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权利申请书 申请恢复党员权利申请书(7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1 20:30:03 页码:12
权利申请书 申请恢复党员权利申请书(7篇)
2023-01-11 20:30:03    小编:ZTFB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最新权利申请书(推荐)一

首先,一个想成为,正在成为或已经成为合格共产党员的同志,应明确基本的共产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具体包括: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联系自己的实际情况,对比共产党员应履行的前两项基本义务,回顾过去,展望未来,我深刻体会到,作为一个预备党员及法学系0292班团支书,虽然我已经做过一些具体事情并且也已开始着手准备进行另一些实际工作,但我所做的,仍远远不够。在理论修养方面,通过一个月的认真学习,我对中国共产党的章程及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经济建设,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重新有了深刻的认识。从自身出发,在内心里,对学习的思想,产生了认同和共鸣。但积极学习的同时,我也感受到某些方面的欠缺,集中体现在带动同学和群众一起投入到工作当中,调动他们的活力和精神,增强他们的集体感和归属感方面。在剩下一年生活当中,如果还有机会,我会竭尽全力改进不足的地方。

假如说党员履行的前两条义务是从思想方面提出要求,那么剩下的六项义务则是从实际行为角度对党员进行约束,它认为一个合格共产党员应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做斗争;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发扬社会主义的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也许有的同学或群众甚至某些党员认为,作为我们学生党员,在党的行动义务方面,因为环境和条件的限制,所涉及内容并不很多,但以我的经验和所接触到学生党员的行为来分析,这一想法虽有道理,却仍有失偏颇。非典时期sars宛如一个白色幽灵,游荡在中国大地。一时间,人心惶惶,四顾惘然。为了配合国家防治非典的工作,那时候的班委,也就是现在预备党员中的大部分人除认真做好自己本职工作外,还主动担负起分发体温计,消毒液,为同学减轻思想包袱等事情。虽然在积极推进防治非典的活动过程中,这些班委和党员可能会传染上sars,但他们还是认真完成工作,配合学校巩固好了法学系的生理和心理防线,使本系所有同学无一人感染sars。他们是为全体同学的利益服务的,是在困难和危险时刻挺身而出的。小事情看大品质,在党性方面和作风方面,他们是合格的。

如果说,sars是百年一遇的瘟疫,在此刻当一时的英雄容易,而在日常生活中处处为同学着想,努力把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落到实处难的话,那么,作为我们学生党员,此后扎实,认真的作风和以同学为本的做事原则就必须时刻牢记,认真贯彻。

曾记得大二的时候,我参加了班级的绵山旅游,并在行程中协助班长与其他班委进行安排住宿等一系列活动。历时两天的行程,作为一个组织者和参与者,我认识到要真正把一项工作落到实处和做好,是一个连续而非独立的过程。从选择游览景点开始,就要考虑到班级大部分同学的情况,包括他们旅游的意愿大小,经济承受能力等。一旦确定了目的地,必须马上联系旅行社,进行讨价还价,尽量为同学寻找最优惠的价格和最便利的服务。而当到达绵山后,住宿饮食等问题又摆在了眼前,需要一一协调。记得当时晚上就寝的时候女生还剩下六个同学没有房间,我找到了服务员说明情况,希望他们能够解决。结果服务员把我带到经理那里。由于经理不在,我只好在一旁等候。折腾了大半夜,直到晚上12点多才全部安排妥当。晚上入睡前,我在心里仔细回想了整个过程,深深体会到做一个合格的班委和真正的共产党员,为同学,人民服务并不只是写在文章里和说说那么简单。它需要一件件事情塌实去完成,一次次困难认真去克服,还需要连贯的,始终如一的坚持。

当然,作为一个优秀的共产党员,首先考虑的是个人的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就无相应权利。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党员享有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的权利;有在党的会议上和党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及对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的权利;共产党员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干部,可以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可以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参加和进行申辩,其它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如对党的决议和政策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已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可以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予负责的答复。

