法人,是企业在质量管理领域的最高荣誉。

第三条(奖励设置) 国家质量奖为年度奖,每年评审一次,获奖企业总数为六个,其中,小企业一个。可以少额或空缺。

第四条(奖励原则) 国家质量奖的推荐、评审和授予,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正、公平、公开;

(二)企业自愿申请;

(三)评审、监督、决定相分离。

第五条(获奖者的社会责任)国家质量奖获奖企业有责任介绍其质量管理先进经验,公开卓越绩效活动的有关资料(商业机密除外),促进其他企业改进质量管理,带动我国企业整体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管理机构及职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组织成立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

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能:

(一)审议并通过国家质量奖评审规则;

(二)聘请评审监督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三)审议评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报告;

(四)作出授予国家质量奖的决定。

第七条(办事机构及职能) 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承担相关交办事务。

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履行以下职能:

(一)拟定国家质量奖评审规则;

(二)建立质量奖评审专家库,聘请评审专家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三)制定质量奖评审年度工作计划和方案;

(四)承担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日常工作。

第八条(评审机构及职能) 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在质量奖评审专家库范围内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质量奖评审专家委员会。年度评奖工作结束,评审专家委员会自动解散。

评审专家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负责国家质量奖的评审;

(二)撰写评审报告;

(三)向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报告评审结果;

(四)其他有关事项。

第九条(监督机构及职能) 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聘请有关方面的人员组成质量奖评审监督委员会。评审监督委员会应当有纪检监察部门的代表和法律专家参加。年度评奖工作结束,评审监督委员会自动解散。

质量奖评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对国家质量奖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

(二)撰写监督报告;

(三)向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报告评审的监督情况并提出建议;

(四)其他需要监督的事项。

第十条(机构人员) 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质量奖评审专家委员会、质量奖评审监督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交叉任职,不能与申报企业有任何利害关系。

第三章 程 序

第十一条(申报条件)申报国家质量奖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明确的质量战略方针,有健全的质量管理、质量责任、质量教育制度,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相关记录真实、完整。

(二)运用现代质量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并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取得实际成效,具有良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三)掌握产品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产品研发、节能减排及经营业绩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

(四)近五年未发生质量、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等重大事故,在国家或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没有不合格记录。

(五)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十二条(评审依据) 国家质量奖评审规则以《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为基础制定,并根据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最新发展及时进行修订和更新。

第十三条(评奖公告) 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八月在有关媒体、网络上发布公告,启动评审工作。

第十四条(申报期间、申报方式、申报材料)九月至十月底,企业可以通过推荐或自荐,申报下一年度的国家质量奖。

申报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国家质量奖申报书;

(二)卓越绩效自我评价报告;

(三)相关证明性材料。

第十五条(推荐)企业可以向下列推荐机构申报国家质量奖: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质量主管部门;

(二)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的相关工作部门;

(三)全国性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学会。

十一月至次年一月,推荐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形成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不超过二个候选企业,报送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第十六条(自荐)企业自我推荐,可以直接向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办公室申报。

第十七条(书面评审) 次年二月至三月,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质量奖评审专家根据评审规则对被推荐企业所提供申报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未通过书面评审的,质量奖评审专家委员会要说明理由并提出改进建议。由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告知申报单位。

第十八条(现场评审) 次年四月至六月,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质量奖评审专家根据评审规则对通过书面评审的企业进行现场评审。完成评审报告。

第十九条(评审报告) 次年七月至八月,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书面评审和现场评审的情况,提出国家质量奖获奖企业建议名单,报送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

第二十条(评审监督)质量奖评审监督委员会对评审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根据监督情况撰写国家质量奖年度监督报告,提出对评审工作的意见,次年七月,报送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决定获奖名单) 次年八月,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根据评审报告和监督报告的意见,决定国家质量奖拟获奖企业名单,在媒体公示后确定最终获奖企业名单。

第二十二条(颁奖) 次年九月后,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对国家质量奖获奖企业进行表彰,颁发国家质量奖奖杯、证书。

第二十三条(工作期限的延长) 出现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本办法第十五条至第二十二条所规定工作环节的办理期限。

第二十四条(社会公开) 国家质量奖的推荐、评审、监督、决定机构(单位),应当将有关情况及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五条(避免重复获奖) 国家质量奖获奖企业在获奖后五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国家质量奖。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称号使用规则) 获奖企业对外宣传获得国家质量奖,必须标明获奖年度,但不得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标注获奖称号。

第二十七条(材料的真实性)企业对其提供的国家质量奖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第二十八条(相互监督)接受评审的企业对评审人员的工作质量、纪律作风进行评价,并反馈评审监督委员会;评审人员对企业接受评审的情况进行评价,并反馈评审监督委员会。

第二十九条(保密)参与国家质量奖评审工作的有关机构和人员,应当保守在评审中掌握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第三十条(回避)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审监督委员会、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办公室的组成人员和工作人员与申报企业有利害关系的,本人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获奖企业对外宣传获得国家质量奖而未标明获奖年份,以及在其产品或其包装上标注获奖称号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三万元罚款。

第三十二条()企业通过提供虚假申报材料,剽窃、侵占他人研究成果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国家质量奖的,由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撤销奖励,收回奖杯和证书,并予以通报批评,五年内不再受理其国家质量奖的申报,并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处以三万元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的国家质量奖工作机构的人员,取消其参与相应工作的资格。

凡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收受贿赂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经费)国家质量奖评奖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相关所需经费通过向国家财政申请解决。

第三十五条(奖杯和证书)国家质量奖奖杯、证书的式样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规定并制作。

第三十六条(社会监督)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国家质量奖励委员会办公室、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审监督委员会应当制定各自工作规则,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七条(解释权限)本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实施日期)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对质量方面取得的进步予以奖励,是国际上普遍采取的做法。这种做法通过一种国家表彰的形式固定下来,是从上世纪50年代日本设立戴明奖之后。在我国,随着国家进入大规模经济建设,质量奖励就已经出现,当时主要集中表现在企业层面。实行改革开放后,1978年原国家经委在引进西方现代企业管理理论和方法的同时,也了解到西方国家在质量奖励方面的成熟做法,包括具体的奖励方式。1979年,我国设立国家质量奖;奖项采取企业申报、委托中国质量管理协会(中国质量协会前称)组织专家评审,由国家经委代表政府授奖的办法进行管理。这是首次以国家的名义设置的质量专门奖项。当时国家质量奖系列奖项主要针对企业产品质量设立,分别为金质、银质奖章(牌)。

在质量奖建立之后,人们很快发现,质量奖励仅从产品角度进行表彰还很不够。产品质量好坏的关键,在于人的素质和技能,在于企业的质量管理。同时也了解到,国外关于质量的事,除政府授权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的强制性检验外,主要依靠法律约束、标准衡量、行业自律、质量组织推动。政府一般不设置专门质量行政管理机构。比如,日本政府就没有设置质量行政管理部门,其质量方面全国最大的社团法人是日本科学技术连盟。他们主要的工作就是通过质量培训、咨询以及评比戴明奖来推动本国的质量事业。随着对质量奖和质量管理体制的深入理解,1982年5月,原国家经委与中国质量管理协会联合发出《关于开展评审国家质量管理奖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国家质量奖中增设国家质量管理奖。通过这种办法,鼓励企业推进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奖的设置成为国家层面对于质量的一种关注重视态度、重要激励手段和有效管理行为。这是我国首次设立的针对质量管理方面的全国性最高奖项,同时也是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利用专业质量组织推动开展全国性质量活动的积极探索。

质量奖励制度涵盖多种综合表彰方法。除设立质量奖这种形式外,还有政府命名、鼓励以及企业表彰等。例如,1991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和推广了武汉钢铁公司走“质量效益型”企业发展道路的经验,就是采取运用政策引导、政府鼓励的方式,对在质量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予以政府号召和推动,使其做法和经验在更大范围得到推广。

从实施效果看,由于从事质量改进需要人力、物力的付出,本身就是比较辛苦的'事,有时甚至还会是被动的、强制的。因此,奖励机制采取的是一种正面的激励和鼓励,它与质量惩罚制度是相对设立的。无论是社会性质的奖励还是国家层面的奖励,都应当起到正能量作用。

质量奖励制度的体系构成包含多元因素,大体上可以这样划分:

按设奖的组织性质不同,可以分为企业奖、社团奖、政府奖。比如,日本戴明奖、欧洲卓越奖就是由社会团体负责组织、评审和授予的。而美国波多里奇国家质量奖是委托质量组织操办,以国家名义颁奖。

按设奖的功能、作用不同,可分为注重结果或关注过程,抑或两者兼顾。奖项的设置取向不同,会直接影响到评审标准制定和适用,参与组织构成,及其全部申报、评审过程。对于过程或结果的关注点不同,奖励的激励作用也会有所区别。

按参与对象需求不同,评审标准可划分为综合类、单项类等。综合类评审标准为增强可操作性,又细分很多种类,比如面向生产单位、面向服务组织、面向政府与公共机构,以及面向文化、教育、医疗和其他社会组织等。这种细分是综合类标准的丰富和补充,以满足不同对象的需要、采用不同的认定标准,进行客观、科学的评价。

按评审方法不同,通常质量方面的奖励大体包含:宣贯达标、申报评审、推荐表彰三种形式。其中,宣贯达标方式一般适用于符合型标准;申报评审方式一般用于成熟度评价,比较强调创奖过程的重要性;推荐表彰方式则偏重绩效结果。具体采取哪种形式,主要取决于奖项设立目的。比如,中国质量协会开展的全国质量奖活动,目的是为了引导更多优秀企业通过导入卓越绩效模式,提升质量管理能力和水平、追求持续的绩效提升。因此,全国质量奖十分关注创奖过程给各类组织带来的价值,关注卓越绩效模式被导入企业后产生的真正效果。在全国质量奖申请、评审过程中,基于组织者在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综合评价和最终审定等各个环节,注重持续输入卓越绩效模式对组织质量管理改进的价值,使获奖组织在争创全国质量奖过程中得到管理理念、方法的改进实实在在、显而易见。

从学习戴明奖经验,把质量奖励办法纳入质量管理体系范畴,到引入美国波多里奇奖评价准则,依据我国质量专业组织的积极探索,提出、制定符合我国实际的相关评价标准,用于质量奖励;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方式,对国家质量奖励制度予以逐步确立。通过这一发展历程可以看出,国家奖励制度从提出、实践到对其法律地位的认可以及对于制度建立的确认,说明我国质量奖励的历史沿革中,逐步体会并做到了将质量奖励从制度化走向法律化。在这个过程中,无论是国家质量管理奖的设立,还是评价标准引进,中国质量协会始终参与其中并积极发挥作用,以相关工作经验为质量奖励法律制定和质量奖励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实践依据。全国质量奖的不断探索,构成我国质量奖励制度的重要基石,为我国质量事业发展做出不可替代的贡献。

今年,是中国质量协会开展全国质量奖评审的第12年。中国质协在开展全国质量奖评审活动的实践中,逐渐摸索出一套符合我国实际的企业质量经营评价方法,也总结出一个适合我国质量奖励制度的推进机制。概括起来有以下4点:

1.把宣传、推广卓越绩效模式标准放在突出位置。开展全国质量奖评审,重要目的之一是激励和引导各类组织导入卓越绩效模式这一先进的管理方法,系统提升管理水平、增强竞争能力。中国质协率先在国内引入卓越绩效模式,并结合我国企业实际不断进行转化和调整,以有效指导企业实践。从这个意义上讲,全国质量奖不仅是一种质量表彰活动,实质上更是一种质量理念和方法的推广方式。1996年开始,中国质协连续三年邀请国外专家进行培训授课,并选择部分企业作为试点。在此基础上,组织专家制定了适合我国实际的卓越绩效标准——《全国质量管理奖评审标准》,并在2001年启动全国质量奖评审时予以正式发布。经过两年的评审实践,2003年组织专家对标准进行修订。2004年,积极参与和推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 19580-2004)国家标准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04)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形成和正式颁布。在评审实践中,中国质协对标准与企业经营管理和社会经济发展形势的适应性不断进行总结,并广泛了解卓越绩效模式推行工作开展较深入的企业对于标准的意见与建议,从而为2012年标准的修订和完善提供支持。

2.注意发挥企业高层领导的关键作用。导入实施卓越绩效模式、争创全国质量奖,对组织来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协调组织内部所有部门、全体员工的行动,同时也不可避免会因发生管理变革而遇到阻力,因此必须得到高层领导的全力支持。中国质协在推进全国质量奖的过程中,注重充分动员企业高层领导的积极性,帮助企业领导者意识到卓越绩效模式的价值,并对全国质量奖形成系统的认识和理解,保证了卓越绩效模式在企业的落地生根,卓越绩效模式也因此能够真正成为企业管理的有力抓手。

3.坚持科学的评审机制。全国质量奖评审按照“三权分立”的设计,实行“三三制”,即三方(评审专家组、工作委员会、审定委员会)、三审(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三会(推荐进现场评审会、推荐获奖评审会、获奖审定会)。审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评审专家组依据评审管理办法和评审程序规范的规定,各自履行职责:评审专家组对申报企业的资料、现场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并出具评价反馈报告;工作委员会对专家组的评审意见进行审议,提出拟获奖企业名单;审定委员会审议工作委员会的推荐意见,最后确定全国质量奖获奖企业。这一制度有效保证了审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专家组既保持各自的独立性又相互制约,从而确保评审的公正与公平。

4.注重专家队伍的培养和发挥作用。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培训、咨询、评审专家队伍,是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可靠保证。在导入卓越绩效模式前期,通过专家进行知识培训,帮助企业全面了解卓越绩效模式,并培养自己的卓越绩效模式推进和自评队伍;在导入实施卓越绩效模式阶段,通过咨询专家提供的服务,帮助企业系统制定推进方案,开展自我评价、全面实施改进;在参与全国质量奖评审阶段,专家组通过专业评审,深入、准确地指出组织的优势与改进机会,为组织改进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并通过传播成功企业的最佳实践,帮助企业拓展视野、开阔思路。

通过这些举措,全国质量奖推进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12年来,已有来自包括香港在内的29个省、市、自治区和特别行政区的组织参与了全国质量奖申报,覆盖国民经济12个门类、49个行业大类。共评选出获奖组织97家,其中5家组织两度获奖。这些组织在行业与地方发挥了良好的标杆和示范作用,引领了一批优秀组织走上了追求卓越之路。中国质协开展的课题研究显示,2015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获得全国质量奖的组织整体展现出较强的抗冲击能力,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率明显优于其他受访组织,盈利水平继续保持地方、行业的领先水平。

全国质量奖作为由中国质量协会主办的全国质量领域最高奖项,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自己的品牌和定位,建立了一套较为规范的工作机制,并得到企业、政府和社会的认同。2015年初,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批准这项活动继续由中国质量协会承办,是对协会规范办奖的肯定和鼓励。

全国质量奖通过与国际质量奖项的接轨,也逐步得到国际质量领域的普遍承认。目前,全国质量奖已经成为与日本戴明奖、美国波多里奇国家质量奖、欧洲卓越奖齐名的世界著名质量奖项。每年都有获得全国质量奖的组织加入到亚洲和世界知名质量奖的角逐当中。