或许相对于应履行的义务,党员所享有的权利更为抽象,但在这次保持党员先进性活动过程中,我们学生党员,教工党员集中学习,讨论,根据自身情况检查工作生活中利弊得失,并认真聆听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和有关人士的讲话,从中发现自已不足,准确定位自已,从而取得更大进步的一系列事实却无疑以行动诠释了作为一个党员所应享有的权利。

司马迁曾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在对张思德进行追悼的过程中,毛泽东同志也曾引用过这句名言。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死如是,生亦如是。认真理解和掌握共产党员权利与义务的本质,用一个党员标准要求生已,有所为有所不为,在新时期新阶段,我们才能真正做到“重于泰山”。

最新权利申请书(推荐)二

甲方名称:________(承包方)

乙方名称:________(受让方)

地址:________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方式将其承包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

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

位臵、面积、等级:甲方将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具体位臵(名称、四至)。(可具体列表说明,并附土地现状平面图)。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时间: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以现金(实物)支付。乙方每年(时间,或一次性)支付甲方-元/亩,(或实物-公斤/亩),合计-元(或实物-公斤)。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二)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二)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协商向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转让合同或专业生产经营项目流转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权利申请书(推荐)三

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________

职务:________

地址:______市____路____号

代理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

地址: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厂长:________

地址:______市____路____号鉴于转让方合法拥有一项非职务发明创造,同意将已取得申请号的申请发明专利的专利申请权有偿转让给受让方________。

鉴于受让方________愿意接受转让方________发明专利申请权,实施本合同已申请发明专利技术,并同意支付费用。

双方认为,本合同专利申请权的转让,有助于发明专利的申请和已申请专利技术的实施,发挥其经济的和社会的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下述内容达成协议:

第一条转让方将________发明专利申请权有偿转让给受让方。

发明创造的名称:________

申请日:________申请号:________

第二条本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签字后,双方向中国专利局填报《专利申请权转让申报书》,申请本发明专利的权利归k厂所有。

第三条本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签字后10天内,转让方将________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全套交付给受让人。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后,专利发明申请后专利权授予前,一切申请专利事宜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

第五条本发明申请专利公告后,如第三方提出异议,由受让方和转让方共同陈述意见,如因转让方无权申请专利而被驳回,则由转让方承担申请专利所发生的费用;如因其他原因被驳回,已发生的一切申请专利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本专利申请不管何种原因被中国专利局驳回,则转让方退回已收取受让方的全部费用。

第六条本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后,专利权归受让方所持有,转让方是本专利的发明人,享有发明人的一切权利。

第七条受让方支付转让方发明专利申请权转让费______元,于本合同生效后10天内一次付清。

第八条本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后,由受让方自己实施专利或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所获得利润或收取的使用费,按发给职务发明的发明人的奖金和报酬发给转让人。

第九条本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支付给转让方已发生的专利申请和专利申请代理费用______元。

第十条受让方如未能按期向转让方支付专利申请权转让费、专利申请费和专利申请代理费,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部分款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本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经中国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副本七份,双方各执三份,提交中国专利局一份。

第十五条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于______市____路____号签订。

转让方:________(签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让方:________(签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权利申请书(推荐)四

(    )农银权质字(    )第    号

质权人(全称):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全称):(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______ (下称债务人)与质权人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的《________》(下称主合同)的切实履行,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出质人愿意为债务人与质权人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根据我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

出质人所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与主合同项下的债权种类及数额相同,主债权种类及数额为(币种及大写金额):__________

第二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质押权利处置费、过户费等质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第三条  权利质押的设定

1.出质人同意以自己所有或依法具有处分权的下列财产权利________(详见权利质押清单)作权利质押,上述质押清单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上述质押权利暂作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质押权利的最终价值以质权实现时实际处理质押权利的净收人为准。