自中国质协启动全国质量奖评审工作以来,很多地方、行业质协也根据建立全国质量奖梯队培养、输送结构的要求设立了地方、行业的质量奖项;众多争创全国质量奖的组织也先后启动了企业质量奖的评审。中国质协在全国质量奖评审实践中积累的宝贵经验,为地方、行业质量奖评审提供了有益的帮助和借鉴,也为国家质量奖励制度的建立进行了可贵的探索,做出了重要贡献。近几年,省以下各级政府开始设立的省(市)长质量奖都得到中国质协的大力支持。目前,由企业、社团组织、政府设立的质量奖项,不断充实了我国质量奖励体系,共同构成一个多层次、有着差异化定位和价值取向的质量奖励体制。同其他质量奖项相比,全国质量奖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突出专业。全国质量奖评审活动开展十多年来,已在我国质量领域树立起专业化的品牌形象,得到了广泛认同。这种专业化主要体现在质量专业的服务能力上。一方面是在适用标准的选择上,全国质量奖评审采用国际公认的最为科学、系统的卓越绩效模式评价准则方法,并将其成功导入我国卓越企业经营管理实践;另一方面,专业化体现于全国质量奖的服务过程。在专业化咨询、培训、辅导、评审活动中,中国质协组织专家准确把握标准的核心要求,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的特点,灵活运用标准,从领导、战略、顾客与市场等方面对组织经营管理进行系统梳理和成熟度评价,帮助组织总结优势、发现改进机会。很多企业反映,虽然之前也接受过各种形式的审核、评审,但都没有这样深入、专业,感受到的是一种全新的体验。

二是讲求价值。与一般的评比活动不同,全国质量奖评审不仅仅是给企业的一个荣誉,更重要的是通过参与创奖过程为企业带来价值,并且将这种创造价值的活动贯穿于企业参与全国质量奖活动的各个环节。在资料评审阶段,评审专家组对企业递交的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撰写逐条评价报告和综合反馈报告,详细指出企业申报材料中反映出的管理优势与既有不足,指出最突出的管理特色和最需要改进的方面,从而为质量管理改进提供指引。在现场评审阶段,评审专家通过与企业直面沟通,帮助企业准确把握管理水平现状,发现优势、寻找改进机会,并积极传播成功企业的最佳实践,帮助企业拓展视野、实施改进。

在全国追求卓越大会上,中国质协举办“高层论坛”,创造机会让代表与获奖组织高层领导面对面交流,并邀请政府领导、知名经济学家、质量专家和跨国公司高层领导发表主题演讲;设立专题经验交流分会场,分享获奖组织的最佳实践。在卓越大会之外,中国质协积极发挥联系企业的纽带作用,促成广大企业与获奖组织之间的观摩、学习与合作,让成功经验得以分享。企业在创奖过程中获得的价值远超荣誉本身,这是出现连续几年坚持不懈创奖、获奖后又再次创奖现象的根本原因。

全国质量奖有其独特的定位和价值取向。无论是企业设奖,还是专业社团组织或政府设奖,其目的都是一致的,即通过建立一种激励机制,引导和推动组织重视质量的改进工作,并形成自觉。质量激励是引导和推动质量方法应用的一种表现方式,帮助组织实现质量改进是追求的实质。从这个意义上说,各种质量奖项不应相互冲突、彼此替代,而是在找准各自定位的基础上实现优势互补。这有利于充分调动各种资源,特别是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以形成全面推进质量工作的合力。内容丰富的质量奖励体系的建立,将给广大企业提供广泛的、不同的、切合需求的方便选择。

国家奖励制度的健全和完善,需要全国质量奖这样规范、成熟的知名奖项的支撑,同时也对继续开展好全国质量奖活动提出了更高要求。我认为,下一步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一是,继续坚持规范运作。这也是全国质量奖保持并不断提升公信力和美誉度的基本保障。全国质量奖要一如既往地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少而精、树标杆”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审管理办法和评审程序规范的要求进行评审,健全透明、公示、监督机制,根据环境变化不断完善评审流程,使评审机制更加科学、评审质量更加可靠。

二是,继续坚持专业化的定位。在卓越绩效模式的研究、培训、咨询以及评审等方面,持续提升专业能力,使企业在学习并导入卓越绩效模式、争创全国质量奖、乃至获奖后持续改进的各个环节充分感受到专业化服务带来的价值。为实现这一目的,要继续密切关注国际上卓越绩效模式研究的最新进展,确保始终站在这一领域的最前沿;进一步探索卓越绩效模式与我国企业管理实践相结合的途径,使其更好地融入组织的日常管理;加强评审专家队伍建设,培养既能宏观把握标准又在某些领域有所擅长的专家,并通过优化专家组成员组合,进一步提升评审质量等。

三是,继续坚持为组织创造价值。质量奖的特性决定,这一追求过程既是质量标准宣贯的过程,也是组织实施质量改进的过程及质量专家服务的过程。因此,要充分发挥质量组织专业化优势,让卓越绩效模式与组织的管理实践更好地融合,帮助组织实现改进、提升绩效、增强综合竞争能力。

我们希望通过这些努力,让全国质量奖在质量领域树立起的“规范值得信赖、专业不可替代”良好品牌继续发扬光大,吸引和带动更多组织走上追求卓越的道路,为国家质量奖励制度的建立继续贡献力量。

质量工程师奖励范文范本篇十二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以下简称“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国家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统一证书。

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成立“质量专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和“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司,负责考试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北京市人事局负责北京地区资格考试和证书颁发工作,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考前培训和注册管理工作,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具体组织与实施工作。

本考试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及相关工作的人员,在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从事专职检验工作的人员除外。

质量专业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

(一)取得初级资格,作为质量专业岗位职业资格的上岗证,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工程技术员或助理质量工程师职务。

(二) 取得中级资格,作为某些重要产品生产企业关键质量岗位职业资格的必备条件,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质量工程师职务。

(三)高级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制度,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百分网

(一)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及相关工作的.人员(在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从事专职检验的人员除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质量职业资格考试。

(二)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在报名参加本年度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时,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名。

(三)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在2000年底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四)在 2000年底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证书。在2000年底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证书。

(五)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是指报名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及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百分网

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盛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用印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质量专业资格证书实行定期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每3年登记1次。持证者应按规定到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定的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质量专业资格实行一考多用的原则。通过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并获得该专业相应级别职业资格证书的工程技术人员,表明其已具备质量专业相应岗位职业资格和担任相应级别工程技术职务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从获得质量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

对有伪造学历或资历证明、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收回其证书,2年内不得再参加质量专业资格考试。

质量工程师奖励范文范本篇十三

第一章质量管理概论。

熟悉质量概念的发展。

一、质量的概念。

质量活动的产生:人类社会自从有了生产活动,特别是以交换为目的的商品生产活动,便产生了质量的活动。

质量管理活动:围绕着质量形成全过程的所有管理活动。

质量是构成社会财富的关键内容,是经济发展的战略问题。

质量的概念最初仅用于产品,以后逐渐扩展到服务、过程、体系和组织,以及以上几项的组合。

1、质量的概念。

质量: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

(1)“特性”:指“可区分的特征。可以有各种类的特性,如:

物的特性,如:机械性能;

感官的特性,如:气味、噪音、色彩等;

行为的特性,如:礼貌;

时间的特性,如:准时性、可靠性;

人体工效的特性:如生理的特性或有关人身安全的特性;

功能的特性:如飞机的最高速度。

a.特性可分为固有的和赋予的固有特性就是指某事或某物中本来就有的,尤其是那种永久的特性,如:螺栓的直径、机器的生产率或接通电话的时间等技术特性。

赋予特性不是固有的,不是某事物本来就有的,而是完成产品后因不同的要求而对产品所增加的特性,如产品的价格、硬件产品的供货时间和运输要求(如:运输方式)、售后服务要求(如:保修时间)等特性。

固有与赋予特性的相对性:不同产品的固有特性和赋予特性不同,某种产品赋予特性可能是另一种产品的固有特性(转换)。

(2)关于”要求“。

要求指”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需求或期望“。

明示的:可以理解为规定的要求,如在文件中阐明的要求或顾客明确提出的要求。

通常隐含的是指组织、顾客和其它相关方的惯例或一般做法,所考虑的需求或期望是不言而喻的,如”化妆品对顾客皮肤的保护性等。一般情况下,顾客或相关方的文件,如标准中不会对这类要求给出明确有规定,组织应根据自身产品的用途和特性进行识别,并做出规定。必须履行的是指法律法规要求的或有强制性标准要求的。组织在产品的实现过程中必须执行这类标准。

要求要以由不同的相关方提出,不同的相关方对同一产品的要求可能是不相同的。要求可以是多方面的,如需要指出,可以采用修饰词表示,如产品要求、质量管理要求、顾客要求等。

(3)质量具有经济性、广义性、时效性、相对性。

质量的经济性:由于要求汇集了价值的表现,价廉物美实际上是反映人们的价值取向,物有所值,就是表明质量有经济性的表征。顾客对经济性的考虑是一样的。

质量的广义性:质量不仅指产品质量,也可指过程和体系的质量。

质量的时效性:由于组织的顾客和其他相关方对组织和产品、过程和体系的需求和期望是不断变化的,因此,组织应不断地调整对质量的要求。

质量的相对性:组织的顾客和其它相关方可能对同一产品的功能提出不同的需求,也可能对同一产品的同一功能提出不同的需求,需求不同,质量要求也不同,只有满足需求的产品,才会被认为是质量好的产品。

质量的优劣是满足要求程度的一种体现,质量的比较应在同一等级基础上做比较。等级是指对功能用途相同但质量要求不同的产品、过程和体系所做的分类或分级。

2、质量相关的概念。

(1)组织:组织是指“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得到安排的一组人员及设施”。组织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为了实现共同的目标组合而成的有机整体,安排通常是有序的。

(2)过程:过程是指“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活动”,过程由输入、实施活动和输出三个环节组织。过程可包括产品实现过程和产品支持过程。

(3)产品:产品是指“过程的结果”。产品有四种通用的种类:

流程性材料:通常是有形产品,其量具有连续的特性,一般是连续生产,状态可以是液体、气体、粒子、线状、块状或板状等。如:润滑油。

(4)顾客:顾客是指接受产品或服务的组织或个人。顾客可以是组织内部的或外部的。

(5)体系:体系是指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一组要素。

(6)质量特性:质量特性是指产品、过程或体系与要求有关的固有特性。

质量特性,将“要求”转化为有指标的特性,作为评价、检验和考核的依据。它包括:性能、适用性、可信性(可用性、可靠性、维修性)、安全性、环境、经济性和美学性。质量特性有些是可定量的,有些是不能够定量的,只有定性,实际工作中,将不定量的特性转换为可定量的代用质量特性。质量的适用性就是建立在质量特性的基础之上的。

内在质量特性:如结构、性能、精度、化学成份等;

外在质量特性:如外观、形状、色泽、气味、包装等;

经济特性:成本、价格、使用费用、维修时间和费用等;

商业特性:交货期、保修期等;

其它特性:安全、环境、美观等。

服务质量特性是服务产品所具有的内在的特性。可分为五种类型:

可靠性:准确地履行服务承诺的能力;

响应性:帮助顾客并迅速提供服务的愿望;

保证性:员工具有的知识、礼节以及表达出自信与可信的能力;

移情性:设身处地的为顾客着想和对顾客给予特别的关注;

有形性:有形的设备、设施、人员和沟通材料的外表。

根据对顾客满意的影响程度不同,通常将质量特性划分为关键、重要和次要三类:

关键质量特性:是指若超过规定的特性值要求,会直接影响产品安全性或产品整机功能丧失的质量特性。

重要质量特性:是指若超过规定的特性值要求,将造成产品部分功能丧失的质量特性。次要质量特性:是指若超过规定的特性值要求,暂不影响产品功能,但可能会引起产品功能的逐渐丧失。

二、质量概念的发展。

1、符合性质量的概念:以“符合”现行标准的程度作为衡量依据。

2、适用性质量的概念:以适合顾客需要的程度作为衡量的依据。

3、广义质量的概念:质量是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

掌握管理的职能(计划、组织、领导、控制)。

掌握质量管理的含义(含相关术语: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

掌握全面质量管理的含义。

熟悉质量管理专家的质量理念(戴明、朱兰、石川馨等关于质量的概念)。

熟悉质量管理培训的内容及实施。

熟悉质量信息管理的基本内容。

一、管理概述。

管理――指挥和控制组织的协调的活动。

管理是在一定环境和条件下通过“协调”活动、综合利用组织资源以达到组织目标的过程,是由一系列相互关联、连续进行的活动构成。管理过程包括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人员与活动。

1、管理职能。

管理的主要职能是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

(1)计划:确立组织目标,制定实现目标的策略。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研究活动条件,包括内部能力研究和外部环境研究;

编制行动计划。将决策目标在时间和空间上分解到组织的各个部门和环节,对每个单位和每个成员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2)组织:确定组织机构,分配人力资源。组织是决策目标如何实现的一种技巧,这种决策需要建立最合适的组织结构并训练专业人员,组织通讯网络。管理者必须建立起与顾客、制造商、销售人员和技术专家之间的沟通渠道。组织应完成以下工作:

组织机构和结构设计;

人员的配备,将适当的人员安置在适当的岗位上,从事适当的工作;

启动并维持组织运转;

监视运转。

(3)领导:激励并管理员工,组建团队。领导是完成组织目标的关键,是利用组织赋予的权利和自身的能力去指挥和影响下属,“创造一个使员工充分参与实现组织目标的内部环境”的管理过程。

(4)控制:评估执行情况,控制组织资源。控制是为了保证系统按预定要求运转而进行的一系列工作,包括根据标准及规则,检查监督各部门、各环节的工作,判断是否发生偏差。

2、管理层次和技能。

(1)管理幅度:管理幅度是管理者领导下属的数量;有效的管理幅度的大小受到以下几个。

方面因素的影响:

管理者本身的素质与被管理者的工作能力;

管理者工作的内容;

工作环境与工作条件。

(2)管理层次:管理层次是管理者到具体执行人员之间的不同管理层次。按层次划分,管理可分为高层管理、中层管理和基层(底层)管理三个层次。

高层管理是组织的高组管理者,其主要作用的确立组织的宗旨和目标,规定职责和提供资源,他们主要负责与外部环境联系。

中层管理者负责利用资源以实现高层管理者确立的目标,主要通过在其职权范围内执行计划并监督基层管理人员来完成。

基层管理者负责日常业务活动,他们通常监督指导作业人员,保证组织正常运转。

(3)组织活动:组织的活动分为三种:作业活动、战术活动和战略计划活动,分别由基层、中层和高层管理者负责执行。

(4)管理技能:管理者应具备三个管理技能,即技术技能、人际技能和概念技能。技术技能:指具有某一专业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完成组织行动的能力。

人际技能:指与处理人事关系有关的技能,能理解激励他人并与他人共事的能力。

概念技能:指综观全局,认清为什么要做某事的能力,即洞察企业与环境相互影响的复杂性的能力。

高层管理者需要较强的概念技能;

中层管理者需要人际技能和概念技能;

质量工程师奖励范文范本篇十四

婚姻状况:未婚民族:汉。

户籍:浙江年龄:28。

现所在地:广西身高:178。

联系电话:135***27758。

电子邮箱:

工作年限:4年职称:无职称。

求职类型:全职可到职日期:随时

月薪要求:面议。

xx年3月—至今xx有限公司,担任质量管理工程师。主要工作是:

1、协调各部门间矛盾,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推动落实;

2、主持内审、外审工作,制定纠正预防措施,监督和推动部门的质量改善;

3、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

xx年3月—xx年7月xx有限公司,担任质量管理工程师。主要工作是:

1、负责处理客户投诉并提出因质量问题所需的纠正/预防措施,并跟进落实;

2、协助业务部进行样品确认,协助生产部、采购部对供应商的评审和考核;

3、负责对验货人员的培训,以提高其检查水平。

毕业院校:深圳大学。

最高学历:本科。

毕业日期:20xx-07

专业:计算机硬件。

英语水平:优秀。

国语水平:优秀。

粤语水平:一般。

待人真诚热情、为人随和、善于沟通、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很强的适应能力。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团体协作精神和独立的工作能力有很强的责任心和工作干劲。不惧挑战,有一定的亲和力及管理能力,思维灵活,反映快,接收能力强,字迹工整。

质量工程师奖励范文范本篇十五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我区质量强区建设,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名牌战略,根据《印发黄埔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办法的通知》(埔府办〔20xx〕14号)的规定,经黄埔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评定,决定授予“广州蓝月亮实业有限公司”等23家单位100个项目20xx年度黄埔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

希望全区企事业单位和广大质量工作者向获奖单位学习,发扬创新开拓、团结拼搏精神,力争在质量强区工作中有更大作为,为加快我区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20xx年度黄埔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单位名单。

质量工程师奖励范文范本篇十六

当质量没有问题,而且做得很好时,就会受到相关部门的质量奖励,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质量奖励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xx-20xx年)的通知》(国发〔20xx〕9号)精神,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引导和激励我省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增强质量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广东省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粤府办〔20xx〕91号)规定,省政府决定对产品、服务和经营质量优良,质量管理成效显著的广东美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唯美陶瓷有限公司、珠海凌达压缩机有限公司、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蒙娜丽莎新型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华帝股份有限公司、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授予“20xx年度广东省政府质量奖”,并予以通报表彰,各给予100万元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标杆示范作用,在质量工作中再创佳绩。全省广大企业要认真学习受表彰企业质量管理先进经验,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理念,坚持走质量效益型道路,不断追求卓越、提质增效,进一步增强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为我省建设质量强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xx省人民政府。

年2月22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全面推进“工业强市”、“质量强市”建设,优化产品结构,促进产业升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我市经济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根据《江山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江政办发〔20xx〕97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并公示,市政府决定对天蓬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驰骋控股有限公司等2家获得20xx年度江山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继续发挥表率作用。其他企业要以受表彰的企业为榜样,努力拼搏,开拓创新,为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幸福江山”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xx市人民政府。

年11月20日。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我区质量强区建设,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名牌战略,根据《印发黄埔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办法的通知》(埔府办〔20xx〕14号)的规定,经黄埔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评定,决定授予“广州蓝月亮实业有限公司”等23家单位100个项目20xx年度黄埔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

希望全区企事业单位和广大质量工作者向获奖单位学习,发扬创新开拓、团结拼搏精神,力争在质量强区工作中有更大作为,为加快我区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20xx年度黄埔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单位名单。

质量工程师奖励范文范本篇十七

工厂的质量管理工作,在负责技术质量的副厂长领导下,由质量检验科具体负责实施和贯彻高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

一、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进厂入库质量检验 

1、凡属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都按有关标准,技术文件订货合同的规定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合格后在验收单上盖章,方可办理入库和报销手续,如果无标准又无明确的指导性技术文件,必须进行质量检查,方可进行验收。

2、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原材料库的保管情况,严防混料,并按材料标准做好出库检查。

3、对于不符合外购,外协件规定的原材料,必须按有关制度办理代用手续,经有关技术部门同意方可代用,做好生产检验把好质量关。

二、做好生产检验,把好质量关。

1、做到以防为主,首件必检,检查首件时"三对照"(按图样和工艺、工艺要求检查实物)。

2、对于质量控制点或已挂管理图的加工工序,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抽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在管理图上,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发出信息。

3、凡经检查合格的零件,在零件的适当位置加盖标记,转入下道工序,生产中只允许合格品流传。

4、对于生产过程中随时出现的不良品(返修品,废品、回用品、次品)要及时发现,并加以管理隔离。

4.1返修品经修复并检查合格后,方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加工。

4.2废品应订(写)上标记,返回原工序继续加工或转入废品区。

4.3回用品,检查员加盖回用标记,返回原工序继续加工或转入成品。

5、为做到以防为主,把好质量关,专职检验人员要当好三员,做好三帮,"三员"即是质量检查员又是质量宣传员,技术辅导员,"三帮"帮助工人找出并分析不良产品产生的原因,帮助工人增强质量第一思想,帮助解决质量问题。

6、认真填写好质量报表,任务单及时做好质量信息反馈。

三、搞好质量检验,确保出厂产品符合标准规定。

1、质量检验科应监督促装配工作按装配工艺操作,并做到不合格配件不装配。

2、按产品的有关规定逐项认真检查。

四、做好工艺装备、设备的质量检查

1、负责生产中使用新的或外加工,量具等工艺装备的检查工作。

2、对于生产中所使用设备的检修质量,备用配件的制造的外外购件质量按有关标准进行检查,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五、提出质量考核建议指标,进行统计考核,上报质量报表 

1、根据上级要求和上期产品与工作质量的实际情况,提出年、季(分月)的各单位考核指标的初步意见,交企业管理办公室组织各有关部门讨论,厂长批准后交生产科,技术科统一下达实施。

3、通过统计数字,掌握与分析质量动态,每月按时提出质量动态分析报告,分析报告应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原因,提出解决的初步意见。

六、参与新产品的试制签字,老产品的重大改革。

1、参与新产品的设计、工艺审查、产品标准的制定,为新产品鉴定定出有关试验,检验等方面的报告,对新产品能否正式投产提出意见。

2、参与老产品的重大改革,提出必要的检查结果。

七、做好用户服务工作

1、做好用户的质量服务工作,有计划地组织有关人员到使用单位进行现场技术服务,收集用户的意见和要求。

2、代表工厂对于已出厂的产品认真做好:包修、包退、包换工作,以不断增加工厂信誉。

3、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用户访问,对用户提出的质量问题制定改进措施,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改进。

4、认真做好产品质量方面以外的反馈工作,不断健全、完善与检查工作中有关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

八、不断健全、完善配检验工作有关的质量保证体系

1、逐步建立材料,外购件、配套件(产品)的协作工厂质量保证体系,以确保入厂的外购件、外协件、配套件(产品)符合技术标准。

2、逐步建立各生产车间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

3、建立用户的信息反馈系统,按用户的要求改进产品质量。

九、检查与考核 

1、对已列入升级或创优规划的各级优质产品,要每月进行重点考核,以掌握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2、按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及时汇总上报省、市(部),国家质量奖产品的技术资料,密切配合有关机关组织监督与检验。

一、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奖惩的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有功必奖,有过必惩,在制度面前所有员工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4、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三、奖励

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2、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公司特别贡献奖三种。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行政奖励包括嘉奖、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

4、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5、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或通报表扬,并颁发奖金50—1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嘉奖通报全公司。

5.1、在绩效考核评比中,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5.2、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5.3、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4、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具有事实证明者;

5.5、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无事假者(产假、探亲假、婚丧假、病假除外)。

5.6、提出合理建议被采用,对公司有一定贡献者。

6、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100—5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功通报全公司。

6.1、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损失者。

6.2、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工厂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6.3、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6.4、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6.5、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7、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200—10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7.1、全年累计获记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7.2、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表现英勇突出者。