第四条  质权的效力

质权的效力及于质押权利的从权利和孳息。

第五条  权利凭证的移交和保管

1.本合同项下权利凭证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出质人交付质权人。质权人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2.出质人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并及时将相关登记证明材料正本移交质权人保管。

3.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押权利转让、赠予或许可他人使用。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所获的转让费、使用费等价款,  应优先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债务,或向双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4.质权人应当妥善保管权利凭证。因质权人保管不善造成权利凭证毁损、灭失的,质权人负有赔偿责任。债务人归还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质权人应当及时返还凭证。

5.质押权利价值有明显减少足以影响质权人实现质权的,出质人应当有相应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变卖质押权利,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债务,或向双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六条  费用的承担

质押权利的鉴定、评估、保管、登记、公证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第七条  质权的实现

1.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质权人有权依法以质押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质押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上述“期限届满”包括质权人依照主合同的约定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2.质押权利届满日先于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的,质权人可依法将质押权利变现,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债务,或交双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质押权利届满日后于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的,质权人可依法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时,将质押权利变现受偿。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质权人和出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出质人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给质权人造成经济损失,应给予全额赔偿:

最新权利申请书(推荐)五

 党章关于共产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的规定,是衡量一个党员的具体标准,是党对每一个共产党员的全面要求,也是党员条件的具体化。因此,每一个党员和要求入党的大学生都要认真领会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的内涵,把握其精神实质,并自觉按照这些规定,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维护党的利益,从而保证党的事业健康发展。

  

       党章明确规定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提高党员素质,确保党员质量不可缺少的条件。第一,有了党员的义务和权利这个规定,积极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同志和共产党员就可以明确地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怎样做是对的,怎样做是不对的,是非清楚,方向明确,标准具体。对于要求入党的同志来说,明确了这些规定,就可以全面地理解和掌握党员义务和权利的基本内容和重要意义,并按照党员的具体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积极创造入党条件,使自己的言行符合共产党员的要求。对于党组织来说,可以用党员义务和权利这个统一的尺度,培养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确保新党员的质量,以纯洁党的组织。第二,规定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使党内生活正常化,提高党员对共产主义事业的积极性和责任心,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现党的领导,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的有力保证。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就可以保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保持与党中央一致,使党成为集中统一、有战斗力的党;同样,如果每个党员都能充分享有和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就能健全和发展党内民主,充分发挥党员的积极性和负责精神,有力地揭露、克服和抵制党内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始终保持党的生机和活力,增强党的凝聚力,提高党的战斗力。

       共产党员的义务是指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也是党对党员行为的规范和约束。按照党章的规定,党员必须履行以下八项义务。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党章规定:“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从中可以看到,这里讲的学习,是个广义的学习概念,包括多方面的学习内容。这一规定的根本要求是,通过学习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做出应有的贡献。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理所当然要优先吸收那些品学兼优的同学入党。社会进步和人类的发展都离不开知识,而获取知识的重要途径是学习。同学们要努力学习,以各方面优异的成绩,完成大学的学习任务,成为祖国的有用人才。

     (二)贯彻方针政策,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党章规定:“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这一条的核心是党员要在各方面起到先锋模范作用,这是由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的性质决定的。不难理解,一个不能起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不是合格的党员。因此,大家在争取入党时,就应该在学习、工作各方面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做党员就要处理好个人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关系,即个人利益要服从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换言之,那些自私自利、心里只想着自己的人,是不配做党员的。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这一条强调遵纪守法,而在遵纪守法上,又特别强调了自觉。如果不是建立在高度自觉的基础上,就有可能在没有人监督的情况下,走向违法乱纪。那些违反法纪的人,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不能自觉的遵守党的纪律,不能自觉地遵纪守法,是一个共同原因。

      (五)忠诚老实

       党章规定:“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党的高度团结和统一是党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的重要保证。党员对党的忠诚,是党具有强大的战斗力的根本保证。那些对党不忠诚、搞不团结和小动作的人不是一名合格的党员。