7.3、连续三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

7.4、对维护企业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7.5、通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7.6、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8、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9、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可由见证人提出;由办公室负责奖励的核实,由总经理批准执行。

四、惩戒

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全体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3、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两种。经济处罚为罚款。行政处分分为警告(通报批评)、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罚款10—50元。

4.1、上班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之内,各种会议迟到、早退者。

4.2、接待人员接听电话不使用规范用语,有损公司形象者。

4.3、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说脏话粗话者。

4.4、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本厂形象者。

4.5、对本厂规章制度恶意抵触造成不良影响者。

4.6、未按本厂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4.7、在厂区内非指定地点就餐,乱倒饭菜或其他不文明行为者。

4.8、随意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者。

4.9、工作时间内有工作事项而私自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4.10、因操作不当和工作不作为,造成本公司损失1000元以下者。

5、各部、室、班组第一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罚款20—100元。

5.1、未能及时传达、执行本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5.2、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现象者。

5.3、下班后所辖区域或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

5.4、本部、室、班组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5.5、本部、室、班组内发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有关部室或主管领导者。

5.6、对本部、室、班组员工进行行政检查监督不力者。

5.7、一周内本部、室、车间员工有5人次(含)违纪者。

6、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或通报批评,同时给予20—1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警告通报全公司。

6.1、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岗位或怠慢工作者。

6.2、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恶意抵触公司规章制度执行者、恶意辱骂公司领导者。

6.3、培训旷课、扰乱培训秩序者。

6.4、徇私舞弊、工作不力造成后果者。

6.5、不能按时完成指令事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6.6、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者。

6.7、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造成生产事故影响较大者。(对损失有部分或照价赔偿责任。)

6.8、私自移动消防设施者。

6.9、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7、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同时给予50—2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记过通报全公司。

7.1、工作时间酗酒者。

7.2、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不听劝告者。

7.3、各种漫骂和相互漫骂者。

7.4、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态度恶劣者。

7.5、无视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或有客观原因但未汇报未能如期完成任务,致使损害本公司权益者。

7.6、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7.7、培训考试作弊者及为作弊提供方便者。

7.8、,代人打卡或伪造打卡记录者。

7.9、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本公司利益受到2000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7.10、泄露本公司秘密事项,已对本公司利益造成损害,但情节较轻者。

7.11、年度内累计被警告处罚三次者。

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同时给予100—5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记大过通报全公司。

8.1、对下属正常申诉、举报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8.2、故意损坏厂里有效文件或公物者。

8.3、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本公司者。

8.4、在职期间受治安拘留,经查确有违法行为者。

8.5、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无病谎开病假证明者。

8.6、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及聚众闹-事者(一旦发现,先双方各处罚200元,事后如公司内不能调节,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8.7、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个人私利者。

8.8、故意制造同事失和、造成领导失察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致使本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受到损害者。

8.9、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应对和防范措施,致使本公司受到2000—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8.10、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8.11、在本厂区域内聚众赌博者。

8.12、年度内累计被记过三次者。

9、员工凡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一律予以留用查看两个月、辞退或开除,并可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同时通报全厂,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1、订立劳动合同时使用虚假证件,或用虚假信息填写个人档案以达到某种不正当目的者。

9.2、年度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15次者,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5天(含)以上,或年度内旷工天数累计10天(含)以上者。

9.3、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1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

9.4、对下属正常申诉、举报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9.5、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对上级主管进行报复殴打者,年度内在公司与同事斗殴打架三次者。

9.6、损公肥私、泄露本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7、滥用职权,恣意挥霍本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8、偷盗、侵占同事或本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9、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10、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造成恶劣影响者。

9.11、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

9.12、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9.13、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

9.14、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本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15、参加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9.16、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三次者。

10、员工造成公司财物损坏和丢失的,由有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调查认定,根据具体的情况,酌情处理。

11、员工被处罚时,根据其直接上级领导责任大小,给予该直接上级连带责任处罚。

12、管理人员年度被记大过者,应处以降职或撤职处分,由人事办公室重新考核定岗。

五、员工奖惩的核实及手续办理由办公室负责。

六、关于品质问题的处罚与赔偿由品质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酌情处理;关于门卫方面的违纪情况,由门卫直接进行酌情处理。

七、员工考勤的奖惩规定、辞退等另见《劳动考勤、请假制度》。

八、本制度由公司行政办公室制订、解释,由全厂职工代表大会审核通过,由办公室、厂部监督、检查、执行。

质量工程师奖励范文范本篇十八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适用对象为在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及相关工作的人员(在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从事专职检验工作的人员除外)。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分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取得初级资格,作为质量专业岗位职业资格的上岗证,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为工程技术员或助理质量工程师职务;取得中级资格,作为某些重要产品生产企业关键质量岗位职业资格的必备条件,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为质量工程师职务。

2000年12月,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了《关于印发〈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123号),国家开始实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以下简称质量专业资格)制度。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共同负责,日常工作由设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管理司的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承担,具体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6月中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初级和中级考试各设2个科目。具体是:

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一)具有中专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取得博士学位。

本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对本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可免试《质量专业相关知识》或《质量专业综合知识》科目。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质量职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应届毕业生参加质量职业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报名时间。

2012年质量工程师考试报名工作于2012年1月至2月开始!

点击查看各地2012质量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及报名方法汇总。

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用印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取得《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到所在省(区、市)质量技术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资格证书每3年登记1次。

报名时间一般为1月份(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吧网校凭借雄厚的师资力量、领先的课件制作技术、严谨的教学作风、极高的考试通过率、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赢得了数万名新老学员的赞赏。2003年至2009年连续七年获评“全国十佳网络教育机构”,考试吧网校现已成为质量专业技术资格考前培训界最权威的远程教育基地。

初级和中级考试各设2个科目。具体是:

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各科试卷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考试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各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

成绩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质量工程师奖励范文范本篇十九

质量改进的组织是分为两个层次,一是从整体的角度为改进项目调动资源,这是管理层,即质量管理委员会。二是为了具体地开展工作项目,这是实施层,即质量改进团队或称质量改进小组。

2.质量改进的基本途径

企业跨部门人员参加的突破性改进;

由企业各部门内部人员对现有过程进行渐进的持续改进活动。

任何一个质量改进活动都要遵循的基本过程是pdca (由walter

shewhart提出)循环过程。即:策划(plan),实施(do),检查(check),处置(action)四个阶段,这四个阶段一个也不能少,大环套小环不断上升的循环。

质量改进的步骤本身就是一个pdca循环,可分为七个步骤完成。

1.明确问题:组织需要改进的问题会很多,经常提到的不外乎是质量、成本、交货期、安全、激励、环境六方面。选题时通常也围绕这六方面来选,如降低不合格率、降低成本、保证交货期等。

活动内容:

明确要解决的问题为什么比其它问题重要;

问题的背景是什么,到目前为止的情况是怎样的;

选定题目和目标值如果有必要,将子题目也决定下来;

正式选定任务负责人,若是小组就确定组长和组员;

对改进活动的费用做出预算;

拟定改进活动的时间表。

2. 掌握现状:质量改进课题确定后,就要了解把握当前问题的现状。

活动内容:

如要解决质量问题,就要从人、机、料、法、环、测量等各个不同角度进行调查;

去现场收集数据中没有包含的信息。

3. 分析问题原因:分析问题原因是一个设立假说、验证假说的'过程。

活动内容:

(1) 设立假说(选择可能的原因)

搜集关于可能原因的全部信息;

运用“掌握现状”阶段掌握的信息,消去已确认为无关的因素,重新整理剩下的因素。

(2) 验证假说(从已设定因素中找出主要原因)

搜集新的数据或证据,制订计划来确认原因对问题的影响;

综合全部调查到的信息,决定主要影响原因;

如条件允许,可以将问题再现一次。

4. 拟定对策并实施。

活动内容:

将现象的排除(应急对策)与原因的排除(永久对策)严格区分开来;

先准备好若干对策方案,调查各自利弊,选择参加者都能接受的方案。

事实对策。

5.确认效果:对质量改进的效果要正确确认,错误的确认会让人误认为问题已得到解决,从而导致问题的再次发生。反之,也可能导致对质量改进的成果视而不见,从而挫伤了持续改进的积极性。

活动内容:

使用同一种图表将采取对策前后的质量特性值、成本、交货期等指标进行比较;

如果有其他效果,不管大小都要列举出来。

6. 防止再发生和标准化:对质量改进有效的措施,要进行标准化,纳入质量文件,以防止同样的问题发生。

活动内容:

进行有关标准的准备及宣传;

实施教育培训;

建立保证严格遵守标准的质量责任制。

7. 总结:对改进效果不显著的措施及改进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予以总结,为开展新一轮的质量改进活动提供依据。

活动内容:

总结本次质量改进活动过程中,那些问题得到顺利解决,那些尚未解决;

找出遗留问题;

考虑为解决这些问题下一步该怎么做。

质量改进是一个过程,要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否则会影响改进的成效,甚至会徒劳无功。

质量工程师奖励范文范本篇二十

以实施《行政许可法》为重点,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根据各岗位工作情况,评估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学、廉,客观确定其考评等次,全面总结一年以来的工作得失,为今后发扬优良传统、改进缺点不足提供借鉴依据。

二、考评奖惩工作的组织领导考评奖惩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市局政务服务公开小组组成的考评小组。

三、考评内容及档次(一)岗位考评1 、内容:岗位人员仪容仪表、服务态度、工作实绩、社会反映、遵规守纪、业务管理情况。2 、档次:先进岗和文明岗。(二)个人考评1 、内容:德、勤、能、绩、学、廉,重点考评奖惩工作实绩。2 、档次: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3 、社会反映差,纪检、监察部门检查有问题的岗位和个人不得评先评优。

五、 奖励标准及实施1 、每月一星300 元/ 人,共评出一名。

2 、服务明星200 元/ 人,共评出六名。

服务质量考评奖惩制度

(正 文)

一、为加强政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增强岗位及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保证政务中心的规范、高效运行,争创一流政务中心,制定本考评奖惩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政务中心。

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政务中心考评奖惩工作的领导,由政务中心办公室负责政务中心考评奖惩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政务中心的考评遵循公平、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遵照《行政许可法》和娄底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四、政务中心考评的标准是:责任明确、考勤完好、服务规范、绩效突出、群众满意。

五、政务中心考评结果将作为年度实绩考评、领导干部职务晋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评、实施奖罚的重要依据。

六、政务中心考评采取平时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平时考评随机以及每季度进行,每年不少于一次,年度考评于每年年末或次年年初进行。

七、年度考评的基本程序是:被考评人就本年度在政务中心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政务中心考评小组;考评小组采取听取汇报、民-主测评、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考评。

八、政务中心每年对岗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对政务中心年度考评不合格的上报局机关。

第一章基础分评分规则

第一条年终考评,在岗位自查的基础上,由政务中心考评小组根据岗位和个人全年督查考评情况,结合年终考评检查,量化评分,评出年度岗位和个人绩效考评成绩。

第二条岗位和个人的绩效考评实行百分制,基础分为90 分。具备本办法规定的加分条件的,予以加分;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照章扣分。

第三条政务中心对岗位和个人的绩效考评内容如下:

(一)其岗位与对口科室之间业务衔接、协调情况良好。(18 分)

1 、岗位人员保持稳定,考评期内无换人现象,工作时间少替岗、缺岗、溜岗。(5 分)

2 、及时登记和更新台账。(4 分)

3 、岗位接件后每日按时交接、标注档案去向、档案、票据的临时管理。(5 分)

4 、对提出的意见建议即时采纳。(4 分)

(二)岗位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以及执行公开办事制度、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以及实行承诺服务的情况。(32 分)

1 、岗位发放办事指南。(3 分)

2 、岗位资料清单填写规范。(3 分)

3 、岗位台账完整,业务办理情况清晰分明、有据可查。(5 分)

4 、岗位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5 分)

5 、岗位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的咨询热情、耐心,未使用工作禁语或遭群众投诉。(4 分)

6 、无超时办件。(5 分)

7 、按要求在当日将业务受办理事项等数据资料全部录入电脑,录入数据准确、无误。(4 分)

8 、考评期内无使用文书不规范现象。(3 分)

(三)依法收费的情况。(10 分)

岗位办件涉及的收费事项全部由银行岗位代收或财务岗专收,非财务岗人员无收取现金现象。

(四)岗位工作人员遵守规章、制度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22 分)

1 、岗位工作人员遵守中心作息时间,无迟到、早退现象。(5 分)

2 、考评期内没出现过上班时间岗位无人值守、无人接件现象。(3 分)

3 、考评期内岗位工作人员无吃、拿、卡、要等行为发生。(5 分)

4 、考评期内无一例上班时间上网、串岗、打牌现象。(5 分)

5 、考评期内岗位工作人员无一例违反中心规范规定。(4 分)

(五)岗位工作人员积极配合完成重大事项或疑难杂症案件的受办理。(8 分)

第二章加分细则

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加分,最高加分值不超过20 分。

(一)岗位和岗位人员受上级领导、有关部门、新闻媒体或服务对象表扬的,按同一件事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的原则加分:

1 、受到市政府表扬的每件(项)加5 分;

2 、受到市级媒体表扬的每件(项)加5 分;

4 、服务对象给岗位赠送锦旗或书面表扬的,每件(次)加2 分。此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0 分。

(二)岗位或个人发表的凡是涉及政务中心的信息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的,根据采用媒体级别加分2 —10分。

(三)岗位人员主动优化受办理手续,减轻群众疑虑,缩短等候询问时间的,加1 分。

(四)岗位人员完成工作出色,业务能力突出的,视情节加2 —5 分。

(五)岗位人员所在区域地面卫生、桌面整洁、接待台干净、桌面清洁,各类物品资料摆放有序,视情况加2—5 分。

(六)其它认为应加分事宜,而不在上述加分范围的,由岗位岗位上报认定后,根据情节相应加分。

第三章减分细则

第五条岗位工作人员因违规、违纪被有关部门批评或被媒体曝光的,每人次扣5 分。

(一)岗位空岗,每次扣10 分。

(二)岗位工作人员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被投诉,经查实的,每次扣5 分。

(三)岗位工作人员迟到、早退每次扣1 分。

(四)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违反规定打牌、上网聊天每次扣1 分。

(五)岗位工作人员在受办理业务过程中,超服务承诺时限办结的,每超一件扣5 分,一个月之内累计出现三件超时办结的,加扣10 分。

(六)已作退回件处理,未向服务对象出具退回件通知书,每件次扣3 分。

(七)收退件手续不规范,未能将所办件完整准确及时录入中心局域网,每件次扣2 分,长期不录入的,取消当季度参加先进个人评选资格。虚假录入的,每件次扣10 分。

(八)工作人员收退件不负责任出现不良后果的,视情节扣2 —10 分。

(九)接件、出件在中心外进行的,发现一次扣5 分,并取消当季度参加先进个人评选资格,每有一项长期未进厅办理或接出件长期在中心外进行的,取消参加年终先进评选资格。

(十)没有做到一次性告知,造成办事人往返多次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2 —10 扣分。

(十一)岗位地面有纸屑、烟头、槟榔渣、茶痕、痰迹,桌面摆放杂乱,灰尘较多的,发现1 次扣1 分,视情节扣2 —5 分。

(十二)被发现有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经查属实的,视情节扣5 —20 分,并取消当季度先进个人评选资格或年终先进评选资格,构成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第六条财务岗特别规定:

(一)违规收费,每出现一件扣5 分,构成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检察司法机关。

(二)违反规定,增设收费项目或擅自减免收费,每次扣10 分。

(三)在政务中心财务岗以外收费,经查实扣15 分,并取消当季度先进个人评选资格。收费长期未入中心财务岗的,取消年度评选先进的资格。

第七条其他相关情况:

(一)擅自允许非中心工作人员进入服务台内办事,每次扣1 分。

(二)不服从中心指挥,协调办理事项不积极主动,视情节每次扣1 —5 分。

(三)协调配合不力,影响其他部门(窗口)工作,每次视情节扣2 —20 分。

(四)政策执行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每次扣1 —3 分。

(五)文字材料送发不及时,书写的批文、单据等有错误,每起扣2 分。

(六)政务中心有权对临时出现的其它未尽减分事宜,而又有损中心形象的行为给予相应减分。

第四章考评结果运用

第十三条与市局考评挂钩。个人考评分值低于60 分的,取消其对口科室和个人的在市局的评优评先资格,建议对口科室次年度调换其他人员任其岗位。

在中心岗位工作期间的工作业绩,可作为对口科室对其评先选优、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政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在年度绩效考评全过程中施行。

第一条为促进工业企业加强质量管理,降低物质消耗,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维护用户及消费者利益,根据国家《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工业企业质量考核,是指工业企业产品质量考核和质量管理工作考核……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工业企业产品质量考核,运用于本省境内的全民、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私营工业企业以及中外合资、合作、独资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考核,适用于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计划的工业企业,省级先进、出口创汇、产品创优和获省以上质量管理奖的工业企业,实施生产许可证的工业企业,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工业企业。

第四条实行企业质量考核,是贯彻质量第一方针、建立以提高产品质量为中心的经济责任制的重要措施。企业质量考核应与企业、职工的荣誉和物质利益挂钩,使考核指标在工资、奖金分配上具有否决权。

第五条企业产品质量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产品质量指标;

(二)优质产品产值率;

(三)产品质量稳定提高率;

(四)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

(五)省以上优质产品复查合格率;

(六)出口产品商检合格率。

第六条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质量意识及质量目标;

(二)质量保证体系;

(三)标准、计量、检测及教育等基础管理工作;

(四)规章制度和质量否决权的实施。

第七条企业产品质量考核的依据和程序:

(一)产品质量指标应按统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产品分类,分别选用优等品率、一等品率、一次交验合格率、入库一等品率、漏验率、废品率及卫生、安全指标等,由企业主管部门下达计划,并进行考核。

(二)优质产品产值率和产品质量稳定提高率应按统计部门的有关规定,由计划经济委员会(经济委员会)进行考核。

(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依据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由计划经济委员会(经济委员会)、标准化管理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进行考核。

(四)省以上优质产品复查合格率,由省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按照国家、省制定的关于优质产品评选的有关规定组织复查检验,由计划经济委员会(经济委员会)、标准化管理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进行考核。

(五)出口产品商检合格率应按国家发布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和省商品检验的有关规定,由商检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进行考核。

第八条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考核的依据和程序:

(一)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的企业、省级先进企业、出口创汇企业和产品创优企业,应按省计划经济委员会下发的《河北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达标验收细则》的规定,由市(地)计划经济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会同省直归口部门组织考核验收。依据验收结果,由市(地)计划经济委员会(经济委员会)进行考核。

(二)申请国家和省级质量管理奖的企业,应按照国家、省制定的质量管理奖企业验收的有关规定,由省计划经济委员会组织考核。已获国家、部质量管理奖的企业,由省归口部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并组织考核。已获省质量管理奖的企业,由市(地)计划经济委员会(经济委员会)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并组织考核。

(三)实施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生产许可证产品验收的有关规定,由省许可证办公室、省归口部门和市(地)计划经济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协助国家有关部门进行验收,依据验收结果,由市(地)计划经济委员会(经济委员会)进行考核。

(四)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企业,应按行业和劳动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上报,由企业主管部门进行考核。

第九条企业必须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具体的质量指标计划,并严格组织实施。在考核时,对考核的内容应如实上报。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应建立考核体系,依照程序,严格手续,切实搞好考核工作。严禁营私舞弊、弄虚作假。

第十条凡获省以上优质产品奖的产品,按原省经济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优质工业产品实行优质优价的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优价,不能实行优价的,可按《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改革进一步增强国营工业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冀政(1986)89号)办理减免产品税(增值税)。对获奖企业及有关人员的奖励,按原省经济委员会等部门下发的《河北省争创优质产品奖励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对获省以上质量管理奖的企业,按《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改革进一步增强国营工业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十二条获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称号的奖励,按国家《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对在提高产品质量和质量管理及考核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由有关部门给予表彰,企业或单位可根据情况给予物质奖励。

第十四条完成上级下达的质量指标国家或省监督抽查产品合格,本年度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达标的企业及其负责人,方有资格参加省级先进企业、先进工作者的评选。

第十五条企业主管部门对企业,企业对责任部门和职工的质量指标考核,在工资、奖金分配上均实行质量否决权。

第十六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由企业主管部门令其限期对该产品的生产进行整改。整改期间停发厂长(经理)和有关责任人员的奖金。情节严重的,停发企业奖金(含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企业的新增效益工资,下同),扣发厂长和有关责任人员20%的工资。

对国家或省级当年内两次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应责令其停产整顿,整顿期间停发全部奖金,扣发厂长(经理)和有关责任人员30%的工资;经整顿仍不合格的,可按有关规定撤销厂长(经理)等主要负责人的职务,职工按80%发放工资,直至整顿验收合格;采取上述措施后仍无效或不具备生产该产品条件的企业,应责令其停产或转产,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十七条实施生产许可证的产品,经复查低于质量标准的,企业主管部门应责令其停产整顿。整顿期间停发企业奖金,扣发厂长(经理)及有关责任人员10-30%的工资;经整顿无效者注销生产许可证。

对未取得生产许可证而生产该产品的企业,应区别情况,补办许可证或责令其停产;因企业原因拖延不办或不具备生产条件而强行生产的,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并处以企业相当于已生产无证产品价值的15-20%的罚款。

第十八条省以上优质产品复查达不到优质产品标准的,企业主管部门应令其限期进行整顿。整顿期间暂停使用优质产品标志,停发厂长(经理)和有关责任人员的奖金。经整顿仍达不到规定要求时,取消优质产品称号,收回证书,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十九条出口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除商检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外,企业主管部门可扣罚企业年度奖金总额的20%,并对企业限期整顿。整顿期间,扣罚厂长(经理)及有关责任人员的奖金。

第二十条获省级先进的企业,产品质量复查低于升级质量考核标准的,企业主管部门应令其限期整顿,整顿期间停发厂长(经理)和有关责任人员的奖金。经整顿无效者撤销先进企业称号,取消优惠待遇并通报批评。

第二十一条获国家质量管理奖的企业复查达不到标准的,由省归口部门或市(地)计划经济委员会(经济委员会)扣罚企业相当于一个月至一个半月工资总额的奖金,扣罚厂长(经理)及有关责任人员的全年奖金;企业不得享受3%的工资晋级奖励。获省、部质量管理奖的企业复查达不到标准的,扣罚企业相当于半个月至一个月工资的奖金,扣罚厂长(经理)及有关责任人员的全年奖金。

第二十二条对企业在质量考核中瞒报、谎报考核内容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厂长(经理)加重处罚。对有关部门在质量考核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可视情节扣罚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当月10-30%的工资,并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三条按考核内容几项罚款同时发生时,以处罚最重的为主。

所罚款项专户储存,用于企业有关质量奖励的专用资金。

第二十五条河北省计划经济委员会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由河北省计划经济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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