     (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党章规定:“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党的优良作风。党员也是生活在社会和现实之中的人,在人的一生中,或在一定条件下,出现某种错误或缺点,是难免的。因此,党组织教育要求党员,要勇于正视缺点和错误;善于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克服缺点,改正错误,并积极勇敢地同一切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

       党章规定:“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树立群众观点,正确对待群众,向群众学习,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党章要求每一个党员应具备的优良品质和神圣职责。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党章规定:“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高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党、全体中国人民共同的职责。因此,党员要在这方面有高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在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方面,发挥模范作用,做出实实在在的贡献!

 

       共产党员的权利是指按照党章的规定,党员在党内享有的政治民主权利。党章规定共产党员有以下八项权利:

      第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党员从入党时起,就要参加到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凡是应该参加的党的会议,都有权参加,凡是应该看的文件,都有权阅读。党员只有认真行使这一权力,才能全面了解党的工作,正确理解和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做好本职工作,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发挥模范作用。党员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是提高政治思想和文化素质的重要途径,应积极争取。

       第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党员参加党的政策讨论,可以实现党的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使党的政策更加正确和完善,更加符合实际,从而避免重大决策失误。同时,还可以加深党员对党的政策的理解,提高执行党的政策的自觉性。党员参加党的政策讨论的形式,可以是通过参加党的有关会议发表自己的意见,也可以是在党的报刊上发表文章,阐述自己的观点。讨论中要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要允许发表不同意见,不得乱扣帽子,乱打棍子,充分发扬党内民主。

       第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党的事业不是少数人的事业,党的各项工作必须通过广大党员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因此,每一个党员都有权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尤其在改革开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这就更需要广大党员发挥自己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对党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倡议,这是党员对党和人民的事业关心负责的表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对党员的建议和倡议置若罔闻,淡漠视之。相反,要给予充分的肯定和鼓励。对他们的意见,要认真加以研究,择其善者而从之,以利于改善党的工作。

       第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这项规定是党员在党内享有的民主监督权利。任何党员对党的任何组织、任何党员的违法乱纪行为,都有权要求处分和撤换。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承认和尊重党员的这一民主监督权利。对党员负责的揭发、检举,要虚心接受,认真检查,彻底改正。决不允许以任何借口和形式进行打击报复。这样做不仅能调动广大党员关心和维护党的利益的积极性,而且能使党的组织和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受到党内自上而下的监督,有利于纯洁党的组织,增强党的战斗力。党员在行使这项权利的时候,要注意两点:一要实事求是,有根有据,不能捕风捉影,更不允许诬陷捏造;二要按组织原则办事,进行批评、检举、揭发,要求处分、罢免,都应在党的会议上正式提出,不允许采取自由主义的态度,背地议论或随意传播扩散。

      第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任何党员只要他预备期满,从转为正式党员起,在党内就享有表决权。在党的会议上就某一个问题进行表决时,党员有权表明自己赞成或反对的态度;在党内进行选举时,党员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投票,任何人不得加以干涉,或强迫选举人违背自己的意愿。党的组织要切实保障党员的这一民主权利的正常行使,以利于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在我国社会主义事业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步伐。

     第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我们党历来强调,对人的处理要采取慎重态度,做到实事求是,合情合理,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党组织在对党员进行处分和鉴定时,由于种种原因,有时可能会出现某些偏差。这就要允许党员本人进行申辩,也应允许其他党员为他作证和辩护,以便党组织更加全面地、实事求是地处理问题,做到不冤枉一个好人,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第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我们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党内按多数的意志决定问题,以保证党在思想上行动上的统一。党的决议和政策一经做出,党员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并坚决执行,这是每个党员必须执行的一项义务。但是,如果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有异议,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并可向党的上级组织直到中央提出,因为真理有时也可能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如果党员所提出和保留的意见是正确的,党组织就要虚心听取,认真研究,及时修正,避免由于决策上的失误,给党的事业造成损失。

      第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员如果认为党内某一问题应当解决或本人受到党内不合理的处分或因揭发坏人坏事受到打击报复,有权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有权要求有关组织认真负责地给以答复。这样做既可以使党组织及时发现问题,掌握情况,尽快地解决处理党内某些问题和消极现象,克服党内各种官僚主义的作风,提高党的领导机关的威望,又可以增强党员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信心。共产党员要正确行使这一权利,不怕强暴,不畏权势,敢于为真理而献身。

  

     首先,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事实上,既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统一于党的利益的原则基础之上的,服从于党的团结统一、提高党的战斗力、完成党的历史使命这一根本要求的。

       其次,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履行党员义务是行使党员权利的前提,行使党员权利是履行党员义务的保障。党员在享有并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的同时也是在尽自己的义务,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同时也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例如,党员只有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才能更好地履行认真学习的义务。

       最后,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既是共产党员的具体标准,也是衡量每个共产党员是否合格的统一尺度。所以,每个要求入党的同志,必须正确认识和理解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坚持用这个共产党员的具体标准,经常对照检查自己,知道自己应当做什么,怎样去做,自己在哪些方面做得还不够,应当向哪个方向努力。一个要求入党的同志,只有具备了党员的具体条件,才能把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愿望变成现实。

       党章第一、二、三、四条对党员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争取入党,不仅需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而且应该明确,党员标准既不能降低,也不是高不可攀,只要自己认真对照党员标准找出差距,并尽快缩小这些差距,就能达到合格党员的要求。

      1.要全面理解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

     党员标准包括申请入党的条件、党员的基本条件、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三方面的内容。党员标准是一个完整的体系,任何将这三个方面的规定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强调某一方面而否定另一方面,都是对党员标准的曲解。要求入党的同志应该认真学习,正确理解,不能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更不能以偏概全。

      2.要明确共产党员的标准不能降低

     党员标准是根据党的性质、宗旨和任务来确定的,不能随便降低标准。有的同志说,既然我们国家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那么共产党员的标准是不是可以适当降低呢?回答是否定的。党员标准和我国现在所处的历史阶段是两个不同的问题。我国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国情是由我国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背景和我国社会发展的实际状况决定的。明确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为了正确认识我国的基本国情,以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决不能作为降低党员标准的理由。

      3.要明确党员标准并非高不可攀

      党章对党员的严格要求来自实践,只要经过认真的努力,是完全可以做到的。要求入党的同志不应丧失信心和勇气。党的大门是随时向着忠诚于党的事业的优秀分子敞开的。我们党从建党初期的几十名党员,发展到今天拥有7300多万名党员的大党,而且党员队伍中,普通工人、农民占有相当比例,这就充分说明,党员标准并不是高不可攀的。

    4.要全面理解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需要澄清几种错误认识

     有的人认为,党的工作重心是经济建设,只要是有经济头脑、善于经营的“能人”就可以入党。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党员固然应当在经济建设中自觉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但是,这种用经营管理中的“能人”标准来代替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的看法,显然是不对的。共产党员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战士,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觉悟。党必须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在政治觉悟、政治倾向、思想品质等方面做出严格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党员质量,保证党领导人民朝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方向胜利前进。

      有的人认为,申请入党的同志只要做出了一定的成绩,比如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当上了“三好学生”就可以入党;有的甚至认为,先富起来的人拿出一点钱为群众办了一些好事,就可以入党。这些看法与我们党的一贯要求是不相符的。诚然,要求入党的同志经过刻苦学习和勤奋努力,在各自的岗位上取得出色的成绩,这些都是应当充分肯定的,这也是争取入党的实际表现。但是,工作成绩、荣誉称号和为群众办了好事,不能同党员标准划等号。共产党员是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党组织接收一个同志入党,必须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全面衡量,不是只看一时一事的表现,而要进行历史的、全面的考察,通过现实表现,考察其政治品质、思想觉悟和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必须是具备党员条件的,才能接收入党;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该继续在党外接受教育和锻炼。

       总之,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要全面、正确地认识和对待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并且对照党员标准找出自己的差距。要以高度的自觉性,正确认识自己,严于解剖自己,明确在哪些方面达到了党员条件,哪些方面还没有达到,找出克服和解决的办法,一步一个脚印地把自己锻炼成为工人阶级的先进分子,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最新权利申请书(推荐)六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间数: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_____房屋质量: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年零____月,出租方应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本合同第一条所述房屋(以下简称“出租房屋”)交付给承租方使用,并有权在合同期满后将出租房屋收回。

第三条租金及其缴纳

双方约定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元,由承租人在每月5号之前以现金方式向出租人预交下一个月的租金。每逾期一日,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承担逾期部分租金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四条押租

承租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五日内向出租方交付相当于2个月租金的房屋押租,该等押租在合同期满、出租房屋有关设施完好或非因承租方原因损坏时,由出租方在五日内将本金退还给承租方。

第五条合同的终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的。

第六条租赁期间出租房屋的维修

修缮房屋是出租方的义务。出租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施应每__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方的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方维修房屋时,承租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方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方协商解决。经出租方同意,由承租方承担的修缮费用可用于冲抵租金或由出租方分期偿还。

第七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出租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人继续有效;

2.出租方出售出租房屋,承租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条合同期限届满

本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时,如果承租方一时确实无法找到其他房屋,出租方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承租方逾期拒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包括可得利益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合同期限届满后,如出租方继续出租该房屋的,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本合同前述条款的规定向承租方交付合理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承租方____元。

2.出租方不能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每逾期一日,应负责赔偿承租方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的,应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如因此给承租方造成人员人身伤害或财务损失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如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损的,还应负责赔偿损失。

第十条免责条件

出租房屋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毁损或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公章)________承租方:(公章)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最新权利申请书(推荐)七

甲方:

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

兹经双方协议房屋租赁条件如下:

一、 租赁房屋:甲方将滨湖区仙河苑一期门面房24幢9号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年 月。

(1)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房屋租金为 元整。同时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转让费为 元整。

(2)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房屋年租金为 元整。租期满租赁关系自然解除,甲方无需另行通知。

付款方式:

(1)自签定日一次性交清至20xx年12月31日,转让费自签定日一次交清,先付后租。

(2)20xx年房租在20xx年12月1日前付清,先付后租。房屋租赁保证金为 元整,租赁期满乙方无违反合同条款时,甲方如数退还。租金每逾期交纳壹日,甲方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如乙方没有遵守以上条款,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回商铺的使用权。

三、 房屋内水电费、电话费等费用自乙方进场之日起至租约期满迁出之日均由乙方负担。乙方应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的统一管理。

四、 乙方须按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规定及收费标准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

五、 本商铺占地性质为集体土地,无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甲方不提供商铺的其他产权证明。甲方向乙方承诺,如第三者主张该土地及房产权利导致乙方利益受损的,乙方拥有向甲方主张赔偿的权利。

六、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保护环境卫生,维护社会治安。

七、 租赁欺满当日,乙方应无条件退租并将租用场所交还给甲方,如乙方逾期不搬,甲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甲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八、 乙方在装修时不能改变商铺的框架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理。

九、赁期满时甲方对装修费用不做任何补偿。在租赁期间,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协议条款的执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甲方对上述商铺拥有所有权,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改变租用商铺的权属关系,不得将租用商铺用于抵押、抵偿债务。乙方租赁商铺使用权后若要转让使用权,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在出租和再出租时如产生意外事故,其相应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处理。再出租时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仍由乙方承担。 双方在本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应商定续租事宜,在同等情况下,续租优先,甲方有权调整年租金。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有未尽事宜,本着诚信原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 电话: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电话: 日期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